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合伙企业入伙退伙

有限合伙企业入伙退伙
有限合伙企业入伙退伙

第三节有限合伙企业

五、有限合伙企业入伙和退伙的特殊规定

(一)入伙

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二)退伙

1.有限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1)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

(3)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

(4)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提示】与普通合伙人当然退伙情形相比,少了“个人丧失偿债能力”情形。

2.有限合伙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在有限合伙企业存续期间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其他合伙人不得因此要求其退伙。

3.继承

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被依法宣告死亡或者作为有限合伙人的法人及其他组织终止时,其继承人或者权利承受人可以依法取得该有限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资格。

4.退伙的法律后果

有限合伙人退伙后,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有限合伙企业债务,以其退伙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取回的财产承担责任。

【总结】合伙企业法中的3个“有限责任”

情形表述

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有限合伙人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有限合伙人

退伙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有限合伙企业债务,以其退伙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取回的财产承担责任

【例题·2017年单选题】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构成有限合伙人当然退伙情形的是()。

A.作为有限合伙人的法人被宣告破产

B.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故意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C.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被宣告失踪

D.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答案】A

【解析】(1)选项B: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故意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2)选项C: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当然退伙。(3)选项D: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并不当然退伙。

回顾与总结

六、合伙人性质转变

1.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或者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2.转换后的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

(1)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普通合伙人期间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提示】转换之前无限连带,转换之后看身份。

【例题1·2013年单选题】甲、乙、丙、丁设立一个有限合伙企业,其中甲、乙为普通合伙人,丙、丁为有限合伙人。1年后,甲转为有限合伙人,同时丙转为普通合伙人。合伙企业设立之初,企业欠银行50万元,该债务直至合伙企业被宣告破产仍未偿还。下列关于该50万元债务清偿责任的表述中,符合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A.甲、乙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丙、丁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B.乙、丙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甲、丁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C.甲、乙、丙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丁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D.乙承担无限责任,甲、丙、丁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答案】C

【解析】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普通合伙人期间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例题2·2014年多选题】甲、乙分别为某有限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后甲变更为有限合伙人,乙变更为普通合伙人。下列关于甲、乙对其合伙人性质互换前的企业债务承担的表述中,符合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A.甲对其作为普通合伙人期间的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B.甲对其作为普通合伙人期间的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C.乙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的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D.乙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的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答案】BC

【解析】(1)选项AB: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普通合伙人期间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2)选项CD: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四节合伙企业的解散和清算

一、合伙企业的解散

合伙企业的解散,是指各合伙人解除合伙协议,合伙企业终止活动。

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1)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2)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3)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4)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30天;(5)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6)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企业的清算

(一)确定清算人

合伙企业解散,应当由清算人进行清算。

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后15日内指定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二)清算人职责

清算人在清算期间执行下列事务:

(1)清理合伙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事务;

(3)清缴所欠税款;

(4)清理债权、债务;

(5)处理合伙企业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6)代表合伙企业参加诉讼或者仲裁活动。

(三)通知、公告债权人

清算人自被确定之日起10日内将合伙企业解散事项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人申报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人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清算期间,合伙企业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四)财产清偿及剩余财产分配

合伙企业财产清偿顺序如下:

1.清算费用

【提示】清算费用主要包括:(1)管理合伙企业财产的费用;(2)处分合伙企业财产的费用;(3)清算过程中的其他费用。

2.职工工资

3.社会保险费用

4.法定补偿金

【提示】法定补偿资金,是指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所规定额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5.缴纳所欠税款

6.清偿债务

7.剩余财产分配

【提示】合作企业剩余财产分配,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

【例题1·2016年单选题】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合伙企业解散清算时,企业财产首先应当清偿或支付的是()。

A.所欠税款

B.所欠银行借款

C.所欠职工工资

D.清算费用

【答案】D

【解析】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企业清算时,其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和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以及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依照《合伙企业法》关于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的规定进行分配。

【例题2·2019年单选题】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合伙企业清算时,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应当最先支付的是()。

A.法定补偿金

B.所欠税款

C.社会保险费用

D.职工工资

【答案】D

【解析】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和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以及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依照规定进行分配。

(五)注销登记

清算结束,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15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申请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六)原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的责任

合伙企业注销后,原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例题·2012年案例分析题】2011年1月,甲、乙、丙、丁、戊共同出资设立A有限合伙企业(简称“A 企业”),从事产业投资活动。其中,甲、乙、丙为普通合伙人,丁、戊为有限合伙人。丙负责执行合伙事务。

2011年2月,丙请丁物色一家会计师事务所,以承办本企业的审计业务。丁在合伙人会议上提议聘请自己曾任合伙人的B会计师事务所。对此,丙、戊表示同意,甲、乙则以丁是有限合伙人、不应参与执行合伙事务为由表示反对。A企业的合伙协议未对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表决办法作出约定。

2011年4月,戊又与他人共同设立从事产业投资的C有限合伙企业(简称“C企业”),并任执行合伙人。后因C企业开始涉足A企业的主要投资领域,甲、乙、丙认为戊违反竞业禁止义务,要求戊从A企业退出。戊以合伙协议并未对此作出约定为由予以拒绝。

