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企业年金方案实施细则

公司企业年金方案实施细则
公司企业年金方案实施细则

公司企业年金方案

实施细则

公司

企业年金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建立多支柱养老保障体系,促进企业健康持续发展。根据《中国集团公司企业年金方案》和《公司企业年金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结合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依据国家政策、法规的规定和企业的经济承受能力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第三条建立企业年金的原则

(一)保障性和激励性相结合;

(二)效率优先、兼顾公平;

(三)兼顾出资人、企业和职工利益;

(四)规范管理、平稳衔接。

第四条本公司成立企业年金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具体负责企业年金管理工作。

管委会主任由分管人力资源部的公司领导担任,管委会由人力资源部、工会、财务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管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

在人力资源部,负责企业年金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二章实施范围和参加条件

第五条实施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职工。

第六条具备下列条件的职工能够参加年金计划。

(一)正式职工;

(二)已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

(三)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认真履行劳动合同中所规定的全部义务。

第七条建立企业年金制度前已退休人员不参加企业年金计划。

第八条参加人退出企业年金计划的条件和程序

(一)参加人能够退出企业年金计划,但应按规定提出书面退出申请,并经人力资源部审批备案;

(二)参加人与本公司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时,即视为自动退出企业年金计划,如参加人未能及时提出书面申请,本公司有权于合同终止或解除时终止参加人参与企业年金计划;

(三)参加人退出企业年金计划后,企业缴费和个人缴费终止。

第三章参加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九条参加人承担以下义务:

(一)授权本公司每月从其工资收入中代扣个人缴费;

(二)授权本公司对其个人账户中的资金进行管理;

(三)授权本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企业年金个人所得税缴纳事宜;

(四)在未达到本细则所规定的领取条件时,不得从个人账户中提前提取资金,也不得利用记入个人账户的资产私自进行交换、转让、抵押、质押活动。

第十条符合本细则规定的参加条件且履行第十条义务的参加人享有以下权利:

(一)对个人账户已归属的权益拥有所有权;

(二)对个人账户信息和企业年金各项规定的知情权;

(三)在符合相关规定的条件下,有权申请领取、转移和处理个人账户上资金累计额。

第四章资金筹集和缴费办法

第十一条企业年金所需资金由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

第十二条企业缴费

(一)企业缴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缴费基数为企业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企业缴费比例为2%,从当年成本中列支。

(二)按照国家及集团公司相关规定计提的企业缴费减去“中人”补偿缴费后的余额,以职工个人上年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一定比例分配职工个人账户企业缴费子账户。

第十三条“中人”补偿缴费

(一)“中人”是指建立企业年金制度后十年内退休其个人账户企业缴费部分月领额达不到统筹外补贴月标准的职工。

(二)根据本公司及职工的实际情况对“中人”给予一定的过渡期补偿缴费,使建立年金制度前后退休人员的补充养老水平基本持平,保障新老人员待遇平稳衔接。过渡期补偿缴费计入企业账户。补偿金额从企业缴费中拆分一定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工资总额的2%)。过渡期从 1月1日起算,原则上不超过。

(三)纳入“中人”补偿统筹外补贴按集团公司年金实施办法规定并经集团公司核定的项目及标准执行。

第十四条个人缴费

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为职工个人上年度工资总额,缴费比例为职工本人上年度工资总额的1.5%。

第十五条暂停缴费

企业年金方案(标准版)

XX公司企业年金方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险制度,更好地保障企业职工退休后的生活,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20号令)、《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部委第23号令)和《关于我省建立企业年金制度的通知》(粤府办[2004] 81号)以及《广东省企业年金实施意见》(粤劳社[2005] 98号)的精神,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企业年金是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按照量力、自愿的原则,自主实施的补充养老计划,是企业职工福利制度的组成部分。 本方案旨在提高本企业职工退休后的养老金待遇,减少职工的后顾之忧,最大限度的保障职工的利益,激励职工的劳动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企业凝聚力,促进企业的发展。 第二条 建立企业年金应当遵循的原则: 1、坚持有利于公司发展的原则:旨在提高本公司职工退休后的养老金待遇,减少职工的后顾之忧,最大限度地保障职工的利益; 2、充分体现效率与兼顾公平的原则:根据国家的相关政策确定缴费水平;结合本公司的人力资源发展策略,保证资金分配的合理和公平;企业根据员工的岗位和服务年限确定缴存和领取标准,并向廉洁奉公、对企业做出重大贡献的员工和优秀人才作适度倾斜。 3、公司自愿和民主协商的原则:通过职工代表大会集体协商企业年金方案内容,并形成相关的书面记录; 4、高度安全、适度收益的原则:选择合适的企业年金基金管理人,根据本公司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相应的投资产品,以保证企业年金的安全性和收益性;

