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变更申请表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变更申请表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变更申请表

编号:

变更类别:□使用单位更名□变更使用单位□移装□改造□达到设计使用年限继续使用

注:此表一式两份,登记机关和使用单位各存一份;同时提供设备使用登记表和使用登记证,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还需携带车牌;设备台数较多时,可另行附表说明。

设备变更申请书

篇一:设备更换申请 设备更换申请 尊敬的×××: ××大学南校区第二实验楼自2010年3月投入使用,在学校各级××的关怀支持下,我院实验室搬迁及建设工作圆满完成。但是由于不同实验室设备的不同,所以在某些方面还是遇到了一些问题,特别是并行计算机实验室,为了今后更好的学习和研究,希望得到校××的支持,申请完善实验室低压配电设备的更换。 申请理由如下: 1. 并行计算机实验室机房(c216)有并行计算机机柜4台,每台有20节点服务器,同时还有5台微机及空调2台,稳定工作额定功率可达45000w,额定电流为205a,同时考虑到开机瞬间冲击电流的影响(冲击电流是稳定电流的10~20倍),最大冲击电流可达4000a,在尽量不同时开机的情况下,一台机柜的最大冲击电流也有1000a,而目前实验室低压配电设备的额定电流才100a,远远低于实验室的用电要求,同时并行计算机终端室(c214)和微机构与微力实验室(c210)也存在类似额定电流过小问题。若不及时更换配电设备,轻则并行计算机不能工作,影响学生学习和科研工作的进行,重则导致配电设备因过载烧坏,甚至发生火灾。 2. c203室除了日光灯照明外没有任何接入电路设备(如低压照明箱),以致该办公室不能使用任何用电设备。 更换建议: 1. 把并行计算机实验室机房(c216)、并行计算机终端室(c214)、微机构与微力实验室(c210)低压照明箱换成最大工作电流为1000~1200a的低压照明箱,其中c214室为1200a,c216室和c210室为1000a。 2. 给c203室安装标准低压照明箱。 再次希望并感谢校××能批准我们的申请,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会不断的努力,不断创新,争取把实验室工作做的更好! 申请部门:机械工程学院 20××年×月××日篇二:生产设备设施变更申请表 生产设备设施变更申请表生产设备变更验收表 篇三:关于更换设备的申请格式 关于申请更换传真机的请示 王彬总经理: 为顺利开展工作,销售部现申请更换一台能支持传真、复印、打印(支持网络打印)一体机;usb转pci接口一个。理由:1. 传真机经常卡纸、维修,已严重影响正常工作。 2. 一体机可以接收电子传真,可以避免每天接收的 垃圾传真,节约纸张和墨。 3. 销售部和行政中心分开后,销售部也需要扫描仪、 打印机及复印机,故一体机比较合适。 4. usb转pci接口用来连接台式机和针式打印机。 妥否,请示。 申请人:部门负责人: 总经理意见: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制度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制度 为保证本公司安全生产顺利进行,落实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加强对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确保设备安全运行,为公司的安全生产目标提供合法、安全、可靠、经济、有效的硬件设施设备保障,使设备安全管理工作步入系统化、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轨道,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规、规范的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公司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应当在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或使用后30日内到本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使用登记。使用登记的有关资料(注册表、使用证等)应及时存放于设备档案内交由档案室保存。 2、使用登记前,公司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应按照相应登记规则要求,填写使用登记相关表格。 3、办理使用登记时,公司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应按特种设备登记部门的规定和相应登记管理规则的要求,向设备登记部门提供设备质量证明文件等有关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真实,填报信息正确。 4、设备登记后,公司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应安排人员将使用登记标志置于或者附着于相关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注:登记标志为使用登记证或包括使用登记编号信息(使用证号、注册代码)的标签。

5、特种设备发生以下变化时,公司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应填写《特种设备变更备案表》,并按有关使用登记规则的规定,及时到原登记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公司名称发生变更; ——公司的特种设备转让或出租; ——公司的特种设备变更使用地点; ——公司的特种设备使用状态发生拟停用一年以上(或停用后重新启用)、报废、拆除等变更; ——公司的特种设备进行了改造,更改了使用参数。 6、《特种设备变更备案表》内容应包括:设备基本信息(使用单位名称、设备名称、使用证号、注册代码等)、变更项目(单位名称、停用、移装、过户、报废、重新启用、安全状况变化等)、提交的有关资料情况(使用证、注册表、检验报告、其它相关见证资料等)。经公司总经理万明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 7、特种设备如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或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应及时予以报废,并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向市特种设备检验所办理注销手续。 8、设备大修、改造、移动、报废、更新及拆除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在单位内部逐级审批,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办理相应手续。严禁擅自大修、改造、移动、报废、更新及拆除未经批准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设备,一经发现除给予严肃处理外,责任人还应承担由此而造成的事故责任。

特种设备注册使用登记管理规定

特种设备注册使用登记 管理规定 文档编制序号:[KK8UY-LL9IO69-TTO6M3-MTOL89-FTT688]

