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排烟系统设计的规定与要求

防排烟系统设计的规定与要求
防排烟系统设计的规定与要求

防排烟系统设计的规定

与要求

标准化管理处编码[BBX968T-XBB8968-NNJ668-MM9N]

防排烟系统设计的规定与要求

一、防排烟系统在防灾救灾中起的重要作用

当今世界很多重特大火灾事故造成人员大量伤亡和财产的重大损失,主要是火灾现场中的浓烟与烈焰。两者之间更为危害的还是浓烟。浓烟给火灾现场受困人员向外逃生增添了很多艰难险阻,乌黑的浓烟使人视线不清,找不到逃生之路,呼吸困难,吸入浓烟还会中毒,甚至窒息死亡,逃不出火场。另外,浓烟还给进入火场进行救援的人员增加障碍,使人看不见前进道路,行动延缓,搜救目标看不见,错过了很多救人的时间和机会。有时甚至救人未成,反而被烟火所困,危及救援人员的自身安全。造成火灾现场人员逃生难,救援人员救灾难的两难现象。例如:2003年2月18日韩国大邱市地铁火灾,火灾发生后,车站电力照明设备立即自动断电,没有事故照明灯光,更有毒气浓烟弥漫,浓烟排不出去,地铁站内漆黑一片,车上被困人员无法逃生,救援人员因有毒气浓烟威胁,一时难以接近现场救人,造成140人死亡,99人失踪,130人受伤。又如,2004年8月1日巴拉圭首都亚松森市的“Ycuo Bolanos”多层超市火灾,火灾发生后熊熊大火和滚滚浓烟几分钟内席卷了整个超市,因为没有机械排烟系统排烟,救援人员难以开展有效的救人和救火工作,被烟火围困人员无法逃生,造成464人死亡,520人受伤。这两起特大伤亡的火灾事故足以说明火灾浓烟的危害性,更说明了机械排烟系统的重要性。如果这两起火灾的建筑和车上装设了机械排烟系统,且系统启动运作正常的话,及时启动自动排烟风机,把有毒气体和浓烟排走,就不会造成如此重大的伤亡事故。很多高层建筑、地下工程、交通隧道、公共娱乐场所火灾事故造成人员重大伤亡的惨重教训,使人们清楚地认识到设计安装好防排烟系统和确保系统的性能长期良好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火灾事实告诉我们防排烟系统在火灾发生时能有效地控制烟气的蔓延;且排烟迅速及时,对救人、救灾工作起着关键的作用。它关系到救灾救人成功与否的重要消防设施,必须要设计安装好,维护保养好,保证使用期内长期的性能良好状态。

今天,我给大家讲防排烟系统,首先介绍一下什么是防排烟系统。

按建规要求在建筑中必须设置的所有防烟设施组成的系统叫防烟系统。(如图)按建规要求在建筑中必须设置的所有排烟设施组成的系统叫排烟系统。(如图)防烟系统的作用是——

建筑内一旦发生烟火灾情能有效地把烟气控制在划定的防烟区域范

围内,不让它扩大蔓延到其它区域,减少建筑内大面积的受害,能

减少救人救灾的难度。

排烟系统的作用是——

建筑内一旦发生烟火灾情,能迅速启动,及时地把烟气排出建筑

外,使疏散人员、救灾人员不被烟火所困,减少人员的伤亡和财产

损失。为救人救火创造有利的条件。

防烟设施分为二种形式:机械加压送风的防烟设施;

可开启外窗的自然排烟设施。

排烟设施分为二种形式:机械排烟设施;

可开启外窗的自然排烟设施。

二、防排烟系统的规范要求和标准

1、国家《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明确一、二类高层建筑下列部位应设排烟设施:(1)长度超过20米的内走道;

(2)面积超过100㎡,且经常有人停留或“易燃物较多的房间”;

(3)高层建筑的中庭和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地下室。

2、下列部位应设置独立的机械加压送风的防烟设施:

(1)不具备自排烟条件的防烟楼梯间、消防电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

(2)采用自然排烟措施的防烟楼梯间;其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的前室;

(3)封闭避难层(间)。

3、自然排烟的开窗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

(1)防烟楼梯间前室、消防电梯前室、可开启外窗面积不应少于㎡;合用前室不应少于㎡;

(2)靠外墙的防烟楼梯间每五层内可开启外窗总面积之和不应少于㎡;

(3)长度不超过60m的内走道可开启窗面积不应小于走道面积2%;

(4)净空高度小于12m的中庭可开启的天窗或高侧窗的面积不应小于该中庭地面积的5%。

4、下列部位可不设防烟设施:

防烟楼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利用敞开的阳台、凹廊或前室内有不同朝向的可开启外窗自然排烟时可不设防烟设施。

5、排烟窗设置在什么位置

排烟窗宜设置在上方,并应有方便开启的装置。

6、机械加压送风和机械排烟的风速应符合下列要求:

(1)采用金属风道时,不应大于20m/s;

(2)采用内表面光滑的混凝土等非金属材料风管时不应大于15 m/s;

(3)送风口的风速不宜大于7 m/s;排烟口的风速不宜大于10 m/s。

7、高层建筑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合用前室和消防电梯间的机械加压送风量应由计算确定,或按下列表规定确定:

防烟楼梯间及其合用前室的加压送风量

防烟楼梯间采用自然排烟,前室或合用前室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的送风量

上述按开启2m×1.6m的双扇门确定,当采用单扇门时,其风量可乘以系数计算,当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出入口时,其风量应乘以~系数计算。开启门时,通过门的风速不宜小于0.70 m/s。

8、不同的建筑设置形式,按下列要求来计算设置:

(1)层数超过32层的高层建筑,其送风系统及送风量应分段设计。

(2)剪刀楼梯间可合用一个风道,其风量应按二个楼梯间风量计算,送风口应分别设置。

(3)封闭避难层(间)的机械加压送风量应按避难层(间)净面积每平方米不少于30m3/h计算。

(4)机械加压送风的防烟楼梯间和合用前室,宜分别独立设置送风系统,当必须共用一个系统时,应在通向合用前室的之风管上设置压差自动调节装置。

9、机械加压送风机的全压,除计算最不利环管道压头损失外,尚应有余压,其余压应符合下列要求:

(1)防烟楼梯间为50Pa;

(2)前室、合用前室、消防电梯间前室、封闭避难层(间)为25 Pa。

10、送风口的设置要求:

(1)楼梯间宜每隔二至三层设一个加压送风口;

(2)前室的加压送风口应每层设一个。

11、风机的选择要求:

可采用轴流风机或中低压离心风机,风机应根据供电条件、风量分配均衡、新风入口不受火、烟威胁等因素确定设置位置。

12、一、二类高层建筑的下列部位,应设置机械排烟设施:

(1)无直接自然通风,且长度超过20米的内走道或虽有直接通风,但长度超过60m的内走道。

(2)面积超过100㎡,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地上无窗房间或固定窗的房间。(3)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或净空高度超过12m的中庭。

(4)除利用窗井等开窗进行自然排烟的房间外,各房间总面积超过200㎡或一个房间面积超过50㎡,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地下室。

13、排烟风机的风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担负一个防烟分区排烟或净空高度大于6.0m的不划防烟分区的房间时,应按每平方米面积不少于60 m3/h计算(单台风机最小排烟量应不少于7200m3/h。

(2)担负两个或两个以上防烟分区排烟时,应按最大防烟分区面积每平方米不少于120 m3/h计算。

(3)中庭体积少于17000㎡时,其排烟量按其体积的6次/h换气计算;中庭体积大于17000㎡时,其排烟量按其体积的4次/h换气计算;但最小排烟量不应小于

102000 m3/h。

(4)带裙房的高层建筑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当裙房以上部位利用可开启外窗进行自然排烟,裙房部分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时,其前室或合用前室应设置局部机械排烟设施,其排烟量按前室每平方米不少于60 m3/h计算。

