喷塑喷漆检验规范

喷塑喷漆检验规范
喷塑喷漆检验规范

喷塑喷漆检验规范

1目的

本规范规定了风机零部件喷塑喷漆的检验规则

2范围

适用于喷塑喷漆生产质量检验。

3定义

3.1A级表面:能直接正视的外部表面;

3.2B级表面:不明显的外部表面;

3.3C级表面:不易察看的内部和外部表面;

3.4起泡:涂层局部粘附不良引起涂膜浮起;

3.5针孔:涂层表面上可看见类似针刺成的微小孔;

3.6桔皮:喷涂涂料产生的凸凹,象桔皮一样的斑点;

3.7异物:空气中灰尘,喷涂机污物等杂物;

3.8凹痕:喷涂前基材上的伤痕使涂装后该处出现凹陷;

3.9浅划痕:涂层表面有伤痕,但看不见底层表面;

3.10深划痕:涂层表面有伤痕,且伤及底层表面;

3.11厚边:喷涂时在产品边缘或内折弯角处的涂料堆积现象,包括因局部保护不良而产

生的毛边;

3.12流挂:喷涂时涂层流动产生的堆积;

3.13露底:局部无涂层或涂料覆盖不严等现象,常见于内折弯角处/孔的边缘截面,基

材切口边缘截面等部位;

3.14剥落:一道或多道涂层脱离上涂层,或涂层完全脱离基材的现象;

3.15缩孔:涂层干燥后滞留的若干大小不等,分布各异的图形小坑现象;

3.16开裂:涂层出现不连续的外观开裂变化,通常由于涂层老化而引起的;

3.17粉化:涂层表面由于一种或多种漆基的降解及颜料的分解而呈现出疏松附着细粉。4检验步骤

4.1外观颜色

颜色与图纸要求的色板是否一致。

4.1.1色板采用客户样件或经客户认可的签样。

4.1.2应在标准光源对色灯箱CAC-600箱内(无设备条件时则要求在天然散射光线或光照度不低于2

×40w光源环境下),以目视方法进行。光照度通常在D65(特殊情况下用F/A,其次高标准要求时用

CWF/TL84),背景颜色为中灰色。

4.1.3检查距离:被测品与眼睛的距离为500mm,检验时在±15°范围内旋转。

4.2外观缺陷

有缩孔、针孔、杂质点、漏底、涂层厚度明显不均、流泪、预处理不良、有锈、表面有污斑、不光滑、不平整、桔皮、花斑、凹坑等。

4.2.1A、B面(“a”:正常使用时可直接看到的主要表面,一般指终端产品的正面。“b”:正常使用时

观察不到的表面,一般指终端产品的侧面、后面):在表面50cm2的面积内,0.3~0.8mm2的凸点不得多于3处,不允许出现1mm大的凸点,不允许出现气泡、针孔、漏底、涂层厚度明显不均、流泪、预处理不良有锈、表面有污斑、不光滑、不平整、桔皮、花斑、凹坑等。

4.2.2C面(“c”:正常使用时观察不到的表面,一般指终端产品的底面):在表面50cm2的面积内,0.3~

0.8mm2的凸点不得多于5处,不允许出现1mm大的凸点,不允许出现气泡、针孔、漏底、流泪、预处理

不良有锈、表面有污斑、不光滑、不平整、桔皮、花斑、凹坑等。。

4.2.3D面(“d”:正常使用时观察不到的次要面,一般是指终端产品内部面):在表面50cm2的面积内,

0.3~0.8mm2的凸点不得多于7处,不允许出现1mm大的凸点,允许出现的气泡在0.3~0.8mm2之内,

数量不得超过3个,不允许出现针孔、漏底、流泪、预处理不良有锈。

4.2.4对于微量杂质点及其它轻微缺陷通常在300mm处目视,肉眼不明显为通过,特

殊情况时视客户要求而定。

4.2.5喷涂层均匀、完整,同批产品的光泽、纹理一致,颜色符合图号要求,且与双方封样色样比较

无明显差异。

4.2.6点缺陷(含颗粒):

当d≤0.5mm(或s≤0.2mm2)且不连续时(ds≥5mm),不视为缺陷。

4.3涂膜附着力

4.3.1采用划格—胶带粘贴法测定漆膜附着力,每批次检验一两件即可。不合格时可加严检验。

4.3.2检验方法

使用锋利刃口的刀片(刃口宽要求0.05mm,刃口达到0.1mm时必须重新磨刃口),沿能确保得到直线切口的导向器,刃口在相对涂面35-45度角,均速划线。划线位置距产品边缘最近距离不应小于2mm,切口要保证切到基体,在涂膜上,切出每个方向是6至11条切口的格子图形,切口以1mm间隔隔开,

长度约20mm。对于涂膜厚度大于50μm,小于125μm(喷塑要求厚度80--150μm,喷漆要求厚度20--26μm),切口以2mm的间隔隔开。在将格子区切屑用软刷或软纸清除后,撕下一段粘附力在2.9N/10mm

(300GF/10mm)以上的胶带,将格子区全部覆盖,用手磨擦胶带,确保已完全粘牢后,拿住胶带的一端,沿着与其原位置尽可能接近180o的方向迅速(不要猛烈)将胶带撕下,然后用放大镜或肉眼观察。如果沿切口的边和方格部分有涂层脱落,损伤的区域为格子的5%以上,再重复上述方法检验。如果两次结果不同,换不同的检验人员,将在同样的条件下获得的涂膜,按同样的方式进行该检验。若仍出现上述结果或更差的情况,则该批涂层质量不合格。损伤的区域小于格子的区域5%为合格(参考下图)。

ISO等级:0

ASTM等级:5B

切口的边缘完全光滑,格子边缘没有任何剥落

ISO等级:1

ASTM等级:4B

在切口的相交处有小片剥落,划格区内实际破损不超过5%

ISO等级:2

ASTM等级:3B

切口的边缘和/或相交处有被剥落,其面积大于5%,但不到15%

ISO等级:3

ASTM等级:2B

沿切口边缘有部分剥落或整大片剥落,及/或者部分格子被整

片剥落。被剥落的面积超过15%,但不到35%

4.4涂层的密封性(盐雾试验检验)

盐雾试验检验(如无盐雾试验专用设备则可采用溶液浸泡的方式代替检验),试验结束后样品与试样前的样品对比,其表面无起泡、起皮、涂层与基体接触面生锈、漏底等不良现象则认为合格。

4.5涂层厚度(测厚仪检验)

涂层厚度检验(如无专用测厚仪也可用千分尺测量)。使用测厚仪检验,在离试样边缘处25mm以上

距离最少三处进行检查,取其平均数。

通常未做要求时,一般喷塑要求厚度80--150μm,喷漆要求厚度20--26μm。

另外,装配螺孔处的尺寸要符合图纸要求,避免孔尺寸过小装配时涂层被挤压脱掉(一般零件也可使用千分尺进行厚度检验。在试样上用刀片刮掉涂层至基体金属,用千分尺进行有涂层部分厚度和无涂层厚度测量,两者差值即为涂层厚度)。

