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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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条款

目录

投标函 (2)

招标文件条款 (3)

1、价格调整 (3)

2、材料与设备 (4)

3、合同计价条款 (6)

4、工程进度款支付 (7)

5、投标价格计算依据 (10)

6、质量保证金 (10)

7、违约 (12)

8、不可抗力 (17)

评标办法及标准 (17)

评标情况及中标人 (20)

工程价款的结算及预付款的支付与扣回 (21)

9、竣工结算 (23)

中标通知书 (26)

投标函

致:xxx

1、根据已收到贵方的招标编号为xxx的xxx工程的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

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我单位经考察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人民币(大写)陆拾贰万元整(RMB:¥620000元)的投标报价并按上述图纸、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和工程量清单的条件要求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

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果有的话),及有关附件,

我方完全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的权力。

3、我方已支付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大写)壹万叁仟元整(RMB:¥13000元)。

4、我方承认投标函附录是我方投标函的组成部分。

5、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合同协议书中规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施工,并在

合同协议书中规定的预计竣工日期完成和交付全部工程,即在2017年10月15日开工,2017 年11月17日竣工,共计33日历天内竣工并移交全部工程。

投标人:xxx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郑三三

单位地址:xxx

电话:xxx

开户银行名称:xxx

开户银行账号:xxx

2017年10月11日

招标文件条款

1、价格调整

1.1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调整。

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2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

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

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

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

(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执行通用合同条款。

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

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5%时,或材料单价跌幅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5%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

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5%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5%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5%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 。

2、材料与设备

2.1发包人供应材料与工程设备

发包人自行供应材料、工程设备的,应在签订合同时在专用合同条款的附件《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中明确材料、工程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质量等级和送达地点。

承包人应提前30天通过监理人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供应材料与工程设备进场。承包人按照施工合同第7.2.2项〔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约定修订施工进度计划时,需同时提交经修订后的发包人供应材料与工程设备的进场计划。

2.2承包人采购材料与工程设备

承包人负责采购材料、工程设备的,应按照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及出厂证明,对材料、工程设备质量负责。合同约定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工程设备,发包人不得指定生产厂家或供应商,发包人违反本款约定指定生产厂家或供应商的,承包人有权拒绝,并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

2.3材料与工程设备的接收与拒收

2.3.1 发包人应按《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约定的内

容提供材料和工程设备,并向承包人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及出厂证明,对其质量负责。发包人应提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监理人材料和工程设备到货时间,承包人负责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清点、检验和接收。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按照施工合同第16.1款〔发包人违约〕约定办理。

2.3.2 承包人采购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应保证产品质量合格,承包人应在材料和工程设备到货前24小时通知监理人检验。承包人进行永久设备、材料的制造和生产的,应符合相关质量标准,并向监理人提交材料的样本以及有关资料,并应在使用该材料或工程设备之前获得监理人同意。

承包人采购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不符合设计或有关标准要求时,承包人应在监理人要求的合理期限内将不符合设计或有关标准

要求的材料、工程设备运出施工现场,并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材料、工程设备,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

3、合同计价条款

3.1单价合同

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超出清单项目特征描述及答疑范围内综合单价予以调整。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执行通用合同条款。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清单量与实际工程量不符时,以实际发生工程量进入结算。

3.2预付款

3.1.1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的支付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执行,但至迟应在开工通知载明的开工日期7天前支付。预付款应当用于材料、工程设备、施工设备的采购及修建临时工程、组织施工队伍进场等。

预付款取总价的10%,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预付款在进度付款中同比例扣回。在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前,提前解除合同的,尚未扣完的预付款应与合同价款一并结算。

发包人逾期支付预付款超过7天的,承包人有权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催告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7天内仍未支付的,承包人有权暂停施工,并按施工合同第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执行。

3.1.2预付款担保

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提供预付款担保的,承包人应在发包人支付预付款7天前提供预付款担保,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除外。预付款担保可采用银行保函、担保公司担保等形式,具体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在预付款完全扣回之前,承包人应保证预付款担保持续有效。

发包人在工程款中逐期扣回预付款后,预付款担保额度应相应减少,但剩余的预付款担保金额不得低于未被扣回的预付款金额。

3.2.1计量原则

工程量计算规则:按现行的国家建筑工程预算定额计算规则

3.2.2计量周期

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工程量的计量按月计算。

3.2.3单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执行通用合同条款。

4、工程进度款支付

4.1 付款周期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付款周期应按照施工合同第12.3.2项〔计量周期〕的约定与计量周期保持一致。

4.1.1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进度付款申请单应包括下列内

容:

(1)截至本次付款周期已完成工作对应的金额;

(2)根据施工合同第10条〔变更〕应增加和扣减的变更金额;

(3)根据施工合同第12.2款〔预付款〕约定应支付的预付

款和扣减的返还预付款;

(4)根据施工合同第15.3款〔质量保证金〕约定应扣减的

质量保证金;

(5)根据施工合同第19条〔索赔〕应增加和扣减的索赔金额;

(6)对已签发的进度款支付证书中出现错误的修正,应在

本次进度付款中支付或扣除的金额;

(7)根据合同约定应增加和扣减的其他金额。

4.1.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

(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

单价合同的进度付款申请单,按照施工合同第12.3.3项〔单

价合同的计量〕约定的时间按月向监理人提交,并附上已完成工程量报表和有关资料。单价合同中的总价项目按月进行支付分解,并汇总列入当期进度付款申请单。

(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

总价合同按月计量支付的,承包人按照施工合同第12.3.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的时间按月向监理人提交进度付款申请

单,并附上已完成工程量报表和有关资料。

总价合同按支付分解表支付的,承包人应按照施工合同第12.4.6项〔支付分解表〕及施工合同第12.4.2项〔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的约定向监理人提交进度付款申请单。

