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个人所得税(外国人在中国工作居留)

外国人个人所得税(外国人在中国工作居留)
外国人个人所得税(外国人在中国工作居留)

外国人个人所得税

一、纳税义务的判定

对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工作的外籍个人,其纳税义务的判定,是以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时间和任职受雇机构的具体情况来判定的:

1、居住时间不超过90天或183天纳税义务的判定: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连续或累计工作不超过90日或在上述协定规定的期间在中国境内连续或累计居住不超过183日的个人,由中国境外雇主支付并且不是由该雇主的中国境内机构负担的工资薪金,免予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2、居住时间超过90天或183天但不满1年纳税义务的判定: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连续或累计工作超过90日或在上述协定规定的期间在中国境内连续或累计居住超过183日的个人但不满一年的个人,其实际在中国境内工作期间取得的由中国境内企业或个人雇主支付和由境外企业或个人雇主支付的工作薪金所得,均应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3、居住时间满1年但不超过5年纳税义务的判定:

在中国缴纳无住所但在缴纳居住满1年而不超过5年的个人,其在中国境内工作期间取得的由中国缴纳企业或个人雇主支付和由中国境外企业或个人雇主支付的工作薪金,均应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对其临时离境工作期间取得的工作薪金所得,仅就由中国境内企业或个人雇主支付的部分申报纳税。

对在1个月中既有中国境内工作期间的工资薪金所得,也有在临时出境期间由境内企业或个人雇主支付工资薪金所得的,应合并计算当月应纳税,并按税法规定的期限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4、居住时间超过5年纳税义务:

个人在中国境内居住满5年,是指个人在中国境内连续居住满5年,即在连续5年中的每一纳税年度内均居住满1年。

个人在中国境内居住满5年后,从第6年起以后各年度中,凡在境内居住满1年的,应当就其来源于境内、境外的所得申报纳税;凡在境内居住不满1年的,则仅就该年内来源于境内的所得申报纳税。二、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1、工资薪金所得:

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2、工资薪金所得:

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扣除标准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即:

应纳税所得额=每月收入额-费用扣除标准。

3、费用扣除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月费用扣除标准1600元,外籍人员可享受附加减除费用3200元,因此外籍个人费用扣除标准为4800元/月。

4、工资薪金所得,使用九级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四十五。具体如下:

级数123的

超过5000元至2004元的

超过200元至4005元的

超过400元至6006元的

超过600元至8007元的

超过800元至10008元的

9超过1000元的

356375

303375

251375

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应纳税额=应你说所得20375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不超过500元的税率速算扣除数

50计算公式

超过500元至2000元的1025

超过2000元至5000元

15125

5、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三、关于免税规定

1、xx个人工资薪金所得的免税规定

外国驻华通讯社记者的工资薪金收入,应当依照外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征收。如其要求免税,应在对等原则的基础上,即对方国家明确规定免征我通讯社记者个人所得税的,我方也免征其驻华通讯社记者的个人所得税。但必须通过外交途径办理。(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征收个人所得税几个问题的批复》〔80〕财税外字第48号)

2、外籍个人取得补贴、津贴的免税规定

(1)住房、伙食补贴、洗衣费:

对外籍个人以非现金形式或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合理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和洗衣费免征个人所得税。应由纳税人在初次取得上述补贴或上述补贴数额、支付方式发生变化的月份的次月进行工资薪金所得纳税申报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上述补贴的有效凭证,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准确认免税。

(2)搬迁费:

对外籍个人因到中国任职或离职,以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搬迁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应由纳税人提供有效凭证,经中国税务机关审核认定,就其合理的部分免税。

(3)出差补贴:

对外籍个人按合理标准取得的境内、外出差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应由纳税人提供出差的交通费、住宿费凭证(复印件)或企业安排出差的有关计划,由主管税务机关确认免税。

(4)探亲费:

对外籍个人取得的探亲费免征个人所得税。应由纳税人提供探亲的交通支出凭证(复印件),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认定,就其合理的部分方可免税,此外可以享受免征个人所得税优惠待遇额探亲费,仅限于外籍个人在我国的受雇地与其家庭所在地(包括配偶或父母居住地)之间搭乘交通工具且每年不超过两次的费用。

(5)语言培训费、子女教育费补贴:

对外籍个人取得的语言培训费、子女教育费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应由纳税人提供在中国境内接受上述教育的支出凭证和期限证明材料,由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就其合理的部分免税。

3、外籍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规定

(1)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可免征个人所得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4〕02号)

(2)对持有B股或海外股(包括H股)的外籍个人,从发行该B股或海外股的中国境内企业所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籍个人持有中国境内上市公司股票所取得的股息有关税收问题的函》国税函发〔1994〕440号)

四、关于征收管理的规定

1、办理外籍个人基础信息登记:

外籍人员应自第一次抵华任职之日起,三个月内到居住地所属税务局外籍个人登记窗口领取《个人所得税纳税登记表》(一式两份)和《个人所得税月份申报表》(一式两份),填写完毕后持以下证件、资料到外籍个人登记窗口办理个人登记:

(1)《个人所得税纳税登记表》及《个人所得税月份申报表》;

(2)由公司总部出具的工资、薪金证明(说明纳税人在境内外的任职是否有兼职)及收入情况,并说明取得收入时间和个人所得税的负担方;

