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征文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读书征文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读书征文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笔记

早在高中的时候,老师就推荐我们假期读余华先生所写的《许三观卖血记》,那时的我对看书不感兴趣,看到这个名字的时候,给我的第一感觉是:这肯定是一个关于儿子卖血养活老母亲或者老父亲的故事,而且全书可能只会在最后的时候写得很感人,全书也只会写一次卖血的过程。所以,那时的我错过了这本书。现在上了大学,感觉时间过得好慢,所以把浮躁的心静下来,想要看一下这样一个名字的后面究竟有着一个怎样的故事。

翻开这本书,我看到了关于这本书的相关信息:这本书荣获美国巴恩斯-诺贝尔新发现图书奖(2004年);并入选韩国《中央日报》100部必读书;入选中国百位批评家和文学编辑评选的"九十年代最有影响力的10部作品"。

于是,怀着一种敬仰,我认真的读了这本书。

小说的开头就出现了卖血的故事,许三观回乡下看望爷爷遇到了根龙和阿方去卖血,学到了一些卖血的知识——包括卖血之前要多喝水,卖完血之后要去饭店吃一盘炒猪肝和二两黄酒等等。以后许三观每次卖完血都会到饭店里去学着根龙他们的样子要一盘炒猪肝和二两黄酒,基本上,炒猪肝和黄酒贯穿了整部小说,让我在心里形成了一种印象,只要许三观吃炒猪肝喝黄酒,那就表示他又去卖血了。事实上也正是这样,到最后许三观的生活不那么紧迫,也不需要靠卖血来维持生计的时候,他想吃炒猪肝想喝黄酒了,于是就去医院卖血。以前卖血是为了家里渡过难关,这最后一次是为自己吃炒猪肝喝黄酒找一个理由。

跟着根龙和阿方卖完血回到四叔家,跟四叔说只有四叔对自己好,想给四叔一点钱但是又不舍得,接着说了打算娶媳妇的事情,这一点表现出了人的质朴和真诚,很真实,虽然不合情理但是却很能说服人。只要我们心里想着我们最尊敬的人,知道自己应该用一种什么方式表达自己的感情就可以了,不需要一定要靠给钱这种方式表达。

许三观看上了许玉兰,就请许玉兰吃东西,一段滑稽的经历之后两个人就结婚了。在许三观跟许玉兰结婚之前,作者写了许玉兰和何小勇的一段故事,为后面的故事做好了铺垫,伏笔很深。

许玉兰为许三观生了三个儿子,一乐,二乐,三乐。后来三个儿子长大了,

大家都说一乐越长越像何小勇,刚开始许三观不信,拿着镜子看自己,看一乐,还让三兄弟站在一起看有什么不一样的,结果给自己一个结论:三个儿子长得一样就行了,跟自己不像没什么。

但是许三观还是没能抵住大家舆论的压力,也怀疑一乐不是自己的亲生儿子,于是许玉兰说了自己被何小勇逼上床的事情。之后许三观对许玉兰和何小勇的态度有了转变。许三观开始让许玉兰做男人活儿,故意为难许玉兰,在一乐打了方铁匠的儿子以后也不管不问,要许玉兰去找何小勇要钱赔给方铁匠。看到这里的时候,我感觉许三观有点过分,毕竟许玉兰是被何小勇强迫的,而且已经过去九年了,一乐喊了许三观九年的爹,人都是有感情的,为什么说变就变呢?但是仔细一想,我觉得我们应该理解许三观,把自己当成许三观去体会他当时的那种心情,许三观就变成一个有血有肉有感情,会喜会怒的有着七情六欲的活生生的人。

在最后何小勇不认一乐是自己儿子的时候,许三观不忍心自己的家被方铁匠搬空,那是他们结婚将近十年的全部家当啊。不得已,只能去卖血。

似乎作者是有意的安排,让许三观强奸了林芬芳。因为在后面的文化大革命时期,

许玉兰被人诬陷成妓女,只因为曾经被迫跟何小勇上过床。作者在写文化大革命时期的时候也写很多滑稽的故事,在那个时期,法律被视为一纸空文一样被践踏,只要一张大字报就可以改变一个人的人生轨迹。那是一个报仇的好时期。虽然作者没有去写文化大革命给了人们怎样的苦难,但是通过许玉兰被批斗,在广场、在学校、在工厂,甚至在家里,足以表现当时人们的一种惊恐的状态,因为没有证据靠着墙上的大字报就可以随便抓人,小说里这样写:

没过两天,一群戴着红袖章的人来到许三观家,把许玉兰带走了,他们要在城里最大的广场上开一个万人批斗大会,他们已经找到了地主,找到了富农,找到了右派,找到了反革命,找到了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什么样的人都找到了,就是差一个妓女,他们说为了找一个妓女,已经废了三天的时间,现在离批斗大会召开只有半个小时了,他们终于找到了,他们说:"许玉兰,快跟着我们走,救急如救火。".

这一段话基本揭露了文化大革命大家没事找事,唯恐天下不乱。是如此的深刻。而作者之前所写的许三观强奸林芬芳的事情在这个时候就派上了用场。这一段话基本揭露了文化大革命——大家没事找事,唯恐天下不乱。是如此的深刻。

而作者之前所写的许三观强奸林芬芳的事情在这个时候就派上了用场。因为没有人去诬陷许三观,而许三观在许玉兰被批斗的时候对许玉兰倍加关怀,还自我批评。这说明了许三观内心最许玉兰的深刻的爱。俗话说:夫妻本是同龄鸟,大难临头各自飞。在那个动乱的年代,自保已不足,还可以反省,对许玉兰的照顾无微不至,原谅她与何小勇的事。虽然不轰轰烈烈,不惊天地泣鬼神,但是若我们置身其中,能否感到一种人间最真切的温情和最真切的疼爱呢?

在文化大革命之前的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时期,许三观无不体现了一个丈夫对妻子,一个父亲对儿子的爱,比如许三观带着老婆孩子去各个大食堂吃饭,然后总结哪家食堂肉多饭多。之后遇上了自然灾害,家里的锅碗瓢盆都被炼钢了,生活拮据,为了让孩子们吃顿好的,许三观又去卖血。在许三观带着二乐三乐去饭店吃面条的时候,一乐只能拿着五毛钱去买烤地瓜吃,一乐想着自己被许三观忽视,赌气离家出走。许三观开始没有什么反映,在许玉兰焦急的寻找一乐时,许三观也很悠闲躺着。这也让我感到不可思议,毕竟是自己养了这么大的孩子了,何必是因为一碗面条破坏原本安定的家庭呢。但是作者总是这样,就在我恨许三观做得太绝了的时候,安排许三观去着急去寻找一乐。看到了一乐,让一乐其在自己背上,带着一乐去吃面条。我想:人性总还是善良的,总是有感情的,人与人之间,总还是温暖的,哪怕真的没有血缘关系,但是感情早已跨越了那个界限。过了很多年,一乐二乐先后响应毛主席的号召去农村,许三观卖血给他们钱,这时的一乐已经把许三观打动了,一乐只认许三观做亲爹,一乐只认对自己好的许三观是亲爹,而许三观感动了,他把一乐当成自己亲生儿子。许三观以前卖血赚的钱不愿意花在一乐身上,但是这次许三观是为了一乐二乐去卖血。把卖血的钱分给了去农村的一乐二乐。为了讨好二乐的队长,许三观卖血请客,冒着生命危险陪二乐的队长喝酒。这就是一个父亲。

