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放行管理规定

紧急放行管理规定
紧急放行管理规定

1.0 目的

规定采购件紧急放行的方法,在保障生产的同时,保证产品满足顾客要求。

2.0 范围

仅适用于武汉工厂采购件紧急放行的申请、批准和管理,公司最终产品不得紧急放行。

3.0 引用文件和标准

3.1 《检验和试验程序》

3.2 《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4.0 术语

4.1紧急放行:因生产急需,为保障生产,在采购件到货后来不及验证,而对采购件临时放行,特许进一步加工的应急措施。

5.0 流程/程序

5.1 申请紧急放行条件

5.1.1 按进货检验指导书,应进行进货检验/试验的采购件,因生产紧急,采购件到货后来不及验证,为保障生产,可申请紧急放行。

5.1.2 仅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方可申请紧急放行:

a)确属生产紧急,采购件来货后不及按正常进货检验方式验证;

b)采购件供应商以往供货业绩良好,近期供货质量稳定;

c)供应商生产制造过程近期未发生改变;

d)该批采购件到货时外包装完好,无缺失。

5.2 紧急放行申请

5.2.1 采购件紧急放行申请,应由计保科负责提出。计保科确定需紧急放行的数量和批次,填写“紧急放行申请单”,计保科经理签字同意后,交技术质量科质量工程师会签。

5.2.2 计保科、技术质量科质量工程师会签均许可后,计保科将“紧急放行申请单”传递技术质量科经理审批,经技术质量科经理批准后,方允许紧急放行。

5.3 紧急放行实施

5.3.1 紧急放行批准后,计保科计划员通知库房保管员,按获准“紧急放行”的数量和批次,放行采购件。放行前,保管员必须在“紧急放行”采购件的最小独立外包装上,做好明确、醒目、易于识别的“紧急放行”标识。

5.3.2 采购件“紧急放行”的同时,技术质量科采购件质检员仍需按正常检验方式对“紧急放行”采购件实施检验,技术质量科对“紧急放行”采购件和“紧急放行”后加工产品的质量进行跟踪。5.3.3 “紧急放行”采购件在产品生产加工过程中,应做好全过程的记录和标识,使用“紧急放行”采购件加工出的产品,也必须带有明确的标识,以区分于其它正常放行产品,确保发生不符合时能够及时、正确、有效地追索。

5.3.4 在策划的安排圆满完成之前,不允许将使用“紧急放行”采购件加工出的产品交付给顾客。5.3.5 若“紧急放行”的采购件进货检验结论“合格”,技术质量科通知计保科解除紧急放行状态。

5.3.6 若“紧急放行”的采购件进货检验结论最终为“不合格”,使用“紧急放行”采购件加工出的产品,必须全部追回并隔离,技术质量科对产品进行评审/试验,若评审/试验结论表明产品符合顾客规范,不会对顾客产生任何不良影响,技术质量科可判定产品“合格”,产品可交付顾客,技术质量科对交付后产品的质量表现进行跟踪,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对不合格采购件办理“偏差许可”。

5.3.7 若评审/试验结论表明产品不完全符合产品规范,技术质量科应判定产品“不合格”,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对产品进行标识、隔离和处置。除非获得顾客的让步或偏离许可,否则不合格产品不得交付给顾客。

5.3.8 技术质量科质量工程师将“不合格”采购件通知供方,供方实施纠正和预防,质量工程师进行跟踪和验证。

5.3.9 所有“紧急放行”的必须记录并保持。

6.0 附录

6.1 紧急放行申请单

品质部管理制度

品质部管理制度 一、目的 明确品质部人员职责、权限,规范产品品质控制流程,特制定本制度。 1.1适用范围 适用于品质部的管理、公司产品的品质控制。 1.2主要职责 1.2.1品质部负责人负责编制本部门各岗位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权限。 1.2.2各岗位人员依据本人的岗位职责、权限在工作中建立联系,履行相应职责。 1.3品质部架构

二、品质部职责 1)建立品质控制体系,制定品质管理制度; 2)制定工作流程、工作标准和考核办法; 3)编制公司各类产品和物料的质量标准; 4)来料、制造、成品品质检验规范的制订与执行; 5)来料、制造过程品质的巡回检验和出货检验; 6)不合格品处置及预防措施的订立与执行; 7)品质成本的分析与品质控制事项的制定; 8)评定产品质量水平,报告存在的质量缺陷; 9)计量具、量表、检测仪器、设备、工装治具的校验与控制; 10)对供应商的评定,品质能力的辅导、控制,保证物料的质量; 11)受理客户产品质量抱怨和投诉,原因分析及制定改善措施; 12)品质培训计划的制定及执行; 13)对质量管理类文件进行维护和控制。 2.1品质部经理岗位职责 2.1.1岗位名称:品质部经理 2.1.2直接上级:总经理 2.1.3直接下级:品质保证工程师、品质控制工程师、文员 2.1.4工作职责: 1)建立、健全公司品质管理控制体系;制定本部的各项管理制度、工作流程、工作标 准和考核办法;管理品质部的正常运作;对品质系统的正常运作负责;对公司内部的品质事故负责。 2)品质管理体系的设计,程序的拟定。 3)成品、物料检验计划的制订,品质成本的控制并监督完成。 4)按照生产出货要求制订检验计划,生产急件优先检验安排。 5)物料、制造过程、出货品质的质量控制,检查现场检验状态标识和追溯。 6)让步接收批准与否决;不合格处置及评价;成品品质鉴定与判定意见的签署;处理 存在或是潜在的质量问题,及时纠正并采取预防措施。 7)控制检验中发现的不合格现象不再重复发生,进行质量问题的分析、改进、跟踪。

