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竣工验收与工程质量验收的区别

工程竣工验收与工程质量验收的区别
工程竣工验收与工程质量验收的区别

工程竣工验收与工程质量验收、竣工验收合格的区别

从字面来理解质量验收单是建筑的质量问题,质量过关就可以签字盖章。而工程竣工单范围更广,不仅质量要过关,而且代表工程各方面都好拉,可以投入使用啦。

质量竣工验收是指对质检站的验收,和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日期可以一样,但单位工程竣工竣工验收日期肯定不能比质量竣工验收提前的!第二个问题理论上可以像你说的和质检站的解释。质量竣工验收是针对质检站的,竣工验收是一个整体,对业主的移交,包含各政府职能部门的验收、以及向档案馆移交资料等!

理论上的竣工日期当然以合同为依据,但实际竣工日期的确定,不是一件简单事,却又容易被各责任方忽视。

竣工确认既是责任主体的基本职责,确认程序同时受政府监督,必须合理合法。

没有竣工,不能进行竣工决算,这是对企业的制约;

没有竣工,不允许投入使用,这是对业主享有投资成果的制约;

没有竣工,监理不能撤离现场,直接影响监理成本;

竣工日期是生产阶段的完结,合同解除的标志,还是施工与保修阶段的分界点。更长远的看,竣工日期是建筑物的寿命起点。

一般情况下,工程竣工,应由业主组织验收,并经权威部门监督认证,建筑物具备使用条件并消除了全部已发现的质量问题,同时提供了可追溯的同期记录,相关责任人签字认可。具备上述条件的日期,即为竣工日期。

诸多因素,既有趋于早日实现竣工的,也有趋于拖延竣工日期的,既有技术问题,也有管理问题,责任主体间在竣工确认上存在一定的博弈性,源头是合同对竣工日期的相关规范。同时,竣工确认还受到相应的程序制约,具有一定的波动性。

二、按照建筑法第61条,“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

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这是关于竣工验收的基本法律规定。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进一步细化了验收条件:

第16条要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二、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四、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五、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投入使用。”

这些规定都很完美,但执行起来,有很多具体问题。

1、合同和设计在实践中都具有一定的开放性,如果原定的工作内容完成了,存在设计外和合同外的工作内容,严重制约着建筑功能的发挥,这些工作内容,首先是原承包方是否愿意接受任务,如果接受,必然成为原工程的一部分吗?这是工程内容的延伸问题;如果不接受,新委托施工企业去完成,是否构成竣工验收条件的管理对象?换句话说,就是“不必要的和必要的设计变更和新增工程”如何分类处理,以及基于工程整体功能发挥和内在联系,对新增工程如何进行合同制约?

关于此条,常见问题是甩项,或者成为部分交验、分段验收。如东西瑞园的热力系统,因为跟不上本供热期使用,所以施工安排后置,验收也滞后。法规对于分断验收的规范:

另外,公用事业部门的施工内容如何验收?目前的竣工验收体制并没有将自来水、配电、暖气交换站及管线、天然气等纳入一体化管理内容,质量监督部门仅就建筑物室内部分,或者说以单位工程为对象进行验收,对于群体性工程设置的共用管线泵站,缺乏统一管理。各个事业贲门仅就自身的管理范围进行验收,割裂了建筑功能的整体性,很多问题,在专业部门间遗留了下来,比如管线间距要求。更重要的是职责不清。

2、资料的完整性鉴定,可以这样说,今天的施工现场,资料与管理的脱节是普遍现象,几十年来,这种现象没有丝毫改变,大到中字头的企业,小企业更不用提。原因是两方面,一方面是资料的整理规定高规格,纯学术化,作为严格的实验和技术资料,这些要求无可厚非,但面对多层次的管理模式,管理类资料过于统一,割裂了资料对管理的促进作用,变成管理负担,另外,对于不同规模不同性质不同地域的工程项目,资料上缺乏分类管理,造成一个马鞍套多匹马,适应性差,马就不容易驯服,这是技术棚架的原因之一;另一方面,大大小小的马匹们,总是趋于用自己最喜欢的方式,最经济有效的方式,奔向目标。爱好、习惯与经济制约促使马们形成了“裸奔”的习性,走到终点评比考核时,才开始套上马鞍,粉饰一下,变成全装备良马,这就是今天的施工现场管理的众生相!当资料的完整性变成纯纸面上的虚拟过程时,它的意义何在?鉴定完整性之前,首先是真假鉴定,如果以假当真,奢谈完整性,资料无疑沦为皇帝的新衣,我们是做自欺欺人的裁缝,还是做天真无邪的少年,捅破这个潜规则?

3、关于进场检验。

4、最难把握的是质量问题。出具合格报告的工程是没有问题的工程吗?如果是,还要保修期做什么?如果不是,合格判定怎样解释?所以我的看法是,竣工时,所有的合格判定

都是“有限合格”;有剩饭,不意味着原来的饭都不好。

但是,如果倡导这样的理念,无疑又会打开质量问题的潘多拉盒,祸害延伸到保修和使用阶段。

课题是,竣工时,质量问题的整改范围和整改度如何界定?

解决这个问题的前提,是从管理角度对质量问题作出合理的技术分类!

我们先从法规上反推,看看法律规定的保修范围的问题,都有什么类型?

质量管理条例,第39、40条:

“第三十九条建设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

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在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时,应当向建设单位出具质量保修书。质量保修书中应当明确建设工程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

第四十条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

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根据上述规定,列入法定保修范围的问题,具有“潜在的、经正常使用方能检验的、严重影响建筑功能”的特点。反推:已发现的、不经正常使用即可验证的、对建筑功能的影响即使是不那么严重的,都应该列入竣工验收的整改范围。

同时,保修也允许有双方约定方式。这一条提出了一个问题,整改内容是否可以通过保修书的约定,从竣工整改期进入保修期?

