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版《绿色建筑评价标准》雨水控制利用评价指标介绍

2014版《绿色建筑评价标准》雨水控制利用评价指标介绍
2014版《绿色建筑评价标准》雨水控制利用评价指标介绍

2014版《绿色建筑评价标准》雨水控制利用评价指标介绍

杜晓亮曾捷李建琳吕石磊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设计院,北京100013)

0前言

绿色建筑关注水环境改善与水资源利用,雨水控制利用也因此在绿色建筑中得到更多更深层次的关注。即将实施的《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14,以下简称“新标准”)基于低影响开发的理念,在“节地与室外环境”、“节水与水资源利用”两个章节对雨水控制利用提出了系统性的评价指标以及相应的技术措施,评价指标的设置更加科学合理,有助于更好地实现绿色建筑在雨水控制利用方面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1低影响开发与绿色建筑

低影响开发(Low ImpactDevelopment,LID)是20世纪90年代末发展起来的暴雨管理和面源污染处理技术,旨在通过分散、小规模的源头控制机制和设计技术来达到对暴雨所产生的径流和污染的控制,使开发地区尽量接近于开发前的自然水文循环状态,其关键在于原位收集、自然净化、就近利用或回补地下水。从其技术理念和宗旨可以看出,低影响开发注重雨水管理的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经过多年的实践运用,该方法在美国、西欧等地得到广泛运用,并有众多代表性案例。

绿色建筑的理念之一是要求最大限度地实现节水、保护环境、减少污染,其中就包含了雨水控制利用的要求,与低影响开发理念所追求的目标相一致。因此将低影响开发的理念融入绿色建筑的雨水控制利用,将有助于解决目前我们所面临的水环境及水资源难题。

2低影响开发原则下的雨水控制利用措施

与传统的雨水控制利用措施相比,低影响开发推崇的措施更注重因地制宜,追求实现接近于自然状况下的水文循环、低耗能且生态化。我们将此类措施称为绿色雨水基础设施,它是由诸如林荫街道、湿地、公园、林地、自然植被区等开放空间和自然区域组成的相互联系的网络,此类设施有:雨水花园、下凹式绿地、屋

顶绿化、植被浅沟、雨水截流设施、渗透设施、雨水塘、雨水湿地、景观水体、多功能调蓄设施等。

绿色雨水基础设施有别于传统的“灰色”雨水设施(雨水口、雨水管道等),能够以自然的方式控制城市雨水径流、减少城市洪涝灾害、控制径流污染、保护水环境。例如雨水花园,它是自然形成或人工挖掘的浅凹绿地,用于收集来自屋面或地面的雨水,通过植物、土壤的综合作用使雨水得到净化,并使之逐渐渗入土壤或补给景观用水、冲厕用水;又如下凹式绿地(也称低势绿地),它低于周围路面,可承接和储存雨水,达到调节径流、补充地下水以及削减径流污染物的作用。组合应用这些设施可实现削减径流、调蓄利用雨水资源、控制径流污染、降低市政管网的压力、保证安全输送、保护河道、营造生态化景观等多种功能。此外,绿色雨水基础设施还有助于净化空气、减少能耗、缓解热岛效应、土地增值、节约投资、降低雨水设施运行费用,提供具有美学和生态功能的自然景观和宜居环境。

3两版标准中雨水控制利用评价指标对比

“新标准”及“原标准”(GB/T50378-2006)中,均有雨水控制利用的相关评价指标,其内容见表1。

合理开发利用场地空间不仅是地面空间利用的问题,还应该包括合理的整体规划布局,如合理利用植被缓冲带和前处理塘连接,引导硬质铺装上的雨水进入场地开放空间;合理引导屋面雨水和道路雨水进入地面生态设施等,保证雨水排放和滞蓄过程中有良好的衔接关系,并有效保障自然水体和景观水体的水质、水量安全。

利用场地的河流、湖泊、水塘、湿地、低洼地、设计景观(如景观绿地和景观水体)作为雨水调蓄设施,以减少采用人工池体进行调蓄,可达到有限土地资源多功能开发的目标,并避免开发过程中由于缺乏沟通导致多套系统进行单独设计,浪费大量资金和土地。能调蓄雨水的景观绿地包括下凹式绿地、雨水花园、树池、干塘等绿色雨水基础设施。据此,本条第一款提出该类景观绿地和水体的面积之和占绿地面积的比例需达到30%。

屋面雨水和道路雨水是建筑场地径流的重要源头,易被污染并形成污染源,给下游地区带来水质、水量威胁,故本条第二款要求合理引导其进入地面生态设施进行调蓄、下渗和利用,并在雨水进入生态设施前后采取相应截污措施,保证雨水在滞蓄和排放过程中有良好的衔接关系,保障自然水体和景观水体的水质、水量安全。条文中的地面生态设施通常是指下凹式绿地、植草沟、树池等,即在地势较低的区域种植植物,通过植物截流、土壤过滤滞留处理小流量径流雨水,达到径流污染控制目的。具体实践中,还应考虑在截留屋面雨水时做好消能措施,防止其对地面生态设施造成冲击破坏。

雨水入渗也是消减径流及径流污染的重要途径。本条第三款要求“硬质铺装地面中透水铺装面积的比例达到50%”。“硬质铺装地面”是指场地中停车场、道路和室外活动场地等,不包括建筑占地(屋面)、绿地、水面等。通常停车场、道路

