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社社员代表大会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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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社

社员(代表)大会制度

一、社员(代表)大会职权

社员(代表)大会由全体成员(代表)组成,是本社的最高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1、审议、修改本社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

2、选举和罢免理事长、理事、监事会成员;

3、决定社员出资标准及增加或者减少出资;

4、审议本社的发展规划和年度业务经营计划;

5、审议批准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年度盈余分配方案和亏损处理方案;

7、审议批准理事会、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交的年度业务报告;

8、决定重大财产处置、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和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其他重大事项;

9、对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和对外联合等作出决议;

10、决定聘用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数量、资格和任期;

11、听取理事长或者理事会关于成员变动情况的报告;

12、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二、社员(代表)大会召开制度

召开成员大会,出席人数应当达到社员(代表)总数三分之二以上。社员(代表)大会选举或者作出决议,应当由本社成员表决权总数过半数通过;作出修改章程或者合并、分立、解散的决议应当由本社成员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章程对表决权数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社员(代表)大会表决制度

社员(代表)大会选举和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成员各享有一票的基本表决权。出资额或者与本社交易量(额)较大的社员按照章程规定,可以享有附加表决权。本社的附加表决权总票数,不得超过本社社员基本表决权总票数的百分之二十。享有附加表决权的社员及其享有的附加表决权数,应当在每次成员大会召开时告知出席会议的社员。

四、社员(代表)大会召集制度

社员(代表)大会的召集由章程规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例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二十日内召开临时成员(代表)大会:百分之三十以上的成员提议;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议;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其他

1、社员(代表)大会应当将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由出席会议的社员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2、本社社员超过150人时,可以按照章程规定设立社员代表大会。社员代表大会按照章程规定可以行使成员大会的部分(或者全部职权)。

2020年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精选应用文档,如果需要,请下载,希望能帮助到你们! 学校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目录 一、建立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二、职工代表大会开展工作的民主程序 三、职工代表大会职权 四、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机构 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是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职工办学的指导方针需要,是保障职工依法行使民主权利的需要,是加强和推进学校民主建设的需要,是进一步完善学校管理体制改革的需要。职工代表大会是学校职工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根据《工会法》、《教育法》和《教师法》,为切实做好职工代表大会工作,发挥学校职工代表大会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建立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1、建立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职工代表大会。 2、全面落实职工代表大会各项职权。职工代表大会的主要职权:(1)、听取和审议校长工作报告、学校建设发展规划、教育教学改革方案、职工队伍建设方案、财务决算以及事关学校发展的重大问题等;(2)、审议通过学校提出的职工工资调整、奖金、职工聘任考核办法、绩效工资实施方案、奖酬金分配办法、职工职称评定和其他与职工切身利益有关的改革方案、重大规章制度;(3)、审议决定有关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4)、民主评议学校领导干部。 重大改革方案、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必须经过 3、着力提高职工代表大会代表素质。

4、建立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制度。 二、职工代表大会开展工作的民主程序 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职工代表大会)在学校党组织领导下开展工作,按照规定程序行使职权,职工代表大会必须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和健全必要的民主程序,使之制度化、规范化。 (一)选举职工代表的程序 1、职工代表大会每三年为一届,职工代表由职工直接选举产生。代表实行常任制,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 2、凡学校中享有政治权利的在职职工,均可当选为职工代表大会代表。 3、学校党政工主要负责人应选为代表,但必须履行民主选举程序。 4、学校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占学校职工的比例,一般在30%左右。 5、职工代表要体现代表性和群众性。教师代表不得少于代表总数的60%,中层以上领导不得超过代表总数的25%,女职工和青年教工应占适当比例。 6、职工代表的产生 (1)由学校工会制定选举代表方案。根据学校年级组或教研组和各类人员构成状况,确定选区、代表名额、代表条件、各类代表所占的比例、选举步骤、方法和具体要求。 (2)工会要向职工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动员大家选好代表,开好职工代表大会。 (3)年级组或教研组工会小组召开会议,按照代表名额和条件,商定代表侯选人名单,并由职工直接选举,过半数票才能当选。

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议纪要

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议纪要 我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下文是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议纪要,欢迎阅读! 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议纪要一 时间:20XX年6月19日 地点:XXX 主持人员:XXX 参会人员:XXX 沧县禾林盛农业专业合作社设立大会由孙会敏召集并主持,全体会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业合作社法》的有关规定,本专业合作社通过并做出如下决议: 一、由全体设立人举手表决,一致通过《沧县禾林盛农业专业合作社》章程; 二、同意本专业合作社成员由5人,出资总额由300万元。(具体出资人员及出资额见成员名册和出资清单); 三、经营范围由:为会员提供农业种植所需的生产资料;组织收购、销售会员种植的农产品;开展技术培训、技术交流、技术服务; 四、选举***为本合作社理事长即法定代表人; 五、委托孙会敏办理合作社设立登记事宜。 全体社员签字:

