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土地赔偿标准

征收土地赔偿标准

征收土地赔偿标准:

一、土地征地赔偿标准

1、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附着物补偿费构成。具体如下:

(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1.3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2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3万元;

(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1.76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2.64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4.4万元;

(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0.64万元;

(4)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0.72万元;

(5)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平均每亩补偿0.16万元。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二、征地拆迁流程

征地拆迁流程具体如下:

1、实地放线定界,发布拆迁公告,召开动员会,委托拆迁公司;

2、入户清点丈量;

3、协助征收小组对拆迁户作动员谈判工作;

4、合法面积认定;

5、套价核算;

6、征收小组确认;

7、被拆迁户签字确认;

8、拆迁补偿公示签订协议;

9、支付补偿费、交房。

农村土地征用的补偿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 1.征用耕地、蔬菜地,根据国家规定的价格政策,按该土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下同)的六倍计算; 2.征用鱼塘、藕塘、养殖场、果园、竹园、林地等土地,按该土地年产值的五倍计算; 3.征用柴山、滩地、水塘、苇塘和其他有收益的非耕地,按该土地年产值的三倍计算; 4.征用宅基地按邻近耕地的补偿标准计算;房屋由建设单位另行征地移迁重建的,原宅基地不再给予补偿; 5.征用无收益的非耕地,一般不予补偿。 二、青苗和附着物补偿费 1.青苗补偿费,一般按一季农作物的产值计算;能收获的不予补偿。多年生经济林木,可以移植的,由建设单位付给移植费;不能移植的,由用地单位给予合理补偿或作价收购; 2.房屋拆迁,按房屋结构、面积、新旧程度,给予合理补偿;违章建筑物和开始协商征地后突击抢栽的树木、突击抢建的建筑物,不予补偿; 3.农田水利工程及机电排灌设施、水井、人工鱼塘、养殖场和电力、广播、通讯设施等附着物,按照实际情况付给迁移费或补偿费。 三、安置补助费 1.征地前农业人口人均耕地在一亩以上的被征地单位,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每亩年产值的三倍;征地前农业人口人均耕地不满一亩的被征地单位,征

用每亩耕地安置补助费以年产值的四倍起算,人均耕地每减少零点一亩,安置补助费相应增加年产值的一倍,但最高不得超过年产值的十倍; 2.征用非耕地安置补助费,按该土地年产值和略低于邻近耕地的安置补助倍数计算; 3.征用房屋和其他建筑物的地基以及无收益的非耕地,不支付安置补助费。 四、按照本条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最高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二十倍。 五、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支付的各项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除应当属于个人的附属物和青苗补偿费付给本人外,其他费用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与有关乡(镇)村商定处理,用于组织被征地单位发展生产、安排多余劳动力就业和不能就业人员的生活补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或占用。 六、大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征用土地的补偿安置标准和办法,由省人民政府根据国家规定另行制定。

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标准

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标准 一、土地征收补偿政策 1、补偿额度 (1)封建宅基地。对因征收而被拆除的封建宅基地,补助发放封建宅基地补偿款, 每亩按住宅用地标准补偿200元。 (2)耕地。对耕地,补偿每亩按经济林地370元,林地每亩按一般造林标准270元,草地每亩按一般造林标准200元。 (3)因征收而遭受损失的林木按经济估价价款。 (4)征收农村公共设施按照维修或更新费用补偿个人或家庭费用,每人每次补偿最 高不超过1000元。 2、补偿时限 征收农村土地补偿工作正式启动的次日起的90日内到位。 3、实施主体 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土地征收补偿工作,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二、补偿准则 1、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标准应分别确定,主要应考虑土地性质、利用方式、实际补偿 价格及收地理由等力量。 2、补偿应均衡公平,维护收下户的合法的权益,减少社会矛盾的产生,创造良好的 社会氛围。 3、受征收影响的农民因家庭成员、生活支出或失业等原因获得补偿的,应分流至 (弱势群体)进行补偿,确保受征收影响的收地者可以尽快建立新居所。 4、扶贫项目应征收全部土地时,以贫困户扶兴为目的,减轻其征收负担,改善他们 的实际经济状况。 三、补偿流程 1、土地调查评估阶段,由有关部门对征收影响的村民地头进行调查评估,确定土地 使用性质、产业利用情况以及土地价值等,依据评估结果制定补偿方案。 2、签认安置现场阶段,由乡镇政府及有关部门在确定补偿方案后,与村民就补偿事 宜进行签认安置,并认真审查签认安置结果是否符合国家标准。