和室外活动场地等,有一定承载力要求,多采用石材、砖、混凝土、砾石等为铺地材料,透水性能较差,雨水无法入渗,易形成大量地表径流,增加城市排水系统的压力。“透水铺装”是指采用如植草砖、透水沥青、透水混凝土、透水地砖等透水铺装系统,既能满足路用及铺地强度和耐久性要求,又能使雨水通过本身与铺装下基层相通的渗水路径直接渗入下部土壤的地面铺装。当透水铺装下为地下室顶板时,若地下室顶板设有疏水板及导水管等,可将渗透雨水导入与地下室顶板接壤的实土,或地下室顶板上覆土深度能满足当地园林绿化部门要求时,可认定其为透水铺装地面。

规范条文:

“4.2.14合理规划地表与屋面雨水径流,对场地雨水实施外排总量控制。场地年

径流总量控制率达到55%,得3分;达到70%,得6分。评价分值:6分。”

绿色建筑在场地设计过程中应合理评估和预测场地可能存在的水涝风险,对场地雨水实施减量控制,尽量使场地雨水就地消纳或利用,防止径流外排到其他区域形成水涝和污染。本条指标对场地雨水径流总量提出量化要求,提出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其定义为:通过自然和人工强化的入渗、滞蓄、调蓄和收集回用,场地内累计一年得到控制的雨水量占全年总降雨量的比例。

径流总量控制同时包括雨水的减排和利用,实施过程中减排和利用的比例需依据场地的实际情况,通过合理的技术经济比较,来确定最优方案。雨水设计应协同场地、景观设计,采用屋顶绿化、透水铺装等措施降低地表径流量,同时利用下凹式绿地、浅草沟、雨水花园等加强雨水入渗,也可根据项目的用水需求收集雨水回用,以实现减少场地雨水外排的目标。

从区域角度看,雨水的过量收集会导致原有水体的萎缩或影响水系统的良性循环。要使硬化地面恢复到自然地貌的环境水平,最佳的雨水控制量应以雨水排放量接近自然地貌为标准,因此从经济性和维持区域性水环境的良性循环角度出发,径流总量的控制率也不宜过大而应有合适的量(除非具体项目有特殊的防洪排涝设计要求)。在自然地貌或绿地的情况下,径流系数通常为0.15左右,故本条设

定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不宜超过85%。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对应的设计控制雨量,是通过统计建筑所在区域的降雨资料计算确定的,统计年限不同,不同控制率下对应的设计控制雨量会有差异,考虑气候变化的趋势和周期性,“新标准”推荐采用30年。

在具体项目设计时,可根据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对应的设计控制雨量来确定雨水设施规模和最终方案。对于一个按设计控制雨量建设的雨水系统(含单项或多项措施),小于设计控制雨量的降雨会全部通过入渗、滞蓄、调蓄和收集回用得到有效利用,大于设计控制雨量的降雨则溢流排放。可通过采取一种或多种雨水控制利用措施来满足本条的要求。

5“新标准”“节水与水资源利用”章节中的雨水控制利用评价指标介绍

规范条文:

“6.2.11冷却水补水使用非传统水源。冷却水补水使用非传统水源的量占其总用水量的比例达到10%,得4分;达到30%,得6分;达到50%,得8分。评价分值:8分。”

非传统水源中的雨水是绿色建筑节水措施“开源”的重要内容。数据表明,全年我国大多数地区的降雨高峰时段与冷却水用水时段基本一致,因此优先推荐收集雨水处理后用于冷却水补水,从水量平衡上容易达到吻合,并且雨水的水质要优于生活污废水,处理成本较低、管理相对简单,具有更好的经济效益。同时实现了雨水减排,也具有很好的社会和环境效益。

本条鼓励“冷却水补水使用非传统水源”,并且以冷却水补水使用非传统水源的量占其总用水量的比例作为得分依据。需要注意的是,在使用非传统水源替代自来水作为冷却水补水水源时,其水质指标应满足《采暖空调系统水质标准》GB/T 29044中规定的空调冷却水的水质要求。此外,设计阶段冷却塔的年补水量应按照《民用建筑节水设计标准》GB 50555执行。

规范条文:

“6.2.12结合雨水利用设施进行景观水体设计,景观水体利用雨水的补水量大于其水体蒸发量的60%,且采用生态水处理技术保障水体水质。评分规则如下:1对进入景观水体的雨水采取控制面源污染的措施,得4分;

2利用水生动、植物进行水体净化,得3分。评价分值:7分。”

雨水在有景观水体的项目中也可发挥重要作用。在景观水体补水方面,《民用建筑节水设计标准》(GB 50555-2010)及《住宅建筑规范》(GB 50368-2005)均有相关强制性条文规定,景观水体的补水不得采用自来水和地下井水,因此设有水景的项目,水体的补水只能使用雨水等非传统水源,或在取得当地相关主管部门的许可后,利用临近的河、湖水。

结合场地的地形地貌汇集雨水,用于景观水体的补水,是节水和保护、修复水生态环境的最佳选择,设置本条正是为鼓励将雨水控制利用和景观水体设计进行有机结合。在量化指标方面,本条要求景观水体的补水应充分利用场地的雨水资源,使利用雨水的补水量大于景观水体蒸发量的60%,不足部分可考虑其他非传统水源,因此设计阶段需做好景观水体补水量和水体蒸发量逐月的水量平衡,确保满足本条的定量要求。对于进入景观水体的雨水应采取措施控制径流污染,在雨水进入景观水体之前设置前置塘、缓冲带等前处理设施,或结合“新标准”4.2.13条第二款的措施要求加以落实,以有效控制面源污染。同时还应采用生态水处理技术,利用水生动、植物进行水体净化,保障景观水体的水质安全。

