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2015年最新50项惠农补贴政策出炉!太有用了!

15、2015年最新50项惠农补贴政策出炉!太有用了!
15、2015年最新50项惠农补贴政策出炉!太有用了!

2015年最新50项惠农补贴政策出炉!太有用了!

2015-03-17韩晓雨农合论坛

2015年国家深化农村改革、支持粮食生产、促进农民增收最新出台的政策措施:

1.种粮直补政策

中央财政将继续实行种粮农民直接补贴,补贴资金原则上要求发放给从事粮食生产的农民,具体由各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2014年1月份,中央财政已向各省(区、市)预拨2015年种粮直补资金151亿元。

2.农资综合补贴政策

2015年1月份,中央财政已向各省(区、市)预拨种农资综合补贴资金1071亿元。 

3.良种补贴政策

小麦、玉米、大豆、油菜、青稞每亩补贴10元。其中,新疆地区的小麦良种补贴15元;水稻、棉花每亩补贴15元;马铃薯一、二级种薯每亩补贴100元;花生良种繁育每亩补贴50元、大田生产每亩补贴10元。

4.农机购置补贴政策

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实行定额补贴,即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在省域内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

5.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政策

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标准按报废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机型和类别确定,拖拉机根据马力段的不同

补贴额从500元到1.1万元不等,联合收割机根据喂入量(或收割行数)的不同分为3000元到1.8万元不等。

6.新增补贴向粮食等重要农产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产区倾斜政策

国家将加大对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支持力度,实行新增补贴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倾斜政策。

7.提高小麦、水稻最低收购价政策

2014 年生产的小麦(三等)最低收购价提高到每50公斤118元,比2013年提高6元,提价幅度为

5.4%;2014年生产的早籼稻(三等,下同)、中晚籼稻和粳稻最低收购价格分别提高到每50公斤135元、138元和155元,比2013年分别提高3元、3元和5元,提价幅度分别为2.3%、2.2%和 3.3%。2015年,继续执玉米、油菜籽、食糖临时收储政策。

8.产粮(油)大县奖励政策

常规产粮大县奖励标准为500-8000万元,奖励资金作为一般性转移支付,由县级人民政府统筹使用,超级产粮大县奖励资金用于扶持粮食生产和产业发展。油菜籽增加奖励系数20%,大豆已纳入产粮大县奖励的继续予以奖励;入围县享受奖励资金不得低于100万元,奖励资金全部用于扶持油料生产和产业发展。

9.生猪大县奖励政策

依据生猪调出量、出栏量和存栏量权重分别为50%、25%、25%进行测算。中央财政继续实施生猪调出大县奖励。

10.农产品目标价格政策

2015年,启动东北和内蒙古大豆、新疆棉花目标价格补贴试点,探索粮食、生猪等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试点,开展粮食生产规模经营主体营销贷款试点。

11.农业防灾减灾稳产增产关键技术补助政策

中央财政安排农业防灾减灾稳产增产关键技术补助60.5亿元,在主产省实现了小麦“一喷三防”全覆盖。

12.深入推进粮棉油糖高产创建支持政策

2015年,国家将继续安排20亿元专项资金支持粮棉油糖高产创建和整建制推进试点,并在此基础上开展粮食增产模式攻关,集成推广区域性、标准化高产高效技术模式,辐射带动区域均衡增产。

13.园艺作物标准园创建支持政策

2015年,继续推进园艺作物标准园创建工作,并已按照2013年资金规模的70%拨付地方。

14.测土配方施肥补助政策

2015年,中央财政安排测土配方施肥专项资金7亿元。2015年,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面积达到14亿亩;粮食作物配方施肥面积达到7亿亩以上;免费为1.9亿农户提供测土配方施肥指导服务,力争实现示范区亩均节本增效30元以上。

15.土壤有机质提升补助政策

2015年,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8亿元,继续在适宜地区推广秸秆还田腐熟技术、绿肥种植技术和大豆接种根瘤菌技术,同时,重点在南方水稻产区开展酸化土壤改良培肥综合技术推广,在北方粮食产区开展增施有机肥、盐碱地严重地区开展土壤改良培肥综合技术推广。

16.做大做强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支持政策

农业部将会同有关部委继续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推进育繁推一体化企业做大做强。一是强化项目支持。二是推动科技资源向企业流动。三是优化种业发展环境。

17.农产品追溯体系建设支持政策

经国家发改委批准,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正式纳入《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总投资4985万元,专项用于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和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系统的统一开发。

18.农业标准化生产支持政策

中央财政继续安排2340万财政资金补助农业标准化实施示范工作,在全国范围内,依托“三园两场”、“三品一标”集中度高的县(区)创建农业标准化示范县44个。

19.畜牧良种补贴政策

生猪良种补贴标准为每头能繁母猪40元;奶牛良种补贴标准为荷斯坦牛、娟姗牛、奶水牛每头能繁母牛30元,其他品种每头能繁母牛20元;肉牛良种补贴标准为每头能繁母牛10元;羊良种补贴标准为每只种公羊800元;牦牛种公牛补贴标准为每头种公牛2000元。2014年国家将继续实施畜牧良种补贴政策。

20.畜牧标准化规模养殖扶持政策

从2007年开始,中央财政每年安排25亿元在全国范围内支持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支持资金主要用于养殖场(小区)水电路改造、粪污处理、防疫、挤奶、质量检测等配套设施建设等。2015年国家将继续支持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

21.动物防疫补贴政策

2015年,中央财政将继续实施动物防疫补助政策。

22.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

中央财政按照每亩每年6元的测算标准对牧民给予补助,初步确定5年为一个补助周期;中央财政对未超载的牧民按照每亩每年1.5元的测算标准给予草畜平衡奖励;给予牧民生产性补贴,包括畜牧良种补贴、牧草良种补贴(每年每亩10元)和每户牧民每年500元的生产资料综合补贴。2015年,国家

将继续在13省(区)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

23.振兴奶业支持苜蓿发展政策

中央财政每年安排3亿元支持高产优质苜蓿示范片区建设,片区建设以3000亩为一个单元,一次性补贴180万元(每亩600元),重点用于推行苜蓿良种化、应用标准化生产技术、改善生产条件和加强苜蓿质量管理等方面,2015年将继续实施“振兴奶业苜蓿发展行动”。

24.渔业柴油补贴政策

根据《渔业成品油价格补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渔业油价补助对象包括:符合条件且依法从事国内海洋捕捞、远洋渔业、内陆捕捞及水产养殖并使用机动渔船的渔民和渔业企业。2015年将继续实施这项补贴政策。

