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至2018年继续医学教育考试科目

2012至2018年继续医学教育考试科目
2012至2018年继续医学教育考试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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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省继续医学教育公共课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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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省继续医学教育公共课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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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省继续医学教育公共课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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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省继续医学教育公共课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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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省继续医学教育公共课程

(一)必修课:

《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2012版)》,作为必修课程在本年度继续实施,此前凡未学习、未参加考试或考试不合格的人员须于本年度修完,否则视为继续医学教育年度考核及任期考核不合格。

考试对象为从事临床工作的执业医师、助理执业医师及药学专业人员。

(二)选修课:

1、《临床实践技能操作规》

2、《临床护理风险防》

3、《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

4、《实用现场急救技术》

以上选修课程的考试对象按鲁继医教委发〔2016〕2号文件规定执行。每人报考公共课程(含必修、选修课程)不得超过2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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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一)必修课:

《H7N9流感等6种突发传染病防治知识》作为必修课程,考试对象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公共卫生机构卫生技术人员。

(二)选修课:

1、《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及处方集(2012版)》

2、《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

3、《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

4、《临床实践技能操作规》

5、《临床护理风险防》

以上选修课程的考试对象按鲁继医教委发〔2017〕3号文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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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章程

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卫生部、人事部颁发的《继续医学教育规定(试行)》第五条,建立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 第二条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是在卫生部、人事部领导下,对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质量监控的组织。 第二章任务 第三条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的任务是贯彻《继续医学教育规定(试行)》及其它有关法规和文件,开展全国继续医学教育政策、规划的研究;指导、协调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1、研究全国继续医学教育的方针、政策,向卫生部、人事部提出建议; 2、研究和提出全国继续医学教育的总体规划和实施计划; 3、负责拟定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评审标准,申报、认可办法和学分授予办法,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基地评估指标体系和远程教育管理办法等; 4、负责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评审。评审结果作为卫生部批准和公布的依据; 5、组织选编、出版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优秀文字教材、音像教材和远程继续医学教育课件; 6、积极创造条件,开展远程教育,推动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广泛深入的开展; 7、对省级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解放军总后卫生部、卫生部直属单位及相关单位的继续医学教育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评估; 8、负责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的评审。评审结果作为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和公布的依据。 第三章组织 第四条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由卫生部、人事部、解放军总后卫生部、有关卫生厅(局)、人事厅(局)、高等医学院校、学术团体和医疗卫生单位的领导及专家组成。 第五条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4-5人。秘书长1人,委员30人左右。一般每届任期5年,如有工作调动等情况,可进行调整。根据工作需要,每1-2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遇有重大事情,可临时召开部分或全体委员会议。在委员会休会期间,委托委员会主任委员或副主任委员行使委员会的有关职责。 第六条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聘请有关专家组成学科组。学科组成员一般任期3年。学科组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试行办法

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试行办法 为加强和规范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根据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试行办法》、《上海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意见》,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学分的分类和要求 (一)学分分类 1、按照继续医学教育活动,学分分为I类学分和II类学分两类。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和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授予I类学分;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自学、发表论文、科研立项、科研成果、单位组织的学术活动等其他形式的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授予II类学分。 2、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包括: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全国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评审、公布的项目;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继续教育基地举办,由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或全国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公布的项目。 3、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包括:上海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评审、公布的项目;市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教育基地举办,由上海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公布的项目;中华医学会、中华中医药学会、中华口腔学会、中华预防学会、中华护理学会等一级学科学会举办,并向全国继续教育委员会、全国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备案的项目。 4、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包括;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评审、公布的项目;市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举办,由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公布的项目。 (二)学分的要求 1、继续医学教育对象每年都要参加与本专业相关的继续医学教育活动,以获得规定的学分。 2、继续医学教育对象每年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所获得的学分要求为:区及区以上医疗卫生单位的中级及以上卫生技术人员每年学分不得低于25学分;初级及乡镇卫生院的卫生技术人员每年学分不得低于20学分,不要求必须获得I类学分。 3、在一个继续教育周期(五年)内,区及区以上医疗卫生单位的中级及以上卫生技术人员所取得的I类学分累计不得低于25学分,且市级医疗卫生单位、三级医院中级及以上卫生技术人员所取得的I类学分中有不低于10学分必须通过参加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获得。 4、经单位批准,凡参加专业在职学历、学位教育,在规定的学制年限内,年度学习成绩合格者,视为完成当年学分的25分。 5、经单位批准,凡当年参加卫生支农累计6个月及其以上,或到外单位专业进修(含出国培训)、参加援外(援藏)医疗队6个月及其以上,或参加6个月及其以上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组织实施的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继承人和指导老师及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经考核合格者,视为完成当年的25学分。 二、学分授予标准和计算方法 (一)I类学分 1、参加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活动,参加者经考核合格,按3小时授予1学分;主讲人每小时授予两学分。每个项目所授予的学分最多不超过25学分。学分由项目举办单位按规定授予,并提供由举办单位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部属单位或一级学会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验印的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学分凭证。 2、参加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活动,参加者经考核合格,按3小时授予1学分;主讲人每小时授予两学分。每个项目所授予的学分最多不超过25学分。学分由项目举办单位按规定授予,并提供由上海市继续教育委员会验印的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学分凭证。 (二)II类学分