6小结

“新标准”通过引入低影响开发的理念,对雨水控制利用进行了系统性的考虑和指标设计。在场地规划设计阶段注重对原有自然水环境的保护和修复,并要求进行雨水专项规划设计或提出雨水综合利用方案。在径流减排、径流污染控制的源头治理上,提倡雨水花园、下凹绿地等绿色雨水基础设施的组合运用,通过引入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对场地雨水外排总量加以限制。同时,雨水作为重要的水资源,对其利用也赋予了更明确的指标要求。“新标准”在雨水控制利用的相关评价指标上内容更显系统性、条理性,赋予的量化标准更具操作性,这将有助于雨水控制利用措施取得实效,也有助于绿色建筑在水资源节约、水环境保护方面取得更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财政部会计司解读《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

切实做好内部控制评价,不断实现内部控制自我提升 ——财政部会计司解读《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周易》:“君子终日乾乾,夕惕若,厉,无咎。”是说君子能整天整日显示出自强不息的行为状态,是因为到晚间,也要保持戒慎,即检查自己在白天的所作所为,不要把过错带进第二天。对内部控制的建立、实施进行评价,是优化内部控制自我监督机制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是内部控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内部控制的建立、实施,共同构成有机循环。《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第四十六条:“企业应当结合内部监督情况,定期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自我评价,出具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因此,为促进企业全面评价内部控制的设计与运行情况,规范内部控制评价程序和评价报告,揭示和防范风险,专门制定了《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下称“《评价指引》”)。 《评价指引》第二条规定,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是指企业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对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全面评价、形成评价结论、出具评价报告的过程。 一、内部控制评价概述 (一)内部控制评价的作用。 第一,内部控制评价有助于企业自我完善内控体系。内部控制评价是通过评价、反馈、再评价,报告企业在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并持续地进行自我完善的过程。通过内部控制评价查找、分析内部控制缺陷并有针对性地督促落实整改,可以及时堵塞管理漏洞,防范偏离目标的各种风险,并举一反三,从设计和执行等全方位健全优化管控制度,从而促进企业内控体系的不断完善。 第二,内部控制评价有助于提升企业市场形象和公众认可度。企业开展内部控制评价,需形成评价结论,出具评价报告。通过自我评价报告,将企业的风险管理水平、内部控制状况以及与此相关的发展战略、竞争优势、可持续发展能力等公布于众,树立诚信、透明、负责任的企业形象,有利于增强投资者、债权人以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信任度和认可度,为自己创造更为有利的外部环境,促进企业的长远可持续发展。 第三,内部控制评价有助于实现与政府监管的协调互动。政府监管部门有权对企业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的有效性进行监督检查。事实上,在有关政府部门,比如审计机关开展的国有企业负责人离任经济责任审计中,已将企业内部控制的有效性,以及企业负责人组织领导内控体系建立与实施情况纳入审计范围,并日益成为十分重要的一部分。尽管政府部门实施企业内控监督检查有其自身的做法和特点,但监督检查的重点部位是基本一致的,比如大多涉及重大经营决策的科学性、合规性以及重要业务事项管控的有效性等。实施企业内控自我评价,能够通过自查及早排查风险、发现问题,并积极整改,有利于在配合政府监管中赢得主动,并借助政府监管成果进一步改进企业内控实施和评价工作,促进自我评价与政府监管的协调互动。 (二)内部控制评价的对象内部控制评价是对内部控制有效性发表意见。 所谓内部控制有效性,是指企业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对实现控制目标提供合理保证的程度,包括内部控制设计的有效性和内部控制运行的有效性。其中,内部控制设计的有效性,是指为实现控制目标所必需的内部控制要素都存在并且设计恰当;内部控制运行的有效性,是指现有内部控制按照规定程序得到了正确执行。评价内部控制运行的有效性,应当着重考

国内外绿色建筑评估标准

绿色建筑评估标准 【字体:大中小】2010-09-01 11:12:43 来源:中国天气网 目前全球对建筑“绿色”与否的评估标准主要有:美国绿色建筑委员会的“领先能源与环境设计建筑评级体系”(LEEDTM),英国的建筑科研组织(Building Research Establishment,BRE)“环境评价法”(BREEAM),日本的CASBEE体系等。其中以LEEDTM标准体系为最完善,是目前在世界各国的各类建筑环保评估、绿色建筑评估以及 建筑可持续性评估标准中最具有影响力。 美国的LEED绿色建筑评级体系 为了促进绿色建筑的发展与实践,美国绿色建筑委员会USGBC建立了一套自愿性的国家标准LEED (Leadershipin Energyand Environmental Design-领导型的能源与环境设计),该体系用于开发高性能的可持续性 建筑,进行绿色建筑的评级。简而言之,LEED是设计、建造和世界上最好最环保建筑的一套先进体系,整个项目包 括培训、专业人员认可、提供资源支持和进行建筑性能的第三方认证等多方面的内容。 中国绿色建筑三星认证 为了推动中国绿色建筑的发展。2006年6月1日,原建设部出台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以下简称《标准》),第一次为“绿色建筑”贴上了标签。中国绿色建筑三星认证以《标准》为基础,由节地与室外环境、节能与能源利用、 节水与水资源利用、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室内环境质量和运营管理(住宅建筑)或全生命周期综合性能(公共建筑)六类指标组成。每类指标包括控制项、一般项与优选项。通过这六类指标将建筑划分为一星至三星3个等级。 为加强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近日发出通知,印发《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实施细则》,明确绿色建筑评价标识有效期为3年。 通知明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委托建设部科技发展促进中心负责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具体组织实施等管理工作和 三星级绿色建筑的评价工作。委托具备条件的地方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部门开展所辖地区一星级和二星级绿色建筑评价 标识工作。 通知指出,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分为“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识”和“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其中,“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识”对处于规划设计阶段和施工阶段的住宅建筑和公共建筑,按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法》对其进行评价标识, 标识有效期为2年。“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对已竣工并投入使用的住宅建筑和公共建筑,按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 法》对其进行评价标识,标识有效期为3年。 从LEED看我国《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任何一套绿色建筑评估体系,特别是一些推荐性的评估体系,都需要考虑以下几个问题,如果这些基本的问题无法得到很好地解决, 那么这套体系最终不可能得到广泛的认同和实施: 第一个问题就是开发商如何受益? 也就是如何让得到绿色认证的建筑得到更高的估值,这会给开发商带来最直接的利益。当然这是针对那些不仅仅是想"打绿色牌",炒作绿色的发展商,而是一些脚踏实地的,具有前瞻性的开发商。因为我们目前所讲的绿色建筑,不仅仅是建造完之后的给一个认证,而

