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货运代理知识点

国际货运代理知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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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货运代理复习重点第一章国际货运代理概述

一.国际货运代理发展历程了解

(一)国外国际货运代理业发展历史

(1)国际货运代理产生阶段(公元10世纪)

(2)国际航空货运代理产生阶段( 20世纪30年代以后)

(3)国际公路运输代理产生阶段(20世纪50年代以后)

(4)国际货运代理介入无船承运人阶段(20世纪60年代开始)

(5)国际货运代理介入多式联运阶段(20世纪70年代到80年代)

(6)国际货运代理介入第三方物流服务阶段(自20世纪90年代以后)

(二)我国国际货运代理的发展历程

(1)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独家经营阶段(1949-1978)

(2)改革开放进程中的有限竞争阶段(1979-2004.6)

国际货运代理业的初期对外开放(1979.1-1995.5)

依法管理为基础的开放竞争阶段(1995.6-2001.12)

加入WTO后对内对外开放的新阶段(2001.12-2004.5)

(3)以备案登记制为基础的市场全面开放阶段(2004.7至今)

二.国际货运代理的概念

狭义的解释

(1)中间人型(租船经纪人)

(2)代理人型

披露委托人身份的代理人

未披露委托人身份的代理人

广义的解释

当事人型(无船承运人)

三.国际货运代理行业组织

(一)国际货运代理协会联合会(FIATA)

英文名称为“International Federation of Freight Forwarders Associations”。

FIATA于1926年成立,总部设在瑞士苏黎士,是一个非营利性组织。FIATA 的宗旨是保障和提高国际货运代理在全球的利益。

(二)中国国际货运代理协会(CIFA)

2000年9月6日,中国国际货运代理协会(CIFA)在北京宣告成立。

CIFA宗旨是:协助政府部门加强对我国国际货代行业的管理;维护国际货代业的经营秩序;推动会员企业间的横向交流与合作;依法维护本行业利益;保护会员企业界的合法权益;促进对外贸易和国际货代业的发展。

四.国际货运代理业的管理

中国国际货运代理行业市场准入制度

货运代理企业经营实施登记备案制

需要备案的货运代理企业范围

仅对国内投资的货代企业备案,对外商投资的仍然需要审批.

第二章国际货运代理协议

一、国际货运代理协议特点

诺成合同而非实践合同

双务合同而非单务合同

有偿合同而非无偿合同

商务合同而非民事合同

仅涉及内部关系而非外部关系

二.国际货运代理人的权利和义务了解

权利

1,以委托人的名义处理委托事务。

2,在授权范围内自主处理委托事务。

3,要求委托人提交待运输货物和相关运输单证,文件资料。4,要求委托人预付,偿还处理委托事务费用。

5,要求委托人支付服务报酬。

6,要求委托人承担代理行为的后果。

7,要求委托人赔偿损失。

8,解除委托代理合同。

义务

1,按照指示处理委托事务。

2,亲自处理委托事务。

3,向委托人报关委托事务处理情况。

4,披露委托人,第三人。

5,向委托人转交财产。

6,协助,保密。

三.国际货运代理人的责任

(1)以纯粹代理人的身份出现时的责任划分

作为代理人,在货主和承运人之间做牵线搭桥的作用,由货主和承运人直接签运输合同。货代公司收取的是佣金,责任小。当货物发生灭失或残损,货运代理不承担责任,除非其本人第三人有过失。当货运代理在货物文件或数据上出现过错,造成损失,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受害人有权通过法院向货运代理请求赔偿。(2)以当事人的身份出现时的责任划分

1、货运代理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签订合同,

2、安排储运时使用自己的仓库或者运输工具,

3、安排运输、拼箱、集运时收取差价。

(3)以无船承运人的身份出现时的责任划分

当货运代理从事无船承运业务并签发自己的无船承运人提单时,便成了无船承运经营人,被看做是法律上的承运人,他一身兼有承运人和托运人的性质。

(4)以多式联运经营人的身份出现时的责任划分

当货运代理负责多式联运并签发提单时,便成了多式联运经营人(MTO),被看作是

法律上的承运人。

第三章国际货运代理责任保险

一.国际货运代理责任保险的性质

1、可能性;

2、两重性;

3、责任风险带来的损失可分为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二.国际货运代理责任风险产生的原因

⑴国际货运代理本身的过失所产生的;

⑵分包人的过失;

⑶其他方面的原因。

例如,约定分包人免责,分包人的责任小于国际货运代理的情况。三.货运代理责任保险与货物运输保险的区别

四.国际货运代理责任保险的内容

⑴错误与遗漏

⑵仓库保管中的疏忽

⑶货损货差责任不清

⑷迟延或未授权发货

第四章国际海上集装箱货运代理操作实务

一.组织方式与交付方式

根据发货人是否单独需要使用一个集装箱,分为:

整箱货(full container load,FCL)

拼箱货(less than full container load,LCL)

注意:

1、危险货物、鲜活货物及能损坏或污染箱体的货物,不能使用通用集装箱装运;

2、已经装载完毕的集装箱,一般还要加铅封或海关的封志。

基于是否单独需要使用一个集装箱,货主与承运人在交接方式上也有所不同,大致有以下4类:

(1)整箱接/整箱交(FCL/FCL)

承运人以整箱为单位负责交接。货物的装箱和拆箱均由货方负责。

(2)整箱接/拼箱交(FCL/LCL)

在始发地,装箱由货主负责,双方以整箱为单位进行交接;到达目的地,由承运人负责拆箱,双方以货物为单位进行交接。

(3)拼箱接/拼箱交(LCL/LCL)

双方以货物为单位进行交接。货物的装箱和拆箱均由承运人负责。

(4)拼箱接/整箱交(LCL/FCL)

在始发地,装箱由承运人负责,双方以货物为单位进行交接;到达目的地,由货主负责拆箱,双方以整箱为单位进行交接。

基于交接地点不同,货主与承运人在交接方式上也有所不同,大致有以下9类:(1)门到门(DR to DR )FCL/FCL

从发货人工厂或仓库至收货人工厂或仓库;

(2)门到场( DR to CY)FCL/FCL

从发货人工厂或仓库至目的地或卸箱港的集装箱堆场;

(3)门到站( DR to CFS)FCL/LCL

从发货人工厂或仓库至目的地或卸箱港的集装箱货运站;

(4)场到门(CY to DR )FCL/FCL

从起运地或装箱港的集装箱堆场至收货人工厂或仓库;

(5)场到场(CY to CY)FCL/FCL

从起运地或装箱港的堆场至目的地或卸箱港的集装箱堆场;

(6)场到站(CY to CFS)FCL/LCL

从起运地或装箱港的集装箱堆场至目的地或卸箱港的集装箱货运站;(7)站到门(CFS to DR )LCL/FCL

从起运地或装箱港的集装箱货运站至收货人工厂或仓库;

(8)站到场(CFS to CY)LCL/FCL

从起运地或装箱港的集装箱货运站至目的地或卸箱港的集装箱堆场;(9)站到站(CFS to CFS) LCL/LCL

从起运地或装箱港的集装箱货运站至目的地或卸箱港的集装箱货运站。二.海上集装箱出口货运代理操作实务(考试时会有作图题,可能会有这一题)三.运费操作

计费标准

物的毛重(Weight ton),费率表上用“W”表示;

按货物的体积(Measurement),费率表上用“M”表示;

