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考教师注意事项及异常情况的处理

监考教师注意事项及异常情况的处理
监考教师注意事项及异常情况的处理

监考教师注意事项及异常情况的处理方法

一、监考教师注意事项:

考试前:

请监考教师第一次考试前先导入本考场的考生及考题信息文件,然后设置考场号和场次号。最后,启动考试伺服系统,打开考试状态监控。

注意:考生及考题信息文件在本考场第一次考试开始前导入,且只需导入一次,以后不要再次导入。场次号需要每一场考试开始前都设置。

考生登录过程:

1.请监考教师注意考生登陆情况,如出现考生无法登陆的情况,可以将客户端进程(进程名为Client.exe)杀死,尝试重新登陆;如果仍无法登陆,请在服务器端将该考生考试状态设置为“未考”,让考生到备用机重新登陆。

2.若考生一登录就出现“该考生已经交卷”等信息导致考生不能正常考试时,请在服务器端将该考生考试状态设置为“未考”,让考生重新登陆即可。

考试中:

1.考试开始后,提示考生用考试界面左边的目录树选择每一道考题,尽量不要用右侧的滚动条。

2.考试开始后,提示考生做最后一道模拟环境题时不能在真实的环境中操作。

3.若考试过程中学生机器出现故障不能继续考试,单独找台机器,安装服务器和客户端,请让该生在这台机器上单独考试,考试完毕,导出成绩,和本场考生合并在

一起即可。

4.提示考生在交卷前务必关闭除考试系统外的其他窗口,然后单击考试界面左上角的“交卷”按钮。

5.考试过程中若需要使用“强制交卷”、“标记作弊”等功能时,请先单击“停止刷新”,选中相应学生,单击相应功能按钮,然后恢复刷新。

考试后:

1.请监考教师确定所有考生都成功交卷,即从考试状态监控中看到所有考生都在“已考”

栏。然后,导出单场次成绩。

注意:

1)每场次考试完毕,本场次数据必须导出,并一直保存到拿到阅卷后的成绩为止。

2)若所有学生都已经正常交卷,但服务器上仍显示有学生在考,请单击“恢复刷新”按钮。

2.本考场所有考试都结束后,请监考教师合并本考场数据。

二、常见异常情况的处理方法:

考试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异常

1.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出现意外情况,如:死机、断电、考试系统无反应等,这时,可直接重新启动电脑或者杀死考试学生端进程,进程名是Client.exe。待考试环境恢复正常后,考生再次登录即可。这种情况不需要在服务器上作任何修改。

2.考生在考试过程中遇到网络异常中断的情况,在学生端标题栏会显示“脱机运行”的提示,此时,考生可继续作题,网络连通时,学生端会自动重新连接。

3.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出现客观题选项不能选取的现象,此时可右击鼠标或将考试窗口最小化后再最大化,然后继续做题即可;若仍无法使用,杀死考试学生端进程,进程名是Client.exe,重新登录,即可解决。

4.若考试过程中服务器出现断电等故障时,重新启动机器后,启动服务器软件,重新设置场次和考场即可。

注意:此时一定不要重新导入试卷信息

交卷时可能出现的异常及处理办法:

1.学生在交卷时,若单击“交卷”按钮时系统无反映,此时监考老师可从考试状态监控程序的“在考考生”选项卡中选中该考生,单击“强制交卷”即可;另一种方法是:等到学生考试时间满100分钟,系统会自动回收成绩。

2.若学生交卷时没有关闭word、excel、powerpoint或frontpage窗口,系统会提示类似图一的信息。

图一图二

此时无论选择只读、通知或取消,都会有图二信息提示:

单击“确定”按钮后,监考老师应该按CTRL+ALT+DELETE,结束word、excel、powerpoint 或frontpage进程,然后启动“学生端”,重新登录,登录成功后,单击“交卷”即可。

3.如果考生在交卷时遇到网络不通的情况,则出现如图三提示:

图三

请提醒考生此时严禁考生自行操作,必须与监考教师联系,由监考教师单击“确定”按

钮,出现如图四提示:

图四

在监考教师确定网络通畅之后,单击“确定”按钮再次操作,即可正常完成数据提交工作。

注意:若末解决网络畅通的情况下,单击了图四中的“确定”,此时,监考老师可参考以下3、4、5条处理方法。

4.如果考生在交卷后,提示“阅卷未成功”,请监考教师首先检查服务器状态监控中,该考生是否已经在“已考”一栏,如果是,请继续检查考生考试端电脑的D:\_user\目录中以该考生考号命名的文件夹是否已经不存在,如果不存在,则证明该考生已成功交卷,不需要再次处理。

5.如果考生在交卷后,服务器状态监控仍显示该考生为“在考”,则令该考生再次登陆,按照提示重新提交考卷即可。

6.如果考生始终无法通过网络成功交卷,请监考教师检查考生电脑D:\_user\目录中以该考生考号命名的文件夹是否存在,如果已经不存在,请监考教师使用“手动交卷”来提交考生数据,详见管理员使用手册5.3节。

7.若需要手工交卷时,请先将回收数据保存在硬盘上,检查回收的数据文件字节数是否为0,若字节为0,表示回收不成功,继续回收,若不为0,请将该回收文件复制到移动存储设备,再和本场次其他数据合并。

8.考生交卷时,若发现_user文件夹或考生考号文件夹下的操作文件被考生操作不慎改为只读,不能正常交卷,此时只需将相应文件和文件夹修改为“存档”属性重新登录交卷即可。

9.若考生交卷时,出现如下提示信息:

此时监考老师应做的工作:

1)检查“D:\_user\对应考号文件夹”下的操作文件是否已经修改,若考生确实因个人原因未做,直接单击“是”,即可正常交卷。

注意:

若不小心单击了“否”,重启客户端,登录后“交卷”,再出现此信息提示时,单击“是”即可。

2)若考生所有操作文件已经做完,可能由于office宏病毒等客观原因,导致word等题型阅卷异常,则直接单击“否”,请监考教师复制出现异常的考生电脑上如下考生数据:①考

试客户端安装目录下\data\对应考号文件夹②D:\_user\对应考号文件夹③D:\backup\filebackup\对应考号文件夹。然后找一台能够正常交卷的机器,将上述内容恢复到相应位置,启动客户端,重新登录,单击“交卷”即可。

注意:

若不小心单击了“是”完成了交卷过程,请监考教师复制出现异常的考生电脑上如下考生数据:①考试客户端安装目录下\data\对应考号文件夹\Rio.dat.bak③D:\backup\ ykbf\对应考号文件夹。

