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地扶贫搬迁责任追究办法

易地扶贫搬迁责任追究办法
易地扶贫搬迁责任追究办法

易地扶贫搬迁责任追究办法

(草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增强党政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确保全县易地扶贫搬迁工程顺利实施,根据《湖南省“十三五”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实施意见》、《湖南省建档立卡贫困户易地扶贫搬迁对象确认办法(暂行)》、《沅陵县易地扶贫搬迁实施方案》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乡(镇)人民政府(含各便民服务中心)、县易地搬迁联席会成员单位。

第三条实行责任追究坚持严格要求、实事求是、权责一致、惩教结合、依靠群众、依法有序的原则。

第四条领导干部受到责任追究,同时需要追究纪律责任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二章责任追究的情形、方式及运用

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实行责任追究:

(一)对县委、县政府、县易地扶贫搬迁联席会议及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重要决策、决定和部署敷衍塞责、执行不力的;

(二)不按易地扶贫搬迁政策和要求,违规确定易地扶贫搬迁对象的;

(三)工作失职,导致易地扶贫搬迁达不到进度要求,明显滞后,完不成年度任务的;

(四)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不积极支持配合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开展和不限期办结领导小组办公室交给的督办件的;

(五)未按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办理工程报建手续,影响审计的;

(六)监管不力,导致所辖区域发生重大或多次发生贪污、截留、挪用易地扶贫搬迁工程补助资金情况的;

(七)工程质量出现问题,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

(八)不及时处理和解决群众对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中有关问题的反映、投诉和举报,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

(九)其他不认真履行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职责,造成重大损失或较大负面影响的。

第六条责任追究方式:诫勉谈话、通报批评、责令公开道歉、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

前款所列方式,可以视情况合用。

第七条有干扰、阻碍责任追究调查,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对检举人、控告人打击、报复、陷害等行为的,从重责任追究。

第八条领导干部被责任追究的情况,应当作为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据。

第三章实行责任追究的程序和要求

第九条实行责任追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

第十条建立由纪检监察机关牵头,组织人事、移民、扶贫、发改、财政、审计、法制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易地扶贫搬迁党政领导干部责任追究联席会议制度,专题研究责任追究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纪检监察机关,负责有关具体工作。

第十一条实行责任追究,依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县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乡(镇)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实施情况进行督查考核,将督查考核结果提交责任追究联席会议办公室,对需要实行责任追究的,联席会议研究并报经县易地扶贫搬迁联席会议同意后,由纪检监察机关向责任追究决定机关提出责任追究建议。

(二)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移民、扶贫、发改、财政、审计等部门在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经查实需要实行责任追究的,提交责任追究联席会议办公室,联席会议研究并报经易地扶贫搬迁联席会议同意后,由纪检监察机关或组织人事部门向责任追究决定机关提出责任追究建议。

(三)责任追究决定机关根据责任追究建议,集体讨论作出责任追究决定,将责任追究决定书送达被责任追究人及其所在单位。

第十二条作出责任追究决定前,应当听取被责任追究人的陈述和申辩,并且记录在案;对其合理意见,应当予以采纳。

第十三条被责任追究人对责任追究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责任追究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责任追究决定机关提出书面申诉。责任追究决定机关接到书面申诉后,应当在30日内作出申诉处理决定。申诉处理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告知申诉人及其所在单位。申诉期间,不停止责任追究决定的执行。

第十四条执行责任追究决定:诫勉谈话由易地扶贫搬迁联系会议召集人或副召集人主谈,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部门有关领导及工作人员参加,按有关规定进行;通报批评由县易地扶贫搬迁领导小组办公室行文;被责令公开道歉的干部应当在相应的新闻媒体和领导干部大会上公开道歉;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由组织人事部门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

被责任追究人的考核、评优及任用等按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五条纪检监察机关应当及时将被责任追究人的有关责任追究材料归入其廉政档案。

组织人事部门应当及时将被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干部的责任追究情况记录在案,将被责令公开道歉、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干部的有关责任追究材料归入其个人档案,并且将责任追究执行情况报告责任追究决定机关,回复责任追

究建议机关。

责任追究实行情况应当及时报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备案。

第四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责任追究办法与上级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制定的易地扶贫搬迁领导干部问责办法相悖的,按上级的责任追究办法执行。

第十七条本办法由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监察局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易地扶贫搬迁存在问题和建议对策

易地扶贫搬迁存在问题和建议对策 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是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保障,深入掌握全区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建设的新情况、新问题,有效防范扶贫领域各种廉政风险,遏制扶贫工作中的违纪违法行为,通过听取工作汇报、座谈交流、现场调查、入户核查等方式,对全区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调研,就工作存在的困难和下一步如何规范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作了一些思考。 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对照上级精准扶贫决策部署,当前我区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还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突出问题: 一是对象确定不精准。一些符合易地扶贫搬迁的贫困户还没有被纳入易地扶贫搬迁范围,有的甚至用危房改造替代了易地搬迁,可能造成部分群众“二次搬迁”;一些可以按危房改造政策改善居住条件,却又被纳入易地搬迁范围,造成了易地扶贫搬迁范围的扩大。 二是搬迁规划变动多。一些镇办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信息录入过程中,移民、扶贫干部内部沟通不及时,审核把关不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信息变更申报程序执行不到位,基层干部随意变更信息数据,造成扶贫、移民系统的信息不对称,全区“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规划变动多次,给推进项目建设、实现人房精准对接造成困扰。 三是项目管理不规范。已全面启动建设的易地扶贫搬迁项目,不同程度存在规划审查意见、用地批复、招投标工作、“一书两证”及

