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评定文件

职称评定文件
职称评定文件

山西财经大学文件

关于聘任程占红等七十八名同志

专业技术职务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晋人社职字〔2010〕142号文件通知,程占红等八同志具备教授任职资格;李鹏、徐岩红二同志具备副教授任职资格,任职资格时间均从2010年9月10日算起。

根据晋教人〔2010〕87号文件通知,康爱香等六十三名同志具备讲师任职资格,任职资格时间从2010年8月9日算起。

根据晋教人〔2010〕84号文件通知,霍艳梅、阎志成、郭燕、都宜四同志具备图书资料馆员任职资格;宋玉同志具备实验师任职资格,任职资格时间均从2010年9月8日算起。

按照我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办法,程占红等七十八名同志的专业技术职务业经校长予以聘任,聘任时间均从2010年11月算起,至2012年12月止。

附件: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名单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聘任专业技术职务通知

山西财经大学人事处 2010年11月23日印发

共印15份—2 —

附件:

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名单

—3 —

—4 —

—5 —

—6 —

印发《贵州省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基本任职条件指导意见》的通知黔人通

关于印发《贵州省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基本任职条 件指导意见》的通知 黔人通〔 2007〕 194号 各市(州、地)党委组织部、编委办,政府(行署)人事局,省委各部委、省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省级人民团体、各省属高等院校、各省属事业单位组织人事部门: 根据人事部《关于印发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 > 的通知》(国人部发 [2006]70号)、《关于印发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 >的通知》(国人部发 [2006]87号)和中组部、人事部《关于做好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通知》(国人部发 [2007]85号)以及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编委办《关于印发 <贵州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实施意见 >的通知》(黔人发 [2007]9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我们研究制定了《贵州省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基本任职条件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系统实际,认真制定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二 00七年十月十二日 贵州省高级专业技术岗位 基本任职条件指导意见 为指导事业单位开展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实现事业单位人事制度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根据人事部《关于印发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 >的通知》(国人部发 [2006]70号)和

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编委办《关于印发 <贵州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实施意见 >的通知》(黔人发 [2007]9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指导意见(下称《意见》)。 一、适用范围 1.本《意见》适用于为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事业单位忠的高级专业技术一至七级以及特设高级专业技术一至七级岗位。 2.使用事业编制的各类学会、协会、基金会等社会团体的高级专业技术一至七级岗位。 二、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等级 3. 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分为 7个等级,其中一至四级为正高级岗位,五至七级为副高级岗位。 4. 高级专业技术特设岗分为一至七级,分别对应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一至七级。 三、任职条件 (一)基本任职条件 5.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德、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水平、技能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任现职以来,工作成绩明显,圆满完成各项工作职责。 7.具备相应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竞聘实行职业资格准入控制的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应具有准入控制所要求的条件。

贵州省教师评职称条件

贵州省教师评职称条件,2016贵州省最新教师职称评定条件 自2011年开学之后,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扩大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于是越来越多的中小学教师可以参与教授级别一样的正高级职称。那么贵州省最新教师职称评定条件是什么呢?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 8月26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决定全面推开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为基础教育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会议决定,将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在全国全面推开: 一、是将分设的中学、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系列统一为初、中、高级。 二、是修订评价标准,注重师德、实绩和实践经历,改变过分强调论文、学历倾向,并对农村和边远地区教师倾斜。 三、是建立以同行专家评审为基础的评价机制,并公示结果、接受监督。 四、是坚持职称评审与岗位聘用相结合,实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2015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相关细则 健全制度体系 遵循中小学教师成长规律和职业特点,将原中学教师职务系列与小学教师职务系列统一并入新设置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系列。统一后职称(职务)等级和名称为:员级、助理级、中级、副高级、正高级,职称(职务)名称依次为三级教师、二级教师、一级教师、高级教

师和正高级教师。原中学高级教师(含小学小中高)对应高级教师;原中学一级教师和小学高级教师对应一级教师;原中学二级教师和小学一级教师对应二级教师;原中学三级教师和小学二级教师对应三级教师。 完善评价标准,创新评价机制 按照国家新制定的《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水平评价基本标准条件》,明年上半年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将新出台我省中小学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条件。重点是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原则,注重师德素养、注重教育教学工作业绩、注重教育教学方法、注重教育教学一线实践经历,切实改变以往过分强调论文、学历的倾向,引导教师立德树人、爱岗敬业、积极进取,不断提高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根据国家《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基本标准条件》第二条规定,中小学教师评聘各级专业技术职务须“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及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在教育教学一线任教,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明年新出台的中小学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条件将注重教育教学一线任教的教师,对具备相应教师资格,已评聘相应岗位专业技术职务,长期未在教育教学一线任教,即长期未履行《中小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件》所规定的岗位职责和义务的,今后将不再按专业技术岗位评聘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和岗位等级。所以,提醒各级各类中小学校“双肩挑”人员(指兼有学校中层以上领导工作的教师)和乡镇教办人员以及原专职从事行政管理工作已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岗位人员,今后要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必须按《中小

