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基金审计报告 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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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公告全文:

根据宪法和审计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审计署在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各级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卫生、银行等部门及单位的密切配合下,于2012年3月至5月组织全国审计机关4万多名审计人员,对31个省(区、市)、5个计划单列市本级及所属市(地、州、盟、区)、县(市、区、旗)三级政府(以下分别统称省、市、县)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管理的18项社会保障资金,以及人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实施行业统筹管理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进行了审计,对地方试点或开展的其他社会保险进行了调查。本次审计共涉及37个省本级(含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404个市本级和2790个县(以下分别统称省本级、市本级、县),延伸审计了29 273家企业、4207家医院和8101个村(居)委会。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社会保障工作,“十一五”以来,将社会保障作为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出台多项法规、政策和措施。中央各相关部门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各项方针政策。“十一五”以来,社会保障事业健康快速发展,截至2011年底,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完善“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为基础,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重点”的社会保障体系目标基本实现。

(一)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建成。

1.社会保险制度体系情况。至2011年底,基本医疗保险实现全覆盖,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制度体系覆盖全国所有县,参保人数合计超过13亿人,比2005年增长2.77倍,其中189个县合并实施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迅速扩大,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已覆盖全国所有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新农保)已覆盖81.50%的县,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居保)已覆盖75.30%的县,参保人数合计6.22亿人,比2005年增长2.86倍,其中683个县合并实施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同步开展,参保人数分别达到了1.42亿人、1.70亿人和1.22亿人。

此外,为探索建立统账结合制度,国务院决定开展做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试点,到

2011年底,试点省份已达到13个。

2.社会救助制度体系情况。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为主体,包括城市和农村医疗救助、农村五保供养和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等构成的社会救助制度体系在全国范围内实现了全覆盖。至2011年底,全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2256.27万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5298.28万人,农村五保供养对象578.62万人。2011年城市和农村医疗救助资金共资助6649.35万人参加医疗保险,直接医后救助2367.27万人次。

3.社会福利制度体系情况。以扶老、助残、救孤为重点,包括老年人福利、残疾人福利和儿童福利等构成的社会福利制度逐步健全。至2011年底,全国社会福利机构4.25万个,床位321.05万张,收养老年人、残疾人和儿童等237.92万人,社会福利企业吸纳62.80万残疾人员就业。

(二)社会保障资金基本保证。

社会保障资金主要有两种筹集模式,其中社会保险基金主要来源于单位缴费、个人缴费以及财政投入,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资金主要来源于财政投入。2011年,18项社会保障资金共计收入28402.05亿元,支出21100.17亿元,年末累计结余31118.59亿元(详见表1),分别比2005年增长312.79%、299.78%和435.24%。

表1 2011年社会保障资金收支和累计结余情况表(单位:亿元)

2011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26 194.53亿元中,单位缴费、个人缴费、财政投入和其他投入分别

为12 614.91亿元、7177.96亿元、5391.48亿元和1010.18亿元,分别占48.16%、27.40%、20.58%和3.86%(见图1);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资金收入2207.52亿元中,财政投入为2163.86亿元,其他投入43.66亿元,分别占98.02%和1.98%。

在2011年的18项社会保障资金财政投入中,中央和地方财政分别投入4508.76亿元、3046.58亿元,分别比2005年增长534.15%和632.01%,中央财政对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的投入分别占60.67%、64.74%和15.27%(详见表2)。

社会保险基金30 303.72亿元结余中,除人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和中央财政专户管理的71.83亿元外,省本级、市本级和县级结存分别占38.08%、35.61%和26.31%;东部、中部、西部结存分别占56.78%、21.54%和21.68%。从社会保险基金结余形态分布看,活期存款、定期存款和其他形式分别占38.44%、58.01%和3.55%。

审计结果表明,我国社会保障资金规模不断扩大,资金总体安全完整,基金运行平稳规范,有效保证了各项社会保障待遇支付。

(三)社会保障管理体系基本形成。

截至2011年底,以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主体,包括银行和各类服务机构,以及社区劳动保障平台在内的社会保障管理服务体系和服务网络逐步形成,全国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有1.19万个;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大力推进,基础保障和服务能力不断增强,社区服务体系逐步建立。同时,有28个省本级、217个市本级和1189个县成立了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社会监督不断加强;各级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多次开展专项监督检查,促进资金管理规范。

此外,截至2011年底,地方试点或开展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外来务工人员大病医疗保险等其他险种参保人数共计3832.53万人,2011年基金收入1892.71亿元,支出1640.70亿元,年末基金累计结余2192.31亿元。

二、社会保障工作成效显着

审计情况表明,“十一五”期间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实现了历史性跨越,建成了一个世界上覆盖人口最多的社会保障网络,为改革深化、体制转轨和社会稳定创造了有利条件,有效发挥了“助推器”、“减震器”、“稳定器”和“安全网”等作用。

(一)基本建成了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有力促进了社会公平。

2005年以来,我国先后出台了20多项社会保障政策规定,建立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开展

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新农保试点和城居保试点,历史上首次为农村居民、城镇居民建立了较完备的社会保障制度,社会保障向人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的目标不断推进。新农保和城乡居民养老

保险参保人数由2009年制度建立当年的0.27亿人,增加到2011年的3.55亿人,增长12.15倍;新农合、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2005年的参保人数为2.16亿人,到2011年超过10亿人,增长3.89倍,社会保险在农村覆盖面快速扩大。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2005年覆盖人群分别为1.61亿人和3.45亿人,到2011年底分别超过6亿人和13亿人,分别增长2.86倍和2.77倍(2005年至2011年社会保险参保人数变化情况见图2)。

随着社会救助工作力度的加大和救助标准的不断提高,社会救助覆盖范围不断扩大。2011年底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的人数达到7554.55万人,比2005年的2917.52万人增长1.59倍(2005年至2011年城乡低保保障人数变化情况见图3)。

从社会保障投入看,重点向欠发达地区倾斜、向农村倾斜,着力缩小区域间的社会保障差距。2005年以来,中央财政对全国社会保障的投入中,中西部所占比重保持在80%左右,对中西部的投入由2005年的547.57亿元增加到2011年的3609.95亿元,增长5.59倍(2005年至2011年中央对东部和中西部财政投入情况见图4)。

中央财政对农民的社会保障投入不断加大,对新农保的补助金额由2009年制度建立当年的10.76亿元增加到2011年的352.06亿元,增长31.72倍;对新农合的补助金额由2005年的5.42亿元增加到2011年的801.77亿元,增长146.93倍(2005年至2011年中央财政对新农保和新农合补助情况见图5)。

(二)稳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人民群众生活得到了明显改善。

近年来,国家稳步提高了养老、医疗、低保等社会保障水平,在实现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困有所扶,共享发展成果方面取得明显成效。从基本养老保险看,2005年至2011年,国家连续7次调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年均增长13.40%,由2005年的每人每月713.25元提高到2011年的每人每月1516.68元(2005年至2011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变化情况见图6),比同期居民

消费价格指数(CPI)平均上涨幅度高出10.03个百分点。

从基本医疗保险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合在国家基本医疗保险“三个目录”政策范围内的报销比例逐年提高,到2011年分别达到了77%、62%和70%。基本医疗保险的实际报销比例近年来也稳步上升,农村尤为显着。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际报销比例分别由2005年的58.91%和45.00%,提高到2011年的64.10%和52.28%,分别增长8.81%和16.18%;新农合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实际报销比例分别由2005年的24.80%和23.78%,提高到2011年的49.20%和44.87%,分别增长98.39%和88.69%(2005年至2011年各项基本医疗保险实际报销比例变化情况见图7)。

从最低生活保障看,城市居民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平均保障标准分别由2005年的月人均154.30

元和74.83元,提高到2011年的月人均288.04元和140.29元,分别增长86.68%和87.48%;月人均补助水平分别由2005年的73.34元和28.37元,提高到2011年的227.92元和100.07元,分别增长210.77%和252.73%(2005年至2011年城市和农村低保标准及补助水平累计增长率变化情况见图8)。

2006年至2011年,城市居民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平均增长率为10.99%和11.40%,比同期CPI 平均上涨幅度分别高出7.62和8.03个百分点。特别是2007年在全国普遍实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以来,保障标准平均增长率比同期CPI平均上涨幅度高出14.02个百分点(2006年至2011年城市居民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增长率与CPI增长率变化情况见图9)。

(三)较好解决了历史遗留和特殊群体保障问题,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十一五”以来,各级政府不断加大解决社会保障历史遗留问题的力度,不断改善被征地农民、低收入和特殊困难群体生活条件,为工业化、城镇化和国有企业改革提供了良好环境。截至2011年底,累计将500多万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和2090万被征地农民纳入养老保障,将1031万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和困难企业职工纳入医疗保险,将312万“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社会统筹。同时,各级财政不断加大医疗救助资金的投入力度,医疗救助资金资助困难群众参加医疗保险的人数和直接医后救助人次不断增加,其中:资助参保人数由2005年的484.02万人,增加到2011年的6649.35万人,增长12.74倍;直接医后救助人次由2005年的253.73万人次,增加到2011年的2367.27万人次,增长8.33倍(2005年至2011年医疗救助资金资助困难群众参加医疗保险人数和直接医后救助人次变化情况见图10)。

(四)有力应对了特大自然灾害,切实保障了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

社会保障资金在应对自然灾害,解决受灾群众衣食住医等临时困难、转移安置和抢救受灾群众、恢复重建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2005年以来,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投入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

1410.70亿元,其中中央财政1029.10亿元,地方各级财政381.60亿元;累计救助灾民59 588.40万人次,其中紧急转移安置人口10 643.30万人次,开展冬春生活救助48 945.10万人次;恢复重建民房2191.30万间。汶川地震、玉树地震、舟曲泥石流重大自然灾害发生后,中央财政累计投入到生活救助方面的资金达769.24亿元,灾害中救助灾民947.79万人次,恢复重建民房593.20万间。这些资

金的及时投入,使受灾群众得到妥善安置,切实保障了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

(五)社会保障资金规模不断扩大,为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持。

“十一五”以来,社会保障资金规模迅速扩大,为社会保障制度可持续发展奠定了较为坚实的物质基础。截至2011年底,社会保险基金累计结余30 303.72亿元,比2005年底增长4.34倍,年均增长32.19%,98%存放在金融机构(2005年至2011年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变化情况见图11)。

