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局职能

规划局职能

1、贯彻执行有关城乡规划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并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制定全市的城乡规划、管理的规定和实施办法;

2、负责组织制定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以及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

3、依据权限和法律程序负责组织编制、管理、审批与呈报城乡规划设计工作,具体负责城乡规划的实施管理;

4、指导、审查乡、镇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和重大工程的规划设计;

5、核发城市规划区内以及按属地管理原则核发驻市中央、省属企业、场部和工、矿区内建设工程规划用地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6、负责全市建筑规划设计、测绘的行业行政管理和城市规划区的城建规划档案管理;

7、负责城市各项建设工程(建筑物、构筑物、城市广告、城市建筑小品、雕塑、临时建筑与市政管线工程)的规划管理和督查,并依法实行行政处罚,对规划管理中各类诉讼案件进行应诉、答辩和行政复议工作;

8、承办市政府、建设局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负责局属各部门的综合、协调、服务、督办及对外联络工作,提高办事效率;

2、负责本局文件收发、综合性文件起草、文书档案管理;

3、负责人事、劳资、支部、教育、计划生育工作;

4、负责财产财务管理及后勤保障工作;

5、负责组织学习、制度执行和考核工作;

6、办理人大、政协议案、建议和提案;

7、负责信息管理、办公自动化与信访等工作;

8、办理本局规划审批“窗口”工作;

9、负责机关作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

规划科工作职责

1、负责城、乡总体规划、详细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与修建性详细规划)、各专业规划的组织编制、修订、调整、审查、呈报和审批工作。

2、负责乡镇规划、建设和管理的考评工作,指导乡、镇规划建设。

3、根据已批规划对城乡规划区实行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审批。

4、负责建设用地选址,确定规划用地位置、范围以及用地规划设计要点,并负责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审批与准予发放。

5、负责拟定建设工程设计条件与设讲方案的会审。

6、负责城乡规划技术培训和设计工作。

7、参与信访、纠纷处理。

建设管理科工作职责

1、热爱城乡规划管理工作,树立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认真学习相关的法律知识、业务知识,全力做好本职工作。

2、负责规划区各项建设工程新建、改建、扩建的批后规划管理。

3、组织审定建设工程建筑施工图,审定和准予发放建设工作规划许可证通知(副本)以及核定规费工作。

4、负责建设工程的放线、定位,并实行建设工程过程中的规划管理。

5、负责城乡基础设施的普查工作。

6、进行测绘管理。

7、参与信访纠纷处理工作。

法制督查科工作职责

1、负责对有关规划法规、方针、政策的宣传和培训工作,并结合本市实际情况,拟订具体实施意见。

2、负责对市规划区单位和个人执行规划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负责对本局人员执法情况进行督查。

4、参与建设工程的规划验收,归集、整理和移交建设工程档案。

5、负责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准予发放工作。

6、结合我市实际组织制定有关规划法规的实施办法和意见。

7、指导、监督和检查各乡镇规划管理监督工作(包括查处违章建筑)。

8、负责对信访的协调、督办、处理。

9、负责管理行政复议、组织听证和代表本局应对行政诉等工作。

规划建设部工作职责

规划建设部工作职责 篇一:规划建设局工作职责 规划建设局工作职责(草案) (一)负责编制建设总体规划、控制性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组织审定修建性详细规划; (二)负责编制房地产业、市政公用事业的长期发展规划、中期计划和年度计划; (三)负责制订和实施工程建设项目、房地地产业、市公用事业的有关建设和管理的规章; (四)负责审批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起草有关规划管理的规章、规范性文件; (五)管理规划建设用地,负责规划建设用地项目的实地定勘、初审建设用地的选址定点,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六)负责建设项目的管理,核发《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七)管理建设市场,负责对工程项目进行招标、投标和议标、质量监督、竣工验收、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监督等管理工作;负责公益设施的规划建设、维护和管理工作; (八)负责建设规划监察执法;监督各部门、单位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拟定并实施环境保护年度计划及长远规划;监督管理和负责环境污染的整治工作;依法查处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行为; (九)完成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篇二:项目建设部各岗位工作职责 项目建设部部长岗位职责 1. 负责组织各专业组规划项目建设计划。 2. 负责协调项目建设过程中与设计院往来问题落实。 3. 负责协助完成项目进度考核工作。 4. 负责项目建设过程中文件管理工作。