(3)有关部委批准任命的证明(复印件)及与公司签订的雇佣合同(复印件);

(4)护照(或回乡证、台胞证)(完整复印件包括空白页);

(5)xx(完整复印件)。

2、外籍个人注销登记

外籍个人离职的,自结税当月起三十日之内,持以下有关材料到居住地所属分局注销税务登记窗口办理外籍个人注销手续:

(1)总部出具的离任证明;

(2)离任年度及离任上一年度税收缴款书复印件;

(3)境外有职务按天纳税的,提供护照完整复印件(包括空白页);

(4)离任月份按天纳税的,提供护照复印件或机票复印件。

税务机关十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

3、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

外籍人员应于每月1-7日在居住地所属税务局涉外分局征收大厅申报征收窗口,申报上月个人所得税。如遇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期满的次日为期限的最后一日;在期限内有连续3日以上法定休假日的,按休假日天数顺延。税务机关十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对上报资料的审核工作。

【公安部通知2004-030】外国人签证和居留许可工作规范

外国人签证和居留许可工作规范 公安部公境[2004]30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外国人签证和居留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实施细则》及有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受理、审批、制作和签发外国人签证和居留许可的机关是直辖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局)以及设有出入境管理专门机构的地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 省、自治区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处(局)在特殊情况下也可以受理、审批、制作和签发外国人签证和居留许可。 【第三条】外国人申请签证和居留许可延期、加签、变更(以下统称签证、居留许可申请)适用本规范。 第二章受理与审批 【第四条】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外国人签证、居留许可申请,应当询问有关情况并要求申请人提供下列材料: (一)有效国际旅行证件,包括外交、公务(官员、特别)、因公普通、普通护照等证件; (二)填写《外国人签证、居留许可申请表》,交一张近期二寸半身正面免冠照片; (三)与签证、居留许可申请有关的证明材料。 【第五条】出入境管理部门只受理经本人提出的签证、居留许可申请,但下列情形除外: (一)签证:探亲者可以由其在华亲属代办;团体旅游者可以由接待旅行社代办;看病者可以由亲属或者接待单位代办; (二)F签证:可以由接待单位代办; (三)居留许可:可以由工作单位或者就读院校代办,但受理外国人的首次居留许可申请,必须面见本人。 【第六条】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和审批签证、居留许可申请,应当认真核对不准入境人员名单,核查申请材料。申请材料与实际情况相符的方可签发相应的签证或者居留许可。 签证、居留许可的有效期,不得超过外国人所持国际旅行证件的有效期。 【第七条】出入境管理部门对审批同意的签证、居留许可申请,应当在受理后的5个工作日以内签发。

邀请外国人来华邀请函

邀请外国人来华邀请函 邀请外国人来华办理邀请函所需材料 一、邀请外国人单次短期入境规定及材料 (一)邀请外国人规定: (1)G类签证(1或3个月1次) (2)填写《邀请外国人来华申请表》(可在舟山市外侨办网站首页表格下载中下载,务必打印),来华申请表上要有法人或涉外分管领导签字。 (二)被邀请外国人提供材料 (1)被邀请人护照及海员证,护照信息页及来华签证页信息(有效期内,复印件务必清晰) 复印件; (2)被邀请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3)被邀请人与所在单位的在职证明或劳动合同复印件; (4)被邀请人最近一次来华签证记录及出入境章页的复印件; (5)被邀请人不在其国籍国,需要在所在国家办理签证,需提供所在国的居留许可证或政府部门颁发的相关工作证件。 (三)邀请单位提供材料 (1)首次办理的邀请单位需提供本单位的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 (2)《邀请外国人来华申请表》 上述材料报送市外侨办、各县(区)外侨办各1份。

二. 被邀请外国人多次入境规定及材料: (一)邀请外国人规定 (1)M或F类签证(6个月1/2/多次): (2)填写《邀请外国人来华申请表》(可在舟山市外侨办网站首页表格下载中下载,务必打印),来华申请表上要有法人或涉外分管领导签字。 (二)被邀请外国人提供材料 (1)被邀请人护照及海员证,护照信息页及来华签证页信息(有效期内,复印件务必清晰) 复印件; (2)被邀请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3)被邀请人与所在单位的在职证明或劳动合同; (4)被邀请人最近一次来华签证记录及出入境章页的复印件; (5)被邀请人不在其国籍国,需要在所在国家办理签证,需提供所在国的居留许可证或政府部门颁发的相关工作证件。 注:申办6个月多次签证,被邀请人提供外方公司和中方公司出具的多次业务来往的相关证明,并提供一年内F或M签证2次以上。 (三)邀请单位提供材料 (1)首次办理的邀请单位需提供本单位的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 (2)《邀请外国人来华申请表》 (3)中方公司出具与外方公司派遣人员在6个月有多次

