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勤与假期管理制度

考勤与假期管理制度
考勤与假期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实现企业的战略目标,完成企业的使命,体现企业的精神,遵照企业的运营模式,同时为

了维护企业正常运营秩序,强化全体职工的纪律观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3.定义

3.1迟到:超过公司规定的上班时间到达工作岗位者为迟到;

3.2早退/脱岗:未按公司规定的下班时间提前离开工作岗位为早退/脱岗;

3.3旷工:未按公司规定的上班时间正常出勤、超过规定上班时间1小时以上或无故缺勤者均

为旷工;

3.4例休

例休指公司根据工作性质及岗位的不同,每月给员工的休息时间,为有薪假;

3.5补休、提休

3.5.1补休指该休未休所累计的余假,过后进行补休;

3.5.2提休指未到期例休或假日则提前休息;

3.6事假、病假

工作时间因事、因病请假并经领导批准者,为事假或病假;

3.7有薪假

3.7.1公司福利假:如员工婚假、慰唁假、工伤假等等;

3.7.2国家法定假:指国有法定节假日: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

庆节;

3.8行政管理类

指行政类或管理类员工,包括经理级、科长(专员、主管)级、职员级(文员、仓管、行政司

机等);

3.9营销管理类

营销经理、营销科长

3.10营销业务类

指营销部业务或业务司机;

4.职责

4.1各部门经理负责监督本部门员工的日常出勤;

4.2人事行政部负责全体员工的考勤管理工作,对考勤异常情况进行调查、处理;

5.内容

5.1考勤管理

5.1.1员工出勤实行定时工作制和上下班打卡制,具体工作时间规定如下:

5.1.1.1财务部、人事行政部、仓储部、营销部行政管理人员(经理、科长、文员):

上午7:45-12:00,下午14:00-18:00,上午上下班及下午上下班各打一次卡,每天出勤共

打4次卡。

5.1.1.2营销部业务员、业务司机:

上午7:45-18:00,上午上下班及下午上下班各打一次卡,每天出勤共打2次卡。

5.1.1.3营销部各卖场促销员:

按各卖场规定上下班时间出勤及打卡。

5.1.2打卡有效时间规定

5.1.2.1上班卡有效时间:公司规定的上班时间提前半个小时之内打卡为有效卡,提前超过半

个小时打卡为无效卡,不予计算出勤。

5.1.2.2下班卡有效时间:公司规定的下班时间到后当天打卡为有效卡,次日打卡为无效卡,

不予计算出勤。

5.1.2.3因卡钟出现故障不能正常打卡时,应到人事行政部登记上下班时间,否则不予计算出勤。

5.1.2.4营销部业务员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促销员考勤记录报送人事行政部进行统计、汇总,逾期未报或报送的考勤记录存在异常状况未及时反馈,造成人事行政部无法在规定期限内统计考勤的,工资将延期发放;

5.1.2.5人事行政部负责对各部门员工上月的考勤记录进行统计、汇总,发现异常进行调查处理,于10日前制成《考勤汇总表》。

5.1.3出差考勤

5.1.3.1员工出公差应先填写《出差申请表》,逐级报批,出差时间超过3天(含)的须经总经理批准;

5.1.3.2出差期间的考勤,按正常出勤计算;因特殊情况未先填写《出差申请表》就出差者,应在出差回来后及时补齐手续交人事行政部备查。

5.2假期管理

5.2.1例休:

5.2.1.1行政后勤类、营销管理类:每月例休时间为4天,每周六日任选一天,例休不需填写《员工假期申请表》;

5.2.1.2营销业务类:每月例休时间为2天,视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自行安排,并提前写《员工

假期申请表》并注明例休,交营销科长审核、营销经理审批;

5.2.1.3促销员:每月例休4天,由卖场统一安排。

5.2.2补休、提休

5.2.2.1行政后勤类补休时间限周六周日;业务类补休不限周六周日;补休限期两个月内有效,逾期自动取消余假;

5.2.2.2公司原则上各类假期不允许提休;

5.2.2.3节假日补休不限周六周日。

5.2.3有薪假:

5.2.3.1婚假:员工在公司连续工作满半年,必须提前至少3天书面申请,同时提供员工本人

6个月内办理的合法《结婚证》为附件方能享受。符合条件者可享受3天有薪婚假,未达到或

超过规定时限的申请不予认可。无特殊情况婚假者不得超过10天;

5.2.3.2工伤假:

员工出现工伤时,应即时通知所属部门管理人员、或通知人事行政部备案,并及时办理相关审

批手续。工伤期间享受本人基本工资,工伤休假最长不得超过30天。

5.2.3.3慰唁假:员工在转正后,其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身故,享有3天有薪假期;旁系亲属(配偶父母、同胞兄弟姐妹、祖父母等)身故,则享有1天有薪假期。慰唁假的申请

要求提供亲属死亡地医疗机构或公安部门提供的有效身故证明。无特殊情况另请丧假不得超过

3天;如家在外省可顺延3天。

5.2.3.4法定假:国家规定的假期(元旦一天、农历清明节一天、5月1日一天、农历端午节

一天、农历中秋节一天、国庆节三天、农历春节三天),相关休假规定及补休将参照每次假期

的另行发文执行。

5.2. 3.4年假:在公司服务满二年的员工,每年享受三天的有薪年假。

5.2.4事假:

5.2.4.1因私事请假,无特别原因每月不得超过3天;

5.2.4.2事假需提前一天申请,请事假时间超过1周者,必须提前一周申请(如遇急事,应电

话请示假后补签);

5.2.4.3事假为无薪假;

5.2.4.4事假超过半天,需消当月全勤工资。

5.2.5病假:

5.2.5.1因身体不适需治疗或疗养请病假者每月不得超过5天,如超过5天必须提供县级

以上医院证明。

5.2.5.2病假需提前申请,如遇急发病,需假后补签;

5.2.5.3病假为无薪假;

5.2.5.4病假超过三天,取消全勤工资。

5.3请假审批权限和程序

5.3.1所有类型的假期均应按下表审批权限进行报批:

5.3.2 请假程序

5.3.2.4员工出差需提前申请,批准后方能出差,否则按旷工处理;5.3.2.5参加会议或培训按《考勤管理制度》规定执行,无故缺席按旷工处理;

相关主题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