按货物的价值,费率表上用“Ad.V”或“A.V”表示(FOB价);

按货物重量或尺码从高计收,费率表中用“W/M”表示;

按货物重量、尺码或价值三者中选择一种最高的运费计收,

费率表中用“W/M or A.V”表示;

按货物重量或尺码择其高者,再加上从价运费计收。费率

表中用“W/M plus A.V”表示;

商品运费计算

1. 按普通班轮运费的计算方法(拼箱货)

2. 采用包箱费率(整箱货)

四.提单操作

1.根据收货人栏记载的不同,相应的提单可以分为:

①不记名提单(Bearer B/L,or Open B/L,or Blank B/L)

提单上收货人一栏内没有指明任何收货人,而注明“提单持有人”(Bearer)字样或将这一栏空白,不填写任何人的名称的提单。这种提单不需要任何背书手续即可转让,或提取货物,极为简便。承运人交付货物只凭单,不凭人。

②记名提单(Straight B/L)

又称货人抬头提单,是指提单上的收货人栏中已具体填写收货人名称的提单。提单所记载的货物只能由提单上特定的收货人提取。

③指示提单(Order B/L)

在提单正面“收货人”一栏内填上“凭指示”(to order)或

“凭某人指示”(to the Order of ××)字样的提单。

如果提单的收货人一栏只填写“to order”,则称为托运人指示提单。

如果提单的收货人一栏填写了“to the Order of ××”则称为记名指示提单。记名指示人可以是银行,也可以是贸易商。

2.提单签发

五.非正常换单操作

⑴无单放货

⑵电放放货与异地放货(案例4-13)

⑶记名提单情况下的放货

(4)“假提单”情况下的放货

六.空箱返还与滞箱费

1 空箱返还

货运代理代表收货人将已拆卸完毕的集装箱返还给承运人的过程。

包含安排运输车辆、交纳滞期费、收回用箱押金及办理空箱交接验收手续等环节

2 滞箱费

设备交接单上印制的“免费期限”一栏,当事人有三种选择:

(1)填写确定的天数

(2)填写“无限期”或类似用语

(3)空白

第五章海上租船货运代理操作实务

一.租船代理人的身份

(1)船东代理人(The Owner's Broker)。

(2) 承租人代理人(The Charterer's Broker)。

(3) 双方当事人代理人(Both Parties’Broker)。

由此可以看出,租船代理人的身份具有不确定性,通过其从事的业务可以看出,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将其认定为代理人,而另一方面又可以将其认定为居间人

二.航次租船合同

1. 航次租船合同含义

是指船舶所有人按双方事先议定的运费率与条件将船舶租与租船人,自某一港口或若干港口装运整船货物或部分货物至指定的目的地或某一地区的若干港口而签订的租船合同。在中国《海商法》下,对于各种租船方式,只有航次租船中船东必须履行班轮运输中的适航义务和不得不合理绕航的义务,这也是这种运输方式的一个特点。

2. 航次租船合同的种类

单航次租船往返航次租船连续航次包运租船

3.航次租船合同的主要内容

⑴合同当事人

租船合同的当事人是指对租船合同的履行承担责任的人。航次租船合同的当事人应该是船东和承租人。

⑵船舶概况与船舶动态

1)出租人必须保证陈述内容的正确性

2)船名(Name Of Vessel)合同中一般列明一艘船舶的名称,船名一旦被确定,出租人就无权以其他船舶替代指定船舶。

① M/V XXX (指定船名)

② M/V XXX or substitute at owner‘s option(代替船舶)

③ M/V A or M/V B or M/V C at owner's option

④ Vessel to be named(船名待定)

3)在不同的租船方式下,对船舶概况所要求记载的内容有所不同,其中如船级、载重吨、舱容、船舶国籍、船舶位置舱口尺寸、船吊数量等必须如实陈述。

(3)货物的种类和数量

货物的种类:

①合同可以规定某一种货物,也可约定几种货物或某一类货物,供承租人根据贸易要求进行选择。

我国《海商法》第100条:承租人应当提供约定的货物;经出租人同意,可以更换货物。但是,更换的货物对出租人不利的,出租人有权拒绝或者解除合同。三.租船操作程序了解

(一)、航次租船业务程序

1、航次租船合同洽谈与签署的内容与程序

(1)询盘(quote,enquiry)

(2)发盘(offer)

(3)还盘(counter-offer)

(4)接受或确认(confirm)

(5)签订订租确认书

(6)签订租船合同

2、船舶抵达装港前的货运业务及其程序

(1)承租人或其代理应履行的货运业务及其程序

(2)出租人或其代理应履行的货运业务及其程序3、船舶在装港装货期间的货运业务及其程序(1)承租人或其代理应履行的货运业务及其程序(2)出租人或其代理应履行的货运业务及其程序4、船舶抵达卸货港前的货运业务及其程序

(1)承租人及其代理应履行的货运业务及其程序(2)出租人及其代理应履行的货运业务及其程序5、船舶在卸货港卸货期间的货运业务及其程序(1)承租人或其代理应履行的货运业务及其程序(2)出租人或其代理应履行的货运业务及其程序6、船舶离港后的货运业务及其程序

(1)承租人或其代理应履行的货运业务及其程序(2)出租人或其代理应履行的货运业务及其程序(二).定期租船业务程序

1)交船业务与程序

2)还船业务与程序

3)退租、续租、停租与复租

(1)在租期中退租

(2)租期期满后续租

(3)停租

(4)复租

四.滞期费,速遣费的计算

(一)、滞期费与速遣费概述

1、滞期费

是指并非因为船方责任,而是承租人未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装卸货而按规定的滞期费率向船舶所有人支付的损害赔偿金。

2、速遣费

是指承租人在约定的装卸时间之前,提前结束货物的装卸作业后,从船舶所有人处取得的报酬。

速遣费率一般按滞期费率的50%计算。

(二)装卸时间的规定方法

1、不规定装卸日数

装卸港口习惯尽快装卸(CQD):即船舶所有人不得向承租人收取任何滞期费,除非承租人在装卸过程中有过失并因该过失导致了船期的延误,相反,承租人也不得向船舶所有人要求任何的速遣费。在装卸港口习惯尽快装卸条件下,港口拥挤、工人罢工、港口当局干预、第三方的行为以及天气因素带来的时间损失的风险都在船舶所有人一方,惟一可归责于承租人的原因是承租人的过失或违约。

另一种不在租船合同中订入具体装卸日数的写法是订明按照船舶能够收货或交货的速度装货或卸货。

2、订明装卸时间

订明装卸时间是指在租船合同中规定允许承租人装或卸货物的具体时间。例如:合同规定装货时间为5个晴天工作日,卸货时间为4个晴天工作日。或者规定装卸时间共为9个晴天工作日。与第一点中的规定相对应,订明装卸时间的方法被称作Fixed Laytime。

3.规定一定的装卸定额

租船合同中有时并没有具体的时间,仅规定一定的装卸定额,装卸时间则是根据所装货物的具体数量除以一定的装卸率得出的。租船实务中规定一定的装卸定额的方法有三种形式:

(1)每天装卸多少吨

在规定每天装卸多少吨的情况下,装卸时间的计算则是根据船舶具体装卸货物的数量除以装卸率得出的。例如:合同规定每个晴天工作日装货5000吨,船舶共装载

30000吨货物,则装卸时间等于六天(30000÷5000=6天)。

(2)每天每舱装卸多少吨

每天每舱装卸多少吨是指用船舶具体装卸货物的数量除以每舱日装卸率和船舶舱口数的积而得出装卸天数。例如:合同规定“每日每舱装货400公吨”,船舶共装载10000吨货物,分别装于5个舱内,则装卸时间等于五天{10000÷(400×5)=5天}。(3)每天每工作舱装卸多少吨

每天每工作舱装卸多少吨是指以船舶最大货舱载货量除以每舱日装卸率乘以该舱口数的积而得出装卸时间。例如:合同规定“每日每舱装货400公吨”,船舶共装载10000吨货物,分别装于5个舱内,其中最大货舱装载2400吨货物,则装卸时间等于六天(2400÷400 =6天)。

(三).装卸时间的计算方法

1.装卸时间的分别计算

装卸时间分别计算是指航次租船合同中关于装卸时间的规定是对装货港的装货时间和卸货港的卸货时间分别规定一定的时间,单独计算,不能将装货时间和卸货时间加在一起计算,也不能用一个作业中节省的时间抵消另一作业中超用的时间的一种术语。

在通常情况下,如果航次租船合同没有特别规定,对装货港和卸货港的装卸时间是分别给予规定和单独核算的。

2、装卸时间的统算

(1)装卸共用时间

装卸共用时间,是一种表明装货港和卸货港的装卸时间统一合起来使用的一种用语。例如:租船合同中规定“装卸时间共用时间为9WWDSHEXUU”(TOTAL LAYTIME FOR LOADING AND DISCHARGING 9WWDSHEXUU OR 9WWDSHEXUU ALL PURPOSES)。

(2)可调剂使用装卸时间(reversible laytime)

又称“装卸时间抵算”,是指承租人有权选择将约定的装货时间和卸货时间加在一起计算。它是一种可以用卸货港的允许使用时间调剂,或抵算发生在装货港的速遣或滞期时间的一种装卸时间统算方法。

按照这种约定,承租人可将装货港的速遣时间计入卸货港的允许使用时间,而使卸货港的允许使用时间增加,或将装货港的滞期时间在卸货港的允许使用时间中扣除,而使卸货港的允许使用时间减少。

(3)装卸时间平均计算(right to average laytime)

又称“装卸时间均算”,是指分别计算装货时间和卸货时间,用一个作业中节省的时间抵消另一作业中超用的时间。

它与“可调剂使用装卸时间”不同,虽然也分别单独编制装货时间计算表和卸货时间计算表,但并不以装货港的节省时间和滞期时间来调整原规定的卸货港的可用时间,而是单独根据卸货港的时间表,计算出卸货港产生的滞期时间或节省时间,再以装货港的节省时间或滞期时间来抵补卸货港的滞期时间或节省时间。

这一方法旨在以装货港节省的时间抵补卸货港的滞期时间,或以卸货港节省的时间抵补装货港的滞期时间,从而减少通常须以速遣费的加倍费率支付滞期费的情况。(三).滞期费与速遣费的计算

第六章国际陆路货运代理操作实务

一.我国铁路集装箱运输主要是与俄罗斯、哈萨克斯坦、蒙古、越南四国开展的。与朝鲜未开通正常集装箱运输

与俄罗斯、哈萨克斯塔签订有“集装箱相互使用协议”,货主无须办理集装箱返运二.《国际货协》运单的构成与流转程序

一式五联:

(1)运单正本

随同货物至到站,并连同第5张和货物一起交给收货人

(2)运行报单

随同货物至到站,并留存到达路

(3)运单副本

货物发运后,交给发货人。可作为发货人与收货人通过银行结算贸易款的依据(4)货物交付单

法律基础知识点汇总

法律基础知识点汇总 法的概念和本质:法是由国家制定、认可并保证实施的,反映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以确认、保护和发展统治阶级所期望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为目的的行为规范体系。 共同本质: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表现。 基本特征:(1)法是调整人的行为或社会关系的规范;(2)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3)法是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规范;(4)法是规定权利和义务的社会规范。 规范作用:作为由国家制定的社会规范,法具有指引、评价、预测、教育和强制等规范作用。 社会作用:维护统治阶级的阶级统治;执行社会公共事务。 法与其他社会现象之间的关系: (1)法与经济①法在市场经济宏观调控中的作用:引导、促进、保障、制约作用。 ②法在规范微观经济行为中的作用:确认经济活动主体的法律地位;调整经济活动中各种关系;解决经济活动中的各种纠纷;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 (2)法与政治、政策①法受政治制约体现在:政治关系的发展变化是影响法的发展变化的重要因素;政治体制的改革也制约法的内容及其发展的变化;政治活动的内容更制约法的内容及其变化。②党的政策指导法制建设的各个环节,社会主义法是实现党的政策的重要手段和形式,同时又对党的政策起到一定的制约作用。 法律制度的相关概念 法的制定:指一定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制定、修改、废止法律和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的一种专门活动,一般也称为法律的立、改、废活动。 立法的指导思想:我国现阶段立法的指导思想,必须是以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为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而不能以别的思想为指导,不能离开社会主义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这个根本任务。 立法的基本原则:(1)立法必须以宪法为依据;(2)立法必须从实际出发;(3)总结实践经验与科学预见相结合;(4)吸收、借鉴历史和国外的经验;(5)以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利益为标准,立足全局,统筹兼顾;(6)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7)保持法律的稳定性和连续性与及时立、改、废相结合。 法的渊源:(1)宪法;(2)法律;(3)行政法规;(4)地方性法规;(5)自治条例、单行条例;(6)行政规章;(7)国际条约。 法律部门:(1)宪法;(2)行政法;(3)民法;(4)婚姻法;(5)经济法;(6)劳动法;(7)环境法;(8)刑法;(9)诉讼法;(10)军事法。

法律基础知识总结

民事制裁是适用范围最为广泛的制裁,刑事制裁是最为严厉的一种制裁。 行政拘留是行政违法行为、刑事拘留是犯罪行为。 不良行为没有违法、严重不良行为属于一般违法行为。 任何违法行为都有其法律后果,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受到法律的相应制裁。 二、犯罪行为的基本特征 ①严重社会危害性,这是犯罪的最本质特征。 ②刑事违法性,即犯罪是一种触犯刑法的行为,这是犯罪的法律标志。 ③应受刑罚处罚性,即犯罪是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这是犯罪的法律后果。 三、一般违法行为与犯罪行为的区别和联系 (1)区别:①一般违法行为社会危害性较轻,犯罪行为社会危害性严重。 ②一般违法行为违反的是行政或民事法律规范,犯罪行为违反的是 刑事法律规范。 ③一般违法行为应受行政或民事制裁,犯罪行为应受刑罚处罚。(2)联系(相同点):①都损害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②都具有社会危害性。 ③都违反了国家的法律法规,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 任。

