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QS食品产品委托加工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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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QS食品产品委托加工管理规定

食品Q S食品产品委托加工管理规定

内部编号:(YUUT-TBBY-MMUT-URRUY-UOOY-DBUYI-0128)

******股份有限公司

产品委外加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1.目的

为加强对公司产品委外加工业务的管理,规范委外加工加工行为,防范风险,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内控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所指产品委外加工,是指利用专业化分工优势,将加工品、冻品等产品或业务委托给本公司以外的第三方负责生产的行为,

公司产品的委外加工加工厂商的管理,均可适用本制度。除另有规定外,悉依本制度处理。

3.权责单位

总裁办公会议负责制度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总裁办公会议负责本制度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

第二章产品委外加工的管理及合作方式

5.公司相关部门应当根据年度产品供应计划和产品委外加工管理制度,结合确定的产品委外加工范围,拟定实施方案,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审核批准。总会计师或分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应当参与重大产品委外加工的决策。重大产品委外加工方案应当提交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审批。

6.公司产品委外加工关注的风险

委外加工的范围和价格确定不合理,委外加工厂商选择不当,可能导致公司遭受损失。

产品委外加工监控不严,服务质量低劣,可能导致公司难以发挥产品委外加工的优势。

产品委外加工存在商业贿赂等舞弊行为,可能导致公司相关人员涉案。

7.产品委外加工管理措施

公司应当综合考虑内外部因素,合理确定委外加工价格,严格控制产品委外加工成本,切实做到符合成本效益原则。

公司应当引入竞争机制,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用适当方式,择优选择委外加工业务的厂商。采用招标方式选择委外加工厂商的,应当符合招投标法的相关规定。

公司及相关人员在选择委外加工厂商的过程中,不得收受贿赂、回扣或者索取其他好处。委外加工厂商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向公司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提供回扣或者给予其他好处等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

公司应当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从候选委外加工厂商中确定最终委外加工厂商,并签订产品委外加工合同。

公司委外加工业务需要保密的,应当在产品委外加工合同或者另行签订的保密协议中明确规定委外加工厂商的保密义务和责任,要求委外加工厂商向其从业人员提示保密要求和应承担的责任。

8.产品委外加工的决定时机

在决定是否委托加工时,应考虑以下因素:

本公司的生产能力不足时。

须利用本公司所没有的设备、技术时。

特殊的零件及产品无法购得,又不能自行加工时。

委外加工的品质更好时。

委外加工的成本更低时。

认为委外加工比本公司自行加工更有利时。

9.产品委外加工业务的战略合作模式

合资模式:通过资金入股或投资(租赁)设备等方式进行战略合作。

挂牌模式:通过要求委外加工厂挂公司的牌成为公司的联营公司或专属生产基地。

购销模式:通过产品委外加工合同进行权利义务的约束,以采购订货的供销方式进行合作。

10.产品委外加工的加工合作方式:

贴牌加工:我司提供品牌、包装材料,其余由委外加工厂商提供,如配方、工艺及产品加工等,按成品采购结算。

不带原料定制:我司提供品牌、包装材料、辅料、产品配方及生产工艺,委外加工厂商提供原料及产品加工,按原料采购及加工费方式结算。

全供应定制:我司提供品牌、包装、原料、辅料、包装、产品配方及生产工艺,委外加工厂商只负责产品加工,按加工费方式结算。

第三章产品委外加工管理体系及职责

11.产品委外加工方案的制定、审批及实施

计划管理部根据产品年度供应计划,结合自有工厂产能及委外加工生产厂的供应情况,制定产品委外加工规划方案。

产品委外加工方案经供应链分管副总裁审批后,报采购委员会进行审批通过后,由计划管理部负责牵头实施及督办。

12产品委外加工管理部门及主要职责

计划管理部

负责制定年度产品委外加工方案,提报分管副总裁及采购委员会审批通过后督办实施。

负责牵头、协调、督办产品委外加工厂项目开发工作的顺利实施。

协助制造管理部完成产品委外加工合同的洽谈、签订及审批。

制造管理部

配合委外加工厂开发工作,负责收集、调查委外加工厂信息及相关资料,提报候选厂商联系表,参与新委外加工厂的考察、评估、议价、定价及合同洽谈等。到货、协调验收入库等业务,确保供应及时、到位。

负责委外加工厂的日常管理,通过驻厂人员进行生产过程的监管,确保工艺、配方及产品质量符合研发部确定的相关指标。

负责与品控部对委外加工厂的现场卫生及质量管控进行监督,确保食品安全及产品质量达标。

按合同约定进行供应商对账、结算及付款等。

做好与委外加工厂的对接工作,加强与其沟通与协调,及时搜集相关信息,发现和解决委外加工日常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密切关注委外加工厂商的履约能力,建立相应的应急机制,避免产品委外加工供应不足或其他异常。

研发部

根据营销部产品销售渠道规划及计划管理部的供应计划,拟定加工品开发计划(确定选用委外加工厂配方、改良委外加工厂的配方或者自主研发新配方)。参与委外加工厂的开发工作,负责对委外加工厂的产能、设备及产品小样进行确认,评估是否满足公司的需求。

导入自主研发的产品配方、工艺书等需签署保密协议。

营销部

参与制定产品委外加工方案,提供产品类型及销售渠道规划,并对针对各类产品提供销售量需求、成本要求及毛利率需求。

参与委外加工厂的开发工作,负责对委外加工厂试制的产品样品进行确认,评估期市场接受度及相关指标是否符合要求。

牵头对委外加工生产的产品进行终端销售定价,并测算成本核算及毛利贡献。部、品控部及供应链相关部门配合的,由营销部进行牵头与协调。

品控部

针对委外加工厂的现场设施、设备的卫生及安全进行评估,同时对相关质量及卫生标准体系(如QS、HACCP、GMP等)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并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限期整改完毕。

负责日常的委外加工产品进行质量确认及验收把关,并出具相关验收证明,验收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应当立即报告,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牵头对供应商进行考核,通过例行的月度、半年或年度考核,或通过不定期的飞行检查,结合供应商的生产现场管理、食品卫生管控及产品质量进行综合考核及评分。作为委外加工厂合作及汰换的依据。

财务部

参与委外加工的开发工作,负责对委外加工厂的财务状况进审核,对财务风险进行评估。同时协助制造管理部确定委外加工的结算账期及付款方式。

负责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加强对委外加工业务的核算与监督,做好产品委外加工费用结算与付款配合。

法务部

参与委外加工的开发工作,负责委外加工厂的法律资质审核,对合作预期进行风险评估,同时协助制造管理部对委托加工合同及相关协议进行把关。

厂商的履约能力进行持续评估,有确凿证据表明委外加工厂商存在重大违约行为,导致产品委外加工合同无法履行的,应当及时终止合同。委外加工厂商违约并造成公司损失的,公司应当按照合同对委外加工厂商进行索赔,并追究责任人责任。

供应链副总裁:负责委外加工业务的整体统筹,并对委外加工业务的管理负领导责任。

采购委员会:负责对产品委外加工方案进行评估、审批,同时对委外加工厂的开发、合同签订等进行评估与签批。

第四章产品委外加工的运作程序及实施

13.产品委外加工的运作程序

13.1委外加工开发程序

提出委外加工需求

(1)委外加工需求的提报、变更或中止:由计划管理部会同营销部提报委外加工方案,注明品名、规格、计划数量、成本核算及预算等详细信息,以书面方式呈报供应链副总裁及采购委员会审批。

(2)经审批完成后,有合作目录中的委外加工厂的,计划管理部签发给制造管理部实施。如需开发新委外加工厂配合的,由计划管理部进行委外加工厂开发立项,并牵头成立项目开发小组。

发与考评

(1)由计划管理部牵头,成立委外加工厂项目开发小组,由计划管理部、制造管理部、研发部、品控部、营销部、财务部、法务部等组成。分管副总裁为项目小组负责人,项目开发小组主要职责:详见“第三章产品委外加工管理体系及职责”。

(2)项目小组对潜在委外加工厂进行综合考评(书面调查《委外加工厂信息调查表》与实地考察《委外加工厂实地考察表》相结合):从硬件指标及软件指标两方面考核,硬件指标包括生产产品所需配备的必要设备、设施、用具等。软件指标主要从生产产能、人力资源配置、GMP、HACCP、QS认证要求、供应质量体系等方面进行考评。

(3)经综合考评合格后,可将委外加工厂商列入备选厂商名列,并通过项目小组会议确定与之的合作模式,同时安排样品测试。

(见《样品测试报告》)