特种设备注册、使用、登记管理制度 一、电梯使用单位,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安全法》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保证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 二、电梯在安装和使用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特种设备安全法》和相关安全技术法规、标准。安装过程中应随时接受质监部门的现场监察,安装完毕后经授权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监督检验。 三、电梯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向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着位置。 四、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1、电梯的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出厂合格证、监检证书等文件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 2、电梯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记录。 3、电梯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4、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5、电梯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6、高耗能特种设备的能效测试报告、能耗状况记录以及节能改造技术资料。 五、电梯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六、电梯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应当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七、电梯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应当及时予以报废,并应当向原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销。 八、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必须由依照特种设备安全法取得许可的安装、改造、维修或者电梯制造单位进行。电梯至少每15 日进行一次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 九、电梯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和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 十、根据本单位制定的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进行演练。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压力容器)填写说明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压力容器)填写说明 1 登记类别 填写本次办理使用登记的事由,如新设备首次启用、停用后启用、改造、使用单位更名、使用地址变更、过户、移装等。 2 设备基本情况 2.1设备种类 按照《特种设备目录》,直接印制为“压力容器”。 2.2 设备类别 按照《特种设备目录》,填写“固定式压力容器”、“移动式压力容器”或者“氧舱”。 2.3设备品种 按照《特种设备目录》,填写相应的品种。固定式压力容器填超高压容器、高压容器、第Ⅲ类中压容器、第Ⅲ类低压容器、第Ⅱ类中压容器、第Ⅱ类低压容器、第Ⅰ类压力容器;移动式压力容器填铁路罐车、汽车罐车、长管拖车、罐式集装箱(包括管束式集装箱);氧舱填医用氧舱、高气压舱、再压舱、高海拨试验舱、潜水钟。 2.4产品名称 按照产品铭牌或者产品合格证、产品数据表的内容填写,也称设备名称。 2.5设备代码 按照产品数据表上的内容填写,该代码具有唯一性。如果该产品还没有实施编制设备代码,则使用单位可以空格,由登记机关按照设备代码的编制要求填写,其中制造单位代号改为登记机关的行政区划编码(会比制造单位代号多出一位)。 2.6 设备型号 也称产品型号,按照产品数据表或者相应的设计文件填写,对一般固定式压力容器没有型号表示的可以不填写,划“—”。 2.7 压力容器品种 由于压力容器的特殊情况,保留压力容器品种概念(不同于《特种设备目录》

所定义的设备品种),为储存容器、分离容器、反应容器、换热容器,根据产品数据表或者竣工图提供的填写。 2.8主体结构型式 按照产品数据表填写。 2.9 设计使用年限 按照产品数据表提供的数据填写。技术资料中未提供的,划“—”。 2.10 固定资产值 填写该设备购置时的固定资产值(万元)。 3 设备使用情况 3.1使用单位名称 填写使用单位名称(全称),如果属于公民个人,则填写姓名。 3.2使用单位地址 填写使用单位的详细地址,包括所在省(自治区)、市(地、州)、区(县)、街道(镇、乡)、小区(村)号等。 3.3组织机构代码 填写使用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如果属于公民个人,则填写身份证编号。 3.4邮政编码 填写使用单位所在地的邮政编码。 3.5 单位性质 填写单位经济类型(成分),按照国有、集体、私有、外商、港澳台、合资等。 3.6 所属行业 参照GB/T 4754《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对于使用单位可以分为农(林、牧、渔)业、采矿业、制造业(可分通用设备、专用设备、食品制造、石油加工、化学、医药制造、化学冶炼、金属制品业、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其他制造业)、电力、燃气、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可分铁路运输业、道路运输业、城市公共交通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其他运输业)、其他行业等。按照括号外的大分类填写。 3.7 法定代表人

