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发电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

中国发电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
中国发电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

中国发电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

报告主体(盖章):四川泸州川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报告年度:2017年

编制日期:2018年2月10日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中国发电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本报告主体核算了2017年温室气体排放量,并填写了相关数据表格。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二、温室气体排放

本报告主体在本年度核算和报告期内温室气体排放总量为

2532972吨二氧化碳当量。其中化石燃料燃烧排放量为2488858.02吨二氧化碳;脱硫过程产生的排放量为42214.79吨二氧化碳;净购入使用的电力产生的排放量为1899.04吨二氧化碳。

三、活动水平数据及来源说明

根据《指南》要求,报告主体应报告企业所有产品生产所使用的不同品种化石燃料的净消耗量和相应的低位发热值,脱硫剂消耗量,净购入的电量以及相关活动水平数据的来源。

根据活动水平数据的获得方法,本报告对活动水平数据的来源进行了分类,其分类方法和说明如下表所示:

本报告中采用的活动水平数据及来源如下表所示

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中国发电企业

附件1 中国发电企业 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 (试行)

编制说明 一、编制的目的和意义 根据“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的“建立完善温室气体统计核算制度,逐步建立碳排放交易市场”和《“十二五”控制温室气排放工作方案》(国发[2011] 41号)提出的“加快构建国家、地方、企业三级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工作体系,实行重点企业直接报送温室气体排放和能源消费数据制度”的要求,为保证实现202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0%-45%的目标,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编制了《中国发电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以帮助企业科学核算和规范报告自身的温室气体排放,制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控制计划,积极参与碳排放交易,强化企业社会责任。同时也为主管部门建立并实施重点企业温室气体报告制度奠定基础,为掌握重点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情况,制定相关政策提供支撑。 二、编制过程 本指南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委托北京中创碳投科技有限公司专家编制。编制组借鉴了国内外有关企业温室气体核算报告研究成果和实践经验,参考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印发的《省级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指南(试行)》,经过实地调研、深入研究和案例试算,编制完成了《中国发电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和报告

指南(试行)》。本指南在方法上力求科学性、完整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编制过程中得到了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北京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单位专家的大力支持。 三、主要内容 《中国发电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和报告指南(试行)》包括正文的七个部分以及附录,分别明确了本指南的适用范围、相关引用文件和参考文献、所用术语、核算边界、核算方法、质量保证和文件存档要求以及报告内容和格式。核算的温室气体为二氧化碳(不核算其它温室气体排放),排放源包括化石燃料燃烧排放、脱硫过程排放以及净购入使用电力排放。适用范围为从事电力生产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生产企业和视同法人的独立核算单位。 四、需要说明的问题 燃煤发电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是本指南的重点和难点。由于我国普遍存在煤种掺烧的问题,针对燃煤的排放因子很难给出缺省值。因此,为准确评估企业由于煤炭燃烧引起的温室气体排放,本指南要求企业实际测量入炉煤的元素碳含量,为避免给企业带来较大的负担,本指南提出企业每天采集缩分样品,每月的最后一天将该月每天获得的缩分样品混合,测量月入炉煤的元素碳含量。对于燃煤机组的碳氧化率给出两种选择,使用实测值或者缺省值。此外,脱硫过程产生的排放只占燃煤发电企业排放总

中国石油天然气生产 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

中国石油天然气生产 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 (试行)

编制说明 一、编制的目的和意义 为贯彻落实“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的“建立完善温室气体统计核算制度,逐步建立碳排放交易市场”的任务,以及《“十二五”控制温室气排放工作方案》(国发[2011] 41号)提出的“构建国家、地方、企业三级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工作体系,实行重点企业直接报送能源和温室气体排放数据制度”的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了《关于组织开展重点企(事)业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工作的通知》(发改气候[2014]63号),并组织了对重点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的研究和编制工作。本次编制的《中国石油天然气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旨在帮助石油天然气生产企业准确核算和规范报告温室气体排放量,科学制定温室气体排放控制行动方案及对策,同时也为主管部门建立并实施重点企业温室气体报告制度奠定基础。 二、编制过程 本指南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委托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研究和国际合作中心编制。编制组借鉴了国内外相关企业温室气体核算报告研究成果和实践经验,参考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印发的《省级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指南(试行)》,经过实地调研和深入研究,编制完成了《中国石油天然气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

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指南在方法上力求科学性、完整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编制过程中得到了中国石油与化学工业联合会、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中国石油管道科技研究中心等单位的大力支持。 三、主要内容 《中国石油天然气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包括正文及两个附录,其中正文分七个部分阐述了指南的适用范围、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核算边界、核算方法、质量保证和文件存档以及报告内容。本指南适用范围为在中国境内从事石油天然气生产作业的独立法人企业或视同法人的独立核算单位,核算与报告的排放源类别和气体种类主要包括燃料燃烧二氧化碳(CO2)排放、火炬燃烧CO2和甲烷(CH4)排放、工艺放空CO2和CH4排放、设备泄露CH4逃逸排放、CH4回收利用量、CO2回收利用量以及净购入电力和热力隐含的CO2排放。 四、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 使用本指南的石油天然气生产企业应以最低一级的独立法人企业或视同法人的独立核算单位为边界,核算和报告在运营上受其控制的所有生产设施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报告主体如果除石油天然气生产外还存在其他生产活动且伴有温室气体排放的,还应参考其生产活动所属行业的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核算并报告这些生产活动的温室气体排放量。 企业应为排放量的计算提供相应的活动水平和排放因子数