(1)研发部制定委外加工产品的生产工艺及配方表,并制定研发小样测试,小样测试合格后,研发部与委外加工厂签署相关试样协议。

(2)研发部与委外加工厂共同完成样品的生产中试,并将中试样品提供给营销部等相关部门确认。

(3)中试样品经营销部组织相关部门确认,经确认合格的样品需送品控部备案。

议价与成本核算

(1)针对合格的厂商,制造管理部代表项目小组与厂商进行议价。

(2)同一产品的厂商应开发三家以上,以便询价、比价及紧急订单需要。(3)制造部、营销部、研发部根据议价情况,针对产品原辅包配方及生产工艺进行成本核算,成本核算结果作为产品定价依据。

委外加工厂开发报告:

(1)开发报告审批流程:制造管理部拟定,计划管理部、研发部、品控部等项目开发小组成员会签,分管副总裁及采购委员会审批。

(2)供应商开发报告编制要点:

——针对《委外加工厂信息调查表》《委外加工厂实地考察表》《样品测试报告》及议价、定价方案等进行比较。

——针对企业规模、产品技术、质量管理、售后服务、结算账期、交货要求、委外加工总成本等进行系统比较、评估。

委外加工协议的签订

由制造管理部代表公司与委外加工厂商签订《委外加工协议》,协议应就下列事项作必要约定,并细化责任与义务,有追溯机制及追偿条款:

(1)委外加工产品及数量:对产品工艺、配方及添加剂进行约束。

(2)包装管理:对包材材质、印刷要求,包装损耗要求。

(3)加工定价:参照产品配方及市场行情波动定价,明确损耗及核算方式。(4)交货周期:不按交货周期交货的,须明确处罚条款。

(5)产品品质要求及验收标准:研发部与品控部提供。

(6)结算账期及付款方式。

(7)商标权保护及工艺配方的保密条款。

(8)其他双方认为必须约束之事项。

委外加工配套资料

委外加工应提供委外加工厂商下列资料:

(1)研发部制定并签发产品蓝图。

(2)研发部制定并签发工艺流程图。

(3)研发部制定并签发操作标准。

(4)品控部制定并签发产品检验标准。

(5)品控部制定并签发产品检验规范。

(6)制造部制定生产产品所需的原辅包规格、编号、数量等。

委外加工厂目录:委外加工厂开发报告经各相关部门及总裁审批后,将供应商纳入合格供应商体系,编制《合格委外加工厂目录》。《委外加工协议》签订后表示该委外加工厂进入公司“合格委外加工厂目录”,可以正常进行订货、生产、供应。

日常管理(订货、督促生产及交货)

制造管理部按照委外加工协议,按供应计划需求量签发订货单,落实委外加工厂按时生产及交货。

制造管理部安排食品质量监督管理人员驻在委外加工厂,负责生产过程中的抽查、监督、检验产品质量,确保按质、按量、按时供应。制造管理部须对驻厂人员有具体的工作职责及KPI考核制表,通过工作日志、周报、月报等方式进行严格管理,避免驻厂人员备委外加工厂同化而失去作用。

委外加工产品的验收及入库:参照品控部制定的相关商品验收制度。

14产品委外加工辅导:

对委外加工厂辅导应较供应更为深入,将委外加工厂商视同公司制造部的单位加以辅导,主要内容有:

(1)品质管理组织的健全、规范与建立。

(2)品质标准、品管方法、检测设备使用的训练。

(3)观念培训、教导。

(4)协助进行生产工艺、设备优化等改善。

(5)其他有益双方合作之事项。

15.专利权保护

委外加工业务实施过程中,如包含有本公司保有的专利权时,仅对本公司的委外加工品同意其实施权利。

对委外加工厂保有的专利权,包含于委外业务,如与第三者发生的纷争而使本公司蒙受损失时,不论其属过失或故意,都应由委外加工厂负责。

因委外加工而有新发明或新设计时,经协议后应以使双方均有利之方式,加以处理。

16.保密协议

本公司不可将委外加工厂商应保密的事项向第三者汇露,委外加工厂商亦不可将本公司应保密的事项向第三者泄露。

合作协议期满或合作解除后,亦不可违反(1)条之保密要求。

双方的责任者应将保密事项的重要性向相关人员传达,以确保保密工作之可靠性。

保密协议可单独签订也可纳入《委外加工协议》中。

17供应商考核及退出制度

制造管理部日常监管:

通过驻场人员对委外加工厂现场管理、供应等方面进行跟踪、评估;

定期跟踪仓储部门的采购交期、到货情况及异常情况反馈;

定期跟踪验收、品控部门的样品留样情况,质量检测情况和异常情况反馈;

定期对委外加工厂的供货价格及采购总成本进行汇总、评估。

供应商考核措施(参照《供应商评鉴制度》执行):

考核周期:以月、半年、年度为考核周期进行委外加工厂考核。

考核后委外加工厂的处理:

(1)经考核合格者以上的,进行级别升级(四个级别:优质、合格、待改进、不合格),并予以适当奖励。

(2)经考核待改进者,针对性进行辅导整改,以便达到合格;

(3)经考核不合格者,进行淘汰,开发备用委外加工厂替换。

委外加工厂退出流程

由制造管理部会同品控部提报委外加工厂退出报告,详细阐述其退出原因及后续处理措施,同时提报备选委外加工厂及备用供应方案,报供应链分管副总裁审批后,经采购委员会批准后实施。

第四章产品委外加工的基础管理

18.产品委外加工管理委托授权机制

因业务运作及其他需要,经制造管理部负责人提报,供应链分管副总裁及采购委员会审批通过,产品委外加工管理工作可由供应链各部的相关人员代管或实施。

19.计划管理部有责任做好产品委外加工管理中相关的文件、数据、档案、台账及报表的管理工作。

第五章产品委外加工管理的奖惩措施

20.在产品委外加工管理及运作中,对损害公司利益的下列行为,公司将对有关人员进行处罚或追究经济赔偿等:

因个人过失造成公司物资损耗及经济损失等行为的;

擅自泄露公司商业秘密的,出卖公司利益的;

严重玩忽职守,导致公司遭受较大经济损失的;

其他严重违背本管理制度,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1.在产品委外加工管理工作中徇私舞弊的,根据《员工守则》及相关制度,

给予处分、处罚,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部门。

22.在产品委外加工管理及运作中,对委外加工工作有突出贡献的部门或个人,将由执照管理部提报采购委员会或总裁办公会议后,进行奖励或表彰。

第六章附则

23.本制度经公司总裁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并自颁布之日起施行,修改时也同。

24.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总裁办公会议。

1.目的:满足客户交期、降低成本,符合公司的最大利益,特制定本办法。

2.范围:本公司所生产的*********8等均适之。

3.名词解释:略

4.权责:

4.1.生管部:负责寻找委外加工商(加工点)及提供成本分析。

4.2.品管部:负责评鉴委外加工商及质量管控。

4.3.技术部:负责评鉴委外加工商及工艺指导。

4.4.委外加工科:负责发放、跟催、统计等工作。

4.5.财务部:负责审核单价及加工费的审核与发放。

5.流程图:(附件一)

6.执行细则:

6.1.寻找加工商(加工点):(见供应商(委外)管理办法)

6.2.委外加工商(加工点)的评鉴事宜见供应商(委外)管理办法。

6.3.寻价、比价、议价:

6.3.1.在寻找委外加工商时,需根据市场的价格走势以及目前该产品的价格,对

技术部所提供的样品进行估价、询价、比价、议价。

6.3.2.估价后寻找合适的加工商,到厂或传真图纸给加工商,由加工商按公司规

定提出书面报价(加工费、付款方式、运输费),应有两家以上加工商报

价。

6.3.3.所有加工商提出的报价单生管部负责委外加工人员必须填写“价格比较

表”(一式二联,一联自存,二联财务),连同报价单给生管部主管审

核,呈送总经理核准。

6.3.4.生管部主管审查初核后交由总经理批示。批示同意者才可下单,批示不同

意者委外加工人员必须同委外加工商进行洽淡,直到符合公司成本要求。6.3.5.经总经理批示“价格明细表”,必须分类存档﹐并且再以电子档保存。

6.3.6.委外加工商价格有异动时必须重新报价,委外加工科的主管必须连同上次

的原价表一并把报价单呈生管部经理审核后,再呈总经理批示,批示可以的才可下单.不同意的,再由委外加工人员与委外加工商协商,直到符合公司

成本要求,总经理指示后的价格调整表一份给财务部作备查及付款时的依据,另一份自行留底.