电梯使用登记变更申请表

电梯使用登记(变更)申请表 使用登记编号: 注:请参照《填写说明》,没有该项目或不需要填写的可划“/”,不得空项。

《电梯使用登记申请表》填写说明 1.使用登记编号:使用登记证编号(编码规则参考市质监发〔2015〕号附件6)。 2.登记机构:填写具体办理该设备使用登记的监察单位,如:西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莲湖分局; 登记日期:按受理日期填写; 更新日期:当设备过户、参数变更时填写,新装设备无需填写。 3.注册代码:填写该台设备按相关规定确定的注册代码。 4.识别码:电梯用于应急救援的定位识别码,编码规则另行通知。 5.登记类别:按新装、过户、变更实际项目填写; 登记人员:填写具体办理该台设备使用登记的监察单位的监察人员。 1-5项及使用登记证编号为监察机构填写,必填。 6.产权单位:填写特种设备产权单位名称,全称,加盖公章。 7.产权单位地址:填写产权单位的注册地址。 8.产权单位法人:填写产权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姓名。 9.使用单位:填写该台设备的使用单位名称,全称,加盖公章。 10.使用单位地址:填写该台设备的使用单位的通讯地址,区(县)后,应继续填写街(镇、乡)号(村)。11.安全管理部门:填写该台设备的使用单位负责特种设备管理的内部机构,如安技处(科)。 12.安全管理人员:填写该台设备的使用单位主要负责特种设备管理人员的姓名。 13.设备使用地点:填写该台设备使用地点的详细地址,区(县)后,应继续填写街(镇、乡)号(村)。14.应急联络电话:填写安全管理部门或安全管理人员的紧急联系电话,应保证24小时接通。 5-14项为使用单位填写,除第5项外均为必填项。 15.设计单位:填写设计该台特种设备的设计单位全称,没有时填“/”。 16.土建施工单位:如需土建支撑需填写施工单位名称,没有时填“/”。 17.土建验收单位:对土建工程的验收单位名称,没有时填“/”; 竣工验收编号:对土建工程的验收报告编号,没有时填“/”。 18.安装单位:填写设备安装单位名称; 资质证书编号:填写安装单位所取得的资格证书上的编号; 安装日期:安装人员进场开始安装的日期; 项目负责人:该安装项目的安全负责人姓名; 安装告知编号:安装单位把该设备安装行为对特种设备监察部门进行告知的告知书编号。 19.检验机构:填写负责现场安装监督检验的检验检测机构名称; 检验报告编号:检验检测机构对该设备出具的检验报告的编号; 检验类别:检验检测机构对该设备进行检验的类别; 检验周期:该台设备的法定定期检验周期; 下次检验日期:该台设备本次检验日期加上检验周期的日期,或检验机构确定的下次检验日期。 18-19项针对需要现场安装的特种设备,如不需要安装可填“/”。 20.维修保养单位:填写负责该台设备维修保养的单位名称; 资质证书编号:填写维修保养单位所取得的资格证书上的编号; 维保负责人:填写维修保养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维保合同编号:设备使用单位与维保单位签订的维保合同的编号;电梯必填。 21.制造单位:填写该台设备的制造单位全称。必填; 资质证书编号:填写该制造单位所取得的资格证书上的编号。 22.设备种类、设备类别、设备名称:按《特种设备目录》填写,必填。 23.设备型号、设备编号、制造日期及主要性能参数:按照设备种类及类别填写相应的性能参数,参照设备出厂合格证明的信息填写,如与设备实际情况不符应责成制造单位对信息进行更正,必填。

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常见问题

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常见问题 1.问:什么叫特种设备? 答: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专用机动车辆。 (一)锅炉,是指利用各种燃料、电或者其他能源,将所盛装的液体加热到一定的参数,并对外输出热能的设备,其围规定为容积大于或者等于30L的承压蒸汽锅炉;出口水压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且额定功率大于或者等于0.1MW的承压热水锅炉;有机热载体锅炉。(二)压力容器,是指盛装气体或者液体,承载一定压力的密闭设备,其围规定为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2.5MPa·L的气体、液化气体和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的固定式容器和移动式容器;盛装公称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2MPa(表压),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1.0MPa·L的气体、液化气体和标准沸点等于或者低于60℃液体的气瓶;氧舱等。 (三)压力管道,是指利用一定的压力,用于输送气体或者液体的管状设备,其围规定为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的气体、液化气体、蒸汽介质或者可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介质,且公称直径大于25mm的管道。 (四)电梯,是指动力驱动,利用沿刚性导轨运行的箱体或者沿固定

线路运行的梯级(踏步),进行升降或者平行运送人、货物的机电设备,包括载人(货)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等。 (五)起重机械,是指用于垂直升降或者垂直升降并水平移动重物的机电设备,其围规定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0.5t的升降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1t,且提升高度大于或者等于2m的起重机和承重形式固定的电动葫芦等。 (六)客运索道,是指动力驱动,利用柔性绳索牵引箱体等运载工具运送人员的机电设备,包括客运架空索道、客运缆车、客运拖牵索道等。 (七)大型游乐设施,是指用于经营目的,承载乘客游乐的设施,其围规定为设计最大运行线速度大于或者等于2m/s,或者运行高度距地面高于或者等于2m的载人大型游乐设施。 (八)场(厂)专用机动车辆,是指除道路交通、农用车辆以外仅在工厂厂区、旅游景区、游乐场所等特定区域使用的专用机动车辆。 2.问:使用特种设备应办理哪些手续? 答:一般情况下,使用单位应购买取得相应项目许可的单位设计、制造的特种设备,选择取得相应项目许可的单位进行安装、改造、维修特种设备,施工后特种设备应经过监督检验,并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使用登记手续。在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的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提出定期检验要求,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上岗作业。