找一台能够正常交卷的机器,登陆客户端,在服务器端显示该考生为“在考”。这时,杀死学生端进程,进程名为Client.exe。将Rio.dat.bak改名为Rio.da,覆盖当前考生下\data\对应考号文件夹\Rio.dat文件,用上面复制的“D:\backup\ ykbf\对应考号文件夹”下的操作文件覆盖当前“D:\_user\对应考号文件夹”下的操作文件,启动客户端,重新登录后,单击“交卷”即可。

如果上述情况处理后仍不能正常提交试卷,请按如下操作:

1.请监考教师复制出现异常的考生电脑上如下考生数据:①考试客户端安装目录下\data\对应考号文件夹②D:\_user\对应考号文件夹③D:\backup\filebackup\对应考号

文件夹。

2.请使用一台可以成功交卷的电脑,将该电脑的计算机名修改为对应于该考生的考场的服务器名字,也就是说,如果该考生在第一考场,则计算机名为

ExamServer01;该考生在第四考场,则计算机名为ExamServer04。

3.在第2条中的电脑上安装服务器端和客户端。

4.运行服务器端,导入对应于计算机名的信息文件,设置好考场和场次,做好考试准备。并启动伺服系统,打开考试状态监控窗口。

5.在同一台电脑上运行学生端,并用第1步提到的考生的考号登陆。登陆后,在服务器端显示该考生为“在考”。这时,杀死学生端进程,进程名为Sys_kernel.exe。

6.杀死学生端进程后,请将第1步中拷贝的数据分别复制到对应的位置,以替换第5步操作中新生成的文件和文件夹。

7.再次登陆学生端,提示该考生因意外需要读取备份数据,登陆成功后,点击左上角的“交卷”按钮再次提交数据即可。

8.将该考场的出现异常的考生数据按照第1步到第7步,处理完毕后,在服务器端终止伺服系统,然后导出单场次成绩。

9.在服务器端使用菜单“数据管理”中的“合并本服务器成绩”菜单项,将第8步中导出的单场次成绩合并进总成绩即可。

监考人员须知

监考人员须知 1、监考人员应于考前三十分钟到第三考场领取试卷、监考证,统一佩戴,提早二十分钟到达考场,负责做好清场、核查试卷等一切考前准备工作。因故不能监考者,必须提前一天告知科教科。 2、监考人员应认真核对考生身份证、乡医证、座次表并检查考生是否按规定对号入座,检查考生试卷单位、姓名是否填写完整,凡与考试无关物品、书籍一律不准带入座位,发现上述现象必须纠正,对不服从劝告的考生有权停止其考试资格。 3、开考之前应向考生宣布考场规则、考试的起止时间和注意事项。 4、严肃考风考纪,维护诚信考试,防止作弊现象的发生是每个监考教师应尽的职责,监考人员必须认真负责,忠于职守。监考期间不得擅离考场,不得看书、看报、吸烟、交谈或做其它与监考无关的事情。若发现考生作弊立即指出和制止,令其停止考试,离开考场,当场宣布该生作弊,作好书面记录,作弊证据附在监考情况记录表上,考后立即报巡考人员。若发现作弊而不作处理者,以失职论处。 5、对考生提出的有关试题的问题,监考人员只能回答试卷印刷质量方面或题意不清的问题,不回答其他问题,更不能提示或变相提示题意。 6、监考人员应在考试结束前十五分钟提醒考生注意掌握时间。考试终止时间到,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并迅速将试卷整理好,将试卷有文字的一面朝下放置在桌面上,坐在原座位不要离开,待教师收完卷后离开考场。监考教师不得擅自延长考试时间。 7、考试结束,监考人员应按顺序收齐试卷,当场清点试卷数量,如实填写《考场情况记录表》,并按要求将试卷、《考场情况记录表》、监考证送第三考场。 8、监考人员如违反上述有关规定,或有其他违规行为造成考试秩序混乱的,根据有关规定,视情节予以处理。

教师违规处理办法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2008年修订) 一、爱国守法。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爱岗敬业。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不得敷衍塞责。 三、关爱学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四、教书育人。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五、为人师表。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作风正派,廉洁奉公。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六、终身学习。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为规范教师职业行为,保障教师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中小学教师是指幼儿园、特殊教育机构、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少年宫以及地方教研室、电化教育等机构的教师。 前款所称中小学教师包括民办学校教师。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处分包括警告、记过、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开除。其中,警告期限为6个月,记过期限为12个月,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期限为24个月。 第四条教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相应处分:

教师违规违纪检讨书

教师违规违纪检讨书 教师违规违纪检讨书(一) 尊敬的学校领导: 在_月_日上午9:20分,当时我班级课堂在进行课文习题讲解,这时候课堂上非常吵闹,一些同学随便讲话,一些同学还在座位抽屉里折纸飞机。当时我见到那番情景,顿时间就非常生气,整个人就陷入了焦躁情绪,命令几名带头违反纪律的同学罚站到教室后面,期间一名同学表现得非常不耐烦,我就生气地用力拉拽了几下,导致这名同学摔倒在地上,腿部轻微擦伤。 平时这几名同学成绩不理想,当时又违反纪律,我一心想管好他们,加上当时就快面临期中考试了。我在焦躁情绪的影响下,就做出了这样不当的教官行为。 现在看来,我当时的行为是有些不妥了。管教学生本来是应该的,可是这些孩子毕竟还只是十一、二岁,他们也没有完全的行为能力,有时候就不由自主地失去了上课注意力。我不应该这么不耐心,还做出了过激举动,导致孩子受轻伤。 事后,我非常后悔,孩子毕竟还小,我应该更加耐心地教育他们。以后,我一定要更加理智地对待孩子,用心呵护他们,给他们更多改正错误的机会。 检讨人: 2021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教师违规违纪检讨书(二) 今天早上又给一位家长投诉了!原因是昨天下午时分观察到有个孩子的右眼角给硬物撞到了,很明显的出现了淤青。看到了孩子的这种情况,我和班上的黄老师马上叫了在医务室的医生来。由于是接近放学的时刻(大概是四点二十五分),医生和心急如焚的我们都非常急切的想知道事情的来龙去脉,可孩子想了半天,只说了几个字:在桌上,在家,玩游戏。面对这样突然的情况,我们和医生都傻眼了:怎么办?根据孩子的说法,我们就很主观的想:是否孩子早上在家碰到,直到下午才出现淤青的情况呢?但是早上在接孩子时,观察了他的脸是没有任何异样的。于是自己也慌了神!询问了医生是否需要搽药,她说离眼睛太近了,不能搽。 就这样,一直到家长来接我才对爸爸讲了一下事情的经过;告诉家长:孩子说可能是在家里弄到的,需要注意一下。谁知到了晚上,孩子竟对家长说:是某老师教我这样说的。这就变成了是我在说谎了!到了今早孩子的爷爷就气不打一处来,质问我是如何教孩子说谎话的?如果我真的有这样做,那我就不是一名合格的教师,我早就该进监狱里反省一辈子了! 我是做错了,错在没有坚持自己的观点,明知道孩子早上是完好的回来,就要坚持问出孩子是在那里碰到的;要真实可信的告诉家长事情的经过,而不能任自己胡乱猜测。 我错了,错在自己的脑筋转不过弯来。遇到紧急事故,应该想到用鸡蛋敷,冰袋敷的撞伤,碰伤等急救方法。

