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制度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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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制度示例

××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制度(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进一步规范财务行为,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维护农村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村合作经济组织财务制度(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北仑区域内的村集体经济组织。

第三条为加强对村级财务规范化管理的领导,街道、镇、乡应落实“一把手”责任制,将村级财务管理工作纳入街道、镇、乡干部考核责任制的内容,街道、镇、乡经管站和会计服务站具体组织负责开展村级财务管理工作。

第四条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财务管理负领导责任,对本单位的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并根据全体成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的决议,行使财务审批权。

第五条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建立健全以下财务管理制度:民主理财和财务公开制度、财务预决算制度、货币资金管理制度、债权债务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经济合同管理制度、票据管理制度、财务开支审批制度、重大工程招投标管理制度、会计档案管理制度、“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等制度。

第六条村级财务实行会计委托代理制。即是指在街道、镇、乡设立会计委托代理机构,在不改变村集体资产所有权、管理权、使用权、民主理财监督权的前提下,经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会议表决同意,由村集体经济组织与会计委托代理机构签订委托代理记帐协议,由会计委托代理机构对村级财务实行统一财

务制度、统一票据审核、统一电算化记帐、统一财务公开、统一建档管理。

第二章会计机构设置及人员管理

第七条村集体经济组织是村级财务管理工作的主体,对本村财务活动和财务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并确保集体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村财务负责人全面负责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主持制订本村财务管理实施细则;

2、组织编制年度财务预算和年终财务决算报告,并提请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审议;

3、按照政策法规、财务预算和财务制度规定的审批权限,搞好资金的筹集和使用,把好财务审批关;

4、代表本组织按规定和民主程序,签订各业承包合同和其他经济协议,维护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支持财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不授意、指使、强令财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

6、对本村财务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完整性负责;

7、督促村出纳人员及时向会计服务站报帐,并定期或不定期对本村财务进行检查,清理核对账目,盘点财产物资,收回应收欠款,保护集体资产不受侵犯;

8、负责做好村级财务公开工作

9、自觉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群众的民主监督。

第八条村集体经济组织应设置出纳人员1名,其主要职责:

1、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和银行结算制度的规定,办理现

金收付和银行结算业务;

2、负责保管库存现金、各种有价证券(如国库券、债券、股票等)、支票、结算凭证、空白收据和有关印章;

3、按规定设立银行存款日记帐、现金日记帐,按经济业务发生的内容逐笔认真记帐,做到日清月结,帐款、帐实、帐帐相符;

4、设立有价证券登记簿,详细记载各种有价证券的名称、购买日期、号码、数量和金额;

5、设立、登记有关财务备查簿,做好应收、应付等往来款项的登记和结算;

6、严格按财务制度规定审核有关原始凭证,对内容不真实,用途不明确,开支不合法、不合理,凭证要素或审批手续不齐全的拒绝付款;

7、及时整理收付款原始凭证,每月至少一次向会计服务站报帐;经济业务较少的村,经街道、镇、乡经管站同意,也可每季度集中报帐一次;

8、整理、保管各种经济资料档案,做好各类承包合同的结算、兑现工作;

9、配合上级有关部门财务检查、财务审计工作,提供有关资料;

10、做好现金日记帐、银行存款日记帐逐月公开工作。

第九条街道、镇、乡建立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机构(以下称“会计服务站”),负责所属各村的财务核算、财务监督、财务公开等相关工作事务。会计服务站由街道、镇、乡经管站负责管理,业务上接受街道、镇、乡经管站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街道、镇、乡确定会计服务站负责人一名,主持会计服务站

日常工作。

会计服务站会计人员配置要合理,每个代理会计负责的村数一般不超过6个村。

代理会计的主要职责:

1、严格按财务制度规定审核有关原始凭证,对内容不真实,用途不明确,开支不合法、不合理,凭证要素或审批手续不齐全的拒绝入帐;

2、严格按会计制度和电算化要求及时进行会计核算工作,编制财务会计报表,及时向村和有关部门提供各类会计信息;

3、及时提供村级财务公开资料,指导、督促村按照规定做好财务公开工作;

4、严格按财务制度规定定期或不定期对村出纳库存现金进行盘点,对银行存款进行逐笔核对,并指导村出纳人员记好日记账及相关的备查簿;

5、按规定审核代理村资金使用、划拨情况,负责保管财务专用章;

6、负责做好村收款收据的购买、领发、结报、存根保管工作;

7、负责做好代理村会计资料、档案的整理、装订、归档和保管工作。

第十条会计服务站要有固定办公场所和档案室,配备电脑、打印机等必需的办公设备,使用浙江省农村经营管理软件。街道、镇、乡要保障会计人员的工资和会计服务站的办公经费。

第十一条会计服务站应建立健全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具体包括会计服务站工作职责、会计服务站工作制度、会计服务站负责人工作职责、会计服务站会计人员工作职责、考核制度、责任追究制度、会计服务站计算机操作制度及会计档案管理及保密制

度。

第十二条村集体经济组织代理会计、出纳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对未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出纳人员,要通过区级有关部门的培训、考试合格,取得上岗资格后,方能上岗。街道、镇、乡经管站对代理会计、出纳人员培训每年不少于一次。

第十三条出纳人员与会计人员不得相互兼职,村(社)主要干部及其直系亲属不得兼(担)任财会人员。

第十四条村代理会计、出纳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无正当理由,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调换。确需变动时,须经街道、镇、乡经管站审批同意。同时对村代理会计、出纳人员的录用提倡实行公开招考、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村代理会计、出纳人员离职,必须按规定程序办理交接手续,编制交接清单,并由街道、镇、乡经管站监交。交接清单需经移交人、接交人、监交人签字后存档。

在未办妥交接手续或交接事项不清楚的,代理会计、出纳人员不得擅自离职。

第十六条街道、镇、乡党委、政府、经管站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干部要支持财会人员履行工作职责,保证财会人员依法行使权利,任何人不得对财会人员打击报复。

第三章财务收支预决算管理

第十七条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活动实行财务收支预决算制度。每年年初编制财务收支预算时,必须坚持“统筹兼顾、增收节支、量入为出、留有余地”的原则,准确预算当年收入,合理安排各项支出。年终编制财务收支决算时,必须做到真实、完整,不得隐瞒、少列、多报。

第十八条财务收支预决算包括年度综合预决算和单项预决算。重要工程项目实施,必须实行单项预决算。

财务收支预算方案应提交成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报街道、镇、乡经管站、会计服务站备案,并在村财务公开栏中公布。预算可根据具体执行情况,按编制程序作出必要的补充和修正。

第十九条年度综合预算编制主要包括收入预算编制和支出预算编制。

收入、支出预算编制要根据历年收入、支出情况和下一年度收入、支出增减变动因素,测算年度各项收入和各项支出。收入项目主要有:经营收入、发包及上交收入、补助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等。支出项目主要有:经营支出、管理费用、福利支出、农业发展支出、资产购建支出、其他支出等。

第二十条村级财务收支要严格按预算方案执行,定期进行财务收支情况分析,及时反映预算执行情况。执行中要定期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

第四章货币资金管理

第二十一条村集体经济组织必须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建立健全货币资金内部控制制度。