6.3.

7.数量大的,委外加工人员需用专案处理,与委外加工商重新议价﹐协商后

的价格呈报主管审核后,再呈总经理核准,总经理核准后的价格一份给财务部作备查及付款的依据,另一份自行留底.

6.3.8.总经理出差时,重要的事宜需以电话方式报告,事后须补办手续(总经理

有指定代理人的,则由代理人核准)。

6.4.委外加工:

A、委外加工人员具备的条件:

6.4.1.负责委外加工人员必须了解公司产品配件及公司质量要求程度。

6.4.2.负责委外加工人员对质量要求不清楚时,必须到技术部或品管部取得质

量标准。

6.4.3.负责委外加工人员对加工商的选择,成本必须依公司规定办理。

6.4.4.负责委外加工人员产品要有标准样品提供给委外加工商作为依据,如没

有标准样必须说明加工产品的质量标准再以书面形式提供。

6.4.5.加工商的产能、配合度及质量,负责委外加工人员必须要非常清楚并把

相关数据分类建档。(依供应商管理办法处理)

6.4.6.加工商的质量与配合度有影响时,必须到加工商进行辅导(技术部、品

管部、生管部)。

6.4.

7.负责委外加工人员对加工厂家的需求要持续开发,以利于公司的运作及

成本的降低。

6.4.8.负责委外加工人员必须依据前段完成的配件,然后依后段组装需求日期

做适时的加工入厂,才不会造成停工待料。

B、委外加工计划:

6.4.9.生管部接到商务部下的生产任务单,首先要分解订单生产流程与负荷,

并作出委外加工的预定点。

6.4.10.在生产任务单评审后将相关评审资料提供给委外加工科,委外加工科收

到生产任务单后,需做委外加工计划。(但要事先了解加工商的情况再安排相关事宜)

6.4.11.委外加工科必须了解生管部计划科前段生产周排程的完成情况、后段的

需求日期,做出委外加工各加工商的生产周计划。

6.4.12.委外加工人员必须每周五下午3点以前做出各加工商的生产周计划(一

式四联:一联自存,二联仓库,三联加工商,四联品管),呈计划科科长审核、生管部经理核准。

6.4.13.因商务部订单变更或生产异常,造成生产周计划的异动,委外加工人员

必须根据计划科的排程做出委外加工的变更。(以书面形式通知,相关单位需会签)

6.4.14.根据委外加工商的生产周排程,立即开出委外加工单(一式四联:一联

自存,二联供应商,三联仓库,四联财务)呈科长审核、经理核准。(委外加工单内容无法提示材料明细时需以附件提出)

6.4.15.委外加工单核准后,必须传真给委外加工商并电话确认(在自存联后面填

写几月几日几点谁收到)并要求签名回传,回传联必须与自存联订在一起;

如没有传真机的,由司机送货时转交加工商负责人并签回一联(财务

联);司机不送货的,用物流运输的加工商联交给仓库(由委外加工人员装在信封内)后装入箱子或编织袋内,外面注明内有清单。

6.4.16.有生产异常变更时,委外加工人员必须先电话联系后再以书面形式通

知。

6.5.发料

6.5.1.委外加工人员必须在发料前二天提出派车申请单给储运科,储运主管需

做好相应的车辆调配。

6.5.2.委外加工人员要发料到各加工商的材料必须追踪到位,才可提出派车申

请单。(物料未完成或紧急的,可先行提出派车申请单做预备)

6.5.3.储运主管收到派车申请单后经统计分析,超负荷必须提出申请给生管部

经理批示(外派车辆金额需请示总经理)。

6.5.4.仓库人员根据委外加工单的明细进行备料,放置在备料区并做好标识:6.5.4.1.委外加工人员根据委外加工生产计划及加工单,洽询仓库备料人员备料

情况后,再通知加工商前来领料。

6.5.4.2.发料人员根据委外加工单上的品名、规格、数量及物料现状,当面清点

清楚后方可发给加工商,仓储人员必须开立物料出库单(一式五联:一联仓库自存,二联委外加工科,三联加工商,四联财务,五联保安)并要求领料人员签名确认后,呈仓储主管核准,委外加工负责人会签(现况除拉网车间仓管员可在中午11:30、下午5:30必须将当天出库单送至委外

加工负责人,其余各仓库必须填好物料出库单后交委外加工人员会签,委外加工人员外出时,由生管部相关人员会签,会签后撕一联放置在委外加工人员的座位上)。(保安联必须每天早上八点以前汇总后交管理部做稽核)

6.5.4.3.根据委外加工单上的品名、规格、数量及物料现状,仓储人员备料后,

通知该负责的司机来领料,仓储人员必须开立物料出库单,司机签名确认后呈仓储主管核准,委外加工负责人会签后,仓库人员撕第三、四联交给司机,司机送达加工点核对物料无误需签回第四联。(现况除拉网车间仓管员可在中午11:30、下午5:30必须将当天出库单送至委外加工负责

人,其余各仓库必须填好物料出库单后交委外加工人员会签,委外加工人员外出时,由生管部相关人员会签,会签后撕一联放置在委外加工人员的座位上)。(保安联必须每天早上八点以前汇总后交管理部做稽核)

6.5.4.4.根据委外加工单上的品名、规格、数量及物料现状,仓储人员备料后,

通知该负责的司机来领料,仓储人员必须开立物料出库单,司机签名确认后呈仓储主管核准,委外加工负责人会签后,仓库人员将委外加工联放在

箱子或编织袋内,并在外面注明填写内有清单(委外加工人员必须一至二天内,电话确认是否收到该物料)。

6.5.5.委外加工人员每天收到物料出库单后,需登记在物料出入库明细表(台

帐)内并做好管控。

6.5.6.委外加工人员每周三之前需与各加工商核对各物料的出入库明细,有异

常时立即反应给主管。

6.5.

7.委外加工人员每周六必须与仓库负责人员核对加工商的帐务,财务随时

抽验帐务。

6.6.生产进度掌控

6.6.1.委外加工人员每天早上8:00、下午3:00、晚上8:00以电话形式确认

生产数量及规格明细,必要时要及时调整规格、颜色等;公司有派人驻厂的加工点,派驻人员必须每天每隔2~3小时以电话方式向委外加工负责人员汇报进度状况。

6.6.2.委外加工人员根据生产进度信息,通知储运科派车带回相关物料。

6.6.3.委外加工人员在跟催生产进度时,数量有异常要求以生产日报表先行传

真确认;有派驻驻厂的,要由派驻人员查核并及时回报。

6.6.4.委外加工人员认为产品质量、数量有问题时,必要时需申请到加工厂了

解情况,严重时需驻厂。

6.6.5.材料委由车间加工后再送到委外加工商的,由车间主任通知仓库人员当

场会签后,再通知司机送货。(依照委外加工管理办法处理)

6.7.交货、检验、入库:

6.7.1.委外加工商生产加工完成后,自行将物料送至仓库,仓库人员开立送

检、验收入库单交品管部检验。

6.7.2.品管部检验合格后签字确认后交仓管员,由仓管员放置在指定位置(紧

急的通知生产车间立即领料或发料)。

6.7.3.仓管员必须每天11:30、下午5:30将送检、验收入库单汇总后送至委

外加工人员和财务部。

6.7.4.委外加工人员收到送检、验收入库单及送货单后必须登记在出入库明细

表内及在看板进度管控表内做异动。

6.7.5.检验不合格的产品由品管部立即开立品质异常单,委外加工负责人员收

到品质异常单必须到场确认,经确认后,根据交期状况与加工商协商。6.7.6.交期紧急时,需委托加工商到厂全数检查或返工,如加工商无法派人到

厂处理,委由公司处理时,生管部必须协商生产车间派人返工或全数检

查。

6.7.7.公司派人返工或全数检查的费用依据合同条款办理。

6.7.8.交期紧急,但可让步接收,必须通知商务部到场确认,经商务部确认后

在品质异常单上注明让步接收,让步接收的扣款依据合同条款办理。

6.7.9.交期允许,委外加工负责人必须在品质异常单上注明退货,交仓库办理

退库,委外加工人员必须通知加工商限期到场取回。

6.7.10.委外加工人员需提供物料明细表给储运科,到加工商处带回,司机需与

委上加工商的发料人员当面清点数量、规格并在送货单(一式三联)上签名;数量有异常时,司机需立即以电话联系委外加工人员。

6.7.11.委外加工负责人员接到信息后立即与加工商负责人或主办者确认数量及

生产明细,会影响到生产车间及交货期,需立即向主管报告并知会相关部门协商解决。

6.7.12.司机带回的物料及清单送至仓库,交仓管员清点数量,数量有误时,需

与司机当场确认,数量不符则呈报主管处理;没有问题的,则开立送检、验收入库单交品管部检验。

6.7.13.品质异常处理依办理。

6.7.14.交期允许,委外加工负责人必须在品质异常单上注明退货,交仓库办理

退库,委外加工人员必须通知储运科派车退回加工商。

6.7.15.委外加工人员收到加工商的传真物料交货明细表或电话通知的交货明细

后,书面通知储运科到具体地点带回。

6.7.16.司机到达货运站带回物料及签单交仓库办理入库。

6.7.17.仓库人员收到物料及签单,核对签单明细,无误开立送检、验收入库单

交品管人员检验。

6.7.18.品质异常处理依办理。

6.7.19.交期允许,委外加工负责人必须在品质异常单上注明退货,交仓库办理

退库,委外加工人员必须通知储运科派车退回加工商。

6.7.20.经检验不合格退回加工商重新返工的,必须由委外加工负责人追踪,不

可影响交期。

6.7.21.所运输的费用依合同规定办理。

6.8.整帐、审核:

6.8.1.委外加工负责人员每月5日以前要与加工商核对上个月的加工帐单,加

工商在每月3日以前提供上个月的对帐单。

6.8.2.委外加工人员每月10日以前将核对好的各加工商的加工费交生管部经理

审核确认,再交财务部审核。(相关表单:委外加工单(第一联)、送

检、验收入库单、对帐单、送货单、发票)

6.8.3.财务部需要与加工商二次确认加工费,由财务部自行通知。

6.8.4.财务部审核中有问题时,则退回委外加工科重新整帐,无误后再交财务

部审核。

6.8.5.财务部审核后呈报总经理核准,总经理认为有问题的则退还给财务部,

财务部则重新审核,无误后再交总经理核准。

6.8.6.总经理认为各加工商有需要核对帐务的,交由总经理室的稽核人员办

理。

6.9.加工费发放

6.9.1.加工费发放依合同条款办理。

7.相关文件

7.1.供应商(加工商)管理办法

8.相关表单

8.1.评鉴申请单

8.2.合格供应商

8.3.报价单

8.4.价格比价表

8.5.生产任务单

8.6.生产周计划

8.7.送检、验收入库单8.8.派车申请单8.9.送货单

8.10.品质异常单8.11.退料单

8.12.生产日报表8.13.物品出库单8.14.委外加工单

附件一:

XXXX有限公司

评鉴申请单统一编号:

食品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总则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职工安全教育与培训工作,提高职工安全素质,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章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条目的:为提高食品厂各部门工作人员对公司生产安全管理的重视程度及对安全生产的责任心,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管理的思想意识,使广大职工更加自觉遵守厂安全生产的法规和制度,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厂各管理部门,对由于各级人员责任心不强或管理不到位,而造成安全事故或使本部门内部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实施责任追究。 第三条对公司安全管理实施“以责论处”的工作原则,从公司到公司各部门都应根据各自的安全管理责任进行管理,对在工作中因失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公司劳动纪律而造成的安全事故要进行责任追究并给与相应的处罚。 第四条对安全事故及安全隐患的责任追究坚持分级管理的原则:在责任追究上要一级管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1)公司各部门及科室对公司直接负责,各部门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各部门主管及生产部门的班组长直接对本部门直接领导负责,一线生产员工对所在的班组基层管理人员负责。(2)当公司部门内部存在安全隐患,需公司其他

部门配合时,该部门应当提出书面的安全隐患整改意见,经公司领导同意安排后,交与其他部门配合解决,在解决的过程中如出现对安全隐患不重视或未及时解决,而导致出现安全事故的,配合解决的部门同事故发生部门承担同样的责任。(3)公司每年同各部门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公司各部门内部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责任书签订后,统一由公司存档保管。 第三章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第一条全体职工必须定期接受安全教育与培训,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制度。 第二条各部门必须深入开展安全教育,扎实推进安全培训工作,普及安全知识,倡导安全文化,使这项工作制度化、经常化、科学化。第三条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编制安全宣传教育计划,组织职能部门对各部门的安全活动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进行材料汇总,考核各部门对安全落实情况并负责定期通报。 第四条各部门负责对本部门职工的安全教育组织实施,有针对性开展职工喜闻乐见的安全活动,同时按要求做好相关记录,内容翔实、规范,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检查、考核工作。 第五条班前十分钟安全教育由各车间及班组长组织实施,并由当班班长认真填写安全活动记录,做好保管、存档。 第六条安全教育培训形式与内容。教育和培训按等级、层次和工作性质分别进行,管理人员的重点是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管理水平,操作者的重点是遵章守纪、自我保护和提高防范事故的能力。(1)新

委托加工生产食品合同书(最新完整版)

委托加工生产食品合同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乙方委托甲方进行贴牌生产食品系列事宜,在双方平等合作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共识,签订本委托生产合同书,双方在合作的过程中共同遵守本合同书。 一、双方承诺: 1、甲方系独立的法人单位,并具单位营业执照证书等合法手续。 2、乙方具备生产相关产品的合法资质,证书手续齐全真实,产品严格按照国家技术监督部门备案的企业产品质量标准生产。 3、产品质量以甲方和乙方共同确认的样本质量为标准。乙方在产品加工过程中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的相关法规,不得添加任何违禁添加剂,产品出厂前,必须经国家法定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并出具检验报告。若甲方在销售过程中成品在保质期内出现,如涨袋、漏气或变质等情况,因质量问题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若甲方在产品没有任何质量问题,出现滞销情况,乙方不予退货,由甲方自行处理。 4、甲方全面销售,乙方不得销售该产品。 二、委托生产品项、名称、规格及价格 1、乙方为生产单位:按照甲方需求,给甲方生产合格()系列产品。 2、甲方为委托单位,其商标( )为甲方所有。 三、纸箱、封箱胶带、袋子等所有包材由甲方提供。 四、结算方式

食品加工操作管理制度(2021新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食品加工操作管理制度(2021新 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食品加工操作管理制度(2021新版) 1、食品加工操作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操作时必须穿戴洁净的工作衣帽,接触直接入口食品时还应戴口罩。 2、食品加工前要先认真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及其食品原料,发现有腐败变质迹象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和使用。 3、各种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应洗净,动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水产品应在专用水池清洗。 4、清洗后的食品应保持清洁,放在清洁的容器内,并放置于专用货架(台面),不得直接置于地面,以防食品污染。 5、切配好的食品应按照加工操作流程,在规定时间内使用。 6、食品必须充分加热,烧熟煮透,防止里生外熟,加工时食品中心温度应不低于70℃. 7、烹调出菜流程合理,无交叉污染,生熟食品应分台或分层放置,生熟容器有明显标记,不得混用混放,用后洗净消毒,定位保

洁存放。 8、加工场所垃圾要及时清理,不得随意乱扔或堆积,要设专用箱(桶)并加盖,保持加工场所卫生整洁。 云博创意设计 MzYunBo Creative Design Co., Ltd.

