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破工程计量规范

爆破工程计量规范
爆破工程计量规范

(完整版)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量教学大纲

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量》教学大纲 课程名称: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量课程类型:专业课 课程性质:专业必修课适用范围:工程造价专业学时数:76 学时先修课程:建筑工程施工技术、建筑识图与房屋构造考核方式:考试 一、教学大纲说明 (一)课程的地位、作用和任务《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量》是建筑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专业的一门专业必修课,它的任务是:学生通过本课程的学习,要求掌握建筑工程造价的基本概论、基本知识,熟悉建筑工程招投标的程序和方法,具备编制工程量清单或清单报价的能力。 (二)课程教学的目的和要求学习本课程的主要目的通过本课程的学习,是学生掌握建筑工程定额的基本原理,工程量计算的方法以及工程造价的确定。本课程应掌握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人工、材料或机械消耗量和单价的确定,对建筑工程费用构成作系统介绍。要求:掌握工程的计算、综合单价的确定,通过课堂教学和作业练习,使学生掌握工程造价的计算方法和步骤,并熟悉计算机计算工程造价的方法。培养学生运用计价理论进行计价的操作能力。 (三)课程教学方法与手段本课程教学主要采用老师讲授和施工现场参观见习相结合的方法,注重理论联系实际;一些操作性较强的内容,则主要通过现场教学参观等教学环节进行,注重现代化教学手段的应用,帮助学生最大限度地实现学习的目标。 (四)课程与其它课程的联系前续课程:建筑施工技术、建筑识图与房屋构造后续课程:无 (五)教材与参考书使用教材:普通高等教育土木工程类教程规划教材,马红侠、黄伟典、尚文勇主编《建筑工程计量与计价》,大量理工大学出版社参考:《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中国计划出版社、《四川09 定额》 二、教学内容 第一部分建筑工程计量与计价基础第一章工程造价概论 1.1 工程造价概述 1.2 建筑工程分类与计价 1.3 建筑工程计价程序 1.4 建筑工程造价专业人员资格管理第二章 2.1 建筑工程定额概述

爆破作业分级管理办法实用版

YF-ED-J3237 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 爆破作业分级管理办法实 用版 In Order To Ensure The Effective And Safe Operation Of The Department Work Or Production, Relevant Personnel Shall Follow The Procedures In Handling Business Or Operating Equipment.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爆破作业分级管理办法实用版 提示:该管理制度文档适合使用于工作中为保证本部门的工作或生产能够有效、安全、稳定地运转而制定的,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设备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管理爆破作业活动,保证爆破安全与质量,保障公共安全,根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实施非军事目的爆破作业,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爆破作业,指利用民用爆炸物品爆炸能量对介质做功,以达到预定工程目标的活动。 第三条爆破作业单位和爆破作业人员应当依法分别申领《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和

《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按许可的从业范围、爆破作业类别、资质资格等级、作业项目等级实施爆破作业。 本办法所称爆破作业单位从业范围指爆破设计、施工、评估、监理四种;爆破作业类别指岩土、水下、拆除、特种爆破四类;作业项目等级,指国家标准规定的爆破作业项目A、B、C、D和D级以下五个等级。爆破作业人员有爆破员、爆破技术人员两类。 公安机关对爆破技术人员资格和从事岩土、水下、拆除爆破作业单位资质,实行分级管理。 第二章爆破作业人员管理 第四条公安机关对爆破作业人员资格实施考核认证制度。爆破作业人员受聘于爆破作

爆破施工安全管理办法

编号:SM-ZD-50694 爆破施工安全管理办法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爆破施工安全管理办法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 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 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为保证项目和周边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爆破施工期间无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民用爆破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安全爆破规程》、《民用爆炸物品储存质安防范要求》、《小型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内容,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为了更好的做好爆破施工的全面安全管理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爆破工程作业人员的职责 根据爆破作业人员在爆破工作的作用和职责范围, (GB6722-2003)对爆破作业人员分类如下:爆破工作领导人,爆破工程技术人员、爆破作业班组长、安全员、爆破员、工程部现场办技术员、爆破器材保管员和押运员。爆破作业人员应参加培训考试,并经有关部门办法相应类别和作业范围、级别的安全作业证,持证上岗。 (一)爆破工作领导人的责任

