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款收缴管理办法

营业款收缴管理办法
营业款收缴管理办法

营业款收缴管理办法

为规范营业款中现金、支票、银行卡收缴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部分:现金收缴管理办法

1现金收缴的操作流程:

1、收银员在当班结束后,将备用金、各类单据及当班所收的现金拿到指定地点做单并缴款。

2、收银员按公司规定的金额留存备用金,将备用金装入专用袋子并锁好锁头。

3、收银员将其余现金按票面金额分类整理并分别点数,然后按规定的格式填写“收银员

货币缴款单”(一式三联。第一联:财务联;第二联:银行联;第三联:收银员联)。填写完毕后,复核缴款单的小计、合计金额是否正确,然后与现金总数再复核一遍。收银员确认无误后将“收银员货币缴款单”(第一联)与现金装入营业款袋内并封好。收银员留存“收银员货币缴款单”(第三联)。

4、收银员将备用金袋交收银主管存入保险柜内并在备用金登记本上签名,然后将“收银

员货币缴款单”(第二联)、营业款袋交收银主管签收,并在营业款交接本上签名,将营业款袋有序地放入与银行交接的钱箱内。

5、收银主管将签收后的营业款与防损员清点包数,在“营业缴款清单”上注明包数(大小

写)、班次并签名,同时将收银员填写完毕的“收银员货币缴款单”(第二联)放入箱内,并将营业款封箱。

6、防损部现金岗负责人对银行上门收款人员进行身份确认,无误后由收银主管、防损部

负责人及银行上门收款人员共同确认箱数,由银行上门收款人员开具押运单,三方签名

确认后,收银主管留存一联备查。

1现金入帐的确认

1、财务部外勤出纳员与银行工作人员清点钱箱总数,并检查钱箱锁头、封条、外壳是否

有异常现象。如属正常现象则打开钱箱清点每箱营业款的包数,与钱箱内“营业缴款清单”记录的包数核对是否一致,无误后双方在单上签名确认。外勤出纳员保留“营业缴款清单”备查。

2、财务部外勤出纳员将核对无误的现金袋取出,由银行工作人员清点现金。在清点过程

中,银行工作人员如发现现金与“收银员货币缴款单”所填列的金额不符,外勤出纳员应加以复核,确认无误后由银行工作人员在“收银员货币缴款单”(第一联)上注明实收金额并签名盖章。清点完毕后,每张“收银员货币缴款单”(第一联)都由银行工作人员盖章(或签名)确认。

3、在营业款清点过程中发现假钞,由银行开具“假人民币没收收据”,假币数额按公司有关

规定由收银员全额赔偿。

4、在所有营业款清点结束后,外勤出纳员按实缴营业款的总金额填写银行现金缴款单,

由银行盖章确认后取回第二联作为现金入帐的依据。

三、其他规定

1、严禁收银员将营业款带出商场或离开指定位置做单。

2、收银员留存的备用金,应从面额最小的钱币开始点起,以便下一班找零所用。

3、收银员填写“收银员货币缴款单”(一式三联)时要求字迹工整清晰,不得涂改。

4、装在钱箱内的“营业缴款清单”上注明的包数与“收银员货币缴款单”(第二联)的总份

数必须保持一致。

5、对违反以上规定而造成的损失由相关责任人负责赔偿并处以不低于50元的罚款。

6、节日(春节、国庆等)期间银行上门收款时间、外勤出纳到银行点收营业款的具体时

间,以财务部与银行协调后安排的时间为准。

第二部分:支票结算管理办法

一、支票结算原则

1、顾客持支票购物,凡购物金额在3000元以上的,必须待支票款入公司帐后方可发货。

2、购物金额在3000元以下的,由分店副经理以上人员(包括副经理)确认签字后方可发

货。

3、行政事业单位(包括部队)、股东单位、市属各大集团公司(包括金融、邮电等系统)

的支票(金额不限),由分店副经理以上人员确认签字后方可发货。

4、特殊情况需总经理或总部公司领导授权后方可收票发货。

二、支票结算操作流程

1、支票审核:收银员或审核人收取支票时,应检查并确认支票是有效支票、印鉴清晰、票

面整洁、出票日期正常且大写正确、没有涂改现象等。

(1)、对到帐提货支票,收银员应在支票背面最右边背书栏外空白处记下顾客姓名、联系电话和联系地址,并注明“款到发货”字样。

(2)、对非到帐提货支票,审核人应查看顾客身份证,并打电话到对方单位确认,确认后在支票背面最右边背书栏外空白下记下顾客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支票购物限额,并写上“同意发货”字样,签名及写上日期后交顾客到收银台结算。

2、支票结算:收银员对审核无误的支票进行结算。首先,根据结算金额填上小写金额且在

第一位阿拉伯数字前加“¥”字样封头;如几个收银台合并使用一张支票,则应将结算金额汇总后填写支票。其次,在支票背面最右边背书栏外空白处注明台号、结算金额。最后,在“收银员货币缴款单”上登记支票号码、单位名称、结算金额。

3、支票传递:

(1)、收银员将结算完毕的支票交服务台人员,服务台人员在“收银员货币缴款单”上签收。

(2)、服务台人员设“支票登记本”登记支票的相关内容:结算日期、顾客单位、顾客开户银行及帐号、支票号码及金额、联系人、联系电话等。

(3)、服务台人员填上支票收款人名称并将支票交驻店财务签收。非办公时间,次日交驻店财务签收。

4、支票进账:驻店财务人员收到支票后,在“支票登记本”上进行登记并于第一时间将支票交

银行托收,特殊情况下(如顾客要求立即提货),驻店财务人员应立即到银行进帐。(1)、驻店财务确定支票款项进入公司帐户后,立即通知服务台。对于到帐提货支票,服务台收到通知后及时通知顾客提货或安排送货。对于非到帐提货支票,服务台及时在登记本上予以核销。

(2)、如支票不能进帐,驻店财务应及时将情况反馈给服务台人员,然后根据具体原因作出进一步处理直到支票进到帐。

三、非到帐提货支票收取注意事项

1、审核人对出票单位性质的判断:判断购物单位是政府部门、股东单位、市属各大集

团公司,还是一般的贸易公司、投资公司等,对一般贸易公司之类的单位应特别引起重视。

2、审核人在审核支票的过程中,应注意询问顾客购买什么商品,是否需要送货等,如顾

客购买大件电器等贵重商品时应多加留意,这样通过与顾客的对话多了解对方一些情况。

3、对非到帐提货支票,收银员收取支票结算时,必须核对支票背面的签字是否与各授权

人的预留签字一样,防止假冒签字,同时在支票限额内进行结算。

4、分店在收取支票过程中如有疑问应及时与驻店财务主管或财务部联系。

四、其他规定

1、对到帐提货支票,顾客结算后。持电脑小票到服务台办理送货手续,服务台登记内

容包括:结算日期、顾客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送货或单位地址、发货方式(自提或送货)、交票时间等。