在得知一乐的肺炎之后,许三观也是最着急的一个,到处卖血赚钱,但是,只许三观已经管不了这么多了,一个人卖完一次血一定要休息三个月才能再卖,

要能筹够钱给一乐治病,自己的身体坏了又有什么关系。许玉兰带着一乐先去了上海的大医院,许三观则沿途到处卖血,"我这次出来,在林浦卖了一次;隔了三天,我到百里又去卖了一次;隔了四天,我在松林再去卖血时,我就晕到了,

医生说我是休克了,就是我什么都不知道了,医生给我输了七百毫升的血,再加上抢救我的钱,我两次的血都白卖了,到头来我是买血了。在松林,我差点死掉……""我连着卖血是没有办法,我儿子在上海的医院里,病得很重,我要筹足了钱给他送去,要是没钱,医生会不给我儿子打针吃药。"我想,对许三观来说,现在没有了对一乐的任何偏见。在当时的背景下,没有亲子鉴定,只是因为大家都说一乐长得像何小勇,于是就认定一乐是何小勇的儿子,没有别的证据,许三观也认着这个道理,恐怕到自己年迈,也会觉得一乐真的不是自己生的,但是许三观在一乐出事之后没有再计较这个,在他的眼里,一乐究竟是谁生的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自己跟一乐有父子情,而且是真情,这就够了。此时的许三观是柔情的,是一个柔情着的伟大的父亲。

许三观的每次卖血都是为了自己的家人可以度过面临困难,只有在紧急的时候才去卖血。而卖一次血就可以赚到三十五元钱。这在当时来说可能抵得上半年的收入了。许三观对钱对生活是淡定的,是高尚的。对家人是有爱的,有感情的。整部小说的故事背景选择了一个动乱的年代,动乱之中,真情未泯灭。在我看来,这是作者给我们奉上的一顿"真情大餐"。

余华的作品无疑是经典的。在如今这个浮躁的社会,静下心来感受一种真情,是多么的享受,这种真情在我们的社会又是多么的珍贵。

关于读好书写读后感

关于读好书写读后感 读好书写读后感(一) 我是一个爱看书的孩子,最喜欢看《格林童话》,因为里面有很多精彩感人的故事。早在我刚上幼儿园的时候,妈妈就开始给我讲里面的故事,后来我自己开始看图画版的《格林童话》。现在它依然是我每天睡前的必读书本之一。 走进《格林童话》,你会认识美丽善良的“白雪公主”,聪明可爱的“小红帽”,沉睡了一百年的公主“睡美人”,可恶凶狠的老巫婆,馋嘴的狐狸和聪明的鹅…… 里面的故事常常感动着我,给我印象最深的一篇故事是《灰姑娘》,里面讲述的是一个美丽善良的小女孩。她的妈妈死去了,父亲给她找了一个后妈。那个后妈带着两个小女孩,这两个女孩爱美、狠毒。这样,灰姑娘就被欺负,天天睡在厨房里,身上很脏,所以别人称她灰姑娘。她在妈妈的坟墓旁,认识了小白鸽。有一次,国王帮王子选妃,举行了三天宴会。最后,灰姑娘被选上了王妃,而两个姐姐气得晕过去了。 这个小故事让我认识到:人一定要善良,要有爱心。一个人如果有一颗善良的心,充满爱的心,那么他的生活就会快快乐乐。但是,如果一个人有一颗不好的心,爱妒忌的心,那么,他整天会活得很不开心,结局也不会美好。就像灰姑娘的姐姐要是心肠好一些,灰姑娘成为王妃后,她们也会成

为漂亮的公主,过上无忧无虑的生活。 愿每个人都成为善良的人,这样,世界才会真正成为爱的家园。 读好书写读后感(二) 《家》这部小说是从我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中的一个大家庭中说起的,讲述了那一代人对自由,对爱情,对创新中国的梦想的追求和努力,和他们三兄弟做出的不同决定,是坚持还是放弃,是爱还是恨,是走还是留以及这些决定带来的不同后果,越是读到后面,情节越是起伏不定,内心越是激动不已。《家》中塑造了一个封建压制极其严重的大户人家,在这个家中有着不同性格,不同命运的人物。觉新无疑是这个时代大部分人的影子,他是一种悲剧,曾经深爱着梅,但让他的父亲用占阖的方式决定了他的命运,娶了瑞珏。他爱他的妻子,但世俗的思想害了他,听从别人的鬼话,将待产的妻子送到城郊,以至他的妻难产而死。他含泪忍受一切不义行为,不敢吭一声,他活着,只为敷衍,豪无主见,这也正是旧中国的悲哀。然而丫头鸣凤对觉慧的不渝也是一个悲哀,这个悲哀是这个社会造成的,但麻木的人们不以为然,在他们心中丫头拥有的权利不同于他们,他们是物品,可以当作人情相送。而觉民则不同,当他得知与冯家小姐定亲时,为了自己的梦想毅然选择离家,最终他在这个家庭中是最早取得小小胜利的人。 读完了《家》,我的心潮澎湃,不知是为了觉民,觉慧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笔记1000字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笔记1000字【第1篇】 《千姿百态是人生》 放下这本《许三观卖血记》的那一刻,我的心情竟是出奇的平静。没有感动的泪水,没有拍案的惊奇,如同书中的文字一般朴实甚至于有些平淡,但细读却字字扣人心弦。一个人,一个时代的辛酸血泪都被镌刻在这字里行间。我似乎有了一些思索,无关乎理想,无关乎奋斗,只是那数百年来被无数先贤哲人们所思索与探寻的——人生。书中人自是演绎自己的人生,我则只是一名普通的中学生,阅历尚浅,只是浅尝,有了一些拙见。谨以我拙劣的文字,来表达我对这部伟大作品的看法。 关于李血头,我提笔犹豫许久,终于决定了要先写这个“龙套”。这似乎是个医者,却又完全与医者相背离。她坐在椅子上,等待着那些目不识丁的人,等待他们“孝敬”,等待着将他们的血抽出再填满

自己的腰包。他似乎没什么社会地位,在卖血人当中却有着高高在上的权威。我无法想象许三观面对他时,许三观低眉顺眼站在他面前忍受着他的嘲讽时,许三观灰着脸饿着肚子,看着脸色红润的李血头拿走他的“血钱”时,他心中是感激,羞愧,还是愤怒。许三观不想“窝囊”,但他却不得不低头。在生活的重压下,他一次次面对这个李血头,将自己的力气卖出去。他或许也曾感到不公平,可是他不得不面对这种无奈,他还要过下去,还要过得不比别人差。似乎这个李血头是他人生路上必须面对的一道坎,诸多委屈与不甘,交织在他卖血的人生里,——也交织在我们的人生里。 关于许玉兰,她只是一名市井小民,一个普通的民间女子。她嫁给许三观,无关乎爱情。她只是觉得嫁给许三观似乎会有好日子过。她不如意时会坐在门槛上哭闹,会对许三观的错误斤斤计较。她会为自己做好看的衣服,往自己脸上擦雪花膏。她就是这样一个有些幼稚有些任性有些虚荣的人,可她仍然会在何小勇被车撞后劝诫许三观不要幸灾乐祸,仍然让一乐去为伤害过她的那个人喊魂,——她似乎有