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量规范2013

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量规范 3 一般规定 3.0.6 本规范对现浇混凝土工程项目“工作内容”中包括模板工程的内容,同时又在措施项目中单列了现浇混凝土模板工程项目。对此,由招标人根据工程实际情况选用,若招标人在措施项目清单中未编列现浇混凝土模板项目清单,即表示现浇混凝土模板项目不单列,现浇混凝土工程项目的综合单价中应包括模板工程费用。 3.0.7 预制混凝土构件按成品构件编制项目,购置费应计入综合单价中。若采用现场预制,包括预制构件制作的所有费用,编制招标控制价时,可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定额和造价信息组价。 3.0.8 金属结构构件按成品编制项目,购置费应计入综合单价中,若采用现场制作,包括制作的所有费用。 3.0.9 门窗(橱窗除外)按成品编制项目,购置费应计入综合单价中。若采用现场制作,包括制作的所有费用。 3.0.10 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涉及到电气、给排水、消防等安装工程的项目,按照国家标准《通用安装工程计量规范》的相应项目执行;涉及到小区道路、室外给排水等工程的项目,按国家标准《市政工程计量规范》的相应项目执行。采用爆破法施工的石方工程按照国家标准《爆破工程计量规范》的相应项目执行。 4 分部分项工程 4.0.9 工程计量时每一项目汇总的有效位数应遵守下列规定: 1 以“t”为单位,应保留小数点后三位数字,第四位小数四舍五入; 2 以“m、m2、m3、kg”为单位,应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3 以“个、件、根、组、系统”为单位,应取整数。 4.0.10 编制工程量清单出现附录中未包括的项目,编制人应作补充,并报省级或行业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案,省级或行业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应汇总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补充项目的编码由本规范的代码01 与B 和三位阿拉伯数字组成,并应从01B001 起顺序编制,同一招标工程的项目不得重码。工程量清单中需附有补充项目的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工程内容。 5 措施项目 5.0.1 措施项目中列出了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的项目,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应按照本规范4 的规定执行。 5.0.2 措施项目仅列出项目编码、项目名称,未列出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的项目,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应按本规范附录Q 措施项目规定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确定。 5.0.3 措施项目应根据拟建工程的实际情况列项,若出现本规范未列的项目,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补充。编码规则按本规范第4.0.10 条执行。

爆破设计方案(标准)

*******项目工程 爆 破 施 工 方 案 施工单位:******** 爆破单位:************** 编制单位:************** 二Ο一四年三月19日

目录 1方案编制的主要依据 (1) 1.1编制依据 (1) 1.2编制原则 (2) 1.3编制范围 (2) 1.4安全文明施工 (3) 2工程情况简介 (3) 2.1工程概况 (3) 2.2 地质情况 (3) 2.3爆破区周围的环境情况 (3) 3爆破施工方案 (4) 3.1爆破施工方案的选择 (4) 3.2浅眼台阶的基本要求 (5) 3.3浅眼松动爆破参数的确定 (5) 3.4深孔台阶的基本要求 (6) 3.5深孔台阶爆破参数的选择 (6) 3.6台阶炮孔布置、装药结构和起爆网路 (7) 4爆破安全技术 (8) 4.1爆破地震安全距离的计算 (8) 4.2个别飞石最大距离的计算 (11) 4.3爆破冲击波安全距离的计算 (12)

4.4爆破噪音与爆破毒气的控制 (13) 4.5人员和设备的作业安全 (13) 5爆破施工组织的说明 (13) 6现场文明施工管理 (14) 6.1组织机构与管理规定 (14) 6.2文明施工实施措施 (14) 7主要的爆破安全保障措施 (15) 8施工安全应急预案 (17) 8.1目的 (17) 8.2方针和原则 (17) 8.3风险控制措施 (17) 8.4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和人员及其职责 (19) 8.5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20) 8.6现场应急救援准备 (20) 8.7应急救援终止和事故后恢复程序 (23) 9 安全评估 (23)

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

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

目录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路基工程 (4) 第三章路面工程 (18) 第四章桥梁涵洞工程 (23)

总说明 为了统一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号、项目名称、计算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和界定工程内容,特制定本规则。 1. 本规则是《公路基本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规范》的组成部分,是编制工程量清单的依据。 2. 本规则主要依据交通部《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2003年版)中的技术规范,结合公路建设项目内容编制。本规则与技术规范相互补充,若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本规则为准。 3. 本规则共分八章,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路基工程,第三章路面工程,第四章桥梁涵洞工程,第五章隧道工程,第六章安全设施及预埋管线工程,第七章绿化及环境保护工程,新增第九章房建工程是依据公路建设项目房建工程内容增编。 4. 本规则由项目号、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和工程内容构成。 4.1本规则项目号的编写分别按项、目、节、细目表达,根据实际情况可按厚度、标号、规格等增列细目或子细目,与工程量清单细目号对应方式示例如下: 细目号2 09— 1— a 浆砌片(块)石挡土墙 细目 节 目(以两位数标识,不足两位数前面补零) 项 4.2项目名称以工程和费用名称命名,如有缺项,招标人可按本规则的原则进行补充,并报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核备。 4.3项目特征是按不同的工程部位、施工工艺或材料品种、规格等对项目作的描述,是设置清单项目的依据。 4.4计量单位采用基本单位,除各章另有特殊规定外,均按以下单位计量: 以体积计算的项目——m3 以面积计算的项目——m2 以重量计算的项目——t,kg 以长度计算的项目——m 以体积计算的项目——m3 以自然体计算的项目——个、棵、根、台、套、块…… 没有具体数量的项目——总额 4.5工程量计算规则是对清单项目工程量的计算规定,除另有说明外,清单项目工程量均按设计图示以工程实体的净值计算;材料及半成品采备和损耗、场内二次转运、常规的检测等均应包括在相应工程项目中,不另行计量。 4.6工程内容是为完成该项目的主要工作,凡工程内容中未列的其他工作,为该项目的附属工作,应按照各项目对应的招标文件范本技术规范章节的规定或设计图纸综合考虑在报价中。 5.施工现场交通组织、维护费,应综合考虑在各项目内,不另行计量。 6.为满足项目管理成本核算的需要,对于第四章桥梁、涵洞工程,第五章隧道工程,应按特大桥、大桥、中小桥、分离式立交桥和隧道单洞、连洞分类使用本规则的计量项目。 7.本规则在具体使用过程中,可根据实际情况,补充个别项目的技术规范内容与工程量清单配套使用。