(完整版)喷漆检验规范

I.功能测试Performance Test 所有喷漆物应该通过各项测试,包含膜厚测试、硬度测试、耐磨测试、百格测试、抗化性测试及色差量测。注意物品表面需洁净,不得有脏污、灰尘、油污及指痕等情况。 A.膜厚测试: P aint Thickness Test 量测喷漆膜厚(包含面漆及底漆),必须符合厚度规范。一般而言,Akzu Nobel 与EGYPTIAN 底漆约在15±5μm,面漆约在25±5μm,总和最少需要30~100μm,而Cashew 底漆与面漆皆为10-15μm;膜厚测试最终以成品图面尺寸+0.2/-0mm为量测依据。 *采用破坏式或非破坏式的量测仪器皆可,如用非破坏式仪器需利用平整性良好的金属片来作为试片,并注意仪器归零的校正。 B.硬度测试: P encil Hardness Test 1.使用滑车式的测试仪器,铅笔采用Mitsubishi “UNI”型号。 2.测试仪器需荷重750g,铅笔角度为45度。 3.测试长度需超过25 mm,硬度需高于2H,5条需无刮痕,需用成品测试。 测试长度需超过25 mm,硬度需高于3H,5条允许1条刮痕,需用成品测试。 4. C.耐磨测试: 一.RCA Abrasion Test 1.测试仪器为Norman Abrasion Wear,型号7-IBB-647,纸带规格为11/16inch 宽。 2.测试环境在室温条件下,湿度需维持在30-60%。纸带储存湿度需维持在30-60%,最佳环境为40%。 3.仪器上荷重175g,耐磨需达到38mm长30次/分钟100次,不能见底材为合格标准。 4.利用六十倍放大镜观察,表面不得露出底材始符合规格。 二.橡皮擦Test 1.测试型号EF74。 2.测试环境在室温条件下,湿度需维持在30-60%。纸带储存湿度需维持在30-60%,最佳环境为40%。 3.仪器上荷重500g,耐磨需达到15mm长1000次,不能见底材为合格标准。 4.利用六十倍放大镜观察,表面不得露出底材始符合规格。 D.百格测试: Cross Hatch Test 1.测试工具采用标准百格刀即可,刀片间距为1 mm,并依据ASTM D3359-93 标准测试方式。 胶带使用Permacell 99 or 3M610(拉一次测试)。

产品油漆涂装技术规范及验收标准N1

产品油漆涂装技术规范及验收标准NO:1303 (上海吉飞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技术文件) 前言: 油漆:是将金属工件涂覆漆层来保护金属及产品改观外观的一种方法, 将金属工件表面处理后涂覆底漆及有色面漆,以达到金属产品防腐及良好的外观的一种手段。 我司的产品如各类舱盖\滚轮\绞车\及其它凡需涂油漆的产品:分无面漆(只有底漆)及有底漆又有面漆两种.现分别作出如下规定及验收标准: 一:引用文件: JB/ZQ4000.10-86 GB1720-89 GB1771-91 GB1763-89 GB1865-89以及客户提出的技术要求: 二:油漆工艺基本要求: 1:被漆件漆前处理:(被漆件漆前处理好坏直接影响到镀层质量) 1.1被漆件表面必须除锈以及清除焊接部位的焊渣,必要时进行抛丸及喷砂处理,表面处理的标准应达到以下要求: a.船用产品因其使用环境要求,其表面处理质量必须达到sa21/2级或SSPC-SP.6—7级的要求。 b.在轻度腐蚀性环境中的产品其表面处理质量必须达到sa2级或SSPC-SP.6级。 c.如产品要与高温环境接触,其表面处理质量必须达到st2级。 e.尺寸与重量较大的产品应达到st3级除锈要求。 g.铸钢及锻件产品涂装前表面的平度在任意方向600mm长度上不得大于3mm,并不允许有名显的凸起、飞边、毛刺、浇冒口等缺陷。 h.焊接件涂装的表面不允许有焊渣、飞溅、药皮、电弧烟尘及机械加工残留的飞边及毛刺。 1.2被漆件必须通过脱脂工艺去除表面的油污(可以采用化学去污挥发剂) 1.3被漆件由于抛丸及喷砂处理后可能产生浮锈,所以镀前工件必须酸洗或人工打磨除锈。 1.4酸洗后的工件应按规定科学去酸及清洗 1.5工件表面缺陷不允许用腻子修补,应用电焊按规范修补,焊补处应打磨光滑。 1.6客户有注明要求打底漆的产品必须按规范打底漆,底漆的涂覆不少于2道。底漆厚度不小于30—40um.。 2: 涂装油漆 2.1漆的质量要求: 涂装所用的漆必须国标产品,应能满足或优于客户技术要求,船舶装备的油漆必须符合船用油漆标准。(GB1720-89 GB1771-91 GB1763-89 GB1865-8) 2.2外购的油漆必须提供质量保证书.并不定期进行理化检验。 2.3油漆作业工艺流程按工厂既定工艺流程,但应符合国家船舶油漆塗装规程标准执行,且由需方审定后实施。. a.每道油漆的间隔时间不得小于6小时,带烘干设备的作业工艺其每道漆涂装间隔视情而定,但要确保前道漆确实干透才涂第二道。 b.需要打底漆的其底漆不得少于2道,其每道漆膜厚度不小于30-40um. c.需要防盐雾防潮防腐的需打防锈漆,防锈漆的涂装不少于3道,其每道厚度不小于30-40 三:技术要求 1:漆层要求: 1.1外观:表面应平滑,无滴瘤,无粗糙和毛刺,无起皮,无漏塗,.无流挂、无污垢等现象。色漆应亮丽不允许有明显色差。 1.2漆层厚度,必须符合JB/ZQ4000.10—86 GB1720-89 GB1763-89规定:

喷漆件检验规范

喷漆件检验规范 1.目的 发现、控制不合格品,采取相应措施处置,以防不合格品误用。明确公司产品的表面喷涂质量标准,以使生产和检验有章可循。 2.适用范围 适用于供方和本公司对所有喷漆件质量的外观检验。 3.引用文件 Q/****/TX001-2008 《喷漆表面质量要求》 Q/**** 《检验和试验控制程序》 4.职责 4.1.品质部负责不合格的发现,记录标识及隔离。 4.2.工程部组织处理不合格品。 4.3.生产部参与不合格品的处理。 4.4.物料部外协人员和生产部委外人员负责外协件不合格品处理与供应商的联络。

5.定义 5.1.不良分类 轻微不良:不影响产品功能的不合格。对于喷漆件是指在产品正面不易看见的不良,例如有细小的杂质。在检验判定中可判定为合格。 一般不良:影响产品的形状和外观的不合格。对于喷漆件指有明显的喷漆不良和加工痕迹,例如鱼眼、沙痕、碰伤等。 严重不良:影响产品的使用,对于喷漆件件是批漆的附着力不满足要求,有严重影响外观的不良现象,例如起泡、脱落。 5.2.观察面 A 级面(主面):产品的有标识的一面 B 级面(背面):与标识相反的面和侧面 C 级面(其它面):安装板底面、有连接器的一面 5.3.不良现象 杂质:涂膜表面因杂点,灰尘、毛尘等引起的凹凸点。 色差:与标准色板存在明显的差异,同一批喷漆件存在颜色差异。 鱼眼:面漆上出现圆形小坑,有时呈分散状,有时呈聚集状。主要表现在喷了三防漆后。 皱皮:由于涂膜的流平性不良,涂层处产生的皱褶。出现类似橘皮、柚子皮那样的皱纹。 掉漆:喷漆后油漆无法附着而造成的油漆脱落,此类不良工件底色可见。【严重缺陷】 虚喷:涂膜厚度过薄,可看见基材底色的部位。 露底:该喷漆的部位没有喷漆,现出基材原色,称露底。