从实际操作上看,至少我们应该规定,交工前未发现的、属于保修期以外的、施工责任以内的工程质量问题,不因交工而影响企业的整改义务。也不因实际投入使用,使用方的二次损害而减轻企业修整原始质量问题的义务。在竣工验收阶段,要消除已发现的重大质量问题和影响使用的一般问题。

理论上,因为每个分项工程都要验收,不应该有任何质量问题未被发现,从而带入到

竣工后,把这个关口的是监理单位,那么我们扪心自问,哪个工地的监理能够发现所有的问题呢?或者说,发现了问题,监理能够督促全部整改完毕?现场实际形态的复杂性,使监理在这道关口上的风险越来越大!当我们谈论监理应该解决所有的质量问题时,事实上其他主体单位也应该同时具备很多配套条件,无论什么形态,不能把严重影响质量安全的问题带到使用阶段,这是监理也是业主工作的操作底限!监理的着眼点最终应该指向工程,而不是指向其他责任单位,目前现场监理最大的问题是,只把问题解决在纸面上,告诉业主存在什么问题,发个通知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就中断了,这个进程很不完备,你可以不发通知,不告诉业主有什么问题,只要你把问题真正消弭了,就好。

从质量问题应否发现与能否发现,到应否整改和能否整改,对应一系列技术与管理内容,这些内容并不是都有现场答案。举个例子,一些技术难题,比如渗水,问题不大,但影响很坏。如瑞园进线总电缆,穿越地下室南墙的处理,因为电缆井在水位以下,所以公共电缆沟的水通过电缆井,不断地渗透到地下室中,几次处理都不成功,电力公司抽干井中的水,用水泥把缝隙堵塞,但墙面不干燥,防水卷材无法牢固粘贴;电梯井也遇到类似问题,发明一种在水中堵漏的柔性材料,很有必要,在现有条件下,要么继续寻找更好的堵漏办法,要么先把问题暂时处理,整改过程延续到保修阶段。配电间的屋顶渗漏属于另一种情况,你只见水渗透下来,找不到源头,很烦人,一下雨就漏,水渗到配电柜的危害不用说,没有办法,只能在地面扩大范围,贴了四层卷材。再有一号楼北地面明沟,下部是地下车库,渗漏不严重,但点很多,特别是一层卫生间部分。

还有一个问题,是装修阶段的人为破坏,比如对电梯的损坏,尽管不是保修范围,但对于易损部位,设计标准的深化调整很有必要,因为那是使用阶段不可跨越的实际作用,把装修保护列入产品加工过程的一个基本要求,或者列入建筑设计、合同制定的一项基本要求,可以为施工到使用的顺利过渡创造条件。

严格意义上,保修期应该称为试用期或者建筑功能完善期。与工业产品比较,建筑工程很少有退货,只能就问题不断完善。但如果工程结构存在重大隐患,整改不足以消除问题,解决办法与退货没有本质区别。

从程序上考核,关键是管理人与参验人的关系与责任把握!

由于责任主体组织变化大,工程工期长,特别是人才市波动,一个人在同一工程上、同一责任岗位上坚持多年,很难。瑞园工程,业主项目部07年一次重大变化,好在变化在工程主体施工前,对责任追溯没有大影响;监理单位,总监换了一次,也是在主体施工前,但总监代表前后换了三四次,监理员没有一个坚持到底的;施工单位的变化更大,,一号楼,开始项目经理变化,好在常务经理基本没变,但到后期接到新工程后,现场协调人临时换将,势不可挡,割断了管理共识,造成后期工程协调困难;二号楼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换了两茬,安装工程师变换后,一些预埋工程与后期不接续,安装工程施工的连续性破坏,影响很大,后期常务经理离职,管理体系结合脆弱,一些管理意图难以贯彻。

竣工验收,首先面对的是人员的审核,不仅验收人员要合格,更重要的是,施工过程中的管理人员的责任如何确认,因为都是终身责任制,所以问题重大,最终验收的人员,只是工程责任的部分负责人,还有很多参与了工程管理过程,已跳槽的或组织调动的,也是工程责任人,哪怕参与了一个环节,在竣工验收时都应该签字画押,比如地质勘探,原来的工程师与单位不合,跳槽走了,验收时单位派了另一个工程师签字,责任并不全部实质性转移,

所以我以为,验收的最重要的一项内容,是确认工程管理的全过程责任人!

三、对于住宅工程,还有一个问题不能回避,就是交给用户的时间与标准。交房标准涉及两个合同,一个是房屋买卖合同,另一个是施工合同,两个合同对同一个问题界定,即交房标准必须交圈,不能一个合同说一个样,留下间隙。同时有一个技术概念需要澄清,即毛胚房交给用户,他的装修过程是使用阶段吗?是建筑法所规范的"使用"概念吗?如果是,与实际不符,装修是建筑物的个性化施工过程,本质还是施工,只是业主细分成很多小业主了;如果不是,确有部分用户,不经装修,就居住在毛胚房内。我的理解,应该在两个合同中,买卖合同与建筑合同,同时界定,交房给用户,设定一个时期,比如三个月,这三个月理论上是装修期,在此期间,完成用户个性设计施工与原有整体设计施工的对接和过渡,装修期间,不按正常使用标准衡量,从而可以不受建筑法的“使用”概念规范。这不是逃避监督,而是必须给客观存在的这样一个过渡期,设定一个概念和管理标准,才能使管理工作恰如其分。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通用条款(GF--1999--0201)》

32.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双方约定由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提供的日期和份数。

32.2发包人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14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32.3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14天内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32.4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发包人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人修改后提请发包人验收的日期。

32.5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从第29天起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责任。

32.6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其验收程序按本通用条款32.1款至32.4款办理。

32.7因特殊原因,发包人要求部分单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项竣工的,双方另行签订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和工程价款的支付方法。32.8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发包人不得使用。发包人强行使用时,由此发生的质量问题及其他问题,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第十四条当事人对建设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有争议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

(二)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

(三)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

项目工程质量控制的措施和方法

工程质量控制的措施和方法1工程质量控制目标 严格贯彻国家强制性质量标准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所有工程质量验收达到合格,争取达到优良标准。 2工程质量控制的原则 2.1以国家施工及验收规范、工程质量验评标准、设计图纸等为依据,督促承包单位全面实现工程项目合同约定的质量目标。 2.2对工程项目施工全过程实施质量控制,以质量预控为重点。 2.3对工程项目的人员、机械、材料、方法、环境等因素进行全面的质量控制,监督承包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落实到位。 2.4严格要求承包单位执行有关材料试验制度和设备检验制度。 2.5坚持不合格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不准在工程上使用。 2.6坚持本工序质量不合格或未进行验收不予签认,下一道工序不得施工。 3工程质量控制的方法 3.1质量控制应以事前控制(预防)为主。 3.2应按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的要求对施工过程进行检查,及时纠正违规操作,消除质量隐患,跟踪质量问题,验证纠正效果。

3.3应采用必要的检查、测量和试验手段,以验证施工质量。 3.4应对工程的关键工序和重点部位施工过程进行旁站监理。 3.5严格执行现场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 3.6应建议撤换承包单位不称职的人员及不合格分包单位 4工程质量控制的措施 4.1事前控制 施工准备阶段是施工单位为正式施工进行各项准备、创造开工条件的阶段。施工阶段发生的质量问题、质量事故,往往是由于施工准备阶段工作的不充分而引起的。因此,项目监理部在进行质量控制时,将十分关注施工准备阶段各项准备工作的落实情况。项目监理部将通过抓住工程开工审查关,采集施工现场各种准备情况的信息,及时发现可能造成质量问题的隐患,以便及时采取措施,实施预防。 在施工准备阶段,项目监理部采取预控方法进行监理,具体控制要点及手段主要有: 1)检查和督促施工单位健全质量及安全保证措施 每个施工承包单位都应有项目经理全面负责,并设施工员、质检员和资料员、安全员,在施工现场进行全过程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建立施工工序的自检验收制度。 2)对施工队伍及人员控制

