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灯产品检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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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SI 检验标准路灯检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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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规范路灯成品入库及出货检验标准,使公司各部门执行的标准保持一致,确保出货产品满足客户的需求,不断的提升品质,提高客户的满意度。

2.范围:

适用于所有凯禄路灯成品灯具。

3.定义:

3.1 缺陷级别定义

Cri:严重产品存在对使用者的人身及财产安全构成威胁的缺陷,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地方标准,可靠性验证,等

Maj: 主要产品存在以下六种缺陷,为主要缺陷

1 功能缺陷影响正常使用

2 性能参数超出规格标准

3 漏元件、配件及主要标识

4 多出无关标识及其他可能影响产品性能的物品

5 包装存在可能影响产品形象的缺陷

6 结构及外观方面存在让一般顾客难以接受的严重缺陷

Min:

轻微

上述缺陷以外的其它不影响产品使用和功能的缺陷(轻微的外观缺陷)

3.2代码定义

代码名称代码名称

N 数目 D 直径(mm)

L 长度(mm) H 深度(mm)

W 宽度(mm) DS 距离(mm)

S 面积(mm2)

4.权责

4.1品保部:负责所有生产过程产品检验及入库品质检验,汇报,品质异常的处理跟踪。

4.2 业务部:提供客户订单,客户资料信息要求。

4.3 生产部:负责产品的制造,异常处理方案执行。

4.4 工程部:负责技术资料的提供,异常的分析、检验,技术/测试方案的提出。

4.5 PMC部门:负责接受业务订单,生产及出货计划的安排与追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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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检验条件

5.1检验光源:普通日光灯灯源 500lux.

5.2检验角度:如图一所示,产品与水平视线成30°,并在检验时±15°旋转产品.

5.3外观检验距离:未点亮距眼睛30cm±10cm,与眼睛成一条直线,点亮后距离100cm±10cm

5.4外观检验时间:10s/每个面.

5.5测试设备:见测试项目内仪器

6.检验标准:

序号检验内容与要求

检验方

法/仪器

设备

缺陷等级

CRI MAJ MIN

1 外观

1.1 灯具表面喷涂部件的各外表面及部件与部之间的颜色需保持一致,不

可出现明显的色差;

目视★

1.2 灯具表面涂装颜色为砂纹银灰色;目视/样

1.3 模组透镜表面无目视明显可见的色点﹑刮花现象等;目视/手

感觉

1.4 各表面喷涂部件外观面不允许有涂层脱落﹑缺损﹑积油﹑流油等;目视★

1.5 表面金属件,如:散热器、螺丝等不可以出现氧化﹑生锈﹑表面处理

层脱落等;

目视★

1.6 产品内部,如:电器盒腔、端盖、铝管等里面,不可过于脏污,需喷

油处不可漏喷等;

目视★

1.7 其余外观要求参照QSI-002成品检验规范。参照WI-001成品检验规范

2 物料核对

2.1 光源:CREE-XPG-WHTLED,1W,00FC3,4000-4750K,R3,122-130lm

@350mA,Ra=70。

目视★

2.2 电源:恒流电源,飞利浦929000702202 Xitanium 150W 0.2-0.7A Prog

编程调光 GLsXt(126灯用两只电源);

目视★

2.3 连接器:原装正品WAGO,Molex连接器;目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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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铝基板:原装SANYO铝基板;目视★2.5 防雷器:防雷等级6KV。★

2.6 灯体组件:1、包括电器盒腔、电器盒盖、端盖、灯臂为新模压铸件。

铭利达供货的,在指定部位需有铸造成型的阳文“A”字样,陆盈供

货的,在指定部位需有铸造成型的阳文“B”字样,不同供应商的压

铸件生产的灯具不可混在一起出货。

2.7 透镜:A3L1非对称一体化透镜。★

3 结构

3.1 灯具及配件尺寸规格需符合NPI、BOM或图纸要求,如有偏差以不影

响安装使用为准;

目视/手

感觉

3.2 螺纹配件不可滑牙、漏牙、穿孔、锁不到位、漏锁等,材质要求符

合BOM及订单;

目视★

3.3 电器盒腔与电器盒盖周圈的配合间隙应均匀一致,且不可出现过大

的间隙(见图三所示),其它配件组装不可错位,不可有间隙、少

配件(特别是螺丝上的密封胶圈),产品组装符合图纸要求;

目视★

3.4 紧固件不可松动,脱落;目视/手

感觉

3.5 灯具轻微摇晃后,内部不可有杂物或部件脱落;目视/手

感觉

3.6 防水部件不可漏加防护物(如防水胶,凡士林等);目视★

4 功能及安全性

4.1 把锁紧螺丝拧松,灯臂与水平面的顺时针转动角度为40+/-5度,且

转动灵活;

手感觉★

4.2 内部电气、散热部件及其它特殊部件符合BOM及客户要求;目视★

4.3 灯具表面及电器部件位置无批锋,利边,尖角;目视/手

感觉

4.4 电线无破裂、划伤、漏线,防护措施符合安规要求,内部电线需按

要求分组套纤维套管且用扎带扎紧(如图四所示)。

目视★

4.5 灯具光色电参数符合订单及技术规格书要求,(输入电压、频率

120-277V、50/60Hz,输入电流56灯0.57A/126灯0.72A,整灯功率

变频电

源/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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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灯86W/126灯193.5W,初始光通量56灯7138lm/126灯16060lm,

色温4300-4700K,显色指数Ra=70,整灯光效83lm/W等);

4.6 接地电阻≤0.5Ω为合格,测试电压为12V,电流为10A,时间为3S

(出货检验时为60S)。

接地导

通电阻

测试仪

4.7 泄漏电流≤1.0mA为合格,测试电压为220V,时间为3S(出货检验

时为60S)。

泄漏电

流测试

4.8 耐压测试电压为1554Vac,漏电流≤10mA,测试时间为3S(出货检

验时为60S)。

耐压测

试仪

4.9 电路连续性测试灯具点亮且无异常为合格。变频电

源/直流

电源

4.10 绝缘电阻≥2MΩ,测试电压为DC500V,时间为3S(出货检验时为60S)。绝缘测

试仪

4.11 其它性能参数参照NPI要求执行。目视/检

5 可靠性

5.1 IPX6测试:用喷嘴从各个方向朝灯具喷水3分钟,喷嘴与样品距离

3米,水压为100KN/㎡,灯具密封部位不能进水。(QA要复核产品

的实验室报告,无相关测试报告则需要抽取1pc送检)

实验室★

5.2 振动测试:振幅:0.35mm,频率范围:10Hz-55 Hz-10 Hz,持续时间:

30min,不允许有暗灯、死灯出现,不允许螺丝松脱、掉漆、破裂。

(QA要复核产品的实验室报告,无相关测试报告则需要抽取1pc送

检)