第二十二条村集体经济组织银行存款,必须实行支票户管理,原则上只能在所在地银行开立一个基本存款帐户(除土地补偿费实行专户存储外)。对个别村因特殊情况需要再设立一个存款结算帐户的须经街道、镇、乡经管站审核批准,并由街道、镇、乡经管站实行限额管理,报会计服务站备案。

第二十三条村集体经济组织严格按《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办理银行结算,不准出租、出借帐户,不得巧立名目、弄虚作假、套取现金。

第二十四条村集体经济组织严格实行帐款分管原则,经管货币资金(有价单证、存单)和银行支票的出纳人员不得兼管收入、支出、债权债务账簿的登记工作、稽核工作和会计档案的保

管工作。非出纳人员不得保管现金和支票。

第二十五条村集体经济组织严格执行支票、财务印鉴分开保管原则,支票由出纳人员保管,财务专用章由街道、镇、乡会计服务站代理会计保管,法人章由本人或其授权人保管。

第二十六条严格执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除按规定可使用现金支付部分外,各项收付款项都必须通过银行办理转帐结算;库存现金实行限额管理,各村库存现金限额由街道、镇、乡确定,超过限额应及时送存银行。

第二十七条各村财会人员应遵守财政纪律,不准坐支现金、不准挪用公款、不准设帐外帐、不准公款私存、不准白条抵现、不准私设小金库。

第二十八条村集体经济组织要及时、准确地核算现金、银行存款的收入、支出和结存情况,做到日清月结,帐款相符。

出纳人员要及时盘点库存现金,定期核对银行存款,到期有价证券要及时兑现。实行按月报帐制度,与代理会计进行帐面余额核对。

代理会计每季要不定期地下村盘点库存现金、核对银行存款,并将盘点清单附入当月凭证备查;定期与出纳人员核对现金日记帐和银行存款日记帐,确保帐实、帐帐、帐证、帐表相符。

街道、镇、乡经管站对村现金、银行存款和有价证券一般每年突击盘查不少于2次。

第五章票据管理

第二十九条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各类票据必须落实专人保管,设立领用登记簿,严格保管和规范使用手续。

第三十条村集体经济组织向单位或个人收取款项,必须使用区指定的统一收款收据,严禁使用外购、自制的收款收据。收款收据原则上各村每次只能领用一本,用完后以旧换新。

街道、镇、乡会计服务站负责收款收据的领购登记、以旧换新、存根核对销号、归档等工作,并定期实施检查监督。

第三十一条收款收据要求整本连号有序使用,严禁转让、出借、赠送、代开、代用、盗用。

第六章债权债务管理

第三十二条村干部不得擅自出借村集体资金或利用集体资金为村干部或少数人办理商业保险。确需出借的,须经成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集体资金出借,必须规范签订书面借款合同(协议),同时落实担保责任人。

未按规定擅自出借集体资金的,应立即追回。如无法追回造成损失的,损失由责任人承担,如二人以上讨论决定的,由决定人共同承担。

第三十三条村干部因工作需要预领集体资金的,须经村财务负责人批准;若村财务负责人需预领资金,自身不能审批,由董事会(社管会)其他成员审批。预领资金一般在公务处理完毕后三天内结清,严禁个人借故拖欠或占用。领取公款长期不清,超过六个月的,视情况可作挪用公款论处。

第三十四条村集体经济组织严禁以任何名义为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经济担保和抵押;严禁举债垫付各种税费;严禁举债用于村级支出;严禁举债兴办公益事业。

第三十五条村集体经济组织发生应收应付经济业务必须全部纳入帐内核算,出纳人员要建立应收应付分户明细登记簿,详细登记应收应付单位名称、应收应付业务发生的时间、金额、原因及经手人、证明人等内容。

第三十六条村集体经济组织要及时清理暂收、暂付、内部往来款项。对各类应收拖欠款项,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进行催收,限期归还,对一时无法全额收回的,应订立还款计划分期收回;

对各类债务要逐步化解。

第七章财务审批及收支结报管理

第三十七条建立健全财务开支审批制度,规范财务审批手续,推行村财务负责人和村主任限额联审联签制度。

对预算内不超过定额和权限的开支,由村财务负责人和村主任审批;主管财务的负责人自己经手的开支必须由董事会(社管会)其他成员审批。

对预算外和预算内超过定额或权限的开支,金额较小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会同村董事会(社管会)负责人同时审批,金额较大的,由村董事会(社管会)成员集体审批。

动用大额资金的必须在村董事会(社管会)集体讨论的基础上事先用资金联系单征求街道、镇、乡经管站意见,其中超过50000元的必须经成员代表大会讨论同意。

第三十八条街道、镇、乡应根据村级经济发展情况,对村级开支额度和审批权限作出具体规定。

第三十九条帐务事项发生,必须取得合法有效的原始凭证。各项支出凭证,必须写明用途,并有经手人签名、证明人证明、财务监督小组审核盖章、组长签名、审批人审批,做到原始凭证规范、用途明了、手续齐全。

第四十条村级财务实行定期结报制度。发生收支经济业务的村原则上每月结报一次,经济业务较少的村,经街道、镇、乡经管站同意,也可每季度结报一次;业务量大的村可按旬结报一次。具体结报时间由各街道、镇、乡确定。

第四十一条严格控制非生产性开支。

村干部工资、奖金、各种补贴应根据区、街道、镇、乡的规定并交由成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严禁超定额标准发放;

招待费支出应从紧从严,全面推行村级公务零接待,切实规

范商务接待;

严禁超出规定订阅报刊杂志;

严格控制各类外出参观考察活动,确需外出的,必须事先经村董事会(社管会)或成员代表大会同意,报街道、镇、乡批准。

公益及社会福利支出应根据村财力可能控制适当的比例,一般在当年净收益中提取10%-20%,对村级因收入减少而无能力承担的福利项目,应当提交成员代表大会讨论予以取消。

实行股份合作制改革的村,在年终进行收益分配时,必须按规定先提取公积公益金,再予以股金分配,股金分配应严格按上级有关规定和股东(代表)大会通过的章程进行,最高不得超过当年净收益的60%。收益分配方案必须先报街道、镇、乡审核,再提交股东(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第四十二条财务人员有权拒绝受理不真实、不合法、内容不完整的原始凭证;未经审批的票据,代理会计不得入帐。

第八章财产物资管理

第四十三条村集体经济组织必须建立健全财产物资登记保管制度,明确管理责任人,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盘点清查,每年至少盘点一次,对盘盈或盘亏的应查明原因,分清责任进行处理,做到帐实相符。

第四十四条村集体经济组织必须建立健全固定资产折旧制度,按规定提取折旧,用于固定资产的购置和更新。

第四十五条固定资产的购置、更新,应根据年初预算办理。报废、核销、拍卖、转让、入股,需经成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方可实施。

固定资产的拍卖、转让、入股价格,应由依法取得相应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结果须提请成员(代表)大会讨论确认。

第四十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无偿占用集体财产,也不得用集体财产为他人提供抵押或担保。

第四十七条集体资产的发包租赁及出让、物资采购等事项,必须经村董事会(社管会)集体讨论,群众较为关注或金额较大的项目,必须经成员(代表)大会讨论同意,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公开招投标。

