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信用卡领域反洗钱问题

浅议信用卡领域反洗钱问题
浅议信用卡领域反洗钱问题

浅议信用卡领域反洗钱问题

[摘要]20世纪90年代以来,信用卡业务得到飞速的发展,信用卡对促进居民消费、减少现金流通、降低交易成本起到了积极作用。但由于信用卡业务的网络性等特点,极易被犯罪份子当作洗钱的工具,这就给反洗钱监管提出了更大的挑战。信用卡领域反洗钱研究,已经成为金融机构履行反洗钱义务和人民银行反洗钱监管亟须解决的重要问题。

[关键词]信用卡洗钱风险

一、国内外主要观点及做法

信用卡的定义比较多,本文主要讲狭义上的信用卡,即可以在一定额度一定期间内免息透支的电子支付卡。信用卡交易主要通过POS机和网上银行交易等方式实现。

美国在网上银行机构设立的市场准入方面规定比较严格,美国货币监理署(Office of the Comptroller of the Currency,简称OCC)在2001年规定设立了国民银行网上银行并开办网上业务的审批标准和审批程序;还允许非银行机构发行电子支付工具,对非银行电子货币发行商的市场准入审批主要在各州,主要是执照方面的限制;在2010年2月生效的《信用卡改革法》(Credit Card ReformAct)中,加强了对信用卡业务的管理,更加严格了发卡等环节。而具体在反洗钱方面,9·11以后,美国加大了监管力度,在颁布的《银行保密法》中规定,银行必须有专人鉴别可疑资金的流动并及时向财政部报告,对查办不力者予以重罚。要从大量的交易记录中找出犯罪分子的踪迹实非易事,只能借助计算机、人工智能和神经网络技术来解决该问题,例如美国财政部使用NETMAP软件开发的FAIS系统。

英国政府对于信用卡反洗钱,一方面加大司法力度;另一方面联合行业组织,努力推行带个人身份信息资料的IC卡,同时加快收单终端机具的改造,主要是银行对商户的终端改造给予适当的补助。世界其他一些国家也都在尝试运用先进的计算机技术进行信用卡业务领域的反洗钱实践。

国内有部分专家银行卡领域反洗钱进行了研究,如王小青等(2005)、李德善等(2009)分别从银行卡领域中存在的问题分析了银行卡面临的洗钱风险及对策;孟建华从洗钱的三个阶段出发对银行卡业务的可疑交易识别带来的问题、外币卡业务中的反洗钱问题进行了分析。但很少有对信用卡领域的反洗钱问题进行深入系统研究的。

银行反洗钱调研报告

银行反洗钱调研报告 反洗钱工作在当今复杂的金融和社会环境下是一项重要而艰巨的工作,做好反洗钱工作,是维护国家和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客观要求,是维护金融机构诚信及金融稳定的需要,也是保证信誉支付稳定,促进工行发展的保证。结合工行天平架支行实际,工行广州南湖支行,现将这半年的反洗钱工作,存在问题,及相应的对策做出汇报: 一,存在的问题 (一) 对反洗钱工作的认识不足 1,认识不足:由于宣传不够广泛和深入,社会公众,对反洗钱的认识不足;部分网点认为反洗钱是人民银行的事,与己无关,一些网点既设有健全的制度,也末指定专人负责,反洗钱工作对他们而言可有可无;2,利益相关者,对反洗钱工作不支持:政府相关部门,因为引资心切,对加强大额资金的流入管理不理解,不积极配合;一些网点,从自身利益出发,认为建立反洗钱体系要增加成本投入,在同业竞争中丢失客户,从而放弃执行反洗钱的义务;;3,部分网点认为洗钱是多在市区,城乡结合部没人洗钱,但天平架支行的地理区位是最特别的,高尚住宅区林立于城乡结合部,特殊业务较多,因此反洗钱工作也更为复杂,严峻 (二)缺乏反洗钱专门人才,分析甄别难 作为新晋一线柜面员工,其实每天的工作都与反洗钱相关,可是只是听网点员工,偶尔提到业务合规,要注意可疑交易,具体的判别能力,并没有做过相应的培训。对于商业银行来说是一项新的职能,由

于各种条件限制,当前工行反洗钱专门人才十分缺乏,反洗钱岗位人员大都是兼职人员,反洗钱的知识及业务技能欠缺,缺乏实际操作经验不能对可疑支付交易数据进行精确分析、准确判断。 (三)客户身份识别制度未认真落实 工行天平架支行一线员工在与客户建立业务关系时,核对并登记的真实有效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文件,只有居民身份证及其号码,对客户的其他情况都没有相关的记录记载,就是已登记的客户身份证号还存在记录模糊、不完整;业务办理时,各种操作也只是为了应付各类检查等现象。分析原因认为客户都是自己的熟人或朋友,不会参与洗钱,为挽留客户,放松了对部分客户的身份识别,只登记了身份证明文件的编号,对大额的资金往来,根据现金管理的要求做一些工作。客户身份识别制度落实不到位。 (四)反洗钱素质不高 工行天平架员工反洗钱素质较低,对反洗钱工作的认识不到位,对反洗钱相关操作流程及法规学习不够,与当前反洗钱工作要求有一定差距,特别是一线人员对反洗钱知识了解甚微,对有关的反洗钱操作程序掌握不熟练,在日常工作中,难以有效识别可疑交易。另外,过于重企业经营效益,轻员工反洗钱培训,造成一线人员反洗钱知识欠缺。 二,对策与建议 (一)及时报告大额和可疑交易 识别和报告大额和可疑交易是反洗钱的重要内容,天平架每一个