(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

合同当事人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和提交程序。

4.1.3进度款审核和支付

(1)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

进度付款申请单以及相关资料后7天内完成审查并报送发包人,

发包人应在收到后7天内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发包

人逾期未完成审批且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已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

发包人和监理人对承包人的进度付款申请单有异议的,有权要求承包人修正和提供补充资料,承包人应提交修正后的进度付款申请单。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修正后的进度付款申请单及相关资料后7天内完成审查并报送发包人,发包人应在收到监理人

报送的进度付款申请单及相关资料后7天内,向承包人签发无异

议部分的临时进度款支付证书。存在争议的部分,按照施工合同第20条〔争议解决〕的约定处理。

(2)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在进度款支付

证书或临时进度款支付证书签发后14天内完成支付,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

率支付违约金。

(3)发包人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或临时进度款支付证书,不表明发包人已同意、批准或接受了承包人完成的相应部分的工作。

4.1.4 进度付款的修正

在对已签发的进度款支付证书进行阶段汇总和复核中发现

错误、遗漏或重复的,发包人和承包人均有权提出修正申请。经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的修正,应在下期进度付款中支付或扣除。

5、投标价格计算依据

(1)、《工程量清单项目计量规范(2017年-重庆)》

(2)、《重庆安装计价定额2017》

(3)、《人工调整模板-71号文》

6、质量保证金

经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扣留质量保证金的,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予以明确。

6.1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有以下三种方式:

(1)质量保证金保函;

(2)相应比例的工程款;

(3)双方约定的其他方式。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质量保证金原则上采用上述第(1)种方式。

6.2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有以下三种方式:

(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

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

(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

(3)双方约定的其他扣留方式。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质量保证金的扣留原则上采用上述第(1)种方式。

发包人累计扣留的质量保证金不得超过结算合同价格的5%,如承包人在发包人签发竣工付款证书后28天内提交质量保证金

保函,发包人应同时退还扣留的作为质量保证金的工程价款。6.3 质量保证金的退还

发包人应按施工合同14.4款〔最终结清〕的约定退还质量保证金。

7、违约

7.1 发包人违约

7.1.1 发包人违约的情形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下列情形,属于发包人违约:

(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

(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

(3)发包人违反施工合同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

(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

(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

(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

(7)发包人明确表示或者以其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8)发包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的。

发包人发生除本项第(7)目以外的违约情况时,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通知,要求发包人采取有效措施纠正违约行为。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28天内仍不纠正违约行为的,承包人有权

暂停相应部位工程施工,并通知监理人。

7.1.2 发包人违约的责任

发包人应承担因其违约给承包人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此外,合同当事人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另行约定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7.1.3 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按施工合同第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28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或出现施工合同第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第(7)目约定的违约情况,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发包人应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

7.1.4 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后的付款

承包人按照本款约定解除合同的,发包人应在解除合同后28天内支付下列款项,并解除履约担保:

(1)合同解除前所完成工作的价款;

(2)承包人为工程施工订购并已付款的材料、工程设备和其他物品的价款;

(3)承包人撤离施工现场以及遣散承包人人员的款项;

(4)按照合同约定在合同解除前应支付的违约金;

(5)按照合同约定应当支付给承包人的其他款项;

(6)按照合同约定应退还的质量保证金;

(7)因解除合同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

合同当事人未能就解除合同后的结清达成一致的,按照第20条〔争议解决〕的约定处理。

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与工程有关的已购材料、工程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并将施工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现场,发包人应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

7.2 承包人违约

7.2.1 承包人违约的情形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下列情形,属于承包人违约:

(1)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进行转包或违法分包的;

(2)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采购和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

(3)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

(4)承包人违反施工合同第8.9款〔材料与设备专用要求〕的约定,未经批准,私自将已按照合同约定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或设备撤离施工现场的;

(5)承包人未能按施工进度计划及时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造成工期延误的;

(6)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未能在合理期限对工程缺陷进行修复,或拒绝按发包人要求进行修复的;

(7)承包人明确表示或者以其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

务的;

(8)承包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的。

承包人发生除本项第(7)目约定以外的其他违约情况时,

监理人可向承包人发出整改通知,要求其在指定的期限内改正。

7.2.2 承包人违约的责任

承包人应承担因其违约行为而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此外,合同当事人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另行约定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的主要责任:支付违约金5万元,并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

7.2.3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出现施工合同第16.2.1项〔承

包人违约的情形〕第(7)目约定的违约情况时,或监理人发出

整改通知后,承包人在指定的合理期限内仍不纠正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因继续完成工程的需要,发包人有权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合同当事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相应费用的承担方式。发包人继续使用的行为不免除或减轻承包人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7.2.4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后的处理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则合同当事人应在合同解除后28天内完成估价、付款和清算,并按以下约定执行:

(1)合同解除后,按施工合同第4.4款〔商定或确定〕商

定或确定承包人实际完成工作对应的合同价款,以及承包人已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施工设备和临时工程等的价值;

(2)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支付的违约金;

(3)合同解除后,因解除合同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

(4)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要求和监理人的指

示完成现场的清理和撤离;

(5)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在合同解除后进行清算,出具最终

结清付款证书,结清全部款项。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发包人有权暂停对承包人的付款,查清各项付款和已扣款项。发包人和承包人未能就合同解除后的清算和款项支付达成一致的,按照施工合同第20条〔争议解决〕的约定处理。

7.2.5采购合同权益转让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将其为实施合同而签订的材料和设备的采购合同的权益转让给发包人,承包人应在收到解除合同通知后14天内,协助发包人与采购合同