实验室★

6 包装/标识

6.1 包装箱材质:56灯五层A=B纸箱,126灯五层K=A纸箱;目视★

6.2 其余包装要求,参照客户要求特殊要求和QSI-002成品检验规范。目视/卷

7.参考文件:

5.1《成品检验规范》 WI-001

8.相关表单:

出货检验报告 QP008-08 A

产品外观检验标准范本

产品外观检验标准(通用) 1、目的: 确定通用成品外观标准,为公司品质控制提供标准的依据。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我司外观检验的标准判定,另有客户特殊规定除外。 3、职责权限: 3.1品质部:负责本检验标准的制定与审核,产品的鉴定、检验之执行; 3.2工程部:负责品质问题的分析和改善活动的推行; 3.3生产部:负责产品的制造、过程检验和过程品质记录。 4、定义: 4.1异色点:产品表面出现的颜色异于周围的点。 4.2缩水:部分区域由于熔体压力不够,在该区域截面形成的凹坑。 4.3批锋:由于工艺或模具原因,在边缘分型面处所产生的废边。 4.3污点:表面形成的可擦除赃污。 4.4无感划伤:用指甲刮过划伤处,无段落感。 4.5有感划伤:用指甲刮过划伤处,有段落感。 4.6脏污:因模具、包装或操作等问题造成,分可擦出及不可擦出。 4.7气泡:因工艺原因内部出现的可见的空气泡。 5、工作程序 5.1目视检查的外观条件及位置: 检验条件:距离30cm~45cm,时间 5 S,光源检验照明度20-40W 位置:产品与平面呈45°,上下左右转动动在15°之内。 检验时间:一般在5-10秒以内。条件:不得在反光下检验表面。 5.2 外观区域划分 5.2.1 A区:正常目视第一眼可见面(样品的正面) 5.2.2B区:正常目视第一眼不可见面(左右两侧面,底面,背面,顶面) 5.2.3C区:产品内部,正常目视不可见面 5.3 成品外观检验项目:

6、对一些典型缺陷的描述 ●色点:肉眼观察难以区分长与宽的形状,测量时以其最大直径为其尺寸。 ●颗粒:在喷漆件表面上附着的细小颗粒。 ●阴影:在喷漆件或塑料件表面出现的颜色较周围暗的区域。 ●桔纹:在喷漆件或电镀件表面出现大面积细小的像桔子皮形状的起伏不平。 ●透底:在喷漆件表面出现局部的油漆层过薄而露出基体颜色的现象。 ●鱼眼:由于溶剂挥发速度不适而造成在喷漆件表面有凹陷或小坑。 ●多喷:超出图纸上规定的喷涂区域。 ●剥落:产品表面上出现涂层或镀层脱落的现象。 ●毛絮:油漆内本身带有的,或油漆未干燥时落在油漆表面而形成的纤维状毛絮。 ●色差:产品表面呈现出与标准样品(客户承认样品)的颜色的差异,称为色差。 ●光泽不良:产品表面呈现出与标准样品(客户承认样品)光泽不一致的情况。 ●手印:在产品表面或零件光亮面出现的手指印痕。 ●异色点:在产品表面出现的颜色异于周围的点。 ●多胶点:因模具方面的损伤而造成局部细小的塑胶凸起。 ●缩水:当塑料熔体通过一个较薄的截面后,其压力损失很大,很难继续保持很高的压力 来填充在较厚截面而形成的凹坑。 ●亮斑:对于非光面的塑料件,由于壁厚不均匀,在壁厚突变处产生的局部发亮现象。 ●硬划痕:由于硬物摩擦而造成产品表面有深度的划痕。 ●细划痕:没有深度的划痕。 ●飞边:由于注塑参数或模具的原因,造成在塑料件的边缘或分型面处所产生的塑料废边。 ●熔接线:塑料熔体在型腔中流动时,遇到阻碍物(型芯等物体)时,熔体在绕过阻碍物 后不能很好的融合,于是在塑料件的表面形成一条明显的线,叫做熔接线。 ●翘曲:塑料件因内应力而造成的平面变形。 ●顶白/顶凸:由于塑料件的包紧力大,顶杆区域受到强大的顶出力所产生的白印或凸起。 ●填充不足:因注射压力不足或模腔内排气不良等,使融熔树脂无法到达模腔内的某一角 落而造成的射料不足现象。 ●银条:在塑料件表面沿树脂流动方向所呈现出的银白色条纹。 ●流纹:产品表面以浇口为中心而呈现出的年轮状条纹。 ●烧焦:在塑料件表面出现的局部的塑料焦化发黑。 ●边拖花:因注射压力过大或型腔不平滑,脱模时所造成边缘的擦伤。 ●破裂:因内应力或机械损伤而造成产品的裂纹或细小开裂。 ●龟裂:橡胶件由于环境老化而造成在产品表面上有裂纹。 ●浇口:塑料成型件的浇注系统的末端部分。 ●搭桥:在导电胶转角位置,出现上面胶是连接着,但下面胶没有连着而出现空洞的现象。 ●补伤:对导电胶上已损坏的部位进行修补。 ●油渍:在产品表面所残留的油污。

进货检验流程及规范模板

1.0目的: 确保未经检验或验证合格的原材料、外协件及供方提供的物品不投入使用或加工, 防止不合格物料进入生产流程, 保证过程产品符合规定要求。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外协、外购产品的检验。 3.0职责: 3.1 物流部 3.2 品管部:

3.3采购部: 3.4 生产部: 4.0进料检验细则:

5.1 入库送检: 物流部在规定时间完成物料点收( 含质量证明文件或检测报告) 、标识, 填写《送检单》, 填写内容要求完整, 物料到库半小时内送品管部报检。 5.2 进货检验流程: 5.2.1品管部收到《送捡单》( 含质量证明文件或检测报告) 半小时内回复检验及完成时间。 5.2.2 标准确认: 来料检验员根据具体来料标识卡、物流部报检单, 查找相对应来料检验标准。 5.2.3抽样: 根据来料数量按《产品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确定抽样方案并取样。 5.2.4测量/实验: 5.2.4.1 进料检验进行来料标识确认: 送货单位、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日期、是否环保等内容标识完整; 标识卡内容不完整或者无物流标识, 物流部负责纠正, 品管部进行跟踪验证。 5.2.4.2 检测实验报告及其它质量证明文件的确认、点收: 确认无误按《文件控制程序》归档备查, 如送货单位无检测实验报告及其它质量证明文件, 内部联络采购部, 依《不符合、纠正和预防措控制程序》处理。 5.2.4.3 产品包装防护确认: 目测检查产品包装外箱是否满足搬