5、适时调整原则:根据国家企业年金政策调整和公司的经济效益及承受能力,适时调整企业年金水平的高低。 第二章 实施范围 第三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职工可以参加本计划: 1、本企业职工; 2、满足一定工作年限(一般为1年); 3、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第四条参加职工的权利: 1、有权参加或不参加企业年金计划; 2、有权了解公司为其供款的额度和规定; 3、有权向内部的企业年金管理机构查询、抄录或者复制与个人账户有关的账目以及其他文件; 4、在符合相关法规的条件下,有权申请领取、转移和处理其个人账户上的供款; 5、由于公司内部企业年金管理机构违背管理职责,处理管理业务不当致使企业年金财产受到损失的,有权申请劳动仲裁; 6、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第五条参加职工的义务: 1、参加职工需如实向内部的企业年金管理机构提供建立企业年金计划所需的信息材料; 2、参加职工需根据本方案规定按时供款; 3、如果发生与企业年金管理有关的信息变更,需及时通知公司或企业年金管理机构; 4、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章 资金筹集方式与缴费办法 第六条 企业年金基金缴费由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承担。企业年金

企业年金合同指引

企业年金计划受托管理合同指引合同编号: 委托人: 受托人: 签署时间: 甲方:(企业名称)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人: 企业年金方案备案文号: 乙方: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人: 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资格证书编号:

前言 第一章定义 第二章声明与承诺 第三章受托的设立 第四章受托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 第五章企业年金基金的管理 第六章企业年金的缴费、领取、转移与保留第七章投资政策 第八章投资管理风险准备金 第九章企业年金基金财产的核算 第十章企业年金基金的费用 第十一章企业年金基金的审计与清算 第十二章企业年金基金的信息报告与披露第十三章禁止行为 第十四章违约责任与免责条款 第十五章争议的处理 第十六章本合同的生效、期限、变更与终止第十七章保密条款 第十八章通知及送达 第十九章风险提示 第二十章其他事项

为规范企业年金基金的运作,维护甲乙双方及受益人的合法权益,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0号)、《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令第11号)等法律法规规定及甲方企业年金方案,在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甲 乙双方签订《企业年金计划受托管理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第一章定义 在本合同中,除上下文另有解释外,下列词语应当具有如下含义: 1.1 企业年金:指甲方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 保险制度。 1.2 企业年金方案:指由甲方发起、甲方职工参与、经过甲方和甲方职工的集体协商,并 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备案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内容包括甲方参加人员范围,资金筹集方式,个人账户管理方式,基金管理方式,企业年金待遇计发办法、支付方式、支付条件,组织管理和监督方式,中止缴费的条件及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等。 1.3 企业年金计划:由企业年金方案和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合同等法律文件组成。 1.4 企业年金单一计划:指受托人将单个委托人交付的企业年金基金,单独进行受托管理 的企业年金计划。 1.5 企业年金集合计划:指同一受托人将多个委托人交付的企业年金基金,集中进行受托 管理的企业年金计划。 1.6 企业年金基金财产:指甲方及其职工根据企业年金方案归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 形成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基金。 1.7 委托投资资产:指企业年金基金财产中已委托给投资管理人的资产。 1.8 委托人:指建立企业年金计划的甲方及其职工。本合同中甲方代表委托人行使委托人 的权利义务。 1.9 受益人:指按照企业年金方案规定,参加企业年金计划的甲方职工及其他享有企业年 金计划受益权的自然人。 1.10 受托人:指受托管理企业年金基金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养老金管理公司等法人受托机构,本合同中特指乙方。

公司企业年金方案参考样本(范本)

