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决定时限中止通知书

工伤认定决定时限中止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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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决定时限中止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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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机关于年月日收到你单位(个人)送交的关于的工伤认定申请材料,因,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三)款规定,中止工伤认定决定时限。

(工伤认定专用章)

年月日

注:本决定书一式四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职工或者其近亲属、用人单位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各留存一份。

工伤认定受理通知书

工伤认定受理通知书 工伤,又称为产业伤害、职业伤害、工业伤害、工作伤害,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下面我给大家带来工伤认定受理通知书,供大家参考! 工伤认定受理通知书范文一 : 你(或单位)于年月日向本局提交的工伤认定申请材料已收悉。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工伤认定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8号)有关规定,经审核,符合工伤认定管辖范围和受理条件,现决定予以受理,并从受理通知书签发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结论。请你(或单位)在本局作出工伤认定结论后20日内,直接到社会保险科(地址:,电话: )领取工伤认定结论书。若事先已告知详细地址,本局将邮寄送达。如果对本工伤认定结论不服,可在收到认定结论书之日起60日内,向××县(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或上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盖章) 年月日 工伤认定受理通知书范文二 申请人:焦______,男,_____岁,汉族,工人,住______县______镇______街道______号,系焦___之子委托代理人:娄______,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律师,特别授权用人单位:______________化工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吕______ 焦______以其父亲焦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时_____分左右,到_________化工有限公司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伤害为由,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向我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我局受理该申请。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我局向_________化工有限公司下达了《工伤认定调查通知书》([____________]邹劳社工伤调查031号)。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该公司以焦___受伤是否是去上班,无法证明为由,认为焦___的受伤不能认定为工伤,并提供了相应证据。经调查核实,焦___

因单位原因超过工伤认定期限怎么办

因单位原因超过工伤认定期限怎么办 如果职工发生工伤,可以向用人单位要求赔偿。但是首先得进行工伤认定,只有认定为工伤,单位才会负责。那么,如果因单位原因超过工伤认定期限怎么办呢?今天,律伴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案情简介】 2012年6月,原告侯某在第三人江夏公司做泥水工,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江夏公司也没有给侯某缴纳工伤保险费。2012年6月24日,侯某在江夏公司承建的工地作业时受伤。2013年5月2日,江夏公司向被告重庆市涪陵区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涪陵区人社局作出侯某属于因工受伤的认定。原告侯某则认为江夏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被告受理并作出工伤认定的行为,违反了《工伤保险条例》中关于工伤认定申请受理期限的规定,属明显违法,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分歧】 目前,学术界主要存在以下两种观点: 一种观点认为属于诉讼时效,用人单位未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职工及其近亲属仍然享有获得工伤保险待遇的实体权利,只是工伤保险待遇的支付主体是用人单位。 另一种观点认为属于除斥期间,超过法定期限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职工及其近亲属将丧失获得工伤赔偿的实体权利。 【法律解读】 1、工伤认定申请期限的性质 笔者并不赞同上述两种观点。首先,如果工伤认定申请期限属于诉讼时效,将有悖于《工伤保险条例》的立法本意,《工伤保险条例》第五条第二款明确赋予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具有受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伤认定申请,并根据事实和法律行使工伤认定的行政管理职权。也就是说,《工伤保险条例》是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行政程序中所应适用的法律规范,而不是人民法院或者诉讼参加人在诉讼程序中所应遵循的法律规范。因此,认为工伤认定申请期限属于诉讼时效无从谈起。其次,如果认为工伤认定申请期限属于除斥期间,也不符合除斥期间的适用客体及其法律属性。除斥期间的适用客体一般为形成权,即权利人可以依自己一方之意思表示而直接发生法律关系变动的效果。然而,工伤待遇显然不能因职工或者用人单位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请就当然获得,工伤认定申请权在性质上属于请求权。此外,除斥期间不可中止、中断、延长,但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法律赋予了提出延长申请期限的权利,故工伤认定申请期限不符合除斥期间的法律属性。

