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民主集中制是党支部团结和统一的标准

坚持民主集中制是党支部团结和统一的标准
坚持民主集中制是党支部团结和统一的标准

坚持民主集中制是衡量党支部

团结统一的标准

为贯彻落实“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总要求,建立健全科学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保持并不断增强党的活力。笔者认为,充分认识到坚持和贯彻民主集中制,是全面加强党的建设的关键措施,是增强党支部班子团结和统一的根本途径,是衡量党支部团结统一的标准。作为边防部队基层党支部,坚持和贯彻民主集中制,加强党支部自身建设,必须着重把握三个问题。

一、坚持正确集中与发扬民主并举,着力增强党支部决策能力

(一)坚持民主集中制,必须注重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民主集中制要求党的一切活动都要在广泛民主的基础上实行高度的集中。这里所说的民主和集中是对立统一的辩证关系,只有广泛的民主,才能有正确的集中;只有正确的集中,才能体现广泛的民主。从基层党支部自身建设情况来看,支部班子注重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党支部内部做到充分发扬民主,正确实行集中,凡属大局性的工作,都经过支委会充分酝酿协商和讨论后集体研究决定,支部决策能力和统揽全局的能

力得到了明显的增强。历史经验和我们的工作实践都反复证明,只有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并使之具体化、制度化,党内生活才能正常,党的组织才有蓬勃的生机和活力,才有坚强的战斗力。所以,民主集中制能否得到切实的贯彻执行,不仅关系到党的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问题,更重要的是关系到党的领导能否保持正确和坚强有力的问题。

(二)坚持民主集中制,必须注重坚持发扬党内民主

党内民主,作为党内生活的一项基本制度,是由党的性质和党的宗旨决定的。我们党是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广大党员为了实现党的宗旨和目标,自觉自愿地集合在党的旗帜下共同奋斗。从本质上说,党员与党员之间的关系是同志间平等关系,而不是等级关系,既使职务上形成上下级关系,也是建立在平等基础上的工作分工不同,党内不允许有特殊党员,更不允许存在“家长”和“长官”。作为工人阶级先锋队的政党,要实现自己的最终奋斗目标和完成各个不同历史时期的任务,就要充分发挥全党积极性,教育党员自觉为党的事业而努力奋斗,而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充分发扬党内民主。由此可见,坚持党内民主,就是坚持党的性质,坚持党的宗旨和世界观;而忽视以致背离党内民主,就不可能有真正的民主集中制。只有坚持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扬党内民主,才能造成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从而增

强党支部凝聚力、战斗力及对重大问题的决策能力。

二、坚持集体领导与分工负责结合,着力增强党支部领导效能

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党支部工作制度,是民主集中制在领导工作中的具体体现,实行和完善这一制度,不仅是坚持民主集中制的重要措施,也是维护党支部团结和统一的有效途径,更是衡量党支部团结统一的标准。所谓集体领导,就是支委会对重大问题的决策,必须经由集体讨论,充分发扬民主,最后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表决作出决定,而不得个人专断。所谓个人分工负责,就是在坚持党支部集体领导的前提下,就党支部的决议或决定的贯彻落实以及党支部其他日常工作,在党支部成员中进行分工,责任到人。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是相辅相成的统一整体,集体领导是前提,个人分工负责是为了更好地坚持集体领导。当然,集体领导决不意味着不分轻重事无巨细地把党支部工作统统拿到支委会上无休止地讨论研究;个人分工负责也决不是各自为政,分片包干,形不成核心和合力。只有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才能切实有效地保证党支部决策的贯彻执行,使党支部的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在实践中,我们体会到要贯彻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制度,必须明确三个问题。

划分重大问题和日常工作的界限,并根据党章和上级有关要求,作出比较统一规范的规定。这样,党支部的集体领导才有可能实现规范化、制度化;党支部的工作才不致于陷入没有原则没有效率的事务主义圈子之中;支部班子才能集中精力谋思路,提高对重大问题的决策能力。

