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银监局关于同意渤海银行济南天桥支行筹建延期的批复

山东银监局关于同意渤海银行济南天桥支行筹建延期的批复

山东银监局关于同意渤海银行济南天桥支行筹建延期的批复

【法规类别】银行监管

【发文字号】鲁银监准[2013]78号

【发布部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

【发布日期】2013.03.27

【实施日期】2013.03.2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1

山东银监局关于同意渤海银行济南天桥支行筹建延期的批复

(鲁银监准〔2013〕78号)

1 / 1

全国城市商业银行名单

求“110 家城市商业银行”名单济南市商业银行洛阳市商业银行 ~~郑州市商业银行鞍山市商业银行 南充市商业银行铁岭市商业银行 上海银行 福州市商业银行抚顺市商业银行 大连银行 杭州市商业银行威海市商业银行 北京银行 宜宾市商业银行厦门市商业银行 江苏银行 包商银行株洲市商业银行 宁波银行 攀枝花市商业银行南阳市商业银行 广州市商业银行 呼和浩特市商业银行上饶市商业银行 莱芜市商业银行 绍兴市商业银行沧州市商业银行 天津银行 自贡市商业银行德州市商业银行 宁波银行 兰州市商业银行盘锦市商业银行 盛京银行 宜昌市商业银行泉州市商业银行 渤海银行 长沙市商业银行廊坊市商业银行 成都市商业银行 大同市商业银行邯郸市商业银行 徽商银行 济南市商业银行柳州市商业银行 吉林银行 重庆银行玉溪市商业银行 南昌市商业银行 阳泉市商业银行西宁市商业银行 东莞银行 青岛银行枣庄市商业银行 哈尔滨银行 大庆市商业银行秦皇岛市商业银行浙商银行 襄樊市商业银行晋城市商业银行 南京银行 宁夏银行赣州市商业银行 哈尔滨银行 淄博市商业银行岳阳市商业银行 福州市商业银行 乌鲁木齐市商业银行鹤壁市城市信用社新乡市商业银行 厦门市商业银行孝感市商业银行 潍坊市商业银行 柳州市商业银行张家口市商业银行日照市商业银行 金华市商业银行九江市商业银行 泉州市商业银行 临沂市商业银行邢台市商业银行 昆明市商业银行 泰安市商业银行克拉玛依市商业银行 武汉市商业银行

哪位能提供一下国内112家城行厦门市商业银行信用社靖江市长江城市信用社 市商业银行的名单?福州市商业银行辽阳市商业银莱芜市商业银行中信嘉华银行 行温州市商业银行上海商业银行 全国性商业银行(共15家) 赣州市商业银行临沂市商业银 行烟台市商业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 鞍山市商业银行南京市商业银 中国银行 行宜昌市商业银行各农村商业银行及农信社(共 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信 广州市商业银行宁波市商业银28家) 银行 行银川市商业银行 中国光大银行华夏银行中国 贵阳市商业银行太原市商业银常熟市农村商业银行江苏东吴 民生银行 行湛江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张家港农村商业招商银行广东发展银行深圳 桂林市商业银行泉州市商业银银行 发展银行 行天津市商业银行鄞州农村商业银行江阴农村商 兴业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台州市商业银行长沙市商业银业银行佛山禅城区农信社 国家邮政储汇局 行镇江市商业银行中山农信社昆明农信社新会 浙商银行渤海银行恒丰银行 杭州市商业银行绍兴市商业银农信社 行郑州市商业银行高要农信社山东农信社厦门各城市商业银行及城市信用社 徽商银行包头市商业银行焦农信社 (共69家) 作市商业银行广州农信社上海农信社浙江 苏州市商业银行深圳市商业银农信社 上海银行北京银行青岛银行 行威海市商业银行贵州农信社青岛农信社东莞淮安市商业银行嘉兴市商业银 湖州市商业银行沈阳市商业银农信社 行珠海市商业银行 行金华市商业银行天津农信社深圳农信社北京常熟市商业银行重庆市商业银 济南市商业银行石家庄市商业农信社 行无锡市商业银行 银行潍坊市商业银行重庆农信社顺德农信社沧州成都市商业银行昆明市商业银 吉林市商业银行哈尔滨市商业农信社 行武汉市商业银行 银行锦州市商业银行南海农信社武汉农信社吴江大连市商业银行兰州市商业银 呼和浩特市商业银行攀枝花市农村商业银行 行西宁市商业银行 商业银行葫芦岛市商业银行锡州农村商业银行 东莞市商业银行廊坊市商业银