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17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总体情况 公司董事会授权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内部控制评价的具体实施工作,对纳入评价范围的高风险领域和单位进行评价。 二、内部控制评价的依据 本报告旨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等五部委联合发布的《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以下简称“基本规范”)及《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要求,结合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截至2017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评价。

三、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包括: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15家子公司。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本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本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研究与开发、工程项目、担保业务、财务报告、募集资金管理、全面预算、关联交易、合同管理、信息与沟通、信息系统、内部监督、风险评估。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同时通过风险检查、内部审计、监事巡查等方式对公司内部控制的设计及运行的效率、效果进行独立评价,具体评价结果阐述如下: 1.组织架构 (1)治理结构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市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要求,建立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监事会、经理层构成的法人

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欧普康视”)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公司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企业战略目标的实现。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基本规定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2015

3 基本规定 3.1 一般规定 3. 1. 1 绿色建筑的评价应以单栋建筑或建筑群为评价对象。评价单栋建筑时, 凡涉及系统性、整体性的指标,应基于该栋建筑所属工程项目的总体进行评价。【说明】 建筑单体和建筑群均可以参评绿色建筑。当需要对某工程项目中的单栋建筑进行评价时, 由于有些评价指标是针对该工程项目设定的〈如住区的绿地率),或该工程项目中其他建筑 也采用了相同的技术方案(如再生水利用〉,难以仅基于该单栋建筑进行评价,此时,应以该 栋建筑所属工程项目的总体为基准进行评价。 建筑群是指由位置毗邻、功能相同、权属相同、技术体系相同或相近的两个及以上单体建 筑组成的群体。常见的建筑群有住宅建筑群、办公建筑群。当对建筑群进行评价时,可先用本 标准评分项和加分项对各单体建筑进行评价,得到各单体建筑的总得分,再按各单体建筑的建 筑面积进行加权计算得到建筑群的总得分,最后按建筑群的总得分确定建筑群的绿色建筑等级。 参评建筑本身不得为临时建筑(例如,多见于北方的冰雪建筑,近年来在南方出现的集 装箱建筑〉,且应为完整的建筑,不得从中剔除部分区域。无论评价对象为单栋建筑或建筑 群,计算系统性、整体性指标时,要基于该指标所覆盖的范围或区域进行总体评价,计算区 域的边界应选取合理、口径一致、能够完整围合。 常见的系统性、整体性指标主要有:人均居住用地、容积率、绿地率、人均公共绿地、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等。 3. 1. 2 绿色建筑的评价分为设计评价和运行评价。设计评价应在建筑工程施工 图设计文件审查通过后进行,运行评价应在建筑通过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一年后 进行。 【说明】 本标准2006年版要求评价应在建筑投入使用一年后进行。但在随后发布的《绿色建筑 评价标识实施细则(试行修订〉》(建科综[2008]61号)中,己明确将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分 为“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识”和“绿色建筑评价标识”。而且,经过多年的工作实践,证明 了这种分阶段评价的可行性,以及对于我国推广绿色建筑的积极作用。因此,《标准》在评 价阶段上也作了划分,便于更好地与相关管理文件配合使用。 具体方法上,根据此前公开征求意见的结果,大部分反馈意见同意将“施工管理”、“运 营管理”2章的内容仅在运行阶段评价。基于此,《标准》将设计评价内容定为“节地与室 外环境”、“节能与能源利用”、“节水与水资源利用”、“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室内环境质 量”5章,运行评价则在此基础上增加“施工管理”、“运营管理”2章。 本标准3. 1.1条规定绿色建筑评价以一栋完整的建筑为基本对象。设计评价应坚持这一原则,不对一栋建筑中的部分区域开展绿色评价。但运行评价在某些情况下可以灵活一些,这 主要是指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业主的多功能综合性建筑,首先仍应考虑“以一栋完整的建筑为 基本对象”的原则,鼓励其业主联合申请运行评价;如所有业主无法联合申请,但有业主有意 愿单独申请时,则可对其中建筑中的部分区域开展运行评价,但申请运行评价的区域,建筑面 积应不少于2万m2,且有相对独立的暖通空调、给水排水等设备系统,此区域的电、气、热、水耗也能进行独立计量。申请运行评价(尤其是部分区域)的业主,应明确其物业 '{-