5. 负责项目建设过程中跨专业、跨部门工作交叉协调工作。 6. 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项目建设部部长助理岗位职责 1. 基建部日常管理工作。 2. 基建部相关文件的起草、编制、审核。 3. 施工图纸、施工方案的审核。 4. 施工质量的控制和管理。 5. 施工进度的控制。 6. 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 7. 施工现场的工作协调。 8. 施工计划的编制和总结。 9. 基建项目的招投标工作。 10. 起草和编制有关的施工合同。 11. 基建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 12. 基建工程资料、图文的归类、整理、归档工作。 13. 控制好施工用材料的计划上报工作。 14. 负责本部门人员的管理、培训及考核工作。 15. 负责做好本部门区域的6S管理工作。 16. 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 施工图纸、施工方案的审核。 2. 施工质量的控制和管理。 3. 施工进度的控制。 4. 施工现场的协调。 5. 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 6. 基建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 7. 控制好施工用材料的计划上报。 8. 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 基建部相关文件的起草、编制。 2. 工程变更起草和下发。

国土资源和规划局

国土资源和规划局 国土资源和规划局是负责国家土地资源管理和城乡规划管理的政府机构,其职责涵盖空间规划、土地管理、土地利用及自然资源管理等多个方面。下面将详细介绍国土资源和规划局的职能和作用。 首先,国土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国家空间规划。空间规划是指对国家土地资源进行科学、合理的利用和保护的总体布局。其核心任务是制定国家、区域和城市的发展战略,确定各类土地利用总规,编制土地利用详细规划以及控制土地利用总量。这些规划与布局的制定有助于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推动区域协调发展,保障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其次,国土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国家土地管理。土地管理是指对国家土地资源进行整理、登记、调查、评估和监督的工作。国土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制定土地管理政策,依法落实土地的使用权、确权、登记和流转等工作。土地管理的目标是保障土地资源的合理使用和保护,促进土地资源利用效益的最大化。 再次,国土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国家土地利用调控。土地利用调控是指通过政府的引导、管理和调整,合理分配和利用土地资源,确保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益和社会效益。国土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对土地开发利用项目进行审批、监管和评估,修订和调整土地利用政策,推动土地利用结构的优化和调整,促进城乡发展的协调和平衡。 最后,国土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国家自然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在

土地资源管理的同时,国土资源和规划局还承担着对森林、水资源、非金属矿产等自然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工作。该机构制定和实施自然资源保护与可持续利用政策措施,进行自然资源规划和管理,开展自然资源的评估、监测和调查,确保自然资源的有效保护和可持续发展。 总结起来,国土资源和规划局是负责国家土地资源管理和城乡规划管理的重要机构,其职能体现在空间规划、土地管理、土地利用调控和自然资源保护等多个领域。通过科学规划和合理管理,国土资源和规划局对于促进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北京城市规划局东城区