教师申报职称申请书

教师申报职称申请书 教师申报职称申请书1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 我叫,男,生于一九年月日,现年岁。Xx市xx区xx镇人,xx文化,现任xx市xx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助理工程师。从事建筑施工工作年来,自己曾先后负责并参与完成了项工程的施工及管理工作。通过自身不断学习和提高,曾先后多次受到公司和有关部门的表彰奖励,通过自身的理论基础知识与多年的工作实践相结合,使自己的工作能力有了进一步提高,现已具备了工程师相应的任职条件,现特此申请参加工业及民用建筑专业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诚请各位领导审查批准为盼。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二0xx年x月x日教师申报职称申请书2尊敬的职称评审委员会: 本人xxxxx,现年25岁,男,洞族,团员。于20xx年7月毕业于xxxxx,同年9月被分配到xxxxxxx执教于今。在这段时间里,我给自己提出了“全身心投入到工作中去,努力工作”的要求,本着“敬业有恒,勤业爱岗,开拓创新”的原则,对于挚爱的教育事业,我辛勤耕耘;为学生的发展,我倾注了全部的情感。 在教学过程中,能根据学生的具体情况,及时调整教学计划和状态,改进教学方法,自始至终以培养学生的'思维能力,提高学生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为宗旨,根据学生的个性差异,因材施教,使学生的个

性、特长顺利发展,语文能力得到明显提高。在生活和工作上,我严格要求自己,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谨遵“正人先正己”的古训,时刻提醒自己,重视“为人师表”的职业形象,给学生树立良好的榜样。不但关心学生们的学习情况,还注意关心学生的生活情况,用爱心构筑与学生们沟通的桥梁,争取和每一个学生都成为好朋友。通过任职以来的努力,我也具备晋升中学语文初级教师应具备的条件,现根据申报中学语文初级职称的条件和要求,诚申报中学语文初级职称资格,敬望各位职称评委领导、专家批准,谢谢! 特此申请! 申请人:xxxxxx xxxxx年xx月xx日教师申报职称申请书3尊敬的xxx评职工作领导小组: 本人xxx,xxx年x月毕业于xxxxx,xxxx年自学xx科毕业,xxx年xxx月在xxxxxxx参加工作至今。本人于xxxxx年xxxxx职称改革工作领导 小组评定为xxx级教师,并有多篇论文发表及获各级奖励,多次年度评为优秀,已具备申请中级职称评定资格,特向贵小组申请中级职称评定,望批准为谢! 特此申请 申请人:xxx xxx年xxx月xxx日教师申报职称申请书4尊敬的职改工作领导小组:本人××,现年××岁,××××年××月毕业于

职称评审文件汇编【模板】

职 称 评 审 文 件 汇 编 二〇一五年五月

目录 江苏省高等职业院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 (1) 第三章讲师资格条件 (2) 第四章副教授资格条件 (3) 第五章教授资格条件 (5) 第六章附则 (7) 江苏省高等学校教育管理研究专业技术资格条件 (8) 第三章助理研究员资格条件 (9) 第四章副研究员资格条件 (9) 第五章研究员资格条件 (10) 第六章附则 (12) 江苏省高等学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 (12) 第三章讲师资格条件 (13) 第四章副教授资格条件 (14) 第五章教授资格条件 (15) 第六章附则 (17) 江苏省高等学校实验师资格条件(试行) (17) 江苏省高等学校高级实验师资格条件(试行) (19) 江苏省建设工程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研究员级高级建筑师、研究员级高级城市规划师 资格条件(试行) (22) 江苏省建设专业高级工程师、高级建筑师、高级城市规划师资格条件(试行) (26) 江苏省建设专业工程师(建筑师、城市规划师)资格条件 (29) 江苏省建设专业资格条件附录 (33) 江苏省电子信息专业工程师资格条件(试行) (36) 江苏省电子信息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条件(试行) (39) 江苏省机械专业工程师资格条件(试行) (42) 江苏省机械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条件(试行) (45) 江苏省轻工工程专业工程师资格条件(试行) (47) 江苏省轻工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条件(试行) (53) 江苏省出版专业编审资格条件(试行) (59) 江苏省出版专业副编审资格条件(试行) (62) 附录 (67) 江苏省档案专业馆员资格条件(试行) (69) 江苏省档案专业副研究馆员资格条件(试行) (72) 江苏省档案专业研究馆员资格条件(试行) (76) 江苏省档案专业资格条件附录 (78) 江苏省会计专业正高级会计师资格条件 (81) 江苏省会计专业高级会计师资格条件(试行) (84) 江苏省图书资料专业馆员资格条件(试行) (89) 江苏省图书资料专业副研究馆员资格条件(试行) (92) 江苏省图书资料专业研究馆员资格条件(试行) (95) 附录 (97)

