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类检验标准

标签类检验标准
标签类检验标准

标签类检验标准(包括不干胶)

1、目的:确保公司因生产需要而购进的包装材料符合规定的要求。

2、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采购的各种标签类装潢印刷品。

3、质量标准和检验方法:

3.1各种标签应符合我司的样品(包括双方确认的材质)或设计稿,并达到相应规格要求及配合

尺寸。

3.2外观要求与检验方法:

3.2.1 表面:标贴表面轻度刮伤(不影响印刷面)宽w 0.1mm,长w 10mm B勺允许有少于2条;

无明显变形和残缺等异常现象;卷状标贴卷面应平整,机器贴标的卷状标贴底纸不得

岀现连续断裂现象;表面气泡w 0.5mmo

3.2.2文字图案:要求与公司样稿相符,文字、图案必须清晰、正确,无缺印、缺字、笔划不全的情

形,小于5号字不误字意;无明显位置偏移、歪斜、重影;无明显印刷套色不准、模糊等缺

陷;烫印文字和图案不花白,不变色,不脱落。

3.2.3色泽:必须符合确认的标准样品,并在封样的上限/标准/下限范围内。

3.2.4 洁净度:标贴外观整洁,无明显色条、斑点、脏污等异物沾染,点的直径w 0.2mm,

黑点不得超过1个,其它白点不得超过2个(不在同一区域内),污点面积w 0.2mm2, 且每

张不超过1个。

3.2.5松紧度:成卷标签松紧适中,不得岀现膜间滑动。

3.2.6 烫印:烫印砂眼面积w 0.1mm且每张不超过1个;平整度不能有明显锯齿

或毛边,套印允许有w 0.2mm的误差。

3.2.7 夕卜包装:外装纸箱不得脏及破损并内衬塑料袋用胶带“工”字形封箱,并附岀厂检验

报告单。

外观检验以目测为主,于正常光源下,30cm距离处正视观察。

3.3功能(物理机械性能)要求与检测方法:

3.3.1 粘离试验:透明(或表面上光油)标签印刷部位不得有粘离脱落现象。

检验方法:以3M600履盖印刷(烫色)部位,抚平,来回压抚10次使履盖部位无气泡,然后以45度角瞬间撕去,无印刷(烫色)脱落现象。轻微脱落不影响整体识别可接受。

(烫金银处要缓慢撕开)

3.3.2耐产品试验:内容物涂抹后不得有脱落现象。

检验方法:透明(或表面上光油)标签的印刷面(包括烫金/银处)用内容物涂,静置24小时后,用普通纱布擦拭,来回擦拭10次,不得有褪色墨移或油墨(烫金/银)脱落现

象。

3.3.3 (印刷)耐水性:不得有脱落现象

检验方法:将透明(或表面上光油)标签泡入水中20分钟后取岀,用医用纱布来回连续擦拭10次,不得有褪色墨移或油墨(烫金/银)脱落的现象。

3.3.4套印误差的测定:主要部位(如图案、文字、标志等处)w 0.30mm,次要部位w 0.80mm。

检验方法:按GB 7706-87或GB 7705-87中3.4规定进行。

3.3.5条形码测试:条码等级符合规定。

检验方法:条形码印刷清晰、正确,条色、底色、条高及左右侧空白区宽度符合国标要

求,条形码的放大系数必须在0.8-2.0 的范围内,条宽偏差在国标要求范围

内,易识别,能正常扫描,条高可截短,但必须达到标准条高尺寸的2/3,条

码等级不低于1.5 o

3.3.6上机测试:须符合自动贴标机的要求。

检验方法:上机测试。

3.3.7尺寸要求:在双方确认的标准值与公差范围内。

检验方法:用符合精度的测量器具,标签的长、宽等尺寸。

3.3.8粘贴牢度:粘贴对应的产品在48C条件下24小时不走位、不开口、不脱落。

检验方法:将标贴粘贴对应的产品并放置48C条件下24小时后观察,不走位、不开口、不

脱落为合格。

3.3.9光老化试验:褪色性符合规定

检验方法:将瓶子置于黄变机内2小时,变色情况与空白样对比,1m之内肉眼光线充足时观

察无明显变化。

4、抽样与判定:

4.1以送货批为一批,按照GB2828.1-2003正常检验一次抽样方案,检验水平为一般检验水

平H和特殊检验水平S-3,具体见附表

4.2合格批中若在生产时发现有不合格品,根据不合格情况及相关的比例,需方可以要求

退回供方或双方协商解决,但主动权在需方。

4.3若岀现本标准之外的质量问题,先以封样为标准,再由供需双方商讨标准与范围,并进行完善。

5、检验规则:

5.1检验项目

5.1.1检验分类:检验分为岀厂检验、全项目检验和型式检验三种,岀厂强制检验项目具体见附表。

5.1.2全项目和型式检验:按第3点执行。

5.1.3新产品投产或老产品转厂前的试制需检验。

5.1.4产品结构、原料配方、工艺有较大改变时需检验。

5.2逐批检查合格或不合格的判断

根据样本检查的结果,若在样本中发现的不合格品数小于或等于合格判定数,则判该批是合格批,若在样本中发现的不合格品数大于或等于不合格判定数,则判该批是不合格批。

5.3检验的暂停和恢复:

5.3.1检验的暂停:

A、该产品相同的缺陷项连续三批判不合格。

B该产品同样的缺陷项在一个月中累计5批判不合格。

C该批产品第二次以同样的缺陷项判不合格。

5.3.2检验的恢复:

暂停检验后,供货方采取措施,提供书面的整改资料等,须公司审批合格后,才可恢复检验。

标签类质量检验缺陷分类、判定、检验类别表(附表)

1、出厂强制检验:产品出厂时每批须检验的项目。

2、出厂非强制检验:产品出厂时可不做该项目的检验,但型式、全项目检验时必须检验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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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外观检验标准 通用

产品外观检验标准 (通用) 2015年4月17日 北京聚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目的: 确定通用成品外观标准,为公司品质控制提供标准的依据。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我司外观检验的标准判定,另有客户特殊规定除外。 3、职责权限: 3.1品质部:负责本检验标准的制定与审核,产品的鉴定、检验之执行; 3.2工程部:负责品质问题的分析和改善活动的推行; 3.3生产部:负责产品的制造、过程检验和过程品质记录。 4、定义: 4.1异色点:产品表面出现的颜色异于周围的点。 4.2缩水:部分区域由于熔体压力不够,在该区域截面形成的凹坑。 4.3批锋:由于工艺或模具原因,在边缘分型面处所产生的废边。 4.3污点:表面形成的可擦除赃污。 4.4无感划伤:用指甲刮过划伤处,无段落感。