各级财政不断加大对社会保障的投入力度。包括中央转移支付在内的地方财政性社会保障投入由2005年的3418.45亿元,增长到2011年的14 164亿元,增长314.34%,比同期地方财政总收入和总支出的增长幅度247.32%、267.40%,分别高67.02个百分点和46.94个百分点(2005年至2011年地方财政性社会保障投入与地方财政总收入、总支出增长率变化情况见图12)。

18项社会保障资金支出由2005年的5278亿元增至2011年的21 100.17亿元,增长299.78%(2005年至2011年18项社会保障资金支出变化情况见图13)。

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收支规模不断扩大和基金的快速积累,为提升公众信心、促进消费、扩大内需,有效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和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发挥了积极作用,为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提供了多方位支持。

三、社会保障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审计期间整改情况

从审计情况看,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各项部署和国家各项社会保障政策,不断加强社会保障资金监管,管理逐步规范,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总体安全,基金运行平稳。但由于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立时间不长,相关制度尚处于推进和完善过程中,社会保障在快速发展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一些地方和单位存在违纪违规问题。

——部分地区扩大范围支出或违规运营社会保障资金共17.39亿元。其中:用于基层经办机构等单位工作经费5.95亿元,用于平衡市级、县级财政预算1.14亿元,用于购建培训中心和体育场馆等2.94亿元,用于购建基层单位办公用房等8590.28万元,用于购建基层单位职工住房3664.80万元,用于购买汽车等295.74万元,用于购置设备等其他支出6623.81万元,委托理财5.44亿元。

——部分经办机构审核不严格,向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发放待遇或报销费用共18.52亿元。其中:

21个省本级、165个市本级和748个县向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发放社会保险待遇或报销费用4.18亿元;8个省本级、178个市本级和1899个县向不符合条件人员发放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累计323.06万人次、13.82亿元;2个省本级、26个市本级和409个县2.21万人重复享受城市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5205.64万元;抽查的8101个村(居)委会中,719个村(居)委会未按规定程序审批低保对象,210个村(居)

委会存在干部人为确定低保对象的情况。

——部分单位和个人违规牟取不正当利益。有4家药品经销企业通过虚开增值税发票6.76亿元,虚增药品成本牟取非法利益;6个省本级、75个市本级和226个县的医疗机构等单位通过虚假发票、虚假病例、挂床住院、滥开药物、虚报人数等手段套取医保资金2.87亿元;部分医疗机构采取违规加价等方式乱收费1.94亿元;有些部门工作人员采取隐瞒人员死亡信息、涂改原始发票、伪造进账单、提供虚假资料等手段骗取养老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等社会保障资金4419.83万元。本次审计查出违法违纪案件线索132起,涉及300多人,对上述案件线索,审计机关已依法移送相关部门或地方政府

进一步查处。

(二)制度执行和业务管理还不够严格。

——部分地区资金管理不够规范。13个省本级、96个市本级和392个县427.37亿元社会保障资金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18个省本级、170个市本级和795个县的经办机构等部门和单位多头开户4704个、违规开户2707个;7个省本级、42个市本级和326个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制不规范,150家单位封闭运行的社会保险基金未纳入当地社会保险基金决算;5个省本级、37个市本级和151个县社保、税务等部门延压社会保险费收入或残疾人就业保障金80.16亿元;4个省本级、31个市本级和16个县103.09亿元调剂金管理不规范;394.05亿元社会保障资金存在会计记账和核算错误等问题。

——部分地区业务管理不够规范。13个省本级、144个市本级和1099个县565.31亿元财政补助资金未及时足额拨付到位;5个省本级、21个市本级和102个县征收机构应征未征社会保险费32.55亿元;6个省本级、24个市本级和70个县征收机构擅自减免社会保险费27.07亿元;4个省本级、18个市本级和90个县少征或减免残疾人就业保障金20.11亿元;31个省本级、274个市本级和1214个县的参保单位和个人通过少报缴费基数等方式少缴社会保险费98.70亿元;4个省本级、19个市本级和

82个县隐瞒欠费79.14亿元;3个省本级、2个市本级和5个县擅自核销欠费6183万元;12个省本级、84个市本级和436个县欠缴保费370.76亿元;2个省本级、1个市本级和59个县将17.56亿元新农保、城居保个人账户基金用于发放基础养老金;1个省本级、12个市本级和48个县未按规定办理补缴社会

保险费10.12亿元;2个省本级、21个市本级和246个县未及时发放社会保障待遇或报销医疗费用13.34

亿元;部分地区存在以物抵费等其他业务管理不规范问题,涉及金额235.60亿元;个别地方还存在未按规定及时为参保人员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现象。

——部分人群相关保障政策尚未完全落实到位。截至2011年底,尚有192.90万名被征地农民未

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障;2011年,127.57万名被征地农民虽然参加了养老等社会保障,但待遇低于当

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审计抽查农民工较为集中的企业中,有157.90万名农民工参加了部分保险,

有26.61万名农民工五项社会保险均未参加,占抽查人员的9.52%。

——部分行业和单位社会保险基金仍封闭运行。截至2011年底,有177家单位仍自行管理社会保

险基金377.58亿元,其中54家单位执行不同于当地的缴费基数核定和缴费比例政策,有56家单位执

行不同于当地的社保待遇核定办法。9个省全省和8个省的22个地市,2011年仍按照原建设部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出台的有关政策规定,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征收和管理建筑施工企业基本劳动保险基金258.51亿元,支出152.26亿元,其中3.33亿元用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经办机构工作经费,截至2011年底,这些地方建筑施工企业基本劳动保险基金累计结余395.33亿元。

——部分省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尚未完全实现省级统筹。国家规定,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省级统筹,但截至2011年底,全国有17个省尚未完全达到省级统筹的“六统一”标准。

——业务管理信息化建设较为滞后。社会保障涉及多部门、各层级,关系千家万户,管理手段和管理方式的信息化至关重要,但全国统一的信息化平台尚未建成,不利于科学决策和精细化管理。截至2011年底,新农合和最低生活保障分别有336个县和1657个县尚未实行信息化管理;尽管近年来

有关部门加强了新农保信息化建设,但仍有472个县的新农保未实行信息化管理。截至2011年底,各

地累计投入并使用89.57亿元建成的社会保障信息系统,由于标准尚不统一,数据较为分散,不同程度地存在信息“孤岛”现象。部分信息系统数据质量不高,社会保障各相关部门之间的数据也未能充分共享,有19个省本级、226个市本级和1823个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尚未建立与工商、民政和公安

等部门的信息沟通机制。审计抽查发现,由于信息未能共享,社会保障部门未及时掌握保障对象死亡信息,向7.20万死亡人员发放养老金、低保金等1.75亿元。

地方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审计发现的问题,坚持边审计、边整改、边规范,及时纠正违规问题,并健全完善相关制度。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民政部等部门出台了《关于加强和规范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等制度文件;各省已出台或完善社会保障相关制度941项。截至2012年7月25日,部分问题已整改到位。其中:

——归还扩大范围支出资金、清理违规投资运营资金,以及追回被骗取和多支付资金等26.62亿元。

——清退不符合条件和重复领取社会保险待遇107.78万人。

——财政补助资金拨付到位78.66亿元,补计社会保险基金利息收入26.75亿元,补缴社会保险费85.83亿元。

——规范社会保险基金账户254个,涉及资金65.83亿元;规范管理养老保险基金个人账户967.78

万个,涉及金额29.63亿元。

——将符合参保条件的105.15万人纳入社会保障,向100.37万人补发社会保障待遇2.47亿元。

对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有关部门和地方正在进一步整改中。对移送的案件,有关部门正在依法立案查处。

四、需要进一步研究完善的问题

多年来,我国采取分人群设计、分部门管理、分地区实施的方式,推动了社会保障制度从无到有、快速发展。但随着改革的深入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提高和民主法治的推进,人口流动规模不断扩大,相关制度衔接不够和分散、交叉等缺陷逐渐显露,有些问题还需要进一步研究改进和完善。

——部分险种间尚未完全实现有效衔接。目前,社会保险各项制度是分人群设计的,相互间尚未制定明确的衔接办法,即便同一险种各地执行的政策也有差异,从而造成重复参保和转移接续困难问题。截至2011年底,112.42万人重复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新农保或城居保,1086.11万人

重复参加新农合、城镇居民或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造成财政多补贴17.69亿元,9.27万人重复领

取养老金6845.29万元,9.57万人重复报销医疗费用1.47亿元;全国共有240.40万人跨省拥有两个以

上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此外,部分地区由于老农保问题复杂,新农保推进工作量大,还存在老农保基金尚未转入新农保的问题。

——各地实行的保障政策尚不完全统一。从缴费政策看,截至2011年底,21个省本级、201个

市本级和1252个县未按社会保险法的规定以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为单位缴费基数;全国实际执行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共有16种,最高为22%,最低为10%,有8个省份尚未实现省内缴费比例统一,有的省份缴费比例多达12种。另外,5个省本级、4个市本级和8个县自定政策降低社会保险费缴费比例或缴费基数,少征保费收入517.34亿元;3个省本级、6个市本级和9个县自定政策,对社会保险的参保年龄、户籍等参保条件作出限制;16个非独立行政区划的开发区执行不同于当地的

社会保险政策。

——社会保障运行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完善。目前,社会保障各项业务由多个部门分别管理,由不同经办机构经办,征收机构也不统一,部门间工作衔接不够,一定程度上影响政策执行的总体效果。如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救助由多个部门分别管理,相互间工作缺乏有效的协调机制,加上部分地区社会救助基层服务能力不足,管理比较薄弱,工作手段比较落后等原因,导致国家用医疗救助资金资助困难群众参加医疗保险的政策在一些地区未得到完全落实。截至2011年底,有2514个县的城市和农

村医疗救助资金累计结余126.39亿元,相当于这些地区当年医疗救助资金财政投入的80.28%,但这些地区低保人员中按政策得到医疗救助资金资助参加医疗保险的仅占63.69%;审计抽查由不同机构征收五项保险费的7522家企业中,有6123家存在各项保险单位缴费基数核定不一致的情况,占81.40%。