中共贵州省委宣传部、贵州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贵州省社会科学研究

中共贵州省委宣传部、贵州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贵州省社会科学研究系列中、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的通知 【法规类别】干部与工作人员 【发文字号】黔人通[2006]91号 【发布部门】贵州省人事厅中共贵州省委 【发布日期】2006.06.06 【实施日期】2006.06.0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中共贵州省委宣传部、贵州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贵州省社会科学研究系列中、高级职务 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的通知 (黔人通[2006]91号) 各市、州、地人事局,省直有关部门,各高等院校,中央在黔单位: 现将《贵州省社会科学研究系列中、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印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自发文之日起,原《贵州省社会科学研究人员评聘中、高级专业职务推荐条件(试行)》(黔人职〔1994〕35号)和《贵州省社会科学研究人员破格评聘中、高级专业职务试行条例》(黔人职〔1994〕36号)停止执行。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要做好广泛的宣传工作,将申报、评审条件及时通知到广大专业技术人员,以便按要求做好社会科学研究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的各项工作。

中共贵州省委宣传部 贵州省人事厅 二OO六年六月六日贵州省社会科学研究系列中、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试行) 为进一步完善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机制,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社会科学研究专业人员的水平,鼓励多出成果,多出人才,根据《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人员职务试行条例》,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条件》。 适用范围:全省各类企业、事业单位中从事社会科学研究的人员。社会科学研究专业职务名称定为:助理研究员、副研究员、研究员。 第一条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第二条身体健康,能全面履行本岗位职责。 第三条外语水平、计算机应用能力符合国家和贵州省对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有关规定。

关于印发《贵州省工程系列中、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的通知

关于印发《贵州省工程系列中、高级职 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的通知 黔人通…2006?85号 各市、州、地人事局,省直有关部门,各高等院校,中央在黔单位:现将《贵州省工程系列中、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印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自发文之日起,原《贵州省工程技术人员评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推荐条件(试行)》(黔人职…1995?13号)和《贵州省工程技术人员破格评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推荐条件(试行)(人职…1995?14号)停止执行。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要做好广泛的宣传工作,将申报、评审 条件及时通知到广大专业技术人员,以便按要求做好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的各项工作。 贵州省人事厅 二OO六年六月九日 贵州省工程系列中、高级职务任职 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 一、总则 为培养造就高素质、社会化的工程技术人员队伍,充分发挥工程

技术人员在科技发展和经济建设中的作用,有利于技术创新、科技成果转化和实现高新技术产业化,根据《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条件。 适用范围:全省各类企、事业单位中从事工程技术的人员。 任职资格名称: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工程技术应用研究员。 二、基本条件 第一条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第二条身体健康,能全面履行本岗位职责。 第三条外语水平、计算机应用能力符合当年国家和贵州省对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有关规定。 第四条完成规定的本专业继续教育任务。 第五条任现职期间,有下列情况,按以下规定执行: 1 在规定任职年限内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的,每次延期一年申报;被确定为“不合格”的,每次延期二年申报。 2 在职称考试中违纪受查处者,从通报之日起延期二年申报;在申报中弄虚作假者(伪造学历、资历、业绩,剽窃他人成果),从认定之日起延期三年申报。 3 受党纪、行政“警告”处分的,从解除处分之日起延期三年申报;受“记过”及以上处分的,从解除处分之日起延期四年申报。触犯法律,受刑事处罚的,从解除处罚之日起延期六年申报。 三、申报条件

职称竞聘实施方案(样本)

XXX县XXX单位 职称竞岗聘任实施方案(样本) 为做好我单位职称竞岗聘任工作,根据《XXX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竞聘上岗实施意见》(XX市人字[20XX]XX号)文件规定的要求,结合我单位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竞聘人员范围、条件及聘任指标 1、竞聘人员范围: 参加竞聘人员范围为取得高级、中级职称资格未聘人员。 20XX年XX月前离退休人员,不再参加职称竞聘,优先聘用。 截止到20XX年XX月前已办理提前离岗手续和退休手续的职工不再参加职称竞聘。 2、竞聘人员条件: (1)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勤奋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现聘任期内各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X年内出勤率低于60%的,自查实之日起一年内取消职称评聘资格。 (3)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现象。 3、聘任指标: 高级指标X个,中级指标X个。 二、基本程序和办法 (一)建立工作组织。成立临时性聘任委员会,受单位领导班子委托,具体负责本单位职称评聘的组织工作,聘任委员会成员要由单位领导、中层干部、负责职称工作的人员和职工代表组成,共有X人。

(二)制定竞聘方案。制定职称竞岗聘任工作实施方案,召开职工大会,经职工大会85%以上的代表通过(职工大会代表须签名确认),经XXX局、人社局审核备案后组织实施。 (三)个人报名。召开动员大会,公布竞争上岗方案和聘任指标,由符合竞争上岗条件的人员个人报名。 (四)资格审查。聘任委员会依据竞争上岗所需资格条件,对报名者进行审查研究确定参加竞争上岗的人员。 (五)考核评分。按照《XXX县XXX单位职称竞聘评分标准》,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考核评分。民主测评项目对于群众基础差、威信低,参聘人员同意率达不到参加测评人数50%的不予聘任。 (六)拟定人选。根据考核评分情况,在本单位分配的高、中级设岗数额内依据参与竞岗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聘任人选。在设岗数额内出现成绩并列情况时,其次依次参照工龄、年龄、任职年限的长短等确定入选人员,并在本单位实施方案中作出说明。 (七)公示。为确保竞岗聘任工作的公正、公开,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对参与竞岗人员的成绩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 (八)聘任和评审。评审通过取得相应资格后再办理聘任手续,落实相应的工资待遇。 三、组织领导 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实行竞争上岗,是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关系到相关人员的切身利益,为此单位专门成立了临时性聘任委员会(附名单),具体负责我单位的职称竞岗聘任工作。 组长:

职称评审申请书

职称评审申请书 职称评审申请书 职称评审申请书1 尊敬的领导: 我于20XX年7月毕业于临邑师范体育班,于20XX年8月分配到xxxx中学工作。20XX年8月因工作的需要来到土桥中学任教。这些年来,在校领导和同事们的关心支持下和实践锻炼下,工作能力和思想认识有了极大的提高。在这十年间我从一个刚毕业的学生转变成为一名合格的教师。 一、教学方面:20XX年毕业以后并没有从事我的专业(体育)教学工作而是,20XX年以后从事信息技术课的教学。在教学中我对备课、上课、作业布置安排等常规工作积极认真的完成,并在实践之中注意查缺补漏,遇到自己无法解决的教学问题就积极向同事们请教,努力做到课前准备好、课中讲解透、课后督促检查严。课堂上力求贴近学生生活,最大限度地运用自己的所学知识,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课后积极和同事们探讨教学中遇到的问题,努力寻找解决方法,使自己的教学能力得到不断的进步和提高。20XX年我校新增加了六年级两个班我从事小学六年级数学和中学信息技术课的教学工作,新的工作既有压力又有挑战。通过与从事六年级教学的老教师学习和自己一年的努力很好的完成了学校交给的教学任务并取得了比较好的成绩。

二、个人素养方面:教书之余,我自觉学习与教育相关的知识,自己购买了《教育学》、《心理学》、《中学青年教师》、《教育报(小学版)》等相关书籍认真学习,还利用暑假期间参加化学教育本科学历的函授学习,以拓宽自己的知识面,提高个人的文化知识素养以及教学能力。20XX年我参加了全国自学考试通过几年的努力今年就要毕业了。并参加校、县、市级的各种培训,使自己的业务水平有了很大的进步并达到了培训开发区教师计算机的能力,因此得到学校领导和老师们的好评。 三、思想政治方面:在生活和工作上,我严格要求自己,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谨遵“正人先正己”的古训,时刻提醒自己,重视“为人师表”的职业形象,自己能做的事自己做,尽量不给学校添麻烦,努力保持正派的工作作风,与校领导和同事们和睦相处,讲团结、讲正气,日常注意关心学生的冷暖,用爱心构筑与学生们、同事们的桥梁和纽带,努力和每一个学生、每一位老师都成为好朋友。20XX年我晋升为小学一级教师经过五年的'教学实践,现在我各个方面考核合格已经符合申请小学高级教师的资格,特向上级领导提出申请,请领导给予批准为盼! 此致 敬礼 XXX 20XX年XX月XX日 职称评审申请书2

上海市职称评定文件

上海市人事局关于印发《上海市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定与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相分离的暂行办法》的通知 沪人[1999]52号 各区、县人事局,各部、委、办、局(集团公司),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人事(干部)部门: 现将《上海市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定与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相分离的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事局 一九九九年五月二十日 上海市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定与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相分离的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适应上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完善竞争激励机制,建立符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特点的评聘分级分类管理体系,培育高素质、社会化的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含义) 本办法所称评聘分离,是指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定与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相分离,专业技术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所聘任的岗位(职位)确定的制度。 第二章职称(资格)的个人申报 第三条(个人申报)

在职专业技术人员需要评定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由个人提供材料,向所在单位申报,或向市职改办委托的机构申报。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不受单位岗位数额的限制。 第四条(申报材料核实) 个人申报职称(资格),应当提供能反映申报人专业实践、工作业绩和职业道德等方面的书面材料,以及相关证明。专业技术人员提供的书面材料,所在单位或有关人事代理机构应当进行核实,需要公证的可通过司法公证机关进行公证。 第三章职称(资格)的社会评审 第五条(评聘分级分类管理) 初级职称(资格)分别实行以考代评或只聘不评的办法,不再组织职称(资格)的评审和认定; 中级职称(资格)分别实行只聘不评、以考代评、资格评审的办法; 高级职称(资格)分别实行只聘不评、资格评审、资格审定的办法。 第六条(社会评价和评委会专家库建设) 按照专业建立与完善中、高级资格评审(审定)委员会、中、高级资格评审(审定)委员会应有一名中青年专家担任副主任(含)以上职务,中青年评委应当达到规定的比例。 第七条(社会中介机构) 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由市职改办组织社会中介机构参与职称(资格)社会化评价工作试点。 第八条(评价方法)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文件.doc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文件 黔人社厅通〔2009〕98号—————————————————————————— 关于组织实施 2009年高校毕业生 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地)人事局、省直有关部门人事(干部)处、省国资委各监管企业、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关于转发<关于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制度的通知>的通知》(黔人通〔2006〕95号)、《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创业的意见>的通知》(黔党发〔2009〕6号)、《关于转发<关于印发三年百万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计划的通知>的通知》(黔人通〔2009〕204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实施2009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通知如下: 一、见习对象及计划安排 (一)就业见习对象。参加就业见习的主要对象为贵州籍、尚未就业的省内外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应届高校毕业生;部分特殊专业,目前仍未就业的2008届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高校