四、如何防范一般违法行为(做到遵章守法)—方法、怎么做 ①遵章守法是社会和谐的保证。我们要认识一般违法行为的危害,自觉依法规范自己的行为。 ②我们要分清是非,增强守法观念,严格遵守治安管理的法律规定。 ③我们要依法从事民事活动,积极防范民事侵权行为和合同违法行为,既要维护自己的权益,又要尊重他人的权益,促进社会健康和谐发展。 五、如何预防犯罪(怎样加强自我防范)—方法、措施、怎么做 ①我们作为社会成员,要珍惜美好生活,认清犯罪危害,远离犯罪。 ②预防犯罪,需要我们杜绝不良行为。 ③我们应增强法制观念,依法自律,做一个自觉守法的人。我们要从小事做起,避免沾染不良习气,自觉遵纪守法,防患于未然。 六、七年级法律知识补充 法律的特征:①法律由国家制定或认可。 ②法律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 ③法律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法律的作用:①法律具有规范作用、制裁作用,同时法律更具有保护功能,即保护人民的合法权益。 ②我国法律是保护人民、惩治违法犯罪的有力武器。 ③公民的生活离不开法律,法律是我们生活的卫士;国家的治 理离不开法律,法律是国家生活的保障。

光学设计考点总结

i p 一.球差 轴上物点发出的光束,经光学系统以后,与光轴夹不同角度的光线交光轴于不同位置,因此,在像面上形成一个圆形弥散斑,这就是球差。 二.色球差 F 光的球差和C 光的球差之差,称为色球差,该差值也等于边缘光和近轴光色差之差。 三.波像差 对于实际的光学系统,由于像差的存在,经光学系统形成的波面已不是球面,这种实际波面相对于理想球面波的偏离就是波像差。 四.点列图 由一点发出的许多光线经光学系统后,因像差使其与像面的交点不再集中于同一点,而形成了一个散布在一定范围的弥散图形,称为点列图。 五.单个折射球面的三个无球差点 单个折射球面的三对无球差点位置是(球心处、顶点处、齐明点处) 六.光学传递函数 将物的亮度分布函数展开为傅里叶级数或傅里叶积分,将光学系统对各种频率的正弦光栅的传递和反应能力作为像质评价指标,称为光学传递函数。其曲线与坐标轴所围的面积等于中心点亮度,还可以通过MTF 曲线下降速度的快慢来评价光学系统成像质量,下降越慢,成像质量越好。 七 子午平面:包含物点和光轴的平面 弧矢面:包含主光线并与子午平面垂直的面 八 7种像差哪些与孔径有关,哪些与视场有关,哪些与两者都有关?仅 与孔径有关的像差有:球差、位置色差; 仅与视场有关的像差有:像散、场曲、畸变、倍率色差; 与视场和孔径都有关系的有:彗差 九.二级光谱 消色差系统只能对二种色光校正位置色差,它们的公共焦点或像点相对于中间色光的焦点或像点仍有偏离,这种偏离称为二级光谱。 如果光学系统已对两种色光校正了位置色差,这两种色光的公共像点相对于第三种色光的像点位置仍有差异,该差异称为二级光谱。 十.解释五种赛德和数 第一塞得和数∑S ? 也称为初级球差系数,用来表征初级球差。 ∑S ? =∑luni (i -i ')(i '-u ) 第二塞得和数∑S п 也称为初级彗差系数,用来表征初级彗差。 ∑S ц=∑S 1 i 第三塞得和数∑S ш 也称为初级像散系数,用来表征初级像散。

(完整版)法律基础知识汇总

第一节法理学 一、法的概念、特征和本质 1.法的定义 法是由国家制定、认可并依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以权利好义务为调整机制,以人的行为及行为关系为调整对象,反映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以确认、保护和发展统治阶级所期望的社会关系和价值目标为目的的行为规范体系。 2.法的特征 (1)调整行为关系的规范。(2)由国家专门机关制定、认可和解释,并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3)以权利义务双向规定为调整机制。(4)依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 3.法的本质 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表现。法体现的是整个统治阶级的意志,而不是统治阶级中个别人或少数人的意志,同时也不是统治阶级每个成员个人意志简单的相加。 二、法的渊源 法的渊源,也被称为法的形式,是指由一定的有权国家机关制定的各种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表现形式。当代中国法的渊源主要有:宪法、法律、行政法规、一般地方性法规、自治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等。 (一)法的渊源 1.宪法 作为法的形式,宪法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经由特殊程序制定和修改的,综合性地规定国家、社会和公民生活的根本问题,具有最高法的效力的一种法。宪法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一切法律、法规都不得与宪法相抵触。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 2.法律 法律是由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修改、补充、废止的。根据《立法法》第7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 3.行政法规 行政法规是由国务院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是国家行政机关体系中最高的规范性文件。 4.地方性法规 地方性法规,是指法定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依照法定的权限,在不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制定和颁布的在本行政区域范围内实施的规范性文件。 5.自治法规 自治法规是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即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人大制定的与民族区域自治有关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包括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自治条例和单行

《实用法律基础》知识点汇总

《实用法律基础》知识点汇总题型(一) (绪论、1-4章) 一、判断正误题(每小题3分,共30分) 1、因为刑法是法律,所以,法律就是刑法。(X) 2、不同的文明文化,造就了不同的法律制度。(V) 3、中华法系的母法是以唐、明律为代表的中国古代法律制度。(V) 4、法律是随着自然条件的变化而产生的一种自然现象。(X)| 5、在我国,“人民”的概念内涵就是“公民”。(X) 6我国的其它一切法律都必须以宪法为准绳。(V)厂 7、实体法和程序法的划分是有明显界限的。(X)「 8、学习法律理论的目的就是避免自己不犯罪。(X) 9、法是在私有制出现以后才产生的。(V ) | 10、只要立法完备,就可以规定所有需要法来调整的社会关系。(X ) 11、县级人大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制定地方性法规。(X ) 12、法的实施的最终目标是法的实现。(V ) 13、法的适用只能由司法机关来开展,其他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具有司法权。 V 14、在强调法治的今天,还须以德治辅助法治、以德治支撑法治。(V ) 15、依法治国是党和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V 1 16、有法不一定可依,违法不一定必究。(X ) 17、只有坚持以人为本的课程发展观,才可能齐国的法制建设。(V ) 18、我国法律适用的基本要求是:正确、合法、及时、合理、公正。(V ) 19、社会主义民主只要有制度作保证就必然可行。(X ) 20、我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是平等的。(X ) 21、宪法一词在我国古代先秦时期就已经使用,所以,我国是最早立宪的国家。 (X ) 22、在法治国家,宪法的地位和作用是至高无上的。(V ) 23、在我国,劳动既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又是公民的一项基本义务。 ( V ) 24、我国宪法把休息权赋予了所有公民。(X ) 25、行政法已有统一完整的实体行政法典。(X 26、由于社会生活和行政关系复杂多变,因而作为行政关系调节器行政法律规范也具有较强变动性,需要经常废、改、立。(V ) 27、行政法与刑法?民法一样,是现代法律体系中三大基本法律部门之一,在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极其重要法律地位。(V 28、在行政实体法律关系中主体双方权力义务不对等,行政机关具有更多优越地位。(V 29 ?行政法律关系中一个重要特点是主体之间能约定权利(职权)?义务(职责),能自由选择权利(职权)义务(职责);这与民事法律关系主体可以相互约定,共同选择权利?义务完全相同。(X) 30.国家公务员主要特征之一是指依法行使行政权力,执行国家公务人员。所以,国家公务员不包括国家行政机关中工勤人员。(V ) 二、单项选择题(每小题3分,共30分)

