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时候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65种情形

以下65 种情形,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时候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对于解除/ 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及情形:

经济补偿金=0,用人单位(含劳务派遣单位)无需向劳动者支付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17 种情形。

经济补偿金=N,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标准为“N”的45 种情形。

经济补偿金=N+1,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标准为“N+1”的 3 种情形(即代通知金)。

一、经济补偿金=0

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无需向劳动者支付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17种情形!

1.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2.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 劳动者提出,经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4. 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5. 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6. 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7.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8.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9. 劳动者以欺诈的手段,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10. 劳动者以胁迫的手段,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11. 劳动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

使劳动合同无效,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12. 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13. 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维持劳动合同约定条件与劳动者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而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14. 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与劳动者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而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15. 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而终止劳动合同的;

16. 劳动者死亡,而终止劳动合同的。

17. 劳动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而终止劳动合同的。

二、经济补偿金=N

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标准为

“N ”的45 种情形!

(一)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17 种情形:

(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条件,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工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用人单位克扣工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5)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6)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7)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8)用人单位以欺诈手段,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9)用人单位以胁迫手段,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经济补偿金分段计算方法(详细)

经济补偿金分段计算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七条规定,本法施行之日存续の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の,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の,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 因此,对于劳动合同跨越2008年1月1日の,经济补偿金涉及到2008年1月1日前后の分段计算,以及新旧法律の封顶限制问题,使得经济补偿金の计算问题远比想象の那么简单。而上海高院《关于适用<劳动合同法>若干问题の意见》(沪高法[2009]73号)第二十一条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七条规定の分段计算精神进行了细化,基本上理清了分段计算の问题。在当前经济补偿金计算混乱の情况下,本文认为上海の规定对全国具有很好の参考价值。 (1)《劳动合同法》与2008年1月1日之前施行の相关法律法规の规定(以下简称“以前规定”)均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の情况,且劳动者の月平均工资不高于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の,经济补偿金の计算基数按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の月平均工资确定。 (2)《劳动合同法》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の情形,且不属于以前规定中“经济补偿金总额不超过劳动者十二个月の工资收入”情形の,经济补偿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劳动合同法》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の情形,但属于以前规定中“经济补偿金总额不超过劳动者十二个月の工资收入”情形の,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法》施行前の经济补偿年限按照以前规定计算;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法》施行后の工作年限在计算经济补偿年限时并入计算。 (3)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三倍封顶の情形,实施封顶计算经济补偿年限自《劳动合同法》施行之日起计算,《劳动合同法》施行之前の工作年限仍按以前规定の标准计算经济补偿金。 ★★平均工资计算方法:以上提到の“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の平均工资,“工资”是劳动者の应得工资,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の工资。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の,按照实际工作の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总结一下,劳动合同跨越2008.1.1 の分段计算及封顶限制の情形主要有以下五种: a、在《劳动合同法》与“以前规定”都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且都未遇到年限封顶の情况下,经济补偿金の计算公式为: 全部经济补偿金= 本人平均工资×本单位工作年限 《劳动合同法》与“以前规定”都未遇到年限封顶且都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の情况主要有本人平均工资超过了上年度当地颁布の平均工资の三倍且符合以下几种情况: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の工作②客观情况重大变化解除③依破产法重整、生产经营严重困难。 案例:上海某服装有限公司生产部需搬迁到外省市,B作为生产部の一员,不愿意去外省市工作,又不愿意变换工作,经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一致,该公司于2009年3月解除与Bの劳动关系,B于1990年进入公司,月工资4000元。 案例中该服装有限公司因客观情况变化与B解除劳动关系,均属于《劳动合同法》施行前后规定中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の情形,B在《劳动合同法》施行前の经济补偿年限按照以前规定不受“济补偿金总额不超过劳动者十二个月の工资收入”の限制,按实际工龄计算。B于1990年进入公司至劳动合同法施行前已有18年工龄,按18个月计算。Bの月工资为4000元低于上年度上海市职工月平均工资の三倍,所以B经济补偿金の计算基数为4000元。该服装有限公司需支付Bの经济补偿金为:4000×19.5=78000元。

2020年辞职后经济补偿金分段计算方法(详细讲解)