毕业生也可参加就业见习。 (二)计划安排。2009年,省直统筹保障实施1500名,各市(州、地)计划任务数如下:贵阳市200名遵义市150名安顺市80名六盘水市400名黔西南州130名黔南州150名黔东南州500名毕节地区80名铜仁地区150名。各市(州、地)可根据今年工作实际,按照全省统筹见习岗位、属地保障原则适量增加见习计划数。 二、保障政策 见习期为六个月至一年,见习期间学生生活补助为每月700元以上,其中同级财政补助300元,见习单位补助部分列入该单位财政经费开支范围。财政补助部分,由见习单位先行垫付,“引导办”按到该单位见习的人数和见习时间,于见习期结束后向见习单位一次性划拔。见习期间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与住院医疗商业保险。 三、派遣程序与时间安排 (一)发布见习公告。9月上旬通过贵州日报和贵州人事人才网,向社会公开发布贵州省2009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计划工作公告。 (二)报名。9月15 日至19日,省“引导办”采取现场方式组织高校毕业生报名,省级报名点设在中国贵州人才市场(贵阳市毓秀路18号)。 各市(州、地)自行确定报名时间和报名地点,并提前3天向社会公布。

黔东南州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细则

黔东南州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工作 补充实施细则 (试行) 为进一步规范全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评审工作,更好地发挥职称评审工作的正确导向和激励作用,根据贵州省人社厅、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中小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黔人社厅通[2014]37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补充实施细则。 一、各系列、各职级任职基本条件、评审条件和破格条件等按黔人社厅通[2014]374号等文件执行。 二、有关申报评审条件条款细化和补充说明 1.“教学效果优良”,按《黔东南州教师职称评审成绩认定实施标准执行》(见附件)。 2.“有比较丰富的班主任、辅导员工作经验(中小学一级)”、“比较出色地完成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任务(中小学高级)”,需至少担任1年及以上班主任、辅导员、社团辅导工作、指导研究性学习、综合实践活动等(有全程佐证材料,中层及以上干部提供任职文件即可)。 3.“具有一定教育教学研究能力,…至少承担1项校本及以上研究课题(中小学一级)”、“具有指导与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能够独立完成2项校本教研任务...(中小学高级)”(需提供学校签章的全程佐证材料)。 4 .“承担过校级以上示范课或观摩课,...(中小学一级)”、“发挥教育教学带头人作用,承担过3次以上县级以上示范课、观摩课、学术讲座,并在指导、培养3名以上...(中小学高级)”,

县级教师培训、中小继教培训、片区教研活动均可,参与州级及以上考试命题一次,可作为一次学术讲座(提供聘书及相关佐证材料)。指导教师指低于申报职称的教师(含跟岗研修教师)1年及以上,可以跨校、跨学段。示范课等需提交组织文件、日程安排和相关听评课记录(3人及以上)等全程佐证材料。指导教师取得明显成效(提供全程佐证材料)。 5.“教学工作量”,提供任职文件及其他相关佐证材料。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必备条件:专业课教师每2年必须有1个月以上到企业、生产服务一线进行专业实践,并写出相应的实践报告;文化课教师必须到企业、生产服务一线进行考察、开展调查研究1次(1周以上)以上,或作为学生专业实践、顶岗实习带队教师到企业进行学生管理1个月以上,并写出考察、调研报告。 6.全州普通高中高考教学质量学科等第奖等同州级教学成果奖,教师技能大赛等同优质课竞赛。普通高中高考教学质量班级团队奖优秀班主任等同州级优秀班主任。中等职业教育“所带班级有一人获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两人次获州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四人次获县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同优秀班主任。 7.“城镇教师具有1年以上在薄弱学校或农村学校任教的经历”,或有3次及以上到薄弱学校上示范课、观摩课、学术讲座(含省级名师工作室、县级教师培训、省级校本研修示范校开展的相关活动,有县级及以上教研部门或组织科(股)室组织的全程佐证材料)的经历。薄弱学校,高中指四类学校,义务教育阶段指由县级教育部门认定的城乡结合部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或3次到企业实践、驻厂、考察、调研经历。” 8.“竞赛辅导获奖(有教案、有教学计划)”,由省选拔推荐参加全国竞赛获奖的为国家级。