第四十八条各类集体资产发包、租赁、出让及物资采购,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浙江省农业承包合同管理试行办法》规定,签订好合同,合同文本必须内容齐全、格式规范,合同双方签字后,一份提交街道、镇、乡会计服务站备案。

第四十九条定期检查合同的履行情况,到期做好结算兑现工作。街道、镇、乡对村经济合同管理工作的检查,每年不少于一次。

第九章土地征用款管理

第五十条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建立统一格式的土地征用台帐,按实际征用情况逐笔登记,详细记录:(1)征用土地的单位、时间、用途,被征土地的面积、四至等;(2)各项征地补偿费的标准、应收和已收补偿费情况;(3)土地补偿费、货币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地面附着物补偿和农民社保等支出明细及征地补偿费余额等。

第五十一条征地补偿费应实行专户管理制度,严格按照专户存储、专项核算、专款专用的原则规范管理。对留归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补偿费属农民集体资产,应当用于发展生产、增加积累、集体福利、公益事业等方面。不得用于发放干部报酬、支付招待费用等非生产性开支。

征地补偿费的分配、使用预算方案要经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批准。

第五十二条土地征用台帐资料要及时进行公开,接受群众监督,涉及补偿到户或个人的,必须按补偿项目、按户或人公开。

第十章基建项目管理

第五十三条凡村集体经济组织安排的基本建设项目,应由村董事会(社管会)先编制工程项目建设计划和总投资概算。总投资概算包括征地拆迁费用、工程前期费用、工程直接费用、附属工程、配套工程及其他有关费用。

第五十四条工程项目计划和总投资概算,必须经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通过,报街道、镇、乡审核。

第五十五条对造价在50万元(不含50万元)以下2万元(含2万元)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要按照北仑区街道、镇、乡小型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执行,由街道、镇、乡招投标中心进行公开招标。

对造价在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进入区招投标中心进行公开招标。

第五十六条工程预算(标底)由村董事会(社管会)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编制,村董事会(社管会)必须按照审核通过的总概算控制工程预算,对工程预算超过原计划的,必须及时调整工程预算或对原概算进行调整,并按原程序进行办理。

第五十七条工程建设项目必须按有关规定签定建设施工合同,合同文本必须内容齐全、格式规范,合同中必须明确工程款项拨付进度。建设施工合同经双方签字后,一份提交街道、镇、乡会计服务站备案。

第五十八条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不得任意变更原工程设计、施工方案、材料种类及价格,确需变更的,必须由村董事会(社管会)提出变更理由和要求,经村集体经济组织成

村委会财务管理制度

* * * 村委会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村财务管理,根据有关法规,结合本村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民主理财小组和上级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本制度的实施。 第二章管理机构 第三条村会计业务由镇农村会计服务中心负责核算,实行村账镇记。村的出纳工作,仍由村委会出纳员负责。 第四条村委会日常经济收支业务凭证的填制、各种应收应付款的兑现,以及合同管理、财务公开等工作,由村委会负责。 第五条村委会每月5日前完成上月现金、存款、收支记账等工作,并将收支单据、库存现金、银行存折、现金日记账等送到镇农村会计服务中心办理报账手续。 第六条在报账前,必须先履行民主理财小组审核手续。 第七条村集体经济的现金收入,必须存入银行基本账户后才能使用,不能坐收坐支。 第八条村委会签订的经济合同,原件在村委会保管,送一份复印件到镇农村会计服务中心建档备查。 第三章财务审批 第九条村委会的一切经济开支要有完善的审批手续。财务开支审批分类按档次和权限进行。第十条生产性投资的审批,包括基建支出、购置固定资产、对外投资等。 (一)* * *元以下的,由村党支委、村委会干部共同讨论通过; (二)* * *元至* * *元的,由村党支委、村委会及民主理财小组集体讨论通过,并报上一级主管部门备案; (三)* * *元以上的,由村党支委、村委会及民主理财小组集体讨论通过后,提交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大会讨论通过,并报上一级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一条非生产性投资的审批,主要包括日常办公费用。 (一)* * *元以下的由两委主要负责人审批; (二)* * *元至* * *元的,由村委会主任和副主任共同审批; (三)* * *元至* * *元的,由村党支委、村委会及民主理财小组集体讨论通过审批。(四)* * *元以上的,由村两委成员集体研究形成意见后提请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大会讨论决定。 第十二条征地款的分配使用一律要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报镇政府审批。第十三条村两委主要负责人经手的开支,实行互签审批制度。 第四章干部报酬 第十五条村干部报酬由集体支付工资补贴每人每月***元,交通补贴每人每月***元,通讯补贴每人每月***元。(以上补贴可按职务分级,发展经济提成奖可由各村自定) 第五章财务公开 第十六条财务公开的主要内容包括财务计划、各项收入及支出、债权债务、集体资产、收益分配等,按市统一制定的报表样式及时、准确、完整地向群众公布。 第十七条村委会每月15日前将上月财务情况公布一次。 第十八条财务公开前首先由民主理财小组对财务报表进行全面审核,经村委会主任、主管会计和民主理财小组负责人签名后公布。 第十九条土地开发、基建工程等重大事项,必须实行公开招标投标,并将结果及时公布。报账时,必须附上有关预决算资料及合同。 第二十条涉及征地款的使用、基础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收益分配等重要财务事项以及多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示范章程

XXX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示范章程 XXX 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章程 (2019年9月日经成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稳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促进本社集体经济发展,维护和保障全体社员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结合本社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社名称:XXX**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本社住所:重庆市黔江区XXX**村***组***号 邮政编码:409XX 第三条本社是在农村双层经营体制下,以行政村区域为范围,集体所有、合作经营、民主管理、服务社员的社区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第四条本社依法代表全体成员行使集体财产所有权,承担资源开发与利用、资产经营与管理、农业生产发展与服务、财务管理与分配等职能,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具体职责为: (一)保护和管理农村集体所有或使用的土地(含林地、园地、四荒地)和水面资源; (二)运营管理农村集体所有的资源性资产、经营性资产和非经营性性资产,组织集体资产的发包、租赁,拓展物业经营; (三)提供社员生产经营和生活所需的服务;

(四)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经营管理、财务会计、民主理财、收益分配和产权制度; (五)法律、法规、规章和本组织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五条本社在XXX党委和**村党组织领导下,在法律法规和政策范围内开展经济活动并接受XXX人民政府的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成员 第六条成员资格界定遵循“尊重历史、照顾现实、程序规范、群众认可”的原则。 第七条成员登记基准日XXXX年XX月XX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村人员,自动取得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 1.本村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原住居民; 2.父母双方或一方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且本人依法取得本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常住户口的(包括婚生和非婚生,计划生育和非计划生育的人员); 3.基于婚姻关系,将户口迁入本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的; 4.本村村民依法办理子女收养手续且其所收养子女户口已迁入本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的; 5.刑满释放后户口迁回本村的人员。 第八条已取得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下列人员,不因户口迁出而丧失成员资格: 1.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的在校学生; 2.解放军、武警部队现服役的义务兵和初级士官;