2018继续教育考试答案75206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1. 信息化、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对会计工作模式、会计核算操作流程、会计监管等均产生了深远影响。() A . 正确 B . 错误 正确答案:A 我的答案:A 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2. 监督对象: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注册会计师进行审计的单位。() A . 正确 B . 错误 正确答案:A 我的答案:A 解析 [《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解读] 3. 政府会计主体应当编制决算报告和财务报告。() A . 正确 B . 错误 正确答案:A 我的答案:A 解析 [《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解读] 4. 未完成的测绘、地质勘探、设计成果的实际成本、也通过“存货”科目核算() A . 正确 B . 错误 正确答案:A 我的答案:B 解析 [《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解读] 5. 附注主要作用是为了帮助会计报表使用人理解会计报表内容,以文字的形式对报表有关项目等所作的补充说明和详细解释。() A . 正确 B . 错误 正确答案:A 我的答案:A 解析 [《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解读] 6. 预算收入一般应当在取得收取价款的凭据时予以确认。() A . 正确 B . 错误 正确答案:B 我的答案:A 解析

[《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解读] 7. 在名义金额计量下,资产按照预计从其持续使用和最终处置中所产生的未来净现金流入量的折现金额计量。() A . 正确 B . 错误 正确答案:B 我的答案:B 解析 [《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解读] 8. 受托代理资产为现金和银行存款的,通过“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科目核算() A . 正确 B . 错误 正确答案:A 我的答案:A 解析 [政府会计准则第5号——公共基础实施] 9. 对于包括不同组成部分的,其只有总成本、没有单项组成部分成本的,政府会计主体可以按照各单项组成部分同类或类似资产的成本或市场价格比例对总成本进行分配,分别确定公共基础设施中各单项组成部分的成本。() A . 正确 B . 错误 正确答案:A 我的答案:A 解析 [政府会计准则第5号——公共基础实施] 10. 要以准则实施为契机,进一步重视和加强单位内部控制建设,使之成为管控风险、防范舞弊、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保证资产安全完整的“防火墙”,确保政府会计相关准则和制度的顺利实施。() A . 正确 B . 错误 正确答案:A 我的答案:A 解析 [政府会计准则第5号——公共基础实施] 11. 政府会计主体一般应当采用年限平均法或者工作量法计提公共基础设施折旧。() A . 正确 B . 错误 正确答案:A 我的答案:A 解析 [政府会计准则第5号——公共基础实施] 12. 多个政府会计主体共同管理维护的公共基础设施,应当由各个政府会计主体分别对其负责管理维护的公共基础设施的相应部分予以确认。( ) A . 正确

辽宁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与管理办法

转发《辽宁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与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落实卫生部、人事部继续医学教育有关规定,按照卫生部《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与管理办法》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学分要求 继续医学教育实行学分制。继续医学教育对象每年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所获得的学分不低于25学分,其中Ⅰ类学分5—10分,Ⅱ类学分15—20分。省、市级医疗卫生单位的继续医学教育对象五年内通过参加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获得的学分数不得低于10学分;县级医疗卫生单位的学分数不得低于5学分。继续医学教育对象每年获得的远程继续医学教育Ⅰ类学分不超过10分,Ⅱ类学分数按市级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规定办理。Ⅰ类、Ⅱ类学分不可互相替代。 二、学分分类 按照继续医学教育活动,学分分为Ⅰ类学分和Ⅱ类学分两类。 (一)Ⅰ类学分 1、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1)由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评审、批准并公布的项目。 (2)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申报,由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公布的项目。 2、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1)由省级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评批准并公布的项目。 (2)中华医学会、中华口腔医学会、中华预防医学会、中华护理学

会、中国医院协会、中国医师协会(以下简称指定社团组织)所属各学术团体申报的非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在分别经以上学(协)会组织批准后,由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统一公布的项目。 3、推广项目 推广项目是为适应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培训,以及面向全体卫生人员开展的培训需要(如职业道德法规教育),由卫生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组织和批准的项目(包括现代远程教育项目)。 (二)Ⅱ类学分 自学、发表论文、科研立项、单位组织的学术活动等其他形式的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授予Ⅱ类学分。 三、学分授予标准 (一)Ⅰ类学分计算方法 1、参加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活动,参加者经考核合格,按3小时授予1学分;主讲人每小时授予2学分。每个项目所授学分最多不超过10学分。 2、参加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活动,参加者经考核合格,按6小时授予1学分。主讲人每小时授予1学分。每个项目所授学分最多不超过10学分。 3、国家级远程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和推广项目按课件的学时数每3小时授予1学分。每个项目所授学分最多不超过5学分。 (二)Ⅱ类学分计算方法 1、凡自学与本专业有关的知识,应先定出自学计划,经本科室领导