中级职称评审文件

培训岗位、培训内容、收费标准及相应的条件 人事部门职称代理申报 一、技术职称分类: ~ 初级、中级。 1、建工类: 工民建工程师、建筑工程师、土建施工工程师、建设设计工程师、建筑施工工程师、测量工程师、地质勘测工程师、建筑预算工程师、建筑管理工程师、道路与桥梁工程师、土木工程工程师、市政工程师、公路工程师、土建工程师、土建结构工程师、造价工程师、建筑监理工程师、路桥工程师、冶金工程师、道桥设计工程师等。 2、机械、自动化类: 机械工程师、自动化工程师、机电设备工程师、机械设计工程师、铸造设计工程师、机械制造工程师、采矿工程师、机电一体化工程师、金属材料与热处理

工程师、仪器仪表工程师等。 3、装饰设计类: 环境艺术设计工程师、建筑装饰工程师等。 4、水暖、化工类: 建筑水电安装工程师、消防水电工程师、给排水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师、暖通工程师、热处理工程师、暖通空调工程师、化工工程师等。 5、建筑电气类: · 电气工程师、电气设备工程师等。 6、计算机、电子、通信类: 电子工程师、计算机工程师、电子仪表工程师、通信工程工程师、电子信息工程工程师、计算机技术应用工程师、电子技术工程师、光电子技术工程师、电子信息工程师等。 7、园林、园艺类: 风景园林设计工程师、园林绿化工程师等。 8、城市规划类: 城市规划设计工程师、市政规划设计工程师、交通规划设计工程师、水利规划设计工程师等。 9、公用设备系统类: 给排水、燃气、采暖通风等。 二、中级职称:

(1)评审单位:人事部门或部级单位 … (2)办理周期:上报资料之日起三个月左右。 (3)需求条件:1984年以前出生,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工作满7年,大专以上学历工作满5年,本科以上学历工作满2年,硕士以上学历工作满1年。 凡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人员,还必须遵纪守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在本专业岗位上作出显著成绩,且具备相应的专业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4)材料要求: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最高学历证书扫描件,一寸蓝底免冠照片,基本情况登记表,学习培训经历登记表,工作经历登记表。 评审成功后支持网上查询或电话查询。 三、报名方式: 请详细填写报名表后传真或发电子邮件到培训办公室。 电话: 传真: 联系人:贾箫 / E-mail: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13号中国建筑文化中心C座9002室

贵州省人事厅职称年审规定

贵州省人事厅 关于开展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 审核工作的通知 黔人通〔2002〕50号 各市、州、地人事局,省直有关部门、各大专院校及中央在黔单位: 根据黔人通〔2002〕38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的聘后管理工作,决定对已取得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3年一次的资格证书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核范围 1.经贵州省人事厅组建或批准成立的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和各市、州、地人事局、行业管理部门同意组建的初级评审委员会评审,取得的各级别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 2.经贵州省人事厅审核、换证的原中央在黔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各级资格证书; 3.今年审核1998年以前(含1998年)取得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在职(含延退)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证; 2003年起逐年审核1999年以来各年取得的资格证书。 二、审核办法 对取得资格3年以上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按照黔人通〔2002〕38号文件要求,各单位要认真填写《2002年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审核登记表》,对填写的内容进行审查、核实,提出审查意见,报各州、市、地人事局或主管部门。省直单位高级资格证书经主管部门核准后报省人事厅审核,中初级资格证书由主管部门审核。 三、在近3年有以下情况之一者暂缓审核,限期1年整改,在整改期内不得申报上一级技术职务: 1.年度考核中1年不称职者; 2.不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因自身原因,没有完成年度工作量; 3.在工作中有较大失误,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或负面影响; 4.高级资格:参加学术交流会、接受新知识培训6次以下;作为第一作者撰写论文2篇以下;未承担或参与任何一项课题(项目); 中级资格:参加学术交流会、接受新知识培训4次以下;作为第一作者撰写论文1篇以下;未承担或参与任何一项课题(项目); 初级资格:参加学术交流会、接受新知识培训3次以下。 四、在审核中发现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取消其任职资格: 1.违背四项基本原则者; 2.年度考核连续2年不称职者; 3.不能履行岗位职责,在工作中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影响极坏、群众反映强烈; 4.触犯刑法,被司法机关判刑。 被取消任职资格者,再申报其任职资格,任职年限从取消当年起算。 附: 2011年职称年审表 贵州省人事厅 二〇〇二年四月二十二日

贵州省中小学 职称评审 条件

贵州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 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 一、总则 第一条为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能力和水平,促进技术创新和生产力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中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评审条件。 第二条坚持以科学人才观为指导,树立“以用为本”新理念,不唯学历、不唯资历,坚持标准、注重实践、突出业绩。 第三条本条件适用于全省中小学、幼儿园中从事教育教学的人员和具备相应教师资格、具有教师职务的管理人员或者为教育教学服务的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第四条任职资格名称和级别:三级教师、二级教师、一级教师、高级教师、正高级教师,分别为员级、初级、中级、副高级、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基本条件 第一条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身心健康,能全面履行本岗位工作职责。 3、符合当年国家和贵州省对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及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规定。 4、具备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 第二条任现职期间,有下列情况,按以下规定执行: 1、在规定任职年限内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的,每次延期一年申报;被确定为“不合格”的,每次延期二年申报。 2、在职称考试中违纪受查处者,从通报之日起延期二年申报;在申报中弄虚作假者(伪造学历、资历、业绩,剽窃他人成果),从认定之日起延期三年申报。 3、受党纪、行政“警告”处分的,从解除处分之日起延期三年申报;受党纪“严重警告”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的,从解除处分之日起延期四年申报;触犯法律,受刑事处罚的,从解除处罚之日起延期六年申报。 三、三级教师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第一条申报三级教师任职资格的人员,其学历(学位)、资历必须符合下列条款之一: 1、大学专科毕业,在初中、小学、学前教育教学岗位见习一年期满且考核合格。

