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问负责制度

首问负责制度
首问负责制度

首问负责制度

(一)首问负责制,是指当事人向行政机关和服务单位申请解决问题或要求提供服务时,由首次接待的工作人员按相关规定负责处理的责任制度。首次接待当事人的单位(包括各股、室、所、队、中心、局属各单位)为首问负责单位;首次接待当事人的工作人员为首问负责人。

(二)各部门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遵守职业道德和工作纪律,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热情接待、耐心解答,认真处理当事人的申请事项。

(三)当事人申请解决的事项,由首问负责单位作初步审查,根据不同情况作如下处理:

1、属于本单位办理的,及时安排人员为其办理,不得超过承诺办理时限。

2、不属于本单位办理的,告知其应予办理的单位并提供指路等引导服务。

3、对不符合办理条件或不属于行政部门处理的事项,应当向当事人作出解释。确有必要的,转送有关部门处理。

(四)首问负责人应当将当事人所反映的问题、申请事项及所作的答复或处理意见等记录清楚,归档保存。

(五)首问负责人或负责单位在工作中发现有重大社情民意的,要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

(六)首问负责单位对当事人申请办理的事项应当跟踪了解办理情况或催办,并应主动协调办理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协助承办人员为当事人提供优质服务。

(七)首问负责单位及首问负责人不负责任,致使当事人需要解决的问题得不到及时妥善处理,引起当事人不满并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首问负责单位或负责人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按照相关规定追究当事人及其主管领导的纪律责任。

首问负责制制度

XX乡首问负责制 一、首问负责制的内容 首问负责制是指第一位接受来访、来电、来信的机关工作人员,必须负责接待、解答、受理或者引导办理有关事项,使之得以及时、有效处理的责任制度。 二、首问负责人的责任 1、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要及时给予办理;不能当场办理的,要说明理由;需要补充材料的,要一次性告知;前来办事人员不知道如何办理的,要告知其如何办理,并耐心解答对方的询问。 2、首问责任人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应当向办事人员说明理由、告知该事项的具体负责部门和联系方式,并尽可能提供指导和协助,不得推诿、拒绝。 3、不属于本乡职责范围的,首问责任人应告知或尽可能帮助其了解承办单位或部门。 4、首问责任人在接待来访者或受理来电等事宜时,如涉及到两个部门以上的事项时,首问责任人在热情接待后,要及时向该部门负责人汇报,由该部门负责人牵头协调解决,并向分管领导汇报。 5、属于电话咨询的,首问责任人应按照上述原则给予答复;属于举报或投诉的,受理信访或投诉工作的首问责任人应将反映的事项、举报或投诉人姓名、联系电话等记录在册,并

按有关规定及时处理。 三、首问负责制的基本要求 1、首问责任人在接待来访者时,应文明礼貌、热情接待,不能在接待时使用“不知道”、“不清楚”、“不归我管”等言语。 2、工作人员必须熟悉业务和工作流程,明确自己的岗位职责,了解机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努力树立机关高效、公正、廉洁、文明的良好形象。 四、违反首问负责制的处罚 由于首问负责人不负责任,致使当事人需要解决的问题得不到及时妥善处理,引起当事人不满并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首问负责人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按照相关规定追究当事人及其主管领导的纪律责任。

首问负责制度(20200515185011)

首问负责制度 一、首问负责制是指中心工作人员对办事人了解、咨询的事项负责回答和解决的制度规定。 二、首问负责是指最先受理办事人员咨询、投诉的工作人员,作为首问负责工作人员,负责处理和协调解决问题。首问人是指第一位被上门办事的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办事人)询问到的工作人员。 三、首问人责任 1、对办事人咨询、办理、投诉的问题,无论是否属于本社区所辖范 围的事情,首问或工作人员都必须主动热情接待,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搪塞、冷漠拒绝办事人。 2、凡办事人咨询、办理、投诉的问题属于本社区范围的事情,首问 工作人员能立即答复、办理的,必须当场答复、办理,并一次性告知有关事项,并认真填写受理通知书,做好解释工作。如由于客观原因不能当场答复,或不属于本人或职责范围内的问题时应做好解释工作。 3、首问人在接待办事人时,应热情大方,文明用语,为办事人着想,体现服务意识,展示中心形象。

限时办结制度 一、限时办结制是指在受理申请人的各种申请,办理相关业务等必须在规定的承诺期限内办结的制度。 二、办事人在资料齐全、手续完备的情况下,为正式受理,期限从正 式受理之日起。 三、实行限时办结制度分类处理,不同情况分别处理: 1、咨询件:对于申请人的咨询,要热情接待,耐心解释,一次性详 细告知申请人所需要补充的手续及资料,作好解释工作。 2、补充件:对于申请人请求合法,手续不全的项目属于补充件。要 一次性详细告知申请人所需要补充的手续及资料,作好解释工作。 3、退回件:对于申请人申请项目不合法或申报资料缺少主件的,属 于退回件,应当场告知申请人退回的原因。 4、受理件:一是即办件:程序简便,材料齐全,可以当场办结的为 即办件。即办件要即收即办,现场30分钟内办结;二是承诺件:手续齐全,请求合法,但需要审核、踏勘现场后方能办理的项目,属于 承诺件。承诺件要明确承诺的办结时效,必须在承诺期内办结。三是 上报件:需要到上级部门审批的项目,即为上报件。由窗口部门协助 服务对象在规定的承诺时限内办结。