【河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及登记管理办法】医学继续教育学分证

【河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及登记管理办法】医学继续 教育学分证 河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及登记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的授予与登记管理,根据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颁发的《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与管理办法》(全继委〔xx〕11号)和省卫生厅、人事厅颁发的《河南省卫生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实施办法》(豫卫发〔xx〕20号),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学分的分类 继续医学教育实行学分制,学分分为Ⅰ类学分和Ⅱ类学分两类。 (一)Ⅰ类学分: 1、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1)由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评审、批准并公布的项目。 (2)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申报,由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公布的项目。 2、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1)由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评审、批准并公布的项目。 (2)省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申报,由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认可公布的项目。 (3)中华医学会、中华口腔医学会、中华预防医学会、中华护理学会、中国医院协会、中国医师协会(以下简称指 定社团组织)所属各学术团体申报的非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在分别经以上学(协)会组织评审并批准后,由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统一公布的项目。 3、推广项目 推广项目是为适应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培训,以及面向全体在职卫生人员开展的培训需要(如职业道德法规教育),由卫生部或省卫生厅组织和批准的项目(包括远程教育项目)。 (二)Ⅱ类学分:

省辖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以及自学、发表论文、科研立项、单位组织的学术活动等其它形式的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授予Ⅱ类学分。 1、经省辖市继续医学教育管理机构评审、批准并公布的项目; 2、省辖市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举办,由省辖市继续医学教育管理机构公布的项目; 3、自学、发表论文、科研立项、单位组织的学术活动等其它形式的继续医学教育活动。 二、学分要求: 继续医学教育对象每年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所获得的学分不低于25学分。其中Ⅰ类学分5-10学分,Ⅱ类学分15-20学分。省级医疗卫生机构及三级医院的继续医学 教育对象五年内通过参加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获得的学分数不得低于10学分。每年获得的远程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数不超过10学分。Ⅰ、Ⅱ类学分不可互相替代。其中: (一)医、技、药、疾控、保健和卫生监督等专业技术人员

好医生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系统实施方案

继续医学教育管理系统价格方案及流程一、系统组成 二、说明: 1. 继续教育IC卡:卫生人员每人配备一张卡,卡表面上有持卡人的照片和姓名,卡内记录持卡人基本信息及上课刷卡的学习记录,刷卡后通过审核学分自动转入系统,学员无需担心因学分证书丢失而失去学分。(每人必配) 2. 终端一体机:连接在上网本上,通过客户端软件,实现刷卡机及读写卡器的功能。可在学习现场为继教人员刷卡记分,每人的刷卡时间在1秒以内,缓解了签到的麻烦。(承办或主办继续教育项目的单位,单位自行组织的业务,单位必配)。通过本机还可完成发卡、改卡、销卡以及查阅卡内数据等功能,保证IC卡信息的实时性和正确性。 3. 管理软件:主要完成录入基础数据、接收学分记录、浏览查询、综合统计、打印报表、远程数据交换等功能,管理者能快速统计各科室(各单位)继教达标率,了解继教工作开展情况(各单位必配)。

5. 新办卡费用为50元/张,包含五年数据维护费用(10元/人/年),同时此IC卡赠予办卡人。五年后,数据维护费用总额以单位在管理系统中的实际录入人数为依据计算,具体计算方式为(以单个医疗机构为单位):(1)、若某单位在管理软件中录入总人数超过500人,则该单位需交的数据维护费用总额为:10*500=5000元。 6. 若出现IC卡遗失,则需缴纳30元作为补卡费用,具体成本构成如下: (1)、PVC卡1元 (2)、红外感应Philips原装芯片卡14元 (3)、彩色印刷照片及卡面5元 (4)、邮寄费、快递费10元 三、ICME实施流程 1、各单位请派出一名具体操作人员配合该项工作的实施开展。具体操作人员将务必参加日后的系统使用培训课程。 2、各单位凭帐号和密码登陆到系统建立科室,按要求将收集的人员信息录入管理系统,录入结束后联系好医生医学教育中心江苏办事处(收集信息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当前职称及1张免冠数码彩色近照)。 3、各单位统计需制卡人员信息,汇款完毕,将汇款凭证传真至好医生医学教育中心。 4、好医生医学教育中心收到各单位人员资料和汇款凭证后开始制卡,并与制卡完成30日内完成发卡工作; 5、好医生医学教育中心负责后期软硬件安装调试工作,并优化管理系统使用。