运、运输及储存要求, 不符合要求, 内部联络采购部, 依《不符合、纠正和预防措控制程序》处理。 5.2.4.4外观检查: 不允许有麻点, 色差、锈迹、裂纹、油污、碰伤、字迹清楚、破损、缩水、水纹、变形等, 按品管部检验标准执行。 5.2.4.5尺寸测量: 按品管部图纸及检验标准执行。 5.2.4.6性能实验: 按品管部图纸及检验标准执行。 5.2.4.7报告填写: 依据来料标识及《报检单》填写《来料检验报告》抬头栏: 供应商名称、来料日期、数量、客户名称、合同编号、检验员、检验日期及抽样方案Ac-----接收数Re------拒收数等。依据检验标准完整填写检测项目、标准要求, 测量/实验工具或者方法及实际测量结果。 5.2.5 判定: 5.2.5.1测量/实验结果同标准要求比对, 超出标准在判定栏画”X”、未超出标准范围内在判定栏画”∨”完成判定, 签字确认后, 报品管部经理审核, 如不合格, 填写《不合格处理单》按《不合格控制程序》处理, 最终不合格评审意见及时通知生产部、采购部联络供应商, 填写《供应商纠正预防措施表》, 按《纠正预防措施控制程序》处理。 5.2.6 标识: 来料检验员根据《不合格处理单》评审最终处理意见做好来料状态标识。 5.3 处理:

外购外协件检验标准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本公司外购外协件的清单及其验收规则和检验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计划采购的种类及作为外购外协产品入库检验的依据。 2.外购外协产品的分类 2.1外购外协产品分为A、B、C三类 2.1.1 A类产品包括:插头电源线(内部导线)、塑料、驱动、灯珠、板金件。 2.1.2 B类产品包括:外包装袋、纸板箱. 2.1.3 C类产品:除A、B类外的其它产品. 3插头电源线(内部导线) 3.1标识 3.1.1产地标志和电缆识别 电线上应有认证标志、产品型号规格、制造厂名等连续标志,标志可以是标志识别线或是制造厂名或商标的重复标志。 对于客户要求施加的标志应符合生产施工单要求。 标志可以用油墨印字或采用压印凸字在绝缘或护套上。 3.1.2标志耐擦性和清晰度以及芯线颜色的耐擦性 芯线颜色和油墨印刷标志要进行耐擦性试验,试验时,用浸过水的一团脱脂棉或一块棉布;轻轻擦拭10次后,字迹仍应清晰可辨;芯线颜色不可掉色。 3.1.3 检查方法:目测法、水棉布 3.2外观质量 外观应光洁、无油污、疙瘩、绞距形。 3.2.1 检查方法:目测法。 3.3结构和尺寸检查 3.3.1导体结构: 单根铜丝直径和导体根数:单根直径偏差范围、导体根数应符合本标准中表A-1和A-2中相应规定。

表A-2 UL软线的数据表 3.3.2多股导体必须绞合,其节距不作考核。 3.3.3线长:总长度必须控制在标准要求及客户要求长度的±1% 3.3.4检查方法:目测法、千分尺、圈尺 3.4电气强度 应能承受2000V/2mA/1min电压不击穿 3.4.1检查方法:耐压仪。 3.5验收规则: 检验项目、检验水平、接受质量限AQL见表1并按转移规则要求评分和转移。当发现不合格时,应按《不合格控制程序》执行。

太阳能路灯技术的要求规范

太阳能路灯技术规范 前言 随着地球资源的日益贫乏,基础能源的投资成本日益攀高,各种安全和污染隐患可谓无处不在,太阳能作为一种“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安全、环保新能源越来越受重视。同时,也随着太阳能光伏技术的发展和进步,太阳能灯具产品在环保节能的双重优势,太阳能路灯、庭院灯、草坪灯等方面的应用已经逐渐形成规模,太阳能发电在路灯照明领域发展已经日趋完善。 经济效益 太阳能路灯安装简便,不用铺设复杂的输电线路、配电设备,不需开挖路面、埋管工程,不消耗电能,大幅降低维护成本,使运行成本大大减低。据推算,太阳能路灯5-7年即可与普通路灯的总投资持平,之后则长期受益。太阳能灯具是低压产品,运行安全可靠,无安全隐患,不会因施工质量、工程改造、材料老化、供电不正常、水电气管道的冲突等多方面因素而造成安全隐患,为市政工程的建设直接带来明显可利用的优势。 社会效益 与当前国家提倡科学发展观、建设节约型社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主旋律一致,标志着现代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进步、民众观念的更新和社会责任感的增强。

环境效益 太阳能路灯系统所需电能由清洁无污染的太阳能转化而来,不采用常规公网电力,不消耗任何化石原料,没有二氧化碳、二氧化硫的有害气体的排放,在环境危机不断加剧的今天,推广应用太阳能等新能源发电对于节能减排、改善环境,保证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战略意义。 太阳能发电照明与传统发电照明的比较:

安全性能1.系统使用低压直流电源,密封性能 好,不怕水,不怕漏电,无触电危险。 1.易漏电,有触电危险; 2.短路易引发火灾,烧坏电网, 造成生命财产损失。 安装成本1.安装方便,使用灵活,只需安装于有 阳光的地方即可使用; 2.移动方便,无需其它投资和施工。 1.局限性大,布局更改困难安装 成本的地方即可使用; 2.移动需重新施工,再次投入资 金。 目的 为了更好的规范太阳能路灯的安装和管理特制定本规范,以便在日常工作中能够起到监督管理作用,保证产品质量,满足客户要求。 一、太阳能路灯的工作原理 太阳能路灯由以 下几部分组成:太阳 能电池、蓄电池、太 阳能路灯专用控制器、 光源及灯杆。工作原 理:在白天太阳能电 池接受阳光照射产生 给蓄电池充电,将光 能转换为电能,通过 太阳能控制器给蓄电 池充电,将电能存储

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产品检验规范

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产品 质量检验规范 编制: 审核: 批准:

1、目的 本规范规定了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的验收的依据和方法,以保证产 品质量符合标准、合同和技术协议的要求。 2、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本公司对采购的物资及外协产品的检验。 3、职责 机电物资部对所采购物资的特性(技术要求)的完整性、符合性及质量证明书的完整、可靠性负责。 质量安全环保部负责采购物资、外协产品的检验和记录的保存。 工程(技术)管理部负责编制采购物资的采购规范。 经营合同部负责编制外协件的技术协议。 机电物资部仓库负责外购产品的储存管理。 4、原材料的检验 检查验收依据 1)有关的国家标准; 2)产品专用标准、图纸; 3)订货合同或技术、工艺部门提供的有关采购规范或技术协议; 材料进厂验收 质量证明书的审查、确认 材料检验员在接受检验任务后应在二日内完成材料质量证明书的核实 工作。核实内容如下: 1)核实供货方应在公司合格供方名单内,材料质量证明书印章与其单 位名称一致,且印章应清晰。原材料质量证明书所列项目和数据必须符合相 应标准、技术协议及合同的要求; 2)核实原材料质量证明书原则上应是原件,当供方只能提供复印件时,

