医疗废物管理措施

医疗废物管理措施
医疗废物管理措施

医疗废物管理—组织与管理措

1.认真执行廊坊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暂行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2.医院成立医疗废物管理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全院医疗废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相关科室主任、护士长组成。

3.医院感染管理科具体负责监督指导全院医疗废物管理

工作,对有关人员进行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

存、应急处置、个人防护等技术和法律法规等相关知识的培训。

4.各科室主任、护士长应严格遵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制度,负责督促检查本科室每个产生单元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

5.医疗废物运送人员具体负责每日下午对医疗废物的集中回收、运送、暂存、处置工作。

医疗废物管理——分类与收集措施

1.产生医疗废物的各科室按照相关规定,制定相应管理

制度,指派专人或专班负责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暂存、

统计、交接工作。

2.每个医疗废物产生单元,收集贮存医疗废物的地点应

与治疗的无菌区、清洁区分室隔离,不能分室的也要相对分

区。各种医疗废物的容器及其存放处上方均要粘贴警示标识。

3.每个医疗废物产生单元必须贴有医疗废物分类收集

及处置的流程图或文字说明,配备必要的消毒药剂和器械。

4.每个医疗废物产生单元必须按照感染性、病理性、损

伤性、药物性及化学性医疗废物进行分类,分置于专用塑料

袋或专用容器内。

5.医疗废物中的感染性的病原体培养基、人体标本(人体组织、器官、体液)菌种、毒种等高危险物,在产生地就地消毒处理后方可按照感染性医疗废弃物进行处理,化学消毒能达到要求者可用化学消毒,达不到要求者必须高压灭菌处理。

6.传染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人产生的具有传染性的排泄物,应当按照《疫源地消毒技术规范》的规定严格消毒,达标后方可排放;产生的医疗废物(包括其生活垃圾)应当双层包装,严格密封;医疗废物的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当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处理或增加一层包装物。

感染性疾病科的留观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按感染性医疗废物收集处置。

7.损伤性废弃物放入利器盒中,可不再进行消毒。

医疗废物管理——交接与运送措施

1.医疗废物产生单元产生的各种医疗废物至多每2天运

送至暂存处。产生的损伤性医疗废物确实量小的科室,在保

证损伤性医疗废物在利器盒中不会对人体及周围环境造成

影响的前提下,可延长使用至该利器盒储存的利器达到容积

的四分之三时再收集,利器盒不得重复使用。

2.医疗废物产生单元的医疗废物运走前必须填写医疗

废物处置三联单,三联单必须注明医疗废物产生的单位、负

责人、产生日期、类别、数量及取走人签字。包装物封口处

必须粘贴警示标签,标签上必须标注产生单位、负责人、分

类、数量和日期。

3.医疗废物转运人员在每个医疗废物产生单元收集医

疗废物时,必须检查其分类是否正确,包装物是否泄漏,是

否粘贴警示标签,确认无误后在三联单收集人处签字接收。

4.运送医疗废物要避开就医高峰期,并按照规定的时

间、路线运送到指定的暂存处,运送负责人在核对医疗废

物的包装物无误时,在三联单上签字接收。

5.运送工具要密闭且要专用,每次运送工作结束后要及

时对运送工具在指定地点清洁和消毒,运送过程如有渗漏和

遗撒时,要及时上报、回收,并对遗漏处进行消毒处理。

医疗废物管理——暂存与处置措施

1.医院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医疗废物暂存处,医疗废物暂

时贮存的时间不得超过2天。

2.暂存处各种医疗废物要分类存放并有标识,病理性的

废物要防腐保存。

3.医疗废物暂存处负责人员,接受医疗废物时,要核对

医疗废物的包装物及数量,核对无误时,在三联单上签字接

收。每天对收集到的医疗废弃物进行统计并填写《医疗废物

产生日报表》,每月、每年要分别统计并填写《医疗废物产

生月报表》和《医疗废物产生年报表》,将报表报医院感染

管理科存档,相关资料保存三年。

4.暂存处要对门窗进行加固,防盗、防意外。

5. 总务科负责与廊坊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人员交接医疗废物,进行无害化集中处置工作。

医疗废物管理—培训与防护

1.全院各科室、各相关人员都要接受医院感染管理科组

织的相关知识的培训。

2.各科室主任、护士长负责组织本科室人员相关知识的培训。

3.收集、运送、处置医疗废物的工作人员必须做好个人

防护,在运送过程中须穿戴防护手套、口罩、工作服、靴等

防护用品;运送人员每年体检至少1次,必要时进行预防性免疫接种。

医疗废物处置应急预案

医疗废物处置应急预案 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医疗废物处置应急预案为防止医疗废物处置过程中由于医疗废物遗弃、流失、泄漏、扩散导致的传染病传播或环境污染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卫生部《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组织机构与工作职责 (一)组织机构 成立医疗废物意外事故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成员包括院长助理、后勤主管、业务主管、各科室负责人。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工作职责 1、指挥全院医疗废物意外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 2、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召开会议,果断做出决策,及时上报。 3、解决应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强化非常时期的责任制管理。 二、预防控制措施 (一)认真督导检查,防范意外事故发生 由医疗废物领导小组组织各个科室负责人组成的督导组,对全院各单位日常医疗废物处理工作进行不定期抽查,发现问题,及时通