外出物品放行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各种货、物、料进出厂门之稽核管制,并使之有所遵循,暂订此管理规定:

各种货、物、料进出厂门管制均适用之。 3.定义:无 4.权责 4.1 各部门放行条审核权责责任人:行使本部门物料、物品放行条之审核或签准权; 4.2 保安班:严格按照作业程序作业,并对物品检查放行。 5.作业内容 5.1成品出货 5.1.1 成品出货时,成品仓库人员要通知执勤保安员清点出货数量,保安员依《出货单》 或《送货单》所列货物、品番、数量进行清点是否准确。并稽核《放行条》是否 有相关权责人员签名,经查实无误后,保安员予以放行。 5.2 退料(货)(原材料、五金零配件、工具等): 5.2.1 退料(货)由原材仓开《退料单》,保安员负责稽核《退料单》所例物品品名、规 格、数量、退料单位等是否与实物一致,并稽核《放行条》是否有相关权责人员 签名,经查实无误后,保安员予以放行。 5.3 外加工 5.3.1 原物料类外协加工:原物料类外协加工分为原材料和半成品外协加工。 5.3.1.1各种原物料需外发加工时,由PMC部门提出申请,填写《外协加工合同》,经 PMC主管确认签名后,交仓库依合同备料,保安员根据合同稽核《放行条》 是否有相关权责人员签名,经查实无误后,保安员予以放行。 5.3.2模具类外协加工 5.3.2.1 模具外加工由各申请单位主管填写《放行条》,由相关权责人核准;执勤保 安员凭《放行条》上所列项目稽核外加工厂商、模号、品名、数量是否准确及是否有相关权责人员签名方可给予放行。 5.3.3机电设备类外协加工: 5.3.3.1后勤设备组对相关机械设备需做外协维修或各部门需对相关机械设备,零 配件进行外协加工时,由后勤设备组填写《放行条》经相关权责人签名确认后保安予以放行。 5.3.4 外加工之物品完成回厂后先送仓库入库,由原材料仓管员开《物料入库单》 入库,使用单位凭领料单领取。 5.3.5 执勤保安员对各类物品出厂放行时,要稽核《放行条》填写的单位名称、品 名、数量及相关人员是否签名,经查无误后,保安员给予放行,若无相关权责人签名或物品数量异常不予放行并上报处理。 5.4 废料及可回收垃圾 5.4.1保安员在废料装车前,必须凭仓库所开之《放行条》、在装车时清点所装数量及单 据是否有相关权责人签名,经查实无误后,方可给予放行。 5.4.2 可回收垃圾装车前,保安员凭有相关权责人签名的《放行条》在装车时检查物品 中是否夹带有公司的其它物品,如有异常立即暂扣车辆并上报处理。 5.5 个人行李物品放行 5.5.1 辞职、请假、外宿人员携带个人物品外出,由当事人到行政部开据《物品放行条》, 当值保安人员检查行李无异常后给予放行。 5.6以上作业程序,请相关人员切实遵守执行,对未尽职守者,视情节参照《员工手册》 给予处罚。执勤保安员必须严格做好物品放行管制,如有异常立即上报处理。 6.相关附件:《外出物品放行签发权限》 7.相关表单:《放行条》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暂行办法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暂行办法从今年9月1日起,住宅项目在审批时将增加一项内容:建设单位应当将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其他有关文件报送市规委委托的审查单位进行审查,施工图未经审查批准不得使用。一方面,这将更加规范本市的施工管理制度,一方面也会使一些即将拿到开工许可证的开发商又不得不将施工图纸送到有关部门进行审核,延长了开发周期。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的监督管理,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公众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部《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暂行办法》的规定,结合我市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以下简称施工图)审查是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审查单位,依据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与规范,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结构安全和强制性标准、规范执行情况等进行的独立审查。 第三条施工图审查工作是政府对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监督管理的重要环节,是基本建设必不可少的程序。 建设单位应在完成施工图、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市建设委员会颁发开发证前办理施工图报审手续。 第四条本市施工图审查工作的主管部门是北京市规划委员会(下称市规划委),负责全市施工图审查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对审查单位的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北京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监督总站负责日常工作。 第二章审查内容和程序 第五条建设单位应当与审查单位签订审查合同,明确审查的内容、双方责任和义务、审查期限和费用等。审查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第六条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内容 1、是否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规范; 2、是否按照经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进行施工图设计,施工图是否达到规定的设计深度标准要求; 3、工程勘察是符合国家及本市的有关技术标准及规定; 4、结构设计是否安全; 5、是否损害公众利益。 第七条建设单位办理报审手续时应提供下列文件和资料的复印件: 1、规划管理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批准立项文件、主要的初步设计文件及批准文件; 3、有关部门对消防、抗震、人防、节能等专项审批意见书。 4、工程勘察成果报告(详勘); 5、施工图设计全套图纸文件(结构专业计算书,注明计算软件名称及版本); 6、审查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不合格品处置管理制度

XXXXX有限公司企业技术标准不合格品处置管理制度2014-03-11发布2014-05-10实施XXXXXX有限公司发布 前言为确保识别和控制不符合要求的产品,以防止其非预期使用和交付,降低由于不合格品产生的损失,加强对对合格品管理,公司技术部根据GB/T19001:2008标准要求,结合XXXXXX有限公司的实际情况,起草了不合格品管理制度,本标准对;各部门的职责、不合格品的管理程序、不合格品的处置、不合格品的管理、不合格品的评审程序作了规定,希望有关部门严格按照规定要求执行。本办法自2014年5月10日实施。编制:审核:批准: 不合格品处置管理制度 1 目的了提高生产工艺水平、加强产品生产过程质量控制与管理,提高员工的质为量意识和工作责任心,为确保识别和控制不符合要求的产品,以防止其非预期使用和交付,降低由于不合格品