描写读书后的心得体会5篇

描写读书后的心得体会5篇 描写读书后的心得体会1 读书,可以更新我们的理念;读书,可以改变我们的现状;读书,可以提升我们的精神;读书,可以陶冶我们的品性;读书,可以激发我们的职业智慧;读书,更可以支撑我们的教育生命;正如苏霍姆林斯基所提出的,教师“每一天都要用智力财富来丰富自己。”当然,我们也不能为读书而读书,一定要把读书自觉地和教育教学改革和实践的研究结合起来,用读书指导实践,用实践指导读书,这样的读书才是最有用的读书,这样的读书才是有生命的读书。 在一定意义上说,一个人的精神成长史,就是一个人的阅读史;推而广之,一个学校的精神面貌和工作作风,无不与这个学校的读书学习风气相关,心得体会《读书后的心得体会》。读书是一个学校生命力之源泉,也是学校文化建设的基矗如果我们的学校、我们老师,都能有“读书工作化”和“工作读书化”的目标追求,并不断为之实践,那么我们就将在理想的教育改革和激烈的教育竞争中占得先机,并展现出无限的生命力。 描写读书后的心得体会2 书,陶冶了我的性情;书,丰富了我的知识;书,开阔了我的视野;书,给予了我人生的启迪。以书相伴,人生就会有大不同。生活可以清贫,但不可以无书。博览全书的人,往往知识丰富,能集众家之所长于其身,因此能使人喜欢读书,将使他终身受益。

虽然我们都知道要多读书,读好书。可仍然有一些人没有养成良好的读书习惯,究其原因,那是因为他们没有对读书产生兴趣,兴趣才是最好的老师! 读书不仅可以让孩子获取广泛的知识,陶冶情操,还能使孩子得到放松休闲,缓解焦虑,调节情绪,与孩子一起读书,既能留出一些时间与孩子共处,又能要求自己也养成读书的习惯,一举两得。 经常读书的人会思考,知道怎么才能想出办法。他们智商比较高,能够把无序而纷乱的世界理出头绪,抓住根本和要害,从而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经常读书的人不会乱说话,言必有据,每一个结论会通过合理的推导得出,而不会人云亦云、信口雌黄。 读书的最终目的当然是为了提高对人性的认识,锻炼心胸,逐步训练感受幸福的能力,培养自信心,形成实践能力。有道是“腹有诗书气自华”,因此,养成阅读习惯将受用终生。阅读习惯是在心灵深处装了一部发动机,一个人养成了读书的习惯,一辈子不寂寞。养不成读书的习惯,一辈子不知所措。 描写读书后的心得体会3 书是人类文化和素质进步的阶梯,对于我们扩大视野,提高素质有着积极向上的影响,所以我们的多读书,多看书。读万卷书,行万里路,由此可见读书对我们来说有益无害。读书的时候同时让我们快乐,所以说读书心得体会那就是生命在于读书。 书对于大家来说并不陌生,我们从小的时候就开始学习,所以说书本是我们的朋友,一直伴随着我们长大。书让我们的视野更加的宽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篇一: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用了一个下午的时间看完了这本书,有点悲伤有点心酸,余华的小说总是这样,比如《活着》、比如《兄弟》。但结局让我温暖,这是一个大团圆的结局,大多数的普通人希望自己有也都多数会有的结局。 一开始,我觉得小说有些荒诞,人物全都透着一股子傻气,后来,我想,从那个年代走过的人所谓的傻就是今天的我们所缺少的“纯真”吧。 小说描述了生活在社会底层的代表人物许三观,在面对一次又一次的难关时,依靠卖血战胜困难。最初,并不是因为生活无着走投无路要去卖血,只是因为在老家流传着一种说法,不能卖血的男人被认为是身体不行的。于是,许三观去卖血以证明自己身体很好,其实,他在城里生活,城里并没有这种说法,并没有人需要他的证明,与其说他要证明给别人看,不如说他的至真至纯让他相信了那种说法就从心底要去实践。

第1次卖血得来的钱让他的生活出现了他人生的第一次转折,他娶了他看中的许玉兰。他追求许玉兰的方式也很特别,直来直去,上来就说要娶人家。我不知道那个年代的男孩子是不是都这么大胆直接,反正我觉着这方式搁现在都不过时。 第2次卖血是因为大儿子一乐把方铁匠的儿子砸伤了,方铁匠要钱无果,把许三观的家当全拉走了,许三观用第二次卖血得来的钱要回了家当。 第3次卖血源于妻子婚前的出轨,可是既然是婚前,怎么能叫出轨呢?只是因为一乐很可能是那次“出轨”的产物,所以婚前的那次多少就令许三观不能原谅了。其实,我看完了全书,也不能判断一乐究竟是不是许三观的儿子,当然,这也不是重点。许三观因为当了“乌龟“而生出的不平衡感令他去看望摔断了腿的林芬芳时也做了“出轨”的事,想着应该补偿林芬芳,就用第3次卖血的钱买了肉骨、菊花等补钙去火的东西送给林芬芳。 第4次,在“人民公社”后的灾荒时期,全家人吃了

读许三观卖血记有感

读《许三观卖血记》有感 第一次读余华的作品,不是去读《活着》和《兄弟》,而是去读《许三观卖血记》,因为我想在这两部作品之间的时期里选看另一部作品,想在我没有仔细认识作者前,在书中漫步行走,去欣赏作品,了解作者,体会与感悟其中所蕴含的精神与情感。 这是一个丰富而辗转,平淡而细腻,遥远而近密的故事。在许三观个人的一身中,我仿佛看到了千千万万个戴着不同姓氏和皮囊的人们,他们竟拥有着与许三观相同或者说是类似的经历与品质,他们拥有的,只是没有被详尽地记录在书中,被我们所知,更多的是埋藏在心底,被岁月的长河所掩埋罢了。这是那个时代的一个缩影吧…… 《许三观卖血记》讲的是徐三观在看望四叔和爷爷,两位他最亲近的亲人,回到了农村,发现村子里有卖血的风气,于是就带着好奇心跟着根龙和阿方去医院卖出他的第一次血。后来许三观用卖血的钱娶媳妇,徐玉兰,过程很简单,只需要请她吃八角三分钱的东西,再到女方家说一番好话就完事了。可以看到当时农村人民的朴实与直接,一种生活状态。 后来徐三观有为了替一乐赔钱给方铁匠;给胖子林芬芳买骨头和黄豆;在闹饥荒,为了让吃了几个月玉米稀粥的家人解解馋,去吃了一次面条;讨好二乐的队长,为了让他能够尽快调回城里;给一乐回村调养身子;又为了给病重的一乐筹钱治病,连续到林浦,百里,松林,黄店,长宁一直卖血挣钱到上海。在这期间,他一共卖了十二次血。最后当他家庭环境变好,人也老时,想再吃一次炒猪肝和黄酒,他又进了医院想卖血,但新的血头已不收他的血了。他感觉有些苦恼就哭了出来,在故事的结尾,是徐玉兰带着许三观来到了胜利饭店,点了菜,回忆着以前的点点滴滴…… 在这部作品中,让我印象最深的是一乐和许三观关系的转变。在三个孩子中,一乐是他的最爱,他做什么都会叫上他,就像打水将桶掉进了井里,他就叫上一乐帮忙才把桶提上来,那时,一乐是他的左右手。而当许三观知道一乐不是他的亲生儿子时,他又气又愤,大失所望,他最疼爱的孩子居然是别人的孩子。于是他的态度就有了一百八十度的转变,他尽量不把一乐放在眼里,故意让二乐,三乐的吃穿条件比一乐好,而那时一乐只有九岁,还是个孩子。在闹饥荒时,许三观带着全家人去吃面条除了一乐,这导致了一乐后来离家出走到处求人给他买面吃就认他做爹,不过没有人理会他。最后许三观心软了下来,背着离家哭累了的一乐吃面条。在何小勇生命垂危时,一乐不愿意爬上屋顶喊魂,还拼命找自己的爹,许三观。经过一连串的事情后,许三观就认定一乐,就是自己的儿子,是铁一般的事实,谁也无法阻止。 一乐病危,许三观不要命地卖血,筹钱,救儿子,宁愿自己死,也想让儿子好好地活一次,他用自己的血肉支撑的这个家庭。我想,这就是父爱之伟大,虽然严厉如山,但心依然依恋着孩子,虽然沉重如压,但总是温暖我们的内心。 许三观和许玉兰在经过时间的磨合,从苦恼到相互搀扶,一路走过,人与人的感情就是这样,经过风雨的吹打,日晒雨淋,才能结出果实,见证甜蜜与温馨,和睦与融洽。就是因为一个个家庭的组成,共度难关,共同进退,经过时间的锤炼,才有今天的国,强大而坚定的精神支柱,充满希望的未来。 《许三观卖血记》,一个见证时代的印记,一股扎根在人们心中的精神和力量。

