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正常户的税务风险

非正常户的税务风险
非正常户的税务风险

1.纳税人会在什么情况下会被认定为非正常户?

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总局令第7号)规定:“第四十条已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纳税,在税务机关责令其限期改正后,逾期不改正的,税务机关应当派员实地检查,查无下落并且无法强制其履行纳税义务的,由检查人员制作非正常户认定书,存入纳税人档案,税务机关暂停其税务登记证件、发票领购簿和发票的使用。”及“第四十一条纳税人被列入非正常户超过三个月的,税务机关可以宣布其税务登记证失效,其应纳税款的依法追征。”

2011年,总局再次发文,对认定非正常户做了更明确的规定,《进一步完善税务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公告2011年第021号)第二条规定:“严格非正常户认定管理。对经税务机关派员实地核查,查无下落的纳税人,如有欠税且有可以强制执行的财物的,税务机关应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条的规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纳税人无可以强制执行的财物或虽有可以强制执行的财物但经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仍无法使其履行纳税义务的,方可认定为非正常户。

2.如果还是不小心成了非正常户,税务机关会如何处理?

同样是11年的021号公告第二条规定:

开展非正常户公告。税务机关在非正常户认定的次月,在办税场所或者广播、电视、报纸、期刊、网络等媒体上公

告非正常户。纳税人为企业或单位的,公告企业或单位的名称、纳税人识别号、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经营地点;纳税人为个体工商户的,公告业户名称、业主姓名、纳税人识别号、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经营地点。

实施非正常户追踪管理。税务机关发现非正常户纳税人恢复正常生产经营的,应及时处理,并督促其到税务机关办理相关手续。对没有欠税且没有未缴销发票的纳税人,认定为非正常户超过两年的,税务机关可以注销其税务登记。”

非正常户跨区域风险管制。若本地(指厦门市)纳税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是异地(指厦门市外)非正常户的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本地纳税人将在厦门地区受到以下限制:第一、在发票领用环节进行限制,在增值税发票领用时,实行交(验)旧供新,原则上按次限量供应,每次发放发票数量不超过25份,不允许其使用发票网上申领服务。

第二、在税务登记环节进行限制,对非正常户纳税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申报办理新的税务登记的,税务机关予以临时税务登记,限量供应发票。

3.取得非正常户的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购买方可否抵扣进项税额?

企业非正常了,开具的发票被税务机关依规列入异常抵扣范围,那么根据税总发〔2017〕46号文,第二条异常凭证

的处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异常凭证,尚未申报抵扣或申报出口退税的,暂不允许抵扣或者办理退税;已经申报抵扣的,一律先作进项税额转出;已经办理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可按照异常凭证所涉及的退税额对该企业其他已审核通过的退税款暂缓办理出口退税,无其他应退税款或应退税款小于涉及退税额的,可由出口企业提供差额部分的担保。经核实,符合现行增值税进项税抵扣或出口退税相关规定的,企业可继续申报抵扣,或解除担保并继续办理出口退税。

(如果税务机关将非正常户的发票列入异常抵扣范围,下游受票方若未抵扣,暂不允许抵扣;若已抵扣,需进项转出;待核实情况符合抵扣规定,方可继续抵扣。)

4.最后一个问题来了,成了非正常户,如何解除呢?

被税务机关认定为非正常户的纳税人,需恢复履行纳税义务的,向税务机关提出申请办理解除非正常户。

(1)向办税服务厅递交资料,提供情况说明和解除非正常状态的理由。

(2)办税服务厅核对纳税人报送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符合的受理;不符合的当场一次性告知纳税人应补正资料或不予受理原因。

(3)纳税人根据税务机关要求在办税服务厅办理补充申报,补缴税款、滞纳金、罚款等未结事项,办结所有未结事项后,予以解除非正常户。

税收风险管理应对与看法

税收风险管理应对与看法 一、我处理过的风险应对 新的风险应对系统自应用以来,处理过的风险任务已经有许多,牵涉到方方面面,指标很细,应对要求较多。 目前我处理过的系统内风险任务有两种,一种是国地税比对关联,牵涉到数据比对不一致或是附加税费收征收不足或者是有关联的两个税种在国税系统和地税系统计税依据不一致。另一种是各种地税单税种征收管理不到位或是滞纳金加收不足等风险。下发的风险应对任务大部分是有实际意义的,一方面提高了税款征收率,加强了税收的征收入库,降低了税收管理风险;另一方面通过风险应对与纳税人接触时,对纳税人进行了税法宣传和教育,提高了他们的税法遵从度。 二、对当前税收风险管理的建议 1、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合作 横向合作主要是加强地税部门与其他政府部门的合作。一是加强与政府财政部门的合作,财政部门在支付大额建安类税款时附带审查纳税人税费是否按照相关税率缴足,若未缴足,暂缓支付相关款项。二是加强与国税部门的协作,一方面利用当前国地税联合办税大厅的便利,充分行使好国税的发票管理权限,未缴足税的不予提供发票(此项工作需要部门协调),另一方面建立互通的系统,实现国地税纳税人