2020 年辞职后经济补偿金分段计算方法(详细讲解) 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分段计算问题,很多人对此感到困惑,不知如何下手。下面我就这个问题做个实务分析,希望大家能看得明白:) 一、为何要分段计算?由于劳动合同法中关于经济补偿金的计算规则和劳动合同法施行前的计算规则有所不同,根据法不溯及既往原则,当劳动者工作年限跨越了2008 年1 月1 日前后,在解除劳动合同计算经济补偿时,会出现计算经济补偿金的算法需适用不同的计算规则。为便于理解,以下分析以新法和旧法来区分2008 年1 月1 日前后。 关于分段计算,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七条第三款对此进行了规定,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这就是分段计算的法律依据了。 既然要分段计算,那就必须了解新旧法的计算规则有何不同。我们都知道,决定经济补偿金数额取决于两个指标,一个是工资基数,一个是工作年限。简单来说,经济补偿金数额=工资基数x 工作年 限。 二、新法下的计算规则

劳动合同法关于经济补偿金的计算规则主要是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从上述条文规定,可归纳为两种算法,一种普通算法,一种特别算法。 (一)普通算法: 1、工资基数: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 均工资; 2、计算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二)特别算法: 如果劳动者月工资高于当地社平工资三倍的,执行特殊算法,即:工资基数为社平工资3 倍,计算年限最高不超过12 年,实行双限。

解除(终止)劳动劳动合同证明书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解除(终止)劳动劳动合同证明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兹有本单位职工,性别,年龄,工作 岗位, 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 , 现住址 劳动合同期限为——年,从年—月日至 年月日止(或)。 因, 根据 〈〈劳动合同法》第条第款第项规定,本单位解 除与该职工的劳动合同。 因, 根据 〈〈劳动合同法》第条第款第规定,该职工与本 单位的劳动合同已经终止。 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为年月日。 该职工本单位工作年限为年个月,发给个 月的经济补偿金,共计人民币(大写)。 特此证明。 劳动者签名(盖章) (用人单位盖章) 年月曰 有关说明: 1、“劳动合同期限”请填写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或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2、“解除劳动合同”要在相关空格栏中写明原因:本人意愿:①自动离职

②因自动离职被除名③因本人原因并由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关系 非本人意愿:①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②因用人单位原因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3、终止劳动合同要在相关空格栏中写明是“劳动合同期满”还是“双方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 4、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后,请及时将档案移交就业服 务机构办理有关手续,同时通知劳动者在本证明开具之日起60日内到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有关事宜。 [温馨提醒:合同协议是经验性极强的领域,无法思考和涵盖全面,最好找专业律师起草或审核后使用。范文供参考,期待你的好评与关注 ]

员工辞退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法

《员工辞退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法》(共3页) 员工辞退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法 第一条《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规定,单位在以下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下,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1.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根据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 于一个月的工资,工作年限满6个月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放,不满6个月的按半年 算;工作年限超过12年的,按12年计算。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公式: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2.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 的工作的,根据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的工资,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放;因病或非因公负伤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公式: 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医疗补助费(医疗补助费不低于6个月的工资) 3.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根据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的工资,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放,最多不超过12个月。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公式: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 (工作年限超过12年的,按12年计算) 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当事人协商不 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根据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的工资,不满一年 的按一年的标准发放。 因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公式: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 5.经济性裁员的 根据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的工资,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放。

经济补偿金如何计算(全)

经济补偿金如何计算 1.《劳动合同法》施行后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 经济补偿金=基数×年限 年限:按劳动者在本单位的连续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基数:劳动者的月工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另《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并设定了劳动者月工资的下限,如果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根据基数实行封顶 《劳动合同法》对月工资较高的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作出一定限制,即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2 2.《劳动合同法》施行前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 经济补偿金=基数×年限 年限:经济补偿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按一个月的工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根据上海地方规定,不满6

个月的,不计算经济补偿金)。 基数: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基数为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合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 按法定情形实行年限封顶 根据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规定两种情形下(即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3 经济补偿金的分段计算 从上可知,《劳动合同法》施行前后在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上区别很大,《劳动合同法》施行前根据法定情形实行十二年封顶,施行后根据劳动者月平均工资实行经济补偿金年限和基数双封顶制度。然而现实中,大量存在《劳动合同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却是在《劳动合同法》施行后。针对这种情况,《劳动合同法》第96条第3款规定,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时实行分段计算:2008年1月1日存续的劳动合同自2008年1月1日计发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