读书会后的感想

参加中特读书会感想 在中特研究会的组织下,我们与2011年11月,参加了讨论自己对读著作后的看法的读书会。在读书会上,各位同学在向其他同学介绍自己所读理论著作的同时还踊跃发表了自己对所看理论著作的见解。读书会的学习气氛非常浓厚。 最后,对参加这次读书会的收获,一句话总结——“开卷有益”。组织部:骆郭枫篇二:读书会心得 读书会心得 昨天下午三点半,我们宿舍于柏林园举行了我们宿舍的读书会,在此之前,我们宿舍内部进行了周密的组织安排,给宿舍每位成员分配了具体的任务,每个人都各司其职,自我认为我们宿舍这次读书会还是办的很成功的。 这次我们宿舍给大家推荐的是敦煌密码这本书,它主要讲的就是关于敦煌寻宝夺宝的故事。我们将这本书分为作者简介、敦煌地理位置、敦煌艺术文化、敦煌纪实介绍给大家。使得同学们对这本书所讲故事的背景地有了初步的了解,同时也激发了同学们对这本书的兴趣,使得大家有兴趣去阅读这本书。最后为了照应我们这次读书会的主题,我们特地为这次读书会设计了一个小游戏:柏林寻宝。我们事先将我们写好的纸条贴在了柏林园里各个有特点的地方,然后按照宿舍分发了线索。随着开始声的响起,同学们象离弦的箭一样冲向了柏林园使的各个地方,结果没有几分钟,同学们就凭着自己的聪明才智找到了我们事先放置的纸条。在找纸条的过程中,宿舍内的成员各司其职,同学们紧密配合,充分的表现出了宿舍一条心。经过激烈的角逐,最后302宿舍凭着他们宿舍的团结配合找到了最多的纸条,赢得了最后的大奖,为了响应最近热播的致青春,我们宿舍特地去兰村买了同学中童年记忆中的爽歪歪和ad钙奶。大家通过自己的努力,最后都赢得了奖品,喝着自己赢来的爽歪歪,同学们脸上露出了笑容。 这次的读书会,我觉得寻宝游戏是一个亮点,它充分调动了同学 们的兴趣,使得同学们在游戏中对我们本次读书会的书有了一定的了解。 通过这次的读书会不仅使得同学们品了书香,而且增进了宿舍的友谊,是一举两得的好事,通过这次的读书会我们体会到了团队协作的重要性,而且也学到了知识,所以我觉得这次的读书会非常有意义。篇三:读书后的心得体会 读书后的心得 笛卡尔说过:“读一本好书,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对话。”确实,用心读一本好书会使我们受益匪浅,更加明智,一本好书是大海上的一座灯塔,为我们指引正确的人生航向,是沙漠里的一泓清泉,灌溉我们荒芜干旱的心田。 亲情是一个永不过时的话题,在寒假里,看了巴金的《怀念萧珊》,其中有“人们的白眼,人们的冷嘲热讽蚕食着他的身心,我看出来她的健康逐渐遭到损害,表面上的平静是虚假的,内心的痛苦像一锅煮沸的水,她怎么能遮盖!怎么能使它平静!她不断的给我安慰,对我表示信任,替我感到不平”这样一段,让人感到一个妻子对丈夫深沉的爱,也许,夫妻之爱已经转化升华为亲人之爱,患难见真情,相濡以沫大概就是形容这种在困难中相扶相依,不离不弃的感情吧!六年过去了,林彪,“四人帮”及其爪牙们的确把我搞得很狼狈。。。。。她也给关进“牛棚”挂上“牛鬼”的小牌子,还扫过马路。究竟为什么?理由很简单,她是我的妻子,她患了病,得不到治疗,也因为她是我的妻子······在我靠边的这几年中间,我所受到的精神折磨,她也同样受到了,但是我从未挨过打······我进了门看到她的面容,满脑子的乌云都消散了,我有什么委屈、牢骚都可以向她尽情倾吐······在丈夫遭尽白眼侮辱后,她依然用自己的真情去温暖丈夫,“更坚强下去”“坚持就是胜利”她是丈夫的支柱,这种伟大无私的爱使丈夫活了下去,她自己却永远的去了,与这种夫妻之间的亲人之爱相比傅雷的《家书两封》带给我的是另一种感动,字里行间洋溢着

关于读书读后感五篇范文

关于读书读后感五篇范文 读书读后感一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一个名字叫葵花的女孩,自从爸爸被淹死以后,就住在大麦地哑巴青铜的家,与青铜的家人发生的一些愉快的,悲伤的,有趣的事情,后来葵花要被城里的人接走,青铜天天坐在草垛上,后来青铜看向葵花田时,发现葵花就在葵花田里,跑过去,还神奇地喊出了葵花的名字。 看完了这本书,我不禁感概道:青铜和葵花生活的可真是苦呀。可是感概的同时也要明白苦难几乎是不可避免的,坎坷、跌落、失落、波折、破灭、沦陷、被抛弃、被扼杀、雪上加霜、漏船偏遇顶风浪............这差不多是每一个人的一生写照。然而,我们却要忘却,我们都要沉入今朝有酒今朝醉的享乐主义,这种享乐主义是我们在面对苦难,痛苦时的怯懦表现,是一种对生命缺乏深刻与理解的必然选择。追求快乐是无可非议的,更是无罚的。问题是:这种忘却苦难的快乐,在苦难降临之际,究竟有多大的对抗力量?它只是一种享乐主义,而不是一种乐观主义————乐观主义是一种深刻认识苦难之后的快乐,那才是一种真正的,有质量的快乐。而在生活中,也有不少这样的例子。