信息共享。三是加强与工商部门的协作,工商部门新办企业登记清册(含纳税人名称,法人代表,注册地址及联系电话)每月分两次直接整理成册发送给税务部门,税务部门可以及时掌握有关信息,督促纳税人进行税务信息补录。 2、建立税务诚信系统 税务部门与工商、银行以及交通管理部门建立诚信档案,共享诚信信息,纳税人办理工商登记后一直未进行税务信息补录或者办皮包公司骗贷款的或者一直欠税不缴纳的,直接打为不诚信公司(或个人),公司的法人代表及财务人员被以上部门列为黑名单,列为不诚信的法人代表,在欠税未缴清之前不得新注册企业、不得出境、不能乘坐高铁飞机、不得贷款。让不诚信人员生活都变得困难,必能减少此项税收风险。 3、充分发挥税收“强制性”的作用 一是可以建立一个系统,把纳税人的纳税信息与其法人代表及财务代表的医保、社保结合起来,一旦纳税人欠税不缴或是不讲诚信,则让其社保医保全部暂时失效,强迫纳税人必须缴纳完欠税才能进行正常的医保和社保报销。二是加强法律的严肃性与强制性,对偷逃税款的纳税人,及时采取有效的税收强制措施,或担保、或拍卖财产,做到有法必信,执法必严。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税收风险应对管理办法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税收风险应对管理办法(试行) -------------------------------------------------------------------------------- 发布时间:2013年08月13日信息来源: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字体:【大中小】 苏地税发〔2013〕62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税收风险应对工作,提高风险应对质量和效率,根据《江苏省地方税务局税收风险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江苏省各级地税机关税收风险应对工作的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风险应对的方法主要为风险提示、案头审核、询问约谈、实地核查、税务稽查等。 第四条风险应对工作按照高等风险与中、低等风险和中等风险与低等风险一并应对的原则进行。

第二章应对机构和职责 第五条纳税服务机构、税源管理机构、税务稽查机构是承担风险应对工作的主体。纳税服务机构负责低等风险的应对,税源管理机构负责中等风险的应对,税务稽查机构负责涉嫌偷逃骗抗税等高等风险的应对。机关各有关部门按照深化征管改革的职能定位通过提供政策支持和服务保障等参与风险应对。 第六条税源管理机构和税务稽查机构在实施风险应对过程中,应将纳税人基础信息的核实确认作为必经程序和基本内容,并形成经纳税人签字确认的《纳税人基础信息核实确认表》,对发生变化的相关信息(包括纳税鉴定信息),经过数据校验后,由系统按规则自动修改纳税人相应信息。对依法需要办理变更登记或备案手续的,通知纳税人按规定办理。 第七条风险应对机构在风险应对过程中,发现不属于本机构应对范围或者因特殊情况无法进行应对的风险应对任务,应向风险监控机构申请退回并说明理由。风险监控机构接到申请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提出处理意见,报分管局领导批准后执行。

税务所风险管理应对情况报告

税务所风险管理应对情况报告 Tax office risk management response report 汇报人:JinTai College

税务所风险管理应对情况报告 前言:报告是按照上级部署或工作计划,每完成一项任务,一般都要向上级写报告,反映工作中的基本情况、工作中取得的经验教训、存在的问题以及今后工作设想等,以取得上级领导部门的指导。本文档根据申请报告内容要求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档下载后内容可按需编辑修改及打印。 一、充分认识风险管理的重要意义 国税系统作为国家行政执法的一部分,承担着为国聚财,堵漏增收的重任,如果我们税收执法人员不能及时调整工作思路,转变执法观念,克服随意执法的老毛病,就随时存在着执法风险。 二、准确把握国税系统存在的风险 税收业务风险主要是,税款征收环节存在的不征或者少 证税款,违规提前征收、延缓征收税款,税收管理环节存在不严格执行税收政策,管理措施不扎实,执法程序不严密,监督检查不逗硬,进而发生重大漏征漏管事项。尤其是税额核定、申报收入不实,一般纳税人认定、发票管理、减免税审批等。 三、科学化解风险的措施和建议 (一)深入开展风险教育,营造风险管理氛围。

