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农村信用社员工违反规章制度处理暂行办法

河南省农村信用社员工违反规章制度处理暂行办法
河南省农村信用社员工违反规章制度处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内部管理,维护正常的经营管理秩序,保障我市农村信用合作社(以下简称信用社)资产安全和稳健经营,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金融规章以及本系统各项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违反规章制度行为是指信用社员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金融规章,以及本系统各项基本制度、管理办法、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的行为(以下简称违规行为)。

第三条

本办法规定的有关责任人员,是指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对违规事实的发生负有责任的员工,包括高级管理人员、主管人员和一般员工。

高级管理人员,是指本系统各级联社理事长、副理事长、主任、稽察办主任(监事长)、副主任、主任助理,各信用社理事长(主任)、副主任、监事长、分社主任等。

主管人员,是指联社、信用社内设机构负责人及副职人员(含储蓄所负责人)。

第四条

对违规责任人员的处理原则:

(一)信用社任何员工有违规行为的,在适用本办法上一律平等;

(二)对违规责任人员的处理,要与违规事实和责任轻重相适应;

(三)国家法律、法规、金融规章对违规行为的处理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信用社员工违规行为有犯罪嫌疑的,移交国家司法机关处理。

第五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系统所有员工(含临时工)。

已与信用社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经查实在信用社工作期间有违规行为的,可以提出处理建议,按照有关移送和处理的规定,移送其现所在单位进行处理。

退休人员,经查实在信用社工作期间有违规行为的,应当根据本办法进行处理。

第六条

人事档案关系不在本系统的员工,应当按照劳动合同和本办法的规定,以经济处罚或其他处理方式对其违规行为进行处理。一般不适用本办法有关纪律处分的规定。

第二章

处理方式及规则

第七条

对违规责任人员的处理方式:

(一)经济处罚,包括罚款、扣发岗位考核性工资。

(二)纪律处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开除;

(三)其他处理,包括通报批评、停职停薪、离岗清收、限期调离、解聘专业技术职务、辞退、除名、解除劳动合同等。

以上处理方式可以并处。

第八条

对于过失违规、情节轻微、没有造成经济损失或其他不良后果的违规行为,可以单独适用罚款处理。但对于应当给予纪律处分的,不得以罚款替代。

单独适用罚款的处罚,具体按照《XX市农村信用社稽核处罚处理办法》执行。罚款所得款项,由处罚部门交本级财务会计部门列专户管理。

因违规行为导致发生事故、案件、经济纠纷,给信用社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责任的大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条

因违规行为受到纪律处分的,同时应给予扣发岗位考核性工资的经济处罚;受到记大过以上纪律处分的,一律解聘专业技术职务。

受到警告处分的,扣发一个季度岗位考核性工资;受到记过、记大过处分的,扣发两个季度的岗位考核性工资;受到降级、撤职处分的,扣发3至4个季度的岗位考核性工资,并且其工资标准按人事有关规定重新确定;受到留用察看处分的,留用察看期间停发工资,按本系统规定的标准发给生活费。

第十一条

一人实施本办法规定的两种以上(含两种)应当受到纪律处分的行为,应当合并处理,按照所实施违规行为中应当给予的最高处分。对应给予撤职处分,但责任人没有职务的,给予降级处分。

第十二条

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刑事处罚或行政处分的,应当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或其他处理。

有期徒刑(包括缓刑期较长)以上刑事处分的,除国家有特殊规定外,给予开除处分或解除劳动合同。

因过失犯罪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其他较轻刑罚,如本人一贯工作表现良好,犯罪后能够认真检讨并有悔过表现,在群众中未造成恶劣影响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留用察看处分。

第十三条

本办法规定的纪律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期为半年,降级、撤职的处分期为一年,留用察看的处分期为一年至两年。

受到纪律处分的员工在处分期内,取消评先资格、不得晋升职务、等级工资和评聘专业技术职务。

第十四条

纪律处分期满后,经受处分人提出申请,由原处理单位决定是否解除处分。受处分人在纪律处分期间工作表现特别突出或有立功表现的,报市联社审查批准后,可以提前解除处分。

员工纪律处分解除后,职务晋升、工资晋级、职称评聘和评先奖励不再受原处分的影响;受到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处分的,解除处分不视为对原职务、工资档次和原专业技术职务的恢复。解除留用察看处分后,应当按照人事部门的有关规定重新核定工资档次。

第十五条

各级联社从防范和警示的目的出发,可以对所辖机构的违规责任人员作出通报批评的处理。

通报批评可以单独作出,也可以依据本办法与经济处罚和纪律处分合并作出。

第十六条

因违规行为,给信用社造成信贷或其他资产风险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离岗清收处理。离岗清收的最长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离岗清收期间,按本系统规定的标准发放生活费。

离岗清收期满,根据清收期间的表现以及清收的实际效果,按照本办法给予相应处理。

第十七条

员工有违规行为,不够开除条件又不适宜继续在本系统工作的,除按照本办法进行处理以外,可以给予限期调离处理。受到限期调离处理的员工,应即行离开工作岗位,由个人自行联系接收单位。

处理决定作出后,三个月之内(含三个月)照发基本工资和政府规定的各种生活补贴,从第四个月开始,发放75%的基本工资,第七个月开始停发工资,按本系统规定的标准发给生活费。一年期满仍不能调离的,予以辞退或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八条

高级管理人员、主管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罚档次从重或加重处理:

(一)直接实施违规行为的;

(二)决策或指使、授意、强迫下属员工实施违规行为的;

(三)在职责范围内明知下属员工实施违规行为而不予制止的。

高级管理人员、主管人员没有前款所列行为,但对违规行为的发生负有领导不力、管理不严或失察责任的,按照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罚档次减轻处理。

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第三章规定的具体违规行为处罚档次基础上从重或加重处理,直至开除或解除劳动合同:

(一)以牟取私利为目的或内外勾结实施违规行为的;

(二)因违规行为造成事故、案件、经济纠纷、经营风险或者经济损失、信誉损害的;

(三)多次违规,屡教不改的;

(四)在共同违规行为中负主要责任的;

(五)干扰、妨碍、阻挠、抗拒调查和处理的;

(六)隐瞒事实真相或者伪造、隐匿、篡改、毁灭证据的;

(七)发生违规行为后,不采取积极措施挽回影响或防止损失发生、扩大的;

(八)对检举人、证人、鉴定人、调查处理人打击报复的;

(九)指使、教唆、强迫他人实施违规行为的;

(十)违规后逃匿的;

(十一)违规行为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第三章规定的具体违规行为处罚档次基础上从轻、减轻处理:

(一)初次违规且情节轻微,未造成经济损失、信誉损害或其他不良后果的;

(二)违规后认识错误态度较好,能主动检查纠正错误或者坦白交待问题,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有效避免或者减轻损害后果的;

(三)主动检举揭发他人违规行为,经调查属实的;

(四)主动赔偿因违规行为给本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的;

(五)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的。

第二十一条

因违规行为被解除劳动合同的人员,不再给予纪律处分;给予开除处分的,同时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二条

几种违规行为责任人的划分:

(一)经办人员和单位、部门的各级领导及有关人员,谁直接违规,谁就是责任人。

(二)领导或上级部门负责人指令经办人违规办理业务,领导或上级部门负责人为责任人;经办人员在办理过程中未向上级反映情况或违规不抵制的,经办人员为共同责任人。

(三)由于经办人员、营业单位等提供情况不实,导致决策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经办人员或提供情况的单位或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责任人。应由决策单位进行事前调查而未履行职责的,偏听下级提供情况而导致决策失误,造成不良后果,决策人为责任人。

(四)集体研究,违规违纪、弄虚作假,参加研究决策的主要负责人为责任人。

(五)凡信用社管理中发生违规行为责任不清的,经办人员及其直接上级的主要负责人为责任人。

第三章

违规行为及处理

第一节

违反资金计划管理规章制度行为及处理

第二十三条

年末擅自超存贷比例或者超限额发放贷款的,给予有关责任人员罚款处理或警告至记过处分;

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有关责任人员警告至记大过处分:

(一)违反资金管理规定,造成资金不能按时入账的;

