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车辆收费标准的公示

关于车辆收费标准的公示

公示

为确保天仪花园小区车辆有序停放,确保安全畅通。请有机动车的业主积极配合将车辆停入地上指定停车场内。

请本小区有车位产权的业主及时到物业办公室办理登记,缴纳停车秩序维护费和卫生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1、临停20分钟以上且4小时以内的收取3元。(4小

时以上,超1小时加收1元,按时计算;超过16

小时以后按天计算,13元/天。)

2、有产权车位的缴纳秩序维护费及卫生服务费,每

40元/月。

3、摩托车秩序维护费30元/辆.月;电瓶车40元/辆.

月(含充电)。

4、外来摩托车、电瓶车按次收费,每次1元。

5、三轮车按次收费,每次3元。

简阳市佳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天仪花园物业服务中心

2017年9月9 日

厂内机动车辆监督检验规程 2002

厂内机动车辆监督检验规程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厂内机动车辆监督检验工作的管理,规范 厂内机动车辆验收检验和定期检验的行为,提高监督检验工作质量,根据《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机构)开展厂 内机动车辆的验收检验和定期检验(统称监督检验,下同),须遵守本规程规定的检验内容与检验方法。如采用与本规程不一致的检验方法,须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同意。 本规程不适用于公安部门、农机部门管理的机动车辆。 第三条新增以及经大修或者改造的厂内机动车辆,投入使用前,应当按照本规程规定的内容进行验收检验;在用厂内机动车辆应当按照本规程规定的内容,每年进行一次定期检验。遇可能影响其安全技术性能的自然灾害或者发生设备事故后的厂内机动车辆,以及停止使用一年以上再次使用的厂内机动车辆,进行大修后,应当按照本规程规定的内容进行验收检验。 厂内机动车辆验收检验和定期检验的内容相同,检验后均出具 (见附录1,以下简称《检验报告》)。《厂内机动车辆监督检验报告》 第四条本规程的技术指标和要求主要引用了《机动工业车辆 安全规范》(GB10827-1999)、《厂内机动车辆安全检验技术要求》(GB/T16178-1996)和《工业企业厂内铁路、道路运输安全规

程》(GB4387-1994)等国家标准的规定。如上述相关标准被修订,应以最新标准为准。 第五条检验机构应当制定包括检验程序和检验流程图在内的检验实施细则,并对检验过程实施严格控制。检验人员如发现异常或特殊情况,经请示检验机构认可,可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增加检验项目。 对于不具备现场检验条件的厂内机动车辆,以及继续检验可能造成安全和健康损害时,检验人员可以终止检验。 第六条检验机构应当在制造或者修理、改造厂内机动车辆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进行检验。上述自检的内容、要求、方法及自检报告应当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要求。 第七条从事厂内机动车辆监督检验的单位,至少应当配备《厂内机动车辆监督检验必备仪器设备表》(见附录2,以下简称《检验必备仪器设备表》)所列的检测检验仪器设备、计量器具和相应的检测工具,其精度也应当满足《检验必备仪器设备表》中提出的要求。属于法定计量检定范畴的,必须经检定合格,且在有效期内。 第八条实施现场检验时应具备下列检验条件: 1.露天检验应在无雨情况下进行; 2.检验现场环境符合相关标准中对检验场地的要求; 3.检验现场(主要指试车场地、车辆检验场地等)应清洁,不应有与厂内机动车辆检验无关的物品和设备,并应放臵表明现场正在进行检验的警示牌。

08无锡市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管理规定

无锡市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管理规定 一、为规范我市车辆停放服务收费行为,维护车主和停车服务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计委印发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计价格(2000)933号]和市政府印发的《无锡市停车场管理办法》[锡政发(1997)304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规定。 二、本规定适用于无锡市范围内具有合法资质管理车辆停放服务的单位。 三、无锡市物价局是全市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的主管机关,各区物价局可根据授权负责、协助做好本辖区内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的管理工作。 四、停车场实行有偿服务收费,要具备以下条件: (一)属政府行政事业部门管理的停车场(库、点),需持有物价部门颁发的《收费许可证》;属其他性质的停车场(库、点),需持有政府有关管理部门批准的证照; (二)有无锡市物价局价格检查局统一监制的明码标价牌(表); (三)有经过治安、交通、安全、收费方面培训的管理人员负责管理; (四)使用由财政或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有效票据。 五、在保证交通顺畅,不影响社会治安环境的条件下,鼓励设置临时性免费停车场所,提倡社会公益性场所提供免费停车服务。 六、车辆停放服务收费实行按车辆类型、停放地域、停放时间不同的计时单位分别计费,并实行累进或递进等差别计费的方式。 七、车辆停放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三种价格管理形式。 (一)下例车辆停放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 1、游览景点配套停车场; 2、机场、车站、码头、城区配建停车场; 3、交通肇事,违章车辆被执法部门强制拖离、或暂存、暂扣停放于指定地点的停车场; (二)下列车辆停放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 1、已实施物业管理住宅区的停车场; 2、用于货运物流的专用停车场; 3、由政府行政事业部门设置的公共停车场; 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停车场可在规定的收费标准基础上上下浮动,具体浮动幅度由价格主管部门视停车场管理设施情况确定。 (三)下列车辆停放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商场、娱乐场所、宾馆酒楼、写字楼等建筑物的配套停车场,其停车收费标准由停车场管理部门自行制定,收费标准一经确定半年内不得变动。 八、下列车辆停放不得收取车辆停放服务费: (一)在工作日内,政府办公楼配套的停车场对公务活动临时停放的车辆;(二)非本住宅区业主的车辆在有物业管理的小区内停放时间不足一小时的车辆;

