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管理及交底制度

合同管理及交底制度

1.目的

加强本公司监理合同的管理,确保监理合同处于有效控制状态,及时进行合同交底,以便全面履行合同。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监理合同的管理。

3.职责

合同签定由总经理负责。

合同盖章由行政办控制。

合同的有关手续的办理及日常管理、合同的交底的职责由综合经营部履行。

4.工作程序

4.1 监理合同的签订

4.1.1 合同签订的原则

a)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有利于公司树立良好信誉。

b)遵守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严肃、认真考虑合同的各项条款。

c)签订监理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由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的经

办人签字或盖章,并盖双方单位公章或经政府有关部门核发的合同专用章。

d)合同的条款必须完整,某些特定的条款应作为主要条款写在合同内,一般情况下应

使用工商局印制的标准合同文本。

e)合同签定前必须进行合同评审。(见<合同评审程序>)

f)签定合同时必须注明签定日期及生效时间,生效时间一般在合同签定日期后3天内。

4.1.2 监理合同应签订一式六份,盖骑缝章。签订后其中两份交建设单位,一份用于合同备案留工商局,一份用于监理报建留建设局,两份由综合经营部保存及管理。

4.1.3对已签订生效的监理合同,由综合经营部负责及时办理鉴证备案手续及办理监理报建手续。

4.2 合同的履行

4.2.1 对公司已签订的监理合同,由综合经营部及时将监理合同复印件送交经理室、工程部、项目监理部、财务室各一份,由有关部门或人员按公司规定正确、全面地履行合同,确保为业主提供满意的监理服务,确保监理合同顺利履行。用于工作的合同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并注明原件所在处。

4.2.2综合经营部应对监理合同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纠正措施。

4.2.3 项目监理部根据监理合同条款,将工程进度情况反馈给工程部,工程部将情况转送财务室,由财务室负责人通知项目监理部按公司〈工程监理费申请书〉向业主收取监理费,项目监理部收到的监理费应及时交公司财务。遇甲方有违约的经济行为时,项目监理部及时向综合经营部人员报告。

4.3 合同纠纷的处理

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由于各方面的原因出现纠纷时,公司主管经营的副经理或综合经营部负责人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调查、分析,确定产生纠纷的原因、调解问题的办法,并出面进行合同纠纷的协调、调解工作,必要时由公司通过法律诉讼解决。

4.4 合同的日常管理

4.4.1 对已签订的合同,综合经营部应对合同进行编码,并建立监理合同台帐。

4.4.2 合同原件要妥善保管,一般不拿出。需要使用合同的部门,由综合经营部复印后写明“原件在综合经营部”并盖综合经营部章。

4.4.3 项目监理工作完成后,工程部应将有关信息传递给综合经营部,

由综合经营部核查合同履行的结果,对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已履行完毕的工程,综合经营部及时进行归档保存管理。

4.5 合同的变更、解除

4.5.1 合同签订后,如发现有错漏需变更条款,必须向对方提出,经双方协商同意才能修改,或作出补充协议,不能单方作出处理。

4.5.2 变更、解除监理合同时,必须符合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并应按本制度办理有关手续。

4.5.3 经备案的监理合同,发生变更后,须报工商局重新备案登记。

4.5.4 监理合同的变更、解除,一律采用书面形式(包括当事人双方往来的函电等)。4.5.5 变更、解除监理合同的协议在未达成或未批准、未生效这前,原合同仍然有效,双方应当继续履行,但特殊情况经双方一致同意达成协议的除外。

4.6 合同的交底

4.6.1 监理合同签订后,综合经营部应及时对项目监理部进行合同交底,包括提交一份有效合同(复印件再盖章),对合同主要条款、履行合同时应注意的问题进行交底等,并介绍与顾客方相关人员认识,相互告知联系方式。合同交底须填写<合同交底记录>。

4.6.2 合同履行过程产生的变更或补充协议,综合经营部应及时传递到有关部门,并做好记录。

5.支持性文件

<合同评审程序>

6.相关记录

<监理合同台帐>

<合同交底记录>

<投标台帐>

7.衍生文件

〈监理合同〉.

公路工程施工技术交底制度

公路工程施工技术交底制度 1 、总则 1.1 技术交底是指工程(单位或分项工程)施工前,由项目经理主持、 项目总工负责向技术人员,或技术人员向班组长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图纸要求落实的一项工作,是施工技术质量和进度管理的重要步骤。 1.2 技术交底的目的,一是使参加施工的领导、工程技术人员、作业班组明确所担负工程任务或作业项目的特点及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安全措施,以便更好地组织施工。二是明确交底人和接受交底人间的责任。发生工程事故,若属交底人未进行交底或交底不清,交底人的负主要责任;若属接受交底人未按交底要求施工,接受交底人的负主要责任。 1.3 技术交底必须按照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规定要求基础上进行。同时,技术交底也必须安排在单位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进行,并应为施工留出适当的准备时间。 1.4 技术交底的形式以会议形式,并形成书面记录,交底人和接受人应履行交接签字手续。技术交底资料和交接手续是工程技术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及时归档妥善保管。 2、技术交底的内容 2.1 技术交底分为单位工程技术交底和分部、分项(工序)工程技术交底两类。 2.2 单位工程技术交底应与施工组织设计交底一并进行。 2.3 技术交底按技术责任制的分工、分级进行。 2.3.1 由项目经理主持,项目总工负责向各专业工程师、技术员、施工员、有关职能部门进行技术交底,具体内容有: (1) 设计文件的内容; (2) 施工组织设计、作业指导书、施工程序、施工进度计划等; (3) 主要部位特征、尺寸、工程量、质量标准; (4) 主要预埋件的特征、位置及注意事项; (5) 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操作工艺、质量要求; (6) 关键部位和特殊过程的技术问题; (7) 主要施工机械的安排与配置;

