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投资控股型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某投资控股型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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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投资控股型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薪酬管理,吸引人才、留住人才、激励人才,并规范人力资源管理体系为公司长远目标的实现打下坚实基础,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制定原则

1、公平原则:对内具有公平性,使公司相同/类似岗位的不同员工享受同等级的薪酬待遇;同时根据员工绩效、服务年限、工作态度等方面的表现不同,对职级薪档进行动态调整,可上可下,同时享受或承担不同的工资差异;

2、竞争原则:对外具有竞争性,使公司的薪酬体系在同行业和同区域有一定的竞争优势。

3、激励原则:根据员工的贡献,决定其薪酬,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责任心。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第二章薪酬水平

第四条职位等级

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设置管理序列的职位等级以及技术/专业序列的职位等级。

第五条薪酬水平

按照随着职位等级上升,级差增加以及薪酬幅度增加、相邻级别适度重叠、同一

薪级的薪档按算术增长的原则制定薪酬等级以及薪酬档次。

第三章薪酬结构

第六条薪酬构成

员工现金年收入包括固定收入和浮动收入两部分。

固定收入=岗位薪金+年资薪金

浮动收入为绩效收入,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发放1个月-3个月的月度奖金。

员工完成的给公司创造较大价值的重大项目,根据项目完成的效果、重要性对参与员工给予适当的项目奖励。

第七条按政府规定,公司为员工购买社会保险,个人须承担的部分从每月薪金中扣除。

第八条个人所得应缴纳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

第四章薪酬支付

第九条公司按员工的实际工作天数支付薪金,付薪日期为每月10日,支付上月的薪金。若付薪日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在10日前的最近工作日支付。公司将在每月付薪日将薪金转入以员工个人名义开立的银行账户内。

第五章薪酬调整

第十条年度调薪

公司每年上半年根据市场价值变化和个人业绩进行一次统一的薪金调整,具体时间、操作办法按公司人事行政部通知执行。

员工在公司工作年限增加一年,年资薪金增加100元。

第十一条即时调薪

因转正、职位变动、专业级别调整、违纪而进行的调薪,属于即时调薪。

转正调薪自转正之日起执行,其他即时调薪依据审批意见执行。

第六章试用期及特殊期间的薪金给付

第十二条试用期间的工资为固定收入的80%。

第十三条工伤医疗期内

工伤员工在工伤医疗期内发放员工薪酬的固定收入部分。

第十四条病(伤)期内

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治疗时,根据《上海市劳动保障局关于病假工资计算的公告》确认的工资标准及疾病救济费标准执行。

第十五条事假

事假期间不发放工资,具体结算方式为:

应发工资 =固定收入—固定收入×缺勤天数/20.83

第七章保密规定

第十六条人事行政部、公司财务融资部及财务所有经手工资信息的员工及管理人员必须保守薪酬秘密。非因工作需要,不得将员工的薪酬信息透漏给任何第三方或公司以外的任何人员。薪酬信息的传递必须通过正式渠道。有关薪酬的书面材料(包括各种有关财务凭证)必须加锁管理。工作人员在离开办公区域时,不得将相关保密材料堆放在桌面或容易泄露的地方。员工需查核本人工资情况时,必须由人事行政部会同财务融资部门出纳进行核查。违反薪酬保密相关规定的一律视为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的情形予以开除。

第八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八条本制度由公司总裁室负责解释,人事行政部负责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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