产生的损失,针对生产过程中不合格品的处置权限特编制本管理制度。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全过程的采购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生产车间的零件、部件不合格品。 3 管理职责 3.1 技术部负责不合格品的技术原因及报废件的技术评审。 3.2 检验部负责不合格品的判断和标识。 3.3 生产部负责生产过程中零件、部件及产成品不合格品的隔离及报废申请。 3.4 采购部负责外购件、外协件不合格品的隔离。 3.5 市场(销售)部负责已交付使用不合格品的处理。 4 不合格品的管理程序 4.1 不合格品的分类4.1.1进厂原材料、配套件及辅助材料经检验的不合格品。 4.1.2 外协件进厂检验的不合格品。 4.1.3 车间机械加工的零件、零部件经检验的不合格品。 4.1.4 焊接部件、胶管压制件经检验的不合格品。 4.1.5 前处理的零部件经检验的不合格品。 4.1.6 表面涂覆经检验的不合格品。 4.1.7 产品装配过程中经检验的不合格品。 4.1.8 产品试验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 4.1.9 产品最终检验、验验中发现的不合格品。 4.2 不合格品的识别4.2.1产品不能满足规定要求,即采购合同的技术参数要求或订单规定; 4.2.2不符合外协加工合同的技术协议要求或不符合图纸规定; 4.2.3 零、部件不符图纸及技术要求; 4.2.4 焊接件不符图纸、技术标准、工艺文件规定要求; 4.2.5 表面前处理、表面涂覆层不符工艺文件要求等视为不

公司物品放行管理规定

文件名称:公司物品放行管理规定版本/次: 文件编号:日期: 第一条目的 为规范物品的放行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范围: 本公司所属物品、文件及供应商自带物品均适用之。 第三条定义:无 第四条权责: 4.1各部门主管:行使本部门物料、物品放行条之审核或签准权; 4.2总务课保安:严格按照作业程序作业,并对物品检查放行; 4.3 总经办负责在权限范围内物品放行条之签核及相关单据报表回收掌控; 第五条内容: 5.1公司物品放行管理原则:放行有依据,回厂有证据.即对于出厂的物品一定有出厂的证明资料 佐证;而回厂的物料也亦要有资料证明己回厂. 5.2个人物品行李放行管理 5.2.1个人物品行李放行的依据是:人事异动或请假单;

5.2.2请假、外宿人员需携带私人物品外出,须由单位文员到后勤文员处开立“行李放行条”, 后勤文员须予以确认“请假单”有否人资部主管核准或“外宿单”有否后勤部主管核 准。然后为该员开立“行李放行条”。“行李放行条”须有全体住宿人员签名,经舍监 签核后,在规定放行的时间内,保安室凭有效放行条检查放行; 5.2.3离职人员携带私人物品外出,根据“人事异动单”开“行李放行条”,须先到后勤部文 员处开具“行李放行条”后勤部文员须对该员在相关部门的交接手续的完成状况予以 确认,然后为该员开立“行李放行条”。“行李放行条”须有全体住宿人员签名,在规 定放行的时间内,经舍监签核后保安凭有效放行条检查放行, 检查保安并在行李放行 条签名备查。 5.2.4课级干部以上(含课长级)之“行李放行条”需行政部主管签核。 5.2.5请长假、长期外宿、离职人员须于下班时间将行李存放置于“请假、离职人员行李放 置处”,尔后不可再进入宿舍逗留,须在餐厅等待。在规定放行的时间内,值班保安凭

物资紧急放行管理制度

1、主题内容 本制度规定了物资紧急放行的具体管理要求。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进货产品紧急放行管理。 3、紧急放行申请 紧急放行物资仅限于生产用原材料。外购物资到货后,如生产急需对生产物料来不及检验而放行时,必须由生产部提出紧急放行申请。 4、紧急放行审批 4.1 生产物资紧急放行审批权由品质部长实施。 4.2 品质部长接到紧急放行申请后,查阅供方供货效绩和历次进货检验记录。4.3 历次进货检验合格且产品质量稳定,可批准生产物资实施紧急放行。 4.4 历次进货检验中有不合格品,产品质量不稳定或第一次供货,不批准紧急放行。 5、紧急放行物资控制程序 5.1 紧急放行物资批准后,保管员根据批准的“紧急放行申请单”,做紧急放行物资标识并记录。 5.2 物资出库时在领料单或物料外包装箱上注明“紧急放行”字样,投料人通知车间做好标识移植。发料人在记录上注明“紧急放行”的物料名称、批号、件数。 5.3 品质部长通知生产车间工序检验员跟踪紧急放行物资,车间检验员在该批物料流转的每道工序放置“紧急放行”标识卡并做好记录,确保具有可追溯性。同时安排化验室尽早报出检验结果。 5.4 生产车间接到检验合格通知单时标明已经到达的生产工序。 6、紧急放行物资检验不合格处理 6.1 紧急放行物资经检验判定不合格,品质部长通知生产车间,该批物资生产的制成品封存。 6.2 品质部长组织生产部、技术部、供应部和生产车间主任和工序检验员研究处理方案。方案确定后,由总经理批准。 7、质量记录 物资紧急放行记录控制一览表

8、编制和审批 本制度根据MSW/CX 8.2.4-00-2007《产品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编制。 编制人:宓婉美编制日期:2007年12月5日 会签人:黄造旗会签日期:2007年12月18日 审批人:金辉审批日期:2007年12月18日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