工伤认定及相关案例

工伤认定及相关案例 概念 工伤又称劳动事故,有广义、狭义之分。在狭义上,工伤是指工人、职员、个人雇工在工作时间、工作场合内,因工作原因所遭受的人身伤亡的突发性伤害事故;除此之外,广义 的工伤还包括罹患职业病。《工伤保险条例》第一条规定:“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 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救治和经济补偿,制定本条例。”根据该《条例》的基本精神,我国工伤事故赔偿中所指称的工伤采用的是广义,既包括突发性伤害事故,又包括罹患职 业病。 工伤的认定 (一)工伤认定的性质特点 1、属于具体行政行为; 2、属于行政确认行为。确认的结果有四种:是工伤,非工伤,视同工伤,不视同工伤; 3、属于须申请的行政行为。“不申请,不认定”是工伤认定程序的特点; 4、单位、职工或其近亲属一方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以选择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进行行政诉讼。 (二)工伤认定的依据 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 1、以下情形应当被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2、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3、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1)故意犯罪的; (2)醉酒或者吸毒的; (3)自残或者自杀的。 (三)工伤认定所需的材料 单位和个人申请工伤鉴定须提供: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受伤害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 3、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4、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及初次治疗病历复印件。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 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 需要补齐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齐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四)工伤认定发生纠纷的情形及救济途径

合同终止通知书怎么写

合同终止通知书怎么写 对于普通的劳动者来说,了解合同的终止的相关知识是非常有必要的。劳动合同终止并不是所谓的口头上的通知,一般来说,用人单位都将出具一份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本文列出了一份具体的劳动合同终止通知书,仅作参考。 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 __________: 你与公司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劳动合同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到期限.公司决定不再与你续签劳动合同。请你于___年___月____日前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特此通知。 (用人单位盖章)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终止劳动合同的补充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 劳动合同终止应该支付补偿金的情形 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有哪些? 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及程序 文章来源:律伴网https://www.360docs.net/doc/c7451294.html,/

工伤职工超过时效

工伤职工超过时效申请工伤认定,劳动部门也应当受理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十七条的规定,工伤职工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否则劳动部门将会驳回工伤职工的申请。在工伤认定的实际操作过程中,许多工伤认定部门将工伤认定时效理解为不可变期限,只要申请时间超过了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的,就不予受理,从而使得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法得以维护。 然而,2008年山西、上海等地的法官大胆灵活地运用法规对一起超过时效申请的特殊案件做出一审判决,撤销劳动部门不予受理行政行为,判令其履行工伤认定法定职责。本案的判决,纠正了一直以来关于工伤认定时效的错误认识,使其恢复了本来的面貌,无论是对工伤职工而言,还是对劳动保障部门而言,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指导性意义 法理分析: “申请时效制度”设立的目的:一是:为了监督劳动者尽快行使权利,如遇到单位破产,关闭等情况,很可能使劳动者丧失获取工伤待遇的权利;二是避免工伤认定争议,如因时间流逝造成证据灭失就很难认定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的制定是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职工能够获得医疗救治与经济补偿,使劳动者的权利得到更充分的保护,这也是保护社会弱势群体的要求。条使虽未规定认定时效的延长、中断、中止,但若简单机械地理解此条定,尚未理性领悟此条例的精神,很容易造成在特定的情况下伤亡职工丧失申请工伤认定的权利。这也立法目的相互违悖。 法律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法院认为:劳动部门不能简单机械地以申请之日与事故发生之时这段时间间隔为依据,主张工伤认定申请超过时效而不予受理。工伤认定部门应审查逾期申请理由是否正当,然后决定是否同意延长申请时限,以切实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如果工伤职工能够证明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即向单位主张工伤赔偿而且一直处于持继的状态的事实,那么劳动部门就应当负有举证的责任:证明工伤职工确实因故意或过失大意错过申请。否则即使超过时效,劳动部门仍要受理。

申请工伤鉴定时间超过一年怎么办-

申请工伤鉴定时间超过一年怎么办?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4〕9号)第七条规定,由于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申请期限内,超过一年工伤认定时限的,可以向统筹地区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人社局不予受理的,提起民事诉讼救济。 发生工伤后,单位不配合处理的,职工本人应该及时提出工伤鉴定申请。而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本人申请工伤鉴定的,应该在受伤后一年内提出,如果逾期的话,有可能被驳回申请。可是有些情况下,职工会因为种种因素导致申请工伤鉴定逾期。那么,申请工伤鉴定时间超过一年怎么办?下面我们来听听小编的看法。 一、申请工伤鉴定时间超过一年怎么办? 非劳动者及其近亲属原因导致超过认定时效的,可以申请工伤认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4〕9号)第七条规定,由于不属于职工或

