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事项办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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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事项办理指南
一、受理依据
《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管理暂行办法》、《滕州市属企业重大事项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文件规定。
二、受理范围
企业国有产权在政府机构、事业单位、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之间的无偿转移事项。
三、受理程序
1、有关单位、国有企业报送资料;
2、市国资监管局审核,其中重大产权转移需报市政府审批;
3、市国资监管局出具批复文件并告知申办单位。
四、办理时限
报送材料齐全后,需经市国资监管局核准事项,5个工作日内完成,需市政府审批的事项,5个工作日内转报市政府。
五、报送材料
1.划转双方逐级报送关于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的申请文件;
2.上述相关各方同意划转的内部决策文件;
3.标的企业是有限责任公司,且划入方不是其股东的,需提供标的企业股东会决议;
4.划转双方及标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5.划转事项的可行性论证报告,可行性论证报告一般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1)被划转企业所处行业情况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产业政策规定,
(2)被划转企业主业情况及与划入、划出方企业主业和发展规划的关系,
(3)被划转企业的财务状况及或有负债情况,
(4)被划转企业的人员情况,
(5)划入方对被划转企业的重组方案,包括投入计划、资金来源、效益预测及风险对策等,
(6)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6.划转双方签订的无偿划转协议,协议中须载明生效的必要条件是市级或市级以上国资监管机构批准;
7.标的企业公司章程;
8.标的企业划转基准日的审计报告或清产核资结果批复文件;
9.划出方债务处置方案;
10.涉及职工分流安置的,提供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职工安置方案;
11、市国资监管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承办科室:产权管理与企业改革室联系电话:8055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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