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改进对我市房屋建筑工程(含建筑装饰等专项 工程,下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含勘察文件, 以下简称施工图)审查的管理,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 和规章,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 程施工图审查和实施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施工图审查,是指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 的施工图审查机构(以下简称审查机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 规章,对施工图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等内容进行的审查。 第四条施工图未经审查合格的,不得使用。 第五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按照国家规定的条件并结合本 市建设规模认定本市审查机构及其审查人员,对本市施工图审查 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区县(自治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 行政区内的施工图审查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接受市建设行政主 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审查机构

第六条审查机构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条件。 从事勘察文件审查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的一类机构和主 城区内的二类机构审查人员必须全部为符合《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34号令)分类标准要求的专职人员;其他区县(自治县、市)的二 类机构专职审查人员不得低于前述分类标准要求审查人员总数 的50%。从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的审查机构的专职审查人员不得低于前述分类标准要求审查人员总数的50%。 第七条审查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从事施工图审 查的勘察设计单位,内部应当设立施工图审查专门机构,其人员、财务等应当单独管理。 第八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认定的审查机构颁发审查机构认 定书和施工图审查专用章。审查机构认定书、施工图审查专用章有效期为2年。 第九条审查机构认定书有效期满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根 据建设规模和各机构运行情况,对机构进行重新认定和调整。 第三章审查人员 第十条审查人员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条件,并经市建设行政主 管部门认定。审查人员只能在一个审查机构从事施工图审查工作。专职从事施工图审查工作的技术人员在从事施工图审查工作期 间不得从事勘察设计工作。

出入放行管理制度

出入放行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规范人员、物品、车辆进出公司的行为,保证公司安全,保持良好生产经营秩序。 二、适用范围: 总经理级以下人员(厨卫、门卫除外) 三、适用时间: 正常工作时间内(节假日、午休、工余时间除外) 四、人员出入放行管理及流程: 1、外来人员来访需经门卫致电受访人确认后,并作登记后才 可进入公司。 2、所有外来提货或送货车辆均需到门卫处登记后才可进入公 司(车间)内装卸货。 3、公司全体员工(除总经理外)出入公司需接受公司保安人 员的检查、监督。 4、人员外出需持有效的人员/物品放行条,交到门卫室,保安 才予以放行。

5、总公司和分公司人员临时调派、工作交流、参加会议等由 所在办公区域出具放行条并交门卫,离开非长期办公区域 时则不需再开具放行条。 6、遇紧急或特殊情况(如工伤、急病、陪同客户、政府机关、 审查人员)放行手续可后补。 六、批准权限: 根据公司部门及办公地域划分: 1、产品制造部管业车间一线员工由黄霭敏负责审批,管业车间后

勤人员由部门总监审批。 2、钢构车间全体人员由总监助理负责审批。 3、卷扬机车间由莫副总监负责审批。 4、研发/品管部分公司办公区域由总监审批,总公司办公区域由刘 艳文审批。 5、综合事业部由部门总监审批,市场发展部总监暂缺的情况下由 公司委派人员负责审批。 6、负责审批的人员外出亦需自觉填写放行条,外出时交门卫处备 查。 7、遇审批人员外出或休假时,由其授权人员代审批。 七、填写要求: 1、由外出人员各自填写《人员/物品放行条》。 2、《人员/物品放行条》经审批后交门卫,出厂时间及回厂时间由门 卫填写。 八、执行时间:从公布日起执行,在执行期间,将会根据运行情况进 行优化及修改。 九、附件: 《人员/物品放行条》 佛山市南海冠恒钢构有限公司

产品追溯管理制度

东莞市领鲜源食品有限公司 产品追溯制度 1 目的 以适宜的方法标识产品,确定产品的类别及检验状态,有需要时实现追溯。 2 范围 产品接收、生产、交付使用的全过程,若顾客另有规定时,按顾客的规定处理。 3 职责 3.1生产部门负责产品标识与追溯的归口管理; 3.2综合管理部负责检验状态的标识; 3.3仓管人员负责对物资进货与贮存的标识; 3.4各生产环节人员负责实施生产过程辖区内产品的标识与追溯; 3.5出厂包装人员负责对成品的标识与追溯; 3.6销售人员负责对客户所有信息进行记录。 4 定义 4.1 标识:利用标签、颜色等方式让操作人员清楚了解产品的规格以及检验状态。 4.2 产品标识:是识别产品特定特性或状态的标志或标记,包括生产产品和运作过程中的采购产品、中间产品、最终产品和到交付客户使用的产品。 4.3 产品的状态标识:在产品实现以及生产和服务运作过程中,为了区别不同状态的产品,对产品的测量状态(待检、合格、不合格、待判定)及加工状态(已加工、待加工)所作的标识。 5工作程序 5.1产品标识及产品的状态标识 5.1.1内容: 产品属性:品名、规格、批号、编号、生产日期、数量等; 检验和测试状态:待验、合格、不合格等,检验测试人员、检验测试日期、批次等; 加工状态:原材料、外购品、在制品、半成品、成品等。 5.1.2标识的方式:可采用挂牌、贴签、分区域等方式,并配合表格记录。 5.1.3公司可追溯的标识分为三个环节进行,原材料的标识统一称为“原材料批号”;过程加工的标识统一称为“生产批号”;成品标识统一称为“出厂批次号”。 5.2采购品的标识 5.2.1 原材料、外协外购产品到公司后,采购人员或需采购部门相关人员根据供方的送货单进行清点收货,进行初步验货; 5.2.2验货根据各部门对产品具体的标准要求和方法实施检验和试验;验货后检验合格的入库在指定区域存放,分区域存放无法达到识别要求是,配合进行产品标识,标识内容包括:批次号、物料编号、物料名称、入库数量、入库日期、生