25.渔业资源保护补助政策

2013年落实渔业资源保护与转产转业转移支付项目资金4亿元,其中用于水生生物增殖放流30600万元,海洋牧场示范区建设9400万元。2015年该项目将继续实施。

26.以船为家渔民上岸安居工程

2013年开始,中央对以船为家渔民上岸安居给予补助,无房户、D级危房户和临时房户户均补助2万元,C级危房户和既有房屋不属于危房但住房面积狭小户户均补助7500元。2015年国家将继续实施这一政策。`

27.海洋渔船更新改造补助政策

中央投资按每艘船总投资的30%上限补助,且原则上不超过渔船投资补助上限。2015年该项目将继续实施。

28.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支持政策

对农业改革与建设试点示范区给予1000万元左右的奖励。力争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今年对示范区建设的贷款余额不低于300亿元。

29.农村改革试验区建设支持政策

2015年的农村改革试验区工作,以启动第二批农村改革试验区和试验项目、组织召开农村改革试验区工作交流会、完成改革试验项目中期评估三大工作为重点。

30.农产品产地初加工支持政策

2015年,将继续组织实施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按照不超过单个设施平均建设造价30%的标准实行全国统一定额补助。

31.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

对目录范围内的鲜活农产品与目录范围外的其他农产品混装,且混装的其他农产品不超过车辆核定载质量或车厢容积20%的车辆,比照整车装载鲜活农产品车辆执行,对超限超载幅度不超过5%的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比照合法装载车辆执行。

32.生鲜农产品流通环节税费减免政策

继续对鲜活农产品实施从生产到消费的全环节低税收政策,将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政策扩大到部分鲜活肉蛋产品。2015年国家将继续实行生鲜农产品流通环节税费减免政策。

33.农村沼气建设政策

2015年,因地制宜发展户用沼气和规模化沼气。

34.开展农业资源休养生息试点政策

规划中的农业环境治理措施主要包括:

一是开展耕地重金属污染治理。

二是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

三是开展地表水过度开发和地下水超采治理。

四是开展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在25度以上陡坡耕地、严重沙化耕地和15-25度重要水源地实行退耕。

五是开展农牧交错带已垦草原治理。

六是开展东北黑土地保护。七是开展湿地恢复与保护。

35.开展村庄人居环境整治政策

推进新一轮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重点治理农村垃圾和污水。规模化畜禽养殖区和居民生活区的科学分离,引导养殖业规模化发展,支持规模化养殖场畜禽粪污综合治理与利用。引导农民开展秸

秆还田和秸秆养畜,支持秸秆能源化利用设施建设。

36.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政策

2015年,农业部将进一步扩大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工作,使试点县规模达到300个,新增200个试点县,每个县选择2-3个主导产业,重点面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中的带头人、骨干农民。

37.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示范县建设政策

2015年,中央财政安排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26亿元,基本覆盖全国农业县。

38.阳光工程政策

2015年,国家将继续组织实施农村劳动力培训阳光工程,以提升综合素质和生产经营技能为主要目标,对务农农民免费开展专项技术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和系统培训。

39.培养农村实用人才政策

2015年依托培训基地举办117期示范培训班,通过专家讲课、参观考察、经验交流等方式,培训8700名农村基层组织负责人、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和3000名大学生村官。选拔50名左右优秀农村实用人才,每人给予5万元的资金资助。

40.加快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政策

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逐步把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转为城镇居民。政策措施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加快户籍制度改革。二是扩大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范围。三是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在农村的合法权益。

41.发展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政策

2015 年,国家将在管理民主、运行规范、带动力强的农民合作社和供销合作社基础上,培育发展农村合作金融,选择部分地区进行农民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试点,丰富农村地区金融机构类型。国家将推进社区性农村资金互助组织发展,这些组织必须坚持社员制、封闭性原则,坚持不对外吸储放贷、不支付固定回报。国家还将进一步完善对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的管理体制,明确地方政府的监管职责,鼓励地方建立风险补偿基金,有效防范金融风险。

42.农业保险支持政策

对于种植业保险,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补贴40%,对东部地区补贴35%,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央单位补贴65%,省级财政至少补贴25%。对能繁母猪、奶牛、育肥猪保险,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补贴50%,对东部地区补贴40%,对中央单位补贴80%,地方财政至少补贴30%。对于公益林保险,中央财政补贴50%,对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补贴90%,地方财政至少补贴40%;对于商品林保险,中央财政补贴30%,对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补贴55%,地方财政至少补贴25%。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覆盖全国,地方可自主开展相关险种。

43.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

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是对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建设项目进行奖励或者补助的政策。

44.扶持家庭农场发展政策

推动落实涉农建设项目、财政补贴、税收优惠、信贷支持、抵押担保、农业保险、设施用地等相关政策,帮助解决家庭农场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45.扶持农民合作社发展政策

2015年,除继续实行已有的扶持政策外,农业部将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和要求,配合有关部门选择产业基础牢、经营规模大、带动能力强、信用记录好的合作社,按照限于成员内部、用于产业发展、吸股不吸储、分红不分息、风险可掌控的原则,稳妥开展信用合作试点。

46.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政策。

对有条件的地方,可对流转土地给予奖补。

47.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政策

明确政府购买社会化服务的具体内容、衡量标准和运作方式,提出支持具有资质的经营性服务组织从事农业公益性服务的具体政策措施。

48.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制度政策

2015年,选择三个省作为整省推进试点,其他省(区、市)至少选择1个整县推进试点。

49.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政策

根据1号文件的要求,国家有关部门将深入研究新型集体经济组织主体地位、产权交易、股权的有偿退出和抵押、担保、继承等重大问题。

50.农村、农垦危房改造政策

2015计划完成农村危房改造任务260万户左右。拟按照东、中、西部垦区每户补助6500元、7500元、9000元的标准,改造农垦危房24万户;同时按照中央投资每户1200元的补助标准,支持建设农垦危房改造供暖、供水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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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国家强农惠农政策措施汇总

2012年国家强农惠农政策措施汇总 1.国家对今年农业农村工作的总体要求 2012年党中央、国务院对农业农村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同步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围绕强科技保发展、强生产保供给、强民生保稳定,进一步加大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力度,奋力夺取农业好收成,合力促进农民较快增收,努力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要以稳定发展粮食生产为重点,加快农业科技进步,千方百计使粮食产量稳定在10500亿斤以上、农民收入增幅保持在7.5%以上,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和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持续提高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为实现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提供基础保证。在工作着力点上,围绕强科技保发展、强生产保供给、强民生保稳定,突出“巩固、加强、优化、改革”。巩固,就是要巩固增产增收的好形势,扩大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效果,坚持和完善行之有效的发展措施、工作机制,确保农业农村经济在新的起点上稳步前进。加强,就是要加强农业科技创新和推广,加强体系机构建设,切实提高基层科技服务能力,开展“农业科技促进年”活动,更大地发挥科技支撑作用。优化,就是要优化农业生产力布局,完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大力支持主产区、生产大县和区域特色产业发展,提高农业生产专业化、