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申请期限内,超过一年工伤认定时限的,可以向统筹地区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人社局不予受理的,提起民事诉讼救济。 二、那些情形不计入工伤鉴定期限? 由于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申请期限内。 有下列情形之一耽误申请时间的,应当认定为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 1、不可抗力; 2、人身自由受到限制; 3、属于用人单位原因; 4、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登记制度不完善; 5、当事人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申请仲裁、提起民事诉讼。 三、申请工伤鉴定流程是怎样的? 1、申报 (1)单位申请

合同终止通知书

合同终止通知书 篇一:合同终止通知书 合同终止通知书 致:河南红旗渠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我公司与贵公司经过平等、自愿协商签订了商丘亿万中元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成品库、原料库项目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合同签订后,我公司已按合同约定履行了各项义务,但贵方严重违约,一再拖延工程施工进度,尤其是钢结构部分工期,没有明确的施工进度和完工日期,未能按约履行施工,在超出合同交工日期三个月后仍未能交工。在我方多次催促无果的情况下,为维护我方合法权利,使我单位利益不再受损,早日完成施工,特通知贵公司提前终止成品库、原料库钢结构部分的施工承包合同。由我单位接管贵公司与夏邑宏伟钢结构商社签订的钢结构厂房施工协议,按贵方与夏邑宏伟钢结构商社签订的合同约定由我公司直接对夏邑宏伟钢结构商社付款,并在与贵方签订的总合同款中将钢结构部分的工程款予以扣除。 贵公司与钢构公司合同约定的工程面积及造价如下: 1、工程面积:17070平方X235元/平方=4011450元总造价4011450元。 贵公司已付给夏邑宏伟钢结构商社 1350000元,余下工程款2661450元由我方支付给夏邑宏伟钢结构商社,并在与

贵方签订的总合同中将此项工程款扣除2661450元。 特此通知。 河南红旗渠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商丘亿万中元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盖章签字: 盖章签字: XX年12月12日 篇二:合同终止通知书 合同终止通知书 致: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 我公司与贵公司经过平等、自愿协商签订了宁波韵升科技工业二园8号厂房项目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合同签订后,我公司已按合同约定履行部分义务,但贵方要求我方停止剩余工程的施工,未能按约履行施工。在我方为维护我方合法权利,使我单位利益不受损,特通知贵公司于XX年1月18日提前终止宁波韵升科技工业二园8号厂房项目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特此通知。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方远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盖章签字: 盖章签字: XX年1月18日 篇三:终止合同通知书

超过工伤认定时效处理

申请工伤认定超时效的处理方法 发布日期:2010-05-18 文章来源:互联网 工伤认定超期是指用人单位或伤者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要求作工伤认定时超过了法律法规规定的工伤认定申请时效。即超过了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期限。 一、工伤认定超期的成因及法律后果 (一)成因 1、用人单位未依法参加当地工伤社会保险,向劳动保障部门申请了工伤认定,社会保障部门也不会承担工伤职工的相关费用,反而会对用人单位带来消极后果,即工伤事故的频繁而被劳动保障部门处罚及依法由自己承担工伤职工的工伤待遇。所以能瞒则瞒,一来可以避免劳动保障部门的处罚,二来还会少支付工伤职工的工伤待遇。 2、用人单位工会组织(工作人员)考虑其自身利益或上级工会组织不知情(或用人单位未建立工会组织)而未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伤者或者其直系亲属不知道工伤申请时限或者即使知道但由于用人单位不配合而无法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时需要的申请材料。 4、伤者不知工伤待遇的具体标准与用人单位私了后反悔。 5、因第三人(包括交通事故引起的)原因致职工伤害而使用人单位或伤者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忽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

认定申请; (二)法律后果: 1、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受理用人单位或伤者或直系亲属、工会组织的工伤认定申请,因而无法获得法规规定的的工伤认定书; 2、伤者无法启动劳动能力鉴定部门的劳动能力鉴定; 3、如果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话,伤者无法从劳动保障部门的工伤保险基金中获得工伤保险待遇。 二、申请工伤认定超时效的处理方法,主要从救济途径、优缺点、程序、时效讲述: 1、救济途径有以下两种观点: 第一种观点是伤者通过工伤保险赔偿案由获得救济。其依据为: (1)《劳动法》第七十三条“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三)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 (2)国务院《条例》第五十二条“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之规定“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