(二)违反资金调拨业务审批程序调拨资金的;

(三)超越权限或者违反规定进行同业拆借、债券融资业务的。

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有关责任人员记大过至开除处分:

(一)未经授权,办理同业拆借、债券交易、债券回购等融资业务的;

(二)违规从辖区外拆入或者向辖区外拆出资金的;

(三)擅自进行权益性投资的。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有关责任人员撤职至开除处分:

(一)账外发放贷款的;

(二)擅自提高法定利率或变相提高法定利率吸收存款的;

(三)挪用信贷资金买卖股票的;

(四)违反规定,利用信用社资金为券商、企业或个人垫交证券交割清算资金的。

第二节

违反信贷业务规章制度行为及处理

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有关责任人员记过至撤职处分:

(一)未按规定建立贷款咨询组织的;

(二)未按规定实行审贷部门分离的;

(三)未按规定执行信贷业务报批、备案的。

第二十八条

信贷调查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有关责任人员撤职至开除处分:

(一)在“双摸底”过程中,不深入基层调查,凭空捏造填制摸底表,凭此发放资信证的;

(二)帮助客户编造虚假材料套取信用社贷款的;

(三)对发现的重大问题故意隐瞒,误导贷款审查的。

第二十九条

信贷调查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有关责任人员警告至开除处分:

(一)未按规定对信贷业务的合法性、安全性、盈利性等情况进行调查,或调查严重失实的;

(二)未按规定核实抵押物、质物、质押权利及保证人情况,造成担保合同无效或保证人、抵(质)押物、质押权利不具备担保条件的。

第三十条

信贷审查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有关责任人员记过至开除处分:

(一)隐瞒审查中发现重大问题的;

(二)不坚持独立审查原则,按照他人授意进行审查的。

第三十一条

信贷审查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有关责任人员警告至记大过处分:

(一)未经调查程序进行审查的;

(二)审查通过明显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信贷政策、信贷投向的信贷调查报告和评估报告的。

第三十二条

信贷审查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有关责任人员罚款处理或警告至记过处分:

(一)未根据审查结果,提出贷与不贷以及贷款金额、期限、用途、方式和限制性条款等建议的;

(二)对不同意的报批项目未按规定反馈审查意见的;

(三)未对送交的信贷资料、调查材料的完整性进行审查的;

(四)审查通过调查责任人、管户责任人及第一责任人不明确的信贷业务的。

第三十三条

信贷审批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有关责任人员撤职至开除处分:

(一)向关系人审批发放信用贷款或以优于其他借款人的条件向关系人发放担保贷款的;

(二)审批发放需经贷审会审议而未审议的信贷业务的;

(三)审批发放贷审会审议未通过的信贷业务的;

(四)越权或以化整为零等方式变相越权审批信贷业务的;

(五)逆程序或变相逆程序审批信贷业务的;

(六)审批发放冒名、顶名贷款的;

(七)审批发放明显不符合信贷政策和贷款条件的信贷业务的。

第三十四条

审批办理没有真实贸易背景的票据承兑、贴现业务的,给予有关责任人员撤职至开除处分。

第三十五条

信贷审批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有关责任人员记过至撤职处分:

(一)违规审批发放异地贷款的;

(二)违反规定,向国家明令禁止的行业或企业发放贷款的;

(三)未经特别授权,超过核定的客户最高授信额度审批发放贷款的。

第三十六条

信贷审批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有关责任人员警告至记过处分:

(一)审批发放没有明确调查、审查、管户责任人的信贷业务的;

(二)审批信贷业务未明确签署意见的;

(三)违反规定泄露贷审会审议的事项及结果的。

第三十七条

信贷经营管理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有关责任人员罚款处理或警告至记过处分:

(一)信贷指标弄虚作假,支农措施不落实,造成恶劣影响的;

(二)未按规定对贷款形态及时进行认定、调整、登记的;

(三)在贷款发放后未按规定进行信贷跟踪检查,或无书面检查报告的;

(四)未按规定检查和确认抵(质)押物的价值和保管情况的;

(五)对贷款检查中发现的违规行为未予以指出并采取相应措施的;

(六)未按规定对固定资产项目资金到位情况、项目贷款使用情况、项目工程进展情况进行检查的;(七)发现信贷档案资料损毁、遗失未及时报告,或未及时追查、修补的;

(八)向贷户收取规定以外的其他费用的;

(九)未按规定进行《资信证》年检的。

第三十八条

信贷经营管理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有关责任人员记过至开除处分:

(一)对已发现的风险预警信号(如产权变动、抵[质]押物价值减损、法定代表人变更、逃废债务、诉讼案件等)未及时报告或未按照上级指示及时处理,造成贷款损失的;

(二)未按审批内容办理信贷业务,对审批时所附的相关限制性条件不落实的;

(三)发放贷款用于收回借款人所欠利息的;

(四)违反规定办理借新还旧业务的;

(五)不良贷款认定过程中弄虚作假,不如实反映贷款质量的;

(六)违反规定核销贷款呆账和利息坏账的;

(七)未按规定办理贷款展期的;

(八)向贷户收取规定以外的其他费用,造成不良后果的。

第三十九条

信贷经营管理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有关责任人员撤职至开除处分:

(一)私自销毁、隐匿、篡改信贷资料、数据或凭证的;

(二)未按规定办理担保手续,导致贷款担保无效的;

(三)未按规定及时向借款人、担保人主张权利,导致借款、担保合同超过诉讼时效的(不可抗力的除外)。第三节

违反风险资产管理规章制度行为及处理

第四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有关责任人员罚款处理或警告至记过处分:

(一)收回贷款本金或利息不做相应的账务处理的;

(二)实施以资抵债后,未及时注销贷款本息、未转登记待处理抵债资产台账的。

第四十一条

在不良贷款清收、处置过程中,因失职造成信用社债权不能落实或导致贷款损失的,给予有关责任人员警告至记大过处分。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有关责任人员罚款处理或警告至记过处分:

(一)抵债资产变现收入冲销相关垫款后,应冲减待处理抵债资产而未冲减或未足额冲减的;

(二)未对接收的抵债资产建立分类卡片或登记簿,并记录抵债资产相关要素的;

(三)未按规定要求定期对抵债资产接收、管理、处置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或对抵债资产接收、管理、处置工作中的违规行为发现后未及时处理的;

(四)因未认真履行管理职责造成抵债资产损失的;

(五)在抵债资产处置变现前,以货币资金支付抵债资产接收价格高于全部贷款本息(含表外利息)差额给借款人或担保人的;

(六)抵债资产接收后,无特殊原因未及时办理有关过户手续的;

(七)未经批准将抵债资产自用或无偿出借的。

第四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有关责任人员记大过至开除处分:

(一)未经审批或超越权限接收、处置抵债资产的;

(二)接收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有争议的资产作为抵债资产的;

(三)接收依法不得转让的资产或接收其他不宜抵债资产的;

(四)擅自放弃抵债资产接收价格低于全部贷款本息(含表外利息)差额部分追索权的;

(五)抵债资产接收、管理、处置过程中失职、弄虚作假或询私舞弊的;

(六)在不良贷款管理、处置中,因失职造成超过诉讼时效、担保人脱保或未在规定期间向法院申请执行的。

第四十四条

在处置和监督管理经济实体及权益性投资工作中,未按规定要求落实债权的,给予有关责任人员警告至记过处分。

第四十五条

在企业改制过程中,未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落实信用社债权,制止企业逃废信用社债务不力,造成贷款损失的,给予有关责任人员记大过至开除处分。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有关责任人员罚款处理或警告至记大过处分:

(一)原贷款资料、有关核销资料未专户登记、入档和保管的;

(二)对已批准核销的贷款或其他损失,未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或未定期实施检查的;(三)为掩盖责任,对应核销的其他损失,不申报核销、长期挂账的。

第四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有关责任人员记大过至开除处分:

(一)采取化整为零分次申报或其他虚假手段,申报呆账贷款或其他损失核销的;

(二)违反呆账贷款和其他损失核销申报、审查、审批程序规定的;

(三)核销工作中超越权限审批业务的。

第四十八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有关责任人员撤职至开除处分:

(一)核销工作中泄漏核销信息或内外勾结损害信用社利益的;

(二)核销后收回呆账贷款,不入帐的。

第四节

违反储蓄存款业务规章制度行为及处理

第四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有关责任人员罚款处理或警告至记过处分:

(一)现金交接没有按券种登记的;

(二)业务人员进行交接班时未作交接登记,或违反规定调剂现金、储蓄重要空白凭证的;(三)未按规定办理代扣、代缴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的;

(四)违反“实名制”规定办理储蓄账户开立手续,或开户审查不严的;

(五)办理储蓄账户当日存入款项的取现和转帐业务时,未按规定进行操作的;

(六)储蓄账户的大额现金管理,未按规定操作的;

(七)业务专用章未按规定移交的。

第五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有关责任人员警告至记大过处分:

(一)违规使用储蓄重要空白凭证等账证卡的;

(二)未按规定办理储蓄存款的查询、冻结、扣划手续的;

(三)违反规定,办理存款人死亡后或所有权有争议的存款过户、支付的;

(四)违反规定办理挂失、提前支取、续存等手续的。

第五十一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有关责任人员降级至开除处分:

(一)擅自泄露储户存款秘密的;

(二)明知是单位资金,允许以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的;

(三)对司法机关已经冻结的资金擅自解冻的。

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有关责任人员留用察看至开除处分:

(一)挪用备付金的;

(二)没有据实开立存款证明书的;

(三)虚开存单(折)的;

(四)贪污利息、挪用储户存款的。

第五节

违反会计出纳规章制度行为及处理

第五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有关责任人员罚款处理或警告至记过处分:

(一)未按规定填制、取得原始凭证,或者填制、取得的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的;

(二)以未经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登记会计账簿,或者登记会计账簿不符合规定的;

(三)无特殊原因库存现金超限额的;

(四)不坚持双人临柜、钱账分管(柜员制除外),当日核对账款,账表凭证换人复核,双人管库的;(五)不坚持当时记账、账折核对,按日轧账、总分核对(使用计算机账务处理除外)和各种往来账定期核对的;

(六)账账、账款、账据、账实、账表、内外账不相符的;

(七)白条顶库、假币抵库、票据抵库的;

(八)会计出纳人员离岗离职,不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的;

(九)临时离岗,款箱、印章、密押、重要空白凭证不入箱、不加锁或擅自交他人代管的,或者午休及营业终了,未将款箱、印章、密押、重要空白凭证入库(柜)的;

(十)不按规定办理挂失手续的;

(十一)对违规的财务会计行为不予抵制和纠正,也不向单位负责人及时反映的,或者在抵制无效时,未按会计法规定及时报告的;

(十二)违反规定使用会计科目的。

第五十四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有关责任人员记过至撤职处分:

(一)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的;

(二)因严重失职或保管不当致使会计档案发生霉变、毁损、遗失、被盗的。

第五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有关责任人员撤职至开除处分:

(一)编制虚假或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统计报告的;

(二)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的;

(三)虚报存款、弄虚作假篡改报表数字或用贷款转储,通过内部往来科目进行空收空付储蓄存款等违规操作的。

第五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有关责任人员留用察看至开除处分:

(一)出具虚假资信证明的;

(二)挪用库款、有价单证的;

(三)经营收人未列入会计账册的;

(四)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的;

第六节

违反联行结算规章制度行为及处理

第五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有关责任人员罚款处理或警告至记过处分:

(一)违反规定为客户开立本币账户或开销户手续不齐全、印鉴卡填写内容不符合规定以及预留印鉴变更不按规定办理的;

(二)不按规定进行查询、查复,或者查询、查复中互相推倭,差错处理不及时的;

(三)不执行印、押、证分管分用的。

第五十八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有关责任人员记大过至撤职处分:

(一)发生印、押、证丢失的;

(二)故意压票、退票,拖延支付,受理无理拒付的;

(三)未按规定核对密押、印鉴即处理业务的;

(四)未按规定使用和保管印鉴、密押等控制文件,造成泄密或遗失的;

(五)违反操作规程办理票据付款的。

第五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有关责任人员降级至开除处分:

(一)盗用往来资金的;

(二)对违反票据法规定的票据,予以付款的。

第七节

违反重要空白凭证、有价单证管理规章制度行为及处理

第六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有关责任人员罚款处理或警告至记过处分:

(一)违反规定保管、运送、领用重要空白凭证的;

(二)重要空白凭证未纳入表外科目核算或账实不符的;

(三)重要空白凭证使用未做到逐份销号、登记的;

(四)作废重要空白凭证未按规定处理的;

(五)营业终了未按规定对重要空白凭证入库保管的。

第六十一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有关责任人员记大过至开除处分:

(一)重要空白凭证使用前加盖业务专用章(信用站除外),造成资金损失的;

(二)重要空白凭证管理监督失控,被犯罪分子利用的。

第六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有关责任人员罚款处理或警告至记过处分:

(一)有价单证保管违反证账分管和证印分管制度的;

(二)有价单证未指定专人保管,未视同现金管理的;

(三)有价单证未纳入表外科目核算或账实不符的;

第六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有关责任人员留用察看至开除处分:

(一)擅自印制、伪造或变造重要空白凭证或有价单证的;

(二)擅自销毁重要空白凭证或有价单证的;

(三)盗窃重要空白凭证或有价单证的。

第八节

违反固定资产管理及集中采购规章制度行为及处理

第六十四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有关责任人员警告至记过处分:

(一)对固定资产不按规定核对、验收、登记的;

(二)固定资产处置不按规定报批、备案的;

(三)未能妥善保管投标书和投标保证金的;

(四)未经批准擅自配置车辆或配置的车辆超标准、超编制的;

(五)未经审批擅自出售、报废车辆的;

(六)车辆报废不按规定销户或转让、变卖车辆不办理过户手续,给信用社造成经济损失或其他不良后果的;

第六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有关责任人员记过至撤职处分:

(一)固定资产购建中,投资额超过批准额的;

(二)对建筑、安装、维修工程和必须按照“政府采购”方式采购的物品,应进行招标而不招标,或采取将招标项目化整为零等方式规避招标的;

(三)未经招标领导小组同意,擅自发布中标结果的;

(四)违反工程招标管理有关规定,要求建筑设计单位或建筑施工企业降低安全标准和工程质量的。

第六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有关责任人员撤职至开除处分:

(一)未经批准擅自开工或者购置建设项目的;

(二)在固定资产购建中,乱用会计科目或资金来源不当形成账外固定资产的;

(三)未经批准私自招标、开标或在招标过程中暗箱操作的;

(四)开标前向利害关系人泄露标底的;

(五)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单位或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的;

(六)购置的车辆以私人或其他单位名义上户的。

第六十七条

在购建固定资产、物资采购、设备维修、保险与索赔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从中渔利或收受回扣占为己有的,以受贿论处。

第九节

违反财务管理规章制度行为及处理

第六十八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有关责任人员罚款或警告至记大过处分:

(一)不按规定核算各项收入、支出的;

(二)违规列支各项费用的。

理财业务会计核算暂行办法

湖北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 理财业务会计核算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配合农村信用社(农商行、农合行,以下统称农信社)理财业务工作的开展,根据《湖北省农村合作金融构理财业务管理办法》、《湖北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理财业务操作规程》以及会计制度等相关要求,结合我省农信社实际情况,对理财业务会计核算作如下规定。 第二条新设会计科目。 (一)收到客户的人民币理财业务资金,通过“其它应付款—受托理财资金户—本金”科目核算,内部户账号为:9+机构号+001+226+0001。 (二)人民币理财业务已实现损益中应付给客户的损益,通过“其它应付款—受托理财资金户—已实现未结转损益”科目核算,内部户账号为:9+机构号+001+227+0001。 (三)人民币理财业务,通过“表外科目—代客理财—代客理财子目”科目核算,内部户账号为:9+机构号+001+916+0001。