村干部轮流坐班制度

村(居)干部轮流坐班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村两委班子建设,强化村级组织规范化管理,有效转变村(居)干部工作作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不断增强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号召力,确保村居和谐稳定,特制定村干部轮流坐班制度。 一、坐班人员 村“两委”成员、监督委员等村干部。 二、职责任务 1、处理村(居)内日常事务,及时做好上传下达工作,协调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2、为群众提供政策、党务、村务、财务咨询,代为办理各种服务事项。 3、加强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的管理和使用,依托远程教育平台、农牧民书屋、村居医疗办公室为群众提供村居政策、实用技术培训,组织文化娱乐活动。 4、接待群众来访,积极调处各种矛盾纠纷,维护村民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5、及时处置突发性事件,发生重大事件时,立即向村“两委”主要领导和乡(镇)党委报告。 6、保持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卫生整洁,院内无杂草,室内无尘土。 7、做好乡党委、政府和村“两委”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工作要求

1、建立签到、记录、请假代班、报告等制度。各村每天(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3:00(冬季)坐班,下午15:00—18:00,虫草采集时期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坐班人员要将当日受理事项和办理结果等认真填写在《村干部轮流坐班记录》上。其他时间根据乡党委安排和群众需求,也要统筹安排和保证好。 2、实行首问负责制。按照“谁受理、谁处置、谁反馈”的原则,对坐班时间内无法解决或需转交他人办理的事项,由受理人负责跟踪落实,并向当事人反馈办理结果,保证受理事项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3、实行周一例会制度。由村党支部书记主持召开全体坐班人员会议,回顾总结上周处理事务情况,及时发现问题,纠正不足,发挥集体的智慧和力量,共同研究解决村内重要事项和热点难点问题,并布置安排好本周的各项工作。 四、工作纪律 1、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对群众提出的各种事项,能办的要不拖不推,马上就办,暂时不能办的要向群众承诺办结时限,力争在最短时间内圆满解决。 2、不断改善服务质量。对前来办事的群众,要态度和蔼,热情周到。对暂时不能办理的事项,要耐心向群众做好解释工作,不属于职责范围的,要一次性告知群众如何到有关单位办理,并帮助做好联系工作,努力让群众满意。 五、保障措施

首问负责制

首问负责制 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首问责任制度第一条为增强全体员工的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改善客服水平,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建立本制度。 第二条首问负责制是指由首问责任人负责办理或负责协调、联系相关部门办理客户所要求办理的各类事项,负责解答客户提出的各类问题,并负责将办理结果告知客户的行政管理制度。首问负责制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首问责任人是指在本公司范围内第一个接听来电、接待来访、接收来信的员工。在来访接待中,当两位及以上工作人员一起被询问时,职位高者或到司时间长者为首问责任人。 第四条首问责任制原则:内动外不动(在公司内部协调处理,不推诿,不让客户到处找人),能够做到事事有人接待,有人办理,做到首问必答,首问必释,首问必果,减少办事的环节和程序,提高办事效率,让客户满意。 第五条首问责任人的责任和义务: (一)客户的来电、来访,无论是否属于本人、本部门职责范围,首问责任人必须主动热情接听或接待,并且认真详细地做好记录。(见附件1部门协调工单) (二)办理各类来电、来访、来信,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既要做到快捷准确,又要符合公司各项管理制度规定。对于不清楚、掌握不准确的问题应转办相关部门或请示领导。 (三)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内能够解决的,应当在规定时限内迅速办理或一次性告知有关办理程序、要求等,热情耐心地解答有关询问,直到客户听明白为止。

(四)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当有关责任人外出开会、出差、公休、病假等暂不在岗位或联系不上的,首问责任人必须认真记录服务对象的单位、姓名、联系电话及拟办事项内容等,并负责转交或及时联系责任人、或报告相关领导负责人处理。 (五)属于本部门与其他部门交叉的工作,首问责任人应视为本部门职责,主动协调,共同完成。 (六)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但属于公司范围内的,首问责任人不能使用“不知道”、“不清楚”、“不归我管”等语言予以回绝,而应热情帮助服务对象与有关部门取得联系;如未能及时联系上相关处理人,也应主动告知客户原因,争取处理时间和客户理解,并告之相关处理人或领导再规定时间内回复客户。 (七)不属于本公司职责范围内的,首问责任人应当热情接待,耐心解释,并尽自己所知给予帮助指点。 (八)除匿名来电、来信和无理取闹的来访者外,首问责任人或承办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主动及时将办理结果告知服务对象,进行电话回访或跟踪。(见附件2客户疑问、投诉汇总表) 第六条首问责任口诀 接待客户热情周到 问明情况详尽记录 本职范围当场解决 复杂问题及时转达 第一受理责任不推

首问负责制度

否定报备制度 对群众申报的审批事项,不符合批准条件的要实事求是地向其说明原因,同时将不批准的理由以书面形式呈送主管领导签字后备案,以便日后查询,作为追究责任的依据。 限时办结制度 根据人事局审批、核准、审核事项的繁简程度,对各个办事环节和程序进行细化量化,分别规定办理的时限,保证群众所申报的事项如期办结。 服务承诺制度 根据人事局各股办工作职责和要求,通过公示板、把服务质量、服务标准、办结时限等向社会承诺,接受监督,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无偿代办制度 对涉及两个以上环节的股办办理的事项,第一个受理的股办要确定专人,负责联系、协调有关股办进行办理,无偿代理群众的申报事项,最大限度地减少办理时间。 局长办公会制度 一、议事范围 1、本局各项工作计划、方案、意见、办法、规则等。 2、人事局各项重大项目的收费。 3、关于公务员奖励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终奖励。 4、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指标,及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职称评聘。 5、干部调出、调入、军转干部安置意见。 6、重大信访案件的处理意见。 7、本局内工作分工调整,干部选调。 8、各种大型活动安排。 9、职工福利安排及评优奖励工作。 10、凡是增加工资基金项目的工作事项。 11、县政府交办的临时性的重要的工作完成情况的汇报。 12、干部提前退休的审定工作。 13、人事编制信息调研工作。 14、出国人员诸事宜。 15、其它需集体决策的有关事宜。 二、议事时间 局长办公会由局长召集、办公室主任负责记录,拟定每月召开一次,特殊情况可以临时召开。局长办公会的议题由各股办向各主管局长申报之后,由常务局长综合,并向局长请示后决定。 三、议事原则 1、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局长在听取其它与会人员充分讨论和意见的前提下,做出最后决策。