北京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标准

附件二 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标准(试行) 一.锅炉检验收费标准 (一)锅炉产品制造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注: (1)表中D为锅炉容量(t/h); (2)热水锅炉按0.7MW相当于1t/h计算; (3)单台锅炉监检费低于260元的按260元收取; (4)散装及组装锅炉应扣除送引风机、烟囱、水处理设备、炉排、平台扶梯、钢架等部件的价格。(二)锅炉安装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注: (1)锅炉安装工程总造价包括锅炉本体设备销售价、安装工程施工费; (2)散装锅炉安装监检收费按上表收费标准加收30%; (3)单台锅炉安装监检费低于300元的按300元收取。

(三)锅炉定期检验收费标准 注: (1)本表为工作压力小于或等于1.25MPa锅炉定期检验收费标准,工作压力大于1.25MPa 的锅炉定期检验收费按上述收费标准加收50%; (2)强度校核收费:200元/台(D≤6)、300元/台(D>6); (3)每四台模块锅炉(D≤0.2)为一组,每组检验费按上表D<1收取; (4)锅炉化学清洗监督检验收费标准同锅炉内部检验收费标准。 (四)锅炉修理、改造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锅炉修理、改造监督检验费按其工程总造价的3%收取。 注: (1)锅炉修理、改造工程总造价包括材料费、工程施工费; (2)单台监检费低于300元的按300元收取。

(五)电站锅炉产品制造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注: (1)电站锅炉本体出厂价格应扣除随锅炉供应的鼓、引风机、烟囱、除尘器、水泵、水处理设备、炉排、平台扶梯、钢架等附属设施; (2)新产品试制及按国外标准制造在国内使用的电站锅炉,按上述收费标准加收10%。 (六)电站锅炉安装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注:电站锅炉安装工程总造价为工程施工费。 (七)电站锅炉定期检验收费标准 注:强度校核收费按外部检验的50%收取。 (八)电站锅炉修理、改造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机动车检验监督工作方案

机动车检验监督工作方案 为加强对全市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安检机构检验行为,提高检验工作水平,提供优质公共服务,根据《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和《省质监局关于转发的通知》的有关要求,于7月20日到8月15日开展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监督检查工作,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关于印发《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检验资格许可办理程序》等5个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检查范围是全市通过资格许可的10家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详细名单见附件1。 按照国家质检总局要求,结合我市实际,以监督检查工作为基础,综合考虑安检机构检验条件、管理水平、技术能力、监督检查情况、投诉处理以及履行主题责任的实现程度,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和省质监局有关要求将安检机构分为A、B、c不同等级,稳步推进分类监管工作。 监督检查的重点内容为:法人资格、资质、关键

设备齐全有效性、检验项目符合性、路试检验符合性、检验结论真实性准确性、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和报告授权签字人要求、迁址、增线、记录、报告内容符合性、其他人员要求、技术文件完整性、其他设备、仪器齐全有效性、设备管理、试验车道、驻车坡道、机构设施齐全符合性、检验厂房、技术资料保存。 各县局负责通知辖区内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并告知其在7月20日前完成自查工作。 为切实加强对机动车安检机构的监管,开展好机动车安检机构监督检查工作,市局成立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组员:市局稽查局执法人员、专业技术人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局监督与法制科,负责监督检查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导检查等日常工作。张炳勇任办公室主任。 监督检查工作成立由张炳勇任组长的检查组,检查时通知相关县局派有关人员配合。检查前下达《XX 年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监督检查通知书》,检查内容见《机动车安检机构监督检查记录表》。 对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无证开展检验、超资质范