温室气体排放计算方法

温室气体排放计算方法 1标准编制的目的及意义 全球变暖和气候变化是关系到全人类命运的议题,国际社会纷纷采取措施应对。哥本哈根气候会议前夕,中国政府宣布了到2020年控制温室气体(GHG)排放的行动目标:即到2020年,我国单位GDP(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将比2005年下降40%-45%,并将其作为约束性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中国首个自愿碳减排标准——“熊猫标准”也在哥本哈根会议期间发布,这标志着国内碳交易市场即将启动。 目前,国际通行的碳排放计算标准主要包括:CDM(清洁发展机制)、GS(黄金标准)、VCS、VER+、VOS、CCX、CCBS、Plan Vivo System等,其中自愿碳减排市场较常用到的是VCS、VER+等少数几个标准。这些标准都是基于项目层面,不适用于全面核算组织层次的排放量。2006年3月,国际标准化组织发布了ISO14064标准,其中ISO14064—l:2006《温室气体——第1部分:组织层次上对温室气体排放和清除的量化和报告的规范及指南》用于指导政府和组织量化、报告和核查温室气体的排放。然而,ISO14064—l标准并未涉及具体的操作方法,也无法完全适应中国国情的需要。国内关于组织温室气体排放的标准尚未制定,与标准相配套的计算方法仍处于开发阶段。在这一历史时机编制《基于组织的温室气体排放计算方法》的标准具有重要的意义,预期的经济、社会效益在于: (1)有利于贯彻落实国家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法规,服从并服务于我国政府提出的单位GDP碳排放量考查的要求; (2)针对湖南省行政区划内不同行业组织的特点,全面计算和审核组织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可操作性强; (3)为组织特别是企业建立单位产值碳排放强度记账提供依据,使企业心中有数,有的放矢的采取适当的减排措施; (4)随着国内相关政策法规的逐步制定与实施,碳交易将成为促进我国实现减排目标的重要手段,本标准将作为碳交易过程中的基础工具发挥重要的意义; (5)本标准的制定将为我国其他地区的碳交易体系和温室气体排放标准的建立提供理论基础和借鉴经验。 2标准编制过程 2.1 任务来源 温室气体计算是温室气体考核和交易的基础。为贯彻落实国家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法规,服务于我国政府提出的碳排放量考查要求,审核湖南省不同行业组织的温室气体排放量,湖南省科技厅批准了《基于组织的温室气体排放和清除的量化方法学开发》的科技计划项目(项目编号:2010FJ3070),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下发了《关于下达2010年度湖南省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第一批)的通知》(湘质监函[2010]238号)。本标准由湖南省长株潭两型社会建设改革实验区领导协调委员会办公室提出,由湖南省湘科清洁发展有

《上海市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试行)》(SHMRV-001-2012)

SH/MRV 上海市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技术文件 SH/MRV-001-2012 上海市温室气体排放 核算与报告指南 (试行) 2012年12月11日发布2013年1月1日实施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

目录 前言 (1) 1 范围 (2) 2 引用文件和参考文献 (2) 3 术语和定义 (3) 4 原则 (3) 5 边界确定 (4) 6 核算方法 (4) 6.1 基于计算的方法 (4) 6.1.1 排放因子法 (4) 6.1.2 物料平衡法 (7) 6.2 基于测量的方法 (7) 6.3 不确定性 (7) 7 监测 (7) 7.1 监测计划 (8) 7.2 监测实施要求 (8) 8 报告 (8) 8.1 报告编制 (8) 8.2 数据质量控制 (9) 8.3 信息管理 (9) 附录 A (10) 附录 B (11) 附录 C (16) 附录 D (26)

前言 气候变化是全球共同面临的重大挑战,关系到人类的生存和发展。从我国现阶段发展来看,能源结构仍旧以煤为主,经济结构性矛盾十分突出,随着能源消耗的不断增长,控制温室气体排放面临巨大压力。因此,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切实推动低碳发展,已成为我国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抓手。 2011年10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的通知》(发改办气候[2011]2601号),要求在上海等七个省市开展区域碳排放交易试点。2012年7月,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了《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本市开展碳排放交易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沪府发[2012]64号),要求制定出台上海市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指南和分行业的核算方法等。 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是开展碳排放交易的一项基础工作。为指导和规范本市排放主体的温室气体核算、监测和报告行为,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了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上海市信息中心、上海市节能减排中心等单位开展了本指南和相关行业方法的研究和制定工作。制定过程中,参考了国际和国内相关技术标准、指南和文献资料,听取了相关行业协会和国内外专家意见,通过对各行业企业的大量调研,结合上海实际,制定本指南。本指南旨在加强上海市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指导排放主体开展温室气体排放监测、核算,并编制“方法科学、数据透明、格式一致、结果可比”的排放报告。同时,本指南也是本市制定相关行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方法的重要依据。 鉴于此类指南在国内是首次发布,本指南可能还存在不足之处,希望在使用过程中能够及时得到相关反馈意见。今后将根据使用情况和实际需要,作进一步的修订和完善。 本指南由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并负责解释和修订。 本指南起草单位: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 本指南参与单位:上海市信息中心、上海市节能减排中心、上海市统计局、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上海市商务委员会、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上海市旅游局、上海市金融服务办公室、上海市交通和港口管理局、上海市质量和技术监督局。 本指南主要起草人:顾庆平、王延松、臧奥乾、宾晖、陆冰清、唐玮、李瑾、李青青。 本指南主要参与人:凌云、刘佳、朱君奕、齐康、鞠学泉、余星、蒋文闻、张东海、臧玲、罗鸿斌、彭鹓、潘洲、金韬、蒲军军。 本指南咨询专家:孙翠华、郑爽、林翎、康艳兵、王庶、唐人虎、朱松丽、胡晓强、朱静蕾、孙富敬、马蔚纯、沈猛。

