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成果评定与奖励管理办法

技术成果评定与奖励管理办法
技术成果评定与奖励管理办法

技术成果评定与奖励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鼓励员工积极探索、开拓进取、岗位创新、提高效率、降低成本,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技术成果的界定

第三条技术成果的界定

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即可界定为技术成果:

(一)新产品引进及工业化生产:从外单位引进新产品或新技术,并进行了重大项目调研和评估、产品和技术的试验验证,无明显技术缺陷,并产生经济效益者。

(二)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推广应用:将本企业从未使用过的新技术(指生产、检验、维修、电脑软件等技术)新设备(指新引进设备、原有尚未在大生产中正式使用的设备)推广应用于本公司生产,并解决推广使用过程中的问题。

(三)技术攻关:对企业长期存在的产品生产技术、质量、工艺问题进行攻关,解决现有生产技术难题,在提高产品质量、提高劳动生产率、降低成本上取得成效。

(四)管理流程革新:通过业务流程再造,制订新的企业内部标准、考核办法,对工艺技术、产品质量、服务水平的提高具有显著作用,产生直接或间接经济效益者。

(五)新项目管理:完成公司安排或协助集团布置的各项新项目管理,取得较好经济效益或达到预定目标。

(六)扶持项目申报:通过申报获得政府资助奖金、政府政策支持或解决项目报批等重大问题。

(七)重大活动组织:举办或承办各种大型会议或重大活动,顺利通过政府相关部门或总部领导的工作检查或获得广泛好评,树立公司良好的形象。

(八)其它具有较大的影响力及实效性的管理项目。

(九)日常工作中成效显著的小发明、小改进。

上述项目周期如超过6个月的,可在立项时要求分阶段评定技术成果,并相应设定阶段性目标。

第三章技术成果的立项

第五条技术成果的立项申请

(一)参加技术成果评定的项目必须经过立项,填报《技术成果立项申报表》(附件一),内容包括立项原因、项目内容、进度安排及考核指标、预期经济效益(效果)、费用预算等。

(二)立项申报经行政人事总监签字认可后交技术成果评定办公室备案,项目分管领导负责对项目的费用预算和实施进程进行控制和考核。

(三)费用预算超过2万元(含)的项目,须进行项目可行性分析,并经技术成果评定委员会核准后方可实施(项目管理部或协助总部的项目除外)。

(四)批准立项后的技术成果,必须每月提交详细的项目进展报告,并于项目结束日10个工作日内申报成果。

(五)技术成果评定办公室不定期对立项的技术成果进行公告。

第四章技术成果的评定

第六条评定机构的组成

(一)技术成果评定委员会

技术成果的评定由技术成果评定委员会负责,委员会组成如下:

1、主任:总经理;副主任:行政人事总监;

2、委员:经理级及以上成员、指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必要时外聘专家参与。

(二)技术成果评定办公室

技术成果评定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部。职责如下:

1、受理技术成果立项申请报告;

2、对技术成果的进度情况进行跟进考核;

3、组织技术成果评定;

4、技术成果评定资料归档管理。

第七条评定周期

技术成果每季度或半年评定一次。

第八条技术成果评定的申报要求

1、填写《技术成果评定申报表》,在“项目成效”栏详细说明此项目的成效或创新点,并计算出对公司产生的直接或间接效益。

2、对未严格按照申报要求以及未按要求提交项目进展报告的成果评定项目,原则按低一等级或在同一等级奖金下限范围评定。

第五章技术成果的等级划分及奖励办法

第九条特别技术成果

1、新产品成功引进并实现工业化生产,预计年产值3000万元以上,利润200万元以上。

2、大型土建工程、企业上市、企业并购等重大项目按照预定目标完成,节约费用或产生效益300万元以上。

3、危机公关处置得当,为公司挽回声誉或经济上巨大损失。

获得特别技术成果,视其经济效益或实际影响给予10000—100000元的奖励。

第十条一类技术成果

1、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成功在企业推广应用,年产生经济效益在100万元以上,并能持续产生效益。

2、生产工艺的重大改进并符合工艺等有关要求,提高生产率,降低成本,对产品质量有突破性的提高,或可持续创造经济效益(每年不低于100万元)。

3、其它技术工作的完成,产生经济效益200万元以上或能持续每年产生效益100万元以上。

4、通过采取各项措施,使同一品种产品阶段性(至少半年)得率上升超过1.2个百分点的(如包含正式量产五年以上的单品,得率要求可下降为1个百分点)。

5、通过企业业务流程再造、运营或监控机制变革、原有生产设备的改进或效率提高、获得市级或区级经费支助、获得区或国家重大政策支持或优惠政策(具有较大经济效益的)。

6、项目管理如期完成并且费用在预算范围内,预期每年创造经济效益500万元以上。

获得一类技术成果,视其经济效益或实际影响给予15000—30000元的奖励。

第十一条二类技术成果

1、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成功在企业推广应用,年产生经济效益在50万元以上,并能持续产生效益。

2、生产工艺的重大改进,提高生产率,降低成本,可持续性创造经济效益(每年不低于50万元)。

3、解决生产中长期存在的技术、质量、工艺问题,为以后的正常生产提供了确切的数据,可创造

效益或降低成本在50万元以上者。

4、通过采取各项措施,使产品单个品种(品规)阶段性(至少半年)得率上升超过1.3个百分点的(正式量产一年以上的单品(品规),得率要求可下降为1个百分点)。

5、解决企业运营过程中出现的融资、项目报批等重大疑难问题,或制定新的管理机制和办法促进公司管理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可预测产生经济效益50万元以上。

6、项目管理如期完成并且费用在预算范围内,预期每年创造经济效益200万元以上。

获得二类技术成果,视其经济效益或实际影响给予5000-15000元的奖励。

第十二条三类技术成果

1、新技术等推广应用或生产工艺的重大改进,提高生产率,降低成本,可持续性创造经济效益(每年不低于20万元)。

2、通过采取各项措施,使产品单个品种(品规)阶段性(至少半年)得率上升超过1.1个百分点的(正式量产一年以上的单品,得率要求可下降为0.8个百分点)。

3、解决生产中长期存在的技术、质量、工艺问题,为以后的正常生产提供了确切的数据,可创造效益或降低成本在50万元以上者。

4、解决企业运营过程中出现的融资、项目报批等重大疑难问题,或制定新的管理机制和办法促进公司管理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5、项目管理如期完成并且费用在预算范围内,预期每年创造经济效益100万元以上或预算费用节省10万元以上。