各类特种设备办理使用登记需要提供的材料

各类特种设备办理使用登记需要提供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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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各类特种设备办理使用登记需要提供的材料 一、锅炉(依据《锅炉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管理办法》) 办理锅炉使用登记应逐台填写《锅炉登记卡》(一式两份、附电子文档),并逐台提交以下资料: (1)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 (2)制造过程监督检验证明; (3)安装过程监督检验证明; (4)进口锅炉安全性能监督检验报告(适用于进口锅炉); (5)安装质量证明书; (6)水处理方法及水质指标(有水处理要求的需要); (7)安全阀,压力表等安全附件有效期内检验报告; (8)使用安全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 以上第(1)至(7)项,及第(8)项目录部分应同时提供加盖使用单位公章(或个人所有者签字按手印)的复印件。 办理下列锅炉使用登记只需提交前条第(1)至(4)项文件: (1)水容量小于50L的蒸汽锅炉; (2)额定蒸汽压力不大于0.1Mpa的蒸汽锅炉; (3)额定出水温度小于120℃且额定热功率不大于2.8MW的热水锅炉。 锅炉房内的分汽(水)缸随锅炉一同办理使用登记,不单独领取使用登记证。 二、压力容器(依据《压力容器使用管理规则》) 办理压力容器使用登记时,使用单位应逐台填写《使用登记表》(一式两份、附电子文档),并逐台提交以下资料: (1)使用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个人身份证明(适用于公民个人所有的压力容器); (2)压力容器产品合格证(含产品数据表);

天津市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所需材料

附件2 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 行政许可所需材料 一、电梯使用登记需要提供资料 (一)使用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电梯产权所有者(指个人拥有)身份证、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相关证件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存档。 (二)《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电梯》(一式两份并加盖使用单位公章,使用单位、登记机关各留存一份)。 (三)电梯维护保养合同。 (四)电梯安全管理制度目录(不少于下列9项) 1.作业服务人员守则; 2.安全操作规程; 3.设备管理制度; 4.日常安全检查制度; 5.维修保养制度; 6.定期报检制度; 7.作业人员及相关运营服务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制度; 8.紧急救援演练制度; 9.意外事件和事故处理制度。 上述材料均应加盖使用单位公章,个人产权(电梯用于公共

场所使用)的产权人签字并加按手印。 (五)电梯作业人员(仅限供病人和陪护人员使用的客梯、病床梯、速度大于2.5米的旅游观光梯)和电梯安全管理人员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原件(在聘任单位栏加盖聘用单位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确认)。 (六)安装监督检验报告。 二、起重机械使用登记需要提供资料 (一)使用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产权所有者(指个人拥有)身份证、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相关证件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存档。 (二)《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起重机械》(一式两份并加盖使用单位公章,使用单位、登记机关各留存一份)。 (三)产品质量合格证明。 (四)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目录(应包括以下内容) 1.安全管理机构的职责; 2.单位负责人、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岗位责任制; 3.起重机械操作规程,包括操作技术要求、安全要求、操作程序、禁止行为等; 4.索具和备品备件采购、保管和使用要求; 5.日常维护保养和自行检查要求; 6.使用登记和定期报检要求; - 2 -

电梯使用登记变更申请表

电梯使用登记变更申请 表 标准化管理部编码-[99968T-6889628-J68568-1689N]