中国电解铝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

附件5 中国电解铝生产企业 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 (试行)

编制说明 一、编制的目的和意义 根据“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的“建立完善温室气体统计核算制度,逐步建立碳排放交易市场”和《“十二五”控制温室气排放工作方案》(国发[2011] 41号)提出的“加快构建国家、地方、企业三级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工作体系,实行重点企业直接报送温室气体排放和能源消费数据制度”的要求,为保证实现202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0%-45%的目标,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编制了《中国电解铝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以帮助企业科学核算和规范报告自身的温室气体排放,制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控制计划,积极参与碳排放交易,强化企业社会责任,同时也为主管部门建立并实施重点企业温室气体报告制度奠定基础,为掌握重点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情况,制定相关政策提供支撑。 二、编制过程 本指南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委托清华大学编制。编制组借鉴了国内外有关企业温室气体核算报告研究成果和实践经验,参考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印发的《省级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指南(试行)》,经过实地调研、深入研究和案例试算,认真征询了中国有色金属协

会的意见,编制完成了《中国电解铝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本指南在方法上力求科学性、完整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 三、主要内容 《中国电解铝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包括正文及两个附录,其中正文部分的七个小节阐述了本指南的适用范围、相关引用文件和参考文献、所用术语、核算边界、核算方法、质量保证和文件存档要求、以及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的基本框架。核算的温室气体为二氧化碳和全氟化碳。排放源包括燃料燃烧排放、能源作为原材料用途的排放、工业生产过程排放、净购入的电力和热力消费引起的排放。适用范围是以电解铝生产为主营业务的独立法人企业和视同法人的独立核算单位。 四、需要说明的问题 本指南参考了《省级温室气体清单指南(试行)》、《中国能源统计年鉴》以及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的统计数据等,提供了主要燃料热值、含碳量、氧化率等参数的推荐值,供相关企业核算活动水平和排放因子时使用。具备条件的企业可以采用本指南正文中所提供的标准方法,实测吨铝炭阳极净耗、炭阳极平均含硫量、炭阳极平均灰分含量、平均每天每槽阳极效应持续时间等数据。 鉴于企业温室气体核算和报告是一项全新的工作,本指南在实

中国钢铁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案例

中国钢铁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案例钢铁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核算与报告案例 第一节案例描述 一、企业概述 某钢铁生产企业主要产品为热轧型钢、中厚板、冷轧卷板、镀锌板等,副产品有煤气、粗苯等。企业位于新疆 XX 市 XX 区 XX 街 XX 号,企业东至 XX 路,西临 XX 路,南临 XX 公路,北临 XX 公路。企业东侧有火车轨,常用来运 送企业原料、燃料及产品等。2013年企业基本情况和碳排放核算和报告相关信息如下: 该企业厂区内有窑炉、高炉、转炉、电炉若干,其中电炉 2013 年未使用; 企业外购燃料及原料等统一购进,厂内各生产分厂使用时填写领料单。 厂区内有叉车、装载机、收尘车、洒水车若干,全为企业自有;厂内车辆统一购进柴油,并通过流量计及领料单进行使用计量及记录。 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转炉煤气、焦炉煤气、高炉煤气满足企业厂区自身使用,无外售;企业使用的电力部分外购,热力全为企业自产自用,电力、热力均 无外供或转供。 企业生产少量生铁外售;生产的粗钢产品进一步加工制成热轧型钢、中厚板、冷轧卷板、镀锌板等,剩余部分粗钢外售;部分副产品外售,如甲醇、粗苯。 所有燃料、原料及产品等在进入或输出企业时,均通过火车轨道衡或汽车衡对每批次数量进行计量及记录。 二、生产工艺流程

企业主要生产工艺流程,如下图 2.3 所示: 1 1 图 2.3 企业生产工艺流程图 自备热/电厂化石燃料锅炉发电机电/热固定燃烧源 外购煤气煤固定燃烧源制焦焦炉 副产品(焦固定燃烧源焦炉煤气 生石灰石灰石/白云石碳酸盐分解产铁矿煤粉 售出 烧 结烧结固定燃烧源 生石灰石灰石/白云石碳酸盐分解产 CaO CaCO3/CaMg(CO3)2 生CO2 碳酸盐分解产高炉生CO2 炼铁生石灰石灰石/白云石高炉煤气 生铁/废钢/ 石墨电极消耗炼钢 炉渣转炉煤气钢水炉渣 连铸轧 钢压延加工化石燃料固定燃烧源 三、各环节排放物质 按照《指南》中排放类别的分类,同时结合该企业工艺及生产情况,将企业各环节排放物质进行梳理,具体如下: 2 2