×××××××××有限公司 企业年金方案 申请备案公司名称: ×××××××××有限公司 企业协商首席代表: 职工协商首席代表: 页脚内容1

申请日期: 年月日 页脚内容2

目录 第一章总则 (4) 第二章参加人员范围 (5) 第三章资金筹集 (6) 第四章账户管理 (7) 第五章基金管理 (9) 第六章待遇计发办法和支付形式 (10) 第七章中止企业年金缴费的条件 (12) 第八章组织管理和监督 (13) 第九章附则 (16) 页脚内容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建立企业年金的目的。 (一)为了建立多种分配和奖励机制,稳定员工队伍,发挥激励作用; (二)调动本企业职工的劳动积极性和创造力,增强企业的凝聚力,促进企业的健康持续发展;(三)为了保障和提高本企业职工退休后的生活水平,建立多支柱养老保障体系。 第二条制定企业年金方案的依据。 (一)《企业年金试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20号); (二)《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23号);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8号);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0号); 页脚内容4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5号); (六)《集体合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2号); (七)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政策。 第三条应当遵循的原则。 (一)坚持有利于企业发展的原则; (二)充分体现效率优先与兼顾公平的原则; (三)企业自愿和民主协商的原则; (四)适时调整的原则。 第二章参加人员范围 第四条年金计划参加人数 公司符合以下条件的员工人将加入企业年金计划。 第五条企业职工加入的条件。 (一)在本计划实施有效期内与我公司签署正式劳动合同且在我公司实际工作超过一年的在岗在职员工(根据企业实际,具体人员范围企业自己确定); (二)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正常缴费义务; (三)自愿参加。 第六条参加人的权利。 企业年金计划参加人享有以下权利: 页脚内容5

企业年金方案(范本)

企业年金方案(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建立企业年金的目的:为了保障和提高本企业职工退休后的生活水平,建立多支柱的养老保障体系;调动本企业职工的劳动的积极性,建立人才长效机制,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和创造力,促进企业健康持续发展。 第二条建立企业年金的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企业年金试行办法》、《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三条建立企业年金应当遵循的原则:有利于企业发展的原则;充分体现效率与兼顾公平的原则;自愿平等协商的原则;高度安全、适度收益的原则;适时调整的原则。 第二章实施范围 第四条劳动关系在本企业,已经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且已在本企业工作满一年的在职员工可享受本企业年金。 第五条参加企业年金职工的权利: 1、有权选择参加或不参加企业年金计划; 2、有权了解企业为其缴费的额度和规定;

3、有权向企业和企业年金管理机构查询、抄录或者复制与个人账户有关的账目以及其他文件; 4、在符合相关法规的条件下,有权申请领取、转移和处理其个人账户金额; 5、由于企业或企业年金管理机构违反管理规定致使职工的企业年金基金财产受到损失的,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赔偿; 6、法律、法规规定和本方案约定的其他权利。 第六条参加企业年金职工的义务: 1、职工需如实向企业或企业年金管理机构提供建立企业年金计划所需的信息材料; 2、如果职工与企业年金计划管理有关的信息发生变更,需及时通知企业或企业年金管理机构; 3、法律、法规规定和本方案约定的其他义务。 第七条参加企业年金职工退出年金方案的条件: 本方案实施后,职工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方可退出本方案: 1、符合国家规定领取条件;由职工直接向企业年金管理机构申请领取,申请时需填写相关申请书和提供领取的所需证明; 2、职工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解除劳动关系包括因工作需要调动、员工辞职、员工被企业辞退、开除等原因离开企业; 3、职工本人提出不参加本企业年金计划。 第三章缴费办法

某企业年金方案

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年金方案 企业首席代表职工首席代表签章:签章: 日期:日期: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和提高我公司职工退休后的基本生活水平,建立国家倡导的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建立人才长效机制,增强企业凝聚力和创造力,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本企业年金方案。 第二条建立企业年金的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企业年金试行办法》、《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和《集体合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第三条企业年金是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重要补充,是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经济实力和经济情况建立的,旨在为企业职工提供一定程度退休收入保障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本方案将遵循以下五项原则: (一)坚持有利于企业发展的原则。通过建立企业年金计划,提高职工养老待遇,减少职工的后顾之忧,最大限度地保障职工的利益,激励职工的劳动积极性和创造性,从而提高职工劳动生产率,增强企业凝聚力,促进企业的发展。 (二)充分体现效率与兼顾公平的原则。根据国家的相关政策确定缴费水平;结合公司人力资源发展策略,保证资金分配的合理和公平。

(三)自愿平等协商的原则。通过职工代表大会集体协商企业年金方案内容,并形成相关的书面记录。 (四)高度安全和适度收益的原则。选择合适的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根据公司风险承受能力选择合适的投资组合,以保证企业年金基金的安全性和收益性。 (五)适时调整的原则。根据国家企业年金政策调整和企业年金市场的发展、以及公司自身的发展,适时调整本企业年金方案。 第二章计划参加人 第四条具备下列条件的公司职工可以加入本方案: (一)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认真履行劳动合同义务; (二)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 (三)试用期满且成功转正。 (四)经本公司和本公司企业年金管理委员会同意的其他条件 第五条职工加入计划的程序 企业年金管理委员会负责审核职工参加本计划的资格,对于符合条件的职工自动加入企业年金计划,经本公司年金管理委员会签章确认后交由本计划的受托人办理相应的加入手续。不加入企业年金计划的职工,需向本公司企业年金管理委