市场部合同管理制度

合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规范本公司合同管理程序,明确管理职责,界定管理层面,防范经营风险,提高管理效能,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分支机构和其他直属单位。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依据法定程序执行。 第三条定义 1、所属单位:特指公司所属各全资企业、其他直属单位,以及依照法定程序应当执行本制度的集团公司控股企业; 2、合同:是指除劳动合同外,公司及其全资、控股成员企业及其他直属单位与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它组织之间,以及集团内各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3、合同管理:是指对合同立项、意向接触、资信调查、商务谈判、合同条款拟定、审查会签、签字、备案审核、履行、变更、中止、解除、纠纷处理、立卷归档等全过程的管理。

第二章合同管理 第四条签订合同,除即时清结外,都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必须具有法人资格,由法定代表人或持有法人授权委托证明文件的法人代理人签订合同。凡签订的合同必须有双方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本公司“合同专用章”方能生效。 第五条签订合同要做到:主要条款完备,经济责任明确,文字叙述清楚,签订手续齐全。 第六条在合同签订过程中,要认真听取各单位、部门意见,特别是对工期、质量的要求更应听取工程技术人员的意见。合同签订后,必须严格履行,坚决做到“重合同、守信用”,维护企业形象。 第七条公司合同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人代理人签订,必要时应办理公证手续。 第八条公司签订合同人员的职责: 1、根据授权代理的范围,做好市场调查,了解信息,接洽联系,起草合同文稿等有关工作。

2、在参加洽谈签约活动中,要认真审阅对方的资信情况,了解其法人资格与履约能力。 3、签订合同必须严肃细致,认真负责,杜绝因合同疏漏造成的经济损失。 4、对合同的重大变更或解除,需要及时向主管负责人汇报请示,并提出建议和措施。 5、由于签约对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及时按合同规定向对方索赔或请求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以挽回公司经济损失。 第九条合同签订权限 公司及所属单位内部的部(处、科、室)等职能部门一律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或者其它具有履约性质的任何书面文件;在经营权限内允许具有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超出经营权限的需取得公司的授权、委托。任何项目的合同须由总经理亲自审批后方可签订。 第十条经公司法人代表授权,公司任何单位均可以作为合同承办部门。

(整理版)建设项目工程合同管理制度

建设项目工程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工作,预防、减少和及时解决合同纠纷,维护合同双方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工程建设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合同管理职责 第二条项目法人的主要职责 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依法保护本公司的合法权益。 2、制定、修订本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办法,组织实施合同管理工作。 3、依法签订、变更、解除有关工程合同。 4、严格审查所签订的合同,重大合同应提交有关方面会审,防止不完善或不合法的合同出现。 5、协助合同承办人员依法签订合同,参与重大合同的谈判与签订。 6、做好合同统计、归档、保管工作。 7、监督、检查合同签订、履行情况。 8、宣传合同法和有关法规,培训合同管理人员。 9、依法处理合同纠纷。 10、制止有关单位或个人利用合同进行违法活动。 第三条财务部门的主要职责 1、加强与项目法人及现场管理机构等的联系,及时通报合同履行中的应收应付情况。 2、做好与合同有关的应收应付款项的统计、分析,提出处理建议、妥善保管收、付凭证。 3、配合项目法人做好合同管理工作。 第三章合同审签管理

第四条本公司对外签订合同,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进行。未经授权,任何人不得以本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 第五条严禁将合同业务介绍信转借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介绍信的存根应当保存五年,以备核查。 第六条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合同文本应当采用国家规定的合同示范文本;合同相对方提供的合同文本必须送交局有关部门审核。 第七条所有合同都应按顺序由项目法人统一编号。 第八条合同及其有关的书面材料,应当语言规范,字迹(符号)清晰,条款完整,内容具体,用语准确、无歧义。 第九条订立合同,必须完备合同条款。合同条款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标的,数量和质量,价款和报酬,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及解决争议的方法等。 第十条对于合同标的没有国家标准又难以用书面确切描述的,应当封存样品,由合同双方共同取样封存,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分别交由指定责任人保管。第十一条订立依法可以设定担保或者对相对方的履约能力没有把握的合同,应当要求相对方依法提供保证、抵押、留置、定金等相应形式的有效担保。 对方当事人提供的保证人,必须是法律许可的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对相对方的保证人的主体资格和清偿债务能力要参照本制度的规定进行审查。 第十二条对外签订合同,要明确选择纠纷审判管辖地,并优先选择由本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三条法定代表人或合同承办人应当在合同文本上签名或盖章。 第十四条签订合同,应当加盖单位的合同专用章。严禁在空白合同文本上加盖合同专用章或公章。单份合同文本达二页以上的须加盖骑缝章。 第四章合同审签程序 第十五条签订合同前必须严格审查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 对法人必须审查营业执照原件或者盖有工商行政管理局复印专用章的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的副本复印件(必须有最近年检章)。