(三)要明确党支部议事规则,注重规范领导行为作为基层党支部要坚持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有机结合,提高党的政治领导效能,必须制定严格完备、有约束力的议事规则,明确和规范支委会的职责范围,议事规则,决策程序。并用规章制度规范支部日常工作,约束支部成员言行,做到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

三、坚持品德修养与党性锻炼并重,着力增强党支部团结统一

在新的形势下,作为边防部队的基层党支部,保持内部团结和统一,对于增强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而坚持以人为本,做到品德修养与党性锻炼并重,加强“德治”和党性教育,是保证支部内部团结统一的基础。因此,党支部要坚持民主集中制,确保内部团结和统一,必须在四个方面下功夫。

(一)要加强理论学习,使“一班人”在重大问题上形成共识

统一的思想认识既是支部内部团结的基础,也是正确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前提。思想观念不同对问题决策没有统一的认识,就会影响正确实施民主与集中,出现“议而不决”或者“盲目集中”的倾向。因此,支部成员必须加强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的学习,准确把握其精神实质,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及思考、分析、解决问题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并深入实际调查研究边防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这样,就可以使“一班人”在重大问题决策上取得共识,防止和克服认识上的片面性和绝对化,从而避免由于思想观念和认识的不一致而影响“一班人”的团结和决策上的失误。

(二)要坚持党支部集体讨论决定重大问题党支部集体讨论决定重大问题的过程,是实现思想统一的过程。尤其在新形势下,边防工作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甚至是敏感、棘手、复杂的问题。这就需要发挥集体领导的作用,依靠集体的智慧和力量,正确分析和解决面临的重大问题。通过集体讨论,消除意见分歧,形成共识,防止因决策失误造成工作的损失。在讨论决定重大问题时,要充分发扬民主,创造平等讨论问题的气氛。讨论问题出现意见分歧时,只要时间允许,不要简单地以“少数服从多数”形式匆忙作出决定,应对提出的问题作必要的调查研究,待

大家意见比较一致时再进行讨论,拍板定案。这样不仅能提高党支部决策的科学性,而且有利于党支部决定的贯彻执行,有利于在支部内部形成一种团结和谐的良好氛围。

(三)要严格保密纪律,反对自由主义

这是贯彻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扬民主,让大家讲真话的必要条件。如果党支部讨论重大问题,特别是一些敏感问题,很快被泄露出去的话,不仅影响支部团结,而且会使支部成员产生顾虑,讨论问题发表意见时不愿多讲、深讲,从而影响支部讨论问题的深度。因此,坚持民主集中制,必须严格保密纪律,做到关起门可以畅所欲言,打开门必须一个声音,走出门实现一个步调。

(四)要加强品德修养,做到“四个不争,五个互相”

支部成员作为党的领导干部,都分管着一块工作,都掌握着一定权力。因此,要正确行使好手中权力,在支部讨论决定问题时,要敢于站在党的立场上,从边防工作的大局出发,大胆发表意见,不以个人利益量长短,不以个人好恶论是非。支部成员要注重品德修养,增强党性观念,顾全大局,讲团结,精诚合作创事业,自觉做到“四个不争,五个互相”。即:四个不争,不搞权力之争,谨防小事闹大;不搞位子之争,谨防以小当大;不搞面子之争,谨防因小乱大;不搞利益之争,谨防因小失大。五个互相,就是互相信任,在品德修养中打好感情基础;互相支持,在配合协同中形成合力;

互相谅解,在宽容大度中营造和谐气氛;互相补充,在发挥集体智慧中提高整体效能;互相帮助,在克服不足中增强战斗力。实践证明,“四个不争,五个互相”不仅是党支部贯彻民主集中制的需要,也是加强党支部内部团结,增强班子凝聚力和战斗力的可靠保证和有效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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