国际货运代理实务知识点总结-

《国际货运代理实务》考试知识点 第一章国际货运代理概论 一、国际货运代理的性质 货运代理是一种中间人性质的运输业者,其本质就是“货物中间人”,以发货人和收货人为一方,承运人为另一方的两者之间行事。 二、国际货运代理的目标、方针:安全、迅速、准确、节省、方便。 三、国际货运代理人与无船承运人区别: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500万人民币;无船承运企业实行的是登记制,而不是审批制。 第二章国际贸易实务 一、国际贸易术语概述 (一)、《2000年通则》 《2000年通则》将国际贸易中使用的贸易术语归纳为十三种,并将这十三种术语按不同的性质,不同的交货地点,以及买方承担责任、费用、风险的程度,从小到大,划分为E、F、C、D四个组。

二、国际贸易术语 (一)、FOB术语 1、全称:Free On Board(…Named Port of Shipment),船上交货(······指定装运港),习惯称为装运港船上交货。 2、内容:当货物在制定的装运港越过船舷,卖方完成交货义务,买方必须从该点起承担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也就是风险以装运港船舷为转移界限。 3、适用范围:FOB术语只是用于海运和内河运输。 1、象征性交货:是针对实际缴获而言的,它是指卖方只要按照在约定地点完成装运,并向买方提交合同规定的,包括物权凭证在内的所有单据,就算完成了交货义务,而无需保证到货。 2、实际交货:是指卖方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将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提交给买方或其他指定的人,不能以交单代替交货。 (四)、EXW与DDP 在EXW条件下,卖方的责任与风险最小,DDP条件下,卖方的责任与风险最大。 三、国际贸易货款的支付 (一)、信用证 信用证是一种纯粹的单据业务,在信用证支付方式下,实行的是“单证一致”、“单单一致”。 第三章报关与报检实务

武汉大学印刷应用光学复习重点总结(15-16年度)

第一章: 1、几何光学四项基本定律: 光的直线传播定律:均匀介质中光总是沿直线传播的; 光的独立传播定律:不同光源(非相干光)不同方向的光束独立传播; 光的反射折射定律:符号正负 光路可逆定律: 2、全反射及其产生条件: 在一定条件下,入射到介质上的光会全部反射回原来的介质中,而没有折射光产生,这种现象称为光的全反射现象。 入射光由光密介质进入光疏介质;入射角必须大于临界角。 3、光程、共轭、完善像: 光程表示在相同的时间内光在真空中通过的路程 共轭:对某一光组组成的光学系统来说,物体的位置固定后,总可以在一个相应的位置上找到物体所成的像,这种物象之间的关系在光学上称为共轭。 完善像:理想光组能使物空间的同心光束转化为像空间的同心光束(球面波仍为球面波),也就是物空间一点经光组成的像仍是一点,即物空间与像空间是:点点对应;线线对应;面面对应而形成的像叫完善像 第二章: 1、单球面折射成像存在球差的原因: 轴上物点粗光束成像:r , n , n’给定,已知L 和U ,求解L’和U’,正弦定理,折射定律 2、焦距,近轴相似: 像方焦距:物点位于左方无限远处的光轴上,即l→∞,表示无穷远处物点对应的像点,称为

像方焦点或后焦点。此时像方截距称为像方焦距,或后焦距。 焦距:像方焦距的正负决定了球面其汇聚还是发散作用,故将像方焦距为焦距 近轴相似:将物方倾斜角U限制在一个很小的范围内,人为选择靠近光轴的光线,只虑近轴光成像,这时可以认为可以成完善像 第三章: 1、理想光学系统、主平面; 理想光学系统:能够对足够大空间内的点以足够宽光束成完善像的光学系统 (通常把物象空间符合“点对应点,直线对应直线,平面对应平面”关系的像称为“理想像”,把成像符合上述关系的光学系统称为“理想光学系统”) 理想中,每一个物点对应于唯一的一个像点,即“共轭” 理想中,物空间和像空间都是均匀透明介质,根据光的直线传播定律,由点对应唯一像点可推出直线成像为直线、平面成像为平面,即共线成像理论 主平面:不同位置的共轭面对应不同放大率。总有一对共轭面的垂轴放大率β=1,称其为主平面,物平面称为物方主平面,平面与光轴交点称为主点 2、求轴上某点的像(多种方法): 第四章: 1、一致像: 当物为左手坐标系,而像变为右手坐标系(或反之),这样的像称为“非一致像”,也叫做“镜像”;当物用左手坐标系,通过光学元件后所成的像仍为左手坐标系,则称这样的像为“一致

(完整版)国际货运代理知识点

国际货运代理复习重点 第一章国际货运代理概述 一.国际货运代理发展历程了解 (一)国外国际货运代理业发展历史 (1)国际货运代理产生阶段(公元10世纪) (2)国际航空货运代理产生阶段(20世纪30年代以后) (3)国际公路运输代理产生阶段(20世纪50年代以后) (4)国际货运代理介入无船承运人阶段(20世纪60年代开始) (5)国际货运代理介入多式联运阶段(20世纪70年代到80年代) (6)国际货运代理介入第三方物流服务阶段(自20世纪90年代以后) (二)我国国际货运代理的发展历程 (1)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独家经营阶段(1949-1978) (2)改革开放进程中的有限竞争阶段(1979-2004.6) 国际货运代理业的初期对外开放(1979.1-1995.5) 依法管理为基础的开放竞争阶段(1995.6-2001.12) 加入WTO后对内对外开放的新阶段(2001.12-2004.5) (3)以备案登记制为基础的市场全面开放阶段(2004.7至今) 二.国际货运代理的概念 狭义的解释 (1)中间人型(租船经纪人) (2)代理人型 披露委托人身份的代理人 未披露委托人身份的代理人 广义的解释 当事人型(无船承运人) 三.国际货运代理行业组织 (一)国际货运代理协会联合会(FIATA) 英文名称为“International Federation of Freight Forwarders Associations”。 FIATA于1926年成立,总部设在瑞士苏黎士,是一个非营利性组织。FIATA的宗旨是保障和提高国际货运代理在全球的利益。 (二)中国国际货运代理协会(CIFA) 2000年9月6日,中国国际货运代理协会(CIFA)在北京宣告成立。 CIFA宗旨是:协助政府部门加强对我国国际货代行业的管理;维护国际货代业的经营秩序;推动会员企业间的横向交流与合作;依法维护本行业利益;保护会员企业界的合法权益;促进对外贸易和国际货代业的发展。 四.国际货运代理业的管理 中国国际货运代理行业市场准入制度 货运代理企业经营实施登记备案制 需要备案的货运代理企业范围 仅对国内投资的货代企业备案,对外商投资的仍然需要审批. 第二章国际货运代理协议 一、国际货运代理协议特点 诺成合同而非实践合同

法律基础知识点(考点)

第一讲 法的概念,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以规定权利和义务为内容,具有国家强制性和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范。包括:法律,法令,条例,命令,决定等。 法的特征。1、制定或认可2 、以权利义务为内容3 、强制性4 、普遍性5 、程序性国体:即国家性质,反映社会各阶级在国家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 政体:是指一个国家的政权组织形式。我国的政体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我国的国体:宪法第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我国的政体:宪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公民的基本权利:政治权利和自由;宗教信仰自由;人身自由权(人的身体不受非法逮捕、拘禁和搜查,人格尊严不受非法侵犯,住宅不受非法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社会经济权(财产权利、劳动权利、休息权利,受教