14、机械排烟口设置位置

(1)应设在栅顶上或靠近顶棚的墙体上。

(2)设在顶棚上的排烟口,距可燃构件或可燃物的距离不应少于1.00 m,排烟口平时关闭;并应设有手动和自动开启装置。

(3)防烟分区内的排烟口距最远点水平距离不应超过30 m。在排烟支管上应设有当烟气温度超过280℃时能自行关闭的排烟防火阀。

(4)走道的机械排烟系统宜竖向设置;房间的机械排烟系统宜按分区设置。

(5)排烟风机可采用离心风机或采用排烟轴流风机,并应在其机房入口处设有当烟气温度280℃时能自行关闭的排烟防火阀。排烟风机应保持在280℃时能连续工作

30min。

(6)机械排烟系统中,当任一排烟口或排烟阀开启时,排烟风机应能自动启动。

(7)排烟管道必须采用不燃材料制作,安装在吊顶内的排烟管道,其隔热层采用不燃烧材料制作,并应与可燃烧物保持不少于150㎜的距离。

(8)机械排烟系统与通风、空气调节系统宜分开设置,若合用时,必须采用可靠的防火安全措施,并应符合排烟系统要求。

(9)设置机械排烟的地下室,应同时设置送风系统,且送风量不应小于排烟量的50%。(10)排烟风机的全压应按排烟系统最不利环管道进行计算,其排烟量应增加漏风系数。(设计数字建议增加5%,管道越长,损失越大)

15、送风排风系统电气设备的防爆要求

(1)空气中含有易燃易爆物质房间,其送风排风系统应采用相应的防爆型通风设备。(2)送风机设在单独隔开的通风机房内且在送风干管上设有止回阀时,可采用普通型通风设备,其空气不应循环使用。

16、通风、空气调节系统的风管设置防火阀的要求

下列部位必须设防火阀:

(1)管道穿越防火分区的隔墙处。

(2)穿越通风、空气调节机房及重要的或火灾危险性大的房间隔墙和楼板处。

(3)垂直风管与每层水平风管交接处的水平管段上。

(4)穿越变形缝处的两侧。

(5)防火阀的动作温度宜为70℃。

(6)厨房、浴室、厕所等的垂直风管道,应采取防止回流的措施,在支管上设置防火阀。

(7)管道和设备的保温材料、消声材料和粘结剂应为不燃材料或难燃材料。

除高规要求外《地下铁道设计规范》对防、排烟也有明确的要求:

1.地下铁道、车站及区间、隧道内必须具备事故机械通风系统。

2.隧道内事故通风应具有下列功能:

(1)当列车阻塞在区间隧道时,应能向事故地点迎着乘客客流疏散方向送新风;背着乘客疏散方向排风。

(2)当区间隧道发生火灾时,迎着乘客疏散方向送新风,应能背着乘客疏散方向排烟。(3)当车站站台发生火灾时,应能及时排烟,并防止烟气向出入口和站台蔓延。

3、每个防烟分区的建筑面积不宜超过750㎡,且防烟分区不得跨越防火分区。

4、防烟分区可采用挡烟垂壁或顶棚下突出不少于500㎜的梁体实现。

5、车站站台和站厅排烟量,应按每分钟每平米建筑面积1 m3计算,排烟设备应按同时排除二个防烟分区的烟量配置。

6、区间隧道排烟量按单洞区间隧道断面的排烟流速不少于2m/s计算,但排烟流速不得大于11m/s。

7、列车阻塞在区间隧道时的送风量,按区间隧道断面风速不少于2m/s计算,但风速不得大于11 m/s。

8、排烟风机及烟气流经的辅助设备如风阀及消声器等,应保证在150℃时能连续有效工作1h。

9、排烟口的风速不宜大于10m/s。

10、当排烟干管采用金属管道时,管道内的风速不应大于20m/s,采用金属管道时不应大于15m/s。

11、通风道和风井的风速不宜大于8m/s,站台下排风风道的风速不宜大于15m/s,风亭格棚的风速不宜大于4m/s;站台站厅的风速宜采用1~5m/s。

12、地面进风风亭应设在空气洁净的地方,任何建筑物距通风亭的口部的直线距离不应少于5m。

13、当进、排风亭合建时,排风口应比进风口高出5m。

14、地下铁道隧道通风系统宜设就地控制,距离控制,远程控制的三级控制。

上述规范要求都是排烟系统的设计依据,也是消防排烟的验收依据,因为,到目前为止国家还没有制定实施防排烟系统的验收规范,只能参照设计规范标准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验收。

三、防排烟系统的设置原理和要求

机械防排烟系统都是由送排风管道、管井、防火阀、门开关设备、送、排风机等设备组成。

(如图所示)

防烟分区:防烟分区是指以屋顶挡烟隔板,挡烟垂壁或从顶棚向下突出500㎜的梁为界;从地板到屋顶或吊顶之间的空间。

挡烟捶壁:挡烟隔墙是最好的防烟分隔物。但这种设计常给使用和建筑功能带来不便,实际应用不多。常用的是挡烟垂壁。挡烟垂壁是指用不燃材料制成,从顶棚下垂不少于500㎜的固定或活动的挡烟设施。活动挡烟垂壁是指火灾时因感温、感烟或其他控制设备的作用,自动下垂的挡烟垂壁。设计时可采用吊顶下表面的突出物或钢筋混凝土梁做挡烟垂壁,也有采用吊顶内排烟口的盖板与火灾探测器连锁的形式。活动挡烟垂壁在火灾发生时在控制器的驱动下动作,自动打开排烟口的盖板,形成悬垂的挡烟板,直接把烟排除。

防火阀:防火阀是安装在通风、空调系统的送回风管上,平时处于开启状态,火灾时当管道内气体温度达到70度时关闭,在一定时间内能满足耐火稳定性和耐火完整性要求,起隔烟阻火作用的阀门。(开启——关闭)

排烟防火阀:排烟防火阀是安装在排烟系统管道上,在一定时间内能满足耐火稳定性和耐火完整性要求,起隔烟阻火作用的阀门。其组成和形状与防火阀相似,不同的是,排烟防火阀平时关闭,发生火灾时,通过火警信号自动开启或人工开启进行排烟。当排烟管道内的温度达到或超过280℃时,排烟防火阀自动关闭阻止烟火扩散。(关闭——开启——关闭)

排烟口:建筑物的门窗可作为自然排烟口,但排烟口的门窗扇应用不燃材料制作。排烟口可在由挡烟垂壁或各防烟分区的顶棚上或墙壁上开设。专用排烟口一般应根据室内的空气调节需要,处于保持关闭的状态。排烟口上除应安装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的或远距离操纵自动开启装置外,还应设手动开启装置,便于应急情况手动及时打开排烟口。

管道式机械排烟系统:管道式机械排烟系统是由排烟管道、排烟风机和开关设备组成。排烟风机的功率应根据计算确定。排烟时,启动排烟风机应与开启某一区排烟口同时进行。为保证排烟风机在起火后仍能正常运转,需考虑设事故电源和耐高温排烟风机。建筑物内排烟设备的启停运行状态,应在消防控制室内集中控制和显示。

四、防排烟系统设置的功能作用

设计安装防排烟系统必须保证机械设备性能良好,阀门开启关闭灵活好用,管道送风、排烟畅通无阻,正压送风至最不利点,能保证风力和风压需要,任何需要用风防护部位都能把烟挡住进不去;任何需要排烟的保护部位都能及时把烟排除出去,防止烟的危害。功能作用概括起来就这么几句话,做起来就不容易,竣工验收通过就更不容易。投入使用后常年保证其功能作用就更不容易。

五、目前已装防排烟系统在使用中存在的问题

1、防排烟机械缺乏维护保养,性能不良或设备失灵;

2、泄压孔洞多,送风、排烟能力不强;

3、防火阀、排烟防火阀固死,不能开关动作;

4、天面风机、阀门日晒雨淋锈蚀严重;

5、风管、风井设置位置不当,影响疏散安全;

6、风管转弯多,压损大,压力风量不足;

7、安全阀门启、闭、故障没有信号反映到控制中心,对阀门状况不掌握;

8、安装在天花吊顶内的各种管道阀门长期没有得到检查维护;

9、排烟口与送风口相距太近,排出烟有倒灌现象;