工程质量检验和竣工验收

在整个施工环节中,有许许多多的细节需要注意,在施工前期的资源配置,中期的施工管理以及工程质量检验,再到后期的竣工验收.这里面的个个环节都是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的.只有做好了工地管理.工地监督等前期工作,才能对工程质量得以保障.下面我们一起来探讨工程质量检验和竣工验收等两方面的问题. 1.工程质量检验的评定依据 (1)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各种文件,包括设计任务书、初步设计以及与项目建设有关的各种文件等" (2)经审查批准的设汁文件包括施工图纸及说明、设备技术说明书等。 (3)国家现行的相关标准和规范包括《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门GB503002001)及配合使用的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验收规范系列等。 (4)合同文件包括施工承包合同、协议及洽商记录等。 (5)质量控制资料和验收记录包括施工单位提供的有关质量保证文件、施工过程中各阶段形成的质量控制技术资料等。 (6)其他文件包括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单、技术核定单等。 2.质量检验的评定标准。 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谁 (GB50300?001)规定: (1)检验批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 2.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查记录。 检验批是指按同一生产条件或按规定的方式汇总起来供检验用的、由一定数量样本组成的检验体。它是工程验收的最小单位,也是分项工程乃至整个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基础。 分项工程可分成一个或若干个检验批来验收。如砌体工程可分层验收。那么一层就可以认为是一个检验批;。如一层面积较大,还可以分区验收,那么此时一个区也就是一个检验批。主控项目的条文是必须达到的要求,是保证工程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要检验项目,是对安全、卫生、环境保护利公众利益起决定性作用的检验项目,是确定该检验批主要性能的检验项目。如果达不到规定的质量指标,降低要求就相当于降低该工程项目的性能指标。就会严重影响工程的安全性能;如果提高要求会增加1程造价。如混凝土、砂浆的强度等级是保证混凝土结构、砌体工程强度的重要性能,所以说是必须全部达到要求的。 一般项目是除主控项目以外的检验项目,应该达到其所要求的条文规定,只不过对不影响工程安全和使用功能的少数条文可以适当放宽一些,但放宽也是有限制的,否则对工程安全、使用功能、美观都有较大影响。 一般项目的内容要求有: a.桂允许有一定偏差的项目中,用数据规定的标准,可以有个别偏差范围,最多不超过20%的检查点可以超过允许偏差值,但也不能超过允许值的150%。 b?对不能确定偏差值而又允许出现一定缺陷的项目,则以缺陷的数量来区分。如砖砌体预埋拉结筋,其留置间距的偏差;混凝土钢筋露筋,其露出的长度等。 c.一些无法定量而来用定性方法检验的项目。如碎拼大理石地面颜色协调,无明显裂缝和坑洼;油漆工程中,油漆的光亮和光滑项目;卫生洁具给水配件安装项目,接口严密,启闭部分灵活等,这些均由监理工程师掌握。 3.质量检验评定的组织和程序 质量检验评定是按照施工的顺序进行评定的,即先验收检验批、分项工程质量,再验收分部工程的质量,最后验收单位工程质量。

装修工程质量标准及工程验收

装修工程质量标准及工程验收-CAL-FENGHAI-(2020YEAR-YICAI)_JINGBIAN

装修工程质量标准及工程验收 类别:个人日记评论(0)浏览(344) 2008-7-3 [原创] 标签: 一、地面工程质量标准及工程验收 对已竣工的地面工程的验收,应检查所用材料的合格性,地面工程的面层,不得有爆灰和裂缝、空鼓等缺陷。一般地面面层的外观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地面各层的强度和密度以及上下层结合的牢固性; 2. 地面各层的坡度、厚度、标高和平整度; 3. 板、块材间缝隙的大小以及填缝的质量; 4. 不同类型面层的连接,面层与墙和其他结构构部件,如地沟、管道等的结合以及图案等。各层表面与水平面或与设计坡度的允许偏差为房间相应尺寸的%,且最大偏差不得超过3%,供排除液体、带有坡度的面层应做泼水检验,并以能排除液体为合格,不得有倒泛水和积水现象。铺设在水泥砂浆、胶粘剂上的板块面层以及铺贴在胶粘剂上的木板、塑料地板面层,与下一层的结合不得有空鼓;检查时可用敲击方法检查。各类现浇整体面层的表面不应有裂纹、脱皮、麻面和起砂等现象。踢脚板应与墙面(板面)紧密贴合。地面各层厚度与设计厚度的允许偏差为该层厚度的10%。检查方法:应采用2m 直尺检查。 二、抹灰工程质量标准及工程验收 对已竣工的抹灰工程的验收,应检查所用材料的品种、面层的颜色及花纹等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抹灰工程的面层,不得有爆灰和裂缝,各抹灰层之间及抹灰层与基层之间应粘结牢固,不得有脱层、空鼓等缺陷。一般抹灰面层的外观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普通抹灰:表面光滑,洁净,接槎平整; 2.中级抹灰:表面光滑,洁净,接槎平整、灰线清晰顺直; 3.高级抹灰:表面光滑,洁净,颜色均匀,无抹纹,灰线平直方正,清晰美观。 三、门窗工程质量标准及工程验收 已竣工门窗工程的验收,应检查所用门窗的品种、规格、开启方向,以及安装位置是否符合设计要求。门窗安装必须牢固,横平竖直,高低一致。框与

竣工验收和工程收尾阶段的管理措施.doc

目录 第一节工程收尾阶段的管理措施 (2) 第二节竣工验收阶段的管理措施 (6)