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水平。改革,就是要坚持不懈推进农村改革和制度创新,总结、推广基层经验,深入推进现代农业示范区和农村改革试验区建设,扩大农业对外开放,进一步增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活力。 2.种粮农民直接补贴政策 2012年,中央财政将继续实行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安排151亿元,补贴资金原则上要求发放到从事粮食生产的农民,具体由各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3.农资综合补贴政策 农资综合补贴按照动态调整制度,根据化肥、柴油等农资价格变动,遵循“价补统筹、动态调整、只增不减”的原则及时安排和增加补贴资金,合理弥补种粮农民增加的农业生产资料成本,2012年农资综合补贴共安排1078亿元。为支持做好春耕备耕工作,1月份,中央财政已向各省(区、市)预拨补贴资金835亿元,要求力争在春耕前通过“一卡通”或“一折通”直接兑付到农民手中。3月份,中央财政下拨第二批农资综合补贴243亿元。 4.良种补贴政策 2011年中央财政安排良种补贴220亿元。水稻、小麦、玉米、棉花、东北和内蒙古的大豆、长江流域10个省市和河南信阳、陕西汉中和安康地区的冬油菜、藏区青稞实行全覆盖,马铃薯、花生在主产区开展试点。小麦、玉米、大豆、油菜、青稞每亩补贴10元。其中,新疆地区的小麦良种每亩补贴15元;水稻、棉花每亩补贴15元;

农业优惠政策有哪些

农业优惠政策有哪些?如何申请惠农项目? 2015-03-12 政策信息又多又杂,有的政策是合作社均享有的,有的政策是需要申请才能拿到的补贴类奖励,有些政策是国家为了某些项目直接给予的资金扶持,政策怎样划分,都有哪些?该怎样申请? 优惠政策有哪些? 国家对合作社的惠农政策多杂,按照惠农政策的涵盖范围及其特点,农合专家把这些政策分为三大类:优惠政策、补贴类政策、专项扶持类政策。 1、优惠政策。 涉农企业或者合作社可以享有的税收减免、用水用电优惠等其他的优惠政策类。优惠政策主要有以下几项: (1)购机优惠 2012年全国农机购置补贴资金215亿元,约30%用于支持合作社购置农机装备。 (2)土地流转优惠 部分地区对合作社土地流转优惠补贴,十八届三中全会鼓励土地向合作社流转,静待以后各地出台土地优惠政策。 (3)税收优惠 一般纳税人从农民专业合作社购进的免税农业产品,可按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生鲜农产品流通环节税费减免政策。 合作社向本社成员销售的农膜、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本社成员签订的农业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购销合同,免征印花税。 (4)用电用水优惠 规模化生猪、蔬菜等生产的用水、用电与农业同价;电力部门对粮食烘干机械用电按农业生产用电价格从低执行的政策。 2、补贴类政策 国家给予农业企业或合作社贷款补贴、购机补贴、种粮补贴及农资综合补贴等,从2003年开始,主要的农业补贴有: 2003年开始,国家对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及农资综合补贴。 2007年开始,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试点。 2008年,对粮食大户的奖励政策,继续实行粮食最低收购政策,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小区建设。

为解决三农问题近年来国家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惠农政策

为解决三农问题,近年来,国家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惠农政策,其中农业补贴、减免农业税等政策已经取得了成效。但是农产品流通方面的政策效果却不显著。 农业是一个产业,要想让农业健康稳定发展,必须维持农业的产业活性,单纯靠“补、免”的输血方式不能解决根本问题,农业政策制定的着眼点应该是建立良好的农产品流通体系,通过农业自身的产业活性稳定农业。但是从目前来看,我国在农业流通方面的政策还没有达到这一目的。 我认为我国农产品流通发展存在三个主要瓶颈,农业流通企业发展规模化程度不够,农业流通企业的专业化程度不足和税收负担过重。其中农业流通企业税收负担过重时制约农业流通产业发展的最严重问题。 农业流通企业发展规模化程度不足。具体来说有以下几个表现:目前中国的农业流通领域中,知名企业还比较少,不仅在全国知名的企业凤毛麟角,即使是在一个省的范围内具有相当知名度度的企业也不多,一般的农业流通领域企业只是在一个相对较小的范围内享有知名度,这种情况的不利于农产品全国大物流的形成,也不利于今后中国农产品以产业姿态的对外扩张;其次企业的资本普遍不足,不能有效抵御重大经营风险,不能兼顾多种农产品的经营,这也导致部分企业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的现象的产生。 农业流通企业发展专业化程度不足。目前我国除了一些依托出口盈利的企业外,大部分企业都没有专门的农产平经营意识,尤其一些中小型企业,往往根据市场行情选择经营项目。农产品的特殊性决定了其流通状况对于其未来的生产具有很强的指导作用,农产品流通领域缺乏专业的农产品流通企业,对于平衡各种农产品(尤其是不易储备的农产品)的生产有很多不良影响。 居高不下的税收是农产品流通企业反映最强烈问题的一个问题。例如亚洲最大的农产品交易平台“寿光农产品物流园”年应缴各项税金达6000万元,占到企业总成本的24%。税负率高是该企业发展中面临的一个瓶颈,造成经营负担过重,削弱了可持续发展能力。像“寿光农产品物流园”这样的大型企业抵御税收压力的能力较强,不至于出现严重的经营危机,但是依然还是觉得负税较重,对于一般的小企业来说,过高的赋税很容易造成企业流动资金短缺、抗打击能力下

落实强农惠农政策

落实强农惠农政策 王传雄 近年来,随着国家对“三农”问题的高度关注,各种强农惠农补贴政策相继出台,补贴范围越来越广,补贴资金越来越多。就我市而言,涉及农林部门的强农惠农补贴政策主要有粮食直补、农资综合直补、良种补贴(包括水稻、小麦、油菜、玉米、棉花)。如何抓好上述政策的落实,搞好各项补贴资金的发放和管理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要课题。 一、政策落实过程中存在的一些主要问题 惠农政策补贴是国家为农民朋友办的一件实事、好事,是对农民种粮积极性的保护和促进。但在政策的具体落实过程中,还存在着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政策宣传的广度和深度不够。惠农政策的项目较多,在落实过程中一般都要受到时间、人力等多种因素的制约。村组开会传达比较少,导致部分政策农民群众知晓率还不高。在我们调查走访过程中,就发现有部分种植农户只知道这是国家对种粮的一种补贴,具体是什么项目的补贴,补贴标准是多少,怎么补贴还不清楚。个别村组干部在宣传政策时,只是对亲戚朋友讲明道理,对其他农户含糊其词,敷衍了事。 (二)种植农户基础信息的采集不够准确。惠农政策补贴的面积主要是由各镇(区)村组干部根据农户的实际种植面积填表上报。在上报面积时,由于受个人素质、能力、精力、责任心以及时间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导致了各类补贴项目录入的基础信息资料部分失真,补贴对象定位不准,出现重报、多报、漏报等问题。比如,有的村在集体土地承包给农户种植后,仍以少数村组干部的名义进行上报,套取国家补贴资