车 辆 出 入 厂 管 理 规 定

车辆出入厂管理规定 为维护企业安全,保证车辆、物品出入厂的管理有所遵循,特制定本规定: 一、管理责任: 车辆出入厂大门应遵循本规定,由保安人员负责管理。 二、免检车辆: 公司总经理、助理及以上级别人员的车辆、公司办公车辆为免检车辆,随时放行。 三、厂商车辆: 1、供应商送货车辆经门卫查对货物后允许放行入厂,车辆出门时经门卫检查后空车放行。如果有其它物品装载于同一车内者,须由货物验收部门负责人在入库单签字证明,安保部审核签发出门证,经门卫查对登记后放行。 2、装运本公司各种货物的车辆及公司内部各车间物资出厂,凭主管部门核发的证明文件,安保部审核签发出门证,经门卫查对登记后放行。 3、运输本公司产品出厂的车辆凭出门证经门卫核对后放行。 4、进厂施工单位自带备用工具或物品(含施工单位、样品及其进厂装运成品的设备容器等)入厂,应由施工单位填写工具、物品进厂申请单,一式两联,入厂时安保部保存,出厂时由安保部审核,经门卫查对放行。 5、外出修缮、修造、加工物品,需要携带返回厂的样品(含采购、修造样品)送外校正仪器,自备装运物品的容器或其它应用携返的物品,应由主管部门填具“工具物品进厂清单”,一式两联(入厂时间抽存第一联、第二联由经办人自存为返厂的凭证)。安保部审核签发出门证,经门卫查对登记放行。 四、参观车辆: 1、公司总经理助理及以上级别人员陪访的参观车辆免检放行。 2、其它车辆由总经办通知安保部,经门卫查对登记后放行。 3、到销售部、供应部的客户车辆登记放行。 五、其它规定:

1、公司员工私家车辆及客商来公司的非运输车辆禁止进入厂区。 2、车辆进入厂区必须减速慢性,厂内车辆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 3、车辆进入厂区必须遵循服从有关部门的安排,禁止乱停乱放。 4、门卫对存在问题的车辆禁止放行,依照本规定索取相关证件,并报告安保部。 5、车辆出入厂区的各类证明文件除缴有关部门外,由安保部专人管理,存档备查。 六、私家车、自行车、摩托车: 1、禁止自行车、摩托车携带任何私用物品进入厂区。 2、自行车、摩托车按顺序停放在车棚内。 3、自行车、摩托车进出门岗要下来推行。 4、私家车辆停放在办公楼院内。 七、违规责任: 1、公司员工车辆违反本规定视情况由其个人及主管部门承担相应责任。 2、供应商、外协单位车辆违反本规定,视情况由车辆驾驶员、供应商、外协单位、业务部门承担相应的责任。 3、车辆运输本公司物品出厂的,按价值10倍以上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送交司法机关。 4、车辆在厂区内造成的破坏,视情况由驾驶员或主管业务部门承担全部经济赔偿。 5、禁入厂区车辆进入厂区的,视情况给予50——1000元的罚款。 6、门卫违反本规定随意放行车辆出入的,每人每次罚款100元。造成企业经济损失的,由门卫承担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送交公安、司法部门。 本规定由安保部负责落实执行,及有关部门负责监督检查。 XXXX公司 20xx年x月x日

武汉市建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规定事项的通知

武汉市建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规定事项的 通知 文件排版存档编号:[UYTR-OUPT28-KBNTL98-UYNN208]

武汉市建设工程设计审查办公室文件 武设审字[2006]18号 关于贯彻执行《武汉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 查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建设、勘察、设计单位、各施工图审查机构,远城区图审办,有关管理部门: 《武汉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武建[2006]99号)(以下简称《审查管理办法》)已经市建委发布。为便于执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施工图送审 (一)建设单位办理建设工程项目登记手续后,凭建设工程项目登记号到施工图审查受理“窗口”,自主选择有相应资质的审查机构进行施工图审 查。 (二)为了方便建设单位,远城区的建设项目原则上由远城区图审办代为办理施工图审查的手续。 (三)建设单位委托审查机构进行工程勘察文件审查时,应按照《审查管理办法》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规划主管理部批准的用地红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总平面图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勘察技术要求和任务委托书原件1份(加盖建设单位公章、设计人员签 字); 4、签章齐全的勘察文件4套; 5、经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签发的外省勘察企业进入本省从事勘察业务的 《登记备案通知书》的(核查原件)复印件1份。 (四)建设单位在委托审查机构进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时,应按照《审查管理办法》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规划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附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政府投资工程的初步设计文件1套及主管部门的审批意见原件1份。 3、按《武汉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实施细则》〔武建设字[2001]146 号〕需进行抗震审查的项目,抗震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原件1份。 4、审查合格的勘察报告1份。 5、签章齐全的施工图设计文件4套。 6、各类计算书1份(利用软件程序计算的、需提供软件名称、版本,输入 数据资料和输出结果1份,包括电子文挡); 7、施工图设计文件电子文档光盘1份;