村综治办各类制度

档案管理制度 1、纠纷调处的档案应单独设立,实行一案一档,按规定立卷归档; 2、调解文书档案应包括纠纷登记的原始记录、调查笔录、调解笔录、调解协议书,以及调委会对调解未成功的纠纷的处理意见及各种证明材料等; 3、调委会各种登记簿册、统计表按时间、年限分类装订成册,建立统计档案和统计台帐; 4、各种文字材料必须用钢笔或碳素笔书写,打印件和底稿要同时立卷。档案内容要完整,分类准确,文字清晰,顺序合理,装订规范,并有专人负责保管。保管期限一般为三年。

学习培训制度 1、中心工作人员和常驻工作人员都必须自觉参加政治、业务学习和集中培训,坚持集中学习与自觉学习相结合。 2、办公室负责制定中心学习计划,记好有关台帐。 3、建立集中学习培训点名制度,因故不能参加学习的,应事先向中心领导请假。无故不参加学习者,按缺勤处理。

考勤制度 1、中心实行日考勤。工作人员必须遵守作息时间,准时上下班。考勤由办公室负责,每月公布。 2、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确需请假的按以下规定执行: (1)请半天假,报中心分管领导审批同意。 (2)请假半天以上的,报中心主要领导审批同意。 常驻工作人员请假的,由所在科、所派人顶岗。 (3)各类请假手续及时送办公室备案。 3、一个月内,事假累计超过5天,病假累计超过10天的(病假须由市级医院证明);全年事假累计超过12天,病假累计超过30天或旷工累计3天以上者,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并于津贴挂钩。

接访受理登记制度 1、来信当日登记。群众来信及上级和各方面转来的信件,应当日拆封登记。按信纸、信封顺序整理装订,并在首页纸右上方加盖收信日戳,并按要求填写编号、日期等。 2、来电即时回答,并做好记录。 3、热情接待群众来访,并做好相关记录。 4、及时受理群众矛盾纠纷的调解申请。受理人应根据矛盾纠纷所涉问题、疑难复杂程度和分级办理的原则提出拟办意见,及时呈送领导阅批,决定分流调处或直接调处。案件调处结束后,应在《调解申请表》上及时填写办理结果,并装订卷宗,归档。

首问负责制度

首问负责制度 为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更好地为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质服务,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中心实际,经研究决定,在中心系统推行首问负责制度。 一、首问责任制度的基本内容 (一)实行“首问负责制”,即在办公场所、业务科室和公务处理过程中,首先受到来访、咨询或接待办事的中心工作人员,要负责给予办事或咨询一方必要的指引、介绍或答疑等服务,使之最为迅速、简便地得到满意的服务。 (二)首问负责制的对象包括:前来我中心办事的同志、来访人员、来电、咨询、查询、投诉和业务受理等。 (三)职业技能鉴定方面内容,包括报名,考试,查询分数,各项业务的办理,鉴定行为引发的各种投诉,上级及有关部门转来的有关咨询和投诉等。 二、首问负责工作制度 (一)对前来办理业务、咨询、投诉人提出的问题,无论是否属于本人、本科室、本单位、本局系统范围内的工作,首问负责人应当主动热情地接待,并按局统一制作的受理记载表格做好记录,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搪塞、拒绝。 (二)凡属于本人、本科室、本中心业务范围内的,首问

负责人应本着“马上就办,办就办好”的原则,能立即答复或办理的,当场答复或办理,由于客观原因不能当场答复或办理的,要说明原因,做好解释工作。 (三)对问题比较复杂,本科室、中心难以解决的,应及时向局分管领导汇报,由分管领导协调处理。 (五)首问负责人须具有高度责任心和主人翁精神,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认真对待每一次来电、来访。在答复问题时,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给予准确答复。对于不清楚、掌握不准确的问题,应及时请示上级和有关领导,并及时给予答复。 三、责任追究 “首问负责制”执行情况,将例如创建工作的考核项目之一,全体工作人员要认真执行好“首问负责制”。在处理来人、来电的咨询、查询、投诉、业务办理过程中,如发生拒绝、推诿或态度粗暴等现象,一经查实,要对责任科室和责任人进行必要的教育,情节严重的要给予批评和必要的处理。

学校效能建设制度

学校效能建设制度 一、岗位责任制 第一条根据铜仁市机构改革和“三定”方案的要求,学校在定编、定员的基础上,对本校各科(室)和每个岗位的工作内容、数量和质量,完成工作的程序、标准和时限,以及应有的权力和应负的责任等进行明确的规定。 第二条实行岗位责任制要坚持因事设岗、职责相称,权责一致、责任分明,任务清楚,要求明确的原则。 第三条岗位责任要以适当形式进行公示,各科(室)要有统一的标识牌,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第四条工作人员要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学习专业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做到忠于职守。 第五条岗位责任制履行情况要作为年度考核内容。年终每个岗位责任人要将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纳入个人总结内容,并在一定范围内述职,接受评议。 第六条对不履行岗位职责或对岗位责任制执行不力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首问负责制 第一条其它单位和学员到校办事时,所遇到并问及的第一个工

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首问责任人必须负责解答、办理和帮助联系办理等事项。 第二条首问责任人在接待办事人时,应主动亮明自己身份,做到态度热情、用语文明、服务周到,切实为办事人着想,不得推诿扯皮。 第三条办理事项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的,要按规定及时予以办理;不能当场办理的,要“一次性告知”办理事项,需要补充或携带的材料以及如何办理等,并耐心解答对方的询问。 第四条办理事项不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但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的,首问责任人要主动告知或引导到有关经办科(室),由有关责任科(室)负责接待、处理和答复;不属于本单位或本部门职责范围的,首问责任人应说明情况,做好解释工作,并告知或尽可能帮助其了解承办部门。 第五条办理事项特别紧急重大的,首问责任人应在认真做好记录的同时,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确保1—3天问题得到及时处理。 第六条首问责任人没有履行首问责任并造成不良影响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其相应责任。 三、服务承诺制 第一条根据工作职能要求,学校将服务内容、办事程序、办理时限、服务标准等相关具体事项向社会或服务对象作出公开承诺,