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议纪要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合作社章程,本社于I年月日召开成员大会,所作出决议经全体成员表决一致通过。决议事项如下: 1、同意合作社名称变更为。 2、同意****共**人成为本合作社的成员。 3、同意本专业合作社住址变更为: 4、同意本合作社业务范围变更为: 5、同意本合作社成员出资总额变更为:其中**以货币出资元。 6、同意选举为理事长兼法定代表人;选举、为理事;为监事。 7、同意指定为委托代理人到工商办理合作社登记手续。同意通过本专业合作社章程(章程修正案)。 全体设立人:(签名或盖章) 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议纪要三 会议时间:20XX年7月1日 会议地点:XXX 参加会议人员:XXX 主持人:XXX 记录人:XXX 会议议题:XXX 原承兴农民专业合作社大会纪要继续有效。变更内容为,承兴农民专业合作社由肖建福等6人发起组建,新增八角乡中寨村社员王文

农村专业合作社社员代表大会制度

X X X X X X专业合作社 社员 (代表)大会制度 一、社员(代表)大会由全体社员(代表)组成,是合作社的最高权力机构。 二、社员大会职责: 1、审议、修改本社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 2、选举和罢免理事长、理事、监事会成员; 3、决定社员出资标准及增加或者减少出资; 4、审议本社的发展规划和年度业务经营计划; 5、审议批准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年度盈余分配方案和亏损处理方案; 7、审议批准理事会、监事会提交的年度业务报告; 8、决定重大财产处置、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和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其他重大事项; 9、对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和对外联合等做出决议; 10、决定聘用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数量、资格、报酬和任期; 11、听取理事长或者理事会关于社员变动情况的报告; 12、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三、合作社召开社员(代表)大会,出席人数应当达到社员(代表)总数三分之二以上。社员(代表)大会选举或者做出决议,应当由本社社员表决权总数过半数通过;做出修改章程或者合并、分立、解散的决议应当由本社社员表决权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社员(代表)大会对有关议案进行表决时,实行“一人一票”制。社员享有一票的基本表决权,出资额或与本社交易量(额)大的社员按照章程规定, 其享有的附加表决权数,在每次成员大会召开时告知出席会议的成员。 社员(代表)大会的召开由章程决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二十日内召开临时社员(代表)大会,百分之三十以上的成员提议;监事会提议;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社员(代表)大会所议事项要形成会议记录,由出席会议的社员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机关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机关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单位制度化、规范化,保障机关公务员、参公管理事业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以下统称职工)参与机关内部事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四川省工会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局机关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机关职工代表大会是职工参与机关内部事务管理、实行机关内部事务公开的基本形式,是推进机关民主政治建设、构建和谐机关的重要载体,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权力的机构。 第三条机关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党组织的领导下,依照法律规定行使职权。 第四条机关职工代表大会实行民主集中制。 第五条根据工作实际,我局平时召开的所谓职工大会即为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与职工代表大会相等同。 第二章职工代表大会职权 第六条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的主要职权: (一)听取单位行政有关部门关于机关内部事务管理的工作报告。报告的内容应包括机关内部重大建设项目情况,职工任免、晋级、奖惩、调动、辞退、岗位交流、进修培训、财务收支有关情况等职工关心的其他重要事项。

(二)对机关的中心工作以及思想建设、作风建设、效能建设、廉政建设、制度建设、政务公开等,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审议通过机关内部事务管理中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 (四)审议决定贯彻执行关系职工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医疗保障、休息休假和其它有关职工生活福利的法律、制度的实施办法,并监督执行。 (五)配合有关部门,参与职工年度考核中的民主评议,对机关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实行民主监督。 (六)对大会决议的执行和提案的办理进行监督。 第三章职工代表 第七条凡依法享有政治权利的机关在职职工(包括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各种用工形式的职工),均可当选为职工代表。 职工代表的条件是: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爱岗敬业,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热心为职工说话办事,具有一定的参与管理能力。 第八条职工代表的权利:对机关内部事务有知情权;在职工代表大会上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有权提出提案;有权对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和提案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有权对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提出批评建议;有权参加职工代表大会及其工作机构组织的活动。 职工代表依法行使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压制、阻挠和打击报复。