村级财务制度村财务管理细则

光山村财务管理细则 根据《平阳县村级财务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结合本村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村财务管理细则。 一、货币资金管理 1、严格实行账、款、印鉴分开管理。货币资金、空白支票、《统一收据》由村报账员专人负责管理,印鉴分别由代理会计、村财务主管、村报账员保管。 2、严格执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不准坐支现金,不准挪用公款,不准公款私存,不准白条抵库。 3、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制度。库存现金限额为5000元。 4、及时清理暂收、暂付,内部往来款项。 5、村集体一切经济收入要使用《浙江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收款收据》,《统一收据》统一领用、核查、销号、归档,票据由村报账员负责填制,严禁转让、出借、赠送、代开、代用、盗用等行为。 二、财务审批制度 1、村级财务实行村财务主管“一支笔”限额审批。一切财务支出都必须取得或填制完整、合法的原始凭证。凭证要注明经手人、证明人、用途说明。 2、审批权限。未通过预算方案的非生产性支出在5000元以内由财务主管审批;非生产性支出在5000元至20000元,须经村两委研究同意,并做好会议记录,由财务主管审批;非生产性支出在20000元以上由村民(代表)会议研究同意,并有书面决议,由村财务主管审批。 3、村干部报酬、误工、出差补贴等标准有发生变化,须经村两委研究提出,由村民(代表)会议决定,上报代理中心备案。 干部报酬:书记:500元/年;村长:500元/年;报帐员:500元/年;村计生员:460元/年。 三、报账 村账委托乡(镇)代理,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收支票据由村报账员按季向代理机构结报,一年至少结报4次。做好现金、银行存款、固定资产、债权债务登记。 四、民主监督 1、理财监督小组,应在报账期限前审核原始凭证,对符合财务管理制度的原始凭证要签章,不得无故拒签章;对有疑问的原始凭证,可以要求村两委作出解释;对违反财务制度的要提出书面意见,有权向乡(镇)或县农业、纪检、组织部门反映;对不履行职责的监督员,村民(代表)会议有权罢免其资格。 2、凡是与村民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村集体财产租赁和处置、集体举债、村公益事业的经费筹集方案和建设承包方案等,都要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并张榜公布。 3、理财监督小组、村财会人员不定期对实物资产、现金的实地盘点和对银行存款、债权债务进行一次全面清查。 五、财务公开 一年公开3次。公开时间分别为下个月10日。年底古历12月29日公布全年的收支、债权债务、资产清查、账账与账实核对情况。设定固定的公开栏,公开内容上,做到撤并村方案、村级所有收支、资产负债、债权债务逐项逐笔明细公开,财务计划、承包合同、分配方案等逐项公开。财务收支以电算化自动生成财务公开表为准。涉及土地征用补偿及分配、村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粮食直补等关系农民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做到随时公开。 本细则经2008年6月10日村民(代表)会议通过,至2008年6月15日起开始执行。

村委会财务管理制度

村委会财务管理制度 **村委会财务管理制度 一、财务收支管理制度 1、村级财务做到收有凭,付有据,各项收支一定要实事求是,不得避实求虚,要具有真实性、合理性、合法性。 2、各项收支凭据要及时记账,要素要齐全,手续健全,特别对开支的发票要注明资金去向,拒绝白条入账。 3、村内各项收支一定要参照《年初财政收支预算方案》执行,做到先算后用,压缩开支,年终结算时不得超预算开支,减少年内负债,确保资金正常运转。 4、村内年度结算为12月30日,在年终结算时确保当年应收未收、应付未付各种款项,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记入年终决算收益分配。 5、村干部出差办公事,预借差旅费及垫付各种费用,应及时与村报账员(出纳)结清账款,履行结账手续,不得拖欠。 6、村干部年度工资经村两委集体评议,报主管部门审核,经党委、政府审批才能发放。但原则上村干部工资不得

超过乡财政拨发年度的转移支付。但村内资金来源较好,年终收益分配有节余时,可以适当增加。 7、村干部补贴按照村级财务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发放,不得超规定发放。 8、上级单位拨给村级救灾资金的管理:救灾资金只得用于受灾村民衣、食、住、行等方面的支出,村委实行专账管理,严格做到专款专用,不得克扣截留,巧立明目、弄虚作假,挪作其他开支。受灾村民应由村两委摸底造册后,通过党员、组长会议认定后,并张榜公布,无异议后才能发放给受灾村民。 9、凡是上级拨给村内兴办公益事业项目建设资金,事先有预算,事后有结算,要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并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不得挪作其他开支。 10、村内争取项目资金,严格禁止村内为他人提供方便,开具收款收据,借用村内集体银行账户过渡,进行存入和支出现金,套取国家集体资金为个人所有。 二、财务审批制度 1、严格实行一支笔审批。村内各项财务开支发票通过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审核后,再由村主任审批报销。 2、审批权限: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示范章程

XXX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示范章程 XXX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章程 (2019 年 9 月日经成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稳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促进本社集体经济发展,维护和保障全体社员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结合本社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社名称: XXX**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本社住所:重庆市黔江区 XXX**村*** 组*** 号邮政 编码: 409XX 第三条本社是在农村双层经营体制下,以行政村区域为范围,集体所有、合作经营、民主管理、服务社员的社区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第四条本社依法代表全体成员行使集体财产所有权,承担资源开发与利用、资产经营与管理、农业生产发展与服务、财务管理与 分配等职能,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具体职责为: (一)保护和管理农村集体所有或使用的土地(含林地、园地、四荒地)和水面资源; (二)运营管理农村集体所有的资源性资产、经营性资产和非经营性性资产,组织集体资产的发包、租赁,拓展物业经营; (三)提供社员生产经营和生活所需的服务;

(四)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经营管理、财务会计、民主理财、收益分配和产权制度; (五)法律、法规、规章和本组织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五条本社在 XXX党委和 ** 村党组织领导下,在法律法规和 政策范围内开展经济活动并接受 XXX人民政府的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成员 第六条成员资格界定遵循“尊重历史、照顾现实、程序规范、群众认可”的原则。 第七条成员登记基准日XXXX年 XX月 XX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村人员,自动取得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 1.本村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原住居民; 2.父母双方或一方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且本人依法取得本集 体经济组织所在地常住户口的 ( 包括婚生和非婚生,计划生育和非计 划生育的人员 ); 3.基于婚姻关系,将户口迁入本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的 ; 4.本村村民依法办理子女收养手续且其所收养子女户口已迁入 本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的; 5.刑满释放后户口迁回本村的人员。 第八条已取得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下列人员,不因户 口迁出而丧失成员资格: 1.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的在校学生 ; 2.解放军、武警部队现服役的义务兵和初级士官 ;