的供应商达成相关的转让协议。

7.3 第三人造成的违约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一方当事人和第三人之间的纠

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

8、不可抗力

8.1 不可抗力的确认

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可避免且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骚乱、戒严、暴动、战争和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其他情形。

不可抗力发生后,发包人和承包人应收集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不可抗力造成损失的证据,并及时认真统计所造成的损失。合同当事人对是否属于不可抗力或其损失的意见不一致的,由监理人按施工合同第4.4款〔商定或确定〕的约定处理。发生争议时,按施工合同第20条〔争议解决〕的约定处理。

8.2 不可抗力的通知

合同一方当事人遇到不可抗力事件,使其履行合同义务受到阻碍时,应立即通知合同另一方当事人和监理人,书面说明不可抗力和受阻碍的详细情况,并提供必要的证明。

不可抗力持续发生的,合同一方当事人应及时向合同另一方当事人和监理人提交中间报告,说明不可抗力和履行合同受阻的情况,并于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28天内提交最终报告及有关资料。

8.3 不可抗力后果的承担

8.3.1 不可抗力引起的后果及造成的损失由合同当事人按照

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各自承担。不可抗力发生前已完成的工程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计量支付。

8.3.2 不可抗力导致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等后果,由合同当事人按以下原则承担:

(1)永久工程、已运至施工现场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损坏,以及因工程损坏造成的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发包人承担;

(2)承包人施工设备的损坏由承包人承担;

(3)发包人和承包人承担各自人员伤亡和财产的损失;

(4)因不可抗力影响承包人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已经引

起或将引起工期延误的,应当顺延工期,由此导致承包人停工的费用损失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合理分担,停工期间必须支付的工人工资由发包人承担;

(5)因不可抗力引起或将引起工期延误,发包人要求赶工的,由此增加的赶工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6)承包人在停工期间按照发包人要求照管、清理和修复

工程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不可抗力发生后,合同当事人均应采取措施尽量避免和减少损失的扩大,任何一方当事人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应对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义务,在迟延履行期间遭遇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8.4 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连续超过84天或累计超过140天的,发包人和承包人均有权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由双方当事人按照施工合同第4.4款〔商定或确定〕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的款项,该款项包括:

(1)合同解除前承包人已完成工作的价款;

(2)承包人为工程订购的并已交付给承包人,或承包人有责任接受交付的材料、工程设备和其他物品的价款;

(3)发包人要求承包人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而产生的费用,或因不能退货或解除合同而产生的损失;

(4)承包人撤离施工现场以及遣散承包人人员的费用;

(5)按照合同约定在合同解除前应支付给承包人的其他款项;

(6)扣减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应向发包人支付的款项;

(7)双方商定或确定的其他款项。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上述款项后28天内完成上述款项的支付。

提前竣工的奖励:10000元/天。

评标办法及标准

招标文件中有而合同里面没有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招标文件中有而合同里面没有 篇一:施工合同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如何处理 施工合同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如何处理在工程建设的 日常活动中,我们会经常遇到工程进入施工或结算程序后发现施工合同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情况,到底是按合同协议执行还是按照招标文件执行,各方说法并不一致,但真正的结论只有一个。我的认识是:按照招标文件执行。原因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投标人 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第四十一条规定:“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二)能 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第四十六条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第五十九条

招标人与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的,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以上条文说明,施工合同的内容不得背离招标文件的实质性条款,否则就触犯了招标投标法的强制性规定,就是无效条款或无效合同。或许有人认为,在建设部和国家工商总局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关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中没有招标文件部分,但作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一般工程合同不同,有其特殊的程序,既招投标程序,根据我国立法法的有关规定,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不一致的,适用特别规定,新的规定与旧的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新的规定。招标投标法开始执行时间晚于合同法,且作为特别规定,招投标法的有关要求与合同法不一致时应以招标投标法为准。在实际实践过程中,我国不少地方的招投标管理办法中,已把施工合同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情况作为作为日常监督的重点。 施工合同文件解释顺序 在施工合同文件中约定解释顺序为“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1)本合同协议书;(2)本合同专用条款;(3)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协议或文件;(4)中标通知书(5)询标纪要;(6)招标文件及补充;(7)投标书及其附件;(8)本合同通用条款;”。但是如果在履行合同

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2009年版

(项目名称)(标段名称) 招标文件 (合同编号:) 第二卷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 招标人:(盖单位章) 年月日

目录 第1章一般规定 (1) 1.1工程说明 (1) 1.2主体工程项目及其工作内容 (1) 1.3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文件 (2) 1.4承包人提交的文件 (3) 1.5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5) 1.6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设备 (6) 1.7进度计划的实施 (7) 1.8工程质量的检查、检验和验收 (9) 1.9验收 (10) 1.10工程量计量 (11) 1.11引用技术标准和规程规范的规定 (11) 1.12工程保险 (12) 1.13工程价款支付方法 (12) 第2章施工临时设施 (14) 2.1一般规定 (14) 2.2现场施工测量 (15) 2.3现场试验 (15) 2.4施工交通 (15) 2.5施工供电 (15) 2.6施工供水 (16) 2.7施工供风 (16) 2.8施工照明 (16) 2.9施工通信和邮政服务 (16) 2.10砂石料场开采加工系统 (17) 2.11混凝土生产系统 (17) 2.12临时工厂设施 (18) 2.13仓库和堆、存料场 (18) 2.14弃渣场 (18) 2.15临时生产管理和生活设施 (18) 2.16计量和支付 (19) 第3章施工安全措施 (22) 3.1一般规定 (22) 3.2施工安全措施 (23) 3.3应急救援措施 (25) 3.4计量和支付 (26) 第4章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 (27) 4.1一般规定 (27) 4.2施工环境保护 (29)