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办法英文版

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办法(英文版) Measures for the Administration of Examination and Approval of Foreigners' Permanent Residence in China (Approved by the State Council on December 13, 2003, and promulgated by Order No.74 of the Ministry of Public Security and the Ministry of Foreign Affairs on August 15, 2004) Article 1 In order to standardize the examination and approval of foreigners' permanent residence in China, these Measures are formulated in accordance with the relevant provisions of the Law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on Control of Entry and Exit of Foreigners and the Detailed Rules for its implementation. Article 2 Foreigners' permanent residence in China refers to that the period of foreigners' residence in China is not limited. Article 3 The Foreigner's Permanent Residence Card is a valid ID certificate for a foreigner who has obtained permanent residence status in China and may be used independently. Article 4 A foreigner with permanent residence status in China may enter and leave China with his valid passport and Foreigner's Permanent Residence Card. Article 5 The authorities to accept the applications of foreigners for permanent residence in China are the public security organs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s of cities with subordinate districts and the public security branch bureaus and county-level bureaus of municipalities directly under the Central Government. The authorities to examine foreigners' applications for permanent residence in China are the departments and bureaus of public security of provinces, autonomous regions and municipalities directly under the Central Government. The authority to examine and approve foreigners' applications for permanent residence in China is the Ministry of Public Security. Article 6 Foreigners applying for permanent residence in China must abide by Chinese laws, be in good health and without any criminal record, and must meet at least one of the following requirements: (1) having made direct investment in China with stable operation and a good tax paying record for three successive years; (2) having been holding the post of deputy general manager, deputy factory director or above or of associate professor, associate research fellow and other associate senior titles of professional post or above or enjoying an equal treatment, for at least four successive years, with a minimum period of residence in China for three cumulative years within four years and with a good tax paying record; (3) having made a great and outstanding contribution to and being specially needed

外籍人员工作签证问题

外国人到境内办理工作签证的申请流程是: 第一步:申请《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 (劳动局:涉外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境外部) 提供材料: 1、填报《外国人就业花名册》和《外国人就业申请表》; 2、申请人有效护照、有效签证及其复印件; 3、健康状况证明及其复印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出具); 4、用人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登记证或政府批文及其复印件; 5、聘用原因报告; 6、申请人从事该项工作的资格证明及其复印件; 7、申请人履历证明; 8、聘用意向书; 第二步:申领《办理职业签证居留证申请通知书》 (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境外人员管理科) 提供材料:(初次办理还要到公司所在区公安局进行面谈) 1、《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 2、申请人护照(附护照主页及有效签证页复印件); 3、《外国人就业居留资格申请表》(贴相片一张加盖骑缝章); 4、用人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代表机构的代表要提供代表证复印件); 5、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住处所属派出所报户口)。 第三步:申请《外国人就业证》 (劳动局:涉外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境外部) 提供材料: 1、《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 2、《办理职业签证居留证申请通知书》或职业签证及其复印件; 3、劳动合同或委派书及其复印件(营业执照、登记证或政府批文有明确职务的人员可免提供)。 第四步:申请《外国人居留证》 (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境外人员管理科) 提供材料: 1、申请人的有效护照原件; 2、《外国人就业证》; 3、《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验证证明》; 4、《办理职业签证居留证申请通知书》 5、填妥《外国人申请居留谈话记录》、《外国人签证证件申请表》。

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常见问题问答

外国人来华工作xx常见问题问答 1、什么是外国人来华工作xx? 答: 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是将原《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证》、《外国人就业许可证》统一为《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采用电子化形式,用人单位和外国申请人可直接在线打印;原《外国专家证》和《外国人就业证》统一为《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外国人工作许可证》是外国人在中国工作的合法证件,“一人一号”、终生不变。 2、外国人来华工作xx的依据是什么? 答: 《关于印发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服务指南(暂行)的通知》(外专发【2017】)36号)、《关于全面实施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制度的通知》(外专发【2017】40号)。 3、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的审批对象和申请条件? 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用人单位聘用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的申请和办理,审批对象为聘用外国人的用人单位和外国人。 ⑴用人单位基本条件: 依法设立,有实际经营场所、依法纳税、缴纳社会保险、无严重违法失信记录;聘用外国人从事的岗位应是有特殊需要,国内暂缺适当人选,且不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岗位;支付所聘用外国人的工资、薪金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法律法规规定应由行业主管部门前置审批的,需经过批准。 ⑵xx基本条件:

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境内有确定的用人单位,具有从事其工作所必需的专业技能或相适应的知识水平;所从事的工作符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为国内急需紧缺的专业人员;法律法规对外国人来华工作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申办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的外部流程是什么? 答: ⑴外国人在境外: 申请许可通知—工作签证(中国驻外使领馆)—入境—申请许可证—工作类居留许可(出入境) ⑵外国人已入境: 符合一定条件的已入境申请者可以申请境内直接办理许可证: 申请xx证—工作类居留xx(出入境) 或者: 申请许可通知—工作类居留许可(出入境)—申请许可证 5、申办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的内部流程是什么? 答: ⑴网上申请。用人单位登录系统,在线提交申请信息,上传相关电子材料,网上提交后直接到现场进行实名制登记。委托专门服务机构现场办理的,需在线登记专门服务机构名称、合法登记证明(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会保险登记证或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等)、经办人姓名、身份证件、联系电话等,用人单位与专门服务机构经办同志一并至现场进行实名制登记。 ⑵网上预审。受理机构应当自材料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材料提交当日不计算在期间内)对网上提交的材料进行预审。申请人应当在入境后15日内提出申领《外国人工作许可证》。材料不齐全、内容不规范的,受理机构应当