此外,部分地区未严格做到专款专用,有305.92亿元社会保障资金在不同保障项目间相互串用等。

五、审计建议

为充分发挥社会保障“调节收入分配、纾解社会矛盾、推动经济发展、促进国家长治久安”的功能,从长远看,应妥善处理好“政府与市场、中央与地方、公平与效率、权利与义务、安全与保值、近期与长远”的关系,进一步加强顶层设计,协同推进社会保障体制改革与财税体制、收入分配、户籍管理、医疗体制和事业单位等领域的改革;以消除参保对象户籍界限、城乡界限、单位性质界限为重点,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城乡一体、覆盖全民、科学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体系;统筹区域和城乡协调发展,缩小不同群体的保障水平差距,推动社会保障实现人群全覆盖,使广大人民群众平等共享发展成果。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应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一)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法规。一是结合社会保险法的贯彻实施,尽快修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失业保险条例》、《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暂行规定》、《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和《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等法规制度,明确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统一的银行存款优惠计息办法,研究制定工伤预防费用支出管理使用办法。二是按照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督促地方政府对擅自降低缴费比例和基数等政策进行清理规范,督促将封闭运行社会保险基金纳入社会统筹,尽快研究建筑施工企业基本劳动保险基金纳入社会统筹的意见,逐步实现社会统筹。三是制定完善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制度的衔接办法,研究制定基本养老保险不同险种间、基本医疗保险不同险种间的衔接办法,做好城乡医疗救助制度与基本医疗保险的衔接,提高制度的整体性和协调性。四是完善基本养老

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转移接续办法,切实解决人员流动过程中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问题。

(二)进一步健全社会保障运行机制。一是进一步合理划分国家、单位和个人三方责任,建立科学的责任分担机制,并按照财权与事权相匹配的原则,明确各级政府的社会保障责任,着力构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持续稳定的社会保障网,促进劳动力要素有效流动和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二是在巩固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和明确养老保险事权的基础上,积极推进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继续探索做好做实个人账户试点工作。三是积极研究应对人口老龄化影响的措施。

(三)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障监督管理。一是建立各级政府社会保障协调管理机制,推进社会保障政策制定、业务管理和改革步调的协调统一,逐步实现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的统一和业务经办机构的统一;适应社会救助工作发展需要,进一步加强基层能力建设,提高社会救助管理服务水平。二是在完善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基础上,积极推进建立规范完整的社会保障预算,完善公共预算、国有资本预算对社会保障预算的投入机制,继续加大财政支出结构调整的力度,稳步增加社会保障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逐步提高保障标准和待遇水平。三是结合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深化政务公开的要求,进一步明确社会保障信息公示和披露的方式和程序,充分发挥社会公众的监督作用;有关部门应重点加强医疗保险、社会救助,以及特殊群体社会保障政策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多部门联合的家庭收入财产核定机制和全国异地协查合作机制,有效预防和控制违规行为。四是加快建立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信息平台,逐步实现社保信息系统与相关部门信息系统的共享,实现纵向贯通、横向互联,加强对资金流向的实时监控,促进各项政策落实到位。

下一步,审计署将继续跟踪审计整改情况,并适时公告。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审计情况

根据宪法和审计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审计署组织各级审计机关对全国18项社会保障资金进行了审计,其中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进行了重点审计,现将审计情况

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制度建设情况。

195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公布,企业职工的养老保险制度开始建立。20世纪80年代,为配合国有企业改革,开始进行退休费用社会统筹试点。1991年,国务院印发《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建立国家、企业、个人三方共同负担的养老保险制度。1997年,国务院印发《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确定了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2005年,国务院印发《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改革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调整个人账户比例,进一步扩大制度覆盖范围。2007年,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出台《关于推进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了省级统筹标准,进一步推动和完善了省级统筹制度。2010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在全国范围内开始试行编制,预算管理逐渐加强。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的社会保险法,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覆盖范围、基本模式、资金来源、待遇构成、享受条件、调整机制和监管责任等作了全面规范。截至2011

年底,全国各地均建立了覆盖城镇各类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参保人数26 114.37万人,有6299.73万人领取养老金。

此外,为探索建立统账结合制度,国务院决定开展做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试点,到

2011年底,试点省份已达到13个。

(二)基金收支和结余情况。

2011年,全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共计15 603.58亿元,比2005年增长243.51%;支出11 425.64亿元,比2005年增长224.05%;截至2011年底,基金累计结余18 500.41亿元,比2005年底增长413.40%(见图1)。

2011年基金收入中,单位缴费、个人缴费、财政投入和其他收入分别为7878.94亿元、4942.29

亿元、2082.39亿元和699.96亿元,分别占50.49%、31.67%、13.35%和4.49%(见图2)。财政投入中,中央和地方财政分别投入1846.86亿元和235.53亿元,分别占88.69%和11.31%,分别比2005年增长239.27%和107.85%。

2011年底18 500.41亿元基金结余中,除人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和中央财政专户管理的71.83

亿元外,省本级、市本级和县级结存分别为9053.83亿元、5613.15亿元和3761.6亿元,分别占49.13%、30.46%和20.41%;东部、中部、西部结存分别为10 401.03亿元、3981.91亿元和4045.64亿元,分别占56.44%、21.61%和21.95%。从基金结余形态分布看,活期存款、定期存款和其他形式分别为5803.18亿元、11 776.17亿元和921.06亿元,分别占31.37%、63.65%和4.98%。

二、主要成效

(一)参保和享受养老待遇人数逐年增长。

截至2011年底,全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26 114.37万人,比2005年底增长65.37%;有6299.73万人领取养老金,比2005年底增长56.67%,更多的企业职工得到养老保障(见图3)。

(二)养老保险待遇水平稳步提高。

2005年至2011年,国家连续7次调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年均增长13.40%,由2005年的每人每月713.25元提高到2011年的每人每月1516.68元(见图4),比同期CPI平均上涨幅度高出10.03个百分点。

(三)较好解决了特殊群体养老保障问题。

“十一五”以来,各级政府不断加大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力度,不断改善低收入和特殊群体生活条件。截至2011年底,累计将500多万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纳入养老保

障。

(四)基金规模不断扩大。

“十一五”以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规模迅速扩大。截至2011年底,全国企业职工基

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18 500.41亿元,比2005年底增加14 896.89亿元,为基本养老保险可持续

发展奠定了一定的物质基础。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一些地方和单位存在违纪违规问题。

——部分地区扩大范围支出或违规运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1.97亿元。其中:用于基层经办机构等单位工作经费1.10亿元,用于平衡县级财政预算273.81万元,用于购建基层单位办公用房等3262.23万元,委托理财5218.03万元。

——15个省本级、95个市本级和338个县的经办机构审核不够严格,向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发放养老金2.32亿元。

——个别工作人员采取隐瞒人员死亡信息、收入不入账等手段,骗取养老金100.07万元。

(二)制度执行和业务管理还不够严格。

——部分地区资金管理不够规范。4个省本级、39个市本级和160个县220.67亿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16个省本级、120个市本级和419个县的经办机构等部门和单位多头开户1791个、违规开户717个;6个省本级、23个市本级和168个县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编制不规范;4家单位封闭运行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未纳入当地社会保险基金决算;1个省本级、20个市本级和79个县社保、税务等部门延压养老保险费收入58.29亿元;4个省本级、23个市本级和13个县79.31亿元调剂金管理不规范;178.36亿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存在会计记账和核算错误等问题。

——部分地区业务管理不够规范。6个省本级、54个市本级和245个县377.82亿元财政补助资金未及时足额拨付到位;3个省本级、15个市本级和66个县征收机构应征未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19.31亿元;3个省本级、10个市本级和28个县征收机构擅自减免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8.80亿元;28个省本级、240个市本级和988个县的参保单位和个人通过少报缴费基数等方式少缴保费51.40亿元;4个省本级、16个市本级和66个县隐瞒欠费74.03亿元;1个省本级、1个市本级和3个县擅自核销欠费2186.21万元;12个省本级、67个市本级和328个县欠缴保费270.97亿元;1个省本级、12个市本级和42个县未按规定办理补缴保费10.10亿元;3个市本级和11个县未及时发放企业职工基本养

老保险待遇511.63万元,涉及3417人;部分地区存在以物抵费等其他业务不规范问题,涉及金额114.69亿元;个别地方还存在未按规定及时为参保人员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现象。

——部分人群相关保障政策尚未完全落实到位。审计抽查农民工较为集中的企业中,有92.47万名农民工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部分行业和单位社会保险基金仍封闭运行。截至2011年底,有6家单位仍自行管理企业职工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9.18亿元,其中2家单位执行不同于当地的缴费基数核定和缴费比例政策,2家单位

执行不同于当地的待遇核定办法。9个省全省和8个省的22个地市,2011年仍按照原建设部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出台的有关政策规定,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征收和管理建筑施工企业基本劳动保险基金258.51亿元,支出152.26亿元,其中3.33亿元用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经办机构工作经费,截至2011年底,这些地方建筑施工企业基本劳动保险基金累计结余395.33亿元。

——部分省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尚未完全实现省级统筹。国家规定,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省级统筹,但截至2011年底,全国有17个省未完全达到省级统筹的“六统一”标准。

四、需要进一步研究完善的问题

——部分险种间尚未完全实现有效衔接。目前,基本养老保险各项制度分人群设计,相互间尚未制定明确的衔接办法,即便同一险种各地执行的政策也有差异,从而造成重复参保和转移接续困难问题。截至2011年底,全国110.18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重复参加了该项保险或新型农村

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造成财政多补贴5133.52万元,2.45万人重复领取养老金3569.46万元;全国共有240.40万人跨省拥有两个以上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各地实行的保障政策尚不完全统一。从缴费政策看,截至2011年底,21个省本级、201个

市本级和1252个县未按社会保险法的规定以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为单位缴费基数;全国实际执行的企

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共有16种,最高为22%,最低为10%,有8个省份尚未实现省内缴

费比例统一,有的省份缴费比例多达12种。另外,3个省本级、1个市本级和2个县自定政策降低企业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或缴费基数,少征保费收入510.37亿元;1个市本级和2个县自定政策,

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年龄、户籍等参保条件作出限制;3个非独立行政区划的开发区执行不同于当地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

此外,部分地区未严格做到专款专用,有55.95亿元养老保险基金在不同保障项目间相互串用等。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审计情况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审计情况

根据宪法和审计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审计署组织各级审计机关对全国18项社会保障资金进行了审计,其中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

