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新参保)
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
单位经办人:社保经办机构(盖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办理日期: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
1、◆外籍员工必填项;★港澳台员工必填项;
2、姓名:外籍人本人护照上英文姓名(必须与护照内姓名完全一致);
3、民族:外籍人及港澳台人员统一填写“其他族” ;
4、户口性质:外籍人统一填写“其他 ”;
5、户口所在地地址、居住地地址:该单元格只能填写中文、数字、英文字母,其他各类特殊符号均不可填写,该单元格最少填写6个中文字符,否则无法保存,外籍人户口所在地址以现居住地为准
6、户口所在地邮政编码、居住地邮政编码:此单元格只能填写6位数字,且后五位数字不能同时为零;外籍人户口所在地邮编以现居住地为准
7、缴费人员类别:外籍人统一填写“在华就业的外籍人员”,港澳台人员缴费人员类别默认为“港、澳、台从业人员”;
8、个人身份:外籍人及港澳台人员个人身份只能选择干部;
9、参保人电话、联系人电话:该单元格只能填写8位至11位数字,不得填写特殊符号;
10、参加工作日期:填写本人最早工作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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