外国人签证、居留许可申请表

外国人签证、居留许可申请表 VISA AND RESIDENCE PERMIT APPLICATION FORM 1、英文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Name in En glish (as it appears in your passport) 中文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 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护照或者证件种类外交□ 公务口普通□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Type of passport of certificate Diplomatic Service Ordinary Others 护照或者证件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效期至_________ —月—日Passport or certificate number Valid until Y M D 3、现持签证或者居留许可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签发机关_____________________ Current visa or reside nee permit nu mber lssued by 签证种类或者居留事由 _________________ 有效期至___________ 年_月_日 Type of visa or purpose of reside nee Valid un til Y M D 4、在华邀请单位名称或者个人的姓名、地址和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Compa ny or pers on to vistit in China ,n ame (s), address and teleph one nu mber 申请人在华住址、电话Address and teleph one nu mber of applica nt inn China 5、使用同一护照的偕行人Accompa nying persons in cluded in psaaport 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与申请人关系 Name Sex applica nt Date of birth Relati on ship to 昭 八、 、 片 性别男□女□职业 Sex M F Occupati on 出生日期年月日出生地Date of birth Y M D Place of birth Name in Chin ese (if applicable) Nati on ality

外国人工作签证需要资料清单

上海新办工作签证需要的资料清单: Company公司: 1. Company Business license (copy)×5 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章】×5; 2. Code of the Organization(copy)×5 组织机构代码副本复印件【盖章】×5; 3. Certificate of approval(copy)×5 (外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盖章】×5; 4.《办理境外人员就业手续用户卡》(简称IC卡) 如果有IC卡,需IC卡原件;如果没有IC卡,可以不用要; Personal个人: 1.Passport(copy)护照首页复印件(或扫描件) 2.Diploma(copy)学历复印件(或扫描件) 3. Resume个人简历(电子版)【相关个人经历的年份时间需连贯】 4.Two years work experience or work of qualification copy one 相关职位的2年的工作经验证明或者资格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When u come back hold z visa ,从国外回来后需要准备: 1.Registrationformoftemporaryresidenceoriginal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单原件(派出所最新登记) 2. labor Contract copy劳动合同复印件(职位最好和就业许可证上的职位一样)

3. Health certificate original体检证明原件(上海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体检) 4. Passport original护照原件 5. 2-inch full face photo with blue or white background×5 , 2寸照片5张(蓝底或白底) 6. Alien employment license(copy)就业许可原件(或复印件) 需要盖章的表格: 1,《外国人就业申请表》(打印一份盖章); 2,《外国人就业登记表》(打印二份盖章); 3,《委托代办公司办理境外人员就业手续备案表》(打印一份盖章);4,《居留许可申请函》(打印一份盖章); 5,空白A4纸盖章×6(4张左下角,其他右边中下角)【位置都不要太下】 (学历翻译,简历翻译,工作经验证明翻译,邀请函申请表)

外国人来华工作签证

工签办理有四个步骤: 1,劳动局申请就业许可 2.商务局申请工作邀请函 3.境外申请临时Z (如果人在北京工作,而且是非受限国家可以直接转工签,不用开函出境) 4.回来中国,去劳动局申请就业证, 5.申请一年居留许可。 外国人办理工签需要本科学历原件,2年海外工作经验证明,年龄24-60之间 1、外籍人士来华邀请 一、1、2次来华邀请函: 1、填写《邀请函申请表》 2、用公司文头纸打印的邀请函式样,其内容必须包括:被邀请的外方单位名称、国别、人数;被邀请人姓名、性别、职务、护照号码;来华日期、每次来华停留天数;受理签证的我驻外使(领)馆名称。 1次、2次来华邀请函由公司审批签发。 办理时限:当日办理。 二、办理北京机场口岸单次签证需提供以下材料: 1、填写《邀请函申请表》,经业务部门经理签字审批; 2、填写《签证通知表》; 3、委托单位就委托邀请事宜给我公司的委托书; 4、被邀请人简历。 北京机场口岸单次签证来华邀请函由公司审批签发。 办理时限:当日办理。 三、半/一年多次来华邀请函: 1、填写《邀请函申请表》,须由业务部门经理、外企综合服务部签署意见;

2、用公司文头纸打印的呈报文式样,其内容必须包括:被邀请的外方单位名称、国别、人数;被邀请人姓名、性别、职务、护照号码;来华日期、每次来华停留天数;受理签证的我驻外使(领)馆名称。 3、委托单位就邀请事宜给我公司的委托书; 4、委托机构的简介; 5、被邀请人简历。 多次来华邀请函须呈报贸促会,由贸促会审批签发《被授权单位签证通知表》。 2、企业办理外籍人员就业许可 一、需提供的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批准证书、公司章程、合资合同(合资、合作企业的复印件); 2、聘用外国人的书面申请报告(详细说明聘用原因、职务、用人单位盖章); 3、企业聘用外国人的聘用意向(副总以上职位带董事会决议); 4、外国人的中文简历和任职资格证书(学历证书或专业技能资格证书的复印件)及护照复印件; (大学本科学历及二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5、外国人的健康状况证明(体检证明的复印件); 6、填写《外国人就业申请表》(申办单位处盖章); 7、近期二寸照片一张贴表上; 8、委托书; 9、外文的翻译件需加盖翻译公司的公章。 二、注意事项 1、用人单位应在外国人入境前申办《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 2、履历证明、资历证明如是外文,需提供中文翻译件,翻译件盖翻译公司公章。