第一节工程收尾阶段的管理措施 幕墙施工中,对幕墙表面会造成腐蚀的粘附物等应及时清除,整体外装工程安装完成后,用中性清洁剂清洗幕墙表面,然后用清水将幕墙表面及时清洗干净。因此需进行一次室内外全面的清洗工作,保证工程达到竣工验收优良等级。 验收、交工后根据幕墙污染程度,确定清洗幕墙的次数与周期,每年至少清洗1次。 1.外墙清洗的方式 高空作业是现场施工的一个难点,危险性大,目前外墙清洗主要有两种方式:吊板方式和擦窗机方式,吊板方式是用吊绳、吊板将人吊到工作位置进行清洗。 2.外墙清洗的条件 1)气候条件:外墙清洗必须要在良好的气候条件下进行,风力应小于4级,4级以上停止工作,因此,工作前应测定风力,尤其是高空风力,另外,下雨、下雪、有雾、能见度差以及高温(35℃以上)和低温(0℃以下)等条件下都不适合进行外墙清洗。 2)人员条件:为了贯彻执行国家安全法规,确保工人人身安全及设备正常运转,规定:高空操作者必须是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并经过身体检查和安全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方可作业,工人上岗前不得饮酒,有感冒等身体不适症状就暂停高空作业。 3)设备条件:外墙清洗的设备必须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凡吊板有损坏、部分绳束渐裂等现象应立即更换新绳。 3.清洗顺序 按照由较大立面(按同一方向进行)、先室内后室外的顺序清洗。 4.清洗用料: 幕墙清洗时选用有一定挥发性的中性专用清洁剂擦洗,不得使用强酸或强碱性的清洗液,铝合金型材用清洗剂严禁有腐蚀型材作用,应隔离清洗,须先做相关试验,确认无腐蚀作用后方可使用。 5.清洗安全注意事项 为了避免在清洗过程中损坏幕墙装饰面的现象,聘请专业的清洗公司进行

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制度

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制度 1、0总则 1、1为了落实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三有”(即有标准、有体系、有制度),确保工程施工质量的“三符合”(即符合设计、符合质量验收标准、符合合同要求),规范施工质量检查和验收活动,特制订本制度。 1、2质量检验过程一般包括:明确质量要求、测试、比较、判定、处理和统计分析六个工作步骤。(1)明确质量要求:在检验前,必须依检验标准规定,明确要检验哪些项目以及每个项目的质量指标,如果是抽查检验,还要明确如何抽验,此外,生产组织者、操作者以及质检员都要明确质量合格的标准。(2)测试:规定适当的方法和手段测试产品(工程),以得到正确的质量特性值和结果。(3)比较:将测试得到的数据同规定的质量要求比较。 (4)判定:根据比较结果判定产品是合格品还是不合格品。(5)处理:当判定为合格品,可以转序或交付,当判别定为不合格品时,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进行处置。(6)统计分析:记录所测得的数据和判定结果,进行数据分析,必要时应反馈给有关部门或人员,以便寻找质量改进的机会。 2、0“三检”制度“三检”制度是自检、专检和交接检制度的简称。三检制是建立在技术交底的基础上。本制度要求,在施工之前,必须做好技术交底必须有质量检验标准和检验方法。

2、1自检制度 2、1、1所有生产班组都有必须执行自检制度。即班组及操作者必须自我把关,保证交付合格产品。 2、1、2自检制度包括以下的三级检内容: (1)操作者在施工过程中及时对照质量标准,进行自查、自纠;收工前对照质量标准,对一天的生产产品进行自查自纠,对合格品做好质量责任标识,对不合格品及时纠正。(2)班组长在施工过程中和收工前,对班组 成员的施工质量进行逐个查看,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及时提出整改。(3)施工工长或质检员每天收工前,对当天的施工质量进行全 面检查,将检查结果记录在施工日记上,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及时提出整改。 2、1、3自检还包括“三级检”中的:班组、项目部、公司的三级检查验收。 2、2专检制度(1)专检是指每一检验批、分项工程、子分部工程者必须经过专职质量检查员检查验收。(2)专职质检员必须经过政府主管部门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上岗资格证书者。(3)专职质检员检验合格后必须在验收记录中签字,方为有效。对于 检验不合格后,必须要求整改,整改后进行二次验收。只经专职 质检员检验合格的工序产品,方可报监理签认,进入下工序施 工。 2、3交接检制度

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混凝土工程质量控制 一 混凝土施工时的质量控制 ,混凝土浇注前应检查钢筋、模板,清理杂物,特别是梁内及板内不得有任何杂物,模板在浇注混凝土前必须浇水湿润。 ,现浇板采用 形路线浇注,原则为在返回浇注时,先浇带未初凝,以免造成施工缝。 墙、柱必须分层浇注,分层浇注高度不得大于 米。混凝土振捣时要注意,振捣不得过度,以防胀模,但不可漏振。墙、柱根部、柱头在浇注前注入少量高标号水泥砂浆后再浇注混凝土,以防止烂根。严禁出现露筋;孔洞;裂缝等现象,如在拆模后发现影响结构安全的露筋漏振现象;必须由项目部技术人员及质检人员出具处理方案后方可进行处理。在拆模后发现的一般缺陷如?麻面:缺棱掉角?必须及时处理。 ?,板面找平,板面必须用大托板一次性刮平,柱芯及楼梯边缘等部位用小木摸摸平后在混凝土表面无明水时进行二次摸压,注重楼梯踏步部位;在二次摸压时必须做到棱角分明表面平滑美观。 ,板面标高,在混凝土浇筑时,用小线挂于柱筋上的水平点上根据技术人员给出的标高尺寸用米尺随浇筑随测量,表面平整度允许误差为 ???板 面标高 允许误差为正负 ??。

模板工程质量控制及验收标准 支模方法必须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进行施工 对现浇板模板平整度须严格控制。 模板支设前将水平标高线(上 ??线)抄测到框架柱或暗柱钢筋上,支模时将线绳挂在上 ??线上,利用上 ??线随时校正模板标高。项目部验收时采用水准全部验收。 模板平整度的控制:立柱上水平铺设的方木间距不得大于 ????,且方木铺设前需抄平,模板接缝宽度不大于 ??。板模的水平度以及平整度应严格控制,在模板铺设后应抄平,使板两端高差不得超过 ??,平整度不得超过 ??。板模板与梁模板之间的接缝(即棚边)此接缝必须平直。 固定在模板上的预埋件和预留孔洞均不得遗漏,安装必须牢固,位置准确, 模板验收允许偏差如下: 板面开间 ± ?? 预埋钢板中心线位置 ??? 预埋管、预留孔中心线位置 ??? 预埋螺栓中心线位置 ??? 预埋螺栓外露长度 ????? ??? 预留洞中心线 ???? 预留洞截面内部尺寸 ????? ??? 现浇结构模板安装的允许偏差 规定如下: 轴线位置: ??? 底模上表面标高 ± ?? 截面内部尺寸(基础) ± ???