10、选用的产品型号落后,容易损坏。

六、防排烟系统设计施工应注意的问题

1、防排系统的设计必须按照规范的有关要求进行设计,要吸取过往存在的设计问题和教训,要设计出先进、实用、安全、可靠的防排烟系统。

2、防排烟系统工程施工要严格按图施工,不能随意改变风管线路的走向和选用落后的防火阀、排烟防火阀、控制器等机电产品,更不能选用劣质不合格的产品设备。应选用含油轴承的带有信号反应的防火阀、排烟防火阀。

3、严密套护好整个系统的电源控制线路,不能有一点电线外露的现象存在。

4、隐闭工程要严格把关,认真测试,经常需要检查的阀门设备的隐闭部位要预留检查观察口,以便日后检查维护。

5、风管、风井沿线穿越的孔洞要密封好,风井内壁要光滑,风管应尽量减少转弯次数和角度。

6、正压送风防烟区部位的常闭防火门必须要常闭和密封,门缝空隙不能超出规范的要求。

7、天面排烟出口和鲜风吸气口两者相隔距离不应少于8米,如达不到8米距离的,应在两者之间设置阻挡烟气互动的设施,防止排出的烟气倒灌回建筑内。鲜风口必须高出排烟口5m的高度。错开设置高度。

8、设置在天面的送、排风机、阀门不能日晒雨淋,应当设置避档防护设施。

地铁建筑防火设计要求

第一章地铁建筑防火设计要求 地铁建筑结构特殊,不同于其他普通建筑,其防火应根据其建筑特性和火灾特点采取相应的措施。 一、建筑防火 (一)耐火等级 1)地下的车站、区间、变电站等主体工程及出入口、风道的耐火等级应为一级。 2)地面出入口、风亭等附属建筑,地面车站、高架车站及高架区间的建、构筑物,耐火等级不得低于二级。 3)控制中心建筑耐火等级应为一级。 4)车辆基地内建筑的耐火等级应根据其使用功能确定,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的有关规定。 (二)防火分区 1)地下车站站台和站厅公共区应划为一个防火分区,设备与管理用房区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使用面积不应大于1500㎡。 2)地下换乘车站当共用一个站厅时,站厅公共区面积不应大于5000㎡。 3)地上的车站站厅公共区采用机械排烟时,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应大于5000㎡,其他部位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应大于2500㎡。 4)车辆基地、控制中心的防火分区划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14)的有关规定。 (三)防火隔离措施 1)两个防火分区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防火墙和甲级防火门分隔。当防火墙设有观察窗时,应采用甲级防火窗;防火分区的楼板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1.50h 的楼板。 2)重要设备用房应以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隔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50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隔开。 3)防火卷帘与建筑物之间的缝隙,以及管道、电缆、风管等穿过防火墙、楼板及防火分隔物时,应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将空隙填塞密实。 (四)装修材料要求 1)地下车站公共区和设备与管理用房的顶棚、墙面、地面装修材料及垃圾箱,应采用A级不燃材料。 2)地上车站公共区的墙面、顶面的装修材料及垃圾箱,应采用A级不燃材料,地面应采用不低于B1级难燃材料。设备与管理用房区内的装修材料,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1995)的有关规定。 3)地上、地下车站公共区的广告灯箱、导向标志、休息椅、电话亭、售票机等固定服务设施的材料,应采用不低于B1级难燃材料。 4)装修材料不得采用石棉、玻璃纤维、塑料类等制品。 (五)防烟分区

地铁车站通风系统简介培训课件

地铁车站通风及排烟系统简介 1 地铁车站概况 地铁车站是城市轨道交通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乘客的出行提供服务的场所。地铁车站的站位选择、车站规模、布置方式等对运营效果具有决定性的意义。地铁车站一般由站厅、站台、管理及设备用房、换乘通道、地面出入口、风亭、风道等部分组成。 地铁站台是地铁车站内供乘客上、下列车的平台,根据运营功能要求,地铁站台主要分为岛式站台、侧式站台和混合式站台。 岛式站台:站台位于上、下行行车路线之间,这种站台布置形式称为岛式站台。 如图 2.1 所示。岛式车站具有站台面积利用率高、能灵活调剂客流、乘客适用方便等优点,因此,一般常用于客流量较大的车站。 (2)侧式站台:站台位于上、下行行车路线的两侧,这种站台布置形式称为侧式站台。如图2.2 所示。

侧式站台也是一种常用的车站类型。侧式车站站台面积利用率、调剂客流等方面均不及岛式车站,因此,侧式车站多用于客流量不大的车站或高架车站。 (3)岛、侧混合式站台:岛、侧混合式站台是将岛式站台及侧式站台同设在一个车站内,可同时在两侧的站台上、下车,也可适应列车中途折返的要求,但投资较大。如图2.3所示。 2 地铁通风及排烟系统组成 地铁通风系统是多系统构成的一个复合系统,各系统之间相互配合、协调运作,维持地铁内舒适的环境。在有屏蔽门的地铁车站中通风系统主要包括车站通风系统和隧道通风系统。车站通风系统包括公共区通风系统和设备管理房通风系统;隧道通风系统包括区间隧道通风系统和车站隧道通风系统。各系统同时兼作防排烟系统。如下图2.4所示:

图2.4 地铁通风排烟系统系统构成 2.1车站公共区排烟系统 地铁车站公共区域由站厅层公共区和站台层公共区组成,其防排烟系统一般与正常的通风空调系统合设,在火灾发生时由正常的通风系统转成排烟系统:关闭空调风机,打开相应的排烟风机进行排烟。 (1)站厅层防排烟系统 站厅层公共区是地铁乘车的中转站,是连接地面与站台的枢纽,是上下车乘客的必经之地,其安全性对整个车站安全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按照现行的《地铁设计规范》规定:地下车站站厅、站台的防火分区应划分防烟分区,每个防烟分区的建筑面积不宜超过2000m2,且防烟分区不得跨越防火分区,站厅、站台公共区的排烟量按60m3/h·m2计算,当排烟设备负担两个防烟分区时,其设备能力应按同时排除两个防烟分区的烟量配置;按照规定应将站厅层公共区用挡烟垂壁划分成多个防烟分区,当站厅公共区发生火灾时,停止车站空调系统的运行,关闭厅、站台送风系统及站台层回/排风系统,将站厅层回/排风系统切换到排烟模式,烟气经过排烟风管(道)到风井排出,因此造成站厅层的负压使得烟气得以控制而不会扩散至站台层,站厅的新风由地铁的出入口补入。 (2)站台层防排烟系统 站台公共区域是乘客候车以及上、下车的地方,人员的密度也最高,另外站台空间窄而狭长,蓄烟能力较弱,离出入口楼梯距离较远,火灾模式下烟气蔓延的方向又与乘客疏散的方向相同,增加了站台火灾的危险性,比站厅层发生火灾时的疏散和防排烟困难。地下车站站台公共区域与站厅层公共区域应划分成一个防火分区,同样根据《地铁设计规范》应用挡烟垂壁划分为多个防烟分区,风量

防排烟系统设计规范

建筑防排烟的一般规定 1.1 建筑中的防烟可采用自然通风方式或机械加压送风方式;排烟可采用自然排烟方式或机械排烟方式。 1.2 民用建筑下列部位应设置防烟设施: 1 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 2 消防电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 3 高层建筑的避难层(间); 4 人民防空工程避难走道的前室; 1.3 民用建筑下列部位应设置排烟设施: 1 高层建筑面积超过100m2非高层公共建筑中建筑面积大于 300 m2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地上房间; 2 总建筑面积大于200 m2或一个房间建筑面积大于50 m2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地下、半地下建筑或地下室、半地下室; 3 多层建筑设置在一、二、三层且房间建筑面积大于200 m2或设置在四层及四层以上或地下、半 地下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高层建筑内设置在首层或二、三层以及设置在地下一层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 4 长度超过20m的疏散走道;多层建筑中的公寓、通廊式居住建筑长度大于40m的地上疏散走道; 5 中庭; 6 非高层民用建筑及高度大于 24m的单层公共建筑中,建筑占地面积大于1000 m2的地上丙类仓库;