2、收银员应根据结算金额填写支票,如因填写错误而造成的收银员短款则由相关责任人

赔偿短款。

3、对顾客要求立即提货须到对方开户行转帐的支票,收银员结算后由服务台登记相关内

容,然后将支票直接交到驻店财务内勤出纳员。

4、支票在传递过程中必须作好交接手续。

5、对违反以上操作而造成的损失由相关责任人负责赔偿并处以不低于50元的罚款。

第三部分:银行卡操作管理办法

一、受理范围:以与各银行签订的《特约商户受理银行卡协议书》的范围为准。

二、结算

1收款:收银员根据顾客所提交的银行卡选择相应的银行POS机,刷卡确认后打印签购单,并在收银机上做银行卡结算。

2结帐:每天营业结束前,收银员打印银行卡结算单,如确实不能打印,应向收银班长或主管反映,收银班长或主管在第二天营业前安排重新打印。

3取消交易:因交易金额出现差错或顾客当日(当班)退货等情况出现,收银员在终端上取消该笔交易,但已做结帐的交易不能取消。

4跨台结算:持卡人在不属于本银行卡结算的收银台办理结算时,可以采取跨台操作,即由收银员引导顾客到相应银行POS机的收银台作收款结算,结算完的银行卡签购单返还原收银台作商品销售结算,银行卡签购单由输入商品的收银员保存并上交。

5手工压卡:当通讯线路或银行POS机出现故障、信用卡超过限额而需取得交易时,应向银行索取授权,可采取手工压卡的方式处理。

三、操作注意事项

1、授权

信用卡一次消费金额超过限额,必须与授权中心联系索取授权。每一个通过POS征询机授权或致电授权中心取得的一个授权号码,必须相对应于一单交易金额,严禁分单或一单索取多个授权号码。无论金额大小,同一人在同一终端上同一天做第二笔交易时,必须索取授权。

2非正常卡处理

(1)舞弊卡(假卡):没收此卡;

(2)过期卡:拒收此卡;

(3)余额不足:拒收此卡;

(4)超交易限额:索取授权;

(5)挂失卡:与银行联系后,按银行要求处理

3、手工压卡单、离线交易单视同支票管理,收银主管收取后应将发卡银行、卡号、授权号、交易时间、金额、持卡人身份证号码及姓名进行登记,并在第一时间传驻店财务办理进帐。

四、银行卡退货、多进帐、少进帐的处理

1银行卡退货:退货金额在所在地银行规定金额以内的直接以现金支付,超过规定金额的,向银行办理转帐退款,由商场服务台人员按照退款银行的要求填制商户调整帐务登记表,并将该表同顾客退换货申请表及电脑小票一并交驻店财务,驻店财务审核无误后向银行办理转帐退款手续。

2银行卡多进帐、重复进帐每笔金额超过30元但顾客未来办理退款手续的,驻店财务应

在核实到帐后60天内向银行办理转帐退款。

3对银行卡消费未到帐部分,驻店财务核实后必须立即填制“银行商户补帐证明”交发卡银行办理进帐。

4佣金返回处理:以现金支付银行卡退货时,驻店财务应及时向所属银行办理佣金返还手续(佣金低于1元的不做追回处理)。

五、银行卡对帐

1、签购单交接:收银员每班结束后,将签购单按卡种装订交收银班长或主管签收,第二天

上午,收银班长或主管将签购单按卡种汇总交驻店财务签收。

2银行卡进帐核对

3驻店财务每天将上日银行卡销售明细表及银行卡签购单进行核对。

4驻店财务收到银行进帐单后将进帐金额与交易明细核对,并填制“银行卡到帐情况表”。

5月终,驻店财务将“银行卡到帐情况表”、银行卡进帐单传财务部存货核算组;财务部存货核算组负责银行卡帐务处理,月终应编制银行卡未达帐明细表反馈驻店

财务。

六、违规处罚

1银行卡签购单、手工压卡单丢失的,对责任人每单罚款20元,因此造成不能进帐的,由责任人承担全部未进帐金额(票据丢失责任的追溯期为两年)。

2银行卡签购单金额与电脑收银明细表金额不相符,以签购单金额为准,差额部分视同收银员长短款处理。

3收银员在结算过程中,因按错结算键导致银行卡之间金额互串,由收银员填写短款调整单传驻店财务给予相应调整,同时对责任人处以20元至50元的罚款。

4销售结算前未查止付名单、受理假卡及过期卡、超限额无授权、没有认真核对持卡人有效证件及签名等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相应损失,并罚款50元。

5财务人员因工作失误导致银行卡进帐出现问题的,每单处以不低于50元的罚款,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xx百货xx店

二OO四年二月十日

营业货款催收管理制度

欠款催收管理制度 编制目的: 为及时收回公司货款,减少公司资金压力,保证公司现金流量平衡,完善公司销售管理,加强和规范销售人员、财务人员的责任心和工作态度,特拟订以下管理制度。 适应范围: 各分公司经理、业务员、财务 内容: 一、工作要求: 1、业务员拜访客户销售货品时,应提前告知公司最大赊款时间(暂定为1个月),业务员对客户签未付款时,应明确约定现金收款及收款期限,业务员应对所有欠条签字确认,交财务电话核实(仅针对客户未签字的单据)并签字确认后,再交经理签字确认,后给财务存档; 2、业务员应积极配合分公司会计对责任区内的欠款客户进行汇总统计,并配合分公司会计每月编制《客户信息信誉评价表》,双方签字确认后交分公司经理; 3、分公司经理应对信誉评价逐一进行分析,以便日后进行客户考核,方便针对性制定相关销售与收款方案; 4、业务员所售货物的欠款应及时请示分公司经理,经分公司经理同意后,方能欠赊。 5、分公司财务应分业务员每天进行《应收账款汇总统计表》,汇总表(由财务编制)要求详细(包含但不限于客户名称、客户地址、老板姓名、联系电话、货物品名、规格、数量、货款金额、送货日期、承诺付款日、当日未付款原因等),欠款时间原则上不应超过1个月,对超过1个月的欠款,汇总表应设置不同颜色的提醒状态,及时向上级反映; 6、财务应对有签字承诺期付款的所有客户,要及时督促业务员催收款。 7、对没有签字承诺付款的所有客户,按分公司经理批示意见或同意欠赊的时间,督促业务员催收款。 8、对所有未收回的货款,财务在计提工资时,不得计提提成;