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办法

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规范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依据原卫生部、人事部《继续医学教育规定(试行)》、原卫生部《关于加强“十二五”期间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原卫生部《关于印发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培训暂行规定的通知》,特制定本办法。 一、继续医学教育学分 继续医学教育实行学分制。继续医学教育对象通过培训班、远程等多种形式学习、培训获得的学分为继续医学教育学分。 二、学分分类 按照继续医学教育活动,学分分为Ⅰ类学分和Ⅱ类学分两类。 (一)Ⅰ类学分 1. 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1)由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评审、批准并公布的项目。 (2)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备案和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备案项目,由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核准、公布的项目。 2. 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1)由省级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评审、批准并公布的项目。 (2)省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申报,由省级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公布的项目。 (3)中华医学会、中华口腔医学会、中华预防医学会、中华护理学会、中国医院协会、中国医师协会、卫生部远程医学教育中心等(以下简称指定社团组织)所属各学术团体申报的非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在分别经学(协)会等组织评审并批准后,由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统一公布的项目。 3. 推广及必修项目

推广及必修项目是根据卫生计生事业改革发展的重大需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培训,医德医风以及适应基层卫生技术人员培训,由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组织和批准的培训项目(包括远程教育项目)。该项目须经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统一公布。 4. 经单位批准出国(境)参加国际会议。 (二)II类学分 自学、发表论文、科研立项(成果)、单位、科室组织的学术活动、大查房、疑难病例讨论等其它形式的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授予II 类学分。 三、学分要求 (一)乡(镇)卫生院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每年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所获得的学分不低于25学分,其中I类学分5-10学分,II类学分15-20学分。 (二)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医疗卫生机构的五年内通过参加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获得的学分数不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低于10学分,I、II类学分不可互相替代。 (三)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的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每年获得的继续医学教育学分不低于20学分,乡村医生每年获得的继续医学教育学分不低于15学分,不区分I、II类学分。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全科医师和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的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五年内通过参加必修项目获得的学分数不得低于20学分。 (四)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每年获得的远程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数不超过10学分,县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每年获得的远程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数不超过15学分。

2018年专技继续教育考试答案合集

2018年内蒙专技继续教育考试答案 一、单选 1.下列选项中属于“稻盛哲学”引发人们共鸣共振最重要部分的是()。(单选题1分)得分:1分 A.练瑜伽就是养生 B.工作就是养生 C.吃素食就是养生 D.喝禅茶就是养生 2.导弹点火“把关人”指的是下面哪位名人?()(单选题1分)得分:1分 A.洪海涛 B.徐立平 C.孙家栋 D.王健儒 3.人本主义心理学家马斯洛发现高水平的“()”,对别人有更强烈更深刻的友谊与更崇高的爱。(单选题1分)得分:1分 A.英雄主义者 B.自我肯定者 C.自我实现者 D.自由主义者 4.数控机床零点计算软件的发明者是()。(单选题1分)得分:1分 A.朱文立

B.王亚蓉 C.鲁宏勋 D.李志强 5.研制生产出代表世界最新水平的马蹄形盾构机的大国工匠是()。(单选题1分)得分:1分 A.孟剑锋 B.王津 C.方文墨 D.李刚 6.中国“深海钳工”第一人是()。(单选题1分)得分:1分 A.李仁清 B.管延安 C.崔仑明 D.窦铁成 7.爱迪生认为,高效工作的第一要素是()。(单选题1分)得分:1分 A.经验 B.创新 C.钻研 D.专注 8.“钢轨女神探”是()。(单选题1分)得分:1分 A.余福臻

B.关改玉 C.潘玉华 D.顾文霞 9.卡耐基在1936年出版的著作(),70年来始终被西方世界视为社交技巧的圣经之一。(单选题1分)得分:1分 A.《美好的人生》 B.《人性的弱点》 C.《沟通的艺术》 D.《人性的优点》 10.上海市工业设备安装公司第一工程队起重班班长,被称为“吊装大王”的是()。(单选题1分)得分:1分 A.季国安 B.张冬伟 C.卢仁峰 D.未晓朋 11.工匠要想真正有现代的“工匠精神”,必须有一个基本的前提,就是()。(单选题1分)得分:1分 A.精湛的技术 B.信念 C.技术理论化水平 D.信仰 12.把困难的各个方面进行解剖,把自己的经验和别人的经验相比较,