外国人在华申请工作居留许可

外国人在华申请工作居留许可 第一步:用人单位聘用外国人须为该外国人申请就业许可,经获准并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 15天左右 用人单位聘用外国人,须向其与劳动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 请(北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并提供下列有效文件: 1.《外国人就业申请表》 2.拟聘用外国人原因的报告; 3.聘用意向书 4.拟聘用外国人履历证明(学位证书) 5.拟聘用外国人从事该工作资格证明(相关工作经验的 简历) 6.拟聘用外国人健康状况证明- 北京出入境卫生检疫部 门(北京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出具的身体健康证明 (有可能在办理Z签证时才要) 7.拟聘用外国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8.外国人护照复印件 9.企业营业执照、批准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提交-可能要看一下原件) 第二步:用人单位凭取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申请签证通知函 1.用人单位须向市外事办或商务委申请签证通知函(具 体城市有所不同) 2.应凭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的通 知函电(径发有关驻外使、领馆处)申请职业签证。

第三步:出境(一般去香港)申请职业签证 申请人(获准来中国就业的外国人)凭劳动部签发 的许可证书、被授权单位的通知函电及本国有效护 照或能代替护照的证件,到中国驻外使、领馆、处 申请职业签证。 申请签证时,您需要准备好以下材料: 1.护照:有效期为6个月以上、有空白签证页的 护照原件及护照照片资料页复印件1份。 2.签证申请表及照片:1份《中华人民共和国签 证申请表》及1张粘贴在申请表上的近期、正面、彩色(浅色背景)、免冠、护照照片。 3.合法停留或居留证明(适用于不在国籍国申请签证者):如您不在国籍国申请签证,您 需提供在所在国合法停留、居留、工作、学习的有效证明或有效签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4.原中国护照或原中国签证(适用于曾有中国国籍,后加入外国国籍者):如您系首次申 请中国签证,须提供原中国护照原件及护照照片资料页复印件;如您曾获中国签证并持新换发的外国护照申请签证,须提供原外国护照照片资料页及曾获得的中国签证复印件(如果新护照所记载的姓名与原护照不一致,还须提供有关官方出具的更改姓名的证明文件)。 5.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签发的《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 6.《被授权单位邀请函》或《邀请确认函》; 7.外国人健康状况证明- 北京出入境卫生检疫部门(北京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出具的身 体健康证明(可能) 第四步:申请《外国人就业证》 在中国就业的外国人应持职业签证入境,入境后取得《外国人就业证》(以下简称就业证)和外国人居留证件,方可在中国境内就业。用人单位应在被聘用的外国人入境后十五日内,到原发证机关(北京人社局)为外国人办理就业证。 企业办理外国人就业证所需材料 1.《外国人就业登记表》(盖单位公章)一份, 2.近期二寸证件彩色照片两张; 3.《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原件; 4.体检证明原件(由北京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出具 的健康证明); 5.有效护照原件及复印件(复印护照首页和“Z”签证 页); 6.在京居住地派出所开具的有效《临时住宿登记表》原 件和复印件; 7.《劳动合同》复印件(注意事项:①属境外单位派 遣,应由境外派遣单位出具相应的相应证明,并注明聘 用期限;②劳动合同或其他材料如是外文,需提交专业 翻译公司确认盖章<应为公章>的翻译原件);

外国人办理上海工作签证手续流程

外国人办理上海工作签证手续流程 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 ↓ 外国人工作签证邀请函 ↓ 到中国驻境外大使馆或者香港特派员公署领取临时工作签证 ↓ 入境 ↓ 外国人就业证 ↓ 外国人居留许可证 第一步外国人就业许可办理 参考: https://www.360docs.net/doc/c918674148.html,/info.issue.issueAction.do;jsessionid=133EBAE4C350C57996 A82E1E387B05AC?method=viewPage&issueId=939 办理机构:上海市外国人就业中心(上海市台港澳人员就业中心) 受理地址:梅园路77号4楼邮编:200070 网址:https://www.360docs.net/doc/c918674148.html, 咨询电话:12333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四上午9:00-11:30 下午1:30-5:00 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0-3:30 申办条件: 1、身体健康,不患有精神病和麻风病、艾滋病、性病、开放性肺结核病等传染病,以及所从事的工作不能患有的疾病; 2、有确定的工作单位; 3、具有从事其工作所必需的专业技能和相适应的学历以及从事相应的工作两年以上的经历; 4、无犯罪记录; 5、持有有效护照或能代替护照的其他国际旅行证件; 6、男性一般18至60周岁;女性一般18至55周岁;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材料: 1、填写正确的《外国人就业申请表》一份(可在网上下载); 2、经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外商投资企业还需提供批准证书(均为复印件); 3、外国人履历证明(含最终学历和完整的经历,须中文打印,用人单位盖公章); 4、外国人任职的相关资格证明(此证明指有关机构出具的相关技术技能证书,如无此证书,应由该外国人原工作过的单位出具从事与现聘用岗位工作相关的工作经历证明);