《银行组织架构图-16个》

《银行组织架构图-16个》 1、华夏银行 2、中国光大银行 3、中国民生银行 4、中信银行 5、兴业银行 6、广东进展银行 7、深圳进展银行 股东大会 董事会 监事会 行长 零售战略与营销治理部 信息办公室 采购部 资产托管部公司产品开发部 资产保全部 住房与消费信贷部 财务信息与资产负债治理部 金融机构部 人力资源部 信息产品部 稽核部 合规部 单证中心 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办公室 IT 运维中心 贸易融资部 资金治理部 金融市场部 华北稽核中心 零售运营治 理部 清算中心 研究及决策支持部(筹) 投资银行部 (筹) 会计结算部 数据治理中 心 私人理财部 客户服务中 心 会计结算部 财务信息与资产负债治理部 企业关系治理部 离岸业务部 国际业务中 心 贸易融资部西南稽核中 心 计财治理部 电子银行部 北京分行 上海分行 天津分行 广州分行 深圳分行 重庆分行 大连分行 杭州分行 南京分行 海口分行 济南分行 青岛分行 珠海分行 佛山分行 宁波分行 成都分行 温州分行 昆明分行 北京分行 上海分行 大连分行 大庆支行 沈阳分行 郑州分行 新乡支行 安阳支行 南京分行 无锡支行 杭州分行 宁波支行 温州支行 昆明分行 玉溪支行 曲靖支行 武汉分行 广州分行 深圳分行 珠海分行 汕头分行 佛山分行 东莞分行 中山分行 梅州分行 惠州分行 韶关分行 清远分行 江门分行 肇庆分行 阳江分行 湛江分行 茂名分行 河源办事处 澳门分行 香港代表处

11、渤海银行 12、浙商银行 13、宁波银行 14、平顶山银行 15、湛江市商业银行(前中后台)——太大,无法截图,打开看网址。 16、杭州银行组织架构

关于深入推进文化金融合作的实施意见

关于深入推进文化金融合作的实施意见 关于深入推进文化金融合作的实施意见 各市文广新局、财政局、金融办,人民银行(山东省)各市中心支行、分行营业管理部;国家开发银行山东省、青岛市分行,农业发展银行山东省分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山东省分行,各国有商业银行山东省分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青岛市分行,交通银行山东省、青岛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山东省、青岛分行,山东省农村信用联合社,恒丰银行、中信银行、华夏银行、平安银行、招商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兴业银行、民生银行济南、青岛分行,中国光大银行济南、青岛、烟台分行,浙商银行、渤海银行、广发银行济南分行,北京银行、天津银行济南分行,汇丰银行、渣打银行济南分行: 文化产业在经济社会发展和文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日 益凸显,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步伐加快,对国民经济的贡献率不断提升。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趋势、人民精神文化生活需求的新变化对文化产业发展提出了新要求,文化金融合作已经成为文化产业快速健康发展的显著特点和重要动