施工许可证等项目手续不完备的问题;一些镇办的移民搬迁工程项目档案收集、整理、归档未严格按照精细化管理要求,分类建立规划评估、行政审批、公开招标、工程管理、决算审计等“五卷”资料;个别安置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不到位,存在安全隐患。 四是资金管理有漏洞。一些镇办未落实易地扶贫搬迁资金进行物理隔离、专账管理要求,搬迁专项资金支出控制不规范,甚至存在以借代支现象,财务支出公开公示执行不到位;一些镇办未按照基本项目建设要求分项目规范建账,记账不及时、科目设立不规范;个别镇办在专项资金支出中超范围列支办公费、差旅费、误工费以及加班补助,甚至有个别镇办挪用易地搬迁专项资金用于小城镇项目建设,未做到专款专用。 五是政策执行有偏差。一些镇办对分散搬迁审核、审批不严谨,没有严格执行“五不准”和人均建房面积不超过25平方米的要求。个别群众存在原址建房、后村搬迁前村、超面积建房问题,个别镇办还存在提前收取易地扶贫搬迁群众自筹资金,未及时结决算,未按照“一房一价”来核算群众自筹资金,而是简单、错误地将“人均不得超过2500元、户均不得超过10000元”的红线标准做为群众自筹资金的收取标准。 六是旧宅腾退推进慢。“一户一宅”政策执行不到位,一些已经搬迁入住的群众没有落实“即搬即拆”要求,相当一部分已经搬迁入住3年以上的搬迁群众还存在“住新房占旧房”现象,全区移民搬迁旧宅腾退工作进展缓慢。

易地搬迁工作情况汇报

易地搬迁工作情况汇报 TTA standardization office【TTA 5AB- TTAK 08- TTA 2C】

**县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情况报告 各位领导,根据会议安排,现将**县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十三五”全县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情况 **县委、县政府坚持把易地扶贫搬迁作为“消除绝对贫困、加速城镇化进程、舒缓生态压力、留足发展空间”的根本工作遵循,建立以县委书记、县长为双组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的工作领导机构,成立以县委书记、县长为双指挥长的易地扶贫搬迁指挥部,制定了《**县整县脱贫易地扶贫搬迁三年行动计划》《**县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实施细则》等文件;坚持“先建机制,后搞建设”,村村成立理事会,集中安置点组建联建会员会,理事会抓协调,搬迁群众全面参与工程建设管理;县处级领导下抓两级任行政村常务书记推进扶贫工作的工作机制,使易地搬迁工作快速推进。 (一)计划下达情况。2015年9月,省下达我县易地扶贫搬迁三年行动计划规模为4500户16720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3000户11149人,随迁户1500户5571人。今年1月,上级核定我县“十三五”期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易地扶贫搬迁规模为10209人,今年8月,上级追加下达计划搬迁贫困人口1313人。全县搬迁贫困人口总规模数为11522人。 (二)计划执行情况。目前,上级已分别下达我县2016年

易地扶贫搬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4758人和2017年搬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5451人。总共已下达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搬迁计划10209人。 截至目前,全县已启动建设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26个(不含整改后调出的庙坝镇大坝安置点),计划搬迁2805户、11983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2176户、9592人;同步搬迁非建档立卡贫困户695户2781人,计划总投资66639万元(不含大坝安置点);进城入镇分散安置121户、440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55户191人。 当前,全县26个集中安置点已全面完工13个,基本竣工10个,在建3个,竣工率为88%;已完成安置点住房建设2624户,其中:主体完工394户,正在装修872户,搬迁入住(含分房)1358户5559人,入住率45%(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137户4786人,占2016年度任务4758人的%)。已累计拨付建设资金万元,完成投资58642万元,占计划总投资的88%。 二、“十三五”搬迁对象锁定情况 按照云南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下达云南省易地扶贫搬迁三年行动计划任务的通知》(云贫开发[2015]21号)文件,**县纳入国家“十三五”建档立卡人口搬迁规模,为下达**县2016年至2018年搬迁任务4500户16720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3000户11149人,随迁户1500户5571人。市扶贫领导小组《关于对建档立卡易地扶贫搬迁对象进行动态调整的紧

区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总结

区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总结 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是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十大工程”之一,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各项工作,现将全区工作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xx年,省下达我区搬迁安置任务340人,根据各乡镇实际搬迁需求和脱贫攻坚工作总体安排,340人具体落实在9个乡镇,分别是椿树镇7户24人,马头镇24户66人,东桥镇24户69人,三十铺镇10户29人,横塘岗乡25户63人,张店镇9户20人,东河口镇14户45人,翁墩乡6户20人,木厂镇2户4人,合计121户340人。 二、主要做法 1、立足于早抓好对象确定 xx年底,区易扶办下文,对xx年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进行部署安排。xx年2月中下旬,区发改委组织人员,深入到各个乡镇,进一步宣传易地扶贫搬迁政策,发动乡村对辖区内需要进行易地扶贫搬迁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进行全面摸排,及时上报搬迁对象名单,同时印发了《**区xx年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方案》。3月2日,区政府召开各乡镇、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会议,就xx年全区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作出安排部署,明确目标任务,细化

推动措施,落实工作责任。经过区、乡镇、村共同努力,xx年省下 达我区的搬迁安置计划全部落实到村到户到人,搬迁规模和投资计划分解到乡镇和安置点,其中集中安置点10个安置44户134人,分散安置77个安置77户206人。计划建设集中安置点6个,安置点的选择从方便贫困群众搬迁后实际生产生活,有利于后续脱贫发展角度出发,多选择在中心村或交通便利之处建设。 2、立足于快推动项目建设任务明确后,为确保按时间节点完成 搬迁各项具体工作,区委区政府要求乡镇尽快开展安置房建设工作,并通过加强督查、责任包保等措施抓好落实。3月21日—23日,区 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张士银、副区长黄媛媛分别带队,对有搬迁任务的9个乡镇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督查时特别强调红线、底线等原则问题的把握,要求乡镇要充分认识到位,严格执行政策,在此基础上切实尽快建设安置房。4月中下旬,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对各乡镇开工建设情况进行了督查。5月下旬,区脱贫攻坚指挥部将易地扶贫搬迁作为全区5月份脱贫攻坚工作专项督查内容,从区效能办、区住建局等单位抽调人员,组成专门的督查组,采用全覆盖方式,即搬迁对象户户户到,搬迁安置点点点到,逐点逐户实地查看了安置房开工建设和面积控制情况。同时根据 __“倒排工期、节点管控、责 任到人、严明纪律”要求,制定了各个安置点工程进度分月安排计划进度表,每个安置点都落实了包保责任人,全面负责工程建设各项事宜,直至搬迁户搬迁入住。

