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属地管理办法

无锡属地管理办法
无锡属地管理办法

无锡地铁一号线工程

供电安装工程02标段属地管理办法

中铁十一局电务公司

无锡地铁1号线供电安装工程02标段项目部

二〇一二年七月

一、总则

(一)目的

为保证无锡地铁供电安装工程施工安全、优质、高效地进行,树立地铁窗口工程的良好形象,规范现场管理,明确参建各方职责,强化属地管理职责,确保工程施工在文明、有序、安全的环境下推进,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二)定义

施工现场属地管理主要包括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临时设施、材料设备进出、成品保护、防火、防盗和人员准入等方面的管理和现场各专业之间作业工序安排、公共资源配置、接口界面协调等管理工作。

(三)基本原则

为实现“统一管理、责任明确、协调共进”的目标,一号线供电安装、接触轨施工现场管理以“属地管理”为原则,在现场协调小组统筹领导下,在工程部的具体协调下,以个施工队为单位落实施工现场管理职责。

(四)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一号线(太湖广场站(不含)至长广溪站)各车站、区间施工现场管理,进入施工现场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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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各施工单位施工现场管理职责

1、车站施工单位的属地管理职责和义务

各施工单位作为属地管理单位,除了做好自身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成品保护、防火、防盗等工作外,要承担以下职责和义务:

(1)在项目部的统一调度和管理下,工程部负责车站施工现场人员进出通道和材料、设备运输通道的管理,并制定可行、合理的通道管理方案。地下车站通道管理方案的基本原则为:车站永久人行通道、临时通道和车站风亭口作为现场施工人员、小型材料及设备出入通道,大型设备及材料以车站预留吊装口垂直运输为主,轨道运输为辅。

(2)在满足施工总体进度要求的基础上,在项目部的统一协调和各施工单位的配合下,编制所辖车站、区间现场施工总体进度计划和安排,同时,负责车站施工现场内施工单位交叉作业的协调管理,其中包括场地分配、工序安排、作业顺序、公共资源配置、成品、半成品保护,安全防火等工作。

(3)成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小组,负责施工现场内的安全、文明巡视和保安防盗工作。对巡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提醒并制止,严重的要及时向现场协调小组反应,以便采取措施。在车站永久人行通道、临时通道和车站风亭、隧道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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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设立保安日夜值守门岗,并建立进出本标段施工现场所有人员、材料、设备的清点、登记、准入、准出制度。

(4)负责车站、区间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主要设施、设备的配置,包括24小时的临时照明、临边、洞口的安全防护措施、现场防盗、防火设施的配置、建材、设备堆放区域的划分、垃圾清运管理、雨水、污水、渗漏水的排放以及车站、区间定期清扫和冲洗、安全文明标识标牌的设置等工作。

2、施工单位的职责和义务

其施工单位在现场协调小组的统一协调下,进入现场施工必须接受属地管理单位的协调管理。具体职责和义务如下:(1)在现场协调小组的统一管理下,在场地分配、工序安排、作业顺序、公共资源配置、成品、半成品保护、安全防火等方面要执行02标段供电项目部和施工现场制定的相关规定,并接受监理单位的监督。如出现不符合相应规定要求的现象,经项目工程部报与监理核实后,并有权责令其停工整顿。

(2)按照江苏省安全文明工地和《无锡地铁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办法》要求,建立本单位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制度,配置符合标准的施工设施,落实各项安全文明措施。遵守本办法规定的文明施工、安全保卫和成品保护要求,将本单位制定的施工现场管理制度、措施和人员名单报属地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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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单位备案,对本单位和所属员工出现的违规行为按要求接受相应的处罚。

(3)在现场协调小组统筹安排下,在项目工程部的具体负责下,遵守水电、卫生等相关管理规定,并定期按规定缴纳相关费用。

(4)根据现场协调办公室的总体安排,根据自身工作要求,配合属地管理单位编制车站/区间现场施工总体进度计划和各工序衔接安排,并细化自身专业工序计划,在实施过程中,做好与各专业的配合协调。

三、场地交接制度

为进一步明确工序交叉施工中的各方职责,各施工单位在主要工序交接(如,公共区域供电到安装、安装到装修工序的交接,设备用房车站安装到系统安装的交接)时,对场地(含附带半成品、成品)实体和管理职责实行交接制度。具体要求如下:

1、属地施工单位合理安排各专业、各系统的施工顺序,尽量避免工序相互干扰,凡下一道工序对上一道工序会产生损伤或污染的,上道工序施工单位要采取护包或护盖等措施,一旦发生损伤或污染要及时处理或清除,并通报相关各方协调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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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施工工序交替、作业场地移交中,移交双方要认真填写“施工工序、场地交接工作联系单”(见附表),做到现场对口交接、界面鉴定清晰、责任主体明确,移交手续完整。“施工工序、场地交接工作联系单”统一由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发放、管理、收集、保存,监理单位负责监督管理。

3、在工序交接中要做到人走场清,并按“半成品、成品保护制度”落实各方职责。

4、在多工序同时施工(如设备用房多系统设备安装、调试阶段)时,要明确各个阶段(主要工序)的主要责任单位,落实相关责任。

四、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1、文明施工总体要求

文明施工总体要求为:施工现场人行道畅通;施工工地沿线道路畅通平整;施工现场排水畅通;施工区域与非施工区域分隔,施工现场挂牌施工;工作人员佩证上岗;工地现场材料堆放整齐;建筑垃圾集中堆放、及时清运等。

2、现场管理组织

属地管理单位全面组织开展创建文明工地活动,对进场施工的队伍签订“文明施工协议书”,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把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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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施工责任落到实处,提高全体施工人员文明施工自觉性与责任性。严格按照省、市文明施工要求和《无锡地铁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办法》,并结合本车站的实际情况,组织检查,并定期向项目工程部、现场协调小组汇报现场文明施工状况。

3、现场管理具体要求

1)施工现场布局合理,材料、物品、机具堆放符合要求,并按指定区域布置,不随意改变。

2)场地出入口美观大方,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式管理,所有施工人员凭准证出入。

3)施工单位进驻工地前,须向现场协调小组书面申请,说明工程名称、工程概况、开竣工日期、联系电话等信息,获得批准后,才能组织进场。

5)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必须向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文明施工教育,避免施工人员发生违规行为。

6)施工单位施工过程中应精心管理,工序衔接应井然有序。

7)各施工单位应执行国家及业主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法规、章程、文件,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持证上岗,保证施工用电安全,配备安全防护用具,设置合格消防器材。