北京城市规划局东城区 城市规划管理局主要经营的城市规划管理工作,城市规划是城市建设和发展的蓝图,是建设和管理城市的基本依据。下面由店铺为大家整理的北京城市规划管理局的有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北京城市规划局东城区 北京市东城区规划局,办公室地址位于交通便利的北京东城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五区甲19号楼,我单位主要提供负责编制本区城市建设的局部祥细规划、检查、监督规划执行的情况. 工作职能 (一)市政管理方面的主要职责 2、编制有关市政公用设施、环境卫生、城市市容综合管理、景观照明、户外广告设施设置方面的专业规划、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相关地方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 3、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城市管理资金使用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4、负责市级道路、桥梁、雨水和雨污合流排水设施、路灯及其配套设施等市政公用设施的维修、养护、管理工作;负责市级道路临时占用、挖掘的管理工作;负责所管辖桥梁的健康监测工作。 5、负责全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政策研究、监督指导和重大行政执法活动的协调或实施;负责行政申诉、行政复议工作;负责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建设和管理。 6、负责城乡环境卫生行业管理工作,制定城乡环境卫生工作计划和标准;负责城乡生活垃圾和市区建筑垃圾处置的管理工作。 7、负责市容市貌的管理工作,组织协调专项治理和综合整治工作;负责户外广告设置管理。 8、负责城市景观照明管理工作,承担全市重要精品线路和城市主要节点、重要楼宇及标志性建筑的景观照明工作。 9、负责市级城市广场的管理和维护。 10、参与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11、负责编制相关市政公用和市容环境卫生行业科技发展规划,

城乡规划岗位职责(多篇)

城乡规划岗位职责(多篇) 篇:宜宾城乡规划局岗位职责 宜宾市城乡规划局岗位职责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城乡规划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研究起草地方性城乡规划管理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二)负责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近期建设规划、城市设计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风景名胜区规划、园林绿化规划的编制、修订、调整;依法对规划成果进行管理。组织编制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并监督实施;负责县域村镇体系规划、县城总体规划的审查报批。 (三)参与制定国家区域规划、全市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建设计划、用地计划等。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工作;参与研究提出城市分期建设的目标和内容。 (四)直接负责“中心城区”(指翠屏区所辖的东城、南城、西城、北城、南岸、西郊、安阜、赵场、象鼻、菜坝、李庄、南广所属的城市规划区域,下同)建设项目的规划管理;负责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核实合格证》;负责规划编制单位资质、注册规划师的初审和管理工作。 (五)负责“中心城区”城市道路、桥梁(含立交桥)、隧道、轨道交通、给水、排水、燃气、电力等市政基础设施的规划管理工作。(六)负责全市城乡规划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城市规划区违法建设的巡查,核发处罚决定书。 (七)负责“中心城区”户外大型广告的规划编制工作;负责“中心城区”城市现有建筑外立面装饰设计方案的管理工作。 (八)负责国家级、省级风景名胜区的规划管理工作。

(九)承办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一)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领导分工 局党组书记、局长左江:主持市城乡规划局全面工作。分管市城乡规划勘察设计院。 局党组成员、总规划师陈飞龙:负责规划编制、用地规划、规划技术管理工作。主持局技术会,分管规划编制科、用地规划科、规划技术科、市城乡规划局翠屏分局、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办公室。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曾令交:负责市政规划、党务人事群团、纪检监察、效能建设、规划地理信息管理工作,分管市政规划科、人事科、监察室、市城乡规划建设地理信息中心。联系市城乡规划局临港开发区分局。 党组成员、副局长叶春艳:负责村镇规划、风景名胜规划、规划执法、法规监察、行政复议、信访和扶贫工作。分管村镇规划科、法规监察(信访)科、市城乡规划监察执法支队。联系省政府驻宜宾市规划督察员办公室、宜宾县住建规划城管局。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经纬:负责机关党务和事务管理、行政审批、建筑规划工作。分管办公室、建筑规划科、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城市规划展厅、市城乡规划局南溪分局。 党风廉政建设由党组书记、局长左江负总责,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曾令交负责日常工作,各直属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党风廉政建设由分管领导具体负责。 行业安全生产管理由党组成员、副局长陈经纬负责,各直属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安全生产管理由分管领导具体负责。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行政审批科) 负责机关日常政务的综合协调;负责文电、财务、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务公开、新闻宣传、效能建设、安