我邻居家里的哥哥,天天泡在网吧里面,和一些人在里面打游戏,消磨所谓的“空闲时间”,还把阿姨给的零花钱都用来给游戏充值了,不仅如此,他还经常和一些来历不明的人学骑摩托车,阿姨骂他的时候还顶嘴,要不就是砰的一声关上门,在房间里听音乐,玩网游,现在还经常和他的朋友去喝酒。妈妈经常对我说:“千万不要学隔壁家的哥哥,他以后注定是个“啃老族”了。” 每一个时代的人,都有每一个时代的人的痛苦,痛苦绝对不是今天的少年才有的。少年时,就有一种面对痛苦的风度,长大时才会是一个强者。 读书读后感二 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讲述的是一位生命即将逝去的老人,在这人生美丽的余晖中与当年的学生——米奇相约每个周二,用自己的亲身经历教授于他人生的课程。那朴实无华的语言,处处闪烁着思想的智慧;那有些吃力的声音,处处传达着无私的爱意;那时而调侃的话语,处处体现着心灵的坦然。他的勇气,他的幽默,他的耐心和他的坦然,无不让我看到这么一个用心去生活用心去爱的老莫里,给我的心灵留下一片感动与宁静。 在米奇问道他:“如果你有完全健康的一天,你会怎么做?”,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2000字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2000字 读了三遍《活着》,长叹悲情与不幸,命运交替。余华用他笔尖,描绘了一幅史诗画卷。《活着》始终逃不过不幸牺牲的悲剧的必然性。 余华的作品情节处处荒诞离奇、血腥与暴力。他往往以一种夸大,与事实不符言语去描绘人物活动,从头到尾我们的情绪总是随着情节跌宕起伏,时而痛心疾首,时而大呼过瘾。他就是这样一个作家,《活着》是这样,《兄弟》也是这样,《许三观卖血记》也是这样。相比于《活着》和《兄弟》,《许三观卖血记》让我觉得更加真实,更加诙谐。 故事如书名一样,讲的就是一个普通城市工人——许三观,在大时代背景下的人生故事。 他卖了十一次血,每一次都是为了整个家。 故事从他青年(毛头小子)开始,他是一名丝厂送茧工人,一日他回村里看他的爷爷,他爷爷老眼昏花,阴差阳错的提到了卖血,卖血是证明“身子骨结实”。并在这一次回村途中,听到了村间对卖血的认识和规矩。在村间路上,遇到了对他来说有着特别意义的两个人——根龙和阿方。 同时也开启了他的第一次卖血。这时的他对卖血还一

窍不通,在根龙和阿方的指导下卖了第一次血。第一次卖血可以归纳为“为了证明自己是男人”并用卖血的钱,娶了“油条西施”——许玉兰。从追求到结婚,他很直接,淳朴和善良。 第二次卖血:十年后,是许一乐打破了方铁匠儿子的头,为了赔钱和赎回自己结婚时置办的物品,不得已去卖血。与此同时证明了自己是“乌龟”。因为一乐越长越像何小勇(许玉兰的前男友),并且之前他们发生过关系。 第三次卖血:是在林芬芳处得到温存后,归途遇十年前带他第一次卖血的根龙和阿方,聊完后,身上血痒,三人再次同去!事后,买了十斤肉骨头、五斤黄豆、两斤绿豆、一斤菊花,送给林芬芳。他在生活中犯了错误,但是我还是觉得他是一个真男人,一个疼爱妻子爱护儿子的好丈夫好父亲。 第四次卖血:是在大锅饭,大跃进,大炼钢铁时,遭遇年慌,饥饿难耐,为了改善家人的生活,让大家尝一下好的味道才去的。其中他生日时口炒五花肉成了黑暗生活的诙谐和豁达。 第五次卖血:为了二乐能在乡下的日子过的好一点并能早日回到城里,于是讨好二乐的队长,但是家里没钱,于是去卖血了。在卖血的途中得知,阿方的身子败掉,根龙在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笔记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笔记 早在高中的时候,老师就推荐我们假期读余华先生所写的《许三观卖血记》,那时的我对看书不感兴趣,看到这个名字的时候,给我的第一感觉是:这肯定是一个关于儿子卖血养活老母亲或者老父亲的故事,而且全书可能只会在最后的时候写得很感人,全书也只会写一次卖血的过程。所以,那时的我错过了这本书。 现在上了大学,感觉时间过得好慢,所以把浮躁的心静下来,想要看一下这样一个名字的后面究竟有着一个怎样的故事。 翻开这本书,我看到了关于这本书的相关信息:这本书荣获美国巴恩斯-诺贝尔新发现图书奖(20XX年);并入选韩国《中央日报》100部必读书;入选中国百位批评家和文学xx评选的"九十年代最有影响力的10部作品"。 于是,怀着一种敬仰,我认真的读了这本书。 小说的开头就出现了卖血的故事,许三观回乡下看望爷爷遇到了根龙和阿方去卖血,学到了一些卖血的知识——包括卖血之前要多喝水,卖完血之后要去饭店吃一盘炒猪肝和二两黄酒等等。以后许三观每次卖完血都会到饭店里去学着根龙他们的样子要一盘炒猪肝和二两黄酒,基本上,炒猪肝和黄酒贯穿了整部小说,让我在心里形成了一种印象,只要

许三观吃炒猪肝喝黄酒,那就表示他又去卖血了。事实上也正是这样,到最后许三观的生活不那么紧迫,也不需要靠卖血来维持生计的时候,他想吃炒猪肝想喝黄酒了,于是就去医院卖血。以前卖血是为了家里渡过难关,这最后一次是为自己吃炒猪肝喝黄酒找一个理由。 跟着根龙和阿方卖完血回到四叔家,跟四叔说只有四叔对自己好,想给四叔一点钱但是又不舍得,接着说了打算娶媳妇的事情,这一点表现出了人的质朴和真诚,很真实,虽然不合情理但是却很能说服人。只要我们心里想着我们最尊敬的人,知道自己应该用一种什么方式表达自己的感情就可以了,不需要一定要靠给钱这种方式表达。 许三观看上了许玉兰,就请许玉兰吃东西,一段滑稽的经历之后两个人就结婚了。在许三观跟许玉兰结婚之前,作者写了许玉兰和何小勇的一段故事,为后面的故事做好了铺垫,伏笔很深。 许玉兰为许三观生了三个儿子,一乐,二乐,三乐。后来三个儿子长大了,大家都说一乐越长越像何小勇,刚开始许三观不信,拿着镜子看自己,看一乐,还让三兄弟站在一起看有什么不一样的,结果给自己一个结论:三个儿子长得一样就行了,跟自己不像没什么。 但是许三观还是没能抵住大家舆论的压力,也怀疑一乐不是自己的亲生儿子,于是许玉兰说了自己被何小勇逼上床

中学生读书心得体会10篇

中学生读书心得体会10篇 今年暑假,我读了一些书,如:《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成语故事》、《唐诗300首》等等。其中《尼尔斯骑鹅旅行记》的第1篇“小精灵”令我印象深刻。 这个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个调皮粗野的小男孩。他趁父母做礼拜的时候,拔家禽的毛,并在母亲的衣柜里调戏一个小精灵,被它变成了小人儿,随着大雁去旅行。 读了这篇文章,我深有感触:不能伤害和调戏动物。如果我们伤害野生动物,你会得到应有的惩罚。所以,我们要保护野生动物。使我们的世界变得更美好! 翻开薄薄的论语,我发觉如今的我们已离儒家文化甚远了,也许以今人的眼光,论语中的孝道已很难让人接受。但我想说:请大家捧起《论语》,让我们重视孝道。 子曰:“父在,观其志;父没,观其行;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其实父母就是我们最完美的榜样,我们观其志,而等到我们成为父母眼中的成人,多的更是任性的小王子、小公主,而少了对父母的崇敬之情,孝字难寻呀!我曾听说父亲血换来的是儿子无止境的花销;我曾看见一个绝望母亲的泪水,却换不来浪子的回头。我不禁想问:孝从何寻?早在春秋之时,夫子便有子寻父志之思想,父母给了我们生命,以崇敬的心来奉养父母,这就是我们对父母最大的回报。