9、财务应至少每月(暂定为每月20号为报表上报日期)一次上报欠款报表交分公司经理、公司会计、总经理; 二、责任区分与扣罚款: 1、未经分公司经理审核批准的欠款,业务员应承担相关货款的全部责任,相应从当月工资中抵扣货款; 2、经分公司经理签字同意的欠款,分公司经理应承担不高于货款值50%的货款责任,业务员应承担不低于货款总值50%的货款责任,相应从当月工资中抵扣货款; 3、业务员应承担所负责的责任区域(包含接手离职人员的非本人的欠款责任)内客户欠款;若跑单由在职业务员承担货款总值的50%,分公司经理承担货款总值的30%的责任,相应从当月工资中抵扣货款; 4、业务员未按公司要求和工作程序欠赊货款的,第一次予以警告,第二次处以10元/单罚款,相应地从工资中扣罚; 5、未收回的货款,销量提成部分财务给予业务员工资计提提成的,其提成部分工资从财务工资中等额扣减; 6、各分公司财务未承担相应的督促责任或未及时催促业务员收款的(如欠款日期超过1个月或分公司经理批准的欠款期限,财务未督促收款的;每月20号未及时上交报表的等),给后续工作带来影响,或收款滞后,甚至货款无法收回的,每次罚款5元,情况严重的应承担不低于货款值10%的责任,相应从当月工资中扣减; 三、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经理办,必要时进行增补; 四、本制度从签发之日起严格执行,请大家知悉!

营业收费资金管理办法

营业收费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公司营业收费资金管理,控制资金风险,完善资金内部管理制度,确保公司财产安全,提高风险责任意识,防止被盗被抢事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营业所资金缴存管理 一、收取现金的缴存 (一)收费员每天收取的营业资金在银行收钞车到达营业所时必须全额移交收钞员,无银行收钞车上门收款的营业所必须将截止到当天16:30分前收取的营业资金派专人专车全额缴存银行。收费员每天必须在收费系统中作日结和日结后处理的操作,准确核对缴存资金、留存资金,并以“日结”金额作为缴存银行的资金。收费员必须合理控制“日结”时间,尽量做到缴存资金最大化,留存资金最小化。收费系统必须进行月结处理。 (二)为减少现金留存量,营业资金每日缴存银行后,原则上不再收取营业现金,具备POS收银机条件的营业所可刷卡缴费。因特殊情况收取的营业资金必须立即存入保险柜,次日一并缴存银行,严禁个人私自保管。 (三)如遇收费员轮休,必须将当日留存资金于次日全

部缴存银行,收费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滞留营业资金,若未按规定缴存则按违反财经纪律处理。 (四)收费员在外出收费时,在结束当天外出收费工作后,无论收费数据是否录入收费系统,都应在当天将收到的资金及时缴存银行,不得以任何理由滞留资金。 (五)收费员收取营业资金必须全额缴存银行,不得将零钞作为备用金周转,所需周转的备用金(零钞)可到财务部门借用。 (六)为确保资金安全,收费过程中,柜台上整钞超过1000元必须立即存入保险柜。 (七)装有资金的收款袋应存放在保险柜中,不得随意放置,待银行收钞车到达营业所后再从保险柜中取出,在监控摄像器下移交收钞人员。收费员必须对收钞车车牌、收钞人员的工号牌、收钞人员留存的照片等逐一进行核对,同时办理交接记录。 (八)各单位选定的上门收款银行(或安保公司),必须签订上门收款合同或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双方或三方的权责界限。收款合同或协议必须明确资金缴存途中的资金风险责任。 (九)为保障留存资金的安全,各营业收费网点必须配备“三铁一器”,即铁门、铁窗、保险柜、监控器。监控探头必须对准保险柜,并随时保证监控系统正常运行。有条件

收款管理制度

物业公司收款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北京电子城物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及下属各项目部收款管理,加强财务预算管理,保障公司资金的安全避免资金风险,保障公司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第二章职责内容 第三条项目部: (一)根据合同约定和实际履约情况,填写缴费通知单; (二)根据缴费通知单,向客户收取费用; (三)将收到的款项及时交予财务部; (四)负责辅助财务部填写收款台帐,并对收款情况进行控制。 第四条财务部: (一)确认缴费通知单是否符合合同约定; (二)辅助项目部对收款情况的监督、控制; (三)办理收款并填写收款台帐。 第三章收款计划编制 第五条公司在与客户开展经济业务往来前期签订相关业务合同。 第六条各项目部应严格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行使合同赋予的权利,

并对合同收款进行跟踪和监督。 第七条各部门根据部门预算与合同约定制定下月收款计划报财务部,每月28日前完成。 第八条财务部汇总各部门的收款计划,召开会议审核,确认收款计划是否符合实际情况。 第四章收款管理 第九条各项目部根据合同约定及本月收款计划,填写缴费通知单,在合同约定收款期间内向客户下发缴费通知单。 第十条合同类: 所有合同收款,项目部需填写缴费通知单,并有客户和项目部主管签字,同时需建立《合同台帐》,统计合同台帐格式以财务部确认表样为准,项目部所经手的每份合同均需纳入台帐。 第十一条非合同类: 所有非合同收款,项目部需填写缴费通知单,同时需后附收款依据及金额计算过程,并有客户和项目部主管签字。 (一)经办人的责任:经办人是办理收款手续的源头,须在充分掌握收款情况、认真熟悉合同约定并对照收款计划的情况办理收款手续,其责任如下: 1、按收款计划及合同约定、公司规定,备齐相关附件,完成相关手续。 2、认真填写缴费通知单,检查是否符合合同约定或收款依据。 3、向部门主管提交缴费通知单审批,并及时跟踪审批情况。

收款收据管理办法

收款收据管理办法 ----------专业最好文档,专业为你服务,急你所急,供你所需------------- 文档下载最佳的地方 一、目的: 为加强对收款收据使用的管理,堵塞漏洞,降低经营环节中的风险。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财务部及其他使用收款收据的部门。 三、职责和权限: 1、收款收据由财务部制定样式,供应部统一外协印制。 2、仓储部负责保管收款收据,综合管理部负责收款收据出库备案登记。 3、财务部负责收款收据领用、开具、缴销管理。 四、作业流程/指引: 序程序/流责任部门/产生结采用附件作业指引/要求 号程人员果 收款收据 1、收款收据出库由综合管理部办理出库手收据领用 出库续,并按编号建立发放档案; 综合管理收款收申请 1 2、收据必须有编号并且连续,每批印制的部据出库 收据要与上批衔接,编号不得重复; 1、财务部收款业务使用的收据,由出纳员 到综合管理部办理备案领用。财务部出财务部财务部领2 2、公司其他单位所需的收款收据,由财务纳员/综合领取收 用收据部统一到综合管理部办理备案领用,发放时管理部款收据