6、顺利通过市级以上国家政府部门工作检查,获得ISO9000证书等。

7、通过企业业务流程的革新,并成功组织实施,可预测每年产生经济效益20万元以上。

8、成功举办或承办具有重要影响的各种大型会议(60人以上)或活动(300人以上),并且费用在预算范围内。

获得三类技术成果,视其经济效益或实际影响给予2000-5000元的奖励。

第十四条四类技术成果

1、生产工艺及设备的改进,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创造经济效益达3万元以上者。

2、通过采取各项措施,使产品单个品种(品规)阶段性(至少半年)得率上升超过0.8个百分点的(正式量产一年以上的单品,得率要求可下降0.6个百分点)。

3、通过科学试验或大量技术数据收集和分析,制订新的企业内部标准或考核办法,对工艺技术或产品质量的提高具有显著作用,产生直接或间接经济效益者。

4、项目管理如期完成,并且费用可控。

5、通过对本职工作业务流程的革新,可预测每年产生经济效益1万元以上。

6、成功举办或承办具有一定影响的各种大中型会议(40人以上)或活动(100人以上),并且费用在预算范围内。

7、日常工作的中的小改进、小型创新,产生显著成绩的。

获得四类工作技术成果,视其经济效益或实际影响给予200—2000元的奖励。

第六章附则

第十五条对获得技术成果评定项目的奖金分配,应当报备人力资源部。

第十六条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属人力资源部。

广西鸿昱科技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一月八日

附件一:

技术成果立项申报表填表日期:年月日

(完整版)技能岗位等级评定及管理办法

技能岗位等级评定及管理办法 1、目的 为规范生产一线技术工人技能等级考核评定工作,促进技术工人不断学习业务知识、努力提高技术水平,更好的完成生产任务和实现自身价值,依据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标准>>并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车工、铣工、电工、焊工、钳工、磨工等技能等级鉴定。 3、技术等级设定 3.1 技术等级从低到高依次设定为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等五个职等,3.2 技术等级是员工技能水平的体现,技术等级、定(晋)级时间间隔标准如下表 注:表中所列定(晋)级时间间隔标准:如某员工从1级向2级晋升至少需间隔6个月。 4、初次技能鉴定申报条件 对于不同技术等级的员工,在初次鉴定时只要符合条件可申报。 4.1 初级工 4.1.1中专/或以上学历。 4.1.2经本公司试用期考核通过的,并取得本公司内部上岗证。 4.1.3在本公司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个月以上,并接受相关理论知识培训和实际操作,另外:内部培训课时达到12小时以上。 4.1.4持有所属部门推荐书。 4.2 中级工 4.2.1中专/或以上学历。 4.2.2取得本公司初级工上岗证,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4.2.3在本公司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并没有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表现良好的。 4.2.4理论知识培训和实际操作,内部培训课时达到24小时以上。 4.2.5持有所属部门推荐书。

4.3 高级工 4.3.1中专/或以上学历。 4.3.2取得本公司中级工上岗证,在本公司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4.3.3在本公司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并没有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表现良好的。 4.3.4理论知识培训和实际操作,内部培训课时达到48小时以上。 4.3.5持有所属部门推荐书。 4.4 技师 4.4.1 大专/或以上学历。 4.4.2取得本公司高级工上岗证,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4.4.3在本公司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并没有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表现良好的。 4.4.4理论知识培训和实际操作,内部培训课时达到96小时以上。 4.4.5持有所属部门推荐书。 4.4.6实际能力达到申请条件的,但学历无法达到公司标准的,需要经过《技能鉴定委员会》讨论申报考核资格。 4.5 高级技师 4.5.1大专/或以上学历。 4.5.2取得本公司高级工上岗证,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4.5.3在本公司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并没有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表现良好的。 4.5.4理论知识培训和实际操作,内部培训课时达到144小时以上。 4.5.5持有所属部门推荐书。 4.5.6实际能力达到申请条件的,但学历无法达到标准的,需要经过《技能鉴定委员会》讨论申报考核资格。 5、技能鉴定项目及方法 5.1 主要包括理论知识考试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理论考试主要为所属工种的相关理论知识、操作规程、安全常识等;由工程部负责理论培训及拟定考试题库,行政部组织闭卷考试。 5.2操作技能考核的内容,由工程部根据评定对象所从事的工种确定相应的考核项目,在指定场地通过现场实操的形式进行考核。 5.3理论知识考试和实际操作考核满分均为100分,两项均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者为合格,其中有一项达不到70分者为不合格。 5.4 对于文化水平较低者,可采用口头提问的方式进行理论考试,技能鉴定委员会审核后代替理论考试的分数。考核评定转化为理论考试分数对应表: 5.5理论知识与实际操作考核所占权重如下表:

员工技能评定管理办法 (2)

一线员工员工技能评定管理办法(拟) 1.0目的 鼓励一线员工提升职业技能,规范公司一线员工技能评定管理,逐步推行一线员工培训、考核、聘用和薪资调整相结合的技能评定管理办法。 2.0适用范围 生产一线各工序人员。 3.0职责分工 企业管理部为升、定级考核的组织实施部门,负责考核一线员工的资格审查、理论、实操考核的组织实施、考核过程的监控、考核结果的核准认定。各业务部门与企业管理部共同负责各工种培训课程开发、培训组织实施、考核组题、试卷批改、实操监考及成绩评定等,具体如下: 4.0申报条件 4.1申报技能定级之前,员工在该岗位至少试用期满; 4.2申报技能考核之前三个月内,无旷工或事假天数不超过10天(含); 4.3申报技能考核之前三个月内,违反劳动/安全纪律罚款100元(含)以下或违反劳动/安全纪律/管理条例2次(含)以下; 4.4申报技能考核之前三个月内,因工作进度、质量事故等工作失职/失误原因造成罚款2次(含)以下或累计金额300元以下; 4.5因公出差人员可在返回后直接进行补考,履行正常请假手续的,可直接顺延进入下次公司组织的考核程序;连续两次未能参加升级考试者,部门重新提交申请; 4.6参加技能考核人员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独立操作,并根据工作表现、生产绩效和实际技能按照公司的有关规定确定薪资等级;考核不合格者,准予延期补考,补考时间为下次公司组织的技能考核考试。试用期各方面表现优秀的可以经部门特别申请后提前进行转正定级考试; 4.7申报升级之前,须相隔上次考核通过至少6个月以上,特殊情况如表现优秀、有特殊突出贡献者经由部门申请,企业管理部复核报分管领导批准后可不受此条约束(但最短不能少于3个月); 4.8认证等级划分根据各岗位职业资格等级评定细则确定,技能等级按顺序逐级考核晋升。原则上不能跨级申报,即只有取得前一等级认证方可申报更高等级资质认证,特殊情况如有特殊突出贡献者经由部门申请,企业管理部复核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提前参加升级考核或者越级考核。 5.0考核内容及方法 5.1主要是按照现行《岗位技能要求》、《岗位理论基础》、《标准操作规范》进行理论与实操考核,理