7 汽车库。 1.4 防烟与排烟系统中的管道、风口及阀门等必须采用不燃材料制作,且风道不宜采用土建风道; 当防排烟系统采用金属管道时,其钢板厚度按《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高压系统选用。 1.5 机械加压送风系统、排烟系统和补风系统的风速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采用金属管道时,不宜大于20m∕s; 2 采用内表面光滑的混凝土等非金属管道时,不宜大于15m∕s; 3 机械加压送风口不宜大于7m∕s;排烟口不宜大于10m∕s;机械补风口不宜大于10m∕s,公共聚集场所不宜大于5m∕s;自然补风口不宜大于3m∕s0 1.6 加压送风机、排烟风机和用于排烟补风的送风机宜设置在通风机房或室外屋面上。风机房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h的隔墙和1.5h的楼板及甲级防火门与其他部位隔开。若确有困难时,可设置在吊顶等专用空间内,空间四周的围护结构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 1.0h的不燃烧体,风机周围应有大于600mm勺操作空间。若风机设在屋面上,应有防护措施,防止雨水、虫、鸟等异物等进入。 1.7 防烟与排烟管道在防火阀、排烟防火阀两侧各2.0m范围内的风管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5h ,以保证火灾时防火阀、排烟防火阀正常工作。 1.8 机械加压送风管道和用于机械排烟的补风管道不宜穿过防火分区或其他火灾危险性较大的房 间,当必须穿越时,应在穿过处设置防火阀,加压送风管道防火阀的动作温度为70C ,补风管 道防火阀的动作温度可为280 °C。 1.9 防烟系统和补风系统的室外进风口宜布置在室外排烟口的下方,且高差不宜小于 3.0m;当水平 布置时,水平距离不宜小于10m 09年最新修订防排烟设计规范(修订稿) 一?建筑防排烟的一般规定 1.1建筑中的防烟可采用自然通风方式或机械加压送风方式;排烟可采用自然排烟方式或机械排 烟方式。

地下室通风及防排烟系统设计

地下室通风及防排烟系统设计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飞速发展,城市土地利用率也越来越少。为了能够更好,更充分发挥土地的作用,摩天高楼早已是屡见不鲜,地下土地的利用花样也越来越繁杂。地下室通风问题早已成为地下土地利用中的难题和难关,虽然随着技术的进步,地下室通风以及防排烟设计有了长足的进步,但是需要改进的地方还有很多。本文就主要围绕地下室通风及防排烟系统设计作了简单的探讨。 【关键词】地下室;通风设计;防排烟系统;系统设计 一.引言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用地已经十分拥挤,用地紧张已经成为了城市开发建设的阻碍因素,开发利用地下空间已经成为了缓解城市用地紧张的重要途径之一。地下室的通风以及防排烟设计是保证地下室安全使用的重要条件之一,所以加强地下室的通风以及防排烟设计十分必要。 二.建筑地下室的特点 大型地下室是当今建筑的一大特征,住宅建筑地下室主要功能区域有:汽车库、自行车库、电气设备用房、水泵房、柴油发电机房等。其主要特点是建筑面积较大,一旦发生火灾,疏散扑救工作较地上建筑困难。同时地下室水电通风等管线多而且复杂,位于塔楼下的区域结构异形柱较多,影响管道走向,且要保证汽车库等的层高要求等。因此需要设置经济合理的通风及防排烟系统,以保证地下室各功能区平时使用要求及火灾时人员疏散及消防扑救的要求。 三.地下室通风设计的要求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的颁布和实施,大多数民用建筑都要求设计带人防工事的地下室,汽车库和设备用房,战时转换成人防工事,且大多数为五、六级二等人员掩蔽所。对于平战结合的防空地下室,通风系统的设计通常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系统:平时的送风、排风系统;消防时的防烟、排烟系统;战时的送风、排风系统。其中送风系统有清洁式通风、滤毒式通风、隔绝式通风。通风系统较多,相互转换复杂,设计人员在设计时,应做好各通风系统的相互转换,以简化系统,节约投资,并减少平战转换工作量。 四.各功能区通风及防排烟设计 1.汽车库 根据规定,面积超过2000m2的地下汽车库应设置机械排烟系统。机械排烟系统可与人防、卫生等排气、通风系统合用。住宅建筑地下室一般根据使用功能和建筑面积划分为不同的防火分区,汽车库被划分为多个单独的防火分区,每个防火分区面积大约为4000m2。因此,在设置有直通室外的汽车道和采光天井且

通风系统与送风、排风、防排烟的区别

通风系统、送风系统和排烟系统的区别 1、通风系统包括:送风系统、排风系统、防排烟系统。 根据字面意思就可以理解它们是干什么用的了。 2、一般情况下是分开施工的,比如单独的送风系统、排风系统。 3、设计人员有一般是将排风系统与防排烟系统放在一起设计以节约工程成本。消防系统中的排风、排烟系统的区别和联系是什么 浏览次数:3602次悬赏分:0 |解决时间:2009-3-13 14:18 |提问者:bdzdwjj 消防系统中的排风系统、排烟系统的区别和联系是什么排风系统是否不属于消防系统中啊两个系统的烟道是共用的吗风机是独立的吗明白人帮我讲讲,谢了。可以共用,风机不必独立也可以共用。但区分高低速。二者没有太大 1、消防类风机的界定范围是什么一个工程中,防排烟风机、正压送风机、送排风机,以上哪些属于消防类风 浏览次数:1624次悬赏分:0 |解决时间:2011-1-22 21:34 |提问者:fengxu0228 1、消防类风机的界定范围是什么 一个工程中,防排烟风机、正压送风机、送排风机(屋顶风机、走廊排风、电梯房排风、机房排风等),以上哪些属于消防类风机 2、防排烟风管的界定范围 送排风、空调风管属于消防类风管吗 需要相关规定做为支撑,谢谢 最佳答案 1、以上除了走廊排风不是,其他全部都是消防类风机。这个分辨很容易,你看看弱电图纸上凡是消防联动控制的风机都是消防类的,没有联动控制的就不是消防类的。一般主要集中在地下室以及屋顶。 2、送排风风管属于消防类风管,空调风管不属于。

什么是正压送风机:向逃生楼道里送风的风机,在意外发生的时候向逃生楼道里送风,利于逃生,同时送风时楼道内处于正压,也就是说楼道的气压比别的地方高,烟雾不会渗进来而引起人员窒息,以保证安全 排烟风机:意外发生时候用来将建筑物内烟雾抽走的风机,以提高建筑物内视野,驱除烟雾,便于灭火 我来告诉你们吧:排烟风机:当室内发生火灾时,会有很多浓烟,其作用就是将这些浓烟排出室内。高层建筑都有,(什么多用在地下室!)。 正压送风机:当室内发生火灾时,风力阻挡烟气蔓延。(会缺氧,其作用是给一些消防疏散通道送氧,那不是给火增加氧气吗,助燃!!!)。 排风机道理等同于排风扇。 ok 1:正压风机,排烟风机,排风机,送风机,补风机的区别; 送风机=正压风机=补风机,叫法不同而以,多种用途,输送气体温度80℃以下 排烟风机,用于消防排烟,要求280℃下运行30min,也可用于厨房排油烟 排风机,多种用途,输送气体温度80℃以下 2:70度防火阀和280度防火阀与上述风机的关系 消防排烟管道上使用280度防火阀,其余按防火分区配70度防火阀