反洗钱案例分析——厦门远华特大走私洗钱案

反洗钱案例分析——厦门远华特大走私洗钱案 发布时间:2011.07.14 点击数:4363 选择字号:大中小[案情] 厦门远华案件是一起震惊中外的特大走私洗钱案件,涉案人员众多,涉及金额巨大,案情极为复杂,造成的影响极为恶劣。赖昌星等走私分子主要是通过四种手段积累起巨额非法财富的: ⑴直接闯关,走私成品油。从1996年开始,赖昌星走私犯罪集团用直接闯关的方法共走私成品油450多万吨,是整个厦门关区同时期正常报关进口量的一倍多。这些走私油一到厦门,无须办理任何海关手续,就被卸入当地一个大油库。然后,走私分子用各种小型的船舶将油运往福建等地区销售。 ⑵假转口,真走私。赖昌星在厦门注册的首个企业是厦门远华电子有限公司,该公司一直没有进出口经营权。为实现大规模走私,就利用厦门多家有进出口权的国营大企业,打着它们的招牌进行走私,然后再将走私所得分成。这样,从所有的海关单据中,都看不到远华公司的名字。1996年后,赖昌星团伙用假转口等方式,走私进口香烟高达300多万箱,而同时期整个厦门关区包括石狮、晋江等5个隶属关区申报进口的香烟只有180万箱。走私香烟的数量是正常进口香烟的近两倍。 ⑶伪报品名,走私汽车。赖昌星团伙走私汽车,用得最多的手段就是伪报品名。明明进口的是汽车,却假报为树脂、聚乙烯、木浆等货物。为什么要伪报这些品名呢?原来,厦门海关是不允许汽车整车进口的,只有以诸如树脂这样的品名才能进关。就这样,从1997年2月至12月间,通过买通海关人员,赖昌星团伙将走私汽车伪报成低税值的化工原料等品名,先后分29个批次走私各种系列汽车共计3588辆,价值人民币15.7亿元,偷逃税款人民币9亿元。 ⑷代理走私,收取水费。凭借着强大的保护伞,赖昌星逐渐成为厦门关区的走私霸主,在私底下人们把远华称作厦门的“第二海关”,把赖昌星称作“地下关长”。依此非法地位,赖昌星开辟了一项“新业务”,即包揽走私的通关活动,并收取费用。这种费用被称作“水费”,“水费”的标准一般是10%。如一个集装箱的“555”烟值300万元,赖昌星就收30万元。但在成品油和植物油的走私中,远华收取的“水费”标准竟然高达70%。“水费”收入占赖昌星团伙总收入的一半。由此可见赖昌星之猖狂,把国家的海关变成了他为所欲为的天下。在大肆挥霍并用巨额非法财富贿赂腐败分子以获取更多非法财富的同时,赖昌星开始了其大规模的洗钱活动。其基本手法是通过地下钱庄将非法财富向境外转移。走私集团首先将贩卖物资取得的大量人民币现金收 入存入地下钱庄并勾结定点银行接收保管支付,之后地下钱庄勾结跨境洗钱集团或境内贸易公司付汇给境外合伙人,境外合伙人按地下钱庄要求付汇给走私集团境外账户,然后走私集团付汇给境外供货商或汇往境外安全账户,最后境外供货商向走私集团提供物资继续走私贩卖活动。从上述流程我们可以看到,一方面地下钱庄、贸易公司成为洗钱的渠道,使走私资金得以表面合法地融入金融体系和实体经济,另一方面管理不善的金融机构助纣为虐,成为洗钱得逞的关键的因素。 [评析] 赖昌星大规模的洗钱活动之所以能够得逞。地下钱庄、跨境洗钱集团、货币兑换店、贸易公司甚至城市信用合作社这样合法的金融机构都扮演了不光彩的角色。本案运用的主要洗钱手

银行支行营业室反洗钱工作总结

ⅩⅩ银行支行营业室ⅩⅩ年反洗钱工作总结ⅩⅩ年在总行及管理行的英明领导下,ⅩⅩ年营业室较好的推进我行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打击一切涉毒、走私及恐怖组织的不法洗钱犯罪活动,纯洁社会风气,保持社会安定,提高我行信誉,保证支付的稳定,促进业务的快速健康发展,使社会公众广泛知晓和了解反洗钱知识,夯实反洗钱工作的社会基础。确保了此项活动扎实有效开展,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现就ⅩⅩ年反洗钱工作进行总结汇报。 一、加强学习,增强对反洗钱工作的敏感程度 为增强对反洗钱工作的熟悉程度,我们以身作则,加强了对反洗钱知识的学习。 第一,是加强领悟反洗钱工作的重要性。营业室多次通过班外时间学习反洗钱文件,并在平时业务办理中灌输反洗钱知识,普及反洗钱的重要性和意义,提示员工把好第一道关,既提高了对反洗钱工作的熟悉也提升了网店业务能力。 第二,是有组织地开展业务培训。首先,充分熟悉到金融机构是控制洗钱的第一道屏障,要确保金融领域反洗钱工作措施得到全面落实,就必须充分发挥金融机构“了解客户”的优势,提高其反洗钱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其次,强化了临柜人员反洗钱方面的培训。为确保切实履行好这项重要职责,我们采取了一系列有力的措施,扎实开展反洗钱专业队伍的建设工作,通过案例和文件学习及每月规定反洗钱学习,强化了反洗钱意识,初步形成了一支反洗钱工作队伍。 第三,加强日常对可疑交易的上报与筛选,营业室设立专人对进

行日常反洗钱工作,严格落实客户识别,可疑筛查,全年共上报。 二、精心组织,确保反洗钱宣传活动的有序开展 ⅩⅩ年营业室应总行、管理行要求及自身需要,共进行了次反洗钱宣传工作,确保反洗钱宣传活动有序开展,还丛从构建组织体系、健全制度建设、强化监督治理等方面入手,全力构筑反洗钱安全防线。 一是周密组织精细安排。对宣传活动的时间、形式和要求进行了安排,并安排和组织员工利用闲暇时间进行准备。对辖区内客户群体进行分析,实行“走出去。请进来”形式,以网店为主战场,对进门办理业务的顾客进行宣传,并对走出营业室,对辖区内人流密集场所进行宣传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既宣传了反洗钱知识也提升宣传了青海银行的形象。 二是抓紧进行一系列制度建设。建立了反洗钱岗位责任制,做到分工合理,责任到人,实行AB角色制度,A角全面、具体抓,B角辅助,确保反洗钱各项工作职责落实到位;同时,结合营业室实际情况,制定了反洗钱操作相关规章制度细则。 三是通过总行及管理行的专项检查提升反洗钱能力。并以此进一步推动反洗钱工作。针对在检查中暴露出的一些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并及时进行整改。通过检查摸清情况,积累经验,锻炼了队伍,增强了做好反洗钱工作责任意识。 三、周密实施,做到了宣传活动形式与内容统一 在营业室网点悬挂反洗钱宣传周活动横幅和张贴标语。主要向社