农村专业合作社成员大会纪要参考

农村专业合作社成员大会 纪要参考 Prepared on 24 November 2020

专业合作社成员大会决议 (参考范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本社章程,专业合作社于年月日召开成员大会。出席本次大会的成员共 名,占本社成员总数的%,作出的决议经出席成员表决权的%通过,决议事项如下: 1.同意本专业合作社名称变更为。 2.同意本专业合作社住所变更为。 3.同意本专业合作社成员出资总额变更为。 4.同意本专业合作社业务范围变更为:。 5.同意免去理事长(法定代表人)的职务,同意选举 为理事长(法定代表人)。 6.…… 7.同意就上述变更修改本专业合作社章程相关条款。 【注:逐项列明决议事项,删除不涉及的事项】 成员:(签名或盖章) 年月日 说明 1. 本范本适用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变更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变更登记应当提交成员大会决议。 2.农民专业合作社召开成员大会,出席人数应当达到成员总数三分之二以上。

3.成员大会选举或者作出决议,应当由本社成员表决权总数过半数通过;作出修改章程或者合并、分立、解散的决议应当由本社成员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章程对表决权数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4.成员为自然人的,由其签名;成员为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成员的,由单位盖公章。 5.文件签署后应在规定有效期内(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名称、住所、成员出资总额、业务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做出变更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原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6.农民专业合作社变更业务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有关批准文件。如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被吊销、撤销的或者有效期届满的,应当自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或者办理注销登记。 7.要求用A4纸打印。

合作社社员大会制度样本

内丘县利众核桃专业合作社社员大会制度 一、为了保护合作社社员的合法权益, 体现民主管理的原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特制定本制度。 二、社员大会由全体社员组成, 是合作社的最高权力机构。 三、社员大会职责: 1、审议、修改本社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 2、选举和罢免理事长、理事、执行监事; 3、决定社员入社、退社、继承、除名、奖励、处分等事项 4、决定社员出资标准及增加或者减少出资; 5、审议本社的发展规划和年度业务经营计划; 6、审议批准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方案; 7、审议批准年度盈余分配方案和亏损处理方案; 8、审议批准理事会、执行监事提交的年度业务报告; 9、决定重大财产处理、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和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其它重大事项; 10、对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和对外联合等做出决议; 11、决定聘用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数量、资格、报酬和任期; 12、听取理事长或者理事会关于社员变动情况的报告; 13、决定其它重大事项

四、社员大会由理事长负责召集,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五、合作社召开社员大会, 出席人数应当达到社员总数三分之二以上。 六、社员大会选举或者做出决议, 应当由本社社员表决权总数过半数经过; 做出修改章程或者合并、分立、解散的决议应当由本社社员表决权数的三分之二以上经过。 七、遇下列情况, 能够临时召开社员大会: 1、百分之三十以上的社员提议; 2、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议; 3、理事会提议; 4、社员共同议决的其它情形。 八、社员大会对有关议案进行表决时, 实行”一人一票”制。社员因故不能参加时, 可书面委托社员代理, 一个社员最多只能代理两个社员。 九、社员大会所议事项要形成会议记录, 出席会议的社员、理事、监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导读:本文是关于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文章,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 【篇一: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民主政治建设,保障职工的民主权利,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 第三条企业应当建立和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或者职工大会制度。 第四条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职工代表大会实行民主集中制。 第五条企业工会组织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 第二章职工代表大会 第一条审议通过集体合同草案和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权益保护、工资调整机制等专项集体合同草案; 第二条听取企业发展、生产经营管理、履行集体合同、开展民主管理活动等情况的报告; 第三条选举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和参加平等协商的职工代表,推

荐劳动模范候选人; 第四条讨论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等直接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方案,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五条督促企业执行劳动法律法规和最低工资制度,履行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实行厂务公开,执行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和决定,办理职工代表大会代表提案; 第六条教育和督促职工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积极参与企业民主管理; 第七条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三章工会组织 第一条公司工会组织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 第二条职工代表大会是公司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公司应建立女职工委员会,在公司工会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四条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随意撤销、合并工会组织。企业终止,该企业工会、分工会组织相应撤销,并报告上一级工会。工会撤销后,工会会员的会籍可以继续保留。 第五条公司工会设专职工会主席。公司工会专职工作人员的人数由工会与公司协商确定。 第六条公司工会组织应依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工会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或者五年。

社员管理制度

社员管理制度 一、符合下列条件,经理事会审查批准即可成为本社社员。 1、承认本社章程; 2、种植养殖量超过本社社员平均量; 3、缴纳股金10元以上; 4、写出书面申请。 二、社员均享受本社章程规定的权利。 1、参加社员大会,并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优先参加本社组织的各项活动,优先享受本社提供的各种服务,优先利用本社设施; 3、享受本社的股金分红和按本社主要产品教售数量进行的利润返还; 4、有权对本社的生产经营、财务管理、收益分配等提出建议、批评和质询,并进行监督; 5、建议召开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 6、本社规定的其它权利。 三、社员必须履行本社章程规定的义务。 1、执行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的决定; 2、按照章程规定交纳入社股金和会费,按照入股金额承担责任; 3、按照章程规定与本社进行交易;