社会养老保险基金进行了重点审计,现将审计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制度建设情况。

1992年1月,民政部印发《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试行)》,建立了以个人缴纳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给予适当政策扶持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以下简称老农保)。2002年起,各地开始探索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以下简称新农保)。2009年9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新农保试点。新农保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模式,基础养老金由财政承担。2011年6月,为解决城镇无养老保障居民的老有所养问题,国务院印发《关于开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决定自2011年7月1日起开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以下简称城居保)试点。城居保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模式,基础养老金由财政承担。部分地区将新农保和城居保合并实施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以下简称城乡居保)。截至2011年底,全国有2273个县实施了新农保,2101个县实施了城居保,其中683个县合并实施了城乡居保,新农保参保人数达21 100.28万人,城居保参保人数达625.01万人,城乡居保参保人数达14 390.60万人。

(二)基金收支和结余情况。

2011年,全国新农保、城居保、城乡居保三项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合计1504.39亿元,比2005年增长71.64倍;支出合计797.20亿元,比2005年增长65.94倍;截至2011年底,基金累计结余1635.53亿元,比2005年底增长36.67倍(2005年至2011年三项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收支和累计结余变化趋势见图1)。

2011年三项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中,集体补助、个人缴费、财政投入和其他收入分别为18.30亿元、554.47亿元、879.40亿元和52.22亿元,分别占1.22%、36.86%、58.45%和3.47%(见图2)。财政投入中,中央和地方财政分别投入399.79亿元和479.61亿元,分别比2009年增长36.15倍和8.84倍。

2011年底三项社会养老保险基金1635.53亿元结余中,省本级、市本级和县级结存分别为75.68

亿元、292.53亿元和1267.32亿元,分别占4.63%、17.89%和77.48%;东部、中部、西部结存分别为1016.11亿元、295.79亿元和323.63亿元,分别占62.12%、18.09%和19.79%。从基金结余形态分布看,活期存款、定期存款和其他形式分别为903.30亿元、686.98亿元和45.25亿元,分别占55.23%、42.00%和2.77%。

二、主要成效

2009年以来,我国加快建立和完善覆盖城乡居民的养老保险体系建设,新农保和城居保两项制度在全国范围内快速推进,养老保险制度惠及广大农民和城镇居民。中央财政对新农保的补助金额由2009年的10.76亿元增加到2011年的352.06亿元,增长31.72倍。截至2011年底,新农保、城居保和城乡居保覆盖人群已达3.61亿人,是2005年的114.54倍(2005年至2011年三项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变化情况见图3)。社会保障向人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的目标不断推进。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一些地方和单位存在违纪违规问题。

——部分地区扩大范围支出或违规运营养老保险基金23 737.86万元。其中:用于基层经办机构等单位工作经费629.31万元;委托理财23 108.55万元。

——2个省本级、34个市本级和400个县的经办机构审核不够严格,向30.21万名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发放养老保险待遇6179.60万元。

(二)制度执行和业务管理还不够严格。

——部分地区资金管理不够规范。2个省本级、17个市本级和287个县的经办机构等部门和单位多头开户468个、违规开户478个;3个市本级和117个县新农保基金预算编制不规范;1个省本级、9个市本级和86个县40.26亿元三项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16个县社保等部门延压养老保险费收入6038.94万元;13.35亿元三项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存在会计记账和核算错误等问题。

——部分地区业务管理不够规范。2个省本级、14个市本级和209个县17.22亿元财政补助资金未及时足额拨付到位;2个省本级、1个市本级和59个县将17.56亿元新农保、城居保个人账户基金用于发放基础养老金;49个县未及时发放134.25万人养老保险待遇4.16亿元;部分地区存在将养老保险费收入存储在社保经办人员个人存折等其他业务管理不规范问题,涉及金额5733.71万元;个别地方还存在未按规定及时为参保人员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现象。

——业务管理信息化建设较为滞后。尽管近年来有关部门加强了新农保信息化建设,但截至2011

年底,全国仍有472个县的新农保未实行信息化管理。

四、需要进一步研究完善的问题

——部分险种间尚未完全实现有效衔接。新农保、城居保和城乡居保三项社会养老保险覆盖人群不同,相互间缺乏明确的转换办法,参保人身份发生变化,只能重新参加新的险种,造成重复参保问题。截至2011年底,全国有2.24万人重复参加新农保、城居保和城乡居保三项社会养老保险,造成

财政多补贴289.57万元。

——新农保和老农保衔接工作不够顺畅。部分地区由于老农保问题复杂,新农保推进工作量大,老农保基金尚未转入新农保。

此外,部分地区未严格做到专款专用,有11 257.33万元养老保险基金在不同保障项目间相互串用等。

附件3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审计情况

根据宪法和审计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审计署组织各级审计机关对全国18项社会保障资金进行了审计,其中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进行了重点审计,现将审计情况

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制度建设情况。

1998年,《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提出,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覆盖全

体城镇职工、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1999年,财政部、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出台《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和《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规定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纳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2003年和2004年,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出台文件将灵活就业人员、混合所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2006年,《国

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规定,把农民工医疗保障问题作为农民工社会保障的重点问题优先解决。

2009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资委、监察部出台《关于妥善解决关闭破产国有企

业退休人员等医疗保障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将未参保的关闭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纳入当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出台《关于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结算服务工作的意见》,要求加强和改进以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为重点的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结算服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财政部出台《关于印发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流动就业时能够连续参保;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管理的指导意见》,提出增强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共济和保障能力,强化医疗保险基金管理,加强基本医疗保险支付管理,提高基金使用效率。

2010年,社会保险法颁布,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进入法制化轨道。截至2011年底,全国各地均建立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参保人数24 357.67万人。

(二)基金收支和结余情况。

2011年,全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合计4821.14亿元,比2005年增长2.53倍;基金支出合计3892.93亿元,比2005年增长2.72倍;2011年底基金累计结余5525.52亿元,比2005年底增长3.47倍(见图1)。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审计情况

2011年基金收入中,来源于单位、个人、财政和其他的收入分别为3520.62亿元、986.99亿元、167.21亿元和146.32亿元,分别占73.02%、20.47%、3.47%和3.04%(见图2)。

2011年底基金结余中,省本级、市本级和县级结存分别为1359.65亿元、2815.84亿元和1350.03亿元,分别占24.61%、50.96%和24.43%;东部、中部、西部结存分别为3351.10亿元、1040.38亿元和1134.04亿元,分别占60.65%、18.83%和20.52%。

从基金结余形态分布看,活期存款、定期存款和其他形式分别为2358.36亿元、3111.45亿元、

55.71亿元,分别占42.68%、56.31%、1.01%。

二、主要成效

(一)参保覆盖面不断扩大。

截至2011年底,全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24 357.67万人,比2005年底增长88.72%。2011年全国有115 138.89万人次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比2005年增长207.14%(见图3)。

(二)医疗保障水平稳步提高。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的报销比例逐年提高,到2011年达到了77%。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实际报销比例近年来也稳步上升。2011年全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平均实际报销比例为64.10%,比2005年增长5.19个百分点(见图4)。

(三)较好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2008年以来,为妥善解决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障问题,从制度和资金上解决经济体制转轨和国有企业改革中的历史遗留问题,国务院有关部门出台文件,按照多渠道筹资、财政支持、地方尽责、中央补助的原则,解决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和困难企业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障问题。2008年至2009年,中央财政先后两次共安排509亿元专项补助,帮助地方解决关闭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等长期未解决的问题,并采取以奖代补方式推动地方统筹解决关闭破产集体企

业退休人员和困难企业职工等其他城镇未参保人员医疗保障问题。截至2011年底,累计将1031万关

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和困难企业职工纳入医疗保险。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一些地方和单位存在违纪违规问题。

——部分地区扩大范围支出或违规运营基金9729.25万元。其中:用于基层经办机构等单位工作经费1948.33万元,平衡县级财政预算548.32万元,用于设备购置等其他支出303.6万元,委托理财6929万元。

——4个省本级、22个市本级和42个县的经办机构审核不够严格,为不符合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条件的人员报销医疗费用826.09万元。

——部分单位和个人违规牟取不正当利益。部分地区的医疗机构等单位通过虚假发票、虚假病例、挂床住院、滥开药物等手段套取资金9472.28万元;个别人员挪用代收的医疗保险费2600万元,用于

向房地产公司借款或投资。

(二)制度执行和业务管理还不够严格。

——部分地区资金管理不够规范。9个省本级、28个市本级和101个县71.88亿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8个省本级、90个市本级和272个县的经办机构等部门和单位多头开户767个、违规开户385个;22个市本级和161个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预算编制不规范,133家企业封闭运行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未纳入当地社会保险基金决算;2个省本级、12个市本级和32个县社保、税务等部门延压医疗保险费收入等5.97亿元;1个市本级和1个县3382.47万元调剂金管理不规范;66.38亿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存在会计记账和核算错误等问题。

——部分地区业务管理不够规范。3个省本级、36个市本级和275个县41.73亿元财政补助资金未及时足额拨付到位;8个市本级和34个县征收机构应征未征医疗保险费2.32亿元;4个省本级、9个市本级和9个县征收机构擅自减免医疗保险费7.69亿元;21个省本级、173个市本级和785个县的参保单位和个人通过少报缴费基数等方式少缴医疗保险费25.8亿元;6个市本级和22个县隐瞒欠费1.41亿元;1个省本级、1个市本级和1个县擅自核销欠费2195.8万元;7个省本级、37个市本级和154个县欠缴医疗保险费37.86亿元;3个县未按规定办理补缴医疗保险费89.58万元;1个市本级和17个县未

及时报销医疗费用等1615.63万元;部分地区存在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费用不及时

等其他业务管理不规范问题,涉及金额43.35亿元。

——部分人群相关保障政策尚未完全落实到位。审计抽查农民工较为集中的企业中,有102.85万名农民工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部分单位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仍封闭运行。截至2011年底,有158家单位仍自行管理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298.34亿元,其中44家单位执行不同于当地的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政策,

有51家单位执行不同于当地的待遇核定办法。

四、需要进一步研究完善的问题

——部分险种间尚未完全实现有效衔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三项基本医疗保险中,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个人为单位参保,新农合以家庭为单位参保,险种间保障对象有交叉,即便同一险种各地政策也有差异。上述情况造成重复参保,截至2011年底,538.47万人重复参加新农合、城镇职工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造成

财政多补贴7.92亿元。

——部分地区保障政策尚不完全统一。3个市本级和5个县未履行规定的报批程序,自行降低缴费

比例或缴费基数,少征医疗保险费收入4.24亿元;1个县自定政策,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

年龄、户籍等参保条件作出限制;14个非独立行政区划的开发区执行不同于当地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