报、反馈、指导整改,以预防医疗废物处置过程中意外事故的发生。 (二)强化培训,提高责任感 组织职工学习医废处理政策常态化、通过各部门互相监督学习的形式,加强医疗废物安全处理的宣传教育。定期对各科室医疗废物处理工作进行考核,开展经常性演练等,以提高各科室规范处理医疗废物的能力。 三、意外事故处置措施 1、认真落实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建立各级各类人员责任制。 2、各科室若发现医疗废物泄漏、流失、扩散和严重遗弃事故时,要立即报告院医疗废物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3、领导小组立即组织人员进行调查,有关人员尽快对发生医疗废物泄漏、扩散的现场进行处理,确定流失、泄漏、扩散的医疗废物的类别、数量、发生时间、影响范围及严重程度。 4、有关科室立即组织人员尽快对发生医疗废物泄漏、扩散的现场进行封锁,必要时封锁污染区域,以防止扩大污染。 5、领导小组立即组织人力对污染现场进行消毒、处理,尽可能减少污染对病人、医务人员及周围环境的影响。采取适当的安全处置措施,对泄漏物及污染的区域、物品进行消毒或其它无害化处理。

医疗废弃物管理办法

医疗废弃物管理办法 (一)医疗卫生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为医疗废物管理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二)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制定与医疗废物安全处置有关的规章制度和在发生意外事故时的应急预案;明确责任部门和监督部门;设置专(兼)职人员,负责检查、督促、落实本单位医疗废物的管理工作,防止违反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行为发生。 1.后勤部门为医疗废物管理主管责任部门,负责医疗废物回收及运送人员及其职业防护的管理;负责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登记、交接等工作流程的管理;负责组织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发生时的紧急处理工作。 2.医院感染管理科为医疗废物管理监督和指导部门,负责制定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应急预案、分类收集清单和流程并监督执行;负责全院医疗废物处置的技术指导和人员培训;参与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发生时的紧急处理工作,负责监督指导现场的规范处理和医务人员的职业防护。 3.护理部门为医疗废物管理监督执行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各临床科室执行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暂时贮存、交接登记制度的落实情况;参与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发生时的紧急处理工作。科室负责人负责本科室医务人员医疗

废物管理知识培训、防护用品配备和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规范使用收集容器)、交接登记等制度的落实。 4.医务、科研等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医技部门和相关科研实验室的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规范使用收集容器)、交接登记等制度的落实。参与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发生时的紧急处理工作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医疗废物分类目录》、《HJ421-2008 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容器和警示标志标准》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试行)》进行分类、收集、登记、转运和暂存。本规定根据医疗废物管理中的常见问题,在国家规范的基础上提出以下管理要求。 (一)医疗废物的分类和收集 1.分类收集方法见《湖北省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清单》(见附表1)。根据医疗废物的类别,将医疗废物分置于符合HJ421-2008《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容器和警示标志标准》的包装物或者容器内。 2.医疗废物桶:放置于感染性废物和病理性废物产生地且方 便收集的地方。⑴除了在处置室、换药室等常规放置医疗废物桶外,治疗室(仅限于治疗室内产生的医疗废物)、多重耐药菌感染患者床旁、感染性疾病科病室应放置医疗废物桶。 ⑵医疗废物桶在非使用状态时应加盖放置。

医疗废物、污水处理管理制度与规定

XXXXXXX 医疗废物、污水处理管理制度与规定 1、医疗废物是指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它危害性的废物和传染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医院应当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医疗废物进行严格的管理,未经消毒或无害化处理,不得排放、清掏或作农肥。 2、要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医院感染管理科对医疗废物的收集、贮存、运送、处置处理等进行监控,并对有关人员进行相关法律、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 3、各科室产生的医疗废物应按类别分装于专用的有警示标识的黄色包装袋或容器内,并进行登记,内容包括废物来源、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时间、处置办法、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每日由专人到各科室收集医疗废物,暂贮于指定的安全贮存点,每2天集中焚烧一次,并做好登记和人员防护。 4、严禁将医疗废物混入其它废物和生活垃圾,禁止在运送过程中丢弃或在非贮存地倾倒医疗废物。

5、医院必须设置污水、污泥处理装置,并有专人负责。污水处理人员必须经过岗前培训,正确掌握有关卫生知识及设备操作技术。 6、医院污水应经污水处理站按照国家规定严格消毒,并定期检测,达到国家《医院污水排放标准》后,方可排人城市下水系统。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的排泄物应消毒处理,再排入医院下水。 7、化学毒性废物的管理遵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执行。放射性废物的管理遵照《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执行。 8、医院感染管理科每季度对医疗废物、医院污水处理设施与效果进行一次监测评价并存档。 9、关于医疗废物和医院污水处理,本制度未涉及的内容或与国家有关规定相冲突的地方,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为依据执行。 (附:医疗废物分类目录)

医疗废物管理应急预案

医疗废物管理应急预案 1、全体工作人员应自觉严格遵守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切实做好医疗废物的管理工作。 2、任何人发现有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的现象,可直接报后勤管理中心或院总值班室,接报人应立即向分管院领导汇报。 3、院“医疗废物管理小组”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调查,确定流失、泄漏、扩散的医疗废物的类别、数量、发生时间、影响范围及严重程度。对现场进行必要的消毒处理和相应的补救措施。并在48小时内向新津县卫生局、新津县环保局报告。 4、采取适当的安全处置措施,对泄漏及受污染的区域、物品进行消毒或者其他无害化处置,必要时封锁污染区域,以防扩大污染。 5、消毒工作从感染性废物污染最轻的区域向污染最重的区域进行,对可能被污染的所有使用过的工具进行消毒。 6、调查处理工作结束后,对事件的起因进行调查,制定有效的防范措施。 7、发生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传染病传播事故,或者有证据证明传染病传播的事故有可能发生时,应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及有关规定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8、因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1人以上死亡或3人以上健康损害的,应在12小时内向新津县卫生局报告。若导致3人以上死