广州市病残儿医学鉴定结论通知书 - 广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附件6 广州市病残儿医学鉴定结论通知书(一) 区(市)家长,经广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科技专家委员会鉴定,您的孩子符合病残儿标准,同意您再生育一胎子女。请您在取得本通知后,到区(县级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办理生育指标。未经批准而自行怀孕、生育,将按《广东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处理。如广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科技专家委员会做出的再生育指导意见中要求您进行围产期保健和产前诊断,必须按要求做好围产期保健和产前诊断。为了您和您家庭的和睦幸福,凡诊断胎儿不健康的,应及时通知镇(街)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并配合落实补救措施。 特此通知 二〇一年月日 -------------------------------------------------------------- №: 广州市病残儿医学鉴定结论通知书(一) 区(市)家长,经广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科技专家委员会鉴定,您的孩子符合病残儿标准,同意您再生育一胎子女。请您在取得本通知后,到区(县级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办理生育指标。未经批准而自行怀孕、生育,将按《广东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处理。如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科技专家委员会做出的再生育指导意见中要求您进行围产期保健和产前诊断,必须按要求做好围产期保健和产前诊断。为了您和您家庭的和睦幸福,凡诊断胎儿不健康的,应及时通知镇(街)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并配合落实补救措施。 特此通知 二〇一年月日

广州市病残儿医学鉴定结论通知书(二) 区(市)家长,经广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科技专家委员会鉴定,您的孩子的鉴定结论为: ()1、不符合病残儿标准。()2、再议。 按有关规定: ()1、不同意再生育。请配合镇(街)选择适合您自己的避孕节育措施。 ()2、请补充如下资料: 如对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科技专家委员会鉴定结论有异议,可在收到此通知书一个月内,向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申请进行省级鉴定。 特此通知 二〇一年月日 -------------------------------------------------------------- №: 广州市病残儿医学鉴定结论通知书(二) 区(市)家长,经广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科技专家委员会鉴定,您的孩子的鉴定结论为: ()1、不符合病残儿标准。()2、再议。 按有关规定: ()1、不同意再生育。请配合镇(街)选择适合您自己的避孕节育措施。 ()2、请补充如下资料: 如对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科技专家委员会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收到此通知书一个月内,向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申请进行省级鉴定。 特此通知 二〇一年月日

劳动合同中止通知书

劳动合同中止通知书 篇一: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3种情况) 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A) :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6条的相关规定,您于年月 日与公司提出协商解除此前公司与您订立的劳动合同(合同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公司予以同意。 经协商一致后,您的劳动合同于年月日解除。 您需要结算一下薪资和补偿金事项: 1、您薪资结算至年月日;计元; 2、此种情形下公司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您需要办理以下交接手续: 1、; 2、; 以上事宜完成后,按照公司离职规定办理离职手续。 公司年月日 注:本劳动合同解除书一式两份,公司和劳动者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B) :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6条的相关规定,公 司于年月日与您提出协商解除此前与您订立的劳动合同(合同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您予以同意。 经协商一致后,您的劳动合同于年月日解除。

您需要结算一下薪资和补偿金事项: 1、您薪资结算至年月日;计元; 2、此种情形下公司需要支付您相当于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计元。 您需要办理以下交接手续: 1、; 2、; 以上事宜完成后,按照公司离职规定办理离职手续。 公司年月日 注:本劳动合同解除书一式两份,公司和劳动者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适用于企业单方解除的情形): 依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公司依法解除此前与您订立的劳动合同(合同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解除您的理由是: 1、过失性解除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造成重大损害;员工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公司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公司提出,拒不改正的;因《劳