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协议书(最新修订)

合同期满失效。合同期满后双方如愿意继续合作,必须重新订立承包合同。合同执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不因双方代表人的变更而变更。在合同执行中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解除劳动合同协议甲方(用人单位)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市(县、区)住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浙江省劳动合同办法》等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为(从下列a、b中选择): a.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b.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双方的具体约定为: 第二条试用期约定为(从下列a、b中选择): a.无试用期; b.试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劳动岗位和工作内容 第三条甲方安排乙方从事工种(岗位)。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在乙方能够胜任的前提下,甲方可以合理变更乙方的工作岗位和任务。乙方应完成甲方合理分配的生产任务。 三、劳动报酬 第四条甲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乙方工作岗位,确定乙方工资标准为(从下列a、b、c中选择;无论采用何种标准,每月工资总额均不得低于项目所在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 a.按月工资标准计算劳动报酬,每月工资为¥元(人民币大写:); b.按工日工资标准(1工日=8工时)、根据乙方实际工作时间计算劳动报酬,每工日工资为¥元(人民币大写:); c.根据乙方完成工作量计算劳动报酬,具体标准为: 第五条甲方应按本合同附件样式制作记工考勤卡,交乙方保管,作为计算工资的原始凭证。甲方应指定专人作为记工员,对乙方每天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作量)等在记工考勤卡上予以记录;甲方项目部应在每月月中和月末对记工考勤卡上的记录进行审核、确认。 第六条对于乙方非因本人原因而全天不能工作的,甲方按每天¥元(人民币大写:)的标准计算误工费,列入当月工资支付给乙方。

经济补偿金的44种法定情形及支付总结

经济补偿金支付总结 本文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最高法院劳动争议司法解释四》、《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结合司法实践,总结了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44 种法定情形及经济补偿的计算基数、计算年限、分段、代通知金标准,供实务中参考: 第一篇:经济补偿的支付情形 1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有 17 种情形: 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条件,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工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用人单位克扣工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5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6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7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8用人单位以欺诈手段,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9用人单位以胁迫手段,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10用人单位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11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12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13用人单位以暴力手段强迫劳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14用人单位以威胁手段强迫劳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15用人单位以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16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17用人单位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2 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有 15 情形: 1用人单位提出,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 2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协议书

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协议书 根据双方签定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甲方)按以下合同条款之一()原因决定解除、终止与乙方签定的劳动合同。 1、合同期限届满,不再续订新的劳动合同。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3、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按排的工作。 4、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规章制度。乙方过错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 5、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终止合同。 6、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条款: (1)乙方应于年月日前办理调出手续; (2)存档费用由方负担。 (3)住房公积金于年月日(封存或转出)。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以下内容可在阅读后自行删除。 声明:1.本合同文本及具体条款,不是标准及最终法律文本,仅供参考。 2.本文本不能作为您的决定或行为的支持依据,使用前应根据实际情况对具体内容进行更改。如不能确定,建议咨询相关律师。 3.文书中需填写的内容应在电脑上填写完毕后再打印出来,除签名外不应手填。 法律知识之无效合同: 无效合同是指合同虽然成立,但因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社会公共利益而无效。可见,无效合同是已经成立的、欠缺生效要件的、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不受国家法律保护。无效合同自始无效,但部分条款无效,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 确认合同无效的条件: 1、订立合同内容不合法,表现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无效;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三人利益的合同,无效;以合法形掩盖非法目的合同,无效;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无效。但有两例外:事后经权利人追认的,有效;事后取得处分权的,有效。 2、意思表示不真实,即意思表示有瑕疵,如: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无效。 3、订立合同主体不合格,表现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合同且法定代理人不予追认的,该合同无效,但有例外:纯获利益的合同和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需追认,合同有效;代理人不合格且相对人有过失而成立的合同,该合同无效;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且相对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该合同无效。