8)成品、半成品、原材料的堆放,严格按划定的位置堆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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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要堆放整齐。

9)施工废水须集中排入污水池,不能随地排放,必须堆放在属地管理单位指定的地点,液态废弃物要罐装,严禁污染地面,每日要做到工完场清。

10)明确施工现场各区域的卫生负责人。

11)加强对进场施工人员的全面管理,所有施工人员要办理准入证。由属地管理单位负责现场安全保卫工作,并负责协助所有进场施工的各施工单位进行安全保卫工作。

12)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制度,落实防盗、防火、防水工作。

14)各专业之间的工序、部位交接实行现场交接制度,并接受供电项目工程部的统一协调。

五、现场保卫制度

进入施工现场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无锡地铁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办法》和属地管理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1、进入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必须正确穿戴劳保服饰。

2、建立门卫登记制度,对需进入工地商洽业务的人员要进行登记,严禁闲杂人员进入施工场地,不听劝阻者保卫人员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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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将其逐出工地。

3、凡进入现场的各专业施工队必须将各自队伍人员名单交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小组备案,并签订安全协议。

4、施工现场内的安全保卫工作统一由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小组进行协调指挥。各施工作业队进入工地后必须及时抽调保卫人员进行各自材料设备的看护,对贵重设备物资要实行专人看护。

5、各施工作业队伍要有专人打扫各自的生活、生产区的环境卫生,生活垃圾及施工垃圾要向现场指定的区域排放同时向属地管理单位交纳清理费。

6、严禁在生活、办公及施工区内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一经发现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必要时报公安机关处理。

7、现场保卫人员应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做好值班及交接班纪录。

六、半成品、成品保护制度

(一)基本原则

半成品、成品保护的基本原则是各施工单位负责自己工程半成品、成品的保护,在工序交叉中,要实行工序交接制度,做好相关记录,落实保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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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管理职责

1、供电工程部在现场协调办公室小组的协调下,对现场半成品、成品实行统一管理,负责相关矛盾的协调;

2、相关部门负责监督所管施工单位制定半成品、成品的保护制度,监督各项措施的落实,并配合工程部做好矛盾的协调;

3、属地管理单位安全文明实施小组负责对现场进行巡查,发现半成品、成品保护中的不当行为,应立即予以制止,并做好记录,作为工程部部协调依据;

4、各施工单位要制定本单位施工现场半成品、成品保护的管理办法,落实半成品、成品保护的措施,发现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纠正处理。各施工单位凡在成品或半成品区域施工作业、装卸运输、调试试验都要设专人负责现场半成品、成品保护工作的协调管理。

(三)半成品、成品保护措施

(1)在管路敷设或配合预埋过程中,及时将敞口用管帽、木塞进行封口,防止杂物进入,并及时将施工中造成的孔洞、沟槽修补完整。

(2)线槽安装及配线时,注意保持墙面的清洁。接线盒盖、线槽盖板应齐全平实,不得遗漏,导线不允许裸漏在线槽外,防止损坏和污染线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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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电缆敷设应注意其他专业施工时损伤电缆,采取一定的保护措施。

(4)插接母线安装完毕,现场应有明显标志,以防损坏。并保留其原有塑料膜包装。严禁利用母线及插接箱作蹬踏支撑。

(5)母线槽安装后应注意不得侵入建筑界限内,安装牢固、可靠,还应做好防腐处理。

(6)配电柜在搬运和安装时,应采取防振、防潮、防止框架变形和漆面受损措施。

(7)镀锌材料要妥善保管,防止材料锈蚀。拆除脚手架、搬运物品时,不得碰坏接地干线,地线焊接时和墙面加金属板保护,喷浆前,预先将接地干线包好,防止污染。

(8)照明器具进入现场后应存放整齐、稳固,并要注意防潮,搬运时轻拿轻放,以免碰坏表面的镀锌层、油漆及玻璃罩。

(9)蓄电池室内增加保护措施,在试运行期到交工期内需设专人值班。室内要保持清洁,如需在室内施工时,必须采取保护和防尘措施,以免碰撞损坏设备。室内通风良好,温度应保持在正常室温下。

(10)对于开关面板先采取临时保护措施,临时加以遮盖以防止污染。

(四)、供电设备保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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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设备安装时设备用房应装修完成,若未能完成,应先将房顶装修完成,在安装灯具时严禁站在设备上进行施工,在作墙壁装修时,对设备应采取围护措施,严禁在室内泼水和堆放建筑垃圾,在室内用冲击钻或其它有污染的作业时必须搭盖设备以污染设备。

所内电缆支架安装及电缆敷设:电缆夹层内电缆支架安装完成后,其它专业施工时严禁踩在上面将其作为蹬梯使用。电缆敷设后,严禁站在电缆上,若有电焊作业时应用绝缘胶垫包好电缆,以防烫伤电缆。

区间电缆支架安装及电缆敷设:电缆支架安装完成后严禁其它专业施工时拆卸电缆支架,或利用电缆支架作为悬吊支点。电缆敷设后严禁用电缆作为临时电源电缆使用,严禁拆解电缆绑扎带或电缆固定卡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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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地铁工程

施工工序、场地交接工作联系单

编号移交时间场地位置前道工序名称后道工序名称

移交

单位

意见

单位名称:现场负责人签名:

接收

单位

意见

单位名称:现场负责人签名:

监理单位意见

备注:

监理负责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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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名管理条例(2019年修订草案》全文及起草说明

地名管理条例 (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地名管理,适应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生活和国际交往的需要,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地名的命名、更名、使用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我国对各国管辖范围外区域的地理实体和天体地理实体的命名、更名以及外国语地名的汉字译写等活动,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地名包括: (一)山、河、湖、海、岛礁、草原等自然地理实体名称; (二)行政区划名称,经济开发区、科技园区、试验区、保税区、农林牧渔区等功能区域名称; (三)城镇、区片、社区、村、自然村,城镇街路巷等居民地名称; (四)具有地名意义的交通运输、水利、电力、通信、气象等设施,纪念地、旅游地,住宅区、建筑物(群)等名称; (五)各国管辖范围外区域的地理实体和天体地理实体名称。

第四条地名管理工作应当加强党的领导,加强顶层规划。地名管理应当有利于维护国家主权和民族团结,有利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有利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地名应当保持相对稳定。重要地名的命名、更名应当及时报告党中央。 第五条地名工作按照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国务院民政部门负责全国地名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国务院外交、国防、发展改革、教育、民族事务、公安、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文化旅游、市场监管等部门和国家新闻出版部门、语言文字工作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与本部门相关的地名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地名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地名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有关的地名管理工作。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地名管理工作协调机制,研究地名管理工作重大问题,协调推进有关工作。 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地名管理工作的领导,加强地名管理能力建设,将地名管理工作纳入本级专项规划,所需经费列入预算管理。 第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地名研究,传承、宣传地名文化,健全标准体系,鼓励科技创新。