此外,部分地区未严格做到专款专用,有150.8亿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在不同保障项目间相互串用等。

附件4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审计情况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审计情况

根据宪法和审计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审计署组织各级审计机关对全国18项社会保障资金进行了审计,其中,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基本医

疗保险(以下简称城镇居民医保)基金进行了重点审计,现将审计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制度建设情况。

2002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明确指出,要逐步建立起以

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农合制度,到2010年在全国农村基本建立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和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社会保险基金审计报告

社会保险基金审计报告 践行科学发展观强化市区社保基金监管—关于市区社保基金统筹审计调查报告 社会保险基金是指国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向社会成员及 所在单位征收社会保险费或通过财政拨款所集中起来,用于保证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和医疗所需的资金。它主要来源于三个方面:个人缴费、企业收费和财政拨款。社保基金的本质特征决定了其作为社会成员的“保命钱”和“救命钱”,是关系到社会成员的生存底线与社会稳定。因此,强化市区社保基金统筹和监管,是可行的,也是必要的。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__市社会保险市区统筹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学习和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内容,为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进一步促进我市社会保险市区统筹工作,确保社保基金和资产上划移交工作顺利进行,我与学习联系点的同志,共同对新浦区、海州区和连云区(以下简称三区)劳动人事局,截止20__年12月31日的社会保险基金筹集、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和审计调查,此次调查为社保基金市区统筹上划提供了依据。现将审计和调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20__年三区社保基金情况 20__年度三区的劳动人事局负责对社会保险基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根据市区统筹方案,社保基金上划后,将由市劳动和社会

保障局统管。截止去年12月末,三区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参保缴费人数分别为31XXX人、38XXX人、33XXX人、20XXX人、17XXX人;缴费比例为工资总额的XX%、9%、3%、XX.X%—2%、XX.X%;领取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工伤保险金、生育保险金的人数分别为8XXX人、1XXX人、XXX人和XXX人;五项基金社会发放率均为XX%。 三区上年社保基金结余22XX.X万元,当年收入27XX.X万元,当年支出16XX.X万元,基金滚存结余33XX.X万元。其中:企业养老保险结余18XX.X万元、失业保险结余1XX.X万元、基本医疗保险结余10XX.X万元、工伤保险结余XX.X万元、生育保险结余XX.X 万元、其他社会保险结余1XX.X万元。 审计及调查结果表明:三区政府能够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 坚持以人为本,高度重视社保基金监管,劳动人事部门认真履行职责,能够做到专款专用,在构建和谐社会、保持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基金管理安全,基本上实现了“基本平衡、略有节余”的目标,也符合市区统筹的要求。 二、20__年三区社保基金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x区自收自支事业养老保险基金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未分账核算。该区自19XX年以来自收自支养老保险的收支便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放在一起核算,征缴与发放分别按有关规定执行。截止20__年末参保事业单位在职人员XXX人,

解密社保基金59个组合

解密社保基金59个组合 据数据显示,目前59个社保基金组合中,4个组合由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自己管理,另外3个由中国国际金融公司管理,剩下的52个组合分别由9家基金公司管理。 这9家基金公司按照管理组合的个数从高到低分别是:博时9个、华夏7个、嘉实7个、鹏华6个、长盛6个、易方达5个、南方5个、招商4个、国泰3个。 能够管理社保组合,被基金公司认为是至高的荣誉,却并不见得能带来多少收益。各个社保组合之间规模差距很大,有的上百亿,有的就只有一两个亿。若是管理这种一两个亿的迷你组合,算上交易费用,基金经理发工资等等成本,还可能入不敷出。所以,有业内人士认为:"社保管得好不好,就是看公司重视不重视。" 9家基金公司按照管理资金规模的大小从高到低分别是:博时、鹏华、嘉实、南方、长盛、招商、国泰、易方达、华夏。经过记者多方求证,并根据各种数据推算,得出这9个公司管理的社保基金大致规模,博时580亿,鹏华530亿,嘉实和南方各500亿,长盛400亿,招商250亿,国泰、易方达、华夏各200亿。 根据数据统计,博时基金管理的社保基金组合最多,为9个。除较有名的全国社保基金108组合的管理人是博时基金外。博时基金还管理着社保基金102、103、202、402、501、702、802、902组合。 华夏基金管理着全国社保基金007、107、203、801、901组合。107组合是华夏基金最活跃的组合。 由嘉实基金管理的全国社保基金组合有106,206,306,406,504,602和706组合。 据显示,鹏华管理了6只社保基金,分别是社保基金104组合、204组合、304组合、404组合、503组合、704组合。其中,104组合进入前十大流通股股东的公司最多,有20家。 易方达一共管理了五个社保组合,分别是109组合、407组合、502组合、601组合、707组合。根据数据对其管理的资金量最大的社保109组合进行统计分析,来探求其管理的社保基金投资的动向,发现109组合于去年底已经基本逃离创业板,2011年一季度新进前十大流通股股东行列中的公司也唯独没有创业板 南方基金公司作为其中之一,共管理着5只社保基金组合,分别是社保基金101组合、201组合、301组合、401组合和701组合。

全面预算季度执行分析报告

××年××季度××集团 全面预算执行情况报告 一、企业经营预算执行环境分析 详细分析企业内外部经营环境,行业动态变化情况,同比/环比趋势情况,以及预算执行与时间进度差异分析。 二、预算执行总体情况 1、对企业经营和财务状况的主要特点,提质增效工作实施情况以及取得效果,主要预算指标的完成情况进行简要分析。 2、主要指标预算执行情况:

三、主要经济指标的执行情况分析 (一)效益指标预算执行分析。 1.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预算执行情况。 重点分析营业收入、营业成本预算执行情况,以及与时间进度差异原因说明。对于同比变动较大的指标或偏离预算目标较大的指标要做进一步分析。(业务收入按出口、进口、内销、代理服务及境外收入进行分类分析)

备注:1、项目/指标与预算报表业务损益预算表一致。 2. 期间费用指标预算执行情况。 (1)销售费用预算执行情况分析,以及与时间进度差异原因说明。对于同比变动较大的指标或偏离预算目标较大的指标要做进一步分析。 (2)管理费用预算执行情况分析,以及与时间进度差异原因说明。说明重点费用预算控制情况。对于同比变动较大的指标或偏离预算目标较大的指标要做进一步分析。 重点费用预算执行情况

根据上表内容进行简要说明。 (3)财务费用预算执行情况分析,以及与时间进度差异原因说明。重点说明利率变化及融资借款额变动影响。对于同比变动较大的指标或偏离预算目标较大的指标要做进一步分析。 3. 利润预算执行情况。 重点说明利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以及与时间进度差异原因说明。对于同比变动较大的指标或偏离预算目标较大的指标要做进一步分析。 备注:标注“-”栏为不需要填写。

浅议社保基金审计存在的问题和解决建议

浅议社保基金审计存在的问题和解决建议 摘要: 社保基金审计是政府审计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但是频频出现的非法侵占社保基金的违规事件,揭示出社保基金审计中的问题。本文是探讨我国社保基金审计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建议。 关键词: 社保基金审计、存在的问题、解决建议 这些年来,关于社保基金审计的丑闻真的是层出不穷。前几年即2006年轰动一时的上海社保案,揭露上海社保基金约1/3被拆借挪用给民营企业收购高速公路权益,涉案金额32亿元。同年11月23日,审计署公布了对29个省区市、5个计划单列市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障基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障基金和失业保障基金的审计结果,发现违规问题余额达71亿元。部分社保机构违规建办公楼,基金无法追回。大量社保基金被非法侵蚀,严重影响了老百姓的切身利益,使得老百姓对社会保障基金的运作及管理机制产生了深刻的忧虑。 社会保障基金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 由参保单位、个人及财政三方共同筹集的、用于保障参保对象基本或者特定需求的一种专项基金。社会保障基金审计是指审计机关依据有关方针、政策、法规和制度, 对社保基金筹集、使用、结余的合法性、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和评价的一种经济监督活动。 社会保障资金可是老百姓的“养命钱”、“救命钱”,只有把社保基金管理好、利用好才能垫底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管理不好的话很可能就会成为社会震荡的“导火线”了。而社保基金审计作为国家审计“免疫系统”的一个重要环节,能够促进社会公平、环节社会矛盾、降低社会风险、保障国家安全有序地发展。 一、社保基金审计工作现存的问题 (一)社保基金工作缺乏相应的审计制度,致使审计内容不完善 经查阅,到目前为止, 除了《劳动法》外, 我国还没有一部真正意义上的社会保障法, 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发展, 更多的还是依靠行政命令。社会保障制度的立法不健全, 社会保障的法律实施机制较为薄弱, 那社保基金审计定性和评价就难,这也会导致审计工作的

社保基金管理

社保基金管理 第一章社保基金 1.社保基金的特点P15 a.强制性:社会保障基金是国家通过法律法规强制筹集、管理和使用的,受到法律法规规范和限制的。强制性的体现和差异性。 b.互济性:社会保障基金的通过国民收入再分配形成的,是社会成员之间互济性的反应。 c.积累性:由于从社会保障缴费到社会保障金支出有一个长期的时间差,要求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机构能够利用积累形成的社会保障基金进行投资,实现基金的保值增值。 2.社保基金的功能 稳定社会的“减震器”社会劳动力再生产顺利进行的重要保证 调节收入差距的特殊手段对经济发展起促进作用 对社会文明发展起促进作用 3.社保基金分类 一、按项目的专门用途及其功能分类 养老保险基金:养老保险基金是指在政府立法确定的范围内,依法征缴的用于支付劳动者退休养老待遇的专项基金。养老保险基金一般都是由不同层次的基金构成的,主要有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企业年金基金和个人养老保险基金三个层次。 医疗保险基金:医疗保险基金是指通过国家立法,强制性地由国家、企业、个人集资建立医疗保险基金,当个人因疾病需医疗服务时,由社会保险机构提供医疗费用补偿。各国基金来源有差异。 失业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是在国家法律保证下,以集中起来的失业保险费建立起来的、对因非自愿失业而造成的劳动风险损失给予补偿的资金。失业保险基金不宜过大。 工伤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是指劳动者因工作而受伤、患病、残疾乃至死亡,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从国家和社会获得医疗、生活保障及必要的经济补偿所需要的资金。具有赔偿性质,个人偿缴费。 生育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就是妇女劳动者在因生育子女而暂时丧失劳动能力时,从社会和国家得到保健服务和物质帮助所需要的资金。 社会福利基金:主要是指政府所掌握的用于提高人民物质和精神文化生活水平的基金。基金来源主要是财政拨款、企业自筹、发行福利彩票及社会无偿捐助等。 社会救助基金:基本属于财政性社会保障资金,它来源于国家税收,直接体现着国家在社会救济方面的责任。主要是救灾、济贫、扶贫等项目。 社会优抚基金:对为社会作出特殊贡献人群及其家属实行的具有保养和优待抚恤性质的社会保障措施。来源于财政拨款、社会统筹和个人投保。 二、按筹资模式分类P20 现收现付模式:由社会保险机构按以支定收的原则筹资,即由雇主和雇员(或全部由雇主)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统筹费率)缴纳保险费(或税), 特点是以支定收,不留积累。优缺点。 完全积累模式: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缴费率)由雇主和雇员(或只有一方)缴纳保险费,记入个人帐户,作为长期储存积累增值的基金,所有权归个人,按照基金领取的条件,一次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VS社会保险基金