力,金融支持文化产业取得显著成效,为文化产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资金支持,同时文化产业的快速发展为金融业的发展提供了新空间,已经成为金融业业务拓展转型的重要方向。为深入贯彻落实《文化部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关于深入推进文化金融合作的意见》(文产发〔2014〕14号),促进文化与金融的合作,着力解决文化企业融资瓶颈,推动我省文化产业快速健康发展,根据山东实际,就多部门发挥职能协同联动,促进金融支持文化产业发展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创新文化金融体制机制 (一)完善文化金融服务组织体系。鼓励金融机构在文化产业聚集区、文化产业园区建立或增设分支机构与网点,成立服务文化产业的专营机构、特色支行和文化金融专业服务团队,并在财务资源、人力资源等方面给予适当倾斜,扩大业务授权,科学确定经济资本占用比例,加大信贷从业人员的绩效激励,提高文化金融服务专业化水平。鼓励经营良好、管理规范的文化集团公司设立财务公司,支持民间资本发起设立中小型银行,为文化产业发展提供专业化金融服务。支持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等积极为小微文化企业提供金融服务。 (二)创新发展新型文化金融组织。鼓励民间资本进入文化领域,调动社会各方面积极性,支持发展主要服务于文化产业的小额贷款公司、民间资本管理公司、民间借贷服务中

渤海银行烟台分行与中国联通电信营销合作方案1218

渤海银行山东烟台分行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山东烟台分公司 合作方案 甲方:渤海银行山东烟台分行 乙方: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山东烟台分公司 第一条总则 渤海银行是1996年以来获国务院批准新设立的第一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是第一家在发起设立阶段就引入境外战略投资者的中资商业银行,也是第一家总部设在天津的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是中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而渤海银行烟台分行是渤海银行全国首家二级分行,资金实力雄厚,服务功能齐全,在服务、管理等各方面有着先进理念与创新服务的银行。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国联通”)于2009年1月6日在原中国网通和原中国联通的基础上合并组建而成,在国内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境外多个国家和地区设有分支机构,是中国唯一一家在纽约、香港、上海三地同时上市的电信运营企业,连续多年入选“世界500强企业”。 作为各自所在领域的优势企业,渤海银行烟台分行(以下简称:甲方)

与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以下简称:乙方)都拥有良好的信誉和丰富的资源,两家企业将充分发挥各自服务领域的资源优势,结合在本地区的具体情况展开合作。 第二条合作简述 在金融改革和金融市场化不断深化的过程中,金融服务已成为深化银企合作关系的重要手段和形式。选择一家好的、理想的银行开展全方位的金融业务合作并结成战略伙伴是企业长期稳定发展的必由之路。甲方根据乙方发展的实际需要,对金融产品实行有效整合,创制个性化的服务模块,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最终求得共同发展的“双赢”效应。 双方本着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原则,双方将充分发挥彼此的客户资源优势,整合彼此优质的产品和服务,使客户享受到多层次、全方面尊贵待遇。同时,双方也将在业务方面展开共同探索,进一步将银行业务与电信(联通)移动业务相融合,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一系列更加新颖、便捷、高效的应用,让消费者得到最大的实惠和便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就合作双方合作事宜,经过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三条合作原则 甲乙双方自愿选择对方作为战略合作伙伴,在相关法律法规许可的范围内,共享双方优质客户、营销与销售渠道及优势资源,为对方提供必要优惠和便利,探索行业领先的“银行-电信(联通)”创新商业模式。 甲乙双方要强化依法合规经营意识,在相关法律法规许可范围内创新