经济补偿金如何计算

经济补偿金如何计算 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具体标准如下: 1、年限计算标准: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注意这里是“本单位工作的年限”,不是“本单位连续工作年限”,细微的变化,说明劳动合同法在计算工作年限时已经不再局限于“连续工作年限”了,即使劳动关系有中断,也可以合并计算工作年限。根据《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994〕481号)之规定,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统一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以六个月作为分界线作出不同的规定,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相比之前的一刀切均视为一年的规定更公平合理。 2、不再限定补偿年限。根据《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994〕481号)之规定,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在新法下,此两种情形经济补偿已经没有12个月的限制了。 3、工资计算基数:根据《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994〕481号)之规定,经济补偿金的工资基数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合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依据该办法第六条、第八条、第九条解除劳动合同时,劳动者的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按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劳动合同法简化了工资的计算标准,规定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这里的工资是指劳动者的应得工资,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实践中很多用人单位以劳动者的所谓“最低工资”或者“基本工资”作为工资计算基数是不对的。 4、针对高工资收入者的计算封顶: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法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法 导读: 经济补偿金是指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补助。由于经济补偿金往往数额可观且与劳动者的失业状况直接相连,所以其始终是劳动争议极为重要的内容。熟悉和掌握经济补偿金在2008年1月1日前后的规则,是正确适用经济补偿金的基础和前提。在理解经济补偿金规则的基础之上,便可进行经济补偿金的法律适用,即将经济补偿金规则应用于具体案件之中。经济补偿金的法律适用主要解决两个问题,一是经济补偿金是否需要支付,二是经济补偿金如何计算。 经济补偿金是指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补助。【1】由于经济补偿金往往数额可观且与劳动者的失业状况直接相连,所以其始终是劳动争议极为重要的内容。 由于,我国经济补偿采用的是分段适用原则,即工作期间在2008年1月1日之前的,适用《劳动合同法》施行之前的规则;工作期间在2008年1月1日之后,适用《劳动合同法》施行之后的规则,此源于《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三条第三款规定“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

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因此,熟悉和掌握经济补偿金在2008年1月1日前后的规则,是正确适用经济补偿金的基础和前提。 一、2008年1月1日之前关于经济补偿金的规则。(以下简称旧规则) 在内涵上,经济补偿金主要分为两个内容,一、经济补偿金的法定情形,其规定在什么样的情况下会产生经济补偿金。二、经济补偿的计算方式,其主要涉及经济补偿金的计算规则。 (一)经济补偿金的法定情形。 1、法定情形 2008年1月1日之前的关于经济补偿金的法定情形,主要见于《劳动法》第二十八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1]14号)(以下称《解释一》)第十五条的规定。归纳如下,

史上最详细的经济补偿金分段计算方法(简单易懂)

史上最详细的经济补偿金分段计算方法(简单易懂) 有网友问过我这样2个问题: 1、员工工资超过社平工资的3倍的,经济补偿金是不是一定不能超过12个月? 2、一个老师讲课说:员工工资不超过社平工资的3倍,员工工作了多少年,经济补偿金就支付多少个月,比如:员工工作20年,经济补偿金就支付20个月。这个老师说的对吗?这2个问题,实质是经济补偿金如何计算的问题。 答案我就不说了,希望大家看完本文之后,可以在评论区回答你自己关于这2个问题的答案。 一、我国经济补偿金采取的是分段计算规则,具体如下: 2008年1月1日之前的工作年限,适用《劳动合同法》施行之前的规则; 2008年1月1日之后的工作年限,适用《劳动合同法》施行之后的规则。 法条链接: 《劳动合同法》 第九十七条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 二、《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前的规则(以下简称旧规则): 法条链接: 1、《劳动法》 第二十八条用人单位依据本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备注:第24条规定的是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第26条规定的是非过错性解除合同(即:医疗期满、不胜任工作、情势变更),第27条规定的是经济性裁员。] 《劳动法》第28条规定了单位在五种情况下(第26条规定了三种)解除合同,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那什么是国家的有关规定呢? 法条链接: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36.用人单位依据劳动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照劳动法和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994〕481号)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很显然,国家有关规定就是1994年12月3日劳动部颁布的文件:《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 法条链接: 2、《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 第五条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第六条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第七条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

终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全套)