个人职称评定申请书

个人职称评定申请书 职称评审都对申请人有各种各样的要求,那么如何写呢?接下来搜集了个人职称评定申请书,仅供大家参考,希望帮助到大家。 篇一:个人职称评定申请书尊敬的领导: 我于19**年7月毕业于临邑师范体育班,于19**年8月分配到张习桥中学工作。20**年8月因工作的需要来到土桥中学任教。这些年来,在校领导和同事们的关心支持下和实践锻炼下,工作能力和思想认识有了极大的提高。在这十年间我从一个刚毕业的学生转变成为一名合格的教师。 一、教学方面: 19**年毕业以后并没有从事我的专业(体育)教学工作而是,20**年以后从事信息技术课的教学。在教学中我对备课、上课、作业布置安排等常规工作积极认真的完成,并在实践之中注意查缺补漏,遇到自己无法解决的教学问题就积极向同事们请教,努力做到课前准备好、课中讲解透、课后督促检查严。课堂上力求贴近学生生活,最大限度地运用自己的所学知识,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课后积极和同事们探讨教学中遇到的问题,努力寻找解决方法,使自己的教学能力得到不断的进步和提高。20**年我校新增

加了六年级两个班我从事小学六年级数学和中学信息技术课的教学工作,新的工作既有压力又有挑战。通过与从事六年级教学的老教师学习和自己一年的努力很好的完成了学校交给的教学任务并取得了比较好的成绩。 二、个人素养方面: 教书之余,我自觉学习与教育相关的知识,自己购买了《教育学》、《心理学》、《中学青年教师》、《教育报(小学版)》等相关书籍认真学习,还利用暑假期间参加化学教育本科学历的函授学习,以拓宽自己的知识面,提高个人的文化知识素养以及教学能力。20**年我参加了全国自学考试通过几年的努力今年就要毕业了。并参加校、县、市级的各种培训,使自己的业务水平有了很大的进步并达到了培训开发区教师计算机的能力,因此得到学校领导和老师们的好评。 三、思想政治方面: 在生活和工作上,我严格要求自己,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谨遵“正人先正己”的古训,时刻提醒自己,重视“为人师表”的职业形象,自己能做的事自己做,尽量不给学校添麻烦,努力保持正派的工作作风,与校领导和同事们和睦相处,讲团结、讲正气,日常注意关心学生的冷暖,用爱心构筑与学生们、同事们的桥梁和纽带,努力和每一个学生、每一位老师都成为好朋友。20**年我晋升为小学一级教师经过五年的教学实践,现在我各个方面考核合格已经符合申请小学高级教师的资格,特向上级领导提出申请,请领导给予批准为盼!

中国铁建职称评定文件

中国铁建职称评定文件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简称: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结合股份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应严格执行国家人事部颁发的各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实施意见》和有关文件的规定及本规定,统一政策标准,确保评审质量。 第三条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建立定性与定量相结合、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评价体系,规范评审程序,严肃评审纪律,形成公开、公平、公正的人才评价机制和激励机制,创造优秀专业技术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氛围。 第四条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由股份公司统一领导,股份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和组织实施。股份公司所属单位按照国家和股份公司有关政策规定,负责做好本单位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股份公司及所属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管理人员(以下简称专业技术人员)。 第二章评审范围 第六条股份公司开展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范围包括:工程、经济、会计等系列。 第七条工程系列评审范围:从事交通工程(铁道、桥梁、隧道与地下工程、城市轨道、公路工程)、建筑工程(房建、给排水、暖通、水利水电)、市政工程、勘察设计、“四电”及系统集成(电气化、通信、信号、电力、自动化、自动控制)、机电(工程机械、机械制造、设备管理)、计算机应用、材料工程、环境工程、工程