,工伤行政诉讼代理词

工伤行政诉讼代理词 行政代理词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山东经济桥律师事务所接受邹平县玉泉化工有限 公司诉邹平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第三人焦方进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诉讼一案中第三人焦方进的委托,指派我担任其诉讼代理人。由于自从申请工伤认定至今,一直由代理,因此对案件的情况非常清楚。刚才又参与了法庭调查与法庭辩论,对本案事实与适用法律有了更加清晰的掌握。现发表如下代理意见。 被告作出的(2005年)邹劳工伤认55号工伤认定结论通知书,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程序合法,应予维持。 一、被告该工伤认定结论,未超过邹复决字(2004)第35号行政复议决定书所限定的日期。 1、关于作出期限。该工伤认定结论的作出时间并未超过期限。 邹复决字(2004)第35号行政复议决定书于2005年3月14日作出,3月日才送达被告。一个月的期限应从送达被告之日起算,被告于2005年4月14日重新作出该工伤认定结论,未超出一个月的指定期限。何况,根据《山东省行政复议条例》第36条规定,“行

政复议机关依法决定责令被申请人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并将结果报送行政复议机关备案。法律、法规对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依照此规定法律、法规并未授权复议机关指定期限。因此,该工伤认定结论的作出时间并未超过期限。 2、关于送达期限。被告对该工伤认定结论的送达时间合法。 根据《工伤认定办法》第十七条第一款:“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工伤认定决定送达工伤认定申请人以及受伤害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和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本案中被告于2005年4月30日送达原告,未超过20个工作日的法定送达期限。 因此,该工伤认定结论通知书作出与送达期限,均合法有效。 根据《工伤认定办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工伤认定法律文书的送达按照《民事诉讼法》有关送达

合同终止通知书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合同终止通知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说明:本合同资料适用于约定双方经过谈判、协商而共同承认、共同遵守的责任与 义务,同时阐述确定的时间内达成约定的承诺结果。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 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篇一:合同终止通知书 合同终止通知书 致: 河南红旗渠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我公司与贵公司经过平等、自愿协商签订了商丘亿万中元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成品库、原料库项目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合同签订后,我公司已按合同约定履行了各项义务,但贵方严重违约,一再拖延工程施工进度,尤其是钢结构部分工期,没有明确的施工进度和完工日期,未能按约履行施工,在超出合同交工日期三个月后仍未能交工。在我方多次催促无果的情况下,为维护我方合法权利,使我单位利益不再受损,早日完成施工,特通知贵公司提前终止成品库、原料库钢结构部分的施工承包合同。由我单位接管贵公司与夏邑宏伟钢结构商社签订的钢结构厂房施工协议,按贵方与夏邑宏伟钢结构商社签订的合同约定由我公司直接对夏邑宏伟钢结构商社付款,并在与贵方签订的总合同款中将钢结构部分的工程款予以扣除。 贵公司与钢构公司合同约定的工程面积及造价如下: 1、工程面积:17070平方X235元/平方=4011450元总造价4011450 元。 贵公司已付给夏邑宏伟钢结构商社1350000 元,余下工 程款2661450 元由我方支付给夏邑宏伟钢结构商社,并在与贵方签订的总合同中将此项工程款扣除2661450 元。特此通知。 河南红旗渠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商丘亿万中元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盖章签字: 盖章签字: XX年12月12日 篇二:合同终止通知书

错过工伤认定时间该怎么办

错过工伤认定时间该怎么办 超过工伤认定时限,也超过了民事诉讼时效,不能通过法律途径主张权利,工伤职工只可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用人单位愿意赔偿的,不受限制。 我国对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的时间有严格的要求,也就是说当事人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尽快的提出认定申请,不然要是错过工伤认定时间,就有可能导致认定部门不在受理认定申请,这对当事人而言是很不利的。那现实中真的错过工伤认定时间该怎么办?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错过工伤认定时间该怎么办 劳动者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期限,无法获得工伤认定的,仍可以以普通民事案件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请求。 如果用人单位能够证明造成工伤认定机会的丧失其没有过错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承担赔偿责任。(2008年11月28日开始实施) 二、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的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其他有效证明; 3、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书、初诊病历等相关诊疗资料;属于职业病的,应提供具有职业病诊断资格的单位出具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死亡的应当提供相关死亡证明;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符合条件的工伤认定申请,应予以受理。根据工伤认定申请的具体情况,申请人应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供以下材料: 4、受伤害职工本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5、证人的证言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还应当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6、受到意外伤害的,提交公安机关的证明、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或者其他有效证明; 7、因工作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的,提交公安机关证明或者其他有效证明;发生事故下落不明需认定因工死亡的,提交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法律文书;