4、、积极参加本社活动,维护本社利益,保护本社共有财产,爱护本社设施; 5、按本社的技术指导和要求组织生产经营,按时保质保量履行合同协议; 6、发扬互助合作精神,群策群力,共同搞好本社生产经营活动; 7、本社规定的其他义务。 四、非本社社员入社可随时提出申请,理事会每季度讨论一次,对符合入社条件者吸收为社员,并发给《社员证》,讨论通过之日为入社时间。 五、社员退社须在履行当年义务后,于年终决算前三个月,以书面行事向理事长或理事会提出,经理事会批准,方可办理退会手续,并收回《社员证》。社员退社时,其入社股金于年终决算后两个月内退还。如本社亏损,则扣除其应承担的亏损份额;如本社盈利,则分给其应得红利,不退会费。 六、社员不履行义务或不执行章程的其他款项,或因社员个人行为损害合作社形象及经济利益的,除承担相应经济责任外,根据情节轻重在社员大会上通报批评。社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经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决议,取消其社员资格: 1、不遵守本社章程及决议,不履行社员义务;

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样本

职工代表大会相关制度和样本 组织机构 职工代表大会 大会主席团(临时)大会工作机构 1、生活福利小组 2、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小组 3、征集处理提案小组 4、民主评议干部小组 5、决议落实情况检查督促小组 职代会制度 1、知情、建议权。听取企业关于经营方针、生产经营重大决策、年度计划、基本建设方案、重大技术改造方案、职工培训计划等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2、协商、审议权。协商、审议通过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改革方案、工资分配方案、劳动保护措施方案、奖励办法、重要规章制度、集体合同草案和集体合同履行情况的报告及劳动模范的推荐和评选。 3、监督、评议权。监督企业按国家规定缴纳各项基本社会保险的情况;评

议、监督企业行政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提出奖惩建议。 4、选举、罢免权。选举、罢免参加平等的职工方代表以及参加董事会、监事会的职工代表。 5、依法赋予权。法律法规要求职工代表大会协商、审议、讨论、决定的其他事项。 组织工作制度 1、职工代表大会届期一般为三至五年,每年召开一至二次职工代表大会。遇有重大事项,经工会委员会或三分之一以上代表提议,可临时召开会议。 2、会前要提前一周将会议内容、议题以书面或其他形式向职工代表公布,职工代表应认真听取和收集职工的意见。 3、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必须有三分之一以上的职工代表参加才能召开;大会审议通过的方案,采取职工代表举手表决或无记名投票方式,占全体职工代表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为有效。 4、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遇有重大事项,可召开代表团(组)长联席会议进行讨论,联席会议成员由工会委员会委员和专门工作委员会(小组)负责人组成,研究处理结果要经下一次职工代表大会确认。 征集处理提案制度 提案是职工群众通过职工代表对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生活福利等方面,提请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处理的意见和建议,是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发挥

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

职工代表大会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本所职工民主管理权利和所长负责制的正确实施,实现所决策民主化、科学化、制度化,积极稳妥地推进所的各项改革、创新工作,根据《中科院研究所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结合我所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实行所长负责制的同时,必须建立和健全以科技人员为主体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其它民主管理制度,保障与发挥工会组织和职工代表在审议所的重大决策、监督领导干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等方面的权利和作用,推动科技事业的发展。 第三条职工代表大会是在所党委领导下的职工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是所领导联系群众、依靠群众办好研究所的重要途径。 第四条必须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规,引导职工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的关系,既要注意遵循国家法律,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又要积极支持所长依法稳妥地推进所的各项改革、保证研究所创新管理体制的运行。 第五条职工代表大会实行民主集中制。 第二章职权与任务 第六条职工代表大会要认真贯彻中科院有关条例规定,并行使下列职权 一、定期听取所长的工作报告,审议所长的任期目标和所的发展方向、科研规划、改革方案、财务预决算、工资调整方案、奖惩办法及其它重要规章制度,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监督、评议所各级行政领导干部,各经济实体负责人。对所级行政领导干部可向院领导机关提出奖惩和免职的建议。对中层干部的工作情况可向所长提出表扬、奖励、晋升或批评、处分、免职的建议。 三、审议通过职工货币化分房条例、劳动保护措施方案、职工福利基金和福利费的使用原则和方案等有关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经所务会议审定,所长颁布实施。 第七条职工代表大会的任务 一、配合党、政部门抓好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坚持疏导和正面教育的方法,对职工进行思想、纪律和职业道德的教育,努力提高职工素质。激发科技人员的创新热情,凝聚所的团队精神,发挥群体效应。 二、充分调动以科研人员为主体的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促进科技体制改革,教育全体职工支持所长行使职权,依法稳妥地推进所的各项改革、创新工作、探索所创新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动员职工贯彻我所的各项决定,自觉遵守纪律,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使职工群众成为推动支持改革的力量,促进我所多出成果,多出人才,多出效益。