3、补偿发放阶段,乡镇政府配合相关部门和银行,在收下村民的补助申请表、土地证及其他资料审核确认后,组织发放补偿款。 4、结案证明阶段,乡镇政府及相关部门组织发地方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等证明补偿事宜已落实,结案成立,及时向政府性质部门备案,报告完成情况。

2022国家农村土地征地补偿标准(仅供参考)

2022国家农村土地征地补偿标准(仅供参考) 2022国家农村土地征地补偿标准 一、前言 本标准旨在规范国家农村土地征地补偿事宜,保护农民及土地 所有权利,促进国家经济的快速发展。本标准适用于国家范围内的 农村土地征地补偿事宜。 二、补偿标准 1. 征地补偿费 征地补偿费按照被征地面积和土地类型进行计算,如下: (1)耕地:按照耕地年度平均产值、补偿基础地价、改良费用、临时作物收益进行计算。 (2)林地、草地及其他土地:按照土地补偿基础地价,改良费用、土地类型、临时作物收益进行计算。 2. 环境补偿费 为了补偿因征地而带来的环境损失,环境补偿费按照征地面积、土地类型、所在区域及环境影响大小进行计算。 3. 搬迁补偿费

搬迁补偿费按照被征地户口数、家庭人口数、被征迁房屋面积、搬迁距离等进行计算。 4. 其他费用 如拆迁、清理、修建等所产生的费用,属于其他费用,在补偿 计算中需要进行合理补偿。 三、附件清单 本文档所涉及附件如下: 1. 耕地年度平均产值表 2. 土地补偿基础地价表 3. 环境影响评估报告 4. 搬迁补偿标准表 四、法律名词及注释 本文档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如下: 1. 农村土地征地:指在国家法定范围内的农村土地征收活动。 2. 耕地年度平均产值:指耕地一年的平均产值。 3. 土地补偿基础地价:指土地市场有效价格,由国家统一规定。

4. 环境影响评估报告: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环境保护和环境 治理措施的评价报告。 5. 搬迁补偿标准表:指根据搬迁房屋面积、搬迁距离、户口数、家庭人口数等进行计算的搬迁补偿标准。 五、执行中可能遇到的困难及解决办法 在执行中可能遇到以下困难: 1. 由于土地市场价格波动,导致补偿费用无法准确计算。 解决办法:按照市场实际价格进行调整,并向国家报备。 2. 因农民对补偿标准不满意,导致征地难度加大。 解决办法:加强宣传教育,向农民详细解释补偿标准制定过程,并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进行调整。 3. 部分搬迁户拒绝搬迁,影响项目正常进展。 解决办法:积极寻找解决方案,例如增加搬迁补偿费用、寻找 其他适宜的住房等。同时加强与搬迁户的沟通,解决搬迁过程中的 种种问题。 以上所列困难及解决办法仅供参考,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应根据 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农村田地征收补偿标准多少钱一亩

一、农村田地征收补偿标准多少钱一亩 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 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8万元。 4、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6万元。 5、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平均每亩补偿2.1万元。 二、其他税费 1、耕地占用税,按每平方米2元计算。 2、商品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按每亩1万元计算。 3、征地管理费,按征地总费用的3%计算。由国土资源部门严格按有关规定使用。 4、耕地占补平衡造地费,平均每亩4000元,统筹调剂使用,省国土资源厅负责监督验收。 三、征地工作程序