电梯使用登记(变更)申请表 使用登记编号: 注:请参照《填写说明》,没有该项目或不需要填写的可划“/”,不得空项。

《电梯使用登记申请表》填写说明 1.使用登记编号:使用登记证编号(编码规则参考市质监发〔2015〕号附件6)。 2.登记机构:填写具体办理该设备使用登记的监察单位,如:西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莲湖分局; 登记日期:按受理日期填写; 更新日期:当设备过户、参数变更时填写,新装设备无需填写。 3.注册代码:填写该台设备按相关规定确定的注册代码。 4.识别码:电梯用于应急救援的定位识别码,编码规则另行通知。 5.登记类别:按新装、过户、变更实际项目填写; 登记人员:填写具体办理该台设备使用登记的监察单位的监察人员。 1-5项及使用登记证编号为监察机构填写,必填。 6.产权单位:填写特种设备产权单位名称,全称,加盖公章。 7.产权单位地址:填写产权单位的注册地址。 8.产权单位法人:填写产权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姓名。 9.使用单位:填写该台设备的使用单位名称,全称,加盖公章。 10.使用单位地址:填写该台设备的使用单位的通讯地址,区(县)后,应继续填写街(镇、乡)号(村)。 11.安全管理部门:填写该台设备的使用单位负责特种设备管理的内部机构,如安技处(科)。 12.安全管理人员:填写该台设备的使用单位主要负责特种设备管理人员的姓名。 13.设备使用地点:填写该台设备使用地点的详细地址,区(县)后,应继续填写街(镇、乡)号(村)。 14.应急联络电话:填写安全管理部门或安全管理人员的紧急联系电话,应保证24小时接通。 5-14项为使用单位填写,除第5项外均为必填项。 15.设计单位:填写设计该台特种设备的设计单位全称,没有时填“/”。 16.土建施工单位:如需土建支撑需填写施工单位名称,没有时填“/”。 17.土建验收单位:对土建工程的验收单位名称,没有时填“/”; 竣工验收编号:对土建工程的验收报告编号,没有时填“/”。 18.安装单位:填写设备安装单位名称; 资质证书编号:填写安装单位所取得的资格证书上的编号; 安装日期:安装人员进场开始安装的日期; 项目负责人:该安装项目的安全负责人姓名; 安装告知编号:安装单位把该设备安装行为对特种设备监察部门进行告知的告知书编号。 19.检验机构:填写负责现场安装监督检验的检验检测机构名称; 检验报告编号:检验检测机构对该设备出具的检验报告的编号; 检验类别:检验检测机构对该设备进行检验的类别; 检验周期:该台设备的法定定期检验周期; 下次检验日期:该台设备本次检验日期加上检验周期的日期,或检验机构确定的下次检验日期。 18-19项针对需要现场安装的特种设备,如不需要安装可填“/”。 20.维修保养单位:填写负责该台设备维修保养的单位名称; 资质证书编号:填写维修保养单位所取得的资格证书上的编号; 维保负责人:填写维修保养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维保合同编号:设备使用单位与维保单位签订的维保合同的编号;电梯必填。 21.制造单位:填写该台设备的制造单位全称。必填; 资质证书编号:填写该制造单位所取得的资格证书上的编号。 22.设备种类、设备类别、设备名称:按《特种设备目录》填写,必填。 23.设备型号、设备编号、制造日期及主要性能参数:按照设备种类及类别填写相应的性能参数,参照设备出厂合格证明的信息填写,如与设备实际情况不符应责成制造单位对信息进行更正,必填。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新)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 发证日期:使用证号: 注册代码: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填写说明 (以下页面不需提交) 1 登记类别 填写本次办理使用登记的事由,如首次登记、过户登记、改造后登记、移装后登记。 2 设备使用情况 2.1使用管理人(使用单位名称) 填写使用单位名称(全称),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明确使用管理人:自行管理的,所有权人为使用管理人;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的,受委托方为使用管理人;出租配有特种设备的场所的,可以约定特种设备的使用管理人;属于公民个人,则填写个人姓名;属于共有的,共有人可以委托物业服务单位管理特种设备。未明确使用管理人的特种设备,不得投入使用。 2.2使用单位代码 填写使用单位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社会组织登记证书号、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如果属于公民个人,则填写身份证编号。 2.3使用单位地址 填写使用单位的注册地址,与营业执照等有效证件的注册地址一致。 2. 4 单位所在区域 填写使用单位的所在区域,包括所在省(自治区)、市(地、州)、区(县)、街道(镇、乡)、小区(村)号等。 2. 5 设备安装位置 填写设备安装在单位内的固定地点,如某小区、几号楼、某车间、某厂区等。移动式(流动式)特种设备,填写“移动”或者“流动”。如果设备使用地点不在使用单位内的,应当填写设备使用地的详细地址,具体到安装位置。 2.6投入使用日期 填写办理登记的设备正式投入使用的开始日期(包括年、月、日)。 2.7 法定代表人 填写使用单位营业执照等证书中的法人代表(负责人)。 2.8安全管理部门 填写使用单位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内部机构,如安全委员会等。没有设置安全管理部门的,填写使用单位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所属部门或者单位负责人办公室,如工程部等。如果安全管理委托专业技术服务机构负责,则填写委托的服务机构名称。 2.9安全管理人员 填写使用单位负责该台特种设备的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姓名。如果聘用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的人员负责安全管理,则填写该人员的姓名。

办理特种设备注册登记与定期检验合格证提交材料 (1)

办理特种设备注册登记与定期检验合格证、安全检验合格标志需要提供资料种类定期检验合格证注册登记 锅炉1、使用者的合法身份证明复印件(单位代码证、 营业执照或行政、事业法人证等。加盖使用单 位公章); 2、管理人员和足够数量司炉、水处理工证的 原件(在聘用单位栏加盖聘用单位公章并经法 定代表人签字确认) 和作业人员名录(列出姓 名、身份证号、证件编号、持证种类、有效期 等内容)。(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岗位配置数 量设置文件,加盖使用单位公章); 3、有效锅炉内部检验报告书(两年至少一次); 4、有效锅炉外部检验报告书(一年一次); 5、锅炉水质监测报告书复印件; 6、安全阀、压力表的校验报告复印件; 7、锅炉使用登记证; 8、水压试验报告(每六年至少一次); 9、有机热载体锅炉热载体的定期检验报告; 10、行政执法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 11、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使用承诺书; 12、当年度特种设备使用安全主体责任自查 表。 1、使用者的合法身份证明复印件(单位代码证、营业执照或行政、事业法人证等。 加盖使用单位公章); 2、管理人员和足够数量司炉、水处理工证的原件(在聘用单位栏加盖聘用单位公章 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和作业人员名录(列出姓名、身份证号、证件编号、持证 种类、有效期等内容) 3、锅炉出厂资料(含合格证、质量证明书、全部图纸和锅炉制造厂所在地质监部门 出具的监检证等)或进口检验报告; 4、锅炉安装质量证明书; 5、安装监督检验报告书; 6、安全阀、压力表的校验报告复印件; 7、锅炉水质监测报告书复印件; 8、锅炉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目录(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岗位配置数量设置文件, 加盖使用单位公章); 9、锅炉验收的会议纪要; 10、锅炉登记卡(一式二份,加盖使用单位公章); 11、行政执法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 12、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使用承诺书。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办理方法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办理指南(试行) (机电类特种设备) 一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机电类特种设备) 2.办理单位:成都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3.办理地点: 成都市特种设备检验院(一品天下大街138 号)(电梯) 四川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东风路北二段4 号)(电梯)(暂定) 各区市县质监局(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 4.承诺时间:5个工作日(如资料齐全符合要求,应当场审核办理) 5.收费标准依据:不收费 6.联系电话: 7.监督电话:6188274761882774 一一法定依据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549 号)第二十五条 《特种设备注册登记与使用管理规则》(质技监局锅发〔2001〕57号) 《电梯使用管理和维护保养规则》(TSGT5001-2009) 《起重机械使用管理规则》(TSGQ5001-2009) 一一办理程序 1.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填写并持有关资料,到办理地点,向工作人员提出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申请。 2.电梯使用单位或其委托电梯施工单位可在领取电梯监督检验报告的同时,一并在成都市特检院和四川省特检院办理电梯使用登记。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使用登记请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到设备所在地区市县质监局办理。 3.工作人员在接到使用登记有关资料后,应当严格按照有关法规和标准进行审查,资料齐全符合要求的,应当场审核办理,其他情况应在5 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成。