立邦刷新服务常见问答

立邦刷新服务常见问答 1、什么是立邦刷新服务? 答:立邦刷新服务是立邦公司为消费者提供的涂料施工服务,目前主要提供的是针对旧房墙面进行翻新涂刷的服务。 2、如何申请此服务? 答:直接拨打立邦全国咨询热线400-885-1687,北京地区客户可以拨打立邦漆北京指定施工商服务热线400-101-1687. 3、刷新服务都会做什么?(流程或步骤) 答:我们不仅提供施工服务,同时还为您提供上门定制施工方案、家具搬移、遮蔽保护、归位清洁等全程一站式服务。为您免去涂刷过程中的麻烦,让你省心放心。 4、涂料是我们自己购买吗? 答:我们的服务报价中会根据您的需求确定具体的涂料产品,。客户可以到立邦漆专卖店购买或者由立邦刷新服务施工人员带上门。 5、立邦刷新服务有什么质量保证? 答:在产品上,我们选择了对旧墙面具有针对性的净味产品,能保证环保;在施工上,负责施工的师傅全部都是经立邦认证的油工师傅,有多年的油漆施工经验。我们承诺涂刷之后您会得到一年的保修,如果有任何问题您都可以随时联系我们。 6、施工需要多长时间?周末可以施工吗? 答:施工的时间是上午9点--下午5点,周末也可以施工。具体的时间长度要根据装修的面积和墙面问题而定,通常会在3至5天。我们的宗旨是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完成施工,将对主家生活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 7、装修期间可以住在房子里面吗? 答:可以。我们涂料全部使用净味产品,达到环保要求,涂刷期间可以居住。不过施工期间可能会引起您生活上的不便,但我们会尽可能的将这种干扰降低到最小。 8、立邦刷新服务是怎么收费的? 答:我们的收费按照涂料和施工费分开报价,涂料部分的费用是根据您涂刷的

普通住宅小区车辆停放收费标准(外来车辆)

1.不悔梦归处,只恨太匆匆。 2.有些人错过了,永远无法在回到从前;有些人即使遇到了,永远都无法在一起,这些都是一种刻骨铭心的痛! 3.每一个人都有青春,每一个青春都有一个故事,每个故事都有一个遗憾,每个遗憾都有它的青春美。 4.方茴说:“可能人总有点什么事,是想忘也忘不了的。” 5.方茴说:“那时候我们不说爱,爱是多么遥远、多么沉重的字眼啊。我们只说喜欢,就算喜欢也是偷偷摸摸的。” 6.方茴说:“我觉得之所以说相见不如怀念,是因为相见只能让人在现实面前无奈地哀悼伤痛,而怀念却可以把已经注定的谎言变成童话。” 7.在村头有一截巨大的雷击木,直径十几米,此时主干上唯一的柳条已经在朝霞中掩去了莹光,变得普普通通了。 8.这些孩子都很活泼与好动,即便吃饭时也都不太老实,不少人抱着陶碗从自家出来,凑到了一起。 9.石村周围草木丰茂,猛兽众多,可守着大山,村人的食物相对来说却算不上丰盛,只是一些粗麦饼、野果以及孩子们碗中少量的肉食。 普通住宅小区车辆停放收费标准(外来车辆) 1.“噢,居然有土龙肉,给我一块!” 2.老人们都笑了,自巨石上起身。而那些身材健壮如虎的成年人则是一阵笑骂,数落着自己的孩子,拎着骨棒与阔剑也快步向自家中走去。 3.石村不是很大,男女老少加起来能有三百多人,屋子都是巨石砌成的,简朴而自然。 4.在村头有一截巨大的雷击木,直径十几米,此时主干上唯一的柳条已经在朝霞中掩去了莹光,变得普普通通了。 5.这些孩子都很活泼与好动,即便吃饭时也都不太老实,不少人抱着陶碗从自家出来,凑到了一起。 6.石村周围草木丰茂,猛兽众多,可守着大山,村人的食物相对来说却算不上丰盛,只是一些粗麦饼、野果以及孩子们碗中少量的肉食。