1、告知征地情况。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告知后,凡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2、确认征地调查结果。国土资源部门会同交通、林业部门,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调查结果应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各市动迁办公室共同确认。 3、组织征地听证。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国土资源部门应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拟征土地的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当事人申请听证的,应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规定的程序和有关要求组织听证。 4、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国土资源部门要按照本方案制定的补偿标准,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个人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并将协议作为征地报件必备件附征地卷一同上报。 5、公开征地批准事项。经依法批准征收的土地,除涉及国家保密规定等特殊情况外,省国土资源厅通过媒体向社会公示征地批准事项。县(市)国土资源部门应按照《征用土地公告办法》规定,在被征地所在村、组公告征地批准事项。 6、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经市、县ZF批准后应按法律规定的时限向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时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用。当地国土资源部门要协同农业、民政等有关部门对被征地集体组织内部征地补偿安置费用的分配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征收土地赔偿标准

征收土地赔偿标准 征收土地赔偿标准: 一、土地征地赔偿标准 1、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附着物补偿费构成。具体如下: (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1.3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2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3万元; (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1.76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2.64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4.4万元; (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0.64万元; (4)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0.72万元; (5)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平均每亩补偿0.16万元。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二、征地拆迁流程 征地拆迁流程具体如下: 1、实地放线定界,发布拆迁公告,召开动员会,委托拆迁公司; 2、入户清点丈量; 3、协助征收小组对拆迁户作动员谈判工作; 4、合法面积认定; 5、套价核算; 6、征收小组确认; 7、被拆迁户签字确认; 8、拆迁补偿公示签订协议; 9、支付补偿费、交房。

农村征用土地补偿标准

农村征用土地补偿标准 农村征用土地补偿标准是指在农村地区进行土地征用时,对被征用的土地的补偿金额和补偿方式的规定。本文将提供一些相关参考内容,分为补偿金额和补偿方式两个方面。 一、补偿金额 1. 土地面积补偿:根据被征用土地的实际面积进行补偿,并且要考虑到土地的适宜利用程度、土地质量等因素。 2. 产出补偿:根据被征用土地的原有农作物产出情况进行补偿,应该对已经投入的劳力和费用进行合理补偿。 3. 基础设施补偿:对于被征用土地上的基础设施,如房屋、道路等,应该进行相应的补偿。 4. 土地市场价格参考:可以参考当地近期土地交易的市场价格,以确定合理的补偿金额。 二、补偿方式 1. 一次性补偿:将全部补偿款一次性支付给农户,方便农户迅速获得相关资金。 2. 分期补偿:将补偿款分为多个阶段支付给农户,可以根据农户的意愿和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安排。 3. 投资补偿:将一部分补偿款用于农户自身的农业发展或其他投资项目,以提高农户收益来源。 4. 就业补偿:对于失去土地的农户,提供就业机会或者培训,使其在其他领域找到就业机会。 三、其他注意事项 1. 合理程序:征地的程序合法、公开、公正,要通过与农户的

协商、听取农户的意见,确保补偿金额和方式的公平。 2. 农户参与决策:征地决策的过程中,应该充分听取农户的意见和需求,并尽量在农户的意愿范围内进行补偿安排。 3. 公示公告:征地补偿标准应该进行公示公告,确保公众知情权和参与度。 4. 低保户、贫困户优先:对于低保户、贫困户等特殊困难群体,应该优先考虑并提供相应的补偿安排。 总结起来,农村征用土地补偿标准应该根据土地的实际情况和农户的需求合理设定补偿金额和方式,确保农户的权益不受损害,并且要充分尊重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决策权。

国家高速征地补偿标准规定

一、国家高速征地补偿标准规定 高速征地补偿: 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1.3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2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3万元。 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1.76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2.64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4.4万元。 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0.64万元。 4、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0.72万元。5、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平均每亩补偿0.16万元。其他税费 1、耕地占用税,按每平方米2元计算。