工程量清单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第四章工程量清单及工程量计算规则(12学时) 一、本章教学目的 通过本章的学习,让学生可以对工程量清单有一个总体的把握,明确工程量清单的基本内容及格式,掌握工程项目建筑面积、土石方等各部分工程量的计算规则,能熟练准确计算工程项目各部分的工程量。 二、本章教学重点和难点 本章的重点是工程量清单及工程量的计算规则。难点是工程结构部分工程量的计算规则。 三、本章教学内容 (一)工程量清单概述 工程量清单是由建设工程招标人发出的,对招标工程的全部项目,按统一的项目编码、工程量计算规则、项目划分和计量单位计算出的工程数量列出的表格。 工程量清单可以由招标人自行编制,也可以由其委托有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或咨询单位编制。工程量清单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工程量清单除了为潜在的投标人提供必要的信息外,还具有以下作用: (1)为投标人提供一个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 (2)工程量清单是计价和询标、评标的基础。 (3)为施工过程中支付工程进度款提供依据。 (4)为办理工程结算及工程索赔提供了重要依据。 (5)设有标底价格的招标工程,招标人利用工程量清单编制标底价格,供评标时参考。 2.工程量清单的内容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以下简称《清单规范》)中对工程量清单的格式进行了统一规定,其内容有:工程量清单封面、填表须知、工程量清单总说明、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和零星工作项目表。工程量清单的编写应由招标人完成,除以上规定的内容以外,招标人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补充。工程量清单主要有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三部分,其中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是核心。 (1)工程量清单封面 招标人需在工程量清单封面上填写:拟建的工程项目名称、招标人(招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中介机构法定代表人、造价工程师及注册证号、编制时间。 (2)工程量清单填表须知 招标人在编写工程量清单表格时,必须按照所规定的要求完成。具体规定如下:

房屋建筑与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2013)

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量计算规范(2013) 1 总则 1.0.1为规范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造价计量行为,统一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工程量清单的编制方法,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的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计价活动中的工程计量和工程量清单编制。 1.0.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必须按本规范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工程计量。 1.0.4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量活动,除应遵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 0.1 工程量计算 指建设工程项目以工程设计图纸、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及有关技术经济文件为依据,按照相关工程国家标准的计算规则,、计量单位等规定,进行工程数量的计算活动,在工程建设中简称工程计量。 2.0.2 房屋建筑 在固定地点,为使用者或占用物提供庇护覆盖以进行生活、生产或其他活动的实体,可分为工业建筑与民用建筑。 2.0.3 工业建筑 提供生产用的各种建筑物,如车间、厂区建筑、动力站、与厂房相连的生活间、厂区内的库房和运输设施等。 2.0.4 民用建筑 非生产性的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如住宅、办公楼、幼儿园、学校、食堂、影剧院、商店、体育馆、旅馆、医院、展览馆等。

3工程计量 3. 0.1工程量计算除依据本规范各项规定外,尚应依据以下文件: 1经审定通过的施工设计图纸及其说明。 2经审定通过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3经审定通过的其他有关技术经济文件。 3.0.2工程实施过程中的计量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的相关规定执行。3.0.3本规范附录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计量单位的,应结合拟建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确定其中一个为计量单位。同一工程项目的计量单位应一致。 3.0.4工程计量时每二项目汇总的有效位数应遵守下列规定: 1 以“t”为单位,应保留小数点后三位数字,第四位小数四舍五入。 2以“m”、“m2’’、“m3”、“kg”为单位,应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3以“个”、“件”、“根”、“组”、“系统”为单位,应取整数。 3.0.5本规范各项目仅列出了主要工作内容,除另有规定和说明者外,应视为已经包括完成该项目所列或未列的全部工作内容。 3.0.6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涉及电气、给排水、消防等安装工程的项目,按照现行国家标准《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50856的相应项目执行;涉及仿古建筑工程的项目,按现行国家标准《仿古建筑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50855的相应项目执行;涉及室外地(路)面、室外给排水等工程的项目,按现行国家标准《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50857的相应项目执行;采用爆破法施工的石方工程按照现行国家标准《爆破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50862的相应项目执行。

爆破等级划分表

爆破等级划分表 Final revision by standardization team on December 10, 2020.