我国东方航空有限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18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TPMK standardization office【 TPMK5AB- TPMK08- TPMK2C- TPMK18】

XX股份有限公司20XX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XX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XX公司董事会(以下简称“董事会”)对建立和维护充分的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制度负责。 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的目标是保证财务报告信息真实完整和可靠、防范重大错报风险。由于内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性,因此仅能对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 董事会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要求对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进行了评价,并认为其在XXXX年XX月XX日(基准日)有效[或在以下方面存在重大缺陷:对重大缺陷的说明。公司已对该缺陷采取(或拟对该缺陷采取)如下整改措施: 整改措施]。 我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已对公司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审计意见]。 我公司在内部控制自我评价过程中关注到的与非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缺陷情况包括[具体缺陷情况]。

董事长:(签名) XX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 上市公司董事关于《董事会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估 报告》审议的工作底稿 一、董事对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估应完成工作底稿,形成评估依据。 二、公司董事会秘书至少应于董事会审议公司年度报告会议通知发出时,将本底稿交给各董事。 三、该底稿应由董事亲笔填写。 四、公司应为董事填写工作底稿有关内容提供便利。 五、董事在审议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之前,应至少关注以

下内容并形成工作底稿: 1.公司是否已经建立内部控制制度并形成书面文件? 是□否□ 2.检查监督部门设置情况 (1)公司是否已确定一个或多个专门职能部门(以下简称“检查监督部门”)负责内部控制的日常检查监督工 作? 是□否□ 如是,请说明该部门名称。 (2)如已确定检查监督部门,公司是否根据相关规定以及公司情况配备专门的内部控制检查监督人员? 是□否□ 如是,请说明配备人数。 (3)检查监督部门负责人的任免由谁决定? 3.检查监督部门报告情况 (1)检查监督部门是否定期直接向董事会或其下设审计委员会等专业委员会报告内部控制检查监督工作情况。 是□否□ 如是,请说明本年度报告次数。 (2)本年度检查监督部门发现的问题都有哪些? (3)检查监督部门对发现的问题是否提出过解决建议?

GB/T50378-2014年《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1 总则 1.0.1为贯彻国家技术经济政策,节约资源,保护环境,规范绿色建筑的评价,推进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绿色民用建筑的评价。 1.0.3绿色建筑评价应遵循因地制宜的原则,结合建筑所在地域的气候、环境、资源、经济及文化等特点,对建筑全寿命期内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保护环境等性能进行综合评价。 1.0.4绿色建筑的评价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绿色建筑green building 在全寿命期内,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保护环境、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建筑。 2.0.2热岛强度heat island intensity 城市内一个区域的气温与郊区气温的差别,用二者代表性测点气温的差值表示,是城市热岛效应的表征参数。 2.0.3年径流总量控制率volume capture ratio of annual rainfall 通过自然和人工强化的入渗、滞蓄、调蓄和收集回用,场地内累计一年得到控制的雨水量占全年总降雨量的比例。 2.0.4可再生能源renewable energy 风能、太阳能、水能、生物质能、地热能和海洋能等非化石能源的统称。2.0.5再生水reclaimed water 污水经处理后,达到规定水质标准、满足一定使用要求的非饮用水。 2.0.6非传统水源nontraditional water source 不同于传统地表水供水和地下水供水的水源,包括再生水、雨水、海水等。 2.0.7可再利用材料reusable material 不改变物质形态可直接再利用的,或经过组合、修复后可直接再利用的回收材料。 2.0.8可再循环材料recyclable material 通过改变物质形态可实现循环利用的回收材料。

质量管理体系符合性评价及改进措施

质量管理体系符合性评价及改进措施 1.总则 依据GB/T1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标准要求,采取以下措施证实我们有能力稳定地提供满足顾客和适用的法律法规要求的桥梁产品,通过体系的有效应用,目标在于实现桥梁产品100%的合格率,实现顾客的质量要求,增加顾客满意程度,在此基础上,制定更加有效的改进措施,提高企业质量管理水平,改进企业业绩。 2.本公司质量管理体系程序 本公司采用涉县桥梁制造有限公司颁布的体系程序文件,全文共二十八个程序文件,其中应用于质量管理体系的有以下几个程序文件:1文件控制程序:旨在对管理体系所要求的文件进行控制,确保各相关场所能得到文件的有效版本,并防止作废文件的误用。 2记录控制程序:旨在对管理体系所要求的记录予以控制,为保持和改进管理体系提供信息,为管理体系运行和产品与过程的符合性、有效性提供客观证据。 3目标和指标的制定、分解、考核控制程序:建立与质量方针保持一致的质量目标,并在相关职能和层次上实施量化、分解和考核,在遵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保证产品符合要求、相关方满意、满足顾客期望,以实现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和持续改进。 4信息交流控制程序:为规范信息交流的内容、职责、渠道和方法,以确保与管理体系有关的内外部信息的正常交流。