4.4水土保持 (31) 4.5环境清理 (31) 4.6环境保护工程的验收 (32) 4.7计量和支付 (33) 第5章施工导流工程 (35) 5.1一般规定 (35) 5.2施工期导流控制标准 (37) 5.3截流 (37) 5.4导流建筑物施工 (38) 5.5基坑排水 (38) 5.6安全度汛和排冰凌 (39) 5.7下闸封堵和下游供水 (39) 5.8施工期临时通航 (39) 5.9质量检查和验收 (39) 5.10计量和支付 (40) 第6章土方明挖 (42) 6.1一般规定 (42) 6.2场地清理 (43) 6.3土方开挖 (43) 6.4施工期临时排水 (44) 6.5土料场和砂砾料场开采 (45) 6.6开挖渣料的利用和弃渣处理 (45) 6.7检查和验收 (46) 6.8计量和支付 (47) 第7章石方明挖 (48) 7.1一般规定 (48) 7.2钻孔与爆破 (49) 7.3石方明挖 (50) 7.4施工期临时排水 (50) 7.5堆渣场地和渣料利用 (50) 7.6石料场 (51) 7.7质量检查和验收 (51) 7.8计量和支付 (53) 第8章地下洞室开挖 (54) 8.1一般规定 (54) 8.2施工期补充勘探 (56) 8.3地下洞室与洞群的开挖和支护 (56) 8.4钻孔与爆破 (57) 8.5开挖面的规格 (58) 8.6开挖面清理 (58)

招投标文件编制主要条款

招投标文件编制主要条款 第一章招标文件主要条款 一、工程招标文件的编写: 《标准文件》组成,四卷八章:第一卷:第一章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评标办法,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第二卷:第六章图纸;第三卷: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第四卷: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1、封面格式(要件内容:项目名称、招标人名称、盖章、日期) 2、招标公告与投标邀请书 a、招标公告(适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b、投标邀请书(邀请招标) 大部分内容与招标公告基本相同,唯一区别是:投标邀请书无需说明发布公告的媒介,但对投标人增加了在收到投标邀请书后的约定时间内,以传真或快递方式予以确认是否参加投标的要求。 C、投标邀请书(代资格预审通过通知书)(公开招标资格预审) 该投标邀请书内容不包括招标条件、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和投标人资格要求等内容。 3、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是招标投标活动应遵循的程序规则和对投标的要求; FIDIC招标程序定义:投标人须知是传递关于编制、提交和评审投标文件所需要的信息和有关要求的文件; 有合同约束力的内容应在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合同条款、技术标准与要求等文件中界定。 (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主要作用有两个方面: 一是起到强调和提醒作用; 二是正文中交由前附表明确的内容给予具体约定 (前附表与投标人须知正文同专用合同条款与通用合同条款)。 (2)总则一般包括如下内容: ①项目概况。 ②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③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④投标人资格要求。 ⑤保密。 ⑥语言文字。 ⑦计量单位。 ⑧踏勘现场。 ⑨投标预备会。(不是必须的) ⑩分包。 ?偏离。 (3)招标文件 投标人须知应该阐明招标文件的组成、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招标文件的组成内容一般包括: a.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视情况而定); b.投标人须知; c.评标办法; d.合同条件及格式;

招标文件专用条款设置

第三部分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1.1 除双方另有约定以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 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 (2) 本合同条款 (3) 中标通知书 (4) 投标书及其附件 (5)招标文件、答疑纪要及工程量清单 (6)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 图纸 (8) 工程量清单 (9) 工程量清单计价表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2.1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__________语言文字。 2.2适用法律和法规 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西安市有关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均对本合同具有约束力。 2.3适用标准、规范 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3、图纸 3.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 _____ 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本工程所有图纸不得外借,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用于其它工程或向第三方透漏有关该工程的一切信息。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4、工程师 4.1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发包人委托的职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2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3不实行监理的,工程师的职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项目经理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发包人工作 6.1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 其计量和计价方法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交验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承包人工作 7.1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 (2)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按发包人的工程管理制度完成。 (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承包人负责根据工程需要,提供维修夜间和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设施,负责安全保卫工作,承包人应严格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04-93》组织施工,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协议所确定的合同价款中。因承包人未能按照上述规范组织施工,工程师有权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向承包人索赔相关费用,并在工程付款中扣除。 (4)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双方另行协商。

招标文件合同条款应当注意哪些问题

招标文件合同条款应当注意哪些问题招标投标普遍存在于国内各类采购活动中。采用招标投标这种交易方式,不仅能有效降低采购成本,维护平等竞争,而且在一定程度上也能防止各种腐败行为的发生,因此招标投标得到普及与推广。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招标文件合同条款应当注意哪些问题,希望大家认真阅读! 为了保证招标投标活动的严肃和公正,国家有关部门相继制定并出台了一些相关法律法规。这些法律法规有效保证了招标投标活动公开、公平、公正地开展,但同时也引发了一些弊端,例如合同的签订。 《招标投标法》第十九条规定:“招标人应当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当包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标准、投标报价要求和评标标准等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及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 招标投标的过程就是签订合同的过程,所以合同条款是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由此我们可以得出,中标结果出来后,招标人必须按