必须加盖供方红色印章,供方经办人姓名、日期,且复印件上原钢厂的质量专用章应清晰可辩、不得有涂改,否则为质证书不合格; 3)根据的规定,确定复验项目和取样数量,并及时开出《取样通知单》,以便取样。 编写材料检验号 材料检验员对材料质量证明书审查合格后,按材料炉批号编制材料检验号填写在质量证明书上。 实物验收 材料检查员应在材料到货后两日内完成以下工作: 1)查验实物的钢号、规格和数量要与材料质量证明书、合同一致; 2)检验实物外观质量及几何尺寸。当发现与质量证明书及有关标准要求不符时,按《不合格品处理单》处理; 3)对钢板应逐件书写检号、材质、规格。其它材料按批(或捆)在码垛材料出头处标注检号、材质及规格; 4)经判定合格的材料,检查员应及时在材料验收单上填写检验号标记,做为合格确认。若判为不合格的材料按《不合格品处理单》处置; 5)检验员应监督入库材料的码垛、堆放情况,核对标记、数量、填写验收记录。 5、焊材的检验 焊接材料进厂后材料检验员应核对材料进厂有关资料进行验收,应将质证、使用说明书、采购合同、技术要求及有关标准进行核对,同时认真核对实物标识、检验包装、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检验合格后在入库单签字认可,库管员方可将焊材入库码放并挂牌标识材质、规格。 对质证有怀疑,应对怀疑项目进行复验,检验员应委托有资质的检测部门进行检验。复验不合格的焊材应按《不合格品处理单》执行。并由采购部门向供方退货。 库存焊材的帐物卡应一致,并在卡片上注明焊材名称、规格、批号、货位号、数量和入库日期。

6米太阳能路灯灯杆技术要求

6米太阳能路灯灯杆技术要求 1、总则 (1)所有灯具报价均为含光源及配套附件价格。 (2)所有灯具应设专用接地端子。 (3)灯具应满足运行安全,可靠性高,外型美观。 (4)灯具外型美观且应与周围环境相适应。 (5)灯具运行时应满足噪音低,故障率低,易维护,并能提供连续不断的服务。 (6)投标单位需按本标准的技术要求,完成路灯的设计、制造、运输、仓储、安装和调试、试运行、售后服务等工作。 (7)投标单位必须按招标文件各条款的内容和顺序逐项作出实质性应答。(主要性能指标必须填入技术性能表)任何不按此要求的招标文件将承担被拒绝接受的风险。 (8)投标单位应提供成熟的、已被广泛使用合格的产品和配置。 (9)灯具光源参数依据设计说明。 2、运行条件和技术要求:(路灯及控制箱参数满足以下要求同时必须满足设计说明,若有矛盾,以设计说明为准) (1)质量标准: 设计与制造和试验中应遵循的国家规范与标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GB13037-91 《固定式通用灯具的技术条件》 GB70001-1996 《灯具通用安全要求与实验》 GB7001-86 《灯具外壳防护等级分类》 GB7003-86 《灯具电镀、化学覆盖层》 QB/T1504-94 《高压钠灯泡镇流器的性能要求》 QB/1115-91 《高压钠灯泡用电子部触发器性能要求》 GB13259-91 《高压钠灯泡》 GB9468-88 《道路路灯光度测试》 GB2694-88 《热浸镀锌体镀锌质量》 GB10854-89 《钢结构焊接外形尺寸》 GB77-88 《碳素结构钢》 AASHT01994 《灯杆、高杆、交通信号杆》 CJJ45-2006 《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 DIN EN13201 《固定地点交通照明》

产品质量检验标准..

一、目的: 工厂产品及产品用料检验工作,规范检验过程的判定标准和判定等级,使产品出货的品质满足顾求,确保本工厂产品和产品用料品质检验工作的有效性。 二、本标准的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采妮工厂所有生产的产品及产品用料的品质检验。 三、权责: 1、品质部:检验标准及检验样本的制定,产品检验及判定、放行。 2、生产车间、物控部:所有产品及产品用料报检和产品品质异常的处理。 3、总经理:特采出货及特采用料的核准。 四、定义 1、首饰类: A、项链/手链/腰链B、耳环C、胸针D、介子E、手镯 F、发夹 G、手表带 H、领夹 I、袖口钮/鞋扣钮 J、皮带扣 K、其他配件类(服装、皮包、眼镜等等) 2、产品用料: A、铝质料类B、铜料类C、铅锡合金D、锌合金E、铁质料类 F、钛金属 G、皮革类 H、不锈钢类 I、水晶胶类 J、包装用料类 K、硅料类(玻璃珠、玻璃石、宝石、珍珠、玛瑙) 3、客户品质等级分类及说明: 1)客户品质等级分类: 品质部根据客户订单注明的: “AAA ”、“AA”、“A”三个等级分别对客户品质标准进 行分类。 2)客户品质等级说明: A、“AAA”: 品质标准要求比较严格,偏高于正常标准和行业标准。 B、“AA”: 品质标准要求通用国际化标准和行业标准吻合。 C、“A”: 品质要求为一般市场通用品质标准。

4、原材料及产品检验准则与判定标准: 1)不合格判定等级、判定标准的定义: A、严重缺陷(Critical 简称为CR): 产品不良项目危害到消费者健康或安全,或者是影响产 品设计或产品使用寿命的不良项目。 B、主要缺陷(Major 简称为MA): 产品不良项目直接影响产品功能,产品尺寸规格异常,产 品的设计不符合客人要求等。 C、轻微缺陷(Minor 简称为MI):产品不良项目为轻微的瑕疵,但不影响产品使用价值、功能、 和经济效益。 D、允收(Accept简称为Ac)、拒收(Reject简称为Re)。 E、抽样标准和允收水平:MIL-STD-105D、Ⅱ、正常单次抽样水平,进料抽检为:AQL 值CR:0, MAJ:2.5,MIN4.0,出货抽检为: AQL 值CR:0,MAJ:1.5,MIN4.0。 F、制程检验由品质部根据产品生产工艺和客人品质要求合理给予安排抽检或全检。 2)产品品质控制方式: A、产品品质控制分三步策划:进料品质控制、制程品质控制、出货品质控制。 B、检验方式:检验方式是根据生产车间规划和产品加工工艺特性确定,具体安排如下: a、抽检的环节有: 原材料入仓,合金压铸和五金啤件,合金倒模出装配/抛光,成品装 配,成品包装环节入库。 b、全检的环节有: 合金粘石环节、滴油环节,合金装配直接下电镀、打磨后直接下电镀 加工的,各环节样板出货,铜产品打磨直下电镀,电后出包装的货全检。 c、首件检验: 合金装配/粘石/滴油/包装,各环节,根据各货品的结构的复杂程度自行决定, 结构简单的货品不做首件,结构复杂的款式,需提供首件确认. C、检验标准来源:客人订单资料、客人要求、工程相关资料、生产做货指引、相关法律法规 要求、行业标准、国际标准、工厂内部品质管理规定的品质检验标准。 D、所有经过检验的产品无论良品或不良品都要有明确的标识和记录。 E、检验过程不良率以品检日报的形式通报,批量不良率超过30%视情况记入重大品质异常 跟踪处理,所有重大品质异常责任单位必须以月份为单位原因分析、改善对策,发出 异常的单位定期跟踪其改善效果的确认。 3 ) 原材料检验标准及相关要求: 倒模用的铜料类、铅锡合金、锌合金检验标准和品质要求: A、用料以客人订单要求为准,成份含量参考供应商自检报告。