农村干部管理制度参考

农村干部管理制度参考 为了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按照"政治坚定、忠于祖国、勤政为民、依法行政、务实创新、清正廉洁、团结协作、品行端正"的要求,规范干部的行为,保证党委政府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对干部管理制度进行完善,并纳入干部目标考核,现将有关制度通知如下: 一、学习制度 1、自觉学习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经考核不合格的扣减工作目标分1分。 2、坚持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每月集中学习不少于2次,自学4 - 8课时,无故少参加学习1次扣目标1分,累次累记。 3、做好读书笔记,全年不少于3000字,半年镇党委组织检查一次,年终经检查未完成读书笔记或笔记少于3000字的,扣减工作目标分1分。 4、每周召开例会,学习有关文件、会议精神,分析总结上周工作,安排部署本周工作,实行会议点名制,旷会一次,按旷工处理。 二、工作制度 1、机关上班实行双休日工作制,压滤机滤布上班时间为上午9点- 12点、下午2 - 6点,下班时间有群众办事必须保证随叫随到;全体干部职工必须自觉遵守作息时间,不准迟到、早退,不准擅自离岗,若有违反者每次扣目标分1 - 2分。

2、各办公室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每个干部必须认真履行职责,妥善处理日常事务和包村工作任务,搞好工作上的上传下达,确保信息畅通。未按时到岗的,视其情节轻重分别参照迟到、早退、旷工予以考勤。 3、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实行"三制"管理。即一是去向报告制,党政领导外出办事或下村,应给党政办告知去向,包村干部外出办事或下村,应向联系村领导报告。外出又不告之去向的,按旷工论处。二是领导查岗制,由党政领导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机关工作人员在岗情况进行检查,检查时由办公室做好查岗记录,查岗不在扣1分。三是考勤公示制。考勤实行一周一汇总,全体机关干部的考勤情况与年终目标奖挂钩。 4、全体干部职工必须自觉遵守纪律,坚决服从组织的安排,干部必须不折不扣地完成党委、政府安排的各项工作目标,未按期完成工作任务扣目标分1分。因未完成工作目标影响全镇目标考核或受到上级部门通报批评,扣相应责任人目标分2分。凡不服从领导(包括包村组长)安排,不完成任务者扣目标分2分。 5、计生工作严格按照县计生办目标完成,未完成任务扣责任人目标分2分。 6、维稳和信访工作,联系领导和包村干部实行一岗双责,在每月20日前进行上报及提出处理意见,如未定期上报或对基本情况不了解的扣目标分1分,并按县维稳和信访工作条例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等制度

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等制度服务承诺制 一、服务承诺制是指根据卫生和计划生育系统工作职能,结合服务工作实际,将行政服务的内容、办事程序、办理时限等相关事项向社会和公众作出公开承诺,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承诺事项的落实,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承担违诺责任的制度。 二、服务承诺必须遵循依法、诚信、公开、高效、便民的原则,以提高服务水平、效率和公众满意度为目标。 三、具体要求: (一)坚持依法行政。按照卫生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办理本局职能范围内的各类事项,做到依法办事。 (二)推行政务公开。按照各类经办业务规程,向服务对象提供服务指南,公开办理程序,接受社会监督。 (三)落实首问责任。如办理事项在首问者工作职责范围内,由首问者承办,否则由其负责交接到相关责任人,做到办事不推诿、不扯皮、不缺位。

(四)实行限时办结。对服务对象要求办理的事项,在符合有关规定和要求的前提下,在规定或承诺的时限内办结。 (五)采取一次性告知。对于服务对象所办之事,承办人要一次性书面告知有关办事程序和所需材料,待材料齐全后及时办理。 (六)服务文明周到。工作人员要举止端庄,谈吐文明,使用文明用语,禁用服务忌语,待人礼貌,耐心解答。 (七)坚持廉洁奉公。严格执行关于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的“五条禁令”和廉洁从政“十不准”的规定。 四、以上承诺接受社会监督,服务对象认为有违反服务承诺行为的可向本局纪检监察室举报投诉。 (投诉电话:******) 首问负责制 一、首问负责制指服务对象向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请求解决问题时,由首位接待的工作人员,按相关规定给予妥善处置的责任制度。 二、第一个受理服务对象咨询及办理业务的工作人员为首问责任人,要认真答复服务对象咨询的有关问题,力求全面、准确、完整。

业务窗口服务规范制度

业务窗口服务规范制度 为贯彻落实公安部《公安机关窗口单位服务规定》等规定,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一、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范性文件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机动车驾驶证业务。 二、坚持开展微笑服务,热情周到、举止文明、用语规范。 三、实行限时服务。对手续齐全的申请业务,严格按规定时限办结。 四、实行延时服务。对已经受理的应在当日办结的业务不得以下班时间为由拒绝当日办结。 五、服务告知制。对申请材料不齐全等原因无法办理业务的,开具退办凭证,将所需补足的材料、手续一次性告知群众,避免办理群众跑第三次。 六、实行首问负责制。对办事群众提出交通管理业务问题,第一个受理的民警负责给予解答,对不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业务,应当告知到其相关窗口或部门办理。不得说“不懂”、“不知道”等推诿性的言语。 七、实行警务公开,所有民警和工作人员应当佩戴胸卡,挂牌上岗,公开所有办事程序,制作业务流程图,公开各项收费的项目、依据和标准,机动车号牌实行电脑公开选号。 八、每日有一名领导或值日警官接待群众,负责解答群众咨询的问题,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处理群众投诉和举报。对群众的投诉和意见,做到件件有答复。 九、提供各种便利条件和设施,保持办事环境整洁、舒适,方便办事群众。 二○○八年四月一日