照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条款与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来签订合同,不存在中标后的合同实质性内容谈判,否则就失去了招标投标的意义。 当然《招标投标法》这么要求也是有道理的,因为在不同的合同条件下,投标人的报价不同,如果允许招标人与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签订合同,而允许进行合同谈判的话,不但违背了招标投标的公平公正原则,同时也为一些不法分子进行暗箱操作提供了条件。 在这种情况下,就彰显了在编制招标文件时,拟定合同条款的重要性。然而在招标的实际过程中,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编制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条款时,由于没有乙方的存在,拟定的合同条款就难以兼顾双方利益且不能保证完全合理。合同中任意增加乙方的责任、义务和风险,减少甲方应该承担的责任、义务和风险的情况屡见不鲜,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条款明显有失公平,导致最后会出现两种情况:一种是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有个别合同条款不能响应招标文件合同条款;另一种是投标人为了中标,不顾实际情况盲目响应招标文件中的全部合同条款。 如果招标人没有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不响应招标文件全部合同条款的即为废标,而这个投标人的综合得分又最高,则招标人只能接受此投标人提出的合同条款。因为投标文件

招标代理合同(国家版)

GF-2005-0215 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 (示范文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制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协议书 委托人: 受托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国家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招标代理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地点: 规模: 招标规模: 总投资额: 二、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为 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承担本工程的 招标代理工作。 三、合同价款 代理报酬为人民币元。 四、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协议书; 3、本合同专用条款; 4、本合同通用条款。

五、本协议书中的有关词语定义与本合同第一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六、受托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范围内的代理业务。 七、委托人向受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确保代理报酬的支付。 八、合同订立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双方约定后生效。 委托人(盖章):受托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传真:传真: 电子信箱: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第一部分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和适用法律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款所赋予的定义: l.1 招标代理合同:委托人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工作委托给具有相应招标代理资质的受托人,实施招标活动签订的委托合同, l.2通用条款:是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的需要所订立,通用于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的条款。 1.3专用条款:是委托人与受托人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的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l.4委托人:指在合同中约定的,具有建设项目招标委托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 受托人:指在合同中约定的,被委托人接受的具有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6 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指受托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合同履行的代表。 1.7 工程建设项目:指由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委托代理招标的工程。 1.8 招标代理业务: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代理实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的工作内容。 1.9 附加服务:指委托人和受托人在本合同通用条款4.1款和专用条款4.1款中双方约定工作范围之外的附加工作。 1.10 代理报酬: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受托人按照约定应收取的代理报酬总额。 1.11 图纸:指由委托人提供的满足招标需要的所有图纸、计算书、配套说明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

招投标文件专用条款

专用条款 1 、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 1、施工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书及附件,4、施工合同专用条款,5、施工合同通用条款,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7、图纸,8、工程量清单,9、工程报价单及预算书。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适用法律和法规 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管理条例》、《吉林省建筑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条例》、《吉林省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督管理》等 3.2适用标准、规范 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管理条例》 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 开工前10日内 4、图纸 4.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 开工前10日内提供六套 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 严格保密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2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 姓名:×××职务: 总监 发包人委托的职权: 1、选择工程总承包人的建议权。2、选择工程分包人的认可权。3、支付工程款的审批权。4、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使用功能要求)向委托人的建议权。5、对工程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向设计人提出建议,如果拟提出的问题可能会提高工程造价或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征的委托人同意。当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国家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标准、设计合同约定的

质量标准时,监理人应当书面报告委托人并要求设计单位更正。6、审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按照保质量、保工期、降低成本的原则,向承包人提出建议,并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7、主持工程建设有关协作单位的组织协调,重要协调事项应当事先向委托人报告。8、监理人有权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9、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有权通知承包人停止使用;对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部、分项、检验批和不安全施工作业,有权通知承包人停工整改、返工。承包人得到监理机构复工令后才能复工。10、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提前或超过施工合同规定的竣工期限的签认权。11、监理人在委托授权下,可对任何承包人合同规定的义务提出变更。如果由此严重影响了工程费用或质量,或进度则这种变更必须经委托人事先批准,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委托人批准时,监理人所作的变更也尽快通知委托人。在监理过程中如发现工程承包人员工工作不力,监理机构可要求承包人调换有关人员。12、在委托的工作范围内,委托人或承包人对对方的任何意见和要求(包括索赔要求),均必须首先向监理机构提出,由监理机构研究处理意见,在同双方协商确定。当委托人和承包人发生争议时,监理机构应根据自己的职能,以独立的身份判断,公正的进行调解。当双方的争议由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或仲裁机构仲裁时,应当提供作证的事实材料。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1、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2、停工、复工权。 3、工程变更单的认可与签发权。4、我公司签字、盖章认可的随时赋予监理人的其他权利(包括处罚权) 5.3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 姓名:×××职务: 工程师 职权: 1、向承包商发布信息和指令,如开工令、停工令等。2、要求承包商制定详尽的工程进度计划,并予以审批,有权审查施工方案和用款计划。3、接收并检验承包商报送的材料样品,批准或拒收材料,如果用了不合格的材料,有权下令将该部分工程拆除。4、对工程的每道工序进行开工审批及完工验收,上道工序不合格,下道工序不得开工。6、批准分包合同。 7、解释合同中的歧义。8、命令暂停施工。9、警告承包商进度太慢。10、证明承包商的违约行为。11、决定计日工的使用。12、批准或拒绝延期和费用赔款要求。

招标文件合同文件范本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GF-1999-0201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示范文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制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

第一节协议书 第一部分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内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资金来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竣工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_____________________ 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元(人民币)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建设工程招标文件--合同专用条款