测量、工程试验(无机非金属)、工程技术管理(科研、安全管理、质量管理、施工调度、工程造价、项目评估、劳动保护、劳动定额)、管理工程(人力资源、教育培训)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八条经济系列评审范围:从事企业管理(产业经济、企业策划、资质管理、合同管理、项目评估)、经济管理(经营管理、成本管理、工程造价、房地产开发、计划统计、物资管理、投资运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与医疗保险、企业法律顾问、商业经济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九条会计系列评审范围:从事企业财务管理、会计核算、会计电算化、资金运作、资本金融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从事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也可以纳入会计系列范围评审。 第十条对可同时纳入两个以上系列评审范围的专业技术人员,只能参加一个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 第十一条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仅限于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已离退休的人员,不再评审专业技术资格。 第三章评审条件 第十二条凡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人员,必须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第十三条全日制普通院校毕业生,在规定的时限内,经德、能、勤、绩全面考核合格后,通过定职定级,确定其具有本学历专业(或相近专业)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受聘资格,不需再进行评审或资格考试: 1、大学专科毕业,见习期满,即具有员级专业技术职务受聘资格;任员级专业技术职务二年后,即具有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受聘资格。 2、大学本科毕业,见习期满,即具有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受聘资格。 3、双学士学位毕业,即具有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受聘资格。

贵州工伤保险条例---黔人社厅发[2011]27号

贵州省关于贯彻实施新修订《工伤保险条 例》有关问题的意见 黔人社厅发[2011]27号 各市(州、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工伤保险条例》修订方案于12月8日通过国务院常务会议,并于2011年1月1日正式实施。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扩大了制度覆盖范围,将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除外,下同)、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纳入参保范围,同时调整提高了工伤保险待遇。为做好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贯彻实施工作,保障新老制度平稳过渡,结合我省实际,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问题明确如下,请各地遵照执行。 一、各市(州、地)所属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应按照属地原则参加单位所在地工伤保险,省级、中央驻黔事业单位工伤保险由省级负责。 二、工伤保险的初次缴费,按照用人单位工资总额0.5%的费率标准执行,由用人单位按月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全额事业单位缴费资金由同级财政列入预算;差额拨款事业单位缴费资金由同级财政适当安排,其余部分由单位自筹;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缴费资金由单位自筹;中央驻省事业单位缴费资金由原渠道列支。 三、根据属地管理原则,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市(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和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办理。 四、从2011年1月1日起,工伤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标准及交通、食宿标准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伙食补助标准按照每人每天10元; (二)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火车硬卧、动车硬座、普通客轮三等舱、客运汽车)费用据实报销。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途中食宿费执行普通公务人员出差标准。 五、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从2011年1月1日起执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 六、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五级伤残36个月,六级伤残26个月,七级伤残12个月,八级伤残9个月,九级伤残6个月,十级伤残3个月。 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照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的剩余月数计算,五级伤残最高36个月,最低11个月;六级伤残最高26个月,最低8个月;七级伤残最高12个月,最低4个月;八级伤残最高9个月,最低3个月;九级伤残最高6个月,最低2个月;十级伤残最高3个月,最低1个月。 八、在本通知下发前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工(公)伤人员原有待遇维持不变,资金原渠道解决。今后国家出台新的规定从其规定。 各地在执行中出现的问题,请及时反馈沟通。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贵州省财政厅 二○一一年七月六日

职称评定文件

附件1:常教人〔2011〕2号文件及有关附件 关于做好2011年常州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聘工作的意见 常教人〔2011〕2号 各辖市、区教育局(教育文体局、社会事业局),局属各单位及有关学校: 根据省、市职称部门有关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11年我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聘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全国、全省和全市教育工作会议的召开和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颁布实施为契机,以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优化、适应教育现代化和素质教育需要的教师队伍为目标,加强监督管理,规范运行程序,创新评价机制,强化政策导向,突出教学实绩,完善条件标准,提高评审质量,加强聘后岗位管理,形成有利于教育人才集聚、脱颖而出和人才作用持续发挥的动态激励机制,促进全市教师队伍又好又快发展,为率先在全省建成教育强市提供人才支撑。 二、评审原则 1.一票否决原则。参评对象凡有违反《关于系统推进中小学教师师德建设工作的意见》和师德自律“八要十不”规定,伪造申报材料、谎报或剽窃教科研成果的,一经查实,根据《江苏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09〕14号)文件规定,取消其当年晋升专

业技术资格,并从下一年度起3年内不得申报,当年度的考核等第确定为不合格,并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严肃处理。 2.注重能绩原则。重点考核参评对象的教育教学能力和教育教学工作实绩。 3.多元评价原则。参评对象须接受学生满意度测评、师德综合考评、教学质量综合评价、教育教学理论考试、教科研能力水平测试、课堂教学能力考核(限申报中学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教师)等。 4.坚持条件原则。按照《江苏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09〕14号)文件规定执行,坚持全面、客观、公正、规范地进行评审。 5.违规无效原则。凡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者须经学校初评推荐,辖市、区教育、人事行政部门初审盖章(呈报表),市教育局报市、省人事部门批准后组织评审、公示,评审结果批复公布后,由审批部门颁发职称专业技术证书等程序。违反本程序的评审视为无效。同时,学校在申报、核实过程中须做到公开岗位数、申报者公开述职、公开展示申报者教育教学和教科研等方面的实绩材料和《常州市中小学教师晋升专业技术资格自评表》、公开单位的评审推荐上报人员名单。 三、评审对象 全市各中学、小学、幼儿园以及其他教育机构(包括少年宫、教研室、教科所、电化教育机构等)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并已获得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