原材料过程产品、产品检验管理办法

原材料、过程产品、产品检验管理办法 1 适用围 本办法适用于质量管理体系对产品构成主要影响的原材料、过程产品、产品的质量检验及管理。 2 职责 2.1 生产技术科 2.1.1 制订和提供检验依据,包括相关标准、图纸和有关规定等。 2.1.2 制定不合格品划分标准。 2.1.3 参与不合格原材料、过程产品、产品的评审和处置。 2.1.4 负责新材料试用的组织评审。 2.2 质量部 2.2.1 负责组织进厂原材料、过程产品、产品的检验和试验。 2.2.2 负责组织不合格原材料、过程产品、产品评审,并验证处置结果、开具检验结果通知单。 2.2.3 负责组织质量异常问题和质量异议的处理。 2.3 质量部化验室 2.3.1 负责接收原材料来样交接。 2.3.2 负责按规程进行相关项目的分析及出具检测报告。 2.4 物资采购部 2.4.1 按公司规定相应物资的执行标准向具有完备资质证明的合格供进行采购,并向检验部门报检。 2.4.2 配合质量部处理质量异常问题和质量异议。 2.4.3 按评审意见对不合格原材料实施处置。 2.4.4 对不合格供户进行整改和处理。 2.5 营销部管理科 负责收料及物料仓储管理。

2.6 办公室保卫 2.6.1 负责控制运输车辆进出厂。 2.6.2 负责对取样现场闲杂人员进行管理。 2.6.3 负责对运输车辆水箱是否清空进行验证。 2.7 使用部门 3.7.1 将使用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反馈至质量部。 3.7.2 负责收料及物料仓储管理。 3.7.3 配合质量部处理质量异常问题和质量异议。 3 管理容及要求 3.1 原材料分类及检验项目 原材料种类及检验项目以生产技术科发布的《主要原材料检验依据及检验项目》有效版本为准。 3.2 质量管理通用要求 3.2.1 物资采购部应按供户准入制度的要求,对供户进行评审,确认供应商具有足够的生产能力与质量保证能力,所供材料经试用、评审合格后投入使用。评审容至少应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生产能力、货物存量(吨)、检测人员、检测设施与场地、检验记录、货堆实物抽样检验等。新供户或新品种材料的采购,需经物资采购部、使用部门和质量部共同评审签字同意后签订合同。 3.2.2 质量部接到检验申请后,对所报检的原材料格按照《原材料取制样操作规程》及相关技术要求进行取样、制样、送检及检测结果的报出。供户跟踪取制样时,必须有物资采购部业务员共同参与,并在取样记录上签字,共同封存留存样品,作为复检或仲裁样品。检验结论出具后及时通过“原材料质量检验结果通知单”(附表A)通知物资采购部,并上网传递,检验结论未出具,不得收存、投入使用。 3.2.3 根据供质量保证能力及阶段性波动程度,质量部可不定期调整(增加或减少)检验的频次、组批式。

外协件检验标准范文

一、外协件检验标准 本公司的外协检包括:外箱、彩盒、皮套、塑件、钢件、及印刷品、商标等 (一)外箱 外箱检验标准(PZ/1.1)修改号03 1.1整体要求 1.1.1外箱尺寸应符合图纸要求,误差不能超过其尺寸的2%; 1.1.2包装箱装箱后四角的棱角的角度应为90±1°,棱角圆角半径R≤5mm;1.1.3外箱应干燥、无起皱及脱胶脱层现象; 1.2材料 1.2.1外箱材料应符合图纸或订单样品要求; 1.2.2材料厚度符合订单要求,误差为厚度的≤3%判定合格; 1.3内外表面: 1.3.1外箱内外表面无明显的污渍、斑点及色差等; 1.3.2外箱的内外表面无明细的划伤、毛边、破损以及其他影响外观的凸起、凹陷和永久性的折压痕迹,波纹均匀; 1.4唛头 1.4.1外箱唛头文字、图案等应符合图纸、样品要求; 1.4.2外箱唛头文字、图案等在外箱上的位置应符合图纸、样品要求; 1.4.3外箱唛头文字、图案等界面清晰、字迹清楚,无明显露底等不良现象; 1.5接缝 1.5.1外箱接缝平整。接缝应与棱角线平行,平行度误差≤3mm; 1.5.2外箱接缝无明显的间隙。接缝牢固,无脱胶、开裂、起层等不良现象; 1.5.3有特殊要求的须按客户要求执行; 1.6包装试验 1.6.1将外箱用相应彩盒进行试装箱,各结合面间隙均匀,合起时无重叠或合不拢的现象; 1.6.2合不拢时接面间隙应≤8mm,间隙差≤2mm为合格; 1.7抽样标准 1.7.1抽样按AQL 2.5执行; 1.7.2唛头检验从抽样数里抽取5只;试验再从中抽取2只。

(一)彩盒 彩盒检验标准(PZ/1.2)修改号03 1.1整体要求 1.1.1彩盒尺寸应符合图纸要求,误差不能超过其尺寸的2%; 1.1.2彩盒四角的棱角的角度应为90±1°,除上平面四个角外其他棱角圆角半径R≤1mm; 1.1.3彩盒应干燥、无起皱及脱胶脱层现象; 1.2材料 1.2.1彩盒材料应符合图纸或订单样品要求; 1.2.2材料厚度符合订单要求,误差为厚度的≤3%判定合格; 1.3内外表面: 1.3.1彩盒内外表面无明显的污渍、斑点及色差等; 1.3.2彩盒内外表面无明细的划伤、毛边、破损以及其他影响外观的凸起、凹陷和永久性的折压痕迹,波纹均匀; 1.4唛头 1.4.1彩盒唛头文字、图案等应符合图纸、样品要求; 1.4.2彩盒唛头文字、图案等位置应符合图纸、样品要求; 1.4.3彩盒唛头文字、图案等界面清晰、字迹清楚,无明显露底、重影等不良现象; 1.5接缝 1.5.1彩盒接缝平整、无错开现象。接缝应与纵向棱角线平行,其与棱角线距离差≤1mm; 1.5.2彩盒接缝无明显的间隙。接缝牢固,无吐胶、脱胶、开裂、起层等不良现象; 1.6包装试验 1.6.1试验应按出厂状态条件下进行; 1.6.2将彩盒相对的两角对折后接缝不可裂开或折断现象; 1.6.3将成品杯(容器)体装入彩盒,松紧合适,高度合适。 1.7抽样标准 1.7.1抽样按AQL 2.5执行; 1.7.2唛头正确性检验从抽样数里抽取5只。