合同管理制度及流程草案

精品文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促进公司合同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预防和减少经济纠纷,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公司《合同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合同是指在日常经营管理中,公司、经公司授权的各部门依法与其他自然人、法人、组织之间采取书面形式订立的,为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协议、备忘录及有关修改前述文件的文书、图表、传真等各类合同文件,以及具有合同性质的意向书、协议书等其他书面文件。第三条本制度所称的合同管理是指公司合同管理机构有权对上述第二条所指书面文件进行审查、监督、管理,包括法律咨询、资信调查、意向接触、商务谈判、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与解除及纠纷处理等过程和环节。 第二章合同的管理机构及人员职责 第四条公司合同管理采取分级负责和专职管理相结合的形式。合同管理的机构和人员包括:副总经理、合同预算部经理、合同经办部门/人员、法律顾问及相关职能部门等。合同预算部是本公司各类合同的管理部门。合同体系(详附件)由合同预算部建立。 第五条副总经理、合同经办部门/人员、法律顾问及相关职能部门等在其职责范围内和公司总经理授权范围内做好合同管理工作。 第六条合同管理机构及人员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1、合同预算部负责组织起草公司经济类合同的标准文本;负责公司经济类 合同管理(包括合同审核、合同发放、合同付款审核、合同变更审核、合同结算办法、监督合同执行等),合同由合同预算部专人管理,建立公司合同台帐,将各合同与项目成本费用唯一对应,进行合同动态管理。 2、法律顾问负责公司合同的日常审核管理工作,并指导合同预算部组织起 草经济类合同文本。 3、财务部从财务角度审核公司经济类合同、监督合同执行、办理合同付款。 4、合同经办部门负责组织拟订本部门经办的合同,及时提请有关部门(人 员)审查其经办合同,并监督、跟踪有关合同的执行,及时向有关部门反馈合同实际履行情况、发生的问题并提出初步解决问题的建议。必要时向有关部门做合同交底。保管其经办的合同文本资料及与履行、变更、解除该合同有关的资料(包.

安全技术交底管理制度

编号:SY-AQ-02081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安全技术交底管理制度 Safety technical disclosure management system

安全技术交底管理制度 导语:进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在安全管 理的四项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的关 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 第一条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障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现行的国家法律法规和北京市地方性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工程项目必须实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 第三条安全技术交底必须具体、明确、针对性要强。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必须针对分部分项工程中施工给作业人员带来的危险因素而编写。安全技术交底内容:本工程项目施工作业的特点、施工作业中的危险点及施工作业操作要求等。 第四条开工前项目技术负责人要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安全技术措施等情况向全体施工人员进行详细交底。在检查施工技术工作时,应对安全技术交底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第五条分项工程施工时,施工员(工长)安排班组长工作前,必须进行书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施工员(工长)在检

查施工生产工作时,应对安全技术交底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第六条班组长每天要对工人进行施工要求、作业环境等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并负责班组安全技术交底执行情况的检查。 第七条安全员负责对本工程项目安全技术交底情况、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各级人员严格履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第八条各级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必须有交底时间、内容、交底人和接受交底人的签名。 第九条安全技术交底书由安全员每周收集一次,按单位工程归放一起,以备检查。 第十条本制度如与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北京市地方法规不符,应按照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北京市地方法规执行。 第十一条本制度由工程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签发之日起执行。 这里填写您的公司名字 Fill In Your Business Name Here

合同管理制度及流程

天水嘉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及流程 <第一版> 天水生活网 二〇一四年一月二十四日

目录 第一节目的 (1) 第二节适用范围 (1) 第三节合同管理部门及职责 (1) 第四节合同时间流程具体规定 (2) 第五节合同具体要求 (3) 第六节合同的变更、解除合同(产品的下线) (5) 第七节无效合同 (6)

第一节目的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合同管理、防范与控制合同信息正确性,将有效团购信息全面的展示给消费者,明确自己的岗位职责,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节适用范围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天水嘉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对外签订、履行的建立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各类合同、协议等;包括团购合同、口碑合同、广告合同、建站合同等。 第三节合同管理部门及职责 第三条总经理负责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签署,资产转让合同、借款合同、房产租赁合同、对外担保合同;以及涉及资产、大额借贷经营合同、财产处理等合同的审批。市场部经理负责团购合同、口碑合同、广告合同、建站合同等经济合同的审批,出现特殊情况合同可向总经理请示;编辑部负责合同信息的编辑审核上线;行政部负责合同发放、盖章、归档、备案和管理,监督检查合同履行执行情况,对履行中出现的重要问题进行分析,提出修改意见。 第四条相关部门的主要职责: (一)业务员负责合同洽谈协商起草签订工作。

(二)业务员签订好正式合同后和商家约定拍照时间,应告知商家拍照基本内容,友好提醒商家安排好拍照所准备的物品。 (三)市场部经理负责合同的答疑、审核工作。 (四)编辑部负责合同信息的编辑(拍照、图片处理、文字编辑)审核上线工作; (五)编辑部在产品上线前一天为市场部提供产品菜单、商家账号和兑换密码; (六)业务员在产品上线前一天负责将菜单、账号、密码提供给商家,并教会兑换流程; (七)财务部门负责按期给商家打款工作,及时报送合同打款情况报表及有关资料提供给市场部; (八)行政部负责合同的归档管理工作。 第四节合同时间流程具体规定 第五条合同正式签订交至行政部起为合同开始流通时间,合同流通时间为2天。编辑部自接到合同起在流通时间范围内合理安排工作流程(拍照时间、图片处理、上线审核)按时将产品上线,不得随意延期。 第六条如出现产品需及时上线的特殊情况(即加急上线合同),需业务员向部门经理请示,部门经理审批,市场部必须提前一小时以书面形式告知行政部,行政审核,编辑部接到行政部加急书面通知,编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制度 1.1 一般规定 1.1. 1 组织应建立项目合同管理制度,明确合同管理责任,设立专门机构或人员负责合同管理工作。 1.1. 2 组织应配备符合要求的项目合同管理人员,实施合同的策划和编制活动,规范项目合同管理的实施程序和控制要求,确保合同订立和履行过程的合规性。 1.1. 3 项目合同管理应遵循下列程序: 1 合同评审;