4.5有感划伤:用指甲刮过划伤处,有段落感。 4.6脏污:因模具、包装或操作等问题造成,分可擦出及不可擦出。 4.7气泡:因工艺原因内部出现的可见的空气泡。 5、工作程序 5.1目视检查的外观条件及位置: 检验条件:距离 30cm~45cm,时间 5 S,光源检验照明度20-40W 位置:产品与平面呈45°,上下左右转动动在15°之内。 检验时间:一般在5-10秒以内。条件:不得在反光下检验表面。 5.2 外观区域划分 5.2.1 A区:正常目视第一眼可见面(样品的正面) 5.2.2B区:正常目视第一眼不可见面(左右两侧面,底面,背面,顶面) 5.2.3C区:产品内部,正常目视不可见面 5.3 成品外观检验项目:

6、对一些典型缺陷的描述 色点:肉眼观察难以区分长与宽的形状,测量时以其最大直径为其尺寸。 颗粒:在喷漆件表面上附着的细小颗粒。 阴影:在喷漆件或塑料件表面出现的颜色较周围暗的区域。 桔纹:在喷漆件或电镀件表面出现大面积细小的像桔子皮形状的起伏不平。 透底:在喷漆件表面出现局部的油漆层过薄而露出基体颜色的现象。 鱼眼:由于溶剂挥发速度不适而造成在喷漆件表面有凹陷或小坑。 多喷:超出图纸上规定的喷涂区域。 剥落:产品表面上出现涂层或镀层脱落的现象。 毛絮:油漆内本身带有的,或油漆未干燥时落在油漆表面而形成的纤维状毛絮。 色差:产品表面呈现出与标准样品(客户承认样品)的颜色的差异,称为色差。 光泽不良:产品表面呈现出与标准样品(客户承认样品)光泽不一致的情况。 手印:在产品表面或零件光亮面出现的手指印痕。 异色点:在产品表面出现的颜色异于周围的点。 多胶点:因模具方面的损伤而造成局部细小的塑胶凸起。 缩水:当塑料熔体通过一个较薄的截面后,其压力损失很大,很难继续保持很高的压力来填充在较厚截面而形成的凹坑。

产品检验规程.doc

产品检验规程 1、目的 为确保产品的符合性,满足顾客对产品质量要求,特制定本检验规程,对产品的检验实施有效控制。 2、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采购产品,在制品和成品的检验。 3、职责 3.1技质部为产品检验的归口管理部门,其他部门配合。 3.2技术厂长为产品检验的主管领导。 3.3产品检验由兼职质检员进行,并对检验结果负法律责任。 4、控制规程 4.1本规程依据国家标准,企业标准和产品特点制定。 4.2技质部负责制定本公司主要采购产品的验证规范、在制品检验规范、最终产 品检验规范; 4.3进货检验:依据“采购产品验证与确认规程”进行严整; 4.4过程检验 根据在制品的重要程度和加工的难易程度,过程检验采用:产品工序流程纪录卡、自/互检、巡检、首件检验方式; 4.4.1“产品工序流程纪录卡”随在制品流程,每道工序完成后,由此工序责 任人于“纪录卡”上标印。任务单下达后,确立关键工序,流程时下道工序人员对上道工序进行例行检验,并将结果纪录于“纪录卡”上: 4.4.2每道工序的操作人员,都必须对生产的半成品进行自检。下道工序人员, 对上道工序的在制品进行常规检查,如发现轻微质量问题,报请所在部门处理; 4.4.3巡检方式是质检员按《工艺手册》、“图纸”不定时的对每道工序进行例行 检验,及对发现的重大问题进行处理。对确认不合格的在制品,出具“不合格通知单”。送责任部门、技质部: 4.4.4产品数量大于50樘:或结构过于复杂(技质部视情形而定),投入批量生 产前,应进行首件检验,检验人员按《工艺手册》、《钢质防火门检验标准》规程进行,检验后填写《产品首件检验纪录单》; 4.4.5对例行检验不合格的在制品,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处理;

产品外观检验标准(通用)

产品外观检验标准(通用) 1、目的: 确定通用成品外观标准,为公司品质控制提供标准的依据。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我司外观检验的标准判定,另有客户特殊规定除外。 3、职责权限: 3.1品质部:负责本检验标准的制定与审核,产品的鉴定、检验之执行; 3.2工程部:负责品质问题的分析和改善活动的推行; 3.3生产部:负责产品的制造、过程检验和过程品质记录。 4、定义: 4.1异色点:产品表面出现的颜色异于周围的点。 4.2缩水:部分区域由于熔体压力不够,在该区域截面形成的凹坑。 4.3批锋:由于工艺或模具原因,在边缘分型面处所产生的废边。 4.3污点:表面形成的可擦除赃污。 4.4无感划伤:用指甲刮过划伤处,无段落感。 4.5有感划伤:用指甲刮过划伤处,有段落感。 4.6脏污:因模具、包装或操作等问题造成,分可擦出及不可擦出。 4.7气泡:因工艺原因内部出现的可见的空气泡。 5、工作程序 5.1目视检查的外观条件及位置: 检验条件:距离30cm~45cm,时间 5 S,光源检验照明度20-40W 位置:产品与平面呈45°,上下左右转动动在15°之内。 检验时间:一般在5-10秒以内。条件:不得在反光下检验表面。 5.2 外观区域划分 5.2.1 A区:正常目视第一眼可见面(样品的正面) 5.2.2B区:正常目视第一眼不可见面(左右两侧面,底面,背面,顶面) 5.2.3C区:产品内部,正常目视不可见面 5.3 成品外观检验项目:

6、对一些典型缺陷的描述 ●色点:肉眼观察难以区分长与宽的形状,测量时以其最大直径为其尺寸。 ●颗粒:在喷漆件表面上附着的细小颗粒。 ●阴影:在喷漆件或塑料件表面出现的颜色较周围暗的区域。 ●桔纹:在喷漆件或电镀件表面出现大面积细小的像桔子皮形状的起伏不平。 ●透底:在喷漆件表面出现局部的油漆层过薄而露出基体颜色的现象。 ●鱼眼:由于溶剂挥发速度不适而造成在喷漆件表面有凹陷或小坑。 ●多喷:超出图纸上规定的喷涂区域。 ●剥落:产品表面上出现涂层或镀层脱落的现象。 ●毛絮:油漆内本身带有的,或油漆未干燥时落在油漆表面而形成的纤维状毛絮。 ●色差:产品表面呈现出与标准样品(客户承认样品)的颜色的差异,称为色差。 ●光泽不良:产品表面呈现出与标准样品(客户承认样品)光泽不一致的情况。 ●手印:在产品表面或零件光亮面出现的手指印痕。 ●异色点:在产品表面出现的颜色异于周围的点。 ●多胶点:因模具方面的损伤而造成局部细小的塑胶凸起。 ●缩水:当塑料熔体通过一个较薄的截面后,其压力损失很大,很难继续保持很高的压力 来填充在较厚截面而形成的凹坑。 ●亮斑:对于非光面的塑料件,由于壁厚不均匀,在壁厚突变处产生的局部发亮现象。 ●硬划痕:由于硬物摩擦而造成产品表面有深度的划痕。 ●细划痕:没有深度的划痕。 ●飞边:由于注塑参数或模具的原因,造成在塑料件的边缘或分型面处所产生的塑料废边。 ●熔接线:塑料熔体在型腔中流动时,遇到阻碍物(型芯等物体)时,熔体在绕过阻碍物 后不能很好的融合,于是在塑料件的表面形成一条明显的线,叫做熔接线。 ●翘曲:塑料件因内应力而造成的平面变形。 ●顶白/顶凸:由于塑料件的包紧力大,顶杆区域受到强大的顶出力所产生的白印或凸起。 ●填充不足:因注射压力不足或模腔内排气不良等,使融熔树脂无法到达模腔内的某一角 落而造成的射料不足现象。 ●银条:在塑料件表面沿树脂流动方向所呈现出的银白色条纹。 ●流纹:产品表面以浇口为中心而呈现出的年轮状条纹。 ●烧焦:在塑料件表面出现的局部的塑料焦化发黑。 ●边拖花:因注射压力过大或型腔不平滑,脱模时所造成边缘的擦伤。 ●破裂:因内应力或机械损伤而造成产品的裂纹或细小开裂。 ●龟裂:橡胶件由于环境老化而造成在产品表面上有裂纹。 ●浇口:塑料成型件的浇注系统的末端部分。 ●搭桥:在导电胶转角位置,出现上面胶是连接着,但下面胶没有连着而出现空洞的现象。 ●补伤:对导电胶上已损坏的部位进行修补。 ●油渍:在产品表面所残留的油污。 ●气泡:由于原料在成型前未充分干燥,水分在高温的树脂中气化而形成气泡。

最终产品最终检验和试验控制程序模版

最终产品最终检验和试验控制程序 第1条目的 确保交付产品的质量符合客户或合同的要求,全尺寸检验和功能试验的结果满足客户或合同的要求。 第2条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最终产品的检验和试验,产品质量审核,交付审核以及产品的全尺寸检验和功能验证。 第3条定义 1. 全尺寸检验:对零件在设计记录上标明的所有尺寸的完整测量。 2. 功能验证:为保证零件符合所有顾客和组织规定的工程性能和材料要求而进行的试验。 第4条职责 1. 质量检验员负责对最终产品进行检验。 2. 质量工程师负责制定最终产品的《检验计划/指导书》和《产品质量审核计划/指导书》及“交付审核检查表”。 3. 质量管理部负责产品的全尺寸检验和功能验证及交付前的质量审核和交付审核。 第5条检验依据 质量管理部依据产品的控制计划制定《检验指导书》,检验员按照控制计划和《检验指导书》进行产品最终检验及试验。 第6条最终产品的检验要求 1. 生产制造部依据《检验计划/指导书》对生产线完工的每批成品进行100%检验。 2. 产品的功能性试验要求对批量连续生产的产品在实验室内进行与生产同步的COP 试验,试验的具体要求参见客户的相关要求。 3. 质量管理部按要求抽取COP试验样品,贴好试验标识并填写《COP 试验报告》中的“产品信息”项目,送入实验室进行试验。 4. 检验/试验合格的产品由检验员粘贴保留“绿色标识”的标识卡,制造部可办理入库手续。

5. 如果试验不合格,必须立即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采取措施。 6. 质量数据和检验结果应记录在《最终产品检验记录》上,如果最终产品经检验为不合格品,检验员应在该批产品状态标识上保留“红色“标签并按照《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进行处置。 7. 交付审核。产品交付之前,由审核员进行交付审核并填写“交付审核检查表”。 8. 产品审核。审核员按《产品质量审核指导书》的要求定期进行产品审核,形成审核报告。 第7条全尺寸检验和功能验证 1. 每年年初由质量管理部编制COP试验计划并负责执行。 2. 全尺寸检验 (1)应依据客户提供的产品图纸,对其中作出标识的所有形位尺寸进行测量并生成《全尺寸检验报告》。 (2)在《全尺寸检验报告》中应对超差的项目作出明确标识并保留测量样品,同时按照《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进行处置。 (3)全尺寸检验的频次应按顾客要求进行,如顾客未作具体规定,须保证每年不少于一次。 (4)如果有些检验项目对测量仪器能力和精度的要求超出公司暂时的测量水平,质量管理部应寻找具备资格的外部机构协同完成全尺寸检验。 3. 功能验证。产品的功能验证依据客户提供的试验规范或要求进行。 第8条记录要求 最终检验的各项质量记录由质量管理部经理授权的检验人员填写,填写必须认真、字迹清晰、易于辨认。对质量记录的管理按照《质量记录控制程序》执行。

喷涂通用检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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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1.0Purpose目的 (3) 2.0Scope范围 (3) 3.0Responsibility 职责 (3) 4.0Definition定义 (3) 5.0Procedure程序 (3) 5.1 来料检查: (3) 5.2前处理后检查: (3) 5.3、屏蔽 (3) 5.3.1屏蔽前检查 (3) 5.3.2屏蔽后检查 (4) 5.4、待喷涂零件 (4) 5.5、喷涂后零件 (4) 5.6、包装 (4) 6.0 Reference相关文件 (4) 7.0 Record 记录 (4)