外国人来华工作的手续总的步骤如下

外国人来华工作的手续总的步骤如下: 1、外国当地劳动部门批外国人就业许可 2、外国当地商务局批来华工作邀请函 3、持以上资料到中国驻外国使馆申请工作签证 4、进入中国后先到所属派出所办临时住宿证明 5、体检 6、再到行政审批中心办理就业证 7、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外事科办理居留许可 每一步的具体操作和需要材料如下: 如果本人不在中国,且没有工作签证,就需要自己在外国(不能在中国)先行办理就业许可,和邀请函,然后去中国驻外国使馆申请工作签证 第一步:就业许可申请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因为公司为合资公司,还需要提供公司社保登记证,外商投资企业备案登记表和批准证书 2.聘用外国人的书面报告申请(详细说明聘用原因,职务,用人单位盖章) 3.企业聘用外国人的聘用意向(副总以上职务董事会决议及2/3以上董事会成员的签字并由公司盖章,同时提供公司章程的复印件) 4.外国人的中文简历 5.外国人的中、英文学历证书或者专业技能资格证书的原件以及翻译件(四年正规本科以上学历原件) 6.外国人的有效护照首页复印件 7.两年以上的工作经验证明,需要前单位盖章,外文需要翻译成中文并加盖翻译公司的公章 8.外国人的健康状况证明复印件(境外中国大使馆制定的体检机构出具) 9.外国人的就业申请表(在申办单位处盖章)一份 10.二寸照片一张 11.委托书 《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自签发之日起6个月有效 第二步:申请工作邀请函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 2.外商来访报告表盖章 3.申请人护照首页复印件 4.就业许可复印件(需要对方提供拟定来华的时间,申请地点,入境地点) 5.如果有家属陪同一起申请工签,需要提供家属的护照首页复印件,亲属关系证明 持第一、第二步办理的就业许可证和工作邀请函去外国当地的中国领事馆办理工作签证。 进入中国后 第三步:临时住宿证明 1.护照, 2.租房合同或酒店长包方合同 3.到所属派出所办临时住宿证明 第五步:体检 1.护照 2.当地卫生检疫局出具或者确认健康证明(体检如果是境外指定医疗机构需要在北京做确认)

办理外国人居留许可流程

一、代表证(代表处增加代表) 工商局网上下两个表 变更代表: 1、《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变更(延期)登记申请书》; 2、《指定(委托)书》; 3、派出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签署的代表授权书或委托书: 4、新任代表的简历(从18岁起)中文 5.叁张照片(二寸) 6.身份证明复印件; 7. 代表处登记证复印件 五个工作日 地址:苏州街36号12315 二层 二、邀请函网上申请五个工作日取证 提供在线填写的外商来访报告表, 外商驻京代表机构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驻京代表机构境外母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公安局备案登记本的复印件; 房屋出租方出具的房屋使用证明原件及双方协议, 工商局颁发的就业代表证原件及复印件,入境人员护照复印件, 经办人身份证及雇员证原件和复印件, 审批单(查询审批结果时,显示审批通过页), 以上所有资料均需加盖公章*证件原件除外每个代表处允许首代一名,每增加一名代表,需要增加相应的中方雇员,并请提供相应的中方雇员证(中方雇员和代表比例为1:1) 三Z签证驻外国中国大使馆(香港或其他地区) 邀请函原件 代表证 登记证 二、外籍人员入境体检须知: (一)注意事项: 1.空腹; 2.请携带三张两寸近期彩色证件照;

3.请携带护照或港澳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 4.如有本国公立医院出具的六个月以内的体检记录、X光片及有关资料的原始件(必须为原始件,复印件不可),请一并携带;如为公立医院出具的证明需要经公证机构确认方为有效,经验证合格后可换发验证证明,每份验证证明需付60元。 (二)工作时间 (一)体检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00(上午) (二)验证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45,13:00—15:30 (三)取证时间:周一至周五:13:00—15:30 注意:个人体检无需预约,二十人以上团体体检需提前预约,请拨打电话 010--82403675。 (三)体检受理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镇德政路10号北京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海淀门诊部 (四)体检内容:采血、内科、外科、五官科、心电图、X线 (五)领取结果:四个工作日领取结果。 一层大厅填写“健康检查申请表”––录入个人信息,出示护照或港澳通行证––交费––按打印出“健康检查申请表”上“体检项目”指示进行体检––将“健康检查申请表”交回接待处。

外国人永久居留管理条例草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规范外国人在中国境内永久居留管理,保障取得永久居留资格外国人(以下称永久居留外国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外国人永久居留资格的申请和审批,以及对永久居留外国人的服务和管理,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外国人永久居留制度应当符合国家安全和利益需要,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第四条永久居留外国人在中国境内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在中国境内居留的期限不受限制。 在中国境内的永久居留外国人应当遵守中国法律,不得危害中国国家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破坏社会公共秩序。 第五条国家移民管理部门负责外国人永久居留管理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永久居留外国人有关的服务管理工作。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做好本行政区域内永久居留外国人的服务管理工作。 第六条国家移民管理部门会同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建立外国人永久居留服务管理工作协调机制、信息共享机制。 第七条国家建立外国人永久居留政策定期评估调整机制。必要时,经国务院批准,对外国人永久居留资格实行定额审批制度。 第八条国家移民管理部门会同科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适时制定积分评估制度。第九条国家移民管理部门应当通过政府网站等公开方式,统一发布外国人永久居留资格申请所需材料、手续以及办理流程等审批政策信息。 第二章申请条件 第十条外国人遵守中国法律,具备在中国生活的基本经济保障,并且符合本条例规定申