针对部分干部对税收风险管理认识模糊,主动参与意识 不强、措施不多的情况,要从防止税收流失、规避税收执法风险的高度,引导干部牢固树立主动认识风险、认真排查风险,积极化解风险的意识,把风险管理的知识作为业务讲学的重要内容。 (二)认真查找风险隐患,准确界定风险范围 我所经过认真排查,针对部分行业管理偏松的特点,采 取积极的应对措施。南乐受地域影响因素,农林牧等特色主体产业、农业合作社占企业征管户数的70%左右,这些行业主要 享受国家免税政策优惠,主要是搞好纳税服务工作,为收入任务贡献较少。部分企业由于行业因素短期内难以实现销售收入,聘请的财务人员大多业务素质不高,很难达到税收专业化管理的要求,给税务部门的税收管理存在一定的难度。我所针对这些行业的`管理风险,采取以票管税,实行按月查验发票,将 发票缴销清单和购销货合同,银行对账单等信息与申报收入进行比对,从而对企业的收入变化做到心中有数,提高了征管质量和效率。 (三)构建风险评估平台,提高风险防范能力

企业税务风险及防范措施

由于企业的涉税事项存在于企业经营活动的各个环节,而如今,越来越复杂的税收政策体系,越来越复杂的企业交易行为和越来越严格的税务征管措施,使得企业的涉税风险日益暴露。如何正确应对企业税务风险以及做好防范措施呢?下面就听听资深的财务人员为大家总结的几个要点吧! (一)健全制度基础 1.完善企业内控制度 当前,我国财务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完善,税收制度也逐渐健全,但财务会计与税法规定之间的差异将长期存在。为避免税务风险,企业财务工作者须把握上述差异,尽量做到正确纳税,这一客观要求具体表现为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即企业应致力于管理水平的提高和风险意识的增强,在严格把握传统财务内控手段的前提下,对现代化知识技术充分利用,建立一套操作性强、便于控制的内部财务报告组织信息系统。 2.健全税务代理制度 税务代理,即税务代理人在国家法律法规限定的代理范围内,依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委托,代为办理税务事宜的各项行为的总称。小企业如不具备自身进行独立税务核算的能力,可选择外部税务代理机构代劳,但是一定要选择合法合规且信誉度较高的税务代理机构。一旦形成稳定委托关系,因其对本企业相关情况比较了解,可以长期合作,不宜频繁更换。 (二)构建税务风险预测系统

企业应定期全面、系统、持续地收集内部和外部相关信息,结合实际情况,通过风险识别、风险分析、风险评价等步骤,查找企业经营活动及其业务流程中的税务风险,分析和描述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和条件,评价风险对企业实现税务管理目标的影响程度,从而确定风险管理的优先顺序和策略。 一般而言,企业应结合自身税务风险管理机制和实际经营情况,重点识别下列税务风险因素: 1.管理层的税收遵从意识和对待税务风险的态度; 2.涉税业务人员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胜任能力; 3.企业组织机构、经营方式和业务流程; 4.税务管理的技术投入和信息技术的运用; 5.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情况; 6.企业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设计和执行; 7.企业面临的经济形势、产业政策、市场竞争及行业惯例; 8.企业对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的遵从。 (三)适时监控税务风险 评估预测税务风险,并采取相应措施化解风险,是防范企业税务风险的关键。在日常经营过程中,应积极识别和评价企业未来的税务风险,综合利用各种分析方法和手段,全面、系统地预测企业内外环境的各种资料及财务数据。比如分析税务风险的可能性、严重性及影响程度,以了解税务风险产生的负面作用。 以正确评价税务风险为基础,企业还应加强对税务风险的适时监控,