食品加工制作过程管理制度

食品加工制作过程管理制度 一、烹调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进行烹调加工。不得将回收后的食品(包括辅料)经烹调加工后再次供应。不选用、不切配、不烹调、不出售腐败、变质、有毒有害的食品。 二、炒、烧食品要勤翻动。块状食品必须充分加热,烧熟煮透,防止外熟内生;食物中心温度必须高于70℃。油炸食品时避免温度过高、时间过长;随时清除煎炸油中漂浮的食物碎屑和底部残渣,煎炸食用油不得连续反复煎炸使用。 三、加工后的成品应与半成品、原料分开存放。烹调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及时采用高于60℃热藏或低于10℃冷藏(冷藏的熟制品应当在冷却后及时冷藏)。待用烧卤熟肉、点心必须存放在凉冻间(柜)。直接入口食品存放柜不能存放非直接入口的食品和需重新加工的食品及其他物品、私人用品。 四、隔夜、隔餐及外购熟食要回锅彻底加热后才能供应。 五、加工用工具、容器、设备必须经常清洗,保持清洁,刀、砧板、盆、抹布用后须清洗消毒;直接接触食品的加工用具、容器必须彻底消毒。 六、食品需要造型时必须使用经消毒的工用具,食品容器应放入专用保洁柜内,不落地存放。

七、制作凉拌菜、烧卤熟肉、点心用原料要以销定量,制作时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必须严格执行国家《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1)》。 八、工作结束后,调料要加盖,做好工具、容器、灶上灶下、地面墙面的清洁卫生工作。 九、备餐间及出菜通道要洁净,不能堆放任何杂物。备餐间(台)只能存放直接入口食品及必需用的食具、工用具。分碟小菜、调味品应存放在专用柜内。 十、加工场所“三防”、更衣和排污设施以及废弃物处理等应符合相关要求,废弃油脂管理符合有关规定。 十一、运输成品要有专用带盖的运输车(箱),运输车(箱)要进行清洗、消毒,禁止露空运输。

食品委托加工合同12

委托加工合同 甲方(委托方): 公司地址: 电子邮箱: 联系电话: 乙方(加工方): 公司地址: 电子邮箱: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在公平、自愿、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红糖的相关事宜,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加工产品品类与规格 1.1 品类:牌红糖 1.2 规格: 第二条原料与辅料的供应 2.1 加工产品所需原料与辅料由乙方负责生产。 2.2 乙方生产的原料与辅料须达到加工甲方委托产品的质量标准。 第三条包装材料供应 3.1 委托加工产品的包装材料全部由甲方供应,甲方可根据市场销售的需要,自行 设计产品标识图案、外包装图案及产品商标图案,这些图案及其组合的知识产权属于甲方所有。 3.2 甲方供应的包装材料应达到包装加工产品的质量要求,并由乙方免费用于包装 加工的产品。 3.3 包装材料上应印制甲方商标、销售电话,并应注明甲方为委托方。 3.4 包装材料上印制的生产地址为乙方的生产地址,并注明乙方为加工方。 3.5 乙方不得在委托加工的产品以外的任何场所使用或许可他人使用甲方的包装 材料或包装材料单一的或组合的图案。 3.6 包装材料如有剩余,乙方应全部退还给甲方。 3.7 甲方供应的包装材料如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乙方不负 任何责任。 3.8 甲方须在乙方开始生产原辅料后五日内将包装材料运送至乙方生产地,运输费 用由甲方承担。 3.9 甲方供应的包装材料只能用于包装委托加工产品,乙方不得用于包装委托加工 产品以外的其他任何用途。 第四条委托加工订单

4.1 甲方可根据市场销售情况,以快递邮寄或者电子邮件的方式向乙方提交委托加 工产品的订单。 4.2 甲方应在订单中明确产品的数量、要求及交货的最后期限。 4.3 甲方要求的交付产品期限应当是合理的且能够满足乙方加工产品的需要。 4.4 乙方收到甲方的订单后,应以快递邮寄或者电子邮件的方式确认甲方提交的订 单。 4.5 如乙方对甲方的订单有异议,应在收到甲方的订单后三日内向甲方提出;如乙 方对甲方订单提出异议,则视为乙方拒绝接受甲方提交的该次订单;甲方收到乙方异议并修改订单后应再次向乙方提交,再次提交的订单为新订单。 4.6 如乙方在收到甲方的订单后三日内既没有提出异议也没有确认订单,则视为乙 方拒绝接受该次订单,甲方可另行委托他人加工。 4.7 如乙方在确认订单后,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取消订单,否则应向乙方支付该笔 订单加工费百分之三十的违约金。 第五条付款方式 5.1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加工费双方可根据市场价格另行协商,或在甲方提交的订单 中明确约定,但每吨至少应当高于乙方生产原辅料的成本1000元(即甲方支付的加工费≧乙方生产原辅料的成本+1000元)。 5.2 甲方应在乙方确认订单后二日内,向乙方支付该笔订单的所有加工费。 5.3 甲方支付的加工费包含使用乙方生产的原辅料的费用。 5.4 乙方在收到甲方的加工费后开始生产原辅料并加工委托的产品。 第六条交货地点及方式 6.1 乙方应在委托加工订单中约定的最后交货期限之前将委托的产品加工并包装 完毕。 6.2 交货地点为乙方仓库。 6.3 乙方将产品交付给甲方安排的运输车辆即视为乙方交货完毕。 6.4 产品装车由乙方负责安排,如因装车产生费用则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质量检验 7.1 乙方应保证加工生产的产品质量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并分别于每年的6月 30日之前、12月31日之前向甲方出具两次国家相关部门机构的检验报告。7.2 每批次产品交付之前,乙方应完成对待出厂产品的质量检验,并制作产品出厂 质量检验报告单。 7.3 经检验合格的产品乙方方可安排装车出厂。 7.4 产品在保质期内出现批量性质量问题,经由国家检验检测机构鉴定属乙方制造 引起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相同数量的产品;未经确认或鉴定,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7.5 乙方交付的产品如在市场流通中,因品质问题而导致甲方利益受损时,经由国 家检验检测机构鉴定属乙方责任的,乙方应负甲方的损失;未经鉴定,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完整版)

上海鸿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编制: 贺金龙 审批: 何海斌 发布日期:2015年12月25日实施日期:2015年12月25日

1.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管理培训制度-------------2 2.加工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3-5 3.食品添加剂管理制度-----------------------6-7 4.进货索证索票制度--------------------------8 5.进货台帐和台帐记录制度-------------------9-10 6.关键环节操作规程-------------------------11-16 7.餐厨垃圾及废弃食用油脂管理制度------------17 8.消费者投诉管理制度------------------------18 9.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19 10.食品和食品原料采购查验管理制度-------20-21 11.环境卫生管理制度-----------------------22 12.加工操作管理制度-----------------------23 13.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岗位职责规定----------24-26 14.食品供应商遴选制度--------------------27-29 15.综合检查制度-----------------------------30 16.食品检验制度----------------------------31 17.问题食品召回和处理方案------------------32 18.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33

食品厂管理制度完整版

食品加工厂管理规范制度 总则 为确保生产秩序,保证各项生产正常运作,持续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促进本公司的发展,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本制度实用于本厂全体人员,具体包括车间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 一、作息时间: 夏季:上午: 8:30 ――12:00下午: 15:00――18:00 冬季: 上午: 8:30 ――12:00下午: 15:00――18:00 二、违纪界定 员工违纪分为:迟到、早退、旷工、脱岗四种,管理程序如下: 1、迟到:工作时间开始15分钟内未到岗即为迟到,迟到一次扣20元 2、早退:工作时间终了前15分钟内离岗即为早退。 3、旷工:工作时间开始30分钟后仍未到岗的为旷工;旷工一次扣50;连续旷工3次的,自动解除合同,作解雇处理; 三、为谋求公司发展与职工福祉,全体员工应遵守下列各项所订之服务守则: 1、工厂职工应忠勤职守,遵奉本公司一切规章,服从主管人员之合理指挥,不得敷衍塞责,主管人员对员工应亲切指导。

2、工厂职工对内应认真工作,爱惜公物,减少损耗,提高质量,增加生产,对外应保守业务或职务上之机密。 3、工厂职工应尊重公司信誉,凡个人意见涉及本公司方面者,非经许可,不得对外发表,除办理本厂指定任务外,不得擅用本厂名义。 4、工厂职工关于职务上之报告,均应循级而上,不得越级呈报,但紧急或特殊情况不在此限。 5、工厂职工在工作时间内,未经核准不得擅离工作岗位。 6、工厂职工应自觉维护室内清洁卫生,保持工作场所肃静、整洁,严禁大声喧哗、聊天串岗、吃零食。 7、工厂职工未经核准不得私带亲友进入厂房。 8、工厂职工不得利用职权图利自己或他人。 9、工厂职工必须保持良好的职容风纪,上班必须着装整齐。 10、工厂职工非经公司之书面同意,不得为自己或第三人经营与公司相同或类似之事业,亦不得为同类事业公司之无限责任股东﹑执行业务股东﹑董事或经理,或行号之显名或隐名合伙人。 11、工厂职工不得因职务上之行为或违背职务之行为,接受招待,或受馈赠、回扣或其它不法利益。 12、工厂职工对外接洽事项,应态度谦和,不得有骄傲满足以损害本公司名誉的行为。 13、工厂职工不得撷带弹药刀枪﹑危险物品﹑违禁品或与生产公物无关用品进入工作场所 14、工厂职工未经核准,不得携带公物出公司,应领取放行证后,方可出公司。