渤海银行校园招聘笔试必备

渤海银行校园招聘考试必备 资料来源:天梯金融培训(https://www.360docs.net/doc/c77894419.html,)银招网(https://www.360docs.net/doc/c77894419.html,) 一、基本情况 渤海银行是1996年以来获中国政府批准设立的第一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是第一家在发起设立阶段就引入境外战略投资者的中资商业银行,也是第一家总行设在天津市的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2005年9月6日,在中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和时任英国首相布莱尔两位国家领导人的见证下,渤海银行全体股东在北京正式签署协议,宣布渤海银行筹建工作进入开业准备阶段。2005年12月31日,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天津举行了隆重的成立大会暨揭牌仪式。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天津市委书记张立昌同志出席了成立大会暨揭牌仪式,并为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揭牌,时任天津市委副书记、市长戴相龙同志发表了讲话。2006年2月16日,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正式对外营业。 二、股东构成 渤海银行采取发起方式设立,注册资本金85亿元人民币,由发起人认购全部股份,并全部以货币资金注入。已经签署的发起人协议确定,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拥有25%的股权,是第一大股东;渣打银行(香港)有限公司拥有19.99%的股权,是第二大股东;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拥13.67%的股权,是第三大股东;宝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国家开发投资公司分别拥有11.67%的股权,并列为第四大股东;天津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通过集合资金信托方式吸收自然人资金参股10%;天津商汇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吸收民营企业入股方式参股8%。由此,渤海银行也成为中国第一家在发起设立阶段就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并以集合资金信托方式吸收自然人参股的股份制商业银行。 三、发展概括 截至2012年5月15日,已在全国16个重点城市设立了1家总部、13家一级分行分行、2家二级分行、2家异地直属支行和41家支行,与全球87个国家和地区259家银行的584个分支机构建立了代理行关系。 渤海银行于2011年3月20日审议并通过了本行《2010年度报告》。各项业务保持良好发展态势。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资产总额约2,650.86亿元,比年初增长125.57%,其中:贷款(含贴现)总额924.32亿元,比年初增长32.55%;投资及其他金融资产386.55亿元,比年初增152.84%。负债总额2,556.70亿元,比年初增长127.72%,其中:存款(不含同业)总额1,343.18亿元,比年初增长37.64%;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668.53亿元,比年初增长1,170.67%。 盈利能力大幅提高。报告期内,本行累计实现营业收入39.40亿元,比上年增长78.12%;中间业务净收入2.79亿元,比上年增长91.52%;成本收入比51.17%,比上年下降5.51个百分点。实现税后净利润7.78亿元,比上年增长203.31%。 资产质量得到进一步夯实。截至报告期末,本行不良贷款额10,013万元,比年初增加3,037万元,不良贷款率0.11%,比年初上升0.01个百分点。贷款损失准备计提充足,累计提取贷款减值准备14.00亿元,当年提取 5.60亿元,拨备提取率为1.51%,拨备覆盖率1,398.05%,资产质量和拨备水平保持较好水平。 经营效益实现跨越式增长。截至报告期末,本行税后净利润比上年增长203.31%,比“一五”规划指标高出116.03%。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比上年提高3.82个百分点,比“一五”规划指标高出1.73个百分点,盈利能力得到提升。中间业务净收入比上年增长91.52%,比“一五”规划指标高出439.26%,显现了强劲的增长势头。上述主要指标的提升,为全面完成本行“二五”规划各项指标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鲁汇发(2010)19号

特急国家外汇管理局山东省分局文件 鲁汇发〔2010〕19号 转发《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实施进口付汇核销制度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外汇局青岛市分局,各市中心支局,分行营业管理部,济南各县市支局,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山东省分行,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山东省分行,交通银行山东省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山东省分行,农业发展银行山东省分行营业部,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山东省分行营业部,中国银行济南分行,中信银行、光大银行、华夏银行、招商银行、浦东发展银行、兴业银行、民生银行、深圳发展银行、恒丰银行、渤海银行、汇丰银行济南分行,齐鲁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济南市分行: 现将《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实施进口付汇核销制度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0]14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进口付汇核销制度改革是我国外汇管理领域的重点改革之

一,对推进贸易便利化、促进涉外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分支局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开展。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并于4月20日前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报省分局经常项目管理处。 二、各分支局要认真做好试点政策的培训和宣传工作,及时对所辖支局、外汇指定银行和进口单位开展政策培训,并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外宣传,提高社会各界对政策的知悉度。 三、各分支局要加强试点期间信息反馈,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相应解决方案和建议,按周向省分局经常项目管理处报送试点工作进展情况。 四、各外汇指定银行要加强对试点政策的学习,加强岗位业务人员培训,尽快熟悉和掌握新政策,完善内部管理制度,确保试点期间进口单位业务的正常有序开展。 各分支局要及时将文件转发至辖内支局、地方性商业银行和外资银行以及相关单位。对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应及时向省分局经常项目管理处反馈。 附件: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实施进口付汇核销制度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0]14号) 二○一○年四月九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