工程验收控制及措施

第十四章分部检查、检测与验收的法和质量保证措施 第一节吊顶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1、天花吊顶工程材料:要求材料品种、规格、颜色以及基层构造固定法符合设计和施工规。 2、顶棚吊杆、龙骨、检修口、人四必须固定牢靠,上下吻合,尺寸正确。主龙骨间距不大于1.2m,吊杆距主龙骨端部不得大于0.3m龙骨起拱高度为房间短间跨度的1/200,主次龙骨平整、标高符合设计功能要求。 3、罩面板与龙骨应连接紧密,表面平整、无污染、折裂、缺棱、掉角、砸碰、伤痕等缺陷。接缝应均匀一致,粘贴的罩面板不得有脱层,胶合板不得有创透之外。搁置罩面板,不得有漏透、翘角现场。 第二节抹灰砂浆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1、检查抹灰所用材料的品种、面层的颜色及花纹图案等,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2、抹灰工程的面层不得有补灰和裂缝,各灰层之间及与基层间,应粘贴牢固。 3、抹灰面层应无脱层,无空鼓缺陷,颜色均匀,无抹纹,灰线平直正,清晰美。 4、抹灰人格缝的宽度和深度应均匀一致,表面光滑无砂眼,无错缝,无缺棱掉角。 5、高级抹灰面层表面平整,偏差小于2mm,阴阳垂直度偏差小于2mm,立面垂直偏差小于3mm,阴阳角正差小于2mm。 第三节细木作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1、门窗工程质量标准: 1)门窗的品种、规格、开启向及安装位置,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2)门窗安装必须牢固,横平竖直高低一致。框与墙体缝隙填嵌饱满密实,表面平整光滑,无裂缝。外观表面洁净,无划痕、无碰伤、锈蚀、涂膜平

整光滑,厚度均匀,无气,式样符合装饰设计规定。 3)预埋件的数量、位置及埋设连接法必须符合设计施工规,铁件必须防锈,五金配件及玻璃装饰必须干净明亮。 4)门窗应开启灵活,无倒翘、阻滞及反弹现象,五金配件齐全,位置正确,关闭后封条应处于压缩状态。 2、装饰面板质量标准 1)装饰面板的材料品种、规格、式样、颜色、纹理应符合设计要求。 2)有粘贴和钉子或螺钉固定的罩面板,表面应平整,不显钉帽。粘贴的罩面板不得脱层,面板表面无污染、折裂、缺棱、掉角、损伤痕迹。 3)木质胶合板面和纤维板面,不得有刨透处,粘贴处不得有大面积空鼓。 4)装饰面板拉缝应密实、平直、宽度均匀、颜色一致,对称统一,阴阳向正确边缘整齐。 第四节地面材、瓷砖质量验收标准 1、检查数量,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查10%。 2、根据设计或业主要求,检查材的品种、规格、颜色、图案、质量等级是否符合要求。 3、材(板、条等)干挂安装,必须牢固,无歪斜、裂缝、无缺棱、掉角、接缝密实、平直、宽窄均匀,颜色一致,阴阳角正。 4、装饰面板,表面应平整、洁净、色泽协调,无变色,泛碱和污痕。 第五节墙面木作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一)保证项目 1)木材的品种、等级、质量和骨架含水率必须符合《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GB50206-2002的有关规定。并应符合建筑装修防火设计有关规定。 2)木护墙板制作尺寸正确,安装必须牢固。 检验法:观察,尺量和手板检查。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程序和标准精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程序和标准精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程序和标准 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基本规定 (1)施工现场应具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施工质量检验制度和综合施工质量水平评定考核制度。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应由施工单位按表6-2填写,总监理工程师进行检查,并作出检查结论。 (2)当工程未实行监理时,建设单位相关人员应履行有关验收规范涉及的监理职责。 (3)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建筑工程采用的主要材料、半成品、成品、建筑构配件、器具和设备应进行进场检验。凡涉及安全、节能、环境保护和主要使用功能的重要材料、产品,应按各专业工程施工规范、验收规范和设计文件等规定进行复验,并应经专业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 2)各施工工序应按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每道施工工序完成后,经施工单位自检符合规定后,才能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各专业工种之间的相关工序应进行交接检验,并应记录。 3)对于项目监理机构提出检查要求的重要工序,应经专业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才能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4)当专业验收规范对工程中的验收项目未作出相应规定时,应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设计、施工等相关单位制定专项验收要求。涉及

结构安全、节能、环境保护等项目的专项验收要求应由建设单位组织专家论证。 (5)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按下列要求进行验收: 1)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进行; 2)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格; 3)检验批的质量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 4)对涉及结构安全、节能、环境保护和主要使用功能的试块、试件及材料,应在进场时或施工中按规定进行见证检验; 5)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项目监理机构进行验收,并应形成验收文件,验收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 6)对涉及结构安全、节能、环境保护等的重要分部工程应在验收前按规定进行抽样检验; 7)工程的观感质量应由验收人员现场检查,并应共同确认。 (6)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规定; 2)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0 6 5030(^- 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 二、检验批质量验收 (一)检验批质量验收程序 检验批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最小单位,是分项工程乃至整个建筑

工程质量控制的手段和措施

工程质量控制的手段和措施 一、工程质量控制的原则 (一)以国家施工及验收规范、工程质量验评标准及《工程建设规范强制性条文》、设计图纸等为依据,督促承包单位全面实现工程项目合同约定的质量目标。 (二)对工程项目施工全过程实施质量控制,以质量预控为重点。 (三)对工程项目的人员、机械、材料、方法、环境等因素进行全面的质量控制,监督承包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落实到位。 (四)严格要求承包单位执行有关材料试验制度和设备检验制度。 (五)坚持不合格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不准在工程上使用。 (六)坚持本工序质量不合格或未进行验收不予签认,下一道工序不得施工。 二、工程质量控制的手段 (一)质量控制应以事前控制(预防)为主。 (二)应按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的要求对施工过程进行检查,及时纠正违规操作,消除质量隐患,跟踪质量问题,验证纠正效果。 (三)应采用必要的检查、测量和试验手段,以验证施工质量。

(四)应对工程的关键工序和重点部位施工过程进行旁站监理。 (五)严格执行现场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 (六)应建议撤换承包单位不称职的人员及不合格分包单位。 三、工程质量控制的措施 (一)事前控制 施工准备阶段是施工单位为正式施工进行各项准备、创造开工条件的阶段。施工阶段发生的质量问题、质量事故,往往是由于施工准备阶段工作的不充分而引起的。因此,项目监理部在进行质量控制时,将十分关注施工准备阶段各项准备工作的落实情况。项目监理部将通过抓住工程开工审查关,采集施工现场各种准备情况的信息,及时发现可能造成质量问题的隐患,以便及时采取措施,实施预防。 在施工准备阶段,项目监理部采取预控制方法进行监理,具体控制要点及手段主要有: (1) 检查和督促施工单位健全质量及安全保证措施 每个施工承包单位都应有项目经理全面负责,并设施工员、质量员和资料员、安全员,在施工现场进行全过程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建立施工工序的自检验收制度。 (2) 对施工队伍及人员控制 审查承包单位施工队伍及人员的技术资质与条件是否符合要求,