喷漆质量检验标准2010

喷漆质量检验标准2010-04-03 13:26 1.0 目的 (PURPOSE): 为增强质检员对产品外观品质标准撑握,提高质检员对产品外观的检验效率和判定准确性,预防不良品流入下工序及因各种标准不清晰使不良品流入客人IQC处,特制定此外观检查通用标准. 2.0 范围 (SCOPE): 适用于本公司常用原材料、外协加工、进货品、半成品、成品(包括电镀、涂装、喷油)产品外观通用检查。 3.0 职责 (RESPONSIBILITY): 3.1 所有质检员:负责对所需检查产品以<<外观检验通用标准指引>>进行检验。 4.0 外观品质检查标准 (BUSYWORK PROCEDURE) 4.1 IQC来料检验分板料、卷料和棒料. 4.1.1 卷料和板料表面要求光洁、无明显的划痕、无压印、无裂纹、不可有擦不掉的脏污。卷料分条要均匀不可有扭曲现象。如有特别要求请参照样板比校后确认。 4.1.2 对于棒料表面要求光洁均称不能有明显的凹痕,切面不能有粗糙的杂粒、凹痕、凸起、砂眼如有特别要求请参照样板比较后确认。 4.2 电镀品表面要求 4.2.1 表面要求光洁、不可有起皮、积瘤、起泡、水纹等不良现象,电镀颜色参照色板确认(凹痕、凸起、砂眼原则上属普通外观缺陷允许最大直径≦0.5mm,凹痕、凸起、砂眼内发黑明显属严重缺陷,允许最大直径≦0.25mm,上述普通及严重缺陷必须按AQL国标抽样进行确认,超出规定范围均不可轻易放行出货;必须请示质检部主管级以上人员判定是否可

出货时才可放行).另外要求检测镀层厚度和做盐雾试验,个别产品客户要求做上锡测试。如有特别要求请参照样板比较确认。 4.3 喷涂产品表面要求 4.3.1 表面要求不可露底材、刮伤、压痕、污渍、起皮、积瘤、发白等不良现象,喷涂颜色参照客户确认喷涂色板及喷涂首件样板确认;(凹痕、凸起、砂眼原则上属普通外观缺陷者允许最大直径≦0.5mm,凹痕、凸起、砂眼内发黑明显属严重品质不良缺陷,允许最大直径≦0.25mm,上述普通及严重缺陷必须按AQL国标抽样方案进行确认,超出规定范围均不可轻易放行出货;必须请示质检部主管级以上人员判定是否可出货才可放行).另外需检油漆厚度和表面附着力;个别产品客户要求检韧性测试和耐高温测试。如有特别要求请参照样板比较确认。 4.4 冲压产品表面要求 4.4.1 不充许有明显的压印、碰伤、拉花、裂纹、崩缺、变形、批锋要求不超过0.05mm、字唛和花纹不许有(错、漏、偏、缺)且深度不能超差。如有特别要求请参照样板比较确认。 4.5 机加工产品表面要求 4.5.1 表面应光洁,不能有批锋、尖点、碎屑、刮花、砂眼、台阶、刀纹、压印、夹伤、。个别产品注明表面光洁度要求。如有特别要求请参照样板比较确认。 4.6 铁铸件表面要求

喷漆产品外观质量允收标准及检验规范

喷漆产品外观质量允收标准及检验规范 The manuscript was revised on the evening of 2021

喷漆产品外观质量允收标准及检验规范 一、外观质量规范 缺陷定义 发生危险影响产品的安全性能,或产品使用性能不能达到所期望的目标,或显着的降低其实用性质,或不影响产品的实用性但影响产品外观的缺点。 表面质量分级依据及外观瑕疵分类 A级面——客户经常看到的面; B级面——在不移动的情况下,客户能偶尔看到的面; C级面——产品在被移动或打开才能看到的面; a 不允许——产品上不允许有所致缺陷; b 很不明显——在自然光下,目视距离40cm时间5s内,正面目测几乎看不到的缺陷; c 不明显——在自然光下,目视距离40cm时间5s内,正面目测不太容易看到的缺陷; d 不太明显——在自然光下,目视距离40cm时间5s内,正面目测较容易看到但不明显的缺陷; e 不严重——在自然光下,目视距离40cm时间5s内,正面目测较容易看到但不太严重的缺陷; f 不太严重——在自然光下,目视距离40cm时间5s内,正面目测很容易看到但不太严重的缺陷; 检验时间、距离及光线要求 1.3.1所有检验均要求在充足的自然光条件下或40W荧光灯下检验,除做表面附着力分析外,原则上不允许用放大镜检验; 1.3.2 二、常见喷漆缺陷

1.杂质——喷漆(喷涂)上的外来物,分刮手和不刮手两种、同色或异色等; 2.掉漆——表面处理层与基材剥离,分块状或点状; 3.露底层——部分位置未喷够厚度而露出底层; 4.阴阳色——产品正反或左右两面存在明显色差,但阴面不是露底色不良; 5.软划痕——没有深度的划痕(无手感); 6.硬划痕——硬物摩擦造成的划痕或有深度的划痕; 7.桔皮——喷涂面因涂料附着力差而导致起皱,象桔子皮样的外观; 8.流痕——油漆(涂料)过多且不均匀导致的流痕; 9.气泡——有气泡或无附着力的喷涂区域; 10.色差——常见喷漆产品每批次均会有轻微色差(喷涂产品色差相对较小); 三、常见喷漆(喷涂)缺陷允收标准表

喷漆件检验规范

喷漆件检验规范 1. 目的发现、控制不合格品,采取相应措施处置,以防不合格品误用。明确公司产品的表面喷涂质 量标准,以使生产和检验有章可循。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供方和本公司对所有喷漆件质量的外观检验。 3. 引用文件 Q/****/TX001-2008 《喷漆表面质量要求》 Q/****8.2-2006 《检验和试验控制程序》 4.职责 4.1.品质部负责不合格的发现,记录标识及隔离。 4.2.工程部组织处理不合格品。 4.3.生产部参与不合格品的处理。 4.4.物料部外协人员和生产部委外人员负责外协件不合格品处理与供应商的联络。