企业税务风险分析与防范

【摘要】企业想要实现自身可持续发展,必然要加强财务管理,税务风险的识别、分析和防范作为财务管理中的重要内容,企业应当高度重视。本文阐述了税务风险的定义,并从4个方面分析了税务风险的产生原因,进而提出了防范企业税务风险的建议。 【关键词】税务风险;税务风险分析;税务风险防范 企业经营的各个环节都可能涉及税收,由于企业管理制度不规范及对会计、税法掌握的不熟悉、理解的不透彻,容易使企业遭遇税务风险,从而承担一些不必要的税收支出或丧失企业本该享受的税收利益。防范企业的税务风险需要从企业经营的不同环节抓起,需要各部门及全员职工的配合,更需要税务专业人士对公司可能的业务往来进行长远的税务筹划,对企业可能发生的税务风险提前防范,合理避税,尽可能在税法允许的前提下争取企业利益最大化。 一、企业税务风险的定义 税务风险的定义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指企业未按照税法规定承担纳税义务而导致的现时或潜在的税务处罚风险;另一方面是指企业因未按照税收程序法的要求办理相应的手续、安排相应的业务流程导致企业丧失本该享受的税收优惠、税额抵扣等税收利益。企业面临税务风险很可能导致企业接受税务行政处罚,使得纳税信用等级下降,进一步影响企业的经营状况,甚至直接影响企业的发展战略。 二、企业税务风险分析 1.合同管理不当导致的税务风险 企业的经营过程涉及各类合同的签订,而合同的条款往往离不开资金支付方式、支付时间、付款金额等和财务相关的条款,这些条款决定了企业税收的实质。而对于很多企业,直接由业务部门签订合同,财务人员并未参与合同的审核,等到合同签订后,需要支付款项或收取款项时,财务人员才能见到合同。这就给企业带来一些税务风险。因为对于企业而言,同样的业务、同样的金额,但不同的合同签订方式,对各方税收利益的影响不同;合同条款表述不同,需要缴纳的税种,应税项目,适用的税率也会有所差异;合同条款影响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收入确认的时间;合同条款影响收入、成本、费用的确认;合同条款不清晰还容易引发涉税争议。 2.相关人员业务能力不足导致的税务风险 财务工作是开展税务工作的前提,一方面财务人员业务能力不足、缺乏敏锐的分析判断能力,缺少税务方面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将导致企业面临税务风险;另一方面当财务人员对可能的税务风险提出建议时,也需要不同部门的理解和配合,给予重视。相关人员业务能力不足导致的税务风险具体包括以下方面:(1)会计核算过程出现纰漏,将导致纳税申报出现失误,出现漏税或重复纳税的情况;(2)会计人员对税法政策理解不到位将导致诸多税务风险,实务中会计和税法在确认收入等方面存在诸多差异,比如税务上的视同销售,会计上不确认收入,税法就需要确认收入;又如销售货物时,对方交纳的违约金,会计上不确认收入,税法上应当确认收入等;(3)企业内部控制不健全,财务流程不顺畅,使企业无法及时发现税收风险点,逐渐日积月累形成较大的税务问题。比如财务人员未定期清理账务,未及时发现企业不用支付而长期挂账的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如遇税务稽查,该往来款项均应确认为收入。(4)各部门配合不足导致的税务风险。比如企业销售部门未将赊销金额报财务部门,导致账务收入小于实际收入。 3.未按照税法规定进行操作导致的税务风险 (1)未及时进行审批或备案导致的税务风险 企业在进行实际经营的过程中,不仅要遵循税收实体法的规定,而且要遵循税收程序法的规定,对于特定的税收事项,比如减免税等税收优惠,要按照规定办理备案或审批手续。

税收风险的分类识别与应对

税收风险的分类识别与应对 近年来,全国税务系统积极探索,充分发挥税收风险管理的导向作用,尝试运用各类征管数据,依托信息化工具,实施征管监控和管理决策,提高征管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取得了不小的成效。 从各地的实际经验来看,改革的核心是成立风险管理部门,统筹指挥税收风险管理工作,包括风险的识别、评估、排序,风险应对决策,风险应对的任务分派,职能分工和权责分配更合理,财税收管理工作的程序更标准、规范,尽可能的减少税收管理工作对纳税人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例如在新的体系下,税收稽查部门的选案权被收回,统一由风险管理部门负责,既有利于权力的独立和制衡,也有利于提高各部门的专业化水平。 本文在当前税收风险管理制度及方法的基础上,借鉴财税审计学的理论和方法,提出对税收风险的再分类管理,以促进纳税人的税收遵从,提高税收管理的质量和效果。 一、税收风险的再分类 税收风险管理主要包括四个环节:战略规划、风险识别、风险排序、风险应对。风险识别、排序环节仅仅是对税收风险的可能性做出评估,并不作直接的纳税人违法证据的收集。 目前我国财税风险的分级分类管理主要是考虑风险的高低因素,根据评估的风险高低,针对性地采取风险提醒、纳税评估、税务审计、反避税调查、税务稽查等风险应对手段,合理配置税收管理资源,防控税收风险,提高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笔者认为,在原先分级分类管理的基础上,我们可以根据风险存在的客观原因,将税收风险进一步划分为税收执行风险(以下称“执行风险”)和税收舞弊风险(以下称“舞弊风险”),有助于针对性地实施风险识别评估及应对。 执行风险,是指反映企业经营业务状况的凭证真实、有效、完整,但由于对税收法律法规理解存在偏差导致执行错误而引发的税收风险。从税务机关“裁判员”身份的视角来看,