2011年5月,戊以其在A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向庚借款200万元,但未告知A企业的其他合伙人。2011年12月,因戊投资连续失败,其个人财产损失殆尽,无力偿还所欠庚的到期借款。经评估,戊在A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价值150万元。庚因欠A企业50万元到期债务,遂自行以该笔债务抵销戊所欠其借款50万元,并同时向A企业提出就戊在A企业中的财产份额行使质权。对于庚的抵销行为与行使质权之主张,A企业均表反对。

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甲、乙反对丁提议B会计师事务所承办A企业审计业务的理由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答案】甲、乙反对丁提议B会计师事务所承办A企业审计业务的理由不成立。根据规定,有限合伙人参与选择承办本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不视为执行合伙事务。

2.在甲、乙反对,其他合伙人同意的情况下,丁关于聘请B会计师事务所承办A企业审计业务的提议能否通过?并说明理由。

【答案】在甲、乙反对,其他合伙人同意的情况下,丁关于聘请B会计师事务所承办A企业审计业务的提议能够通过。因为合伙企业法律制度并未对有限合伙企业聘请承办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决议办法作出强行要求,因此,适用合伙协议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的表决办法。在本题中,A企业的合伙协议没有对该事项约定表决办法,丙、丁、戊合计超过全体合伙人的半数,故丁的提议可以通过。

3.甲、乙、丙关于戊违反竞业禁止义务的主张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答案】甲、乙、丙关于戊违反竞业禁止义务的主张不成立。根据规定,除非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有限合伙人可以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有限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4.庚能否以其对戊的债权抵销所欠A企业的债务?并说明理由。

【答案】庚不能以其对戊的债权抵销其所欠A企业的债务。根据规定,合伙人发生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相关债权人不得以其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

5.戊以其在A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向庚出质的行为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

【答案】戊的出质行为有效。根据规定,除非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有限合伙人可以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

6.庚是否有权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戊在A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并说明理由。

【答案】庚有权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戊在A企业中的财产份额。根据规定,当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时,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在本题中,戊的自有财产不足以偿还所欠庚的到期借款,故庚有权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戊在A企业中的财产份额。

应该如何处理合伙人退伙后合伙财产

摘要:无论哪种退伙形式,退伙的效力都是合伙人资格丧失。退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的退还办法,由合伙协议约定或者由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下面由小编根据案例为您详细介绍如何处理合伙人退伙后合伙财产?请看案例。 【案情】 恭城县某某采石场系陈某某、李某某、刘某某于2012年6月出资成立的经营矿产开采的合伙企业,莫某某为合伙事务执行人。2013年1月10日,原告周某加入合伙并签定了书面合同,合同约定,原告以机械设备和生产线设备投入,利润占45%;被告方以企业证照、山场资源、场地等设施及材料投入,利润占55%。合同签订后,各方依约履行并开始了生产经营活动。在经营中,原、被告产生分歧,石场于2014年5月停工。由于对上述分歧无法达成统一意见,原告遂于诉至本院要求确认其退伙,并返还原告投入的设备。 在审理期间,因双方约定的合同期限已满,双方无法自行清算,为解决纠纷。原告曾向我院申请由相关专业部门进行司法清算。但由于双方当事人无法提供鉴定相关的补充材料,司法鉴定公司将送检资料退回。 【分歧】 一种观点认为:合伙人退伙,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进行结算,经过结算后才能最终确定各方的投资情况、企业经营盈亏、企业财产状况,以及各自所享有的权利、应承担的义务等情况,因此未经过结算,原告要求确认其退伙于法无据,应驳回其诉请。 另一种观点认为:在审理期间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期限届满,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原告可以确认退伙并返还设备。若有尚未处理的债权债务,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另案处理。 【分析】 笔者同意后一种观点。 《合伙企业法》第45条的规定,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退伙:(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2)经全体合伙人同意;(3)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4)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该法第46条规定,未约定合伙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在审理期间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期限届满,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原告要求确认退伙应予以支持。 那合伙企业的财产应该如何处理?根据《合伙企业法》第51条规定,合伙人退伙,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人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的,相应扣减其应当赔偿的数额。合伙人退伙,双方应当进行结算。但是合伙期间,因原、被告财物管理不规范、无正规的会计账簿、会计凭证、会计报表,在审理期间双方对对方所提供的材料均不予认可,双方当事人亦无法提供鉴定相关的补充材料,鉴定机构无法作出鉴定。依据双方提供的现有材料无法确认投资的数额及合伙期间的债务,故退伙人在合伙企业中财产份额的退还办法,有合伙约定的依约定。双方签订的《合作经营采石场合同》第一条第2项及第二条第2项中约

参考实例(有限合伙企业合伙协议实例)