由财务部负责登记发放。 1、公司内部其他单位需使用收款收据的, 内部单位由使用人写出使用收据的书面申请; 收据使用经审核收款收据 3 2、部门负责人审核申请是否合理; 人/部门负收据领领用申请3、需加盖财务专用章的,申请中注明加盖责人用申请 与审核的份数。 内部单位 1、财务部对申请部门是否应当使用收款收据经审批 收款收据4 和使用数量进行审批。财务部收据领领用的审 2、用申请批 ----------专业最好文档,专业为你服务,急你所急,供你所需------------- 文档下载最佳的地方 ----------专业最好文档,专业为你服务,急你所急,供你所需------------- 文档下载最佳的地方 收款收1、财务部在发放收款收据时严格核定盖章 据、对账份数,杜绝正本盖章,并且做好盖章收据的内部单位函备案记录。财务部出收据领5 收款收据2、外出使用的收据,盖章只盖交款单位联,纳员用的领用其他联次不得盖章,交回财务入账时,由出 纳核对后盖章确认。 收款收据收款收据的使用严格按照开具规范要求和收款收据收据正暂收条 6 的使用使用规范要求执行使用人员确使用 1、财务部使用的收据,由财务部负责人在 收据封面签字确认后交由综合管理部进行

营业款管理规定

营业款管理规定 为保证公司资金安全,确保每天营业款准时、足额存入公司指定账号,特制定本规定。 适用范围:华南各连锁门店及财务部门。 一、定义: 营业款收缴是指:收银员当班收到的顾客购买商品款(含批发款)、购物卡销售款到该款项存入公司 银行账户的全过程。 营业款核对是指:门店核对现金收入与系统收入是否一致,财务部门核对营业款是否及时存入银行, 并与系统销售数据核对是否一致。 目前公司营业款的收银方式有:现金、银行卡、代币券等。 二、工作职责: 驻店财务:负责营业款收缴、保管,在DRP系统解款,到银行办理营业款存款。(无驻店财务的门店由店经理代理驻店财务职责) 店经理:负责营业款收缴监督、保管,负责营业款存行前的存款单据核对及营业款的资金安全。 店防损:监督营业款收缴、整理与存行的全过程。及时发现违规操作或存在的安全稳;同时,对营业款存行的安全负责,确保公司资产不受侵害。(无驻店防损的由店经理负责) 三、安全管理: 小保险柜:放置当天营业款。由店经理管理F型钥匙,驻店财务管理十字型钥匙;开启营业款保 险柜时必须要店经理和驻店财务同时开启。如遇店经理第二天休息时,店经理须把 其所持的钥匙交接给第二天的当班负责人;驻店财务第二天休息时,须把钥匙交接 给第二天的当班驻店财务。并作好相关的钥匙交接登记。 大保险柜:放零钱、会员卡。由店经理管理F型钥匙,驻店财务管理十字型钥匙;开启保险柜时 必须要店经理和驻店财务同时开启。如遇分店经理第二天休息时,店经理须把其所 持的钥匙交接给第二天的当班负责人。并作好相关的钥匙交接登记。 大保险柜:放收银员钱袋(值班防损员/分店负责人)分店负责人管理一把钥匙,值班防损员管 开启收银员钱袋保险柜。开启保险柜时必须要分店负责人和值班防损员同时开启。 如遇分店负责人第二天休息时,分店负责人须把其所持的钥匙交接给第二天的当班 负责人;防损员第二天休息时,须把钥匙交接给第二天的当班防损。并作好相关的 钥匙交接登记。 备注:不设驻店财务的门店,保险柜钥匙必须由店经理与店经理以外的一名员工分开保管。 存款账户:各门店存营业款账户必须是经总部财务部核审通过的指定公司账户,不得随意变更,如有需要变更的由总部财务部发OA通知。 确定存款账户流程:区域出纳编制门店营业款存行账号---财务城市经理核实---财务中心资金组经理确

收费管理办法

收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收费管理程序,明确收费项目和标准,拓宽增收渠道,提高水、电、气等各种资源的利用效率,实现收入最大化,确保矿年度目标利润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明确了各收费项目的收交责任单位、收费范围、收费标准及相关的考核规定。 第三条各收费责任单位要本着“应收尽收,全额上缴”的原则,做好各项收费的收交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 第二章职责 第四条为保证收费管理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特对相关部门职责规定如下: (一)计划财务科全面负责收费的管理、组织、协调工作。 (二)监审科负责对收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三)各收费责任单位负责按照收费责任划分具体开展各项收费工作。收费职责如下: 1、基建后勤科:负责对外转供水费、煤层气费的收费管理。 2、机电科:负责对外转供电费、成庄供气及对外设备租赁收费管理。 3、综合办公室:负责文印费、招待所住宿费、对外出租办 — 1 —

公场所费用的收费管理。 4、保卫科:负责矿内收费停车位费用的收费管理。 5、其它单位负责职责范围内因让渡本矿资产使用权应当收取的租赁费用的收取。 第三章收费管理要求 第五条计划财务科要按照晋煤集团标准及时调整收费项目及相应收费标准(详见表1);各责任单位要建立健全各项收费管理制度,明确相关责任人、收费程序及票据管理要求,并针对收费管理建立严密的内部监督管理制度。各项收入全部要纳入制度管理。 第六条各收费责任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规定、集团公司及矿有规定开展收费工作,各收费单位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改变收费标准、截留收费收入。 第七条各收费责任单位要设立收费票据专管员,负责收费及票据的日常管理工作,对所收费用要逐项逐日登记清楚(包括收费项目、缴费单位、收费日期、开具数量、单价、开具收据号码、收费金额、收费人员等),保证账目清楚、收交一致。 第八条各收费责任单位收取现金金额达到5000元或单日收取现金金额超过5000元时,需在当日结账前对所收现金进行上交,不准有挪用款项、坐支现金、公款私存、私设小金库、另立银行帐户等违规行为。 — 2 —

公司收款管理制度完整

收款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公司各业务端收款管理,保障公司经营活动的资金流动性、安全性,控制公司的财务风险,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此《收款管理制度》,并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一、现金收款的管理: 1.收款人在收现金时须当面点清,防止假钞,不得收取外币;在收到现 金后必须在 24 小时内上缴公司财务部或存入公司账户,财务部开立发票进 行交接确认;如有特殊情况需延迟上缴,须经部门负责人及财务负责人批准,且最长不超过 48 小时。 2.门店收现金须当天存入银行,不得留存现金过夜。 3.出纳人员在收妥款项后,需及时登记现金日记账,并负责编制收款凭 证,附齐收款发票记账联等原始文件,主管会计对收款凭证进行复核。 4.出纳人员负责对所收取的现金进行管理,需按规定及时送存公司开户 银行,并将银行的存款凭证妥善保管,作为相应入账凭证的附件。 二、支票收款的管理: 1.收取支票后,应审核支票是否有效: ①支票有无折损、涂改;②支票有效期(有效期为 10个自然天);③ 支票大小金额是否一致;④支票印章是否齐全、清晰;⑤支票填写是否正 确;⑥支票是否有密码,如有密码,应要求客户将密码填写正确;⑦无误 后立即填写支票抬头(公司);⑧不得收取远期支票。 2.收入为支票进账的,业务人员一律要求客户必须在出团前三个工作 日付款并入账,以保障款项在团队出发前进账。 3.不得收取除太原以外的外地支票。 4.出纳人员负责对所收取的支票进行管理,需按规定及时送存公司开 户银行,并将银行的存款凭证妥善保管,作为相应入账凭证的附件。 三、汇款收款的管理: 1.收款人应及时到财务部查询汇款进账情况。 2.收入为汇款进账的,业务人员一律要求客户必须在出团前三个工作日