武汉机动车停车场收费标准

武汉机动车停车场收费标准 日前,武汉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一级停车场,24小时内停车收费有了“封顶价”:停车位100个以下的,30元/天;停车位100个以上的,45元/天。 日前,武汉市物价局下发通知规范武汉停车收费,并针对武汉市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停车场,出台收费新规。 根据新规,一级停车场计时收费,每小时2至3元,24小时内收费不得突破最高限额,即一天最多收费30元或45元。一级以下的停车场,白天停车1小时内计时收费,白天1小时以后和夜间(19点至次日7点)按次收费。 一二级停车场必须安装电子计时系统,7月18日起60日内仍未安装的,将降低其收费等级标准;三四级停车场可采取人工计时。停车费均须在出场时结算,不得预收。 武汉市物价局介绍,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停车场中,武汉国际会展中心地下停车场等属一级,武昌火车站、汉口火车站、武汉客运港等处停车场属二级。具体收费标准可登录武汉价格信息网查询。 武汉机动车停车场收费标准表格: 等级设备设施 车 型 收费标准(元) 白天 7:00-19:00 夜间/次19:00-7:00 1小 时 内 1小时 后 二 级露天停车场,停车泊位在80个以上,进出道口分设有标准的停(行)车标线,配有冲洗及消防设施、保管人员、管理制度和收费程序规范。小 3 6 8 中 5 10 13 大 6.5 13 17 三 级露天停车场,停车泊位40-80个,沥青或地砖路面,进出道口分设,有明显的停 (行)标线,设有消防和现场保管人员,管理制度和收费程序规范。小 2.5 5 7 中 4 8 10 大 5 10 13 四 级 露天停车场,停车泊位在40辆以内,硬 碴路面,进出道口分设,配有消防设施、现场保管人员和管理。小 2.5 4 5 中 2.5 5 7 大 3.5 7 9 一级 大型室内或地下全封闭停车场;停 车泊位在100个以下,并安装经验收合格 的计时系统,配有消防设施及保管人员, 管理制度和收费程序规范。 大型室内或地下全封闭停车场;停 小 2元/每小时 24小时限额30元 3元/每小时

特种设备检测收费标准

附件: 黑龙江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 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 一、特种设备监督检验 (一)产品制造安全性能监督检验(无损检测费另计): 1、锅炉产品 注:①锅炉产品制造安全性能监督检验收费按被检锅炉产品出厂价(不包括鼓、引风机、除尘器及给水设备价值)的百分比收费;若出厂价明显低于市场销售价的,按市场销售价的百分比收费。 ②热水锅炉和有机热载体锅炉按0.7MW(60×104Kcal/h)折算为1吨/时,余热锅炉以受热面积每30m2折算为1吨/时。 ③每台锅炉最低收费不低于300元。最高不超过450,000元。 ④进出口锅炉按锅炉出厂价的1.2%收费。 2、压力容器产品 (1)固定式压力容器 (2)移动式压力容器

注:①被检压力容器产品(含搪玻璃、环氧树脂、橡胶衬里等容器)出厂价包括本体和安全附件的价格,气瓶包括瓶阀等附件的价格。 ②一、二类压力容器最低收费为200元,三类压力容器最低收费为300元。 ③被检产品如需要在安装现场组焊时,现场监检收费在原收费标准基础上,加收30%。 ④特种气瓶指车用气瓶、低温绝热气瓶、纤维缠绕气瓶和非重复充装气瓶。 ⑤医用氧舱的监检收费按一类容器收费标准执行。 ⑥进出口压力容器按其出厂价的1.2%收费。 3、压力管道元件产品 压力管道元件产品制造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按被检验产品出厂价的0.8%收费。 4、机电类特种设备产品 注:游乐设施销售价格超过500万元的,按产品销售价的0.4%收费。 (二)特种设备安装安全性能监督检验 1、锅炉安装: 注:①锅炉安装安全性能监督检验收费按安装锅炉设备(包括汽水、

燃烧、烟风及除尘系统、炉墙砌筑及安全附件)及安装施工总造价乘以收费系数计算收费,且最少不低于500元。 ②修理改造检验费按修理改造费用2%收费,且不低于300元。 2、压力容器安装 按设备及安装施工总造价的 1.3%计算收费。一、二类压力容器维修改造收费按设备改造维修总造价的2%收费,且不低于300元。三类压力容器维修改造收费按设备改造维修总造价的5%收费,且不低于500元。 3、压力管道安装 注:①新建、扩建、改建压力管道包括管道组成件、支承件(安装件、附着件)、保温材料费及附属设施和安全保护装置费等。 ②压力管道检验现场工作位置高于地面且没有工作平台的,高于地面3米时加收上表费用的20%,高于地面5米时加收上表费用的50%;高于地面7米时加收上表费用的100%。 ③压力管道维修改造按维修总造价的5%收取费用,且不低于500元。 4、医用氧舱安装监督检验 注:每台氧舱安装监督检验收费最低不少于1000元;医用氧舱修理改造监督检验收费按其工程造价的5%计算。 5、机电类特种设备验收检验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监管系统建设指导意见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监管系统 建设指导意见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2014年6月