金,有的农户将养殖面积算成种植面积进行上报,骗取补贴资金,有的耕地上报数不准。同时存在一种“耕地补贴”现象,定期外出务工土地撂荒的、土地承包权转让的、承包者没有耕种的仍然在享受政策补贴。 (三)政策补贴资金监管力度不够,存在违规违纪现象。受人力和经费等因素的限制,部分惠农政策资金监管力度不够,出现有的政策资金监管失位,存在违规违纪现象。少数镇的村组干部工作方法简单,将农户种粮补贴款扣去抵缴新农合投保费、上交款等。有的村对补贴情况未进行及时、全面公示,暗箱操作,引起村民信访、上访。更有甚者,将农户领取补贴的“一折通”卡揣在自己身上,想从中捞点“油水”。以上存在的问题使得部分农民群众意见纷纷,极大地影响了基层党群、干群关系。 (四)政策落实的运行成本较大,缺乏相应的工作经费。惠农政策的落实工作量大,需要人力多,召开会议多,材料印制多,业务费用支出多。各项补贴资金的发放都要经过政策宣传、打表造册、数据录入、签字盖章、审查核定、张贴公示、核拔划款等一系列环节,这些都要由县(市)级主管部门和镇(区)去实施,上级又没有专项工作经费,县(市)级财力有限也没有安排相应的业务经费,致使部门和乡镇经费支出压力较大。与此同时,多头管理带来的多头检查,无形之中也增加了基层的运行成本。 二、加强惠农政策落实的几点建议 实施强农惠农政策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农业农村工作中的重要任务,需要不断完善相关工作措施,充分发挥政策的激励作用。 (一)加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各项惠农政策主要靠镇(区)村组干部去落实。要加强基层村组干部的素质、能力和作风建设,提高政

2015年农业种植项目补贴政策大全

2015年农业种植项目补贴政策大全 一、项目申报受理单位:供销合作总社、农业综合开发办 项目名称: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土地治理项 支持范围:种植、养殖基地和设施农业项目;棉花、果蔬、茶叶、食用菌、花卉、蚕桑、畜禽等农产品加工项目;储藏保鲜、产地批发市场等流通设施项目。 资金补助数额:80—160万元 申请申报时间:3月 二、项目申报受理单位:科技厅、科委 项目名称:农业科技成果转化 支持范围:现代种业、食品加工、饲料、生物农药、农业机械装备、生物质利用与生物能源、林产加工、乡村环保、乡村物流等涉农产业的重大技术成果转化 资金补助数额:100-300万元 申请申报时间:4月 三、项目申报受理单位:农业部 项目名称:农产品促销项目资金 支持范围:主要用于组织农产品海外市场促销、开展国内市场产销对接、网络促销、市场开拓等方面 资金补助数额:10-80万 申请申报时间:6月

项目名称: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旱涝保收标准农田示范项目 支持范围:选择国家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确定的800个产粮大县(场)以外的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旱涝保收标准农田示范项目 资金补助数额:600元/亩,单项不超过10000亩 申请申报时间:5月 项目名称:扶持“菜篮子”产品生产项目 支持范围:重点扶持蔬菜(包括食用菌和西甜瓜等种类),适当兼顾果、茶,每个设施基地200亩以上(设施内面积,下同),每个露地基地1000亩以上 资金补助数额:5000元/亩,不超过300万 申请申报时间:7-8月 项目名称:种子工程植保工程储备项目 支持范围:从事蔬菜集约化育苗3年以上、已有年培育蔬菜优质适龄壮苗500万株以上能力,近3年内未出现假劣种苗问题资金补助数额:中央资金500万内 申请申报时间:5-6月 四、项目申报受理单位:财政部 项目名称:龙头企业带动产业发展和“一县一特”产业发展试点项目

2020国家养殖补助政策内容解读

2020国家养殖补助政策内容解读 农业部对养殖类补贴规定 主要分为以下几种: 第一,针对申报并实施养殖的规模和社会效应,对从事养殖的企业或个人给予建场补贴。例如:投资300万元建场,政府对您的申请进行验收,合格后给予100万元补贴。 第二,针对申报并实施的企业或个人购进的良种品种及数量进行贴息贷款或现金补贴。例如:每头良种肉牛补贴500元。 第三,针对申报并实施的养殖企业或个人给予奖金补贴。 养羊补贴 1.养羊300只到499只的,补贴15万元。 2.养羊500只到699只的,补贴25万元。 3.养羊700只到999只的,补贴35万元。 4.养羊1000只以上的,补贴50万元。 养猪补贴 1.生猪养殖规模3000头以上的,补贴80万元。 2.生猪养殖规模2000头到2999头的,补贴60万元。 3.生猪养殖规模1000头到1999头的,补贴40万元。 4.生猪养殖规模500头到999头的,补贴20万元。 养牛补贴 1.奶牛养殖1000头以上,补贴170万元。 2.奶牛养殖500头到999头,补贴130万元。

3.奶牛养殖300头到499头,补贴80万元。 至于肉牛,补贴的金额就远远不如奶牛了。肉牛养殖的补贴只有两种,一种是100头到299头养殖规模的,补贴30万元;第二种是300头以上养殖规模的,补贴50万元。 养鸡养鸭养蜜蜂补贴 鸡、鸭等常见的禽类养殖在国家的规模化标准养殖场项目中是不涉及的,但是在其他的项目,比如畜禽渔业标准化健康养殖等项目 中是有资金扶持的,大概在25万元至100万元。而从今年开始,国 家对蜜蜂养殖进行补贴,目前已经在个别省市进行试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农 业部农业综合开发机构: 根据全国农业综合开发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规定,现就做好2017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 发展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明确扶持范围和重点 2017年农业综合开发扶持农业产业发展,要全面贯彻落实中央 关于“三农”工作的决策部署,适应市场经济下农村改革发展要求,以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和农业现代化为目标,以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涉农企业等为扶持对象,以贴息、补助等方式带动更 多的社会资本投入为手段,积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大力发展 农业优势产业,着力构建高标准农田和配套产业有机结合、农业产 加销紧密衔接、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全 面提升农业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要认真落实农业综合开发扶持农业优势特色产业规划要求,大力扶持经济林及设施农业种植基地、养殖基地、农产品加工、农产品 流通设施、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等建设,优先扶持以基地建设、新 技术和新品种引进与推广、种养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等为主要内容的 项目。要加大贴息力度,重点扶持涉农企业、农民合作社等。财政