太阳能路灯技术规范

太阳能路灯技术规范 、尸■、亠 前言 随着地球资源的日益贫乏,基础能源的投资成本日益攀高,各种安全和污染隐患可谓无处不在,太阳能作为一种“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安全、环保新能源越来越受重视。同时,也随着太阳能光伏技术的发展和进步,太阳能灯具产品在环保节能的双重优势,太阳能路灯、庭院灯、草坪灯等方面的应用已经逐渐形成规模,太阳能发电在路灯照明领域发展已经日趋完善。 经济效益 太阳能路灯安装简便,不用铺设复杂的输电线路、配电设备,不需开挖路面、埋管工程,不消耗电能,大幅降低维护成本,使运行成本大大减低。据推算,太阳能路灯5-7 年即可与普通路灯的总投资持平,之后则长期受益。太阳能灯具是低压产品,运行安全可靠,无安全隐患,不会因施工质量、工程改造、材料老化、供电不正常、水电气管道的冲突等多方面因素而造成安全隐患,为市政工程的建设直接带来明显可利用的优势。社会效益 与当前国家提倡科学发展观、建设节约型社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主旋律一致,标志着现代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进步、民众观念的更新和社会责任感的增强。 环境效益 太阳能路灯系统所需电能由清洁无污染的太阳能转化而来,不采用常规公网电力,不消耗任何化石原料,没有二氧化碳、二氧化

硫的有害气体的排放,在环境危机不断加剧的今天,推广应用太阳能等新能源发电对于节能减排、改善环境,保证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战略意义。太阳能发电照明与传统发电照明的比较:

目的 为了更好的规范太阳能路灯的安装和管理特制定本规范,以便在日常工作 中能够起到监督管理作用,保证产品质量,满足客户要求。 一、 太阳能路灯的工作原理 太阳能路灯由以 下几部分组成:太阳 能电池、蓄电池、太 阳能路灯专用控制 器、光源及灯杆。工 作原理:在 白天太阳 能电池接受阳光照射 产生给蓄电池充电, 将光能转换 为电能, 通过太阳能控制器给 蓄电池充电,将电能 存储在蓄电 池中。当 天黑时,即太阳能停止 充电, 变降功率使用)。 二、 太阳能路灯的检测标准 所有设备及材料的制造、实 验等各方面应遵循下列标准: GB7000.1-2002《灯具通用安全 要求与试验》 GB7003-86《灯具外壳防护 等级分类》 QB/T3741-1999《灯具电镀、化学覆盖层》 GB7248-87《电光源安全要求》 GB9468-88《道路照明灯具光度测试》 GB19652-2005《电光源产品质量分级等指标》 GB5702-85《光源显色性评论方法》 GB50259-96 《电气照明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CJJ89-2001《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IEC60598-1 《国际安全标准》 (一)、灯杆技术要求 1 、符合国家现行规定的路灯验收标准; 太阳能控制器开启光源。(可依需要设计多时段 口 卜太閘能聲电池

过程检验规范

本程序由品质部提出并归口管理

1、目的: 规定过程检验的方式,标准,尽早发现过程中影响产品质量的系统因素,防止产品成批报废或将不合格产品转入下道工序。 2、范围: 适用于过程加工的产品。 3、职责 3.1 工序操作工:加工过程中自检。 3.2 过程检验员(IPQC):按本指示要求对加工过程进行首检、巡检和产品完工后的成 品检。 4、定义 4.1 首检检验:是在生产开始时,上班或换班或工序因素调整后,换人换料换活换工装 调整设备等,对制造的第一件或前几件产品进行的检验,包括操作工自检,操作工互检和检验员首件确认 4.2 巡回检验:是指检验员在生产现场按一定的时间间隔对有关工序的产品和生产条件 进行监督检验 4.3 完工检验:是指对全部加工活动结束的成品零件进行的检验,成品检验工作包括验 证前面各工序的检验是否已完成,检验结果是否符合要求即对前面所有的检验数据进行复核。 5、工作程序 5.1操作工首检 5.1.1首次加工按图纸要求自检合格。 5.1.2向过程检验员(IPQC)报首检检验。 5.1.3 首件未经过程检验员(IPQC)检验合格不得继续加工或作业。 5.2检验员首检 5.2.1 过程检验员对首件产品按照对应产品检验指导书(SIP)要求进行首件检验。 5.2.2 首件判定后,过程检验员应对首件合格件打上确认标识,以便作业参照,并保留 到该批产品完工。 5.2.3 首检记录:首检过程如实记录于《生产过程首巡检记录表》中。 5.3 操作工自检 5.3.1 首检合格,过程加工可正式量产作业,操作工应在量产中保持一定频次的自检, 以保证质量的稳定。 5.4 巡检 5.4.1 过程检验员应对量产过程进行巡检作业,检验频次:2小时巡检一趟,每个机位产 品抽样3件,检验标准参见对应产品检验指导书(SIP),根据实际情况对关键特性、重要特性、工艺上由特殊要求,对下道工序的加工装配有重大影响和内外部质量信息反馈中出现质量问题多的薄弱环节加强巡检频次。 5.4.2 巡检中若发现不合格品,应在发现当时通知工序操作工停机,复检确认无误后开 具《不合格品评审单》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处理,如在巡检过程中不良的概述效果不佳时,应适当调整增加巡查的频次。 5.4.3 巡检记录:检验员每2个小时在《生产过程首巡检记录表》中如实填写记录,巡 检员必须认真收集,整理并装订成册,妥善保管,每周五下班前由巡检员将本周的检验记录送品质办公室存档备查。 5.4.4 巡回检验要抽检产品还需检查影响产品质量的生产因素,从人、机、料、法、环、 测几个方面去监督和控制,发现问题及时指导操作工或联络有关人员加以纠正,问题严