工伤处理流程与注意事项

工伤处理流程及注意事项 一、工伤处理流程 1、组织救治 员工发生事故伤害时,用工单位应立即将受伤员工送至就近医疗机构救治,伤情稳定后转至二级(含二级)以上或社保认可的医疗机构进行治疗,并与就诊医生积极沟通,建议在工伤保险医疗目录的围用药和诊疗。 2、事故上报 员工发生事故伤害后,用工单位应在48小时将事故报告表上报;事故(疾病)人的、年龄、到岗工作时间、事件发生的详细经过、工伤的伤势程度的初步估计、是否已住院、医院名称及地址、发生工伤的原因分析(缺一不可)。 发生重大工伤事故、重大意外事件(包括疾病死亡)及重大疾病住院的,应在2小时报告人力资源部,并通过沟通、医院看望、现场察看等方式了解员工伤情信息,将处理情况及时反馈至人力资源部。 3、认定是否属于工伤 员工发生事故伤害后,根据事故伤害发生的情形判定是否属于工伤。工伤认定三要素为:①工作时间;②工作场所;③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八)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九)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例如:员工因违章操作负伤、员工因工外出期间遭受暴力侵害等属于工伤。 注解:员工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认定为工伤的条件较为严格,应满足以下条件:(1)在规定的上下班时间;(2)在上下班的必经路线上;(3)事故的主要责任不在员工本人或者双方同等责任;(4)事故属于道路交通机动车事故;(5)员工本人负伤、致残或死亡。 员工下班以后加班或者避开高峰时段之后再回家等情形,属于合理的时间。 员工从工作地往返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如下班途中到菜场买菜再回家)属于合理的路线。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属于以下情形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

告知函中止执行程序用

告知函(中止执行程序用 告知 (中止执行程序用 xxx x破管字 xxx人民法院(执行案件受理人民法院 xx(债务人名称)___________(写明破产原因xx(申请人名称/姓名)xxx xx日xxx人民法院提xx(债务人名称)进行重整/和解/破产清算的申债务人行申请破产的,xx(债务人名称)___________(写明破原因,xxx xx日xxx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产清算申请 xxx人民法院xxxxx日作出xxx破(预)x-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xx (债务人名称)重整/和解破产清算,并xxxxx日作出xxx破字x-号定书,指xx担任管理人 根据管理人掌握的材料,贵院xxxxx日受理xx(强制执行申请人名称/姓名)xx(债务人名称)申请强制行一案,案号xxx,执行内容为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九条之规定,人民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执行程序应当中止,但贵至今尚未中止xx(债务人名称)的执行___________(简案件执行状态。现特函请贵院裁定中止xx(债务人名称)执行程序 特此告知 (管理人印鉴 xxx xx 附 .受理破产申请裁定书复印件一份 .指定管理人的决定书复印件一份 .强制执行案件相关资料复印件一套 .破产案件受理法院联系方式___________ .管理人联系方式___________ 说明 一、本文书依据的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九条之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由管理人告知相关法院中对债务人执行程序时使

用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九条之规定神,破产申请受理后,对债务人财产采取执行措施的相关法院,需等待破产案件受理法院或者管理人的通知,即应主动中止执行序。但由于实践中可能存在相关法院不知道破产申请已经受理,者虽然知道但不主动中止执行程序的情况,故本文书样式确定由理人直接向相关法院发送告知函,以此提示相关法院,有关债务的破产申请已经受理,相关执行程序应当中止。如果相关法院接告知函后仍不中止执行程序的,管理人可以请求破产案件受理法协调解决

工伤认定受理通知书6篇

工伤认定受理通知书6篇Acceptance notice of industrial injury identification 编订:JinTai College

工伤认定受理通知书6篇 前言:通知是运用广泛的知照性公文,用来发布法规、规章,转发上级机关、同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要求下级机关办理某项事务等。本文档根据通知内容要求和特点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下载后内容可随意调整修改及打印。 本文简要目录如下:【下载该文档后使用Word打开,按住键盘Ctrl键且鼠标单击目录内容即可跳转到对应篇章】 1、篇章1:工伤认定受理通知书范文 2、篇章2:工伤认定受理通知书范文 3、篇章3:工伤认定受理通知书范文 4、篇章4:工伤举证通知书范文 5、篇章5:工伤举证通知书范文 6、篇章6:工伤举证通知书范文 工伤,又称为产业伤害、职业伤害、工业伤害、工作伤害,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下面小泰给大家带来工伤认定受理通知书,供大家参考!