1.0Purpose目的 为了明确检验要求,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2.0Scope范围 本管理规定适用于喷涂检产品的制造过程,其他过程可参照执行。 3.0Responsibility 职责 无 4.0Definition定义 无 5.0Procedure程序 5.1 来料检查: 5.1.1、实物和流程单零件号是否符合; 5.1.2、零件数量和流程单数量是否一致; 5.1.3、流程单上上道所有工序是否都有签字确认; 5.1.4、来料无变形、损坏、划伤、深打磨痕; 5.1.5、来料无严重锈迹; 5.1.6、来料无刮手的毛刺; 5.1.7、来料无漏工序,如漏攻丝、漏压PEM; 5.1.8、焊接来料无焊渣; 5.1.9、焊接来料无焊缝开裂; 5.1.10、焊接来料无焊缝漏打磨; 5.1.11、不能有影响喷涂的折弯印; 5.1.12、如是铝合金的激光件,注意边缘是否有胶残留。 5.2前处理后检查: 5.2.1、前处理后零件不允许有明显变形、碰撞、损坏、划伤; 5.2.2、前处理后零件不允许有严重生锈、油污; 5.2.3、零件不允许有手感的毛刺; 5.2.4、合格的磷化膜应该是工件的颜色是灰色的,膜层应当结晶致密、连续和均匀;铝皮膜应该是本色的,无光泽的。 5.2.5、磷化后的工件具有下列情况的时候,均为允许缺陷:轻微的水迹、泛黄和挂灰现象。由于局部热处理、焊接和表面状态的不同而引起的颜色和结晶不均匀:在焊缝处无磷化膜。 5.2.6、磷化后的工件具有下列情况均为不允许的缺陷:磷化膜疏松;工件上有红色的锈斑;表面严重挂灰;除焊缝外局部无磷化膜。 5.2.7、前处理后的工件必须在24小时之内喷粉或者喷漆。如果因故没有及时喷粉或者喷漆,须经相关人员评审确认后再喷漆、喷粉或另做磷化处理。 5.3、屏蔽 5.3.1屏蔽前检查 5.1.1.1、零件不允许有变形、损坏、划伤;

常用材料的检验标准

常用材料的检验标准 材料的检验的基本内容及规程 材料进货检验抽样比例 金属材料表面质量、钢材允差 金属材料的包装和标志 钢材的外观和尺寸及内在质量的检验 钢材化学成分允许偏差 焊条尺寸及偏差、UPVC排水管、给水管 关键产品的检验和试验 验证内容: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书、数量、外观质量、产品标签等 检查方法:按相应的国家或部颁标准检验,核对质量证明文件的符合性和有效性、实测产品的外形尺寸。并按合同规定的内容进行检验和试验。 一、钢材 钢材是承包工程中的关键材料,如型钢、钢板、焊接钢管、镀锌钢管、无缝钢管等,进货时必须按相应的国家标准或部颁标准验证出厂质量证明书的有效性及内容的符合性,并实测产品的几何尺寸。 二、焊条、焊剂和焊药 1.焊条必须有出厂质量证明书,内容包括熔敷化学成分、熔敷金属机械性能、焊条药皮含水量的试验结果。 2.手工电弧使用的焊条的质量证明书应包括熔敷金属的化学成分、机械性能、扩散氢含量。 3.焊剂、焊粉必须有出厂质量证明书。 4.所有焊条、焊剂必须校对出厂批号、日期。 三、电缆(电力电缆、控制电缆、信号电缆、通信电缆等) 1.每盘电缆均应有制造厂的产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技术文件,并有电缆名称、型号规格、长度、额定电压、毛重、生产日期、盘号及专业标准内容的标签,盘外表面涂刷上与标签内容相同的标志和转动箭头方向。 2.电缆应紧密整齐的卷绕在牢固的铁、木盘上。 3.各种电缆表面上的防腐护套应无断裂擦伤、压扁等缺陷,钢带铠装应光滑平整无锈蚀。 4.各种电缆的两端应密封良好,不得外露、泄露。 四、设备的开箱检验 1.开箱检验在技术负责人组织下,由业主代表、供方、技术人员、材料员、施工班组参加。 2.开箱检验内容: 2.1清点包装箱的数量、编号是否与设备文件相符。 2.2检查包装外观有无破损、防雨防潮层是否完好,包装箱在运输吊装中处置堆放是否合理。 2.3开箱后,检测设备及零件的外观是否完好,有无锈蚀或损伤;油封防震、防潮设施是否完好有效;按装箱单内容清点部件数量、规格,检查产品说明书,合格证及装配图纸等技术文件是否齐全,按装箱单清点并检查专用工具及备件并取出妥善保管。 2.4开箱检验记录:将检验结果记入开箱记录表,应包括箱号、箱数、检查情况、零部件缺损情况、处理意见等,参加开箱人员在开箱记录上签字、盖章。

出货检验标准

【下载本文档,可以自由复制内容或自由编辑修改内容,更多精彩文章,期待你的好评和关注,我将一如既往为您服务】 一、目的为保证本公司的最终产品品质,加强对出货产品的检验,确保检验合格 后的产品才能包装、入库、发货。 二、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最终产品的出货检验。 三、职能 1、品质科负责成品的检验、包装、及检验规定的制定和培训。 2、采购员负责成品的发货工作。 3、需入库的产品,由仓库管理员进行防护、标识、分类保管。 四、标准内容 1、成品的定义:已完成全部生产过程,经检验合格后就可以交货的产品。 2、检验方式:检验人员根据”检验日单”对需检验的产品进行 3 文件核对 无误后,将流转盒中的产品整齐的摆放在检验工作台上,需对该批次产品一 一检验,杜绝偷工减料(不检验或者抽检) ,并及时的记录在检验报告单上,不合格处以记号笔标识在产品上。 3、最终产品的判定 a) 不合格品,需报废或返工的。 b) 不合格品,可特采接收的。 c) 合格产品,需入库的。 4、检验项目 3.1 外观的检测 a )产品不得有磕碰、划伤、毛刺等现象 b) 产品不得有材料缺陷。 c) 产品不得有裂纹、气孔、浃渣、焊接缺肉等现象。 d) 经过氮化的产品,观察氮化颜色:应该为均匀黑色或灰色,若出现金属 色,则为不合格品。 e) 对于特殊工序加工的,如抛光等,必要时需借助专门测量仪器观测。 d) 观察产品是否有按客户要求刻印的代号 (刻印的位置、内容无误),如 发现没有,则核对清楚后在规定位置刻印上代号。 3.2 结构、尺寸的检测 a) 根据客户图纸对产品进行一一检验,不得有漏检项。 3.3 性能的检测:一般指材料的硬度要求、氮化质量、对产品特性影响较大 的,需着 3.4 附件检验人员应核对清楚是否有客户特别要求的指示,如提供的检测报 告材料等。 3.5 包装检测: 检验人员检查产品的包装形态,确认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包装要

塑胶产品通用检验标准书

塑胶产品通用 检验标准书 Ceneral inspection standard book plastic products 2015-06-15发布2015-06-15 实施 深圳巴斯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SHEN ZHEN BUSBAR SCIENCE &TECHNOLLGY DEVELOPMENT CO. ,LTD