2006年IPCC国家温室气体清单指南

本报告由IPCC国家温室气体清单特别工作组编写,经专门委员会认可但未详细批准。 尽管付印之时,本IPCC报告所言内容据信真实准确,但对任何可能的错误或疏漏,作者和出版商均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或义务。对于本报告中所提到任何网址的是否持续存在,作者和出版商均不承担责任,亦不能保证此等网站的任何内容现在或将来会一直准确或适当。 日本Hayama全球环境战略研究所(IGES)为IPCC出版 ?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2006年。版权所有。 使用本指南时,请引作: IPCC2006,《2006年IPCC国家温室气体清单指南》,国家温室气体清单计划编写,编辑:Eggleston H.S., Buendia L., Miwa K., Ngara T. 和 Tanabe K.。 出版者:日本全球环境战略研究所。 IPCC国家温室气体清单计划 技术支持组 全球环境战略研究所(IGES)转 2108 -11, Kamiyamaguchi Hayama, Kanagawa 日本,240-0115 传真: (81 46) 855 3808 http://www.ipcc-nggip.iges.or.jp 译自英文 马耳他国际翻译有限公司(ITA Ltd) 在法国印刷 ISBN 92-9169-520-3

目录 前言 序言 概述 词汇表及参加人员名单 第 1 卷一般指导及报告 第 2 卷能源 第 3 卷工业过程和产品使用 第 4 卷农业、林业和其他土地利用第 5 卷废弃物

前言 在认识到潜在的全球气候变化问题后,世界气象组织(WMO )和联合国环境规划署(UNEP )在1988年共同建立了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 )。IPCC 的一项活动是,通过其在国家温室气体清单方法方面的工作,为《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提供支持。 本报告是IPCC 国家温室气体清单计划三年工作的结晶,是对其以前编写的《国家温室气体排放清单》指南的更新。2002年,《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科技咨询附属机构(SBSTA )在新德里举行了第十七次会议,这项任务就是响应这次会议上发出的邀请而开始的。当时,IPCC 被邀请修订《1996年IPCC 指南》,以便反映在《公约》和《京都议定书》下开展的相关工作1,旨在于2006年早期完成这项任务。 为回应《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发出的邀请,IPCC 在其第20次会议(2003年2月于巴黎)上启动996年的指南包括《1996年国家温室气体清单指南修订本》3,以及《国家温室气体清单优良作法指南写本指南有赖主要协调作者、主要作者和供稿作者 —— 全世界有250余名专家供稿 —— 的专业技 Taka Hiraishi (日本)和 Thelma Krug (巴西)及 盛顿(美国)、阿鲁沙(坦桑尼见,第二次是政府和专家联 了一项进程,这项进程使其在第21次会议(2003年11月于维也纳)上就《2006年IPCC 指南》的职权范围、目录和工作计划2达成了一致。工作计划旨在及时完成这项任务,以便在将于2006年4月召开的IPCC 第25次会议上予以批准和通过。 1和不确定性管理》4和《土地利用、土地利用变化和林业优良作法指南》5。《2006年指南》正是依据这些大量工作逐步制定的,以便确保尽可能顺利地从前一些指南过渡到这些新的指南。新指南中纳入了新源和新气体,此外还根据以前指南发行之后科学技术知识的进步,对以前出版的方法进行了更新。 编能、知识和合作。这些作者在IPCC 进程的各个起草和评审阶段,为编写本报告投入了精力、时间和努力,对此我们表示十分感谢。如上所说,本报告依据IPCC 以往的清单报告和有关清单专家利用IPCC 清单指南的经验的报告,没有这些报告作为基础,这项任务本会更加艰巨得多,我们十分感谢所有为这些报告供稿的人所做的贡献。 由IPCC 国家温室气体清单特别工作组联合主席Michael Gytarsky (俄罗斯联邦)、William Irving (美国)和 Jim Penman (英国)共同组成的指导小组对这些指南的编写进行指导,以确保各卷的一致性并与以前的IPCC 清单报告保持连续性。因此,我们希望对他们在引导和指导本报告编写方面做出的巨大努力表示感谢。 编写报告期间,分别在奥斯陆(挪威)、Le Morne (毛里求斯)、华亚)、渥太华(加拿大)、马尼拉(菲律宾)、莫斯科(俄罗斯联邦)和悉尼(澳大利亚)召开了多次作者和专家会议。在此特别对组织这些会议的主办国和有关机构表示感谢。我们还希望感谢所有为作者和评审人提供过支持的政府,没有他们的贡献,本报告不可能完成。 本指南在2005年进行了两次评审。第一次是专家评审,提出了6000多条意合评审,又提出了8600多条意见。评审人所做的努力及其意见为最终报告的质量改进做出了很大贡献,因此我们希望对他们表示感谢。此外,评审编辑所做的工作确保了收到的所有意见得到适当的考虑,因此我们也希望对他们所做的工作表示感谢。 1 尤其包括科技咨询附属机构和执行附属机构的工作,以及非《公约》附件一缔约方之国家通讯专家咨询小组的工作和附件一缔约方温室气体清单的技术评审工作。 2 http://www.ipcc-nggip.iges.or.jp/提供有权限范围、目录和工作计划。 3 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 )(1997)。 Houghton J.T.,,Meira Filho L.G.,Lim B., Tréanton K.,Mamaty I.,Bonduki Y.,Griggs D.J. 和 Callander B.A. (编辑). 《1996年国家温室气体清单指南修订本》。 IPCC/OECD/IEA ,法国巴黎。 4 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 )(2000)。Penman J.,Kruger D., Galbally I.,Hiraishi T.,Nyenzi B.,Emmanuel S.,Buendia L.,Hoppaus R.,Martinsen T.,Meijer J.,Miwa K.,和 Tanabe K. (编辑)。《国家温室气体清单优良作法指南和不确定性管理》。IPCC/OECD/IEA/IGES ,日本叶山。 5 政府间气候变化专业委员会(IPCC )(2003), Penman J.,Gytarsky M.,Hiraishi T.,Krug, T.,Kruger D.,Pipatti R.,Buendia L.,Miwa K.,Ngara T.,Tanabe K.,Wagner F.,《土地利用、土地利用变化和林业优良作法指南》。 IPCC/IGES ,日本叶山。

