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合同样式

网站建设补充协议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合作双赢的原则,甲乙双方签订如下补充协议:

第一条:标准

1、乙方按照合同附件所示产品标准及价格为甲方制作网站。

2、此合同为原合同(网站建设合同)的补充协议。

第二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为甲方提供网站的设计、开发、制作以及实地安装调试;

2、乙方在履行本合同时经甲方书面授权后可以使用甲方的名称、商标、域名、企业标识等,但此等使用不能损害甲方的利益,如果没有甲方书面授权,乙方不得使用;

3、乙方根据甲方提出的总体需求,为甲方提供设计方案;

4、在最终设计方案确认后,乙方全权、严格按照设计方案进行开发制作;

5、乙方应在甲方支付全部款项后一个工作日内将全部开发文件和成果文件交付甲方;

6、乙方应把域名权限、数据库权限、网站源代码、网站空间权限、FTP权限一并移交给甲方;

7、乙方在服务期内,应保证甲方网站的正常运行,若出现故障乙方应保证在48小时内恢复;

8、乙方确保域名的所有权是属于甲方的。

第三条:要求

1、甲方按照原合同给乙方付全款的%,乙方按原合同将所有前台后台完整正确的资料整理好(其中源代码里包括所有用到的图片素材、css代码、JS、JQuery代码等资料)返还给甲方。剩余的余款乙方拿着发票过来换取。

2、在乙方的维护期间(2014年月日至2015年月日)内,甲方网站出现技术性问题,乙方应

在48小时内予以解决,空间、域名、源代码等均在维护范围内。在维护期间,如果甲方需要增加或者更改网站内容(图片、文字),乙方可以和甲方进行协商收取一定的费用。

3、乙方有责任保护甲方的空间、域名、源代码等的安全性。乙方有责任维护甲方利益的合法性。

4、因原合同乙方未按照合同要求(按照正泰电器网站的样式)设计网站,在设计过程中也未提出无法做到,甲方有权利要求乙方免费根据甲方要求更改主页样式(需甲方提供网站样式)。

5、再次更改的网站,甲方在乙方更改完成后三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包括文字、图片、网站样式),确认无误后,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通知乙方拿着发票过来换取剩余的余款。

6、乙方有责任维护甲方的权益,乙方在未经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擅自修改甲方网站上的任何内容,对甲方提供的一切资料不得以任何方式转交给第三方,如有资料泄露,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赔偿甲方的所有损失。

7、乙方应保证甲方网站运行的连续性、可靠性,在没有不可抗力事件发生的情况下,网站在线率不低于99%。

8、甲方对乙方提供服务过程中使用的技术、软件、设备等所涉及的包括知识产权在内的一切法律问题不承担任何责任。

9、甲乙双方对在履约过程中获悉的对方之商业秘密及技术秘密承担保密义务,该保密义务不受本合同期限的限制。

10、乙方确保甲方在任何一台联网的计算机上都可以打开完整的公司网站,并保证甲方可以使用一级域名和密码登录网站管理界面,保证网络通信不因非第三方的原因或不可抗力出现中断或拥塞。对甲方网站负责人员提供技术培训和相关的技术支持。

第四条: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为年,合同期满后如双方需要继续合作,则延续协议为本合同的有效补充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益。

第五条:合同解除、终止及违约责任

1、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网页制作未按时完成或无法正常访问,由乙方负责。

2、在合同有效期内,因不可抗力而造成一方不能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不视为违约。不可抗力系指:战争、火灾、水灾、地震、台风及政府停电等其他不可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事故;造成双方争议的,由双方本着友好协商解决。

3、本合同于其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协商解决,如协商未果,可以提市人民法院管辖。

第六条:合同生效

此合同即日起生效。此合同作为原合同(网站建设合同),同样有法律效应(复印件、传真件、同样具有法律效益)。如有其他事宜未能达成协议的,本公司将提交给北京仲裁委员会进行裁决,委员会未能裁决的将提交给法院予以判决。

第七条:其他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的工作日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工作日计算。

4、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进一步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或附件,补充协议或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北京京企在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负责人:负责人:

电话:电话:130********

开户行:开户行:

账号:账号:

地址:地址: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