规划局工作职责

市规划局是主管城市规划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城市规划的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起草有关城市规划行政管理的地方性政策、法规、规章;经审议批准后组织实施;受市政府委托;负责组织杭州市城市化有关政策、城市发展战略的研究;负责组织杭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调整、修订和报批工作.. 二负责组织分区规划、城市近期建设规划和详细规划的编制工作含控制性详细规划;负责城市分区规划和重要详细规划的报审及其它详细规划的审批工作.. 三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建设项目选址定点;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核定建设项目用地具体位置;提供规划设计条件;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四负责审核在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扩建、改建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等各类工程设施;核发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临时杂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负责检查城市规划区内建设工程的实施和规划竣工验收工作.. 五参与初步设计阶段前的方案设计审核;与市建委联合下文审批..对重要地段的重要建筑的方案设计;与市建委联合上报市政府批准.. 六负责组织城市规划管理法规和技术规范的起草、修订;办理涉及城市规划管理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项.. 七负责城市测绘管理工作;负责城市规划、测绘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注册规划师的考试和执业制度管理工作;负责全市规划和测绘的信息、档案工作.. 八负责指导城市规划区内的村镇规划编制和审查工作;负责对各县市城镇规划业务进行指导和对县市政府所在地城镇总体规划进行技术鉴定工作.. 九承办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市城市化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协助市城市规划专家咨询委员会的有关工作.. 十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室 负责综合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重要报告和综合性文件的起草;负责文秘、档案、机要、保密、信访、接待、信息、会务工作;负责市人大、政协有关提案的办理、督办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和后勤等工作.. 人事处组织宣传处 负责机关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全市注册规划师考试的有关工作;办理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评聘、工资福利和离退休人员管理等事项.. 监察室 监督检查驻在部门及所属系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的情况;监督检查驻在部门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维护党的政治纪律;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干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政勤政的情况;经批准;初步核实驻在部门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违反党纪政纪的

自然资源规划局内部门职责详细介绍

自然资源规划局内部门职责详细介绍自然资源规划局是负责制定和执行自然资源规划政策的机构,其内 部设有多个部门,每个部门都承担着不同的职责和任务。以下是对自 然资源规划局内部门职责的详细介绍: 一、规划部门 规划部门是自然资源规划局的核心部门,其职责是制定并贯彻自然 资源规划政策。规划部门负责收集、整理和研究相关领域的数据和信息,制定自然资源规划的需求和目标,并提出可行的规划方案。规划 部门还负责与其他相关部门和机构合作,促进规划的协调和实施。 二、调查部门 调查部门是自然资源规划局的重要支持部门,其职责是进行自然资 源的调查研究。调查部门负责组织调查队伍,收集、记录和分析与自 然资源相关的数据和信息。调查部门还负责评估资源的质量和数量, 并根据评估结果提出相关的建议和措施。调查部门与规划部门密切合作,为规划提供科学依据。 三、保护部门 保护部门是自然资源规划局的重要职能部门,其职责是负责制定和 实施自然资源保护政策。保护部门负责对自然资源进行保护规划和保 护区域划定,并监测和评估资源的保护状况。保护部门还负责制定和 执行资源利用和开发的限制措施,确保自然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保护。

四、利用部门 利用部门是自然资源规划局的重要执行部门,其职责是制定和实施 自然资源利用政策。利用部门负责制定资源开发和利用的方案和计划,并监督和管理资源的利用活动。利用部门还负责制定资源利用的标准 和技术规范,以确保资源的高效和可持续利用。 五、监测部门 监测部门是自然资源规划局的重要监督部门,其职责是监测和评估 资源利用活动的影响和效果。监测部门负责建立和维护资源监测系统,收集和分析与资源利用相关的数据和信息,并及时报告监测结果。监 测部门还负责对资源利用活动进行评估和审查,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 六、协调部门 协调部门是自然资源规划局的重要协调机构,其职责是促进内部各 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协作。协调部门负责协调不同部门之间的工作计划 和任务分工,并组织和主持相关会议和研讨会。协调部门还负责与其 他相关机构和部门协调合作,共同推进自然资源规划工作的顺利实施。 总之,自然资源规划局的各个内部部门都承担着重要的职责和任务,共同致力于自然资源的科学规划、有效利用和持续保护。这些部门通 过紧密合作和协调,为实现国家自然资源的可持续发展和生态环境的 良好生态提供了重要的支持和保障。