参考实例1(有限合伙企业合伙协议实例) 杭州紫竹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伙协议 第一条为维护合伙企业、合伙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合伙企业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制定本协议。 第二条本合伙企业是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共同组成的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第三条合伙企业名称:杭州紫竹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第四条合伙企业经营场所:杭州市上城区解放路12号。 第五条本合伙企业在杭州市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企业的经营期限为十年。 第六条合伙企业的目的:全体合伙人通过合伙,将有不同资金条件和不同技术、管理能力的人或企业组织起来,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争取企业利润的最大化。 第七条本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为:实业投资;服务: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除证券、期货)(以企业登记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第八条:合伙企业由3个合伙人共同出资设立。其中,普通合伙人1个,有限合伙人2个。 普通合伙人一:方冰 家庭地址:杭州市上城区延安路88号 以货币方式认缴出资200万元,该出资额占本合伙企业出资比例的20%。其中:首期出资40万元,已于2014年4月27日到位;余额160万元将于2016年8月26日到位。 有限合伙人一:张军 家庭地址:杭州市下城区凤起东路168号 以货币方式认缴出资500万元,该出资额占本合伙企业出资比例的50%。该出资已于2014年4月27日全部到位。 有限合伙人二:杭州北岸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住所:杭州市滨江区滨河路123号 以货币方式认缴出资300万元,该出资额占本合伙企业出资比例的30%。其中:首期出资60万元,将于2014年9月27日到位;余额240万元于2016年8月26日到位。 第九条企业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 1、企业的利润和亏损,由合伙人依照出资比例分配和分担。

28_普通合伙企业与第三人的关系、入伙、退伙、财产继承、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

第一单元普通合伙企业 【考点5】合伙企业与第三人的关系(P143)(★★★) 1.对外代表权的效力 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权利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2007年案例分析题) 2.企业的债务清偿(2005年多选题;2015年单选题) (1)先企业后个人 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无限连带责任 合伙人之间的分担比例对债权人没有约束力。债权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清偿利益,请求全体合伙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承担全部清偿责任,也可以按照自己确定的比例向各合伙人分别追索。 (3)内部追偿 如果某一合伙人实际支付的清偿数额超过其依照既定比例(约定→协商→实缴出资比例→平均)所应承担的数额,该合伙人有权就超过部分向其他未支付或者未足额支付应承担数额的合伙人追偿。 【例题1·多选题】甲、乙、丙为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该合伙企业向丁借款15万元,甲、乙、丙之间约定,如果到期合伙企业无力偿还该借款,甲、乙、丙各自负责偿还5万元。借款到期时,该合伙企业没有财产向丁清偿。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该债务清偿的表述中,正确的有()。(2005年)

A.丁有权直接向甲要求偿还15万元 B.只有在甲、乙确实无力清偿的情况下,丁才有权要求丙偿还15万元 C.乙仅负有向丁偿还5万元的义务 D.丁可以根据各合伙人的实际财产情况,要求甲偿还10万元,乙偿还3万元,丙偿还2万元 【答案】AD 【解析】(1)选项BC:合伙人之间的分担比例对债权人没有约束力;(2)债权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清偿利益,请求全体合伙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承担全部清偿责任(选项A),也可以按照自己确定的比例向各合伙人分别追索(选项D)。 【例题2·单选题】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普通合伙企业债务清偿的表述中,正确的是()。(2015年) A.债权人应当首先向合伙企业求偿 B.债权人应当首先向合伙人求偿 C.债权人应当同时向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求偿 D.债权人可以选择向合伙企业或其合伙人求偿 【答案】A 3.合伙人的债务清偿(2004年多选题;2009年单选题;2012年案例分析题;2017年单选题) (1)合伙人发生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相关债权人不得以其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也不得代位行使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 (2)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以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解释】债权人不能自行接管(或者直接变卖)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3)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普通合伙人的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全体合伙人,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其他合伙人未购买,又不同意将该财产份额转让给他人的,依照《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为该合伙人办理退伙结算,或者办理削减该合伙人相应财产份额的结算。 【例题1·多选题】甲向乙借款4万元作为出资与他人合伙设立了一家食品厂(普通合伙企业)。借款到期后,乙要求甲偿还借款,甲个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有关偿还借款的方式中,正确的有()。(2004年) A.甲用从食品厂分取的收益偿还借款 B.甲自行将自己在食品厂的财产份额转让给乙,以抵偿借款 C.甲自行将自己在食品厂的财产份额出质取得贷款,用于偿还借款 D.乙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甲在食品厂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借款

【协议书】个人退伙协议书范本

个人退伙协议书范本 甲方: 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住址:邮编:电话: 乙方: 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住址:邮编:电话: 依据《合伙企业法》、《民法通则》等相关法律规定和甲乙双方合伙协议,按照自愿、平等、公平、诚实的原则,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制定本协议。 一、甲乙双方合伙经营的商铺/商行名称:_____住址:__;营业执照号码:___;其他权证号码:____。 二、经甲乙双方协议同意以___年_____月_____日为甲方退伙之日。 三、甲方与乙方于__年__月__日订立合伙契约,共同合伙经营事业,现因甲方意欲另图其他事业,现提出退伙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四、甲方与乙方于__年__月__日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甲方__元。 五、甲方应缴清其在合伙期间内的一切税费。 六、甲方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 七、甲方退伙后,合伙事业某些事项需要甲方予以协助完成的,甲方有义务予以配合,如变更有关登记事项、变更有关协议主体、履行未完结的合同等。 八、甲乙双方承诺对双方合伙、退伙事宜俱无隐瞒。任何一方隐瞒事实,损害另一方合法权益的,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九、本协议自甲乙双方共同签字后成立,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签字) 年月日 乙方:(签字) 年月日 见证意见: 见证方:(签章) 甲方:性别:年龄: 身份证号码:住址: 乙方:性别:年龄: 身份证号码:住址: ________(简称甲方)、_______(简称乙方),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订立口头合伙契约,共同合伙经营_____________________;因甲方意欲另图其他事业,现提出退伙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及其有关规定,议定退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乙双方合伙经营的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 ______________; 第二条:经甲乙双方协议同意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为甲方退伙之日。自甲方退伙后即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关于 _____________________应归乙方所有,继续经营。甲方退伙之日后该