监考记录表

监考记录表(主监教师负责填写)

注:违规考生拒绝签字,监考教师应予注明。教务处制 2010年12月修订 《北京石油化工学院本科考试工作条例》 第六章监考工作职责 第二十七条监考人员在开课教学院(系)的教学办公室领取试卷后,按考试时间提前15分钟到达考场,将监考人员的姓名按格式“本考场监考:XXX,XXX”写在黑板上,认真检查考生的校园卡,按随机方式调整学生座次,检查学生隔位就座情况,核对应考人数和实考人数,做好开考前的各种准备工作。 第二十八条考试正式开始前,主考人应向考生宣读考场规则和考试纪律。除必要的答题工具外,督促考生将书包、书籍、笔记、纸张、电子存储和记忆录放设备、通讯工具等所有考试规定以外的物品清理好集中存放,彻底清场,不给学生留有犯错误的机会。对拒绝接受监考人员指令的考生,以违反考场纪律论处,令其退出考场。 第二十九条准时发放试卷,监考人员应督促考生先在答卷上用钢笔或圆珠笔写上班级、姓名、学号等。认真核对考生、校园卡和试卷的姓名,如有不符,应当立即查实以作弊论处。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允许其入场,以旷考论处。考试正式开始后30分钟内及考试结束前10分钟内,不允许考生离开考场。 第三十条考试过程中,监考人员要关闭通讯工具,坚守岗位,认真巡查考场,集中精力监考。不得擅离考场,不得在考场聊天、看书报或兼做其它工作。除试卷有印刷方面的问题外,不应回答考生有关考试内容的提问。 如发现考生有违纪或作弊苗头,应立即给予警告;如发现考生有考试违规行为,应立即取消其考试资格,令其退场,保存作弊证据并做好记录。考生违规一经确认,考试后立即报告开课教学院(系)和教务处处理,不得隐瞒或私自处理。 若不认真履行职责或擅离职守或对考场上的违纪作弊行为不加制止,或不如实记录或隐瞒不报等,一经查实,视情节给予批评或纪律处分。 第三十一条考试结束前15分钟,监考人员应提醒考生注意考试时间。考试结束时,督促考生按时交卷,维持好考场的秩序,并要求考生将试卷正面朝下放在桌上,等监考人员收齐清点后,方可允许考生离开考场。 监考人员应如实填写《监考记录表》,并于考试当天送交开课教学院(系)教学办公室存档。 第七章考试纪律 第三十二条考生必须持本人的校园卡于考试前十分钟进入指定考场。未带校园卡或迟到15分钟以上者不准进入考场,并按旷考处理。与考试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考场。未交卷且未经监考人员允许擅自离开考场,不得重新进入考场继续答卷。考生交卷后应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内逗留或在考场附近喧哗。 第三十三条考生必须按监考人员指定座位就坐,并将校园卡放在座位的右上角。考生的试题、答卷、草稿等考试用纸由监考人员统一发放。除非有特殊要求,禁止考生自带纸张进入考场。 第三十四条除必要的文具和开卷考试科目所允许的工具书和参考书以外,所有书籍、讲义、笔记、手机、电子辞典、计算器等物品原则上不能带入考场,已带入的,要放入书包并交给监考人员。某些考试科目经任课教师允许可使用普通计算器,但不允许使用有记忆贮存功能的计算器。 第三十五条下发试卷后,考生须仔细清点试卷,并在试卷指定位置上填写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考生答题须用黑色或蓝色墨水的钢笔、圆珠笔书写;除非有特殊要求,否则用红笔、铅笔答题的试卷无效。 第三十六条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后考生方可开始答卷。考生要严格遵守考场规则,服从监考人员安排,认真、诚实地在规定的时间内独立完成答卷。如有试题字迹不清、试卷分发错误或缺页等情况,应举手示意请监考人员处理。对于违反考场纪律的考生,将按照《北京石油化工学院本科学生学习管理条例》进行处理。 第三十七条考生在规定时间前答完试卷,应举手示意请监考人员收卷后方可离开。考试正式开始后30分钟内及考试结束前10分钟内,不得离开考场。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并将试卷正面朝下放在桌上,等监考人员收齐清点后,方可离开考场。考生不得私自将试题、答卷、草稿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一经发现按考试违规处理。 《北京石油化工学院本科学生学习管理规定(2010年修订)》 第五十三条学习违纪行为处理程序 (三)对于考试违规行为按以下程序处理: (1)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发现考生实施第四十六条至第五十条所列考试违纪、作弊行为的,应当及时予以制止和纠正并如实记录。考生违规记录作为认定考生违规事实的依据,应当由两名以上(含)监考员或者考场巡视员签字确认。考试工作人员应当向违规考生告知违规记录的内容,对考生用于作弊的材料、工具等应予暂扣,对暂扣的物品应填写收据。考试结束后,考试工作人员须将有关违规记录和证据及时交至考试课程所属学院(系)教学办公室,教学办公室应在1个工作日内代为转报教务处督办。