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个人不续) 先生/女士: 您于年月日向公司提出了不再续签劳动合同的通知,鉴于您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有效期截止至年月日,请您于年月日前将离职手续办理完毕,并到人力资源部结算工资。 同时,也非常感谢您一直以来辛勤的工作。希望您在新的工作岗位上取得更大的成绩! 本通知书一式两份,人力资源部门和终止劳动合同的员工各执一份。 湖北圣玉绿松石有限公司 综合管理部 年月日 员工确认书: 本人已知晓《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将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离职手续。 员工签名: 年月日

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公司不续) 先生/女士: 经公司研究决定,在您与公司当前履行的劳动合同到期后,不再与您续签。由于您与公司当前履行的劳动合同有效期截止至年月日,请您于年月日前将离职手续办理完毕,并到人力资源部结算工资。 同时,也非常感谢您一直以来辛勤的工作。希望您在新的工作岗位上取得更大的成绩! 本通知书一式两份,人力资源部门和终止劳动合同的员工各执一份。 湖北圣玉绿松石有限公司 综合管理部 年月日 员工确认书: 本人已知晓《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将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离职手续。 员工签名: 年月日

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公司提出) 先生/女士: 根据公司与您签订的《离职协议书》,公司自______年月日起将与您解除劳动聘用关系,终止与您的劳动合同。 解除(终止)合同的原因如下: 请接到本通知后,在年月日前到所属人力资源部门办理相关离职手续。 同时,也非常感谢您一直以来辛勤的工作。希望您在新的工作岗位上取得更大的成绩! 本通知书一式两份,人力资源部门和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各执一份。 湖北圣玉绿松石有限公司 综合管理部 年月日 员工确认书: 本人已知晓《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将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离职手续。 员工签名:

关于期末考试经济补偿金及赔偿金的计算问题(重点)

关于期末考试经济补偿金及赔偿金的计算问题(重点) 看到很多同学还是不太清楚关于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的问题,现在总结一下,希望大家仔细看哦!对期末考试肯定会有所帮助的哦! 1.概念及说法。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合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时候,按照法律规定和劳动年限支付给劳动者的金额。赔偿金是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依照法律规定支付给劳动者的金额,具有惩罚性质。 我们同学有的注意到了,在案例分析或者计算题中,有时候一会说经济补偿金,一会说赔偿金,分不清到底什么是什么了。其实这不是问题的关键,要弄清楚二者的说法。赔偿金就是2倍经济补偿金。比如计算题里,就会问:用人单位如何给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如果是违法解除或者终止,有的同学说应该用赔偿金一词!那岂不是直接告诉你用人单位是一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了?比如期中考试里面的计算题,说用人单位强行解除,你就可以明白啊,这是一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啊,应该2倍经济补偿金啊,即所谓的赔偿金啊。所以明白了这层意思,你就能在分析的时候明确题目里所说的补偿金和赔偿金到底是什么意思,怎么支付了。 2?关于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况。第46条里明确了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况。请同学们仔细研究一下,如下: (1)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出于无奈,出现了38条的情况之一,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者按照37条,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根据第40条规定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是因为劳动者存在过错,符合第39条情况的,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还有第41条第一款规定的四种情况,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时,需要支付劳动着经济补偿。 除去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 续订的情形外,依照第44条第1项,劳动合同期满的,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这里要注意,关于劳动合同期满的经济补偿,08年1月1日之前,没有规 定要支付08年以前的,这是08年以后才规定的,所以只要是合法的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所做出的经济补偿自新法实行后的用工期限计算。比如小王签订了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2008年5月1日至2009年5月1日,只要是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合法终止,那么小王所得到的经济补偿金为(小王在劳动合同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1年)计算。 还有终止劳动合同的另外两种情形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的:及时第44条第4、5项。

员工辞退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法精编版

《员工辞退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法》 第一条《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规定,单位在以下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下,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1.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根据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的工资,工作年限满6个月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放,不满6个月的按半年算;工作年限超过12年的,按12年计算。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公式: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 (月工资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2.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根据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的工资,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放; 因病或非因公负伤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公式: 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医疗补助费(医疗补助费不低于6个月的工资) 3.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根据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的工资,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放,最多不超过12个月。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公式: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 (工作年限超过12年的,按12年计算) 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根据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的工资,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放。 因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公式: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 5.经济性裁员的:根据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的工资,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放。 6.用人单位逾期给付经济补偿金的计算 经济补偿金 = 原经济补偿金+额外经济补偿金(额外经济补偿金=原经济补偿金×50%) 7.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 赔偿金=经济补偿金总和×N=工作年限×月工资×(1+50%)×N(1