村级财务制度-XXX村级财务管理制度

×××村级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村级财务管理,加快村级财务规范化管理工作进程,确保集体经济的巩固和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村合作经济组织财务制度(试行)》(财农字[1996〕50号)等规定,结合我村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达到“财务收支透明化、票据管理规范化、民主监督全程化”。 第三条村级财务工作在镇政府的领导下,接受农经行政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财会人员 第四条村设置财会机构,配备财会人员,包括会计、出纳和保管员。会计、出纳和保管员之间不得互相兼职,但可以兼任其他工作。村主要干部及其直系亲属或近亲属不得任本村的财会人员。 第五条会计、出纳和保管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学习,能胜任业务工作。财会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无正当理由,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调换会计、出纳。如确需变动的,必须经村两委会集体讨论提出意见,由村提出书面申请,经镇乡农经站考核同意,再经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会议(注:可由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替代,下同)讨论通过,镇政府批准,报市农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六条村财会人员有权参与本单位各项财务计划的编制和参加有关生产、经营管理的会议;有权对单位有关资金的筹集、使用和财产保管等方面的工作提出建议和进行检查监督;有权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村经济合作社的财务收支情况,反映财务管理方面的问题;有权不办理违反财务制度的收支;对认为是违反财务制度的收支,应立即制止和纠正;制止和纠正无效时,应立即向村经济合作社社长或镇乡农经站报告,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第七条村财会人员离任时,必须办理交接手续。办理交接手续时,由村主要负责人、财务监督小组成员参加,镇农经站派员监交,在未办理交接手续前,不得擅自离职。 第八条村会计享受与村其他主要干部同等的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 第三章财务预决算和重要项目报告 第九条要本着实事求是、统筹兼顾、增收节支、量入为出、留有余地的原则编制预决算。财务预决算包括年度综合预决算和单项预决算。重要项目和工程的实施,必须实行单项预决算。

农村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

农业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 为加强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财务管理,保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区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预决算制度 为增强财务收支的计划性,做好财务日常收支的管理,制定本制度。 1、预算编制内容 (1)年度内各项收入。主要包括:经营收入、土地、山林果园等发包及上交收入、补助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 (2)年度内各项支出。主要包括:经营支出、管理费用、福利支出、农业发展支出、资产购建支出、其他支出。 (3)年度可分配收益。包括:年度收益,年初未分配收益。 (4)年度收益分配。收益分配顺序:上缴国家的各项税费;计提公积金、公益金;股东所得。 2、预算编制程序 (1)每年年初参照上一年的财务决算报告和当年的生产经营计划,坚持“统筹兼顾、量入而出、增收节支、留有余地”的原则,董事会负责编制预算草案。 (2)草案编制完毕后,召集村三委会,对草案进行修改、补充、完善。 (3)完善后的草案,提交股东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并经村民主理财小组(监事会)签章后,向全体股东公开,报镇经管站和会计服务站备案。财务收支预算方案在每年3月底前完成。 3、财务收支预算的执行 (1)执行日期为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2)村集体每季度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认真分析,发现问题,及时查明原因,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3)预算内的各项开支原则上不得突破,遇特殊情况需要突破的,按规定程序追加预算。 4、财务决算 (1)年终根据当年财务收支预算具体执行情况,编制当年的财务决算报告。决算报告经股东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经村民主理财小组监事会签章后,向全体股东公开,报镇经管站和会计服务站备案。 (2)财务决算与当年的财务收支预算进行对比分析,查找变动原因,不足之处,提出改进意见,以指导下一年预算的编制。 5、财务预算、决算的监督 (1)财务收支预决算列入财务公开内容。 (2)村民主理财小组(监事会)定期对财务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并监督纠正和改正。 6、本村重要工程项目实施,实行单项预决算。 二、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1、严格实行帐款分离管理。一切货币资金(包括有价单证、存单)和银行支票只能由村出纳保管;村出纳不得兼管各类账务。 2、严格遵守财政纪律,不准有坐支现金、挪用公款、设帐外帐、公款私存、私设小金库等行为。库存现金执行限额管理,不得超过3000元限额,超过限额需及时送存银行。 3、严格控制出借资金。村干部不得擅自出借村集体资金或利用集体资金为 村干部或少数人办私事。

村集体经济组织机构会计

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 前言 1、制度出台的背景 2、培训内容 一、背景 “十五”(2000--2005)之处,中国开始了以减轻农民负担为中心,取消“三提五统”等税外收费、改革农业税收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税费改革。 2000年起从安徽开始,通过逐步扩大试点省份,到2003年在全国全面铺开。 从2004年开始,改革进入深化阶段。 2005年,全国有28个省份全面年征了农业税,河北、山东、云南也按中央要求将农业税税率降低到2%以下。 2005年12月29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高票通过决定,自2006年1月1日起废止《农业税条例》,取消除烟叶以外的农业特产税、全部免征牧业税,中国延续了2600多年的“皇粮国税”走进了历史博物馆。 “农业丰则基础强,农民富则国家盛,农村稳则社会安”。随着支农资金规模的不断扩大,宣传支农政策,管好用好资金,提高使用效益,加强村级财务管理愈发重要。 为此,为适应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从事经济发展为主,同事兼有一定社区管理职能的时机情况,全面核算、反映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活动和社区管理的财务收支,做好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加强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会计工作,规范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会计核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 《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于2004年9月30日发布,2005年1月1日起施行,1996年颁发的《村合作组织会计制度(试行)》同时废止。《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规范的内容,既涉及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生产经营,也涉及到农村社会管理,这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是基本一致的。 二、培训内容 村报账员岗位会计实务知识

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核算的基本方法

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讲义 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核算的基本方法 会计工作的基本环节:会计对象 -- 科目 -- 凭证 -- 账簿 -- 编制报表 为做好这项工作,需了解与掌握一些基本理论与基本操作方法。 一、会计要素:会计要核算的内容很多,因此要对所核算的对象进行分类,即会计对象的分类,对经 济业务内容按经济特征所进行的基本分类我们就把之称为会计要素。 六大会计要素: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收益 (一)反映财务状况的(静态)会计要素:(结合资产债表讲解) 1、资产:由过去的交易、事项形成并由村拥有或控制的经济资源,并预期会带来经济利益的流入。(通俗的讲:就是我现在拥有的或控制的资源----钱、财、物) 2、负债;过去的交易、事项形成的现实义务,履行该义务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村集体经济组织。(通俗的讲:就是应给别人的) 3、所有者权益:所有者在村集体组织中享有的经济利益。就是资产减去负债后的余额。 4、会计等式: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编制资产负债表的理论依据) (二)反映经营成果的(动态)会计要素:(结合收支明细表、收益分配表讲解) 1、收入:在销售农产品,提供劳务及让渡资产使用权(出租)等日常活动中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2、费用:为组织收入与管理所发生的各种经济利益的流出。 3、收益:在一定期间的经营成果。 4、会计等式:收入-费用=收益(编制收益及收益分配表的理论依据) (三)六大会计要素的平衡关系 资产+费用=负债+所有者权益(含收益)+收入 二、会计科目:对会计要素按经济特征进行的分类。 三、会计账户:根据会计科目在账簿中开设的户头 会计科目与会计账户的联系与区别。 联系:名称一致、反映的经济内容相同。