[有限合伙人退伙协议]合伙协议示例

[有限合伙人退伙协议]合伙协议示例[有限合伙人退伙协议]合伙协议示例篇一 : 合伙协议示例 合伙协议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二条本企业为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是根据协议自愿组成的共同经营体。全体合伙人愿意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法纳税,守法经营。 第三条本协议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四条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第二章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第五条合伙企业名称: 第六条企业经营场所: 第三章合伙目的和合伙经营范围 第七条合伙目的:为了保护全体合伙人的合伙权益,使本合伙企业取得最佳经济效益。 第八条合伙经营范围: . 第××条合伙期限为××年。 第四章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第九条合伙人共个,分别是: 1、 .

住所: ,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2、 . 住所: ,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以上合伙人为自然人的,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五章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第十条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1、合伙人: . 以货币出资万元,以作价出资万元,总认缴出资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 首期实缴出资万元,在申请合伙企业设立登记前缴纳,其余认缴出资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个月内缴足。 2、合伙人: . 以货币出资万元,以作价出资万元,总认缴出资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 首期实缴出资万元,在申请合伙企业设立登记前缴纳,其余认缴出资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个月内缴足。 第六章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 第十一条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按如下方式分配: 第十二条合伙企业的亏损分担,按如下方式分担: 第七章合伙人责任承担和追偿

合伙企业法案例及分析-合伙企业法真实案例

民币 5万元,期限为 1 年。 1998 年 8月,甲提出退伙,鉴于当时合伙企业盈利,乙、丙表 示同意。同月,甲办理了退伙结算手续。 1997 年 9 月,丁入伙。丁入伙后,因经营环境变 化,企业严重亏损。 1999 年 5月,乙、丙、丁决定解散合伙企业,并将合伙企业现有财产 价值人民币 3 万元予以分配,但对未到期的银行货款未予清偿。 1999 年 6 月,银行贷款到 期后, 银行找合伙企业清偿债务,发现该企业已经解散, 遂向甲要求偿还全部货款,甲称自 己早已退伙, 不负责清偿债务。 银行向丁要求偿还全部贷款, 丁称该笔贷款是在自己入伙前 发生的, 不负责清偿。 银行向乙要求偿还全部贷款, 乙表示只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清偿 相应数额。 银行向丙要求偿还全部贷款, 丙则表示自己是以劳务出资的, 不承担偿还贷款义 务。要求:根据以上事实,回答下列问题: (1) 甲、乙、丙、丁各自的主张能否成立 ?并说明理由。 (2) 合伙企业所欠银行贷款应如何清偿 ? (3) 在银行贷款清偿后,甲、乙、丙、丁内部之间应如何分担清偿责任 [案例题 1 答案] (1) ①甲的主张不能成立。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债务与 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 故甲对其退伙前发生的银行贷款应负连带清偿责任。 ②乙的主张 不能成立。 根据《合伙企业法》 的规定, 合伙人之间对债务承担份额的约定对债权人没有约 束力,故乙提出应按约定比例清偿债务的主张不能成立, 其应对银行贷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③丙的主张不能成立。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以劳务出资成为合伙人,也应承担合伙 人的法律责任,故丙也应对银行贷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④丁的主张不能成立。根据《合伙 企业法》 的规定, 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故丁对其入伙前发生 的银行贷款应负连带清偿责任。 (2) 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企业所欠银行贷款首先应用合伙企业的财产清偿,合 伙企业财产不足清偿时,由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乙、丙、丁在合伙企业解散时,未 清偿债务便分配财产, 是违法无效的, 应全部退还已分得的财产; 退还的财产应首先用于清 偿银行贷款,不足清偿的部分,由甲、乙、丙、丁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 (3) 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企业各合伙人在其内部是依合伙协议约定承担按份 责任的。据此, 甲因已办理退伙结算手续,结清了对合伙企业的财产债务关系,故不再承担 内部清偿份额; 如在银行的要求下承担了对外部债务的连带清偿责任, 则可向乙、 丙、丁追 偿。乙、丙、丁应按合伙协议的约定分担清偿责任;如乙、丙、丁任何一人实际支付的清偿 数额超过其应承担的份额时, 的合伙人追偿。 [ 案例题 2] 1999 年 1 月,甲、乙、 甲以部分货币及实物折价出资 劳务折价出资 6 万元,丁以货币出资 4 万元。合伙协议规定,甲、乙、丙、丁按 2 的比例分配利润和承担风险。合伙协议约定由甲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对外代表合伙企业, [案例题 1] 1998 年 1 月,甲、乙、丙共同设立一合伙企业。合伙协议约定: 元出资, 乙以房屋作价人民币 8万元出资, 丙以劳务作价人民币 4万元出资; 各合伙人按相 同比例分配盈利、分担亏损。合伙企业成立后,为扩大经营,于 甲以现金人民币 5万 1998 年 6 月向银行贷款人 有权就其超过的部分, 向其他未支付或未足额支付应承担份额 丙、丁经协商,决定设立合伙企业,并签订了书面合伙协议。 10万元,乙以实物折价出资 8 万元,经其他三人同意,丙以 5:4:3:

有限合伙企业协议(工商注册版)

编号: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 有限合伙企业合伙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 年_______ 月_______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经协商一致订立协议。本 协议未规定或与法律法规不符的,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一章企业名称和经营场所 第一条合伙企业的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合伙企业主要经营场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本企业为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第二章经营范围 第四条合伙企业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伙期限为______ 年(自由选择是否约定合伙期限) 第三章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第四章合伙人的岀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普通合伙人以劳务岀资的,价格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或者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评估办法) 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方式岀资。 合伙人应按期足额缴纳岀资。以非货币形式岀资需办理财产权转移的, 办理完财产权转移手续方 为缴付完成。 第五章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 第八条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岀资比例分配、分担。普通合 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岀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 责任。(该条可根据合伙人之间实际约定,规定相应内容) 第六章合伙企业事务执行 第九条必须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 第十条经全体合伙人决定(或者按照合伙协议自行约定),委托_______ 个合伙人为合伙 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该合伙人应按照合伙协议或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 作为合伙人的法人、其他组织执行合伙事务的,由其委派的代表执行。 第十一条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受委托执行合 伙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该 委托。 第十二条执行合伙事务人未按照合伙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

普通合伙企业的入伙与退伙

普通合伙企业的入伙与退伙 来源:法律快车作者: 客观题 甲、乙、丙三位合伙人设立普通合伙企业,企业经营一段时间后,丙合伙人决定将自己在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转让给丁。经查,该转让行为在合伙协议中没有约定,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则丙在( )。 A、转让财产份额后通知其他合伙人 B、转让财产份额后通知合伙企业的事务执行人 C、转让前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D、转让前须经半数以上的合伙人同意 答案:C 解析: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人将其出资转让给合伙人以外的人的,须经全体合伙人的一致同意。 李某是某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因欠债致使个人丧失了偿债能力,则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李某属于( )。 A、通知退伙的情形,应提出30天通知其他合伙人 B、自愿退伙的情形,李某可以自愿退伙或不退伙 C、当然退伙的情形,以李某丧失偿债能力发生日为退伙生效日 D、除名的情形,李某接到除名通知日,除名时生效 答案:C 解析:普通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一)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二)个人丧失偿债能力;(三)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四)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五)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合伙人被依法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该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合伙人退伙。退伙事由实际发生之日为当然退伙的生效日。 下列情形中,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属于当然退伙的是( )。 A、个人丧失清偿能力 B、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C、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D、未履行出资义务 答案:AC 解析:选BD属于除名的情形。 在有限合伙企业中,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 答案:× 解析: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标准版合伙人退伙协议模板

编号:_____________合伙人退伙协议 合伙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伙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伙人: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合伙人: 合伙人: 合伙人: 第一条协议目的 合伙人,因原因,并与全体合伙人共同协商,退出本合伙。特签订本协议规范彼此的权利和义务。本协议与《个人合伙协议》规定不一致的,以本协议为准。 第二条合伙人信息 退伙人信息: 合伙人:性别: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联系方式: 退伙后,本合伙的合伙人为、__和。其出资所占合伙比例为、和。 第三条个人合伙的基本情况 本合伙是由合伙人、和共同出资,以为目的而结成的。合伙的期限为自签约之日起年。 合伙已经在工商部门完成登记,个体工商字号为 经营场所为,由作为合伙负责人按照授权处理日常合伙事务。 第四条债务承担 退伙人同意继续对退伙日前合伙所发生的所有债务承担偿付义务,该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进行清偿,合伙财产不足以清偿的,按照退伙日当日各合伙人的出资比例承担。如未按照比例予以偿付的,则可以向其它合伙人进行追偿。 退伙日之后发生的一切债务,退货人均不承担偿付义务。 本合同生效之日即为退伙日。 第五条财产的清算 以退货日合伙财产金额为标准,按照当日各合伙人的出资比例对退伙人应得

财产予以清算。具体分配方案,由合伙人间共同协商。 第六条争议解决 各方就履行中产生的任何争议,都应由各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各方一致同意将该争议提交至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任何一方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其它 1. 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2. 本协议一式份,合伙人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3. 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合伙人:签字日期:年月日 合伙人:签字日期:年月日 合伙人:签字日期:年月日