反洗钱典型案例评析

反洗钱典型案例评析——贷款诈骗案 发布时间:2011.07.14点击数:14613选择字号:大中小 反洗钱案例分析——许宗林上市公司洗钱案 发布时间:2011.07.14点击数:6537选择字号:大中小 [案情] 2005年1月1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式对西安达尔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实施停牌,达尔曼这只曾经盛极一时的“中华珠宝第一股”寿归正寝。一叶知秋,达尔曼的结局凸现出中国股市的一些问题。从洗钱的角度分析这支个股,问题更是触目惊心。 达尔曼于1996年12月上市,发行3000万流通股,发行价7.3元,经过数次送股后总股本从最初的7600万股迅速扩张至2.28亿股。此后机构经过两次配股,再次圈走5.78亿元。退市前,达尔曼历史上的最高股价高达94亿元,成为中国股市著名的高价股,号称“中华珠宝第一股”。而其董事长许宗林2001年和2002年连续两年以身价6亿元入选《福布斯中国内地百富榜》。 到了2004年6月末,公司却亏损14.44亿元,每股收益为-5.04元,股东权益为-3.47亿元,每股净资产为-1.21元。短短数年时间,达尔曼从一支绩优股突然变为一支百病缠身的退市股,其中的原因令人费解。 根据有关部门核查,发现达尔曼所有的采购、生产、销售基本上都是在一种虚拟状态下进行的。每年公司都会制定一些所谓的经营计划,然后组织有关部门和一些核心人员根据计划制作虚假的原料入库单、生产进度报表和销售合同等。为了做到天衣无缝,相关销售发票和增值税发票应缴的税款都一分不少地缴纳——据测算,达尔曼几年来用以造假的成本达数亿元。其虚假投资经营项目也数不胜数,如帐面显示“达尔曼一条街”项目投入8227万元纯属子虚乌有;还有账面显示6000万元的“都江堰钻石加工中心”、5213万元的“西安富士达传感器”、1950万元的“蓝天林木种苗项目及轻型基制”,都属于虚报项目。 为了隐瞒其诈骗事实与非法收入,许宗林建立了大量由他控制的空壳公司和影子公司来与达尔曼进行“业务往来”,这类公司总数达30多个,其法定代表人表面看起来与许宗林没有任何关系,但其实都是许宗林身边的人,许宗林只需要怀揣着这些公司的印鉴,在需要的时候就可以轻松完成他的数字游戏了。 此外,为了顺利瞒过监管部门和通过会计事务所的审计,达尔曼所有帐务都是由一位湖北的注册会计师来做。大部分的资金最后都汇集流向深圳。许宗林通过在深圳的几家公司,以设备采购、投资为由,或者通过地下钱庄等种种手段将数亿元的资金洗往国外。 [评析] 许宗林通过上市公司大肆诈骗股民财产,为上市公司的监管再一次敲响了警钟。然而从反洗钱角度来看,这起案件同样拥有重要意义。 早在2004年初达尔曼事件东窗事发之前,加拿大反洗钱部门就对许宗林通过地下钱庄向境外转移财产的不法行动有所察觉,并向我国相关的执法部门进行过求证。然而当时我国并没有有效的反洗钱制度,相关部门缺少对金融情报的敏感性,对加拿大提供的这个及其有价值的情报没有引起重视,所以没能及时进行调查及对许宗林采取强制措施,以至于许宗林成功外逃,他非法获得的大量不法收益亦难以全部追回。

银行反洗钱调查报告

银行反洗钱调查报告 随着金融交易平台越来越多,新型洗钱犯罪的手法也层出不穷。作为一线临柜人员,我们深知反洗钱的重要性,那么怎么把好这关呢?我将结合日常工作谈谈如何进展反洗钱工作。 网银、手机银行等业务的推出,使人们足不出户就可以对资金方便的操作,而利用互联网和手机操控业务的前提是银行有账户。那我们该如何把关:对开立个人银行账户必须实名制且出具有效证件,核对客户的有效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并且进行联网核查,登记客户身份的基本信息,留存有效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开立单位账户的,须按照《账户管理办法》出具相关证件,对其真伪进行识别,保留复印件。客户身份资料,自业务关系结束当年计起最少5年。为上诉账户开立网上银行需要注意: 1.个人网银必须是本人带有效证件办理;单位网银最好是法人亲自来办,如果代理人来办理应该出具授权书。 2.需要核对账户信息与客户身份证信息是否一致 3.提示客户网银尽量本人使用,必要时可要求客户在开户申请书上注明并签字 4.核实客户提供的手机号是否为本人使用 5.一定要询问客户是否设置交易限额,尽到告知义务 随着人们的生活水平提高,人们闲置的资金存储在银行所获得的利息已经不能满足他们价值期望,所以网络又滋生出一种

P2P投资理财平台,打着高收益低风险的口号正进入老百姓的生活。虽然这是一种低门槛,易操作的平台。而在借款人和贷款人发布信息时,他们的身份信息只是通过网络来认证料,这样难以进行有效的身份识别,这样一些不法分子会一人注册多个账户进行洗钱交易,容易引发非法集资、诈骗等洗钱犯罪。它还缺乏相应的法律规制,这种网络借贷平台缺乏进行交易记录保存和上报可疑交易报告等反洗钱义务约束,极有可能被不法分子利用成为新的洗钱通道。 支付宝,大家很熟悉,它通过第三方支付,其最大的特点就是用户的虚拟账户可以和任意一家签约银行账户相关联,买方只需要通过虚拟账户可以转移资金。但是这样一来原本我们银行可以全程掌握的交易过程被屏蔽了,我们无法识别客户的资金流向,这样一些不法分子会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进行洗钱、融资、诈骗、信用卡套现等犯罪活动。 我们一线员工要树立反洗钱的意识,注重学习,掌握反洗钱的技能,严格履行反洗钱义务,切实打击洗钱活动。认真做好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 我们还要组织下乡宣传增强民众的反洗钱意识。我们可以通过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宣传图片,摆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全面开展《反洗钱法》宣传。告诫民众天上不会掉馅饼。