最新《村集体经济会计制度》整理版

《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 有关会计科目的核算和要求 一、“银行存款”科目 银行存款应按银行帐户设置相应明细科目,只有一个账户的也不能直接以一级科目核算,必须要开设明细科目核算。定期存款应入银行存款,设二级科目核算。 二、“应收款”科目 (一)预收款项的核算 当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合同时收到以后年度一次性租金时,可通过“应收款——预收租金”进行核算。如一次性收到10年的租金100万元时,应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应收款——预收租金”,然后在每一年将“应收款——预收租金”转入当年的“发包及上交收入”或“经营收入”科目。注意要分年确认收入,不能于收到款项当年全部确认收入,每年年初按合同台帐按合同年度挂应收承包款和承包结算。 例1 2006年5月,李四与股份经济社签订鱼塘承包合同,期限三年,一次性收齐承包金45000元,款存信用社。 第一年:(1)签订承包合同,按当年标的挂账,金额15000元 借:应收款——应收承包款——鱼塘承包——李四 15000 贷:应付款——承包结算——鱼塘承包——李四 15000 (2)收到鱼塘承包款45000元 借:银行存款——信用社 45000 贷:应收款——预收租金——李四 30000 应收款——应收承包款——鱼塘承包——李四 15000 (3) 同时结转当年承包款 借:应付款——承包结算——鱼塘承包——李四 15000 贷:发包及上交收入——农业承包收入——鱼塘承包 15000 第二年按如下分录挂账: (1)按当年合同标的挂账 借:应收款——应收承包款——鱼塘承包——李四 15000 贷:应付款——承包结算——鱼塘承包——李四 15000 (2)同时将预收租金冲减当年应收承包款 借:应收款——预收租金——李四 15000 贷:应收款——应收承包款——鱼塘承包——李四 15000 (3)同时结转李四当年承包收入 借:应付款——承包结算——鱼塘承包——李四 15000 贷:发包及上交收入——农业承包收入——鱼塘承包 15000 第三年与第二年作同样分录处理。 (二)对于长期挂帐的应收款,按会计法确认坏帐损失,通过法定程序(参照狮山镇[2005]53号文第23条,要经过村民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核销,并列入其它支出)计提坏帐准备或予以注销,并报农办备案。 (三)发包及上交收入是反映承包款的收入,包括农业承包收入、土地承包收入、企业上交利润、其他承包收入,一般来说对于出租土地可入“发包及上交收入——土地承包收入”,地上建筑物的出租在新制度上是应通过“经营收入——出租收入”科目进行核算,但若村不通过“经营收入”科目核算,可通过“发包及上交收入——其他承包收入——物业”科目进行核算。 三、“固定资产”科目 按照《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的规定,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工具、器具和农业基本建设设施等,凡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的列为固定资产。 由于村集体经济组织兼具生产经营和社区管理双重职能,用于社区管理和公益事业的固定资产,如村办小学和敬老院的房屋、建筑物、设备、车辆等,虽然不能给村集体经济组织带来

农村财务管理规定

农村财务管理规定 2009年7月3日 一、总则 (一)为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规范村集体经济组织(包括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独立核算的自然村、村民小组,下同)的财务管理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村合作经济组织财务制度》(财农字[1996]50号)、农业部《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农办经[2005]1号)、《福建省村集体财务管理暂行规定》(闽委发[2003]70号)、《福建省村集体财务管理条例》、《NN市村级干部廉洁自律行为规范》(南农廉[2008]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村集体财产归本村全体成员集体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尊重村集体的财产所有权,不准侵犯、平调和摊派。 (三)认真贯彻《福建省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规程》(闽农综[2001]7号),村集体财务工作由农业经管部门和财政部门负责指导,接受农村经济审计部门审计监督。 (四)村集体财务全面依法委托所在乡镇(街道)村集体会计委托代理核算中心集中代理核算,实行会计电算化,进行村集体财务计算机网络实时监控,全面提升村集体财务规范化管理水平。 (五)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按要求进行民主理财,财务公开。 二、财务预决算

(六)村级集体财务活动实行计划管理。按照“量入为出、留有余地”的原则,编制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必须经村民代表大会通过。 (七)财务预决算包括年度综合预决算和单项预决算。实施重要项目和工程,必须实行单项预决算,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实施。 (八)经讨论通过和审核批准的预算必须严格执行,不得随意变更。因特殊情况需增加预算的,须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并报乡镇(街道)经管站审核备案。 (九)年度终了或项目完成后,应组织检查验收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实际收支与预算方案的差异,编制决算报告报乡镇(街道)经管站审核备案,并在村务公开栏向村民群众如实公布。 三、货币资金管理 (十)村集体所有财务收支均必须纳入代理中心核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村集体发生的现金收入,应在收款之日起三日内解缴开户银行;支出经代理中心核准从银行存款中领用。村集体现金应当由报账员专人保管,其他人不得保管现金。 (十一)银行存款实行支票户管理。村集体经济组织只能选择一家银行开设一个基本存款账户,对确需开设一个以上账户的,须经村民主理财小组同意,报乡镇(街道)经管站批准。账户必须留存村集体公章、村主管财务人员及代理中心负责人(或代理会计)私章(十二)坚持帐、款、支票、印鉴分开保管。货币资金(现金、存款)、支票由村级报账员负责保管,财务印鉴分别由村集体经济组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示范章程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示范章程 (试行) 本示范章程中的〔〕内文字部分为选择性内容,【】内文字部分为解释性内容,或……部分为补充性内容。 经济(股份经济)合作社章程 (年月日成员大会通过。〔年月日成员大会修订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巩固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促进集体经济发展,规范集体资产管理,维护本社和全体成员的合法权益,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结合本社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社名称: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组经济(股份经济)合作社。 本社法定代表人:【注:理事长姓名】。 本社住所:。 第三条本社以维护集体成员权益、实现共同富裕为宗旨,坚持集体所有、合作经营、民主管理,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共享收益的原则。 第四条本社集体资产包括:

(一)本社成员集体所有的土地、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资源性资产; (二)本社成员集体所有的用于经营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工具器具、农业基础设施、集体投资兴办的企业及其所持有的其他经济组织的资产份额、无形资产等经营性资产; (三)本社成员集体所有的用于公共服务的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方面的非经营性资产; (四)本社接受政府拨款、减免税费、社会捐赠等形成的资产; (五)依法属于本社成员集体所有的其他资产。 根据资产清查结果,截至年月日,本社集体土地【注:包括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总面积为亩,集体账面资产总额为元,负债总额为元,净资产总额为元。经营性资产总额为元。 第五条本社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以集体土地等资源性资产所有权以外的集体经营性资产对债务承担责任。 第六条本社依法履行管理集体资产、开发集体资源、发展集体经济、服务集体成员等职能,开展以下业务: (一)保护利用本社成员集体所有或者国家所有依法由本社集体使用的农村土地等资源,并组织发包、出租、入股,以及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等; (二)经营管理本社成员集体所有或者国家所有依法由本社集体使用的经营性资产,并组织转让、出租、入股、抵押等;

xx村级财务管理制度

xx村级财务管理制度 一、财务收支管理制度 1、村级财务做到收有凭,付有据,各项收支一定要实事求是,不得避实求虚,要具有真实性、合理性、合法性。 2、各项收支凭据要及时记账,要素要齐全,手续健全,特别对开支的发票要注明资金去向,拒绝白条入账。 3、村内各项收支一定要参照《年初财政收支预算方案》执行,做到先算后用,压缩开支,年终结算时不得超预算开支,减少年内负债,确保资金正常运转。 4、村内年度结算为12月30日,在年终结算时确保当年应收未收、应付未付各种款项,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记入年终决算收益分配。 5、村干部出差办公事,预借差旅费及垫付各种费用,应及时与村报账员(出纳)结清账款,履行结账手续,不得拖欠。 (1)支部书记、村主任每人每月电话费为60元/月。村副级干部电话费每人每月电话费为50元/月,但一人兼任多职的不得重复发放,不得另报手机话费和固定电话座机话费。 (2)出市办理公事的车费据实报销,根据工作需要,但报销生活费、补助及住宿费按国家一般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报销。 (3)到市、区、乡开会办事车费按规定报销:村支部书记、村主任:800元/年,村两委副职干部600元/年。 (4)村级年度目标管理奖:村干部要按年初分工完成任务而定,人平不得超过1000元/年,不得按职别分摊。