企业年金实施细则及分配办法

关于印发《浙江大唐乌沙山发电厂筹建处 企业年金实施细则及分配办法》的通知 筹建处所属各部门: 为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险体系,保障职工退休后的生活,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增强企业凝聚力,根据大唐国际《关于印发北京大唐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年金实施办法的通知》(大唐电人[2004]33号)及国家有关文件规定,结合乌沙山发电厂筹建处的实际,特制定《浙江大唐乌沙山发电厂筹建处企业年金实施细则》、《浙江大唐乌沙山发电厂筹建处企业年金分配办法》,请遵照执行。 附件: 1、浙江大唐乌沙山发电厂筹建处企业年金实施细则 2、浙江大唐乌沙山发电厂筹建处企业年金分配办法

二○○四年十一月一十七日附件1:

浙江大唐乌沙山发电厂筹建处 企业年金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企业年金管理,保障职工退休后的生活,根据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印发〈北京大唐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年金实施办法〉的通知》(大唐电人[2004]33号)的要求,并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乌沙山发电厂筹建处全民员工。 第三条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和职工按国家政策规定,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按照自愿、量力的原则,自主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是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电力行业原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的延续和发展。 第四条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的员工均可以建立企业年金。 第五条乌沙山发电厂筹建处成立企业年金管理委员会,负责领导本单位企业年金管理工作。 第六条企业年金实行基金完全积累,采用个人帐户实帐方式进行管理。

第七条根据北京大唐发电企业年金实施办法的规定,本单位企业年金,交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社会保险管理中心进行管理。 第二章企业年金组成及内部管理 第八条企业年金由单位和员工个人共同缴纳,原则上按月组织实施。 第九条依据我处的年度经济效益和工资基金承受能力确定企业年金的年度企业供款标准。企业年金年度企业供款总额控制在本单位员工的工资总额的15%以内。 第十条企业年金是员工收入分配的组成部分,对企业年金企业供款总额的分配,应本着有效激励、兼顾保障的原则,根据员工业绩、工龄等因素,结合内部经济责任制考核制度进行分配。 第十一条企业年金员工个人缴费额与企业供款比例暂定为1:3。员工个人缴费额由员工工资中代扣代缴。 第十二条企业年金的企业缴费额和个人缴费额相应记入个人帐户。 第十三条年度企业年金变更时,按个人帐户核算年度进行调整。 第十四条企业年金中企业缴费额从应付工资中列支,税收优惠政策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完整版企业年金方案(实施细则)

(××单位)企业年金方案(实施细则) (范本) (××单位并盖章) 企业首席代表职工首席代表 签章:签章: 日期:日期:

目录 第一章总则 (4) 第二章参加人员 (5) 第三章资金筹集与分配 (7) 第四章账户管理 (11) 第五章权益归属 (12) 第六章基金管理 (13) 第七章待遇计发和支付方式 (14) 第八章方案的变更和终止 (15) 第九章组织管理和监督 (16) 第十章附则 (17) 附件①:职工放弃参加企业年金声明 (18) 附件②:职工参加企业年金申请表 (19) 附件③:职工中止(恢复)企业年金缴费申请表 (20)

释义 企业年金:指企业(包括其他已经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主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委托人:指建立企业年金计划的用人单位及其职工。 受益人:参加企业年金计划的职工及其他享有企业年金计划受益权的自然人。 受托人:指受托管理本单位企业年金基金的符合国家规定的法人受托机构或者企业年金理事会。 账户管理人:指接受受托人委托管理企业年金基金账户的专业机构。 托管人:指接受受托人委托保管企业年金基金财产的商业银行。 投资管理人:指接受受托人委托投资管理企业年金基金财产的专业机构。 个人账户:指以职工个人名义开立的账户,用于记录分配给职工个人的单位缴费及其投资收益,以及本人缴费及其投资收益。 企业账户:指在企业年金基金中,以单位名义开立的账户,用于记录暂时未分配至职工个人账户的单位缴费及其投资收益。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和提高职工退休后的待遇水平,调动职工的劳动积极性,建立人才长效激励机制,增强单位的凝聚力,促进单位健康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8号)、《集体合同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2号)、《企业年金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6号)、《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1号)、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单位决定建立企业年金,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企业年金方案(以下简称本方案)1。 第二条建立企业年金遵循的原则: (一)有利于单位发展。通过建立企业年金增强单位的凝聚力和吸引力,激励职工长期稳定地工作,促进单位与职工共同发展; (二)公平与效率相结合。企业年金应覆盖符合条件的职工。单位缴费分配在体现公平的同时兼顾效率; (三)平等协商。单位及其职工按照国家相关规定,通过集体协商确定建立企业年金并制定企业年金方案; 1制定企业年金方案实施细则的表述为:××单位(以下简称本单位)决定参加××单位企业年金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在《××单位企业年金方案》框架下,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企业年金方案实施细则(以下简称本细则)。