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实施方案(最新)

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X市脱贫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X市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强化政策措施,细化年度目标任务,持续推动全区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更加有效开展,全面完成年度计划任务,现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X年,全区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重点围绕新“三率一度”(实际入住率、旧宅基地腾退率、后续帮扶措施落实率、群众融入度),加快安置点工程综合验收,完善基础和公共服务配套设施,推进搬迁人口实际入住,跟进后续帮扶措施,促进安置点规范化建设,持续做好各级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全面提升工作水平,确保既定目标顺利实现。 二、目标任务 全面完成“X”移民搬迁3223户10840人任务,其中易地扶贫搬迁2523户8542人、避灾移民搬迁700户2298人。X年10月底前,10个集中安置点大、小配套全面完成,实际入住率达到100%;X年底前建档立卡搬迁户旧宅基地腾退率达到100%;有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搬迁户后续帮扶措施落实率达到80%;搬迁群众融入度全面提升。 X、X年度避灾生态搬迁户实际入住率达到100%;X年度避灾移民搬迁X三期216套安置房实现主体封顶。 三、主要工作

(一)进一步做好易地扶贫搬迁核实工作。由国土分局牵头,区扶贫局、移民办全面参与,各镇街具体负责,集中利用一个月时间,通过“三对三查”,即对照搬迁对象,核查是否超范围搬迁;对照三项协议,核查实际入住;对照入住台账,核查私自出售转让行为,全面核实易地扶贫搬迁对象,确保搬迁政策精准落实到位。一是对照国家搬迁政策条件要求,按照“依据政策、应搬尽搬”的原则,对搬迁对象逐一核对信息,逐户甄别核实,对不符合搬迁政策而实施搬迁的严格按照相关政策取消搬迁资格,做到应搬尽搬,精准搬迁。二是对照搬迁“三项协议”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入住期限,实行干部包户的办法,逐户动员督促未入住的搬迁户尽快入住,提高搬迁实际入住率。三是对照入住台账,认真比对安置和入住信息,严查私自出售或转让转租安置房,对出售或转让安置放的上报区移民办,无条件收回安置房,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二)完善安置社区基础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工程。加快推进安置点的水、电、路、讯及垃圾、污水处理设施等基础设施和教育、医疗、文化体育,以及商业网点、便民超市、集贸市场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保障搬迁群众基本生活需求。围绕X、X、X、X四个安置点,加强社区等公共服务建设,全面完成安置点绿化、亮化、美化,配套建设商铺、停车场等功能设施配套,确保安置社区设施齐备、功能齐全。围绕城区X、X、X安置点,大力引进社区、扶贫爱心超市、卫生室药店等服务性机构和公益服务场所,方便搬迁群众生活,将安置点

贵州省新一轮易地扶贫搬迁政策

贵州省新一轮易地扶贫搬迁政策 宣传提纲 (征求意见稿) 贵州省易地扶贫搬迁指挥部办公室编印 2016年1月

目录 一、背景和意义 (3) 1. 什么是易地扶贫搬迁? (3) 2. 易地扶贫搬迁的基本原则? (4) 3. 易地扶贫搬迁的主要目标? (5) 二、搬迁对象 (5) 4. 哪些人符合易地扶贫搬迁条件? (5) 5. 什么是“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地方? (5) 6. 贫困自然村寨整体搬迁的条件是什么? (6) 7. 易地扶贫搬迁如何申请,工作流程是什么? (6) 8. 不愿拆除旧房的是否可以列为搬迁对象? (7) 三、安置方式 (7) 9. 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方式有哪些? (7) 10. 插花安置、投亲靠友安置的需要什么条件? (8) 四、住房建设 (8) 11. 住房建设指导标准是什么? (8) 12. 住房建设有什么方式? (9) 13. 安置住房的产权手续如何办理? (9) 五、住房补助和奖励政策 (9) 14. 住房补助标准和奖励政策有哪些? (9) 15. 搬迁对象自筹多少钱? (10) 16. 住房补助和奖励资金如何兑现? (10) 17. 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能不能发给个人? (11) 六、旧房拆除和土地复垦 (11) 18. 搬迁后原有旧房如何处理? (11) 19. 为什么必须拆除旧房? (11) 20. 旧房拆除后的宅基地如何复垦? (11) 21. 搬迁后原有土地如何处理? (12) 22. 搬迁后的社会保障怎么落实? (12) 23. 就业培训与后续发展 (12) 七、附则 (13)

一、背景和意义 1.什么是易地扶贫搬迁? 易地扶贫搬迁是政府主导、群众自愿,有组织、有计划的人口流动形式,是指将居住在自然条件恶劣地区的农村贫困人口搬迁到生存与发展条件较好地方,根本改善其生产生活条件,实现脱贫致富的一种扶贫方式。国家从2001年开展试点以来,通过易地扶贫搬迁已解决了680多万农村人口的贫困问题,实践证明是最彻底、最有效的脱贫途径。 “十三五”是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战决胜时期,为了支持和帮助农村贫困群众尽快摆脱贫困,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与全国人民同步迈入全面小康社会,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加大投入力度,启动和实施新一轮易地扶贫搬迁工程。 新一轮易地扶贫搬迁是中央发出脱贫攻坚总动员后打响的第一仗。贵州是全国贫困人口最多、贫困程度最深的山区省份,目前还有大量贫困人口居住在生存条件恶劣、生态环境脆弱、“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的地方。这些地方不具备基本发展条件,通水、通路、通电等成本高,贫困人口难以实现就地脱贫,即使短暂实现脱贫,返贫率也很高。对这些地方的贫困群众实施易地扶贫搬迁,有利于从根本上改善他们的生存与发展环境,更好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加快脱贫致富步伐,提升幸福指数和获得感,是解决农村贫困群 精选