4 爆破工程分级与管理 爆破工程分级 4.1.1爆破工程按工程类别、一次爆破总药量、爆破环境复杂程度和爆破物特征,分A、B、C、D四个级别,实行分级管理。工程分级列于表4-1。 表4-1爆破工程分级表

4.1.2 B、C、D级岩石爆破工程,遇下列情况应相应提高一个管理级别;小于D级下线药量的按D级管理。 ——距爆区1000m范围内有国家一、二级文物或特别重要的建(构)筑物、设施;

——距爆区500m范围内有国家三级文物、风景名胜区、重要的建(构)筑物、设施; ——距爆区300m范围内有省级文物、医院、学校、居民楼、办公楼等重要保护对象。 4.1.3 B、C、D级拆除爆破工程,遇下列情况应相应提高一个管理级别。 ——距爆破拆除物5m范围内有相邻建(构)筑物或需重点保护的地表、地下管线; ——爆破拆除物倒塌方向安全长度不够,需用折叠爆破时; ——爆破拆除物处于闹市区、风景名胜区时。 4.1.4各类爆破工程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不实行分级管理。 ——凡属矿山内部、水电封闭施工区域等且对外部环境无安全危害的爆破工程; ——小于D级下限总药量,或虽达到D级但距爆破区400m范围内无任何保护对象的岩石爆破工程; ——虽达到D级药量,但距爆破物200m范围内无任何重要保护对象的拆除爆破工程; ——除爆炸复合工程外的其他特种爆破工程。 4.1.5 爆炸复合工程遇表4-2所列情况时,按表4-2调整管理等级。

表4-2 爆炸复合工程管理级别调整表

工程量清单计算规则

一、工程量计算规则 1、平整场地按设计图示尺寸的建筑物首层面积(首层面积按建筑物外墙外边线计算)以m2计算。 2、挖土方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 3、挖基础土方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基础垫层底面积(基础垫层底面积是指垫层与地基相接的底面积)乘以挖土深度以m3计算。 4、人工挖桩孔土方按图示桩的不同断面积乘以设计桩孔中心线深度(含扩大头进入持力层部分)以m3计算。 5、挖淤泥、流砂按设计图示位置、界限以m3计算。 6、管沟土方按设计图示的管道中心线长度以m计算。 7、预裂爆破按设计图示的钻孔总长度以m计算。 8、石方开挖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 9、管沟石方按设计图示的管道中心线长度以m计算。 10、土(石)方回填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场地回填以回填面积乘以平均回填厚度计算;室内回填以主墙间净面积乘以回填 厚度计算;基础回填以挖方体积减去设计室外地坪以下埋设的基础体积(包括基础垫层及其他构筑物)计算。 二、说明 1、土壤及岩石(普氏)的分类可按(附表一)确定。 2、土石方体积应按挖掘前的天然密实体积计算。

以内的挖、填、找平。30cm、平整场地适用于建筑场地厚度在±3. 4、挖土方适用于±30cm以外的竖向布置的挖土或山坡切土,是指设计室外地坪标高以上的挖土,其挖土方平均厚度应按自然地面 测量标高至设计地坪标高间的平均厚度确定。 5、挖基础土方包括带形基础、独立基础、满堂基础(包括地下室基础)及设备基础等。基础土方、石方开挖深度应按基础垫层底表面(基础垫层底表面是指垫层与地基相接的垫层底表面)标高至交付施工场地标高(交付施工场地标高是指设计室外地坪标高)确定。无交付施工场地标高时,应按自然地面标高确定。 6、设计要求采用减震孔方式减弱爆破震动波时,可按预裂爆破项目编码列项。 7、土方开挖中,根据施工要求的放坡、操作工作面和机械挖土进出施工工作面的坡道等增加的工程量,可包括在挖基础土方报价内。 工程量清单计算规则及说明 一、工程量计算规则 1、桩基工程的土壤级别鉴别可按(附表二)土质级别的规定和鉴别方法进行确定。 2、预制钢筋混凝土桩按设计图示尺寸的桩长(包括桩尖)以m 或根计算,或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桩长(包括桩尖,不扣除桩尖虚

word版本-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2013)

1.0.1为规范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造价计量行为,统一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工程量清单的编制方法,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的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计价活动中的工程计量和工程量清单编制。 1.0.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必须按本规范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工程计量。 1.0.4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量活动,除应遵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0.1 工程量计算 指建设工程项目以工程设计图纸、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及有关技术经济文件为依据,按照相关工程国家标准的计算规则,、计量单位等规定,进行工程数量的计算活动,在工程建设中简称工程计量。 2.0.2 房屋建筑 在固定地点,为使用者或占用物提供庇护覆盖以进行生活、生产或其他活动的实体,可分为工业建筑与民用建筑。 2.0.3 工业建筑 提供生产用的各种建筑物,如车间、厂区建筑、动力站、与厂房相连的生活间、厂区内的库房和运输设施等。 2.0.4 民用建筑 非生产性的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如住宅、办公楼、幼儿园、学校、食堂、影剧院、商店、体育馆、旅馆、医院、展览馆等。

3工程计量 3. 0.1工程量计算除依据本规范各项规定外,尚应依据以下文件: 1经审定通过的施工设计图纸及其说明。 2经审定通过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3经审定通过的其他有关技术经济文件。 3.0.2工程实施过程中的计量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的相关规定执行。 3.0.3本规范附录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计量单位的,应结合拟建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确定其中一个为计量单位。同一工程项目的计量单位应一致。 3.0.4工程计量时每二项目汇总的有效位数应遵守下列规定: 1 以“t”为单位,应保留小数点后三位数字,第四位小数四舍五入。 2以“m”、“m2’’、“m3”、“kg”为单位,应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3以“个”、“件”、“根”、“组”、“系统”为单位,应取整数。 3.0.5本规范各项目仅列出了主要工作内容,除另有规定和说明者外,应视为已经包括完成该项目所列或未列的全部工作内容。 3.0.6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涉及电气、给排水、消防等安装工程的项目,按照现行国家标准《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50856的相应项目执行;涉及仿古建筑工程的项目,按现行国家标准《仿古建筑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50855的相应项目执行;涉及室外地(路)面、室外给排水等工程的项目,按现行国家标准《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50857的相应项目执行;采用爆破法施工的石方工程按照现行国家标准《爆破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50862的相应项目执行。