(四)人民币理财业务的营销手续费分配,通过“手续费及佣金收入-代理业务手续费”科目核算,内部户账号为:9+机构号+001+603+0001。 (五)人民币理财业务的兑付客户理财资金本金及损益失败后,挂账通过“其它应付款—暂收待付款项—理财本金及损益挂账”科目核算,内部户账号为:9+机构号+001+228+0001。 第三条人民币理财业务的会计核算。 (一)开立账户、存入资金时的会计核算。 客户到营业柜台办理存款账户开户手续,存入拟认购产品所需资金。开户结束后,销售网点通过系统即时办理内部止付,对客户账户的认购资金进行冻结。 借:现金 贷:个人活期结算账户/单位活期存款账户 (二)理财资金归集时的会计核算。 1.在理财产品销售结束时点,系统自动将客户认购资金账户进行解冻,理财业务管理部门通知资金清算部门将客户理财资金进行批量扣划,集中到本行社指定理财资金归集账户:

农村信用社工作计划(标准版)

编号:YB-JH-0249 ( 工作计划) 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农村信用社工作计划(标准版) Frequently formulating work plans can make people’s life, work and study more regular, and develop good habits, which is a habit necessary for success in doing things

农村信用社工作计划(标准版) 摘要:经常制订工作计划,可以使人的生活、工作和学习比较有规律性,养成良好的习惯,因为习惯了制订工作计划,于是让人变得不拖拉、不懒惰、不推诿、不依赖,养成一种做事成功必须具备的习惯。本内容可以放心修改调整或直接使用。 【第一篇】农村信用社工作计划 参加联社考核会后xx理事长给我们中层管理人员安排了作业——如何在激烈的竞争中从容面对,抢占市场。课题巨大,但却是我们每一个农信人应该完成的课,参加农信工作三年来,我也在工作中不断的思考和提升,以下是我的几点心得: 一、认清形势 这几年来,我县联社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是我们不应沾沾自喜,更应居安思危。面临邮政储蓄银行的不够壮大,农行的返回农村,村镇银行的强势发展,工行等的发力和互联网金融的冲击,我们农信社正面对着前所未有的机遇与挑战。此时,作为手中掌握大量农村客户资源的农村信用社,我们的转型非常必要。传统单纯的放贷收贷已完全无法满足今时今日客户的需求,我们必需从中解放出来,按照全员营销工作的要求,让每一个主任和客户经理成为新

河南省农村信用社员工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学习心得体会(同名45173)

《河南省农村信用社员工违规行为处理办法》 心 得 体 会 //联社:// 2012年10月10日

《河南省农村信用社员工违规行为处理办法》 学习心得体会 近段时间,我县联社组织全体员工深入学习了《河南省农村信用社员工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利用工作之余,结合自身岗位实际,进行了深入思考,使我更加提高了对信用社规章制度的全面认识,深刻理解到掌握制度、执行制度的重要性,现将学习心得简要汇报如下: 一、通过集中学习,看到了省联社惩戒违规行为的决心和力度,从内心更深刻的认识到,在从事日常工作的每一天、每一个环节,都必须在业务合规操作的要求下进行,决不能存在以感情代替制度,以相互信任代替约束监督,也不能单纯从发展业务的角度去考虑问题。要做到令方行、禁则止。目前还是有一部分员工需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不能一听到投诉就紧张,要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决不能放弃制度来迁就客户。 二、操作风险的人员因素主要是指因信用社员工发生内部欺诈、失职违规,以及因员工的知识、技能匮乏等造成损失或者不良影响而引起的风险。为此,要以深入学习《河南省农村信用社员工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为契机,不断进行行之有效的教育和培训。不仅要用规章制度约束员工,还要密切关注员工思想动态,针对员工的思想实际状况,有针对性

的学习,可以提高广大高管和普通员工对农信社管理方针的认识,明白自己身为信用社的员工,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办法有利于员工在执行制度中,找到对应的合理依据,用制度来武装自己,保护自己。通过办法的学习,我们能够看到对于违规发放贷款的处理、还有对于不按操作规程办理柜面业务应受到怎样的处罚等等,这无疑是员工在日常工作中的指明灯。使我懂得了应该怎样合规操作,预防金融风险,尽量减少差错的发生。在实践办法要求的同时,我更树立了良好的服务意识,提高了业务技能,完善了客户至上的金融市场经营观念。在我的服务水平提高后,我的客户忠诚度也得到大幅度的提高,这一实惠证明了办法的重要性和实用性。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断学习,严格要求自己,克己奉公,做一名合格的的信用社员工。 ///联社:/// 2012年10月10日

公司员工管理制度

公司员工管理制度 _#公司员工管理制度#_ 1、员工须每天清洁个人工作区内的卫生,确保地面、桌面及设备的整洁。公司员工管理制度范本 2、员工须自觉保持公共区域的卫生,发现不清洁的情况,应及时清理。 3、员工在公司内接待来访客人,事后需立即清理会客区。 4、办公区域内严禁吸烟。 5、正确使用公司内的水、电、空调等设施,最后离开办公室的员工应关闭空调、电灯和一切公司内应该关闭的设施。 6、要爱护办公区域的花木。 1、工作时间内不应无故离岗、串岗,不得闲聊、吃零食、大声喧哗,确保办公环境的安静有序。

2、新入职员工的试用期为三个月,员工在试用期内要按月进行考评。详见《员工试用期考核表》。 3、公司内所制定的《员工日程表》是衡量员工完成工作量的依据,要求员工每天要认真、详尽的填写,作为公司考核员工工作量的标准。 4、职员间的工作交流应在规定的区域内进行(大厅、会议室),如需在个人工作区域内进行谈话的,时间一般不应超过三分钟(特殊情况除外)。 5、加强学习与工作相关的专业知识及技能,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培训(培训将施行签到制,出席记录和培训考核也将作为公司绩效考核的部分)。 6、经常总结工作中的得失,并参与部门的业务讨论,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 7、不得无故缺席部门的工作例会及公司的重要会议。 8、员工在工作时间必须全身心地投入,保持高效率地工作。

9、员工在任何时间均不可利用公司的场所、设备及其他资源从事私人活动。一经发现,给予警告,情节严重者,公司将予以辞退。 10、员工须保管好个人的文件资料及办公用品,未经同意不可挪用他人的资料和办公用品。 10、员工要保管好个人电脑,按公司规定进行文档存储、杀毒及日常维护,如发生故障应及时报告综合管理部,由公司安排修理。 1、员工须严守公司商业机密,妥善保存重要的商业客户资料、数据等信息。 2、管理人员须做好公司重要文件的备份及存档工作,并妥善记录网络密码及口令。并向总经理提交完整的网络口令清单。 3、任何时间,员工均不可擅自邀请亲朋好友在公司聚会。 4、员工及管理人员均不可向外泄露公司发展计划、策略、客户资料及其他重要的,如一发现,除接受罚款、辞退等内部处理外,情节严重的,公司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河南省农村信用社贷后管理办法