地铁车站公共区防排烟浅析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360docs.net/doc/c85965125.html, 地铁车站公共区防排烟浅析 作者:季钧李江平 来源:《城市建设理论研究》2013年第14期 【摘要】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国内很多城市为了缓解城市交通拥挤的状况,兴起了一股地铁建设的热潮。地铁车站作为一种公共交通设施,有别于一般的地下建筑。具有空间封闭,通道狭小,疏散通道数量有限,人员密度大等特点,这些因素决定了在地铁车站中一旦发生火灾等事故,疏散、救援是极为困难的。文章分析了地铁车站公共区的防、排烟系统,地铁车站公共区防排烟的具体设计,最后给出相应的建议。 【关键词】地铁车站公共区防排烟特点建议 中图分类号:U231+.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随着城市交通的发展,地铁作为缓解城市交通紧张的有效工具在许多国家的城市中得到广泛的应用。由于地铁空间狭小,密闭性高且人流密度大,一旦发生火灾就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的灾难性后果,给国家和社会带来极不利的影响。根据有关研究和火灾调查分析,火灾伤亡中以烟气中毒窒息伤亡为主,真正在火灾中烧死的人员比例非常低。因此,地铁防排烟系统在地铁 火灾中对于人员的安全救援起着非常关键的作用。 一、地铁车站公共区的防、排烟系统 1、地铁车站公共区防、排烟分区的划分 (1)地铁车站公共区防、排烟分区存在的问题地铁车站一般由站厅层、站台层组成,从使用功能上可划分为公共区和设备管理用房区,通过3~ 4个出入口与地面连通。地铁车站可 划分为三个防火分区,其中站厅、站台公共区划分为一个防火分区,车站两端的设备及管理用房各划分为一个防火分区。将采用屏蔽门系统的地铁车站划分为四个防烟分区当然是可行的,但是对于采用非屏蔽门系统的车站,由于车站和车站的轨道区相连通,且排烟管与列车轨顶排风道共用,如何将车站区和轨道区分开,车站轨道区面积是否应计算在防烟分区面积之内是设计人员必须考虑的问题。《地铁设计规范》(GB5015-2003)规定:地下车站站厅、站台乘客疏散区应划分为一个防火分区,防烟分区不能跨越防火分区。从中可以看出,站厅、站台公共区的防火分区不包括轨道区,那么防烟分区当然也不应该包含车站轨道区。但对于采用非屏蔽门系统的车站,其排烟管及排烟口却布置在车站轨道区内,这显然是一对矛盾。 2、车站公共区防、排烟分区新思路 列车发生火灾时,列车应首先驶入车站,疏散人流,通过站台层公共区的列车轨顶排风道进行排烟。其火灾救援模式和站台层公共区的火灾是一样的,且采用了同一个排烟系统,两者无法隔离,应将车站轨道区和车站公共区划分一个防火分区。对于采用牵引网供电的地铁,因

防排烟系统安装技术要求0709

防排烟系统施工技术要求 、风管支、吊架制作安装 1、矩形风管粱、楼板吊架型的材料选配 横梁、吊杆应平直,不得扭曲,吊杆上的螺纹完整、光洁。 2、吊架根部材料的选配 采用/ 50*5角钢和吊杆尺寸相匹配的膨胀螺栓。 3、支、吊架上的安装孔应采用机械加工,不得用气割等热加工开孔。 4、吊杆与根部角钢采用焊接方式连接,吊杆与横梁采用螺纹方式连接,各部件做好防锈处理后方可进行安装。 5、风管吊架的吊杆露出部位应不大于 30mm 6支、吊架不得设在风口、阀门、检查门及自控机构处;吊杆不宜直接固定在法兰上。 7、风管支、吊架的间距,设计无规定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水平风管:当直径或长边尺寸小于400mm寸,间距不应大于4m大于或等于400mm寸,不应大于3m并应在适当位置设固定卡。 2)垂直风管:间距不得大于 4m当建筑物层高在4m以上时,每层的风管固定件不得少于2个。室外风管的支、托架应直接托于法兰下。

3)当水平悬吊的主、干风管长度超过20m时,应设置防止摆功的固定点,每个系统不应少于1个。 8、支、吊、托架安装应进行放线,确定位置、标高及坡度。 二、风管与部件的安装 1、金属风管的材料品种、规格、性能与厚度等按下表执行 2、密封垫料应为不燃材料。 3、金属风管的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1)、风管板材拼接的咬口缝应错开,不得有十字型拼接缝。 2)、金属风管法兰材料规格不应小于表 1的规定。中、低压系统风管法兰的螺栓及铆钉孔的孔距不得大于150mm高压系统风管(防排烟系统按高压系统执行)不得大于100mm矩形风管法兰的四角部位应设有螺孔。 表1 金属矩形风管法兰及螺栓规格(mm) 风道法兰螺栓安装孔应采用机械加工,不得用气割等热加工开孔,法兰上距 风道边缘的安装孔中心距风道边缘不得大于 50mm风管法兰的焊缝应熔合良好、

(完整版)防排烟系统施工方案

防排烟系统施工方案 通风管道制作 1. 选料 风管和部件的板材应按设计要求选用,各系统的板材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制作前,首先检查所用材料必须有产品合格证明材质证明,若无上述文件,不得使用。 钢板应为优质板,不得有锈斑;外观上无氧化物和针孔、麻点、起皮等缺陷。 其他辅材不能因具有缺陷导致产品强度的降低或影响使用效能。 接到加工单后,负责加工制作的责任师必须预先计算分析所需材料的数量,材料部门严格把关,确保节约材料。 2. 下料 严格遵守设计图纸及国标相应的规定。板材在下科前必须进行校平。弯头、 异径管等零部件必须采用联合角咬口。做好材料的节约工作,做到大料不小用,整料不零用,利用边角料加工小的零部件。 3. 剪切 剪切前进行下料复核,以免有误。复核后,接线形状采用机械剪板机,电 动手剪及手动手剪进行剪切。剪切过程中要仔细、认真、不得跑线。剪切后,在咬口前进行剪口倒角,倒角必须用专用倒角工具,以免出现误差。

4. 咬口 风管的咬口需按规定进行,圆形风管采用单平咬口,圆形风管部件采用单立咬口,矩形风管角咬口采用联合角咬口及接扣式咬口,拒形风管弯头、异径管等部件必须采用联合角咬口。咬口不得出现半咬口及胀裂等清况,以免成型后的风管漏风。对管径大的风管,需进行拼接,拼接缝要求平整,单节风管尽量减少拼接缝。 5. 折方 咬口后的板料进行折方,首先需核对折方线,确认无误后进行折方,折方的关键是位置正确、角度准确,尤其对变径弯头及变径三通等零部件的折方角度必须准确以免影响管径。 6. 成型 风管成型前,应检查下料、咬口折方等工序是否无误,核对下料的几何尺寸是否正 确。风管合口必须用木制榔头及木制打板,以免损坏镀锌层。风管合口必 须打实、打严以免漏风,且四边平齐 7. 铆接 风管与角钢法兰连接,管壁厚度< 1.5mm ,采用翻边柳接;铆接部位应在法兰外侧,管壁厚度>1.5mm ,采用沿风管周边将法兰满焊。矩形风管边长大于等于630mm

防排烟系统设计的规定与要求

防排烟系统设计的规定与要求一、防排烟系统在防灾救灾中起的重要作用 当今世界很多重特大火灾事故造成人员大量伤亡和财产的重大损失,主要是火灾现场中的浓烟与烈焰。两者之间更为危害的还是浓烟。浓烟给火灾现场受困人员向外逃生增添 和浓烟排走,就不会造成如此重大的伤亡事故。很多高层建筑、地下工程、交通隧道、公共娱乐场所火灾事故造成人员重大伤亡的惨重教训,使人们清楚地认识到设计安装好防排烟系统和确保系统的性能长期良好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火灾事实告诉我们防排烟系统在火灾发生时能有效地控制烟气的蔓延;且排烟迅速及时,对救人、救灾工作起着关键的作用。它关系到救灾救人成功与否的重要消防设施,必须要设计安装好,维护保养好,保证使用期内长期的性能良好状态。

今天,我给大家讲防排烟系统,首先介绍一下什么是防排烟系统。 按建规要求在建筑中必须设置的所有防烟设施组成的系统叫防烟系统。(如图) 按建规要求在建筑中必须设置的所有排烟设施组成的系统叫排烟系统。(如图) 防烟系统的作用是—— 可开启外窗的自然排烟设施。 二、防排烟系统的规范要求和标准 1、国家《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明确一、二类高层建筑下列部位应设排烟设施:(1)长度超过20米的内走道;

(2)面积超过100㎡,且经常有人停留或“易燃物较多的房间”; (3)高层建筑的中庭和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地下室。 2、下列部位应设置独立的机械加压送风的防烟设施: (1)不具备自排烟条件的防烟楼梯间、消防电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 (2 (3 3 (1 (2 (3 (4 4 防烟楼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利用敞开的阳台、凹廊或前室内有不同朝向的可开启外窗自然排烟时可不设防烟设施。 5、排烟窗设置在什么位置? 排烟窗宜设置在上方,并应有方便开启的装置。