工程质量检查和验收细则

关于对项目经理部的组建进行审批的制度为进一步规范建筑施工责任制度的落实,把相应的各项规章制度能落到实处,特制定本制度。 1、对每一个工程招标及投标的各个阶段经公司会议研究决定后,针对各个工程的实际情况,成立相应的项目经理部。 2、项目经理对该部成员进行组建并形成文字性文件后报公司审批。 3、公司成立以总工为组长的审批小组,对该部所报人员及方案进行研究表决,通过后以公司文件形式及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书的方式进行下发。 4、公司主管生产的经理接此文件后,公司与该项目经理签订目标责任书,规范项目的管理。 5、项目经理要按公司的相关管理规定、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目标责任书对该项目负责。 石嘴山市荣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009年5月10日

工程质量检验制度 工程质量检验制度 为保证工程质量目标实现,根据国家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规范要求和公司管理体系要求制定本制度。1.单位工程检验:工程施工完成后,先由技术负责人组织项目部进行自检验收,合格后报分公司进行预验收,达到合格标准要求后向业主提竣工交验收报告,由业主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竣工验收。 2.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分部工程完成后,由技术负责人组织自检验收合格后,报分公司、业主、监理等部门共同验收。 3.分项工程验收:在检验批验收合格的基础上,由技术负责人组织项目经理、质检员、施工员共同自检验收,验收合格后报监理验收。 3.检验批验收:检验批是工程验收的最基本单位,也是分项、分部工程验收的依据,为保证工程质量,检验批验收实行“三检制”:施工完成后施工班组先进行自检验收,合格后报质检员组织后道工序施工班组负责人共同进行交接检,最后由质检员邀请监理进行验收。 ××××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工程质量检查和验收制度 1.0总则 为了加强项目工程质量管理及对施工实行全过程控制,以保证工程结构 安全和使用功能,满足业主要求。根据国家有关验收的方针、政策、标准 等规定,结合本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0适用范围 2.1本制度适用于本项目采购、检验批、分项、分部验收及中间验收、 竣工验收等环节。

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混凝土工程质量控制 一混凝土施工时的质量控制 1,混凝土浇注前应检查钢筋、模板,清理杂物,特别是梁内及板内不得有任何杂物,模板在浇注混凝土前必须浇水湿润。 2,现浇板采用S形路线浇注,原则为在返回浇注时,先浇带未初凝,以免造成施工缝。 墙、柱必须分层浇注,分层浇注高度不得大于2米。混凝土振捣时要注意,振捣不得过度,以防胀模,但不可漏振。墙、柱根部、柱头在浇注前注入少量高标号水泥砂浆后再浇注混凝土,以防止烂根。严禁出现露筋;孔洞;裂缝等现象,如在拆模后发现影响结构安全的露筋漏振现象;必须由项目部技术人员及质检人员出具处理方案后方可进行处理。在拆模后发现的一般缺陷如(麻面:缺棱掉角)必须及时处理。 3,板面找平,板面必须用大托板一次性刮平,柱芯及楼梯边缘等部位用小木摸摸平后在混凝土表面无明水时进行二次摸压,注重楼梯踏步部位;在二次摸压时必须做到棱角分明表面平滑美观。 4,板面标高,在混凝土浇筑时,用小线挂于柱筋上的水平点上根据技术人员给出的标高尺寸用米尺随浇筑随测量,表面平整度允许误差为8mm,板面标高 允许误差为正负5mm。 模板工程质量控制及验收标准 支模方法必须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进行施工 对现浇板模板平整度须严格控制。

模板支设前将水平标高线(上500线)抄测到框架柱或暗柱钢筋上,支模时将线绳挂在上500线上,利用上500线随时校正模板标高。项目部验收时采用水准全部验收。 模板平整度的控制:立柱上水平铺设的方木间距不得大于300mm,且方木铺设前需抄平,模板接缝宽度不大于1mm。板模的水平度以及平整度应严格控制,在模板铺设后应抄平,使板两端高差不得超过5mm,平整度不得超过5mm。板模板与梁模板之间的接缝(即棚边)此接缝必须平直。 固定在模板上的预埋件和预留孔洞均不得遗漏,安装必须牢固,位置准确, 模板验收允许偏差如下: 板面开间±5mm 预埋钢板中心线位置3mm 预埋管、预留孔中心线位置3mm 预埋螺栓中心线位置2mm 预埋螺栓外露长度+10mm 0mm 预留洞中心线10mm 预留洞截面内部尺寸+10mm 0mm 现浇结构模板安装的允许偏差,规定如下: 轴线位置:5mm 底模上表面标高±5mm 截面内部尺寸(基础)±10mm (柱、墙、梁)+4mm -5mm 层高垂直(全高≤5m)6mm (全高>5m)8mm 相邻两板表面高低差2mm 表面平整(2m长度上)5mm 墙柱的检查验收方法,用掉线坠每个柱子检查两面,木工在柱子校正以后必须用线绳每侧挂好两根校正用的线绳,地面上的控制线要清晰可见,已被项目部在验收时用。 砌筑工程技术要求和验收标准 一、施工要求 采用页岩砖,用M5混合砂浆砌筑。墙体砌筑必须严格按设计要求施工。墙体所用砖、水泥、白灰、砂必须有出厂质量证明并经复试和甲方及现场监理人员检查合格后方可施工。砌筑砂浆必须严格按配比单配制,每层抽样试块不少于1组。

工程质量检查验收方法及措施

工程质量检查验收方法及 措施

1、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制度 2、工程质量检查验收方案

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制度 工程质量检查、测试、验收是指按照国家施工及验收规范、质量标准所规定的检查项目,用国家规定的方法和手段,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进行质量检测,并和质量标准的规定相比较,确定工程质量是否符合要求。为确保工程质量,强化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做到预防为主、防患于未然。 工程质量的检查验收工作主要包括工程的隐检、预检、分项工程的交接检查验收、工程分阶段结构验收、单位工程竣工检查验收几个部分。 一、在工程施工中,要认真贯彻执行以下质量检查、测试、验收制度。 1、开工前检验制度 开工前检验的内容及要求:设计文件、施工图纸经审核并依据此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及质量计划;施工前的工地调查和复测已进行,并符合要求;各种技术交底工作已进行,特殊作业、关键工序已编制作业指导书;采用的新技术、机具设备、原材料能满足工程质量需要。 2、施工过程中检验制度 施工中应对以下工作经常进行抽查和重点检验:施工测量及放线正确,精度达到要求;按照图纸施工,操作方法正确,质量符合验收标准;施工原始记录填写完善,记载真实;有