亡或10人以上健康损害的,应在2小时内向新津县卫生局报告。 9、医疗废物刺伤、擦伤等损伤后的处理方法: a)可用肥皂水、清水、无菌水清洗污染的皮肤,用生理盐水冲洗粘膜。 b)如有伤口,应当在伤口旁端轻轻挤压,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血液,再用肥皂液和流动水进行冲洗;禁止进行伤口局部的重力挤压。 c)受伤部位的伤口冲洗后,应当用消毒液,如:75%酒精,0.5%碘伏等浸泡或涂抹消毒并包扎伤口;被暴露的粘膜,应当反复用生理盐水冲洗。 d)保留物品,以便辨认其传染性。 e)向保健科汇报。内容包括发生时间、发生地点、直接参与人及其相关的情况。 f)根据具体情况尽快采取医疗措施,医学观察。 10、对破碎体温计、血压计泄漏的水银收集方法:①收集人需佩带口罩、手套,用硬纸片做成小套,收集散落的水银珠;②将套内收集的水银珠放进有盖的小药瓶中,药瓶中须放有一定量的水;③将小药瓶送医院设备科仪器维修部保管。

医疗废物处置管理明白卡

医疗废物处置管理明白卡 一、医疗废物的管理 医疗卫生机构要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法定代表人为第一责任人。医疗卫生机构要制定与医疗废物安全处置有关的规章制度和在发生意外事故时的应急方案,设置监控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负责检查、督促、落实本单位医疗废物的管理工作。 二、医疗废物的分类 1、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 2、医疗废物分为: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化学性废物。 三、医疗废物包装要求 损伤性医疗废物放入利器盒,其他类别医疗废物放入黄色包装袋;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使用双层包装袋,并及时密封;在盛装医疗废物前,应当对医疗废物的包装袋或容器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漏。 四、医疗废物收集要求 1、放入包装袋或容器内的医疗废物不得取出。 2、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容器的3/4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闭方式使包装物或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 3、包装物或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当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处理或增加一层包装。 4、批量的含汞的体温计、血压计等医疗器具报废时应当交由专门机构处置。 5、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应当首先在产生地点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化学消毒处理,然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并设立专门登记本、有专人负责。 6、盛装医疗废物的每个包装物、容器外表面应当有警示标识和中文标识,中文标识的内容应包括医疗废物产生单位、生产日期、类别及需要的特别说明等。 7、五类医疗废物不能混合收集。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应当在标签上注明。 8、暂时贮存病理性废物,应当具备低温贮存或者防腐条件。 五、医疗废物登记要求 1、科室必须建立医疗废物交接登记制度,与废物处置工作人员进行交接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医疗废物的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时间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2、科室废物处置工作人员与医院医疗废物暂存点进行交接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医疗废物的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时间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3、医疗废物暂存点建立医疗废物登记制度,登记内容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时间、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六、医疗废物转运要求 1、运送人员每天从医疗废物产生地点将分类包装的医疗废物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

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监管工作的意见环发[2011]19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监管工作的意见环发[2011]19 号 环境保护部卫生部文件 环发[2011]1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卫生局: 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污染防治是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危险废物含有有毒有害成分,若利用和处置不当,将对水体、大气和土壤造成严重污染,甚至严重威胁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十一五”期间,我国不断加大危险废物监管力度,规范利用处置行为,纳入规范化管理的危险废物数量持续大幅度上升。但是非法收集、转移、利用和处置危险废物的现象屡禁不止,由此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呈多发态势,暴露出危险废物监管工作依然薄弱,防范危险废物环境风险的压力巨大。各级环保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采取切实措施,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监管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有效控制危险废物环境风险为目标,以全过程规范化管理为抓手,以产生、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单位为监管重点,以落实危险废物管理制度为根本,进一步加强能力建设,完善危险废物监管体制机制,创新监管手段,严格环境监管,保障人体健康,维护生态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目标任务。到2015年,摸清全国重点危险废物产生单位以及利用、处置单位情况,建立健全危险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危险废物管理进一步规范,产生单位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抽查合格率达到90%;经营单位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抽查合格率达到95%。发展一批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骨干企业,取缔一批非法利用处置危险废物企业,淘汰一批落后的利用处置设施。大、中城市医疗废物基本实现无害化处置。有效遏制危险废物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 二、规范产生和经营单位内部管理 (三)规范产生单位危险废物管理。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当以控制危险废物的环境风险为目标,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应急预案并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环保部门备案。依据《固体废物鉴别导则》(原国家环保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质检总局公告2006年第11号)、《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1号)和《危险废物鉴别标准》(GB5085),自行或委托专业机构正确鉴别和分类收集危险废物。对盛装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要确保无破损、泄漏和其他缺陷,依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规范建设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并设置危险废物标识。加强危险废物贮存期间的环境风险管理,危险废物贮存时间不得超过一年。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禁止将危险废物提供或委托给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等经营活动。严禁委托无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单位运输危险废物。自建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设施的,应当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等相关标准的要求,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遵守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按照所在地环保部门要求定期对利用处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人民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河南省卫生厅关于重申加强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建立健全医院相关医疗废物管理规章制度,全面加强我院医疗废物规范化管理。 二、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组织,认真落实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明确岗位职责,确保责任到位、工作到位。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本科室医疗废物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医疗废物安全管理到位,责任落实到位。 三、科室要指派一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本科室医疗废物的检查、督促本科室人员执行国家有关医疗废物管理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及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工作职责及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和意外事故的应急方案,规范管理工作。防止违反《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造成医疗废物被盗、被随意丢弃对人体健康和环境产生危害事件发生。 四、根据卫生部、国家环保总局发布的《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和《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容器和警示标志标准》的要求,切实做好医疗废物的分类、放置等工作;使用医院统一购置的医疗废物专用装放容器,不得使用民用桶及纸篓。 五、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械、棉签、敷料、输液器、注射器等医疗用品使用后应按感染性医疗废物,直接放入医疗废物专用黄色包装袋及容器