银行反洗钱工作总结3篇

银行反洗钱工作总结3篇 银行反洗钱工作总结范文1 为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对反洗钱工作的认识,普及反洗钱知识,营造有利于反洗钱工作的外部环境,加大对洗钱风险的防范和打击力度,宣传反洗钱活动的危害和反洗钱工作的重要意义,结合我行的实际情况,制订我行20XX年度反洗钱宣传工作计划: 一、宣传目的 通过开展反洗钱宣传活动,发挥金融机构反洗钱作用,提高金融机构反洗钱人员的业务素质,增强金融机构反洗钱意识和履行反洗钱义务的自觉性,起到防范洗钱风险,维护金融稳定的作用;加强金融机构之间的沟通协调,为进一步优化反洗钱工作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增强市民反洗钱意识,使反洗钱工作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让他们懂得反洗钱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二、宣传内容: 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包括《反洗钱法》、《金融机构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集交易记录保存管理》等。 反洗钱基本常识:包括什么是洗钱,洗钱犯罪手段有哪些,客户身份识别应具备什么条件等。 洗钱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对社会、机构和个人会产生哪些不良影响。

宣传横幅:"预防洗钱犯罪,营造和谐社会"、"维护金融秩序,遏制洗钱犯罪"、"打击洗钱、人人有责"。 二、宣传时间:根据每年中国人民银行的具体安排组织反洗钱宣传活动1—2次。如中国人民银行没有组织由我行自行安排在每年3—10月份进行宣传。 三、宣传方式: 1、利用横幅及板报进行宣传。内容主要是以反洗钱标语口号,对社会公众普及宣传,让社会公众易于接受,使社会公众树立"反洗钱人人有责"的意识。横幅由总行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制作,各网点必须在营业场所前悬挂反洗钱宣传横幅; 2、宣传折页和板报。宣传折页应详尽地阐释社会公众应该了解的反洗钱知识,宣传折页应放置在网点柜台前,方便客户了解反洗钱知识;各营业网点定期更换宣传板报内容,宣传总部下发的宣传板报内容。 3、开展网点柜面宣传。要求各网点营业厅通过电子宣传屏24小时不间断宣传反洗钱口号;各网点在营业厅外悬挂宣传横幅、营业厅内张贴宣传标语及板报。 四、宣传总结: 对反洗钱宣传活动进行总结,主要总结前些阶段宣传工作的经验与成果,找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为今后反洗钱宣传工作的进一步开展作好准

关于进一步推进反洗钱工作深入开展相应对策的调研报告

关于进一步推进 反洗钱工作深入开展相应对策的调研报告 反洗钱工作在当今复杂的金融和社会环境下是一项重要而艰巨的工作,做好反洗钱工作是国家利益和人民群众根本客观要求,是维护金融机构诚信及金融稳定的需要,也是保证信誉支付稳定,促进农业银行发展的保证。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金融机构报告涉嫌恐怖融资的可疑交易管理办法》和《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的相继颁布实施,我行对反洗钱工作的认识得到了进一步强化,建立和完善了反洗钱内控制度,明确了内部反洗钱操作流程,基本上能按规定开展反洗钱日常工作。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要求,无论是工作力度、实效,还是长效管理机制建设,都未达到有关要求,亟待于在今后工作中进一步加强和提高。现结合工作实际及对营业机构实地调研情况,对如何深入开展反洗钱工作报告如下: 一、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反洗钱社会氛围 一是加大社会公众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农业银行点多面广的优势,在集镇、闹市和营业窗口开展反洗钱宣传,提高社会公众对反洗钱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二是加大对偏远农村反洗钱宣传教育的投入,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反洗钱宣传,使偏远农村的农户更

多地了解反洗钱知识和反洗钱的重要性;三是充分利用自身网点多、人员多、覆盖面广的优势,向广大群众宣传洗钱活动对社会的危害性,重点要向企事业单位的财务人员宣传洗钱的危害,从而营造浓厚的反洗钱社会氛围。 二、规范完善制度,明确反洗钱业务流程 结合自身实际,尽快建立健全反洗钱内控制度。一是制定行之有效的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以及反洗钱业务学习制度和违规违纪操作处罚制度,将反洗钱工作纳入内部稽核范围,增强反洗钱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大对徇私舞弊,违规违纪操作的处罚。使反洗钱内控制度与业务操作规程和会计核算系统做到有机结合,两者共同进步,相得益彰,促进我行稳健经营和发展。二是将存款实名制、账户管理、票据监管全部纳入反洗钱的管理范围之内。三是在基层营业单位尽快设立专职反洗钱岗位人员,专门负责反洗钱的非现场监管、检查、辅导以及基层反洗钱岗位人员的培训工作,负责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的甄别、分析、报送工作,不断增强反洗钱工作人员的工作责任心。 三、重视人员培训,培植反洗钱骨干队伍 制定和实施反洗钱由浅入深的系列培训计划,尽快培养一批具有专业技能的反洗钱业务骨干,再由这部分人员负责指导、培训基层营业网点的反洗钱人员,不断增强和充实一线反洗钱操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可疑交易的甄别能力。通过采取举办多层次的反洗钱业务培训班、编印反洗钱教材、组织反洗钱知识竞赛、开

反洗钱案例精选

反洗钱案例精选 《刑法》第191条: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一)提供资金账户的; (二)协助将财产转移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 (三)通过转账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的; (四)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的; (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案例一肖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洗钱案 ●案件审判结果 2019年3月11日,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对一起涉嫌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提供资金账户,并帮助掩饰、隐瞒共计525382.6元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所得的来源及性质的案件进行宣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91条等规定,判决被告人肖某某犯洗钱罪,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洗钱手法 1.提供银行账户,将犯罪所得资金分散转出。肖某某作为亲密关系人,明知丁某从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活动,仍然应其要求提供多个银行账户,协助资金转移。 2.多次转账清洗,协助资金外逃。肖某某参与并协助丁某进行非法资金的柜台取现、存现、转账等交易,后将卡内资金分散转移至丁某之子李某境外账户。 案例二李某某毒品洗钱案 ●案件审判结果 2019年8月19日,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人民法院对一起涉嫌为毒品犯罪提供资金账户,并协助掩饰、隐瞒毒品资金的来源和性质的案件进行宣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网络金融时代反洗钱调研报告.doc