研究生考试监考人员须知

研究生考试监考人员须知 1.主监考应提前到研究生院研究生学位与培养办公室领取参加考试人员名单、了解考场、 根据考场情况安排学生考试座位。 2.监考人员必须提前十五分钟进入考场。主监考在黑板上画出学生座位示意图,并要求学 生按考试座位示意图规定座次就座,不按规定座次就座,不发试卷。副监考应检查座位内外有无考试非指定要用的物品,并予清除。 3.监考人员要检查学生证件,确认考生资格。凡未带学生证(身份证)或证件已被涂改者, 不得参加考试。考试前主监考应宣读考试规则。按规定的考试时间提前三分钟分发试卷。 4.监考人员要忠于职守,严肃认真,在整个考试时间内要认真履行职责,坚守岗位,巡回 监考,不得做其他工作、看书或中途离开考场。在整个考试过程中,监考人员应保持考场安静,不做与监考无关的交谈,不允许使用通讯工具。 5.监考人员要严格执行考场纪律,对学生的任何作弊倾向和行为应及时警告制止,不得视 而不见;如考生作弊行为成立,要当场认定并没收作弊物证,中止该学生的考试,收回试卷,并在试卷上注明“作弊”,将学生作弊经过填写在《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考试考场情况记录表》上,考试结束后连同学生的作弊材料、试卷一并交研究生院学位与培养办公室。 6.监考人员除对试卷中字迹不清可以告诉学生外,对学生的其他任何提问一律不作答复, 更不准作任何暗示或启发,违者作监考人员违纪论处。 7.考试过程中,考生不得离开考场。特殊情况需将离开考场的起止时间及采取的措施记入 《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考试考场情况记录表》。 8.考试结束前五分钟,监考人员应提醒学生做好交卷准备,并宣布不再允许交卷离场。 9.考试时间到点,主监考宣布停止答卷并检查全场,副监考收取试卷,经当场清点无误后 再宣布允许学生离开考场。一旦发现考卷缺失,其责任由监考教师承担。 10.考试结束后,监考人员应认真填写监考记录,并应在考试结束后一天内送交研究生院学 位与培养办公室。 11.监考人员违纪者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研究生考试规则 1、学生应按考试时间提前十分钟进入指定考场,按规定座次就座,并将学生证(身份证) 置课桌左上角待查。要听从监考教师指挥。 2、除考试规定的物品外,座位内外不准放置任何其他考试无关物品。考试可用物品由监 考教师宣布。研究生考试不得使用笔记本电脑。 3、考试开始前,必须关闭所有电子设备,包括手机、小灵通、掌上电脑、电子记事簿(作 计时工具也不允许)。 4、学生拿到试卷后,首先填写姓名、学号。不得多拿试卷。 5、试卷分发后,除短缺、字迹不清等学生可举手请监考教师解答外,其他问题,监考教 师一律不予解答。 6、迟到者不得延长考试时间。迟到半小时者,不得入场;考试开始后,半小时内不得退 场;考试中未经监考教师同意,不得擅自离开考场。考试结束前十分钟,不可交卷离场。 7、考场保持肃静,交卷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及走廊内讲话、喧哗。 8、考试时间终了,立即停止答卷,把试卷反扣在桌面上,由监考教师收卷点清宣布可以 离场后方可离开考场。考试试卷一律不得带离考场,否则,按作弊论处。 9、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任何作弊行为,一经发现,严格按有关规定处理。 研究生院

教师违规违纪处分办法【最新版】

教师违规违纪处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师德建设,规范我市中小学教师队伍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安徽省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结合我市教师队伍建设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处分的种类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受到警告处分的,当年不得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受到记过处分的,当年不得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并且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受到记大过处分的,两年内不得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且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不得晋职、晋级;受到降级处分的,对其专业技术职务降低一级聘任;受到撤职处分的,解除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合同,工资待遇按职员执行,同时撤销行政职务;受到开除处分的,由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撤销教师资格,自处分之日起解除与所在学校的人事关系,从受处分次月起停发工资。 第三条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教育仍不改正的,给予警告处分:

(一)不爱护学生,讽刺、挖苦学生的 (二)不按时上课,迟到或早退,不认真履行教师职责的; (三)公开排列学生成绩名次及按成绩排座次的; (四)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接受学生及家长宴请、礼品的; (五)擅自向学生、家长推销书籍、刊物或其他商品的; (六)故意散布有损学生及家长、同事、领导以及学校名誉的言论,并造成影响的; (七)无完整教学方案上课,不批改学生作业,不完成教学任务的; (八)工作日期间不请假外出或请假不按时销假的。 第四条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记过处分: (一)上班前饮酒和在工作日及工作场所搓麻将、打扑克、玩电脑游戏的;

监考流程及注意事项

监考流程及注意事项 一、监考工作流程 1、考前半个小时到明德楼430签到并领取试卷,直接进入考场,不得携带试卷到其它地点。 2、考前要清理黑板,务必写明考试时间和重要注意事项,组织学生清场。 3、监考教师检查证件,清点人数,宣读考场纪律。 4、发放试题及答题纸。 5、学生在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不准进场考试。考试结束前5分钟,禁止考生交卷。 6、教师将试卷收齐、清点无误后,考生离开考场。 二、重点注意事项 1、清场:一是要提醒学生将与考试无关物品一律放在指定的位置;二是考生按要求就座后,提醒考生须检查桌椅、座位上是否写有与考试内容相关的字迹,机考时检查键盘下面是否有与考试相关的资料,并及时报告监考教师。如未报告者,不论是否为本人所写,该座位考生均按作弊论处。 2、试卷发放:证件检查后方可发放试卷及答题纸,要直接发到学生手里,不要传。发试卷后不允许学生再出去开证明,通知教务处,由教务处安排学生辅导员当场确认。 3、监考:教师要在考场适当位置监考或进行巡视;考试过程中不看书,不坐着监考;不聊天。 4、试卷整理:考试结束后,监考教师清点答题纸数量,以小班为单位,将答题纸按学号从小到大的顺序排列。英语班按各班名单顺序排列。答题纸或试卷数量一定要和参加考试的学生人数相一致。在试卷袋上注明所收试卷份数。凡提供名单的考试,将缺考学生姓名填写在考场情况表内。 5、凡违纪作弊学生,需当场在考场情况表签字,如学生拒绝签字,两名监考教师签字同样有效。 6、考试结束后,如违纪学生找教师出具任何证明,请教师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处理此事,不要随意出具无关证明材料。 三、考试作弊处理 1、考试过程中发现学生有作弊倾向时,应予以及时提醒、制止,避免学生犯错误。 2、对于考场上发现严重违纪或考试作弊者,监考人员要当场收缴并保留证据,并立即中止考试、收回试卷,在其试卷上注明“违纪或作弊”字样。 四、经常出现的问题 1、学生证件——考前认真检查学生证件,防止替考,如考试过程中发现替考者,中止考试,通知教务处,由所在系将学生领回。 2、每场考试黑板上务必写明重点注意事项——通讯设备关闭后上交;检查桌椅或键盘下面是否有与考试有关资料。 3、考前务必提醒要到位——说明利害关系,使学生放弃作弊的想法。 4、清点试卷——要排序。试卷或答题纸一定要与参考人数相一致。 5、老师与学生的冲突——要灵活处理考场的突发事件,有问题同教务处联系。