请条件的,可以申请永久居留资格。 外国人因外交、公务事由在中国境内停留居留期间,不得申请永久居留资格。 第十一条外国人为中国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推荐,可以申请永久居留资格: (一)为中国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作出突出贡献; (二)在中国境内从事公益活动,为中国公益事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 (三)为推进中外友好交流合作、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作出突出贡献; (四)为中国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其他情形。 第十二条在经济、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领域取得国际公认杰出成就的外国人,可以直接申请永久居留资格。 第十三条因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引进的外国人,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永久居留资格: (一)国家重点发展的行业、区域引进并经主管部门推荐的急需紧缺人才; (二)国家重点建设的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引进并推荐的助理教授、助理研究员以上职称的学术科研人员,以及其他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引进并推荐的教授、研究员; (三)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以及国内知名企业引进并推荐的高级经营管理人员、高级专业技术人员。 (四)根据本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取得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推荐的专业人才。 前款所列推荐单位和个人应当出具真实、可靠的推荐函件,对引进事由及推荐对象相关资质的真实性负责。 第十四条国家移民管理部门应当与外交、发展改革、教育、科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商务、文化、卫生健康、体育等国务院有关部门建立会商机制,就本条例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规定的具体标准等进行会商。 第十五条外国人依法在中国境内工作,属于下列情形之一,且纳税记录和信用记录良好的,可以申请永久居留资格: (一)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者从国际知名高校毕业,在中国境内工作满三年,其间实际居留累计不少于一年;

外国人居留许可签发、延期、焕发、补发指南

1.2外国人居留许可签发、延期、换发、补发 1.2.1外国人申请工作类居留证件及延期须知(临时) 一、申请对象 在北京工作的外国人 二、申请材料 (一)有效护照或者其他国际旅行证件。 (二)在京居住地派出所或旅店业开具的有效《临时住宿登记表》。 (三)使用黑色墨水笔填写《外国人签证证件申请表》,粘贴一张2寸近期白色背景正面免冠照片,加盖聘用单位公章。 (四)在京聘用单位依法登记证明,根据单位性质不同,可提交经年检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外国(地区)企业常住代表机构登记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外国律师事务所驻华机构代表处执业许可证、办学许可证明等。聘用单位为政府机构、驻华外交领事机构、公立大中小院校的,免交依法登记证明。 (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或外国专家主管部门出具的《就业证》、《外国专家证》、《海外留学人员工作居住证》等允许工作的证明。参加文体活动的外国人,提交文化、体育主管部门出具的演出许可、相关函件及名单。 (六)非持Z签证入境者,还应当提交符合中国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确定的外国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门人才条件和要求规定的证明材料,或其他符合规定的相关材料。 (七)首次申请居留证件的外国人,提交北京出入境卫生检疫部门(北京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出具的身体健康证明。 (八)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总队(以下简称出入境管理总队)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申请材料。 三、申请时限 可以申请与所持《就业证》、《外国专家证》、《海外留学人员工作居住证》等工作证明期限一致的居留证件,最短不少于90天。 四、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须接受面谈。已满60周岁或因疾病等原因行动不便,以及延期居留证件的,可以由聘用单位代为申请,凡代申请的,需聘用单位出具委托书,说明办理事项、委托人情况,以及

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享有相关待遇的办法2012

【发布日期】2012.09.25 【实施日期】2012.09.25 【全文】 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享有相关待遇的办法 《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是获得在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的合法身份证件,可以单独使用。凡持有中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籍人员可享有以下待遇: 一、除政治权利和法律法规规定不可享有的特定权利和义务外,原则上和中国公民享有相同权利,承担相同义务。 二、在中国居留期限不受限制,可以凭有效护照和《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出入中国国境,无需另外办理签证等手续;其配偶及直系亲属,可按有关规定申请办理相应签证、居留证件或《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三、进出境自用物品按照海关对定居旅客的有关规定办理手续。 四、在中国就业,免办《外国人就业证》;符合条件的,可优先办理《外国专家证》、《回国(来华)专家证》以及各地人才工作居住证。 五、可以技术入股或者投资等方式创办外商投资企业,可以合法获得的人民币在中国境内进行外商直接投资。 六、在中国投资项目、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发展改革、商务、工商、外汇等部门按照外资管理有关规定简化核准及审批程序,提高效率。 七、可按规定参加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八、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符合条件的,可享受相关政策,由其居住地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办理入、转学手续,不收取国家规定以外的费用。 九、可以《外国人永久居留证》作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参加社会保险各项手续。在中国境内就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有关规定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在中国境内居住但未就业,且符合统筹地区规定的,可参照国内城镇居民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终止等手续,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有关规定简化流程、提供方便。