冷库管理制度 版

冷库管理制度 一、冷库管理目标及要求 1、冷库管理目标: 优质服务,严格管理,创一流冷藏环境。 2、冷库管理要求: 出入库数量准确率、帐卡物符合率100%; 冷藏库温度(除出入货物外)保持-15℃~-18℃; 保鲜库温度(除出入货物外)保持0℃~-5℃; 冷藏产品分类码垛及标识符合率100%。 3、冷库人员熟记质量管理目标及要求,并落实到实际工作中。 4、公司通过员工培训和工作考核、内部质量审核等方法确保质量管理目标及要求得到贯彻实施。 二、管理人员职责和权限 仓储车间全体人员要严格按文件规定操作,部门负责人有责任领导、监督本部门各级人员是否按规定开展工作。 1仓储主管职责 a.负责冷库日常工作的管理,出入库管理,对库存物资承担责任。 b.负责冷库管理产品出入库搬运及库内码垛工作。 c负责库存产品的标识及保管工作对冻品的储存质量负责。 d负责出入库产品的核对建帐工作,确保帐物相符。 e负责冷库的卫生工作,按规定检查库温并记录。 f.保证质量体系在本部门的建立和有效运行。 2电工职责 a.保证质量体系在本部门的有效运行; b.按时查库,确保冷藏库温度(除出入货物外)保持-15℃~-18℃; 保鲜库温度(除出入货物外)保持0℃~-5℃; c.按时组织冲霜,保证制冷效果; d.按规定开好管好设备,确保设备安全运转。 e.发现异常情况或潜在因素及时向部门领导或有关人员反映; 3仓管员职责 a.负责出入库产品的核对建帐工作,确保帐物相符 b.负责库存产品的标识及保管工作; c.负责产品出入库搬运及库内码垛工作; d.按规定查库并作好记录; e.负责冷库的卫生工作。 三、冷库环境卫生及设施卫生控制要求 1 冷库设施要求 a 速冻、冷藏能力与加工能力相适应。 b配备足够的合适的制冷设备,冷藏库温度(除出入货物外)保持-15℃~-18℃; 保鲜库温度(除出入货物外)保持0℃~-5℃;昼夜温差不超过1℃, c库房配备温度计及自动温度记录装置,测温探头应放在库房温度最高处。 d 冷库配备足够的清洁、消毒和除霜设施。

放行管理制度

放行管理制度 -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5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放行管理制度 1 目的 建立物料、中间产品、成品放行的管理程序,防止不合格的物料投入生产、不合格的中间产品流入下工序、不合格的成品出厂。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厂进厂物料、车间中间产品及成品的管理。 3 职责 3.1技术部:负责物料、中间产品、成品的检验; 3.2储运部:负责物料保管、领用,待检产品的标识,产成品的储运; 3.3生产车间:负责中间产品的生产、调整。 4内容 4.1来货放行 4.1.1原辅料、包装材料到达后,保管员按送货单验证产品名称、品种数量,对其外观质量及包装进行验收,通知质检员对来料进行检验验收。 4.1.2 由质检员检查来料生产厂的产品合格证或原料产地声明,根据公司原辅料、包装材料《检验计划》进行检验并填写《进货质量检验(验证)记录》,检验合格通知保管员准予入库。 4.1.3保管员做好原辅料、包装材料的入库工作,认真填写《入库单》,详细记录名称、数量、生产日期或生产批号、进货日期以及供货商。 4.1.4 对检验不合格的物料通知保管员立即标识、隔离,拒绝入库,并通知采购部办理退货,向技术经理汇报质量情况,执行《不合格品和潜在不安全产品控制程序》。 4.2中间产品 4.2.1各工序操作人员按照工艺要求进行生产,本工序加工完成,通知质检人员进行检验; 4.2.2质检人员按照《检验规程》的要求,对生产过程进行检验。所有检验项目符合要求,允许进入下一工序,填写《中间产品放行通知单》; 4.2.3生产主管仔细核查中间产品检验结果、监控记录,在审核栏签字确认。 4.3成品放行 4.3.1每批生产完成后,保管员对产品进行清点,做“待检”标识; 4.3.2质检员按照《检验计划》对待检产品进行全项检验,开具《产品检验报告单》;

原材料紧急放行控制程序

Incoming material used in urgent control procedure 原材料紧急放行控制程序 Q-QA-S-20 Originate 拟制 Date 日期: Check & Audit 审核 Date 日期: Approval 批准 Date 日期: Process Updating History流程修改记录 序号版本号文件更改章节文件更改时间修改者批准者备注

目录 1.目的及适用范围 (3) 2.参考文件 (3) 3.定义及缩略语 (3) 4.职责权限 (3) 5.流程图 (4) 6.内容描述 (4) 7.记录 (6) 8.附录 (6) Process Updating History流程修改记录 (1) 1.目的及适用范围 为了使原材料紧急放行行为得到合理使用,并进行控制,特制定本制度。 仅限公司内部使用 2.参考文件 Q-QA-S-09----------------------------------------------------------------------------------------------------------------------------------------------来料检验控制程序3.定义及缩略语 缩略语