2 合同订立; 3 合同实施计划; 合同实施控制; 5 合同管理总结。 1.1.4 严禁通过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方式订立和实施建设工程合同。 1.2 合同评审 1. 2.1 合同订立前,组织应进行合同评审,完成对合同条件的审查、认定和评估工作。以招标方式订立合同时,组织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认定和评估。 1. 2.2 合同评审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合法性、合规性评审; 2 合理性、可行性评审; 3 合同严密性、完整性评审; 4 与产品或过程有关要求的评审; 5 合同风险评估。 1. 2.3 合同内容涉及专利、专有技术或者著作权等知识产权时,应对其使用权的合法性进行审查。 1. 2. 合同评审中发现的问题,应以书面形式提出,要求予以澄清或调整。 1. 2.5 组织应根据需要进行合同谈判,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合同条款和内容。 1. 3 合同订立

1. 3.1 组织应依据合同评审和谈判结果,按程序和规定订立合同。 1.3.2 合同订立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合同订立应是组织的真实意思表 示; 2 合同订立应采用书面形式,并符合相关资质管理与许可管理的规定; 3 合同应由当事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合同主体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时,应加盖单位印章;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办理批准、登记手续后合同生效时,应依照规定办理; 5 合同订立后应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备案

合同管理办法范本

合同管理办法 1.总则 1.1为了加强合同管理,预防纠纷,避免损失,维护长庆事业部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有关规定,结合长庆事业部实际,制定本办法。 1.2本办法适用于长庆事业部(以下简称事业部)与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以下统称对方)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合同。主要有以下合同:测井技术服务合同,买卖合同,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委托合同。 1.3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不得损害事业部的合法权益。 2.合同管理部门及其职责 2.1市场部为合同管理部门,统一负责事业部合同管理工作。 2.2合同管理职责是: 2.2.1统一管理事业部合同,指导、检查、监督和考核事业部下属各单位合同管理工作; 2.2.2制定和修改事业部合同管理办法及有关制度,并负责监督实施; 2.2.3审查对方的资信情况、履约能力和合同的合法性; 2.2.4指导事业部承办人员办理合同审批手续,审查合同签订,监督合同履行,审查合同结算; 2.2.5指导事业部承办人员办理合同鉴证、公证,处理合同纠纷; 2.2.6主持重大合同的洽谈、起草和签订工作; 2.2.7主持事业部招标工作和负责事业部投标事宜; 2.2.8对事业部代理人进行资格许可管理,组织业务培训,颁发《签订合同资格证书》; 2.2.9对事业部承办人员工作业绩进行考核,对《签订合同资格证书》进行年度考核注册; 2.2.10统一管理和正确使用“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合同专用章(长庆1)(长庆2)”、“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长庆事业部合同审查章”、《签订合同委托代理证书》、《合同审查审批表》、《合同评审会签记录》(CQCJ/JL7.2-03)、《合同结算通知单》和合同示范文本; 2.2.11健全合同管理基础资料,按规定向有关部门上报资料; 2.2.12整理合同文本和合同管理基础资料,按规定归档保存。 3.职能部门业务审查范围 3.1市场部审查范围及适用合同: 3.1.1审查合同项目是否有计划、是否有资金预算。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1、总则 1.1、为防范企业经营风险,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减少合同签订过程中的失误和履行过程中的纠纷,依据国家相关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1.2、公司职能部门和项目部各级人员应各司其职,共同维护公司和项目部“重合同、守信誉”的正面形象,凡违反规定操作造成公司和项目部损失的,当事人应承担责任。 1.3、公司各部门及项目部对外签订的所有工程承建、劳务分包、专业分包、物资设备采购、服务、用工等各类合同,以及公司内部承包人部分或全额出资的内部承包协议一律适用本制度。 1.4、公司行政部为公司的合同管理机构,具有以下职能: 1.4.1、负责组织修订完善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并制订合同格式文本; 1.4.2、负责组织合同管理的法律知识讲座和培训并解答合同签订、履行等方面法律问题; 1.4.3、会同公司有关部门对重大、重要合同进行评审并出具审查意见; 1.4.4、监督、检查各部门合同签订、履行、管理情况,参与合同纠纷的调查处理,制定解决方案; 1.4.5、负责公司合同文本的归档工作,指导各部门进行合同管理。 1.5、公司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其部门的合同管理工作,或指定专人负责具体工作。对合同中与本部门相关的技术和交易执行条款提出建议和意见。 2、合同的签订 2.1、合同的洽谈、审查、批准相对独立、互相制约。经办、审查、批准各司其职,分工负责。第 3.3条界定的合同审批权限的适用于洽谈和经办。任何合同均需经过职能部门评审,由总经理批准。 2.2、公司鼓励相关或不相关部门人员提供备选供方信息。但涉及价格的洽谈必须至少两人参与。 2.3、所有合同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需要公司法律顾问风险审查的由总经理决定。 2.4、对外签订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须是持有法人委托书的委托人。法人委托人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签约权。公司依法追究超越代理权限和非法委托人的对外签约责任,但经总经理特别授权并发给委托证明书的例外。本制度2.1条、 3.3条约定的洽谈、审批权限视为法人的制度授权,除签约对方特别要求,不另出具法人委托书。 2.5、签约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必须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情况。包括:对方单位是否具有法人资格、有否经营权、有否履约能力及其资信情况,对方签约人是否法定代表人或法人委托人及其代理权限。做到既要考虑本方的利益,又要考虑对方的条件和实际能力,防止上当受骗,防止签订无效合同,确保所签合同有效、有利。 2.6、签订经济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和“价廉物美、择优签约”的原则。对责任条款,应本着可履行、能回旋的原则。 2.7、签订合同,如涉及公司内部其它单位的,应事先在内部进行协商,统筹兼顾,然后签约。 2.8、投标文件等响应招标文件的文件,适用于合同审查审批程序,审批权限详本制度 3.3条。投标文件以及招标文件等有效文件均要按合同进行管理。 2.9、合同文本、合同用印和非公合同: ⑴公司对外签订的合同,有格式文本的,应使用格式文本签约;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原则上采用规范国家或建设主管部门版本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不具备上述条件的,也必须采用合同书形式,严禁口头协议和非正规书面形式。 ⑵所有合同均应加盖公司合同专用章。对方要求加盖公司章或法人章的,要求对方同等用印。