科研成果管理办法

公司科研成果管理办法 抄送: 拟定: 制度内容:1、总则 2、科研成果定义 3、科研成果确认 4、科研成果推广 5、科研成果奖励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提高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主创新能力,提升公司核心战略竞争力,使公司科技成果管理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建立科学技术研究成果(以下简称科研成果)管理的新体系,充分调动公司广大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承担的国家、省(部)、市或公司自身科技项目产生的科技成果和计划外项目产生的各类科研成果。 本办法也适用于公司下属子公司取得科研成果。 第三条管理 公司科研成果管理工作由公司科研管理部负责。 第二章科研成果定义

第四条科研成果定义 科研成果是指公司结合自身和客户的实际需求通过投入人力、物力、资金进行新理论、新产品、新工艺、新方法、新标准等研发活动或承担由政府相关部门下达的科研项目所取得的有 形资产(如新产品)和无形资产(如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标准等)的总和。 第五条科研成果分类 科研成果分为基础研究类和技术开发类。 基础研究类:为获取新知识、新原理、新方法而进行的科学研究活动取得的成果,展现形式主要为论文、著作、专利等技术开发类:从研究和实际经验中获得的现有知识或从外部引进技术,为生产新的产品、装置,建立新的工艺和系统而进行实质性的研发工作取得的成果,展现形式主要为:新产品、新工艺、新方法、专利、标准、著作、设计方案等。 第六条科研成果存在形式 科研成果主要以技术报告、试验报告、论文、专利、标准、著作、试验方法、第三方检测报告、设计方案、工艺方案、样机(品)等形式存在。 第三章科研成果特征 第七条科研成果特征 科研成果需具备新颖性与先进性、实用性与可推广性等特征新颖性与先进性

技术成果审查管理办法

××发展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技术成果审查管理办法 1 基本规定 1.1 为提高××发展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技术成果的质量,满足公司质量管理体系与项目管理的需要,编制本办法。 1.2 凡属公司经营范围的岩土工程勘察与设计、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查与设计成果,上述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技术方案)、竣工报告,以及申请专项资金的科研项目的立项论证方案、科研成果,创新、发明、QC活动成果等,均属技术成果审查管理的范围。 1.3 公司所属所有分公司、院(以下简称单位)在从事上述范围内的生产经营与科研活动中形成的上述技术成果,必须服从本办法的管理,并对所提交的技术成果负责。 2 管理机构 2.1 成立公司专业技术委员会,委员会主要由不同专业的资深专业技术人员代表组成,人数不少于9人。 2.2 专业技术委员会主任由公司总工程师担任,领导专业技术委员会的工作。委员会常设办事机构设在公司技术质量部,具体负责技术成果审查的组织、协调。 3 技术成果的分级审查 3.1 A类项目技术成果(包括A类项目的工程勘察纲要、报告,

岩土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竣工报告,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查报告与设计等。下同)及有重大或特殊意义的项目成果。由编制人校核、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并形成书面意见,经成果编制人员修改完善、单位技术负责人认定后,将技术成果(送审稿)及所有附图、附表、原始资料一并报送公司技术质量部,由技术质量部组织公司专业技术委员会进行审查(函审或会审),或按业务分工由指定委员会成员审定。审查结果形成书面意见,由成果编制人按终审意见修改完善后,报公司总工程师批准。 3.2 B类项目技术成果。由编制人校核、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形成审核意见,再将按审核意见修改完善后的技术成果送审稿(包括所有附图、附表、原始资料)送技术质量部,由技术质量部指定专业工程师审定或视需要组织函审并将审查意见及技术成果送审稿返还编制单位,编制单位按审查意见修改后再报技术质量部认定、由公司总工程师或委托人审批。 A、B类项目投标阶段的技术方案,根据需要由市场部召集公司专业技术委员会或相关人员进行会审,最终方案由设计负责人审定。 3.3 C类项目技术成果。由单位技术负责人审定,并将通过修改认定的技术成果报告1份(包括所有附图、附表、原始资料)与审查意见书等,报送公司技术质量部登记,由公司总工程师或委托人审批。 C类项目投标阶段的技术方案,由单位技术负责人或市场部设计负责人审定,需要时可提请公司总工程师或委托人审定。 3.4 科研项目、技术改造、QC成果的审查分别由公司科研中心或

员工技能等级评定方案

员工技能等级评定方案 1、目的 为加快公司各类人才培养,提高专业技能素质,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提高工作生产效率和质量,最大限度的推动公司整体效益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评定内容 基本条件:包括专业经验、身体素质等。 行为标准:职责履行、制度遵守等。 能力标准:包括必备知识、专业技能、职业素质等。 贡献标准:包括专业成果要求、团队成长贡献等。 3、评定周期 每年评定一次,分别定于每年的3月份。 4、组织设置 技能评定委员会 组长:王志超 副组长:王巍 成员:生产部、技术部、质量部、市场部、采购部、财务部、综合管理部 综合管理部从技能评定委员会中抽取至少5人组成评定小组,负责员工实际操作的评定工作。 5、评定类别 管理类:部门内部担任管理职务的人员。(主任级以上人员) 技术类:职能部门从事技术性工作的人员。(技术部、质量部专业技术人员) 事务类:职能部门从事事务性工作的人员。(各部门职能人员) 技能类:在作业现场直接从事操作的人员。(生产操作工、质检员、维修人员) 辅助类:在作业现场间接从事操作的人员。(统计、库管、司机、驻厂、保洁、宿管)6、评定方式 述职评定:管理类、技术类、事务类员工 考核评定:技能类员工 7、相关部门职责 综合管理部负责等级评定的受理及组织工作; 述职评定:各部门参与本部门和相关部门评定标准的制定及考核评分工作; 考核评定:生产部、质量部、技术部负责设计技能类员工理论考核试题库的建立、确立实