2016年农村合作社可以享受哪些补贴政策

2016年农村合作社可以享受哪些补贴政策? #搜土地社#2016-07-25转藏本文原文地址 国家给予农村合作社的补贴政策有土地流转补贴、贷款补贴、购农机补贴、种粮补贴、农资综合补贴、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农业保险补贴、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退耕还林补贴、草原生态保护补助等。 一、优惠类政策 农村合作社2016年可以享受的优惠类政策有税收优惠和用水用电优惠等。 税收优惠:1.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2.一般纳税人从农民专业合作社购进的免税农产品,可按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3。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向本社成员销售的农膜、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4.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向本社成员销售的农膜、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

用水用电优惠:1.规模化生猪、蔬菜等生产的用水、用电与农业同价;2.电力部门对粮食烘干机械用电按农业生产用电价格从低执行的政策。 二、补贴类政策 国家给予农村合作社的补贴政策有土地流转补贴、贷款补贴、购农机补贴、种粮补贴、农资综合补贴、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农业保险补贴、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退耕还林补贴、草原生态保护补助等。具体项目的申报还要根据各省市的具体情况有些不同。全国很多地区对合作社土地流转有补贴,比如浙江新昌县对流转土地种植水稻20亩(蔬菜30亩、其他50亩)以上给予经营业主和流出户一次性奖励每亩150元。 三、涉农项目扶持类政策 农业部等7部委决定,对适合农民专业合作社承担的涉农项目,将农民专业合作社纳入申报范围。涉农项目扶持类政策的扶持资金力度大,覆盖范围相对较小,需要在项目通知后申报争取。

2015年农业项目补贴大全

2015年农业项目补贴大全 2014年农业专项申报进行时,2015年农业专项也已启动,为方便各位农业企业申报,现整理主要养殖专项如下: 1.项目名称:2015年现代农业园区试点项目申报 支持范围:规模化标准化畜禽(或水产)养殖基地,组织带动力强的股份合作和专业合作组织、专业大户或家庭 资金补助数额:1000-2000万 预计申报时间:省级农发机构应于2015年2月28日前,上报国家农发办备案、立项 2.项目名称: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主食加工业示范企业申报 支持范围:畜禽水产调理制品,蔬菜调理制品,生制或熟制菜肴调理制品等的加工生产 申报条件:从事主食加工的企业 申报时间:4月15日前 3.项目名称:2014年农机购置补贴 补贴范围:畜牧水产养殖机械,饲料(草)加工机械设备,畜牧饲养机械青贮切碎机,铡草机,揉丝机,压块机,饲料粉碎机,饲料混合机、搅拌机,挤奶机,剪羊毛机,贮奶罐,冷藏罐,增氧机,投饵机,养蜂专用平台。 申请额度:购价30%,个别放宽 申报时间:2014年6月30日和12月31日前 4.项目名称:2015年农业部优势特色示范项目 1、畜禽良种繁育项目 支持范围:以完善畜禽良种扩繁体系为主,重点扶持已有基础的扩建或续建项目。 申报条件:注册资本在300万元(含)以上企业和农民合作社。 2、水产品苗种繁育及养殖示范场项目 申报条件:项目单位须为有一定实力和带动能力的渔业企业和农民合作社。 3、秸秆养畜项目 (1)秸秆养畜示范项目 区域重点:黄淮海肉牛肉羊优势产业带、东北肉牛奶牛优势产业带为重点区域,西北、西南肉牛肉羊集中生产地区为次重点区域。 申报条件:项目单位为农民合作社或标准化规模养殖企业。 (2)秸秆青黄贮饲料专业化生产示范项目 区域重点:黄淮海肉牛肉羊优势产业带、东北肉牛奶牛优势产业带为重点区域。 申报条件:地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2011年12月31日以前登记注册,注册资本1000万元(含)以上。 申报时间:2014年6月13日前 5.项目名称:2015年养殖业良种工程拟储备项目 支持范围:养殖良种工程项目、畜禽良种工厂拟储备项目、水产良种工程拟储备项目 资金补助数额:(视具体情况) 申报要求:畜禽良种项目如承担单位为企业的,须在2009年12月31日之前注册成立。 预计时间:2015年2-3月 6.2015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 1、一般产业化项目 扶持范围为:农产品、经济林及设施农业种植、畜禽水产养殖等种植养殖基地,农产品加工,储藏保鲜、产地批发市场等流通设施

2020休闲农业补贴优惠新政策

2020休闲农业补贴优惠新政策 一、优惠类政策 税收优惠: 1、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 2、一般纳税人从农民专业合作社购进的免税农产品,可按13% 的扣除率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3、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向本社成员销售的农膜、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 用水用电优惠: 1、规模化生猪、蔬菜等生产的用水、用电与农业同价; 2、电力部门对粮食烘干机械用电按农业生产用电价格从低执行的政策。 二、补贴类政策 国家给予农村合作社的补贴政策有土地流转补贴、贷款补贴、购农机补贴、种粮补贴、农资综合补贴、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农业保险补贴、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退耕还林补贴、草原 生态保护补助等。具体项目的申报还要根据各省市的具体情况有些 不同。全国很多地区对合作社土地流转有补贴,比如浙江新昌县对 流转土地种植水稻20亩(蔬菜30亩、其他50亩)以上给予经营业主和流出户一次性奖励每亩150元。 根据财政部去年年中发布的《农业综合开发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指导意见》规定,要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高标准农田 的支持力度。要求在试点阶段,主要选择高标准农田建设年度项目 区域范围内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扶持,对个别流转耕地面积较 大的,也可以在项目区域范围以外单独立项扶持。降低合作社等申

报主体成立时间和单个项目治理面积等“门槛”,简化项目申报程序;探索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等多种扶持方式;对符合条件的新型农 业经营主体,可按照谁申报、谁实施、谁管护的原则,将项目建设 和管护权一并移交;扩大资金使用范围,财政资金除用于水电路等基 础设施建设外,还可对育秧设施、粮食晾晒烘干设备、仓储物流、 农机具库棚等配套设施进行适当补助。继续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财 政补助,形成资产交由农民合作社特别是土地股份合作社等新型农 业经营主体持有和管护试点,扩大试点范围,跟踪试点成效,及时 总结经验。建立依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使用、管护一体化的新机制,保证农业综合开发建设成果长期发挥效益。 鼓励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贷款、融资担保等方式获取资金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发展生产技术先进、经营规模适度、市场竞争力强、生态环境可持续的现代农业。对用于高标准农 田建设的贷款,中央财政予以贴息。拓宽融资渠道,除政策性银行外,把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贷款也纳入贴息范围。允 许采取银行贷款、财政补助、自筹资金“三位一体”、贷补结合方式,吸引金融资金投入高标准农田建设,进一步加快建设进度。 三、涉农项目扶持类政策 另外,在专项扶持类方面,国家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也有扶持。国家农发办在《关于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申报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高 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试点的意见》规定,积极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申报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单个项目申报实施面积,原则上农 民合作社试点项目平原地区不低于500亩、丘陵山区不低于300亩,对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每亩土地财政资金补助不超过1500 元/亩。 在产业化项目的扶持方面,国家农发办68号文件对项目内容进 行了明确规定,要求2016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原则 上要符合《农业综合开发扶持农业优势特色产业规划(2016-2018年)》,主要包括:经济林及设施农业、畜禽水产养殖等种植养殖基 地项目;粮油、果蔬、畜禽等农产品加工项目;农产品储藏保鲜、产 地批发市场等流通设施项目。