合伙人的入伙与退伙

合伙人的入伙与退伙】 1.退伙的情形着重把握 (1)退伙类型的内部区别 ①自愿退伙必须是合伙人主动提出退伙请求,法定退伙是出现退伙的法定事由就可以要求该合伙人退伙。 ②协议退伙和通知退伙关键看合伙协议是否约定了期限,如果约定了合伙期限的,考虑协议退伙;如果没有约定合伙期限的,通知退伙。 ③当然退伙是客观事由,除名是主观过错。 (2)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退伙的主要区别 ①个人丧失偿债能力的,普通合伙人当然退伙,有限合伙人无须退伙。 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A)普通合伙人被依法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该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合伙人退伙。 (B)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在有限合伙企业存续期间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其他合伙人不得因此要求其退伙。 2.责任 (1)对无限连带责任的理解 (2)对有限责任的理解、未退伙的有限合伙人与退伙的有限合伙人在责任承担上的区别。 (3)财产份额转让是一种变相的入伙和退伙。 (4)合伙人性质转变如何确定其应承担的责任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或者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普通合伙人期间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3.继承

(1)能否直接继承; (2)普通合伙人资格继承的条件 ①继承人愿意; ②除非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否则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③具备法定或约定的资格(如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④不具备合伙协议约定不能成为合伙人的其他情形。

合伙企业法案例

合伙企业法案例 三、 甲公司是经营批发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甲公司的要紧债务人是乙公司和丙企业。乙公司是以零售业为主的有限责任公司,由张某和刘某出资设置;丙企业是由金某、肖某和姜某共同出资设置的合伙企业。甲公司一直向乙和丙企业催缴债务未成,1月2日,金某退出合伙企业。1月10日,甲公司再次向乙公司和丙企业要求还款。乙公司和丙企业帐面上确实没有资金。因此,甲公司向张某、刘某、金某、肖某和姜某追偿。但张某、刘某认为自己只是股东,某由义务承担出资以外的债务;金某认为自己差不多退出了合伙企业,不应对企业债务承担责任;肖某和姜某认为,自己应当仅就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咨询:(1)张某、刘某的讲法正确吗? (2)肖某和姜某的讲法是否正确? (3)金某的讲法是否正确? (4)甲公司的债权如何实现? (1)张某、刘某的讲法正确吗? 【答】张某、刘某的讲法正确。 理由:甲公司和乙公司差不多上有限责任公司,当发生债务纠纷时,按照《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只承担有限责任,因此作为股东的张某和刘某只承担出资范畴内的有限承担、而没有义务承担出资以外的债务的,即有限责任以外的责任张某和刘某是不承担的,因此张某、刘某的讲法正确,同时张某、刘某按照《公司法》规定“不承担出资额以外债务”的主张是能够得到法院的支持的。 (2)肖某和姜某的讲法是否正确?

【答】肖某和姜某的讲法正确。 理由与(1)中张某和刘某只承担出资额以内的有限责任、而不承担出资额以外的债务和责任的道理是一样的。因此肖某和姜某的讲法正确,同时肖某和姜某按照《公司法》规定“不承担出资额以外债务”的主张是能够得到法院的支持的。 (3)金某的讲法是否正确? 【答】金某的讲法正确。 理由:金某尽管是丙企业的合伙出资人,由于金某差不多退出了丙企业,即丙企业的债务就与金某没有任何的关系了,因此金某不承担对丙企业的债务责任,同时金某按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不承担对丙企业的债务责任”的主张也是能够得到法院的支持的。债务能够由丙企业的现有股东承担各自出资额范畴之类的有限责任。 (4)甲公司的债权如何实现? 【答】甲公司和乙、丙公司差不多上有限责任公司,各自的主体是公司(法人)而不是与公司有关联的股东。按照目前有关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与公司之间发生债务时,只能够向公司(法人)进行主张,而不能够向公司(法人)的股东主张还债。因此作为上述乙、丙公司的股东,理论上是不承担责任的,因为股东不是法人,而甲企业追债的对象是法人。上述五人只承担各自出资额范畴内的有限责任,不承担有限责任之外的债务和责任是法律给予给〔有限责任公司〕的权益。 【案例1】甲、乙、丙、丁四人出资设置A有限合伙企业,其中甲、乙为一般合伙人,丙、丁为有限合伙人。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发生以下事项: (1)6月,合伙人丙同A合伙企业进行了120万元的交易,合伙人甲认为,由于合伙协议对此没有约定,因此,有限合伙人丙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普通合伙企业退伙清算方法

一、普通合伙企业的退伙清算方法 1、协议退伙 前提:合伙协议约定了合伙期限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2)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3)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4)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2、通知退伙 前提: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 (1)合伙人退伙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 (2)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3、当然退伙 (1)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 (4)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 (5)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强制执行。 合伙人被依法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该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合伙人退伙。 退伙事由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4、除名(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出现下列情形:

(1)未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3)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4)发生合伙协议约定的事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退伙的结果 退伙人在合伙企业中财产份额的退还办法,由合伙协议约定或者由全体伙人决定,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 三、退伙对债务的承担 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人退伙时,合伙企业财产少于合伙企业债务的,退伙人应当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分担亏损。(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