目录 一、建设目标................................................................................................................................. - 2 - 二、建设任务................................................................................................................................. - 2 - (一)建设检验监管软硬件平台 ............................................................................................. - 2 -(二)建立运行工作机制........................................................................................................ - 3 - 三、总体设计................................................................................................................................. - 3 - (一)系统架构 ...................................................................................................................... - 3 -(二)软件部署 ...................................................................................................................... - 6 -(三)核心流程 ...................................................................................................................... - 7 -(四)软硬件平台要求.......................................................................................................... - 15 - 四、检验监管内容....................................................................................................................... - 17 - (一)事前监管内容 ............................................................................................................. - 17 -(二)事中监管内容 ............................................................................................................. - 18 -(三)事后监管内容 ............................................................................................................. - 19 - 五、应急处置方案....................................................................................................................... - 19 - (一)移动智能检验终端、视频监管系统故障...................................................................... - 19 -(二)安检机构系统接入监管系统网络异常 ......................................................................... - 20 -(三)检验监管系统整体故障............................................................................................... - 21 - 六、职责分工............................................................................................................................... - 22 - (一)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 22 -(二)省交警总队................................................................................................................. - 22 -(三)地市交警支队 ............................................................................................................. - 23 -(四)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 - 23 - 七、进度安排............................................................................................................................... - 23 -

特种设备检验收费标准

特种设备检验收费标准

浙江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特种设备 检验等有关收费标准的通知 浙价费[2004]165号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各市、县(市、区)物价局、财政局: 鉴于原劳动部门承担的锅炉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管理职能已划入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实际。为适应锅炉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管理的需要,进一步规范特种设备监督检验等收费行为,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和监督检验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373号)的有关规定和财政部、国家计委《关于锅炉等特种设备审查及检验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01〕10号)精神。经研究,决定调整我省特种设备检验和审查收费标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省经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准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在对特种设备进行监督检验、定期检验和型式试验时,应严格执行本通知规定的收费标准。本通知规定的收费标准适用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强制性检验项目,对非强制性检验项目的收费标准由委托方与被委托方自行商定。 二、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对定期检验的特种设备检验周期和审查周期,应严格按国家统一规定的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检验和审查,不得擅自缩短检验和审查周期,增加检验、审查频次。

三、各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进行安全监察时,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四、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应按规定使用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要严格执行规定的收费标准,不得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和肢解收费项目。要进一步加强收费管理,建立健全内部监督约束机制,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特种设备监督检验的有关规定,加强收费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自觉接受价格、财政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五、本通知自2004年7月1日起执行。原省劳动厅、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核定全省劳动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浙劳办〔1992〕130号、〔92〕浙价费联75号、〔1992〕财综146号)中有关特种设备检验收费的规定和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同意调整锅炉压力容器检验等收费标准的复函》(浙价〔1996〕47号、〔1996〕财综27号)同时废止。 附件:浙江省特种设备等检验收费标准 浙江省物价局 浙江省财政厅

简论提高机动车安全检验监管水平对策研究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简论提高机动车安全检验监管水平对策研究Deploy The Objectives, Requirements And Methods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2102-58 简论提高机动车安全检验监管水平 对策研究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进行具体的部署,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对机动车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从国外情况来看,对机动车实行强制定期安全检验也是欧洲、美国、澳大利亚、日本等国家的普遍做法。机动车定期进行安全检验,是保障机动车安全性能处于良好状态的有效措施,是政府机动车管理部门加强机动车安全管理的重要手段。 20xx年1月30日,公安部通报:截至20xx年底,全国机动车保有量已达2.4亿辆,汽车保有量1.2亿辆,年增长1510万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周期的规定,就1.2亿辆汽车而言,全国每年要有数千万辆汽车需要接受安全技术检验。《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三条规定:“对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检验实行社会化。”《道路交通安全法

特种设备检测收费标准.doc

附件: 黑龙江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 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 一、特种设备监督检验 (一)产品制造安全性能监督检验(无损检测费另计): 1、锅炉产品 注:①锅炉产品制造安全性能监督检验收费按被检锅炉产品出厂价(不包括鼓、引风机、除尘器及给水设备价值)的百分比收费;若出厂价明显低于市场销售价的,按市场销售价的百分比收费。 ②热水锅炉和有机热载体锅炉按0.7MW (60×104Kcal/h )折算为1吨/时,余热锅炉以受热面积每30m 2折算为1吨/时。 ③每台锅炉最低收费不低于300元。最高不超过450,000元。 ④进出口锅炉按锅炉出厂价的1.2%收费。 2、压力容器产品 (1)固定式压力容器 (2)移动式压力容器

注:①被检压力容器产品(含搪玻璃、环氧树脂、橡胶衬里等容器)出厂价包括本体和安全附件的价格,气瓶包括瓶阀等附件的价格。 ②一、二类压力容器最低收费为200元,三类压力容器最低收费为300元。 ③被检产品如需要在安装现场组焊时,现场监检收费在原收费标准基础上,加收30%。 ④特种气瓶指车用气瓶、低温绝热气瓶、纤维缠绕气瓶和非重复充装气瓶。 ⑤医用氧舱的监检收费按一类容器收费标准执行。 ⑥进出口压力容器按其出厂价的1.2%收费。 3、压力管道元件产品 压力管道元件产品制造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按被检验产品出厂价的0.8%收费。 4、机电类特种设备产品 注:游乐设施销售价格超过500万元的,按产品销售价的0.4%收费。 (二)特种设备安装安全性能监督检验 1、锅炉安装:

注:①锅炉安装安全性能监督检验收费按安装锅炉设备(包括汽水、燃烧、烟风及除尘系统、炉墙砌筑及安全附件)及安装施工总造价乘以收费系数计算收费,且最少不低于500元。 ②修理改造检验费按修理改造费用2%收费,且不低于300元。 2、压力容器安装 按设备及安装施工总造价的1.3%计算收费。一、二类压力容器维修改造收费按设备改造维修总造价的2%收费,且不低于300元。三类压力容器维修改造收费按设备改造维修总造价的5%收费,且不低于500元。 3、压力管道安装 注:①新建、扩建、改建压力管道包括管道组成件、支承件(安装件、附着件)、保温材料费及附属设施和安全保护装置费等。 ②压力管道检验现场工作位置高于地面且没有工作平台的,高于地面3米时加收上表费用的20%,高于地面5米时加收上表费用的50%;高于地面7米时加收上表费用的100%。 ③压力管道维修改造按维修总造价的5%收取费用,且不低于500元。 4、医用氧舱安装监督检验 注:每台氧舱安装监督检验收费最低不少于1000元;医用氧舱修理改造监督检验收费按其工程造价的5%计算。 5、机电类特种设备验收检验

收费公示制度

企业管理,人事管理,岗位职责。 收费公示制度 一、为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完善监督管理措施,增加透明度,治理乱收费,学校决定在实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 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是学校通过设立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相关内容,便于社会监督学校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收费政策,保护学生及其家长自身合法权益的制度。 三、凡上级规定的教育收费,公示的主要内容包括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阜价字文件),收费范围,计费单位,投诉电话等,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收费减免的政策也应进行公示。 四、学校要在校内通过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方式,向学生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内容,学校在素质报告书中要注明有关收费项目和标准,在开学时或学期结束后,向学生家长报告本学期学校收费情况,让学生家长了解学校的实际收费与规定的收费是否一致。 五、在学校校内设立的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的制作材料,规格,样式,应根据实际情况及动态管理,长期置放和清楚方便的要求进行规范,要尽可能独立置放,位置明显,字体端正,实用规范.遇有损坏或字迹不清的,学校要及时更换,维修或刷新。 六、教育收费公示的内容,事前必须经过财政主管部门和县教育行政部门的审核、公示收费的内容,要严格执行规定的收费项目,标准及范围等,禁止将越权收费,超标准收费,自立项目收费等乱收费行为通过公示"合法化"。 七、遇有政策调整或其它情况变化时,学校要及时更新公示的有关内容,学校要主动,及时向县价格,财政主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做好教育收费政策信息的沟通,传递工作,并做好学校做好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的更新维护工作。 八、学校要加强对教育收费公示制度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乱收费,按规定应公示而未公示的收费,或公示内容与规定政策不符的,学生有权拒绝缴纳,并有权向价格,财政主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举报。雨滴穿石,不是靠蛮力,而是靠持之以恒。——拉蒂默 a

机动车检测质量监督员工作报告

2017年x x x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质量监督员工作总结汇报 本公司自2017年7月质量体系换版运行六个月以来,按照质量手册中有关质量监督员的职责,xxxx等几位质量监督员按照实验室认证要求根据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的规定年度对实验室进行了以下几方面的质量监督工作,现将质量监督方面的工作作如下小结并上报管理评审: 1、公司总体质量监督情况? 质量监督总体情况为:检测人员对检测工作程序比较熟悉,互相配合好,操作过程顺利,检测人员积极参加培训考核,检验检测人员均持证上岗,仪器设备均经过检定并在有效期内,检测设备维护保养及时,工作环境符合要求,车辆检测前各项准备工作符合规范要求,检测方法正确,检测记录基本规范,符合有关标准、方法及作业指导书的要求。9月份监督工作中发现,外观检测员在使用外检设备时未及时填写仪器使用记录,监督现场即要求检测人员补填,并宣贯填写仪器使用记录的必要性,提醒今后不能再发生类似情况。已发出不符合工作处理报告;11月份在对检测车间监督工作中发现,检测设备铭牌保护措施部分脱落,立即向设备管理员提出,及时改正,已发出不符合工作处理报告。 2、对检测岗位工作人员检测过程进行跟踪监督抽查

