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源部位工作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放射源部位工作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放射源部位工作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编号:CZ-GC-08881

( 操作规程)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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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源部位工作人员安全操作

规程

Safety operation procedures for workers at radioactive sources

放射源部位工作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操作备注:安全操作规程是要求员工在日常工作中必须遵照执行的一种保证安全的规定程序。忽视操作规程在生产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就有可能导致出现各类安全事故,给公司和员工带来经济损失和人身伤害,严重的会危及生命安全,造成终身无法弥补遗憾。

第一节适用条件

第一条本章适用于公司井上下有放射源的工作人员。

第二节上岗条件

第二条接触放射源的从业人员必须培训职业危害防治相关知

识,上岗前培训时间不少于4学时,在岗期间培训时间每年不少于2

学时,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操作。

第三节安全规定

第三条使用放射源的部门必须制定安全防护管理规章制度、放

射源防盗安全措施及放射源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第四条放射源使用场所必须设置防护设施,其入口处必须设置

放射性标志和必要的防护安全联锁、报警装置或者工作信号。

第五条发生放射事故时,必须按照放射源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立即采取防护措施,控制事故影响,保护事故现场,并向上级主管

部门报告。

第六条按照放射元素个人剂量计数据,当发生人体受超剂量照射事故时,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同时,对危险源采取应急安全处理措施。

第四节放射源的操作

第七条工作人员必须穿戴好铅衣和相关的用具等。

第八条用专用仪表检测辐射剂量,满足条件下可以开工操作。

第九条操作时首先关闭射源窗口开关,并确认无误。松开紧固螺丝,拆除射源的接受部,固定存放;射源部分注意轻拿轻放,不可碰撞,取下后放在明显的地方并用铅衣包裹覆盖。

第十条在射源旁设置明显标志,并由持证人员全过程监护,不能出现空岗以防射源丢失。

第十一条对于核子称、在线侧灰仪,不需更换部件时不许拆卸射源装置。

第十二条重新安装射源时,应符合技术要求,并做好记录。

第十三条重新安装完成后,检查工作现场有无遗漏、丢失部件,

再次检查射源的剂量合格后方可离开。

第十四条所测剂量值记录在案,汇报主管部门。

第十五条放射源的巡检

1、按国家放射源有关规定进行巡检,并做好相关记录存档,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2、检查指示灯灯泡是否正常,破损后及时更换;

3、检查警示牌是否悬挂整齐,清擦灰尘及赃物,保证警示醒目。

发现异常情况,按照管理程序及时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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