中,针头、刀片等锐器放入专用利器盒中,3/4满封口,放入指定专用医疗废物收集容器内严禁随意丢弃,严禁医疗废物与生活垃圾混放。 六、各科室产生的医疗废物由专职回收人员统一回收并与相关科室人员双方签字后,经专用运送路线运至医疗废物暂存处。 七、加强医疗废物收集、运送及暂存处的管理,严禁随意丢弃和露天存放医疗废物,杜绝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等恶性事件的发生。为医疗废物专职回收人员配置脚踏式流动水洗手设施和工作人员职业安全防护及职业暴露处理用物、用品。一旦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及其他突发事件,要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规定,及时采取减少危害的紧急处理措施,同时按规定逐级报告。 八、将医疗废物交由取得市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部门许可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进行处置。与产生医疗废物科室的交接登记和与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的交接登记日期、数量及签名要详实,交接登记本及危险废物转移联单保存三年。 九、生活垃圾使用黑色塑料袋,生活垃圾及私人用品不得使用医疗废物专用黄色塑料袋。 十、各科室要实施管理职责,做好医疗废物安全管理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追踪和整改。 十一、医院实行医疗废物管理问责制,强化责任意识,严格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履行职责,责任到人。对违反《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科室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和

医疗废物处置管理制度2018

医疗废物处置管理制度 一、按照《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制定相关制度及工作要求。、 二、诊所负责人负责医疗废物暂贮、管理、消毒、交接等具体工作。 三、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 四、做好医疗废物处置的登记,包括医疗废物来源、种类、重量、数量、交接时间、处置方法、最终去向等。登记资料至少保存5年。 五、对医疗废物进行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暂存时间不超过48小时。 六、对医疗废物运送工具在规定的地点进行清洁和消毒。 七、定期对医疗废物暂存设施进行卫生学效果监测、评价、存档、发现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时要及时上报。 八、按规定填写医疗废物转移联单,执行双签字,资料保存5年。 九、对从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和处置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必要时对相关人员进行免疫接种,防止其受到监控损害。

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 为加强医疗废物管理,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特制定本制度 一、医疗废物管理,法定代表人为第一责任人。 二、医疗废物管理监控部门应履行以下职责:1.负责指导、检查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储存及机构内处置过程中各项工作落实情况。 2.负责指导、检查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储存及机构内处置过程中的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工作。 3.负责组织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发生时的紧急处理工作。 4.负责组织有关医疗废物管理的培训工作。 5.负责有关医疗废物登记和档案资料管理。 6.负责及时分析和处理医疗废物管理中的其它问题。 三、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负责督导医疗废物处置相关工作。 四、负责人负责科室医疗废物管理、分类收集、运送交接、交接登记。不得使医疗废物外流、泄漏。如发现医疗废物外流、泄漏,按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对科室和当事人进行处罚。 五、医疗废物暂存处管理人员,负责医疗废物接收、交接登记。认真填写与医疗废物处置中心转移联单,并负责保存。负责暂存处物品和场所的消毒隔离工作。

卫生部关于依法加强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通知

卫生部关于依法加强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通知 卫医发〔2004〕20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为加强医疗废物的依法管理,强化对医疗卫生机构的监管,完善对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杜绝医疗废物流向社会、造成危害,国务院于2003年6月颁布了《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保证《条例》的贯彻实施,我部根据《条例》的规定,制定颁布了《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并与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共同下发了《医疗废物管理行政处罚办法》、《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和《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的标准和警示标识规定》等配套规章、文件。 近期,陕西、福建、江苏等地相继发生不法分子利用使用后的一次性输液器、输血器、注射器等医疗器械加工制作成塑料制品以牟取利益的事件,暴露出医疗卫生机构对医疗废物的管理仍存在薄弱环节和卫生行政部门监管不力等问题。为加强对医疗废物的依法监管,贯彻落实《条例》及有关配套规章、文件的各项规定,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医疗卫生机构必须加强对《条例》和有关配套规章、文件的学习、宣传和贯彻,提高对医疗废物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保证全面、准确地领会、理解和掌握《条例》及有关配套规章、文件的各项规定。 二、医疗卫生机构必须严格执行《条例》及有关配套规章、文件的规定,建立健全有关医疗废物管理的规章制度,加强医疗废物的管