合同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会议纪要及协议;(4)本合同专用条款;(5)本合同通用条款;(6)投标文件及其附件;(7)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其附件;(8)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9)招标图纸(包括设计补充及变更);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 / 语言文字。 3.2适用法律和法规 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江苏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及其它现行的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有关规定。 3.3适用标准规范 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按国家和地方现行的标准、规范执行。 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不采用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另行商定 4、图纸 4.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开工前一周内提供全套施工图陆套(含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全套竣工图贰套)。 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图纸转给第三方或移作它用,并注意保密。若因承包人对图纸及其他资料保管不当、遗失、转借他人、复制等原因造成泄密后果,发包人对此保留终生追究的权利。承包人为此应承担实际损害赔偿责任,若损失难以计算,则承包人向发包人公司按合同价款的1%支付违约金。 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无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2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 姓名: 发包人委托的职权:①、对本工程施工质量、施工进度、工程造价进行控制。 ②、对本工程合同、工程资料进行管理;③、对安全进行监督;④、协调好各种关系。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1)涉及到工程造价的签证;(2)设计变更或工程变更;(3)开工令、竣工令、复工令;(4)工期顺延 5.3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 姓名: 职权:主持开展施工现场的全面工作及对监理工作的检查、工程造价的签证认可。 5.6不实行监理的,工程师的职权: / 7.项目经理 姓名: 职权: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需熟悉施工投标组织设计,应参与过施工组织设计编制。负责组织本工程的质量、安全、环保等全面施工管理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负责处理、协调本工程验收前的一切事宜。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必须能够调动承包人的足够资源,保证在整个施工期间现场有足够的劳力、材料、机械设备和工具,具备较强的协调能力和丰富的现场经验,保证工程顺利实施。 现场项目经理和项目副经理必须是承包人投标前承诺的人选。发包人确认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必须驻场,服从发包人的统一管理,且实行施工压证,每周现场工作5天以上,每天工作时间不得少于8小时, 非经发包人同意,每缺席一天,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 1000 元/天的违约金;每月累计超过3天,加倍承担违约金。承包人在施工期间不得擅自更换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 若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达不到合同规定质量、进度、现场管理等考核要求时,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在3天内更换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并承担每更换一次5万元的违约金,驻场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的行为、作业、管理等违反合同要求时,承包人除承担合同规定的违约金外,同时有权处以驻场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1000-5000元/次的违约金,发包人对承包人经济处罚在例会中予以通报,并纳

完整招标文件范本

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园区清扫保洁服务项目编号:.......................... ......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月..日

招标文件 ....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目录 第一部分招标公告 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 一、说明 1.定义 2.资金性质 3.集中采购机构及合格投标人 4.投标费用 二、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构成 6.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7、招标文件的质疑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8.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 9.投标文件计量单位 10.投标文件的构成 11.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 12.投标报价 13.投标保证金 14.投标有效期 15.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6.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17.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18.投标截止时间 五、开标及评标 19.开标 20.评标 21.投标文件的初审 22.投标文件的评价 23.授标

24.废标条款 25.政府采购政策性功能 六、授予合同 26.签订合同 27.付款方式 28.相关收费标准 第三部分投标格式 1.投标文件封面格式 2.投标函 3.投标一览表 4.投标分项报价表 5.技术规格偏离表 6.商务条款偏离表 7.技术文件 8.资格证明文件 9.服务方案 10.服务措施、承诺等 11.投标单位情况表 第四部分合同条款及合同样本第五部分服务要求 第六部分招标资料表 评分细则 资格后审条件及办法

第一部分招标公告 ....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的委托,对.................园区清扫保洁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园区清扫保洁服务 二、项目编号:............... 三、资金性质:财政预算内资金 四、服务内容:清扫保洁服务 五、服务期:五年 六、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能提供本次招标合格服务的企业法人; 3、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含公告发布当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自行到检察院进行查询,查询结果告知函显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供应商严禁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必要的资质条件。 七、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时间及地点: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月..日上午至2016年..月..日起每天上午9时~11时,下午13时30分~15时(法定休息日除外)。...................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招标文件购买室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前需填写《潜在供应商领取采购文件登记表》来获取《招标文件》,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开户行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人身份证,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并保证以上信息真实可靠,如因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填表者承担。招标代理机构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主要合同条款

招标文件主要合同条款 一、现场人员管理 1.按本合同进行施工组织,如需变更①人员安排、②机械设备、③施工方案等,必须提前15天书面上报甲方并经同意方可执行。乙方在开工前应向甲方监理提供有关人员上岗证、有关设备合格证年审证等证件,并需保证现场施工劳动力、机械设备能满足本工程进度要求。 2. 乙方项目部管理人员应为投标时所报人员且不得擅自更换,在所辖工程或分项工程施工期间(包括准备和收尾阶段),均需在职在岗,且不得兼任其他项目任何职务。如有特殊情况应报甲方同意,并支付5000元/人罚款。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支付5000(10000)元/人罚款。乙方所更换人员必须满足本岗位各项要求且为本单位正式职工。 3.乙方以下人员,经甲方提出后,必须在24小时调离本工程围,否则每人次乙方支付甲方违约金人民币500元;同时,乙方应在3天用甲方批准的合格的人员代替上述调离的任何人员。 3.1.甲方确认无法胜任工作者,包括:对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进度及施工质量达不到合同要求负有责任的施工人员、不熟悉本专业工作的施工人员等; . .

3.2.不能积极配合监理及甲方正常工作者; 3.3.违反甲方或乙方工地现场管理规定者; 3.4.无证上岗者(适用于按规定必须有上岗证); 3.5.与本合同规定名册不符且未经甲方监理认可者; 3.6.与本工程施工无关的人员。 4.未经甲方许可,本工程禁止任何不属于乙方之人员(甲方、甲方授权人员除外,甲方及甲方授权人员均配带工作牌)以任何名义进入乙方施工现场。 二、工程施工质量管理 1.工程质量:本工程的具体质量要求详见本合同专用条款及相关附件。 2.乙方承包围的各分部分项工程,按设计图纸、设计变更、规规程、验收标准、以及地方的有关规定、甲方要求进行施工和验收。如未达到此标准,乙方应采取措施在规定工期进行整改。如规定时间整改仍达不到要求,乙方须向甲方支付相当于上述不合格工作围对应合同价款作为违约金;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完成上述工作容,发生的所有费用(另加20%的管理费)由乙方承担,甲方在支付乙方的工程款项中扣除。 3.检查和返工 3.1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甲方、监 . .