公司退伙协议书

公司退伙协议书 本文是关于公司退伙协议书,仅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感谢阅读。 公司退伙协议书范文一 同立退伙契约人x x x简称甲方x x x、x x x等简称乙方,兹为就双方于x x x x年x月x日经订立合伙契约所合伙经营事业,因合伙人x x x意欲他迁另图事业,声明退伙并经合伙人全体的同意议定退伙契约条件如下: 第一条甲乙双方合伙经营的铺号(x x行)(设x x x x处所)(商业登记证x x 字批x x号营业登记证x x字第x x号)兹经甲乙双方协议同意以x x x x年x月x日甲方为退伙,而脱离合伙关系是实。 第二条自甲方退伙后即自x x x x年x月x日起关于x x行应归乙方共同所有,继续经营尔后该行所生的债权债务及应课税捐,并其经营有关一切事项均归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干。 第三条在合伙中对外所有债权与债务,并行之诸设备概归乙方享受及负担支理。 第四条合伙截至x x x x年x月x日为止的收支决算业经甲乙双方结算完毕,而甲乙双方均确认两方之间就合伙决算并无互负债务,日后任何一方均不得为任何主张,或请求双方确诺决无异议。 第五条在合伙期间内,应缴的一切税捐及任何公课负担概归甲方负责缴清。 第六条退伙日所有的存库品折价合算现款,有人民币x x元除扣应付的房屋租金及其他一切费用抵付额外,甲方应得额人民币x x元,即日由乙方交付甲方如数收讫,残余部分均属乙方之所有自后双方均不得主张重行分配,或任何请求。 第七条原合伙使用店房(即x x号)合伙期间,系以甲方名义向房东承租,自本约成立,即日由甲乙双方会同向房东变更承租人名义手续完妥的义务。 本契约一式三份,退伙人各执一份为凭。 退伙人(甲方):x x x 住址: 身份证统一号码:

经济法案例分析:(合伙企业)

案例分析合伙企业: 1、2000年1月15日,甲出资5万元设立A个人独资企业(本题下称“A企业”)。甲聘请乙对外签订标的额超过1万元以上的合同,须经甲同意。2月10日,乙未经甲同意,以A企业的名义向善意第三人丙购买价值2万元的货物。 2000年7月4日,A企业亏损,不能支付到期的丁的债务,甲决定解散该企业,并请求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7月10日,人民法院指定戊作为清算人对A企业进行清算。经查,A 企业和甲的资产及债权债务情况如下:(1)A企业欠缴税款2000元,欠乙工资5000元,欠社会保险费用5000元,欠丁10万元;(2)A企业的银行存款1万元,实物折价8万元;(3)甲在合伙企业出资6万元,占50%的出资额,B合伙企业每年可向合伙人分配利润;(4)甲个人其他可执行的财产价值2万元。 要求:(1)乙2月10日的行为是否有效说明理由。 (2)试述A企业的财产清偿顺序。 (3)如何满足丁的债权请求 答案 (1)乙于2月10日以A企业名义向丙购买价值2万元货物的行为有效。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投资人对被聘用的人员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尽管乙向丙购买货物的行为超越职权,但丙为善意第三人,因此,该行为有效。 (2)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A公司的财产清偿顺序为: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②税款;③其他债务。 (3)首先,用A企业的银行存款和实物折价共9万元清偿所欠乙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税款后,剩余78000元用于清偿所欠丁的债务;其次,A企业剩余财产全部用于清偿后,仍欠丁22000元,可用甲个人财产清偿;第三,在用甲个人财产清偿时,可用甲个人其他可执行的2万元清偿,不足部分,可用甲从B合伙企业分取的收益予以清偿或由丁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甲在B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或可用甲从B合伙企业分取的收益予以清偿或由丁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甲在B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如有不足部分,可用甲个人其他可执行的财产2万元清偿)。

有限合伙企业合伙合同协议书范本简版

编号:_______________ 有限合伙企业合伙合同 合伙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伙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 ___ 年____ 月_____ 日

合伙人: 合伙人: 第一条根据《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二条本企业为有限合伙企业,是根据协议自愿组成的共同经营体。合伙人愿意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法纳税,守法经营。 本协议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三条企业的名称:(有限合伙) 第四条主要经营场所: 第五条经营期限:年 第六条合伙目的:繁荣市场经济,通过合法经营实现资产增值 (以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第七条经营范围:

第十条、合伙企业的费用 执行事务合伙人有权向本合伙企业收取实缴岀资额的2%年的管理费。 第十一条、利润分配、亏损分担办法及对外债务的责任 1、企业的利润分配方式:合伙企业当年产生的利润,在弥补完以前年度亏损后首先按照合伙企 业利润的20%奖励给执行事务合伙人,然后再依照各合伙人认缴的岀资比例分配利润。 2、企业亏损的分担方式:由合伙人按依照各自认缴的岀资比例分担亏损。 3、当各方协商一致变更岀资比例时,利润的分配和风险及债务的承担根据届时实际的岀资比例确定。 4、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依据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增加对合伙企业的岀资。 5、本企业债务:合伙债务应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当合伙财产不足以清偿时,有限合伙人在认缴 出资额内承担有限责任,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十二条、合伙企业事务执行 1、执行事务合伙人对外代表企业。委托普通合伙人 ____________ 为执行事务合伙人,其他合伙人不再执 行合伙企业事务。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检查其执行合伙企业事 务的情况,并依照约定向其他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收益归全体合伙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全体合伙人承担。 2、执行事务合伙人有权按照本合伙协议第十一条的约定获得奖励。 3、竞业禁止与豁免 3. 1有限合伙人可以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有限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3. 2除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外,执行事务合伙人不得与本企业进行交易,有限合伙人可以同 本企业进行交易。 3.3 有限合伙人未经授权以本企业名义与他人进行交易,给本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