业务大厅(窗口)管理制度 一、大厅(窗口)工作人员到达工作岗位后,应对自己周围环境进行清洁和整理,做好班前准备工作。 二、大厅(窗口)民警和交协员必须注意自己的仪表仪容,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 三、群众进入大厅(窗口),工作人员要主动热情、周到、礼貌对待。 四、大厅(窗口)工作人员工作时间不许看报纸、吃东西、吸烟、闲谈。 五、大厅(窗口)工作人员都要自觉维护大厅卫生,爱护卫生设施及财产,管理好自己使用的电脑。 六、值班人员下班后必须按队里规定锁好门窗,检查大厅(窗口)里各种设备开关是否关闭,并关闭电源。 七、非本队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工作区内。 八、凡是业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必须遵守以上条款。 二○○八年四月一日

学校办公室工作制度

篇一:学校教师办公室管理制度 教师办公室管理制度 一、严格执行学校作息制度,按时上下班,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有事请假。办公期间,不串岗、空岗。 二、保持安静,不大声喧哗,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嬉戏打闹、干私活、打瞌睡、下棋、打球、玩扑克、酗酒滋事等);严禁在工作时间玩电脑游戏和上网聊天。 三、教师办公室放置物品规范有序,私人物品全部进柜,保持墙面清洁,不能在墙上钉、贴各种物品。 四、办公室应做到整洁有序,不乱堆乱放,室内物品、桌上资料放置整齐,各室都建立、健全卫生值日制度,值日人员须每天打扫室内卫生,保持窗明几净,保持地面整洁。 五、教师办公室内不准吸烟,校园内不得吸游烟。 六、全体工作人员要努力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乱扔纸屑、烟头、杂物,不随地吐痰。 七、教师办公室内不得开无人灯,开空调时不开窗 八、提倡节约用水用电,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灯具、风扇、电脑等电器设备在无人使用或监守的情况下要关闭电源。 九、办公室内所有人员要有安全意识,下班后或无人时要关闭门窗,不在办公室内存放现金和贵重物品。 十、爱护办公室的公物,不私自将公物带走。 梅山一中篇二:学校办公室规章制度 学校办公室规章制度 <div style=padding:10px 5px 0px 20px;margin:10px 0px 0px -15px; 1. 学校办公室管理规章制度 2. 学校办公室工作规章制度 3. 学校行政办公室规章制度 4. 学校办公室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5. 学校办公室工作规章制度 1、学校办公室管理规章制度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爱国、爱校、热爱本职工作。 2.待人热情,虚心听取群众的意见与建议,做到对待领导和群众一个样,对待生人和熟人一个样,对待校外客人和校内教职工一个样,对待其他单位职工和学校办公室内部职工一个样。 3.经常保持办公室、会议室内外卫生。办公室布置合理,办公桌上文件、材料放置整齐有序。 4.准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内不得擅离岗位,因公外出,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方能外出。 5.不在上班时间与人闲谈、喧哗,保持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 6.认真学习有关知识,不断提高自己业务水平,不断提高办事效率和工作质量。 7.对自己分管的工作要认真负责,不推委,不扯皮,对人态度和蔼,一视同仁,树立良好的服务态度。 8.办公室人员除了日常自己分管的工作外,要随时接受学校领导临时安排的各种工作任务,保证令行禁止。 9.要注意办公室安全,下班前关好门窗,锁好办公桌和文件柜,关好水源、电源等。 10.全体办公室成员必须严格遵守该管理制度。 2、学校办公室工作规章制度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办公室工作,更好地行使工作职能,特制定本制度。

村内部管理制度

村委会内部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切实转变村两委人员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结合我村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村两委人员必须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行动上与村两委保持高度一致。 第三条村两委人员必须尽职尽责、高效务实、廉洁奉公,以高度的责任心和事业心不折不扣的完成村两委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四条村两委人员要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树立良好的形象,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自己的,坚持记“民情日记”,以勤政、廉洁、务实、高效的工作作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第五条村两委人员要加强农村实用技术、先进科技知识及适应本职工作的实践知识的学习,做适应市场经济新形势的高素质的村官。 第六条村两委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 第七条村党总支部是全村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支部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决定村重大事项。 第八条村上工作实行分工合作制,各负其责,各司其职,但要相互配合协调,顾全大局。 第九条支部会议。支部书记、委员参加,研究决定全村的重大工作事项,支部书记主持召开。

第十条两委干部会及学习会。村两委人员参加,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精神,通报工作情况、了解工作进展情况、研究工作方式方法、安排布署下步工作,每周一次,总支部书记主持召开。 第十一条民主生活会。以党小组为单位,每个党小组每月或半年一次党小组活动,支部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由全体党员参加,分别由党小组长及支部书记主持召开。 第十二条村组干部会。村两委人员和全体组长参加,布置当前工作,听取意见和建议,村主任主持召开。 第十三条村民代表会议。全村村民代表参加,通报全村工作及建设项目、经济发展等情况,讨论通过各项重大决策、重大经济开支,听取和收集各种意见和建议,村主任召开。 第十四条安全稳定工作例会。各组组长、企业负责人参加,由治保主任主持召开。 第十五条村两委人员因病因事请假在一天以内(含一天)由村主任批,一天以上的由书记批。 第十六条在假期中因特殊情况需续假者,必须提前联系,向原批假处说明原因,假满后补充假条,否则视为无故缺勤。 第十七条村两委人员必须自觉遵守规定的上班时间,按时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缺席。到村小组必须说明情况,值班工作人员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和职位代理