定期对车辆检测全过程跟踪式监督,共抽查36辆次,主要抽查外观检测人员是否能够按照标准及作业指导书对车辆进行检测,检验方法是否达到要求;车辆信息的登录是否能及时、准确;引车员能够按照要求操作及车辆进行线内检测,车间内检验人员是否按照检测标准熟练运用检测方法对检测设备进行操作,检测服务大厅人员热情服务,及时准确的打印检测报告,授权签字人能够按照检测标准和要求审核发放检测报告,解答业户问题。查看检测登记,外观检测表,检验报告等整个检测过程。监督结论为检测流程、检测标准及方法符合符合公司质量管理手册、程序文件及作业指导书的要求,现行有效。 3、对已归档的检测原始记录和检测报告监督抽查 抽查检测报告和原始记录2017年8月30日,2017年12月25日两次,分别对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和原始记录进行监督抽查,检查到的报告和原始记录都按程序文件规定进行审批和签发,原始记录填写规范,更改符合规定,报告存档、借阅、发放符合程序文件要求,报告信息全面准确。监督检查结论为检验报告和原始记录符合程序文件的要求。 4、对检测环境设施监督 日常质量监督中对公司同时进行环境设施的监督、了解检测车间通风条件、查看了抽风设备、水电线路和检测车间

北京市特种设备检测收费标准.docx

北京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标准(试行) 一、锅炉检验收费标准 (一)锅炉产品制造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容量 (t/h)D≤11<D≤6D> 6 收费标准 ( 元/ 台) 1.0%0.9%0.7% ( 按产品出厂价 ) 注:( 1)表中 D 为锅炉容量 (t/h); ( 2)热水锅炉按0.7MW相当于 1t/h计算; ( 3)单台锅炉监检费低于260 元的按 260 元收取; (4)散装及组装锅炉应扣除送引风机、烟囱、水处理设备、炉排、平台扶梯、钢架等部件的价格。 (二)锅炉安装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容量 (t/h)D≤11<D≤66<D≤1515<D≤20D>20收费标准 ( 元/ 台 ) 1.0%0.9%0.8%0.7%0.6% ( 按锅炉本体设备销售价和安 装工程施工费 ) 注:( 1)散装锅炉安装监检收费按上表收费标准加收20%; ( 2)台锅炉安装监检费低于260 元的按 260 元收取。 (三)锅炉定期检验收费标准。 容量 (t/h)D< 11≤D< 22≤D< 44≤D< 66≤D< 10D≥10内部检验(元 / 台)31040044050067090D 外部检验(元 / 台)20024028036046060D 水压试验 31040049058067090D (元 / 台)

注:( 1)本表为工作压力小于或等于 1.25MPa 锅炉定期检验收费标准,工作压力大于 1.25MPa 的锅炉定期检验收费按上述收费标准加收30%; ( 2)强度校核收费,200 元 / 台( D≤6)、 300 元/ 台( D> 6); ( 3)每四台模块锅炉 ( D ≤0.2) 为一组,每组检验费按上表D< 1 收取; (4)锅炉化学清洗监督检验收费标准执行锅炉内部检验收费标准。 (四)锅炉修理、改造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锅炉修理、改造监督检验费按材料费和工程施工费的3%收取。 注:单台监检费低于260 元的按 260 元收取。 (五)电站锅炉产品制造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容量 (t/h)D≤3535<D≤130130<D≤410D> 410收费标准(元 / 台)( 按锅炉本体 0.5% 0.4%0.3%0.2% 出厂价格 ) 注:( 1)电站锅炉本体出厂价格应扣除随锅炉供应的鼓、引风机、烟囱、除尘器、水泵、 水处理设备、炉排、平台扶梯、钢架等附属设施; ( 2)新产品试制及按国外标准制造在国内使用的电站锅炉,按上述收费标准加收10%。 (六)电站锅炉安装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容量 (t/h)D≤3535<D≤130130 <D≤410D>410收费标准 ( 元 / 台 ) 0.8%0.6%0.4%0.2% ( 按工程施工费 ) (七)电站锅炉定期检验收费标准 容量 (t/h)D≤3535<D≤130130 <D≤410D>410内部检验(元 / 台)230D200D150D120D 外部检验(元 / 台)50D40D40D30D

浙江省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监管工作规范

省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监管 工作规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机动车查验工作规程》(GA801)、《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GB21861)、《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监管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A1186)等法规、标准,结合全省机动车安全检验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规。 第二条本规适用于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机构)实施监管的相关工作。 第三条本规所指的检验机构,是指取得质监部门资质许可并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联网备案,依法从事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对上传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检验数据、视频和图片等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对检验结果承担法律责任的独立法人单位。 第四条省、市两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设立机动车检验监管中心(以下简称监管中心)。市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在所辖县(市、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设立机动车检验监管分中心(以下简称分中心)并确定其职责。