外协、外购件管理制度

外协件管理制度 1.目的:为了确保本厂产品在生产制造过程中所需的外协件符合技术要求而 制定本规程。 2.适用范围:适用于所有产品的外协件的检验和管理工作。 3.职责: A.技术部门负责编制外协件的技术要求。 B.供销部负责外协件的采购和协调。 C.生产部门负责外协件的联系加工制造。 D.质管部负责外协件的检验。 4.程序 A.技术部门根据国家、行业和企业标准提供外协件图纸、技术要求和检验方法。 B.供销部根据本厂生产计划和外协件技术要求提出外协件申请计划,选择合适的协作加工单位。 C.外协件加工前必须签定完善的协作协议,责权分清,价格合理。协议文件按技术档案保管程序规定保存。 D.外协件加工周期较长,生产部门应安排人员进行督查。 E.外协件到达厂里后,供销部应填写外协件交验单,物品在仓库单独存放,加以标识,等待验收。 F.质管部及时安排质检员对外协件进行检验。 G.抽样方法: a.对于一般零部件可采用5%(数量<200)、2%(200≤数量≤500)、1%(数量>500)的抽样方法,随机抽取进行检验。 b.对于涉及防爆性能的零部件采用100%全检的方法。 H 检验人员必须认真按外协件技术要求和产品检验标准或图纸进行检验。

I 检验人员在检验过程中必须认真填写检验记录,记录由质管部保管存档。J 外协件处理: c.对于检验合格的外协件,交库房加注标识入库保管。 d.对于检验不合格的外协件,加以标识,由供销部负责更换、退货或报废处理。

外购件管理制度 1.目的:为确保本厂的外购件符合产品工艺技术要求而制定本规程。 2.适用范围:适用本厂所有外购件的检验和管理工作。 3.职责: A.技术部门负责编制外购件的技术要求。 B.供销部负责确定合格供应方单位和外购件的采购。 C.质管部负责外购件的采购。 4.程序 A.技术部门根据国家、行业和企业标准及图纸编制外购件技术要求,经营部根据供应方的各种资料提供合格供应方单位名单,经总经理批准后,编制合格供应方名单。 B.生产部门按照生产计划和《外购件技术要求》,提出外购件申请计划报供销部,供销部根据各单位申报的计划汇总的采购计划报总经理审批,批准后的计划,组织实施。 C.外购件在采购时必须要求供应方提供合格的质资证明,如材质、防爆合格证、检验合格证、安全标志证书和生产许可证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D.外购件到达厂里后,供销部应填写《外购件交验单》,物品在库房单独存放,加以标识,等待验收。 E.质管部及时安排检验员对上述外购件进行检验,检验方法为: a.对于一般零部件可采用5%(数量≤200),2%(200<数量≤500),1%(数量≥500)的抽样方法,随机抽取进行检验。 b.对于涉及防爆性能的重要零部件采取100%全检的方法。 F.检验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外协件的技术要求和材料、产品的检验标准进行检验。 G.检验人员必须认真填写外购件检验记录,记录应由质管部保管,并按技

太阳能路灯、灯杆、灯具、电气系统技术规范及技术要求

太阳能路灯、灯杆、灯具、电气系统技术规范及技术要求 一、使用环境条件: 1、海拔高度:≤1000M; 2、环境温度:-20℃~50℃; 3、设计风速:36.9m/s; 4、相对湿度:80%; 5、抗震烈度:8级 二、采用标准: 所有设备及材料的制造、实验等各方面应遵循下列标准: GB7000.1-9《灯具通用安全要求与实验》 GB7001《灯具外壳防护等级分类》 GB7003《灯具电镀、化学覆盖层》 GB7248《电光源安全要求》 GB9468《道路照明灯具光度测试》 GB11470《电光源产品质量分级等指标》 GB5702《光源显色性评论方法》 GB50259《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CJJ89-2001《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IEC60598《国际安全标准》 三、互换性: 相同型号的照明设备和附件的结构、性能参数、尺寸等,应完全相同,所有备品备件的材料和性能应与原提供的样品照明设备相同。 四、铭牌和标志: 1、所有灯杆、灯具和主要元器件及其附件都要有铭牌和标志。 2、铭牌和标志应符合中国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铭牌应安装在适当位置,且能方便地看清铭牌上的内容,标志应字迹清晰且不易损环脱落。 3、铭牌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制造厂家名称和商标; (2)型号、名称和出厂编号; (3)出厂日期: (4)主要的额定参数: (5)防护等级。 4、实验:设备安装完毕后要进行现场试验,供货方须派人参加,所有试验结果应符合GB50259《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照明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的有关要求。 五、灯杆技术要求 1、符合国家现行规定的路灯验收标准。 2、灯杆灯具参数、尺寸、外型见图纸 3、灯杆内外表面采用热镀锌防腐处理后喷塑,颜色以效果图为准,表面光滑,不变色,无针孔、无流挂、无剥落等现象;镀锌厚度不小于85微米,喷塑厚度不小于100微米。 4、支撑杆、横档为优质低碳钢材,无凹陷等明显痕迹,并与主杆一样采用热镀锌、喷塑。 5、法兰板采用等离子切割成形,周边光洁,无毛刺,外观美观,孔位准确。 6、电器门采用等离子切割,尺寸准确,表面光滑、平整,并焊接防盗装置和接地装置。 7、铜芯接线端子质量达到国家电器行业标准。 8、路灯设计风速大于35米/秒,抗震度大于8级,保证整杆路灯在恶劣天气状况正常工作。 六、灯具外壳及反射器技术要求: A、技术要求: 1、灯具全套部件由抗冲击高压铸铝组成。 2、高纯铝氧化反射罩,经电脑特别设计,线型流畅,曲线均匀饱,光效高。 3、高强度耐高温弧面钢化玻璃,配柔性硅密封,密封等级达IP65。

外协加工件检验标准

外协加工件检验标准 一.目的及适用范围 规范外协加工结构件的检验标准,以使产品的工艺要求和一致性得到有效控制。本标准适用于公司结构件的检验,图纸和技术文件并同使用。当有冲突时,以图纸要求为准。 二.引用标准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706-2008《热轧型钢》。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709-2006《热轧钢板和钢带的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 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19804-2005《焊接结构的一般尺寸公差和行为公差》。 4、本标准的尺寸未注单位皆为mm,未注公差按国家标准IT13级执行 GB/T1800.3-1998 极限与配合标准公差和基本偏差数值表 GB/T1800.4 -1998 极限与配合标准公差等级和孔、轴的极限偏差表 GB/1804-2000 一般公差未注公差的线性和角度尺寸的公差 未注形位公差按GB/T1184 –1996 形状和位置公差未注公差值执行。 三.原材料检验标准 3.1金属材料 3.1.1钣材厚度及质量应符合国标,采用的钣材需出示性能测试报告及厂商证明。 3.1.2材料外观:平整无锈迹,无开裂与变形。 3.1.3 尺寸:按图纸或技术要求执行,本司未有的按现行国标执行。 3.1.4 成份:钣材金属成份与图纸要求一直,出示材质单。 3.2通用五金件、紧固件 3.2.1外观:表面无绣迹、无毛刺批锋,整批来料外观一致性良好。 3.2.2尺寸:按图纸与国标要求。 3.2.2性能:试装配与使用性能符合产品要求。