5.定义 5.1.不良分类 轻微不良:不影响产品功能的不合格。对于喷漆件是指在产品正面不易看见的不良,例如有细小的杂质。在检验判定中可判定为合格。 一般不良:影响产品的形状和外观的不合格。对于喷漆件指有明显的喷漆不良和加工痕迹,例如鱼眼、沙痕、碰伤等。 严重不良:影响产品的使用,对于喷漆件件是批漆的附着力不满足要求,有严重影响外观的不良现象,例如起泡、脱落。 52观察面 A级面(主面):产品的有标识的一面 B级面(背面):与标识相反的面和侧面 C级面(其它面):安装板底面、有连接器的一面 53不良现象 杂质:涂膜表面因杂点,灰尘、毛尘等引起的凹凸点。 色差:与标准色板存在明显的差异,同一批喷漆件存在颜色差异。 鱼眼:面漆上出现圆形小坑,有时呈分散状,有时呈聚集状。主要表现在喷了三防漆后(三 防漆具有良好的耐高低温性能;其固化后成一层透明保护膜,具有优越的绝缘、防潮、防漏电、防震、防尘、防腐 蚀、防老化、耐电晕等性能。)。 皱皮:由于涂膜的流平性不良,涂层处产生的皱褶。出现类似橘皮、柚子皮那样的皱纹。 (有油花是漆面没有除油有皱皮是你喷漆没有均匀或者是你调漆调的太稀了?或喷的太厚了)掉漆:喷漆后油漆无法附着而造成的油漆脱落,此类不良工件底色可见。【严重缺陷】虚喷:涂膜厚度过薄,可看见基材底色的部位。

喷漆检验标准

喷塑、喷漆检验标准 1、目的 规范检验操作,发现、控制不良品,防止不良品转入下道工序,同时给检验工作提供引导及接收标准。 2、范围 适用于外协制品进厂、本公司半成品和成品的检验接收及顾客退货的挑选检验。 3、术语和定义 3.1 A级表面:正常使用时可直接看到的主要表面,一般指产品的外露表面。 3.2 B级表面:正常使用时观察不到但在特殊条件下可以直接看到的表面,一般指虽然是产品的外露表面,但使用过程中被其他物体遮盖或者高度超出正常可视范围的表面。 3.3C级表面:正常使用时观察不到且不可轻易观察到的表面,一般指设备的底面、框架的内表面等。此表面的外观缺陷应合理而且不至于给客户觉得该产品质量不佳。 3.4 浅划痕:塑或漆层表面划伤,但目测不明显、手指甲触摸无凹凸感、未伤及材料本体的伤痕。 3.5 深划痕:塑或漆层表面划伤,目测明显、手指甲触摸有凹凸感、伤及材料本体的伤痕。 3.6 凹坑:由于基体材料缺陷,或在加工过程中操作不当等原因而在材料表面留下的小坑状痕迹。 3.7 凹凸痕:因基材受撞击或校形不良等而呈现出的明显变形、凹凸不平的现象,手摸时有不平感觉。 3.8 颗粒:因材料夹杂物或外来物(如焊渣)的影响而在表面形成的、颜色与正常表面一致的凸起现象。

3.9挂具印:指表面处理生产过程中,因装挂用辅助工具的遮挡而使其与零件相接触的部位产生局部无表面处理层的现象。 3.10针孔:表面处理上可看见类似针剌成的微小孔。 3.11孔隙率:单位面积上针孔的个数。 3.12 流痕:喷涂涂料过多且不均匀干燥导致的流痕。 3.13桔皮:喷涂表面因涂料附着力差而导致起皱,象桔子皮样的外观。 3.14露底:局部无表面处理层的现象。 4、职责 4.1 质量部负责不合格的发现、记录和标识,组织处理不合格品。 4.2 采购部负责外协不合格品与供应商的联络。 5、工作程序 外观(目测) 5.1 喷涂种类(如:喷塑或喷漆)、颜色与图纸要求及客户、我司、供应商三方确认的色板是否一致。 5.2产品喷涂表面外观在使用时要求100%进行检验,检验方式依据本标准。5.3 外观缺陷:有缩孔、针孔、杂质点、漏底、涂层厚度明显不均、流泪、预处理不良有锈、表面有污斑、不光滑、不平整、桔皮、花斑、凹坑等。 5.4 外观和颜色检验的环境和方法: 5.4.1 色板采用客户样件或经客户认可的签样。 5.4.2在天然散射光线或光照度不低于2×40w光源环境下,以目视方法进行。 5.4.3检查距离:被测品与眼睛的距离为500mm。 5.4.4目视角度: 45度~90度。 5.4.5目视时间: A级面约15秒/面,B、C级面约10秒/面。 5.5表面光洁度应达到设计要求的表面光洁度值。 涂膜附着力(划格实验) 5.6 涂膜附着力检验(基体金属为铁、钢、铝及铝合金): 5.6.1 采用划格—胶带粘贴法测定漆膜附着力,每批次以一件或两件检验则可。不合格时可用加严检验。

油漆件表面质量检验规范

1.目的: 对油漆件质量进行有效控制,确保完工的零件符合图纸的指标,满足规定的使用要求。2.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表面要求油漆的零件的检验; 3.职责: 凯麦公司油漆件表面质量检验员负责检验; 4.检验要求: 按公司Q/YX40101-2002《外观质量技术条件》中规定的油漆件要求分为1级、2级和3级进行检验。客户有特殊要求的按客户要求检验。 4.1 1级要求; 4.1.1烘烤形光漆表面; a. 漆膜表面应颜色均匀、光泽一致、平整、纹理清晰、符合样板、样品要求。 b.在100mmX100mm范围内允许有1~2个直径不大于0.1mm的疵病,其间距大于80mm。 c.非主要面允许有微细隐暗的桔纹,局部轻微的厚薄不均,微小流边线、隐暗的流边痕 迹,不太顺丝而细暗的砂纹印。 4.1.2烘烤形桔形漆表面。 a. 漆膜颜色、光泽、纹理须与样板、样品相符。 b.在100mmX100mm范围内允许有1~3个直径不大于0.2mm疵病。 c.桔形点允许有不太明显的大小结合。 d.非主要表面允许不太明显的纹理不清和桔形不均。 4.2 2级要求: 4.2.1烘烤型光漆表面; a.漆膜颜色、光泽、纹理必须符合样板、样品。 b. 在100mmX100mm范围内允许有1~3个直径不大于0.2mm疵病,其间距大于 80mm。 b.非主要表面允许有不太明显的隐暗桔纹,局部厚薄不匀,小流边线和微乱细砂纹印。

4.2.2 烘烤形桔形漆表面 a.漆膜颜色、光泽、纹理必须符合样板、样品。 b.在100mmX100mm范围内允许有1~3个直径不大于0.3mm疵病,其间距大于 80mm疵病。 c. 桔形点允许有不大明显的不均,大小结合。 4.3 3级要求: 4.3.1 烘烤形光漆和烘烤型桔形漆表面; a. 漆面各处必须喷到,厚薄一致。 b.喷漆面无明显液挂,无损伤性缺陷或碎裂。 4.4 油漆件检验时必须以图纸或样品为基准,对非漆面及保护面和油漆件上的孔、槽等必须清理干净,保护漆去掉后的表面必须用清洗剂擦干净,不允许有保护漆残留渍。4.5 平台油漆件用刀口尺和塞尺进行检验,刀口尺测量平面时不应有蹋边和不规则形状,中凹部份≤0.10mm。客户有特殊要求的按客户要求检验。 4.6 漆膜的附着力检验应合格。 4.7 漆膜的表面硬度检验应合格。 4.8 漆膜的耐溶剂实验应合格。 4.9 油漆零件的分级原则: 4.9.1 平台工作面属于1级要求检验。 4.9.2 内置零件喷漆按3级要求检验。 4.9.3 其余按2级要求检验(有特殊要求除外)。 5.工作程序: 5.1 检验条件: 喷漆件外观质量的检验应该在由两盏40W(最小)荧光灯或等效照明物照明下,并在45o角从检查人员后面射向被检表面,被检物应放置在中性背景前。 5.2 1级要求检验方法: 满足5.1条要求,在大约250 mm处(但不得超过300 mm)按4.1条和4.4、4.5条要求目视检验。