子曰:“父母之年,不可不知也;一则以喜,一则以忧。”如今我也见年过半百的父母仍为孩子操前忙后,真不知作为儿女的他们是否对父母之年有夫子般的见解。而有感于父母之年这正是现在儿女应尽的孝道。 子曰:“父母在,不远游,游必有方。”看完这句,我不禁想起报纸电视上一个个离家出走的孩子,和那流满泪水的父母的脸。夫子云:“父母在,不远游,游必有方。”孩子应该在父母身边,若有时要远行必告知父母。若那些离家的小孩能捧起《论语》,若明了此句的深刻含义,便知父母之用心良苦,便会少一些离家出走的孩子和焦虑万分的父母。如果今后我们远游了,我们更应当珍惜与父母团聚的时间,要在有限的时间内给父母以最大的关心来弥补远游之缺。 子夏问孝,子曰:“色难。有事,弟子服其劳;有酒食,先生馔,曾以为孝乎?”侍奉父母和颜悦色就是孝。而对于现在的小王子、小公主,和颜悦色大概只是父母对他们吧!若以夫子之言,我们应当以遵从的心来面对父母,以此来表达我们对父母的感激之情。而要在小王子、小公主辈重拾对父母的敬佩服从之心,重捧《论语》,势在必行。 读《论语》,才明白了孝字当头必从小事行起,才懂得对父母的爱应当更加的珍惜,而对父母的爱应当更加真切、切实。重读《论语》,受益匪浅,我坚信这部哲学原典的光辉必能照耀普世孩子的心。重读《论语》,对我们意义深远。

关于读书的读书笔记

关于读书的读书笔记

关于读书的读书笔记 【篇一:关于教育的读书笔记】 一、《陶行知教育名著教师读本》读书笔记 在教育实践的过程中,我们逐渐意识到所进行的教育探索,有不少地方是和陶行知先生提出的“生活即教育”的教育理念相吻合的。从本学期开始,我们明确提出要在教育教学活动中“践行陶行知先生‘生活教育’的理念”。要践行这一教育理念,首先要对这一理念有正确地认识,不能“挂羊头卖狗肉”,这就要求我认真研读有关陶行知的教育理论。《陶行知教育名著教师读本》就是我选择研读的第一本书。这本书重点阐释了陶行知先生对与生活教育的三大原理,有着很重要的影响。 原理之一:“生活即教育” 陶行知指出:“生活教育是生活所原有,生活所自营,生活所必须的教育”,“生活教育是以生活为中心的教育。??过什么生活便是受什么教育。”其主要精神有:第一,生活决定教育,教育是满足人生需要,为生活向前向上的需要服务的。第二,实际生活是教育的中心,教育只有通过生活才能产生力量而成为真正的教育。第三,教育的意义是生活的变化,因而生活教育的内容是伴随人类生活的变化而发展的。第四,生活教育是一种终身的与人生相始终的教育。 原理之二:“社会即学校” 陶行知认为,“不运用社会的力量,便是无能教育;不了解社会的需要,便是盲目的教育。”他指出,传统教育在“学校与社会中间造了一道高墙”,学校好比是一个“大鸟笼”。提倡“社会即学校”,就是要拆除学校与社会之间的“高墙”,冲破鸟笼式的学校束缚,把笼中的小鸟放到天空中任其自由翱翔,把学校中的一切伸张到大自然中去。

原理之三:“教学做合一” 按照陶行知的解释,教学做合一是生活现象之说明,即教育现象之说明。“在生活里,对事说是做,对己之长进说是学,对人之影响说是教,教学做又是一种生活之三个方面,不是三个各不相谋的过 程。”“教的方法要根据学的方法;学的方法根据做的方法,事怎么做就怎么学,怎么学就怎么教。”陶行知对教学做合一的效用作了归纳阐释:要想营利人类全体的经验必须教学做合一方为最有效力;生活教育就是教学做合一;教学做合一不但不忽视精神上的自动,而且因为有了在劳力上劳心,脚踏实地的“做”为它的中心,精神便随“做”而愈加奋发。 除此之外,陶先生在《传统教育与生活教育有什么区别》一文中,非常精辟地对传统教育和生活教育进行了比较。 传统教育以文化为中心,偏重传授文化知识,死读书、读死书、读书死;而生活教育重在运用、发明、创造,提倡活读书、读活书、读书 活;传统教育使学校与社会脱节,生活教育则要求把整个的社会当作学校;传统教育只讲“天理”与“礼教”不讲“人欲”和“自由”,而生活教育却追求“天理”与“人欲”“打成一片”;传统教育是以教师为中心,以书本为中心,而生活教育却主张以儿童为中心,以儿童的生活为中心;传统教育坚持的维持性教育,而生活教育提倡的却是开放、发展、创造的教育?? 读这本书,反思今天的教育,不难发现,尽管陶行知先生所倡导的生活教育理念已经有70多年的历史,尽管我们的教育改革已经推进了那么多年,但我们真实的课堂教学还是那样像陶先生所描述的“传统教育”,离他倡导的“生活教育”还差的很远! 二、《探究式科学教育教学指导》作者:韦钰

读《许三观卖血记》有感

小序:近来偶读到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颇有些感触。很少有书能够这样打动我,既然它与我有缘,那我就不得不写点东西来纪念它了。 我自幼生在农村,直到我十岁去镇上的中心小学读书,那之前农村的所有生活就是我的全部记忆。所幸生在和平年代,从小到大并没有吃多少苦。我们家至少祖上三代都是农民,貌似没出什么大户,因此也没有族谱这些个高档的东西,远远近近的亲戚关系已久远得不可考证。祖祖辈辈都是在土地里摸爬滚打,面朝黄土背朝天,年年复年年也赚不了多少钱。到我爷爷这一代,总算在大生产的时候当上了队里的主任,让家人过了几年好日子,可惜文革一来,他就住了几天牛棚,再没个后文了。我的爸爸是县里的最好的高中毕业的,算来是村里少有的知识分子,只可惜高中毕业没考上大学还是回村当了个农民。那些命里时有时无的事情,谁又能说个准呢? 几年前爷爷因病离我们远去。他们这一代,真正经历了风风雨雨、大起大落,却慢慢地,随着时代的变迁而渐渐被湮没。还没等我细细去了解他们的故事,就已被时代的洪流卷走。爷爷这一辈人,是时代的注脚,而我,却只能通过另外一个故事,去窥探这个时代的剪影。尽管这个故事和我爷爷他们有着不同的背景、不同的态度、不同的演绎,我却仿佛能从中体味到那个时代他们所经历的共同的幸福和艰难、执着和脆弱。这个故事,或许与你祖辈们的经历相似,它就发生在他们中间。这就是许三观卖