我国社会保险实行属地化管理原则

我国社会保险实行属地化管理原则,现阶段劳务派遣员工缴纳社会保险一般在劳务派遣公司所在地的社保机构缴纳社会保险。如涉及跨地区(跨社会保险统筹地区)进行劳务派遣,在劳务派遣公司所在地缴纳社会保险上存在三大问题: 1、为了降低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用工单位选择的劳务派遣公司大多存在其注册地经济发展水平低于用工单位所在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如在河北省注册的劳务派遣公司向北京市内用工单位进行劳务派遣。 2、劳务派遣公司所在地的社会保险对非本地户籍人员实行外来人员社会保险综合险。外来人员社会保险综合险本质在于保护本地人员的利益,非本地户籍人员无论在缴纳社会保险基数、金额以及之后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上远远低于本地人员,甚至法律明文规定的待遇也没有。如比较典型的上海市实施的外来人员社会保险综合险。 3、虽然随着《社会保险法》在2011年7月1日实施,个别省市实施的外来人员社会保险综合险应当依法废止。但跨地区(跨社会保险统筹地区)进行劳务派遣人员的社会保险仍然存在缴纳社会保险基数低、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低、选择进行医疗、生育、工伤治疗医院单一、不能全面享受或者受跨地区影响不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等。 针对上述问题笔者认为:对跨地区(跨社会保险统筹地区)进行劳务派遣,应当对社会保险属地化管理的范围进行扩大,应既包括劳务派遣公司所在地,也包括用工单位所在地。在《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一条已明确规定:“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被派遣劳动者享有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标准执行。”基础上,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劳动合同履行地与用人单位注册地不一致的,有关劳动者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保护、劳动条件、职业危害防护和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等事项,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有关标准高于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有关标准,且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按照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的,从其约定。”对跨地区(跨社会保险统筹地区)进行劳务派遣,劳务派遣公司应在用工单位所在地的社保机构缴纳社会保险;如劳务派遣员工实际居住地(经常居住地)与劳务派遣公司所在地相同或者在同一社会保险统筹地区内,劳务派遣公司所在地社会保险待遇高于用工单位所在地的,应在劳务派遣公司所在地的社保机构缴纳社会保险。 这样不仅让缴纳社会保险的工资基数与派遣员工的工资标准基本相一致,还能让劳务派遣员工全面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也利于就地及时解决社会保险纠纷

属地管理制度

属地管理制度 1.总则 1.1目的 为落实直线管理责任,细化安全管理,树立“安全是我的责任”的意识,依据“我的属地安全我负责”“他人安全我有责”的安全理念,实现从“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转变和“谁主管,谁负责”的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1.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各公司、各部门的所有办公场所、生产作业场所及施工作业现场,以及为集团公司服务的承包商。 1.3术语和定义 属地是指员工所负责日常管理的工作区域,可以是工作区域(或作业场所),管理的实物资产,也可以是权限和责任范围。属地应有明确的范围界限,有具体的管理对象(人、物等),有清晰的标准和要求。 属地主管是指属地的直接管理者(包括各级业务管辖范围的责任人、某项工作任务或项目执行的责任人或承包商作业所在属地直线责任人等)。 属地管理:即对属地内的管理对象按标准和要求进行组织、协调、领导和控制。属地主管对属地享有管理权,即属地主管要对属地范围内的各类设施和设备以及进入属地的各类人员(包括施工人员、参观人员、维修人员等)实施管理。 2.属地划分原则和依据 2.1属地划分原则 2.1.1属地划分应有明确的范围界限,有具体的管理对象(人、事、物等),有清晰的标准和要求。 2.1.2属地划分应遵循层级负责、人人有责的原则。

层级负责:按照层级管理的原则,从领导到一线员工每个层面均应有自己的属地。 人人有责:每一个属地(例如,车间、办公室、工作或作业岗位)每一时刻均有人负责管理,做到不空位、不越位、不错位。 2.2属地划分依据 2.2.1工作区域划分:主要针对基层人员。需将本公司的管辖区分片落实到具体的责任人,做到本公司所属的每一个人、每一片区域、每一个设备(设施)、每个工(器)具、每一块绿地、闲置地等均有人负责管理。 2.2.2资产(装置/设备)划分:主要针对直接作业(使用)人员。各公司需将本公司的管辖设备设施落实到具体的责任人,做到每一台设备、设施(包括生产设施和办公设施、公共设施)等每一个时刻均有人负责管理。 2.2.3职能权限划分:主要针对各级管理人员。需将属于本公司(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任务细化分配给各位人员,做到事事有人管,管理不缺位、不错位。 2.2.4主顾关系划分:主要针对外委项目。各公司及属地主管需对属地内作业的人员进行管理,对其作业内容、安全措施、行为规范等进行过程监督,做到每一项作业、每一个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均受控。 2.3属地划分 2.3.1所有区域必须有明确的属地主管。各公司指定属地管理归口部门负责部门级属地的划分,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细分,包括:各公司所属的生产区域及设备、设施、资产其属地划分、生活办公区域其属地划分、管线属地的划分。 2.3.2组织各部门制定各级人员的岗位职责描述和岗位工作说明,明确各级人员属地管理的工作内容和责任。 2.3.3各公司属地管理归口部门负责属地管理制度的制定,提供业务咨询、培训和其它技术支持,并负责监督和审核。 2.3.4属地第一负责人负责本公司属地的全面管理工作,应将本公司的管辖区域和本公司职责范围内的任务细化后逐级明确分配给下属,即按照工作区域和岗位职责落实到各级管理人员和基层员工,同时写入下属岗位职责描述和岗位工作说明中。

地名标志管理试行办法

民政部全国地名标志设置管理工作办公室 民地标〔2006〕1号 关于印发《地名标志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地名办公室: 全国城市标准地名标志设置工作完成后,根据地名公共服务工程的总体部署,从2005年开始,民政部在全国部署开展了县乡镇标准地名标志设置工作。随着工作的不断深入,地名标志管理问题逐渐凸现出来。为进一步加强标准地名标志设置工作的管理,以维护地名标志作为国家法定标志物的严肃性,民政部全国地名标志设置管理工作办公室根据《地名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了《地名标志管理办法》,请各地参照执行。 附:《地名标志管理试行办法》 二00六年十二月七日