收款管理制度

收款管理制度 第一条目的 1.1为规范收款管理,避免资金风险,保障公司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2.1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第三条收款管理 3.1所有现金、支票、汇票等货币资金原则上由出纳负责统一收款,其他任何部门或人员不 得收款。 3.2客户向公司支付各种款项,应通过转账方式汇入公司指定的账户。 3.3特殊情况下业务人员根据公司授权向客户收取的现金,应及时将现金交付给公司财务部 指定的收款人员。 3.4业务人员根据公司授权向客户收取的支票、汇票等有价证券,必须当天(最迟次日)及时 以安全的方式转交给公司财务部指定的收款人员。 3.5任何部门或个人均不得将收到的现金、支票、汇票等货币资金存放在部门或由个人保管 (最迟次日必须存行或转交公司财务部)。 3.6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从收到的公款中坐支现金(即:不允许从收到的公款中直接支付任何 形式或名目的费用)。 3.7业务人员授权向客户收款、以及公司财务部指定收款人员收取的各种款项,均应向交款 方开具各种指定的专用收据,专用收据使用及开具方法应遵照以下规定执行。 第四条收据使用 4.1公司统一规定的收据分为一式三联单栏式收据。 4.2所有收据应根据销售助理提供送货单,由公司财务专人开具。 4.3特殊情况下业务人员经过公司授权向客户收取现金时,业务人员应向客户现场开具收据。 4.4业务人员收取的现金交回公司财务部时,财务部人员收款后应要求业务人员在收据上签 名确认。 4.5特殊情况下业务人员经过公司授权向客户收取支票、汇票时,若客户需要,业务人员应 向客户现场开具的收据。若客户不需要,财务部人员收支票款项时,应立即开收据并要求业务人员在收据上签名确认。 第五条开具收据 5.1开具收据时,收据的收款日期、交款单位全称、款项具体内容、款项所属期间、票证类 别及号码、大小写金额等项目必须填写完整、正确,不能简写或遗漏任何项目。 5.2填开收据并经交款人确认无误后,原则上应由交款人在收据中签名确认。 5.3所有收据均应连续填开,禁止跳号使用;收据存根联必须连号、完整,不能缺号。 5.4作废收据联次必须完整,不能缺失任何一联,三联收据中均应标注“作废”字样。

2020年门店营业款收缴与核对管理规定

门店营业款收缴与核对管理 规定

门店营业款收缴及核对管理规定 一、目的:为规范门店营业款收取、缴款及核对操作,确保门店营业款的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深圳、珠海、佛山三地财务部门及各连锁门店。 三、定义:营业款收缴是指收银员当班收到的顾客购买商品款(含批发款)、管家卡销售款(含卡充值款)到该款项存入公司银行账户的全过程,营业款核对是指:门店核对现金收入与系统收入是否一致,财务部门核对营业款是否及时存入银行,并与系统销售数据核对是否一致。目前公司营业款的收银方式有:现金、支票、银行卡、管家卡、代币劵等。 四、保险柜管理: 1、深圳区域所辖生超门店收银主管(或代班)负责掌管保 险柜钥匙和密码(综超门店由防损掌管保险柜钥匙,收银掌管保险柜密码),其他任何人不得掌管保险柜钥匙和密码,收银主管(或代班)不定期对保险柜密码进行更换,人员更换时新接手人员必须立即更换保险柜密码。 2、珠海及佛山公司财务部门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确定保 险柜钥匙和密码的管理规定,并上报深圳总部财务管理总部备案。 第一部分现金收缴管理 一、现金收取: 1、收银员当班工作结束后,在防损员的监督下到指定地点 整理营业款并按照规定填写“销售缴款单”(见附表1,一

式二联,第一联财务、第二联收银员),填写内容:店名、早晚班、日期、按收款方式在实缴栏上分别填写实际缴款金额(包括大小写金额)、收银员签名。确认无误后将营业款连同“销售缴款单”,交收银主管(代班)当面核对签收,收银主管(或代班)签名后交现场监督的防损员签名。2、收银主管(或代班)核对营业款与“销售缴款单”是否 一致,正确后在“销售缴款单”上签名并将第二联(收银员联)交还收银员保存,第一联由收银主管(或代班)保存。 如实际缴款金额与单据数据不一致时,收银员按正确的缴款数据重新填写一份“销售缴款单”,收银员、收银主管、防损三人签名确认; 3、营业款收款核对完毕,由收银主管(或代班)将营业款 放入保险柜,关闭保险柜门并确认一次; 4、营业款点数及存入金库时,由防损员维持现场秩序,禁 止无关人员进入金库; 5、收银员留存的备用金,首先从面额最小的开始点起,以 便下一班时找零所用; 6、收银员填写“销售缴款单”时要求字迹工整清晰,不得 涂改,并用复写纸一式二联填写。 二、现金缴存: 1、收银主管(或代班)打开保险柜门,由收银主管(或代 班)取出营业款,清点好准备存入银行的现钞;

收款业务管理办法

财务管理制度——收款业务管理办法 --服务创造价值--

为规范收费行为,加强收费管理,保障公司及广大业主利益, 特制订本办法。 一、收费 1、要求: (1)各项费用收缴标准及依据 ①已经成立业主委员会并签订《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的,按照合同执行; ②未签订合同的,按照物价局批文的相关收费项目或《物业管理前期委托协议》收取; ③特约有偿服务的收费,有明确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按当事人双方协定的标准执行; ④场地及房屋租赁费依据当事人双方签订的合同执行; (2)收费规定 ①物业服务费、代收水、暖等各项费用由公司指定收费员/客户服务员统一收取,各物业服务中心必须于每年首月5日前在园区宣传栏通知业主缴纳当年物业费用,物业公司其他任何人员一律不得向业主收取各项费用。一经发现,按收取金额两倍以上处以罚款,并视情节严重程度扣发浮动工资、予以辞退、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②收费员向业主收取费用时,必须同时开具发票或收据,将交费项目、期限、标准、数量、金额等填写清楚,以使业主对所交款项清晰、明了。 ③收费员对所收款项必须在当天存入公司指定银行帐号,做到日清日结; ④收费员逐日逐笔登记收入日记帐并按时编制收费周报、收费月报; 各物业服务中心现场收费员使用手工收费台账和电子台账同步进行收费的日常的业务处理(即每天下班前2种台账数据需保持一致),每笔收取费用必须在当日完成数据的录入。 2、收费范围 1)物业服务费