血的故事。 《许三观卖血记》是当代作家余华于一九九五年八月写成的一个故事,作家自己也说故事中的很多人物都有现实中的原型,那是他父亲说给他听的。“这本书表达了作者对长度的迷恋,一条道路、一条河流、一条雨后的彩虹、一个绵延不绝的回忆、一首有始无终的民歌、一个人的一生。这一切犹如盘起来的一捆绳子,被叙述慢慢拉出去,拉到了路的尽头。”余华在中文版自序里如是说。于是他写了一个人的一生,从他第一次卖血到最后一次卖血,从他身强体壮一无所有到两鬓花白门牙脱落。他最后的感慨是“这就叫屌毛出得比眉毛晚,长得倒比眉毛长。”作者在韩文版自序里说,许三观一生追求平等,到头来却发现:就是长在自己身上的眉毛和屌毛都不平等。 故事从一开始就建立在一个不平等的基础上。许三观父母双亡,是城里丝厂的小小送茧工,是城里人,却是农村的爷爷和四叔抚养成人。偶然间他知道了农村人卖血的传统,就开始了他的卖血之途。在农村,卖血是身体健康的象征,是荣耀的事情,但是换在城里,卖血却是一件十分丢人的事情,他的妻子许玉兰说卖血就等于是卖了自己的祖宗。那个时代的农村和城市差别远远没有现在这么大,但根深蒂固的观念却是无法改变。 许三观用第一次卖血得来的三十五块钱娶到了一个美丽的妻子“油条西施”许玉兰,虽人有点泼辣好强,却能做饭能做衣,五年之内给他生了三个儿子,建立起一个幸福的家。但事事哪有

读书后的心得体会1000字

读书后的心得体会1000字 导语:在人人拥有一本好书,人人读一本好书的读书活动月的号召下,本文是品才网小编精心编辑的,希望能帮助到你! 读书后的心得体会1000字高尔基曾经说过:“书是人类的进步阶梯”。书是我们的好朋友,通过它可以“看”到广阔的世界,“看”到银河里的星星,“看”到中华瑰丽的五千年,“看”到风土人情和世间万象、对我们扩大视野、增长见识、丰富积累、提高素质,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在人人拥有一本好书,人人读一本好书的读书活动月的号召下,我在图书馆借阅了,《常见野生蔬菜》、《绿野仙踪》、《英烈全传》、《冰心诗选》、《繁花中国打工妹实录》这五本书。以下是我的读书心得体会: 当我怀着好奇去读《绿野仙踪》这本书时,读后似乎领悟了许多。书中体现出了对友情的珍视和对幸福、智慧、爱心和勇气的追去。书中主人公们为实现他们的心愿,互相帮助,携手合作,历经艰险,最后他们都凭借自己的智慧和坚毅,实现了他们的愿望。其实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也要懂得和及时珍惜我们的友情,追去我们的幸福。在21世纪的今天,我们要做个有爱心和勇敢的人。 看完《绿野仙踪》后的一天,我拿起《冰心诗选》中的

《繁星春水》,着是一本令人读后觉得神清气爽的书。书中尽情地抒写了对生命的领悟,对晨、午、晚的歌颂,诗中的词语是那么的触动我的心灵,使我的心灵得到了净化和深化。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华考|zk168的提高和保健意识的逐渐增强,人们对饮食的需求正从量的满足转向了对质的重视。所以当我看了《常见野生蔬菜》这本书时,我发现这本书里推荐的50余种野生蔬菜和500种菜式都是我们常见家料理的绿色健康食品。从食饱、食好到食疗,这是人类文明发展的趋势,越来越多的人对野生蔬菜给予重视,它们保持着原有的品质和天然的特色,它与家常蔬菜不同的色、香、味、形和更为丰富的营养成分及独特的药疗保健作用正在被不断发掘。 给我感触至深的莫过于中国打工妹实录《繁花》,这里面的打工仔又被排斥、被轻视、被羞辱......这本书抒写了对人性的告白,尽管打工妹地位卑微,但她们都有自己的人格,都应该去尊重她们。其实不管是穷人、富人、丑人、美人,风口浪尖的人都应该倾听、了解、接纳、在意一切人世的沧桑。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梦想,打工妹也不例外,她们有自己的梦想,有对梦想的追求,有对生活的追求和对生活的热情。生命是平等的,可当看到打工妹的泪水时,我看到生命权的不平等,她们的权利被一次次的漠视。一幕幕悲剧在不停上演,最终的受害者究竟是一部份人,还是我们整个

关于读书心得体会范文1000字(精选3篇)

关于读书心得体会范文1000字(精选3篇) 读书心得体会1 自古以来中国不变的传统文化就是读书,古代着名的思想家,教育家孔子有那么一句名言:“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这句话的意思是:只读书不思考就会感到迷惑无适从;只是空想而不读书,便会对思想有害。可想而知,古人们早已将读书读到‘精’,明白了学习和思考的重要关系,也讲久了学习方法。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啊,人类从远古到今日的辉煌,从粗鲁到文明经历了多少?书籍它记载了历史,留下了先辈们的生活经验,经过后人的不断总结和积累,并以此得到合理的利用,最终的结果,那肯定就是人类的发展。 读书有许多益处,而我认为,读书也是一种享受,一个人静静的坐在一间安静的书房里,手里捧着一本自己喜爱的书籍,桌边有一杯香浓的茶,岂不一种享受? 读书其实并不枯燥无味,只要你细心去读,读懂这本书蕴含的真理,“读一本好书,就像与一位高尚的人交谈。”慢慢的,你也会喜欢上读书,因为它不仅让你增长知识,也让你增长见识。 “读书百遍,其义自见。”读书读多了,自然也会‘用’了我们不仅要学习书的内涵,也要学习书的‘写法’像一些修辞手法;拟人,比喻等等,我们要学会用,用到自己的文章去。读书就是这样,要懂,也要会用。

“习惯铸造人格”,若养成良好的习惯便可铸造品德高尚的人格。我喜欢读书,现读书已成为我养成的良好习惯。 我喜欢读书获得的快乐。因为读好书就像与名人圣贤促膝谈心,聆听教诲,何不充实?读书如与知音闲聊神侃,心不设防,口无遮拦,何不舒畅?与作者思想碰撞,偶有灵感之花,茅塞顿开,何不惊喜?俗话说得好,人生得一知己,足矣。博览群书如得知音无数,有知音的理解与共鸣,何不满足?读书者足不出户,天下大事无一不晓,如何不聪? 如何读书才能乐?必须是不为功名利禄而读,若你是为升官发财而读书定是无乐可言。快乐的读书应是“乘其兴之所适”。古人云:“读书太乐则散漫,太苦则枯燥乏味。”这两者都可能导致精神偏枯如痴,失去读书的真乐。读书不能尽信书,也不能沉迷于书中不能自拔。书,各有其趣,各有不足。作者的认识,情绪各有偏颇。如有的愤世妒俗、慷慨激昂,有的高谈阔论、天马行空。如果长期沉迷于某一类书可能走火入魔,不能自拔。书能移性情,故君子应博览群书、相互参照,以免偏听不明。情志误谴。读书若信书,不如无书。 读书有乐必有苦,正所谓好书难觅、知音难求。这何尝不是一种痛苦呢?读书之所以苦,是因为你急切想了解作者思想却往往晦涩难解、意深难测;又因为外界精彩的世界太喧哗吵闹,读书的冷板凳难坐;还因为与遥远的知音无缘对话或相见恨晚,书友天南海北难相聚。读书成了一种孤独。 读书使我结实了许多知音,从书中我看到了不一样的世界。

