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500kV龙岩变电站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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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500kV龙岩变电站工程

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500kV龙岩变电站工程、500kV漳州变电站Ⅱ期扩建工程所需钢构支架招标公告

一、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福建省兴闽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就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500kV龙岩变电站工程、500kV漳州变电站Ⅱ期扩建工程所需钢构支架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有兴趣的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投标人”)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到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具体招标项目内容参见“货物需求一览表”。

二、资格条件

(一)资质要求

1)申请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必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税务部门颁发的、年审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包(或子包)的投标。

3)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应提供有效的ISO9001:2000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5)2005年1月至今申请投标人投标产品未出现重大的技术及质量事故。

6)2005年1月至今申请投标人在国内设备/材料招投标活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等方面,无严重不良纪录,未受到国家电网公司或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公开通报批评;申请投标人无涉及商业贿赂等相关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7)申请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如果是新产品(新型号、新技术),必须提供网公司、省公司技术部门确认过的使用情况报告。

(二)注册资本金要求

制造商注册资本金须达1000万元及以上人民币。

(三)生产能力及业绩要求

1)具有投标产品的生产能力,且年生产能力达1万吨及以上,能满足本项目的交货时间要求。

2)申请投标人在钢构支架生产领域中具有3年及以上成功运行经验(要求提供2份及以上用户使用报告作为证明)。

3)2005年至今具有3个及以上500kV及以上变电站运行业绩(提供3份及以上销售合同的复印件)。

货物需求一览表

招标编号:XMZB-WZ08159

三、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凡符合本公告资格条件并有兴趣参加投标的产品制造商,请于2008年5月7日至5月20日(节假、公休日除外)工作时间(北京时间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派授权代理(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详见“附件一”)、税务登记证原件交工作人员与复印件核对)到福建省兴闽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五四路264号)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四、截标时间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投标文件须于2008年5月27日9:00(北京时间)之前交到福建省兴闽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大厅(地址:福州市五四路264号)。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五、招标代理机构的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兴闽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五四路264号(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旧大楼208室)邮编:350003

联系人:林新晨

电话:5

传真: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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