3.工作人员并在《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注册》上填写相关内容,加盖印章。(亦可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注册》中有关信息及时录入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信息系统,并打印《特种设备使用注册登记表》,加盖印章) 4.工作人员办理完成后,将一份加盖印章的《特种设备使用注册登记表》交还电梯使用单位存档,特种设备注册登记机构保留一份存档。录入人员应在5 个工作日内将有关信息录入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信息系统。 5.成都市特检院或四川省特检院在出具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报告时,可由其先行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电梯注册代码,在办理使用登记时,由使用登记办理人员确认无误后,采用该代码作为电梯使用登记注册代码即可。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注册代码由各区市县质监局给予。一一申请材料1.《特种设备使用注册登记表(基本信息)》一份和《特种设备使用注册登记表》(每台设备一式二份),并加盖使用单位单位公章; 2.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或者特种设备产权所有者(指个人拥有)身份证复印件1 份; 3.安装监督检验报告(原件或者复印件)或首次检验报告或定期检验报告; 4.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与维保单位签订的维保合同(仅限于电梯,原件或者复印件); 5.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原件或者复印件)或作业人员名录; 6.安全管理制度目录。 一一其他要求 1.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严格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规,在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后30日内办理使用登记。 3.电梯施工单位和维保单位应当在电梯安装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合格后,及时帮助使用单位按照要求填写《特种设备使用注册登记表》,并协助和配合电梯使用单位办理电梯使用登记。

特种设备注册登记所需资料

特种设备注册登记须知 办理注册登记需提供下列资料(携带原件,留复印件): 1.使用单位委托书(介绍信); 2.注册登记表;(加盖产权单位、使用单位公章一式三份) 3.验收检验报告原件及结论页复印件;(含原件一式三份) 4.产品合格证、形式试验报告、监督检验报告、进口设备应有中文使用说明书;(含 原件一式三份) 5.使用单位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以及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上岗证 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 6.制造单位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制造许可证复印件;(一式三份) 7.安装单位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安装许可证复印件;(一式三份) 8.维保单位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维保许可证复印件;维修保养合同、维 保人员上岗证复印件(一式三份), 9.锅炉水处理设备注册登记证、水处理方法及水质化验单、水质化验人员上岗证; (一式三份) 10.大型游乐设施在安装前应提供设计文件鉴定报告;(一式三份) 11.管理组织框架图;(加盖公章一式三份) 12.《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承诺书》;(加盖公章一式三份) 13.本年度的《特种设备安全节能责任告知书》(使用单位只需在本年度首次办理特种设备时提供) 注:1.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必须配备至少一名持证上岗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对于一个物业公司管理的不同小区,每个小区至少应有一名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 2. 使用单位安全管理制度和事故应急预案(首次办理注册时使用)。安全管理制度至少应包括:各种相关人员的职责;操作人员守则;安全操作规程;常规检查制度;维修保养制度;定期报检制度;作业人员相关运营服务人员的培训考核制度;意外事件和事故的紧急救援措施及紧急救援演练制度;技术档案管理制度;电梯应有层门钥匙管理制度。 附:《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承诺书》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所需资料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所需资料 一、按台(套)办理使用登记 锅炉 (一)《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打印件,每台一式两份,加盖使用单位公章); (二) 含有使用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证明(执照、民办非企业证书等)或者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 锅炉产品合格证(含产品数据表等)(原件及复印件); (四) 安装监督检验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五)定期检验报告(有效期内)原件及复印件; (六)锅炉能效证明文件。 注:锅炉房内的分汽(水)缸随锅炉一同办理使用登记;锅炉与用热设备之间的连接管道总长小于或等于1000米时,压力管道随锅炉一同办理使用登记。登记时另提交分汽(水)缸、压力管道元件的产品合格证(含产品数据表),但是不需要单独领取使用登记证。 (所有复印件均应加盖使用单位公章,使用单位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压力容器 (一)《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打印件,每台一式两份,加盖使用单位公章); (二) 含有使用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证明(执照、民办非企业证书等)或者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 压力容器产品合格证(含产品数据表等)(原件及复印件); (四) 压力容器制造监督检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五)压力容器定期检验报告(有效期内)原件及复印件; (六)机动车行驶证(适用于与机动车固定的移动式压力容器)复印件。 注:包含压力容器的撬装式承压设备系统或机械系统中的压力管道可以随其压力容器一同办理使用登记。登记时另提交分汽(水)缸、压力管道元件的产品合格证(含产品数据表),但是不需要单独领取使用登记证。