企业年金方案(方案).doc

★★★★★企业年金方案 企业协商首席代表: 职工协商首席代表: 申请日期:年月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险制度,更好地保障公司员工退休后的养老金待遇,减少员工后顾之忧,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增强公司凝聚力,促进公司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 20 号令)、《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部委第 23 号令)和《关于我省建立企业年金制度的通知》(粤府办[ 2004]81 号以及《广东省企业年金实施意见》(粤劳社[ 2005 ] 98 号)的精神,从二OO七年一月一日开始实施企业年金计划,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企业年金是公司及员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按照量力、自愿的原则,自主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计划,是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和公司员工福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自愿参加企业年金的员工须与公司签定协议。 第三条本方案遵循以下原则: 1 .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原则。即公司将主要根据员工的工作业绩、入司司龄和贡献大小来进行年金分配,以激励员工爱岗敬业、努力工作。 2 .调整原则。即企业年金发展与公司经济效益、经济承受能力相适应,公司根据国家的相关政策及企业经营状况适时调整年金缴费水平。 第二章实施范围

第四条企业年金实施范围: 试用(或见习期)满并签定正式劳动合同,依法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的在职员工。 第三章缴费和分配办法 第五条企业年金基金由下列两项组成: 1 .公司缴费; 2 . 企业年金按照国家规定投资运营的收益。 第六条企业年金缴费由本公司承担,按以下方法计提: 1 .本公司根据经济效益情况,自主决定企业年金缴费提取比例,但年金缴费每年不超过本公司上年度员工工资总额的十二分之一。 2 . 公司缴费在上年度员工工资总额4%以内的,在本年度的经营成本中列支,超出部分从公司自有资金中列支。最高的缴费金额不超过全体职工平均数的5倍。 3 .今后如果需要调整缴费比例,在国家规定范围内应由职工与公司年金管理委员会协商确定。 第七条缴费方式 企业年金的缴费方式采用年结形式,即每年缴费一次,缴费时将全年度的年金总额一次性划入员工个人帐户。 第八条企业年金实行个人账户制,即完全积累模式,为每位符合条件的员工建立个人账户。按本规定划入个人账户中的累计金额及投资收益归个人所有,公司及他人不得挪用。

企业年金实施细则

一航局三公司企业年金实施细则 (讨论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多层次的企业养老保险体系和长效人才激励机制,保障职工退休后的生活质量,促进企业健康持续发展。根据《中交一航局有限公司企业年金实施办法》,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中的企业年金,指企业在依法参加国家法定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的基础上,根据公司的经济承受能力自愿建立的补充性养老金制度,是企业员工福利制度的组成部分。 第三条本实施细则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民主协商和自愿的原则:根据经济效益情况决定是否建立企业年金,并经职工代表大会或代表组长联席会议集体协商通过后实施;员工可自愿选择参加。 (二)保障性和激励性相结合的原则:本办法充分考虑企业员工未来基本生活保障,同时根据企业长期发展战略、人力资源配置及内部分配制度改革的需要,完善激励机制和薪酬分配制度。 (三)效率优先和兼顾公平的原则:根据员工对企业经营业绩的贡献大小来分配企业缴费的资金,考虑员工的职级(职称、技能等级)、特殊贡献和工作年限等因素,适当向关键岗位和优

秀人才倾斜,保证资金分配的公平性。 (四)高度安全和适度收益的原则:由中交股份选择具备资格的专业管理机构运作,确立规范的合同关系,保证企业年金基金的安全性和收益性。 (五)适时调整的原则: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法规的调整和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实施办法。 第二章试行企业年金制度的基本条件 第四条公司实行企业年金制度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备相应的经济能力 企业盈利并完成一航局有限公司下达的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指标时,可以试行企业年金制度。 当企业在上年度出现亏损或停业等情况,暂时无法履行缴费义务时可以暂停缴费,待经济状态好转并开始盈利后,恢复缴费义务。 (二)具备较强的人工成本承受能力 企业不得因试行企业年金制度而造成人工成本大幅度增加,影响企业的竞争能力和国有资本经营收益。 (三)基本养老规范、民主制度健全 企业应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的基础上试行企业年金制度。企业年金方案应按规定民主程序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代表组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