防排烟系统安装设计规范

防排烟系统设计的规定与要求 一、防排烟系统在防灾救灾中起的重要作用 当今世界很多重特大火灾事故造成人员大量伤亡和财产的重大损失,主要是火灾现场中的浓烟与烈焰。两者之间更为危害的还是浓烟。浓烟给火灾现场受困人员向外逃生增添了很多艰难险阻,乌黑的浓烟使人视线不清,找不到逃生之路,呼吸困难,吸入浓烟还会中毒,甚至窒息死亡,逃不出火场。另外,浓烟还给进入火场进行救援的人员增加障碍,使人看不见前进道路,行动延缓,搜救目标看不见,错过了很多救人的时间和机会。有时甚至救人未成,反而被烟火所困,危及救援人员的自身安全。造成火灾现场人员逃生难,救援人员救灾难的两难现象。例如:2003年2月18日韩国大邱市地铁火灾,火灾发生后,车站电力照明设备立即自动断电,没有事故照明灯光,更有毒气浓烟弥漫,浓烟排不出去,地铁站内漆黑一片,车上被困人员无法逃生,救援人员因有毒气浓烟威胁,一时难以接近现场救人,造成140人死亡,99人失踪,130人受伤。又如,2004年8月1日巴拉圭首都亚松森市的“Ycuo Bolanos”多层超市火灾,火灾发生后熊熊大火和滚滚浓烟几分钟内席卷了整个超市,因为没有机械排烟系统排烟,救援人员难以开展有效的救人和救火工作,被烟火围困人员无法逃生,造成464人死亡,520人受伤。这两起特大伤亡的火灾事故足以说明火灾浓烟的危害性,更说明了机械排烟系统的重要性。如果这两起火灾的建筑和车上装设了机械排烟系统,且系统启动运作正常的话,及时启动自动排烟风机,把有毒气体和浓烟排走,就不会造成如此重大的伤亡事故。很多高层建筑、地下工程、交通隧道、公共娱乐场所火灾事故造成人员重大伤亡的惨重教训,使人们清楚地认识到设计安装好防排烟系统和确保系统的性能

防排烟系统安装设计规范

防排烟系统安装设 计规范

防排烟系统设计的规定与要求 一、防排烟系统在防灾救灾中起的重要作用 当今世界很多重特大火灾事故造成人员大量伤亡和财产的重大损失,主要是火灾现场中的浓烟与烈焰。两者之间更为危害的还是浓烟。浓烟给火灾现场受困人员向外逃生增添了很多艰难险阻,乌黑的浓烟使人视线不清,找不到逃生之路,呼吸困难,吸入浓烟还会中毒,甚至窒息死亡,逃不出火场。另外,浓烟还给进入火场进行救援的人员增加障碍,使人看不见前进道路,行动延缓,搜救目标看不见,错过了很多救人的时间和机会。有时甚至救人未成,反而被烟火所困,危及救援人员的自身安全。造成火灾现场人员逃生难,救援人员救灾难的两难现象。例如:2月18日韩国大邱市地铁火灾,火灾发生后,车站电力照明设备立即自动断电,没有事故照明灯光,更有毒气浓烟弥漫,浓烟排不出去,地铁站内漆黑一片,车上被困人员无法逃生,救援人员因有毒气浓烟威胁,一时难以接近现场救人,造成140人死亡,99人失踪,130人受伤。又如,8月1日巴拉圭首都亚松森市的“Ycuo Bolanos”多层超市火灾,火灾发生后熊熊大火和滚滚浓烟几分钟内席卷了整个超市,因为没有机械排烟系统排烟,救援人员难以开展有效的救人和救火工作,被烟火围困人员无法逃生,造成464人死亡,520人受伤。这两起特大伤亡的火灾事故足以说明火灾浓烟的危害性,更说明了机械排烟系统的重要性。如果这两起火灾的建筑和车上装设了机械排烟系统,且系统启动运作正常的话,及时启动自动排烟风机,把有毒气体和浓烟排走,就

不会造成如此重大的伤亡事故。很多高层建筑、地下工程、交通隧道、公共娱乐场所火灾事故造成人员重大伤亡的惨重教训,使人们清楚地认识到设计安装好防排烟系统和确保系统的性能长期良好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火灾事实告诉我们防排烟系统在火灾发生时能有效地控制烟气的蔓延;且排烟迅速及时,对救人、救灾工作起着关键的作用。它关系到救灾救人成功与否的重要消防设施,必须要设计安装好,维护保养好,保证使用期内长期的性能良好状态。 今天,我给大家讲防排烟系统,首先介绍一下什么是防排烟系统。 按建规要求在建筑中必须设置的所有防烟设施组成的系统叫防烟系统。(如图) 按建规要求在建筑中必须设置的所有排烟设施组成的系统叫排烟系统。(如图) 防烟系统的作用是—— 建筑内一旦发生烟火灾情能有效地把烟气控制在划定 的防烟区域范围内,不让它扩大蔓延到其它区域,减 少建筑内大面积的受害,能减少救人救灾的难度。 排烟系统的作用是—— 建筑内一旦发生烟火灾情,能迅速启动,及时地把烟 气排出建筑外,使疏散人员、救灾人员不被烟火所 困,减少人员的伤亡和财产损失。为救人救火创造有 利的条件。

空调系统、通风系统及防排烟系统设计与施工说明

设计与施工说明(一) 一.工程概况: 1、本项目位于三亚海棠湾B位10号地,建筑面积108279.15平方米。主要分为主体酒店、酒店别墅区及可售别墅区。 2、本设计内容包括空调系统、通风系统及防排烟系统。本次设计范围为酒店地下室后勤区及主楼部分后勤区。 二、主要设计依据: 1、《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 2、《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3、《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05)。 4、《海南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03-2006)。 5、建筑条件图 6,甲方对设计提出的有关文件。 三、室外空调设计参数: 1、夏季空调计算干球温度:35.1°C,湿球温度:28.1°C。 2、夏季风速为.2.6m/s。 3、夏季大气压力:100.34KPa。 4、冬季不采暖。 四、室内通风空调设计参数: 1、室内空调系统设计参数见附表一。 2、通风换气次数 3、冷源系统: a) 空调冷冻水供回水温度:7~12℃。注:(改为6~12℃。) b) 空调冷却水供回水温度:32~37℃。 4.排烟量:房间和走道机械排烟量按每小时每平方米面积不小于60立方米计算。 五、空调冷源设计: 1.本项目空调计算总冷负荷为6988KW后 2.冷冻站设在后勤区负二层,选用3台600RT的水冷式离心机组及1台200RT螺杆式冷水机组。提供7~12管冷冻水。机组采用环保型冷媒,如R134a。冷水机组采用定频式,冷冻水泵及冷却水泵采用变频式。 3.冷却塔放置在室外地坪上。提供32~37°C冷却水。 4.酒店别墅区及可售别墅区采用一拖多联式小型中央空调空调机组。室外机放置于室外地坪上。详见别墅部分设计图纸。 六、空调水管系统设计: 1.本工程采用一次泵变频供水系统;整个项目供水分为二个回路:主楼回路及后勤区回路; 每个区集水器回路供水干管上安装热量表,计量各回路的冷量消耗。每个回路的管道敷设形式和管径大小详见对应的平面图和系统图。 2.本工程的水系统采用膨胀罐定压补水 3,冷冻水系统采用两管制。采用同程式布置。局部为异程式。 七,空调、通风系统设计: (一)空调系统 1,风机盘管系统: 客房、办公类等较小房间采用风机盘管系统提供空调。送风方式根据室内装修情况具体确定。2,全空气单风道空调系统∶

关于防排烟的一些设计问题

防烟系统有关建筑专业常用的要求 (民用建筑) 1、防火规范8.5.1条摘选:防烟楼梯间及前室,消防电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应设置防烟设施。 建筑高度不大于50m的公共建筑、厂房、仓库和建筑高度不大于100m的住宅建筑,当其防烟楼梯间的前室或合用前室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楼梯间可不设置防烟系统: (1)、前室或合用前室采用敞开的阳台、凹廊; (2)、前室或合用前室具有不同朝向的可开启外窗,且可开启外窗的面积满足自然排烟口的面积要求。 (具体要求见防排烟规范3.1.2、3.1.3条,可以看图示帮助理解) 2、防排烟规范3.1.3-2条摘选:当独立前室、共用前室及合用前室的机械加压送风口设置在前室的顶部或正对前室入口墙面时,楼梯间可采用自然通风系统;反之,楼梯间应采用机械加压送风系统(设置要求防排烟规范3.1.5条)。 3、防排烟规范3.1.4条摘选:建筑地下部分的防烟楼梯间前室及消防电梯前室,当无自然通风条件或自然通风不符合要求时,应采用机械加压送风系统(设置要求防排烟规范3.1.5条)。 4、防排烟规范3.1.6条摘选:封闭楼梯间应采用自然通风系统,不能满足自然通风条件的封闭楼梯间,应设置机械加压