关保证工程质量的措施和管理制度是否落实;砼、砂浆试件及土方密实度按规定要求进行检测实验和验收,试件组数及强度符合要求;工班严格执行自检、互检、交接检,并有交接记录;工程日志薄填写要符合实际。 3、定期质量检查制度 项目部每月、工程队每周组织一次定期检查,由项目总工主持,质检部门和有关部门的人员参加。检查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分析,找准主要原因,提出改进措施,限期进行整改。 4、检查程序 自检→互检→班组长检查→队内技术人员、专检人员检查→项目部工长检查→项目部专职质检员→监理工程师施工队提前两小时申报,同时要说明申报部位和施工队自检情况,然后向专业工长报验,合格后向安质部申报,专职质检员检查合格后申报监理。 5、原材料、半成品、设备及各种加工预制品的检查制度:订货时应依据质量标准签订合同,必要时应先鉴定样品,经鉴定合格的样品应予封存,作为材料验收的依据。产品的进货验证由专业工程师、质检员(试验员)和材料员三方验证合格后,方可使用。 6、班组的自检和交接检制度:完成或部分完成施工任务时,应及时进行自检,如有不合格的项目应及时进行返工处理,使其达到合格的标准。经工长组织质检员和下道工序的

工程质量检查验收方法及措施

工程质量检查验收方法及措施

工程质量检查验收方法及 措施

1、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制度 2、工程质量检查验收方案

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制度 工程质量检查、测试、验收是指按照国家施工及验收规范、质量标准所规定的检查项目,用国家规定的方法和手段,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进行质量检测,并和质量标准的规定相比较,确定工程质量是否符合要求。为确保工程质量,强化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做到预防为主、防患于未然。 工程质量的检查验收工作主要包括工程的隐检、预检、分项工程的交接检查验收、工程分阶段结构验收、单位工程竣工检查验收几个部分。 一、在工程施工中,要认真贯彻执行以下质量检查、测试、验收制度。 1、开工前检验制度 开工前检验的内容及要求:设计文件、施工图纸经审核并依据此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及质量计划;施工前的工地调查和复测已进行,并符合要求;各种技术交底工作已进行,特殊作业、关键工序已编制作业指导书;采用的新技术、机具设备、原材料能满足工程质量需要。 2、施工过程中检验制度 施工中应对以下工作经常进行抽查和重点检验:施工测量及放线正确,精度达到要求;按照图纸施工,操作方法正确,质量符合验收标准;施工原始记录填写完善,记载真实;

有关保证工程质量的措施和管理制度是否落实;砼、砂浆试件及土方密实度按规定要求进行检测实验和验收,试件组数及强度符合要求;工班严格执行自检、互检、交接检,并有交接记录;工程日志薄填写要符合实际。 3、定期质量检查制度 项目部每月、工程队每周组织一次定期检查,由项目总工主持,质检部门和有关部门的人员参加。检查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分析,找准主要原因,提出改进措施,限期进行整改。 4、检查程序 自检→互检→班组长检查→队内技术人员、专检人员检查→项目部工长检查→项目部专职质检员→监理工程师施工队提前两小时申报,同时要说明申报部位和施工队自检情况,然后向专业工长报验,合格后向安质部申报,专职质检员检查合格后申报监理。 5、原材料、半成品、设备及各种加工预制品的检查制度:订货时应依据质量标准签订合同,必要时应先鉴定样品,经鉴定合格的样品应予封存,作为材料验收的依据。产品的进货验证由专业工程师、质检员(试验员)和材料员三方验证合格后,方可使用。 6、班组的自检和交接检制度:完成或部分完成施工任务时,应及时进行自检,如有不合格的项目应及时进行返工处理,使其达到合格的标准。经工长组织质检员和下道工序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01) 目录 关于发布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通知 (2) 前言 (3) 1 总则 (4) 2 术语 (5) 3 基本规定 (7) 4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划分 (9) 5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 (10) 6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程序和组织 (14) 本标准用词说明 (32)

关于发布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通知 建标[2001]157号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计划单列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有关协: 根据我部《关于印发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1998]244号)的要求,由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经有关部门会审,批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300-2001,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基中,3.03、5.04、5.07、6.0.3、6.0.4、6.0.7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88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管理,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解释工作,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2001年7月20日

前言 本标准是根据我部《关于印发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1998]244号)的通知,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中国建筑业协会工程建设质量监督分会等有关单位共同编制完成的。 本标准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了我国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实践经验,坚持了“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指导思想,并广泛征求了有关单位的意见,由我部于2000年10月进行审查定稿。 本标准的修订是将有关建筑工程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合并,组成新年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体系,以统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方法、质量标准和程序。本标准规定了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验收规范编制的统一准则和单位工程验收质量标准、内容和程序等;增加了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要求;提出了检验批质量检验的抽样方案要求;规定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中子单位和子分部工程的划分、涉及建筑工程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见证取样及抽样检测。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必须与本标准配合使用。 本标准将来可能需要进行局部修订,有关局部修订的信息和条文内容将刊登在《工程建设标准化》杂志上。 本标准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为了提高标准质量,请各单位在执行本标准过程中,注意积累资料、总结经验,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交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市北三环东路30号邮政编码100013),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参加单位:中国建筑业协会工程建设质量监督分会 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北京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总结 北京市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天津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总站 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深圳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验总站 四川省华西集团总公司 陕西省建筑工程总公司 中国人民解放军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主要起草人:吴松勤高小旺何星华白生翔徐有邻葛恒岳刘国琦王惠明 朱明德杨南方李子新张鸿勋刘俭 建设部

工程验收控制及措施(参考模板)

第十四章分部检查、检测与验收的方法和质量保证措施 第一节吊顶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1、天花吊顶工程材料:要求材料品种、规格、颜色以及基层构造固定方法符合设计和施工规范。 2、顶棚吊杆、龙骨、检修口、人孔四周必须固定牢靠,上下吻合,尺寸正确。主龙骨间距不大于 1.2m,吊杆距主龙骨端部不得大于0.3m龙骨起拱高度为房间短间跨度的1/200,主次龙骨平整、标高符合设计功能要求。 3、罩面板与龙骨应连接紧密,表面平整、无污染、折裂、缺棱、掉角、砸碰、伤痕等缺陷。接缝应均匀一致,粘贴的罩面板不得有脱层,胶合板不得有创透之外。搁置罩面板,不得有漏透、翘角现场。 第二节抹灰砂浆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1、检查抹灰所用材料的品种、面层的颜色及花纹图案等,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2、抹灰工程的面层不得有补灰和裂缝,各灰层之间及与基层间,应粘贴牢固。 3、抹灰面层应无脱层,无空鼓缺陷,颜色均匀,无抹纹,灰线平直方正,清晰美。 4、抹灰人格缝的宽度和深度应均匀一致,表面光滑无砂眼,无错缝,无缺棱掉角。 5、高级抹灰面层表面平整,偏差小于2mm,阴阳垂直度偏差小于2mm,立面垂直偏差小于3mm,阴阳角方正差小于2mm。 第三节细木作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1、门窗工程质量标准: 1)门窗的品种、规格、开启方向及安装位置,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2)门窗安装必须牢固,横平竖直高低一致。框与墙体缝隙填嵌饱满密实,表面平整光滑,无裂缝。外观表面洁净,无划痕、无碰伤、锈蚀、涂膜平