(完整版)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议纪要

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议纪要 会议内容: 关于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有关 事宜、并经全体设立人通过本合作社章程,选举理事长、理事、经理、监事等。安排合作社下一步发展规划。 时间:年月日 会议地址:昭阳区镇村委会 主持人:__________ 记录人:__________ 出席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___人。 :宣布大会开始,介绍出席会议人员。请宣讲合作 社成立的意义、有关要求----项目的发展前景。 :今天召开设立大会的任务是,通过本社章程,选举产 生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机构,如理事长、理事会成员、监事长、监 事会成员等。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入社成员通过设立这种组织, 更好地为自己所从事的分散生产经营活动提供服务。因而对于这一 机构的设立应符合成员的意愿和要求,最终表达所有入社成员的意 愿为此,《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十一条规定:“设立农民专业合 作社应当召开由全体设立人参加的设立大会。设立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通过本章程,章程应当由全体设立人一致通过; (二)选举产生理事长、理事、经理、监事长; (三)审议其他重大事项。设立大会行使的职权主要包括以下三 个方面: 一、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章程。 二、选举产生理事长、理事、经理、监事。

三、审议其他重大事项。 下面进行选举理事长,现在我把候选人情况向大家简单介绍一下:。同意上述同志当选理事长的请举手,全票通过 下面进行选举理事,现在我把候选人情况向大家简单介绍一 下:。同意上述同志当选理事的请举手,全票通过 下面进行选举本社经理,现在我把候选人情况向大家简单介绍 一下:。同意上述同志当选本社经理的请举手,全票通过 下面选举监事,监事的作用主要是监督合作社生产经营活动, 保证合作社健康发展,理事会成员及分社领导不得兼任监事,从成 员中来选举出组织能力强对工作认真负责的成员当选监事。 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同意他当选监事的请举手,全票 通过。 下面由理事长布置下步工作。 :我们几个合作社的发起人在这段筹备工作中逐步形成 了以下分工,我负责合作社全面工作,主抓生产经营; 负责负 责市场开发工作、客服工作、日常管理工作; 负责策划宣传工作; 负责办公室和财务人员管理工作。以后合作社发展需要工 作人员时,我们实行招聘。 这次大会之后,我们要建立建全工作机构,明确分工,分清职责,在今年内主要做三项工作: 1、做好合作社的组织发展工作,吸引更多的农民加入合作社。 合作社要发展没有成员的广泛参与是不行的,只有成员不断地增加,才能把产业做大做强,合作规模起来了,才能 提高品牌知名度,提高产品价格便于深加工,更能带动其它经济循环 链的发展,增加合作社的收入渠道。我们的想法是以东河台为核心, 向周边乡镇县区辐射发展,广泛吸纳村民入社,办理好入社手续,为 今后对成员进行教育、管理、培训奠定基础。

合作社社员管理制度

合作社社员管理制度 一、为保护社员的合法权益,坚持入社自愿、退社自由的原则,规范社员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本社《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二、社员入社管理 (一)入社手续 1、凡是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从事农业生产经营,能够利用并接受本社提供的服务,承认并遵守本合作社章程,即可书面向本合作社理事长(或理事会)提出申请,填写《专业合作社入社申请书》。 2、提出书面申请后,经社员(代表)大会核查讨论通过后,即成为本社社员。 3、自提出书面申请后,一周内理事长(或理事会)应作出答复。 4、本社社员统一持《农民专业合租社社员证》。 (二)社员权力 1、参加社员(代表)大会,并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利用本社提供的服务和生产经营设施; 3、按照本社章程规定或者社员(代表)大会决议分享本社盈余; 4、查阅本社章程、社员名册、社员(代表)大会记录、理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表和会计账簿; 5、对本社的工作提出质询、批评和建议; 6、提议召开临时社员(代表)大会; 7、自由提出退社声明,依照本社章程规定退出本社;

8、社员共同决议的其他权利。 (三)社员义务 1、遵守本社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执行社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的决议; 2、按照章程规定向本社出资; 3、积极参加本社各县业务活动,接受本社提供的技术指导,按照本社规定的质量标准和生产技术规程从事生产,履行本社签订的业务合同,发扬互助协作精神,谋求共同发展; 4、维护本社利益,爱护生产经营设施,保护本社社员共有财产; 5、不从事损害本社社员共同利益的活动; 6、不得以其对本社或者本社其他社员所拥有的债权,抵销已认购或已认购但尚未缴清的出资额;不得以已缴纳的出资额,抵销其对本社或者本社其他社员的债务; 7、承担本社的亏损; 8、社员共同决议的其他义务。 三、社员退社管理 1、社员要求退社的,须在会计年度终了的三个月前向理事会提出书面声明,填写《合作社退社申请表》,方可办理退社手续。 2、团体社员退社的,须在会计年度终了六个月前提出,并填写《合作社退社申请表》。 3、退社社员的社员资格于该会计年度结束时终止,资格终止的社员须分摊资格终止前本社的亏损及债务。