学校教师违规违纪处理办法

学校教师违规违纪处理办法 为强化学校管理,树立良好的师德师风,促进教师的自律和他律,树立学校正气,消除存在于教师队伍中的不正之风,塑造一支团结、向上、大气、正气、有战斗力的教师队伍,引导教师全身心投入教育教学工作,提高全体教师的师德修养和依法执教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1、讽刺、挖苦、歧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以及不尊重学生家长,造成不良影响的。 2、上课迟到、早退、空堂,并由此造成班级管理混乱,出现学生事故的。 3、在工作日及工作场所打牌、下棋、打麻将及上班前饮酒,造成不良影响的。 4、组织学生购买学习辅导资料、向学生推销商品,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的。 5、私自调课,无教案上课,在课堂上抽烟,使用手机或其它通讯工具的。 6、课堂纪律差,无法控制而发生各类事故的。 7、无故旷工或长期事假,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 8、擅离工作岗位,造成工作失职的。 9、参与赌博、酗酒、打架、封建迷信或伪科学活动,造成一定影响的。 10、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随意不参加集体活动,不服从领导或拒不完成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一定损失的。 11、违反有关规定为学生补课收费的 12、上班期间利用电脑做与教学无关的事情的。 13、因班级管理不善,出现学生人身安全重大事故的。 14、其他需要处理的违规违纪事件。 二、处理意见: 全体教师要以《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来严格约束自己,树立教师的良好形象。对违反者,视其情节并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1、学校领导找其谈话,分析原因,作口头警告。 2、学校主要领导批评教育,责令本人作出书面检查,在全校予以通报。 3、本年度师德师风考核酌情减分,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 4、本年度不得评优、评职、晋职。 5、对屡教不改者,调离工作岗位。 6、交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处理,给予行政处分,直至 解聘。 7、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处理机构 成立教师违规违纪处理工作小组,该小组由学校校委会及教师代表组成。 四、处理程序: 1、教师违规违纪处理工作小组调查核实有关事实。 2、教师违规违纪处理工作小组经过讨论(或投票表决),提出处理意见,作出处理决定。 3、执行处理决定。 4、视情节对必要的处理结果,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考试监考工作注意事项

本科生考试监考工作注意事项 一、开考前应注意的事项 1、佩带监考牌: 监考人员应在考试前一天或院系指定的时间内领取监考牌并在开考前佩带好。 2、领取试卷:主监考教师需在考试开始前按照院系指定的时间、地点领取试卷及其他考务材料(如答题册、试卷封面、考场纪实、违纪作弊登记表等),在履行签字手续后,携带试卷直达所负责的考场。 3、监考教师就位:主、副监考教师均应在开考前10-20分钟之内到达考场,共同进行考前准备工作。 4、安排座位、清点人数:根据考场人数及教室座位分布情况安排考生隔位就座,期末考试可根据考试班级安排座位,一般对于2个以上的班级要相互穿插开,排座方法要在黑板上写明。 5、清理考场:在开考前,要彻底清理考场,不准学生将书包、书籍、笔记本放在考桌附近,不准携带纸张、通讯工具和翻译工具。向考生强调如有携带手机者,务必将手机关机后送到监考教师指定的地点暂为保管。 6、明确考试时间:在相应的考试安排上查明本次考试的具体考试时间,并在黑板上写明。 7、宣布考场纪律和注意事项:强调考试所用的文具及用具要求(如:是否可用计算器;考试时不准互借文具等);强调考试纪律(如:有问题咨询监考教师,不得询问其他考生;不准交头接耳,偷看或夹带等)。 8、检查证件:学生参加校内考试必须携带的证件是校园卡或学生证,对于自主考试还要携带自主考试的准考证,对于证件不全的或人、证不符,立即令其退出考场,并记录下姓名、学号及所在院(系),上报教学管理部门。 9、分发试卷:在开考前5分钟分发试卷,如果考场人数较多,也可在开考前10分钟就分发试卷,以确保在考试正式开始时学生都能拿到试卷。在发卷过程中应向学生强调,让他们首先检查、核对一下试卷是否有问题,如字迹不清、缺页或其他装订错误等,如发现问题,应举手请监考教师解决,不得询问其他考生。10、其他事项:

教师违规违纪处理办法

教师违规违纪处理办法 教师违规违纪处理办法(讨论稿) 为强化学校制度规范和严肃教师师德师风纪律,促进教职工的自律和他律,树立学校 正气,消除存在于教职工队伍中的不正之风,塑造一支团结、向上、大气、正气、有战斗 力的教师队伍,引导教师全身心投入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提高全体教师的师德修养,特实 施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1、讽刺、挖苦、歧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以及不尊重学生家长,造成不良影响的。 2、上课迟到、早退、空堂,并由此造成班级管理混乱,出现学生事故的。 3、在工作日及工作场所打牌、下棋、打麻将及上班前饮酒,造成不良影响的。 4、强制学生购买学习辅导资料、向学生推销商品,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的。 5、私自调课,无教案上课,在课堂上抽烟,使用手机或其它通讯工具的。 6、课堂纪律差,无法控制而发生各类事故的。 7、无故旷工或长期事假,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 8、擅离工作岗位,造成工作失职的。 9、参与赌博、酗酒、打架、封建迷信或伪科学活动,造成一定影响的。 10、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随意不参加集体活动,不服从领导或拒不完成任务, 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一定损失的。 11、其他需要处理的违规违纪事件。 二、处理意见: 全体教师要以职业道德规范来严格约束自己,树立人民教师的良好形象。对违反者, 视其情节按照教职工量化考评办法扣减其平时考核分数,并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1、学校分管领导找其谈话,分析原因,作口头警告。 2、学校主要领导批评教育,责令本人作出书面检查,在全校予以通报。 3、本年度师德考核酌情减分,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 4、本年度师德考核为零分,本年度不得评优、评先、评职。