喷漆检验标准

喷漆检验标准 Company Document number:WTUT-WT88Y-W8BBGB-

喷塑、喷漆检验标准 1、目的 规范检验操作,发现、控制不良品,防止不良品转入下道工序,同时给检验工作提供引导及接收标准。 2、范围 适用于外协制品进厂、本公司半成品和成品的检验接收及顾客退货的挑选检验。 3、术语和定义 A级表面:正常使用时可直接看到的主要表面,一般指产品的外露表面。 B级表面:正常使用时观察不到但在特殊条件下可以直接看到的表面,一般指虽然是产品的外露表面,但使用过程中被其他物体遮盖或者高度超出正常可视范围的表面。 C级表面:正常使用时观察不到且不可轻易观察到的表面,一般指设备的底面、框架的内表面等。此表面的外观缺陷应合理而且不至于给客户觉得该产品质量不佳。 浅划痕:塑或漆层表面划伤,但目测不明显、手指甲触摸无凹凸感、未伤及材料本体的伤痕。 深划痕:塑或漆层表面划伤,目测明显、手指甲触摸有凹凸感、伤及材料本体的伤痕。 凹坑:由于基体材料缺陷,或在加工过程中操作不当等原因而在材料表面留下的小坑状痕迹。

凹凸痕:因基材受撞击或校形不良等而呈现出的明显变形、凹凸不平的现象,手摸时有不平感觉。 颗粒:因材料夹杂物或外来物(如焊渣)的影响而在表面形成的、颜色与正常表面一致的凸起现象。 挂具印:指表面处理生产过程中,因装挂用辅助工具的遮挡而使其与零件相接触的部位产生局部无表面处理层的现象。 针孔:表面处理上可看见类似针剌成的微小孔。 孔隙率:单位面积上针孔的个数。 流痕:喷涂涂料过多且不均匀干燥导致的流痕。 桔皮:喷涂表面因涂料附着力差而导致起皱,象桔子皮样的外观。 露底:局部无表面处理层的现象。 4、职责 质量部负责不合格的发现、记录和标识,组织处理不合格品。 采购部负责外协不合格品与供应商的联络。 5、工作程序 外观(目测) 喷涂种类(如:喷塑或喷漆)、颜色与图纸要求及客户、我司、供应商三方确认的色板是否一致。 产品喷涂表面外观在使用时要求100%进行检验,检验方式依据本标准。 外观缺陷:有缩孔、针孔、杂质点、漏底、涂层厚度明显不均、流泪、预处理不良有锈、表面有污斑、不光滑、不平整、桔皮、花斑、凹坑等。

喷涂检验标准

喷塑喷漆检验标准 1、目的 规范完善检验操作,发现、控制不良品,防止批不良品流入下道工序。同时给检验工作提供引导及接收标准。 2、范围 适用于进料、外协制品回厂、成品的检验。 3、定义 喷塑、喷漆件检验过程的参照标准。 4、职责 质检部负责不合格的发现、记录和标识,组织处理不合格品。 采购部负责进料、外协制品中不合格品与供应商的联络。 5、工作程序 外观(目测) 喷涂种类(如:塑粉或漆)、颜色与图纸要求及客户、我司、供应商三方确认的色板是否一致。 一般情况下,产品喷涂表面外观在使用时要求100%进行检验,检验方式依据本标准。进料、外协回厂或过程验收则采用抽检,抽检操作方式依据《检验规范》。特殊产品根据产品的具体要求检验。 外观缺陷:有缩孔、针孔、杂质点、漏底、涂层厚度明显不均、流泪、预处理不良有锈、表面有污斑、不光滑、不平整、桔皮、花斑、凹坑等。

外观和颜色检验的环境: 色板采用客户样件或经客户认可的签样。 要求在天然散射光线或光照度不低于2×40w光源环境下),以目视方法进行。光照度通常在D65(特殊情况下用F/A,其次高标准要求时用CWF/TL84),背景颜色为中灰色。 检查距离:被测品与眼睛的距离为500mm,检验时在±15°范围内旋转。 涂膜附着力(划格实验) 涂膜附着力检验(基体金属为铁、钢、铝及铝合金): 采用划格—胶带粘贴法测定漆膜附着力,每批次以一件或两件检验则可。不合格时可用加严检验。 检验方法:使用锋利刃口的刀片(刃口宽要求,刃口达到时必须重新磨刃口),沿能确保得到直线切口的导向器,刃口在相对涂面35-45度角,均速划线。划线位置距产品边缘最近距离不应小于2mm,切口要保证切到基体,在涂膜上,切出每个方向是6至11条切口的格子图形,切口以1mm间隔隔开,长度约20mm。对于涂膜厚度大于50μm,小于125μm(喷塑要求厚度80--150μm,喷漆要求厚度20--26μm),切口以2mm 的间隔隔开。在将格子区切屑用软刷或软纸清除后,撕下一段粘附力在10mm (300GF/10mm) 以上的胶带,将格子区全部覆盖,用手磨擦胶带,确保已完全粘牢后,拿住胶带的一端,沿着与其原位置尽可能接近180o的方向迅速(不要猛烈)将胶带撕下,然后用放大镜或肉眼观察。如果

表面喷涂要求和检验标准

邦盛医疗装备(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表面喷涂技术要求及检验标准 (文件编号:JS-0480106/A-2013) 编制______ 校对______ 审核______ 批准______ 日期______

表面喷涂技术要求及检验标准 1目的 提供了表面喷涂的技术要求及检验方法。规定了外观判定的基本方法和客观判定微小缺陷的标准。以便于统一公司内外标准,减小判定误差。 2范围 适用于在金属部件、塑料部件(包括玻璃钢材料)上喷涂处理后的品质要求,外观判定的标准(色调、色彩、性能等)。 3测试环境 测试环境温度:(23±2)℃,湿度:(50±5)℃。 4 5样品准备 试板按GB/T9271-2008标准准备。 1. 底材:a) 底材与产品要求一致,喷涂工艺和技术要求参照产品要求。 b) 底材为马口铁,厚度0.3mm,喷涂工艺和技术要求参照产品要求。 2. 数量:底材为a)的准备:10块;底材为b)的准备:5块。 3. 大小:150mm×200mm。 6表面喷涂的技术要求 6.1外观要求 a) 外观级别分类: 喷涂部件的分类标准如下表:

b)、色调检查。 对照标准样板,测量色差,要求:△E≤1.0; 对照前批次供货样板,测量色差,批次色差要求:△E≤0.6 c)涂膜外观: 涂层表面无漏涂、鼓泡、流挂、皱皮、针孔、渗色、划伤、印痕、褪色、颗粒、脱落、撞伤、色差 等缺陷,涂层表面平顺、光滑。 6. 2性能要求: a)、附着力要求:在一定破坏力(两种方式)条件下表面不能被揭下来。测试条件详见7.2.2。 b)、抗磨损要求:在经受一定力度和次数的摩擦后,表面喷涂颜色应无明显变化,表面上的图案不能消失。 测试条件详见7.2.3。 c)柔韧性要求: 正向冲击测试后,油漆表面无裂纹、皱纹、脱落现象。测试条件详见7.2.4。 d)、抗溶剂要求:模拟产品在用化学溶剂擦拭后,表面应无褪色、腐蚀或变质等缺陷。测试条件详见7.2.5。 e)、硬度要求:用规定硬度的铅笔在一定力度下划过表面,产品喷漆表面不应有剥落痕迹。测试条件详见 7.2.6。 f)、耐恶劣气候要求:在一定的高低温、高温高湿条件下,产品表面状态不变。测试条件详见7.2.7。 g)、膜厚要求:喷涂表面应满足设计要求。测试条件详见7.2.8。 7 表面喷涂的检测方法 7.1外观检验 7.1.2外观判定基准 A)、外观检验的方法: 采用目视的方法把外观表面的缺陷点与缺陷限度样板进行对比检验。 B)、外观检测的条件: a)、光照强度:外观检验均应处于正常亮度的日光灯下(500-800lux),距离光源不得超过2公尺。 b)、检视角度:在任何情况下,产品均应放在不会将照明光直接反射到测试者的眼中为标准的地方。 视线与被测物垂直,光线与被测物成45°。如图所示: c)、检视时间:以5×45cm面积为标准尺寸,目视 约30秒。如果检验面积小于标准尺寸或结构 简单时,以实际情况缩短目视时间,但最少不可少于6秒。如果检验面积大于标准尺寸或结 构较复杂时,以实际情况加长目视时间,但最多不可超过60秒。

喷漆质量检验标准

喷漆、喷塑质量检验标准 1.0 目的 为增强检验员对产品喷漆、喷塑外观品质标准撑握,提高检验员对产品外观的 检验效率和判定准确性,预防不良品流入工序及因各种标准不清晰使不良品流入客户处,特制定此外观检查通用标准. 2.0 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喷漆、喷塑的产品零件外观通用检查。 3.0喷漆质量检验标准: 3.1、除锈彻底而无填腻或施喷。 3.2、腻层厚度不大于3mm(指在面积大于0.01平方米范围内)。 3.3、腻层无开裂、起泡、脱落现象。 3.4、各边角平整、光滑、过渡园顺。 3.5、漆层厚度一致,无脱层、开裂。 3.6、橡胶件、电器线路、装饰件、玻璃及其他非油漆部位不沾油或油雾等。 3.7、无错喷杂色。 3.8、施喷底漆前,底盘处理清洁。 3.9、同一批次产品的光泽、纹理一致,颜色与图纸要求及公司确认的色板一致。

3.10、正常使用时可直接看到的主要表面及产品的侧面和后面要求:在表面50平方厘米的面积内高度高于1毫米的凸点不得多于3处,漆面光滑、无起泡、流痕、返白、桔皮、变色、裂纹、剥落、绉纹,无杂物,色泽统一。 3.11、产品的底面要求:在表面50平方厘米的面积内高度高于1毫米的凸点不得多于7处,漆面光滑、无起泡、流痕、返白、桔皮、变色、裂纹、剥落、绉纹,无杂物,色泽统一。 3.12、产品的内部表面要求:不允许有肉眼看明显的掉漆、脱层、漏底、预处理不良有锈。 3.13、附着力每批检验1~2件,用锋利刃口的刀片,在涂膜上切出每个方向是6至11条切口的格子图形,切口间隔2mm,长度约20mm,再将格子区域的切屑用软纸清除,用透明胶带将格子区全部覆盖,用手摩擦胶带,确保已完全粘牢后,拿住胶带的一端,沿着与原位置尽可能接近180°的方向迅速将胶带撕下,用肉眼观察,损伤的区域不大于格子的5%。 编制:批准:

金属表面喷涂检验规范(涂装规范细则)

1.0目的 规定了金属零部件喷涂标准的朮语、技朮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等, 其最终目的在于满足最终客户对视觉、触觉的要求 2.0范围 本文件适用于喷粉生产质量检验。 3.0定义 3.1 A级表面:能直接正视的外部表面和全部需丝印的表面; 3.2 B级表面:不明显的外部表面和开启门后能看见的内部表面; 3.3 C级表面:不易察看的内部和外部表面; 3.4起泡:涂层局部粘附不良引起涂膜浮起; 3.5针孔:涂层表面上可看见类似针刺成的微小孔; 3.6桔皮:喷涂涂料产生的凸凹,象桔皮一样的斑点; 3.7异物:空气中灰尘,喷涂机污物等杂物; 3.8凹痕:喷涂前基材上的伤痕使涂装后该处出现凹陷; 3.9浅划痕:涂层表面有伤痕,但看不见底层表面; 3.10深划痕:涂层表面有伤痕,且伤及底层表面; 3.11厚边:喷涂时在产品边缘或内折弯角处的涂料堆积现象,包括因局部保护不良而产生的毛边; 3.12流挂:喷涂时涂层流动产生的堆积; 3.13露底:局部无涂层或涂料覆盖不严等现象,常见于内折弯角处/孔的边缘截面,基材切口边缘截面 等部位; 3.14剥落:一道或多道涂层脱离上涂层,或涂层完全脱离基材的现象; 3.15缩孔:涂层干燥后滞留的若干大小不等,分布各异的图形小坑现象; 3.16开裂:涂层出现不连续的外观开裂变化,通常由于涂层老化而引起的; 3.17粉化:涂层表面由于一种或多种漆基的降解及颜料的分解而呈现出疏松附着细粉。 4.0输入 4.1 金属零(组)件的粉末喷涂技朮规范 4.2金属零(组)件的喷漆技术规范 5.0输出

喷涂检验日报表6.0工作程序

6.1主要检验工具 6.1.1 色差仪。 6.1.2涂层测厚仪。 6.1.3本公司标准样板。 6.1.4透明杂物判定表。 6.1.5 切刀及透明胶带(采用3M公司生产的Scotch 250# 胶带)。 6.1.6 100%工业酒精。 6.1.7白色棉质软布(或脱脂棉)和端面直径为6.3mm,长40mm的圆柱形木棒。 6.1.8冲击试验器和4倍放大镜。 6.2检视条件 6.2.1光度:200?300Lx(相当于40W日光灯750mm远)。 6.2.2如条件许可,检验者目视方向应与光源方向成450,如下图图1所示:(接下页) 6.2.3检验者沿目视方向与待检表之间的距离如下: A级表面:400mmB级表面:500mmC级表面:800mnr t 6.3试验方法及质量指标 6.3.1试验及试片要求 a.试片要求 材料:符合GB 9271 的铝板或马口铁板 尺寸:80 X 125X( 0.5 ~ 1.0)mm 表面粗糙度:Ra < 1 mm 表面预处理:铝为硫酸阳极氧化 马口铁板按GB 9271进行溶剂清洗 喷涂:喷涂用涂料应与DKBA0.400.0001中任一标准样板所对应的涂料产品相同;且 应在表面预处理后24小时内进行喷涂操作。试样必须两面全喷涂、且应保证 边缘质量。 b.试验项目及试样数量