育权利)。 公民的基本义务:维护国家统一与全国各民族团结的义务,遵守宪法和法律的义务,维护祖国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依法服兵役的义务,依法纳税的义务。 第二、三讲 民法概念,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和公民与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法律规范的总称。 法的基本原则(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信原则、禁止权力滥用原则),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侵权责任原则(过错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公平责任原则)。 第四讲 婚姻法的基本原则(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结婚的必备条件和禁止条件,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规定。 第五讲 法定继承,是调整财产继承关系的法律规范 的总称

国际货运代理基础知识练习题

一、名词解释 1. 代理 2. 代理权 3. 国际货运代理的定义 4. 国际货运代理的性质与作用 5. 中国国际货运代理协会的主要职能 6. FIATA 7. CIFA 8. 报关代理 9. 报检代理10. 报关11. 通关 12. 转关13. 退关14. 退税 15. 加工贸易16. 报税货物17. 结汇 18. 贸易术语19. 发盘20. 接受 21. 商品品质22. 信用证23. 托收 24. 保险金额25. 保险利益26. 滞期费 27. 速遣费28. 市场营销观念 29. 市场营销管理过程 30. 货运促销的方式 21.品质公差主要用于() A.农副产品 B.初级产品 C.土特产品 D.工业产品 22.通用产品条形码主要用于() A.销售包装上 B.货运单元包装上 C.外包装上 D.集合运输包装上 23.运输标志是印制在() A.商品的内包装上 B.商品的小包装上 C.商品的外包装上 D.商业单据上 24.产品生命周期一般分为() A. 进入期、成长期、成熟期和衰退期 B. 成长期、成熟期、衰退期和退出期

C. 介入期、成熟期、衰退期和退出期 D. 新生期、成熟期、竞争期和退出期 25.来料加工、来件装配复出口的产品不能申请()。 A.出口退税 B.进口退税 C.出口保税 D.进口保税 26.下述贸易术语中,运费已付的是() A.FCA B.FAS C.EXW D.CFR 27. 下述贸易术语中,运费未付的是() A.CFR B.CIF C.FCA D.CIP 28. 下述贸易术语中,在码头交货的是() A.CIF B.DES C.DEQ D.DDU 29. 下述贸易术语中,在目的港船上交货的是() A.DAF B.CPT C.CIP D.DES 30.“2000年通则”中C组贸易术语与其他各组术语的重要区别是()。 A.交货地点不同 B.运费交付地点不同 C.风险划分地点不同 D.风险和费用划分地点相分离 31.按CIF术语成交的合同,货物在运输途中遭海损应由()。 A.买方负担货物损失 B.卖方负责向船方要求索赔 C. 买方负责向保险公司要求索赔 D.买方负责向船方索赔 32.CIF和CFR相比,就卖方承担的风险而言()。 A.CIF比CFR大 B.CFR比CIF大 C.CFR比CIF小 D.CIF与CFR相同 33.在按FOB吊钩下交货的术语成交时,其货物风险转移是()。 A.以装运港船舷为界 B.以装运港吊钩下为界 C.以装运港船上为界 D.以装运港船上进舱为界 34.国外来证规定交货数量为10000公吨散装货,来表明可否溢短装,不准分批装运。根据《UCP500》规定卖方发货的()。 A.数量可增减10% B.数量和金额可增减10% C.数量和金额可增减5% D.数量可增减5%,总金额不能超过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知识点整理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知识点整理 绪论珍惜大学生活开拓新得境界 1、树立新得学习理念(简答): ①自主学习得理念②全面学习得理念③创新学习得理念④终身学习得理念 2、确立成才目标(简答): ①德就是人才素质得灵魂②智就是人才素质得基本内容 ③体就是人才素质得基础④美就是人才素质得重要体现 3、(选择)知性统一,脚踏实地。知行统一就是与道德人格紧密结合在一起得。 4、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得基本内容: ①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 ③以爱国主义为核心得民族精神与以改革创新为核心得时代精神④社会主义荣辱观 5、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得灵魂,解决得就是举什么旗得问题,就 是整个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得理论基础。 6、认真学习“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得意义: ①有助于当代大学生认识立志、树德与做人得道理,选择正确得成才之路。 ②有助于当代大学生掌握丰富得思想道德与法律知识,为提高思想道德与法律素养打下 知识基础。 ③有助于当代大学生摆正“德”与“才”得位置,做到德才兼备、全面发展。 7、掌握学习“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得方法: ①注重学习科学理论; ②注重学习与掌握思想道德与法律修养得基本知识; ③注重联系实际; ④注重学以致用。 第一章追求远大理想坚定崇高信念 1、理想得含义与特征(简答、选择): 理想作为一种精神现象,就是人类社会实践得产物,就是人们世界观、人生观与价值观在奋斗目标上得集中体现。 2、信念得含义(简答): 信念就是情感、认知与意志得有机统一体,就是人们在一定得认识基础上确立得对某种思想或事物坚信不疑并身体力行得心理态度与精神状态。 3、理想信念得作用: ①指引人生得奋斗目标; ②提供人生得前进动力;③提高人生得精神境界; 5、(选择)⑴理想信念就是一个思想认识问题,更就是一个实践问题。 ⑵只有实践才就是通往理想彼岸得桥梁 6、有关立志(简答、论述):①立志当高远②立志做大事③立志须躬行 7、如何认清实现理想得长期性、艰巨性与曲折性(简答、论述): ①理想得实现就是一个过程。 ②正确对待实现理想过程中得顺境与逆境。 8、如何在实践中化理想为现实: ①正确认识理想与现实得关系就是实现理想得思想基础。(选择) ②坚定得信念就是实现理想得重要条件。 ③勇于实践、艰苦奋斗就是实现理想得根本途径。(选择)

大学化学相关知识点整理

无机化学,有机化学,物理化学,分析化学 无机化学 元素化学、无机合成化学、无机高分子化学、无机固体化学、配位化学(即络合物化学)、同位素化学、生物无机化学、金属有机化学、金属酶化学等。 有机化学 普通有机化学、有机合成化学、金属和非金属有机化学、物理有机化学、生物有机化学、有机分析化学。 物理化学 结构化学、热化学、化学热力学、化学动力学、电化学、溶液理论、界面化学、胶体化学、量子化学、催化作用及其理论等。 分析化学 化学分析、仪器和新技术分析。包括性能测定、监控、各种光谱和光化学分析、各种电化学分析方法、质谱分析法、各种电镜、成像和形貌分析方法,在线分析、活性分析、实时分析等,各种物理化学性能和生理活性的检测方法,萃取、离子交换、色谱、质谱等分离方法,分离分析联用、合成分离分析三联用等。 无机化学 第一章:气体 第一节:理想气态方程 1、气体具有两个基本特性:扩散性和可压缩性。主要表现在: ⑴气体没有固定的体积和形状。⑵不同的气体能以任意比例相互均匀的混合。⑶气体是最容易被压缩的一种聚集状态。 2、理想气体方程:nRT PV = R 为气体摩尔常数,数值为R =8.31411--??K mol J 3、只有在高温低压条件下气体才能近似看成理想气体。 第二节:气体混合物 1、对于理想气体来说,某组分气体的分压力等于相同温度下该组分气体单独占有与混合气体相同体积时所产生的压力。 2、Dlton 分压定律:混合气体的总压等于混合气体中各组分气体的分压之和。 3、(0℃=273.15K STP 下压强为101.325KPa = 760mmHg = 76cmHg)