经济补偿金计算案例

经济补偿金计算案例 作为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计算离职员工的经济补偿金是日常必需的工作之一。由于《劳动合同法》扩大了经济补偿金的支付范围并改变了它的计算标准,经济补偿金的分段计算成为了一个难题。本文将结合案例,围绕经济补偿金的分段计算进行系统的阐述,同时详细总结各种情况下的法定情形,力求帮助大家厘清这一工作难题。 案例: 案例一张某1988年1月1日进入单位,2009年4月30日因医疗期满被依法解除合同,其平均月工资为8000元。 案例二张某1988年1月1日进入单位,2009年4月30日因不能胜任被解除合同,其平均月工资为8000元。 案例三张某1988年1月1日进入单位,2009年4月30日因经济性裁员被依法解除合同,其月平均工资为10000元。 案例四张某1988年1月1日进入单位,2009年4月30日因不能胜任被解除合同,其月平均工资为10000元。 (注:2008年上海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为9876元) 以上是四个经济补偿金分段计算的最典型,也是最容易混淆的案例,每一个案例都是一种类型的代表,尽管案情基本相似,但是计算的结果却相差很大。 计算经济补偿金最基本的公式为:经济补偿金=基数×年限。可见,影响经济补偿金的因素有二:基数和年限,而经济补偿金亦是据此进行分段的。 一、经济补偿金的基数 由于2008年1月1日之前施行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下简称“以前规定”)并未对经济补偿金的基数进行封顶限制,而《劳动合同法》则对基数进行封顶,即如果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高于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简而言之为“3倍+12月封顶”。因此,在不同情况下经济补偿金的基数有所不同: 1、如果劳动者的月平均工资不高于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基数按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确定。 2、如果劳动者工资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三倍封顶的情形,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确定基数,同时实施封顶计算经济补偿的年限自《劳动合同法》施行之日起计算,《劳动合同法》施行之前的工作年限仍按以前规定的标准计算经济补偿金基数。 二、经济补偿金的年限 “以前规定”和《劳动合同法》都对经济补偿金的年限进行封顶,“以前规定”对法定情形进行12个月的年限封顶,而《劳动合同法》只有在“基数”符合封顶条件时才对“年限”进行12月封顶,所以只需看基数封顶情况即可。具体的讲,如果《劳动合同法》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同时也不属于以前规定中“经济补偿金总额不超过劳动者十二个月的工资收入”情形的,经济补偿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但如果《劳动合同法》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属于以前规定中“经济补偿金总额不超过劳动者十二个月的工资收入”情形时,《劳动合同法》施行前的经济补偿年限要按照以前的规定计算;2008年1月1日后的工作年限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并入计算。 三、案例解析: (一)案例一属于经济补偿金的基数和年限均未遇到封顶的情况。这一类型包括的法定情形主要有: 1、医疗期满解除; 2、客观情况变化解除; 3、经济性裁员;4企业破产解散

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协议范本

附件11 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范本 甲方: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于xxxx年xx月xx日签订从xxxx年xx月xx日起至xxxx 年xx月xx日止的劳动合同,现甲乙双方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如下: 1.自xxxx年xx月xx日起,解除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随之终止; 2.乙方工资结算至离职之日,甲方于离职当日一次性结清支付给乙方。 & 3.甲方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人民币xxxx元(大写xxxx),于xxxx年xx 月xx日以现金(或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账号:xxxxxxxx)支付给乙方。 4.甲方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至xxxx年xx月xx日止。 5.甲方根据相关劳动法规和规定,向乙方提供劳动合同解除的证明。 6.乙方应当于本协议签订后xx日内妥善办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续,离职后不得作出有损公司名誉或利益之行为,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所造成的全部损失。 7.乙方自愿放弃其它所有诉求。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有限公司乙方(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_________ \