四川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办法

四川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根据国家《继续医学教育规定(试行)》、《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办法》、《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及考核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继续医学教育实行学分制。医疗卫生单位应制定措施,鼓励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获得继续医学教育学分。 第三条本办法中继续医学教育的对象,是指从事医疗卫生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第二章学分的分类 第四条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分为Ⅰ类学分和Ⅱ类学分两类。 (一)Ⅰ类学分 经卫生部、省卫生厅批准公布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中华医学会、中华口腔学会、中华预防医学会、中华护理学会等一级学科学会举办、并向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备案的项目,获得部、省级科研立项、科研成果奖等由项目承办单位按审批标准授予Ⅰ类学分。 (二)Ⅱ类学分 1、自学、发表文章、出版书籍,获得市、县(市、区)科研立项、科技成果奖,单位组织的学术活动及其它形式的继续医学教育活动由县级以上医疗卫生单位(二级及以上医院)、县级及以上医学类学会、协会按标准授予Ⅱ类学分。 第三章学分的授予标准 第五条授予Ⅰ类学分标准 (一)参加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经考核合格,每3小时1学分;主讲者1小时2学分。 (二)参加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经考核合格,每6小时1学分;主讲者1小时1学分。 学术会议论文宣读者:国际会议8学分,全国会议6学分,省级片区会议、省级会议4学分;论文摘要者:国际会议6学分,全国会议5学分,省级片区会议、省级会议3学分。 参会者每次只记一项不重复记分。

(三)获得部、省科研立项、科技成果奖的,按不同标准授予不同学分(具体标准见附件一)。 第六条授予Ⅱ类学分标准 (一)凡由单位组织自学与本专业有关的知识,写出综述,每2000字1学分,但每年最多不超过5学分。 (二)获得市、州、县(市、区)科研立项、科技成果奖的,按不同标准授予不同学分(具体标准见附件二)。 (三)发表学术论文,按作者排序及不同级别刊物授予不同学分(具体标准见附件三)。 (四)出版医学著作,每编写1000字授予1学分。 (五)撰写出国考察报告、国内专题调研报告,每3000字授予1学分。 (六)发表医学译文,每1500汉字授予1学分。 (七)县级及以上医疗卫生单位组织的学术会议、专业技术培训、专题讲座、技术操作示教、新技术推广等,每天授予主讲人2学分、参加者1学分。 (八)临床病理讨论会、多科室案例讨论会、大查房等,每次授予主讲人1学分、参加者0.2学分。参加者全年所获得的该类学分不超过10学分。 (九)凡到外单位进修(含出国培训),经考核合格者,6个月及其以上的,授予25学分;6个月以下的,每1个月授予4学分。 第七条学习经国家、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批准的期刊、音像、光盘等刊载的有关四新自学资料,经主办单位考核,按相关规定授予学分。 接受现代远程继续医学教育和参加编制远程教育课件的,按相关规定标准授予学分,参加者全年所获得的该类学分不超过10学分。 第四章学分的要求 第八条继续医学教育实行学分积累制,以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周期(从现任职年度至申报晋升职称年度)累积计算。 第九条凡从事医疗卫生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每年应获得相应的继续医学教育学分: 县级及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的中高级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应获得25学分,其中,高级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应获得Ⅰ类学分10分;中级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应获得Ⅰ类学分5学分;省级医疗卫生单位、三级医院的中高级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五年内必须获得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学分10学分;少数民族县及享受少数民族待遇县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不要求获得Ⅰ类学分;

四川继续医学教育行政管理平台

四川省继续医学教育行政管理平台个人用户操作手册 中疗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2018年05月

目录 1使用背景 (3) 2个人注册 (3) 2.1验证个人的手机号 (3) 2.2设定个人的账户信息 (4) 2.3个人注册状态查询 (10) 3登录 (13) 4忘记密码 (14) 5修改密码 (15) 6用户管理 (16) 6.1版本管理 (16) 7首页电子学分公共查询 (16) 7.1系统注册用户 (17) 7.2非系统注册用户 (19) 8学分管理 (21) 8.1个人学分标准设置 (21) 8.1.1新增 (21) 8.1.2删除 (22) 8.2个人学分标准查询 (22) 8.3个人学分登记审核 (23) 8.3.1新增 (23) 8.3.2修改 (23) 8.3.3删除 (24) 8.3.4查看 (24) 8.4出具I类、II类学分证明 (24) 8.5学分综合查询 (25) 8.6学分完成情况查询 (26) 9技术档案管理 (26) 9.1用户档案管理 (26) 9.1.1修改 (27) 9.1.2简历 (28) 10信息发布 (29) 10.1通知查看 (29)

1使用背景 本次系统更新不影响四川省继续医学教育行政管理平台(简称:继教平台)的历史数据。系统更新前使用过继教平台的个人用户,请直接使用原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无需再次验证。 系统更新前未曾使用过继教平台的个人用户,请在平台首页进行个人注册,注册说明请参照【2 个人注册】。 2个人注册 点击【注册】-【个人注册】,开始注册新用户,如图1所示。 图 1 2.1验证个人的手机号 注册新用户的第一步是验证手机号码。首先输入正确的手机号码(必须是手机号码),然后点击【获取验证码】按钮,如图2所示。

云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与管理办法(试行)