修订履历 一、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供应商来料(塑胶件)、塑胶部制程检验、组装部生产自检及出货检验等各个阶段。 二、缺陷定义: 以下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2.1 塑胶件不良缺陷定义: 2.1.1 点:具有点形状的缺陷(黑点、异色点、碰伤点),测量尺寸时以其最大直径 为准。

2.1.2 深划伤(有手感划伤):由于硬物摩擦而造成产品表面有深度的划伤,任一角 度目视产品均可见不良缺陷。 2.1.3 浅划伤(无手感划伤):指产品表面没有深度的划伤,视线与被检查物体表面成 90°夹角目视产品,缺陷不明显或不可见的不良缺陷。 2.1.4 批锋:由于注塑参数或模具原因,造成在产品分型面、顶针孔、镶件及滑块处等 溢出的多余胶料,有刮手的感觉。 2.1.5 缩水:壁厚处表面的原料由于体积收缩,固化成型后在产品表面形成凹陷痕迹。 2.1.6 熔接线:塑胶熔体在型腔中流动时,遇到阻物(型芯等物体)时,熔体在绕过阻 碍物后不能很好融合,于是在塑胶件表面形成一条明显的结合线。 2.1.7 气纹:因气体干扰使塑胶件表面形成雾状发暗、发白的痕迹。 2.1.8 流纹:因冷料被射入,在塑胶件表面形成雾色或亮色痕迹。 2.1.9 银纹:指塑胶件表面树脂流动方向所呈现出的银白色条纹,主要集中在浇口处。 2.1.10 烧焦:指局部高温而在塑胶件表面留下发黄或碳化的痕迹。 2.1.11 顶白/顶凸:由于塑胶件包紧力大,顶杆区域受到强大的顶出力所产生的白印或 凸起现象。 2.1.12 拉伤(拖花):因注射压力过大或型腔不平滑,脱模时造成塑胶件边缘擦伤, 主要出现在模具分模位和滑块位。 2.1.13 缺料:因注射压力不足或模腔内排气不良等原因,使熔料无法达到模腔内的某 一角落而造成射料不足现象。 2.1.14 翘曲变形:模具内的材料受到高压而产生的内部应力,脱模后产品收缩导致弯曲 变形。 2.1.15 杂质:有异物混入原料中,成型后在产品表面呈现出斑点。 2.1.16 气泡:由于原料未充分干燥,造成成型后产品内部有缩孔。 2.1.17 多胶:因模具方面的损伤或镶件断裂而造成塑胶件表面有塑胶凸起。 2.1.18 色差:产品表面呈现出与原样件颜色的差异或同一套外壳之间呈现出颜色的差 异; 2.1.19 纤花:尼龙料中的白色玻纤在塑料熔体充模流动过程中浮露于外表,待冷凝成型 后便在塑胶表面形成放射状白色痕迹。当塑胶件为黑色时因色泽的差异大而更 加明显。 2.1.20 破裂:由于模具原因导致产品表面拉裂现象。 2.1.21 掉纹:模具用久后局部纹路不一致现象; 2.1.22 台阶:镶件、滑块位置与主体之间不平齐的高度 2.2 喷涂件不良缺陷定义: 2.2.1 毛絮:油漆本身带有的或油漆未干燥时落在油漆表面形成的纤维状毛絮。 2.2.2 积漆:由于油漆的流平性较好,容易在喷漆件表面出现局部的油漆堆积现象。 2.2.3 缩水:由于塑胶件表面存在缩水,在喷涂后没有盖住反而更加明显。

包装材料通用检验标准

包装材料通用检验标准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纸箱,胶袋,EPE缓冲材料加工的技术指标及检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外协加工的纸箱,胶袋,EPE缓冲材料的验收检查。 2.规范性引用文件 GB6543-86 <<瓦楞纸箱>> GB18455-2001 <<包装回收标志>> GB 18580-2001 <<..人造板制品甲醛释放限量>> 3.包装材料环保基本要求 (1)所有包装材料均应符合环保要求,重金属Pb、Cd、Hg、Cr6+ 总含量不得过100ppm(重量比)。 (2)纸箱、珍珠棉、吸塑盒及各种包装材料粘合剂所含有甲醛释放量应符合GB 18580-2001标准中E2级要求(E2≤5.0mg/L)。 (3)纸箱及胶袋上均应有清晰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包装回收标志。木箱、纸箱的包装回收标志见墨稿设计图纸,胶袋上的包装回收标志见本标准的第6.7条的规定。 (4)如客户要求有GP或ROHS标签的,必须要有此标签。 5 纸箱检验要求 一. 检验项目和技术要求: l 外观检验项目规定为十一种。其中八种为轻缺陷,三种为重缺陷。轻缺陷的项目为:标志、印刷、压痕线、刀口、箱钉、结合、裱合和摇盖耐折;重缺陷的项目为内径尺寸、刀模尺寸、外径尺寸、厚度和纸板性能测试(见下表) 项目技术要求备注 标识符号1. 造型标准,色彩正确,无变形,错位现象相关要素经由客户方确定 印刷(色彩、内容)1. 箱(盒)面图案、文字印刷清晰、深浅一致、内容全齐、正确,无漏印、多印、变形、走位现象。2. 印刷无露白,侵墨,重影现象,目视无色差。3. 印刷条码及字符须清晰可辩,能正常读码含正麦(正面)、侧麦(侧面)等印刷内容 压痕线1. 压痕线宽:单瓦楞纸箱不大于12mm;双瓦楞纸箱不大于17mm.2. 折线居中,不得有裂破、断线、重线等缺陷,箱上不得有多余的压痕线 刀口1. 刀口无明显毛刺,裁刀切口里面纸裂损距边不超过8mm或长不超过12mm,2. 成箱后叠角漏洞直径不超过5mm 箱钉1. 箱钉使用带有镀层的低碳钢扁丝,不应有锈斑、剥层、龟裂或其它使用上的缺