第二章:热化学 第一节:热力学术语和基本概念 1、 系统与环境之间可能会有物质和能量的传递。按传递情况不同,将系统分为: ⑴封闭系统:系统与环境之间只有能量传递没有物质传递。系统质量守恒。 ⑵敞开系统:系统与环境之间既有能量传递〔以热或功的形式进行〕又有物质传递。 ⑶隔离系统:系统与环境之间既没有能量传递也没有物质传递。 2、 状态是系统中所有宏观性质的综合表现。描述系统状态的物理量称为状态函数。状态函数的变化量只与始终态有关,与系统状态的变化途径无关。 3、 系统中物理性质和化学性质完全相同而与其他部分有明确界面分隔开来的任何均匀部分叫做相。相可以由纯物质或均匀混合物组成,可以是气、液、固等不同的聚集状态。 4、 化学计量数()ν对于反应物为负,对于生成物为正。 5、反应进度νξ0 )·(n n sai ke t -==化学计量数 反应前反应后-,单位:mol 第二节:热力学第一定律 0、 系统与环境之间由于温度差而引起的能量传递称为热。热能自动的由高温物体传向低温物体。系统的热能变化量用Q 表示。若环境向系统传递能量,系统吸热,则Q>0;若系统向环境放热,则Q<0。 1、 系统与环境之间除热以外其他的能量传递形式,称为功,用W 表示。环境对系统做功,W>O ;系统对环境做功,W<0。 2、 体积功:由于系统体积变化而与环境交换的功称为体积功。 非体积功:体积功以外的所有其他形式的功称为非体积功。 3、 热力学能:在不考虑系统整体动能和势能的情况下,系统内所有微观粒子的全部能量之和称为热力学能,又叫内能。 4、 气体的标准状态—纯理想气体的标准状态是指其处于标准压力θP 下的状态,混合气体中某组分气体的标准状态是该组分气体的分压为θP 且单独存在时的状态。 液体(固体)的标准状态—纯液体(或固体)的标准状态时指温度为T ,压力为θ P 时的状态。 液体溶液中溶剂或溶质的标准状态—溶液中溶剂可近似看成纯物质的标准态。在溶液中,溶质的标准态是指压力θP P =,质量摩尔浓度θb b =,标准质量摩尔浓度11-?=kg mol b θ,并表现出无限稀释溶液特性时溶质的(假想)状态。标准质量摩尔浓度近似等于 标准物质的量浓度。即11-?=≈L mol c b θθ 5、 物质B 的标准摩尔生成焓θm f H ?(B,相态,T )是指在温度T 下,由参考状态单质生成物质B (1+=B ν)反应的标准摩尔焓变。 6、 参考状态一般指每种物质在所讨论的温度T 和标准压力θP 时最稳定的状态。个别情况下参考状态单质并不是最稳定的,磷的参考状态是白磷4P (s,白),但白磷不及红磷和黑磷稳定。O 2(g)、H 2(g)、Br 2(l)、I 2(s)、Hg(l)和P 4(白磷)是T=298.15K ,θP 下相应元素的最稳定单质,即其标准摩尔生成焓为零。 7、 在任何温度下,参考状态单质的标准摩尔生成焓均为零。 8、 物质B 的标准摩尔燃烧焓θ m c H ?(B ,相态,T )是指在温度T 下,物质B(1-=B ν)完全氧化成相同温度下指定产物时的反应的标准摩尔焓变。 第四节:Hess 定律 1、 Hess 定律:化学反应不管是一步或分几步完成,其总反应所放出或吸收的热总是相等的。其实质是化学反应的焓变只与始态和终态有关,而与途径无关。 2、 焓变基本特点: ⑴某反应的θm r H ?(正)与其逆反应的θm r H ?(逆)数值相等,符号相反。即

法律基础知识点汇总(收藏)

法律基础知识点汇总(收藏) 法的概念和本质法是由国家制定、认可并保证实施的,反映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段意志,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以确认、保护和发展统治阶级所期望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为目的行为规范体系。共同本质: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表现。基本特征:(1)法是调整人的行为或社会关系的规范;(2)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3)法是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规范;(4)法是规定权利和义务的社会规范。规范作用:作为由国家制定的社会规范,法具有指引、评价、预测、教育和强制等规范作用。社会作用:维护统治阶级的阶级统治;执行社会公共事务。 法与其他社会现象之间的关系(1)法与经济法在市场经济宏观调控中的作用:引导作用;促进作用;保障作用;制约作用。法在规范微观经济行为中的作用:确认经济活动主体的法律地位;调整经济活动中各种关系;解决经济活动中的各种纠纷;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2)法与政治、政策法受政治制约体现在:政治关系的发展变化是影响法的发展变化的重要因素;政治体制的改革也制约法的内容及其发展的变化;政治活动的内容更制约法的内容及其变化。党的政策指导法制建设的各个环节,社会主义法是实现党的政策的重

要手段和形式,同时又对党的政策起到一定的制约作用。 法律制度的相关概念法的制定:指一定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制定、修改、废止法律和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的一种专门活动,一般也称为法律的立、改、废活动。立法的指导思想:我国现阶段立法的指导思想,必须是以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为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而不能以别的思想为指导,不能离开社会主义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这个根本任务。立法的基本原则:(1)立法必须以宪法为依据;(2)立法必须从实际出发;(3)总结实践经验与科学预见相结合;(4)吸收、借鉴历史和国外的经验;(5)以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利益为标准,立足全局,统筹兼顾;(6)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7)保持法律的稳定性和连续性与及时立、改、废相结合。法的渊源:(1)宪法;(2)法律;(3)行政法规;(4)地方性法规;(5)自治条例、单行条例;(6)行政规章;(7)国际条约。法律部门:(1)宪法;(2)行政法;(3)民法;(4)婚姻法;(5)经济法;(6)劳动法;(7)环境法;(8)刑法;(9)诉讼法;(10)军事法。 法律实施中的相关概念法律实施包括执法、司法和守法。法律适用的要求:准确,指适用法律时,事实要调查清楚,证据要准确;合法,指司法机关审理案件时要合乎国家法律的规定,依法办案;及时,指司法机关办案时在正确、合法的

大学光学知识点归纳总结

大学光学知识点归纳总结 光学是物理学的重要分支学科。也是与光学工程技术相关的学科。下面,XX为大家分享光学知识点总结,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1、光源:能够发光的物体可分为 (1)自然光源如:太阳,萤火虫 (2)人造光源如:蜡烛,电灯 2、光的传播: (1)光在同种均匀介质中是沿直线传播的 (2)直线传播现象 ①影子的形成:日食、月食、无影灯 ②小孔成像:倒立、实像 3、光的传播速度": (1)光在真空中的传播速度是×108 (2)光在水中的传播速度是真空中的3/4 (3)光在玻璃中的传播速度是真空中的2/3 1、反射现象:光射到物体的表面被反射出去的现象 2、概念: (1)一点:入射点 (2)二角: ①入射角:入射光线与法线的夹角