自然资源规划局内各部门的职能与任务

自然资源规划局内各部门的职能与任务 自然资源规划局是负责统筹自然资源利用、保护与管理的行政机构,为了实现高效协作与协调,自然资源规划局内设多个部门,每个部门 负责不同的职能与任务。本文将详细介绍自然资源规划局内各部门的 职能与任务。 一、土地规划部门 土地规划部门的职能是负责土地资源的评估、规划和管理。主要的 任务包括: 1. 制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土地的开发与利用方向。 2. 进行土地资源的调查与评估,分析土地的质量与利用潜力。 3. 制定土地利用政策与标准,提出土地利用的建议与措施。 4. 监督土地的合理使用,防止滥用与浪费。 二、水资源管理部门 水资源管理部门的职能是负责水资源的保护、调度和管理。主要的 任务包括: 1. 制定水资源保护规划,确保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2. 管理水资源的分配与调度,确保各部门和地区的用水需求得到满足。 3. 监测水质与水量,及时发现和解决水环境问题。

4. 积极推进水资源的节约与回收利用,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 三、矿产资源管理部门 矿产资源管理部门的职能是负责矿产资源的开发、管理和监督。主 要的任务包括: 1. 制定矿产资源的开发与管理政策,确保矿产资源的合理利用。 2. 审批矿产资源的开发和利用计划,进行矿业权的管理与监督。 3. 监测矿产资源的开采活动,确保符合环境和安全标准。 4. 推动矿产资源的综合利用,促进矿业的可持续发展。 四、生态环境保护部门 生态环境保护部门的职能是负责自然生态环境的保护、修复和监管。主要的任务包括: 1. 制定生态环境保护政策和标准,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2. 监测生态环境的状况,及时发现和解决生态环境问题。 3. 开展生态修复工作,保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的健康。 4. 执法监管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行为,保护自然资源的合法权益。 五、林业资源管理部门 林业资源管理部门的职能是负责森林资源的保护、利用和管理。主 要的任务包括:

城乡规划局

城乡规划局 城乡规划局是负责制定城乡规划和推进城乡发展的重要部门。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加速,城乡规划局的职能和作用更加凸显。城乡规划局有着重要的责任和使命,下面我将从职责与工作内容、重点工作、存在问题以及改进措施等方面对城乡规划局展开阐述。 城乡规划局的职责与工作内容主要包括:制定城乡规划政策,研究和提出城乡规划的发展战略和规划方案;编制城乡规划,包括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详细规划、专项规划等;组织协调推进城乡发展,提升城乡规划的质量和水平;加强规划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城乡规划的认识和参与度;开展城乡规划监管和评估工作,确保规划的实施和效果。 城乡规划局的重点工作主要包括:制定城乡规划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合理规划城乡空间布局,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加强土地利用规划和管理,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效益;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利用,构建可持续发展的城乡规划体系;加强城市更新和历史文化保护,提升城市品质和文化内涵;健全城市基础设施规划和建设,提高城市服务水平和居民生活质量。 城乡规划局在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规划与实际脱节,制定的规划可能没有与实际需要相匹配;二是规划与执行不一致,规划的实施力度不够,执行效果不理想;三是规划与环境保护矛盾,有些规划存在对自然环境和生态系统的破坏;四是规划与民众意愿不符,公众参与度不高,规划缺乏民主决策。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可以采取以下改进措施:一是加强规划前期调研和参与,充分调查研究,广泛征求公众意见,保证规划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二是加强规划的实施和落实,建立健全规划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确保规划的有效实施;三是加强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要充分考虑生态系统的承载能力和生态功能,保护好生态环境;四是加强对城市文化和历史遗产的保护,充分挖掘城市的文化内涵,提高城市的文化品质。 综上所述,城乡规划局在推进城乡发展和提升城市品质方面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需要充分发挥职能,加强规划工作,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规划实施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推动城乡良好发展。