5人力资源控制程序:通过对人力资源的控制,对从事影响产品质量的人员,规定相应的能力和质量意识的要求,并进行适当的培训,以满足管理体系运行的需要。 6产品实现过程的策划控制程序:通过产品实现过程的策划,保证产品达到质量目标和要求。 7与顾客有关的过程控制程序:通过识别确定顾客对产品的要求,评审能满足顾客对产品要求的能力,确保履行产品要求,达到顾客的满意。 8物资机械采购控制程序:选择合格的供方,对物资、机械采购过程进行控制,确保采购物资、机械符合规定要求。 9生产和服务提供控制程序:对生产和服务提供过程进行有效控制,以确保产品符合按质量、工期和环境保护标准及规定要求,满足顾客的需求。 10顾客满意程度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通过监视和测量,不断关注顾客、相关方需求之间的差距,并将其转化为明确的要求和管理规定,使管理体系持续改进,以增强顾客、相关方的满意程度。 11内部审核控制程序:验证管理体系是否符合标准要求,是否得到有效保持、实施和改进。 12不合格品控制程序:使不合格得到识别和控制,以防止不合格品的非预期使用或交付。 13数据分析控制程序:确定、收集和分析适当的数据,以证实管理体系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以便寻求改进机会,采取改进措施。 14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通过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消除在生产和服务提供过程及管理体系运行过程中潜在的和发生的不合格、事件、事

《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

附件1: 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企业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及时发现企业内部控制缺陷,提出和实施改进方案,确保内部控制有效运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大中型企业。 第三条本指引所称内部控制评价,是指由企业董事会和管理层实施的,对企业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评价,形成评价结论,出具评价报告的过程。 内部控制有效性是指企业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能够为控制目标的实现提供合理的保证。 第四条企业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要求,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对战略目标、经营管理的效率和效果目标、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目标、资产安全目标、合法合规目标等单个或整体控制目标的实现进行评价。 第五条企业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风险导向原则。内部控制评价应当以风险评估为基础,根据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和对企业单个或整体控制目标造成的影响程度来确定需要评价的重点业务单元、重要业务领域或流程环节。 (二)一致性原则。内部控制评价应当采用统一可比的评价方法和标准,保证评价结果的可比性。 (三)公允性原则。内部控制评价应当以事实为依据,评价结果应当有适当的证据支持。 (四)独立性原则。内部控制评价机构的确定及评价工作的组织实施应当保持相应的独立性。 (五)成本效益原则。内部控制评价应当以适当的成本实现科学有效的评价。 第六条企业董事会及其审计委员会负责领导本企业的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监事会对董事会实施内部控制评价进行监督。 第七条企业可以授权内部审计部门负责组织和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具备条件的企业,可以设立专门的内部控制评价机构(以下合称内部控制评价机构)。 第八条企业内部控制评价,一般包括年度评价和专项评价。 年度评价是指企业根据内部控制目标,对企业某一年度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的评价;专项评价是指企业在特定时点对特定范围的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的评价。 第二章内部控制评价的内容和标准 第九条企业应当对与实现整体控制目标相关的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内部控制要素进行全面系统、有针对性的评价。 第十条企业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包括对内部控制设计有效性和运行有效性的评价。 内部控制设计有效性是指为实现控制目标所必需的内部控制要素都存在并且设计恰当;内部控制运行有效性是指现有内部控制按照规定程序得到了正确执行。 第十一条应用信息系统加强内部控制的企业,应当对信息系统的有效性进行评价,包括信息系统一般控制评价和信息系统应用控制评价。 一般控制评价应当着重考虑与信息系统开发有关的信息技术控制目标、程序变更、计算机运行和对数据的接触是否符合企业内部控制的要求,是否有利于企业内部控制目标的实现,并以此评价信息系统的安全性、可靠性和合理性。 应用控制评价应当结合企业业务流程特点,着重考虑信息系统中与业务流程相关的控制点,并以此评价相关应用系统操作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规性。 第十二条企业应当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应用指引的有关规定,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并以此为依据和标准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社会评价质量控制体系与数据库

社会评价质量控制体系与数据库病人对医院服务质量需求越来越高,而患者“满意度”是衡量医院服务质量,评价医患关系的一项核心指标。患者满意度是医院服务质量中的重中之重,获取患者对我们服务中的意见和建议是医院提高服务质量的关键。我院采用随机抽样方法,于每个科室抽取10名住院患者作为调查对象,通过病人满意度调查问卷获取患者满意度及病人对医院各项服务的建议和意见,为确保调查结果真实、可靠,特建立以下社会评价质量控制体系。 一、调查设计阶段 本次调查的目的旨在获取病人满意度及对医院各项服务的建议和意见,故我们在选取问卷时采用了《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指南》中编入的调查问卷,问卷内容科学、易懂。在调查对象选取方面,为体现全院病患的普遍意愿,采用了经济、实用的抽样调查法,以科室为单位,各抽取10名住院病患为此次的调查对象。 二、严格选择和培训调查员 从主要的负责科室或部门选择调查员,并对调查员进行调查知识培训,使调查员在帮助病人接受问卷调查时,无语言诱导及误导,使问卷内容兼具效度和信度,呈现病患的真实感受。 三、广泛宣传,争取调查对象的配合,提高应答率 在科室醒目位置摆放调查宣传标语、投诉方法、投诉流程、病人意见建议箱等,让病人充分理解调查目的,积极配合调查员做口头询问及服务问卷调查。

四、问卷收集及核查 由调查员对调查对象进行直接观察、口头询问,将答案填入调查表,并负责问卷收集及核查(包括完整性核查和逻辑检查),筛选调查问卷,确保问卷内容真实、可信。 五、数据的计算机录入与系统化 运用Microsoft Office软件建立录入数据库,进行数据整理、分析,使之系统化、条理化。 六、数据呈现问题的阐述与分析 对问卷得到的数据资料进行整合、分析,针对每一问题进行数据统计,得到直观结果,并由此解析问题存在的根源,并制定改善措施,为改善全院服务质量提供参考依据。