合同回款管理制度

合同回款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评估合同风险,明确岗位职责,保证工作质量,提高执行效率,严格监督、检查与考核,促进合同回款,降低经营风险。 第二章回款管理职责 一、回款是公司经营根本,作为日常管理工作,总经理必须亲自抓回款工作。 二、回款是各部门一把手的主要责任,回款指标是对一把手考核的关键考核指标。 三、财务部回款主管部长,专门负责应收账款的管理,直接汇报给总经理。 四、回款工作人人有责,公司每个岗位都必须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保证回款,并承担相应责任。公司各部门、各岗位均有权对影响回款的行为,提出奖惩意见,提报综合部考核。 五、回款工作,总经理统一管理,财务部回款主管部长监督市场部的合同执行管理员,合同执行管理员监督合同执行过程,各执行部门按五大计划流程要求合理规划、组织、实施合同的执行工作,综合部监督、检查、考核、考评财务部、市场部和各执行部门的回款工作。 第三章合同回款过程管理 一、合同事前风险评估 1、工作职责 (1)销售经理:项目跟踪过程中,在项目管理软件填写项目跟踪信息,组织项目分析会,填写《跟踪分析流程表》,进行客户评审,写明客户资金状况、项目资金来源、额度、时间点、项目回款预期。 (2)行业经理:投标前,组织相关部门负责人召开投标分析会,填写《投标分析流程表》,全面评估项目风险。 (3)合同管理会计:定期更新客户欠款率,评价客户信用,建立客户信用档案,协助客户评审。 (4)财务部长:配合销售经理客户评审,配合行业经理项目投标分析,评估项目资金风险,提出财务指导意见,上报重大风险合同。 (5)综合部、财务部、市场部负责评审流程的监督、检查。 2、评审权限 (1)100万以上、评审存在风险条款的销售合同签订前,销售经理必须将合同提交公司法律顾问评审。 (2)200万以上销售合同签订前,除履行正常评审流程,必须经过总经理评审后方可签订。

万科集团工程合同管理办法

万科集团工程合同管理办法 1.目的 为加强万科集团房地产项目的工程合同管理,规范工作流程,维护公司权益,根据《万 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管理规范》,制定本管理办法。 2.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万科集团所属各房地产公司。 3.职责 3.1 万科集团总部财务管理部成本管理组负责对本管理办法的制订、修改、解释、指导、监督 检查。 3.2 万科集团所属各房地产公司负责签订、履行工程合同的人员(包括经办、审批、资料管理 等)贯彻执行本管理办法。 4.方法与过程控制(包括一般规定、合同订立的管理、合同履行的管理、合同档案的管理及其他规 定) 4.1 一般规定 4.1.1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直接构成发包单位项目开发成本且需要承包单位通过工程施工形成实 体产品(如土建、安装、装饰、园林环境等)的合同;勘测、监理、造价咨询委托类合 同参照本管理办法执行;土地、材料设备采购、设计类合同则另按有关管理办法执行。 4.1.2万科房地产项目的工程合同管理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4.1.2.1 合法性原则:工程合同管理必须全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定,使得公司的权益能 够依法受到保护。 4.1.2.2 合同书原则:工程施工必须正式签署合同书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但 金额在一万元以下且能及时结清的零星工程及工程类合同中已经界定清楚归属 的变更签证事项可另行办理。 4.1.2.3 事前签订原则:工程合同应在经济事项发生前签署,禁止工程类业务未签署合 同即先行施工。 4.1.2.4 招标原则