送风系统。当地下、半地下的封闭楼梯间不与地上楼梯间共用且地下仅为一层时,可不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但首层应设置有效面积不小于1.2 m2的可开启外窗或直通室外的疏散门。 5、防排烟规范3.2.1条:采用自然通风方式的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应在最高部位设置面积不小于1.0 m2的可开启外窗或开口;当建筑高度大于10m时,尚应在楼梯间的外墙上每5层内设置总面积不小于2.0m2的可开启外窗或开口,且布置间隔不大于3层。 6、防排烟规范3.2.2条:前室采用自然通风方式时,独立前室、消防电梯前室可开启外窗或开口的面积不应小于2.0 m2,共用前室、合用前室不应小于3.0 m2。 7、防排烟规范3.2.4条:可开启外窗应方便直接开启,设置在高处不便于直接开启的应在距地面高度1.3m~1.5m的位置设置手动可开启装置。 8、防排烟规范3.3.5条摘选:机械加压送风,送风机的进风口不应与排烟风机的出风口设在同一面上。确有困难分开布置且竖向布置时,送风机的进风口应设置在排烟出口的下方,其两者边缘最小垂直距离不应小于6.0m,水平布置时,两者边缘最小水平距离不应小于20m。 加压送风口不宜设在被门挡住的部位。 9、防排烟规范3.3.9条:机械加压送风系统的管道井应采用

防排烟系统设计规范

一.建筑防排烟的一般规定 1.1 建筑中的防烟可采用自然通风方式或机械加压送风方式;排烟可采用自然排烟方式或机械排烟方式。 1.2 民用建筑下列部位应设置防烟设施: 1 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 2 消防电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 3 高层建筑的避难层(间); 4 人民防空工程避难走道的前室; 1.3 民用建筑下列部位应设置排烟设施: 1 高层建筑面积超过100m2、非高层公共建筑中建筑面积大于300 m2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地上房间; 2 总建筑面积大于200 m2或一个房间建筑面积大于50 m2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地下、半地下建筑或地下室、半地下室; 3 多层建筑设置在一、二、三层且房间建筑面积大于200 m2或设置在四层及四层以上或地下、半地下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高层建筑内设置在首层或二、三层以及设置在地下一层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 4 长度超过20m的疏散走道;多层建筑中的公寓、通廊式居住建筑长度大于40m的地上疏散走道; 5 中庭; 6 非高层民用建筑及高度大于24m的单层公共建筑中,建筑占地面积大于1000 m2的地上丙类仓库; 7 汽车库。 1.4

防烟与排烟系统中的管道、风口及阀门等必须采用不燃材料制作,且风道不宜采用土建风道;当防排烟系统采用金属管道时,其钢板厚度按《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高压系统选用。 1.5 机械加压送风系统、排烟系统和补风系统的风速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采用金属管道时,不宜大于20m/s; 2 采用内表面光滑的混凝土等非金属管道时,不宜大于15m/s; 3 机械加压送风口不宜大于7m/s;排烟口不宜大于10m/s;机械补风口不宜大于10m/s,公共聚集场所不宜大于5m/s;自然补风口不宜大于3m/s。 1.6 加压送风机、排烟风机和用于排烟补风的送风机宜设置在通风机房或室外屋面上。风机房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h的隔墙和1.5h的楼板及甲级防火门与其他部位隔开。若确有困难时,可设置在吊顶等专用空间内,空间四周的围护结构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1.0h的不燃烧体,风机周围应有大于600mm的操作空间。若风机设在屋面上,应有防护措施,防止雨水、虫、鸟等异物等进入。 1.7 防烟与排烟管道在防火阀、排烟防火阀两侧各2.0m范围内的风管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5h,以保证火灾时防火阀、排烟防火阀正常工作。 1.8 机械加压送风管道和用于机械排烟的补风管道不宜穿过防火分区或其他火灾危险性较大的房间,当必须穿越时,应在穿过处设置防火阀,加压送风管道防火阀的动作温度为70℃,补风管道防火阀的动作温度可为280℃。 1.9 防烟系统和补风系统的室外进风口宜布置在室外排烟口的下方,且高差不宜小于 3.0m;当水平布置时,水平距离不宜小于10m。09年最新修订防排烟设计规范(修订稿) 一.建筑防排烟的一般规定 1.1建筑中的防烟可采用自然通风方式或机械加压送风方式;排烟可采用自然排烟方式或机械排烟方式。 1.2民用建筑下列部位应设置防烟设施: 1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 2消防电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 3高层建筑的避难层(间); 4人民防空工程避难走道的前室; 1.3民用建筑下列部位应设置排烟设施: 1高层建筑面积超过100m2、非高层公共建筑中建筑面积大于300 m2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

防排烟系统设计的规定和要求内容

防排烟系统设计的规定和要求 -----------------------作者:-----------------------日期:

防排烟系统设计的规定与要求 一、防排烟系统在防灾救灾中起的重要作用 当今世界很多重特大火灾事故造成人员大量伤亡和财产的重大损失,主要是火灾现场中的浓烟与烈焰。两者之间更为危害的还是浓烟。浓烟给火灾现场受困人员向外逃生增添了很多艰难险阻,乌黑的浓烟使人视线不清,找不到逃生之路,呼吸困难,吸入浓烟还会中毒,甚至窒息死亡,逃不出火场。另外,浓烟还给进入火场进行救援的人员增加障碍,使人看不见前进道路,行动延缓,搜救目标看不见,错过了很多救人的时间和机会。有时甚至救人未成,反而被烟火所困,危及救援人员的自身安全。造成火灾现场人员逃生难,救援人员救灾难的两难现象。例如:2003年2月18日韩国大邱市地铁火灾,火灾发生后,车站电力照明设备立即自动断电,没有事故照明灯光,更有毒气浓烟弥漫,浓烟排不出去,地铁站漆黑一片,车上被困人员无法逃生,救援人员因有毒气浓烟威胁,一时难以接近现场救人,造成140人死亡,99人失踪,130人受伤。又如,2004年8月1日巴拉圭首都亚松森市的“Ycuo Bolanos”多层超市火灾,火灾发生后熊熊大火和滚滚浓烟几分钟席卷了整个超市,因为没有机械排烟系统排烟,救援人员难以开展有效的救人和救火工作,被烟火围困人员无法逃生,造成464人死亡,520人受伤。这两起特大伤亡的火灾事故足以说明火灾浓烟的危害性,更说明了机械排烟系统的重要性。如果这两起火灾的建筑和车上装设了机械排烟系统,且系统启动运作正常的话,及时启动自动排烟风机,把有毒气体和浓烟排走,就不会造成如此重大的伤亡事故。很多高层建筑、地下工程、交通隧道、公共娱乐场所火灾事故造成人员重大伤亡的惨重教训,使人们清楚地认识到设计安装好防排烟系统和确保系统的性能长期良好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火灾事实告诉我们防排烟系