监考教师职责考生守则

一、监考教师职责 1、对考生宣读《考生守则》,宣布考试注意事项,督促考生按规定要求填写姓名、准考证号等、并进行核对,发现填涂错误,须监督其改正。 2、监督考生按规定要求答卷,制止考试中的违纪违规行为,并按相关规定中对违反规定行为的处理办法,对考生的违纪违规行为和事实如实进行记录,同时做好对违纪违规考生进行处罚的相关取证工作。 3、考试中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年级主任。 4、制止非本考场考生外的任何人员进入考场。 5、遵守监考纪律,规范监考行为。不擅离职守,不吸烟,不打瞌睡,不阅读书报,不聊天,不抄题、做题、念题,不暗示考生答题,不得擅自提前或拖延考试时间。监考人员既要对考生严格要求,严格管理,又要关爱考生,为考生创造温馨、和谐、公平竞争的良好考试氛围。 6、在考试期间,不得将手机等任何通讯工具带入考场,不得以任何理由把试题、答卷、草稿纸带出或传出考场。不准庇护、纵容或伙同考生违反考试纪律。如有违反,按相关规定中对违反规定行为的处理办法,予以严肃处理。 7、考试结束后,按规定程序收齐考生的试卷,不准遗漏。按要求整理、装订、密封,并经验收合格方可。 8、考试开始前和考试结束后,要认真检查、清理考场,确保考场干净整洁考试安全。 二、考生守则 1、考生须诚信考试,遵守考场规则和考试纪律,并自觉服从监考教师和其他考试工作人员管理。 2、考生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考试中途考生不准以任何理由离开考场。 3、所有考生均不得提前交卷出考场。 4、考生只准携带0.5mm黑色中性笔、铅笔、直尺、圆规、三角板、量角器、橡皮、削笔刀,其他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场。并须将文具盒打开放在考桌上。考生在考试期间不得相互传递文具等考试用品。 5、考生严禁携带任何通讯工具(如手机及其它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 6、考生须按座位号对号入座。 7、考生接到试题后,必须首先检查试题有无错发、漏印、重印、脏页、空白页、破损、页码不全、字迹不清等问题。若遇到上述情况,可举手提出更换。但考生对试题有疑难时,不准向监考教师询问。 8、考生答卷用笔必须使用同一规格同一颜色的笔作答(作图可使用铅笔),不准用规定以外的笔答卷,不准在答卷上作任何标记。考生书写在试题密封线内的答案无效。 9、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后,考生方可开始作答。 10、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或交换考试材料,不准将试卷带出或传出考场。 11、考试终了信号发出后,考生须立即停止作答,按顺序整理自己的试卷,待监考教师将试卷清点无误后,依次退出考场。 12、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如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监考教师管理,有违纪违规行为,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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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立教师的良好形象。对违反者,视其情节并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1、学校领导找其谈话,分析原因,作口头警告。 2、学校主要领导批评教育,责令本人作出书面检查,在全校予以通报。 3、本年度师德师风考核酌情减分,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 4、本年度不得评优、评职、晋职。 5、对屡教不改者,调离工作岗位。 6、交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处理,给予行政处分,直至 解聘。 7、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处理机构 成立教师违规违纪处理工作小组,该小组由学校校委会及教师代表组成。 四、处理程序: 1、教师违规违纪处理工作小组调查核实有关事实。 2、教师违规违纪处理工作小组经过讨论(或投票表决),提出处理意见,作出处理决定。 3、执行处理决定。 4、视情节对必要的处理结果,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学校教师违规违纪处理办法

教务处巡课情况记录表

20 —20 学年度第学期 巡 课 情 况 记 录 簿 XX中学教务处 XX中学巡课制度 为了抓好教学常规管理,更好的落实过程管理,深入了解教师的课堂教学状况,掌握学生的学习、纪律情况,巩固优良的教风与学风,聚焦细节管理,提升管理品质。教务处将执行巡课制度,使我校的课堂教学常规管理逐步走向规范化、科学化,特制定本制度,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巡课目的:及 时发现课堂教学质 量与教学组织中存 在的问题与不足,

以便与任课教师和 班主任交换意见, 迅速进行整改。 二、巡课内容:1.检查教师上课、自修到岗情况:要求按课程表上课,未经教务处允许不擅自调课, 课前2 分钟到教室,不准迟到、早退、空堂。 2.检查教师上课情况:要求不坐着上课,不体罚、不变相体罚学生,不准在课堂上使用手机或其他通讯工具,要求教师上课时不准让学生长时间站立或站出门外。 3?检查各班纪律:要求学生不吵闹,不睡觉,专注程度高,课堂气氛活而不乱,井然有序。 4?检查教师仪表教态:老师仪态端正,教态亲切,板书要求端正、整洁、美观,能用普通话教学。 5?检查教师有无擅自离岗现象。要求上课时,不干与教学无关的事,不得擅自离开岗位。如因教师工作失职,造成学生的不安全事故,任课教师要负担全部责任,对责任人学校要给予批评和处理。 6?检查课堂教学是否存在异常情况等。 三、巡课要求: 1.每次巡课都要做好记录,及时对课堂教学情况进行描述,记录的文字和反映的问题要客观、具体。 2.巡课过程如发现重大、亟待解决的问题,巡课教师应在第一时间向教务处及学校领导汇报。 四、巡课办法 每天上下午随机各巡课一次,晚上自修巡一次,填好巡课抽查记录表。 五、巡课人员 由教务负责人安排教学辅助人员巡课。教务处主任、副主任及当日值班领导负责巡课抽查。 教务处巡课情况记录表 20 —20 学年度第学期