网络金融时代反洗钱调研报告 —关于做好互联网金融业务反洗钱的工作自2012年中国证监会提出金融创新发展路线后,两年来我国的证券行业开了突飞猛进的颠覆式的发展。更多的金融创新产品一方面可以满足不同类型投资者的投资需求,另一方面由于其无纸化交易、服务方便、快捷、高效、可靠、经营成本低廉、简单易用等特点为社会经济活动带来了很多便利。2013年网络金融时代正式拉开帷幕。支付宝联合天弘基金共同打造的余额宝,在极短的时间内使天弘基金成为我国托管资产最大的基金公司。而券商也从本年3月正式开展异地见证开户,并于9月推出网上开户进入网络金融时代。投资者可以自己通过网络办理开户及部分二次业务。然而随着网络金融的开展一方面为广大投资者带来了办理业务的便捷性,却也因为网络业务で隐蔽性、虚拟性、复杂性和跨区域性也为不法分子的洗钱活动提供了可乘之机使反洗钱工作面临着诸多问题给证券金融机构反洗钱带来了严峻的挑战。 互联网金融业务的反洗钱工作存在的隐患和问题如下: 1、互联网金融业务的开展缺乏法律法规的保障。 互联网金融是金融行业发展的必然趋势但它仍离不开法律的规范和保障。目前我国仍然没有一部完整的关于互联网金融业务开展的法律规章制度缺乏对互联网金融严密有效的监管措施并且现有的反洗钱法律法规主要针对的是金融机构或特定非金融机构的传统业务很难规范互联网金融业务的发展。法律法规的缺失给不法分子添加了

更多的便利增加了反洗钱的难度使互联网金融活动有序开展存在着风险隐患。 2、互联网金融的无纸化交易增加了监查可疑交易的难度 互联网金融产品的销售采用的是无纸化交易客户通过互联网可以随意自主地购买金融理财产品,汇划资金无须注明用途没有原始单证只有业务流水和分户账。投资者在网络自助开户过程中,所有的文本都采用了电子化形式,而客户身份确认则采用了远程视频的确认方式。在传统金融产品购买中客户需要到银行柜台或证券营业部的柜面上填写相关的协议文本、风险测评等,在购买成功后在出具的纸质平淡上需投资者对交易的时间、金额、用途等要素确认并签名,确认一笔交易要经过多个相关工作人员的经办、授权、审查才能办理在如此严密的业务流程控制下多次、频繁发生的大额交易很容易被察觉。与传统的业务办理流程相比在无纸化交易的过程中金融机构更难对其资金进行监控和分析这也就增加了对可疑交易监查的难度更利于洗钱犯罪行为的滋生。 3、客户身份识别问题 客户身份识别是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的第一道关口。金融机构通过确认客户的真实身份及时发现涉嫌违法犯罪的可疑客户从而在源头上预防洗钱犯罪有效保护金融体系的安全和稳定。但是互联网金融业务的隐蔽性和虚拟性严重妨碍了客户身份的识别。如现在支付宝和天弘基金推出的余额宝业务,投资者的信息交流和业务办理都可以在几乎匿名的方式下进行匿名的方式导致无法辨别客户的真实身份这

(总结与计划)银行反洗钱2018年工作总结及2019年工作计划-2篇

银行反洗钱2018年工作总结及2019年工作计划按照中国人民银行、XX商业银行各上级行的工作部署和工作要求,我行扎实有效开展反 洗钱工作,现将我行201X年度反洗钱工作总结及201X年工作计划报告如下: 一、201X年反洗钱工作总结 (一)反洗钱制度建设 1.及时落实监管部门精神。反洗钱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在收到人民银行、监管部门反洗钱相关文件、规定后,我们都及时把反洗钱工作精神传达到各部门、各网点员工,并结合我行实际,提出具体工作要求,落实人民银行、监管部门的反洗钱工作布置。 2.建章立制,加强内控管理。根据人行反洗钱监管要求和我行的工作实际,我行按照市分行工作要求,转发并执行《XX银行XX市分行反洗钱工作细则(201X年修订版)》、《XX商 业银行XX市分行反洗钱工作考核评价实施细则(201X年修订版)》、转发省分行《关于修订的通知》等文件。明确要求各职能部门设立反洗钱岗位、专人负责反洗钱工作;明确要求各级营业机构要根据“了解客户”的原则,建立和完善客户身份审查和登记制度;落实反洗钱大额和可疑交易报送归口管理部门;明确反洗钱司法配合和移送以及反洗钱保密制度等。 1.成了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我行为做好反洗钱工作,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反洗钱组织体系。成立了以行长为组长,分管行长为副组长,县支行各部门、各网点和县邮政分公司金融业务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并在县支行综合管理部门设立反洗钱工作办公室,明确各部室、各网点职责,具体负责反洗钱工作的各项日常事务。 2.设立反洗钱联络员机制。为切实贯彻执行人民银行和我行有关反洗钱的制度规定和要求,落实反洗钱工作职责,设立银行反洗钱联络管理机制。同时,根据工作需要,县支行在各部门和自营网点设立反洗钱兼职联络员,履行具体事务,负责反洗钱信息的采集和报告工作,并在反洗钱事务上与县支行反洗钱工作办公室和县支行反洗钱管理员保持联系。 3.召开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会议。201X年,XX县支行在XX月XX日、XX月XX日、XX月XX日、XX月XX日分别召开了XX县支行反洗钱领导小组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和第四次会议。会议由XX县支行行长XX主持。在会议上,集中学习了会议期内监管部门和上级行反洗钱