见管理职责、权限制度中的. Abbreviations/缩略语 定义 紧急放行的定义所谓紧急放行,是指因生产急需而来不及验证就放来料入库并投入生产的做法. 4.职责权限 生产管理部提出紧急放行申请。 技术部、质量保证部、市场部负责原材料紧急放行评审。 原材料检验员负责紧急放行过程跟踪。 管理者代表负责原材料紧急放行的批准。 5.流程图 N/A 6.内容描述 紧急放行的条件 5.1.1 对紧急放行的来料,要明确做出标识和记录,以便一旦发现不符合规定,能及时追回和更换。 5.1.2 一般在下列情况下才能允许紧急放行。发现的不合格来料在技术上可以纠正,并且在经济上不会发生较大损失。 紧急放行的具体操作 应在来料检验程序中对紧急放行做出规定,明确紧急放行情况的审批 人、责任人,规定可追溯性标识的方法,明确识别记录的内容,以及如何传递、由谁保存等。 记录填写 紧急放行所使用的全部质量记录,应按规定认真填写,在保存期内不得丢失和擅自销毁。 审批与放行 当来料进厂后,根据情况对需要紧急放行的原材料紧急放行理由,由责任部门(一般为采购部或生产部、技术部)的责任人提出申请,报经授权人(管理者代表)审批。 放行标识 对紧急放行的来料要做好识别记录,记录中应详细记载紧急放行来料的规格、数量、时间、地点、和供应商的名称及所提供的证据。 紧急放行部件的检验 5.6.1在紧急放行的同时,应留取规定数量的样品进行检验,且检验报告必须尽快完成。 5.6.2若发现紧急放行的来料经检验不合格,要立即执行不良品评审程序,决定是否根据可追溯性标识及识别记录,将不合格品追回,或者做其它处理。 紧急放行终止 5.7.1 检验员按照要求的检验项目完成检验后,如果结果合格则由检验员根据紧急放行检验单记录将本次所有放行的部件标识更换为合格标识,本次紧急放行程序终止。 5.7.2 如果紧急放行部件加工至焊接工序时还没有确定该批原材料检测结果是否合格,为了减少损失减低成本风险,本次紧急放行程序暂停,直至等到材料工程师书面通知方可继续进行. 7.记录

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已于2004年6月29日经第37次部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部长汪光焘 二○○四年八月二十三日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管理,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和实施监督管理的,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国家实施施工图设计文件(含勘察文件,以下简称施工图)审查制度。 本办法所称施工图审查,是指建设主管部门认定的施工图审查机构(以下简称审查机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施工图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内容进行的审查。 施工图未经审查合格的,不得使用。 第四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规定审查机构的条件、施工图审查工作的管理办法,并对全国的施工图审查工作实施指导、监督。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认定本行政区域内的审查机构,对施工图审查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接受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市、县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施工图审查工作实施日常监督管理,并接受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五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确定的审查机构条件,并结合本

行政区域内的建设规模,认定相应数量的审查机构。 审查机构是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法人。 第六条审查机构按承接业务范围分两类,一类机构承接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业务范围不受限制;二类机构可以承接二级及以下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图审查。 第七条一类审查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 (二)有健全的技术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 (三)审查人员应当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15年以上所需专业勘察、设计工作经历;主持过不少于5项一级以上建筑工程或者大型市政公用工程或者甲级工程勘察项目相应专业的勘察设计;已实行执业注册制度的专业,审查人员应当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者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资格,未实行执业注册制度的,审查人员应当有高级工程师以上职称。 (四)从事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的,结构专业审查人员不少于6人,建筑、电气、暖通、给排水、勘察等专业审查人员各不少于2人;从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的,所需专业的审查人员不

产品放行控制程序

产品放行控制程序 1 目的 使产品质量控制的各环节进一步细化,确保出厂产品安全有效。 2 适用范围 本程序包括原材料放行、生产过程产品放行、成品检验放行及成品放行。 3 职责与权限 3.1 主管生产销售的副总经理担任总质量受权人; 3.2 原材料检验人担任原材料质量受权人; 3.3 过程控制负责人担任生产过程质量受权人; 3.4 质量管理部负责人担任产品检验质量受权人; 3.5 总质量受权人担任成品放行质量受权人; 3.6 总质量受权人可决定增设部门二级质量受权人,提名部门主要负责人或另设专人,报公司批准受权后生效; 3.7 总质量受权人可决定不增设部门二级质量受权人,其职责由总质量受权人兼任。 4 产品放行控制程序 4.1 原材料质量放行程序: 4.1.1 采购部门将采购原材料送质检部检验。原材料质量受权人在对原材料实施放行时,应审核下列过程是否符合要求,若其中一项不合格则不予放行: a)采购过程是否符合《采购控制程序》; b)原材料的供方是否发生变化,是否在合格供方目录内;

c)原材料的材料组成是否发生变化; d)原材料是否具有进货检验报告; e)进货检验过程是否满足《进货检验控制程序》及检验操作规程; f)检验设备是否在检定周期内; g)检验人员是否经培训上岗; h)检验环境是否符合要求。 以上符合要求后原材料质量受权人在《原材料放行证书》签字放行,采购的原材料不合格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 4.1.2 原材料质量放行流程图 进货 不合格 检验 是 审核放行评审 是否 入库退货 4.2 生产过程产品质量放行控制程序: 4.2.1 生产过程质量受权人根据相应的生产工艺文件及管理要求全面对生产过程进行监控,监控的内容包括原材料状态、设备状态、生产环境状态、工艺参数及生产人员的培训;

设计文件审核管理

设计文件审核管理制度 铁岭项目部 2018年2月

设计文件审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项目部设计文件审核工作,根据股份公司《中国中铁关于切实做好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六项制度建设和执行工作的通知》(中铁股份生产〔2014〕83号)要求,结合本工程实际,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项目部在接收设计文件、图纸后须及时组织开展全面审核,并在分专业、分单位工程进行审核后组织进行会审。 第二章审核程序 第三条审核工作应在开工前系统、全面地进行。施工过程中应根据实际情况对相关文件及时进行补充审核。 第四条审核工作应与施工技术调查、施工复测相结合,通过对书面文件的全面阅读与现场核对,把握其准确性、完整性、可实施性。有条件的可以邀请设计单位进行设计技术交底。 第五条审核目的:熟悉设计文件、理解设计意图、发现纠正设计文件中的疏漏与错误,为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优化施工方案与设计变更提供依据。 第六条审核方法:分工负责,相互协作。先总体后局部,先原则后细节,先分专业后沟通衔接。先由建筑专业与各专业互相对图,后由各专业之间互相对图。