中国独立焦化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

中国独立焦化企业 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 (试行)

编制说明 一、编制的目的和意义 为贯彻落实“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的“建立完善温室气体统计核算制度,逐步建立碳排放交易市场”的任务,以及《“十二五”控制温室气排放工作方案》(国发[2011] 41号)提出的“构建国家、地方、企业三级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工作体系,实行重点企业直接报送能源和温室气体排放数据制度”的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了《关于组织开展重点企(事)业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工作的通知》(发改气候[2014]63号),并组织了对重点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的研究和编制工作。本次编制的《中国独立焦化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旨在帮助独立焦化企业准确核算和规范报告温室气体排放量,科学制定温室气体排放控制行动方案及对策,同时也为主管部门建立并实行重点企业温室气体报告制度奠定基础。 二、编制过程 本指南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委托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研究和国际合作中心编制。编制组借鉴了国内外相关企业温室气体核算报告研究成果和实践经验,参考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印发的《省级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指南(试行)》,经过实地调研和深入研究,编制完成了《中国独立焦化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指南在方法上力求科学性、完整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编制过程中得到了中国炼焦行业协会、中国冶金工

业规划研究院、山西省生态环境研究中心等单位的大力支持。 三、主要内容 《中国独立焦化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包括正文及两个附录,其中正文分七个部分阐述了指南的适用范围、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核算边界、核算方法、质量保证和文件存档以及报告内容。本指南适用范围为在中国境内从事焦炭生产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独立焦化企业或视同法人的独立核算单位,核算与报告的排放源类别和气体种类主要包括燃料燃烧二氧化碳(CO2)排放、工业生产过程CO2排放、CO2回收利用量以及净购入电力和热力隐含的CO2排放。 四、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 使用本指南的焦化企业应以最低一级的独立法人企业或视同法人的独立核算单位为边界,核算和报告在运营上受其控制的所有生产设施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报告主体如果除焦炭(含半焦)以及副产的煤焦油、粗(轻)苯、焦炉煤气等焦化产品外还存在其它产品生产活动且伴有温室气体排放的,还须参考其生产活动所属行业的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核算和报告这些生产活动的温室气体排放量。 企业应为排放量的计算提供相应的活动水平和排放因子数据作为核查校验依据。企业应尽可能实测自己的活动水平和排放因子数据。为方便用户使用,本指南参考《2006年IPCC 国家温室气体清单指南》、《IPCC国家温室气体清单优良作法指南和

中国发电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格式指南(试行)

附件1 中国发电企业 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 (试行)

编制说明 一、编制的目的和意义 根据“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的“建立完善温室气体统计核算制度,逐步建立碳排放交易市场”和《“十二五”控制温室气排放工作方案》(国发[2011] 41号)提出的“加快构建国家、地方、企业三级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工作体系,实行重点企业直接报送温室气体排放和能源消费数据制度”的要求,为保证实现202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0%-45%的目标,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编制了《中国发电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以帮助企业科学核算和规范报告自身的温室气体排放,制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控制计划,积极参与碳排放交易,强化企业社会责任。同时也为主管部门建立并实施重点企业温室气体报告制度奠定基础,为掌握重点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情况,制定相关政策提供支撑。 二、编制过程 本指南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委托北京中创碳投科技有限公司专家编制。编制组借鉴了国内外有关企业温室气体核算报告研究成果和实践经验,参考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印发的《省级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指南(试行)》,经过实地调研、深入研究和案例试算,编制完成了《中国发电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和报告

指南(试行)》。本指南在方法上力求科学性、完整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编制过程中得到了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北京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单位专家的大力支持。 三、主要内容 《中国发电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和报告指南(试行)》包括正文的七个部分以及附录,分别明确了本指南的适用范围、相关引用文件和参考文献、所用术语、核算边界、核算方法、质量保证和文件存档要求以及报告内容和格式。核算的温室气体为二氧化碳(不核算其它温室气体排放),排放源包括化石燃料燃烧排放、脱硫过程排放以及净购入使用电力排放。适用范围为从事电力生产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生产企业和视同法人的独立核算单位。 四、需要说明的问题 燃煤发电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是本指南的重点和难点。由于我国普遍存在煤种掺烧的问题,针对燃煤的排放因子很难给出缺省值。因此,为准确评估企业由于煤炭燃烧引起的温室气体排放,本指南要求企业实际测量入炉煤的元素碳含量,为避免给企业带来较大的负担,本指南提出企业每天采集缩分样品,每月的最后一天将该月每天获得的缩分样品混合,测量月入炉煤的元素碳含量。对于燃煤机组的碳氧化率给出两种选择,使用实测值或者缺省值。此外,脱硫过程产生的排放只占燃煤发电企业排放总

中国民航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格式指南(试行)