食品加工操作管理制度

食品加工操作管理制度 为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严格把好餐饮加工操作关,防止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特制定本餐饮服务加工操作管理制度: 1、烹调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进行烹调加工。不得将回收后的食品(包括辅料)经烹调加工后再次供应。 2、炒、烧食品要勤翻动。块状食品必须充分加热,烧熟煮透,防止外熟内生; 食物中心温度必须高于70℃。 3、加工后的成品应与半成品、原料分开存放。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尽快冷 却后再冷藏。 4、隔夜、隔餐及外购熟食要回锅彻底加热后才能供应。 5、加工用工具、容器、设备必须经常清洗,保持清洁,刀、砧板、盆、抹布用后须清洗消毒;直接接触食品的加工用具、容器必须彻底消毒。 6、制作凉拌菜、烧卤熟肉、点心用原料要以销定量,制作时使用的食品添加 剂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标准。 7、工作结束后,调料要加盖,做好工具、容器、灶上灶下、地面墙面的清洁卫生工作。 8、备餐间及出菜通道要洁净,不能堆放任何杂物。备餐间(台)只能存放直接 入口食品及必需用的食具、加工用具。分碟小菜、调味品应存放在专用柜内。 9、待用烧卤熟肉、点心必须存放在凉冻间(柜)内,不能存放非直接入口的食 品和需重新加工的食品及其他物品、私人用品。

10、加工场所“三防”、更衣和排污设施以及废弃物处理等应符合相关要求,废弃油脂管理符合有关规定。 11、运输成品要有专用带盖的运输车(箱),运输车(箱)要进行清洗、消毒,禁止露空运输。 12、配制集体餐的单位应设与配送餐最大限量相适应的专用备餐存放间,应设置可消毒大型运输或盛装食品容器的消毒设施及专用的洁净容器存放间。 13、烹调废弃油脂应由专业的公司回收,餐厅经营者应了解回收公司的资质及废油回收后的用途,并应与该回收公司签订写有“废弃油脂不能用于食品加工”的合同,做好每次清理工作的记录和签收。

委托加工预包装食品规定

1 委托加工中如何标示生产者名称地址 1、GB7718-2011中4、1、6 生产者、经销者的名称、地址与联系方式4、1、6、1、3 受其她单位委托加工预包装食品的,应标示委托单位与受委托单位的名称与地址;或仅标示委托单位的名称与地址及产地,产地应当按照行政区划标注到地市级地域。 2、《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第八条食品标识应当标注生产者的名称、地址与联系方式。生产者名称与地址应当就是依法登记注册、能够承担产品质量责任的生产者的名称、地址。(三)受委托生产加工食品且不负责对外销售的,应当标注委托企业的名称与地址;对于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食品,委托企业具有其委托加工的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应当标注委托企业的名称、地址与被委托企业的名称,或者仅标注委托企业的名称与地址; 3、《国家食药总局就《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答记者问》 四就是取消委托加工备案。委托加工属于市场行为,行政部门不应干涉,新的《办法》取消食品生产者向监管部门进行委托加工备案的规定。食品生产委托双方只需要根据法律法规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真实标注委托方与被委托方的名称、地址与联系方式,以及被委托方的食品生产许可证等信息即可。 4、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委托加工食品标识标注有关问题的回复 (质检食监便函[2006]23号)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您局《关于对采用委托加工方式生产加工的食品标识标注有关问题的请示》(鲁质监食发[2006]114号)收悉。经研究,回复如下: 一、食品委托加工生产的应按照《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总局79号令)与《产品标识标注规定》进行管理。 二、有证企业委托其她有证企业生产加工的,须标注委托方的名称、地址与许可证编号。可不标注被委托方的有关信息,由委托方承担食品质量安全责任。

食品加工厂卫生管理制度

分厂卫生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保证食品的安全卫生质量,规范生产过程中安全卫生管理,确保每个加工程序的有效实施,特制定本工作程序。 2.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生产过程中各个环节的卫生操作情况。 3.职责 各分厂负责人负责生产过程中的卫生操作的标准化管理。 4.程序 4.1个人卫生制度 4.1.1到消毒槽洗手消毒时,一定要用洗手液把手上油渍洗干净,清水冲掉后再用二氧化氯消毒液浸泡,再次用清水冲洗。 进入车间应着整洁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 洗手要求: 生产人员遇有下述情况之一时必须洗手、消毒,分厂应有监督措施: 开始工作之前; 上厕所之后; 处理被污染的原材料之后; 从事与生产无关的其他活动之后。 分割肉和熟肉制品加工人员离开加工场所再次返回前应洗手、消毒。 4.1.2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勤换衣服,勤剪指甲,勤理发,勤洗澡。

4.1.3不得将与生产无关的个人用品和饰品带入车间,进入车间不准佩戴耳环、 项链、手表等,不得携带非生产性物品,不得涂指甲油或擦浓烈的化妆品,男不留长发,女不披散发。 4.1.4严禁在车间吃食物、吸烟、随地吐痰。 4.1.5严禁患有肺结核、痢疾、伤害病毒性消化道传染病、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卫生之患者(包括病毒携带者)进入生产车间,若生产操作人员患有以上疾病,应立即调离工作岗位。 4.1.6未经允许,不得携带家属朋友等非工作人员进入车间。 4.1.7生产过程中,不得从事与生产无关的活动,特殊情况(如上厕所)后必须立即洗手。 4.1.8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切实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中的各项条款。并随时向主管领导汇报监督、检查本厂的执行情况,对违反规范的行为应适当进 行经济处罚。 4.1.9对直接从事食品生产的人员进行考核,对新职工进行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违反以上规定的,根据具体情况当事人处以50元罚款。 4.2设备设施卫生情况 4.2.1班前班后进行卫生清洗工作,专人负责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所用工器具、容器,修整案、不混用、不乱用,在使用前、后要进行消毒处理,并用饮用水彻底冲洗干净,方可接触肉品,不用的修整案上面不得有积水。 4.2.2加工设备不允许直接用水管子冲洗, 4.2.3防止不卫生物品对食品、食品包装和其他与食品接触表面的污染及未加工产品的

食品生产管理制度汇编

一、劳动纪律 1、任何人进入生产车间必须穿戴工作服、帽、鞋,着装整齐、统一,严格执行公司进入生产车间规定流程;与生产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车间,外来人员进入车间须有领导陪同。 2、不准在车间内大声喧哗、嬉戏、追逐打闹等;上班期间不得随意离岗、串岗、睡岗; 3、不准在车间内吃东西、应在指定地点喝水; 4、不准穿工作服去厕所; 5、不准随地吐痰、乱丢垃圾; 6、不得迟到、早退,请假按程序办理请假手续; 7、车间内不得配带手表、首饰等,不得化妆、头发要全部在工作帽内,不得外露; 8、上班时间内不准喝酒,不准酒后上班; 9、正常交接用餐时间为30分钟,其余外出不得超过15分钟; 10、上班期间非工作需要不得回宿舍办理私人事务; 11、上班期间不得看报刊、杂志、听音乐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12、对生产物品及产品要爱护,不得有扔、摔、踩等不良行为; 13、所有用水(自来水、纯净水)、电(设备,车间、更衣室、休息室照明)、蒸汽用后及时关闭、关紧,不得有跑冒滴漏现象; 14、对未使用完的原辅料应及时回收严禁浪费; 15、岗位记录内容齐全,报表填制要真实,书写认真,不得有虚假或乱涂乱画行为; 16、使用酸碱等危险用品必须穿戴防护用具; 17、各工序卫生、防护用具,按指定点使用、存放、保管不得造成丢失或损坏; 18、对工作安排有异议要及时反映,服从上级主管工作安排; 19、不得对工厂、公司下发的通知、规范等文件乱涂、乱画、弄脏; 20、不得在墙壁、桌椅、设备、各种记录、资料上乱涂、乱画、弄脏等; 21、未经主管人员允许,不得私自调、改、试、动用设备; 22、出现事故不得隐瞒要及时向上级主管汇报; 23、不得利用工作之便对外泄露公司、工厂机密; 24、工厂任何人员不得有打架斗殴行为; 25、不得在车间、库房、更衣室、休息室等场所抽烟;

食品委托生产协议书(完美版)