河南省农村信用社贷后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信贷业务发生后的经营管理(以下简称贷后管理),有效防范和控制信贷业务风险,确保信贷资金安全,提高经营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河南省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基本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贷后管理是指从贷款发放或其他信贷业务发生后直到本息收回或信用结束全过程的信贷管理行为,包括账户监管、贷后检查、风险监控、档案管理、有问题贷款处理、贷款收回等。 第三条贷后管理必须坚持明确职责、落实责任、跟踪监控、及时预警、快速处理的原则。 第二章贷后管理职责和责任界定 第四条县级联社公司业务部和个人金融部(以下简称客户部门)、信用社的客户经理负责贷后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 (一)客户监管及贷后检查。监管客户资金账户往来,信贷资金使用情况,客户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贷后跟踪检查,落实审批内容,收集客户公开信息并定期联系客户。 (二)担保人及担保物的跟踪检查和监管。 (三)风险分类及日常管理。建立贷后管理台账;整理、收集信贷档案有关资料;利息及本金的收回等。 (四)风险预警。发现风险及时提出处理建议并报告。 (五)制定风险资产处置方案,并具体实施。 (六)定期报告。定期向信用社主任、客户部门负责人汇报辖内客户贷后管理情况。 (七)其它。 第五条县级联社客户部门负责人、信用社主任对辖内贷后管理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监控贷后风险,督促客户经理按规定实施贷后管理。 (二)组织制定不良信贷资产处置方案,并组织实施。 (三)定期向县级联社风险管理部门汇报本社(部)贷后管理情况。 (四)其它。 第六条县级联社风险管理部门对辖内贷后管理的主要职责: (一)适时监测本级及上级审批(咨询)贷款的贷后风险,主要通过信贷管理系统实时监控贷后风险,并检查信用社(客户部门)贷后管理情况,督促信用社(客户部门)按规定实施贷后管理。 (二)建立重点客户管理制度,风险管理部门按贷款额度或授信额度、风险程度、管理难度确定重点管理客户。对辖内跨区域集团客户、审批的重点客户、系统性客户、行业龙头客户、客户部门直接营销的大额客户为贷后管理的重点,并落实贷后管理的主责任人。 (三)按规定对信用社(客户部门)贷后管理情况实施现场检查,可延伸到客户进行检查,深入了解客户风险状况。 (四)定期向联社主管领导、评审会汇报所监控的客户贷后管理情况及客户风险状况。 (五)负责组织和督促信贷档案管理人员按照规定进行收集、整理、保管、借阅、销毁信贷业务档案。 (六)其他。 第七条各县级联社主任对辖内贷后管理组织实施的主要职责: (一)组织制定贷后管理实施细则并组织落实。 (二)督促风险管理部门加强贷后管理。 (三)对客户经理发现上报的贷款风险,及时组织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处置,并向上级报告。 (四)定期总结贷后管理经验教训,并向上级报告。 (五)其它。 第八条其他相关部门职责: 资产保全部门按规定负责管理信用社(客户部门)移交的不良贷款,包括不良贷款的清收、盘活、保全,抵债资产的接受和处置,表外利息的减免和核销等;

农村信用社金融产品介绍

农村信用社金融产品介绍 主讲人信贷管理部主任郭星 农村信用社金融产品分类 农村信用社金融产品可分为以下几大类: 一、信贷产品 二、存款业务 三、电子银行产品 四、结算产品 一、信贷产品 农村信用社的信贷产品按贷款方式分类可分为以下几类: 1、信用贷款(农户小额贷款、个人授信贷款等); 2、保证贷款(保证担保贷款、联保贷款、信用共同体 贷款等); 3、抵押贷款(房地产抵押贷款、果园贷款贷款、林权 抵押贷款、机器设备抵押贷款等); 4、质押贷款(存单质押贷款、矿产品质押贷款等); 农村信用社的信贷产品按贷款主体分类可分为以下两大类: (一)个人贷款业务 1、农户贷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文明信用农户 贷款、农户联保贷款、果园抵押贷款、林权抵押贷款等); 2、个体工商户贷款(房地产抵押贷款、联保贷款、

信用共同体贷款等); 3、个人消费贷款(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汽车消费 贷款、其他消费贷款等); (二)公司贷款业务 1、中小企业贷款(中小企业房地产抵押贷款、仓单 质押贷款、林权抵押贷款、信用共同体贷款等); 2、社团贷款; 3、企业综合授信贷款; 4、银行承兑汇票; 5、票据贴现; 1、农户小额信用贷款 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是指农村信用社基于农户的信誉和资产等情况,在核定的授信额度内向农户发放的不需要担保的贷款。 产品特征: “一次核定、随用随贷、余额控制、周转使用。”; 贷款额度:单户最高授信额度不超过10万元; 结息方式:可实行按年、季或月结息。 2、文明信用农户贷款 文明信用农户贷款是以农户为主体,以农户道德评定为依据,以个人信誉为保证,在核定的授信额度内发放的不需要担保的小额生产和生活费用贷款。

农村信用社工作计划

.精品文档. 农村信用社工作计划 农村信用社工作计划农村信用社XX年工作计划 XX年,XX联社稽核部门将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及县联社的总体工作部署,结合农村信用社有关稽核工作管理要求,积极发挥其职能作用,紧紧围绕市办提出的XX年为我市农村信用社规范发展年这一工作目标,主要是抓好对辖内农信社常规稽核和有针对性的开展专项稽核检查,深入贯彻“依法治社”和“从严治社”的工作方针,以检查促规范,以规范求发展。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XX年度稽核工作计划是: 一、开展稽核检查的计划目标 (一)常规稽核计划项目。 (1)库存现金检查。对全辖营业点库存现金和重要空白凭证做到每月不少于一次的不定期突击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记录于库存检查登记簿,具体分工是:对信用分社(大社)及其辖属点的检查工作由各社稽核员负责,对联社营业部的检查工作由联社稽核部门负责,县联社组织的稽核检查除外,并按季将库存检查登记簿的“查库人员保存联”上缴联社稽核部门存档。 (2)社内往来检查。对全辖营业点社内往来科目核算检查采用不定期检查地形式进行,将坚持做到每月不少于一次

的检查,主要检查大社同辖属营业点之间往来业务是否正常,对大笔业务进行跟踪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记录于稽核检查登记簿,确保“五防一保”工作中的“防洗黑钱”工作顺利开展。具体分工是:对信用分社(大社)及其点的检查工作由各社稽核员负责,对联社营业部的检查工作由联社稽核部门负责,并按季将稽核检查登记簿的“稽核人员保存联”上缴联社稽核部门存档。 (二)专项稽核计划项目。 (1)信贷档案稽核。对各信贷单位的信贷档案检查主要依据(XX金改办[XX年4月份检查联社审贷委员会、基层社审贷小组及各信贷单位的“四岗”设置是否符合要求,“三查”制度执行情况,是否形成贷款风险直至造成贷款损失等。下半年7月份将对各信贷单位新发放的贷款程序合规性、贷款发放的“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三性等进行检查。 (3)特殊贷款管理稽核。对各信贷单位上报的特殊贷款检查是否存在漏报、瞒报等情况,是否按XX信联发[XX年终决算稽核。对辖属4社1部的年终决算稽核工作拟于8月份用10天的时间完成,稽核的主要内容包括:各项财务收入是否完整、真实、正确,各项财务支出是否准确和合规合法;利润指标的完成情况和暂收暂付款项是否按规定列支等。 (5)超诉讼时效贷款及抵债资产稽核。对各信贷单位的超诉讼时效贷款按照各社上报联社业务部XX年底户数、金额,检查是否减少或是增加,对增加的原因,认定责任直至追究有

个人理财业务培训考试题库教学教材

XXXXX农村信用社 个人理财业务培训考试题库 11、王女士在招商银行办了一张信用卡,她的账单日为每月5日,还款日为每月25日,王女士在9月4日消费了2000元,则这笔消费的最后还款日应为() A 9月5日 B 9月25日 C 10月5日 D 10月25日 答案:B 解析:对于信用卡刷卡消费,若在账单日前消费,则应在本月还款日之前还款,若在账单日之后消费,则应在下月还款日前还款。本题王女士在4日消费(账单日之前),则银行在5日对账,这笔消费的最后还款日为本月25日;若王女士9月6日消费2000元,则这笔消费银行将在10月5日对账,最后还款日为10月25日。 12、孙先生在银行办理住房消费贷款,贷款20万,贷款期限15年,以下哪项还款方式对于孙先生来说最划算() A 等额本息还款法 B 等额递增还款法 C 等额本金还款法D一次性还本付息 答案:C 13、以下哪一项不是农村商业银行发展理财的优势()

A农商行根植农村,具有强势品牌效应 B农民理财尚属金融业理财竞争的空白地带 C可改变原有盈利模式,留住现有的优质客户 D客户群体大部分属于高端客户 答案:D 14、以下哪一项不是农村商业银行发展理财的有效策略() A农商行可调整分业经营体制,积极进行跨金融机构间合作,如代理保险、基金等 B建设理财中心,培养专业理财队伍 C先从其他先进同业手中抢客户 D走“农村包围城市”路线,开辟农村理财市场 答案:C 15、对于证券发行的市场,我们把它称作() A 一级市场 B 二级市场 C 场内市场 D 创业板市场 答案:A 解析:我们把证券发行的市场称为“一级市场”,也叫做初级市场;把证券交易的市场称为“二级市场”,也叫做次级市场。我们日常的股票买卖都只在二级市场上完成的。 16、在股票的分析方法中,哪一项不属于基本面分析法()