际操作的考核项目及考核办法,并参与考核评分工作;各部门设计本部门辅助类员工的考核评定办法,并参与考核评分工作; 有关部门准备考核工具、物品材料。 8、技能等级设定 基础条件 (1)基础资格条件:工龄累计在12个月以上,与公司签定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含续签)。 (2)能严格服从领导工作安排和调遣,及时圆满的完成生产任务。 (3)热爱本职岗位工作,勤劳主动,人品正派,团结同事,顾全大局,积极进取。(4)在工作期间没有发生严重违反公司规章纪律行为(如偷盗破坏财产、打架斗殴、旷工等),没有受公司任何警告以上处理的。 技能等级从低到高依次设定,详见附件各类别技能等级评定标准表。 9、技能评定项目与方法 述职评定 本人提交述职报告:述职报告包括对个人技能、专业知识、职责履行、制度遵守、职业素质、业绩达成,以及对本岗位理解、今后工作规划做出自我综合评价。 初步格式审核:各部门负责人主要审核内容书写是否规范,是否按要求进行书写等。 综合审核评定:评定小组对应所搜集的各类材料,审核个人述职报告的真实性及与评定标准的相吻合性,对评定人进行述职面谈,并做出综合评定结果。 考核评定 技能类员工采取考试评定,主要包括理论知识考试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理论考试主要为相关理论知识、操作规程、安全常识等。由生产部、质量部、技术部拟定考试题库,综合管理部组织闭卷考试。辅助类只进行技能考核评定。 操作技能考核的内容,技能类员工由生产部、质量部、技术部根据评定对象所从事的工作确定相应的考核项目,在指定场地通过现场实操的形式进行考核。辅助类员工由各部门确定考核方式进行考核。 理论知识考试和实际操作考核满分均为100分,两项均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者为合格,其中有一项达不到60分者为不合格。 对于文化水平较低者,可采用口头提问的方式进行理论考试,评定小组审核后代替理论考试的分数。口头方式只针对技能型 理论知识与实际操作考核所占权重如下表:

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

哈尔滨商业大学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依法规范我校科技成果的转化管理工作,调动我校广大教职工和各单位从事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根据国家和黑龙江省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涉及的科技成果指我校教职工承担国家、地方、企事业等科研项目或利用学校物质技术、人力及其他资源所完成的职务技术成果,哈尔滨商业大学对其拥有完全或部分知识产权。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科技成果转化是指为提高生产力水平,面对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所产生的具有实用价值和市场前景的科技成果所进行的后续试验、开发、应用、推广直至形成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发展新产业等活动。 第四条本办法所指“收益”是指该成果转化产生的一切权益,包括转让费、许可费、技术入股的股权与该成果相关的所有权益。 第五条学校鼓励成果完成人(课题组)进行科技成果转化,对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实施科学和规范管理,合理分配科技成果转化取得的收入,奖励在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 第二章组织实施与管理第六条科学研究处负责校内外科技信息的收集、整理,以及科技成果发布和企业需求信息的搜集与沟通,负责组织我校相关单位或成果完成人(课题组)开展成果转化活动,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以科技成果作价入股产生的技术股份的管理等相关工作。 第七条相关单位应采取积极措施,对科技成果转化中的队伍组织,技术支撑环节等方面加强协调并给与必要的支持,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工作。 第八条成果完成人(课题组)不得将职务技术成果及其技术资料据为己有,成果完成人(课题组)可自行转化成果,但应事先向学校报告并与学校签订协议,依法保证学校应享有的权益。 第九条科技成果转化的具体形式由需求单位、科学研究处和成果完成人(课题组)共同商定,科技成果可以采用下列方式进行转化:

员工技能鉴定管理办法

后英集团海城钢铁有限公司大屯分公司 机电修岗位等级鉴定规定 一、技术等级设定 1 维修工、电工、操作工,等级分为初、中、高共三级; 2 技术员等级分为初、中共两级; 3专业技术工程师等级分为助理工程师、工程师、主任工程师共三级。 二、技能鉴定申报条件 对于不同技术等级的员工,在初次鉴定时只要符合条件之一即可申报。 1 初级工:新入岗最基本评级为初级工。 2 中级工 2.1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2.2 在本公司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2个月以上。 2.3 取得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毕业证书。 2.4 取得本职业中级资格证书。 3 高级工 3.1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2在本公司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4个月以上。 3.3取得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大专及以上毕业证书。 3.4取得本职业高级资格证书。 4 初级技术员 4.1初步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或专业技术知识。 4.2取得本职业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新入职时大专1年以上,本科及以上不做工作时间限制)。 5 中级技术员 5.1能够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具有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 5.2取得本职业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大专,2年以上;本科,1年以上)。 5.3在本公司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4个月以上。 5.4在本专业领域能独立工作,凭借已有的工作经验,发现生产中潜在的问题,分析原因、采取措施。

6 助理工程师 6.1 能够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具有完成较为复杂性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 6.2 取得本职业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大专,5年以上;本科,3年以上)。 6.3 在本公司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6个月以上。 6.4 在本专业领域能独立工作,凭借已有的工作经验,发现生产中潜在的问题,分析原因、采取措施。 6.5 取得本职业助理工程师职称。 7 工程师/主任工程师 7.1系统、深厚的理论功底和扎实专业技术知识,对所从事的专业领域有较深入的研究和独到的见解,在本部门有较高的权威性。 7.2全面掌握与本专业有关的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和技术规程,具有对工程设计、科研项目进行鉴定和评估的能力。 7.3能进行技术可行性、经济性和市场前景分析,所取得的成果能满足市场需求,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 7.4取得本职业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0年以上(大专,8年以上;本科,6年以上)。 7.5取得本职业中级/高级工程师职称。 三、技能鉴定项目及方法 1 主要包括理论知识考试、实际操作技能考核、个人素质评价三个方面。理论考试主要为所属工种的相关理论知识、操作规程、安全常识、常见问题分析等。由各专业相关专业人员拟定考试题库,设备部组织考试。 2操作技能考核的内容,设备部门根据评定对象所从事的工种确定相应的考核项目,在指定场地通过现场实操的形式进行考核。 3 素质测评由部门、车间垂直管理层级确定。 4三项考核满分均为100分,三项均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者为合格,其中有一项达不到60分者为不合格。 5 对于文化水平较低者,可采用口头提问的方式进行理论考试。