招标文件合同专用条款

第三部分专用条款 以下各专用条款与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互相参照解释,若专用条款与通用条款有所抵触,应以专用条款解释为准。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执行《通用条款》第 2.1条。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 语言文字。 3.2适用法律和法规 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 本合同同时适用国家与工程所在地的有关建筑质量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 法律、法规、规章。 3.3适用标准、规范 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01。 施工图中涉及的其他相关施工及验收标准、规范。 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承包人自备,发包人无需提供并无需承担费用。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按生产企业在技术监督局备案并经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同意的标准。 4.图纸 4.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开工前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全套施工图肆套;其中叁套用于竣工图。(提供的图纸数量不满足要求时,承包人可向发包人申请加晒图纸,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承包人应在图纸提供后7天内,将其认为相关图纸中可能存在的任何缺陷、遗漏或不足,以书面形式呈报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 发包人对其向承包人提供的图纸的保密要求:承包人对所有图纸和工程文件负有保密义务,不得任意扩大接触和使用范围,不得泄露给与本工程无关的其他人员。发包人无需支付保密措施费用。因承包人原因造成泄密的,应承担损失赔偿等法律责

招标文件的构成主要内容

招标文件的构成主要内 容 Document number【SA80SAB-SAA9SYT-SAATC-SA6UT-SA18】

招标文件的构成 (1)招标文件的一般构成按照有关招标投标法律法规与规章的规定,招标文件一般由以下七项基本内容构成: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含投标报价和对投标人的各项投标规定与要求); 3)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 4)技术条款(含技术标准、规格、使用要求以及图纸等); 5)投标文件格式; 6)拟签订合同主要条款和合同格式; 7)附件和与其他要求投标人提供的材料。 各类招标文件都包括一般构成的七项基本内容。所不同的是,对不同类型项目的招标文件的内容构成,有关部委又结合行业的具体特点进行了一些特殊规定。比如,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增加了“对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必须提供工程量清单”;勘察设计招标文件,《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增加了“勘察设计范围”和“对勘察设计进度、阶段与深度要求,勘察设计费用支付方式,对未中标人是否给予补偿及补偿标准”等规定;政府采购招标文件,《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增加了“废标条款”和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的规定。 (2)招标项目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都必须列为招标文件的重要内容 招标文件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还应当包括: 1)明确规定投标保证金的数额、方式和交纳方法; 2)明确规定投标有效期和出现特殊情况的处理办法; 3)明确规定货物交货期和提供服务的时间; 4)明确规定是否允许价格调整及调整方法; 5)明确规定是否要求提交备选方案及备选方案的评审办法;

招标文件审核要点23727

招标文件审核要点 符合性检查 报审招标文件应完整,符合招标文件范本的相关规定,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技术标准、规范和相关政策要求。 依据相关要求,为确保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的一致性,宜在提交资审文件的同时编制招标文件,在报审招标文件时提交资审文件。 投标邀请书 投标邀请书中应明确项目招标的合同段划分情况。 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出售至收取时间,最短应不少于14和20个工作日。资格预审过程应控制在25个工作日以内,招标过程应控制在40个工作日以内,整体应控制在65至75个工作日以内(不含管理部门核备时间)。 招标文件应载明,开标时间与招标文件递交时间保持一致。 投标人须知 招标人对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的信息与数据,除“不适用”外,均应填写,不留空白。若时间不确定,应填写计划日期,并注意与须知修改表的条款号相对应。投标人须知为标准化条款,不适用的栏目应注明。任何对投标人须知的修改、补充均应在须知修改表中列明,原条款号不变。 招标文件应明确招标范围、建设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 招标若采用资格预审,投标人应通过资格预审取得投标资格;若采取资格后审,必须载明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财务能力、人员、设备、业绩、信誉等条件,并在投标书附表中增加“资格后审申请表”。 招标文件应明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若接受,应明确具体规定;应载明杜绝转包和违法分包,明确转包和违法分包的处理办法。需要载明是否允许分包,若允许,明确哪些工程可以分包,明确分包形式和管理办法。 招标文件应载明现场考察与标前会议的时间、地点。标前会议与发售招标文件的时间间隔,一般不少于3天,确保投标人阅读招标文件和提出问题的时间。

招标文件应明确合同实施期间是否调价。工期超过12个月的公路建设项目,可对主材(石油沥青、钢材、水泥、燃油等)价格进行调整,调整方法参照范本由招标人自行制定。 招标文件应载明投标文件有效期,有效期的确定应考虑工程的规模与复杂性,并为评标、澄清、上级的批准及通知中标预留充足的时间,期限通常为70~120天。 为防止非法借用他人资质或无实力的投标人参与投标,可适当加大投标担保及信誉担保的金额,提高对投标人的要求,具体投标担保金额由招标人确定。投标担保一般为投标价的1%(小型工程可适当提高到2%),信誉担保为投标担保的2~4倍。投标担保和信誉担保全部采用现金担保,招标文件应载明投标担保的有效期及退还时间。 为促使施工单位严格履约,招标人可在履约担保的基础上增加履约诚信担保。履约担保金额为合同价的10%,其中5%为现金担保,5%为银行保函。履约诚信担保金额不少于合同价的5%,且为现金担保。 招标文件中应载明缴纳现金担保的金额及现金担保声明格式,并载明用途及扣款条件。 招标文件应载明投标文件是否接受备选方案,对应载明投标文件的签署和装订、密封和标记、投标文件修改和撤回等的具体规定。 招标文件应载明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的主要条件和强制性条件,若不符合规定,属于重大偏差,按废标处理。未注明的不属于强制性条件。 重点注意以下问题: 1、符合性条件和强制性条件的设定是否合适,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界定是否合理等,以防给评标工作造成困难和不必要的投诉。 2、投标报价以投标现场宣读的报价为最终报价,对不平衡报价,招标人可要求投标人递交单价分析表,并进行澄清,在总价不变的情况下进行单价调整。 3、投标文件的修正应征得投标人的同意,如果投标人拒绝确认,则其投标文件