(5)有重要项目工作的村,上级拨来的工作经费,严禁平分,应按村干部平时协调误工或者加班得出工时,取得加班费和误工费,并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经蹲点领导批准才能发放。 (6)以上述各项补助要在确保当年村干部工资发放及村内资金正常运转、不增加新的债务的情况下可以发放,否则一律不得发放。 8、市、区、乡拨给村级救灾资金的管理:救灾资金只得用于受灾村民衣、食、住、行等方面的支出,村委实行专账管理,严格做到专款专用,不得克扣截留,巧立明目、弄虚作假,挪作其他开支。受灾村民应由村两委摸底造册后,通过党员、组长会议认定后,并张榜公布,无异议后才能发放给受灾村民。 9、凡是上级拨给村内兴办公益事业项目建设资金,事先有预算,事后有结算,要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并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不得挪作其他开支。 10、不得用集体公款发红包、赠送重金礼品,干部下村督查工作时,一定要到农户家或者村干部家就工作餐,一律不得报烟酒和进餐厅茶楼高消费。 11、村内争取项目资金,严格禁止村内为他人提供方便,开具收款收据,借用村内集体银行账户过渡,进行存入和支出现金,套取国家集体资金为个人所有。 二、财务 * 度 1、严格实行一支笔审批。村内各项财务开支发票通过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审核后,再由村主任审批报销。

什么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什么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2011-11-12 23:11 freelose|分类:法律|浏览2094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个什么玩意?谁代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行使权利,供销社是不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那它现在还存不存在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有没有处分集体所有土地的权力?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生于上世纪五十年代初的农业合作化运动。它是为实行社会主义公有制改造,在自然乡村范围内,更多是在一个生产队范围内,由农民自愿联合,将其各自所有的生产资料,土地、较大型农具、耕畜(不包括农村宅基地,也即现在所说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投入集体所有,由集体组织农业生产经营,农民进行集体劳动,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农业社会主义经济组织。 公社也即现在的乡或镇,既是基层政权,也是从事集体经济活动的经济组织,政经合一,主要控制的集体资产为解放后全乡范围内农民投工、投劳或通过撵地投入土地形成的公社医院、学校、场镇、电站、农机站、供销社电影院等等公共服务设施及企事业单位资产。生产大队也即现在的村民委员会实际控制的资产,应为村下属各生产队成员通过投工、投劳或者通过撵地投入土地资源形成的大队小学、大队办公室、广场、道路以及村办企业等资产。而生产队为纯粹从事集体经济活动的经济组织,其所有的资产包括农村的绝大部分耕地、道路、河道、灌溉设施、办公室、晒场、水碾等等资产,控制或者所有资产的比例应占到农村资产的99%以上。在人民公社、生产大队和生产队这三种集体从事农业经济活动的组织中,生产队是基础,拥有包括土地、耕畜和农具在内的大部分的而且是主要的生产资料,因此一般意义上的集体经济组织是指生产队。也即生产队为单位的集体经济组织是农村承包地、林地、以及其它生产资料的实际控制人或所有人。

进一步规范乡村财务管理的工作的的通知.doc

发文标题:关于进一步规范乡村财务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中纪发 [2006]24 号 发文部门:财政部监察部农业部中央纪委 发文时间:2006-10-8 编辑时间:2010-2-22 实施时间:2006-10-8 失效时间: 法规类型:财务法规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全国 阅读人次:13 评论人次:0 页面功能:【字体:大中小】【打印】【关闭】 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纪委、监察厅( 局)、财政厅( 局)、农业厅( 局):根据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部署,为进一步规范乡村财务管理工作,财政部、农业部分别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乡镇财政财务管理工作的暂行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工作的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规范乡村财务管理工作,是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改进农村基层干部作风、维护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举措。做好这项工作,对于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规范乡村财务管理工作的 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两个《暂行办法》落到实处。 各级财政、农业部门要各负其责,加强对规范乡村财务管理工作的政策指导和情况综合。 财政部门主要负责规范乡镇财政财务管理工作,农业部门主要负责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工作。 对于财务管理混乱的乡镇和村,要进行集中清理整顿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严格执行纪律, 加强对两个《暂行办法》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纠正,问题严重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各省区市要将贯彻落实两个《暂行办法》的情况于 2006 年 12 月底前上报中央纪委、监察部、财政 部和农业部。 附件: 1、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乡镇财政财务管理工作的暂行办法 2、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工作的暂行办法 附件 1

村集体经济组织股份制改革实施方案

村集体经济组织股份制改革实施方案 **** 山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实施方案(试行) (2015 年 4 月日经全体村民会议讨论通过) 为深积极稳妥推进我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依据《** 市恩阳区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切实做好我村集体资产管理,壮大我村集体经济实力,结合村情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不动摇,以规范经 营管理、理顺 分配关系为核心,以“清产核资、明晰产权、量化资产、设置股权、管理分配”为主要内容,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集体资产管理制度和现代产权制度,不断提高集体资产的运行质量和经营效益,促进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和农民持续增收。 二、基本原则坚持依法依规,勇于探索,积极稳步推进的 原则;坚持 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多种形式并举的原则;坚持改革、发展、稳定三者相统一的原则;坚持集体资产按份共有、同股同权、

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坚持按劳分配与按股分红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科学合理、规范化改革的原则。 三、运行机构成立** 市恩阳区**** 山专业合作社,全面 负责村级经营 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公益性资产)的登记管理、推广营运。公司下设董事会、监事会、财务部3 个部门。董事会: 懂事长:*** 成员:*** 职责: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全面做好公司的营运管理,做好全村各类集体资产的登记管理,采取灵活多样的手段做好资产性、经营性资产的营运管理,完成其他临时性工作。 监事会:监 事长:*** 成 员:*** 职责:全面做好合作社管理运营、账务公开的监督检查,及时做好群众的咨询、来电来信解释回复,完成其他临时性工作。

村级财务管理制度

村级财务管理制度 下面是整理的村级财务管理制度,欢迎参考。 一、现金存款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资金代管制度,村级集体资金一律由镇经管站代为管理,存入指定银行或信用社,分村单列帐户核算。 (2)严格执行钱账分管制度。村报帐员负责备用金的管理,现金存款的核实和对帐,镇经管站负责与村办理现金收付及转账业务,其他人员不得管理现金。其他人员经手收入现金时,原则上应在3天之内及时交账,最迟不得跨月份结算,不准白条抵库。 (3)向单位和农户收取现金时,必须填制县经管站、财政局指定使用的统一收款收据,并及时将现金转存银行。不准坐支,不得挪用,不准公款私存,不准私设“小金库”。 (4)严格审批手续,对未经审批人审批等手续不完备的开支,村报帐员不准付款,对不合理开支,村报账员有权拒绝付款和入账,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 (5)库存现金不准超过规定限额。库存现金限额一般为5000元,不准白条抵库。村干部因公出差需向单位借款的,必须经审批人审批后方可借款,办完公务后,原则上应在3日内及时交账,最迟不得跨月结算。 (6)村报账员应当逐日对账,并认真逐笔登记“现金日记账”,及时准确地核算现金收入、支出和结存,做到日清