表面喷涂质量检验标准

表面喷涂质量检验标准 1.目的 明确公司产品的表面喷涂质量标准,以使生产和检验有章可循。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的喷涂产品检验。 3.外观标准 3.1等级面划分标准: A 级面:装配后经常看到的外表面,常人可视顶面与不需弯腰可视底面。 B 级面:不经常看到,但在一定条件下能看到的面。 C 级面:一般看不到,或只有在装配过程中才能看到的面。 3.2 检验条件 A 光源要求:室内高效能日光灯两光源(照明度约为1000流明)。 B 目测距离:A级面为300mm,B等级面为500mm;C等级面为1000 mm。 3.3 检验标准 按光源标准要求区分产品的等级面,所有等级面涂膜应无基材露底、剥离等缺陷,所有表面应无划痕、起泡、起皱、针孔,积粉等不良等现象。 在眼睛距离等级面的标准处,以3m/min速度扫描检查。 3.4 外观缺陷标准 判定标准见附表一。 附表一:表面缺陷判定标准:

4.性能标准 4.1附着力测试: 百格试验法:喷涂后,取一随炉色板,在涂膜面上,按间隔1mm纵横平行刻画11道,以适当的力度(划痕以露出基体为准)在喷涂面划成100个方格,再用强力透明胶覆盖按紧,呈45度角,然后突然撕掉,此时检查方格内之物是否掉落,1格为百分之一,验收标准为5级,即脱落数量为不超过5个方格为合格。 弯板试验法:喷涂后,取一随炉色板,将其弯曲180度,并使内弯园角等于厚度(r=t)或弯曲90度往复一次,涂层无脱落现象。 4.2硬度检验: 用削尖的3H铅笔,与涂膜面呈45度角,沿直尺向前推划15-30mm,用橡皮把滑痕擦净后检查涂膜表面。判定标准为:没有丝毫底材显露时为合格。 4.3耐溶剂性测试: 4.3.1用分析醇(99.8%无水酒精)沾湿棉花棒,用1千克的力来回擦拭涂膜面50回,合格标准为:外膜不得有任何剥落、变色、发涨现象,可以允许光泽度有少许变化。 4.3.2使用环境模拟测试: ①.用40克肥皂溶于5升水中,将其产品置于其溶液中浸泡2小时,表面无腐蚀或镀层脱落时为合格。 ②.将试样竖立吊挂于40±1℃恒温的5%氯化钠溶液中浸泡72小时(溶液需每天更换),表面无起泡、起皮、漏底等表面缺陷为合格。 ③.冷热水循环测试:

油漆涂装技术要求和检验规范

产品表面处理规范 -----处理方法概述FZV/QS XX.1-2008一.概述 本规范规定了产品最终表面处理的一般要求。如没有特殊说明,一般指成品最终要达到的表面处理要求。 二.表面处理方法分类 1. 对锻造阀体的闸阀、截止阀、止回阀、过滤器、旋塞阀: a. 阀体材料为奥氏体不锈钢、双相不锈钢的,阀门外表面做酸洗钝化处理; b. 阀体材料为碳钢、低合金钢和合金钢等易蚀铁素体金属的,阀门外表面采用表面磷化处理; c. 阀体材料为铜及铜合金类、铝及铝合金等有色金属和合金的,保持原有表面作为最终完工状态; 2. 对锻造阀体的球阀: a. 阀体材料为奥氏体不锈钢、双相不锈钢、各种有色金属及其合金(铜基、镍基等合金)的,保持 机加工表面作为最终完工状态; b. 阀体材料为碳钢、低合金钢和合金钢等易蚀铁素体金属的,完工表面采用油漆涂装方法; 3. 对铸造阀体阀门: a.阀体材料为奥氏体不锈钢、双相不锈钢、各种有色金属及其合金(铜基、镍基等合金)的,阀门外表面做酸洗钝化处理; b. 阀体材料为灰铸铁和球墨铸铁类的,阀门外表面采用静电喷涂环氧粉末,色标RAL5015(天蓝); c. 其他采用外表面油漆涂装方法。 4. 其他表面涂装方法如ENP、镀锌、达克罗等方法作为特殊要求,根据需求执行,不列入本规范。 5. 参考或执行标准、规范: a. 酸洗钝化的执行和检验按照JB/T 6978《涂装前表面处理---酸洗》的规定; b. 磷化的执行和检验按照GB/T 6807《钢铁件涂装前磷化处理技术条件》的规定; c. 静电粉末喷涂参考GB/T 15607《涂装作业安全规程粉末静电喷涂工艺安全》的规定; d. 油漆涂装按照FZV/QS XX.2-2008表三的规定选取油漆及操作方法,按FZV/QS XX.2-2008进行控 制和检验。

喷漆质量检验标准

喷漆质量检验标准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喷漆、喷塑质量检验标准 目的 为增强检验员对产品喷漆、喷塑外观品质标准撑握,提高检验员对产品外观的检验效率和判定准确性,预防不良品流入工序及因各种标准不清晰使不良品流入客户处,特制定此外观检查通用标准. 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喷漆、喷塑的产品零件外观通用检查。 喷漆质量检验标准: 、除锈彻底而无填腻或施喷。 、腻层厚度不大于3mm(指在面积大于平方米范围内)。 、腻层无开裂、起泡、脱落现象。 、各边角平整、光滑、过渡园顺。 、漆层厚度一致,无脱层、开裂。 、橡胶件、电器线路、装饰件、玻璃及其他非油漆部位不沾油或油雾等。 、无错喷杂色。 、施喷底漆前,底盘处理清洁。 、同一批次产品的光泽、纹理一致,颜色与图纸要求及公司确认的色板一致。

、正常使用时可直接看到的主要表面及产品的侧面和后面要求:在表面50平方厘米的面积内高度高于1毫米的凸点不得多于3处,漆面光滑、无起泡、流痕、返白、桔皮、变色、裂纹、剥落、绉纹,无杂物,色泽统一。 、产品的底面要求:在表面50平方厘米的面积内高度高于1毫米的凸点不得多于7处,漆面光滑、无起泡、流痕、返白、桔皮、变色、裂纹、剥落、绉纹,无杂物,色泽统一。 、产品的内部表面要求:不允许有肉眼看明显的掉漆、脱层、漏底、预处理不良有锈。 、附着力每批检验1~2件,用锋利刃口的刀片,在涂膜上切出每个方向是6至11条切口的格子图形,切口间隔2mm,长度约20mm,再将格子区域的切屑用软纸清除,用透明胶带将格子区全部覆盖,用手摩擦胶带,确保已完全粘牢后,拿住胶带的一端,沿着与原位置尽可能接近180°的方向迅速将胶带撕下,用肉眼观察,损伤的区域不大于格子的5%。 编制:批准:

喷漆的检验标准

喷漆的检验规程 1.目的: 规范和统一公司不锈钢制品和塑料制品喷涂生产和检验标准,为生产和检验提供科学、客观的外观和强度等检测依据。如果有不能用定量的方法进行检测的缺陷或者其它问题,双方以封样的方法作为依据。 2、范围 适用于公司不锈钢和塑料件的喷漆、丝印、热转印和喷粉等工艺的生产和检测,但是不包括电镀产品。 3.术语 1)漆点:涂层厚度比周围涂层厚的部分 2)流痕:涂层后由于局部喷漆量过大,产生下垂形成条状物。 3)皱皮:由于涂膜的流平性不良,涂层处产生的皱褶。 4)分界线不清:一种或两种不同颜色的涂料边界线互相交错。 )针孔: 由于喷涂产生的气泡破裂产生的小孔 6)露底:该喷没喷的部位称露底 7)虚喷: 涂膜厚度过薄可看见基材底色的部位 8)喷花: 涂膜厚度不均匀的部位 9)杂物: 涂膜表面因杂点毛尘引起凹凸点 10)泛白: 涂膜表面呈气雾状 11)污垢:光滑面上的污迹,通常在不干净的环境中造成 12)褪色:在漆层表面出现涂层褪色现象 13)色差:漆层颜色出现与标准色板或客户封样件的颜色差异 14)异色点:在产品表面出现的颜色异于周围的点 15)漆面粗糙:漆层表面不平滑,粗糙 16)漆面污点:在漆层表面出现污点或污痕 17)漆面划伤或损坏:由于摩擦或划滑而造成产品表面留下点、线或块状的轻度残留线印记,目测看不出深度 4、检测工作程序: 外观检验 检验条件及方法: 作为表面和外观的装饰面要有一种整体的美观印象。这种评价是根据外观的质量标准,在一定距离和条件下,用眼睛的目视检查,适宜在非直射日光或相似条件的灯光下。 照明条件:正常日光灯,室内无日光时用40W日光灯或60W普通灯泡的照度为标准观察角度:被检测面与视线在45度范围内旋转, 左右转动15度范围。 观察距离:人眼和被测物表面距离为30cm左右。 观察时间: 10±2s。 颜色评价在标准光源或非阳光直射的自然光下进行。 检验员视力:裸视或矫正视力在以上且无色盲。 在此条件下,目测可见的不良现象认为是缺陷。 外观要求 外观规格:色调(包括色差与光泽)检查规格:一般以技术部门与客户确认的限度样本及样本所附测量值为准,没有限度样本时的色调差别,以标准色板为基准(生产和验收双方应尽可能使用相同规格仪器)。

喷漆件检验标准

喷漆产品质量验收标准 1.目的 为确保本公司产品的喷漆质量满足相关方的要求,特制定本标准 2.适用范围 本质量验收标准规定了本企业生产的汽车喷漆件的检验、试验方法及检验规则; 3.定义 流挂:涂膜上留有漆液向下流淌痕迹的现象叫做流挂 裸点/缺漆:没有喷到或可以看见部分底漆的现象 划伤:在喷漆表面形成一定宽度和深度的犁痕式破坏 颗粒/杂质:在喷漆表面形成的用一般分离方法不容易再分的构成粉末体的单体 油点/油污:喷漆表面上的一些脂类物质 飞漆:覆盖在喷漆表面的微小颗粒 4.内容 4.1钣金件质量要求 打磨平整、无焊渣、焊珠 4.2磷化表面质量要求 严格按照工序:脱脂——水洗——表调——磷化——水洗进行, 磷化后的物体表面无任何锈迹和油污 磷化后物体表面不能出现粉末状物覆盖物体表面。 4.3底漆质量要求 喷漆全面、均匀,不能有漏喷 底漆厚度要求: 4.4刮灰质量要求 两处边缘接口位置要渐进,不能形成台阶 物件凹凸不表面要用灰土补好 刮灰表面不能有沙眼 4.5中涂漆 喷涂均匀,全面,不能有流挂 4.6面漆质量要求 4.6.1颜色和图案要与样板保持一致。 4.6.2面漆喷涂厚度要求为: 4.6.3附着力测试 4.6.3.1检测方法:用3M600胶带紧牢的粘贴在试验样品表面,垂直90度,迅速撕开胶带,观察胶带上有无油漆脱落; 4.6.3.2结果判定:不可有掉落油漆及随胶带粘起现象;不可有油漆层剥落现象;不可有

起泡现象; 4.7外观评价 4.7.1根据本公司实际情况和对不同位置喷漆质量特性有不同要求,特将本公司的产品划 分为A、B、C、D 4个区(详见具体说明),检验标准按下表执行。 说明: A区(例:箱体两侧面、护栏、油缸、料斗外部等) 满足以下条件的评价区域界定为A区: ①直视可见区域 ②产品主要外表面 B区(底盘、箱体顶部及底部等) 满足以下条件的界定为B区: ③直视可见区域 ④非主要表面 C区(推板、滑板、挖板等) 满足以下条件的界定为C区 ⑤直视可见区域; ⑥配合件需组装后变成非真视看见区 D区(例如箱体内部等)非直视可见区域 4.7.2评价标准表 面漆评价标准表 说明:具体产品的外观评价应结合客户的要求及产品自身坯件的状况

喷漆件检验标准

喷漆件检验标准 Document number:WTWYT-WYWY-BTGTT-YTTYU-2018GT

喷漆产品质量验收标准 1.目的 为确保本公司产品的喷漆质量满足相关方的要求,特制定本标准 2.适用范围 本质量验收标准规定了本企业生产的汽车喷漆件的检验、试验方法及检验规则; 3.定义 流挂:涂膜上留有漆液向下流淌痕迹的现象叫做流挂 裸点/缺漆:没有喷到或可以看见部分底漆的现象 划伤:在喷漆表面形成一定宽度和深度的犁痕式破坏 颗粒/杂质:在喷漆表面形成的用一般分离方法不容易再分的构成粉末体的单体油点/油污:喷漆表面上的一些脂类物质 飞漆:覆盖在喷漆表面的微小颗粒 4.内容 钣金件质量要求 打磨平整、无焊渣、焊珠 磷化表面质量要求 严格按照工序:脱脂——水洗——表调——磷化——水洗进行, 磷化后的物体表面无任何锈迹和油污 磷化后物体表面不能出现粉末状物覆盖物体表面。 底漆质量要求 喷漆全面、均匀,不能有漏喷 底漆厚度要求: 刮灰质量要求 两处边缘接口位置要渐进,不能形成台阶 物件凹凸不表面要用灰土补好 刮灰表面不能有沙眼 中涂漆

喷涂均匀,全面,不能有流挂 面漆质量要求 颜色和图案要与样板保持一致。 面漆喷涂厚度要求为: 附着力测试 检测方法:用3M600胶带紧牢的粘贴在试验样品表面,垂直90度,迅速撕开胶带,观察胶带上有无油漆脱落; 结果判定:不可有掉落油漆及随胶带粘起现象;不可有油漆层剥落现象;不可有起泡现象; 外观评价 根据本公司实际情况和对不同位置喷漆质量特性有不同要求,特将本公司的产品划分为A、B、C、D4个区(详见具体说明),检验标准按下表执行。 说明: A区(例:箱体两侧面、护栏、油缸、料斗外部等) 满足以下条件的评价区域界定为A区: ①直视可见区域 ②产品主要外表面 B区(底盘、箱体顶部及底部等) 满足以下条件的界定为B区: ③直视可见区域 ④非主要表面 C区(推板、滑板、挖板等) 满足以下条件的界定为C区 ⑤直视可见区域; ⑥配合件需组装后变成非真视看见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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