(推荐)爆破分类

爆破分类及特性 控制爆破是为达到一定预期目的的爆破。如:定向爆破、预裂爆破、光面爆破、岩塞爆破、微差控制爆破、拆除爆破、静态爆破、燃烧剂爆破等。 一、定向爆破 定向爆破是一种加强抛掷爆破技术,它利用炸药爆炸能量的作用,在一定的条件下,可将一定数量的土岩经破碎后,按预定的方向,抛掷到预定地点,形成具有一定质量和形状的建筑物或开挖成一定断面的渠道的目的。 在水利水电建设中,可以用定向爆破技术修筑土石坝、围堰、截流戗堤以及开挖渠道、溢洪道等。在一定条件下,采用定向爆破方法修建上述建筑物,较之用常规方法可缩短施工工期、节约劳力和资金。 定向爆破主要是使抛掷爆破最小抵抗线方向符合预定的抛掷方向,并且在最小抵抗线方向事先造成定向坑,利用空穴聚能效应,集中抛掷,这是保证定向的主要手段。造成定向坑的方法,在大多数情况下,都是利用辅助药包,让它在主药包起爆前先爆,形成一个起走向坑作用的爆破漏斗。如果地形有天然的凹面可以利用,也可不用辅助药包。 二、预裂爆破 进行石方开挖时,在主爆区爆破之前沿设计轮廓线先爆出一条具有一定宽度的贯穿裂缝,以缓冲、反射开挖爆破的振动波,控制其对保留岩体的破坏影响,使之获得较平整的开挖轮廓,此种爆破技术为预裂爆破。预裂爆破不仅在垂直、倾斜开挖壁面上得到广泛应用;在规则的曲面、扭曲面、以及水平建基面等也采用预裂爆破。 预裂爆破要求: (1)预裂缝要贯通且在地表有一定开裂宽度。对于中等坚硬岩石,缝宽不宜小于1.0cm;坚硬岩石缝宽应达到0.5cm左右;但在松软岩石上缝宽达到1.0cm 以上时,减振作用并未显著提高,应多做些现场试验,以利总结经验。 (2)预裂面开挖后的不平整度不宜大于15cm。预裂面不平整度通常是指预裂孔所形成之预裂面的凹凸程度,它是衡量钻孔和爆破参数合理性的重要指标,可依此验证、调整设计数据。 (3)预裂面上的炮孔痕迹保留率应不低于80%,且炮孔附近岩石不出现严重的爆破裂隙。 预裂爆破主要技术措施如下: (1) 炮孔直径一般为50~200mm,对深孔宜采围较大的孔径。 (2)炮孔间距宜为孔径的8~12倍,坚硬岩石取小值。 (3)不耦合系数(炮孔直径d与药卷直径d 的比值)建议取2~4,坚硬岩 石取小值。 (4)线装药密度一般取250~400g/m。 (5)药包结构形式,目前较多的是将药卷分散绑扎在传爆线上(图1-21)。分散药卷的相邻间距不宜大于50cm和不大于药卷的殉爆距离。考虑到孔底的夹制作用较大,底部药包应加强,约为线装药密度的2~5倍。 (6)装药时距孔口1m左右的深度内不要装药,可用粗砂填塞,不必捣实。填塞段过短,容易形成漏斗,过长则不能出现裂缝。 三、光面爆破

建筑施工土石方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GJ180-2009

建筑施工土石方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GJ180-2009 2009-06-18 发布 2009-12 -01 实施 目录 1 总则 2基本规定 3机械设备 3.1一般规定 3.2土石方开挖设备 Ⅰ挖掘机 Ⅱ推土机 Ⅲ铲运机 Ⅳ装载机 3.3土方平整和运输设备 Ⅰ压路机 Ⅱ载重汽车 Ⅲ蛙式打实机 Ⅳ小翻斗车 4场地平整 4.1一般规定 4.2场地平整 4.3场内道路 5土石方爆破 5.1一般规定 5.2作业要求 Ⅰ浅孔爆破 Ⅱ深孔爆破 Ⅲ光面爆破或预裂爆破 5.3爆破安全防护及爆破器材管理 6基坑工程 6.1一般规定 6.2基坑开挖的防护 6.3作业要求 6.4险情预防 7边坡工程 7.1一般规定 7.2作业要求 7.3险情预防 条文说明