监考记录表

监考记录表 (主监教师负责填写) 谢谢观赏

注:违规考生拒绝签字,监考教师应予注明。教务处制2010年12月修订 《北京石油化工学院本科考试工作条例》 第六章监考工作职责 第二十七条监考人员在开课教学院(系)的教学办公室领取试卷后,按考试时间提前15分钟到达考场,将监考人员的姓名按格式“本考场监考:XXX XXX'写在黑板上,认真检查考生的校园卡,按随机方式调整学 生座次,检查学生隔位就座情况,核对应考人数和实考人数,做好开考前的各种准备工作。 第二十八条考试正式开始前,主考人应向考生宣读考场规则和考试纪律。除必要的答题工具外,督促考生 将书包、书籍、笔记、纸张、电子存储和记忆录放设备、通讯工具等所有考试规定以外的物品清理好集中存放,彻底清场,不给学生留有犯错误的机会。对拒绝接受监考人员指令的考生,以违反考场纪律论处,令其退出考场。 第二十九条准时发放试卷,监考人员应督促考生先在答卷上用钢笔或圆珠笔写上班级、姓名、学号等。认真核对考生、校园卡和试卷的姓名,如有不符,应当立即查实以作弊论处。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允许其 入场,以旷考论处。考试正式开始后30分钟内及考试结束前10分钟内,不允许考生离开考场。 第三十条考试过程中,监考人员要关闭通讯工具,坚守岗位,认真巡查考场,集中精力监考。不得擅离考场,不得在考场聊天、看书报或兼做其它工作。除试卷有印刷方面的问题外,不应回答考生有关考试内容的提问。 如发现考生有违纪或作弊苗头,应立即给予警告;如发现考生有考试违规行为,应立即取消其考试资格,令其退场,保存作弊证据并做好记录。考生违规一经确认,考试后立即报告开课教学院(系)和教务处处理,不得隐瞒或私自处理。 若不认真履行职责或擅离职守或对考场上的违纪作弊行为不加制止,或不如实记录或隐瞒不报等,一经查实,视情节给予批评或纪律处分。 第三十一条考试结束前15分钟,监考人员应提醒考生注意考试时间。考试结束时,督促考生按时交卷,维持好考场的秩序,并要求考生将试卷正面朝下放在桌上,等监考人员收齐清点后,方可允许考生离开考场。 监考人员应如实填写《监考记录表》,并于考试当天送交开课教学院(系)教学办公室存档。 第七章考试纪律 第三十二条考生必须持本人的校园卡于考试前十分钟进入指定考场。未带校园卡或迟到15分钟以上者不准进入考场,并按旷考处理。与考试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考场。未交卷且未经监考人员允许擅自离开考场,不得重新进入考场继续答卷。考生交卷后应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内逗留或在考场附近喧哗。 第三十三条考生必须按监考人员指定座位就坐,并将校园卡放在座位的右上角。考生的试题、答卷、草稿 等考试用纸由监考人员统一发放。除非有特殊要求,禁止考生自带纸张进入考场。 第三十四条除必要的文具和开卷考试科目所允许的工具书和参考书以外,所有书籍、讲义、笔记、手机、电子辞典、计算器等物品原则上不能带入考场,已带入的,要放入书包并交给监考人员。某些考试科目经任课教师允许可使用普通计算器,但不允许使用有记忆贮存功能的计算器。 第三十五条下发试卷后,考生须仔细清点试卷,并在试卷指定位置上填写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考生答题须用黑色或蓝色墨水的钢笔、圆珠笔书写;除非有特殊要求,否则用红笔、铅笔答题的试卷无效。 第三十六条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后考生方可开始答卷。考生要严格遵守考场规则,服从监考人员安排,认真、 诚实地在规定的时间内独立完成答卷。如有试题字迹不清、试卷分发错误或缺页等情况,应举手示意请监考人员处理。对于违反考场纪律的考生,将按照《北京石油化工学院本科学生学习管理条例》进行处理。 第三十七条考生在规定时间前答完试卷,应举手示意请监考人员收卷后方可离开。考试正式开始后30分钟内及考试结束前10分钟内,不得离开考场。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并将试卷正面朝下放在桌上,等监考人员收齐清点后,方可离开考场。考生不得私自将试题、答卷、草稿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一经发现按考试违规处理。 《北京石油化工学院本科学生学习管理规定(2010年修订)》 第五十三条学习违纪行为处理程序 (三)对于考试违规行为按以下程序处理: (1)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发现考生实施第四十六条至第五十条所列考试违纪、作弊行为的,应当及 时予以制止和纠正并如实记录。考生违规记录作为认定考生违规事实的依据,应当由两名以上(含)监考员或者考场巡视员签字确认。考试工作人员应当向违规考生告知违规记录的内容,对考生用于作弊的材料、工具等应予暂扣,对暂扣的物品应填写收据。考试结束后,考试工作人员须将有关违规记录和证据及时交至考试课程所属学院(系)教学办公室,教学办公室应在1个工作日内代为转报教务处督办。 谢谢观赏

监考教师注意事项

监考教师注意事项 各位监考教师: 欢迎大家参与今年的职称水平考试监考工作。在这里首先向您表示衷心的感谢!请大家务必逐一阅读以下注意事项,并按照要求去做,避免造成错误。 1、8:20开始组织考生入场。入场前要先检查考生的身份证件、准考证上的照片与本人是否相符。无准考证或身份证件(只限身份证或护照原件,复印件无效)者不得入场考试。考生只允许带2B铅笔、橡皮、尺子、钢笔或圆珠笔、准考证和身份证。其它书本、资料、词典、电子词典、手机、掌上电脑等一律不准带入场内。已带的必须放在讲台前面。所有电子产品必须关机。检查考生是否坐在与考号相应的位置。 2、8:40考生应全部入场。开始宣读考场纪律和考试时间。宣读后拆试卷袋,启封前必须先向全体考生展示试卷袋密封完好,并须有两位考生当场检查并在试卷袋上签字。试卷袋为双舌头袋子,在拆试题袋时,注意不要割掉内舌(考试结束后需要翻出内舌密封试卷袋)。开封后首先检查试卷袋中物品。英语、政治理论试卷袋中应装有试卷册、答题卡、考场记录、考生签字表、集团公司考试中心密封条等。俄语、日语试卷袋中除以上物品外,还有二卷翻译题答题纸、试卷密封包头纸(用以密封装订翻译题答题纸)。 3、8:50开始发答题卡和答题纸。要求考生在答题卡上填写单位、姓名、准考证号。俄语、日语、政治理论考生还需填涂申报职称级别(高级或中级)、考试科目等。要求俄语、日语考生在二卷翻译题答题纸密封线以外用钢笔或圆珠笔正确填写单位、考点、考场、姓名、考号。监考教师应在黑板上演示填涂答题卡的方法及要求,并指导考生正确填涂准考证号。发考生签字表,要求到场考生依次按照要求在签字表上签字。 4、9:00发试卷册。英语考试试卷类型共有24种,对于英语语种考生,分发试卷时一定要注意考生准考证号末两位要和发给他的试卷类型相一致,否则影响考生成绩。俄语、日语、政治应按照分发示意图根据考生座位发给相应的甲、乙卷。发下试卷后,要求考生在答题卡上填涂试卷类型(俄语、日语、政治填涂甲卷或乙卷、英语填涂四位数字的试卷类型)。 5、迟到的考生一律不得入场。9:00-9:30,监考教师甲监控整个考场,监考教师乙再次逐一检查考生在答题纸和答题卡上填写的考号、姓名是否与准考证、身份证以及本人一致。如发现有冒名顶替者,立即将其清除出场,并记录在案由人事部门严肃处理。 以往每年都有一些考生漏涂或者错涂了答题卡上的内容而导致一卷零分。所以,请监考教师仔细检查每位考生是否仔细正确填涂了答题卡横线以上的内