通用质量检验标准

通用质量检验标准 Revised as of 23 November 2020

通用质量检验标准 1.目的 在顾客未提出特别要求时,明确本公司生产产品应达到的质量水平及检验标准,明确原辅材料进货、产品储存运输应达到的质量水平。 2.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原材料采购、产品生产(含生产工序委外加工)、储存和运输等过程的质量控制,适用于顾客没有特别规定的产品生产质量控制与检验,适用于营业部门与顾客沟通、进行业务洽谈时参考,适用于生产技术部在生产过程中进行工序生产质量控制,适用于生产技术部和品质部对工序产品或成品进行检验,适用于全质办和品质部对采购、产品生产、储存和运输等过程进行巡查或抽检。 本标准不涉及公司生产设备及其所需的备件采购、备件委外加工。 3.定义 质量标准——原辅材料进货[下载自管理资源吧]和投入生产要求的质量项目、生产产品要求的质量项目、储存和运输产品要求的质量项目、部门或车间工序人员工作过程的操作项目,应达到的水平。 检验标准——质管人员、检验人员在进行原辅材料和产品质量判定时,在进行现场巡查或抽查时,所依照的质量标准、有关的条款或数值。 产品————在生产过程中指成品或半成品,在储存与交付阶段指进入成品仓库的成品。 半成品———指生产过程中各工序加工后的工序产品,但成型加工工序后的产品除外。 4.引用文件 GB13024-91箱纸板GB13023-91瓦楞原纸 QB1011-91单面涂布白板纸ZBY32024-90白卡纸 GB/T10335-1995铜版纸 GB7705-1987平版装潢印刷品GB/T17497-1988柔性版装潢印刷品

GB/T6544-1999瓦楞纸板GB6543-86瓦楞纸箱 GB2828-1987逐批检查计数及抽样表 GB/T6545-1998瓦楞纸板耐破强度的测定方法 GB/T6546-1998瓦楞纸板边压强度的测定方法 GB/T6547-1998瓦楞纸板厚度的测定方法 GB/T6548-1998瓦楞纸板粘合强度的测定方法 5.内容 原辅材料质量标准 5.1.1原纸进货质量标准 a)箱纸板——根据GB13024-91箱纸板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将箱纸板分为4级:高档箱纸板(一等)、普通箱纸板(二等)、普通箱纸板(三等)、挂面纸(四等)。进货检验必检项目为定量、紧度、耐破指数、横向环压指数、水份,具体技术指标见表一。 b)瓦楞原纸——根据GB13023-91瓦楞原纸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将瓦楞原纸分为3级:高强瓦楞纸(一等)、普通瓦楞纸纸(二等)、普通瓦楞纸纸(三等)。进货检验必检项目为定量、紧度、横向环压指数、纵向裂断长、水份,具体技术指标见表二。 c)单面涂布白板纸——按QB1011-91单面涂布白板纸对厚度、定量、白度、横向耐折、横向挺度、水份进行检测,并按技术指标进行判定,见附表三。 d)白卡纸——按ZBY32024-90白卡纸对厚度、定量、白度、横向挺度、水份进行检测,并按技术指标进行判定,见表四。 e)铜版纸——符合GB/T10335-1995铜版纸。 f)对原纸纸色的要求:在现有生产工艺流程中、在规定的原纸库存期间、在成品库存期间、在搬运装车发货期间,不会产生明显的原纸变色(在800mm距离观察)。 g)各种原纸须符合环保要求,由供方提供定期型式试验的检测报告,每年至少1次。 原纸进货检验抽样及判定 抽样方式:

产品最终检验规范

产品最终检验规范 文件编号: QD-T-02-003 文件名称:产品最终检验规范 版本号: A 编制: 审核: 批准: 制定日期: 2017-8-20 实施日期: 2017-8-25

1目的 为了进一步明确产品出厂检验标准和检测方法,提升产品品质控制手段。 2适用范围 适用于腾亚环境所有产品。 3引用标准 GB/T13914-2013 冲压件尺寸公差 GB/T 13915-2013 冲压件角度公差 GB/T 14295-2008 空气过滤器 GB/T 15055-2007 冲压件未注公差尺寸极限偏差 GB/T 18801-2008 空气净化器 GB/T 1804-2008 一般公差未注公差的线性和角度尺寸的公差 GB/T 21087-2007 空气-空气能量回收装置 JG/T 22-1999 一般通风用空气过滤器性能试验方法 GB/T 2408-2008 塑料燃烧性能的测定水平法和垂直法 GB/T 2423.8-1995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Ed:自由落体 GB/T 2518-2008 连续热镀锌钢板及钢带 GB/T 2828.1-2012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 JG/T 294-2010 空气净化器污染物净化性能测定 GB 3096-2008 声环境质量标准 GB/T 4706.1-2005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第一部分通用要求 GB/T 4706.45-2005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空气净化器的特殊要求 4矛盾处理 4.1本制度与上级制度有矛盾时,以上级制度为准。 4.2与原出厂检验规范冲突部分按本制度执行。 4.3未提及部分按原检验规范执行。 5质量符合性检验 5.1产品质量检查内容 5.1.1产品外观检验 a)外观要求 机组外表面无明显划伤、桔纹、流痕等缺陷 机组一级表面单面颗粒Ф≤0.4mm,数量≤2个;颗粒Ф≤0.2mm,数量≤4个,点距应大于50mm 机组一级表面单面细划伤0.2×10mm,数量≤2个;0.2×5mm,,数量≤4个,线

国产零部件包装通用技术规范

Q/JD T08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JD 3147-2011 国产零部件包装通用技术规范 2011-08-23 发布 2011-09-10 实施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发布

前 言 本标准依据GB/T 1.1的起草规则进行编写。 本标准由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提出。 本标准由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汽车工程研究总院管理。本标准起草单位: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物流部。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范正文、陈盛、胡珺。 本标准批准人: 本标准于2011年 08月23日首次发布。

国产零部件包装通用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国产零部件包装的设计原则、塑料周转箱设计及制作标准、金属料架设计及制作标准、金属网箱设计及制作标准、纸箱制作标准、周转料箱料架附带内部衬格的设计要求、托盘标准和相关条件目录。 本标准适用于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本部)自主品牌汽车制造工厂用于国内流通的外购零部件包装。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90-2009 危险货物包装标志 GB/T 191-2008 包装储运图标标志 GB/T 3094-2000 冷拔异性钢管 GB/T 4122.1-2008 包装术语第1部分:基础 GB/T 4122.3-1997 包装术语防护 GB/T 4122.4-2002 包装术语木容器 GB/T 4122.5-2002 包装术语检验与试验 GB/T 4456-2008 包装用聚乙烯吹塑薄膜 GB/T 4768-2008 防霉包装 GB/T 4857.1-1992 包装运输包装件试验时各部位的标示方法 GB/T 4857.3-2008 包装运输包装件基本试验第3部分:静载荷堆码试验方法 GB/T 4857.4-2008 包装运输包装件基本试验第4部分:采用压力试验机进行的抗压和堆码试验方法 GB/T 4857.5-1992 包装运输包装件跌落试验方法 GB/T 4857.9-2008 包装运输包装件基本试验第9部分:喷淋试验方法 GB/T 4857.14-1999 包装运输包装件倾翻试验方法 GB/T 4857.19-1992 包装运输包装件流通试验信息记录