反洗钱调研报告

反洗钱调研报告 反洗钱工作在当今复杂的金融和社会环境下是一项重要而艰巨的工作,做好反****工作是国家利益和人民群众根本客观要求,是维护金融机构诚信及金融稳定的需要,也是保证信誉支付稳定,促进农村信用社发展的保证。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金融机构报告涉嫌恐怖融资的可疑交易管理办法》和《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的相继颁布实施,农村信用社反洗钱认识得到了进一步强化,初步建立和完善了反洗钱内控制度,明确了内部反洗钱操作流程,基本上能按规定开展反洗钱日常工作。但由于反洗钱工作还处于起步阶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要求,无论是工作力度、实效,还是长效管理机制建设,都未达到有关要求,亟待于在今后工作中进一步加强和提高。现结合工作实际,浅谈农信社在反洗钱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存在问题 1、反洗钱工作思想认识不深刻。思想认识是制约我们邮储银行特别是我们这些农村支行反洗钱工作质量提高的关键因素。虽然反洗钱工作已开展多年,市(县)人行和邮储银行也做了大量工作,并进行了所谓的培训,但缺教材、缺师资、缺案例、缺成熟规范的反洗钱技术模式,从而培训学习也只是停留在低层次水平,翻来覆去抄法规、读概念,对如何深化反洗钱工作的现实指导意义不大。在实际工作中多数职工不熟知与其业务相关的金融法规和行业制度规范,凭感觉、凭经验办理,业务处理随意性较强,不能及时识别和防范洗钱活动。加之部分农村的管理人员及员工对反洗钱工作重视不够,表现在:一方面认为农村地区交通不便,信息闭塞,经济发展落后,贪污、贩毒、走私、黑社会等犯罪分子不会通过本地网点机构进行洗钱犯罪;另一方面是怕得罪客户,担心业务流失,影响自身经济效益,发现疑点后没有深入调查。 2、反洗钱工作宣传力度不到位。反洗钱工作的艰巨性,决定了加强力度宣传相关知识的必要性。由于农村信用社的服务对象主要是“三农”,而农村文化素质高的年轻人基本外出打工,留守在家的都是文化素质较低、体弱病残的老人或留守儿童,再加之农村地区大多交通不便,消息闭塞,群众基本不知道洗钱为何物,更谈不上了解或熟悉反洗钱的相关洗钱工作的开展。

完整word版,反洗钱风险自评估报告

XXXXXXXXXXXXXXXXXXX银行 关于反洗钱风险自评估的报告 中国人民银行XX支行: 根据人行XX中心支行下发的《中国人民银行XXX支行关于转发<金融机构反洗钱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有关事项的通知》(银 XXXX[2014]373)文件的要求,XXXXXXX银行(以下简称“我行”)认真开展本单位的反洗钱风险自评估工作。在自评过程中,本着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我行反洗钱组织机构设立情况、反洗钱内控建设和执行情况、客户身份识别情况、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情况、反洗钱宣传培训工作情况等方面的反洗钱工作进行综合自评。现将有关自评情况汇报如下: 一、成立反洗钱风险自评估工作小组 为确保反洗钱风险自评估工作顺利开展,保证相关工作质量。我行成立了反洗钱评估工作领导小组,以行长XXX为组长,XXXX为副组长,XXX、XXX、XXX为成员,具体工作由副组长XXX负责。工作小组负责制订自评估工作方案,明确本次自评估工作的目标与要求,以及具体实施的时间与步骤,组织、协调各部门开展自评估工作,并对工作中的各个环节进行监督。 二、反洗钱风险自评估工作执行情况 1、反洗钱内控制度和组织机构建设情况 自开展反洗钱工作以来,我行一直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文件规定,不断完善反洗钱的内控制度,随着内控制度的不断健全,一线员工对

可疑交易的识别能力有了很大提高,严格按照反洗钱相关规定识别客户身份、报送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 2、认真落实客户身份识别工作。 我行在客户开户时严格按照规定实施客户身份识别制度,严格把关,认真审查各类证件的真实性、完整并进行了核对和登记,对于未能依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个人账户一概不予办理开户手续;在为单位客户办理存款、结算等业务,均按中国人民银行进行核对登记。 3、认真开展反洗钱宣传活动,提高社会公众反洗钱意识。 我行将反洗钱宣传作为日常工作长期开展,为防范金融诈骗活动,维护国家的安全和稳定,我行摆放反洗钱案例精选、反洗钱知识答疑等宣传册页,并在日常业务中对客户进行反洗钱风险提示。 4、反洗钱风险培训情况。 我行定期组织对人员进行培训,交流反洗钱工作的操作技术和方法,提高识别可疑交易的能力,进一步增强反洗钱意识,确保各项制度的落实。今年上半年,我行共有8名人员报名参加中国反洗钱中心的在线培训,截止至6月末,全部通过反洗钱中心在线考核认证。 三、严格遵守保密制度,确保反洗钱信息安全 我行按照规定坚决对反洗钱信息予以保密。未出现泄露在依法履行反洗钱义务过程中获得的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信息的违法行为,也并未出现泄露可疑交易报告或人民银行调查可疑交易报告及行政执 行机关打击洗钱活动等有关的工作信息的违法行为。在反洗钱信息保密工作中,我行均能守法守规。

银行年度反洗钱工作总结明年反洗钱工作计划

银行年度反洗钱工作总结明年反洗钱工作计划 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 今年,我行的反洗钱工作,根据省分行、人民银行漳州市中心支行反洗钱工作部署,在抓反洗钱组织机构建设、反洗钱内控制度建设、客户身份识别及客户尽职调查报告、规范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情况、宣传培训等方面做了一定的工作,现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今年反洗钱工作开展情况 (一)组织机构建设方面 1、及时调整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今年 2 月,调整分行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增加法律事务部经理为反洗钱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今年 12 月,机构整合,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法律合规部,分行重新调整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确实加强对反洗钱工作的领导。 今年以来共有 9 个支行因人事变动,相应调整了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 2、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布置反洗钱工作。今年,分行按季召开反洗钱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及时通报季度反洗钱工作开展情况,协调解决反洗钱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形文下发专题会议纪要,跟踪督办会议精神的落实。 各支行结合本行实际,定期召开反洗钱工作会议,落实市分行反洗钱专题会议精神。 (二)内控制度建设方面

1、及时落实上级行精神。反洗钱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在收到总行、省行及人行、监管部门反洗钱相关文件、规定后,我们都及时把反洗钱工作精神传达到各部门、支行、网点员工,并结合我行实际,提出具体工作要求,落实上级行、当地人行反洗钱工作布置。 2、建章立制,加强内控管理。根据人行反洗钱检查要求及我行实际,今年 5 月份,对反洗钱内控制度进行梳理、细化,制定了《中国建设银行漳州分行反洗钱工作管理实施细则》等十三项制度,对分行各职能部门反洗钱工作的主要职责进行了细分,明确要求各职能部门设立反洗钱岗位、专人负责反洗钱工作;明确要求各级营业机构要根据“了解客户”的原则,建立和完善客户身份审查和登记制度;落实反洗钱大额和可疑交易报送归口管理部门;明确反洗钱司法配合和移送以及反洗钱保密制度等。 各支行也根据省分行《实施办法》及分行《实施细则》,结合支行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反洗钱内部管理办法、考核制度、检查机制等。 (三)履行反洗钱义务方面 1、做好反洗钱可疑交易的报送。今年度,我行上报人民币可疑交易笔数 65312 笔,859.94 亿元,其中:对公报送 5671 笔,251.31亿元;对私报送 59641 笔,608.63 亿元。外币可疑交易笔数 890 笔,23634.91 万美元,其中:对公报送 808 笔,23266.44 万美元;对私82 笔,368.47 万美元。 今年 10 月份,东城支行在业务运行过程中,发现 2 户 POS 个