地名标志管理试行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根据《地名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地名标志,是指为社会公众使用所设立标示地理实体名称的标志,包括 (一)行政区域名称标志。 (二)居民地、街(路、巷)名称标志。 (三)门(楼)编码名称标志。 (四)山、河、湖、岛等自然地理实体名称标志。 (五)具有地名意义的建筑物和台、站、港、场名称标志。 (六)其他起导向作用的辅助地名标志。 第三条国家对地名标志实行分级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是地名标志的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 地名标志产品由民政部门监制。 第四条地名标志是社会公益设施。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认真做好地名标志设置和管理工作,为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各界交流交往服务。 第五条地名标志是国家法定标志物,各级民政部门应加强宣传,增强公民依法保护地名标志的意识。 第六条地名标志设置的具体方案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制定。 第七条门(楼)编码可采用序数编码或量化编码(也称距离编码)进行。 采用序数编码的,从街(路、巷)起点起,每户一号,按照左单右双的原则编号。

邢台供电公司属地化工作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附件: 邢台供电公司属地化工作管理实施细则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公司“三集五大”体系建设新形势,充分发挥市、县公司地域优势,提高输电线路及电力通信线路(以下统称线路)运维、电网前期、基建工程外部协调等工作质量和效率,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属地化工作系指由市、县公司承担本行政区域内线路运行巡视及设施保护管理、电网前期、基建工程外部协调等工作,并对所负责工作承担相应责任。 第三条本实施细则所指县公司系指省公司直供直管县公司及子公司性质的县公司(含控股县、趸售县公司)。 第四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公司本部及各县公司。 第二章线路运行巡视及设施保护管理 第五条线路运行巡视及设施保护属地化工作,系指将省检修分公司及公司所属的线路,按所在行政区域分解到输电运检工区和县公司,由输电运检工区和县公司开展本行政区域内线路的属地化巡视及设施保护工作。

第六条线路属地化运行巡视及设施保护工作的设备范围包括:省检修分公司和公司所属的架空输电线路、电力通信线路。电力通信线路包括与输电线路同杆架设的ADSS光缆、OPGW 光缆以及单独架设的通信线路和借用县公司杆塔架设的电力通信线路。 第七条运维检修部(检修分公司)职责: (一)负责线路属地化工作的归口管理,协调解决属地化工作中的重大或难点问题,完善线路属地化运行巡视标准和业务流程。 (二)负责督导所属县公司落实属地化管理责任,并对县公司属地化工作进行考核。 (三)负责属地化工作的统计、分析、检查和考核。 (四)协助安全监察质量部(保卫部)开展电力设施保护工作。 (五)负责对县公司属地化工作人员开展专业技能培训。 (六)负责与省检修分公司进行线路运行巡视属地化工作相关的沟通协调、业务联系。协调省检修分公司线路运行巡视资料交付工作。 (七)负责组织按照行政区域划分所属线路台帐的梳理和校核,资料交付县公司。 第八条安全监察质量部(保卫部)管理职责: (一)负责线路属地化设施保护管理工作,协调解决属地化设施保护工作中重大或难点问题。 (二)监督、指导输电运检工区和县公司做好线路属地化设施保护管理工作,并对属地化设施保护工作进行考核。

地名管理条例

无锡市地名管理条例 无锡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1号《无锡市地名管理条例》已由无锡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0年2月24日制定,经江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0年3月26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10年6月1日起施行。 2010年3月26日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地名管理,发挥地名公共服务功能,适应城乡建设、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需要,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地名的命名、更名、销名、使用、标志设置及其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地名,是指用作标示方位、地域范围的地理实体名称,范围包括: (一)山、湖、江、河、湾等自然地理实体名称; (二)行政区划名称和建制村、社区等区域名称; (三)园区和农、林、茶场等经济区域名称; (四)居民区、集镇、自然村等居民地名称; (五)城市道路、桥梁、隧道、广场等市政设施名称; (六)公路、轨道、车站、港口、水库、闸坝等交通、水利专业设施名称; (七)大厦、大楼和具有商务功能的城、中心、广场等大型建筑物(群)名称; (八)幢号、门号、室号等门牌号; (九)风景名胜、文物古迹、纪念地、公园、体育场馆等公共场所、文化体育设施名称; (十)其他具有地名意义的名称。 第四条地名管理坚持尊重历史和现状、维护地名相对稳定、确保地名规范使用的原则。 第五条市、县级市人民政府地名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地名管理工作。 市、县级市、区民政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的地名主管部门,按照权限划分负责地名管理工作。 发展和改革、公安、建设、规划、市政、房管等有关部门和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地名管理工作。 第六条市、县级市地名主管部门应当依据城乡规划,结合当地自然地理特征、历史沿革、人文背景和城乡建设现状、特点,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和调整本行政区域地名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二章地名命名规定与规范 第七条地名命名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符合城乡规划、地名规划要求,反映当地人文背景、自然地理特征; (二)符合社会道德风尚; (三)一地一名、名实相符,一般不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际”、“世界”等词语,避免使用相似、相近和易混淆的地名;

关于公司员工属地化管理

关于公司员工属地化管理及出差的补充规定 一、目的 随着公司规模和经营范围的不断扩大,为规范公司异地工作有序开展,强化考勤、奖惩、薪酬福利及相关事宜统筹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二、属地化管理的界定 1、在当地招聘并以当地为办公地的员工(包括劳动合同与上海公司签署但在当地 招聘并工作的员工); 2、负责规定区域业务管理、开发和维护并确定以该区域为主要办公地的员工; 3、长期(连续两个月以上)负责特定项目的开发、管理、维护、且每月在项目所 在地上服务的时间超过15天的员工; 二、属地化管理办法 1、属地化管理的员工在所属区域办公原则不享有住宿补助及餐费补助,但以下情 况除外: (1)负责特定项目维护的员工,其住宿由驻在地提供,如驻在地不提供住宿的,由公司负责解决并承担相关费用; (2)负责区域业务开发及管理的异地派驻员工,设定2周的过渡期,在过渡期内享受出差的待遇;2周后不管何种原因,统一按属地化管理; 2、实行属地化管理的员工因工作需要到派驻地以外区域按出差对待; 3、属地化管理人员(在驻地连续工作两个月以上但在当地招聘并以当地为办公地 的员工除外)可享受驻外假,2月一次,每次2天: (1)交通费报销标准:仅限于派出地与驻在地之间往返的汽车或火车车票,由于 特殊原因需乘坐飞机或需要驾车的,须提前申请并经过公司相关领导审批,否 则财务部门不予报销。 (2) 具体休假时间由本人申请经单位负责人及人事部批准。 四、属地化管理纪律 1、必须贯彻落实公司及派驻单位的经营理念,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2、必须服从领导,执行决定,严格执行公司及派驻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3、必须遵守公司考勤制度、考核制度和奖惩制度等。 4、对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及弄虚作假者,将按公司的规章制度进行处罚,情节严重者将予以开除。 五、附则 1、出差人员按公司员工手册中规定的出差管理规定执行; 2、本规定自公告之日起试行。 附:出差管理补充规定 出差人员的费用按照相关规定报销。特例:司机因本人业务出差的按普通出差处理,如因其他部门或人员申请用车出差的,其个人全部费用由用车部门或人员承担。

属地监管行业监管职责暂行规定

属地监管行业监管职责暂 行规定 The following text is amended on 12 November 2020.