职代会制度的主要内容

职代会制度的主要内容 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是公有制或非公有制企业中职工实行民 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通过民主选举,组成职工代表大会,在企业内部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一种制度。它是中国基层民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任务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正确处理国家、企业、职工三者的利益关系,在法律范围内行使职权,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和主人翁地位,调动职工积极性,办好社会主义企业 总则 为保障职工的民主管理权利,充分发挥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提高企业的科学管理水平,促进企业经济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企业实行职工代表大会与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两会合一的制度.企业工会委员会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 第三条职工代表大会在法 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支持董事长,总经理行使经营管理决策和统一指挥生产活动的职权,引导职工积极参与本企业 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共谋企业发展. 第四条职 工代表大会实行民主集中制. 代表 职工代表占职工总数的5%至10%.代表的比例构成是:工人代表占50%;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占50%;男女职工代表占一定比例. 职工代表每三年或五年改选一次,与工会会员

代表选举同时进行,可以连选连任. 职工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每次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职工代表出席. 组织 职代会作出决议,决定必须有应到会职工代表过半数同意才有效. 召开职代会由企业工会委员会组织和筹备. 第十条听取企业关于经营方针,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生产经营的重大决策,职工培训计划的工作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十一条审议通过集体合同,工资协议,劳动安全卫生协议,并听取履行情况的报告;. 第十二条审议讨论企业奖惩办法,劳动保护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规章制度等问题.

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大会纪要

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大会纪要 任命书 根据本社设立大会决议,任命为本社理事长。任命、、为本社理事。任命为本社监事。

设立人签名(盖章): 年月日 南鑫生态畜牧专业合作社章程 为规范本社的组织和行为,保护成员的合法权益,促进本社的发展,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名称与住所

第一条本社名称:南鑫生态畜牧专业合作社章程。 本社住所:武夷山市岚谷乡横墩村,邮政编码: 554311 。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二条本社的业务范围:。 第三章成员的出资方式、出资额第三条本社成员出资总额为600万元人民币。 其中,货币出资额为万元人民币; 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额万元人民币; 成员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由全体成员评估作价。 第四章成员 第四条本社成员共 7 名。 其中,农民成员名,所占比例 %; 企业、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成员名,所占比例 %; 其他非单位成员名,所占比例 %。 第五条本社成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成员大会,并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利用本社提供的各项服务和各种生产经营设施; (三)按照成员大会决议分享盈余;

(四)查阅本社的章程、成员名册、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记录、理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和会计帐簿。 第六条本社成员大会选举与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成员各享有一票的表决权。 第七条本社成员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社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成员大会和理事会的决议; (二)按照规定缴纳出资; (三)积极参加本社各项业务活动,接受本社提供的技术指导,按照本社规定的质量标准和生产技术规程从事产品生产,履行与本社签订的业务合同,发扬互助协作精神,谋求共同发展; (四)维护本社利益,爱护各种生产经营设施,保护本社成员共有财产; (五)不从事损害本社成员共同利益的活动; (六)以其帐户内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第八条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其成员资格: (一)自愿申请退出的; (二)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 (三)死亡的;