一线员工技能鉴定办法

一线员工技能鉴定管理办法 编号:LT05-BZ-GL-008 为规范生产一线员工技能等级考核评定工作,促进员工不断学习业务知识、努力提高技术水平,更好的完成生产任务和实现自身价值,依据公司《岗位职责要求及任职条件》并结合岗位实际所需技能要求,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生产一线员工的技能等级鉴定,办公室人员管理类岗位不在此列。 2、组织设置 3.1 技能鉴定委员会 组长:副总经理 副组长:制造经理 成员:综合管理科、制造科、品质科、技术科负责人。 3.2 综全管理科从技能鉴定委员会内组织相关评委组成评定小组,负责岗位技能、工作态度、综合评分等的评定工作。 4、岗位变动后技能工资设定及鉴定申报条件 4.1根据变岗变薪原则,晋升增薪,降级减薪,薪随岗变实现薪酬与岗位价值挂钩;以岗位价值与技能因素相结合; 4.2岗位变动后,即享受对应岗位的岗位津贴,如岗位晋升,技能等级须按晋升后的岗位要求及技能重新申报考核鉴定等级;岗位降级,技能等级也将降低一级,从事本岗位一个月后可重新申报考核技能等级(主要包括:冲压工、包装工) 4.3试用期考核合格后,可直接全勤工资待遇标准; 4.4申报技能晋级等级鉴定周期为3个月。 5、技能鉴定项目及方法

一线员工技能鉴定管理办法 编号:LT05-BZ-GL-008 5.1生产工人技能等级考核操作方法: 5.2生产工人等级考核晋升标准:

一线员工技能鉴定管理办法 编号:LT05-BZ-GL-008 6、技能等级鉴定流程 6.1 新进员工等级鉴定 6.1.1 对于技术较为熟练的新员工,或持有相应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试工时能独立从事本岗位工作,综合管理科可组织相关部门直接定级,报总经理批准后直接享受相应技能等级的岗位津贴。 6.1.2 新进员工在试用期结束前15天,综合管理科通知相关员工填写转正申请表,班组长对员工的工作态度、工作表现、技能提升程度进行评价,部门安排理论考试及实际操作考核,考核合格后报总经理批准即能享受对应的岗位工资及最低等级技能工资,考核资料提交行政部备档。 6.1.3 综合管理科通知财务部,对通过鉴定的员工技能等级薪资进行调整,从次月起开始享受相应等级的待遇。 6.2 正式员工等级鉴定 6.2.1连续在本公司从事本职业工作达三个月(含)以上,通过试用期考核合格的员工为正式员工。 6.2.2正式员工初次进行等级鉴定,首先应符合所在岗位的岗位职责要求及任职条件,填写等级鉴定申请表,列出申请理由,并由相关班组长、部门经理填写审核意见后报综合管理科。综合管理科负责组织时间及相关人员对其进行等级考核。 6.2.3正式员工晋级等级鉴定,应符合技能晋级的时间间隔要求。(3个月) 7、相关要求 7.1通过技能鉴定的员工,一年内一次考核不合格的技能降低一级,两次不合格的技能降低一级并给予警告,累计3次考核结果不合格的员工,予以淘汰。 8、附则 8.1本办法由综合管理科起草,并负责解释和修订。 8.2本办法经总经理批准后于2017年1月份下发执行。 编制:廖英秀批准:审核:

关于档案科学技术研究成果管理的暂行规定

关于档案科学技术研究成果管理的暂行规定 (1996年5月15日发布施行) 第一条为了加强档案科学技术研究成果(以下简称档案科技成果)的管理,组织好档案科技成果的交 流、应用和推广,推动档案科技进步,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管理的档案科技成果范围是: (一)在档案自然科学基础研究或应用基础研究领域取得的发现、阐明自然现象、特性或规律的科学研究成果; (二)在档案书写材料、档案信息存贮材料、档案装具及其他档案专用设备研制等方面取得的成果; (三)在褪变破损档案修复、档案有害生物防治、档案保管环境监控等方面取得的保护技术成果; (四)在档案信息存贮、编目、统计、复制、检索等方面取得的档案管理现代化技术成果; (五)在档案工作标准化、档案科技信息工作、科技档案管理理论、方法及档案信息开发利用等方面取得的成果; (六)为档案事业决策科学化和管理现代化取得的软科学成果; (七)档案科技成果应用推广过程中取得的成果。 第三条国家档案局技术部负责管理国家档案局科技项目产生的科技成果、国家档案局直属事业单位完成的科技成果及其它重大的档案科技成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档案局科技管理部门负责本地区档案科技成果的管理。中央、国家机关档案部门协助本单位科技管理部门做好本部门档案科技成果的管理。 第四条各级档案部门科技管理机构应切实做好档案科技成果的鉴定(或评审)、登记、建档、统计、推荐、奖励、保密、交流和应用推广等工作。 第五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档案局及中央、国家机关档案部门应在本地区、本部门科技管理部门进行成果登记,同时向国家档案局科技管理部门报送有关材料,登记备案。 (一)向国家档案局登记备案的档案科技成果,由成果完成单位填写《档案科学技术研究成果登记表》(附件一),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档案局或中央、国家机关档案部门审核汇总后,连同《档案科学技术研究成果汇总表》(附件二),每半年一次统一报送国家档案局(一式二份)。 (二)国家档案局对收到的符合条件的档案科技成果,按申报在先的原则予以登记,并在国家档案局有关刊物上公布。经公布的档案科技成果,是国内首创查新的重要依据之一。 第六条档案科技成果的鉴定或评审,分别按照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颁发的《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办法》和《软科学成果评审办法》执行。