月结,帐款相符。发现长款或短款,要及时登记并查明原因,分别作出处理,查不出原因的长款,应作为收入账,查不出原因的短款,由当事人限期赔偿。 二、财产管理制度 (1)财产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计价,纳入账内核算,并将每件财产的规格、型号、原值、折旧、购进日期、编号记入分类明细账的固定资产登记簿。 (2)财产必须确定专人保管、使用,明确责任。 (3)固定资产必须按规定计提折旧,所提折旧费必须保证对固定资产损耗价值的赔偿。 (4)每年必须对财产进行一次全面清点,做到账实相符。如有出入,要查明原因,作出处理。属于盘盈的,要作价入账,属于自然损坏的,要造出清册经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后,冲销固定资产帐目,属于人为占用要及时追回,追回有困难的,要照价赔偿,闲置的固定资产,经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后,可合理估价予以变卖。 三、预决算制度 (1)年初要按照以收定支,量入为出,量力而行的原则,制定财务收支,固定资产购建,农业基本建设,资源开发投资,收益分配等计划,不得制定赤字预算,更不得举债运行。 (2)一事一议资金,经营收入,发包及上交收入等收入预算,村组干部工资、差旅费、办公费、通讯费、报刊杂志

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讲解

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讲解 第一节货币资金与往来业务核算 一、货币资金的核算货币资金是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中流动性 最强的资产。根据货币资金存放地点及其用途不同,货币资金分为“现金”和“银行存款”。 (一)现金的核算:现金是指存放于村集体经济组织财会部门、由出纳人员经管的货币。现金是日常经济活动中一种是重要的支付手段。村集体经济组织应该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现金管理的规定,正确进行现金收 支核算,监督现金使用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村集体经济组织现金的收入、支出和结存情况,通过“现金” 账户进行会计核算,属资产类账户。借方登记现金增加,贷方登记现金减少,期末余额在借方,反映村集体经济组织实际持有的库存现金。 [例1]村集体从镇中心银行账户中提取现金500元备用。 借:现金500 贷:银行存款500 注:该业务导致现金增加,应记入该账户借方,同时,村集体在镇农村会计服务中心的存款减少,应记入“银 行存款”账户贷方。 [例2]村主任出差时借款1000元,以现金付讫。 借:内部往来—村主任1000 贷:现金1000 注:村集体借出差旅费,内部应收款增加,应记入“内部往来”账户借方;同时,现金减少应记入“现金”账 户贷方。 (二)银行存款的核算:银行存款是指村集体经济组织存放于镇农村会计服务中心的货币资金。村集体经济组织除按规定领取的备用金外,超过限额的现金必须存入镇农村会计服务中心开设的银行账户;除了在规定的范围内可以用备用金直接支付外,在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货币收支业务,都必须通过镇农村会 计服务中心开设的银行账户进行结算。 村集体经济组织银行存款的收付及其结存情况通过“银行存款”账户进行核算,属资产类账户。借方登记该账户的增加,贷方登记该账户的减少,期末余额在借方,反映村集体经济组织实际持有数。 [例1]村集体存入镇中心开户银行1000元现金。 借:银行存款1000 贷:现金1000 注:该业务导致村集体的现金减少,银行存款增加,应记入“银行存款”账户借方和“现金”账户贷方。 [例2]村集体收到村办渔池上交的利润10000元。 借:银行存款10000 贷:发包及上交收入—发包收入—渔池承包金10000 注:该业务导致村集体的银行存款和收入增加,应记入“银行存款”账户借方和“发包及上交收入”账户贷方。 二、应收款项的核算应收款划为两类:一是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外部单位和个人发生的应收及暂付款;二 是村集体经济组织与所属单位和农户发生的应收及暂付款。 (一)应收款的核算:应收款是指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外部单位和外部个人发生的各种应收及暂付款。属于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债权,属资产类账户。该账户借方登记应收及暂付款项,贷方登记已收回或经批准核销的应收款,余额在借方,表示应收而未收回和暂付的款项。应按收款的不同单位和个人设置明细账户。 [例1]村集体出售给镇企业农用塑料薄膜一批,成本16000元,售价18520元,货款尚未收到。 借:应收款—镇X企业18520

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

?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 ?货币资金与往来业务核算 ?一、货币资金的核算货币资金是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中流动性最强的资产。根据货币资金存放地点及其用途不同,货币资金分为“现金”和“银行存款”。 ?(一)现金的核算:现金是指存放于村集体经济组织财会部门、由出纳人员经管的货币。 现金是日常经济活动中一种是重要的支付手段。村集体经济组织应该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现金管理的规定,正确进行现金收支核算,监督现金使用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例1]村集体从镇中心银行账户中提取现金500元备用。 ?借:现金500 ?贷:银行存款500 ?注:该业务导致现金增加,应记入该账户借方,同时,村集体在镇农村会计服务中心的存款减少,应记入“银行存款”账户贷方。 ?[例2]村主任出差时借款1000元,以现金付讫。 ?借:内部往来—村主任1000 ?贷:现金1000 ?注:村集体借出差旅费,内部应收款增加,应记入“内部往来”账户借方;同时,现金减少应记入“现金”账户贷方。 ?(二)银行存款的核算:银行存款是指村集体经济组织存放于镇农村会计服务中心的货币资金。村集体经济组织除按规定领取的备用金外,超过限额的现金必须存入镇农村会计服务中心开设的银行账户;除了在规定的范围内可以用备用金直接支付外,在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货币收支业务,都必须通过镇农村会计服务中心开设的银行账户进行结算。 ? [例1]村集体存入镇中心开户银行1000元现金。 ?借:银行存款1000 ?贷:现金1000 ?注:该业务导致村集体的现金减少,银行存款增加,应记入“银行存款”账户借方和“现金”账户贷方。 ? [例2]村集体收到村办渔池上交的利润10000元。 ?借:银行存款10000 ?贷:发包及上交收入—发包收入—渔池承包金10000 ?注:该业务导致村集体的银行存款和收入增加,应记入“银行存款”账户借方和“发包及上交收入”账户贷方。 ?二、应收款项的核算应收款划为两类:一是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外部单位和个人发生的应收及暂付款;二是村集体经济组织与所属单位和农户发生的应收及暂付款。 ?(一)应收款的核算:应收款是指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外部单位和外部个人发生的各种应收及暂付款。属于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债权,属资产类账户。该账户借方登记应收及暂付款项,贷方登记已收回或经批准核销的应收款,余额在借方,表示应收而未收回和暂付的款项。应按收款的不同单位和个人设置明细账户。 ?[例1]村集体出售给镇企业农用塑料薄膜一批,成本16000元,售价18520元,货款尚未收到。 ?借:应收款—镇X企业18520 ?贷:经营收入18520 ?同时,结转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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