农村信用社财务工作计划(标准版)

农村信用社财务工作计划(标 准版) Through the work plan, you can make a plan for future work and work out a detailed plan; the work plan function greatly improves work efficiency. ( 工作计划) 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文字可以自由修改

农村信用社财务工作计划(标准版) 导语:通过工作计划,可以对未来工作进行一个规划,制定出详细计划;这样能让工作更有条理性,还能对工作进行全局的管理,可以更好的应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工作计划功能对提升工作效率有很大提升。 XX年是我县农村信用社深化改革关键之年,各项工作的开展直接关系到统一法人的进程和专项票据的兑付。根据联社的统一安排,结合我县信用社财务管理工作中的实际,在上年度财务管理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细致分析信用社以后发展形势,XX年信用社财务工作计划思路是“以深化农信社改革为中心;以提高全辖经济效益为目标。紧紧围绕统一法人和专项票据兑付工作,强化财务管理,狠抓制度落实,防范各种操作风险,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一、继续开展会计规范化管理工作,防范和化解操作风险。 在去年会计工作计划规范管理的基础上,继续开展会计规范化管理工作,提高会计核算管理水平,防范和化解操作风险。具体从8个方面抓起:会计基本规定;会计核算质量;会计报表质量;

河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郑州市办公室

河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郑州市办公室 招聘公告 河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郑州市办公室所辖市郊、市区、中牟、巩义、登封、荥阳、新密7家联社和新郑农合行(以下简称郑州农信社),网点遍布城乡,业务辐射范围较广,是为农民、农业、农村经济、县域经济、中小企业、城乡居民提供金融服务的地方金融机构。全市农村信用社各项业务快速发展、资金实力不断增强、服务功能日趋完善,已成为农村金融的主力军和联系农民最好的金融纽带。截至2010年4月30日,全市农村信用社资产总额达578亿元;各项存款余额达478亿元,各项贷款余额达320亿元,涉农贷款余额197亿元,有力地支持了地方经济发展。 郑州农信社视人才为企业最宝贵的财富。我们期待着优秀的青年学子加入农信社的队伍,为农信社改革和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一、招聘计划 全市农信社计划招聘基层员工396人,各县级联社(含农合行,下同)招聘计划如下:市郊联社66名、市区联社43名、中牟联社69名、新郑农合行51名、巩义联社30名、登封联社36名、新密联社58名、荥阳联社43名。 二、招聘条件 (一)年满十八周岁;

(二)热爱农村金融事业,拥护农信章程,认同河南省农村信用社企业文化; (三)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品行端正;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从业资格和工作能力; (六)符合河南省农村信用社亲属回避规定;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标准 (一)学历: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包括2010年应届毕业生);报考市区、市郊联社的,第一学历须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包括2010年应届毕业生)。本科毕业时,要求取得学位证。 (二)专业:经济、管理、金融、会计、统计、审计、营销、计算机、信息通信、法学、中文(秘)、数学应用等专业。 (三)年龄:大专学历的不超过25岁(1985年1月1日后出生),本科学历的不超过28岁(1982年1月1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的不超过30岁(1980年1月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岁(1975年1月1日后出生)。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的毕业生年龄可放宽3岁。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郑州市农信办通过郑州日报、郑州农信社网(

员工通讯费管理办法

员工通讯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办法的宗旨和制定依据】 为了规范公司员工通讯费报销、 补贴标准及报销流程, 便于工作和业务开展, 本着控制成本,节约开支为目标,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的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本办法实行原则】 实行“预算管理、限额控制、满足需要、厉行节约”的原则。 第二章通讯费报销、补贴办法 第四条【通讯费报销、补贴方式】 员工通讯费实行实报实销、限额报销、定额补贴三种方式。 第二类限额报销:销售、技术支持类人员;商务;工程项目(部) 经理;总工、深化设 计、现场经理岗; 第三类定额补贴:行政、人事、财务、研发及运营部门岗。 说明:销售岗的通讯费在年底业绩提成中作为费用支出扣除; 通讯费给予定 额补贴岗位将以福利的形式在工资中体现。 1、 第一类实报实销:总经理岗; 2、 3、

第五条【通讯费报销、补贴标准】 说明:驻外办事处员工报销标准以《驻外费用管理规定》为依据。 第三章通讯费申请、调整及报销流程 第六条【通讯费申请、调整的审批】 1、 符合报销条件的人员(含新设部门、新增岗位),由各部门填写《通讯费报销标准申请表》,经行政人事部审核,总经理审批后,交财务部执行;

2、因工作岗位发生变动,或提升(降低)了级别,需调整通讯费报销 标准的人员,由部门填写《通讯费报销标准申请表》,流程同上; 3、因某岗位人员执行特殊项目任务,需要较高的通讯费支出时,可以由岗位 人员提出报销申请,报部门主管领导审批,行政人事部核实,总经理特批后,交财务部执行。 4、原已报销通讯费而因各种原因(调离、辞职、退休)变更,不再符 合报销条件者,由各部门报行政人事部、财务部取消报销资格。行政人 事部每月将定期进行检查和核准; 5、新增报销人员的报销执行时间,结合公司相关管理规定,以公司领 导审批为准。 第七条【通讯费报销规定、流程】 1、实行实报实销、限额报销通讯费员工,根据财务报销流程,在财务 部统一办理; 2、通讯费采取每月集中报销、补贴的方式,报销上月的通讯费,时间 为每月的 1 号—5 号之间(遇节假日报销时间往后顺延) 3、实行定额补贴通讯费的员工,其额度根据岗位职责确定,由财务部 每月将补贴金额发放至其本人工资中。 4、报销通讯费的员工,需提供各通讯公司出具的实际通通讯费用结算 发票(发票所示姓名、卡号必须与报销人相符),对姓名卡号不符、预存 通讯费等发票不予报销。 5、通讯费按月核算,只报销限额内实际通通讯费用,超标通讯费不结 转下月,一律由个人承担,公司不予报销。

河南省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基本制度

河南省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基本制度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信贷业务操作,防范信贷风险,提高信贷资产质量,为客户提供高效便捷服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全省农村信用社(以下简称农信社)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是全省农信社办理各项信贷业务必须遵循的基本制度,是制定各类信贷业务制度的基本依据。 第三条信贷经营和管理坚持安全性、流动性和效益性相统一的原则,以服务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为宗旨。 第四条本制度所指信贷业务是指农信社对客户提供的各类信用的总称,包括贷款、信贷承诺、承兑、贴现、证券回购、贸易融资、保理、信用证、保函、透支、拆借、担保等表内外业务。 第五条本制度所指客户经理是指县(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下简称县级联社)及其分支机构中为客户提供综合金融服务的客户管理人员。 第二章信贷管理基本原则 第六条实行客户信用等级管理。客户信用等级评定是农信社客户授信管理的基础工作。评定内容主要包括信用履约、偿债能力、盈利能力、经营能力、客户领导者素质和发展前景等因素。 第七条实行客户统一授信管理。客户统一授信管理是农信社对客户实施集中统一控制客户信用风险的管理制度。县级联社对应授信客户必须遵循“先授信,后用信”的原则,做到授信主体统一,标准统一,内容统一,对象统一。 第八条实行审贷分离、贷放分控制度。在办理信贷业务过程中,将调查、审查、审议审批、发放支付、贷后管理等环节的工作职责分解,由不同经营层和不同部门(岗位)承担,各负其责,实现其相互制约和支持。 (一)客户部门主要负责信贷业务的受理(营销)、调查评价、项目评估、信用等级初评、授信额度测算、放款和贷后管理等工作;