本原则包括以下两方面含义: ◆采用招标方式确定合作方。除下列情况外的所有合同的合作方均应通过招标方式 确定:(1)某项工程、产品业已经过万科集团审批确定了长期合作伙伴关系;(2) 某些政府垄断工程;(3)属于《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工程招标管理办法》规定 的适用情形,经详细填写《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考察结果审批表》(详见附件), 并按规定经公司有关负责人集体会签批准后,方可采用考察对比的方法确定合作 方。 ◆合同随附招标文件。拟签合同正文及其补充协议(包括设计变更与现场签证协议、 工程保修协议、廉洁合作协议),应作为招标文件之附件一并发给投标单位,投 标单位需对其进行确认。 4.1.2.5 利益明晰原则:合同应清楚地界定、描述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以杜绝模糊、歧义、推诿、 扯皮现象;合同中尤其应有明确的、可以界定清楚的合同价款、结算办法及付款 方式;如果合同价款可能调整,则应明确调整依据、调整方式(如何计价、总 价如何最后确定等),并就设计变更与现场签证的有效性、可控性作出明确规定。 4.2 合同订立的管理 4.2.1 标准示范合同:在招标(招标文件附件)及合同签署时,工程合同应尽量应用合同标准文 本。 4.2.1.1 总部有关部门将就房地产业务,逐步建立统一的合同标准文本,各公司应予采用。 4.2.1.2 合同标准文本内容尽量采用FIDIC条款模式,内容分为协议条款、通用条款、 补充条款和附件,其中协议条款根据具体业务、对象的不同而定,通用条款适用 于所有的同类合同,补充条款则由经办人在具体经办合同时补充加入协议条款、 通用条款中未尽事宜; 4.2.1.3如当地政府部门有强制性规定,可按当地政府部门标准合同执行,但必须通过 补充条款等方式充分补充与公司合同标准文本之间存在差异的内容。 4.2.1.4 如公司尚未制定合同标准文本,可以延用以往的合同,但经办部门应联系成本 管理部、工程管理部、财务管理部、办公室、法律组尽快制定相应的标准合同。 4.2.1.5 当客观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原有合同标准文本不再适用时,业务部门应及时提 出与相关部门共同修改。 4.2.2合同的经济条款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4.2.2.1 合同价款或委托酬金:采用招标方式选择合作方的,应以双方确定的最终报价

安全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安全技术交底是建筑施工管理的重要途径,为了使施工操作人员确施工生产作业的安全操作要点和安全防患措施,杜绝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制度。 一、安全技术的编制 1、要针对项目施工的特点对危险点、重要控制环节、每个分部、 分项、工序和各种机械设备使用前全面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2、要明确作业设备,流程及操作要领,特别是安全操作规定。 3、要根据人员和机械设备,提出保证安全的措施。 4、要针对工业卫生、环境条件提出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标准。 提出出现危险及紧急情况的针对性预防应急措施。 二、安全技术交底内容 1、本工程项目施工作业特点; 2、本工程项目施工作业中的危险点 3、针对危险点的具体防范措施; 4、施工中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5、要关的安全操作和标准; 6、一旦发生事故后及时采取的避难措施。 三、安全技术交底的审批和执行 1、工程开工前,项目技术负责人将工程概况、施工技术措施等 情况向全体施工管理人员进行详细交底。 2、每一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工长要根据工程情况,向施工

队长或班组长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3、对特殊工种的作业、机械设备的作业、机械设备的安拆与使用,安全防护设施的搭拆等,工长均要对操作班组作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4、对专业性较强的分项工程,要先编制施工方案,然后根据施工方案作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不能以交底代替方案,或以方案代替交底。 5、两个以上工长或工种配合施工时,工长要按工程进度定期或不定期地向有关班组长进行交叉作业的安全交底。 6、安全技术交底要经技术负责人审阅签字,班组长签字接受生效。交底字迹要清晰,必须本人签字,不许带代签名。 7、班组长要根据交底要求,对操作工人进行针对性的班前作业安全交底,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安全交底的要求。 8、安全交底要全面、有针对性,符合有关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规定,内容包括施工要求,作业环境及可能存在的问题等,严禁工长和劳务队长、班组长违章指挥。 9、安全交底后,工长、安全员、班组长等要对安全交底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督促操作工人严格按交底要求施工,制止违章作业现象发生。 10、对特殊工种的作业、机械设备的安拆、安全防护设施的搭拆等的安全技术交底后,必须有技术负责人、工长、施工队长(班组长)、安全员等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实施。 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IT企业的合同管理制度

合同管理制度 1.1 总则 1.为了加强对公司合同的规范化管理,防范经营风险,本制度涉及合同的拟定、审定、签订、 履行等部分,特制定本办法。 2.根据公司的业务范围,将全部经济合同分为“销售业务合同”及“一般经济合同”两大类。 销售业务合同分为:软件、硬件、系统集成及服务合同等,“一般经济合同”分为采购合同 及办公、行政管理购入物资或获得各种服务签订的合同。 1.2 合同的拟订 1.各业务部门在经营活动中,不论是购入物资或获得服务;还是对外供应物资或提供服务(除 现款现货的小额零售业务外,小额业务定义为:人民币20000元以下的业务),各种经营业 务原则上必须采用书面的形式签订经济合同或协议。对外供应物资或提供服务,签订销售业 务合同;购入物资的签订采购合同;办公、行政管理等购入物资或获得各种服务的签订一般 经济合同。 2.经济合同应符合<<合同法>>的有关规定。 3.公司对外签订的各种销售业务合同,应尽量满足公司合同文本格式的要求,对超过公司格式 合同内容的客户需求,应事先经过有关方面的审定。 4.签订经济合同,一般应具有以下要素: ●产品(或项目)名称、品种、型号、规格、等级、技术标准;数量和计量标准;包装标 准; ●合同履行方式、期限、地点;验收方式; ●价款或酬金;结算方式; ●产品的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法; ●合同当事人的单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邮编、业务代表、账户、税务等信息; ●合同的有效期限;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5.销售业务合同中收款进度确定的原则:合同的收款进度应与合同的工程进度匹配,原则上参 照以下方式执行: ●签订合同一周内,应收到不低于合同总价20%的预付款(软件合同应不低于30%),公司 在收到预付款后开始进场,实施合同; ●合同资产已转移、工程已实施,收款不得低于合同总额的50%; ●合同验收后一月内,公司收完除质保金外的全部余款。原则上质保金不得超过合同总额 的5%; ●招投标的纯硬件采购合同,除应满足以上阶段付款要求外,在资产已全部转移对方后十 天内应收到全部硬件采购成本。 ●合同中应注明,因甲方原因不能按期进场者,不能影响货款的支付。 ●特殊情况需获得财务副总经理的批准。 1.3 合同的审定 1.合同签订前的送审。按照合同的性质、内容、合同标的实行分工审核制,有关人员在收到送审 合同后,如有需修改的内容,应在三天内与业务人员沟通。 ●所有销售业务合同在签署前,业务人员应将合同交分管副总经理审核;办公室交部门负 责人审核。 ●公司确定的新开发软件产品,应交技术总监审核; ●所有经济合同经相关的负责人审核后,再交财务副总经理审定、盖章; ●公司签订50万元以上的经济合同、对外投资等重大经济活动的有关合同或协议,除按照 公司章程履行相应程序外,由财务副总负责组织CMO、CEO、法律顾问审阅。 2.各级人员在审查合同时,应注意下列事项: ●当事人是否具有签订和履行合同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合同当事人的经营范围、经营方式、注册资金,签订的经济合同是否超越其经营范围和 经营方式,委托代理手续是否完备; ●合同内容是否符合法律、政策的要求,双方意思表示是否真实一致,权利义务是否平等; ●格式是否规范,主要条款是否完备,内容是否具体,文字是否准确清晰。 ●销售业务合同的付款进度是否符合本办法规定。