2016年国家农业合作社优惠和补贴政策合集

2016年国家农业合作社优惠和补贴政策 2016年国家农业合作社优惠和补贴政策有哪些?下面我们来看看详细内容。 一、什么是农民专业合作社? 1、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以农村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通过提供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来实现成员互助目的的组织,从成立开始就具有经济互助性。拥有一定组织架构,成员享有一定权利,同时负有一定责任。 2、我国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第一章总则第二条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了简要的定义,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方面,从概念上规定合作社的定义,即“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另一方面,从服务对象上规定了合作社的定义,即“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其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其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直至网上交易等服务。 二、农业合作社优惠政策 1、合作社销售成员的产品视同农户自产自销;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合作社购买产品可以按照13%进行进项税抵扣; 3、每年国家都会下拨一部分资金对合作业进行帮扶,这些钱是不用还的; 4、国家可以根据你合作社的性质、特点、规模等支持一部分无息贷款,一般情况可以使用3年,无息贷款使用时是先垫付贷款利息,然后凭还款票据再到财政局报帐。 5、合作社向成员提供农资免征增值税;

关于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报告

关于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报告 根据县新农办通知要求,按照昭农办通 [2016] 6号《关于开展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回头看”的通知》精神。现将我局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绥江罗汉坪水库工程建设进展情况 (一)、大坝标段本月完成情况: 1、完成面板混凝土EL1276以下面板裂缝的处理施工 2、完成EL1276以下上游铺盖回填8000 m。 3、完成下游截水墙 m,截水墙回填 m。 4、完成坝顶过渡料填筑950 m。 5、完成防浪墙二期混凝土浇筑8仓,钢筋制安,混凝土 m。 6、溢洪道进口段、泄槽段、消力池、C15埋石砼及C30底板砼浇筑共 m。 7、完成垂直缝缝面表层止水不锈钢盖片,周边缝缝面表层止水不锈钢盖片,不锈钢型钢;不锈钢型钢膨胀螺栓2063套;GB填料 m。 8、引水隧洞于2016年5月3号贯通,完成洞挖石方 m、钢支撑、φ25系统锚杆720根、φ25超前锚杆105根。 (二)、输水干渠工程本月完成情况

1、输水干渠K0+000~K5+370段本月主要施工情况:隧洞欠挖处理及渠道基础开挖完成700m。 2、输水干渠K5+370~10+560段本月主要施工情况: (1)红岩顶隧洞:进口段洞身开挖80m,累计完成;出口段洞身开挖100m,累计完成428m。 (2)明渠段:完成渠基开挖150m、渠道衬砌150m。 3、输水干渠K10+560~15+320段本月主要施工情况:(1)兴隆埂隧洞出口段洞身开挖60m,累计完成60m。 (2)明渠段:完成渠基开挖200m、累计完成850m;渠道衬砌120m,累计完成570m。 (3)陡坡平台开挖全部完工,隧洞出口段水土保护挡土墙正在施工。 4、输水干渠K15+320~27+400段本月主要施工情况: (1)完成渠基开挖520m、累计完成1670m;完成渠道衬砌410m,累计完成645m。 5、输水干渠K27+400~30+400段本月主要施工情况:煤炭湾隧洞出口段洞内堆积体处理。 (三)、投资完成情况 罗汉坪水库工程建设资金目前由六部分组成,一是中央预算内基建资金,二是省级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三是省级水利专项贷款资金,四是三峡库区建设补助资

2015河南农业补贴政策

2015河南农业补贴政策 发布时间:2015-12-04 发布机构:郑州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2015河南农业补贴政策一: 为组织实施好2015年生猪良种补贴项目,根据《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好2015年财政支农相关项目的通知》(农办财〔2015〕8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2015年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 一、补贴范围及数量 根据农业部、财政部工作要求和我省2013、2014年项目实施情况,按照“大稳定、小调整”原则,对2015年项目县(市、区)及补贴任务做以下调整: (一)取消鹿邑、叶县项目县资格。鹿邑县项目实施工作积极性不高,申请暂缓实施2015年项目;叶县2014年项目没有按照要求进行供精单位备案。2015年取消两县补贴任务。 (二)新增商水、鄢陵、平舆3县为2015年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县。在未列入良补项目的22个生猪调出大县中,将商水、鄢陵、平舆等3个能繁母猪存栏5万头以上、人工授精普及率30%以上县列入2015年项目县。 (三)调整襄城、新郑、临颍、济源、潢川、唐河、南乐等7个项目县(市)的补贴数量。襄城县连续两年年底项目执行进度在30%以下,新郑市2014年项目供精单位备案时间严重滞后影响全省项目进度,核减两县补贴任务数;临颍、济源、潢川、唐河、南乐5个项目县供精单位建设及项目管理严格,项目执行进度较快,月报表上报及时,工作业绩突出,适当调增补贴任务数。 根据以上调整,河南省2015年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县确定为47个,对152万头能繁母猪实施人工授精给予补贴。调整后的47个项目县为西华、正阳、鄢陵、平舆、固始、济源、商水、林州、遂平、中牟、柘城、潢川、新郑、武陟、卫辉、内乡、偃师、祥符区、尉氏、辉县、临颍、禹州、通许、淮阳、汝州、浚县、汝南、舞阳、方城、郾城区、许昌县、太康、确山、滑县、唐河、邓州、南乐、渑池、平桥区、卧龙区、襄城、伊川、杞县、新蔡、睢阳区、永城、上蔡。 二、补贴对象、标准和程序 (一)补贴对象 按照“政策公开、农民自愿”的原则,在项目县整县推进,实施生猪良种补贴。补贴对象为项目区内使用良种猪精液开展猪人工授精的母猪养殖场(小区、户)。 (二)补贴标准和规模 按照每头能繁母猪每年使用4份精液,每份精液补贴10元。2015年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6080万元,对47个项目县152万头能繁母猪使用良种精液进行人工授精配种给予补贴(具体补贴任务及金额详见附表1-1)。