员工技能等级评定考核办法

员工技能考核办法 技能鉴定项目及方法1. 1.1主要包括笔试、实操技能考核和现场问答考核,笔试针对于特殊技能岗位和重要技能岗位,实操技能考核适用于所有岗位。笔试内容为所属岗位的相关理论知识、实操规程、安全常识等。经过教育培训后,由制造中心拟定考试题,制造中心培训专员组织闭卷考试。 1.2实操技能考核的内容,由工程部根据评定对象所从事的工种确定相应的考核项目,在指定场地通过现场实操的形式进行考核。 1.3理论知识考试和实操考核满分均为100分,理论考核60(含60)分为合格,理论考核达不到60分者不安排实操考核;实操考核70(含70)分为合格,两项综合成绩达到70(含70)分者为鉴定合格。其中有一项达不到70分者为不合格。一般技能岗位只做实操技能考核,考核结果以实操技能考评结果为准。 1.4 理论知识与实操考核所占权重如下表: 级别W5-W1权重 理论考试30% 实操70% 100%合计 评鉴技能分类项目:1.7 1.7.1 特殊技能岗位:即对人身安全存在较大伤害风险、实操难度高或对产品质量有重大影响的岗位。如:波峰焊机操作工、软件烧录员、过锡工、印锡机/贴

片机实操(SMT)、刷三防实操工、焊锡工、维修技术员、技术员。 1.7.2重要技能岗位:整机测试、QA检验员、IQC检验员、IPQC、物料员、振动台测试、助拉、拉长。 1.7.3 一般技能岗位:包装外观附件检验、打螺丝、贴标、打包、音质测试/HDV 测试、贴附(标签,Tape等)、装配(理线,盖壳,组板等)、测试(AV/TV、声控、遥控)、包装(放入附件,理盒等)、图像品质、外观修护、外观检验员、补点/校色、元件加工、剪脚、洗板作业人员. 1.7.4 全能工:员工已通过六项技能鉴定可申请全能工考核,但已通过鉴定的六项技能中须有一项特殊岗位和两项重要技能岗位,申请鉴定全能工不需参加理论考核。

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办法【可编辑版】

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办法 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办法 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办法-范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令第19号《科学技术成 果鉴定办法》现予发布,自一九九五年一月一日起施行。主任:宋 健一九九四年十二月二十六日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办法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科学技术成果(以下简称科技成果)鉴定工作的管 理,正确判别科技成果的质量和水平,促进科技成果的完善和科技水 平的提高,加速科技成果推广应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 进步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科技成果鉴定是指有关科技行政管 理机关聘请同行专家,按照规定的形式和程序,对科技成果进行审查 和评价,并作出相应的结论。? 第三条科技成果鉴定工作应当坚持实 事求是、科学民主、客观公正、注重质量、讲求实效的原则,保证科 技成果鉴定工作的严肃性和科学性。? 第四条科技成果鉴定是评价科 技成果质量和水平的方法之一,国家鼓励科技成果通过市场竞争,以 及学术上的百家争鸣等多种方式得到评价和认可。? 第五条国家科学 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科委)归口管理、指导和监督全国的科技 成果鉴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归口管理、监督 本地区的科技成果鉴定工作。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负责管理、监督本部 门的科技成果鉴定工作。? 第二章鉴定范围 ? 第六条列入国家和 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科技计划(以下简称科技计 划)内的应用技术成果,以及少数科技计划外的重大应用技术成果, 按照本办法进行鉴定。科技计划内的基础性研究、软科学研究等其他

科技成果的验收和评价方法,由国家科委另行规定。? 第七条下列科技成果不组织鉴定: (一)基础理论研究成果; (二)软科学研究成果; (三)己申请专利的应用技术成果; (四)已转让实施的应用技术成果; (五)企业、事业单位自行开发的一般应用技术成果;(六)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经过法定的专门机构审查确认的科技成果。? 第八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社会公共利益或者环境和资源造成危害的项目,不受理鉴定申请。正在进行鉴定的,应当停止鉴定;已经通过鉴定的,应当撤销。? 第三章鉴定组织 ? 第九条鉴定由国家科委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的科技成果管理机构(以下简称组织鉴定单位)负责组织。必要时可以授权省级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组织鉴定,或者委托有关单位(以下简称主持鉴定单位)主持鉴定。? 第十条组织鉴定单位和主持鉴定单位可以根据科技成果的特点选择下列鉴定形式: (一)检测鉴定:指由专业技术检测机构通过检验、测试性能指标等方式,对科技成果进行评价。 (二)会议鉴定:指由同行专家采用会议形式对科技成果作出评价。需要进行现场考察、测试,并经过讨论答辩才能作出评价的科技成果,可以采用会议鉴定形式。 (三)函审鉴定:指同行专家通过书面审查有关技术资料,对科技成果作出评价。不需要进行现场考察、测试和答辩即可作出评价的科技成果,可以采用函审鉴定形式。? 第十一条采用检测鉴定时,由

技术成果管理办法

技术成果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加强集团公司(包括子公司,下同)技术成果的管理工作,促进技术成果管理的完善和技术水平的提高,加速技术成果推广应用,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特制定本管理办法(试行)。 第二条技术成果的定义 本办法中的技术成果是指集团公司技术人员利用科学技术知识、信息和经验作出的产品、工艺、材料及其改进等技术方案。 第三条技术成果主要内容 1、列入国家、省、市及有关厅局科技计划内的科研项目所获得的科技技术成果; 2、完成公司批准下达的科技创新计划所获得的科技技术成果; 3、利用公司提供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项目所获得的科技成果; 4、集团与外单位签订的技术合同(横向)项目所获得的技术成果; 5、集团公司员工在有公开出版刊号的刊物上发表的论文、论著和专著、译著、工具书等; 6、在引进、消化、吸收、开发、应用先进技术中取得的科技成果。 第四条技术委员会统一负责公司技术成果管理工作。 第二章技术成果管理细则 第五条技术成果管理的内容 集团公司技术成果管理的内容包括技术项目的征集与计划、成果鉴定、成果登记、成果申报奖励、成果汇编、成果档案、成果保密及推广工作。 第六条技术项目的申报与评审 1、技术项目由技术委员会秘书组织技术委员会相关专家,进行项目评审。 2、技术项目评审对象:科技成果、工法、小革新等“五小”、企业标准、优秀设计、优秀标书、优秀施工方案、优秀论文、优秀作业指导书等;