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合同管理,规范管理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各有关部门必须互相配合,共同努力搞好以“重合同、守信誉”为核心的合同管理工作,凡违反规定操作而造成公司损失的,必须追究当事人责任。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一切由本工程位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协议等。 第二章合同的签订 第四条签订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 第五条公司实行总经理负责制,公司总经理在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下可以或委托他人签订有关合同。公司内法人单位对外签订合同,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订;非法人单位签订合同须公司总经理批准,由各单位行政正职或其委托人签订。签约人必须对公司和本单位负责,对本职工作负责,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签约权。 第六条签约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必须依法正确履行审查义务,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情况,包括:对方单位是否具有法人资格、是否有经营权、是否有履约能力及其资信情况,对方签约人是否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及其相应代理权限等。做到既要考虑本方的权益,又要考虑对方的条件和实际能力,确保所签合同有效、有利。 第七条签订合同,如涉及公司内部其它单位的,应事先在内部进行协商,统筹兼顾,然后签约。 第八条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紧急情况经集团总经理临时授权时达成的口头协议,事后应补办书面形式的合同文本。 第九条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必须明确,合同内容必须规范、准确、详实。 第十条签订合同,除合同履行地在我方所在地外,签约时应力争协议、合同由我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章合同的审查批准 第十一条合同在正式签订前,必须按相关规定及审批权限上报,经公司发展部审核,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方能正式签订。 第十二条合同审批权限如下: 1、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 (1)在单位经营范围内为从事正常经营活动所签订的一般合同由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行政正职审批,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重要、大额合同应上报公司,由公司发展部审核,经公司总经理审批。 ①重要合同是指合资、合作经营合同;承包经营合同;对外投资、融资借款合同;重大设备租赁合同(半年以上);固定资产购买或投资合同;无形资产转让合同;技术引进合同;以及其他对企业经营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合同等; ②大额合同是指涉及金额达到或超过10万以上的合同; ③格式化合同文本; ④其它有必要审批的合同。 2、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1)除按规定上报公司审核批准的合同之外,各单位的一般性业务往来合同由本单位的行政正职审批,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下列合同由公司总经理审批: ①合资、合作经营合同;承包经营合同;对外投资、融资借款合同;重大设备租赁合同(半年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合同;无形资产转让合同;技术引进合同;以及其他对企业经营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合同等; ②重要的、大额的且内容较复杂的合同; ③格式化合同文本; ④其它有必要审批的合同。 3、标的数额巨大,或对公司的教学、科研、生活等方面会造成影响的合同应经公司审核后,上报公司主管机关审批。 第十三条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他相关法规、政策和公司的有关规定执行,原则上应经公司发展部审核。 第十四条公司发展部负责组织有关法律专家,对合同进行审核,提出参考意见。审

项目施工技术交底管理制度范本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项目施工技术交底制度(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88231项目施工技术交底制度 Project construction technical disclosure system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项目施工技术交底管理制度 (1根据一级管理两层控制模式,技术交底实行项目经理部技术负责人、工区技术负责人、架子队技术负责人三个层次技术交底的原则进行,贯穿于工程施工全过程中,包括各单位、分部、分项工程。技术交底必须规范、完整,分层次逐级交底,向架子队的交底应分工序进行;技术交底必须以书面形式,交底内容简明扼要、图文相并、字迹清楚、完整,有交底人、接底人、复核人签字,并形成记录予以保存。 (2工区由总工负责组织各架子队技术负责人参加业主、设计等相关单位进行施工图设计交底。 (3工区工程管理部负责对各架子队技术负责人,进行设计意图、重点工程的施工方案、关键部位施工控制要点新工艺、新技术采用的技术标准、材料设备及工装配备、安全质