(所有复印件均应加盖使用单位公章,使用单位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所需资料 电梯 (一)《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打印件,每台一式两份,加盖使用单位公章); (二) 含有使用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证明(执照、民办非企业证书等)或者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 电梯产品合格证(含产品数据表等)(原件及复印件); (四) 安装监督检验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五)定期检验报告(有效期内)原件及复印件。 (所有复印件均应加盖使用单位公章,使用单位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起重机械 (一)《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打印件,每台一式两份,加盖使用单位公章); (二)含有使用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证明(执照、民办非企业证书等)或者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起重机械质量合格证明(含产品数据表)原件及复印件; (四)实施安装监督检验的起重机械应提供安装监督检验证书和监督检验报 告(原件及复印件); (五)不实施安装监督检验的起重机械应提供首次检验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六)定期检验报告(有效期内)原件及复印件。 (所有复印件均应加盖使用单位公章,使用单位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所需资料 厂内(场内)专用机动车辆

特种设备变更流程

特种设备变更流程 Document number:NOCG-YUNOO-BUYTT-UU986-1986UT

办理变更 1、使用单位需要提供的材料: a.变更申报表(一式两份) b.使用证 c.注册登记表 d.检验报告(移装和重新启用时查看,并在有效期内) e.变更声明(变更声明至少应包括内容:1.设备使用单位名称2.设备名称 3.设备数量 4.注册代码 5.出厂编号 6.变更项目 7.变更原因 8.变更日期) f.变更证明材料(使用单位名称进行变更时提供工商局的名称变更证明)(车用气瓶过户需提供接收声明) 2、流程: a.查看提供材料(注册代码、使用证号等要核对正确,使用单位提交的有关资料一栏要填写明确,对于停用设备要注明预计停用时间) b.在变更申报表盖章(申报表县区局一份,使用单位一份) c.扫描变更申报表存档 d.登陆山东金质特种设备管理系统,进行网上变更,点击“设备总数”后点击“查找”,在查找表格中输入注册代码,查找相应设备,然后选中点击“变更”,再在“待办设备”中找到相应的设备,选中点击“修改”,对应的选择变更项目,然后选择“已批”,在申请表一栏中选择已事先扫描的申报表,最后点击“保存”。(使用单位名称变更不用上传扫描文件) e.将变更项目录入变更信息台账,并将信息台账每月报市局特监科。

f.材料留存,将申请变更的材料整理归档。 3、有关要求: 1.申报停用的材料留存:申报表、注册表、使用证、变更声明; 2.申报重新启用的材料留存:申报表、变更声明、原停用申报表、有效期内的检验报告复印件; 3.申报使用单位名称变更的材料留存:申报表、工商局变更证明、原注册表使用证;设备重新启用时,找出停用时存档的使用证和注册表归还使用单位。 4.过户移转证明的开具,根据使用登记规则,锅炉移装时应开具《锅炉压力容器过户或异地移装证明》、压力容器移转时应开具《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变更证明》、起重机械过户时应出具《过户(移装)证明》; 5.对于可能出现的使用单位的使用证或者注册表丢失,使用单位要出具证明材料,并在变更申报表中进行说明。 6.因为注册表和使用证在市局,所以原办理的停用手续的启用手续仍在市局办理,直至原停用手续办理完成。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 2017

注:本式样适用于按台(套)进行登记的特种设备。

注:本式样适用于车用气瓶使用登记。

登记类别: 注:本式样适用于按使用单位登记的特种设备。

附录b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填写说明 b1 登记类别 填写本次办理使用登记的事由,如新设备首次启用、停用后启用、改造、使用单位更名、使用地址变更、过户、移装、达到设计使用年限等。 b2 设备基本情况 b2.1设备种类 按照《特种设备目录》填写,也可直接印制为“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等。 b2.2 设备类别、品种 按照《特种设备目录》填写。没有品种的划“—” b2.3产品名称 按照产品铭牌或者产品合格证、产品数据表的内容填写,也称设备名称。 b2.4设备代码 按照产品数据表上的内容填写,该代码具有唯一性。如果该产品还没有编制设备代码,则使用单位可以不填写,由登记机关按照设备代码的编制要求[见《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21-2016)]填写,其中制造单位代号改为登记机关的行政区划代码(比制造单位代号多出一位)。 b2.5型号(规格) 按照产品数据表或者相应的设计文件填写,有型号的填写型号,没有型号有规格的填写规格,没有型号、规格的,划“—”。 b2.6 设备数量 压力管道填写本次登记时的压力管道长度(单位为“米”),气瓶填写本次登记时的数量(单位为“只”)。 b2.7设计使用年限 按照产品数据表提供的数据填写。技术资料中未提供的,划“—”。 b2.8设计单位名称