3、项目完成后,应及时填写《企业级科技成果鉴定申请书》、《企业级工法申报书》、《企业级小革新等“五小”申报表》、《技术项目推荐表》、《“五小”推广应用情况评估表》,并准备好相关附件资料,经所在单位(部门)认真、如实填写推荐意见后报集团总经办,总经办在15个工作日内进行形式审查。对符合评审要求的,总经办负责组织评审和确定评审时间、地点、专家名单;不符合评审要求的,及时反馈意见并退回; 4、企业级科技成果鉴定除填写申请书外,还应具备的技术资料: (1)研制报告 (2)技术报告 (3)工程运用证明 (4)经济效益分析 (5)企业标准(其中(1)、(2)、(3)、(4)为各类科研项目必须提供的资料,第(5)项则根据科研项目的种类提供); 5、企业级工法除填写申请书外,还应具备的技术资料: (1)工法的技术内容 (2)工程运用证明 (3)效益分析 (4)工法施工过程的照片 6、企业级小革新等“五小”申报与推广 (1)“五小”申报条件: A、成果经过三个月以上的实施,证明其先进可行并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B、每季度申报的成果须是近阶段之内研制的成果。 C、申报资料齐全,数据详实。包括报表、图纸说明书、图片、标本、模型、实物,经济效益对比分析或社会效益依据。 (2)“五小”推广方式: 各制造部门应在每月底及时提交“五小”成果的应用及推广情况月度评估报告。集团总经办每季度对各制造部门的“五小”成果进行汇总评估,由集团技术委员会对全年度“五小”应用推广情况进行年度评审。 7、项目评审的主要内容: A.是否完成计划任务书要求的指标;

员工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管理办法

员工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管理办法 1.目的为适应公司发展对员工专业技术与作业技能的要求,鼓励和 调动员工学习专业技术和钻研操作技能的积极性,促进员工不断提高工作能力与作业水平,并使员工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管理工作规范化,制订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员工进入技术岗位(包括工程技术、管理技术、生产操作技术和专业特殊工种岗位)和干部上岗资格审查,员工专业技术职称管理,员工技能等级晋降级(包括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等)管理工作。 3.管理内容 3.1组织领导公司成立员工技术职称与技能等级评价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由公司分管人事副总任组长,组员包括公司部长以上级有关领导和各技术工种技术带头人。 领导小组的职责是:负责制定公司员工技术职称与技能等级的有关方针、政策与规章制度,审定员工职称评定方案与评定标准,组织领导评价和申报工作,审批评定结果,对具有专业技术职称或技能等级员工聘用审查等工作。 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总工办负责。 3.2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员工专业技术职称,由员工本人到总工办报 名,再由总工办按地方人事部门的规定组织申报,员工按要求参加地方人事部门组织的考评。考评费用由本人自理。 员工本人也可直接向地方人事部门申报。申报文件如需公司签批,则需审查其工作表现和工作绩效是否达到良好以上水平,否则不予签批。 对被授予专业技术职称又符合公司聘用条件者,由公司授予聘书。被授予聘书者承担相应的职责,享受相应的待遇。

聘用条件审查包括职称拥有者是否从事相应岗位工作,所有职称是否组织工作需要或对工作是否有较直接的帮助,工作表现与工作绩效是否与职称相符(高级技师和技师聘用审查条件同)。 3.3员工技能等级评定 员工技能等级包括普通工种技能等级和公司特殊工种技能等级。公司普通工种包括金属材热处理工、电工、机修钳工、电焊工、车工、刨插工、镗工、线切割工、钻床工、化学分析工、物理性能检验工、无损探伤工、煤气炉工、天车工、和锅炉工等。 公司特殊工种包括加热工(拨钢工)、热轧管工(穿孔机调整工、轧机操作工、定径机操作工)、酸洗工、冷拔管工、精整工(矫直工、锯切工和喷砂工)等。 员工申报和公司评定员工技能等级的工种按《国家职业工种目录》的规定执行,如有不符则作相应调整。 员工技能等级包括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和高级技师。公司内特殊工种高级技师评定参照社会化高级技师评定办法进行。 3.3.1技师评定 员工普通工种按社会化评定办法评定,由公司组织申报。但同样须符合内部技师申报资格方可申报。公司特殊工种实行公司内部技师评定,评定结果再与社会化评定接轨(如国家政策变化则全部转为社会化评定)。 A、内部技师申报资格 申报内部技师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a、本岗位(工种)中具备较高作业技能,获得同工种“高级工” 后又在本工种岗位工作满三年或以上; b、工作表现优秀,最近一年内工作绩效在本单位同工种人员除技师外的优秀之列(前三名); c、工作中有一定的创新能力和技术钻研精神,有较高的合作意识与帮带意愿,并且有实际工作表现的。 d、自觉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B、内部技师评定办法全部符合下列条件者可评定为技师:

员工技能评定管理办法81358

一、目的 为了加快公司高级技能人才的培养及为后续提供管理/技术人才储备,提高员工队伍专业技能素质,充分调动生产一线技术工人和其他人员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促进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最大限度地推动公司整体效益发展,同时树立技术骨干表率和榜样。 二、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生产一线计件员工进行技能等级评定及人员晋升。 三、权责: 1、各生产车间负责依公司要求发动车间员工申请提报,参与员工技能评定工作。 2、技术部负责依照制度要求,设定员工技能实操考核与理论考试方案。 3、评审组负责依照规定对参与员工技能等级进行综合评审。 四、作业内容: 1、员工技能等级的划分 1)、员工技术等级类型共分为5级,分别为一级工、二级工、三级工、四级工、五级工。 2)、依照公司目前工种技术分类,压铸、金工、数控、喷涂枪手等车间员工技术含量较高, 最高设五级工,其它车间或岗位最高设四级工。 2、员工技能等级资格评审的组织。 1)成立公司员工技能资格等级评审组,其成员由下列人员组成:生产副总、生产经理、车间主任、品质部经理、技术部副经理和各负责线长,并由生产副总任组长。 2)员工技能等级资格评审,原则上每半年评审一次(每年6、12月各1次)。 3、员工技能等级资格评审标准 1)、一级工评审标准 A、技术能力 ①具有本岗位基本的专业操作技能,能按照作业指导书进行简单的操作。 ②能了解本岗位产品基本加工流程、工作内容、要求事项。 ③能独立操作设备、使用工装夹具,并懂得设备的基础维护保养。 ④能自觉接受新知识、新技能。 ⑤能对所在岗位的生产设备进行简单性的维修处理。 B、综合素质