税务风险防范与企业自查如何应对

税务风险防范与企业自查如何应对 企业自查技巧与原则 每年3月份开始到12月份,税务都会要求对上一年度税负异常的企业展开自查或进行纳税评估,如果企业平时没有注意控制税负或者税负过低,恭喜你,已经被纳入自查范围了! 税局开展的企业自查最主要目的是完成税款入库任务。 所以,如果贵企业一不小心税负没有达到行业水平,或者说企业“高瞻远瞩”故意留着一部分税不交,那么糊涂就要“恭喜”贵企业了。拿这些欠税去交差,当然金额不能太小,只要能收上欠税,税务局一般不会再找贵企业的“麻烦”。如果这部分欠税已经在征管部门挂号了,又能引起征管部门和稽查部门的相互博弈,到时候贵企业就是那个得利的“渔翁”。这样说来,似乎是不照章纳税的倒还容易过关,或许有时候确实是这样。当然,我们并不鼓励企业这种做法。 那么多少金额合适呢?这里没有一个具体的标准,据说有些地方稽查局内部有不成文的规定,就是企业报的自查数一般不得少于该企业上一年度纳税总额的1.5%。1.5%的数字也符合统计学原理。比如2008年全国税收收入完成54218亿元,其中稽查局查补入库的税款是513亿元,占0.94%,考虑到2009年稽查任务增加了一倍,把比例提高到1.5%是有道理的。 或者你参照你所属行业的税负率平均数再偏上一点作为你需要补税的指标数。 大多数企业老板一直指示或要求会计税负不能做高,会计在老板压力下,税负做到极低。糊涂财税一个学员,公司年营业额1个亿,老板给财务下的指标,全年纳税不能超过30万,税负能不异常吗? 若不是老板或会计不懂税负原理或者不懂控制税负,企业一般也不会故意留着一块税不交,导致税负过低,税负过低,每年自查一定少不了查你,而一旦要求你自查了,不补税是很难过关的,最后还是会被补税,还会增加被加收滞纳金的风险。 所以,建议平时还是需要控制税负,造行业水平范围内,这样,一般不会被要求自查。 一旦被税局要求自查,绝大部分企业都要老老实实的自查,自查即是税局给企业自己纠错的机会,如果自查环节不能通过,一旦转入稽查,企业的大麻烦就开始了。 那么怎样才能在自查环节过关而不至于遭到稽查局的重点检查呢? 首先,企业要重视每次税务检查。 衡量自己在当地所处的地位,是不是当地的纳税大户?是不是当地行业的领头羊?如果是,企业应该明白自己毫无疑问已成为了税务检查的重点对象,稽查局会把优势力量集中于纳税大户身上,因为从重点税源企业挖税远比从一般中小企业见效要快得多。没有哪个企业敢说自己一点问题都没有,即使请了中介帮助协查,仍不能高枕无忧,因此企业切不可轻视。 其次,企业应先把能在会计报表上体现的税款自查一遍。 比如印花税,现在很多省市采用了核定征收的方式,只要看财务报表的购销金额就可以匡算出购销合同印花税的金额。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的增加会导致印花税的产生,房地产开发企业预收账款的增加也会导致产权转移书据印花税纳税义务的发生。还有土地使用税,从2008年开始,很多地方都大幅度提高了单位税额,税务局借助税务机关的征管信息系统,或者直接从财务报表上就可以看出,企业所交的土地使用税是否足额。这些表面上易计算检查的税款一定要报上去,这样可以赢得稽查局的好感,起码能给稽查局留下已经在认真自查的印象。 最后,企业应该认真对照自查提纲的内容进行自查。 自查提纲是税务机关根据以往对相关行业进行检查时发现的问题进行归纳总结出来的带有普遍性的检查提纲,对每一个纳税人的自查都有指导作用。值得注意的是,企业在自查时不能仅限于自查提纲的要求,还应该跳出提纲,结合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来自查,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地规避稽查风险。 表面上的税款报上去后,如果税务局觉得还不满意,或者尚未达到想要的数字,一般要求企业在回去自查的,当然我们也不能一而再,再而三的被拒绝然后再去递交自查报告,企业应该多与税务局的同志沟通,认真把握机会再梳理一遍,看看还有什么地方疏漏了,以免留下后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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