第二章人员、岗位及职责 第五条监管中心人员配置要求 (一)监管中心工作人员必须具备查验员资格;省、市监管中心应配备一定数量的高级或中级查验员。 (二)市监管中心工作人员原则上按照“一线一人”的标准配置,省监管中心工作人员按实际需要配置。 第六条省级监管中心职责 (一)建立全省检验监管系统安全运行维护工作机制,对全省监管中心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二)规机动车检验行为,按照国家标准和上级文件出台相应的规性管理文件; (三)对全省检验机构的联网信息进行审查和备案; (四)对全省监管中心的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核发工作和检验机构的检验行为实施监管,每月进行数据分析,通报异常业务,核查重点嫌疑; (五)负责对中级查验员和初级查验员培训、考试,核发查验员书。 第七条市级监管中心职责 (一)建立全市检验监管系统安全运行维护工作机制,对所辖分中心进行指导、管理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对监管中心工作人员的管理和业务培训; (三)负责对辖区检验机构的联网信息进行初审,登录、上报备案;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项目收费标准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项目收费标准 目录 表一电站锅炉检验收费标准 (2) 表二低温绝热(超高压)压力容器检验收费标准 (2) 表三医用氧舱定期检验收费标准 (3) 表四压力管道元件制造检验及压力管道安装检验和定期检验收费标准 (3) 表五电梯 (4) (一)电梯类定期检验项目收费标准 (4) (二)电梯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5) (三)电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5) 表六起重机 (7) (一)起重机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7) (二)机械式停车设备类特种设备检验收费标准 (7) (三)机械式停车设备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8) (四)起重机械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9) 表七游乐设施 (13) (一)游乐设施检验收费标准 (13) (二)客运索道检验收费标准 (20) (三)游乐设施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24) (四)客运索道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24) 表八液压(气动)系统检验收费标准 (24) 表九无损检测项目收费标准 (25) 表十水质检测项目收费标准 (26)

《新增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项目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说明 (27) 表一电站锅炉检验收费标准 项 收费目 标准 蒸发量 D(吨/时)内部检 验(元/ 台) 水压试 验(元/ 台) 外部检验 (元/台) 安装质量 监检 (出厂 价%) 产品制造 监检 (出厂价%) 设计文 件鉴定 (套) (出厂 价%) 进出口 锅炉检 验(销售 价%) 锅炉工艺 图纸审查 (套) (安装 费%) 强度 计算 (元/ 项) 水处理 设备检 验 (元/ 台) D≤130 200D 35D 70D 0.9 0.8 0.2 1 0.5 500 20D 130<D≤220 150D 25D 50D 0.8 0.7 0.2 1 0.4 700 20D 220<D≤480 150D 25D 50D 0.7 0.6 0.2 1 0.3 700 20D 480<D≤1050 120D 20D 40D 0.65 0.5 0.1 1 0.2 1000 20D D>1050 120D 20D 40D 0.6 0.4 0.1 1 0.1 1000 20D 1.检验依据: ①《锅炉定期检验规则》-1999 ②《锅炉安装监督检验规则》TSGG7001-2004 ③《锅炉压力容器产品安全性能监督检验规则》-2004 ④《锅炉设计文件鉴定管理规则》TSGG1001-2004 ⑤《进出口锅炉压力容器监督管理办法》-1985 ⑥《锅炉压力容器制造监督管理办法》-2003 2.本表同时适用于热电(汽电)联产锅炉检验; 3.锅炉修理、改造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按工程总造价的3%计收,工程总造价包括材料费和工程施工 费; 4.额定蒸汽压力P≥9.8MPa、P≥13.7MPa、P≥22MPa的电站锅炉内、外部检验和水压试验检验费 分别按表列标准的1.6倍、2倍和2.2倍收取; 5.产品制造监检费和设计文件鉴定中锅炉出厂价系指包括锅炉本体(含燃烧设备、烟道和风道、自 控仪表)及钢架、平台、扶梯在内的设备出厂价,安装质量监检费中锅炉出厂价还包括炉墙、保温、锅炉辅机及管道附件的出厂价。 表二低温绝热(超高压)压力容器检验收费标准 容器类别类型原始资料 审查 (元/台) 外部检验 (元/台) 内外部检 验 (元/台) 液压 试验 (元/台) 气密性 试验 (元/台) 强度校 核计算 (元/项) 产品出厂 监检 (出厂价%) 进出口压力 容器检验 (销售价%) 低温绝热压力容器容器容积≤5m3400 1200 2000 -- 400 400 1.20 1.0 气瓶40 80 320 -- 200 80 1.20 1.0 超高压容器100≤P<200 400 800 2400 1280 -- 400 1.20 1.0 200≤P<500 640 1600 3600 1760 -- 800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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