篇章1:工伤认定受理通知书范文 : 你(或单位)于年月日向本局提交的工伤认定申请 材料已收悉。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工伤认定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8号)有关规定,经审核,符合工伤认定管辖范围和受理条件,现决定予以受理,并从受理通知书签发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结论。请你(或单位)在本局作出工伤认定结论后20日内,直 接到社会保险科(地址:,电话:)领取工伤认定结论书。若事先已告知详细地址,本局将邮寄送达。如果对本工伤认定结论不服,可在收到认定结论书之日起60日内,向××县(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或上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盖章) 年月日 篇章2:工伤认定受理通知书范文【按住Ctrl键点此返回目录】申请人:焦______,男,_____岁,汉族,工人,住 ______县______镇______街道______号,系焦___之子委托代

中止执行程序告知函

告知函 (××××)××破管字第×号××××人民法院(执行案件受理人民法院): 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东莞市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XX地产”)于2016年×月××日向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对XX地产进行和解 的申请。 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6年××月××日作出(××××)×破(预)字第×-×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XX地产和解,并于2016年××月××日作出(××××)×破字第×-×号决定书,指定×××担任管理人。 根据管理人掌握的材料,贵院于××××年××月××日受理了×××(强制执行申请人名称/姓名)对×××(债务人名称)申请强制执行一案,案号为××××,执行内容为: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九条之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执行程序应当中止,但贵院至今尚未中止对×××(债务人名称)的执行, ____________(简述案件执行状态)。现特函请贵院裁定中止对×××(债务人名称)的执行 程序。 特此告知。 (管理人印鉴) 2016年××月××日 附:1.受理合计申请裁定书复印件一份; 2.指定管理人的决定书复印件一份; 3.强制执行案件相关资料复印件一套; 4.和解案件受理法院联系方式:____________; 5.管理人联系方式:____________。

告知函 (告知相关法院/仲裁机构中止法律程序用) (××××)××破管字第×号 ×××(受理有关债务人诉讼或仲裁的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名称): 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东莞市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XX地产”)于2016年×月××日向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对XX地产进行和解 的申请。 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6年××月××日作出(××××)×破(预)字第×-×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XX地产和解,并于2016年××月××日作出(××××)×破字第×-×号决定书,指定×××担任管理人。 根据管理人掌握的材料,贵院/贵仲裁委员会于2016年××月××日受理了有关×××(债务人名称)的民事诉讼/仲裁案件,案号为××××,目前尚未审理终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 破产法》第二十条之规定,该民事诉讼/仲裁应当在破产申请受理后中止,但贵院/贵仲裁委员 会尚未中止对上述民事诉讼/仲裁案件的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条 之规定,现函告贵院/贵仲裁委员会裁定中止上述对×××(债务人名称)的民事诉讼/仲裁程序。 特此告知。 (管理人印鉴) 2016年××月××日 附:1.受理和解申请裁定书复印件一份; 2.指定管理人的决定书复印件一份; 3.管理人联系方式:____________。

(最新最全)2018工伤认定标准以及工伤赔偿标准

2018工伤认定标准以及工伤赔偿标准 一、工伤认定标准: 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劳动者在工作或视同工作过程中因操作不当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对人身的侵害,为了鉴定该侵害的主体而对过程进行的定性的行为。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一般由劳动行政部门来确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前提条件是“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是两个必须同时具备的条件,同时还得是“因工作原因”而受到的负伤、致残或者死亡。事故伤害是指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等类似伤害。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工作时间前后”是指非工作时间内,具体讲是开工前或收工后的一段时间,譬如上班时间为9点到12点然后又14点到18点结束一天的工作,但是职工提前在8点30分到岗或者下班后做完收尾工作时间到 18点半等等,均可以认定为“工作时间