附件10 中国民用航空企业 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 (试行)

编制说明 一、编制的目的和意义 根据“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的“建立完善温室气体统计核算制度,逐步建立碳排放交易市场”和《“十二五”控制温室气排放工作方案》(国发[2011] 41号)提出的“加快构建国家、地方、企业三级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工作体系,实行重点企业直接报送温室气体排放和能源消费数据制度”的要求,为保证实现202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0%-45%的目标,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编制了《中国民用航空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以帮助企业科学核算和规范报告自身的温室气体排放,制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控制计划,积极参与碳排放交易,强化企业社会责任,同时也为主管部门建立并实施重点企业温室气体报告制度奠定基础,为掌握重点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情况,制定相关政策提供支撑。 二、编制过程 本指南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委托北京中创碳投科技有限公司专家编制。编制组借鉴了国内外有关企业温室气体核算报告研究成果和实践经验,参考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印发的《省级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指南(试行)》,经过实地调研、深入研究和案例试算,编制完成了《中国民用航空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和报告指南(试行)》。本指南在方法上力求科学性、规范性和可操作

性。编制过程中,得到了中国民用航空局、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民航大学等单位专家的大力支持。 三、主要内容 《中国民用航空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和报告指南(试行)》包括正文的七个部分和附录,分别明确了本指南的适用范围、相关引用文件和参考文献、所用术语、核算边界、核算方法、质量保证和文件存档要求以及报告内容和格式。核算的温室气体为二氧化碳(不核算其他温室气体排放),排放源包括燃料燃烧排放以及净购入使用电力和热力的排放。适用范围为从事民用航空运输业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生产企业和视同法人的独立核算单位。 四、需要说明的问题 《中国民用航空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和报告指南(试行)》提供了核算所需的参数和排放因子推荐值,这些推荐值参考了《省级温室气体清单指南(试行)》和《中国能源统计年鉴》等权威资料。此外,对于航空器燃料燃烧的活动水平数据,本指南对国内航班和国际航班分别进行统计。 鉴于企业温室气体核算和报告是一项全新的复杂工作,本指南在实际运用中可能存在不足之处,希望相关使用单位能及时予以反馈,以便今后做出进一步的修改。 本指南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并负责解释和修订。

中国xx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

中国xx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 报告主体(盖章): 报告年度:2011年 编制日期: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中国xx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施行)》以下简称“指南”,本报告主体核算了年度温室气体排放量,并填写了相关数据表格。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二、温室气体排放 三、活动水平数据及来源说明 四、排放因子数据及来源说明 本报告真实、可靠,如报告中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本企业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人代表(签字): 年月日

一、企业基本信息

二、温室气体排放 1、化石燃料温室气体排放 化石燃料燃烧导致的二氧化碳排放,企业xx过程中xx设备使用的化石燃料有xx和xx。根据财务提供数据,按“指南”计算化石燃料燃烧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为xxt。 表1.1化石燃料燃烧排放活动水平和排放因子数据

表1.2燃料燃烧的二氧化碳排放 2、工业生产过程排放 本企业xx生产过程中使用xx,产生xx排放。根据(生产记录、统计报表、单据),xx生产过程产生的xx排放量为xx吨,二氧化碳当量为xx吨。(由于工业生产过程中,由于xx,所以在xx生产过程中没有xx造成的排放;同时在xx过程当中xx,所以在xx过程也不产生温室气体二氧化碳的排放。所以在工业生产过程排放为零。)_ 表2.1工业生产过程活动水平和排放因子数据 表2.2工业生产过程二氧化碳排放清单 3、净购入电力、热力产生的排放 根据xx,本企业在2011年度净购入电力xx万kWh,蒸汽xx百万千焦。则根据“指南”计算净购入电力、热力产生的排放二氧化碳的量为xxt。 表3.1净购入的电力和热力消费活动水平和排放因子数据 表3.2净购入使用电力及热力的二氧化碳排放清单 4、运输过程所产生的排放

能源活动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专题年度进展报告

能源活动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专题年度进展报告 1.专题背景 1.1专题介绍 能源活动温室气体排放清单专题(以下简称为能源清单专题)是GEF/UNDP/SDPC中国准备初始国家信息通报能力建设项目(ECPINC)的7个既定目标之一,也是该项目6个专题子合同之一,国家计委能源研究所为专题的实施单位。 专题研究的主要内容包括:估算分部门、分设备、分燃料品种的化石燃料燃烧温室气体排放;估算煤矿和矿后活动的甲烷排放;研究生物质燃烧的活动水平和排放因子;估算石油、天然气系统甲烷逃逸排放;估算中国1994年能源活动甲烷排放总量;估算中国1994年能源活动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总量。 专题研究的主要目标是:参考IPCC指南,研究确定适合中国实际情况的清单编制方法和排放因子;编制1994年中国分部门、分主要设备、分能源品种的能源活动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清单;提交一个方法科学、数据透明、格式一致、结果可比的1994年中国能源活动的温室气体排放清单;在排放因子和计算方法上为完善IPCC指南做出贡献。 继20XX年10月19日国家计委气候变化对策协调小组办公室在北京京信饭店召开"中国准备初始国家信息通报能力建设项目启动会议"后,20XX年12月7日能源清单专题组在国宏大厦召开了专题起动会议。按照ECPINC项目办公室的要求和专题计划进度安排,近一年来专题组围绕实现专题目标的技术路线的确定、排放源活动水平数据的收集、排放因子的研究、研究人员的培训与国际考察、确定国际专家及其TOR、召开国内相关领域专家会议、聘请协作单位、为活动水平数据收集设计和发放行业调查表等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工作。实现了专题研究年度计划的预期目标。 1.2分包合同中本年度的主要活动概述 分包合同中本年度专题的主要活动包括如下内容: 1.2.1能源活动水平数据收集 ·采取资料收集、咨询、调研和抽样调查等方式收集分析和确定化石燃料燃烧的活动水平数据,包括:活动部门、技术和设备类型、燃料种类:完善和改造1994年能源平衡表及其数据,建立能源活动水平数据库。 ·收集煤矿矿井开采、露天开采和矿后活动的煤炭产量和甲烷排放情况。煤矿包括:分高、低瓦斯储量的地下国有煤矿、乡镇煤矿和露天煤矿。收集各类型煤矿的煤层甲烷含量及其排放特征,矿后活动甲烷排放量的比例等参数。 ·调查中国分类型(薪材、作物秸杆、家畜粪便等)分主要燃烧设备的生物质能燃烧量。