理工作。 医疗卫生机构要严格按照《条例》及有关配套规章、文件的规定,切实做好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和暂时贮存等工作,并将医疗废物交由经设区市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部门许可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进行处置。 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买卖、丢弃医疗废物和回收利用医疗废物,禁止将医疗废物交由未经设区市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部门许可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 医疗卫生机构必须按照《条例》及配套规章、文件的各项规定,重点加强感染性、损伤性、病理性医疗废物的管理,特别是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械,均作为感染性医疗废物,直接放入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或者容器中,针头、刀片等锐器放入符合规定的锐器盒中,一并交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 三、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严格按照《条例》及有关配套规章、文件的各项规定,依法加强对医疗卫生机构地监管,严肃查处医疗卫生机构的违法行为。 四、尚未建有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的地区,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主动与当地环境保护行政部门协商,共同制定符合环境保护和卫生要求的医疗废物处置方案,确定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处置方式和处置单位,确保对医疗废物的全程化管理。 二○○四年六月二十五日

医疗废物管理应急预案全案-医疗废物管理应急方案

盐源县速康医院 医疗废物管理应急预案 盐源县速康医院编制 2017 年度

医疗废物管理应急预案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我院的相关规定,为有效地预防、及时控制和 消除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和意外事故所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特制定本预案。 一、目的 确保一旦发生医疗废物意外事故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迅速将意外 事故控制在最小范围内,防止意外事故对人体伤害或环境污染扩大, 尽最大努力减轻其危害程度。 二、组织管理: 成立医院医疗废物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丁明友 副组长:杨旭、王兴建 成员:沙尔体、张西、李远敏、朱远国、周贤维、苏英、 兰小群、伍速琼 三、预案启动条件: 凡在我院范围内发生医疗废物意外事故,即启动本预案。 四、医疗废物意外事故是指:医疗废物未按《盐源县速康医院医疗废 物管理制度》要求处理而发生的流失、泄漏、扩散和人体伤害。 五、对策与措施: (一)、组织领导,部门配合 当发生医疗废物意外事故时,事故发生科室应及时报告科室领导及医院突发

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办公室,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办公室及时报告院党政领导,由院党政领导统一部署应急处理工作,协调临床科室、医教科、感染科、保卫科等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与分工,做好各项应急处理工作。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以及应急措施的落实情况和处置效果评价,各部门应服从命令,积极配合。 (二)、报告事故发生科室应于第一时间报告医院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办公室及感染科,并及时报告院领导,由院方按照卫生部《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七条和第八条要求向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意外事故情况和调查处理结果。 (三)、收治暴露人员当有人暴露于泄漏或扩散的医疗废物时,及时采取隔离措施,将病人收治于相关业务科室,接受科室应积极治疗、控制病情。 (四)、各部门职责 当发生意外事故时,事故发生科室应于第一事件按程序进行报告,并争取时间积极采取相应的消毒隔离措施处理事故现场,控制事故扩大化。总务后勤务负责提供人力物力和医疗废物技术支持,处理事故现场,配合事故发生科室追回流失的医疗废物;控感办负责提供现场消毒隔离及个人防护技术支持;急症科、感染科、皮肤科等临床科室应做好急救准备;其他部门和科室应服从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办公室的指挥调度。 (五)、消毒隔离防护要求 发生医疗废物泄漏、扩散时,根据医疗废物性质及时对被污染的环境进行空气、物品和人员隔离,对隔离区域进行空气、物品及物品表面消毒;发生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医院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防止疾病传播,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组织机构 医疗废物管理第一责任人: 具体管理科室: 责任人: 负责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各临床科室责任人为:护士长 医技科室责任人为:科主任 医疗废物管理员: 二、培训 1、加强对各临床科室医务人员进行医疗废物分类处置、自身防护等知识培训。 2、对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运送、储存、处置等工作的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医疗废物分类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 三、防护 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运送、储存、处置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

配备必要防护用品,上班必须穿工作服,必要时戴手套、口罩、帽子、眼罩、围裙、防护服等。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必要时对有关人员进行免疫接种,防止其受到健康损害。 四、医院应按医疗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分类具体见医疗废物分类目录) 1、各临床科室根据医疗废物的类别,分别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可降解的垃圾袋或密闭的容器内。生活垃圾装黑色袋、医疗废物装黄色袋、放射性垃圾装红色袋。针头、刀片等锐器装入锐器盒。禁止将生活垃圾与医疗废物混装,如发现混装时,应按医疗废物处理。 2、垃圾袋的外表不得沾有任何医疗废物。如发生垃圾袋的外表被污染时,必须对污染处进行消毒,必要时再加一层包装。 3、对传染病区的生活垃圾按感染性废物处理,使用双层黄色塑料袋包装。 4、检验科的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在交送医疗废物暂存处前应当就地高压消毒,并做好登记。 5、对医疗污水、传染病病人、传染病病毒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排泄物,按照国家规定严格消毒,达标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 五、运送 1、医疗废物收集人员每天下午4点将医疗废物袋封口并做好科室、类别、日期及需要的特别说明等标志后放入医疗废物周转箱(黄色)内,然后进行登记、交接和签名并注明交接时间后运送到指定的医疗废物收集地点。