第七条设计文件“已审核”章由项目部根据需要刻制,并由专人统一管理与使用,其它人员不得使用。具体格式如下,“已审核”为宋体小初红字,“记录编号”为宋体小四红字,具体审核记录编号用手写黑字。印章尺寸5cm×3cm,其中上部5cm×2cm,下部2cm×1cm+3cm×1cm。 第八条设计文件审核记录样表格式附后,建设单位有格式要求的按照建设单位规定办理。 第三章职责分工 第九条设计文件审核工作由项目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实施。项目部收到设计文件与图纸后,由项目总工程师制定审核计划,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核,并明确审核目的、方法、内容与重点、审核任务的分工。 第十条项目工程部负责设计文件与图纸的具体审核工作。 第十一条工程部技术人员按照任务分工、审核计划、审核要求进行审核。 一名技术人员审核后,填写“设计文件审核记录表”并签字确认,再由另一名技术人员进行复核,复核后在“设计文件审核记录表”中填写复核记录并签字确认。 审核没有问题的,在设计文件上加盖“已审核”章,交由技术负责人在“设计文件审核记录表”上签字认可后将设计文件交付使用。

物品放行管理制度

东莞市广X家具制造有限公司 物品放行管理制度 一、目的: 规范进出货物放行,确保公司的经营管理有序进行,并保 证公司财产安全,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以及出入公司的其他人员。 三、制度 1.需开具《货物放行条》的物品 1.1需委外加工的样品、半成品、或做产品所需之原材料; 1.2样品(客户所需之样品成品); 1.3送人之家具成品; 1.4代客加工之物品; 1.5公司财产(所指物品为公司财物和私人财物,公司财物 包括:办公设备、办公用品、工具、生产材料、生产 工具、生产设备、半成品、成品、公司为员工配置的 各类生活用品等。) 1.6公司所规定的其它物品。 2.权责人员: 2.1需委外加工的样品、半成品、或做产品所需之原材 料 由仓库开具《货物放行条》,最终核准人员为XXX副 总经理; 2.2样品(客户所需之样品成品);由开发部开具《货物 放行条》,最终核准权为业务部XX经理; 2.3赠送客人之家具成品由仓库或开发部开具《货物放

行条》,必须由XXX本人签核或电话通知后方可放行; 2.4代客加工之物品、生产设备外修,由仓库开具《货 物放行条》,最终审核权为XXX副总经理; 2.5废物便卖,由仓库开具《货物放行条》,柴树荣签核 后方可给予放行; 2.6成品出货由仓库开具《货物放行条》,业务部杨娟经 理签核后方可给予放行; 2.7人员离厂行李、个人物品、后勤类设备外修,由行 政部开具放行条; 2.8请假人员凭请假条予以放行。 3.不需要开具放行条的物品: 3.1快递(文件类); 3.2从老厂白身用叉车拉往新厂涂装加工的生产物料; 3.3从新厂用叉车拉往仓库之成品; 3.4个人之随身物品; 3.5课长级及以上人员往返老厂、新厂所携带之小件半 成品; 3.6物料员所领取之劳保用品。 3.7来访人员所携带的便携物(包括手提袋、夹包、提 包、购物袋等); 四、附则; 1.行政部负责监督执行; 2.保安人员有权对一切进出车辆及人员进行检查;任何人 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检。 2.1客人携带公司物品外出时,若没有出具有效签署的 《货物放行条》或与签署的《货物放行条》不符时,不 予放行,但需细心礼貌地向其说明其相关规定,并及时

ISO9001-2015紧急放行管理规范

紧急放行管理规范 (ISO9001:2015) 1目的 为了确保对紧急放行的原料、半成品及成品进行有效控制,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为了满足顾客订单交付时间要求,对未进行检验判定紧急放行投入生产、转入下道工序或交付的原材料、半成品及成品的管理。 3职责 3.1生产部负责确定需要紧急放行的原料、半成品并通知采购部、工艺质保部及仓库。 3.2工程部负责确定需要紧急放行的成品并通知生产部、质保部及仓库。 3.3(副)总经理负责判定是否采取紧急放行。 3.4质保部负责紧急放行产品的检验及对检验结果的跟踪。 3.5工程部负责紧急放行的成品跟踪。 4定义 紧急放行:因生产或销售急需,未经验证就放原料入库并投入生产或未经验证就交付成品的做法。 5紧急放行的条件 5.1对于紧急放行的原料、半成品和成品,要明确作出标识和记录,以便

一旦发现不符合规定,能及时追回和更换。 5.2一般在下列情况下才能允许紧急放行,如原料发现的不合格问题不影响产品的安全和使用性能,也不会影响相关、连接、相配的零部件的质量。 6紧急放行的具体操作 6.1原料紧急放行 1)当原料进厂后,根据情况对需要紧急放行的物料,由责任部门(一般为生产部)的责任人提出申请,质保部负责人审核并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放行。 2)如果紧急放行被否决,检验人员则按《原材料检验制度》进行入库检验和试验。 3)如果紧急放行被认可,质保部门需对紧急放行的原料要做好识别记录,记录中应详细记载紧急放行原料的规格、数量、时间、地点和供应商的名称及所提供的证据。 4)检验人员应留取规定数量的紧急放行样品进行检验,且检验报告必须尽快完成(优先检验),并将结果通知生产部。同时由工艺部门对紧急放行的原料做好跟踪记录。 5)若检验人员对紧急放行的原料进行检验和试验,判定结果为合格,则紧急放行终止。 6)若紧急放行的原料经检验不合格,要立即开始不合格品评审程序,决定是否根据可追溯性标识及识别记录,将不合格品追回,或者做其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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