(环境管理)贵州省重点企(事)业单位碳排放核算和报告百问百答

(环境管理)贵州省重点企(事)业单位碳排放核算和 报告百问百答

目录 一、各行业共性问题解答1 二、化工行业常见问题与解答19 三、建材行业常见问题与解答21 (一)水泥行业21 (二)平板玻璃28 四、钢铁行业常见问题与解答29 五、有色行业常见问题与解答33 六、造纸行业常见问题与解答34 七、电力行业常见问题与解答35 (一)发电行业35 (二)电网行业44 八、航空行业常见问题与解答45 九、石化行业常见问题与解答45

一、各行业共性问题解答 1.在开展2013-2015年度核查工作过程中,若部分参数2013年和2014年无自测值(采信缺省值),2015年有自测值,是2013-2014年使用缺省值,2015年使用自测值?还是全部采用缺省值? 为了数据来源的一致性和可比性,一律采用缺省值。 2.报告主体拥有多个分厂怎么办? 建议将地理上相对独立的分厂作为一个个核算单元,在报告中分别识别并计算每个核算单元的化石燃料燃烧、工业生产过程、CO2回收利用等排放源,最后汇总即反映了报告主体的总排放情况。 3.如企业间存在设备租赁、承包情况,该如何核算和报告? 按照运营控制权法,如设备租赁、承包等,由此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应纳入具有实际运营权法人企业的核算和报告。租赁来的设备应纳入企业报告范围;租赁出去的设备不纳入报告范围;外包的生产活动不纳入报告范围。 4.报告主体存在跨行业生产活动怎么办?怎么从政府发布的诸多《指南》中选择适用的《指南》? 建议按产业活动细分核算单元,每个核算单元对应一种产业活动,也方便适用具体所属行业的核算报告《指南》。 5.国家给出了区域电力排放因子,但是在执行MRV课

工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计算方法和原则

化工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量计算方法和原则 摘要 为了应对气候变化,建立一套能够量化温室气体排放的系统是企业实现节能减排目标的 基础。本文通过介绍国内外已有的温室气体排放评价与管理的标准,探讨符合化工(纯碱)企业自身实际情况的温室气体排放计算方法和评价原则。 化工产品是高耗能的,也是温室气体排放的主要来源之一。工业革命以来,大量的温室气体,主要是二氧化碳的排出,导致全球气温升高、两极冰川融化,气候发生变化。温室气体指的是在大气中能吸收地面反射的(地面吸收太阳辐射后的热幅射及地面反射的太阳辐射),并重新发射热辐射的一些气体,如水蒸气、二氧化碳等。它们的作用类似于温室截留太阳辐射,并加热温室内空气的作用,使地球表面变得更暖。这种温室气体使地球变得更温暖的影响称为“温室效应”。水蒸汽(H2O)、二氧化碳(CO2)、氧化亚氮(N2O)、甲烷(CH4)、氢氟氯碳化物类(CFCs,HFCs,HCFCs)、全氟碳化物(PFCs)及六氟化硫(SF6)、一氧化碳、臭氧等是地球大气中主要的温室气体。水蒸汽(H2O)是含量最高的,在大气压中约占1到4KPa,地球低层大气中的水蒸汽气压直接受地球海洋表面水的温度影响,通过大气形成水循环,由于水蒸汽主要是自然产生的,人类活动产生的水汽量可以忽略不计;因此我们现在所说的温室气体(Greenhouse Gas/GHG)是指二氧化碳(CO2)、氧化亚氮(N2O)、甲烷(CH4)、氢氟氯碳化物类(CFCs,HFCs,HCFCs)、全氟碳化物(PFCs)及六氟化硫(SF6)六种。本人于2014年8月份中旬参加了中国石化“化工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量计算方法”评价会,现就理解的温室气体排放量计算方法和评价原则作一探