易地扶贫搬迁基础会议纪要

郧西县马安镇惠家河村易地搬迁1-13#楼安置房工程 基础验收会议纪要 时间:年月日 地点:项目部办公室 主持人:总监理工程师 参加人员:详见会议签到表 年月日,上述人员对马安镇惠家河村易地搬迁1-13#楼安置房工程基础分部验收,形成以下会议纪要: 一、施工单位:向安飞 1、原材料进场,送检与检测情况都符合要求。 2、根据设计图纸和施工合同及施工组织设计完成了基础实体施工。 3、质量控制方面,我项目部对工程质施工前交底、施工中控制、施工后验收,确保每道工序合格后再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4、资料与工程实际进度同步,均达到设计和规范标准的要求。 5、工程资料齐全,自评合格 二、监理单位:夏志雄 1、对施工进场的材料,全部经现场监理员见证取样送检,登记台账全部合格。 2、对施工工程中的关键部位已按照监理规范要求进行了旁站。 3、对施工过程中的每个环节做到跟踪检查,发现不合格的问题,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到位。 4、检查质量控制资料完整及技术管理资料等都已符合要求。 5、综上所述,材料检测合格,质量符合验收规范要求,资料齐全,评定合格,

同意验收。 三、勘察单位:尚启军 1、地基验槽是经我单位参与跟踪验收合格。 2、现场土质与勘察报告都已相符。 3、基础分部是经现场观察无沉降及裂缝等现象,评定基础分部验收合格。 四、设计单位:付春华 1、基础验收是经我单位跟踪参与,槽底几何尺寸满足设计要求。 2、在观感上混凝土质量还可以。 3、变更情况要及时通知我单位。 4、总体来说,基础分部比较满意,同意验收。 五、建设单位:姚炎炎波 1、基础分部观感不错质量得到了确保。 2、土方回填,分层夯实到位,均已满足设计要求。 3、钢筋制作与绑扎比较规范,均已满足设计要求。 4、隐蔽之前有报验签字手续。 5、总体来说,基础分部比较满意,基础分部验收合格。

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此文档为word格式,下载后您可任意修改编辑!)

第一章概述 1.1项目概要 1.1.1项目名称 某县某镇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 1.1.2项目建设单位及项目法定代表 项目建设单位:某县某镇人民政府 项目法定代表:某某(某某镇人民政府镇长) 1.1.3项目承办单位 某某县某某镇人民政府 1.1.4项目建设性质 新建某某县某某2009-2010年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 1.1.5搬迁规模及安置类型 易地搬迁某某镇某某村6个自然村104户471人,选址在本镇龙潭坪村四岔溪安置点集中安置。 1.1.6项目投资 项目总投资估算574.7万元。 1.1.7项目实施期限 项目规划实施期2年,即2009—2010年。 1.2编制依据

1、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2010年)》的通知(国发[2001]23号); 2、国家计委关于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的实施意见(2001年); 3、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新阶段扶贫开发工作的决定(鄂发[2002]4号); 4、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对部分特困地区实施开发式扶贫的通知(鄂政发[1998]50号); 5、湖北省扶贫开发规划(鄂政发[2002]27号); 6、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鄂政发[2004]30号); 7、湖北省计委关于进一步做好以工代赈开发式移民扶贫工作的通知(鄂计地区[2001]224号); 8、宜昌市发改委编制的《湖北武陵山区搬迁式扶贫规划》; 9、《某某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 10、《某某县扶贫开发规划》(2001-2010); 11、某某县《“十一五”时期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乡镇和试点村规划汇编》; 12、《某某县生态移民规划》(2008-2015); 13、《宜昌市新农村住宅设计参考图集》。

易地精准扶贫搬迁安置项目经验总结材料

易地精准扶贫搬迁安置项目经验总结材 料 【X编辑按】抓实产业促增收。围绕“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的目标,坚持走长短结合、以短养长的产业发展路子,解决贫困户搬迁后的生产生活问题。巩固提升烤烟、甘蔗、茶叶、核桃等传统产…xx为您整理了《易地精准扶贫搬迁安置项目经验总结材料》,供您学习参考使用。 易地精准扶贫搬迁安置项目经验总结材料 勐勐镇彝家村彝家大寨自然村在易地扶贫搬迁中,以六项措施抓好落实,高位推进,顺利搬迁至上平掌集中安置。 统筹规划定思路。搬迁点计划用地140亩,按照美丽乡村建设标准,坚持规划先行,统筹好新村布局、民居设计、村容村貌和产业发展,确保规划设计既能充分融合彝族文化元素,又能满足搬迁群众生产生活需求,形成规划与环境相协调、与当地文化相融合、与产业发展及公共服务相衔接的格局。 突出精准严整改。在搬迁过程中,由于政策学习把握不深不透,存在面积超标、举债建房、政策混用等问题,我们严格对标对表进行整改,确保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不走偏、不走样。安置点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人均建房面积超标21户90人(全部为一期),通过调整出易地扶贫搬迁范围纳入农危改整改17户71人,平台公司认购整改3户

15人、直系亲属联合建房整改1户4人;建房补助按户补助的53户200人,严格按照新政策执行;举债建房的34户129人,通过执行新的补助政策偿还贷款整改18户90人、发展产业及增加务工收入争取年内偿还贷款整改16户39人;未建新拆旧的53户200人待新居建成并验收后拆旧复绿(垦)。二期在建的49户严格按标准控制建房面积,实现不举债建房。 抓实产业促增收。围绕“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的目标,坚持走长短结合、以短养长的产业发展路子,解决贫困户搬迁后的生产生活问题。巩固提升烤烟、甘蔗、茶叶、核桃等传统产业,贫困户种植烤烟640亩,人均可增收420元;新增甘蔗盖膜80亩,人均可增收90元;继续抓实1650亩核桃、350亩茶叶的管护和提升,人均可增收120元;加快培育小区域特色产业,种植马铃薯、菜豆等冷凉蔬菜148亩,人均可增收300元;种植核桃150亩,杨梅、车厘子等经济林果200亩,引进人工菌试种20亩,确保贫困户人均产业化基地达10亩以上,解决贫困户长期增收问题。加大对“短平快”产业的扶持力度,推广“党支部+合作社+公司+基地+贫困户”发展模式,扶持贫困户养牛45头,发放能繁母猪72头,发展茶地养鸡2000余只,实现贫困户项目产业带动全覆盖,人均可增收320元。通过以上措施,实现贫困户人均增收1200元以上。 强化基础优环境。按照提升城乡人居环境,抓实“七改三清”的要求,强化基础设施建设。村内主干道建设有序推进,人饮水利工程和线路配电工程基本完成,文化、卫生及党员活动多功能室已完成主