企业年金方案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和《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20号和第23号)及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贯彻〈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和〈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的意见(X劳社险[XXXX]XX号),结合XXX有限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试行方案。 第二条建立企业年金的根本目的是为了保障和提高本单位职工退休后的养老待遇,减少职工的后顾之忧。建立多支柱养老保障体系,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和创造力,促进本单位各项工作健康持续的发展。 第三条建立企业年金应遵循的原则:坚持有利于本单位发展的原则;充分体现效率与兼顾公平的原则;自愿平等和民主协商的原则;减少投资风险的原则,适时调整的原则。 第二章参加人员范围 第四条本方案实施有效期内与本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且试用期满(或见习期满)、年度考核合格的在编职工。 第五条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正常缴费义务。 第六条职工愿意参加年金计划的要填写申请表,退出年金计划的要书面申请后方可停止缴费。 已退休的职工不再参加企业年金计划,其退休后的养老待遇按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年不得参加本单位的年金计划。 (一)年度考核不称职; (二)受到司法机关处理正在执行期间的; (三)受到党(团)内严重警告(含)以上处分或行政记过(含)以上处分的; (四)擅自离职的; (五)当年待岗、病假累计六个月以上或事假累计3个月以上者; (六)其它经本单位年金管理委员会研究确认不予办理的人员。 第八条参加人享有以下权利: (一)为本单位服务满规定年限后,按规定比例享受年金企业缴费部分; (二)达到法定年金领取条件时,计划参加人或其受益人可享受个人账户内余额的权利;

公司企业年金方案实施细则

XX公司企业年金方案实施细则 (本细则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目录 释义 (1)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参加人员 (3) 第三章资金筹集与分配 (5) 第四章账户管理 (8) 第五章权益归属 (10) 第六章基金管理 (11) 第七章待遇计发和支付方式 (12) 第八章细则的调整和终止 (12) 第九章组织管理和监督 (14) 第十章附则 (15) 附件①:职工参加企业年金申请表 (16) 附件②:职工暂停(恢复)企业年金缴费申请表 (17) 释义 企业年金:指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单位及其职工,为更好保障职工退休后的生活而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委托人:指建立企业年金的单位及其职工。 受益人:参加企业年金计划的职工及其他享有企业年金计划受益权的自然人。 受托人:指受托管理本单位企业年金基金的符合国家规定的法人受托机构或企业年金理事会。 账户管理人:指接受受托人委托管理企业年金基金账户的专业机构。

托管人:指接受受托人委托保管企业年金基金财产的商业银行。 投资管理人:指接受受托人委托投资管理企业年金基金财产的专业机构。 个人账户:指以职工个人名义开立的账户,用于记录分配给职工个人的单位缴费、职工个人缴费及其投资收益。 企业账户:指以单位名义开立的账户,用于记录暂时未分配至职工个人账户的单位缴费及其投资收益。 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和提高职工退休后的待遇水平,调动职工的劳动积极性,建立人才长效激励机制,增强单位的凝聚力,促进单位健康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8号)、《集体合同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2号)、《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0号)、《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1号)等法律、法规及政策,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单位)决定参加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在《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年金方案》框架下,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企业年金方案实施细则(以下简称本细则)。 第二条建立企业年金遵循的原则: (一)有利于单位发展。通过建立企业年金增强单位的凝聚力和吸引力,激励职工长期稳定地工作,促进单位与职工共同发展; (二)公平与效率相结合。企业年金应覆盖大多数职工,对不同类别的职工可以在单位缴费分配上区别对待,但差距不宜过大,在体现公平、普惠的同时兼顾效率; (三)自愿平等协商。单位及其职工通过集体协商确定 2 建立企业年金并制定企业年金方案,职工自愿选择是否参加; (四)保障安全、适度收益。企业年金基金的管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按照规定的投资范围进行投资运作,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获取适度收益; (五)适时调整原则。企业年金发展水平应与单位的经营状况相适应,在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根据单位经营状况的变化适时调整企业年金方案。 第三条单位建立企业年金的基本条件 (一)依法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 (二)单位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通过集体协商确定建立企业年金;

2020年企业年金方案实施细则

2020年企业年金方案 实施细则 (YY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首席代表职工首席代表 签章:签章: 日期:日期:

目录 释义 (4) 第一章总则 (4) 第二条建立企业年金遵循的原则 (5) 第三条企业建立企业年金的基本条件 (6) 第四条实施范围 (6) 第二章参加人员 (6) 第五条职工参加本方案的条件 (6) 第六条职工参加本方案的程序 (6) 第七条职工退出本方案的条件 (7) 第八条职工退出本方案的程序 (7) 第九条职工的权利和义务 (7) 第三章资金筹集与分配 (8) 第十一条个人缴费 (8) 第十二条企业缴费及分配 (8) 第十六条企业年金缴费的中止、恢复和补缴 (9) 第四章账户管理 (9) 第十九条个人账户的转移和保留 (10) 第五章权益归属 (11) 第六章基金管理 (11) 第七章待遇计发和支付方式 (12) 第二十九条企业年金的支付方式 (12)

第三十条受益人的指定和修改 (13) 第八章方案的变更和终止 (13) 第三十二条变更本方案的程序 (13) 第三十四条终止本方案的程序 (14) 第九章组织管理和监督 (14) 第十章附则 (15) 附件①:职工放弃参加企业年金声明 (15) 附件②:职工参加企业年金申请表 (16) 附件③:职工中止(恢复)企业年金缴费申请表 (16)

释义 企业年金:指企业(包括其他已经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主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委托人:指建立企业年金计划的用人单位及其职工。 受益人:参加企业年金计划的职工及其他享有企业年金计划受益权的自然人。 受托人:指受托管理本企业的企业年金基金的符合国家规定的法人受托机构或者企业年金理事会。 账户管理人:指接受受托人委托管理企业年金基金账户的专业机构。 托管人:指接受受托人委托保管企业年金基金财产的商业银行。 投资管理人:指接受受托人委托投资管理企业年金基金财产的专业机构。 个人账户:指以职工个人名义开立的账户,用于记录分配给职工个人的企业缴费及其投资收益,以及本人缴费及其投资收益。 企业账户:指在企业年金基金中,以企业名义开立的账户,用于记录暂时未分配至职工个人账户的企业缴费及其投资收益。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和提高职工退休后的待遇水平,调动职工的劳动

最新解读《企业年金办法》资料

解读《企业年金办法》 2018年2月1日起,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联合发布的第36号令《企业年金办法》正式实施。原文内容的详细条款,可上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官方网站的“政策法规·法律法规·规章”查阅。 下面,我们一起解读《企业年金办法》。 一、知识科普 在解读《企业年金办法》之前,我们有必要对社会保险简称的概念知识作一个初步的了解,如图所示: 由图可知,以下简称概念所包含的内容分别是: “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住房公积金 “五险二金”=“五险一金”+企业年金 “六险一金”=“五险一金”+补充医疗保险 “六险二金”=“五险一金”+补充医疗保险+企业年金

其中,“五险一金”是强制性的,而补充医疗保险和企业年金二项属于非强制性的。 二、全文框架 《企业年金办法》全文框架,就是全文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企业年金方案的订立、变更和终止 第三章企业年金基金筹集 第四章账户管理 第五章企业年金待遇 第六章管理监督 第七章附则 HR管理者,从这七个方面的框架内容,就可以知道《企业年金办法》该如何在本企业做解读、宣贯、推动、执行和操作。 三、归属性质 《企业年金办法》是一部非刚性的法律文件,即非强制执行的文件,而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主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因此,可以理解为: 第一,在建立《企业年金办法》之前,必须是有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社会保险法》是一部强制执行的法律文件)。 第二,企业有建立《企业年金》账户的,加入这家企业的员工,就可以参加《企业年金》。 第三,企业没有建立《企业年金》账户的,加入这家企业的员工,就无法参加《企业年金》,而不论员工原来是否有参加《企业年金》。

企业年金方案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附件2 (××单位)企业年金方案实施细则 (范本) (××单位并盖章) 企业首席代表职工首席代表 签章:签章: 日期:日期:

释义 (1)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参加人员 (3) 第三章资金筹集与分配 (5) 第四章账户管理 (8) 第五章权益归属 (9) 第六章基金管理 (10) 第七章待遇计发和支付方式 (12) 第八章细则的调整和终止 (12) 第九章组织管理和监督 (14) 第十章附则 (14) 附件①:职工参加企业年金申请表 (16) 附件②:职工暂停(恢复)企业年金缴费申请表 (17)