碳排放计算方法

碳排放计算 二氧化碳排放的计算可以通过实际能源使用情况,比如燃料账单/水电费上的说明,来乘以一个相应的“碳强度系数”,从而得出您或您家庭二氧化碳排放量的精确数字。 典型的系数 大气污染物排放系数(t/tce)(吨/吨标煤) SO2(二氧化硫)0.0165 NOX(氮氧化合物)0.0156 烟尘0.0096 CO2(二氧化碳)排放系数(t/tce)(吨/吨标煤) 推荐值:0.67(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 参考值:0.68(日本能源经济研究所) 0.69(美国能源部能源信息署) 火力发电大气污染物排放系数(g/kWh)(克/度) SO2(二氧化硫)8.03 NOX(氮氧化合物)6.90 烟尘 3.35 如何计算减排量 近年来,全球变暖已成为全世界最关心的环保问题,造成全球变暖的主要原因是大量的温室气体产生,而温室气体的主要组成部分就是二氧化碳(CO2),而二氧化碳的大量排放是现代人类的生产生活造成的,归根到底是大量使

用各种化石能源(煤炭、石油、天然气)造成的,根据《京都议定书》的规定,各国纷纷制定了减排二氧化碳的计划。 通过节约化石能源和使用可再生能源,是减少二氧化 碳排放的两个关键。在节能工作中,经常需要统计分析二 氧化碳减排量的问题,现将网络收集的相关统计方法做一 个简单整理,仅供参考。 1、二氧化碳和碳有什么不同? 二氧化碳(CO2)包含1个碳原子和2个氧原子,分子量为44(C-12、O-16)。二氧化碳在常温常压下是一种无色无味气体,空气中含有约1%二氧化碳。液碳和固碳是生物体(动物植物的组成物质)和矿物燃料(天然气,石油和煤)的主要组成部分。一吨碳在氧气中燃烧后能产生大约3.67 吨二氧化碳(C的分子量为12,CO2的分子量为44, 44/12=3.67)。 我们在查看减排二氧化碳的相关计算资料时,有些提 到的是“减排二氧化碳量”(即CO2),有些提到的是“碳排放减少量”(以碳计,即C),因此,减排CO2与减排C,其结果是相差很大的。因此要分清楚作者对减排量的具体 含义,它们之间是可以转换的,即减排1吨碳(液碳或固碳)就相当于减排3.67吨二氧化碳。 2、节约1度电或1公斤煤到底减排了多少“二氧化碳”或“碳”?

温室气体排放清单

泰州市彩虹装饰工具有限公司 温室气体排放清单 目录 一、概念 ` 以政府、企业等为单位计算其在社会和生产活动中各环节直接或者间接排放的温室气体,称作编制温室气体排放清单。 二、编制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的目的 通过编制温室气体排放清单可以达到以下目的: 1. 有利于对温室气体排放进行全面掌握与管理 2. 提高社会形象 3. 对于确认减排机会及应对气候变化决策起重要参考作用 4. 发掘潜在的节能减排项目及CDM项目 5. 积极应对国家政策及履行社会责任 6. 为参与国内自愿减排交易做准备 三、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程序 《

对于需要编制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的政府及企业,首先要根据政府及企业的特点开放专门的编制指南,然后再根据该指南进行数据搜集及计算。再根据计算结果进行相关分析,使决策者对该政府和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更加一目了然。最后为了证明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的可靠性,需要选定有资格的核查机关对排放清单进行核查。 为了方便政府和企业对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的管理,跟据需要,还可以为其温室气体排放创建数据库,以方便随时查询与更新。 具体程序如下: 一、开发编制指南 1.碳排放计算标准 2.计算方法学开发 3.收集相关文献资料 二、排放计算 1.资料收集 2.温室气体排放计算 ! 三、编写报告 1.排放结果分析 2.根据开发的编制指南编写报告 四、核查 1.选定有资格的核查机关 2.对排放清单进行核查 四、温室气体排放分类 为了更加明确温室气体的排放情况,以及为了避免重复计算,温室气体排放分为直接排放(SCOPE1),基于电热或热能使用的间接排放(SCOPE2)和其他间接排放(SCOPE3)。

中国xx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

中国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 报告主体(盖章): 报告年度:年 编制日期: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中国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施行)》以下简称“指南”,本报告主体核算了年度温室气体排放量,并填写了相关数据表格。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二、温室气体排放 三、活动水平数据及来源说明 四、排放因子数据及来源说明 本报告真实、可靠,如报告中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本企业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人代表(签字): 年月曰

、企业基本信息

二、温室气体排放 、化石燃料温室气体排放 化石燃料燃烧导致的二氧化碳排放,企业过程中设备使用的化石燃料有和。根据财务提供数据,按“指南”计算化石燃料燃烧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为。

化石燃料燃烧的二氧化碳排放() 、工业生产过程排放 本企业生产过程中使用,产生排放。根据(生产记录、统计报表、单据),生产过程产生的排放量为吨,二氧化碳当量为吨。(由于工业生产过程中,由于,所以在生产过程中没有造成的排放;同时在过程当中,所以在过程也不产生温室气体二氧化碳的排放。所以在工业生产过程排放为零。) 表工业生产过程活动水平和排放因子数据 表工业生产过程二氧化碳排放清单 、净购入电力、热力产生的排放 根据,本企业在年度净购入电力万,蒸汽百万千焦。则根据 “指南” 计算净购入电力、热力产生的排放二氧化碳的量为。 、运输过程所产生的排放 企业在生产过程当中,用于生产的机动车辆所使用的汽油、 表净购入的电力和热力消费活动水平和排放因子数据 净购入使用电力及热力的二氧化碳排放量 (吨)净购入使用电力的二氧化碳排放量 (吨)净购入使用热力的二氧化碳排放量 柴油排放。贝y根据“指南”计算车辆运输过程当中产生的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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