关于教师违纪的通报

关于教师违纪的通报 2015年3月13日,xx-x一行到xx小学检查工作,发现三年级、四年级无人上课。现将以上违纪行为调查和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2015年3月13日下午,xx-x到xx小学查看教师上课情况。正值第二节上课,发现三年级、四年级教室内没有教师上课。经查课表,三年级第一、二节任课教师为xx,四年级第二节任课教师为xx-x。 中心学校于3月8日曾就xx-x小学、xx小学教师旷课的违纪处理情况进行通报,xx-x、xx二位教师没有从中汲取教训,再次上演随意缺课的涣散行为。xx-x、xx二位教师无视中心学校的教学常规管理规定,严重扰乱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对学校工作造成了极大的负面影响。xx-x身为学校负责人,不但不以身作则,反而带头违反工作纪律,对该校教学秩序混乱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鉴于以上事实,中心学校3月13日研究决定: 1、对xx记旷课1天,写出书面检查于3月15日前交中心学校政教处,并全镇通报批评。 2、对xx-x记旷课1天,写出书面检查于3月15日前交 中心学校政教处,并全镇通报批评。 3、责令xx小学立即进行整改,3月22日于前将整改情

况书面报中心学校政教处。 4、中心学校将进一步加强对全镇各学校(园)各项工作的督查,今后若再发现教师旷课,除加大考勤惩处外,并立即逆向调动。 中心学校再次强调: 全镇各校(园)必须不折不扣地执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和中心学校的规定,加强学校常规管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教师管理、安全卫生管理、营养餐管理等规章制度,并强化监督,狠抓落实,确保学校各项工作正常开展,稳步推进。全镇教职员工必须引以为戒,从中吸取深刻教训,服从学校管理,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坚决杜绝此类事件的发生。 xx中心学校 2015年3月13日 关于教师违纪的通报 [篇2] 各中学、中心小学,各区直学校: 近年来,我局高度重视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全区教育行风明显好转,教育形象明显提升。特别是全区开展治理在职教师有偿家教行动以来,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尽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有偿家教等违反师德师风的行为仍时有发生,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为严肃纪律,切实加强教师队伍作风建设,近期,教育局接群众举报,对我区两起有偿家教案件以及三起教师

监考教师须知

. '. 监考教师须知 一、监考教师要求及职责 1、监考教师应严格遵守考试时间,提前20分钟进入考场做好临考前准备。准时发(收)试题、试卷,不随意推迟或延长考试时间。核实参加考试人数,并作好记录。 2、除非工作需要,监考人员不得在监考过程中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监考人员的手机等通讯工具必须设置为振动,不得发出任何铃声和音乐声。 3、监考教师违纪失职,造成不良影响,属教学责任事故,一经查实,按教学事故有关规定处理。例如,在监考过程中做与考试无关的事情,如:聊天、打瞌睡、玩手机等。情节严重者,学校将按有关校纪校规处理。 二、监考工作注意事项 1、学生参加考试,必须出示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学生校园一卡通。如有遗失,必须在考前到财务处补办。另外,没有一卡通,持有学院开具的“在校生证明”和学生证,也可参加考试。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2、嘱咐学生将手机等电子设备关机并且将其放入书包,放到考场指定位置,考试期间发现考生随身携带手机等电子设备,统一视为作弊处理; 3、考场要保证座位排列有序,监考教师可根据情况调整考生座位,若不按监考教师要求入座者,可以将其清出考场。 4、监考人员必须通知考生在清理桌面、桌内、窗台及椅子上的书本及纸张后才能发卷,否则监考人员按违纪处理。在监考教师通知之后,如在考生所在的桌堂内发现与考试内容相关的一切材料,均对考生以作弊处理。 三、违纪作弊处理流程 当监考教师发现考生违纪作弊时,一定要证据确凿,并按照流程来处理: 1、当众告知当事学生,你已经违纪(作弊),立即要求考生停止答题。 2、收集证据:包括试题、答题纸、作弊材料,必要时通知教务处拍照为证。 3、监考教师在《考场记录》上如实填写考生违纪作弊情况。 4、在一卡通、作弊证据、试题等收齐完善后,考场的一名监考教师携带考生材料,带领考生至考务办公室。

教师违规违纪处分办法

大河塔镇中心小学 教师违规违纪处分决定 第一条为了规范我校教师队伍管理,加强师德教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榆阳区中小学教师行为规范》规定,制定本《决定》。 第二条违规违纪处分的种类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并降低职务一级(含专业技术职务)、撤销教师资格、开除。 第三条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处以警告处分。 (一)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 (二)在课堂上使用手机或其它通讯工具的; (三)酒后上课的; (四)语言举止不文明,衣着不得体有损教师形象的; (五)讽刺、挖苦学生,侮辱学生人格,并造成影响的; (六)在教育教学活动中,不能认真听取学生家长正确意见和建议,训斥或无故指责学生家长,授意学生家长宴请,并造成影响的; (七)故意散布有损学生、家长、同事、领导及学校名誉的言论,并造成影响的; (八)向学生、家长推销书籍、刊物和其它商品的,有违法所得的同时予以没收。 (九)不认真备课、上课,不批改作业和辅导,完不成教学任务的; (十)经常迟到、早退的。 第四条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记过处分。 (一)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并造成影响的; (二)剥夺学生在学校学习和参加活动权利的; (三)公开或变相向学生、家长索要财物的; (四)节假日组织学生办班补课的,其违法所得予以没收; (五)在各种评比、考试、考核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欺骗组织、学校和群众的;

(六)严重违反聘用单位的规章制度,工作失职,对聘用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七)无故旷工、擅自离岗,经批评教育不改的; (八)使用未经依法审定或私自翻印教科书的; (九)侵占或破坏学校校舍、场地和设备的; (十)参与有损学校和教师形象活动的。 第五条我校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记大过处分并降低职务一级(含专业技术职务)。 (一)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学生身心伤害的; (二)向学生或家长索要财物,影响极坏的; (三)私自组织学生参加有偿办班补课的,其违法所得予以没收; (四)节假日私自组织学生参加有偿劳动的; (五)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六)被公安机关训诫或被司法机关行政拘留的; (七)长期无故旷工、擅自离岗,经处分后仍不改正的; (八)无事生非、无理取闹、聚众闹事,给单位造成不良影响的; (九)拒不服从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安排或工作调动,影响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经教育批评不改的; (十)私自乱收费的; 第六条我校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撤销教师资格处分。 (一)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 (二)参与或者支持赌博、迷信、信仰邪教等违法违纪和违反社会公德行为并造成不良影响的; (三)品行不良,侮辱学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情节恶劣,严重损害学生身心健康的; (四) 造成学生伤亡等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尚不够刑事处罚的; (五) 弄虚作假或以其他欺骗手段获得教师资格的。 第七条中小学教师触犯刑法,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开除公职。 第八条本《决定》中没有涉及到的违规违纪行为,可视具体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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