比较我国社会保障基金与社会保险基金在投资工具选择和投资管理模式方面的异同并分析原因。 投资工具的选择: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的投资工具限于:银行存款、买卖国债和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上市流通的证券投资基金、股票、信用等级在投资级以上的企业债、金融债等有价证券。 详细规定第二十八条 划入社保基金的货币资产的投资,按成本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一)银行存款和国债投资的比例不得低于50%。其中,银行存款的比例不得低于10%。在一家银行的存款不得高于社保基金银行存款总额的50%。 (二)企业债、金融债投资的比例不得高于10%。 (三)证券投资基金、股票投资的比例不得高于40%。 第二十九条 单个投资管理人管理的社保基金资产投资于一家企业所发行的证券或单只证券投资基金,不得超过该企业所发行证券或该基金份额的5%;按成本计算,不得超过其管理的社保基金资产总值的10%。 投资管理人管理的社保基金资产投资于自己管理的基金须经理事会认可。 第三十条 委托单个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进行管理的资产,不得超过年度社保基金委托资产总值的20%。 第三十一条 社保基金建立的初始阶段,减持国有股所获资金以外的中央预算拨款仅限投资于银行存款和国债。条件成熟时由财政部会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商理事会报国务院批准后,改按本办法第二十八条所规定比例进行投资。 第三十二条 划入社保基金的股权资产纳入社保基金统一核算,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管理。股权资产变现后的投资比例按本办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三条 根据金融市场的变化和社保基金投资运作的情况,财政部会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商有关部门适时报请国务院对第二十八条所规定的社保基金投资比例进行调整。 第三十四条 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理事会可按照有关规定,与商业银行办理协议存款。 (来源《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暂行办法》) 2009年度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的投资工具选基金投资范围: 基金境内投资范围包括:银行存款、债券、信托投资、资产证券化产品、股票、证券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和产业投资基金等。 基金境外投资范围包括:银行存款、银行票据、大额可转让存单等货币市场产品,债券,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以及用于风险管理的掉期、远期等衍生金融工具。 (来源《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基金年度报告(2009年度)》)

社会保障资金审计工作方案范本

社会保障资金审计工作方案范本 根据《全国社会保障资金审计工作方案》要求和省市审计工作会议精神,今年的头等大事就是对社会保障资金进行审计。2月8日,县人大县政府领导听取了县审计局开展此项工作有关要求的汇报后,决定积极配合市局审计组圆满完成此项工作,并制订如下方案。 一、审计工作目标 此次审计按照“摸清底数,揭露问题,促进强化管理,完善制度、深化改革、保障社保资金安全,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工作思路,实现以下工作目标:一是摸清社保制度建设和运行情况、社保资金收到余规模和管理情况;二是反映社保制度不断健全完善,在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改善民生等方面取得的主要成效;三是揭示和反映社保制度建设、政策执行、业务管理和资金筹集管理使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四是深入分析社保资金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提出加强社保资金管理,建立健全规范的社保资金筹集管理使用机制,有效防范和化解潜在风险的意见和建议。 二、审计范围和对象 (一)审计的资金范围

此次对社保资金的审计,主要是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税务、民政、卫生等部门筹集管理使用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基金和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等社保基金和其他社保资金收入 的完整性、安全性和使用的合法性进行审计。 (二)审计的时间范围 审计的时间范围是:自系统建立以来的社保数据,以xx至xx 年为主。 (三)审计对象 审计对象是: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等部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地税、残联等单位,必要时延伸相关单位和个人。 三、审计实施时间 1、2月12日至2月20日,市局审计组赴各县督促完成数据采集工作。 2、2月20前组建审计组开展现场审计,每个审计组由市局2名业务骨干担任审计组长、主审,并从其他县市抽调4名审计人员参加审计,审计力量全市交叉。 3、3月25日前结束现场审计,各县市审计组3月30

审计机关对社会保障基金审计实施办法

审计机关对社会保障基金审计实施办法 【法规类别】社会审计 【发文字号】审行发[1996]350号 【失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 【发布部门】审计署 【发布日期】1996.12.13 【实施日期】1997.01.01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审计机关对社会保障基金审计实施办法 (1996年12月13日审计署发布审行发[1996]350号) 第一条为了规范社会保障基金的审计监督,保证审计工作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社会保障基金,是指政府部门管理的和社会团体受政府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等资金。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社会保障基金审计,是指审计机关对政府部门管理的和社会团体受政府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进行的审计监督。 第四条社会保障基金审计的目的是,有利于保证社会保障基金的安全与完整,促进

我国现代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与完善,充分发挥社会保障基金使用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的权益,维护社会的稳定。 第五条审计机关对社会保障基金预算执行情况及决策的下列内容进行审计监督:(一)经批准的社会保障基金预算和财务收支计划是否严格执行,有无超预算、超计划问题; (二)预算和财务收支计划的调整是否按法定程序报经审批; (三)年度决算和财务报告及有关的会计报表、会计帐簿、会计凭证是否真实、合法并报经财政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第六条审计机关对社会保障基金内部控制制度的下列内容进行审计监督; (一)财务管理的规章、制度是否健全、有效;

社会保障基金管理

名词解释 1、社会保障基金:是国家政府根据实行的社会保障制度,依据现行法律法规筹集的用于社会保障事业的一项法定 的专门资金。 2、公共基金:公共基金是从私人财产中提取一部分作为积累,最终返诸社会。基本性质决定了政府在公共基金中的角色是代管人。所谓公共也是大家一起所拥有的基金。 3、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是指为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根据国家和个人的经济承受能力而开展的基金筹集、待遇支付、基金保值增值的行为和过程。主要包括社会保障基金收支管理、社会保障基金的预算和决算管理、社会保障基金投资运营管理、社会保障基金稽核和监督等。 4、收支两条线:在国有商业银行,社会保障经办机构开设收入户、支出户,财政部门开设财政专户。社会保障经办机构征缴的社会保障基金全部存入收入户(税务征收地区直接缴入财政专户或国库);每月月末前将收入户中的全部资金转入财政专户;社会保障经办机构依据支付需求提出拨款计划,财政部门从财政专户向支出账户划拨资金,在支出户中需保留1~2个月的支付周转金。 5、现收现付模式的筹资原则是近期横向收付平衡。或称之为“统筹分摊式”、“年度评估式”、“课税资助式”等。这种模式要求先做出当年或近几年某项社会保障措施所需支付的费用预算,然后按照一定的比例分摊到参加社会保险的单位和个人,本期征收,本期使用,一般不留余额,是社会保险基金的收入与支出在年度大体保持平衡的一种财务机制。 6、完全积累模式的筹资原则是远期纵向收付平衡,其实质是个体一生中的代收入再分配制度。具体做法是:首先由政府基金管理部门对有关人口寿命、经济发展状况等作宏观预测,然后预测劳动者退休之后所需的保险费用支出,将其平均分摊到劳动者的整个就业期间和投保期间。在职职工依据退休后的基本生活需求量,确定在职期间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数额,每个人所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储存在国家为他们设立的个人养老保险账户上,在他们退休以后,将账户上积累的款额以及它们的投资收益,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一次性或按月发放给受保险人。 7、部分积累制是一种兼容近期横向平衡原则和远期纵向平衡原则的筹资模式。具体做法是:根据分阶段收支平衡的原则确定收费率,即在满足一定时期(5~10年)支出需要的前提下,留有一定的储备基金;储备基金的数额是一个变量,人口老龄化高峰到来之前,是储备基金的积累期;在老龄化高峰到来之后,则进入储备基金的消耗期。 8、社会保险水平是指在一定时期一国或地区的社会成员享受社会保险的高低程度。 9、缴费确定型是指参保人按照一定的缴费率来缴纳保险费,保险金存入个人账户,退休后领取的养老金按照个人账户的积累额确定。 10、给付确定型:给付确定模式是养老保险的缴费模式,是先设定养老保险金为保障一定的生活水平需要达到的替代率,以此确定养老保险金的给付标准,再结合相关影响因素进行测算,来确定养老保险费的征缴比例。这种模式实质上是”以支定收“模式。 11、社会保险基金监管:社会保险基金监管是指由国家行政监管机构、专职监督部门等为防和化解风险,根据国家法规和政策规定,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运营机构或其他有关中介机构的管理过程及结果进行的评审、认证和鉴定。、12、现场监管:是监督机构实施有效监督的主要方法,也是社会保险基金监督过程至关重要的组成部分。监督机构制定年度监管计划,明确现场监管的地区或单位的比例,并抄送同级财政、审计部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基金监督机构派人到北监督单位对被监督单位管理社会保险基金情况进行实地检查,主要包括对基金管理水平、基金资产质量、基金收益水平、基金流动性等进行的全面或专项检查。 13、非现场监管:是按照风险为本的监管理念,全面、持续地收集、监测和分析被监管机构的风险信息,针对被监管机构的主要风险隐患制定监管计划,并结合被监管机构风险水平的高低和对金融体系稳定的影响程度,合理配置监管资源,实施一系列分类监管措施的周而复始的过程。 14、社会保险基金投资模式组合设计: P185 15、投资风险:社会保险基金的投资风险是指在投资过程中由于主观原因(投资决策食物、投资组合选择不当)及客观原因(经济周期变化、利率波动、政府政策变化等)造成的投资收益率不确定性的风险,包括社会保险基金模式选择风险、投资组合风险、投资管理风险、币种风险。 16、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管理是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社会保险基金的筹集、运营、分配、支付及其财务管理的总称。 17、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实施社会保险计划和任务编制的,对预算期社会保险基金的收入和支出活动所作出的,经过法定程序审批、得到法律认可的财务计划。