移民搬迁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存在问题的整改方案

关于省市反馈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存在问题 的整改方案 4月21日至28日,由市国土局与市移民办组成专项稽查组对我县2016年国家易地扶贫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5月2日、3日省移民办联合发改委、扶贫办、国土厅对我县2016年国家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进行专项督导检查,为进一步落实中省市易地扶贫搬迁相关精神,集中整改省市督导检查中反馈问题,全面提升我镇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工作水平,特制定本方案。 一、明确整改目标 坚持目标问题导向,对标省市专项督导检查反馈问题,坚持系统谋划,统筹推进,全面提升我镇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水平。 二、对标反馈问题,精准整改措施 (一)对象识别不精准。要按照易地扶贫搬迁对象精准识别相关程序,认真开展移民搬迁政策宣传、入户核实、公示初审、主机联合上报、标注数据修改等工作,确保我镇“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对象名单、全国扶贫开发建档立卡信息系统易地扶贫搬迁人员名单、当年计划搬迁人员名单、已入住搬迁人员名单闭合,准确无误。并由移民办按照扶贫局提供的易地扶贫搬迁花名册制定年度搬迁计划,分解到户到

人,指导镇办组织项目实施,签订“三项协议”,完善“一镇一册”、“一点一册”和“一户一档”。 (二)政策执行有偏差。严格执行易地扶贫搬迁住房面积、自筹资金控制标准,严守“人均住房面积不超过25平方米、建房成本控制在1500元/平方米以内、群众自筹资金人均不超过2500元(户均不超过1万元)”政策红线,确保易地搬迁对象建房不举债,能够通过易地扶贫搬迁实效精准脱贫。 (三)资金管理不规范。严格执行省市易地扶贫搬迁资金筹集、拨付、使用相关规定,坚决落实“物理隔离、封闭运行、专款专用”相关要求,落实《X县移民(脱贫)搬迁旧宅基地腾退拆旧补偿办法》、《X县移民(脱贫)搬迁项目管理办法》、《X县移民(脱贫)搬迁资金管理办法》等四个办法,切实提高移民(脱贫)搬迁资金使用效率。 (四)档案资料不精细。按照全市移民(脱贫)搬迁档案精细化管理“五个一”要求,如实、准确、规范填写“一镇一册”、“一点一册”、“一户一档”、“小区档案”、“明白卡”和“登记表”等相关表册,确保易地扶贫搬迁对象信息真实、内容准确、填写规范、逻辑清楚。 三、整改要求 (一)切实提高认识,明晰搬迁形势。各村及相关部门要把移民(脱贫)搬迁作为解决易地扶贫搬迁对象如期精准脱贫的有效途径和推动镇域经济发展的重要抓手,围绕当前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扎实做好整改提高,确保我镇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稳步推进。

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项目招投标书范本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鲁甸县新街镇坪地营村溜溜塘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项目(项目名 称)/(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鲁甸县新街镇坪地营村溜溜塘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项目(项目名称)/(标段)已由鲁政复(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名称或单位名称)以【】号(批文名称、编号及文件等)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鲁甸县新街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及贷款(资金来源),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招标人为鲁甸县新街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 . 项目建设地点:新街镇坪地营村溜溜塘。 . 计划工期:日历天。 . 质量要求:按国家行业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 其他内容:项目投资金额约.万元(包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计划工期等内容的详细说明)。 .招标范围及招标规模 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招标范围应涵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的承包范围的主要内容等详细说明)。 招标规模: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招标规模应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从业标准,包括招标项目面积、高度、跨度、金额等内容的详细说明)。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 项目负责人资格:市政公用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在本企业注册(省外企业拟派遣项目经理须是入滇备案证或云南省省外施工、监理企业基本信息登记证上所列人员)。 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验,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 财务要求:年至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份要求)有效的财务报表。 企业业绩要求:年月至今提供份单个合同金额在万元及以上的类似项目业绩,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登记表。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年月至今提供份单个合同金额在万元及以上的类似项目业绩,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登记表。 人员配备要求:详见《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 其他要求:.参加投标的施工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公司注册所在地人社部门出具并经我市劳动监察部门核实签字盖章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材料(原件),时限要求为近年,对不能提交证明材料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近三年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须知》下载地址: https://www.360docs.net/doc/c93160925.html,/Pages__.aspx) .施工单位应在与甲方签订合同后,开工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凭工程建设项目承包合同到项目所在地银行开立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且实行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帐管理并按规定作出承诺(承诺书需装订在投标文件内);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c93160925.html,/)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云南省省外企业基本信息登记原件(省外企业)。(要求投标人其他资格的应详细明

昭阳区发改局关于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审计情况整改工作

昭阳区发改局关于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审计情况整改工作的报告 区审计局: 根据贵局《审计报告》(昭区审报〔2018〕8号),现就昭阳区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8年3月至5月,昭阳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进行审计,提出昭阳区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项目6个安置点基础设施建设进度缓慢问题。我局高度重视,及时对存在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并报请区委、区政府,及时印发了《昭阳区易地扶贫搬迁和农村危房改造领导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区易地扶贫搬迁存在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易地办通〔2018〕50号),将整改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各职能部门及乡镇,要求按时完成整改工作,把存在问题整改“清零”作为目标,早日完成易地扶贫搬迁整改工作。 二、整改工作情况 关于2016年6个安置点基础设施未竣工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截止2018年6月30日,昭阳区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计划任务1727户7096人已全部搬迁入住,入住率100%。 昭阳区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项目之前由审计查出的6个安置点基础设施未完工涉及洒渔镇黑寨云老包、靖安镇五星河湾子、靖安镇百顺油房、乐居镇陈家冲子、苏甲乡温家