普通合伙企业的退出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普通合伙企业的退出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企业的建立不仅要按照法定的程序进行,同时,企业的发起人也要本着公平、自愿原则达成友好合作协议。因此在一定程度上,企业分为人合公司与资合公司,顾名思义,人合公司的进退要求也就比较严格,而普通合伙企业也属于人合公司。那么,普通合伙企业的退货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呢?律伴网小编为你解答。 普通合伙企业的退伙条件: 一、协议退伙 合伙协议约定了合伙期限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2)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3)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4)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二、通知退伙 (1)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 (2)合伙人退伙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 (3)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三、当然退伙 (1)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 (4)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 (5)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强制执行。 四、除名

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1)未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3)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4)发生合伙协议约定的事由。 以上便是律伴网小编为你简单整理的关于“普通合伙企业的退出需要满足哪些条件”相关知识,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退出合伙的方式分为协议退伙、通知退伙、当然退伙、除名四种模式,只要满足任何一项条件,合伙人就能退出。如果你遇到的情况更为复杂,可以在本网站进行咨询,我们有专业的律师为你提供在线法律咨询服务。 文章来源:律伴网https://www.360docs.net/doc/c85585656.html,/

合伙人退伙协议书(模板)

退伙协议书 退伙人:(甲方)身份证号码: 其他合伙人: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丙方)身份证号码: 鉴于: 1、甲、乙、丙三方于年月日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合伙经营xxx公司,现因甲方与乙、丙两方发生严重分歧,现提出退伙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甲、乙、丙三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就甲方退伙事宜约定如下,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条甲方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正式退出合伙。 第二条甲、乙、丙三方于年月日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甲方元,甲方确认本协议签字之日已收到上述款项。 第三条甲方退伙后,合伙事业某些事项需要甲方予以协助完成的,甲方有义务予以配合,如变更有关登记事项、变更有关协议主体、履行未完结的合同等。 第四条甲方应于年月日前配合乙、丙两方办理证照变更手续。变更手续办理完毕之前由乙、丙两方方负责执行合伙事务,行使负责人权利,承担负责人义务。变更证照所需费用按照下列第种方式执行。 1. 甲方支付证照变更手续所需的一切费用; 2. 全体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分担。 第五条证照变更手续办理完毕之前,乙、丙两方不得以甲方或者合伙企业的名义对外从事超出合伙企业经营范围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事务。 第六条甲、乙、丙三方承诺对双方合伙、退伙事宜俱无隐瞒。任何一方隐瞒事实,损害另一方合法权益的,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七条本协议未尽事宜以《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为准。自甲、乙、丙三方双方共同签字后生效,一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为凭,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甲方退伙后,xxx公司在甲方退伙前已经产生的任何债权债务与甲方无关,由乙、丙两方承担偿还责任。 第九条甲方退伙后,xxx公司在证照变更手续办理完毕之前新产生的任何债权债务,乙、丙两方新设的主体(以下简称“新设主体”)在经营过程中产生的任何债权债务均与甲方无关,由乙、丙两方享有及承担。 第十条甲、乙、丙任何一方或几方违反协议约定的,应当赔偿守约方因此遭受的一切经

有限合伙企业合伙合同协议书范本

编号:_____________有限合伙企业合伙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 乙方: 各方本着诚实信用、公平互利、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在中国长沙共同投资设立有限合伙企业一事,签订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本企业为有限合伙企业,是根据合同自愿组成的共同经营体。全体合伙人愿意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法纳税,守法经营。 第三条本协议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合伙企业的名称和注册地址 第四条企业名称 本企业名称为:(有限合伙) 第五条注册地址 本企业注册地址为: 第三章合伙目的、经营范围和经营期限 第六条合伙目的 为了保护全体合伙人的合伙权益,使本合伙企业获得最佳经济效益。 第七条合伙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允许的投资业务、投资咨询、商务信息咨询服务;企业形象策划(以工商核准为准)。第八条经营期限

本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为年,自合伙企业成立之日起计算。合伙企业营业执照颁发之日,为合伙企业成立之日。合伙企业经营期限届满的,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可以延长。 第四章合伙人及合伙人出资方式、数额及出资期限 第九条合伙人的名字、名称、住所和相关资料 如下表: 第十条合伙人出资方式、数额及缴付期限 10.1 合伙人出资方式、数额及缴付期限如下表所示: 10.2 出资额的缴付期限: 10.2.1 首期缴付时间:年月日,按各合伙人认缴总金额 的%缴付;余下资金自合伙企业成立之日起五年内缴足。 10.2.2 上述缴付,由执行合伙事务合伙人向各合伙人发出缴资通知书,各合伙人应当在收到该通知书之日起日内将当期出资足额缴付至本企业指定帐户。 10.3 认缴出资额的增加和减少: 10.3.1 本合伙企业设立的第二个财政年度后,如10.2条约定的出资缴付条件未成就,本企业的所有合伙人将通过决议并修改本协议,减少全体合伙人认缴出资额,解除全体合伙人认缴但因缴付条件未成就而尚未实际缴付部分的出资责任。但,下列出资不得减少:①支付本企业的管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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