《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

《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促进企业全面评价内部控制的设计与运行情况,规范内部控制评价程序和评价报告,揭示和防范风险,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所称内部控制评价,是指企业董事会或类似权利机构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全面评价、形成评价结论、出具评价报告的过程。 第三条企业实施内部控制评价至少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评价工作应当包括内部控制的设计与运行,涵盖企业及其所属单位的各种业务和事项。 (二)重要性原则。评价工作应当在全面评价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单位、重大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 (三)客观性原则。评价工作应当准确地揭示经营管理的风险状况,如实反映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 第四条企业应当根据本评价指引,结合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内部控制评价办法,规定评价的原则、内容、程序、方法和报告形式等,明确相关机构或岗位的职责权限,落实责任制,按照规定的办法、程序和要求,有序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企业董事会应当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真实性负责。 第二章内部控制评价的内容 第五条企业应当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应用指引以及本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围绕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要素,确定内部控制评价的具体内容,对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情况进行全面评价。 第六条企业组织开展内部环境评价,应当以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企业文化、社会责任等应用指引为依据,结合本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对内部环境的设计及实际运行情况进行认定和评价。 第七条企业组织开展风险评估机制评价,应当以《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有关风险评估的要求,以及各项应用指引中所列主要风险为依据,结合本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对日常经营管理过程中的风险识别、风险分析、应对策略等进行认定和评价。

GBT50378-2019绿色建筑评价标准22页word

GBT50378-2006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EvaIuation standard for green building 前言 本标准是根据建设部建标标函E2005]63号(关于请组织开展《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编制工作的函)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编制而成。 本标准是为贯彻落实完善资源节约标准的要求,总结近年来我国绿色建筑方面的实践经验和研究成果,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制定的第一部多目标、多层次的绿色建筑综合评价标准。 在编制过程中,广泛地征求了有关方面的意见,对主要问题进行了专题论证,对具体内容进行了反复讨论、协调和修改,并经审查定稿。 本标准的主要内容是:总则、术语、基本规定、住宅建筑、公共建筑。 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管理,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地址:北京市北三环东路30号;邮政编码:100013)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请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总结实践经验,提出意见和建议。 本标准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参编单位: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清华大学 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 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院 国家给水排水工程技术中心

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 城市建设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有为韩继红曾捷杨建荣方天培汪维王静霞秦佑国毛志兵马眷荣陈立叶青徐文龙林海燕郎四维程志军 安宇张蓓红范宏武王玮华林波荣赵平于震平郭兴芳涂英时刘景立 目次 1总则 (1) 2术语 (2) 3基本规定 (3) 3.1基本要求 (3) 3.2评价与等级划分 (3) 4住宅建筑 (5) 4.1节地与室外环境 (5) 4.2节能与能源利用 (6) 4.3节水与水资源利用 (7) 4.4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 (8) 4.5室内环境质量 (9) 4.6运营管理 (11) 5公共建筑 (12) 5.1节地与室外环境 (12) 5.2节能与能源利用 (13)

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

附件1: 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企业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及时发现企业内部控制缺陷,提出和实施改进方案,确保内部控制有效运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大中型企业。 第三条本指引所称内部控制评价,是指由企业董事会和管理层实施的,对企业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评价,形成评价结论,出具评价报告的过程。 内部控制有效性是指企业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能够为控制目标的实现提供合理的保证。 第四条企业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要求,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对战略目标、经营管理的效率和效果目标、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目标、资产安全目标、合法合规目标等单个或整体控制目标的实现进行评价。 第五条企业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风险导向原则。内部控制评价应当以风险评估为基础,根据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和对企业单个或整体控制目标造成的影响程度 来确定需要评价的重点业务单元、重要业务领域或流程环节。

(二)一致性原则。内部控制评价应当采用统一可比的评价方法和标准,保证评价结果的可比性。 (三)公允性原则。内部控制评价应当以事实为依据,评价结果应当有适当的证据支持。 (四)独立性原则。内部控制评价机构的确定及评价工作的组织实施应当保持相应的独立性。 (五)成本效益原则。内部控制评价应当以适当的成本实现科学有效的评价。 第六条企业董事会及其审计委员会负责领导本企业的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监事会对董事会实施内部控制评价进行监督。 第七条企业可以授权内部审计部门负责组织和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具备条件的企业,可以设立专门的内部控制评价机构(以下合称内部控制评价机构)。 第八条企业内部控制评价,一般包括年度评价和专项评价。 年度评价是指企业根据内部控制目标,对企业某一年度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的评价;专项评价是指企业在特定时点对特定范围的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的评价。 第二章内部控制评价的内容和标准 第九条企业应当对与实现整体控制目标相关的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内部控制要素进行全面系 统、有针对性的评价。 第十条企业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包括对内部控制设计有效性和运行有效性的评价。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技术细则