1 总则 1.0.1为了在建筑施工土石方工程作业中,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规,做到安全施工、技术可靠、经济合理,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及构筑物工程的土石方施工与安全。 1.0. 3 建筑施工土石方工程的安全技术要求,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基本规定 2.0.1土石方工程施工应由具有相应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承担。 2.0.2土石方工程应编制专项施工安全方案,并应严格按照方案实施。 2.0.3施工前应针对安全风险进行安全教育及安全技术交底。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机械操作人员应经过专业技术培训。 2.0.4施工现场发现危及人身安全和公共安全的隐患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排除隐患后方可恢复施工。 2.0.5在土石方施工过程中,当发现古墓、古物等地下文物或其他不能辨认的液体、气体及异物时,应立即停止作业,作好现场保护,并报有关部门处理后方可继续施工。 3机械设备 3.1一般规定 3.1.1土石方施工的机械设备应有出厂合格证书。必须按照出厂使用说明书规定的技术性能、承载能力和使用条件等要求,正确操作,合理使用,严禁超载作业或任意扩大使用范围。 3.1.2新购、经过大修或技术改造的机械设备,应按有关规定要求进行测试和试运转。 3.1.3机械设备应定期进行维修保养,严禁带故障作业。 3.1.4机械设备进场前,应对现场和行进道路进行踏勘。不满足通行要求的地段应采取必要的措施。 3.1.5作业前应检查施工现场,查明危险源。机械作业不宜在有地下电缆或燃气管道等2m半径范围内进行。 3.1.6作业时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岗位或将机械设备交给其他无证人员操作,严禁疲劳和酒后作业。严禁元关人员进入作业区和操作室。机械设备连续作业时,应遵守交接班制度。 3.1.7配合机械设备作业的人员,应在机械设备的回转半径以外工作;当在回转半径内作业时,必须有专人协调指挥。 3.1.8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立即停止作业 1填挖区土体不稳定、有饵塌可能 2地面漏水冒浆,出现陷车或因下雨发生坡道打滑; 3发生大雨、雷电、浓雾、水位暴涨及山洪暴发等'情况 4施工标志及防护设施被损坏; 5工作面净空不足以保证安全作业 6出现其他不能保证作业和运行安全的情况。 3.1.9机械设备运行时,严禁接触转动部位和进行检修。 3.1.10夜间工作时,现场必须有足够照明;机械设备照明装置应完好元损。 3.1.11机械设备在冬期使用,应遵守有关规定。 3.1.12冬、雨期施工时,应及时清除场地和道路上的冰雪、积水,并应采取有效的防滑措施。 3.1.13爆破工程每次爆破后,现场安全员应向设备操作人员讲明有无盲炮等危险情况。 3.1.14作业结束后,应将机械设备停到安全地带回操作人员非作业时间不得停留在机械设备内。 3.2土石方开挖设备 Ⅰ挖掘机 3.2.1挖掘前,驾驶员应发出信号,确认安全后方可启动设备。设备操作过程中应平稳,不宜紧急制动。当铲斗未离开工作面时,不得作回转、行走等动作。铲斗升降不得过猛,下降时不得碰撞车架或履带。 3.2.2装车作业应在运输幸停稳后进行,铲斗不得撞击运输车任何部位;因转时严禁铲斗从运输车驾驶室顶上越过。 3.2.3拉铲或反铲作业时,挖掘机履带到工作面边缘的安全距离不应小于1.0m, 3.2.4在崖边进行控掘作业时,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作业面不得留有伞沿状及松动的大块石。 3.2.5挖掘机行驶或作业中,不得用铲斗吊运物料,驾驶室外严禁站人。 3.2.6挖掘机作业结束后应停放在坚实、平坦、安全的地带,并将铲斗收回平放在地面上。 Ⅱ推土机 3.2.7推土机工作时严禁有人站在履带或刀片的支架上。 3.2.8推土机上下坡应用低速挡行驶,上坡过程中不得换挡,下坡过程中不得脱挡滑行。下陡坡时,应将推铲放下接

爆破作业分级管理办法(通用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爆破作业分级管理办法(通用 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爆破作业分级管理办法(通用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管理爆破作业活动,保证爆破安全与质量,保障公共安全,根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实施非军事目的爆破作业,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爆破作业,指利用民用爆炸物品爆炸能量对介质做功,以达到预定工程目标的活动。 第三条爆破作业单位和爆破作业人员应当依法分别申领《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和《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按许可的从业范围、爆破作业类别、资质资格等级、作业项目等级实施爆破作业。 本办法所称爆破作业单位从业范围指爆破设计、施工、评估、监理四种;爆破作业类别指岩土、水下、拆除、特种爆破四类;作业项目等级,指国家标准规定的爆破作业项目A、B、C、D和D级以

下五个等级。爆破作业人员有爆破员、爆破技术人员两类。 公安机关对爆破技术人员资格和从事岩土、水下、拆除爆破作业单位资质,实行分级管理。 第二章爆破作业人员管理 第四条公安机关对爆破作业人员资格实施考核认证制度。爆破作业人员受聘于爆破作业单位,依法取得《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方可从事爆破作业。爆破作业单位不得扣押《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 爆破作业人员可以同时取得爆破员和爆破技术人员的资格,但是,不得同时受聘于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爆破作业单位。 爆破员资格不分级管理。初次取得爆破员资格的人员,实习爆破作业六个月以上,经受聘单位认可,方可独立从事爆破作业。 爆破技术人员资格分为高、中、初级。初次申请爆破技术人员资格,原则上只能取得初级资格;爆破技术人员只能从事许可爆破作业类别、作业等级的爆破作业项目。 高级爆破技术人员可以主持许可爆破作业类别各等级爆破作业项目的设计、施工;