①能严格服从班组长以上领导的工作安排和调配,按时、按质完成本岗位的生产任务。 ②未发生过严重违反生产工艺及安全操作规程,且未发生过直接经济损失500元以上的设备操作、安全事故。 ③在工作期间未出现过旷工、迟到早退现象。 ④热爱本岗位工作,勤劳主动,人品正派,遵守公德,互助协作,团结同事顾全大局,积极进取。 ⑤没有发生过直接经济损失累计总额为1000元以上产品质量事故,如返工、报废等. ⑥能做好本岗位的“5S”工作,并持之以恒。 ⑦能认真参加培训,并取得良好效果。 ⑧在工作期间能遵守国家法规,没有发生过严重违反公司规章纪律行为,如:偷盗、破坏公司财产、打架斗殴、屡次旷工、参与赌博等,没有受过公司严重警告以上处理。 2)、二级工评审标准 A、技术能力 ①具有较为熟练的本岗位操作技能能独立完成本岗位生产任务且比本车间同工种 一级工的技能水平较高一筹。 ②能了解和掌握本岗位产品工艺制作流程、方法、要求。 ③能胜任本车间二个不同岗位的生产技能。 ④能熟练操作设备、使用工装夹具,会按规定做好设备的维护保养与调试。 ⑤能按岗位技能要求、指导、带领培训新进员工。 ⑥能对所在岗位的生产设备进行一般性的维修处理。 B、综合素质 ①能严格服从班组长以上领导的工作安排和调配按时、按质完成本岗位的生产任务。 ②未发生过严重违反生产工艺及安全操作规程,且未发生过直接经济损失300元以上的设备和安全事故。 ③在工作期间未出现过无故旷工、迟到早退。 ④热爱本岗位工作、勤劳主动、人品正派、遵守公德、互助协作、团结同事、顾全大局、积极进取。 ⑤没有发生过直接经济损失累计总额为800元以上产品质量事故,如返工、报废等。

科技开发成果管理

科技开发成果管理 第一节成果的鉴定及验收 第二十四条科技成果鉴定的范围是指列入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科技计划内的应用技术成果,以及少数科技计划外的重大应用技术成果。应用技术成果包括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新设计等。 第二十五条少数计划外的重大应用技术成果申请科技成果鉴定,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技术成熟并具有明显的创造性; 2.性能指标在国内同领域中处于领先水平; 3.经实践证明能应用; 4.对本行业或本地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科技进步具有重大的促进作用。 第二十六条申请科技成果鉴定,应具备如下条件: 1.完成合同约定的任务要求; 2.不存在完成单位或人员名次排序异议或权属方面的争议; 3.技术资料齐全,并符合技术发展部的要求; 4.有经过国家科委、市科委或国务院有关部门认定的科技信息机构出具的查新检索报告。 第二十七条科技成果鉴定工作是主管科技工作的政府机关的行政行为。因此公司完成市以上政府部门计划和股份公司重大技术成果,需鉴定时,必须申请北京市政府等有关部问批准和请政府科技管理机构来组织鉴定。

第二十八条公司在申请技术成果鉴定前一个月向股份公司技术发展部提交科技成果鉴定申请表和全部技术资料。股份公司技术发展部对项目完成情况和技术资料进行审查,并对成果的新颖性、先进性和实用性、鉴定形式提出意见。符合鉴定要求的项目办理鉴定申请和鉴定的有关准备工作。 第二十九条股份公司组织内部科技成果验收。验收的范围是指列入集团公司和股份公司科技开发计划项目和少数计划外的重要应用技术成果。应用技术成果包括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和技术管理成果等。申报验收的科技成果项目必须具备如下条件: 1.完成合同规定的任务要求。列入计划项目应完成计划任务书规定的指标。计划外项目应是在工程建设中,攻克关键技术并取得突出的技术和经济效益的成果。 2.技术总结资料齐全。数据准确。 3.具备技术的创造性、先进性、实用性和推广应用前景。 第三十条公司向股份公司技术发展部申请组织内部科技成果验收,验收一般采取会议形式。 第二节成果的奖励申报 第三十一条申报国家科技进步奖、国家技术发明奖等国家科学技术奖励项目按(国家科技技术奖励条例)实施。申报国家科学技术奖必须经建设部和北京市科委推荐,并填报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推荐书和有关材料。 第三十二条申报建设部科学技术奖励(科技进步、发明、自然科学项目),按建设部有关科技奖励文件办理。申报截止日为当年五

山西财经大学科研成果管理办法

山西财经大学文件 山西财经大学科研成果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完善科研导向机制,提升科研综合竞争力,促进教学研究型大学的建设,规范科研成果管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对我校在岗(含返聘)教职工及在校学生以山西财经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或通讯单位)完成或参与完成的各类科研成果的管理。 第三条科研处为学校科研成果的职能管理部门,负责全校科研成果管理;各学院、科研机构为科研成果的基层管理单位,负责本单位科研成果管理的有关工作。 第二章科研成果种类与分级 第四条科研成果包括学术论文、项目研究报告、著作、教材、专利五类 学术论文:是在学术刊物或报纸上发表的某一学术课题在实验性、理论性或观测性上具有新的科学研究成果或创新见解的知

识和科学记录;或是某种已知原理应用于实际中取得新进展的科学总结。 项目研究报告:是描述一项科学研究的结果或进展或一项科学试验和评价的结果;或是论述某项科学问题的现状和发展的研究成果。 著作:是根据在某一学科领域内科学研究的成果撰写成的正式学术出版物。 教材:是正式出版的供高等学校学生使用的各学科专业教材(包括文字教材、电子教材及CAI课件);不含论文集、习题集、考试指导等形式的出版物。 专利:是受法律规范保护的发明创造,指一项发明创造向国家审批机关提出专利申请,经依法审查合格后向专利申请人授予的在规定的时间内对该项发明创造享有的专有权。 第五条学术论文分为A1、A2、A3、B1、B2、C1、C2七级 (一)A1级 1、发表在《中国社会科学》、《科学通报》、《求是》等期刊(详见附件)上的学术论文(不含各类介绍性、报道性、访谈性、论点摘编性文章); 2、被《社会科学引文索引》(SSCI)、《科学引文索引》(SCI)的1、2区来源期刊收录的学术论文(类型为Article、Review、Letter的论文); 3、被《新华文摘》转载的学术论文(非论点摘编)。 (二)A2级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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