首问负责制内容

淇县朝阳医院首问负责制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行业作风建设,提高我院的整体服务质量和工作水平,更好地为病友做好医疗健康服务,特制定首问负责制度,内容如下: 1、本规定适用于在岗的全院干部职工。 2、首问负责制形式包括面对面回答咨询、无线信息、电话咨询等。 3、最先受理服务对象咨询的人员为第一责任人,负责解答、引领、处理服务对象提出的医疗服务项目、寻医问药、科室位置以及就医流程等各类问题,如需要两个科室共同协调解决的,由先行接待的科室负责与其他相关科室协调,相关科室要积极配合,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满意的服务。 4、对服务对象提出的问题,应热情接待,耐心、准确解答各种问题,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要想法设法帮助服务对象解决问题。 5、在回答服务对象的询问时,做到有问必答,严禁使用“不知道”、“不清楚”、“到xxx科去找”等服务禁语,或用手势表示回答。必须使用文明礼貌用语,注意回答时的目光、面貌、语气、语调等,努力体现出亲切、和蔼、诚恳、良好态度。即使询问者提问有不合理之处,也应耐心地作出合理的解释说明。

6、凡遇到服务对象咨询时,无论其事是否属于本人职责范围内的问题,要立即给予答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问题而当事人不能答复的,要立即请示本部门领导,按领导指示答复;不属于本部门、本人职责范围内的问题不得推卸,要积极指引或电话联系到相关部门,直到有人接待,当好“二传手”。 7、遇到需要临时帮助的服务对象应主动上前帮助,如病友轮椅乘坐电梯或上、下坡、危重患者、老弱病残行走不便时等等,均应主动询问,尽可能给予提供帮助和方便。 8、在服务过程中,如因工作程序或某个工作环节出现差错,应由发现问题的工作人员帮助查询解决,不得指示服务对象自行盲目查询。 9、遇到疑难问题或服务对象对服务结果不满意时,工作人员应逐级向上反映及时疏导、化解矛盾,达到使服务对象满意的结果。 10、工作人员确因工作无法脱离而又不能准确答复问题时,要耐心解释,并准确告诉服务对象应去…… 11、未执行首问负责制引起服务对象投诉者,按医院有关规定处理。 淇县朝阳医院

政务服务大厅及各窗口首问责任岗制度

政务服务大厅及各窗口首问责任岗制度 第一条 为优化发展环境,改进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作风,提高政务服务效能和质量,根据《四川省行政机关首问负责制度》,结合政务服务中心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区政务服务中心设立政务服务大厅首问责任岗位。大厅首问责任岗位实行AB岗制。首问责任岗位工作人员为大厅首问责任人。大厅首问责任岗位在上班时间实行不间断值守。区政务服务中心管理人员轮流担任大厅值班长,并作为大厅首问责任岗位责任人。 第三条 区政务服务中心各部门窗口为区政务服务中心各窗口首问责任岗位。该部门窗口的工作人员均为部门窗口的首问责任人。 第四条 首问责任人对到区政务服务中心申请办理行政许可、审批和其他公共服务事项,了解政务、反映情况以及联系公务、履行协作职能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办事人员提供首问服务。 第五条 政务服务大厅首问责任岗职责 大厅首问责任人对属于自己承办的事项应立即接办。 大厅首问责任人对属于部门窗口或区政务服务中心有关股室承办的事项,应热情告知或引领办事人员到相应的部门窗口或股室办理。当办事人员要求引领服务时,应当提供

引领服务。 大厅首问责任人对不属于本中心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应向办事人员说明理由,告知该事项的具体负责部门和联系方式,并尽可能给予指导和协助。 大厅首问责任人不能解决或不能确定办理事项的承办窗口及股室的,应负责将该事项交首问责任岗当日的带班领导,由带班领导负责解决或确定办理事项的承办窗口及股室。带班领导不能解决或不能确定的,应负责将该事项交区政务服务中心主任处理。 第六条 部门窗口首问责任岗职责 部门窗口首问责任人对属于本部门窗口承办的事项应立即接办。 部门窗口首问责任人在接待咨询、承办事项时必须一次性书面告知办事人员相关办事程序及要求;条件不符合或手续不齐全的,应耐心做好书面解释说明和具体指导工作。建立首问责任登记簿,对办事人员反映的问题必须认真记录、处理,并将处理意见及时向服务对象反馈。 部门窗口首问责任人对属于其他部门窗口或区政务服务中心有关股室承办的事项,应热情告知或引领办事人员到相应的部门窗口或股室办理。当办事人员要求引领服务时,应当提供引领服务。 部门窗口首问责任人对不属于本中心职责范围内的事

村(社区)便民服务站的相关制度

XX乡(镇)XX村(社区)便民服务站机构设置 站长: 成员: 便民服务站工作职责 1、办理党组织关系接转手续,做好流动党员《活动证》发放、查验工作; 2、发展壮大志愿者队伍,扎实开展便民利民活动; 3、负责村(居)民教育培训工作,落实政务公开制度; 4、负责做好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为辖区困难群众提供服务; 5、宣传贯彻再就业政策,开发社区就业岗位,帮助失业和下岗人员实现再就业;(村不要此职责) 6、负责开展各类社会保险工作的宣传和组织发动工作; 7、负责解决残疾人救助事宜,组织开展拥军优属活动; 8、完成村(社区)党组织和村(居)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便民服务站便民服务流程图