食品委托生产协议书 委托方(以下称“甲方”): 加工方(以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自愿、平等、充分协商,就本协议食品的委托生产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资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标的及订单 甲方委托乙方贴牌生产的产品品种及标的详见本协议附件3《委托生产食品明细表》。具体每批次生产的产品数量等以甲方签发的书面订单为准。 1.甲方应当提前_ 15 天以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乙方落实订单。订单包括具体品种、规格、数量、款式、交货时间、物流方式等内容。 2.乙方在收悉订单后,应当在__3__天内以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向甲方确认订单。 除非经过双方同意,否则在订单被乙方确定接纳后,甲方不能中止订单而乙方必须履行订单。 第二条产品设计及包装 甲方向乙方提供产品商标(品牌)图样,提出内外包装设计及印刷标

准等要求及相关设计资料,由乙方对包装装潢进行初步设计,经甲方确认后由乙方代为制作。乙方代为制作时,每批次具体制作的数量等均需发送甲方予以确认,以便于双方对包装物的使用情况进行盘点。如适用于该包装物的产品因甲方原因停止委托生产,导致已制作的包装物剩余,经双方盘点后由甲方按乙方制作该剩余包装物的成本价承担全部费用,剩余包装物则由甲方自行处理。 第三条委托生产费及完成额度奖励政策 1.每笔订单的委托生产费双方以本协议附件3《委托生产食品明细》确定的产品价格具体确定。具体支付方式及要求见本协议附件4《委托生产费支付协议》。 乙方应在甲方付款之前_10_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开具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付委托生产费,相关法律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乙方承诺在协议期间甲方累计委托生产额度达到相应标准时给予完成额度的相关奖励。具体详见本协议附件7。 第四条质量及安全标准 1.本协议委托生产全系产品的原材料和包装均由乙方采购(特别约定由甲方提供的除外),委托生产过程中的所有工序也均由乙方负责验收,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颁布实施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如国家对相关食品生产安全标准及规定进行调整和提高,乙方须自行严格按调整和提高后的标准执行)进行生产、包装。乙方负责对本协议委托生产产品的质量承担全部的法律责任。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与操作流程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1、树立健康从业意识,加强用人管理,严禁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以确保食品安全。 2、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上岗,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健康证明应随身携带,以备检查。 3、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 4、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1、食品经营人员必须在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之后方可上岗; 2、食品经营人员的培训包括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食品从业人员; 3、定期组织食品经营人员培训,制定培训计划,每季度组织培训一次,每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0分钟,并做好相关培训记录; 4、培训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广东省食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5、新招收的食品经营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后方可上岗; 6、建立从业人员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内容等记录归档。 三、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 1、负责组织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知识的学习培训,并做好建立培训档案工作。 2、负责组织从业人员年度健康检查并做好建立健康档案工作,督促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调整到其他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 3、制定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等,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负责检查记录食品经营过程的食品安全状况,并对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行为及时制止和提出处理意见。

食品加工厂规章制度

食品加工厂规章制度 食品加工厂规章制度 篇一: 食品厂管理制度原辅料库房管理制度 一、原辅料库房实行专库专用,并设有防蝇、防鼠、防潮、防尘、通风设施,并运转正常,每天定期打扫库房卫生,保持库房整洁。二、原辅料入库前由专人验货,所有采购的原辅料必须索取生产企业的有效卫生许可证、产品有效检验报告单。外包装必须有完整标签标识、生产日期及保质期,且无破损、无污染,原辅料无腐烂、变质。 三、所存的原辅料必须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各类原料的货架标签必须与存放的货物一致,不得存放其他杂物及有毒有害的物品(如: 杀虫剂、消毒剂等)。 四、有异味或易吸潮的食品应密封或分库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时冷藏、冷冻保存,冷库必须有温度记录设备,并对冷库温度每天做好记录。 五、入库的各种原辅料必须建立台帐制度,做到先进先出,定期清仓检查,防止食品过期、变质、霉变、生虫,及时清理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成品库房管理制度 一、成品须标注标签标识、生产日期、保质期限后方可入库。 二、所有的成品必须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各类成品的货架标签必须与存放的货物一致。 三、成品库房必须专用,不得存放原料和半成品,不得存放其他杂物及有毒有害的物品(如: 杀虫剂、消毒剂等)。 四、做好库房的防蝇、防尘、防鼠、防潮工作,保持库房通风,定期做好库房卫生,保持库房干燥整洁。 五、入库的各种成品必须建立台帐,做到先进先出,定期清仓检查,

防止食品过期、变质、霉变、生虫,及时清理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 六、退回的产品与正品要明确隔离,且标识清楚,以防混用。七、出库产品必须经过检验,符合国家卫生标准要求。禁止不合格产品出库销售。食品化验室管理制度 1. 严格按照“食品卫生国家标准”进行规范操作。 2. 食品检测项目和检测结果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3. 遵守本厂产品质量标准,做好原辅材料及产品检验、分析工作,确实把好质量关。 4.实验情况及时分析,数据要记录在专用记录本上,并做到及时、真实、齐全、清晰、整洁、规格。 5.化验人员应努力钻研业务,熟练掌握操作技能,仔细地观察实验现象,养成良好工作习惯。 6.按照生产工艺要求,认真做好生产半成品和成品检测的工作,定期检查、保养,确保仪器正常运转。 7.玻璃仪器的洗涤,必须遵守清洗规章制度,以达到分析项目准确无误。 8.遵守公司一切规章制度。 9.人为损坏化验室仪器、设备,根据情节给予赔偿。 10.检测产品质量情况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指出整改措施与建议。 1 1.易燃、易爆、剧毒、强酸、强碱化学试剂要妥善保管,严格遵守规章制度,杜绝事故发生。1 2.下班前关闭门窗、水、电,确保防火、防爆、防盗、防毒安全。1 3.化验室闲人免进。 1 4.化验人员违反上述规定者,根据公司纪律要求予以处罚,甚至除名。卫生管理制度 一、商品卫生管理制度:

食品委托加工合同最新版

食品委托加工合同最新版 委托合同是诺成的、双务的合同。委托合同又称委任合同,是指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的合同,今天就给大家分享一下委托合同,喜欢的来参考哦 有关食品委托加工合同 委托方:____有限公司 地址:__(邮编:______) 电话:(__)______ 传真:(__)______ 银行:____________ 银行户头号码:______ 增值税号码:______ (以下称委托方) 加工方:____有限公司 地址:____(邮编:____) 电话:(__)____ 传真:(__)____ 银行:____________ 银行户头号码:____________

(以下称加工方)。 委托方和加工方合称为双方。 委托方与加工方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经友好协商签订此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1)委托方希望根据下列条件委托加工方_____茶产品,有关产品订单将按本协议规定向加工方发出。 (2)加工方希望根据下列条件为委托方加工_____产品,有关产品将按本协议规定完成。 (3)委托方为____产品之唯一商标持有人及享有有关产品专利权。 每月订单 (4)委托方必须提前10天以传真方式给加工落实订单数量。订单内容指明提货时间。 (5)加工方在收悉订单后,必须在一个星期内以传真书面向委托方确认订单。 (6)除非双方经过同意,否则在订单被加工方确定接纳后,委托方不能中止订单而加工方必须履行订单。 (7)委托方必须最迟在加工方开工前五天向加工方提供订单所需的原材料及包装材料。 (8)加工方收到足够及质量合格之材料日与成品出货日不少

于15天(含周六及周日)。因原材料及包装材料数量不足,质量不合格或延迟提供所需物料而造成停工或延其的一切损失由委托方承担。 原材料及包装材料安排 (9)原材料及包装材料的进库(加工方之仓库)质量检验工作由委托方委派代表全权负责。 加工费 (10)含增值税的加工费(包括加工方提供之原材料成本)为人民币____。于此协议签订日起计至____年__月__日,可以双方同意下,根据情况作出调整。 (11)委托方将负责产品的验收工作、安排运输事宜、及支付相关运费和保险费。 (12)委托方负责提供合适的原材料及包装材料,并免费向加工方运送所需原材料及包装材料,委托方自行安排处理有关材料的运输事宜,及支付相关运费和保险费。 技术及工艺 (13)成品各项理化指标由委托方提供(见附件一),加工方严格按照____工艺进行加工。首次加工由委托方负责加工过程中成品各项理化指标的在线检测和品质控制。加工方只要按照上述要求加工并达到附件一中的品质指标要求,加工方对产品质量即没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自查自纠管理制度