成品出厂检验规定

成品出厂检验规定 一、目的和适用范围 对最终产品的质量特性进行检验和试验,以确保未经检验和试验的产品和不合格产品部出厂销售。 适用于对最新产品的检验与试验。 二、职责 1、质检部负责最终产品的检验和试验,并负责检验和试验的委托。 2、相关部门负责协助质量检验员进行最终产品的检验和试验。 3、工作程序 1)最终产品的检验和试验是全面考核产品质量是否满足客户的重要手段。必须严格按产品图样、技术文件、标准、检验等要求进行检验和试验; 2)产品完工后,有生产车间通知质检部质量检验员进行最终产品的检验和试验,质量检验员将检验和试验结果记录,记录要完整,字迹要清晰; 3)最终产品的相关检验和试验未完成或未通过时,不能进行产品的最终检验和试验; 4)如有合同要求时,应与用户和第三方一起对产品检验和试验。检验和实验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必须得到解决后才能发货; 5)当条件不能满足时,由质检部委托有资格的单位(属国家认证有资格的实验室)进行检验和试验; 6)最终检验和试验项目完成后,由技术人员和质量检验员判定最终产品是否合格,如产品判定为合格,可填写“产品合格证”等入库销售手续,如

判定为不合格,按《不合格控制流程图》的规定进行处理; 7)每一次检验和实验,质量检验员都应做好记录,记录应及时、清晰、完整,并能反映出最终产品实际质量状况; 8)质量检验员应得到质量负责人的授权,并在授权的质量检验范围内实施质量检验工作; 三、细则 1、质量控制点管理 为加强对质量控制点的管理,使所要控制的过程始终处于受控状态,以确保稳定地生产合格产品,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对关键过程的质量控制。 3、职责 3.1技术部负责质量控制点的管理,编制作业指导书、工序质量分析表、质量控制点流程图等质量控制点管理文件。 3.2质量部负责质量控制点的检验,并根据要求编制作业指导书。 3.3生产车间负责按质量控制点文件的规定具体组织实施。 4、工作程序 4.1质量控制点的设点原则 4.1.1工艺文件有特殊要求,对下道工序的加工、装配有重大影响的项目; 4.1.2内外部质量信息反馈中出现质量问题较多的薄弱环节; 4.2质量控制点涉及的控制文件 4.2.1作业指导书;

包装材料检验标准

附件1 文件编号:XYLT/ZLB/017 包装材料验收标准 一、目的 1.规范进厂所有包装材料的验收,保证进厂的包装材料都是合格的。 2.此标准对于包装内袋(铝箔包装袋)、卷膜、铁盒、纸盒、热收缩膜以及纸箱的质量要求、检验方法以及检验规则作出具体规定。 二、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进厂的包装内袋、卷膜、铁盒、纸盒、热收缩膜以及纸箱的验收。 三、职责 1、采购部负责确定产品材质、规格、版面等技术参数,并根据生产需要下订单。 2、质量部负责产品验收和审核,并作好相关记录以及检验报告的索取。 3、包装材料库负责按订单收货入库,并作好相关记录。 四、引用标准: 1.GB 2828 –2003 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度及抽样表(适用于连续批的检查) 2.GB/T 10004–1998 耐蒸煮复合膜、袋 3.GB/T 10005–1998 双向拉伸聚丙烯(BOPP)/低密度聚乙烯(LDPE)复合膜、袋 4.GB 6543–2008 瓦楞纸箱 5.GB 12904-2003 商品条码 6.GB 191–2000 包装贮运图示标识 7.GB 9683–88 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 8.YS/T 435–2000 易拉罐罐体用铝合金带材

9.GB 7718–2004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10.GB/T 21302-2007 包装用复合膜、袋通则 11.GB/T 11680-1989 食品包装用原纸卫生标准 12.GB/T 13024-2003 箱纸板 五、检验程序 1.运输要求: 运输车辆符合卫生要求,干净无污染,有必备的防雨、防尘措施。 2.内包装材料:铝箔包装袋和卷膜 2.1标样的确定:由采购部与供应商共同协商确定,定版后将标样以及相关技术参数交予质量部,质量部按标样进行验收。如果标样有所改动,请及时通知质量部。 2.2抽样方案:采用正常检查一次抽样方案,具体如下表: 表1 表2 2.3样本采集:确定样本量后,采样要全面。箱(袋)的上中下三个方位都要采集到。 2.4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2.4.1材质:按GB/T 10005—1998要求。

通用外观检验标准

通用外观检验标准 1产品表面等级定义 结构产品的表面外观等级划分为3个级别:1级、2级和3级,各表面等级的定义如下。 1.1 1级表面 重要外观表面,体现产品外观形象的表面,产品正常工作状态下能直接正视的表面,以及打开前门就能看到的表面。 1.2 2级表面 在特定角度才能看到的主要外表面,或半装饰性的经常被客户打开后可视的外观表面。 1.3 3级表面 不是以装饰为目的的次要外观表面和内表面、客户不会看到的表面及除1、2级表面以外的表面。 2.1检验原则 2.1.1产品外观应美观,颜色均匀一致,单独一零/部件的整体视觉效果不能受到破坏,不会给人以劣质产品的印象。生产者应认真操作、严格控制产品质量,避免在生产过程中出现对各种表面的损伤。 2.1.2 有签样或图纸上有特殊要求的零部件,其对应的缺陷优先按其样板或技术要求的标准进行判断。 2.1.3 所有结构件外观缺陷的判定是基于不影响产品功能前提下进行的判定,如果有影响产品使用功能的缺陷(如引起炸机、短路等),即使符合标准规格,也判定不合格。 2.1.4 所有外观判定都是在下述的检验条件下进行判定,看不到的外观缺陷都认可接受。 2.1.5 对外观判定操作存在争议的以结构物料SQE工程师判定为准,仍有严重分歧的,最终裁决权归技术部。 2.2目视检测条件 在自然光或光照度在300-600LX的近似自然光下(如40W日光灯、距离500mm处),相距为