深圳市规划局市局市局、分局事权划分

深圳市规划局市局、分局事权划分 我局的行政管理职能分为决策性职能、执行性职能和监督性职能。 一、决策性职能 (一)全市城市规划管理方面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草拟、修改意见和废止意见,由市局负责;分局和局有关直属单位参与草拟工作,负责向市局反馈执行情况,向市局提出订立、修改、废止建议。 (二)全市城市规划和勘察设计等方面的技术规程、行业发展规划等,由市局组织拟订,经批准后监督执行;分局和局有关直属单位参与拟订,向市局反馈执行情况,提出订立、修改、废止建议。 (三)全市城市规划管理方面行政许可事项的条件、依据、标准、程序、时限,以及本局对外服务标准,由市局统一制订,经批准后监督执行;分局和局有关直属单位可以根据本辖区和本单位的具体情况,提出修改建议,但未经市局批准,不得自行变更。 (四)全市城市规划管理政策调研,由市局组织,分局和局有关直属单位参与。 (五)规划的编制、修改与审批(报批) ⒈全市发展策略、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与送审 市局提请市政府组织编制全市发展策略、城市总体规划,市政府下达编制计划和总体要求,市局负责委托编制、组织协调、审查、报批、发布及归档工作;分局和相关单位参与、配合编制、审查工作,经批准后,在本辖区宣传全市发展策略、城市总体规划。 ⒉全市土地利用规划和年度土地开发供应计划的编制与制定 市局参与全市土地利用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年度土地开发供应计划(含农用地转用计划和土地储备计划)的编制和制定;分局和相关单位予以配合,提供或协助收集相关基础资料。 ⒊次区域规划、分区规划的编制与报批 市局统一制定次区域、分区规划编制计划及总体要求,负责委托和组织编制,负责审查、报批工作。 分局参与、配合编制和审查工作,提供或协助收集相关基础资料,组织对次区域规划、分区规划成果进行初审,征求所在地政府和相关部门意见。经批准后,负责在辖区发布、宣传次区域规划、分区规划成果,负责成果的归档工作。 ⒋法定图则的编制与报批 分局提出本辖区法定图则年度编制计划建议。 市局在各分局建议的基础上,汇总提出法定图则年度编制计划草案,经市规划委员会批准后组织实施。

城市规划项目组织机构

城市规划项目组织机构 1. 引言 本文档旨在介绍城市规划项目组织机构的结构和职责,以确保项目顺利进行并达到预期目标。 2. 组织结构 2.1 主管部门 - 主管部门:城市规划局 - 负责城市规划项目的监管和管理 - 领导和协调城市规划项目组织机构的工作 2.2 城市规划项目组织机构 城市规划项目组织机构由以下部门和职能组成: 1. 项目管理部门

- 负责规划、组织和监督城市规划项目的实施 - 制定项目计划和目标,并监测项目进展 - 协调各部门合作,确保项目的整体管理和控制 2. 调研部门 - 负责城市规划项目的市场调研和需求分析 - 收集、整理和分析相关数据和信息,为项目决策提供支持 3. 设计部门 - 承担项目的规划设计和图纸制作工作 - 根据项目要求,提供相关的设计方案和技术支持 4. 施工部门 - 负责城市规划项目的实际施工和工程管理 - 组织施工人员和资源,确保项目按计划进行和完成 5. 监察部门 - 负责城市规划项目的监督和检查工作 - 确保项目的合规性和质量标准