医疗废弃物处理应急预案

迁安市疾控中心 医疗废弃物处理应急预案 为规范医疗卫生机构对医疗废弃物的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医疗废物对人体健康和环境产生危害,依据《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规定,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目的: 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落实医疗废物管理的规章制度,确保医疗卫生机构内医疗废物发生流失、泄露、扩散和意外事故后能及时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将危害控制在最小程度。 二、应急处理组织: 组长:孙玉平 < 副组长:赵爱民 成员:许志海、王田苗、刘迎新、刘长英 李才元李青松 职责:具体负责发生意外事故后全面组织与处置工作。 三、医疗废弃物管理工作要求: (一)医疗废弃物分类方法和工作要求: 疾控、检验、结核病防治门诊等相关科室均建立医疗废弃物收集点,根据医疗废物的分类目录(损伤性、感染性、病理性、药物性、化学性)的要求,分别设立醒目的分类标

示,注明每日产生废物的时间、种类、数量。 (二)、健全医疗废物工作管理制度: 建立中心产生点废物收集工作制度及医疗废物暂存点工作制度,责成专人每日定点收集各科室产生的医疗废物并用专用运输车运到暂存点。 。 (三)医疗废弃物交接记录完整、准确: 中心每日产生的医疗废弃物处置中心进行统一处理,每次交接详细注明废物种类、数量、时间,并双方签字。 (四)医疗废弃物分类、收集、运送工作人员安全防护:从事医疗废弃物处置工作人员须经过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相关法律、法规培训后上岗,熟练掌握医疗废物处置工作流程。每年接受2次身体健康检查,工作中须严格加强自身安全防护。 四、应急处理措施: 1、报告: 中心发生医疗废弃物流失、泄露、扩散、和意外事故时,除采取相应紧急处理措施外,并在48小时内向所在地卫生局、环保部门报告。处理结束后,将调查结果上报同级卫生行政部门、环保部门。 2、应采取的措施: 》 (1)确定流失、泄露、扩散的医疗废物类别、单位、数

医疗废物管理办法

医疗废物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医疗卫生机构对医疗废物的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医疗废物对人体健康和环境产生危害,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对医疗废物进行管理。 第三条卫生部对全国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实施监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实施监督。 第二章医疗卫生机构对医疗废物的管理职责 第四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 第五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并落实医疗废物管理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和要求、有关人员的工作职责及发生医疗卫生机构内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的应急方案。内容包括: (一)医疗卫生机构内医疗废物各产生地点对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方法和工作要求; (二)医疗卫生机构内医疗废物的产生地点、暂时贮存地点的工作制度及从产生地点运送至暂时贮存地点的工作要求; (三)医疗废物在医疗卫生机构内部运送及将医疗废物交由医疗 1 废物处置单位的有关交接、登记的规定;

(四) 医疗废物管理过程中的特殊操作程序及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的紧急处理措施; (五)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过程中有关工作人员的职业卫生安全防护。 第六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设置负责医疗废物管理的监控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履行以下职责: (一) 负责指导、检查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及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时,应当 者3人在48小时医疗卫生机构发生因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1人以上死亡或以上健康损害,需要对致病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的重大事故时,应当在24小时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根据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及机构分类收集、运送与暂时贮存 第十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根据《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对医疗废物实施分类管理。 2 第十一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及时分类收集医疗废物: (一)根据医疗废物的类别,将医疗废物分置于符合《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的标准和警示标识的规定》的包装物或者容器医疗卫生机构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者容器的3/4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 第十四条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当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处理或者增加一层包装。 第十五条盛装医疗废物的每个包装物、容器外表面应当有警示标识,在每个包装物、容器上应当系中文标签,中文标签的运送人员每天从医疗废物产生地点将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及应急预案

荣成市第三人民医院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及应急预案 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委员会职责 1、组织全院职工认真学习《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国家有关医疗废物管理的法律、法规,加强宣传、提高认识。 2、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我院有关医疗废物管理的规章制度、工作要求和工作流程;制定意外事件发生时的紧张处理措施。 3、制定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4、指导、检查医疗废物处理日常工作落实情况。 5、指导管理医疗废物档案资料。 6、分析处理医疗废物管理中的其它问题,并组织解决。 临床科室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根据国务院《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卫生部《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照以下工作要求,及时分类收集医疗废物: 一、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不能混合收集。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应当在标签上注明。 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及一次性医疗器械、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棉球、棉签、引流棉条、纱块及其他各种敷料物被视为感染性废物。 三、将医疗废物置于黄色垃圾袋或垃圾箱内,将放射性废物(放射源、同位素等)置于红色垃圾袋内。 四、在盛装医疗废物前,应当对医疗废物包装物或者容器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漏和其它缺陷。 五、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者容器的时,应当使用有用的封口方式,使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封口紧实、周密。