2)特约维修费 3)特约家政服务费 4)代收代缴的各种卡(如门禁卡等)工本费、水费等 5)其他各项多种经营服务费用 对每年收费流程 1)入住业主物业费的收取: ①时间:按合同约定时间收取当年物业费(每年首月30日前)。 ②面积:产权证办理以前,按《商品房购销合同》中的建筑面积及费用标准收取物业费,产权证办理以后按产权证中建筑面积收取。 2):新接物业费用的收取 业主持入住清单,在已办理完开发商处手续(营销部验证、财务核对房款及各项费用是否已清)、业主与物业公司已签订委托服务合同并发放有关资料后,按收费清单内的明细收取各类款项。 二、职责 1、财务部是各项收费的主管部门,对各项收费进行监督,并对各物业服务中心收费情况及收缴率进行考核。 2、各物业服务中心经理对各分管小区收缴率负责。 3、各物业服务中心收费员/客户服务员对各项费用的征收负责。 4、总经办定期或随时检查各项收费是否遵守制度,并指派人员做好业主的回访及意见的征询,发现有收费违规现象,及时做出处理。

收款收据管理办法1

陆司字『2012』01号 签发人: ★ 收款收据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了加强收款收据管理,规范收款收据的购买、保管、领用、使用、查验、存档等行为,特制定本办法。 二、收款收据的适用范围 收款收据是基于公司内部经营管理和财务管理需要,用于证明收取款项发生的时间、金额及内容的收款凭证。收款收据只适用于公司内部发生的各种业务,具体包括收取的押金、归还个人借支及退还多余出差借款,各种服务费、加工费、货款等。 三、收款收据的管理 1、收款收据的购买及领用登记 收款收据由资金结算部指定专人管理,管理人对收据的安全性、完整性负责,保证各种收款收据得到合理和有效的使用。

1.1 收据管理人统一购买标准的收款收据,其他任何部门不得私自购买收款收据。 1.2 收款收据购买后,按收据号码登记《收款收据台帐》。 1.3 收款收据原则上仅限于出纳领用,根据公司的情况,其他人员也可以领用。 1.4 领用收据时,填写收据领用申请表,并办理相关手续。收据管理人员按照审批完毕的申请表发放收据,并登记《收据领用台帐》。 2、收款收据的使用 收款收据开具时必须按照以下规定规范开具。 2.1全部联次开具须保证一致,不允许撕下单联开具,不得随意涂改、挖补及撕毁。作废时必须保存全部联次,并在每联上填写“作废”字样。 2.2开具收据时必须做到按号码顺序序时填写,不得跳号。交款单位或个人、开票日期、收款内容或项目、计量单位、数量、单价、大小写金额、收款人等内容必须完整、真实。收据必须一次套写所有联次,保证全部联次内容一致。 2.3开具时必须注明收款方式(现金或转帐,转账注明银行名称)。 2.4销售人员和客服人员领用收款收据仅限于收取设备款和配件款时开具。收款时,根据收款金额填写收款收据,出纳接收现金并在收款收据上签名确认。 2.5对所领取的收据要妥善保管,并在规定的用途范围内使用,不得代开、外借。 3、收款收据的回收

中国联通孙吴分公司营业款管理办法

中国联通孙吴分公司营业款 暂行管理办法 为了进一步加强营业资金管理,提高营业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营业资金运行风险,根据集团公司资金管理相关文件精神,现对营业款管理进行如下补充规定: 一、营业款管理职责 营业厅是自有营业厅营收资金管理部门。 1、负责自有营业厅营收资金(含自助终端现金部分)缴存和系统内销账数据稽核工作,负责每月提供营销部及财务部门月度总体稽核情况。 2、及时、准确提供营收资金管理的有关数据和报表,配合营销部及财务部门进行营收资金的监督、检查工作。 二、银行账户管理 各级公司的营收资金账户(包括一般收入户、收入归集户和存折账户,下同)的开立、变更、撤销及账户归集关系变更均由各级公司财务部门提出申请,经公司负责人审核后,逐级报集团总部审批。所有营收资金账户在资金管理平台进行统一监控。 存折换折应保存存折内页复印件,保管期为五年。 对银行未达帐项须查明原因,及时清理,原则上银行未达帐项不得超两个月。

原则上应将营收资金账户直接纳入财务核算,暂不能直接纳入财务核算的营收资金账户,要制定相应管理细则纳入财务监管范围。账户资料、对账单及相关凭证按照会计档案管理要求进行管理。 三、营业款的收取和缴存管理 自有营业厅收取的营收资金及时入帐,要做到帐实相符。在月末最后两天不做POS机划款。 代理商或合作营业厅收取的营收资金须及时足额存入公司指定的营收资金账户。原则上要做到按日缴款,各级公司要建立对授权代理商的信用评级制度,与代理商按照公司规定签订代办业务协议,加强对授权委托代理机构营收资金回笼情况的监控。各级公司根据对代理商的信用评级,原则上优先采用预存款制度,其次采取预交押金或其他信用管理方式。建立代理商押金台帐,对于实行预存款或预交押金制度的,在开展业务前必须足额缴纳预存款或押金,在给代理商支付佣金、返还押金之前,要先确认其没有欠缴营收资金。 通过电子渠道代收的营收资金,原则上在两个工作日内划入收支两条线收入归集账户,通过电子渠道收取的营收资金,在收取和缴存环节的业务流程比照自有营业机构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营业欠款管理

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等其他工程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作业人员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生产资金投入说明 1、公司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管安全管理人员、其它管理人员、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经费计划投入10万元。 2、应急救援措施费用10万元。 3、公司安全检查和专项安全技术认证等费用5万元。 4、消防设施费用8万元。 5、配置一辆安全专用检查车,投入12万元。 6、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安全防护等费用,各项目部根据工程卖制、专业、环境和标准的不同,安全生产投入的费用按下列标准执行。

7、公司将建立公司——项目部的职业病防治体系,将根据工程类别、工程专业、施工环境和工艺标准等具体情况计划投入资金25万元。 二、安全生产资金范围 1、安全生产资金范围包括:安全教育培训,建设工程环境保护、文明施工设施费、工程安全防护费、职业病防护费、意外伤害保险制等安全生产、安全投入保障投入费用。 三、安全生产资金的管理 1、安全生产资金必须专项专用,项目负责人对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作业环境和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必须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备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改善,不得挪作他用。 2、项目部必须建立相应的安全教育培训专项资金,在工程开工前将此项预算报公司安全部备案。 3、项目部可根据工程的特点,编制各种有形于安全生产的施工。对施工难度大、工程结构复杂、工艺要求高的工程应做好安全方案(如:脚手架、深基坑、桩基、施工用电、模板、吊装等工程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并计算相应的安全生产资金投入费用,报公司安全部备案。 四、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销售款收取管理办法