云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与管理办法 (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根据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与管理办法》、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继续教育学分授予试行办法》和《云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实施细则》(试行)的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一、学分分类 按照继续医学教育活动的形式,学分分为项目学分和自管学分两大类。项目学分和自管学分不可互相替代。 (一)项目学分 项目学分按照继续医学教育活动,分为I类学分和II类学分。 1.I类学分 (1)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包括: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全国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评审、公布的项目(含现代远程教育项目);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继续教育基地举办,由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或全国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公布的项目。 (2)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包括:云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评审、公布的项目;省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举办,由云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公布的项目;中华医学会、中华中医药学会、中华口腔学会、中华预防学会、中华护理学会、中国医师协会、中国医院协会等一级学科学会举办,并向全国继续教育委员会、全国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备案的项目;云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委

员会特批项目;滇沪合作协议中经上海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批准的远程上海市级项目;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项目。 (3)推广项目 推广项目是为适应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培训以及面向全体在职卫生技术人员开展的培训需要(如职业道德、法规教育等),由卫生部或云南省卫生厅组织和批准的项目(包括现代远程教育项目)。 (4)三年制规范化培训、学历教育、专业进修(含出国培训)、援外医疗队、卫生支农和公立医院支援社区卫生等。 2.II类学分 (1)州、市级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评审、公布的项目。 (2)市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举办,由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公布的项目;云南省医学会、云南省中医药学会、云南省预防医学会、云南省口腔学会、云南省护理学会、云南省医院协会、云南省医师协会等省级学术团体举办的非国家级和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并向云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备案的项目。 (二)自管学分 自学、发表论文(综述)、出版医学著作、科研立项、科技成果、单位组织的学术活动等其他形式的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授予自管学分。 二、学分要求 (一)继续医学教育实行学分制。继续医学教育对象每年都应参加与本专业相关的继续医学教育活动,并获得规定的学分。 (二)继续医学教育对象分为两类:一类为临床医师(含中

2018年会计继续教育考试题及答案

1.B()是指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 (本题1分) 2.D《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自()起开始实施。 3.A()反映破产企业在破产报表日关于资产、负债、清算净值及其相互关系的信息。 4.A收入准则修订过程中的前期准备阶段是() (本题1分) 5. 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本题1分) ? A.企业不应当建立合同专用章保管制度 6.A合同折扣,是指合同中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之和() 合同交易价格的金额。 7.B国际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于()发布《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5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和终 止经营》。 (本题1分) 8.D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要求自()起施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 (本题1分) 9.A某市影视演员与影视企业签订演绎合同,合同金额为人民币3000万(税前), 则该演员需要缴纳附加税费合计()万元。(本题1分) 10.B内部控制的()是合理保证企业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 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 (本题1分) 11.D会计控制的客体是()。 (本题1分) 12.D下列关于企业向客户转让商品前能够控制该商品的情形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 (本题1分) 13.D以下哪个属于自然无形资产()。 (本题1分) 14.A()是指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 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本题1分) 15.C进行金融工具列报处理时,交易或事项涉及所得税的,应当按照()进行处理。 (本题1分) 16.D关于破产企业清算财务报表及其附注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本题1 分) 17.C下列项目中,属于新版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新增加的项目的是()。 (本题1分) 18. A()是指企业销售商品的同时承诺或有权选择日后再将该商品(包括相同或几乎相同的商品, 或以该商品作为组成部分的商品)购回的销售方式。 (本题1分) 19. B()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以及对其合营企业的权益性 投资。 20. B 由于收入可能受到投入、()、销售等因素的影响,这些因素与固定资产有关经济利益的预期消耗方式无关。 (本题1分)

2021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 2021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指南 为规范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工作,提升培训质量,根据《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认可办法》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制定本指南。 一、申报要求 (一)对申办单位的要求 1.申办单位须为医疗卫生或相关的教学、科研等机构,按照“谁申报、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可申报冠名本单位或本单位作为唯一/第一申办单位的项目,不得为其他单位申报项目。项目获批后要接受项目第一申办单位财务部门的监管。 多单位联合主办的项目由第一申办单位负责申报。同一项目只能通过一个单位申报,且只能选择以新申报项目或备案项目的形式申报,不可重复申报。 最近一个周期校验结论为暂缓校验或被撤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或最近一个周期年检不合格或被注销法人身份的机构,不得申报或备案2021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2.项目的申办单位须由其行政管辖的上级部门予以建立申报用户(立项用户)并通过该用户申报项目。

(二)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标准 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应以现代医学科学技术发展中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为主要内容,注重项目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先进性,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本学科的国内或国际发展前沿; 2.边缘学科和交叉学科的新进展; 3.国内先进技术、成果的推广,国外先进技术、成果的引进和推广; 4.填补国内、外空白,有显著社会或经济效益的技术和方法; 5.当前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传染病防控或突发应急事件等重点工作领域的研究成果; (三)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备案)表填报要求 1.填表前须认真阅读申报(备案)表中的填表说明; 2.填写申办单位、项目负责人及授课教师的工作单位名称时,需完整填写单位的标准名称(与单位公章相一致); 3.根据所报项目内容正确选择相应的学科专业,学科专业的详细分类与代码见申报(备案)表中的学科分类代码; 4.按要求选择相应的申报(备案)表,如实、准确、认真填写其中的各项内容; 5.项目负责人应在职(岗)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