六、传染病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应当使用双层包装物,并及时密封。 七、放入包装物或者容器内的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不得取出。 八、盛装医疗废物的每个包装物、容器外表面应当有警示标识,在每个包装物、容器上应当示中文标签。中文标签的内容包括:医疗废物产生单位、类别、日期及需要的特别说明等。 九、科室指定专人负责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登记、交接工作。 医疗废物院内运输管理规定 一、运送人员每天下午4时30分从各科室将分类包装的医疗废物从高楼层到低楼层的路线从楼梯走道送至垃圾贮存间,并锁好门窗。二、运送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前,应当检查包装物或者容器的标识、标签及封口是否符合要求,不得将不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运送至垃圾贮存房。 三、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当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处理或者增加一层包装。 四、运送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时,应当防止造成包装物或容器破损和医疗废物的流失、泄漏和扩散,并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 五、运送医疗废物应当使用防渗漏、防遗撒、无明锐边角、易于装卸和纯洁的专用运送工具。 六、每天运送工作结束后,应当用含氯消毒液(有用氯浓度>1000ppm/L)对运送工具(推车及容器)进行擦拭或浸泡,运用医疗废物的专用车不得运送其他物品。 医疗废物集中存放场所管理规定 一、在一楼垃圾专用房间暂时贮存医疗废物,有周密的封闭措施,加盖、上锁,不得露天存放医疗废物,防止渗漏和雨水冲刷。 二、设有明明的医疗废物警示标识和“禁止吸烟、饮食”的警示标识。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及标准预防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1、医院成立医疗废物管理组织,履行职责确保对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 2、建立培训制度,对全院医务人员以及从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处置等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 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教育。 3、医疗单元须做到定位收集、存放使用后的医疗废物。禁止在非收集、非暂时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 疗废物。 4、医疗废物实施分类管理。全院统一规定医疗废物使用黄色有标识塑料袋盛装、生活垃圾使用黑色塑 料袋盛装,禁止将医疗废物混入其它废物和生活垃圾中。 5、加强医疗废物的院内交接管理。各医疗单元的医疗废物袋必须使用有医疗废物标识的黄色垃圾袋, 指派专人每日与垃圾运送人员进行交接,并做好记录。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6、垃圾运送人中每天从医疗废物产生地点,将分类包装的医疗废物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送至内部指 定的暂时贮存地点。 7、医院设有醒目标志区分的生活垃圾区、医疗废物贮存区,并在医疗废物贮存区进出口加锁由专人管 理,严禁拾捡垃圾。生活垃圾区,医疗废物贮存区每日定时搬运、定时清洗、定期消毒、保持清洁。 8、每日收集的医疗废物交由卫生局指定人员集中处理,并做好交接登记。 9、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时,工作人员应遵照“应急预案”采取相应紧急处理措 施,并按规定的时限上报主管部门。 10、严禁任何个人或单位私自转卖医疗废物。如有发生或有人举报,一经查实将予严厉的处罚。 概念简介 标准预防是指认为病人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均具有传染性,需进行隔离,不论是否有明显的血迹,污染,是否接触非完整的皮肤与粘膜,接触上述物质者,必须采取预防措施。

医院医疗废物处理制度

医院医疗废物处理制度 为了加强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确保医疗安全,防止因医疗废物导致传染病传播和环境污染事故发生,保障人体健康。根据国务院《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以及《医院消毒技术规范》,特制定本院医疗废物处理制度。 1 建立医疗废物管理组织,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成立了医疗废物处理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副组长由防保组长,指定了专职负责医院医疗废物的处理工作。专职人员负责日常医疗废物回收处理的检查监督,进行医疗废物回收,同制订了本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及医疗垃圾处理流程图,规范医院的了医疗废物处理 2 加强医疗废物回收处理贮存设施的配备和保障 办公室要为各科室配备收集医疗废物和生活垃圾带盖暂存箱,并购买了相适应的废物回收袋,医疗废物装黄色垃圾袋,生活垃圾装黑色袋。各科把垃圾暂存箱放在固定的卫生处置间,并标有明显的医疗废物警示标识,给专职回收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设施,并进行了防护培训。要按要求建立医院医疗垃圾贮存间。 3 对医疗废物进行分类分袋收集处理

感染性医疗废物 ①一次性输液器、注射器使用后把针头分离放置于损伤性废物内;②使用后的棉签、棉球、纱布及其他各种敷料,使用后的其他一次性医疗用品、器械等;③各种废弃的血标本; ④传染病人使用后废弃物装双层黄色袋。 病理性废物 病理切片后及手术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的人体组织器官等。损伤性废物 使用后的针头、手术刀、备皮刀、玻璃安瓿等收集在特制的硬纸盒内。 药物性废物 过期、变质被污染的废弃的药品及废弃的疫苗、血库废弃的血液制品等。 4 回收暂存的管理做好回收人员个人防护在回收运送医疗废物时做好个人防护是极为重要的,下科室回收时必须穿工作服、戴帽子、口子罩、橡胶手套,在回收传染性废物时,戴双层手套、防护镜,防护用品用后不能存放在生活区,要及时消毒清洗。收集运送时,防止刺伤、擦伤,保证安全。