6. 财务部门 - 负责项目的预算编制和资金管理 - 控制项目的成本和预算执行情况 7. 宣传部门 - 负责项目的宣传和推广工作 - 制定宣传策略和计划,提高项目的知名度和影响力3. 职责分工 各部门在城市规划项目中的职责分工如下: - 项目管理部门: - 制定和执行项目计划 - 监督和协调各部门的工作 - 解决项目中出现的问题和风险 - 调研部门: - 进行市场调研和需求分析 - 提供项目决策所需的数据和信息

- 分析市场趋势和预测未来发展方向 - 设计部门: - 进行城市规划项目的规划设计和图纸制作- 提供设计方案和技术支持 - 确保设计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 - 施工部门: - 组织和管理城市规划项目的实际施工工作- 确保施工进度和质量 - 协调施工人员和资源的调配 - 监察部门: - 监督和检查城市规划项目的实施过程 - 确保项目合规性和质量标准的达到 - 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 - 财务部门: - 编制和管理项目预算 - 控制项目成本和资金使用情况

土地规划局

土地规划局 土地规划局是城市规划的重要部门,负责对土地资源进行合理利用和规划,确保城市土地发展的有序和持续。以下是对土地规划局的700字介绍: 土地规划局是国家政府的重要部门,属于国土资源部门管理之下,其主要职责是制定土地规划方案,领导和协调土地资源利用工作,推动城市发展和土地利用的科学化、合理化。 土地规划局具有多项职能和任务。首先,土地规划局要根据国家、地区和城市近期以及长远的发展规划,制定和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方案,并进行评估和监测,确保土地利用的合理性和可持续发展。其次,土地规划局要负责对城市土地资源的调查、测量和登记,并对土地质量、用途和开发条件等进行评估和确定。同时,土地规划局还要对土地使用权的划分、转让和变更进行管理和监督,确保土地资源的合理流转和使用。此外,土地规划局还要监督和管理城市土地的开发和建设,确保土地利用的科学和规范。 土地规划局在工作中需要与众多部门和单位进行紧密合作。首先,土地规划局要与城市规划部门合作,形成统一的城市规划和土地规划,确保城市的整体发展和土地利用的协调。其次,土地规划局还需要与环保部门合作,对土地开发和建设过程中产生的环境问题进行监测和治理,确保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同时,土地规划局还需要与土地管理部门、农村土地管理部门以及相关企事业单位等多个部门和单位进行协调和合作,建立健全土地利用的管理机制。

土地规划局的工作领域广泛,包括城市土地利用规划、农村土地利用规划、生态环境保护、土地使用权管理,以及土地开发和建设等方面。通过制定合理的土地利用规划,土地规划局可以确保城市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开发,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总结起来,土地规划局是城市规划的重要组成部门,其工作是制定土地利用规划方案,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土地规划局的职责是多方面、综合性的,需要与各个部门和单位进行紧密合作,共同推动城市土地利用的科学化和规范化。通过有效的土地规划和管理,土地规划局可以为城市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衡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衡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度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强化绩效和责任意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衡阳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预算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单位的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开展了自评工作,现将我单位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市委关于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一)主要职责 1、依法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城乡规划管理职责。 2、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

3、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 4、负责自然资源和资产有偿使用工作。 5、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 6、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 7、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 8、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 9、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全市地质工作。 10、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 11、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 12、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 13、负责推进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 14、根据市委、市政府授权,对县市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自然资源、国土空间规划和城乡规划的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察。 15、负责执行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承担全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相关工作。 16、统一领导和管理市林业局。 17、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应急管理工作,对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18、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内设办公室、法规科、自然资源调查监测科等26个职能科室。下设雁峰、石鼓、蒸湘、珠晖、松木、白沙洲6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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