酉阳县食品生产加工企业 自查自纠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消费安全,进一步规范食品生产企业生产经营行为,认真落实食品质量安全企业主体责任,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细则》、《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等法律法规要求制定本制度。 二、自查自纠主体: 全县获证食品生产企业及食品加工小作坊。 三、自查自纠内容: 1:企业资质变化情况:工商营业执照与生产许可证(生产核准证)实际生产方式和范围是否一致,是否发生变化,变化后是否报告。 2:采购进货查验落实情况:采购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索证、食品相关产品是否从具有合法资格的企业采购,购进时是否索取了企业相关资质证明、合格证明或检验报告。是否有详细的采购验证记录;生产过程中使用的食品添加剂,是否严格遵照了GB2760的要求,并做了详细的相应记录;食品添加剂存放、使用是否专柜、专人管理,有单独的进货台账。

3:生产过程控制情况:是否安排专人对厂区卫生进行打扫,保持厂区内环境整洁干净;是否定期对生产场所、设备、库房、进行打扫、消毒,保持在加工过程中与产品接触的一切设施、设备、环境的卫生,杜绝一切污染的可能;是否定期养护设备设施,每批产品生产前和生产结束后,是否均对相关设施、设备进行清洗、消毒;生产人员的个人卫生、工作服帽是否整洁;工作人员洗刷、更换专用工作服后,是否经专用人流通道进入生产车间,验收合格的原料是否经专用物流通道进入生产区域;从原料到成品及成品库是否有防护措施,是否存在交叉污染。 4:食品出厂检验落实情况:是否配备了必备的检验仪器、设备,计量检验仪器、设备是否检定并在检定有效期内;检验辅助设备和化学试剂是否齐备,实验室测量比对情况是否符合相关规定(一年不少于两次);检验人员是否经过培训,具有检验资格和能力;是否按照国家标准,对生产出的每个单元的每批产品进行检验,是否将检验的原始记录和产品出厂检验报告留存备查,是否对出厂的每批产品留样,并进行登记。 5:不合格品的管理情况和不安全食品召回记录情况:是否有采购不合格食品原料、不合格食品添加剂、不合格食品相关产品和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情况,对不合格品是否按相关规定进行召回、退(换)货或销毁,并有记录。

食品生产许可证委托加工备案须知

食品生产许可证委托加工备案须知 一、项目名称 委托加工实施生产许可证制度管理的产品备案 二、办理依据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第四十五条至第五十条 三、实施主体及受理范围 各地级以上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办理食品生 产企业的生产许可证委托加工备案 四、办理条件 1.委托企业和被委托企业均需取得有效营业执照(注:经营范围覆盖申请委托加工备案的产品,且按规定进行年审); 2.被委托企业取得了委托加工产品的生产许可证; 3. 对于未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委托获证企业加工时,委托方除提供营业执照外,还需提供食品流通许可证。 4.委托加工产品符合产业政策有关要求; 5.委托企业和被委托企业签订委托加工合同[委托加工合同应明确委托加工产品全部由委托企业负责销售;委托加工合同可不进行公证,但合同应明确以下主要内容:产品质量责任的承担方,委托企业应负责全部委托加工产品的销售,委托加工的产品品种、规格型号和数量,委托加工的合同期限。]; 6.委托加工产品标识标注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五、申请人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 以下申请材料均应加盖申请人公章,相关人员的身份证件、个人资质证明等复印件应由本人签名。 1.委托加工备案申请书[一式四份。食品生产企业提交《食品委托加工备案申请书》(主要是针对辽宁省).其

他省也可能不同,如《广东省委托加工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情况备案登记表》]; 2.委托企业和被委托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各四份); 3.委托加工合同复印件[一式四份]; 4.被委托方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一式四份); 5.委托加工产品标注的样式(四份);(标签标注信息必须同相关证照信息一致) (1)有证企业(委托方)委托另一相同产品有证企业(被 委托方)进行生产,委托方负责全部产品销售的企业可选择以下两种标注方式:①产品或其包装、说明书上应当标注委托方的名称、地址和被委托方的名称和生产许可证标记、编号;②产品或其包装、说明书上应当标注委托方的名称、地址以及生产许可证标记、编号; (2)无证企业(委托方)委托有所委托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被委托方)进行生产,委托方负责全部产品销售的,产品或其包装、说明书上应当标注委托方的名称、地址,以及被委托方的名称和生产许可证标记、编号;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四份,不同地区区别对待); 六、办理程序 1.申请。被委托企业向所在地办理部门提交备案申请材料,办理部门签署意见后,委托企业向所在地办理部门提交被委托方所在地办理部门已签署意见的备案申请材料。 2.接收。备案申请材料符合法定形式、材料齐全的,办理部门接收申请材料并出具接收材料回执;申请事项不属于备案范围、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补证告知书,不予接收申请材料。 3.备案。接收申请材料的,办理部门在5-10个工作日核实申请材料;符合备案条件的予以备案,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备案并说明理由。

食品加工厂员工管理制度

食品加工厂员工管理制度 前言 加工厂的员工将按照加工厂相关管理制度进行管理,违反管理制度中的任何一条将会按照相关的规定进行处理。 1、具体的处理规定如下: A、扣薪:触犯公司各项罚款规定者,依据制度扣薪; B、警告:触犯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者,依据其行为的严重程度或行为类型予以警告,允许连带扣薪; C、记小过:触犯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者,根据其行为的严重程度或行为类型予以记小过,允许连带扣薪; D、记大过:触犯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者根据其行为的严重程度或行为类型予以几大过,允许连带扣薪,或降薪(级)处理。 E、开除:触犯法律法规或公司严重规定者,按其行为类型予以直接开除或按规定赔偿金额外,同时无条件终止劳动合同,并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 2、员工每人每月为100分,若违反相关规定按照其规定进行扣分,具体说明如下: A、半年内累计扣分满50分者,将追加警告处分一次; B、半年内累计扣分满200分者,将追加记小过处分一次; C、半年内累计扣分满400分以上,根据其行为的严重情度给予记大过甚至开除处理; D、一年内累计出现三次警告者,等于记小过一次; E、一年内累计出现两次记小过,等于记大过一次; F、半年内累计出现一次记大过,后续出现警告等于记小过一次,出现小过等于记大过一次,一年内出现两次大过作开除处理; G、受处罚者,纳入考评中,根据其处罚程度决定是否影响至下一次的考评中,且依情节严重附加“写检讨书、按情节轻重赔偿、罚薪”等处罚。 3、具体具体奖罚条例见各管理制度。 生产部管理制度 1卫生安全: 1.1 车间工服、鞋类不可穿着外出,为着违者势力视情节轻重给予扣5-50分的处罚,警告处理。

渭南市委托生产加工食品备案管理办法(试行)

附: XX市委托生产加工食品备案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规X委托生产加工食品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XX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国质检局令第80号)、《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实施细则(试行)》(国质检局令第79号)以及《关于委 托加工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标识标注有关问题的通 知》(国质检[2001]41号)文件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委托生产加工食品的备案管理。采用委托方式生产加工食品的,委托企业(以下称委托方)和被委托企业(以下称被委托方)双方同在本市X围内的,先由委托方向市级质监局提出委托备案申请,待同意后,由被委托方再向市级质监局办理委托备案手续;若双方有一方在本市以外地区的(包括省外),一律按先由委托方向所在市(地)级质监部门提交委托备案申请,待同意后,由被委托方向所在市(地)级质监部门办理委托备案手续。 第三条委托方和被委托方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企业设立条件。被委托方必须是已取得相应的并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其委托生产加工的

食品应当全部交由委托方进行销售,委托方并承担被委托生产产品的质量安全责任。。 第四条企业申请委托生产加工食品备案时,应按一式三份(委托双方不同在本市的按一式四份)提交下列材料:(一)《食品生产企业委托加工备案申请书》(见附件1);(二)委托方和被委托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被委托方的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四)委托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有效XX复印件;(五)公正有效的委托生产加工食品的合同(协议)原件(委托生产加工合同或协议必须明确委托企业负责销售全部委托生产加工的产品,委托的产品应明确到产品品种、规格型号等,委托生产加工的合同或协议中需注明委托生产加工产品的标注格式、委托生产加工的合同或协议期限,委托生产加工的合同或协议期限不得超过委托方的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限,产品质量安全责任的承担等);(六)委托生产加工产品的食品标签式样原件; (七)企业自我声明(见附件2);申请时,提交的材料均应使用A4纸,同时证照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第五条受理食品生产委托生产加工备案的质监部门对企业提交的备案申请材料进行逐一的核实,符合备案条件的,应于5日内予以备案。不符合备案条件的,应不予备案并说明理由。 若备案企业在备案有效期限内其内容发生重大变化的(如企业更名、迁址、生产经营X围变化、生产许可证被吊销、委托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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