2020关于农业补贴新政策相关规定

2020关于农业补贴新政策相关规定 税收优惠: 1、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 2、一般纳税人从农民专业合作社购进的免税农产品,可按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3、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向本社成员销售的农膜、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 用水用电优惠: 1、规模化生猪、蔬菜等生产的用水、用电与农业同价; 2、电力部门对粮食烘干机械用电按农业生产用电价格从低执行的政策。 一、农业支持保护补贴 2016年5月财政部、农业部印发了《关于全面推开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工作的通知》,将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农作物良种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 对象:用于耕地地力保护的资金,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用于粮食适度规模经营的资金,补贴对象为粮食适度规模生产经营者,改变土地用途、达不到耕地质量条件以及撂荒土地的不能获得补贴。 方式: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流转土地后,需要将流转合同在土地流转办公室进行备案,否则将无法申请相关补贴。县级财政部门会同农业部门通过“一卡(折)通”等方式将补贴资金直接发放给农民。

标准:2016年度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标准为77.63元/亩/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用于耕地地力保护的资金,上年结转资金可在下年继续使用;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作为结余资金管理。 二、农机购置补贴 农机购置补贴为推进农业机械化进程,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业增产增效、农民节本增收而设立的专项资金。 对象:纳入实施范围并符合补贴条件的农民、农场林场职工、农民合作社和从事农机作业的生产经营组织。 方式:购机,可以在省域内自主选择补贴产品经销企业或通过企业直销方式购买机具。 申请,凭借《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申请表》、购机发票及区级以上农机化主管部门认可的相关凭证、有效身份证明(个人凭户口本和身份证,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凭工商营业执照)、《经销企业供货表》以及“一卡通”卡号或银行账号,就近到区级农机化主管部门或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申请补贴资金。 其中购置需登记注册、现场安装或有省级累加补贴的补贴产品须到区级农机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购置需现场安装补贴产品的,安装完成并经确认后方可申请补贴。 标准:2015年年度中央财政已下拨农机购置补贴资金236.45亿元,2016年中央财政已下拨首批209亿元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由于中央财政支出总体规模压缩,2017年安排用于农机购置补贴的中央资金压减至186亿元,并已一次性下达给各省,较去年减少约51亿元。 三、玉米补贴(生产者补贴、深加工补贴) 玉米生产者补贴 2016年,国务院决定,在东北三省和内蒙古自治区建立玉米生产者补贴制度。补贴制度的一大特点,是实行“市场定价、价补分离。”即玉米价格由市场形成,同时中央财政将对东北三省和内蒙

2017-2018年国家农业扶持政策一览表

2017-2018年 国家农业扶持政策一览表休闲农业项目: 1)现代农业园区试点申报立项目 补贴额度:省级1000-2000万元、国家级1-2亿元 申报时间:6--9月; 2)一县一特产业发展试点项目 补贴额度:300-500万元申报时间:10月; 3)龙头企业带动产业发展试点项目 补贴额度:500-800万元申报时间:10月; 4)一二三产业融合试点项目 补贴额度:项目总投资的30% 申报时间:5月; 5)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现代农业领域项目

补贴额度:80万元申报时间:6-7月; 6)扶贫项目 申报时间:1月 种植农业项目: 1)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中央预算内投资备选项目 补贴额度:项目总投资10%左右申报时间:6月; 2)现代农业示范项目 补贴额度:200万-2亿申报时间:6月; 3)生物质能综合利用示范项目 补贴额度:项目总投资10%左右申报时间:6月; 4)国家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项目 补贴额度:300万申报时间:9月; 5)扶持“菜篮子”产品生产项目 补贴额度:300万以内申报时间:7-8月; 6)农业综合开发农业部专项(良种繁育、优势特色种植项目)

补贴额度:100-500万申报时间:12月之前;7)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种植机械) 补贴额度:项目总投资30%左右申报时间:12月;8)农产品促销项目资金 补贴额度:项目总投资10%左右申报时间:6月;9)现代种业提升工程农作物种子项目 补贴额度:800-1500万元申报时间:2月;10)农业综合开发林业专项 补贴额度:120万元; 11)农业综合开发存量资金土地治理项目 补贴额度:每亩补助1100元申报时间:3月;12)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 补贴额度:500万元申报时间:6月; 13)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 补贴额度:不超过2000万元申报时间:8月;

国家强农惠农政策汇编

国家强农惠农政策汇编 一、农业系统 (1)、粮食直补 文件依据:中央1号文件 扶持对象:种粮农民 扶持标准:按计税面积每亩补贴13.5元。 (2)、良种补贴 文件依据:中央1号文件 扶持对象:种粮农民 扶持标准:早稻每亩补贴10元,中稻每亩补贴15元,晚稻每亩补贴15元(3)、农资综合直补 扶持对象:种粮农民 扶持标准:2008年每亩补贴80.6元,2009年根据农资价格上涨幅度和农作物实际播种面积,及时增加补贴。 (4)、油菜补贴 文件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油料生产发展的意见》(国办法[2007]59号)和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7年油菜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农办财[2007]157号) 扶持对象:种油菜农民 扶持标准:每亩补贴10元 (5)、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 文件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中发[2004]1号)、《国务院办公厅2003-2010年全国农民工培训规划》 扶持对象:参加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的农民 扶持标准:中央、省、市、县四级配套资金比例为1:0.5:0.3:0.2;示范性培训中央财政最初对参训农民每人补助100元,之后逐年增加。 二、林业系统 (1)、退耕还林工程

文件依据:1、湘政办发[2004]37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退耕还林粮食补助办法的通知》;3、国发[2007]25号《国务院关于完善退耕还林政策的通知》;4、国家发改委等五部委发改农经[2007]36号《关于做好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扶持对象:退耕户 扶持标准:退耕地造林每亩每年粮食补助210元,现金补助20元。生态林连续补助8年,经济林连续补5年。配套荒山造林一次性补助种苗费50元,从2008年度计划起,每亩补助10元。退耕地补助到期后延补一个周期政策,退耕地每亩每年粮食补助105元,现金补助20元。建立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用于基本口粮田、农村能源、后续产业、补植补造、生态移民五个方面建设,资金规模为105元/亩退耕地。 (2)、生物质能源林 文件依据:省林业厅湘林计[2007]81号《关于下达2007年度林业-中国石油林油一体化生物柴油原料林示范基地造林计划的通知》 扶持对象:生物质能源林基地建设者 扶持标准:每亩补助400元,按工程进度及检查验收结果拨付。 (3)、长(珠)江防护林 文件依据:省发改委、省林业厅湘发改农[2008]982号8个项目县,湘发改农[2008]581号文3个项目县 扶持对象:防护林基地建设者 扶持标准:项目县中央投资100万元,造林10000亩,每亩投资100元。(4)、生态公益林补偿 文件依据:《湖南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扶持对象:纳入补偿范围的林农 扶持标准:每亩5元,其中4.75元为补偿及管护等支出,0.25元为其它开支(5)、国有林场税费改革转移支付 扶持对象:国有林场 扶持标准:每年2371万元 (6)、未参保国有林业事业场圃参加城镇企业事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文件依据:湘农社政字[2007]16号 扶持对象:国有林场职工