医疗废物处置应急预案最新

医疗废物处置应急预案 为规范医疗废物管理,防止疾病传播、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根据《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提出如下要求。 一、行政后勤部门要有专人负责全院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存放、运输和对外相关部门联络等工作。 1、医院对医疗废物管理工作进行每月定期不定期监督检查一次。 2、医疗废物暂时贮存时间不得超过二天。 二、医疗废物管理措施: 各科室严格按照《医疗废物分类目录》的要求分类处置产生的医疗废物。锐器盒满3/4时必须及时更换。 产生医疗废物的科室负责废物袋的扎口和贴标签。医疗废物要与生活垃圾分开收集、暂存、密闭运输。 产生医疗废物的科室必须建立医疗废物出入应当每天有登记,送出去有接收记录,专人负责。医疗废物清运员清运时实行交接制度,双方签字。应用联单转运。签字记录保存至少3年。 运送医疗废物的人员要有防护措施,每年体检一次,将分类分装的医疗废物按指定路线运送到医院制定的暂存场所,统一处理。 医疗废物暂存处应防潮、防湿、防四害、防渗漏。 对用后的医疗废物运送工具应及时清洁和消毒。 各类人员在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医疗废物的过程中,必须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一旦发生刺伤、擦伤等意外事故时按暴露后处理流程进行处理。 医疗废物禁止任何科室、个人转让和买卖。 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等意外事故时按《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件的应急预案》处理。 三、医疗废物的分类及处理方法: 1、感染性废物:指携带病原微生物具有引发感染性疾病传播危险的医疗废物,包括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棉球、棉签、引流棉条、纱布及其它各种缴料、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等)、各种废弃的医学标本、血液、血清等。 处理方法: 以上废物产生后放入有明显标识的医用垃圾袋后,出专人定时、定路线用防渗漏、防遗撒的专用垃圾桶收集到医院医疗垃圾中转站,清运焚烧处理。 各种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保存液等高危废物,在产生地点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其它消毒方法消毒,然后按感染性废物处理。 隔离的传染病人或疑似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使用双层包装物并及时密封后按感染性废 物处理。 2、损伤性废物:能够刺伤或者割伤人体的废弃的医学锐器,包括医用针头、缝合针、解剖刀、手术刀、备皮刀、手术锯、载玻片、玻璃试管、玻璃安瓿及一次性使用空针、输液器、输血器的针头部分等。 处理方法:产生后立即放入防刺、防渗漏的硬质容器中,后放入有明显标识的医用垃圾袋中,由专人定时收集于医院医疗垃圾中转站。 3、药物性废物:过期、淘汰、变质或者被污染的药品包括抗生素、非处方类药品、细胞毒性药物、遗传毒性药物、疫苗、血液制品等。

医疗废物处理制度

医疗废物处理制度 为了加强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确保医疗安全,防止因医疗废物导致传染病传播和环境污染事故发生,保障人体健康。根据国务院《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以及《医院消毒技术规范》,特制定本院医疗废物处理制度。 1 建立医疗废物管理组织,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成立了医疗废物处理领导小组,组长由副院长担任,副组长由护理部主任担任,指定了专职负责医院医疗废物的处理工作。专职人员负责日常医疗废物回收处理的检查监督,进行医疗废物回收,同时制订了本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及医疗垃圾处理流程图,规范医院的了医疗废物处理。 2 加强医疗废物回收处理贮存设施的配备和保障 各科室配备收集医疗废物和生活垃圾带盖暂存箱,并购买了相适应的废物回收袋,医疗废物装黄色垃圾袋,生活垃圾装黑色袋。各科把垃圾暂存箱放在固定的卫生处置间,并标有明显的医疗废物警示标识,给专职回收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设施,并进行了防护培训。要按要求建立医院医疗垃圾贮存间。 3 对医疗废物进行分类分袋收集处理 3.1 感染性医疗废物①一次性输液器、注射器使用后把针头分离放置于损伤性废物内;②使用后的棉签、棉球、纱布及其他各种敷料,使用后的其他一次性医疗用品、器械等;③各种废弃的血标本;④传染病人使用后废弃物装双层黄色袋。 3.2 病理性废物病理切片后及手术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的人体组织器官等。 3.3 损伤性废物使用后的针头、手术刀、备皮刀、玻璃安瓿等收集在特制的硬纸盒内。 3.4 药物性废物过期、变质被污染的废弃的药品及废弃的疫苗、血库废弃的血液制品等。 4 回收暂存的管理 4.1 做好回收人员个人防护在回收运送医疗废物时做好个人防护是极为重要的,下科室回收时必须穿工作服、戴帽子、口子罩、橡胶手套,在回收传染性废物时,戴双层手套、防护镜,防护用品用后不能存放在生活区,要及时消毒清洗。收集运送时,防止刺伤、擦伤,保证安全。

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废物管理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废物管理的通知 各科室门诊部: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卫生部《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医疗废物对人体健康和环境产生的危害。结合我院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医疗废物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管理要点 (一)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国务院《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卫生部《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及其配套规章、文件《医疗废物管理行政处罚办法》、《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的标准和警示标识规定》等,是医疗废物管理的法定依据,各科室要组织医务人员认真学习,提高对医疗废物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并认真贯彻严格执行。 (二)严格按照《医疗废物分类目录》进行收集,感染性废物必须用具有标识的黄色塑料袋盛装,且盛装量不得超过3/4。一次性使用的医疗用品外包装袋未被污染的不属于医疗废物。 (三)锐利性废物须使用锐器盒,载玻片、玻璃试管、玻璃安瓿等损伤性废物须放置在锐器盒内。输液瓶未被污染的不属于医疗废物。(四)各病区袋装后的医疗废物不得丢在走廊上,放置在固定地点由专人负责回收,并做好双签名。 (五)各病区负责人要对医疗废物登记本所登记内容的真实性进行核对,登记本由各病区护士长负责保管,至少三年。

(六)严禁买卖医疗废物。 (七)严禁医疗垃圾与生活垃圾混放。 二、处罚办法 (一)凡违反以上规定其中一项的罚50元。 (二)单个科室连续三次被发现同样问题,将对科主任、护士长进行通报批评。 (三)如发现或被经举报查实有医疗废物买卖行为的,给予科室负责人通报批评,扣发当月岗位津贴,对于当事人予以扣发当月奖金并警告处分直至辞退。 院感科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的检查、督促,落实科室医疗废物的管理工作,预防违反医疗废物管理规定行为的发生。 附件:(一)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通知 (二)医疗废物分类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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