关于全国社保基金条例

关于全国社保基金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的管理运营,加强对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的监督,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实现保值增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国家设立全国社会保障基金。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由中央财政预算拨款、国有资本划转、基金投资收益和以国务院批准的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构成。 第三条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是国家社会保障储备基金,用于人口老龄化高峰时期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支出的补充、调剂。 第四条国家根据人口老龄化趋势和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确定和调整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规模。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的筹集和使用方案,由国务院确定。 第五条国务院财政部门、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拟订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的管理运营办法,报国务院批准后施行。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负责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的管理运营。 第二章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的管理运营 第六条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应当审慎、稳健管理运营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按照国务院批准的比例在境内外市场投资运营全国社会保障基金。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投资运营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应当坚

持安全性、收益性和长期性原则,在国务院批准的固定收益类、股票类和未上市股权类等资产种类及其比例幅度内合理配置资产。 第七条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制定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的资产配置计划、确定重大投资项目,应当进行风险评估,并集体讨论决定。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应当制定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办法,在管理运营的各个环节对风险进行识别、衡量、评估、监测和应对,有效防范和控制风险。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办法应当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备案。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应当依法制定会计核算办法,并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审核批准。 第八条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应当定期向国务院财政部门、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报告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管理运营情况,提交财务会计报告。 第九条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可以将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委托投资或者以国务院批准的其他方式投资。 第十条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将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委托投资的,应当选择符合法定条件的专业投资管理机构、专业托管机构分别担任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人、托管人。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应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聘投资管理人、托管人,发布选聘信息、组织专家评审、集体讨论决定并公布选聘结果。

社保基金审计报告(doc 58页)

社保基金审计报告(doc 58页)

审计公告全文: 根据宪法和审计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审计署在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各级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卫生、银行等部门及单位的密切配合下,于2012年3月至5月组织全国审计机关4万多名审计人员,对31个省(区、市)、5个计划单列市本级及所属市(地、州、盟、区)、县(市、区、旗)三级政府(以下分别统称省、市、县)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管理的18项社会保障资金,以及人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实施行业统筹管理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进行了审计,对地方试点或开展的其他社会保险进行了调查。本次审计共涉及37个省本级(含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404个市本级和2790个县(以下分别统称省本级、市本级、县),延伸审计了29 273家企业、4207家医院和8101个村

(居)委会。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社会保障工作,“十一五”以来,将社会保障作为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出台多项法规、政策和措施。中央各相关部门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各项方针政策。“十一五”以来,社会保障事业健康快速发展,截至2011年底,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完善“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为基础,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重点”的社会保障体系目标基本实现。 (一)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建成。 1.社会保险制度体系情况。至2011年底,基本医疗保险实现全覆盖,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制度体系覆盖全国所有县,参保人数合计超过13亿人,比2005年增长2.77倍,其中189个县合并实施了城乡居民医疗保

《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5号)

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 第15号 《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已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67次部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部长尹蔚民 二O一一年六月二十九日

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了维护公民的社会保险合法权益,规范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以下简称社会保险法)和《工伤保险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或者居民(以下简称个人)由于第三人的侵权行为造成伤病的,其医疗费用应当由第三人按照确定的责任大小依法承担。超过第三人责任部分的医疗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照国家规定支付。 前款规定中应当由第三人支付的医疗费用,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在医疗费用结算时,个人可以向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书面申请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并告知造成其伤病的原因和第三人不支付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情况。 第三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接到个人根据第二条规定提出的申请后,经审核确定其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应当按照统筹地区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规定先行支付相应部分的医疗费用。 第四条个人由于第三人的侵权行为造成伤病被认定为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个人或者其近亲属可以持工伤认定决定书和有关材料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书面申请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并告知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情况。 第五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接到个人根据第四条规定提出的申请后,应当审查个人获得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和其所在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等情况,并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社保基金管理人

社保基金组合基金管理人一览表 2013-12-25 18:31:25 社保基金组合基金管理人一览表 社保基金基金管理人投资方向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转持一户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转持三户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转持二户 全国社保基金零零一组合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 全国社保基金零零二组合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 全国社保基金零零三组合 全国社保基金零零四组合 全国社保基金零零五组合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 全国社保基金零零六组合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 全国社保基金零零七组合华夏基金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一组合南方基金股票、可转债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二组合博时基金股票、可转债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三组合博时基金股票、可转债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四组合鹏华基金股票、可转债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五组合长盛基金股票、可转债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六组合嘉实基金股票、可转债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七组合华夏基金主要运作中石化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八组合博时基金主要运作中石化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九组合易方达基金股票型稳健配置型投资组合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零组合招商基金股票型(附加一个未知名称组合)全国社保基金一一一组合国泰基金股票型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二组合中金公司股票型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三组合大成基金股票型(附加一个未知名称组合)全国社保基金一一四组合鹏华基金股票型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五组合广发基金股票型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六组合海富通基金股票型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七组合汇添富基金股票型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八组合银华基金股票型 全国社保基金二零一组合南方基金债券、可转债 全国社保基金二零二组合博时基金债券、可转债 全国社保基金二零三组合华夏基金债券、可转债 全国社保基金二零四组合鹏华基金债券、可转债

预算执行情况分析总结报告

预算执行情况分析总结报告 皇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经过第8年的再生产,现将第8年的财务预算执行情况分析作如下总结报告: 一、第8年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XX年,在ceo、财务部、生产部、销售部、物流部等的领导下,在工商行政部门、税局等的监督支持下,皇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认真贯彻落实公司会计制度、财务规章制度、生产部门规章制度,采购部门规章制度,严格按照有关会计法律法规,努力增收节支,强化预算管理,但由于销售情况差,成本费用居高,全年企业预算执行情况出现不良的结果。 1.20XX年企业收支总体情况

20XX,我企业收入完成1235.36万元,比上年减少约265万元,负增长17.7%,完成预算的105%。其中:固定收入107355万元,增长11.5%;非税收入18896万元,增长62.9%;营业税405451万元,完成预算的111.5%;房产税82444万元,完成预算的102.2%。 20XX年主营业务成本完成1300多万元,比上年增加300万元,超过预算的833.33%; 主要支出科目完成情况是:基本建设及城市维护费支出109699万元,完成预算的123.7%; 以上相抵,实现收支不平衡、亏损巨大。其他需要说明的有:

营业费用支出136万元,完成预算的97.8%;管理费用支出606万元,完成预算的600.13%;财务费用支出45万元,完成预算的127.21%。 以上数字急需决算,希望下一年会有所改善。 2.XX年财政收支特点 1、销售收入的低迷使得企业的再发展带来一定的挑战,使得企业的市场,前景都带来了威胁。 2、人工的成本高与销售成本居高。人工约为1400多万元,销售成本约为1300多万元,这些都大大威胁着企业的发展前景,急需改善。

社保基金基本介绍

社会保障基金资料 (一)社会保障基金的定义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是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负责管理的由国有股减持划入资金及股权资产、中央财政拨入资金、经国务院批准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收益形成的由中央政府集中的社会保障基金。 (二)社会保障基金的构成 社会保障基金的构成源于社会保障制度各构成部分形成的基金,其来源主要包括:中央财政预算拨款;中央财政拨入彩票公益金;国有股减持或转持划入资金或股权资产;经国务院批准的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投资收益等。按不同的项目分为社会保险基金、社会救助基金、社会福利基金和社会优抚基金等。社会保险基金又由养老保险基金、医疗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等构成,其中养老保险基金数额最大,在整个社会保险制度中占有重要地位。 1.社会保险基金 为了保障保险对象的社会保险待遇,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由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分别按缴费基数的一定比例缴纳以及通过其他合法方式筹集的专项资金。社会保险基金是国家为举办社会保险事业而筹集的,用于支付劳动者因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或劳动机会时所享受的保险金和津贴的资金。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 2.社会统筹基金 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保险费中,扣除个人账户后的其余部分。社会统筹基金属于全体参保人员,由社会保险机构集中管理,统一调剂使用。社会统筹保险基金实行专项储存、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我国企业一般把职工个人工资按一定比例(20%)缴纳到社会统筹基金账户中。 3.个人账户基金 基本养老保险体系中个人账户上的基金。 4.企业补充保障基金 包括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基金、企业补充医疗保险。 5.全国社会保障基金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为实施社会保障制度而建立起来、专款专用的资金。 (三)社会保障基金的目的 主要用于弥补今后人口老龄化高峰时期的社会保障需要和其他社会保障需要。 (四)社会保障基金的特性 国家规定社保基金可以进入股市,但入市比例则有一定限制。其主要目的是让社保基金实现增值,保证人民的利益。社保基金是不向个人投资者开放的,其保值增值的实现是国家通过把企事业职工交的养老保险费中的一部分资金交给专业的机构管理。

社保基金审计的重点

社保基金审计的重点 社保基金是百姓的养命钱、救命钱,关系到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社会稳定,其安全完整和有效使用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加强对社保基金的审计监督,已成为审计机关的一项重要工作。由于社保基金种类多、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如何把握审计重点,运用正确的审计方法开展审计工作,是摆在审计人员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 一是社保机构是否按规定核定缴费标准,是否实行了“五保合一”,有无核定不准和不按规定核定的情况;二是税务部门是否及时足额征收,有无降低征收比例、随意减免等问题;三是税务部门是否按规定将基金及时解缴财政专户,有无私自存储、截留等问题;四是征缴管理基础性工作是否完备,是否掌握参保单位的人数、工资总额等基础资料,对应参保的单位和个人应保未保情况是否了解;五是应参保单位是否按规定向社保经办机构办理了缴费登记,申报缴费手续是否齐全;六是参保单位是否按规定缴纳社保基金,有无故意拖欠或拒缴基金的情况,对以前年度欠费是否足额补缴,未缴足部分是否作出补缴计划,是否采取追缴措施等。 一是各级政府、财政部门、社保经办机构及其他单位和个人有无挤占挪用基金的问题。如有的社保管理机构及上级主管部门为了自身的利益,违反规定随意挤占挪用社保资