2、商品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按每亩1万元计算。 3、征地管理费,按征地总费用的3%计算。由国土资源部门严格按有关规定使用。 4、耕地占补平衡造地费,平均每亩4000元,由省征地事务服务处具体组织实施,统筹调剂使用,省国土资源厅负责监督验收。 二、最新土地管理法规定征地如何补偿 1、土地法修正草案明确单独补偿农村村民住宅。草案规定,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安置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依照国务院制定的具体办法,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规定补偿安置的具体标准。 2、先补偿再征地,土地法修正草案取消30倍上限。 3、明确征地应按市场价格补偿。根据草案,征地补偿不再按以往的土地产值为标准计算。土地补偿标准既考虑原有用途年产值因素,又要综合考虑土地区位、供求关系、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各类因素,特别是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的因素。住房和地上附着住的补偿,则应当遵循市场原则。最终补偿目的要达到保证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有改善、长远生计有保障的效果。 4、草案将补偿内容由三项改为五项。在现行“土地补偿、安置补助和青苗地上附着物补偿”基础上,把住宅从地上附着物中单列出来,并新加了社会保障的补偿。 5、在住房保障方面。将对城市规划区内的被征地农民提供该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无法提供的按照市场价给予货币补偿;城市规划区外则安排宅基地重建住房并按照新建房屋成本给予补偿。 6、社保方面。将在补偿资金中增加社保补贴资金,记入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7、草案还对征地程序作出原则性规定。必须依照合法、公正、公开的原则制定严格的

新土地法征地赔偿标准

新土地法征地赔偿标准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土地征收成为了一个热门话题。为了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国家出台了新土地法征地赔偿标准。下面从不同角度来探讨这一问题。 政策背景 新土地法征地赔偿标准是在2019年12月31日正式实施的。这一政策的出台,是为了更好地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在新标准下,征地赔偿的范围更加广泛,赔偿标准也更加合理。 赔偿标准 新土地法征地赔偿标准主要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生活困难补助费、搬迁补助费等。其中,土地补偿费是最基本的赔偿费用,按照土地市场价格的一定比例进行计算。安置补助费是指为被征地农民提供的新居住地的建设费用,生活困难补助费是指为被征地农民提供的生活保障费用,搬迁补助费是指为被征地农民提供的搬迁费用。 赔偿标准的合理性 新土地法征地赔偿标准的出台,是为了更好地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在新标准下,赔偿标准更加合理,能够更好地反映土地市场价格的变化。同时,新标准下的赔偿范围更加广泛,能够更好地保障被征地农

民的生活和生产。 政策实施的问题 尽管新土地法征地赔偿标准的出台,为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更 好的保障,但在实施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例如,一些地方政府 在征地过程中存在强制征地、低价征地等问题,导致被征地农民的权 益受到侵害。因此,需要加强对政策的宣传和监督,确保政策的有效 实施。 结语 新土地法征地赔偿标准的出台,是为了更好地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 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在实施过程中,需要加强对政策的宣传和监督,确保政策的有效实施。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保障被征地农民的权益,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顺利进行。

土地赔偿标准

关于土地赔偿标准的详细说明 一、背景介绍 土地赔偿标准是指在国家或地方政府征收土地时,向土地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支付的补偿费用。由于不同地区、不同用途的土地价值差异较大,因此对于土地赔偿标准的制定需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二、土地赔偿标准的制定 1. 取得土地的目的 土地赔偿标准的制定需考虑到取得土地的目的,如是否用于城市建设、工业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以及土地的用途、地理位置和自然条件等因素。 2. 土地估价

土地赔偿标准的制定主要基于土地估价。土地估价是根据土地的性质、用途、位置和周边环境、交通状况等因素,综合考虑其市场价值、收益价值和成本价值等来确定的。 3. 土地赔偿标准计算公式 土地赔偿标准的计算主要采用以下公式: 赔偿款= 土地面积× 土地单价 其中土地单价是根据土地估价结果确定的。 三、不同类型土地的赔偿标准 1. 城市建设用地 城市建设用地包括住宅用地、商业用地、工业用地等。根据不同的土地用途和区域位置,城市建设用地的土地赔偿标准也会有所差异。 2.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主要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其赔偿标准以集体土地使用权出让费为依据确定。 3. 独立农户土地 独立农户土地主要指个体农民和家庭农场的土地。赔偿标准是以土地估价结果为基础,根据当地土地赔偿标准进行计算。 四、土地赔偿标准的支付方式 土地赔偿款可以一次性支付或分期支付,具体方式由政府和土地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协商确定。但分期支付方式需同时确定分期期限和支付比例。 总结: 1、本文档所涉及简要注释如下: (1)土地赔偿标准:国家或地方政府征收土地时,向土地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支付的补偿费用。