某镇安全生产属地监管、行业监管职责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重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暂行规定》等文件,结合某镇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镇区域内各部门、各单位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第三条生产经营单位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某镇人民政府及镇安监办是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主体,承担本行政区域、本部门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责任。 第四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属地管理与行业监管相结合,以属地管理为主”和“谁主管、谁负责”、“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安全生产一票否决”、“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 第五条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坚持并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某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域、本部门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综合监管领导责任;其他负责人对分管业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二章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第六条某镇安全生产属地监管、行业监管工作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部署协调和督促检查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制定安全生产中长期规划;督促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和行政责任追究制; (二)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应当责令限期改正,并及时向县级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组织制定本行政区域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健全应急救援体系;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领导和组织指挥事故应急救援。 (三)加大政府对安全设施、应急救援设备、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投入; (四)组织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依法提请县政府关闭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 (五)明确某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确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立健全镇、村、社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组织体系,落实县安监局委托开展执法工作; (六)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协调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对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参加抢险救护等方面成绩显着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三章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第七条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职责划分: (一)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指导、协调、检查和督促、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有关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八条有关部门承担以下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属地管理

一属地管理概述 二属地管理实施流程 第一部分属地管理概述 1、属地管理概念 2、属地管理目的 3、属地划分 4、属地职责 第一部分属地管理概述 一、概念 属地:员工所负责日常管理的工作区域,可包含作业场所、实物资产和人员。 属地应有明确的范围界限,有具体的管理对象(人、物等),有清晰的标准和要求。属地管理:对属地内的管理对象按标准和要求进行组织、协调、领导和控制。 属地主管:属地的直接管理者。 专职HSE管理现状? 线性管理责任主体不清(有些人管工作不管安全) 专业管理替代日常管理(安全履责困难) 日常管理责任归属?(HSE管理的关键) HSE专业管理,在线性管理中具体负责什么? 分包商管理现状? 管理责任主体不清 线性管理责任(过程管理)落实不到位(漏洞) 考虑分包商管理责任归属问题(线性管理者) 应纳入属地管理范畴。 二、属地管理目的 为了落实线性管理责任,树立“安全是我的责任”的意识,实现“谁主管,谁负责”的目标,从而实现从“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转变。 ?属地管理是确保线性管理实施的有效工具 三、属地划分 属地管理与“家”的概念相同,属地划分的原则也是与之类似。属地主管对属地享有管理权,任何人任何时候进入属地做任何事都要接受属地主管的管理。 1、原则 层级负责:按照层级管理的原则,从总经理到具体操作员工每个层面均应有自己的属地。 人人有责:每一个属地(从酒店、写字楼的每一个区域,油气田的每一个井场、建筑施工现场的每一块作业面,到每一台设备、每一个岗位)的每一个时刻均有人负责管理,做到不空位、不越位、不错位。 2、依据 属地管理的划分主要以工作区域为主,包括区域内的人员、设备设施及工器具等。 各单位需将本单位的管辖区分片落实到具体的责任人,做到公司所属的每一个人、每一片区域、每一个设备(设施)、每个工(器)具、闲置地等在每一个时刻均有人负责管

地名管理条例

地名管理条例 (1986-1-23)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地名的管理,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国际交往的需要,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地名,包括:自然地理实体名称,行政区划名称,居民地名称,各专业部门使用的具有地名意义的台、站、港、场等名称。 第三条地名管理应当从我国地名的历史和现状出发,保持地名的相对稳定。必须命名和更名时,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原则和审批权限报经批准。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决定。 第四条地名的命名应遵循下列规定: (一)有利于人民团结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尊重当地群众的愿望,与有关各方协商一致。 (二)一般不以人名作地名。禁止用国家领导人的名字作地名。 (三)全国范围内的县、市以上名称,一个县、市内的乡、镇名称,一个城镇内的街道名称,一个乡内的村庄名称,不应重名,并避免同音。 (四)各专业部门使用的具有地名意义的台、站、港、场等名称,一般应与当地地名统一。 (五)避免使用生僻字。 第五条地名的更名应遵循下列规定: (一)凡有损我国领土主权和民族尊严的,带有民族歧视性质和妨碍民族团结的,带有侮辱劳动人民性质和极端庸俗的,以及其它违背国家方针、政策的地名,必须更名。

(二)不符合本条例第四条第三、四、五款规定的地名,在征得有关方面和当地群众同意后,予以更名。 (三)一地多名、一名多写的,应当确定一个统一的名称和用字。 (四)不明显属于上述范围的、可改可不改的和当地群众不同意改的地名,不要更改。 第六条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批权限和程序如下: (一)行政区划名称的命名、更名,按照国务院《关于行政区划管理的规定》办理。 (二)国内外著名的或涉及两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上的山脉、河流、湖泊等自然地理实体名称,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提出意见,报国务院审批。 (三)边境地区涉及国界线走向和海上涉及岛屿归属界线以及载入边界条约和议定书中的自然地理实体名称和居民地名称,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提出意见,报国务院审批。

全业务属地化专线维护管理办法(试行稿)V0

精心整理 全业务属地化专线维护管理办法(试行稿)V1.0 目录 一、 管理总则 (一1.2.3. 4.5.WLAN 6.7. 负责实施家集客调整、扩容和拆机等零星工程。组织完成集客/家客 调整、扩容和迁移等零星工程:需求审核/组织施工/进度把控/验收/转资/费用结算等相关工作。 8. 配合实施网络调整或割接相关的家集客业务拨测。 9. 组织属地内巡检拜访,包括集客巡检/拜访;家宽站点巡检。 10. 配合完成属地化事务协作,完成省市下达属地化事务/协调问题/案例