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申请服务指引

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申请服务指引 申请条件 申请在中国永久居留的外国人应当遵守中国法律,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本条件所指年限指申请之日前连续的年限) 基本申请材料(一式两份) 1、提交如实填写的《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申请表》; 2、提交本人有效的外国护照或者能够代替护照的证件原件复印件; 3、提交中国政府指定的卫生检疫部门出具的或者经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 的外国卫生医疗机构签发的健康证明书(未满18周岁的未婚子女免交); 4、提交经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的国外无犯罪记录证明(未满18周岁的未 婚子女免交); 5、提交经广东省出入境证件数码相片质量检测中心检测合格的相片5张及 《广东省出入境数码相片检测回执》; 6、本人申请永久居留的申请书。 外国有关机构出具证明需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夫妻团聚人员 (一)申请条件 中国公民或者在中国获得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配偶,婚姻关系存满五年、已在中国连续居留满五年、每年在中国居留不少于九个月且有稳定生活保障和住所。 (二)申请材料 提交中国籍配偶的常住户籍证明或者外国籍配偶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婚姻证明、经公证的生活保障证明及房屋租赁或者产权证明。 亲子团聚人员 (一)申请条件 1、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且具有中国常住户籍或者父母双方或一方为具有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 2、未满18周岁且未婚; 3、根据我国国籍法审查确认具有外国国籍的。 (二)申请材料 提交中国籍父母的常住户籍证明或者外国籍父母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结婚证、本人出生证明或者亲子关系证明;属收养关系的,还需提交收养证明。在中国国内建立收养关系的,由省级民政部门出具收养证明;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建立收养关系的,由中国委托公证人(香港)出具收养公证书;在澳门特别行政区建立收养关系的,由澳门特别行政区公证员出具收养公证书;在台湾地区建立收养关系的,由台湾地区公证人出具收养公证书。 亲属投靠人员 (一)申请条件 在境外无直系亲属,投靠境内直系亲属,且年满60周岁、已在中国连续居留满五年、每年在中国居留不少于九个月并有稳定生活保障和住所的外国人。 (二)申请材料

2004-08-15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办法96006

【发布单位】公安部、外交部 【发布文号】公安部、外交部令第74号 【发布日期】2004-08-15 【生效日期】2004-08-15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文件来源】中国网 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办法 (国务院2003年12月13日批准,公安部、外交部令第74号2004年8月15日发布) 第一条为规范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是指外国人在中国居留期限不受限制。 第三条《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是获得在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的合法身份证件,可以单独使用。 第四条获得在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凭有效护照和《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出入中国国境。 第五条受理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申请的机关是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直辖市公安分、县局;审核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申请的机关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审批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申请的机关是公安部。 第六条申请在中国永久居留的外国人应当遵守中国法律,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中国直接投资、连续三年投资情况稳定且纳税记录良好的; (二)在中国担任副总经理、副厂长等职务以上或者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等副高级职称以上以及享受同等待遇,已连续任职满四年、四年内在中国居留累计不少于三年且纳税记录良好的; (三)对中国有重大、突出贡献以及国家特别需要的; (四)本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所指人员的配偶及其未满18周岁的未婚子女; (五)中国公民或者在中国获得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配偶,婚姻关系存续满五年、已在

外国人申请赴中国工作签证

外国人申请赴中国工作签证(Z)流程是怎样的? 请问是哪个国家的?现在人在国内还是国外?持的是F签证还是L签证?如果人在国内可以不用出国,办理境内变。 办理工签的程序以及材料如下: 第一步:就业许可申请(11工作日)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批准证书(外资)社保登记证(内资)外商投资企业备案登记表(如果是分公司,还需要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总公司的批准证书复印件) 2.聘用外国人的书面报告申请(详细说明聘用原因,职务,用人单位盖章) 3.企业聘用外国人的聘用意向(副总以上职务董事会决议及2/3以上董事会成员的签字并由公司盖章,同事提供公司章程的复印件) 4.外国人的中文简历 5.外国人的中、英文学历证书或者专业技能资格证书的原件以及翻译件(四年正规本科以上学历原件) 6.外国人的有效护照首页复印件 7.两年以上的工作经验证明,需要前单位盖章,外文需要翻译成中文并加盖翻译公司的公章 8.外国人的健康状况证明复印件(境外中国大使馆制定的体检机构出具) 9.外国人的就业申请表(在申办单位处盖章)一份 10.二寸照片一张 11.委托书 《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自签发之日起6个月有效 第二步:如果人在国外,申请工作邀请函,如果人在国内,可以直接境内变A。申请工作邀请函(5个工作日)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 2.外商来访报告表盖章 3.申请人护照首页复印件 4.就业许可复印件(需要对方提供拟定来华的时间,申请地点,入境地点) 5.如果有家属陪同一起申请工签,需要提供家属的护照首页复印件,亲属关系证明,夫妻是婚姻证明,孩子是出生证明(18岁以下) 工作邀请函申请的是境外的Z签证 B.境内变签(L/F-Z)(5个工作日) 1.护照原件 2.住宿证明复印件 3.2寸彩色照片2张,蓝底或者白底 4.体检原件一份 5.清晰的就业许可证复印件,正反面都要 6.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章和外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页,内资社保登记证复印机那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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