农村国家征地补偿标准 - 农村征地补偿标准

农村国家征地补偿标准 - 农村征地补偿标 准 农村国家征地补偿标准 农村征地手续繁杂,但不管怎样,都需要依法合规。国家对于农村征地的补偿是有标准的,根据标准来补偿一般是没有问题的。那么,农村国家征地补偿标准有哪些?农村征地补偿是按户口还是按人头?下面我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一、农村国家征地补偿标准 1、土地补偿费: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2、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3、青苗补偿标准: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 4、其他附着物的补偿标准;征收土地需要迁移铁路、公路、高压电线、通讯线、广播线等,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有关部门进行协商,编制投资概算,列入初步设计概算报批。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47条规定: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二、农村征地补偿款分配方案如何制定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征用耕地的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用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 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三、农村征地补偿是按户口还是按人头(一)房屋征收补偿不是按照户口补偿,而是按照被拆迁房屋给予补偿。房屋征收补偿,是对被征收房屋的补偿,所以是根据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确定应给予的补偿费。房屋征收补偿与人口或说户口无关。 (二)对于集体土地上房屋征地拆迁,适用《土地管理法》和各地政府依据该法制定的实施细则,集体土地上征地拆迁是按本村集体经济成员进行征地补偿,是与本村户口相关的,赔偿对房屋的土地不作价赔偿,因为土地属集体的,对地面上建筑造价经评估对房屋所有权人进行补偿。依据土地管理法对有户口的村民可以分配宅基地,分配面积与人口多少相关,但每户人家只能分一块宅基地,对有单独

最新国家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一、最新国家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因此,上面的规定比较详细,简单一点说,征地就是永久的,补偿共分青苗、劳动力、土地补偿三项,其中青苗支付给农民,劳动力补偿支付给农民,土地补偿款政策规定支付给集体经济组织(村委会、乡政府等),但乡、村是由农民组成的,所以,有的地区也开始拿一部分支付给农民。 征地补偿的标准因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同都不一致,一般在三四万元/亩到十几万元/亩之间。

二、征收构成 1.征收主体:只能是国家。 A.《物权法》未规定征收和征用的主体; B.《宪法》第10-2条规定为“国家”。 2.征收对象: (1)仅限于不动产: A.集体所有土地; B.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 (2)不属于征收范围:动产、其他无形财产。 三、征收补偿 1.征收补偿原则: A.谁收益谁补偿原则; B.区别对待不同补偿原则。 2.征收补偿范围: (1)征收集体所有土地:

土地征收赔偿标准明细

土地征收赔偿标准明细 土地征收是一项公共服务和行政监督权力,它在全面推进城市化建设和发展进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为了科学规范土地征收赔偿和确保政府及公民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当前形势,总结经验,针对各征收项目确定赔偿标准。 一、征收赔偿的总体原则 (一)土地征收的赔偿要遵循依法平等、公正、公平、合理的原则,确保文凭、财产安全; (二)土地征收赔偿要遵循综合性考量、补偿原则和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的原则; (三)土地征收赔偿要合理补偿被征收土地及其附属财产的价值; (四)土地征收赔偿要重视被征收人的实际情况,对特定情况的被征收人给予适当补偿。 二、征收赔偿的具体标准 (一)征收耕地赔偿标准 1.办机关按照批准的征收价款的60%以上的比例给予耕地的赔偿; 2.地赔偿款包含征收价款和折旧损坏及搬迁补偿费等,征收价款不包括折旧损坏及搬迁补偿费; 3.征收人因折旧损坏及搬迁而产生的损失,由经办机关按照综合评估结果支付赔偿款; 4.征收人拥有的房屋、林木、园林等附属物,按照当年平均地价计算赔偿款;