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管理制度

xxxxxxxx专业合作社 社员管理制度 一、入社管理 1、入社条件和程序。凡是从事与本社业务直接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的公民,以及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符合理事会规定的入社条件,自愿加入本社,承认并遵守本社章程和管理制度,即可书面向本社提出申请,填写《入社申请书》,经本社理事会讨论通过后,在社员花名册上登记,颁发社员证,即成为本社社员。 2、社员比例规定。本社社员中,农民必须占成员总数的百分之八十。成员总数二十人以下的,可以有一个团体成员;成员总数超过二十人的,团体成员不得超过成员总数的百分之五。 二、社员义务 1、遵守本社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执行社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的决议; 2、按照章程规定向本社出资; 3、积极参加本社各项业务活动,接受本社提供的技术指导,按照本社规定的质量标准和生产技术规程从事生产,履行与本社签订的业务合同,发扬互助协作精神,谋求共同发展; 4、维护本社利益,爱护生产经营设施,保护本社社员共有财产; 5、不从事损害本社社员共同利益的活动; 6、不得以其对本社或者本社其他社员所拥有的债权,抵消已认购或已认购但尚未缴清的出资额;不得以已缴纳的出资额,抵消其对本社或者本社其他社员的债务; 7、承担本社的亏损; 8、社员共同议决的其他义务。 三、社员联系 根据全社社员居住分布状况和生产经营状况,实行每个理事、监事(或者社员代表)分工联系社员制度,进行社情员意上传下达,开展生产经营指导服务,确保信息畅通,运作有序。 四、学习培训制度 1、学习培训内容。主要学习培训党在农村的方针政策、涉农法律法规、合作社法律法规政策、合作社生产经营管理知识、合作社章程和管理制度、合作社相关的生产技术等。 2、学习培训时间。每年全体社员集中学习培训不少于六次。合作社理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管理人员、社员代表每月集中学习不少于一次。有重要、紧急的学习内容随时安排集体学习。 3、学习培训方式。学习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自我组织培训与接受其它组织培训相结合,专题学习培训与以会代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4、学习培训要求。学习培训要做到“六有”。即有组织、有计划、有考勤、有笔记、有测试、有奖惩。 五、社员退社、死亡、除名管理 1、社员要求退社的,须在会计年度终了的三个月(团体社员退社的,须在会计年度终了的六个月前)前向理事会提出书面声明,填写《社退社申请书》,方可办理退社手续。退社社员的社员资格于该会计年度结束时终止,在本会计年度决算后一个月内,办理退社财务结算。如本社经营盈余,按照本社规定退还记载在该社员账户内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并返还其相应的盈余所得;如经营亏损,扣除其应分摊的亏损金额。社员在其资格终止前与本社已订立的业务合同应当继续履行。 2、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理事会讨论通过予以除名: (1)不履行成员义务,经教育无效的; (2)给本社名誉或者利益带来严重损害的; (3)成员共同议决的其他情形。本社对被除名成员,退还记载在该成员账户内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结清其应承担的债务,返还其相应的盈余所得。因第(2)项被除名的,须对本社给予相应赔偿。 3、社员死亡的,其法定继承人符合法律及本章程规定的条件的,在一个月内提出入社申请,填写《入社申请书》,经理事会讨论通过后办理入社手续,并承继被继承人与本社的债权债务。否则,按照退社处理。

职工代表大会规章制度

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为保障职工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权力,充分发挥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推进企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一、总则 (一)职工代表大会是公司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是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基本制度。它的主要任务是: 1、参与单位重大决策; 2、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3、监督单位领导干部。 (二)职工代表大会接受公司党组织的思想政治领导,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正确处理国家、公司和职工三者利益关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三)职工代表大会应当积极支持公司经营班子行使经营管理决策和统一指挥经营活动的职权。 (四)职工代表大会实行民主集中制。 二、职工代表

(一)按照法律规定有政治权利的公司职工,均可当选为职工代表。职工代表应当是拥护党的方针、政策和政府法令,作风正派,公平正义,有一定的参政议政能力,在群众中享有较高威信的职工。 (二)职工代表的选举,以部门为单位按照分配的代表名额和比例结构,由职工直接选举产生。 (三)职工代表实行常任制,每三年改选一次,可以连选连任。职工代表对公司的职工负责,职工有权监督或者撤换职工代表。 (四)职工代表人数视情确定比例为公司总人数的10~30%,不得少于30名。 (五)职工代表应体现代表性和群众性。职工代表的组成:基层人员占代表总数的70%,中层管理干部、党政工领导干部占代表总数的30%。专业技术人员、青年职工和女职工代表应占适当的比例。 (六)职工代表的权利: 1、在职工代表大会上,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有权参加职工代表大会及其工作机构对公司执行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和提案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有权参加对公司行政领导人员的质询; 3、因参加职工代表大会组织的各项活动而占用生产或者工作时间,有权按照正常出勤享受应得的待遇;

专业合作社设立大会纪要参考范本

_________专业合作社设立大会纪要(参考范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有关法律、规、政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成员发起设立农专业合作社。本社 __________________日召开设立会,所作出决议经全体发起人表决一致通过。决议事项如下 .同意设_____________专业合作社 .同意通过本专业合作社章程(由全体设立人签名或盖章 .同意本专业合作社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同意本合作社业务范围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同意本合作社成员出资总额为______元(成员具体资情况见出资清单 .同意选______为理事长(法定代表人;选________为副理事长;选____________为理事;选__________________为监事 .同__________________人成为本合作社的成员(具体名单见成员名册 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逐项列明决议事项,删除不涉及的事项 .同意指定(委托__________为全体成员指定代表(共委托代理人)到工商部门办理合作社设立登记手续

全体设立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签名或盖章 _________________ 说.本范本适用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设立登记。农民专业合社设立登记应当提交设立大会纪要 .农民专业合作社召开设立大会,应由全体设立人参加 .设立大会纪要由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设立人为自然的,由其签名;设立人为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成员的,单位盖公章.要求a纸打印