销售款收取管理办法 为加强公司房屋销售款的管理,规范销售收款环节的工作程序,依据《莱州市房地产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收款工作基本要求 1. 实行收款与出票分离的原则,所有现金收款事项必须由俩部门专人负责完成,经营部一人负责保管及出具《缴款通知单》,财务部一人负责收款和出具《收款收据》。 2. 开票员及现金保管员,由经营部和财务部依据项目的销售规模决定设专职或兼职。 3. 原则上,除销售订金收取现金外,首期款、分期付款均请客户向项目所在公司开户银行缴存现金或办理转帐。 4. 当天收取的现金,依据就近原则,必须当天存入本公司开户银行。 5 .财务部负责各项目开盘销售前的收款安排和销售过程的收款监督。 6. 财务部统一负责协调销售收款的安全工作,各项目销售负责人负责销售现场收款的安全工作。 7. 公司集中力量推出新项目销售期间,由财务部负责现场收款事项及资金的安全。 二、收款方式 现金 信用卡、借记卡等,包括销售现场已安装POS机能接受的各类卡项银行支票(收款人必须为项目所在公司) 银行电汇(收款人必须为项目所在公司)

三、收款程序 1. 现金收款 1)、由经营部开票员根据客户购房意愿开具《缴款通知单》,客户持《缴款通知单》到财务部办理缴款事宜。 2)、财务部接受现钞核对无误后,交现金保管员复核后,通知出票员向客户出具《收款收据》,其中《收款收据》财务联交现金保管员。 3.1.2 由现金保管员视收取现金的状况,决定一次或分次选择就近的银行存入项目所在公司帐户;或由财务部安排的收款银行现场收取,同时取得银行的现金缴存单回单。 3.1.3 销售负责人安排缴存现金的保卫及车辆。 3.1.4 现金缴存回单后必须附相应的《收款收据》财务联,金额一致。 3.1.5 出票员当天的《收款收据》存根必须与现金保管员《收款收据》财务联核对一致。 3.2 刷卡管理 由出票员收卡并办理相关POS机的刷卡操作事项,要求持卡人签名及身份证号码。 出票员凭核准的POS机打印单,向客户开具《收款收据》,其中《收款收据》财务联交现金保管员。 POS机打印单必须附在《收款收据》财务联的后面,金额一致。 3.3 支票管理 现金保管员接受支票,核准相关要素后,在支票收款人栏填写项目所在公司名称。 由出票员向客户开具《票据收取回单》并告之客户:本公司将在三个工

帐款管理制度

帐款管理制度 一、直线单位会计员帐款作业绩效评核办法 第一条为激励营业单位会计员努力协助营业人员催收帐款,以加速帐款回收,并借以评其帐款作业绩效,特订定本办法。 第二条营业单位会计员应依帐款管理办法的规定,切实执行帐款作业,俾使该营业单位每月的应收帐款比率保持在30%以下,且无逾期帐款的记录,并应逐日或每周提供单位主管有关各员未收款情况的资料,确保各笔帐款的安全。 第三条由各营业单位达成月份业绩目标,而其当月底的应收帐款比率 (月底未收款余额)在20%以下者,该单位会计员应予奖励如表5.3.1: 当月份的销货净额 表5.3.1 月底应收款比率会计员奖金 10%以下者500 15%以下者300 20%以下者200 第四条营业单位会计员因努力协助催收帐款,而使该单位应收款比率连续3个月维持在30%以下者,一律另予嘉奖一次,反之若因帐款控制不佳,致帐款比率连续2个月超过50%以上者,则应予申诫一次连带处分。 第五条凡合乎前2条规定的营业单位,当月底止或第3个月底止的逾期帐款在5笔以上或其逾期帐款总额在5万元以上者,该单位会计员不予奖励,但逾期帐款经事先以书面呈报执行副总经理核准者,不得列入计算。 第六条凡收回的支票,票期逾授权期限而未经请示核准者,该支票的票面金额视为未收款。 第七条本办法由财务部呈总经理核准后公布实施,修订时同此。 二、 □账单的分发 1.储运部管制组依业务人员Zone整理账单,定期汇集编制账单清表一式三份,将账单清表二份连同账单寄交业务人员签收。 2.业务人员收到帐单清表时,一份自行留存,另一份应迅速签还储运部管制组,如发现有不属本身的账单,应立即以挂号寄回。 3.客户要求寄存账单时,应填写“寄存账单证明单”一份,详列笔数金额等交由客户签认,收款时才交还予客户,如因寄存账单未取得客户签认致不能收款时,由业务人员负责赔偿。 4.收到公司寄来的账单后,于访问时如未能立即收款,则应取得客户对账单的签认,若未能取得客户的签认,则应迅速于寄发日起3个月内向储运部申请取得邮局包裹追踪执据,俾凭收款,否则逾期不办致无法收取货款时,由业务人员负责赔偿。 □收款的处理程序 1.业务人员于每日收到货款时应于当日填写CollectionReport一式四份(一份自留,三份寄交公司会计部出纳科)。 2.市内者直接将现金或支票连同CollectionReport第一、二、三联亲交出纳并取得签认。 3.外埠地区者应将现金部分填写后将送款单或邮政划拨储金通知单存入附近银行分行或邮局。 次日上午将支票,银行送款存根或邮政划拨单存根用回纹针别于CollectionReport第一、二、三联,以挂号寄交会计部出纳科。 业务人员应将挂号收执贴于自存的CollectionReport左下角备查。 □CollectionReport的填写。 第一栏:CustomerNo客户号码。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建标造函[2007]8号 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生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收费行为,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是指工程造价咨询单位面向社会接受委托,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投资估算的编制、审核及项目经济评价;工程概算、工程量清单、工程预的编制、工程结算审查、竣工决算的编制;工程实施各阶段造价控制,工程造价纠纷鉴证;工程造价信息、技术经济咨询以及与工程造价业务有关的咨询服务,出具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等业务活动所收取的费用。 第四条凡依法设立取得《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证书》,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单位,方可从事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工作,并依据本办法向委托方收取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 第五条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具体收费标准由工程造价咨询单位与委托方根据工程具体情况依据本办法规定的指导性收费标准协商确定,上下浮动幅度在20%范围内。 第六条工程造价咨询收费根据不同咨询项目的性质、内容采取差额定率分档累进方法计算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附件一)。采用上述办法不便计算的,

可以参照本办法规定的工日费用标准(附件二)由工程造价咨向单位与委托方另行约定。 第七条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应当遵循“公开、公正、诚实信用、公平竞争、自愿有偿、委托人付费”的原则。严禁任何单位和部门为委托方强制指定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或指定没有工程造价咨询资质证书的机构承接业务并收取费用。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行为准则,按照《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与委托方签订咨询服务台同,明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及交付方式,并严格按照业务规程提供质量合格的服务。 第八条委托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提供开展咨询业务所必颂的工作条件和资料。由于委托方原因造成咨询工作量增加或延长工程造价咨询期限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可与委托方协商加收费用。 第九条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提交的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达不到合同规定工作内容、工作深度的,应负责修改完善,委托方不另支付咨询费。 第十条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履行过程中,由委托方或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失误造成对方损失的,应按合同相应条款予以赔偿。 第十一条涉外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中如有特殊要求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可与委托方参照国外有关收费办法或本办法规定的收费标准,具体协商确定咨询费用。 第十二条各级政府有关部或者其授权、委托的单位,按照行政管理职能履行监督管理,对建设单位(项目法人)的建设工程造价履行审核(查)监督手续的,一律不得收费。 违反前款规定,擅自设立收费项目,制定收费标准以及收取管理性费用的,由