量标准、标段总体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进行交底。 (4工区总工程师对工区各部门及技术人员的技术交底主要内容包括:工程概况、图纸、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总体施工顺序及主要节点进度计划安排;施工现场调查情况、施工场地布局、大临设施及过渡方案;主要施工技术方案、工程的重点难点、主要危险源;主要工程材料设备、主要施工设备、劳动力安排及资金需求计划;工程技术和质量标准,重大技术安全环保措施;变更设计内容、施工中应注意的问题。 (5工区技术主管人员对架子队技术负责人进行技术交底,主要内容包括:总体施工组织安排、施工作业指导书、分部分项工程交底;作业场所、作业方法、操作规程及施工技术要求;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的有关操作要求;工程质量、安全环保等施工方面的具体措施及标准;有关施工详图和加工图,包括设备加工图和拼装图、试验参数及配合比;测量放样桩位、测量控制网、重大危险源、施工注意事项。 (6工区由技术负责人组织向架子队、班组进行交底。主要包括:作业标准、施工规范及验收标准,工程质量要求:施工工艺流程及施工先后顺序:施工工艺细则、操作要点及质

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办法范文

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办法范文 为了进一步加强合同管理,规范合同管理行为,避免法律风险和纠纷,保证工程建设项目顺利进行,根据公司合同管理有关规定,结合项目部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本办法只适用于工程项目管理部负责签署的施工合同的管理。 第一章签订工程项目合同的原则 1. 合法原则 《合同法》规定:“订立经济合同,必须遵守国家法律,必须符合国家政策和计划要求”。 2. 诚信原则 甲乙双方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3. 计划原则 在订立和执行项目承包合同中,必须服从和维护公司计划,保证公司计划的实现。 4. 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 发包人和承包人的地位是平等的,在平等的基础上,就合同的主要内容经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任何一方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第二章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任务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任务是根据法律、政策和生产经营计划的要求,运用指导、组织监督等手段,促使当事人依法签订、履行、变更合同和承担违约责任,保证工程项目建设顺利进行。

第三章工程项目合同签订中职责的划分 (一)合同员职责 1、审核是否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合同签订原则的条款。 2、审核有无损害国家、社会和第三者利益的条款。 3、审核是否具备签订合同的必要条件。 4、检查合同条款是否完备、内容是否详尽准确。 (二)计划员职责 1、审核项目初步设计和总概算是否批准。 2、审核项目和投资是否列入上级部门批复计划。 3、审核工程承包范围。 4、审核工程开工和竣工日期及中间交工工程日期是否符合总体布置的要求。 (三)预算员职责 1、审核合同价款是否符合合同法规定的确定方式。 2、审核各种取费标准是否合理。 3、审核预结算及工程款拨付办法。 4、审核奖励与惩罚条款是否合理。 5、审核违约索赔事项及有关结算事宜的补充条款。 6、审核违约责任以及争议条款。 (四)施工人员职责 1、施工人员要按照合同约定条款,管理乙方施工。 2、审核工程质量检验标准。

(word完整版)合同管理制度(附流程图)

合同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加强经济合同管理,减少失误,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2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公司经济合同的订制、批准权限、履行、变更解除及纠纷处理相关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对外签订的各类经济合同一律适用本制度,经济合同包括买卖(销售和采购)合同、租赁合同、承揽(加工、定作、建、工程)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等与企业经营业务有关的一切合同。 3 规范性引用文件 1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 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均适用于本标准。 《合同法》 4 职责 4.1 各职能部门经办本部门职责范畴内的合同签约作业。 4.2 监察审计部负责合同评审。 4.3 公司法律顾问负责对合同条款进行审查。 4.3 董事会、总经理或由总经理授权委托人负责合同审批。 4.4 各职能部门负责本部门合同执行管理。经济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搞好经济合同管理,对于公司经济活动的开展和经济利益的取得,都有积极的意义。各级领导及有关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切实执行本制度。各相关部门必须互相配合,共同努力,搞好公司以“重合同、守信誉”为核心的经济合同管理工作。 5 合同管理 5.1经济合同的签订 5.1.1 签订经济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及有关规定。 5.1.2 对外签订经济合同,除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外,其余必须是经总经理授权者,被授权者必须对本企业负责,对本职工作负责,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签约权。 5.1.3 签约人在签订经济合同之前,必须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情况。包括:对方单位是否具有法人资格、有否经营权及经营范围、有否履约能力及其资信情况,对方签约人是否法定代表人或法人委托人及其代理权限。做到既要考虑本方的经济效益,又要考虑对方的条件和

安全技术交底管理制度范本 - 制度大全

安全技术交底管理制度范本-制度大全 安全技术交底管理制度范本之相关制度和职责,第一条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障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现行的国家法律法规和北京市地方性法规,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工程项目必须... 第一条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障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现行的国家法律法规和北京市地方性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工程项目必须实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 第三条安全技术交底必须具体、明确、针对性要强。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必须针对分部分项工程中施工给作业人员带来的危险因素而编写。安全技术交底内容:本工程项目施工作业的特点、施工作业中的危险点及施工作业操作要求等。 第四条开工前项目技术负责人要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安全技术措施等情况向全体施工人员进行详细交底。在检查施工技术工作时,应对安全技术交底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第五条分项工程施工时,施工员(工长)安排班组长工作前,必须进行书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施工员(工长)在检查施工生产工作时,应对安全技术交底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第六条班组长每天要对工人进行施工要求、作业环境等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并负责班组安全技术交底执行情况的检查。 第七条安全员负责对本工程项目安全技术交底情况、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各级人员严格履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第八条各级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必须有交底时间、内容、交底人和接受交底人的签名。 第九条安全技术交底书由安全员每周收集一次,按单位工程归放一起,以备检查。 第十条本制度如与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北京市地方法规不符,应按照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北京市地方法规执行。 第十一条本制度由工程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签发之日起执行。 银行制度销售制度销售部制度 欢迎下载使用,分享让人快乐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