2020反洗钱最新案例分析

反洗钱: 反洗钱是政府动用立法、司法力量,调动有关的组织和商业机构对可能的洗钱活动予以识别,对有关款项予以处置,对相关机构和人士予以惩罚,从而达到阻止犯罪活动目的的一项系统工程。 反洗钱必要性: 洗钱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它不仅损害了金融体系的安全和金融机构的信誉,而且对我国正常的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具有极大地破坏作用。 一是国内形势的需要。近年来,随着走私、毒品、贪污贿赂等犯罪不断发生,非法转移资金活动大量存在,我国的洗钱问题日渐突出。由于缺乏对洗钱行为的预防监控措施,导致不能及早发现犯罪线索,影响了追查、打击洗钱犯罪及其上游犯罪和追缴犯罪所得。政府和社会各界关于加强反洗钱立法、完善反洗钱法律制度的呼声越来越高。 二是国际形势的需要。洗钱活动具有跨国(境)特性,遏制和打击跨国洗钱活动必须通过规范和协调国内、国际立法,加强反洗钱国际合作。且我国已经批准加入的《联合国禁止非法贩运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公约》、《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和《制止向恐怖主义提供资助的国际公约》等,都明确要求各成员国建立健全反洗钱法律制度。 三是实际工作的需要。关于反洗钱活动,在此以前我国虽然缺少一部完整的反洗钱法,但是反洗钱的工作从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来没有停止过。在追究犯罪方面,如1997年刑法对洗钱犯罪作了明确的

规定,并给予严厉的处罚。在制度健全方面,如《中国人民银行法》、2003年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人民币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管理办法》、《金融机构大额和可疑外汇资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以及《个人存款帐户实名制》等规定,都涉及反洗钱的内容,为反洗钱立法提供了有利的条件。但考虑到,我国现行预防监控洗钱活动的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存在着法律体系不完整,系统性、协调性差,法律层级和法律效力较低,适用范围较窄等问题,现行反洗钱工作主要依据的是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对存款类以外的金融机构、金融业的特定非金融机构的缺乏有力的约束,影响了反洗钱的力度和效果。因此,为有效预防监控洗钱活动,及早发现洗钱犯罪线索,打击此类犯罪和追缴犯罪所得,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制定一部既有利于加强国际合作,又符合我国国情的《反洗钱法》是非常必要的。

银行反洗钱工作总结

银行反洗钱工作总结 反洗钱工作,是打击一切涉毒、走私及恐怖组织的不法洗钱犯罪活动的举措,是保持社会安定,促进金融业快速健康发展的保证。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反洗钱法律法规,使社会公众广泛知晓和了解反洗钱知识,夯实反洗钱工作的社会基础,支行在反洗钱宣传活动中通过一系列行之有效的举措,扎实有效开展反洗钱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现将反洗钱如下: 一、加强学习,提高对反洗钱工作的认识 为增强对反洗钱工作的认识,我们首先从自身做起,加强了对反洗钱知识的学习。一是深刻领悟反洗钱工作的重要性,注重网点员工的反洗钱知识学习,为在开展反洗钱工作中起到带头作用做好准备。二是强化网点员工反洗钱方面知识的培训,为确保切实履行好这项职责,采取了一系列有力的措施,扎实开展反洗钱专业队伍的建设工作。三是在此次反洗钱宣传活动中组织网点员工再次认真温习了《 * 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客房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等文件。 (一)将反洗钱宣传录入LED电子屏,每天在网点滚动播出,以加深群众反洗钱意识,起到户外宣传的作用;制作反洗钱宣传展板摆放在网点大厅,便于前来办理各项业务的客户观展,起到直观的认识;同时网点在营业厅内、柜台宣传架内放置宣传折页,为前来办理业务的客户宣传,增强了客户对反洗钱的了解。通过此次宣传活动,使社

会群众对反洗钱有了进一步的认识,使他们认识到了洗钱对社会的危害以及反洗钱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二)为拓宽反洗钱宣传活动的受众面,城南支行积极开展户外宣传活动。深入商户、走上街头进行反洗钱宣传,重点宣传洗钱的基本特征、公民反洗钱义务、举报洗钱犯罪活动、反洗钱工作的重要意义等。开展了反洗钱宣传活动,为前来咨询的群众发放宣传折页,进行反洗钱宣传与答疑,并就老百姓普遍关心的金融知识,提醒大家如何防范金融诈骗进行反洗钱宣传。通过宣传,对提高了群众反洗钱意识起到了较好的宣传效果。 (三)在加强对外宣传的同时,网点还组织临柜人员系统地了解反洗钱的操作程序,掌握了可疑资金的识别和分析,学习了反洗钱相关的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了员工的遵纪守法意识和反洗钱工作的自觉性,防止了内部或外部勾结开展洗钱犯罪活动。 在开立个人账户,严格按实名制的有关规定审查开户资料,要求客户出示本人有效 * 进行核实,并在开户前拨打客户 * 进行电话核实,对于代理开立银行卡的客户不予办理开户手续。在为客户办理人民币单笔5万元以上现金存取业务的,都进行了客户身份识别,并留存有效 * 件的复印件。同时当知晓客户的身份变更后,及时进行了客户身份重新识别。 通过此次反洗钱活动的宣传,使群众认识到洗钱犯罪对我国经济造成的危害,增强了群众的责任意识,使员工对反洗钱相关法规有了更为清晰的认识,增强了员工反洗钱责任意识及防范能力。反洗钱工