(二)建设用地赔偿标准 1.收建设用地价款按照批准的价格支付给被征收人; 2.征收人因折旧损坏及搬迁而产生的损失,由经办机关按照综合评估结果支付赔偿款; 3.征收人拥有的房屋、林木、园林等附属物,按照当年平均地价计算赔偿款; 4.办机关可以根据被征收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补偿款,但不能高于批准的价格的70%; (三)工程安置赔偿标准 1.收工程安置房价款按照批准的价格支付给被征收人; 2.被征收人从受影响土地搬迁至安置房屋的路程费用,经办机关可以按照乘坐交通工具的实际费用支出最高一次性补贴1000元; 3.被征收人家庭生活和社会融合方面需要的补助,经办机关根据实际情况给予最高1000元的补助; 4.被征收人因搬迁所带来的心理损失,经办机关可以按照实际损失给予补偿,但不超过1000元。 三、赔偿支付方式 (一)征收赔偿款可以以现金或者银行贴现券的形式支付; (二)经办机关可以采取分期支付赔偿款的方式,每期支付不低于500元; (三)在支付赔偿款之前,经办机关应当由被征收人提供收据、账册、报表等有关财务凭证。

民法典对土地征用补偿的标准与程序规定

民法典对土地征用补偿的标准与程序规定引言: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土地的征用与补偿问题日益凸显。为了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我国于2021年1月1日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该法典明确了土地征用补偿的标准与程序。本文将对民法典关于土地征用补偿的规定进行详细解析。 一、土地征用补偿的标准 民法典对于土地征用补偿的标准作出了明确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合理补偿原则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土地征用应当依法进行,并对农民的土地产权权益给予合理补偿。合理补偿是充分尊重农民权益的基本原则,保证社会公平与正义。 2. 补偿的权益范围 民法典明确土地征用补偿应当包括征地补偿、安置补偿及相关费用补偿。征地补偿应覆盖农民土地所有权的价值,安置补偿应考虑农民的居住、生产条件等,相关费用补偿则包括农民因征用而产生的过渡费用等。 3. 补偿方式及支付期限

民法典规定了土地征用补偿可以采取货币补偿、物权交换等方式。同时,明确了补偿应及时支付,防止拖欠农民的合法权益。 二、土地征用补偿程序规定 除了补偿标准的明确规定外,民法典还对土地征用补偿的程序作出了详细规定,以确保补偿过程的公正与透明。 1. 依法征用土地 民法典强调土地征用必须依法进行,并建立了相应的征用程序。征用者在征用土地之前需要制定合法的征地计划,并与农民进行充分沟通,确保征地过程透明公正。 2. 补偿协商与妥善安置 在土地征用过程中,征用者与农民应当进行补偿协商,并确保农民得到公平的补偿。同时,征用者还应当提供妥善的安置措施,确保农民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3. 纠纷解决机制 为了解决土地征用补偿过程中的纠纷,民法典建立了相应的纠纷解决机制。农民可以通过诉讼、仲裁等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确保补偿纠纷得到依法解决。 4. 监督与惩处

土地管理法征收补偿条例(土地法征地补偿管理办法)

土地管理法征收补偿条例(土地法征地补偿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征地补偿标准的规定是什么?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征地粗做补偿标准的规定是什么?第一条为规范 我市征地补偿安置工作,保障征收土地工作顺利进行,保护被征地农村集 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国务院关于深化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贵州 省土地管理条例》、《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贵州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 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成果的批复》(黔府函〔2023〕255号)有关规定,结合 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征地补偿安置适用本办法。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岩者衡从其规定。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征地补 偿安置,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 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包括其他合法使用集体土地的单位 和个人,下同)进行补偿安置的行为。第四条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各乡(镇、办事处)负责辖区内的征地补偿安置工作,有关部门和单位 应当依照各自职责协助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第五条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各乡(镇、办事处)应当依照本办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给 予补偿安置。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应当服从国家征地的需要,不得阻扰征地工作。第六条除国家依照法律规定征地外,其他任何单位和 个人不得进行征地活动。第二章耕地保护第七条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 地的,占用耕地的单位和个人应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 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按下列规定缴纳耕 地的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一)占用基本农田,没有条件开垦的,应缴纳征收该地的土地补偿费2倍的耕地开垦费;开垦的耕地不符合 要求的,应缴纳征收该地的土地补偿费1倍以上2倍以下的耕地开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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