(管理制度)四川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办法

四川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办法 第壹章总则 第壹条为加强和规范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根据国家《继续医学教育规定(试行)》、《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办法》、《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及考核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继续医学教育实行学分制。医疗卫生单位应制定措施,鼓励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获得继续医学教育学分。 第三条本办法中继续医学教育的对象,是指从事医疗卫生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第二章学分的分类 第四条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分为Ⅰ类学分和Ⅱ类学分俩类。 (壹)Ⅰ类学分 经卫生部、省卫生厅批准公布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中华医学会、中华口腔学会、中华预防医学会、中华护理学会等壹级学科学会举办、且向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备案的项目,获得部、省级科研立项、科研成果奖等由项目承办单位按审批标准授予Ⅰ类学分。 (二)Ⅱ类学分

1、自学、发表文章、出版书籍,获得市、县(市、区)科研立项、科技成果奖,单位组织的学术活动及其它形式的继续医学教育活动由县级之上医疗卫生单位(二级及之上医院)、县级及之上医学类学会、协会按标准授予Ⅱ类学分。 第三章学分的授予标准 第五条授予Ⅰ类学分标准 (壹)参加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经考核合格,每3小时1学分;主讲者1小时2学分。 (二)参加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经考核合格,每6小时1学分;主讲者1小时1学分。 学术会议论文宣读者:国际会议8学分,全国会议6学分,省级片区会议、省级会议4学分;论文摘要者:国际会议6学分,全国会议5学分,省级片区会议、省级会议3学分。 参会者每次只记壹项不重复记分。 (三)获得部、省科研立项、科技成果奖的,按不同标准授予不同学分(具体标准见附件壹)。 第六条授予Ⅱ类学分标准

科教管理平台使用手册

华医网科教管理系统 用户使用说明书 华医医学教育中心

序言 华医卫生科教管理平台是由华医医学教育中心在多年实践和调研的基础上研发的,用于科研和教育管理工作的计算机软硬件平台。其『MES 2.0』是综合了原『MES 1.0』软件的优点以及用户的使用需求而研发的新一代管理平台,它能帮助用户从繁杂的管理事务中解脱出来,以便更高效、更快捷、更准确的完成管理工作。 本手册介绍的【继续医学管理系统】为华医卫生科教管理平台的子系统之一,它从各级医疗卫生管理机构的实际工作出发,以卫生技术人员为主线,利用先进的电子化管理手段将继续医学教育工作所涉及的业务进行过程化、流程化管理。同时将相关数据结果准确汇总、归类到每一名卫生技术人员之下。 本手册主要分为系统功能介绍和常用操作介绍二大部分。如果您是初次使用本系统,建议您首先详细查看本使用说明书的功能介绍部分,以便您快速了解系统的各项功能,迅速掌握系统的使用方法。如果您只想查看软件的日常使用,那么您可以直接阅读常见操作章节。

目录 1.首页 (4) 2.功能介绍 (5) 2.1 导航菜单 (6) 2.2人员管理 (7) 2.3 科室管理 (13) 2.4 继续教育管理 (16) 2.5 学分管理 (19) 2.6 统计查询 (30) 2.7管理员信息 (41) 2.8 系统设置 (42) 2.9 修改密码 (45) 3.常见操作 (46) 3.1 添加科室 (47) 3.2 添加人员 (48) 3.3 办理医通卡 (49) 3.4 人员调动 (50) 3.5 维护人员状态 (51) 3.6 举办活动 (53) 3.7 活动授分 (55) 3.8 录入个人学分 (57) 3.9修改删除有误学分 (59) 3.10个人学分情况查询 (62) 3.11个人达标情况查询 (64) 3.12人员得分情况查询 (65) 3.13人员达标情况查询 (65) 3.14项目开展情况个别查询 (66) 3.15集体活动开展情况个别查询 (66) 4.联系我们 (67)

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附件2 申请代码: 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远程项目) 申报表 项目名称 所在学科 申报单位(盖章) 邮政编码 申报日期

填表说明 一、项目的申请代码系网上申报时自动生成。 二、项目网上申报后,点击项目的申请代码可显示所申报的项目并可打印生成纸表(授课 教师需在纸表的授课教师签字栏签字),纸表也需按相关要求逐级上报。 三、本表填写具体要求如下: 1.本表所列内容必须实事求是、逐项认真填写,必填项不要漏填,表达要简单、明确。2.填写思路: ⑴体现本申报项目在理论、知识、方法和技术上的新颖性; ⑵分析本申报项目的培训需求; ⑶介绍远程继续医学教育培训的具体考核方法。 3.项目学术负责人至少应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负责的项目内容须是其所从事的主要专业或研究方向,其当年新申报的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最多不超过2项。4.教学对象须符合该学科继续教育对象的要求。 5.学分计算方式: 国家级远程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参加者经考核合格,按课件的学时数每3学时授予1学分;主讲人每学时授予2学分。每个项目所授学分数最多不超过5学分。