银行反洗钱调研报告 关于做好网上银行反洗钱的工作

银行反洗钱调研报告—银行反洗钱的工作 近年来随着农发行业务的不断发展企业对开户网银的使用也日益广泛。网上银行又称网络银行、在线银行是指银行利用Internet技术通过Internet向客户提供开户、销户、查询、对帐、行内转帐、跨行转账、信贷、网上证劵、投资理财等传统服务项目使客户可以足不出户就能够安全便捷地管理活期和定期存款、支票、信用卡及个人投资等。网上银行使金融服务从柜台延伸到网络具有无纸化交易、服务方便、快捷、高效、可靠、经营成本低廉、简单易用等特点为社会经济活动带来了很多便利。同时网上银行业务所特有的便捷性、隐蔽性、虚拟性、复杂性和跨国性也为不法分子的洗钱活动提供了可乘之机使反洗钱工作面临着诸多问题给金融机构反洗钱带来了严峻的挑战。农发行有网银业务因此也存在相关风险。网上银行反洗钱工作存在的隐患和问题如下1、网上银行缺乏法律法规的保障网上银行是经济金融活动的一部分它离不开法律的规范和保障。目前我国仍然没有一部完整的关于网上银行的法律规章制度缺乏对网上银行严密有效的监管措施并且现有的反洗钱法律法规主要针对的是金融机构或特定非金融机构的传统业务很难规范网上银行业务的发展。法律法规的缺失给不法分子添加了更多的便利增加了反洗钱的难度使网上银行的经济金融活动不能正常有秩序的进行。2、网上银行无纸化交易增加了监查可疑交易的难度网上银行业务采用的是无纸化交易客户通过互联网可以随意自主地汇划资金无须注明用途没有原始单证只有业务流水和分户账。在传统支付交易的办理中客户需要到银行柜台上填写相

关票证写明交易的时间、金额、用途等要素并签名确认一笔交易要经过多个相关工作人员的经办、授权、审查才能办理在如此严密的业务流程控制下多次、频繁发生的大额交易很容易被察觉。与传统的业务办理流程相比在无纸化交易的过程中银行更难对其资金进行监控和分析这也就增加了对可疑交易监查的难度更利于洗钱犯罪行为的滋生。3、客户身份识别问题客户身份识别是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的第一道关口。金融机构通过确认客户的真实身份及时发现涉嫌违法犯罪的可疑客户从而在源头上预防洗钱犯罪有效保护金融体系的安全和稳定。但是网上银行业务的隐蔽性和虚拟性严重妨碍了客户身份的识别。现在许多网上银行的信息交流和业务办理都可以在几乎匿名的方式下进行匿名的方式导致无法辨别客户的真实身份这为洗钱者提供了方便之门。4、交易机制不够严格客户通过网上银行办理支付转账等业务时没有相关机制对其交易进行限制例如在实际操作中有的行对个人网上银行客户单笔支付金额和每日累计金额不予以限制任凭资金自由进出这种宽松的交易机制无疑为洗钱等非法分子提供了极大的便利。网上银行业务不断完善业务量持续增加怎样持续稳健的发展网上银行业务防范打击利用网上银行业务洗钱等非法犯罪行为已成为广大金融机构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以下提出几点关于网上银行反洗钱的建议1、建立和完善网上银行反洗钱法律法规加强和完善网上银行相关方面的法律法规实施对网上银行支付交易严密有效的监管是预防和打击洗钱活动的重要措施。我国网上银行发展迅速而相应的法律法规无法满足网上银行目前迅猛的发展现状。所以必

反洗钱案例

反洗钱案例: 一、案例 案例一:上海罗某地下钱庄案 2006 年 4 月,上海通过反洗钱机制发现线索并破获了新加坡人罗 某从事地下钱庄洗钱活动的重大案件,该案是历年来上海地区破获的 最大规模地下钱庄洗钱案件,是洗钱法施行后首例洗钱案。 1 、基本案情 经查,罗某(新加坡籍)等人自2004 年起受新加坡某汇款、钱币兑换公司(以下简称新加坡某汇兑公司)老板巫某的委派,前往上海开展跨境汇兑业务。罗某先后以本人以及李某、陈某、冯某、莫某等人名义分别在 10 多家商业银行开设银行账户。罗某等人作为派出人员在上海设立分支机构从事两地汇兑业务,根据新加坡某汇兑公司的业 务指令,利用各商业银行的网络银行、电话银行、通存通兑等方式,向新加坡汇款客户指定的账户支付人民币,或者收取国内需要向新加坡 汇款客户的人民币,然后由新加坡某汇兑公司在境外收付相应外币。2005 年起,新加坡某汇兑公司又在苏州、东莞两地先后设 立类似机构,客户涉及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主要集中于上海、广东、福建等地。2004年至 2006 年 4 月案发,该地下钱庄在上海、苏州两地交易金额达到53.54 亿元。 2006 年 4 、5 月,上海警方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对罗某、李某、冯某以及莫某等四人实施抓捕并刑事拘留,冻结人民币账户 56 个,冻结资金 690 余万元。2006年11 月 1 日,该案侦查终结。 2007 年 5 月 18 日,上海市检察院一

分院以非法经营罪对罗某等人提起公诉。 6 月 15 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一审公开审理,8 月 6 日,一审判决主犯罗某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二百万元,驱逐出境。莫某、李某和陈某根据情节轻重分别判处有期徒刑 十四年、十三年和九年,并处没收财产和驱逐出境。四名罪犯均向上 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07 年 10 月 15 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终审维持原判。 2、反洗钱调查过程 (一)、可疑交易的收集与归纳 2005 年 11 月起,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反洗钱部门连续收到某银 行上海分行报送的重点可疑交易报告,称罗某等4人在其分支行进行可疑交易活动。经研究,可归纳出以下疑点:(1)交易主体均为外国人,但其账户交易的币种均为人民币;(2) 交易频繁,金额巨大,符合“集中进、分散出”可疑特征;(3) 交易主体刻意逃避关注,将交易分散在各网点多个柜台办理;(4) 当银行柜面人员询问其资金用途后,交易人立即关闭账户;(5) 交易通常双人办理,其中一人疑为幕 后控制人; (6) 不顾交易成本,宁愿长久排队等候,拒绝办理VIP 卡(马仔同意,但幕后控制人坚决反对);(7)多人开户资料所留地址相同,均为陆家嘴附近一居民住宅;(8) 每次办理业务均提5— 30 万元不等现金。 (二)可疑交易报告的梳理分析 (1)关联可疑交易报告。经搜索上海市全部可疑交易报告,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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