遵纪守法,依法行政熟悉业务,办事规范恪守职责,勤奋敬业廉洁奉公,不徇私情举止得体,用语文明热情相待,真诚服务资料齐备,注重安全爱护设备,正确操作

为切实加强便民服务站形象建设,规范管理,提升服务水平,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规范。 一、坚持“便民、高效、廉洁、规范”服务宗旨,为群众提供忠实、高效服务,做到让人民满意、政府放心。 二、树立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兢兢业业,求真务实,创新进取,甘于奉献。 三、勤奋学习,刻苦钻研,精通本职,熟练掌握与服务工作相关的业务知识。 四、同志之间相互尊重,相互理解,密切配合,维护整体形象。 五、讲究办公礼仪,服装整洁,仪容仪态规范,佩证上岗,服务公开。 六、精神饱满,精力集中,举止得体,端庄大方。 七、树立诚信观念,强化信用意识,真诚对待群众,务必信守承诺。 八、廉洁自律,秉公办事,不以权谋私,不吃拿卡要,不损害群众利益。 九、接待群众热情周到,文明用语,语意明确,微笑服务。 十、耐心听取群众的意见,虚心接受群众的批评,诚恳感谢群众提出的建议。 十一、一次性告知、首问责任、限时办结,把方便留给群众,把麻烦留给自己。 十二、需要群众填写表件时,要提供示范样本,给予热情的指导和帮助。 十三、当群众的要求与政策法规相悖时,要向群众耐心解释,不与群众发生争执

首问负责制度

首问负责制度 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更好地为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质服务,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经研究决定,在局系统继续推行首问负责制度。 一、首问责任制度的基本内容 (一)实行“首问负责制”,即在办公场所、业务科室和公务处理过程中,首先受到来访、咨询或接待办事的中心工作人员,要负责给予办事或咨询一方必要的指引、介绍或答疑等服务,使之最为迅速、简便地得到满意的服务。 (二)首问负责制的对象包括:前来我中心办事的同志、来访人员、来电、咨询、查询、投诉和业务受理等。 二、执行要求 (一)对来人或来电提出的咨询、投诉和业务办理等问题,无论是否属于本部门范围的事情,首先受到询问的同志要负责指引、介绍或答疑,不得经任何借口推诿、拒绝或拖延处理时间。 (二)首问负责部门或工作人员能当场处理的,要当场解决。不能当场处理或不属于职责范围内的,应该做到: 1、向对方说明原因,给予必要的解释; 2、将来人带到或指引到相关部门办理;

3、可用电话与相关部门联系,及时解决; 4、转告有关的电话号码或办事地点。 (三)答复来人来电提出的问题时,既要准确地掌握政策,又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于不清楚、掌握不确切的问题诮及时请示有关领导,给予对方一个准确的解答。对于确实解决不了、解释不了或不属于本系统管辖的问题,应耐心向对方说明情况。答复、介绍和指引时,首问负责的同志态度要热情、用语要文明,要杜绝服务忌语,避免“门难进、脸难看、话难讲、事难办”的现象发生,努力树立社会保险窗口高效、公正、廉洁、文明的良好形象。 三、责任追究 “首问负责制”执行情况,列入“三优三满意”创建工作的考核,全体工作人员要认真执行好“首问负责制”。在处理来人、来电的咨询、查询、投诉、业务办理过程中,如发生拒绝、推诿或态度粗暴等现象,一经查实,要对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进行必要的教育,情节严重的要给予批评和必要的处理。 根据我局的实际情况,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首问负责制的受理 (一)首问负责制适用范围:局机关各科室,下属各单位。 (二)首问负责人:最先受理咨询、投诉、业务办理的本单位工作人员为首问负责人。

党员群众服务中心工作制度

党员群众服务中心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以“为民、便民、利民、富民”为宗旨,规范服务行为,以群众满意为标准,努力实现“农户办事不出村、纠纷调处不出村、信息提供不出村、致富服务不出村”,特制订党员群众服务中心系列工作制度。 (一)服务承诺制度 1、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便民与效能的原则。从方便群众的角度,处处、事事、时时为群众考虑,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办事时限,提高办事效率,强化优质服务。 2、对程序简便、手续齐备、符合规定的事项可当场办理,作为即办件承诺直接办理。 3、对需现场勘查或其他不能即办的事项,作为承办件,承诺限时办理,经办人应即时对服务对象申报的材料和有关手续进行审核,材料齐全的由经办人写服务收条给对方,材料不齐全的明确告之服务对象所需的材料和手续。 4、对需由多个部门办理的申请事项作为联办件,承诺由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组织联合办理。 5、对不按首办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信访接待等制度办事的工作人员和对工作效率低下、办事拖拉、不热情服务的工作人员可以打举报监督电话,追究责任人员责任。 (二)首问首办责任制 1、凡群众来便民服务中心请求解决问题和要求提供服务时,无论涉及哪个部门的业务,首次接待来电或来访的工作人员为首问责任人,首问责任人要热情接待。属于本职工作的事应及时办理,不得拖

延。属于本中心其它部门办理的,应将来人介绍到该部门,并协助办理。对不属于本服务中心服务的事项,应向当事人作出解释,并告之受理部门。 2、对来中心办事人员反映的问题,属于业务范围内的事项不能说“不知道,不清楚,不归我管”等语言,要做到当场答复。对条件不符合或手续不全的,应当一次性告之相关规定和应提交的材料及办理程序、手续等,必须一次性讲清楚,让群众第二次一次性办成,办不成的,由服务人员上门服务。 3、首问责任人要做好首问记录,认真办理。若办事人员反映的问题比较复杂,一时难以解决的,应及时请示领导,并给予一个准确的答复;对确实不符合政策规定或确实解决不了的,向对方说明情况,耐心做好解释工作。 4、首问首办责任人确因公务繁忙无法及时办理应办事项时,要主动说明原因,也可负责转交其他经办人办理,若遇有紧急事项应尽量给予办理。 (三)限时办结制度 1、限时办结制度是指服务对象到便民服务中心办事时,在符合有关规定及手续齐全的前提下,经办人应在承诺的时限内办结其所请求事项的制度,便民服务中心主任为限时办结制的责任人。 2、对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办结时限的,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相关的时限要求,并在保证工作质量的前提下,尽量提前办结。没有规定时限的,要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并将办理结果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 3、申请人申请事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提交的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的,服务中心能够当场解决的,工作人员应当当场办结。