沟、青岗岭大寨子6个安置点,截止6月30日洒渔镇黑寨云老包、靖安镇五星河湾子、靖安镇百顺油房、乐居镇陈家冲子、青岗岭大寨子5个安置点基础设施已全部完工,苏甲温家沟安置点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基础设施建设部分已于9月中旬完成建设,目前正在清场扫尾。 三、下步工作计划 下步工作中,我局将严格按照《云南省易地扶贫搬迁政策要点》、《云南省易地扶贫搬迁督导工作流程》、《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强化实化监督检查切实提升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质量和成效的通知》等政策要求及全省脱贫攻坚推进会议精神,在区易地办的带领下,结合历次督导发现的问题,继续加大推进整改工作,及时制定逐点逐项整改方案,采取对存在的问题倒逼的方式,逐点逐项进行“清零”。同时,紧盯2018年规模内和2019年新增搬迁任务目标任务,进一步增强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抓快推进项目建设,确保2018年搬迁任务2019年春节前搬迁入住。 昭阳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9月26日

河北易地扶贫搬迁2016年实施计划-河北发改委

河北省易地扶贫搬迁2016年实施计划 2016年2月25日 根据国务院召开的全国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及国家发改委、国务院扶贫办等部委工作要求,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安排部署,结合《河北省“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实施方案》,特制定2016年实施计划。 一、总体安排 重点针对“十三五”时期国家确定的我省需完成易地扶贫搬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9万人的任务要求,按照“五年任务、两年完成,首年启动、压茬推进”的工作总基调,2016年全面启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9万人及同步搬迁人口9万人,共计18万人的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综合考虑规划选址、前期论证、土地整理、建设周期等客观因素,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工程计划4月份全面启动,6月份具备开工建设条件,力争2017年上半年完成易地扶贫搬迁8万人左右,确保到2017年底完成易地扶贫搬迁18万人左右。 二、搬迁对象与安置方式 按照群众自愿、积极稳妥的原则,重点对居住在生存条件恶劣、生态环境脆弱、自然灾害频发等“一方水土养不起

一方人”地方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9万人,以及确需与之同步搬迁的其他人口9万人,实施易地扶贫搬迁。搬迁对象的最终确定,以县级进村入户调查造册、经户主签字同意、列入县级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实施计划的名单为准。 安置方式以集中安置为主,分散安置为辅。 (一)集中安置 依托县城、小城镇、产业园区安置。结合新型城镇化和县域经济发展,在县城、小城镇、产业园区建设47个集中安置区,安置搬迁对象1.9万人左右。 建设移民新村集中安置。依托新开垦或调整使用的耕地,在周边乡镇或行政村规划建设移民新村53个,引导搬迁对象就近集中安置4.1万人左右。 依托旅游景区安置。挖掘当地生态旅游、民俗文化等资源,因地制宜打造乡村旅游扶贫示范村,引导周边搬迁对象适度集中居住并发展乡村旅游,建设23个集中安置区,安置搬迁对象0.7万人左右。 行政村内就近集中安置。依托靠近交通要道、自然条件较好、生产生活便利的中心村,引导本行政村内居住在生存条件恶劣的自然村搬迁对象就近集中安置,建设245个集中安置区,安置搬迁对象7.6万人左右。 特困人员集中供养及其他类型安置2.2万人左右。 (二)分散安置 插花安置。依托安置地已有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土地、空置房屋等资源,由当地政府采取回购空置房屋、

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县**镇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 **勘察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二○二○年一月

目录 前言 (1) 一、任务由来 (1) 二、评估工作依据 (1) 三、主要目的和任务 (1) (一)评估工作目的 (1) (二)评估工作主要任务 (2) 第一章评估工作概况 (3) 一、工程和规划概况与征地范围 (3) (一)工程和规划概况 (3) (二)地理位置及交通 (3) (三)征地范围 (3) 二、以往工作程度 (3) 三、工作方法及完成工作量 (4) (一)工作方法 (4) (二)完成工作量 (4) 四、评估范围与级别的确定 (6) (一)评估范围的确定 (6) (二)评估级别的确定 (6) 五、评估的地质灾害类型 (8) 第二章地质环境条件 (9) 一、区域地质背景 (9) (一)地层 (9) (二)构造 (9) 二、气象、水文 (9) (一)气象 (9) (二)水文 (12) 三、地形地貌 (12) 四、地层岩性 (13) 五、地质构造 (14) (一)地质构造 (14) (二)地震及区域地壳稳定性 (15) 六、岩土类型及工程地质性质 (16) (一)斜坡类型及特征 (16) (二)工程地质岩组划分 (17) 七、水文地质条件 (18) 八、人类工程活动对地质环境的影响 (18) 第三章地质灾害危险性现状评估 (19) 一、地质灾害类型特征 (19) 二、地质灾害危险性现状 (19)

三、现状评估结论 (20) 第四章地质灾害危险性预测评估 (21) 一、工程建设中、建设后可能引发或加剧地质灾害危险性预测评估 (21) 二、建设工程自身可能遭受已存在地质灾害危险性预测评估 (23) 三、预测评估结论 (24) 第五章地质灾害危险性综合分区评估及防治措施 (25) 一、地质灾害危险性分区评估原则与量化指标的确定 (25) 二、地质灾害危险性综合分区评估 (25) 三、建设用地适宜性分区评估 (26) 四、防治措施 (27) 第六章结论与建议 (29) 一、结论 (29) 二、建议 (29)

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情况调研报告

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情况调研报告 本页是最新发布的《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情况调研报告》的详细文章,觉得有用就收藏了,这里给大家转摘到。 县人大常委会: 为了深入了解我县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情况,根据县人大常委会xx年工作要点,经主任会议研究,成立专题调研组分别到部分乡镇(街道)和移民点,通过走访、座谈等形式对我县xx-20xx年易地扶贫搬迁(扶贫生态移民)工作开展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xx-xx年扶贫生态移民工程推进情况 xx县xx-xx年实施扶贫生态移民工程六个,安置规模为1154户5423人。10月底完成实际入住749户3933人,各安置点具体推进情况如下: (一)xx年盘水街道河边村铁厂安置点。计划安置任务xx0户700人,目前,统规统建住房完成1xx套,统规自建房应建44套,实际建设完成43套,搬迁入住112户512人;