防排烟设计规范

防排烟设计规范 (09年最新修订) 一.建筑防排烟的一般规定 1.1建筑中的防烟可采用自然通风方式或机械加压送风方式;排烟可采用自然排烟方式或机械排烟方式。 1.2民用建筑下列部位应设置防烟设施: 1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 2消防电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 3高层建筑的避难层(间); 4人民防空工程避难走道的前室; 1.3民用建筑下列部位应设置排烟设施: 1高层建筑面积超过100m2、非高层公共建筑中建筑面积大于300 m2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地上房间; 2总建筑面积大于200 m2或一个房间建筑面积大于50 m2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地下、半地下建筑或地下室、半地下室; 3多层建筑设置在一、二、三层且房间建筑面积大于200 m2或设置在四层及四层以上或地下、半地下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高层建筑内设置在首层或二、三层以及设置在地下一层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 4长度超过20m的疏散走道;多层建筑中的公寓、通廊式居住建筑长度大于40m的地上疏散走道; 5中庭; 6非高层民用建筑及高度大于24m的单层公共建筑中,建筑占地面积大于1000 m2的地上丙类仓库; 7汽车库。 1.4防烟与排烟系统中的管道、风口及阀门等必须采用不燃材料制作,且风道不宜采用土建风道;当防排烟系统采用金属管道时,其钢板厚度按《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高压系统选用。 1.5机械加压送风系统、排烟系统和补风系统的风速应符合下列规定: 1采用金属管道时,不宜大于20m/s; 2采用内表面光滑的混凝土等非金属管道时,不宜大于15m/s; 3机械加压送风口不宜大于7m/s;排烟口不宜大于10m/s;机械补风口不宜大于10m/s,公共聚集场所不宜大于5m/s;自然补风口不宜大于3m/s。 1.6加压送风机、排烟风机和用于排烟补风的送风机宜设置在通风机房或室外屋面上。风机房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 2.0h的隔墙和1.5h的楼板及甲级防火门与其他部位隔开。若确有困难时,可设置在吊顶等专用空间内,空间四周的围护结构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1.0h的不燃烧体,风机周围应有大于600mm的操作空间。若风机设在屋面上,应有防护措施,防止雨水、虫、鸟等异物等进入。 1.7 防烟与排烟管道在防火阀、排烟防火阀两侧各 2.0m范围内的风管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5h,以保证火灾时防火阀、排烟防火阀正常工作。 1.8机械加压送风管道和用于机械排烟的补风管道不宜穿过防火分区或其他火灾危险性较大的房间,当必须穿越时,应在穿过处设置防火阀,加压送风管道防火阀的动作温度为70℃,补风管道防火阀的动作温度可为280℃。 1.9 防烟系统和补风系统的室外进风口宜布置在室外排烟口的下方,且高差不宜小于3.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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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地铁通风空调工程概述 地铁通风空调系统是应地铁特殊的环境需求而产生。 原因: 1.温度:基本与外界隔绝,高密度列车运行、设备运转和大量乘客的集散产生的热量,地层的蓄热,若不及时排除,空气温度 2.湿度:地铁周围土壤通过地铁围护结构渗湿量也较大,空气湿度,乘客难以忍受,地铁设备正常运行也会受到影响。 3.新鲜空气:巨大的客流,补充新鲜空气,保证地铁内的空气环境。 必须设置通风空调系统,对地铁内部的空气温度、湿度、气流速度和空气质量等空气环境因素进行控制,为乘客和工作人员提供一个舒适的环境,并满足地铁设备正常运行的需要。 第一章地铁通风空调工程概述 概述 通过空气处理机组、风机、冷水机组、冷却塔、水泵、风阀、消声器、变频多联空调机、BAS系统等设备的工作,实现对地铁线路的站厅、站台、隧道正常工况时的 通风空调;阻塞、事故、火灾等工况时的通风的工程。 地铁通风空调系统是地铁环控系统的主体部分。 第一节地铁通风空调工程的组成 一、组成

第一节地铁通风空调工程的组成 二,作用 1.为乘客提供过渡性舒适环境: 往返于地面到车站至列车内 2.当列车阻塞在区间隧道时,通风系统向阻塞区间提供通风: 保证列车空调正常工作,维持列车箱内乘客在短时间内能承受的环境条件; 3.在车站或区间隧道发生火灾时,通风系统有效排烟: 向乘客和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新风和通风,使得乘客和工作人员能安全迅速 疏散,为消防人员灭火创造条件; 4.满足地铁车站内管理用房及设备用房的温度、湿度要求: 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保证设备正常运行环境。 三、基本要求、设计原则和标准《地铁设计规范》GB50157—2003 1.基本要求: 当列车正常运行时,应保证地铁内部空气环境在规定范围内; 当列车阻塞在区间隧道时,应保证阻塞处的有效通风功能; 当列车在区间隧道发生火灾事故时,应具备防灾排烟、通风功能; 当车站发生火灾事故时,应具备防灾排烟、通风功能。 2.地铁隧道、车站室内参数及设计原则(部分): 列车车厢设置空调,车站设置屏蔽门时,地铁隧道夏季的最高温度不得高于40℃; 当地下车站采用空调系统时,站厅层的空气计算温度比空调室外计算干球温度低2—3℃,且不应超过30℃; 站台层的空气计算温度比站厅层的空气计算温度低1—2℃; 当采用空调系统时,每个乘客每小时需供应的新鲜空气量不应少于12.6m3,且系统的新风量不应少于总送风量的10%。 地下车站管理用房及设备用房内每个工作人员每小时需供应的新鲜空气量不应少于30m3,且新风不应少于总送风量的10%。 3. 对噪声控制的标准 地铁的通风空调系统设备传至站厅、站台厅的噪声不得超过70dB(A); 车站管理用房及设备用房的通风空调应有消声和减振措施。 通风空调设备传至各房间内的噪声不得超过60dB(A); 通风空调机房内的噪声不得超过90dB(A)。 这些基本要求、设计原则和标准,能有效保证地铁通风空调工程实现其功能 第二节隧道通风系统 活塞通风: 一般是在车站在两端上下行线各设一个活塞风道及相应的风井 原理: 利用地铁列车在隧道内高速运行所产生的活塞效应(指在隧道中高速运行的列车,会带动隧道中的空气产生高速流动,类似汽缸内活塞压缩气体(如图)的现象)而形成的通风,实现隧道与外界通风换气

《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51251-2017解读一

《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51251-2017解读一 本人从事暖通设计十多年,根据新的标准及结合工程实际对标准进行解读,与大家共同探讨,不足之处往指正。《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51251-2017下文中简称为《标准》。2018.8.12 1.《标准》3.1.3中的第2条当独立前室、共用前室及合用前室的机械加压送风口设置在前室的顶部或正对前室入口的墙面时,楼梯间可采用自然通风系统;当机械加压送风口未设置在前室的顶部或正对前室入口的墙面时,楼梯间应采用机械加压送风系统。 解读:当楼梯间采用自然通风系统时需满足前室的加压送风口设置在前室的顶部或正对前室入口的墙面上,送风口设置在顶部是想形成风幕隔断烟气,设在在正对前室入口的墙面上是想通过送风阻止烟气侵入前室,这个前室入口是指从走道或房间进入前室的那个口,而不是从前室进入楼梯间那个口,这个住宅较难满足,一方面有的住宅开向前室的门多,另一方面住宅层高小于3m而不能设置顶送式风口,所以不满足上述条件的楼梯间也需加压送风。 2.《标准》 3.1.4建筑地下部分的防烟楼梯间前室及消防电梯前室,当无自然通风条件或自然通风不符合要求时,应采用机械加压送风系统。 解读:这条有别于之前的做法,只防烟楼梯间加压送风,在防烟楼梯间及前室的墙上加余压阀的做法不适用于地下了。因此强调了地下部分的前室及消防电梯前室也需加压送风。 3.《标准》3.1.5中的第1条当采用独立前室且其仅有一个门与走道

或房间相通时,可仅在楼梯间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当独立前室有多个门时,楼梯间、独立前室应分别独立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 解读:住宅的前室一般是一个以上的户门不满足此条,所以前室也得加压送风而不能采用之前的通过余压阀向前室送风。 4.《标准》3.1.5中的第2条和第3条当采用合用前室时,楼梯间、合用前室应分别独立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当采用剪刀楼梯时,其两个楼梯间及其前室的机械加压送风系统应分别独立设置。 解读:下图这种做法均不适用于以上两条,即不能采用通过余压 阀向前室送风,这样就增加了竖井面积。 5.《标准》3.1.6中的当地下、半地下建筑(室)的封闭楼梯间不与地上楼梯间共用且地下仅为一层时,可不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但首层应设置有面积不小于1.2㎡的可开启外窗或直通室外的疏散门。解读:这个比之前规范更细化了,只有地下一层的楼梯间可采用开门或开窗的方式就不需要做机械加压送风来防烟了,门或窗面积不小于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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