农业生产补贴政策实施细则

农业生产补贴政策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加大支农惠农政策支持力度,加快推进新区农业规模化、机械化、标准化建设,大力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切实优化农业生产结构,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按照中央和上海市扶持农业发展的相关政策,结合浦东新区农业生产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补贴范围和对象 在浦东新区行政区域规划农田范围内(不包括部队农场和市属农场的种植面积),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户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二、补贴标准和方式 (一)粮食生产补贴 1.水稻种植直接补贴。按水稻实际种植面积,每亩现金补贴230元(含水稻排灌用电费用50元、种粮农机耕作补贴100元);经区农委认定的各种类型家庭农场水稻种植面积达到80亩以上的,每亩增加270元的现金考核奖励(考核办法另行制定)。 2.水稻、麦子良种补贴。对水稻、麦子的主推品种,按市农委规定的精量播种和实际种植面积,市、区两级以实物方式实施免费定量供种。若所需种子高于市农委规定播种量的,其超出部分由种植户承担。具体供种和区级物化补贴标准为:常规稻每

亩供种4公斤、每亩补贴12元;杂交稻每亩供种2公斤、每亩补贴18元;大麦每亩供种15公斤、每亩补贴40元;小麦每亩供种12.5公斤,每亩补贴40元。 3.水稻药剂定额补贴。水稻病虫害防治期的各类药剂,每亩定额物化补贴60元。 (二)蔬菜生产补贴 1.绿叶菜抢种补贴。对市下达的“夏淡”期间种植绿叶菜任务的农户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每亩现金补贴80元。 2.蔬菜农资综合补贴。对常年蔬菜种植面积2亩以上的农户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每亩物化补贴50元。 (三)农业综合补贴 1.机械化作业补贴。按区农委下达的计划指标,水稻机(育)插秧每亩现金补贴50元、水稻机直播每亩现金补贴30元。 2.商品有机肥补贴。市计划指标内的,每吨现金补贴40元。区计划指标内的,每吨补贴240元。 3.农业保险补贴。按市规定的补贴险种和保险金额、费率,市、区保费补贴比例:①水稻、能繁母猪、生猪和奶牛保险保险费补贴比例为80%;②麦子、油菜、蔬菜种植、大棚设施、家禽、农机具综合、群众渔船综合保险保险费补贴比例为70%;③淡水养殖、水果、食用菌、羊、鲜食玉米、水稻制种保险费补贴比例

主要支农惠农政策

主要支农惠农政策 一、鼓励发展粮食生产的政策 1、国家对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根据2003年度核定的农业税计税面积,每亩补贴标准为13.5元。 2、国家对种粮农民实行农资综合补贴。根据2003年度核定的农业税计税面积,每亩补贴标准为76.9元。 3、国家对水稻生产的农户实行水稻良种补贴。补贴对象是直接从事水稻生产的农户,不得补给未种植水稻的土地承包户。补贴范围是按照水稻实际种植面积给予补贴。补贴标准,双季早稻每亩补贴10元,中稻每亩补贴15元,双季晚稻每亩补贴15元。 4、国家继续实行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2008年早籼稻谷最低收购价77元/50公斤,中晚稻79元/50公斤。 5、国家实行油菜良种补贴政策。凡种植已审定的“双低”油菜品种的农户,按实际种植面积每亩补贴10元。 6、保护耕地政策。严格耕地保护政策,坚决制止耕地抛荒,对承包经营耕地的单位和个人弃耕抛荒的,由各级人民政府按该基本农田弃耕前三年平均产值一至二倍收取荒芜费;连续两年弃耕抛荒的,同原发包单位终止承包合同,收回发包的耕地重新发包。

7、对耕地抛荒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连片抛荒5亩以上的,追究所在村支部书记、村主任的责任;对连片抛荒10亩以上的,追究所在地方乡镇长的责任;对连片抛荒20亩以上的,追究主管副县市区长的责任;对连片抛荒30亩以上的,追究县市区长的责任。 8、实行粮食生产大县的奖励政策。从2005年开始,国家对年产粮食4亿斤以上的县进行奖励,以提高地方财力,促使产粮大县政府加大对“三农”工作的投入。 二、鼓励发展养殖业的政策 1、生猪调出大县补贴。按该县生猪出栏数和外调数比例确定补贴金额,补贴到县市区。 2、能繁母猪补贴。2009年,国家财政增加了对能繁母猪的补贴,标准从50元/头提高到100元/头,中央财政补助50%,省级补助30%,市级补助10%,县级负担10%。 3、能繁母猪保险。能繁母猪保险的保险金额1000元/头,费率6%,每头保费为60元。保费负担比例,国家财政补贴80%,即每头48元,养猪户负担20%,即每头12元。 4、禽流感扑杀补助。禽流感扑杀补助经费由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共同负担,扑杀补助标准为:鸡、鸭、鹅等禽类每只补助10元。对疫点扑杀补助国家、省、市、县按5∶3∶1∶1比例配套;对预警点扑杀补助省、市、县按5∶2∶3比例配套。

2014年国家农村农业政策 精简版

2014年农业政策措施 1.种粮直补政策 1.农资综合补贴政策 2.良种补贴政策 3.农机购置补贴政策 4.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政策 5.新增补贴向粮食等重要农产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产区倾斜政策 6.提高小麦、水稻最低收购价政策 7.产粮(油)大县奖励政策 8.生猪大县奖励政策 9.农产品目标价格政策 10.农业防灾减灾稳产增产关键技术补助政策 11.深入推进粮棉油糖高产创建支持政策 12.园艺作物标准园创建支持政策 13.测土配方施肥补助政策 14.土壤有机质提升补助政策 15.做大做强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支持政策 16.农产品追溯体系建设支持政策 17.农业标准化生产支持政策 18.畜牧良种补贴政策 19.畜牧标准化规模养殖扶持政策 20.动物防疫补贴政策 21.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 22.振兴奶业支持苜蓿发展政策 23.渔业柴油补贴政策 24.渔业资源保护补助政策 25.以船为家渔民上岸安居工程 26.海洋渔船更新改造补助政策 27.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支持政策 28.农村改革试验区建设支持政策 29.农产品产地初加工支持政策 30.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 31.生鲜农产品流通环节税费减免政策 32.农村沼气建设政策 33.开展农业资源休养生息试点政策 34.开展村庄人居环境整治政策 35.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政策 36.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示范县建设政策 37.阳光工程政策 38.培养农村实用人才政策 39.加快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政策 40.发展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政策 41.农业保险支持政策

42.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 43.扶持家庭农场发展政策 44.扶持农民合作社发展政策 45.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政策 46.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政策 47.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制度政策 48.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政策 49.农村、农垦危房改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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