收据管理办法

收据管理办法 1.财务负责收据的发放、回收、检查和核算管理; 2、各业务部门主管每月5日前到财务领取收据,每次限领一本,使用完毕,凭旧换新; 3、收据一式三联,客户一联、开票部门一联、财务一联; 4、收据发放前,在客户联和存根联加盖财务章,并登记截止票号,领取时,领取人签字确认; 5、收据按序号使用,不得跳号,不得撕毁,丢失,缺失一联罚款200元,发生二次加倍处罚; 6、收据按收款类别,分联填写,严禁多个款项使用一联收据,发生错误,必须重新填写,严禁涂改,填写不规范,有涂改,一次罚款50元; 7、收据填写发生错误,所在业务部门主管和财务同时签字确认,方可视为作废; 8、业务部门与财务进行收据交接时,财务确认收款金额、款项与合同一致无误,在收据存根联签字确认; 9、每月5日前各业务部门与财务对已开据收据进行核算,对未使用收据进行检查,核算和检查结果在进行记录,发生问题要当场处理; 10、同一本收据不足三份时,可以到财务凭旧领新,未使用收据由业务部门和财务同时签字确认,可以作废; 11、旧收据在交接时,财务对收据进行全面检查,无缺失、开出收据和财务收到款项一致,在收据封面上填写交接总结,签字确认,并进行封存。 收据样稿 中介费、代办费收据 定金收据: 收据 NO.3041721 交款人:赵帅伟会计:张小草收款人:郭冰伟收款单位:(盖财务章)

中介费收据: 收据 NO.3041722 交款人:赵帅伟会计:张小草收款人:郭冰伟收款单位:(盖财务章)代办费收据: 收据 NO.3041723 交款人:赵帅伟会计:张小草收款人:郭冰伟收款单位:(盖财务章)垫付费收据: 收据 NO.3041721 交款人:赵帅伟会计:张小草收款人:郭冰伟收款单位:(盖财务章)担保费收据:

关于加强营业款安全防范的管理规定

关于加强营业款安全防范的管理规定 营业款是企业的生命,保障营业款的安全相当于保障企业生命的安全。为了确保营业款在每个收银环节上的安全,规范收银员的安全操作流程。特制定《营业款安全防范的管理规定》,具体内容如下:一、收银工作安全规定 (一)开市前准备 1.上岗前必须将自己所有私人物品存放到工衣柜,携带私款不得超出30元,严禁携带会员卡上岗。 所有员工务必着装整齐、佩带好工牌走指定的电梯到办公区域领取上岗所需的物品,换好备用 金(注:备用金须当面点清,需兑换零钞的也须及时清点,严禁下到款台后清点,若违规清点 出现金额不相符则由违规人独自承担责任。) 2.携带好备用金与办公用品按指定路线到达晨会地点,中途不得停留,晨会结束之后走指定的路 线到达各楼层岗位。 3.打开收银设备,将收银物品归位,锁定收银系统并开始清理款台卫生。 (二)营业中规定 1.开市时按规定时间迎宾,在收取第一单时将收款专用章拿出,盖章后放入抽屉。 2.营业中收银章放在抽屉,在不收单时间抽屉应处于关闭状态,不允许敞开。 3.营业中所收的款项清点检验无误后应立即放入钱箱,取出相应的找零并立即将钱箱锁紧,已收 进钱箱的或已经过收银员清点的现金若不涉及到顾客退货及后台收款,不允许再拿出交顾客验 看或复核,顾客提出有多付、少找或要求再次查验时应立即通知主管到场协助解决,收银员切 勿离开现场。 4.营业中面额100元或以上金额的营业款应及时用橡皮圈一次性扎起放入钱箱底层,钱箱表层尽 量不摆放百元面值的纸钞。 5.营业过程中发现有可疑行为的顾客应立即将钱箱设置于锁定状态,并通知防损员或主管;不可 与导购在款台聊天,有站在收银台周围的小孩及其他非本部门人员应婉言询问“请问有什么可 以帮到您?”并礼貌地知会其到相关的部门去解决。 6.营业中若出现零钱短缺,应知会该楼层组长协助解决,不可私自到其它楼层或收银台进行兑换。 7.营业中离台必须知会本楼层组长,由组长安排离台时间并告诉本楼层防损员加强查岗。离台时 应将收款专用章锁入钱箱内,并将银行刷卡机与电话机锁入抽屉内,钥匙放入钱箱,将暂停牌 处于暂停收银状态,最后锁定收银机并拉动钱箱是否已锁紧,确定安全后方可离台,回岗后第 一时间检查收银台安全情况,若发现有异常应保护现场并及时通知主管和防损员处理。 (三)收银员交接班安全规定

工贸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

工贸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搞好公司安全生产费用的管理工作,保障安全生产费用切实为员工落实,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的有序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企财[2014]16号)中的各项规定,特制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安全生产费用的管理。 三、术语与定义 安全生产费用是指企业按照相关规定制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 四、机构与职责 4.1总经理对安全生产费用全面领导,审批安全费用提取、安全投入计划、经费使用报告、安全经费提取和使用情况年度报告。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监督检查安全投入落实情况,每季度对安全生产费用是否落实进行审核。 财务部门负责对安全生产资金进行统一管理,审查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计划等,根据年度安全费用使用计划,做好资金的投入落实工作,建立安全生产费用台帐。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编制年度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并负责

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和落实工作。 五、管理内容与要求 5.1按照国家规定,每年提取公司销售额的一定比例作为公司的安全费用;安全生产费用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 5.2安全生产费用应按照“企业提取、政府监管、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管理,财务应将安全生产费用纳入财务计划,保证专款专用,监督其合理使用。 5.3安全生产费用适用于以下生产事项 5.3.1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 5.3.2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配备劳动防护用品; 5.3.3安全评价、重大危险源监控、事故隐患评估和整改; 5.3.4职业危害防治,职业危害因素监测、事故隐患和职业健康体检; 5.3.5设备设施安全性能检测检验; 5.3.6应急救援器材、装备的配备及应急救援演练; 5.3.7安全标志和标识; 5.3.8其他和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物品或者活动。 5.4安全生产费用操作流程 5.4.1每年年初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应牵头与技术、生产、设备、行政、财务等部门共同制定本年度的安全生产费用初步使用计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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