/创新/技术沉淀/其他专项工作。 11.资产和备件管理:资产验收/盘点/调拨/报废/退库/送修;意外情况报警报险等所有资产和备件的管理工作。 12.负责家宽集客管线、资管系统交维把控,负责系统数据的维护和整改工作。 客户响应中心职责 1. 2. 3. 4. 5. 产质量管控,确保端到端服务质量; 6.开展全业务客户满意度分析,为网络服务质量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 7.负责全业务装机材料和备品备件的需求收集并做好请购工作。 8.负责全业务维护费用的立项申请,统筹全市合作单位的考核管理,以及例行维护和零星施工的费用结算审核。 9.负责跟踪全业务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对相关新技术、新产品进行

技术测试、可行性研究、效果评估和总结。 10.制定全业务网络侧的应急保障预案,并组织演练。 11.负责组织中心内部成本费用预算的落实与管理,及中心内部固定资产、办公场所的统一管理。 12.负责中心各类往来文件、培训的资料管理,负责中心后勤服务、培训管理、预算管理、安全管理、班组建设及综合体系管理等各项综合事务管理。 (二 二、 (一 根据分公司的验收会议纪要和相关验收资料、结算资料按照结算流程进行相关费用结算。 监理单位 牵头组织开展验收工作,跟进施工单位对遗留问题的整改。 施工单位 准备竣工图纸、验收资料和系统数据参与验收,并对验收发现的遗留

秘鲁属地化管理工作思考

随着“走出去”战略及“一带一路”建设的不断深化和推进,我国对外承包工程业务从快速发展期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更加深入地与当地市场融合。笔者根据自身实际经验,对如何在秘鲁实施属地化管理进行探讨。 属地化管理的必要性分析 秘鲁乃至整个南美洲市场均为准高端市场,市场准入门槛高、市场营销难度大、项目履约要求高,在地域差异、语言文化、工程规范标准、HSE管理、社区沟通、劳工准入限制、市场营销和履约规则等方面均对中资企业提出了巨大的挑战。 一、中方人工成本的大幅上涨 随着中国农民工总量增长持续回落,从事建筑业的农民工数量呈下降态势,凸显了建筑业“民工荒”问题导致建筑业内劳动力成本大幅上涨的问题。而加强属地化管理策略可以有效规避中方劳动力成本增加风险。 二、劳工准入限制壁垒 美洲国家如秘鲁、厄瓜多尔、墨西哥、哥伦比亚、洪都拉斯、智利等几乎所有美洲国家对于外国劳工准入,均有不同程度的限制壁垒,尤其秘鲁对于劳务输入比例和投标

阶段工程专业人员的专业性要求有强制性规定。如投标时需要的专业工程人员(土建工程师、电气工程师、结构工程师等),若为非秘鲁籍,则必需获得秘鲁工程师协会的专业认证,且相关资历文件必需进行双认证和官方翻译才会被认可,而该流程往往需要至少2-3个月时间,无法满足招标时间的要求。 三、企业转型需求 近年来大量中国建筑企业在“走出去”战略和“一带一路”建设带领下,处于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需要从工程承包企业向投资商转换。属地化经营则可以有效地推动企业转型进程,实现资本运作属地化,同时加深对当地市场需要的全面了解,促使工程承包企业向更高端方向发展。 四、降低和控制风险的有效措施 从合规的角度考虑,属地化经营可以有效地规避企业在市场营销和项目履约管理中的各类风险。借助属地化的法律管辖和保护,降低企业在当地的财税、法律等风险。 在秘鲁属地化建设的几大要素 要做到真正的属地化并达到实体化经营的目标,需要具备如下几要素。

承包商管理制度

鲁Q/承包商管理制度 编写:焦德永 审核:巩汝强 批准:孟广金 发布日期:2015年05月10日 实施日期:2015年05月 20日 1 目的 为了适应我公司生产建设发展和深化改革的需要,促进与外来施工队伍的协作,确保公司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和秩序,特制订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为公司提供服务的所有外来施工单位和个人。 3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十三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3)88号)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原《承包商管理制度》。 4 管理原则 分级管理原则。集团公司项目由集团公司牵头部门负责,子公司项目由子公司牵头部门负责。 分区管理原则。施工项目属于新建区域项目,由项目主管单位全面负责;施工项目属于生产区域项目,由项目主管单位负责本职范围内的事宜,并协调联系项目所在区域相关部门办理相关事宜,属地单位要进行监督管理。 严格执行“谁主管,谁负责”、“谁牵头,谁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 严格执行“三个严禁”、“三个必须”的规定。“三个严禁”即严禁无证作业、严禁违章作业、严禁车辆超速。“三个必须”即:必须到施工单位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必须到工作岗位签字登记、必须有安全联络员方可施工。 加强承包商事故管理,将承包商在本企业发生的事故纳入公司事故管理。公司在选择承包商时,要严格审查承包商有关资质,定期评估承包商安全生产业绩,及时淘汰业绩差的承包商。 引进主管单位要对承包商作业人员进行严格的入厂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的方可凭证入厂,禁止未经安全培训教育的承包商作业人员入厂。各级主管部门、施工所在单位要妥善保存承包商作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记录,以备后查。 落实安全管理责任。承包商进入作业现场前,工程主管部门、工程属地单位要与承包商作业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审查承包商编制的施工方案和作业安全措施,与承包商签订安全管理协议,明确双方安全管理范围与责任。工程属地单位要进行现场安全交底,内容主要包括:作业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泄漏、火灾、爆炸、中毒窒息、触电、坠落、物体打击和机械伤害等方面的危害信息。承包商要确保作业人员接受了相关的安全培训,掌握与作业相关的所有危害信息和应急预案后方可施工。工程主管单位、工程所在单位要对承包商作业进行全程安全监督,承包商必须接受公司有关部门的安全监管,遵守公司规章制度,违规后必须接受公司的处理。 5 工作流程 标。 招标完成后,项目主管单位需将确定的合格承包商的相关资质上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进行审核、备案。 承包商在进行资质审核、备案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本单位的资质证书;