读《许三观卖血记》有感

读《许三观卖血记》有感 一滴血一份情 卖血,一个现在我们几乎再也听不到得名词,可就是在几十年前这却就是一个多么流行得词语。直到我来到这个世界上得时候都还能听到这个词儿。我第一次听到这个词语得时候还就是我很小得时候,听大人们说我们老家那儿有很多得人卖血,可就是地下血站为了节约成本并没有用一次性针头,所以很多人都被传染了艾滋病。也许就就是应为这样我们老家那儿成了艾滋病之乡。当然现在这种行为再也没有了。说实话当时听到这个消息得时候我觉得卖血就是多么可怕得事儿。对于本来就怕针得我来说这就变得更加得可怕了。所以我不就是十分得理解那些卖血得人,可就是当我渐渐地长大得时候我慢慢能理解大人们卖血到底就是怎么一回事儿了!其实大家都知道卖血对人就是不好得,所以其实很多人都就是被逼到没有办法得时候才会想到这样一个挣钱得方法!所以说这样挣得钱真得就就是血汗钱啊! 可就是在《许三观卖血记》中得许三观她们得想法却与我们这儿得人不一样。刚开始她们得做法可能没几个人能理解,也没几个人能赞同,可就是慢慢得我们却被这份无法理解所感动,慢慢得觉得这好似就就是正确得做法!虽然到最后为她感到不知但就是没办法,感觉当时得她如果不这样做好像就不就是真正得她! 刚开始我们瞧到在许三观她们老家决定一个男子能否娶亲得因素不就是她有多健康,不就是她就是一个多么好得人,也不就是她就是多么得有才,同样也不就是她有多少得钱。而就是瞧这个男子就是否卖过血,一般情况下只要这个男子卖过血,那么她就能很快娶到妻子。许三观正就是这样娶到妻子得。瞧来就是否觉得可笑,可就是那确就是她们那儿再正常不过得事儿了。就这样,许三观就因为卖了一次血,她就成功得娶到了一个漂亮得妻子。可能正就是因为这样得风俗吧,在她们那儿血好像变得比那个人还重要了。人们瞧重得就是血而不就是那个人,好似血就能代表一切。这样得人们瞧似好似愚昧无知,好似她们得生活就会想她们得思想一样一直腐烂下去,可就是这样得人,却做出了让我震惊得事儿。她们用她们最原始得、最让我们无法理解得方式向我们展示了面对生活得残酷她们到底就是怎样战胜这些苦难然后活下来得!同时也向我们展示了她们心底里最美好得东西! 当许三观第一次卖了血之后我以为她再也不会卖血了!因为在她们那儿不就是只要卖了一次血就能结婚了吗?而且她得生活状况也不就是很差,再说她好像也不就是很喜

读书心得体会到

读书心得体会到 篇一:读书后的心得体会 读书后的心得 笛卡尔说过:“读一本好书,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对话。”确实,用心读一本好书会使我们受益匪浅,更加明智,一本好书是大海上的一座灯塔,为我们指引正确的人生航向,是沙漠里的一泓清泉,灌溉我们荒芜干旱的心田。 亲情是一个永不过时的话题,在寒假里,看了巴金的《怀念萧珊》,其中有“人们的白眼,人们的冷嘲热讽蚕食着他的身心,我看出来她的健康逐渐遭到损害,表面上的平静是虚假的,内心的痛苦像一锅煮沸的水,她怎么能遮盖!怎么能使它平静!她不断的给我安慰,对我表示信任,替我感到不平”这样一段,让人感到一个妻子对丈夫深沉的爱,也许,夫妻之爱已经转化升华为亲人之爱,患难见真情,相濡以沫大概就是形容这种在困难中相扶相依,不离不弃的感情吧!六年过去了,林彪,“四人帮”及其爪牙们的确把我搞得很狼狈。。。。。她也给关进“牛棚”挂上“牛鬼”的小牌子,还扫过马路。究竟为什么?理由很简单,她是我的妻子,她患了病,得不到治疗,也因为她是我的妻子······在我靠边的这几年中间,我所受到的精神折磨,她也同样受到了,但是我从未挨过打······我进了门看到她的面容,满脑子的乌云都消散了,我有什么委屈、牢骚都可以向她尽情倾吐······在丈夫遭尽白

眼侮辱后,她依然用自己的真情去温暖丈夫,“更坚强下去”“坚持就是胜利”她是丈夫的支柱,这种伟大无私的爱使丈夫活了下去,她自己却永远的去了,与这种夫妻之间的亲人之爱相比傅雷的《家书两封》带给我的是另一种感动,字里行间洋溢着 一个父亲对儿子厚重如山的爱,在信中,不是家长对儿子的忠告,而是一个父亲以朋友般的口吻给儿子提供的仅供产考的建议进行的自我批评,以自己的错误来告诫自己的孩子,对自己所犯的错误毫不避讳地说出,甚至请求儿子的谅解,可见情之深意之切,对于儿子所取得的成就给予真诚的鼓励对于儿子的感情也给与理性指导。开篇“亲爱的孩子”直接表达了父亲对孩子的爱,然而这种爱却不是溺爱,不是自私的爱,而是理性的。他不断用自己的这种爱去摆正、扩大儿子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教育孩子理性看待问题,尤其是对待感情更应要把握适度。两封信虽不长却表达了父母对孩子无私的爱。可怜天下父母心。在我们还来得及孝敬父母时,要给父母多一点关心。冰心的《超人》中的何彬是一个拒绝温暖、爱和关心的人,但最后被一个孩子“禄儿”拯救了。可见,母爱是多么伟大啊! 在我们这样的年纪,爱情是一个敏感的话题。《注定沦陷》描写一个人恋爱时所遇到的阻碍,由最初的艰难到分别时的伤感,最后有情人终成眷属,而席慕容的《一棵开花的树》则描写少女恋爱时的心理,对爱情的期盼······如何让你遇见我、在我最美丽的时刻,为这,我已在佛前求了五百年,求佛让我们结一段尘缘······但叶灵凤的《鸠绿媚》则让我妈体会到恋人间对爱情的执着追求。郑愁予的《错误》留给人

关于读书的读后感

关于读书的读后感 第一篇:读书读后感 读后感 改变从思维开始 :先与自己沟通没有工作你会幸福吗?我的回答 是:不会。我喜欢旅游但是每次归来我会让自己尽快进入工作状态工作与我而言是必须的。因为我沉迷在工作。 明确你的方向:设定清晰合理的目标,在工作中除了企业目标、中心目标、 部门目标我们还有自己的目标这个目标没有企业目标那么远大没有部门目标那么宏大但是一定要有。 修炼心态:关注光明的一面正确对待真实的自己。像我们这样的而企 业人才济济我们无法回到青春年代再去选择学习的专业我们需要的是勇敢的面对生存的条件社会是向前进的我们就要学会承受和重新对待的自己。 为你的理想打工:我们有太多的理想需要实现打工是为了让自己的理 想更近直至实现。也许你的理想不是远大和宏伟的很微小的理想通过我们的打工实现了那么我们工作的价值也是很实际和有

意义的。?享受“自转”的乐趣:我最怕领导催着我干活了那我还是自己转 动起来吧当领导来找我的时候一定不被动。 不要只做你该做的:这个道理就雷同于一条船厨房着火了虽然你是 甲板扫卫生的也要快点去救火吧没有哪条船只是因为厨房着火而沉入海底很多事情不能看我们自己份内之事同舟共济才能让们行驶的更远。 唤醒你的责任心:不为失误找借口失误总是在所难免的因为我们是 人很多时候错误是成功的开始。 学会经营自我:放弃眼前利益我知道这个太难了社会发展到现在 利益驱使下很多人的行为已经远离了正确的人生轨迹但是在我们无法要求别人的时候我们却能要求自己:利益与真理孰轻孰重? ?接受工作享受工作;无法改变就积极接受, 因为我们不是生活在自我的 真空里。用于接受和改变是适者生存的一种态度。 坚持忠诚胜于激情澎湃:从走出校门到退休我们需要工作太长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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