金,用于投资、放贷、经营、搞基本建设等;二是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是否得到纠正,被挤占挪用的基金是否按规定清理收回;三是财政部门是否按规定设立了财政专户管理社保基金,有无多头开户、账外存储、贪污私分等问题;四是财政部门是否严格审核社保经办机构提出的用款计划,及时批复社保经办机构的预决算;五是对财政补助资金,财政部门是否按预算足额、及时下拨,社保经办机构是否按规定全部用于社会保险费的发放,有无虚列支出和挤占挪用的问题;六是基金的投资收益和基金的利息收入是否及时入账,有无将基金运营所得或其他收入存入账外、私设“小金库”等问题;七是社会保障基金是否安全完整,保值增值是否合法、合规,增值的幅度是否正常,有无贬值的现象;八是社保经办机构开展工作所需经费是否按规定由预算安排,是否按规定使用,有无继续从基金中提取管理费和使用基金弥补经费等问题。 一是社保经办机构是否按规定的用途使用基金,是否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基金,有无拖欠截留、擅自改变用途、贪污私分等问题;二是社保经办机构是否按规定的范围使用基金,有无扩大开支范围,把不属于基金负担的支出列入基金支出;三是社保经办机构是否按规定的标准支付基金,有无违反国家规定擅自提高或降低开支标准的问题;四是基金的支出是否按规定编制计划,资金的调度和用款计划是否按规

医疗保险基金审计方式探索.docx

医疗保险基金审计方式探索 企业申报医保费缴纳基数不实。按规定参保单位在位企业职工办理医疗保险时,在职职工收入低于本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工资60%的,按60%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国有企业下岗职工保险费按照本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向医保经办机构缴纳。参保单位在申报缴费基数时,就可能存在申报基数不实或者不按规定缴纳保费的情况。尤其对于中小企业来说,如果全额缴纳保险费,可能会造成企业负担过重而不愿意参保,为了减少保费开支,而在申报工人工资时只按照部分工资计算后的应缴额进行申报,没有严格按照企业自身上一年度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 同时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农合。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是由社会保障部门进行管理,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是由卫生管理部门进行征收管理,由于管理比较分散,导致存在部分人员同时参加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可能性。如果同时参加两种保险,参保人员在住院治疗后就可以既在医保中心报销医疗费用,又在新农合管理部门报销医疗费,重复报销,套取医保金。在审查时就应该获取新农合的参保数据,将城镇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员与新农合的参保人员进行对比,看是否存在同时参加两种医疗保险的情况。 医疗保险基金征收情况审计。 1医保基金管理部门审核把关不严。在医保基金管理部门审核参保单位缴费基数时,可能存在下面两种情况:一是在参保单位将企业的缴费基数申报到医保基金管理部门时,由于参保单位较多,医保基

金无法逐一核实企业申报缴费基数的真实性,只能依靠抽查方式查出问题。二是许多企业如果全额缴纳医保费,可能会使企业负担过重而选择不参加医保,医保基金管理部门为了扩大医保基金征缴的覆盖面而将其缴费标准降低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60%予以征收,以增加以保证征缴范围和征收总额。 2企业欠缴少缴。保险机构收缴保险费时间是每季一次,也可以半年或一年缴纳一次,一般于丄季末、年末前办理。应关注保险费能否及时缴纳,以及不能及时缴纳的原因。应该延伸审查未及时缴纳保险费的企业,核对企业是否足额提取应缴的保险费。 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情况审计。 在住院病人报销过程中,可能存在部分参保人员通过涂改其他病人的单据,修改就诊病人姓名甚至直接伪造报销单据或凭证,冒领或骗取医保金的现象。应采取的审计步骤是:首先将某一期间内报销额度较大的或者单笔报销金额较多的医院作为重点审核医院。利用计算机审计得到某一期间内该医院所有住院病人及其报销金额等相关记录。再到该接诊医院获取在同一期间内住院病人的信息,包括病人姓名、住院流水号、住院及出院日期、处方金额、数量等信息。整理获得该医院就诊人员及相关信息后,再与前期在医保管理部门获取的数据相对照,如果是该接诊医院病人名单中不存在有报销记录的参保人员名单,或者存在某参保人员确实在该接诊医院住院经历,但是报销金额远大于实际住院期间花费,则可以确定此参保人员有伪造单据申请报销,骗取医保基金的嫌疑。

《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财会〔2017〕28号)

附件: 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 目录 第一部分总说明 第二部分会计科目名称和编号 第三部分会计科目使用说明 第四部分财务报表格式 第五部分财务报表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总说明 一、为了规范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经办的社会保险基金的会计核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结合《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经办机构)负责经办的社会保险基金,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建立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包括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合并实施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生育保险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统筹地区,不再单列生育保险基金)等基金。 经办机构经办的其他各类社会保险基金的会计核算,参照本制度执行。 本制度所称社会保险基金是指为了保障参保对象的权益和社会保险待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由单位和个人缴纳、政府补助以及通过其他合法方式筹集的专项资金。 三、社会保险基金应当作为独立的会计主体进行核算。 四、经办机构应当将经办的各类社会保险基金按照险种及不同制度分别建账、分别核算。

五、社会保险基金的会计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委托投资等部分业务或者事项的会计核算应当采用权责发生制。 六、社会保险基金的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支出。 七、社会保险基金的会计记账采用借贷记账法。 八、社会保险基金的会计核算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财务报表。会计期间的起讫日期采用公历制。 九、社会保险基金的会计核算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社会保险基金的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业务为依据,如实反映社会保险基金的财务状况和收支情况等信息,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内容完整。 (二)社会保险基金的会计核算应当采用规定的会计政策,确保会计信息口径一致、相互可比。 (三)社会保险基金的会计核算应当及时进行,不得提前或者延后。 十、经办机构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运用会计科目对社会保险基金进行会计核算: (一)经办机构应当区分险种及不同制度,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 (二)经办机构应当执行本制度统一规定的会计科目编号,以便于填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查阅账目。

我国地方社保基金投资新出路

□财会月刊· 全国优秀经济期刊□·68 ·2012.5下旬【摘要】要解决地方社保基金的保值与增值问题,就必须进行顶层设计。财政部发行特别债券专供各级地方社保基金购买,特别债券的收益率相当于或略高于同期的银行贷款利率。取得的资金由财政部按同等利率以国债转贷的方式转借给各级地方政府,各级地方政府用于偿还目前的地方政府性债务,并将原本支付给银行的贷款利息支付给财政部,财政部将收到的利息用于支付社保特别债券的利息,此方案可以为社保资金每年增加1300亿元的收益。 【关键词】社保增值收益方案何辉 (浙江台州市椒江区审计局浙江台州318000) 我国地方社保基金投资新出路 一、问题的提出 我国的社保基金大体可分为两类:一类是中央政府独立筹建的“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不含参保人缴费),它的投资范围广泛;另一类是地方政府统筹下的“五项社保基金”(主要由参保人缴费构成),按照现行政策规定,其收支结余只能存入银行或购买国债。全国地方政府统筹下的“五项社保基金”2001年末累计结余为1639亿元,到2011年末已达到2.86万亿元,10年间增加了17.45倍,2002~2011年的十年平均增长率高达33.1%,社保基金规模快速扩大。基金的保值、增值日益引起各方的高度关注。 目前,各级地方社保基金主要还是以存银行为主,银行存款占地方社保基金总额的96.92%,购买国债的比例非常小,年收益率不到2%,而我们的CPI 的涨幅是高于2%的。在“存款负利率”及国债低利率的情况下,“五项社保基金”根本就不可能战胜CPI ,处于极大的贬值风险之中。 2011年全年CPI 上涨5.4%,也就是说地方社保基金2011年负利率达3.4个百分点,按地方社保基金2万亿元规模测算,2011年贬值损失达680亿元。随着地方社保资金规模的迅速扩大,其贬值风险也越来越大。 中国社会科学院发布的《中国养老金发展报告2011》再次体现了养老金增值的紧迫性,2010年我国15个省份基本养老保险收不抵支,缺口已达679亿元。随着老年人比例的不断增加,这一缺口还将日益扩大。若不增加养老金投资收益,会不会让我们老无所依?地方社保基金如何在现行政策规定的投资范围内实现保值与增值呢? 二、关于地方社保基金保值增值的方案设计 笔者认为要解决地方社保基金的保值与增值问题,就必须进行顶层设计:由财政部发行特别债券专供各级地方社保基金购买,特别债券的收益率相当于或略高于同期的银行贷款利率。如果中央财政有能力并愿意承担这样的成本,那么地方社保基金就可以实现保值与增值;如果中央财政不愿意或者无力承担,那么可以由财政部发行特别债券专供各级地方社保基金购买,取得的资金由财政部按同等利率以国债转贷的方式转借给各级地方政府,各级地方政府用于偿还目前的地方政府性债务,并将原本支付给银行的贷款利息支付给财政部,财政部将收到的利息用于支付社保特别债券的利息。此设计方案有四大优点: 1.安全性提升。一是政策上安全,目前地方社保基金只能存入银行或购买国债,而财政部发行的特别债券自然属于国债范畴,地方社保基金当然可以按现行规定购买。二是投资标的安全。国债的发行主体是国家,所以它具有最高的信用等级,被公认为是最安全的投资工具。以美国为例,截至2009年12月4日,因全球金融危机而倒闭的美国银行数量已增加至130家,而美国国债并没有出现风险。而目前主流观点“社保资金入市”,存在不符合现有政策、安全性无法保证的致命缺陷。 2.收益稳定可观。国债的利率由财政部确定,社保基金购买后的收益率比较稳定,按照2.86万亿元的存量资金和目前一年期贷款年利率6.56%来计算,社保资金收益率可以比目前2%的年平均收益率增加4.56个百分点,年增收益达到1304亿元。而“社保资金入市”收益率极不稳定,存在亏损的风险。 3.国债转贷有保障。一是地方政府性债务质量比较好。债务质量主要看逾期率,全国地方政府性债务的逾期率很低,全国只有1%的市县预期贷款超过10%, 不存在系统性或全局性的风险。二是地方政府性债务有足够的规模容纳国债转贷。地方社保基金存量仅占地方政府性银行贷款债务余额的26.68%,财政部可以有选择性地将资金借给那些信誉好、还贷能力强的发达地区。 三是地方政府归还有保障。如果出现个别地方政府无力归还,只需要将原先归还银行的国债转贷资金重新向银行借贷即可。 4.受益面广泛。一是地方社保基金的投资收益大幅提高,可以提供更好的福利给退休人员,不必再去研究延迟退休年龄等解决方案;二是中央财政不必增加支出,只需要发行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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