前后”,但是有一点则特别重要,其目的必须是从事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比如为启动机器做准备工作,或者关闭机器后收拾与工作有关的机器、工具等。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必须同时具备,并且必须是在履行本职工作,这里受到的伤害是“非工作原因”,是来自本单位或者外界的“暴力、意外等”所致。打比方,有人在职工履行工作职责的时候蓄意对职工进行打击报复,对其人身进行直接攻击,致使职工负伤、致残或者死亡等。 (四)患职业病的。 即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 “因工外出期间”含因工出差以及因工临时外出办理业务等,同时必须是在发生事故时正在履行工作职责,即因工作原因外出,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时下落不明。 (六)职工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发生事故的,亦可认定为工伤。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

工伤行政复议申请书范文

工伤行政复议申请书范文 申请人:XXX性别:女年龄:岁单位:职业:住址:XXXXX市XXX区XXX小区120幢 35号被申请人:XXXXX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地址:XXXXX市XXX路X号法定代表人:XXX 职务:申请人因不服被申请人XXX年X月XX日作出的《工伤认定结论通知书》X劳工伤认326号具体行政行为,向XXXXX市人民政府提出复议申请,要求撤销该具体行政行为。事 实及理由:我丈夫王XX系XXXXX市XX公司职工,X年X月被借调至XXXXX市XXX区XXXX 单位,从事xx岗位工作。年3月13日上午10时30分许,在XXXX单位办公室突发病, 同事当即拨打120急求电话,XXXXX市人民医院现场抢救,并以“呼吸心跳骤停”收住院,住院后诊断为:多发脑干出血、蛛网膜下腔出血;深度昏迷,提示脑死亡。在抢救治疗过 程中,XXXX单位、XX公司领导十分关心,聘请专家,医院也是本着人道主义精神积极采 取措施救,最终王XX于年3月19日呼吸心跳停止,3月28日医院出具死亡医学证明书,死亡原因系:多发脑干大量出血。XX公司于年3月30日向XXXXX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 出工伤申请,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核实,认为王XX在工作中突发疾病,经抢救155小时后 死亡的情形,不属于视同认定工伤范围。我认为XXXXX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作出的结论不 正确。理由:一是王XX系在XXXX单位工作岗位发病,属于工作时间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有4名同事证人证言为证;二、王XX突发疾病没有当场死亡,但病情严重,呼吸心跳骤停,送往医院后,经医院评定,达深度昏迷7分,诊断为脑死亡。后经医院的积极救治,延迟 了呼吸心跳停止的时间,有医院的诊断证明书及抢救经过为证。因此我认为:王XX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三章第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在工作时间,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 的情形,应该认定因工死亡。王XX的死亡给家庭造成了极大的损失,使本来生活拮据的 家更加贫困,70多岁的母亲年迈体弱无收入;做为妻子的我无正式工作,收入极低,孩子 年幼仅5岁。如果王XX在48小时内不经积极救治呼吸心跳停止,我们的待遇就可以得到 补偿。但是王XX没有在48小时抢救之内死亡的原因是医疗机构的救死扶伤的积极救治、 是家人不放弃不抛弃的努力、是单位领导的全力关心才延缓了生命、延迟了呼吸心跳停止 的时间,劳动保障局认为的王XX发病155小时之后死亡,不属于因为死亡的情形,我们 就得不到应有的待遇,对此我们不能理解。劳动法律规范所体现的是倾斜立法、保护弱者 的原则。提请复议。 上诉人原审原告铭扬厦门印刷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铭扬公司。法定代表人姚光义, 总经理。委托代理人张霖清,福建法正联盟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张雪玲,福建法 正联盟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厦门市人民政府,法定代表人刘赐贵,市长。委托代理人贾国先、林双华,被上诉人原审第三人孔德成。委托代理人李小军,北京 市中银律师事务所厦门分所律师。上诉人铭扬公司因诉厦门市人民政府工伤认定行政复议 一案,不服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厦行初字第3号行政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 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审查明:年2月27日14时30分许,孔德成 在铭扬公司工作时右手被机器割伤,经厦门鹭海医院诊断为右手1-5指离断伤。年12月 25日,孔德成申请厦门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劳动仲裁。年2月25日,厦门市劳动争议 仲裁委员会作出厦劳仲案[]0394号裁决,认定孔德成与铭扬公司自年12月起至今存在劳 动关系。铭扬公司不服仲裁裁决,提起民事诉讼。年6月9日,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法院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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