【管理制度)属地管理实施办法

(管理制度)属地管理实施 办法

兰州石化公司属地HSE管理办法 第壹条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工作,谁负责”原则,明确各级属地管理范围和职责,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术语解释 属地:即工作管辖范围,包括工作区域,管理的实物资产和具体的工作任务(项目)及权限和责任范围。 属地第壹负责人:公司各级行政正职。 属地主管:是由属地第壹负责人指定的负责某壹具体属地管理或某项工作任务执行的基层员工、班组长、专业技术人员和各级管理人员。 属地管理:即对属地内的管理对象按标准和要求进行组织、协调、领导和控制。属地主管对属地享有管理权,即属地主管要对属地范围内的各类设施和设备以及进入属地的各类人员(包括施工人员、参观人员、服务人员等)实施管理。 第三条职责 (壹)公司所属的所有区域必须有明确的属地主管。其中,公司所属的生产区域及设备、设施、资产其属地划分由机动处负责组织实施,公司所属生活区域其属地划分由矿区服务事业部负责组织实施。 (二)公司人事处组织制定各级人员的岗位职责描述和岗位工作说明,明确各级人员属地管理的工作内容和责任。 (三)公司生产技术处负责管线属地的划分。 (四)公司安全环保处负责属地HSE管理办法的制定,提供业务咨询、培训和其它技术支持,且负责监督和审核。

(五)属地第壹负责人负责本单位属地的全面管理工作,应将本单位的管辖区域和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任务细化后逐级明确分配给下属,即按照工作区域和岗位职责落实到各级管理人员和基层员工,同时写入下属岗位职责描述和岗位工作说明中。 (六)公司项目组织部门的行政正职或项目经理是项目的属地第壹负责人,应把项目范围、责任明确分配给项目各级管理人员。 第四条属地划分 (壹)工作区域划分:主要针对基层人员。各单位需将本单位的管辖区分片落实到具体的责任人,做到公司所属的每壹片区域于每壹个时刻均有人负责管理。 (二)资产(装置/设备)划分:主要针对直接作业(使用)人员。各单位应将本单位管辖的设备设施落实到具体的责任人,做到每壹台设备、设施(包括生产设施和办公设施、生活设施)等于每壹个时刻均有人负责管理。 (三)职能权限划分:主要针对各级管理人员。各单位应将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任务细化分配给所属各级管理人员,做到事事有人管,管理不缺位、不错位。 (四)主雇关系划分:主要针对检维修、施工和技术服务项目。各单位及属地主管应对属地内作业的人员进行管理,对其作业内容、安全措施、行为规范等进行过程监督,做到每壹项作业、每壹个作业人员于作业过程中均受控。 第五条属地主管的职责

长春市地名管理条例

长春市地名管理条例 (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地名的管理,适应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生活和文化传承的需要,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地名的命名、更名、使用、标志设置、档案管理等活动。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地名,是指用作标示方位、地域范围的自然和人文地理实体名称。 具体范围包括: (一)市、县(市)区、乡(镇)行政区域和人民政府派出机构所辖区域等行政区划名称; (二)城镇社区、居民住宅区、村、自然村(屯)、农牧点、临时性居民点等居民地和街路、胡同、广场名称; (三)山、河、湖、沟、湾、滩、潭、泉、岛、平原、丘陵等自然地理实体名称; (四)具有地名意义的铁路、公路、轨道、隧道、桥梁、涵洞、码头、渡口、闸坝、水库及附属房屋等构筑物、建筑物名称; (五)专业部门使用的具有地名意义的台、站、港、场

名称以及风景区、游览区、自然保护区、纪念碑(塔)、古遗址、名胜古迹、公园、文物保护单位等名称; (六)其他具有地名意义的名称。 第四条市、县(市)区民政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地名管理的主管部门。 公安、建设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负责有关的地名管理工作。 第五条市、县(市)区民政部门应当依据城乡规划,结合当地自然地理特征、历史沿革、人文背景和城乡建设现状、特点,定期编制和调整本辖区地名规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六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对在地名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七条地名的命名、更名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符合城乡规划、地名规划要求; (二)尊重群众意愿,反映当地人文或者自然地理特征,不违背社会道德、公序良俗; (三)用字准确、规范,不用生僻字和字形、字音容易混淆或者容易产生歧义的字; (四)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乡(镇)、街道办事处名称,同一城镇内的社区、街、路、胡同、广场名称,同一乡(镇)内的村(屯)名称,不得重名、不得同名异写或者异名同音; (五)南北走向的道路为“街”;东西走向的道路为

浅谈海外企业员工属地化管理

浅谈海外企业员工属地化管理 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水电的发展尽管经历了诸多困难,但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中国水电向海外“走出去”的步伐一直没有停歇。从上个世纪60年代的援建到今天积极参与国际市场的竞争,中国水电的志士仁人不畏艰难,矢志奋斗,在海外作出了应有贡献。我们五局也跟随时代的潮流把热情和激情投入到了海外市场,在十几年的时间我们建立了一个又一个的形象工程,中国水电集团在国际水电行业已经扮演重要的角色,影响力也越来越大。随着水电行业大举进军海外的同时,属地化发展必然是工程建设公司各海外项目需要面对的重要课题。如何在海外项目上充分的发挥属地化管理将直接影响到项目的效益,所以这是我们必须长期研究的重要课题。 在国外的工程其实很多,属地化管理的模范也不难见到,但是各个地方的实际情况又有差距。所以,这就要求我们在借鉴别人已经成熟的属地化管理经验的同时不忘与实际相结合找到一条适合具体项目的具体属地化管理的路子。从1964年水电十一局开始在海外建设的几内亚金康水电站开始将近半个世纪时间的积累,期间走过了不少弯路但是也储存了不少宝贵的海外企业的管理经验。这些都是值得我们好好去研究和借鉴的。 要想做到属地化管理首先是了解什么是属地化管理。海外属地化发展,指企业在跨国经营时期,按照国际规范和当地法规制度对海外项目进行管理经营,使其内部管理和外部经营规范化,巩固和提高在当地市场的竞争力,保证长远和健康的发展。属地化,既体现海外项目经营管理规范化程度,又是海外项目实现高端市场的一个过程。属地化管理是一种国际通用做法,与工程建设公司总部的国际化战略在原则上是一致的,是更好地实现跨国经营战略的手段。 属地化管理属于海外项目管理范畴,涵盖了海外项目管理的各个方面,对于我们项目来说,主要应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经营属地化、员工属地化、采购属地化和市场属地化等。这几方面相辅相成、密切联系,共同构成了项目属地化发展的模式。在这里我们主要探讨的员工属地化问题是海外项目属地化进程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海外项目属地化程度的重要指标之一。 首先了解一下员工属地化管理的优势: (1)有利于降低项目人工成本。在项目实施中,对于项目的非关键岗位及大多

地名知识竞答试题(100道)