爆破专项施工方案

XXXX道路工程 爆破施工专项施工方案 1.编制依据 (1)根据施工招标文件、施工合同、设计图纸、技术规范等。 (2)依据国家现行公路施工技术规范、试验规程、验收标准及有关文件规定。 (3)依据对现场调查了解的施工条件、周围具体环境。 (4)施工工区现有的技术、设备、人员素质、管理模式、施工经验、科技进步和施工能力等施工要素情况。 (5)《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03)。 (6)《民爆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6号) (7)《工程爆破实用手册》

2.工程概况 2.1项目概况 XXXX道路工程为XXXXX的一条重要的城市次干道,主线道路道路全长1912.3米,宽度30m,A匝道为XX北路右转接入XXXX,匝道全长217.406米,道路宽度为15.5米。道路由西向东延伸经过XX村,设两座桥梁为XXX 跨线桥和XXX跨线桥;十字交叉口1个,T型交叉口1个;2-4x3m小平坝河过水涵洞一座,4×3m过水涵洞一座;道路进入XXX交通枢纽区内与规划的XX路等多条道路形成平面交叉。 道路工程:路基挖方约69.43万立方,填方约36.53万立方,路基清表3.73万立方米,清淤换填5.5万立方米,路面工程4.38万平方米。路面结构形式为沥青混凝土路面,总厚68cm。 桥梁工程:共2座桥梁, XXXX跨线桥为2x30m先简支后连续小箱梁桥,XXXX为2x0m先简支后连续小箱梁桥,桥梁总长189.9延米,桩基合计84根。 小桥涵及人行立体过街工程:共1座1×17.45m预应力简支箱梁人行过街天桥,“工”字型地道一座,主通道全长37.5m,梯坡道全长173.27m。 2.2自然地质条件 2.2.1地形地貌 地貌属于以山地、丘陵为主的丘原盆地地区。拟建区为溶蚀残坡地形,K0+000-K0+300段基本为填方区,道路两侧厂房较多;K0+520-K0+660段为挖方区,基本上为石方开挖,右侧36m外房屋密集,红线外200m以内范围有民房220栋,面积约30万平方;道路在K0+680处上跨XXXX高速;

爆破工程分级与管理

爆破工程分级与管理 4.1 爆破工程分级 4.1.1爆破工程按工程类别、一次爆破总药量、爆破环境复杂程度和爆破物特征,分A、 B、C、D四个级别,实行分级管理。工程分级列于表4-1。 表4-1爆破工程分级表

4.1.2 B、C、D级岩石爆破工程,遇下列情况应相应提高一个管理级别;小于D级下线药量的按D级管理。 ——距爆区1000m范围内有国家一、二级文物或特别重要的建(构)筑物、设施; ——距爆区500m范围内有国家三级文物、风景名胜区、重要的建(构)筑物、设施; ——距爆区300m范围内有省级文物、医院、学校、居民楼、办公楼等重要保护对象。 4.1.3 B、C、D级拆除爆破工程,遇下列情况应相应提高一个管理级别。 ——距爆破拆除物5m范围内有相邻建(构)筑物或需重点保护的地表、地下管线; ——爆破拆除物倒塌方向安全长度不够,需用折叠爆破时; ——爆破拆除物处于闹市区、风景名胜区时。 4.1.4各类爆破工程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不实行分级管理。 ——凡属矿山内部、水电封闭施工区域等且对外部环境无安全危害的爆破工程; ——小于D级下限总药量,或虽达到D级但距爆破区400m范围内无任何保护对象的岩石爆破工程; ——虽达到D级药量,但距爆破物200m范围内无任何重要保护对象的拆除爆破工程; ——除爆炸复合工程外的其他特种爆破工程。 4.1.5 爆炸复合工程遇表4-2所列情况时,按表4-2调整管理等级。 表4-2 爆炸复合工程管理级别调整表

4.2 爆破作业单位 4.2.1爆破作业单位应向有关公安机关申请领取《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后,方可从事爆破作业活动。 未经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从事爆破作业。 4.2.2非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不实行分级管理,不得从事安全评估和安全监理,不得从事本单位以外爆破项目的设计施工,不得从事超越本单位爆破工程技术人员资质和作业范围的爆破项目的设计和施工。 4.2.3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可承接爆破作业设计、施工、安全评估、安全监理;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业绩等条件,分为A级、B级、C级、D级资质;按单位资质等级及爆破工程技术人员从业范围承接相应等级和范围的岩石爆破、拆除爆破与特种爆破。 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应持《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工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相应等级和作业范围的爆破作业。 4.2.4因合法的生产生活需要使用爆破器材进行爆破作业,但本身不具备本标准规定的爆破作业单位条件的,可以委托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实施爆破作业。 4.2.5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接受委托实施爆破作业,应当事先与建设单位签订爆破作业合同,并在签订爆破作业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将爆破作业合同向爆破作业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备案。 爆破作业单位实施爆破项目前,应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批准后方可实施爆破作业。 4.2.6爆破作业单位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从事爆破作业的,应当事先将爆破项目的有关情况向爆破作业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报告,並办理有关证件的登记及签证手续。 4.2.7 爆破作业单位及爆破从业人员从事爆破作业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伪造、买卖或者出借、租借爆破作业单位、人员许可证; ——从事超出资质等级、从业范围爆破作业; ——违反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实施爆破作业; ——聘用无爆破作业资格的人员从事爆破作业; ——将承接的爆破作业项目转包; ——为非法的生产活动实施爆破作业;