专业合作社成员大会决议

专业合作社成员大会决议 (参考范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本社章程, 专业合作社于年月日召开成员大会。出席本次大会的成员共名,占本社成员总数的%,作出的决议经出席成员表决权的%通过,决议事项如下: 1.同意本专业合作社名称变更为。 2.同意本专业合作社住所变更为。 3.同意本专业合作社成员出资总额变更为。 4.同意本专业合作社业务范围变更为:。 5.同意免去理事长(法定代表人)的职务,同意选举 为理事长(法定代表人)。 6.…… 7.同意就上述变更修改本专业合作社章程相关条款。 【注:逐项列明决议事项,删除不涉及的事项】 成员:(签名或盖章) 年月日

说明 1. 本范本适用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变更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变更登记应当提交成员大会决议。 2.农民专业合作社召开成员大会,出席人数应当达到成员总数三分之二以上。 3.成员大会选举或者作出决议,应当由本社成员表决权总数过半数通过;作出修改章程或者合并、分立、解散的决议应当由本社成员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章程对表决权数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4.成员为自然人的,由其签名;成员为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成员的,由单位盖公章。 5.文件签署后应在规定有效期内(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名称、住所、成员出资总额、业务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做出变更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原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6.农民专业合作社变更业务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有关批准文件。如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被吊销、撤销的或者有效期届满的,应当自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或者办理注销登记。 7.要求用A4纸打印。

合作社社员代表大会制度

合作社 社员(代表)大会制度 一、社员(代表)大会职权 社员(代表)大会由全体成员(代表)组成,是本社的最高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1、审议、修改本社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 2、选举和罢免理事长、理事、监事会成员; 3、决定社员出资标准及增加或者减少出资; 4、审议本社的发展规划和年度业务经营计划; 5、审议批准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年度盈余分配方案和亏损处理方案; 7、审议批准理事会、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交的年度业务报告; 8、决定重大财产处置、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和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其他重大事项; 9、对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和对外联合等作出决议; 10、决定聘用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数量、资格和任期; 11、听取理事长或者理事会关于成员变动情况的报告; 12、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二、社员(代表)大会召开制度 召开成员大会,出席人数应当达到社员(代表)总数三分之二以上。社员(代表)大会选举或者作出决议,应当由本社成员表决权总数过半数通过;作出修改章程或者合并、分立、解散的决议应当由本社成员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章程对表决权数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社员(代表)大会表决制度 社员(代表)大会选举和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成员各享有一票的基本表决权。出资额或者与本社交易量(额)较大的社员按照章程规定,可以享有附加表决权。本社的附加表决权总票数,不得超过本社社员基本表决权总票数的百分之二十。享有附加表决权的社员及其享有的附加表决权数,应当在每次成员大会召开时告知出席会议的社员。 四、社员(代表)大会召集制度 社员(代表)大会的召集由章程规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例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二十日内召开临时成员(代表)大会:百分之三十以上的成员提议;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议;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其他

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完整资料).doc

此文档下载后即可编辑 一、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一)基本知识 1.职工代表大会的概念 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事业单位中职工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企事业单位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 工会是企事业职代会的工作机构。 2.职工代表大会行使哪些职权? (1)职工代表大会一般行使以下七种权利: ①审议通过集体合同草案和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权益保护、工资调整机制等专项集体合同草案; ②听取企业发展、生产经营管理、履行集体合同、开展民主管理活动等情况的报告; ③选举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和参加平等协商的职工代表,推荐劳动模范候选人; ④讨论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等直接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方案,提出意见和建议; ⑤督促企业执行劳动法律法规和最低工资制度,履行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实行厂务公开,执行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和决定,办理职工代表大会代表提案; ⑥教育和督促职工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积极参与企业民主管理; ⑦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权。

职工不满一百人的企业,可以召开职工大会。职工大会行使前款规定的职工代表大会职权。 (2)国有、集体企业以及国有、集体控股企业职工代表大会除行使以上职权外,还行使下列职权: ①听取和审议企业经营方针、长远规划、年度计划、基本建设方案、重大技术改造方案、职工培训计划、留用资金分配和使用方案、承包和租赁经营责任制方案、企业改制、重组、破产方案等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②审查同意或者否决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工资调整方案、奖金分配方案、劳动保护措施、奖惩办法以及其他重要的规章制度; ③审议决定职工福利基金使用方案和其他有关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 ④评议、监督企业中高级管理人员,提出奖惩和任免的建议。 城镇集体企业职工代表大会除行使前款规定职权外,还行使制定、修改企业章程,选举、罢免、聘用、解聘企业中高级管理人员,决定企业经营管理的重大问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权。 3.如何选举产生职工代表? 职工代表大会代表由职工直接选举,可以竞选和连选连任。职工代表实行常任制,其任期应与职代会届期相同。代表与企业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其代表资格终止。具体选举过程如下: ①制定选举方案。由企业工会根据职工人数确定职工代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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