地名知识有奖竞答试题 1.年国务院发布了《地名管理条例》。 A.1984 B.1985 C.1986 D. 1987 E. 1988 2.年民政部颁布《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A.1996 B.1998 C.2001 D.2005 E.2007 3.地名管理的根本任务是。 A.促进地名信息化 B.开展地名公共服务工程 C.提高地名科研水平 D.实现国家地名标准化和国内外地名译写规范化 E.实现现代化、法制化 4.下列不属于地名命名应遵循的原则的是。 A.有利于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 B.反映当地人文或自然地理特征 C.使用规范的汉字或少数民族文字 D.不以山脉、河流等自然实体名称命名 E.不以外国人名、地名命名我国地名 5.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国务院曾委托中国地名委员会管理全国地名工作 B.《地名管理条例》中多次提到中国地名委员会 C.《地名管理条例》颁布实施至今已有28年 D.《地名管理条例》曾修订过一次 E.民政部制定了《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6.《地名管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应责成有关部门在必要的地方设置地名标志。 A.民政部门 B.地方人民政府 C.全国地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D.中国地名委员会 E. 地名主管部门 7.凡涉及等行为均适用《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A.地名的命名与更名 B.地名的标准化处理 C.标准地名的使用 D.地名标志的设置 E.以上皆是 8.下列符合《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命名规定的地名是。 A.工人新村 B.花花公子商城 C.蒙地卡罗山庄 D.巴黎不夜城 E.加州小镇 9.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城镇街道名称,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审批

公司安全属地管理办法

xx有限公司 安全属地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落实各级安全管理责任,加强属地管理意识,落实“一岗双责”,规范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各环节处于有序受控状态,明确安全监管职责,共同做好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直属单位和公司范围内的相关方。 本办法所称属地管理是指以工作管辖范围内的人、机、物、料、法、环作为管理对象,按照相关标准和要求进行计划、组织、领导和控制。 本办法所指的属地负责人是指属地所属部门 (车间)的一把手,岗位所属区域负责人,承包商施工作业所影响到的所属区域内的直线责任人,直线责任人可以是总经理、主任、班组长、员工。也可能是职能管理部门的现场监督、现场管理人员。 第二章属地划分 第三条属地区域划分原则: (一)属地划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就近”原则,结合现场实际将属地区域划分为公共办公区、生活区、生产区。 (二)公共办公区域: 1、各部门 (车间)按办公区域实行属地管理,办公室区域以外划归综合管理部。各管理职能部门对本部门(岗位)、范围内的工作负属地职能管理责任。 2、厂区各主要干道清洁维护及绿化带由综合管理部负责,主要干道路灯维护由铝箔车间负责。主干道车辆交通管理由储运车间具体

管理,进出厂区运输车辆交通管理由属地单位负责。 (三)生活区域:家属楼、宿舍楼、食堂、驾校由综合管理部实行属地管理并负及生活区道路、绿化带清洁维护。 (四)生产区域:由管理辖区生产的属地单位全面负责管理;区域内的配电室、变压器室、全油回收装置由属地单位进行监督管理。 1、系统管网:系统管网的破损、跑冒滴漏及仪表电缆槽架毁损由职能管理单位管理。 2、检修、技改、工程项目作业区:所有在属地单位进行检修、技改、工程项目作业,作业必须经得属地主管的同意,在作业期间需将作业范围以围栏(围绳)、警戒线进行作业隔离,隔离后的作业区由作业单位承担属地责任。一旦作业完毕,经属地负责人验收合格后,作业者将围栏(围绳)撤走,原作业区的管理权自动移交给属地管理者。 3、门岗、物检、仓库、油库范围内由生产运行部负责管理。 4、坯料区分切门主通道以南区域、轧制区、换辊区、循环水泵站、空压站、10KV、灌装油库加油系统及配套变压器室、配电室、全油回收系统等范围内及进入其所属范围内相关方由铝箔车间负责。 5、坯料区分切机机前周围区域、分切区、退火区、机加区、木工房所有设备、机加间内所有设备、及进入其所属范围内相关方由精整车间负责。 6、成品库、包装间、打包区、60吨地磅房、机加间及进入其所属范围内相关方由储运车间负责。 第三章属地管理的内容 第四条属地管理主要内容 (一)区域属地单位对区域属地内的一切活动的过程和结果负责。管

浅谈人力资源属地化管理

浅谈人力资源属地化管理 随着国家“一带一路”政策的深入实施,国际工程行业迎来机遇与挑战,属地化发展是跨国公司需要面对的重要课题。如何有效实施属地化管理将直接影响到公司在海外市场上的可持续发展,因此,研究适合公司发展的人力资源属地化管理策略,认真做好员工属地化管理工作,才能促进海外事业健康快速发展,更好地实现跨国经营的目标。 一、人力资源属地化管理的内涵 首先,什么是属地化管理,属地化管理一般包含四个方面内容:生产经营属地化、人力资源属地化、采购物流属地化、市场开拓属地化。海外属地化管理水平既体现海外市场经营管理规范化程度,又可以促进跨国经营战略的顺利实施。其中,人力资源属地化管理是海外市场属地化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海外市场经营管理的核心竞争力之一,不仅可以节约企业人工成本,提高经济效益,还有利于企业扩大海外市场规模,促进企业长期稳定发展,具体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目标定位:围绕公司的发展战略,制定人力资源属地化管理的发展方向和工作目标。 2.组织结构:结合公司的业务实际,整合海外资源,建立既可确保公司政策统一性,又可使海外机构具有一定的独立性和灵活性的组织结构。 3.管理主体:在公司的统一指导和协调下,由各海外机构具体负责实施人力资源属地化管理工作。 4.员工管理:对于海外人力资源,利用多种方式和渠道引进国际化和当地优秀人才;对于公司外派员工,鼓励员工立足当地、长期稳定地服务海外机构。 5.薪酬制度:遵循对外具有竞争性、对内具有公平性的原则,即采用差异化的薪酬管理策略,兼顾公平和效率,可以探索股权激励等长期激励政策。 6.企业文化:发挥文化的凝聚、激励、导向功能,将公司成熟的企业文化移植到海外机构,并与当地的文化习惯相融合,强化公司在当地的品牌形象。 人力资源属地化管理也不是一成不变的,公司可根据业务需要,采取适当的形式,既可以采取完全属地化的方式,比如通过企业并购,由原来的管理层继续实施对当地企业的管理;也可以采取有限属地化的方式,比如,在当地设立分支机构,骨干员工由公司外派,并实行海外岗位年限轮换制的形式。因此,要想成功实施人力资源属地化管理,既要借鉴优秀跨国公司已经成熟的属地化管理经验,同时,又要与公司发展阶段相结合,找到一条适合公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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