水工建筑物岩石基础开挖工程施工技术规范Sl47

水工建筑物岩石基础开挖工程施工技术规范 SL 47-94 主编单位:中国水利学会施工专业委员会爆破学组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1 总则 2 开挖、排水和出渣运输 3 钻孔爆破 4 基础检查处理与验收 附录A 判断爆破破坏或基础岩体质量的标准 附录B 质点振动速度传播规律的经验公式 附录C 新浇筑大体积混凝土基础面上的安全质点振动速度 附加说明 条文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关于发布《水工建筑物岩石基础开挖工程 施工技术规范》SL47-94的通知 水建[1994]96号 为适应水工建筑物岩石基础开挖工程施工的需要,我部委托中国水利学会施工专业委员会爆破学组为主编单位,对《水工建筑物岩石基础开挖工程施工技术规范》SDJ211-83进行了修订,经审查,现批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行业标准,其编号为SL47-94,自一九九四年七月一日起施行,原规范同时废止。 各地在执行中应注意总结经验,发现问题请函告水利部建设司和主编单位。 本规范由水利部建设司负责解释,水利电力出版社出版发行。 一九九四年三月三十一日

1 总则 1.0. 1 本规范适用于1、2、3级水工建筑物岩石基础开挖工程。1.0.2 编制水工建筑物岩石基础开挖施工组织设计,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 1.0. 3 施工前,建设或设计、勘测单位必须向施工单位提交与施工有关的设计文件、施工图纸,以及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资料,并进行技术交底。 1.0.4 施工中,勘测单位必须按照现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地质规程》的规定,进行施工地质工作。 施工地质工作中,若发现实际地质情况与前期地质资料和结论有较大出入,或发现新的不良地质因素,建设、勘测、设计单位必须及时与施工单位协商,以便采取补救措施或修改设计。设计上的重大修改,必须报经原设计审批单位批准。 1.0.5 施工单位必须按照现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测量规范》的规定,进行施工测量工作。 1.0. 6 施工单位必须按照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和本规范施工。 施工单位对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存在异议,可向建设、设计、勘测单位提出意见,但在未接到修改设计通知书或修改图纸时,不得在施工中变更设计。 施工单位应做好施工记录和有关资料、报告等的整理、编制工作。1.0.7 施工单位应积极采取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施工。1.0.8 水工建筑物岩石基础开挖,应采用钻孔爆破法施工。 严禁在设计建基面、设计边坡附近采用洞室爆破法或药壶爆破法施工。 其他部位如需采用洞室爆破法或药壶爆破法施工,必须通过专门试验(或安全技术论证)证明可行和制定补充规定,并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1.0.9 本规范未作规定者,应执行现行国家或行业标准的有关规定,若仍无规定可循,应由建设、设计、勘测单位和施工单位协商制定补充规定,并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2 开挖、排水和出渣运输 2.1 开挖 2.1.1 开挖前,施工单位必须提出开挖施工计划和技术措施。2.1.2 开挖应自上而下进行。 某些部位如需上、下同时开挖,应采取有效安全技术措施,并经主管部门同意。 未经安全技术论证和主管部门批准,严禁采用自下而上的开挖方式。2.1.3 设计边坡轮廓面开挖,应采用预裂爆破或光面爆破方法。

建设工程量清单计量规范

附件1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 补充条款 一、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的工程建设项目,除应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还应执行本省的补充规定。 二、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如由造价员承担时,应具备相应专业的造价员资格证书。建设项目各方应拒绝未按规定签字盖章的工程造价文件。 三、招标人委托工程造价咨询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编制工程量清单,其编制工作时间应根据工程建设项目的实际情况,在保证编制质量的前提下由双方在咨询合同中协商约定。 四、工程造价咨询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及其工程造价专业人员应对其编制的工程量清单(或招标控制价)质量负责,并在委托合同中约定相关责任条款。 五、编制工程量清单出现附录中未包括的项目,编制人应作补充,并在所属的分部列项。 六、措施项目清单编制应体现工程特点和招标要求,需补充的措施项目,清单编制人可参照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依据补充或自行补充。 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临时设施、安全施工是必须保证的措施项目,投标报价时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分析表。具体编制可参照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分析表,并结合招标工程的特点列项。 建设工程检验试验费、建筑工程超高施工增加费作为措施项目,分别列入组织或技术措施项目清单。 七、可以计算工程量的措施项目清单,在确定项目名称、特征描述、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等时,应满足投标人按本省计价依据进行报价的需要。 八、专业工程暂估价一般以“项”为单位编制。暂估价材料如遇本省计价依据中无相类似的材料时,投标人应该在投标文件中明确该暂估价材料的损耗率。 九、规费项目由规费1、规费2、规费3组成,具体内容如下: 1、规费1,包括: (1)工程排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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