农村信用社肇东分社理财业务调研报告

文档从互联网中收集,已重新修正排版,word格式支持编辑,如有帮助欢迎下载支持。 摘要 随着我国经济的增长,国民财富急剧增加。人们收入水平的提高和可支配财产不断增加,对理财产品的需求越来越旺盛,使得理财产品业务成为商业银行业务重要的业绩增长点。银行理财产品以其高回报及稳定收益得到了广大客户的欢迎,实现了爆炸式增长。先ⅩⅩ省农村信用社随时代的发展也真在进步,并推出新的储蓄存款模式来解决人们对于商业银行的需求。 通过对ⅩⅩ省农村信用合作社ⅩⅩ分社理财业务营销情况的调研,发现ⅩⅩ分社在理财业务营销工作中还存在着诸多问题,产品不能满足个性化需求、客户理财风险意识弱、业务系统硬件设施差及营销人员业务能力不高等问题依然存在,这对ⅩⅩ分社的业务发展产生了一定的制约,通过对问题成因较深入的分析,建议社ⅩⅩ分社应采取科学研发理财产品、强化对客户理财风险知识的宣传、着力强化硬件平台建设及打造过硬的营销队伍等对策来解决存在的问题,以促进ⅩⅩ分社理财业务的健康发展。 关键词:ⅩⅩ分社;理财产品;理财风险;营销;需求

ABSTRACT With the economic growth of our country, the national wealth has increased dramatically. The improvement of personal income and the increase of disposable property, the demand for financial products is getting stronger and stronger, making financial products business has become an important growth point of commercial bank business performance. The financial products with its higher returns and stable income have gained the welcome by the mass customers and achieve an explosive growth.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the ages, Rural Credit Cooperatives of Heilongjiang Province is also progressing. And in order to solve people’s demand of commercial banks, Rural Credit Cooperatives launch a new deposit model. Through the investigation of financial products sales of Rural Credit Cooperatives of Zhaodong branch in Heilongjiang Province, we find that Zhaodong branch exist many problems in the project of financial service. The product can not content the personal demand, the weakness of financial risk awareness, the poor of hardware facility of business system, the lack of capacity of marketing personnel. These problems restrict the development of Zhaodong branch. Through the in-depth analysis of the causes of problem, in order to solve these problems and promote a good development of Zhaodong branch. I suggest that Zhaodong branch should explore new financial products, intensify the campaign of the knowledge of financial risk, exert itself into the instruction of strengthen hardware forum, make an excellent marketing ream. Keywords:Zhaodong branch;financial products;financial risk;marketing;demand

农村信用社年度工作计划

农村信用社年度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省市联社ⅩⅩ年工作会议精神,继续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坚持以信用社发展为主题,以央行票据兑付为目标,大力组织资金,优化存款结构;盘活不良贷款,提高贷款质量;积极支持三农,扩大贷款投放;加大资金运用,增加经营收入;开展规范活动,强化内部管理;加强审计稽核,防范经营风险;搞好“三防一保”,杜绝各类案件;努力使**县农村信用社经营效益再创历史新高。 二、目标任务: 1、各项存款净增**万元,其中:低成本存款占xx%; 2、各项贷款净投放**万元,其中:农业贷款占xx%; 3、不良贷款净降**万元,其中:表内**0万元,表外**万元; 4、股本金零增长,资本充足率达到4%以上; 5、财务总收入**万元,其中:贷款利息收入**万元; 6、兑付央行专项票据**万元; 7、实现利润**万元。 三、工作措施: 1、深化改革,为加快发展奠基。一是对2005年竞争上岗的中层干部进行认真考核,对不称职的坚决予以撤换,对缺位实行公开竞争上岗,彻底废除“铁交椅”。二是对员工实行新一轮招聘,双向选择,按照先内后外的原则进行招聘,对落聘人员实行合理分流(退养、买断、下岗)。三是对薪酬办法中的奖励标准适度调整,调整的原则是

有利于调动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四是继续实行联社统一考核的办法,彻底打破薪酬分配中的大锅饭。 2、积极开展工作,千方百计争取央行专项票据兑付。一是成立专项票据兑付领导小组,具体负责专项票据的申请兑付工作。二是对最基本的条件要求,要充分发动全体员工积极开展工作,不遗余力的抓紧抓好,抓出成效。对具备的一般条件,抽调人员按照要求做好完善。三是争取在二季度申请票据兑付,拿回资金**万元。 3、加大贷款投放,支持“三农”发展。一是搞好信用户的年检和评定,坚持标准,严格授信。二是抓好内勤人员贷款营销,城区、城郊、机关人员营销贷款余额xx万元,基层人员营销贷款余额20万元,按收回利息30%奖励,贷款风险由个人承担。三是择优支持十大优质个体客户,单户资产达到xxx万元以上,无不良贷款记录,授信总额**万元,创收150万元。四是放权落责,笔笔建立责任台帐,不良贷款按季处罚。 4、筹措资金,壮大资金实力。一是搞好储蓄网点承包,压缩3人网点,取消大额存款手续费、宣传费,只保留超完任务奖和对公存款奖。二是实行内勤人员与信用员、代办员捆绑考核。信用员当年存款净增50万元免费北京7日游的政策不变。三是整合储蓄网点,打造城区精品网点x-x个。四是扩大机关班外揽储总量,与联绩挂勾。 5、狠抓不良贷款清降,遏制不良贷款反弹。一是任务分解到人、责人落实到人、联绩考核到人、奖罚到人。二是协调县政府召开不良贷款清收动员大会,大造声势,营造还贷光荣,逃废贷可耻的良好氛

河南省农村信用社员工违反规章制度处理暂行办法

总 则 第一条 为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内部管理,维护正常的经营管理秩序,保障我市农村信用合作社(以下简称信用社)资产安全和稳健经营,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金融规章以及本系统各项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违反规章制度行为是指信用社员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金融规章,以及本系统各项基本制度、管理办法、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的行为(以下简称违规行为)。 第三条 本办法规定的有关责任人员,是指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对违规事实的发生负有责任的员工,包括高级管理人员、主管人员和一般员工。 高级管理人员,是指本系统各级联社理事长、副理事长、主任、稽察办主任(监事长)、副主任、主任助理,各信用社理事长(主任)、副主任、监事长、分社主任等。 主管人员,是指联社、信用社内设机构负责人及副职人员(含储蓄所负责人)。 第四条 对违规责任人员的处理原则: (一)信用社任何员工有违规行为的,在适用本办法上一律平等; (二)对违规责任人员的处理,要与违规事实和责任轻重相适应; (三)国家法律、法规、金融规章对违规行为的处理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信用社员工违规行为有犯罪嫌疑的,移交国家司法机关处理。 第五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系统所有员工(含临时工)。 已与信用社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经查实在信用社工作期间有违规行为的,可以提出处理建议,按照有关移送和处理的规定,移送其现所在单位进行处理。 退休人员,经查实在信用社工作期间有违规行为的,应当根据本办法进行处理。 第六条 人事档案关系不在本系统的员工,应当按照劳动合同和本办法的规定,以经济处罚或其他处理方式对其违规行为进行处理。一般不适用本办法有关纪律处分的规定。 第二章 处理方式及规则 第七条 对违规责任人员的处理方式: (一)经济处罚,包括罚款、扣发岗位考核性工资。 (二)纪律处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开除; (三)其他处理,包括通报批评、停职停薪、离岗清收、限期调离、解聘专业技术职务、辞退、除名、解除劳动合同等。 以上处理方式可以并处。 第八条 对于过失违规、情节轻微、没有造成经济损失或其他不良后果的违规行为,可以单独适用罚款处理。但对于应当给予纪律处分的,不得以罚款替代。 单独适用罚款的处罚,具体按照《XX市农村信用社稽核处罚处理办法》执行。罚款所得款项,由处罚部门交本级财务会计部门列专户管理。

大公司员工管理制度

大公司员工管理制度 本文从网络收集而来,上传到平台为了帮到更多的人,如果您需要使用本文档,请点击下载按钮下载本文档(有偿下载),另外祝您生活愉快,工作顺利,万事如意! 一、公司形象 1、员工必须清楚地了解公司的经营范围和管理结构,并能向客户及外界正确地介绍公司情况。 2、在接待公司内外人员的垂询、要求等任何场合,应注视对方,微笑应答,切不可冒犯对方。 3、在任何场合应用语规范,语气温和,音量适中,严禁大声喧哗。 4、遇有客人进入工作场地应礼貌劝阻,上班时间(包括午餐时间)办公室内应保证有人接待。 5、接听电话应及时,一般铃响不应超过三声,如受话人不能接听,离之最近的职员应主动接听,重要电话作好接听记录,严禁占用公司电话时间太长。 6、员工在接听电话、洽谈业务、发送电子邮件及招待来宾时,必须时刻注重公司形象,按照具体规定使用公司统一的名片、公司标识及落款。 7、员工在工作时间内须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 8、员工要注重个人仪态仪表,工作时间的着装及修饰须大方得体。