管理规定首问负责制度完整版

管理规定首问负责制度 Document serial number【NL89WT-NY98YT-NC8CB-NNUUT-NUT108】

首问负责制度 接受群众首次问询的工作人员为第一责任者。对其所提出的问题和要求,要按照岗位责任制认真接待和登记,凡是在本岗位能够一次办结的事项,必须一次办结;需要解答的要耐心解答,不准推脱和误导;涉及到有关部门的,要热情地帮助联系与有关部门的主管人员进行对接。失职追究制度 对出现由于责任心不强而导致的群众申报事项压误、漏办甚至申报材料丢失等行为的工作人员,要按照有关规定,根据情节的轻重和造成的后果的程度,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或党纪政纪处罚,并追究领导者的责任,以警示工作人员尽职尽责地做好本职工作。 否定报备制度 对群众申报的审批事项,不符合批准条件的要实事求是地向其说明原因,同时将不批准的理由以书面形式呈送主管领导签字后备案,以便日后查询,作为追究责任的依据。 限时办结制度 根据人事局审批、核准、审核事项的繁简程度,对各个办事环节和程序进行细化量化,分别规定办理的时限,保证群众所申报的事项如期办结。 服务承诺制度 根据人事局各股办工作职责和要求,通过公示板、把服务质量、服务标准、办结时限等向社会承诺,接受监督,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无偿代办制度 对涉及两个以上环节的股办办理的事项,第一个受理的股办要确定专人,负责联系、协调有关股办进行办理,无偿代理群众的申报事项,最大限度地减少办理时间。 局长办公会制度 一、议事范围 1、本局各项工作计划、方案、意见、办法、规则等。 2、人事局各项重大项目的收费。

3、关于公务员奖励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终奖励。 4、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指标,及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职称评聘。 5、干部调出、调入、军转干部安置意见。 6、重大信访案件的处理意见。 7、本局内工作分工调整,干部选调。 8、各种大型活动安排。 9、职工福利安排及评优奖励工作。 10、凡是增加工资基金项目的工作事项。 11、县政府交办的临时性的重要的工作完成情况的汇报。 12、干部提前退休的审定工作。 13、人事编制信息调研工作。 14、出国人员诸事宜。 15、其它需集体决策的有关事宜。 二、议事时间 局长办公会由局长召集、办公室主任负责记录,拟定每月召开一次,特殊情况可以临时召开。局长办公会的议题由各股办向各主管局长申报之后,由常务局长综合,并向局长请示后决定。 三、议事原则 1、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局长在听取其它与会人员充分讨论和意见的前提下,做出最后决策。 2、坚持重大决策事宜由县政府把关的原则,局长办公会形成的重大决策意见,涉及全局性的工作要向县主要领导或主管领导汇报。 3、坚持集体决策,分工负责的原则,一经局长办公会决策的事项,各主管局长是第一责任人,需按各自分工分头组织实施,迅速抓好落实。

行政审批服务大厅首问负责制

行政审批服务大厅首问负责制 首问(首办)责任制 第一条为进一步转变机关作风,增强公务员执政为民的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结合管城回族区行政审批服务大厅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首问(首办)责任制是指管理(服务)相对人来管城区行政审批服务大厅办事或来电(含申诉、举报、咨询、查询等),接受询问(负责办理)的首位工作人员必须负责解答、办理或转交经办单位(经办负责人)处理的制度。 第三条本责任制适用于管城回族区行政审批服务大厅全体在职工作人员。 第四条首问责任人是管城回族区行政审批服务大厅接洽管理(服务)相对人来办事或咨询(含电话咨询等)的首位工作人员;首办责任人是管城回族区行政审批服务大厅按照职责分工,属于其职责范围、负责为管理(服务)相对人办理有关业务的首位工作人员。 第五条首问(首办)责任人必须履行以下义务: (一)对管理(服务)相对人要求办理的业务,属于首办责任人业务职责范围内的,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办理;对于手续不全的,应按照“一次性告知制”的要求详细、耐心地向对方说明需补充的材料、要求以及如何办理等;对一时难以答复或需统一研究的事项,应告知对方需研究后答复,并作好记录,另约时间接待;对不符合规定条件不能办理的,应做好详细的说明解释工作;对经说明解释后,当事人仍提出异议的,应及时向科(室)、局领导报告。 (二)对不属于首问责任人业务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应主动将对方指引到负责办理此项业务的科室或经办人员(无法离开岗位的窗口工作人员等应明确告知经办科室或经办人员的工作地点、联系电话等),经办科室或经办人员不在时,应告知经办科室或经办人员的联系电话等。对不属于本局职责范围内的事项,首问责任人应主动告知对方经办单位以及工作地点、电话等。 (三)首问(首办)责任人在接待管理(服务)相对人时,应认真填写《首问(首办)受理登记表》。 (四)首问(首办)责任人在接待管理(服务)相对人时,应文明礼貌、热情大方、态度和蔼,充分体现行政审批服务大厅工作人员良好的道德品质和助人为乐的精神风貌。 (五)首问(首办)责任人应明确自己的岗位职责,熟悉本科室工作职责,了解其他科室部门的业务分工;树立服务意识,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 第六条首问(首办)责任人应对其接洽经办的有关业务尽职尽责,一般情况下应负责到底。在经办过程中,不能继续办理的,经科室领导同意,及时移交指定人员继续办理,被移交人担负首办责任。 行政审批服务大厅一次性告知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窗口的服务,落实“便民、规范、高效、廉洁”的宗旨,特对“一次性告知”制度作出如下规定: 第一条对到窗口进行政策咨询的服务对象,窗口工作人员要一次性明确告知办理所咨询事项需要提交的有关材料、办理程序、承诺时限、收费标准和办事依据,并出具《提供材料一览表》; 第二条窗口工作人员在受理行政审批事项咨询时,应当热情、主动地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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