(二)xx年江西坡镇茅背冲安置点。计划安置任务125户731人,实际搬迁入住2户9人,由于该安置点因选址不当,基础配套设施难以全覆盖,通过多次共商,群众搬迁意愿仍不高,经委托第三方进行评估核价后置换江西坡茶场社区保障房安置,现已共商愿意搬迁纳茶小区的有57户257人; (三)xx年楼下镇夹马石坡脚安置点。计划安置任务376户1715人。目前该安置点实际入住376户1715人; (四)xx年青山镇百合小区安置点。计划安置任务232户1140人。目前,安置住房已完成220套,实际搬迁入住210户1059人; (五)xx年新店镇林场安置点。计划安置任务136户585人,目前,自建房77套已完成69套,还有8套正在进行主体施工,公租房安置已全部建成,实际入住69户347人; (六)xx年龙吟镇长冲安置点。计划安置任务125户552人,目前,住房已完成130套,完成分房126户581人,实际入住69户291人。 二、20xx年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推进情况。

贵州省十三五时期易地扶贫搬迁政策-三都县

附件2: 贵州省易地扶贫搬迁及旧房拆除协议 甲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乙方:(搬迁户户主)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十三五”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方案的通知》(发改地区〔2015〕2769号)精神,本着自愿、平等、公开原则,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甲、乙双方搬迁安置、旧房拆除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现居住在县(市、区、特区)乡(镇)村组,住房建筑总面积平方米,宅基地面积平方米;核定搬迁人口人;承包土地亩(其中水田亩,旱地亩,自留地亩)、林地亩(以土地承包证数据为准)。属于(①建档立卡贫困户;②自然村寨整体搬迁中需要同步搬迁的非贫困户)。 二、乙方符合国家易地扶贫搬迁政策,经全体家庭成员一致同意,自愿申请搬迁到省(市、区)市(州)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安置方式为:(①集中安置,②插花安置,③进城务工、投亲靠友等

自行安置),安置点为,安置房建筑面积约为平方米。 三、乙方安置房采取方式建设: ①统规统建;②统规联户自建;③由甲方购买商品房;④由甲方购买保障房;⑤乙方自行购买/建设房屋安置。 四、乙方按照甲方制定的分房(购房、建房)方案,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搬迁入住。 五、乙方搬迁入住新房后3个月内,必须自行拆除迁出地原有旧房及其附属物,为甲方复垦宅基地提供方便。 六、乙方搬迁安置住房补助资金计万元(贫困人口按每人贰万元,同步搬迁非贫困人口按每人壹万贰仟元标准);旧房拆除后奖励资金计万元(每人壹万伍仟元),两项共计万元,按照安置方式及其政策规定使用和结算。 七、乙方须按甲方制定的自筹资金方案,交纳自筹资金。在协议签订之日起日内向甲方交纳自筹资金元,逾期不交者,甲方有权取消易地扶贫搬迁资格。搬迁对象自行购房安置的除外。 八、甲方在乙方办理安置住房确权办证、户籍登记、社会保险、就业培训、子女就学等方面提供服务和支持。乙方积极配合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各项工作,服从甲方的社会管理。 九、本协议一经签订,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执行。乙方保证签订协议后在规定时限内自行拆除原旧房屋及附属设施,自

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情况汇报范本2020年新

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情况汇报 一、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进展情况 20xx-20xx年,我市x个县(区)建档立卡贫困户易地扶贫搬迁任务x户,共x人,安排中央预算内资金x万元。截止20xx年底,全市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均已搬迁入住,中央预算内资金全部拨付,全市所有易地扶贫搬迁建档立卡贫困户均有后续帮扶措施,以确保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 二、主要做法 1.重保障,领导高度重视易地扶贫搬迁 党组书记、主任高度重视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多次在会议上研究部署该项工作,分管领导更是带着地区科相关同志,跑遍了九个有搬迁任务的县(区),到现场查看相关情况,有力地推动了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落实。各县(区)成立了由主要领导负责的易地扶贫搬迁领导小组,下设专门负责易地扶贫搬迁的办事机构,确保县、乡、村都有办公场所,有工作经费,有完善的工作制度和明确的领导分工,为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2.守“红线”,易地扶贫搬迁突出精准 一是把好对象精准关。各地根据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调整情况,坚持以精准为核心,集中力量、集中精力逐户排查,

选准搬迁对象,动态管理搬迁对象,严格审核,明确目标任务,按规划、分年度、有计划组织实施,确保贫困人口应搬尽搬。二是把好政策精准关。深刻理解、准确把“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房不是扶贫房,不是致富房”的要求,通过统规统建、统规分建等方式,坚持规划引领,因户制宜,更多户型,坚持搬迁贫困户人均住房不超过25平米、户均自筹资金不超过1万元的政策底线,让搬迁的贫困户基本上不掏钱就能解决住房问题,进而发展生产脱贫致富。三是把好资金项目精准关。各地严格执行项目建设管理规定,认真落实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管理程序,确保项目建设规范有序。 3.抓后扶,易地扶贫搬迁扶持多措并举 易地扶贫搬迁的最终目标是让搬迁的贫困群众脱贫致富。全市坚持搬迁与脱贫同步,强化对搬迁群众的后续帮扶发展,每个搬迁廖都制订行之有效的后续帮扶措施,让搬迁贫困户安居乐业。一是产业全覆盖。有针对性地帮助搬迁贫困户制订脱贫计划,因地制宜、因户制宜选择产业项目,通过光伏、菌菇、水产、毛竹等产业全覆盖到每个搬迁户身上,不断拓宽搬迁贫困户的增收渠道,加快脱贫步伐。广信区通过中蜂、油茶、蔬菜、水果、毛竹等产业,带动x人年人均增收400-500元。二是挣钱有平台。鼓励有条件的集中安置点建设扶贫车间,扶持来料加工和电商等各类产业,全市大部分集中安置点都配套了扶贫车间,并且都已建成,正在发