二、生活作息 1、员工应严格按照公司统一的工作作息时间规定上下班。 2、作息时间规定 1)、夏季作息时间表(4月——9月) 上班时间早9:00 午休12:00——13:00 下班时间晚18:00 2)、冬季作息时间表(10月——3月) 上班时间早9:00 午休12:00——12:30 下班时间晚17:30 3、员工上下班施行签到制,上下班均须本人亲自签到,不得托、替他人签到。 4、员工上下班考勤记录将作为公司绩效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 5、员工如因事需在工作时间内外出,要向主管经理请示签退后方可离开公司。 6、员工遇突发疾病须当天向主管经理请假,事后补交相关证明。 7、事假需提前向主管经理提出申请,并填写【请假申请单】,经批准后方可休息。

农村信用社开展理财业务调研报告

农村信用社开展理财业务调研报告 一、银行理财产品市场状况 随着我国居民总体收入水平和家庭金融资产总量的上升,居民的理财意识不断增强。经过几年的发展,理财业务已经为商业银行带来了可观的中间业务收入和综合效益。 (一)银行理财产品整体情况 根据中国银行业协会发布的《2013年中国银行业理财业务发展报告》,截至2013年底,银行理财产品余额达万亿元,较年初增加了万亿元,增长%。去年银行平均收益率高达%,同比增长个百分点,截至2013年末银行业累计相加共发行理财产品万余款,比5年前已翻了5倍。 与此同时,银行理财业务的快速发展也推动了商业银行的转型升级,2013年银行业非利息收入占比由2012年的%上升到了%,其中,理财业务贡献功不可没。银行理财产品又因其市场化的定价方式,成为银行建立利率定价机制的试验田,银行理财产品市场化定价有效推进了利率市场化改革。利率期限结构总体依然呈上升趋势,理财产品委托期限越长,年化收益率越高。 理财产品的产生,对于个人和企业来说,都提供了一种新的投资方式,对于商业银行来说,这一发展促进了银行的创新,提供了一种中间业务收益的方式。 (二)理财产品类型与发行情况

1.按币种划分的发行情况与各外币理财产品平稳缓增的情况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人民币理财产品几乎呈现出指数型的增长规模。美元理财产品多年来并没有明显增长,只是在几百款产品数量上下波动。而人民币理财产品由发行初的138款在2013年已经突破40000款。 2.按产品期限划分的发行情况 从历年各期限产品发行数量较平均的情况,“短期化”成为理财产品最为明显的发展趋势。越来越多的客户要求能实现理财产品尽快转为现金,而不是等待市场的变化。 3.按投资标的划分的发行情况 根据基础资产或投资方向,从历年来看,债券类、利率相关类理财产品增长最快。 4.按投资收益划分的发行情况 理财产品发行初期保本型产品居于绝大多数。从2005年至今,非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数量激增,净增两百多倍,显示出了理财产品发行由保本型向非保本型转变的趋势。 5.发行主体情况 总的来看,国有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凭借其强大的营销能力和人才优势居于市场主要地位,包括城商行在内的其他银行急需提升产品吸引力,走特色化之路,才有可能在未来的竞争中占据一席之地。 (三)银行理财产品存在的问题 1.募集期和兑付期

20xx年信用社工作计划正式版

Making a comprehensive plan from the target requirements and content, and carrying out activities to complete a certain item, are the guarantee of smooth implementation. 20xx年信用社工作计划 正式版

20xx年信用社工作计划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计划资料适用于对某个事项从目标要求、工作内容、方式方法及工作步骤等做出全面、具体而又明确安排的计划类文书,目的为完成某事项而进行的活动而制定,是能否顺利和成功实施的重要保障和依据。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县联社: 20xx年,在县联社的大力帮助下,我社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在某些方面仍然做得不够好,现根据实际情况制定20xx年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开拓创新、持续健康发展的经营理念,以加快业务发展为中心,以服务“三农”为主线,以案防工作为保障,围绕县联社“支农、富民、强社”的总体目标,大力实施精细化管

理、拓展业务、确保安全的发展战略,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镇域经济快速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二、工作目标:各项存款净增2600万元;各项贷款净增XX万元;不良贷款按五级分类下降100万元;实现总收入1800万元;四季分类较年初持平;全年不发生治安、刑事案件和重大责任安全事故。 围绕上述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责任制,为确保各项任务的圆满完成,重点抓好以下各个方面工作。 一、大力组织存款,壮大资金实力。 一是强化宣传、广泛联系。各分社(储蓄所)切实加大宣传力度,增加社会对农村信用社的认知度,拓展农村信用社

河南农村信用社柜员考试题

辽宁农村信用社柜员考试题 1、零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的存期分为(ACD) A.一年;B.二年;C.三年;D.五年。 2、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面额为(ABC) A.1万元;B.2万元;C.5万元;D.10万元 2、储蓄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BCD)ABCD A.三年;B.五年;C.十五年;D.永久保管。 3、商业汇票的出票人为:(AB) A.银行以外的企业;B.其他组织;C.其他金融机构;D.银行 22、票据法所称“保证人”,是指:(ABC) A.具有代为清偿票据债务能力的法人;B.其他组织;C.个人;D.其他 23、失票人通知票据的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挂失止付时,应当填写挂失止付通知书并签章。挂失止付通知书应当记载的事项是:(ABC) A.票据丧失的时间和理由; B.票据种类、号码、金额、出票日期、付款日期、付款人名称、收款人名称; C.挂失止付人的名称、营业场所或者住所以及联系方法; D.其他应该说明事项; 24、票据法第六十二条所称“拒绝证明”应当包括的事项:(ABC D) A.被拒绝承兑、付款的票据的种类及其主要记载事项; B.拒绝承兑、付款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C.拒绝承兑、付款的时间;D.拒绝承兑、拒绝付款人的签章;E.其他理由; 25、票据法第六十二条所称“退票理由书”应当包括的事项:(ABC D) A.所退票据的种类;B.退票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C.退票时间;D.退票人签章;

E.其他理由; 26、支付结算办法所称支付结算是指单位、个人在社会活动中使用一定的结算方式进行货币给付及其资金清算的行为,结算方式有:(ABC DE) A.票据;B.信用卡;C.汇兑;D.托收承付;E.委托收款; 27、支付结算办法所称的票据是指:(AC DE) A银行汇票;B银行承兑汇票;C商业汇票;D银行本票;E支票; 28、定额银行本票面额为:(BC DE)CDE A500元;B2000元;C5000元;D10000元;E50000元; 29、银行办理支付结算必须做到(ABCD): A.有疑必查;B.有查必复;C.复必详尽;D.切实处理; 30、支付结算办法所称“拒绝证明”应当包括的事项为(ABCD) A.被拒绝承兑、付款的汇票种类及其主要记载事项, B.拒绝承兑、付款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C.拒绝承兑、付款的时间, D.拒绝承兑人、拒绝付款人的签章, E.拒绝背书转让, 31、支取结算办法所称退票理由书应当包括的事项为:(ACDE) A.所退票据的种类;B.背书人签章;C.退票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D.退票时间;E.退票人签章, 32、支付结算办法所称的其他证明的是指:(ABC) A.医院或者有关单位出其的承兑人、付款人死亡证明。 B.司法机关出具的承兑人、付款人逃匿的证明。 C.公正机关出具的具有拒绝证明效力的文书。 D.其他可证明的依据。 33、持票人行使追索权,可以请求被追索人支付下列金额和费用(ABC) A.被拒绝付款的票据金额。 B.票据金额自到期日或者提示付款日起至清偿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档次流动资金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 C.取得有关拒绝证明和发出通知书的费用。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