附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直属单位及有关学(协)会等单位代码 代码名称代码名称 01 北京市 30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02 天津市 31 重庆市 03 上海市 32 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学院) 04 河北省 33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5 山西省 34 北京医院 06 内蒙古自治区 35 中日友好医院 07 辽宁省 36 卫生部医药卫生科技发展研究中心 08 吉林省 37 卫生部干部培训中心 09 黑龙江省 38 卫生部卫生统计信息中心 10 江苏省 39 国家医学考试中心 11 浙江省 40 卫生部国际交流中心 12 安徽省 41 卫生部人才交流中心 13 福建省 42 中华医学会 14 江西省 43 中华护理学会 15 山东省 44 中华口腔医学会 16 河南省 45 中华预防医学会 17 湖北省 46 中国医院协会 18 湖南省 47 卫生部远程医学教育中心 19 广东省 48 中国医师协会 20 广西壮族自治区 49 卫生部医院管理研究所 21 海南省 50 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 22 四川省 51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23 贵州省 52 卫生部国外贷款办公室 24 云南省 53 好医生医学教育中心 25 西藏自治区 54 北京双卫医学技术培训中心 26 陕西省 55 中国执业药师协会 27 甘肃省 56 中国健康教育中心 28 青海省 57 北京华医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9 宁夏回族自治区 58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

2018继续教育试题及答案

考试计时 《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在线考试 时间限制:60分钟 离考试结束还剩52分14秒(到时间后将自动交卷) 一、单项选择题(共30小题,每小题2分) 1.借鉴西方个人信用制度发展的经验,考虑目前我国的个人信用状况,我国宜采用()模式。 A政府主导 B市场主导 C混合 D单一 2.在科研活动过程中违背社会道德,包括骗取经费、装备和其他支持条件等科研资源,属于()行 A学术不端 B创新不足 C教育质量不高 D缺乏技术突破 3.不同的组织要根据不同的部门,根据自己的()来确定诚信的重点,制定诚信的规范。 A、性质 B、功能定位 C、规模

D、人员构成 4.以下哪个选项不属于环境信用应用的主体()。 A、环境保护部门 B、财政部门 C、人民银行 D、企业 5.基本诚信制度的目标是()。 A、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B、提高全社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 C、构建信用基础设施网络 D、弘扬诚信传统美德 6.()是指患者选择到某家医院就医,就有权得到与该院等级相适应的医疗服务。 A.医疗权 B.知情权 C.决定权 D.隐私权 7.()是认定个人信息的关键。 A.工作信息 B.家庭信息 C.财产 D.可识别身份 8.()是人内在的德性。

A、“伪” B、“诚” C、“信” D、“德” 9.正确的思想舆论导向是促进()的。 A、国家富强 B、社会和谐 C、人民安康 D、经济发展 10.()什么是专业技术人员的行动准则,守法是最起码的要求。 A经济法 B民商法 C刑法 D行政法 11.一个信用体系的建立,最重要的是()的建立。 A信用评估体系 B信用法制体系 C教育培训体系 D惩罚机制 12.一个社会的诚信建设,政府是(),只有政府讲诚信,政策才能够得到很好的执行,政令才能畅通。 A、关键 B、重点

市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办法

市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 办法 Prepared on 24 November 2020

附件1、 北京市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办法 (修订稿) 根据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办法》规定,结合北京地区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分类 (一)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批准和公布的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二)北京市卫生局、北京市中医管理局批准和公布的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三)北京市各区县卫生局批准和公布的区县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四)北京市卫生局、北京市中医管理局授权单位组织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五)向北京市卫生局、北京市中医管理局专项备案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六)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批准的继续医学教育基地和北京市卫生局、北京市中医管理局批准的继续医学教育基地组织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七)医疗卫生单位组织的继续医学教育自管项目。 (八)自学等其他形式的继续医学教育活动。 二、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类别

继续医学教育按照活动性质分为Ⅰ类学分和Ⅱ类学分。 (一)Ⅰ类学分 1.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2.北京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3.北京市卫生局、北京市中医管理局授权单位组织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4.经北京市卫生局、北京市中医管理局专项备案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5.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批准的继续医学教育基地和北京市卫生局、北京市中医管理局批准的继续医学教育基地组织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6.省、部(北京市)级及以上科技成果奖。 (二)Ⅱ类学分 1.区县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2.医疗卫生单位组织的继续医学教育自管项目。 3.自学等其他形式继续医学教育活动。 4.区县级科技成果奖。 三、学分授予办法 护师和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卫生技术工作,每年都应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学分数不低于25学分。根据医院级别,分值要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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