650~750mm ,观测时间按不同等级面而有不同,详见下表: 表2、检测条件 表面等级 1级2级3级检视时间5s 5s 3s 检视距离光源650~750mm 自然光或光照度在300-600LX 检查者位于被检查表面的正面、视线与被检表面呈45-90°进行正常检验(参见下图)。要求检验者的校正视力不低于1.2 。不能使用放大镜用于外观检验。 图1、“正视”位置示意图 2.3检测面积划分 被检表面按其面积或最大外形尺寸划分为不同大小类别,当有两个条件满足时、以大的一类为准。 表面大小划分标准如下表。(注:一般情况下,被检表面上的缺陷个数超过2个时,缺陷之间的距离必须大于10 mm ,否则视为同一缺陷,尺寸以其总和计。) 表3、表面大小类别划分 按面积(mm 2 )按最大外形尺寸(mm)小面检测面积 ≤12000最大尺寸≤300中面12000<检测面积≤48600300<最大尺寸≤600大面48600<检测面积≤97200 600<最大尺寸≤1000超大面 97200<检测面积 1000<最大尺寸 表面大小划分标准 3对外观的质量要求 3.1总则 3.1.1特殊签样 有签样或图纸上有特殊要求的零部件,其对应的缺陷优先按其样板或技术要求的标准进行判断。其它结构件表面缺陷的程度不能超出第4节的要求,否则为不合格。 3.1.2零件与组件 零件的生产应首先按照各种零件生产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质量控制;组装后的结构件按本规范检验表面外观。散件发货的零件按第4节的要求,表面等级按使用环境定义。 3.2加工工艺原因导致的问题 3.2.1毛刺或锐边 以不影响装配操作,并保证使用时的安全、不伤手为原则(特殊产品以签样或图纸上的

各种包材检验标准

包材检验标准

目次 1.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包装材料环保基本要求. 1 4.木箱检验要求. 1 4.1木箱材质与材料规格检验. 1 4.2木箱检验要求. 2 4.3 木箱跌落试验. 2 5 纸箱检验要求. 2 6 胶袋类检验要求. 3 7 EPE缓冲材料检验要求. 3 8 防静电PET吸塑检验要求. 4 9 其他说明. 4 包装材料通用检验标准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木箱,纸箱,胶袋,EPE缓冲材料加工的技术指标及检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外协加工的木箱,纸箱,胶袋,EPE缓冲材料的验收检查。 2.规范性引用文件 GB/T 9846-2004 <<胶合板>> GB6543-86 <<瓦楞纸箱>> GB18455-2001 <<包装回收标志>> GB 18580-2001 <<..人造板制品甲醛释放限量>> 3.包装材料环保基本要求 (1)所有包装材料均应符合环保要求,重金属Pb、Cd、Hg、Cr6+ 总含量不得过100ppm(重量比)。 (2)木箱、纸箱、缓冲垫及各种包装材料粘合剂所含有甲醛释放量应符合GB 18580-2001标准中E2级要求(E2≤5.0mg/L)。 (3)木箱、纸箱及胶袋上均应有清晰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包装回收标志。木箱、纸箱的包装回收标志见墨稿设计图纸,胶袋上的包装回收标志见本标准的第6.7条的规定。 4.木箱检验要求 4.1木箱材质与材料规格检验 (1) 外观检查,相邻两层单板的木纹应互相垂直。

(2) 胶合板中不得留有影响使用的夹杂物,即不影响板面平整和不影响胶合质量。 (3) 胶合板含水率小于15%,发霉、腐朽不许有。胶合板表板有脱胶鼓泡现象不许用 (4)胶合板表板拼接离缝长度不超过该板同方向长度的1 0%,缝宽不大于0.5mm。表板迭层不许有。 (5)一般情况下胶合板不许拼接,特殊情况下(如胶合板长度不够时)拼缝条数不多于两条。图纸有特殊要求时,按图纸要求做。但所有拼接缝隙宽度不超过1mm。 (6)胶合板上虫孔单个直径不大于2mm,每平方米面板上数量不超过4PCS。 (7)胶合板厚度6~9mm,公差±0.7mm. 4.2木箱检验要求 (1)木箱结构形式及各部件尺寸符合图纸要求。 (2)木箱中的胶合板所有断切面或锯口应打磨,平整,不得有毛刺。木箱上采用的所有胶合板应满足第4.1所规定的要求。木箱内外表面应无杂质与污渍,木屑清理干净。 (3)木箱内尺寸极限偏差:±5.0mm/m。外尺寸为参考尺寸,一般情况下不作检验要求.,木箱丝印中的外尺寸不超过箱的最大实际具体尺寸15mm。 (4)木箱上各箱档接口缝隙不大于1.0mm,箱档与箱档、

原材料检验规范

QB 河南省威特消防设备有限公司 Q/WTXF-ZC03001-2013 原材料检验规程 1. 目的 以及自己设计生产的,使产品使用的物资质量得到有效控制。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常用及原辅料(关键元器件)的进货检验以及自己生产的元器件。 3. 主要依据 常用物资相关的国家/行业标准(见附表) 公司编制的《物料清单》。 Q/《认证产品一致性控制程序》 CNCA-09C-075:2011《消防产品类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 GB20031-2005《泡沫灭火系统及部件通用技术条件》 4. 一般规定 常用及原辅料(关键元器件)的检验一般应分三个阶段进行:入库检验、出库检验和试运行阶段的检验。 1入库检验 各类常用及原辅料(关键元器件)入库前质检人员必须根据供货合同、材料采购建议单以及相关的质量要求和检验方法对该批(同制造厂、同规格、同型号、同材质、同时到货的为一批)物资的规格、型号、数量、质量证明文件(质量证

明书、合格证以及产品说明书等)是否齐全有效,检验项目应严格按照《原材料检验规程》执行,验证合格后,仓库管理员确认数量后入库,对不符合认证产品要求的关键元器件和材料不得入库,做退货处理。 对于有特殊要求必须在入库前做的特性试验或对质量有怀疑时应按标准要求进行复验合格后方可办理正式入库。 出库检验 有些检验项目在入库时来不及检验的物资,必须按《关键元器件和材料控制程序》的规定,进行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在出库前进行检验,确认合格后方可发放出库。 试运行阶段的检验 对关键元器件在运行前无法检验或确有困难的检验项目,可在设备试运阶段按《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控制程序》的规定进行检验。 常用及原辅料(关键元器件)检验所使用的计量器具应是在检定周期内的合格计量器具。 常用及原辅料(关键元器件)质量证明文件必须齐全有效,供货方提供的质量证明书复印件应有供货方加盖的公章。 常用及原辅料(关键元器件)检验应有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关键元器件每年应定期确认检验,或生产商提供第三方检查报告,检测项目和要求与提供的资料一致。 质检部必须有关键元器件供货商的日常供货记录和材料质量记录,保证材料应与初始样品一致,持续的满足要求,质检部应对每个供货商每批供货质量进行评价与统计,作为每年的评价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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