易地扶贫搬迁文献综述

易地扶贫搬迁文献综述 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适应新阶段、新形势扶贫开发工作需要。自2001年开始,国家决定实施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把居住在深山区、石山区、生态环境脆弱地区以及生产生活条件极为艰苦的地区贫困农户搬迁出来,到条件较好的地区发展致富,从而彻底改变他们的生产生活条件,从根本上解决长期困扰他们的生存问题。易地扶贫政策从试点到实施至今已有十几年,扶贫开发工作的成绩有目共睹,同时为了更好推进和完善易地扶贫政策,许多学者对政策实施过程带来的成果和产生的问题进行研究,以下为一些围绕易地扶贫搬迁政策实施产生的观点。 从新中国成立至今不到70年的时间,国家经历了从落后到繁荣,而贫困问题却成为了在大部分的时间里影响着国家繁荣富强的重要民生问题。有许多学者对于国家在较长的建设发展时期中如何解决贫困这一重要的民生问题进行了思考研究。彭玮(2017)基于湖北省调研分析后认为:“改革开放以来,中国6亿多人成功脱贫,扶贫开发已经从以解决温饱为主要任务的阶段转入巩固温饱成果、加快脱贫致富、改善生态环境、提高发展能力、缩小发展差距的新阶段,呈现出从绝对贫困到相对贫困、单维贫困到多维贫困、静态贫困到动态贫困、短期贫困到慢性贫困的新特点。[1]”而北京师范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师生王宏新、付甜、张文杰(2017)基于政策文本量化分析总结了中国易地扶贫搬迁政策的演进特征:“根据我国易地扶贫搬迁实践,并结合我国15年来易地扶贫搬迁政策文本的演进特点,可将21世纪以来我国易地扶贫搬迁演变进程分为三个阶段:一是试点探索阶段(2001-2010年),仅在宁夏、云南、贵州和内蒙古四省(区)实施试点;二是全面推进阶段(2011-2014年),实施范围由4个试点省(区)扩展到17个省(区),按照“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县抓落实”的要求对自然村落整体外迁,政策发布数量明显增加,政策类型和内容更加多样;三是脱贫攻坚阶段(2015年至今),扶贫搬迁范围扩大到22个省(区),着重强调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精准扶贫搬迁,搬迁资金来源更加多元化,统筹主体涉及扶贫办、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等多个中央部门。[2]” [1] 彭玮.当前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基于湖北省的调研分析[J].农村经济,2017(3): 26-30. [2] 王宏新,付甜,张文杰.中国易地扶贫搬迁政策的演进特征--基于政策文本量化分析[J].国家行政学院学报,

全区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社区推广使用新型洁净炉具和鼓励群众实际搬迁入住补助政策实施方案(最新)

全区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社区推广使用新型洁净炉具和鼓励群众实际搬迁入住补助政策实施方案(最新) 按照全市易地扶贫搬迁“暖冬行动”安排部署,结合市政府办《关于在全市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推广使用新型洁净炉具的通知》(X政办发〔X〕53号)和市移民办《关于在全市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推广新型洁净炉具的实施方案》(X移民办发〔X〕89号)精神,为切实做好全区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新型洁净炉具和燃料推广工作,确保搬迁群众如期实际入住,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对象 安置在X双碑移民搬迁集中安置点的47户136人和X石林景区移民搬迁集中安置点的85户251人易地扶贫搬迁对象。最终以实际发生为准。 二、目标要求和入住标准 (一)目标要求。按照全市易地扶贫搬迁“暖冬行动”安排部署,以推广使用新型洁净炉具为抓手,X月底前全面解决X双碑、X石林景区安置点易地扶贫搬迁对象安置房采暖需求,X月X日前搬迁群众全部实际入住,杜绝出现新房旧房“两头跑”现象,在“稳得住”方面有质的提升。 (二)入住标准。搬迁群众搬入安置房,室内有必备的生活物品,有实际生活痕迹,视为实际入住。具体标准是:室内有沙发、桌凳、衣柜、床(被褥)等必备家具,安装了窗帘;厨房有做饭必备的各类灶具、生活必需品,新型洁净炉具安装到位并正常使用。 三、炉具型号、炉具型煤补助和搬迁入住补助标准 (一)炉具型号及炉具型煤补助标准

1.炉具型号。按照市政府办《关于在全市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推广使用新型洁净炉具的通知》要求,本次推广使用的新型洁净炉具由X中环机械有限责任公司设计生产,并提供清洁型煤生产所需技术支持。根据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房户型和采暖面积,坚持“经济、环保、实用”的原则,主要推荐以下几款炉具:安置房屋已安装水暖设施,面积在80㎡以上的户型,推荐使用8号水暖炉,面积在80㎡以下的2人及2人以上户型,推荐使用7号水暖炉;1人户安置房,推荐使用小号单烧炉。 2.补助标准。①炉具补助标准。炉具由X镇、X镇进行统一采购,炉具及安装费用由区财政承担;报警器费用由群众自行承担。炉具所有权归安置点所在镇人民政府,搬迁群众只具有使用权,不得自行转让和买卖。②采暖型煤补助标准。区政府对搬迁群众购买型煤进行价格补贴。X-X年采暖期(当年X月X日至次年X月X日共4个月),群众购买型煤价格原则上不超过600元/吨,“交钥匙工程”实行全额补贴。具体补助流程如下: ⑴由X镇、X镇负责,做好安置点搬迁群众冬季采暖型煤的发放统计和使用工作(详见附件3),每2个月进行一次使用情况汇总和资金核算,核查无误后报区移民办。 ⑵由区国土资源分局(移民办)负责,根据X镇、X镇上报的搬迁群众型煤使用情况进行汇总检查。 ⑶由区财政局负责,根据搬迁群众型煤使用汇总表,按照型煤900元/吨(交钥匙工程1500元/户)补贴标准,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区国土资源分局账户。 ⑷由区国土资源分局(移民办)负责,联系购置采暖型煤。 ⑸群众自行承担的费用,由X镇、X镇负责,根据每户型煤使用数量和600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