整光滑,厚度均匀,无气孔,式样符合装饰设计规定。

3)预埋件的数量、位置及埋设连接方法必须符合设计施工规范,铁件必须防锈,五金配件及玻璃装饰必须干净明亮。 4)门窗应开启灵活,无倒翘、阻滞及反弹现象,五金配件齐全,位置正确,关闭后封条应处于压缩状态。 2、装饰面板质量标准 1)装饰面板的材料品种、规格、式样、颜色、纹理应符合设计要求。 2)有粘贴和钉子或螺钉固定的罩面板,表面应平整,不显钉帽。粘贴的罩面板不得脱层,面板表面无污染、折裂、缺棱、掉角、损伤痕迹。 3)木质胶合板面和纤维板面,不得有刨透处,粘贴处不得有大面积空鼓。 4)装饰面板拉缝应密实、平直、宽度均匀、颜色一致,对称统一,阴阳方向正确边缘整齐。 第四节地面石材、陶瓷砖质量验收标准 1、检查数量,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查10%。 2、根据设计或业主要求,检查石材的品种、规格、颜色、图案、质量等级是否符合要求。 3、石材(板、条等)干挂安装,必须牢固,无歪斜、裂缝、无缺棱、掉角、接缝密实、平直、宽窄均匀,颜色一致,阴阳角方正。 4、装饰面石板,表面应平整、洁净、色泽协调,无变色,泛碱和污痕。 第五节墙面木作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一)保证项目 1)木材的品种、等级、质量和骨架含水率必须符合《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6-2002的有关规定。并应符合建筑内装修防火设计有关规定。 2)木护墙板制作尺寸正确,安装必须牢固。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和手板检查。

工程质量检查和验收评定制度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37973 工程质量检查和验收评定制度标准 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工程质量检查和验收评定制度标准 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1.目的 本制度中规定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三期2×300MW级供热机组扩建工程建设中的质量检查验评工作程序,旨在突出过程控制的验收程序,更好的控制工程质量。从基础、工序、文件记录上为单位工程验收、工程总体验收奠定基础。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三期2×300MW级供热机组扩建工程。 3.责任

3.1施工承包商 按内部三级检验制度进行班组自检、工地或质检部门复检,并接受建设单位、监理公司和质监站的监督检查。每月编制四级验收计划报监理公司、三期办。及时编报“施工质量检验项目划分报审表”(见附表1)和“工程质量报验单”(见附表2)。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前,正确完成竣工验收资料,填写工程质量报验单,报监理公司、三期办。 3.2设计单位 参加部分单位工程的验收,并提出意见。 3.3调试单位 完成单位工程的各项调试工作;参加单位工程的验收工作,提出意见;接受监理公司、建设单位的监督。 3.4监理公司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建标[2001]157号 颁布日期:20010720 实施日期:20020101 颁布单位:建设部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计划单列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有关协会: 根据我部《关于印发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1998〕244号)的要求,由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经有关部门会审,批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300-2001,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3.0.3、5.0.4、5.0.7、6.0.3、6.0.4、6.0.7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88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管理,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解释工作,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1年7月20日联合发布2002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300-2001) 1总则 1.0.1为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并作为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编制的统一准则。 1.0.3本标准依据现行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管理标准和有关技术标准编制。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必须与本标准配合使用。 2术语 2.0.1建筑工程buildingengineering 为新建、改建或扩建房屋建筑物和附属构筑物设施所进行的规划、勘察、设计和施工、竣工等各项技术工作和完成的工程实体。 2.0.2建筑工程质量qualityofbuildingengineering 反映建筑工程满足相关标准规定或合同约定的要求,包括其在安全、使用功能及其在耐久

工程质量检查验收方法及措施版本

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制度 工程质量检查、测试、验收是指按照国家施工及验收规范、质量标准所规定的检查项目,用国家规定的方法和手段,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进行质量检测,并和质量标准的规定相比较,确定工程质量是否符合要求。为确保工程质量,强化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做到预防为主、防患于未然。工程质量的检查验收工作主要包括工程的隐检、预检、分项工程的交接检查验收、工程分阶段结构验收、单位工程竣工检查验收几个部分。 一、在工程施工中,要认真贯彻执行以下质量检查、测试、验收制度。 1 、开工前检验制度 开工前检验的内容及要求:设计文件、施工图纸经审核并依据此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及质量计划;施工前的工地调查和复测已进行,并符合要求;各种技术交底工作已进行,特殊作业、尖键工序已编制作业指导书;采用的新技术、机具设备、原材料能满足工程质量需要。 2 、施工过程中检验制度 施工中应对以下工作经常进行抽查和重点检验:施工测量及放线正确,精度达到要求;按照图纸施工,操作方法正确,质量符合验收标准;施工原始记录填写完善,记载真实;有尖保证工程质量的措施和管理制度是否落实;磴、砂浆试件及土方密实度按规定要求进行检测实验和验收,试件组数及强度符合要求;工班严格执行自检、互检、交接检,并有交接记录;工程日志薄填写要符合实际。 3 、定期质量检查制度 项目部每月?工程队每周组织一次定期检查,由项目总工主持,质检部门和有矢部门的人员参加。检查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分析,找准主要原因,提出改进措施,限期进行整改。 4 、检查程序 自检f互检f班组长检查f队内技术人员、专检人员检查f项目部工长检查f项目部专职质检员?监理工程师 施工队提前两小时申报,同时要说明申报部位和施工队自检情况,然后向专业工长报验,合格后向安质部申报,专职质检员检查合格后申报监理。 5 、原材料、半成品、设备及各种加工预制品的检查制度:订货时应依据质量标准签订合同,必要时应先鉴定样品,经鉴定合格的样品应予封存,作为材料验收的依据。产品的进货验证由专业工程师、质检员(试验员)和材料员三方验证合格后,方可使用。 6 、班组的自检和交接检制度:完成或部分完成施工任务时,应及时进行自检,如有不合格的项目应及时进行返工处理,使其达到合格的标准。经工长组织质检员和下道工序的生产班组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