《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2009年版)

目录 第1章一般规定 (2) 第2章施工临时设施 (16) 第3章施工安全措施 (24) 第4章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 (29) 第5章施工导流工程 (37) 第6章土方明挖 (44) 第7章石方明挖 (51) 第8章地下洞室开挖 (57) 第9章支护工程 (67) 第10章钻孔和灌浆工程 (78) 第11章基础防渗墙工程 (90) 第12章地基及基础工程 (97) 第13章土石方填筑工程 (108) 第14章混凝土工程 (120) 第15章沥青混凝土工程 (138) 第16章砌体工程 (146) 第17章疏浚和吹填工程 (152) 第18章屋面和地面建筑工程 (161) 第19章压力钢管制造和安装 (170) 第20章钢结构的制作和安装 (182) 第21章钢闸门及启闭机安装 (192) 第22章预埋件埋设 (206) 第23章机电设备安装 (213) 第24章工程安全监测 (244)

第1章一般规定 1.1 工程说明 1.1.1 工程概况 简述本工程项目所在地的地理位置、工程规模、主要特征参数和综合利用要求;工程枢纽总布置、挡水、泄水、引水与厂区枢纽建筑物布置,以及各主要工程建筑物结构型式;主要机电设备布置、电气主接线、接入系统方式;施工组织规划要求等。 1.1.2 水文气象和工程地质资料 (1)水文气象 列出作为本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水文气象资料:包括坝址以上控制流域面积、流域洪水特性、各种代表性流量、库容特性以及降水量、气温‘水温、地温、风速、湿度、泥沙、水质和冰凌等各项特征值。 (2)工程地质 列出作为本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地质资料:包括工程地区的地质平面图、工程建筑物地质剖面图及其有关勘探资料,以及建筑材料场的地质剖面图及其有关勘探资料等。 1.1.3 施工条件 (1)交通条件 1)说明工程区附近可资利用的交通运输条件,如公路、铁路、水运、航空,以及转运站(码头)的站址、储运和装卸能力,道路和桥涵标准等。 2)说明发包人修建的对外交通工程和工程施工区内的永久、临时主干线交通道路以及桥涵码头等设施的设计标准及其交付使用日期。 3)说明本合同工程超大件和超重件的状况和数据。 (2)发包人按本技术条款第2章提供的施工临时工程和临时设施 1)说明发包人拟提供给承包人使用的施工临时工程项目的状况和移交使用日期。 2)说明发包人拟提供给承包人使用的施工临时设施项目的状况和移交使用日期。

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的主要内容及编写方法

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的主要内容及编写方法 ***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专业** *********) 内容提要:招标文件是招标投标活动中最重要的法律文件, 它规定了完整的招标程序和拟订立的合同的主要内容, 提出了各项具体的技术标准和交易条件,是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评委会评标的依据,也是拟订合同的基础。招标文件的质量是决定招标成败的关键环节。仅就施工招标文件的内容以及编制方法,谈一些认识。 关键词:招标文件、主要内容、编制方法 一、招标文件的主要内容 (一)、计价模式的确定。 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包括强制和自愿选择)的工程,必须执行国家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四统一”(“四统一”:指程量清单的统一项目编码、统一工程量计算规则、统一计量单位,统一项目名称。),采用综合单价计价。 (二)、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清单计价格式必须符合国家规范和项目当地补充、完善的有关计价规则规定的格式。 (三)、招标文件必须明确招标工程的性质、范围、有关的技术规格标准及以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这些应当在招标文件中以醒目的方式标明,同时,对以下问题必须予以明确: 1、该工程招标中需要另行单独分包的内容必须符合政府有关工程分包的规定,必须明确总包对分包工程需要配合的具体范围和内容,并将配合费用的计算规则列入合同条款。 2、涉及甲供材料、工作等内容的,必须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并将明确的结算规则列入合同主要条款。 3、招标项目需要划分标段、确定工期的,招标人应当合理划分标段、确定工期,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对于技术上紧密相连、不可分割的单位工程,不得分割标段。 4、招标文件应该明确说明招标工程的合同类型及相关内容,并将其列为主要合同条款。 5、合同主要条款与招标文件有关条款之间不能存在实质性的矛盾(比如,固定价合同在合同主要条款中不应出现“按实调整”字样,而必须明确量、价变化时的调整控制幅度和价格确定规则)。 (四)、招标项目需要编制标底的,标底由有资格的招标人自行编制或委托中介机构编制。一个工程只能编制一个标底,标底应该按照符合招标工程要求的施工图纸、招标文件规定的工程招标范围、拟订的施工方案、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有关计价做为依据编制。标底涉及的价格应按当时、当地的平均价格水平计算;涉及施工方案、计费标准选用的,应按照符合招标范围的施工企业的基本水平,而不应考虑具体竞争及让利因素。 必须如实列出施工图中存在的不确定因素,并由编制人员与发包方协商确定暂定金额。同时,应在《招标投标法》规定的时间内作为对招标文件的补充送达全部投标人。 (五)、招标文件必须明确工程评标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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