填写产品的设计单位名称,其名称与产品合格证和产品铭牌(设计图纸)表述应当一致。 b2.9制造单位名称 填写产品的制造单位名称,其名称与产品合格证和产品铭牌表述应当一致。 b2.10施工单位名称 填写登记时最近一次从事安装或者改造、修理的施工单位的名称。 b2.11监督检验机构名称 填写负责该设备制造、安装、改造、重大修理监督检验(以下简称监检)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名称,没有实施监检的设备,注明“不实施监检”,如该设备登记前进行了不同阶段的监检(如制造监检,安装、改造监检等),则填写最近一次监检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名称,并且与本附录b4相协调(除制造监检外,优先满足b4填写要求)。 b2.12 型式试验机构名称 填写型式试验机构的名称(全称)。安全技术规范未规定型式试验的,划“—”。 b3 设备使用情况 b3.1使用单位名称 填写使用单位名称(全称),如果属于公民个人,则填写姓名。使用单位名称应当与含有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证明文件一致。 b3.2使用单位地址 填写使用单位的详细地址,包括所在省(自治区)、市(地、州)、区(县)、街道(镇、乡)、小区(村)、门牌号等。 b3.3使用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填写使用单位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如果属于公民个人,则填写文化人身份证号。 b3.4邮政编码 填写使用单位所在地的邮政编码。 b3.5 单位内编号

特种设备注册登记与使用管理规则

特种设备注册登记与使用管理规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特种设备使用环节的管理,防止和减少特种设备事故的发生,根据《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令第13号,以下简称13号令),制定本 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电梯、起重机械、厂内机动车辆、客运索道、游艺机和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详见附录1)的注册登记与使用管理。特种设备的安装、使用、维修保养、改造和检验等单位必须执行本规则。b5E2RGbCAP 第三条各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的机 构(以下简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按照13号令和本规则的规定,负责本辖区内特种设备的注册登记与使用管理的安全监察。p1EanqFDPw 第四条从事特种设备型式试验、验收检验和定期检验等监督检 验工作的技术机构(以下简称监督检验机构),必须经省级以上(含省级,下同)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的资格认可和授权。客运索道、游艺机和游乐设施的监督检验机构,必须经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的资格认可和授权。DXDiTa9E3d 第五条本规则部分用语的定义: ?使用单位是指具有在用特种设备管理权利和管理义务的单位

或个人。其既可以是特种设备产权所有者,也可以是受特1 / 12 种设备产权所有者委托,具有一年以上在用特种设备管理权利和管理义务者。RTCrpUDGiT ?大修是指需要通过拆卸或者更新主要受力结构部件才能完成 的修理业务,亦包括对机构(传动系统)或者控制系统进行整体修理的业务,但大修后特种设备的性能参数与技术指标不应变更。5PCzVD7HxA ?改造是指改变原特种设备受力结构、机构(传动系统)或控 制系统,致使特种设备的性能参数与技术指标发生变更的业务。jLBHrnAILg 第六条使用单位新增并投入使用的特种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有 关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第七条安装、大修、改造特种设备前,使用单位必须持有关资料,到所在地区的地、市级以上(含地、市级,下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备案。备案时,使用单位需持以下资料:xHAQX74J0X 一、中文使用说明书、产品合格证和型式试验报告(必要时); 二、安装、大修、改造特种设备的施工项目合同; 三、项目施工单位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保养资格证》; 四、项目施工方案及其安全防护措施; 五、配套土建基础的技术图样等资料(仅限客运索道与存在配套土建基础的游艺机和游乐设施必须提供); 2 / 12 六、改造项目或者安装客运索道及附录2所列游艺机和游乐设施的项目,必须提供由规定的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设计审查报告;

特种设备注册登记手续

特种设备注册登记手续 时间:2014-3-17 9:10:08,点击:349 一、项目名称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 二、设定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33条:“特种设 备使用单位应当在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三十日内,向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办理使用登记,取得使用登记证书。登记标志应当置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25条:“特种设备在投入 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向直辖市或 者设区的市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 (三)《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目录第249项规定“压力管道的设计、安装、使用、检验单位和人员资格认定”由“质检总局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实施。 三、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3、《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4、《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5、《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实施办法(试行)》(国质检锅函…2003?408号) 四、受理部门 江门市新会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 五、受理范围: 1、锅炉使用登记; 2、压力容器使用登记; 3、不跨地(市)长输压力管道和公用管道、工业管道使用登记; 4、电梯使用登记; 5、起重机械使用登记; 6、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使用登记; 7、大型游乐设施使用登记; 8、客运索道使用登记。 六、许可条件: 1、具有法定资格,且一般应持有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2、所使用的特种设备是合法生产(含设计、制造、安装、维修、改造)的特种设备; 3、对生产过程要求进行监督检验的特种设备,已经有资格的检验单位监督检验合格,其中出厂后超过一个检验周期再使用的,还需经有资格的检验单位重新全面检验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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