②反射角:反射光学分与法线的夹角 (3)三线:入射光线、反射光线、法线 3、反射定律: (1)入射光线、反射光线、法线在同一平面内(三线共面) (2)入射光线、反射光线分居法线两侧(两线异侧) (3)反射角等于入射角(两角相等) 4、反射分类:遵循光的反射定律。 (1)镜面反射:入射光线平行,反射光线也平行 (2)漫反射:入射光线平行,反射光线不平行 5、平面镜成像:平面镜成的像是虚像,像与物体的大小相等,像到平面镜的距离与物体到平面镜的距离相等,像与物体关于平面镜对称(等大,正立,虚像) 1、折射现象:光由一种介质射入另一种介质时,在介面上将发生光路改变的现象。常见现象:筷子变"弯"、池水变浅、海市蜃楼。 2、光的折射初步规律:(1)光从空气斜射入其他介质,折射角小于反射角(2)光从其他介质斜射入空气,折射角大于入射角(3)光从一种介质垂直射入另一种介质,传播方向不变(4)当入射角增大时,折射角随之增大 3、光路是可逆的

法律基础知识点大全

法律基础知识点大全 法是由国家制定、认可并保证实施的,反映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段意志,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以确认、保护和发展统治阶级所期望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为目的行为规范体系。 共同本质: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表现。 基本特征:法是调整人的行为或社会关系的规范;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法是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规范;法是规定权利和义务的社会规范。 规范作用:作为由国家制定的社会规范,法具有指引、评价、预测、教育和强制等规范作用。 社会作用:维护统治阶级的阶级统治;执行社会公共事务。 法与经济 法在市场经济宏观调控中的作用:引导作用;促进作用;保障作用;制约作用。 法在规范微观经济行为中的作用:确认经济活动主体的法律地位;调整经济活动中各种关系;解决经济活动中的各种纠纷;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 法与政治、政策 法受政治制约体现在:政治关系的发展变化是影响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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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货运代理知识点整理

选择、填空、简答、计算、识图、单证 1、国际货运代理的概念,国际货运代理的四种类型及其概念。 指根据客户的指示为客户的利益而揽取货物,完成货物的装卸、储存、安排运输、收取货款等日常业务的代理机构,其本身并不是承运人。 船务代理:指船务代理企业或代理人接受海运承运人(船舶所有人、船舶经营人或承租人)的委托,在授权范围内代表委托人办理与在港船舶有关的法律行为、代理行为。 货运代理:是接受货主的委托,代表货主办理有关货物报关、交接、仓储、调拨、包装、转运、订舱等的人,他与货主的关系是委托和被委托的关系。 租船代理:是以船舶为商业活动对象而进行船舶租赁业务的人,他的主要业务活动是在市场上为租船人寻找合适的运输船舶或船东寻找货运对象,他以中间人身份使船租双方达成租赁交易,从中赚取佣金。 咨询代理:专门从事咨询工作,按委托人的需要,以提供有关咨询情报、情况、资料、数据和信息服务而收取一定报酬的人。 2、国际货运代理的业务收入组成结构。 代理费收入,包括:代理订舱佣金;代理清关和货物保险佣金;其它代理费 差价收入,包括:运费及相关环节费用差价;小批量合并运输差价;多式联运整合差价。 揽货佣金 其它增值服务收入(代包装、代检品及分拨等) 3、国际货运代理的主要业务关系方。 政府和其它公共机构(港口当局、海关当局进/出口贸易和外汇管制,卫生、动植物和质量管制运输和其它许可制度) 发货人、收货人 货运代理人 货物保险人 责任保险人、联运互保协会 船舶所有人、陆路运营人、铁路经营人、内陆水道运营人、航空公司、包装代理行、银行 4、四大航线。 日韩线、澳新线、欧地线、美加线 5、国际货运代理业务人员的从业要求。 基本素质:语言、应变能力、心理素质、团队合作、身体素质 业务素质:国际贸易知识、货运业务知识、企业文化、对客户的了解、服务意识、法律、保险 6 7、国际贸易的主要形式。 代理、包销、寄售、拍卖、加工贸易(进料加工、来料加工、来件装配)、合作生产、易货贸易、补偿贸易、租赁贸易、技术贸易、边境贸易 8、国际贸易的支付方式。

环保法律法规基础知识要点

环保法律法规基础知识 一基础知识 1.为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的环境质量负责。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防止、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对所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责任。 3.《水污染防治法》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等地表水体以及地下水体的污染防治。 4.新环境保护法完善了环境经济政策,综合运用财政、税收、价格、信贷、保险等经济手段,调整和影响生产经营者的行为,下环境经济政策包括国家鼓励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建立健全生态保护补偿制度、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为改善环境,依照有关规定转产、搬迁、关闭的,人民政府应当予以财政支持。 二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 1.依法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编制时向可能受影响的公众说明情况,充分征求意见。负责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部门在收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后,除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的事项外,应当全文公开;发现建设项目未充分征求公众意见的,应当责成建设单位征

求公众意见。 2.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应当以保障公众健康和保护生态环境为宗旨,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做到科学合理。 3.新建、改建、扩建排放重点大气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前按照规定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取得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重点排污单位应当如实向社会公开其主要污染物的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排放情况,以及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4.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强制公开和自愿公开相结合的原则,及时、如实地公开其环境信息。 5.新环境保护法明确了环境公益诉讼,环境公益诉讼主要是针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 6.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符合下列条件的社会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依法在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 (二)专门从事环境保护公益活动连续五年以上且无违法记录。 符合前款规定的社会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提起诉讼的社会组织不得通过诉讼牟取经济利益。 7. 重点排污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规定责令公开,处三万元以下罚款,并予以公告:(一)不公开或者不按照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内容公开环境

大学有机化学知识点总结(推荐文档)

有机化学复习总结 一.有机化合物的命名 1. 能够用系统命名法命名各种类型化合物: 包括烷烃,烯烃,炔烃,烯炔,脂环烃(单环脂环烃和多环置换脂环烃中的螺环烃和桥环烃),芳烃,醇,酚,醚,醛,酮,羧酸,羧酸衍生物(酰卤,酸酐,酯,酰胺),多官能团化合物(官能团优先顺序:-COOH >-SO3H >-COOR >-COX >-CN >-CHO >>C =O >-OH(醇)>-OH(酚)>-SH >-NH2>-OR >C =C >-C ≡C ->(-R >-X >-NO2),并能够判断出Z/E 构型和R/S 构型。 2. 根据化合物的系统命名,写出相应的结构式或立体结构式(伞形式,锯架式,纽曼投影式,Fischer 投影式)。 立体结构的表示方法: 1 )伞形式: COOH OH H 3 2)锯架式:CH 3 OH H H OH C 2H 5 3) 纽曼投影式: H H 4)菲舍尔投影式:COOH CH 3 OH H 5)构象(conformation) (1) 乙烷构象:最稳定构象是交叉式,最不稳定构象是重叠式。 (2) 正丁烷构象:最稳定构象是对位交叉式,最不稳定构象是全重叠式。 (3) 环己烷构象:最稳定构象是椅式构象。一取代环己烷最稳定构象是e 取代的椅 式构象。多取代环己烷最稳定构象是e 取代最多或大基团处于e 键上的椅式构象。 立体结构的标记方法 1. Z/E 标记法:在表示烯烃的构型时,如果在次序规则中两个优先的基团在同一侧,为Z 构型, 在相反侧,为E 构型。 CH 3 C H C 2H 5CH 3C C H 2H 5Cl (Z)-3-氯-2-戊烯 (E)-3-氯-2-戊烯 2、 顺/反标记法:在标记烯烃和脂环烃的构型时,如果两个相同的基团在同一侧,则为顺式; 在相反侧,则为反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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