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试行) 前言 为了更好地实行《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引导绿色建筑健康发展,受建设部科技司委托,建设部科技发展促进中心和依柯尔绿色建筑研究中心组织编写了《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以下简称《技术细则》)。 编写《技术细则》的目的是,为绿色建筑的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提供更加规范的具体指导,为绿色建筑评价标识提供更加明确的技术原则,为绿色建筑创新奖的评审提供更加详细的评判依据,从三个层面推进绿色建筑理论和实践的探索与创新。 《技术细则》的编写比较系统地总结了国内绿色建筑的实践,特别是自2005年3月“首届国际智能与绿色建筑技术研讨会”以来的实践,还借鉴了美国、日本、英国、德国等国家发展绿色建筑的成功经验。其内容既有符合中国国情的一面,也有与国际绿色建筑发展趋势相适应的一面,具有比较强的适应性的同时又有比较好的先进性。这是《技术细则》的特点。 参加《技术细则》编写的人员,有的参加过《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的编写,有的参加过绿色建筑建设活动,有的参加过系统的研究工作。这样一个既有理论又有实践的专家学者群体,是编写《技术细则》十分宝贵的前提条件。随着绿色建筑实践活动的拓展,这个群体正在发展,正在壮大,正是中国绿色建筑的基石。 建设部科技发展促进中心 依柯尔绿色建筑研究中心 二OO七年六月 1 总则 1.1 基本规定 1.1.1为科学引导和规范管理绿色建筑评价、评奖与标识工作提供更明确的技术依据,更好地实行《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 50378-2006(以下简称《标准》),制定本细则。 1.1.2 本细则依照《标准》的内容和要求编制,适用于指导绿色建筑的评价标识、全国绿色建筑创新奖的评审和指导绿色建筑的规划设计、建造及运行管理。 1.1.3按照控制项、一般项和优选项的评价内容判定得分情况和达标情况。根据达标情况评定星级,进行绿色建筑评价;根据得分情况,区分同一星级绿色建筑的相对水平,用于全国绿色建筑创新奖和工程项目评审。 1.2 绿色建筑评价标识 1.2.1进行绿色建筑评价,应先审查是否满足控制项的要求。参评的控制项全部满足要求,则通过初审。 1.2.2对一般项、优选项,进行达标判定,判定结果分为是、否、不参评三种。按满足一般项数和优选项数的程度,分为三个等级。 1.2.3当某条文要求不适应该建筑所在地区、气候与建筑类型等条件时,该条文可不作为参评项,参评的总项数相应减少,等级划分时对项数的要求可按原比例调整确定。 1.3 绿色建筑创新奖评审 1.3.1进行绿色建筑创新奖评审,应先审查是否满足控制项的要求。参评的控制项全部满足要求,则通过初审。 1.3.2为细分绿色建筑的相对差异,在控制项达标的情况下,按本细则的要求进行评分。根据设定的分值,按满足要求的情况评分,逐项评分并汇总各类指标的得分。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完整版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完整版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司内部控制、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和风险控制能力,促进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及公司自身经营特点与所处环境,不断完善公司治理,健全内部控制体系,保障了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管理的有效执行,确保了公司的稳定经营,现就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实施情况进行自我评价。 公司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的目标、遵循的原则和包括的要素 内部控制是指由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和全体员工实施的、旨在实现控制目标的过程。 (一)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 1、合理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 2、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公司实现发展战略。 (二)公司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遵循的原则 1、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覆盖企业及其所属单位的各种业务和事项。 2、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事项和咼风险领域。 3、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业务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同时兼顾运营效率。 4、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与企业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 5、成本效益原则。内部控制应当权衡实施成本与预期效益,以适当的成本实现有效控制。(三)公司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应当包括的要素 1、内部环境。内部环境是公司实施内部控制的基础,包括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内部审计、人力资源政策、企业文化等。 2、风险评估。风险评估是公司及时识别、系统分析经营活动中与实现内部控制目标相关的风险,合理确定风险应对策略。 3、控制活动。控制活动是公司根据风险评估结果,采用相应的控制措施, 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度之内。 4、信息与沟通。信息与沟通是公司及时、准确地收集、传递与内部控制相关的信息,确保信息在企业内部、企业与外部之间进行有效沟通。 5、内部监督。内部监督是公司对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评价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现内部控制缺陷,应当及时加以改进。 二、内部控制建设情况的认定 (一)控制环境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有关监管部门的要求及《xxX殳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和议事规则,明确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殳东大会的权力符合《公司

新版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新版绿色建筑评价 标准 1 2020年4月19日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GB/T50378- 核心提示:1 总则 1.0.1 为贯彻国家技术经济政策,节约资源,保护环境,规范绿色建筑的评价,推进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绿色民用建筑的评价。 1.0.3 绿色建筑评价应遵循因地制宜的原则,结合建筑所在地 1 总则 1.0.1 为贯彻国家技术经济政策,节约资源,保护环境,规范绿色建筑的评价,推进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绿色民用建筑的评价。 1.0.3 绿色建筑评价应遵循因地制宜的原则,结合建筑所在地域的气候、环境、资源、经济及文化等特点,对 2 2020年4月19日

建筑全寿命期内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保护环境等性能进行综合评价。 1.0.4 绿色建筑的评价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 绿色建筑 green building 在全寿命期内,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保护环境、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建筑。 2.0.2 热岛强度 heat island intensity 城市内一个区域的气温与郊区气温的差别,用二者代表性测点气温的差值表示,是城市热岛效应的表征参数。 3 2020年4月19日

2.0.3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 volume capture ratio of annual rainfall 经过自然和人工强化的入渗、滞蓄、调蓄和收集回用,场地内累计一年得到控制的雨水量占全年总降雨量的比例。 2.0.4 可再生能源 renewable energy 风能、太阳能、水能、生物质能、地热能和海洋能等非化石能源的统称。 2.0.5 再生水 reclaimed water 污水经处理后,达到规定水质标准、满足一定使用要求的非饮用水。 2.0.6 非传统水源 nontraditional water source 不同于传统地表水供水和地下水供水的水源,包括再生水、雨水、海水等。 4 2020年4月19日

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报告(范本)

上市公司 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19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3.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