年月日年月日 终止劳动合同协议书范本 甲方: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于xxxx年xx月xx日签订为期xx年的劳动合同于xxxx年xx 月xx日期满,现甲乙双方同意终止劳动合同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如下: ^ 1.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于xxxx年xx月xx日终止,双方的权利义务随之终止; 2.乙方工资结算至合同终止之日,甲方于合同终止当日一次性结清支付给乙方。 3.甲方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人民币xxxx元(大写xxxx),于xxxx年xx 月xx日以现金(或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账号:xxxxxxxx)支付给乙方。 4.甲方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至xxxx年xx月xx日止。 5.甲方根据相关劳动法规和规定,向乙方提供劳动合同终止的证明。 6.乙方离职后不得作出有损公司名誉或利益之行为,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所造成的全部损失。 7.乙方自愿放弃其它所有诉求。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

2021新版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计算

YOUR LOGO 2021新版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 金计算 When concluding a contract, the parties of the contract purpose should be determined. The conclusion and performance of contracts are also human behavior.

专业合同系列,下载即可用 2021新版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计算 导语:合同目的具有确定性。一般情况下,在订立合同时,当事人的合同目的应该是确定的。从严格意义而言,任何人的行为都是有目的的。合同的订立和履行也属于人的行为,而且是比较正式的行为,所以更应该具有一定的具体目的。因此,对于特定的合同当事人,其合同目的是确定的。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计算】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赔偿金工资标准计算及依据 (一)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1、协商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超过12年的,按12年算) 2、因病或非因工伤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医疗补助费(不低于6个月工资,重病加50%,绝症加100%) 3、不能胜任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超过12年的,按12年算) 4、客观变化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 5、经济裁员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 6、逾期给付经济补偿金=原经济补偿金+额外经济补偿金(原经济补偿金的50%) (二)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 赔偿金=经济补偿金总和×n=工作年限×月工资×(1+50%)

×n(1 (三)因用人单位不订合同或合同无效赔偿金,违法解除合同赔偿金1= 应得工资收入×25%赔偿金2= 医疗费用×25%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赔偿金工资标准计算及依据 (一)违法解除赔偿金=录用费用+培训费用+直接经济损失+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二)劳动者违反保密条款赔偿金=被侵害的经营者的损失(或侵权人因侵权获得的利润)+合理的调查费用 连带赔偿责任 赔偿金总额=直接经济损失+因获取商业秘密给原用人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用人单位承担70%以上) (一)用人单位拖欠或克扣劳动者工资以及拒不支付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的计算方法与依据。 1、经济补偿金计算方法:应发劳动者工资x 25% 2、此种情形下可以主张的权利数额:应发劳动者工资+应发劳动者工资x 25% 3、计算依据:用人单位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报酬,用人单位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二)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经济补偿金计算方法及依据。

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

姓名性别身份号码 户籍所在地省市县区街号现住址省市县区街号 本单位工作起止时间本单位工作年限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计年个月 工作岗位 所终止劳动合同期限 固定期限年月日起年月日止 无固定期限年月日起 完成工作任务期 限 年月日起至工作任务完成时止 终止劳动合同原因( )劳动合同期满 ( )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 )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 )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 ( )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提前解散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终止劳动合同时间年月日 支付经济补偿情况个月,每月标准:元,合计:元 国有企业支付生活补助费 情况 个月,每月标准:元,合计:元缴纳失业保险费编号单位个人 用人单位 (公章) 经办人: 年月日 注: 1、此证明由用人单位出具,一式三份。一份交给劳动者本人,一份装入劳动者本人

姓名性别身份证号 户籍所在地省市县区街号现住址区市县街号 本单位工作起止时间本单位工作年限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计年个月 工作岗位 所解除劳动合同期限 固定期限年月日起年月日止 无固定期限年月日起 完成工作任务期限年月日起至工作任务完成时止 解除劳动合同原因( )双方协商一致 ( )劳动者辞职 ( )用人单位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 ( )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 )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 ( )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 ( )用人单位原因致劳动合同无效 (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或者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 ( )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 )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 ( )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 (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 ( )劳动者原因致劳动合同无效 ( )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劳动者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 )劳动者不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胜任 ( )订立合同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变化不能协商变更合同 ( )用人单位裁员 解除劳动合同时间年月日 支付经济补偿情况个月,每月标准:元,合计:元缴纳失业保险费编号单位个人 用人单位 (公章) 经办人: 年月日 注:1、此证明由用人单位出具,一式三份。一份交给劳动者本人,一份装入劳动者本人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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