四.加工件检验标准 4.1 外观:加工件表面平整,加工处无毛刺,凸起,裂痕等。不允许有翘曲、变形、裂纹、划伤、碰伤、凹凸不平及表面粗糙度符合要求。 4.2 尺寸:尺寸按图纸要求检验,图中公差未标注部分按国标执行。 4.3螺纹、孔的检验:采用牙规、塞规检验或用螺钉检验,螺纹的底孔不大于标准底孔的0.1mm。 4.4方向:加工件成品方向必须符合图纸要求,若出现看图错误,按残次品处理。 五. 喷涂件检验标准 5.1 外观检验(检测方法:目测、手感) 5.1.1 颜色与样板相符合(正常视力在自然光或日光灯60w下观测无明显 色差),同批产品无色差(注:色差包括颜色和光泽度); 5.1.2 涂层表面光滑、平整、均匀,表面不得有如下缺陷: a)不干返粘:表面干,实际未干透,表面有(或易产生)纹印,粘有织物 绒毛现象; b)流挂:表面有液体流淌状的突起,顶端呈圆珠状; c)颗粒:表面呈砂粒状,用手摸有阻滞感; d)桔皮:外观呈现如桔皮般凹凸不平,不规则波纹; e)漏底:表面透青,露出底材颜色; f)麻点:表面因收缩而呈现小孔(麻点),亦称针孔; g)发花:表面颜色深浅不一,呈花纹状; h)起皱:局部堆积凸起,呈皱纹状(皱纹粉除外); i)夹杂:涂层中夹有杂物; j)机械损伤:外力所致的划伤、刮花、磨损、碰伤。 评价方法:正常视力在自然光或日光灯下距产品1M处观测。 判定:可见的缺陷为不可接收缺陷,该零部件或产品为不合格零部件或不合格产品。 八.装配通用检验标准

太阳能路灯施工技术要求

太阳能路灯施工技术要求 地基是用来固定太阳能灯具的结构,同时它也起到放置和保护蓄电池的作用。 太阳能路灯地基。因各种太阳能灯具高度及所受风力大小的不同,各种太阳能灯具对地基强度均有所差别。因此确保地基强度及结构达到设计要求。 一、太阳能灯具地基结构图

二、灯具地基施工: 1、熟读太阳能灯具地基图纸及技术要求; 2、拉线,划点确定灯具安装点,相邻两点直线距离误差±0.5m; 3、清除灯具安置处的杂物,依据地基图,画线确定地基坑长度及宽度。地基长边或短边的中心线 必须垂直于路面走向, 4、依照太阳能灯具地基图开挖地坑。地基坑深度的允许偏差为+100mm、-50mm。当土质原因 等造成地坑深度与设计坑深度偏差+100mm 以上时,超过的+100mm 部分可采用填土夯实处理, 分层夯实深度不宜大于100mm,夯实后的密度不应低于原状土。 5、检查地坑是否有局部软弱土层或孔穴,如若存在应挖除后用素土或灰土分层填实;抹平地 坑四周; 6、地坑底部铺一层厚度为150mm 的灰土并夯实。灰土的配合比(体积比)为2:8,灰土中 的土料优先采用从地坑中挖出的土,但不得含有有机杂质,使用前应过筛,其粒径不得大于 15 毫米。灰土施工时,应适当控制含水量,检验方法是:用手将灰土紧握成团,两指轻捏即 碎为宜,如土料水分过多或不足时,应晾干或洒水润湿。

灰土应拌和均匀,颜色一致,拌好 后及时铺好夯实,不得隔日夯打。 7、清除地坑中的浮土及杂物,边坡必须稳定。制作地基水泥基础:选用合适的水泥、沙和沙 石进行混合,搅拌均匀后填入地坑中,每填充200mm~250mm 夯实一次,确保填充结实;当 填充的混凝土深度达到设计要求时(参照图纸),于合适位置放入地笼和穿线管(关口必须采 用东西堵住,避免在施工过程中泥沙灌入管内堵塞穿线管),然后继续填充。此时在填充混凝 土时,要保证地笼或地脚螺栓垂直于水平面;路灯地基强度不小于C 30, 砂和砂石材料,不得含有草根垃圾等有机杂物,含泥量不宜超过3%。碎石或卵石最大粒 径不宜大于50 毫米; 8、所填充的混凝土应高于底面10mm~15mm,同时必须保证地基上表面及水泥槽上表面的水 平(采用精度为0.02/1000 水平仪进行测量、误差不超过两个格)),并进行抛光处理; 9、制作好的地基必须进行2~5 天(根据施工时的环境温度,由施工人员自行把握)的养护, 在养护过程中,对地基的上表面不定期进行水平测试以保证其水平;如若不符合要求,应及 时进行补修处理。

产品检验管理制度

产品检验管理制度 为了验证所提供的产品是否满足规定要求,应对产品生产过程进行监视和测量,特制订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本厂产品的进货检验,生产过程检验和成品检验。 一、检验依据 质监部门依据产品标准和原材料,包装材料质量要求制订进货产品和产品检验制度及办法,经审批后下发检验人员作为检验依据。生产车间以以生产部下发规定的检验内容和方法作为自检的依据。 二、进货验证 采购物品到厂后由仓管员按送货单验证产品名称,品种,数量并检查包装是否完好进行验证,如需经质检部检验,通知质检员检验,如不符合规定应通知采购部处理。 质检部检验人员按原材料和包装件检验规定对进货产品抽样检验并填写进料检验报告单。进货检验合格,质检员填写标示卡通知仓库办理入库手续,检验判为不合格品的不能入库。 三、生产过程检验 生产过程产品质量由车间主任按规定的检验内容进行感官检验,检验合格产品转入下工序,检验不合格时对不合格产品进行隔离并用标示卡进行标示。 四、成品检验 成品质检按照国家,行业及企业标准规定对所有成品进行检验,实现最终产品的检验和测试并做好记录。当按照有关文件和标准要求进行的各项检验和测试完成以后,结果符合规定的,数据,记录得到质检部门认可后,方可出具产品质量证书和产品合格证。 最终检验完成出具合格证后,由质检员开具成品入库单,核对好型号,规格,盘号,数量后方可入库。

成品发货前,保管员,发货员核查并登记,经专人检查后方可装车发货。 五、不合格品的处理 最终检验时,要求产品过程中质量原始记录齐全,产品的各项技术参数,性能指标符合公司认定的各项检验指标。当产品不能满足上述要求时,作为不合格品处理。 对产品最终检验不合格的进行标示,并由质检部组织生产技术人员对不合格品进行评审,对定为不合格品的按《不合格品管理办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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