企业年金:指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单位及其职工,为更好保障职工退休后的生活而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委托人:指建立企业年金的单位及其职工。 受益人:参加企业年金计划的职工及其他享有企业年金计划受益权的自然人。 受托人:指受托管理本单位企业年金基金的符合国家规定的法人受托机构或企业年金理事会。 账户管理人:指接受受托人委托管理企业年金基金账户的专业机构。 托管人:指接受受托人委托保管企业年金基金财产的商业银行。 投资管理人:指接受受托人委托投资管理企业年金基金财产的专业机构。 个人账户:指以职工个人名义开立的账户,用于记录分配给职工个人的单位缴费、职工个人缴费及其投资收益。 企业账户:指以单位名义开立的账户,用于记录暂时未分配至职工个人账户的单位缴费及其投资收益。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和提高职工退休后的待遇水平,调动职工的劳动积极性,建立人才长效激励机制,增强单位的凝聚力,促进单位健康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8号)、《集体合同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2号)、《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0号)、《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1号)、等法律、法规及政策,××单位(以下简称本单位)决定参加××单位1企业年金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在《××单位企业年金方案》框架下,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企业年金方案实施细则(以下简称本细则)。 第二条建立企业年金遵循的原则: (一)有利于单位发展。通过建立企业年金增强单位的凝聚力和吸引力,激励职工长期稳定地工作,促进单位与职工共同发展; (二)公平与效率相结合。企业年金应覆盖大多数职工,对不同类别的职工可以在单位缴费分配上区别对待,但差距不宜过大,在体现公平、普惠的同时兼顾效率; (三)自愿平等协商。单位及其职工通过集体协商确定1指代表职工与受托人签订受托管理合同的单位。

1.(XX单位)企业年金方案(范本)

附件1 (××单位)企业年金方案 (范本) (××单位并盖章) 企业首席代表职工首席代表签章:签章: 日期:日期:

释义 (1)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参加人员 (3) 第三章资金筹集与分配 (5) 第四章账户管理 (8) 第五章权益归属 (9) 第六章基金管理 (10) 第七章待遇计发和支付方式 (11) 第八章方案的调整和终止 (12) 第九章组织管理和监督 (14) 第十章附则 (14) 附件①:职工参加企业年金申请表 (15) 附件②:职工暂停(恢复)企业年金缴费申请表 (16)

企业年金:指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单位及其职工,为更好保障职工退休后的生活而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委托人:指建立企业年金计划的单位及其职工。 受益人:参加企业年金计划的职工及其他享有企业年金计划受益权的自然人。 受托人:指受托管理本单位企业年金基金的符合国家规定的法人受托机构或企业年金理事会。 账户管理人:指接受受托人委托管理企业年金基金账户的专业机构。 托管人:指接受受托人委托保管企业年金基金财产的商业银行。 投资管理人:指接受受托人委托投资管理企业年金基金财产的专业机构。 个人账户:指以职工个人名义开立的账户,用于记录分配给职工个人的单位缴费、职工个人缴费及其投资收益。 企业账户:指以单位名义开立的账户,用于记录暂时未分配至职工个人账户的单位缴费及其投资收益。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和提高职工退休后的待遇水平,调动职工的劳动积极性,建立人才长效激励机制,增强单位的凝聚力,促进单位健康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8号)、《集体合同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2号)、《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0号)、《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1号)、等法律、法规及政策,××单位决定建立企业年金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企业年金方案(以下简称本方案)。 第二条建立企业年金遵循的原则: (一)有利于单位发展。通过建立企业年金增强单位的凝聚力和吸引力,激励职工长期稳定地工作,促进单位与职工共同发展; (二)公平与效率相结合。企业年金应覆盖大多数职工,对不同类别的职工可以在单位缴费分配上区别对待,但差距不宜过大,在体现公平、普惠的同时兼顾效率; (三)自愿平等协商。单位及其职工通过集体协商确定建立企业年金并制定企业年金方案,职工自愿选择是否参加; (四)保障安全、适度收益。企业年金基金的管理严格

XX集团公司企业年金实施方案

xxxx集团公司企业年金实施方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和提高xxxx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员工退休后的生活水平,建立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调动员工劳动积极性,完善人才长效机制,增强集团公司凝聚力和创造力,促进集团公司健康持续发展,集团公司建立企业年金制度。 第二条集团公司建立企业年金制度的主要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企业年金试行办法》、《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集体合同规定》和xx省有关企业年金的有关政策。 第三条集团公司建立企业年金制度坚持有利于公司发展、充分体现效率与兼顾公平、公司自愿和民主协商、高度安全和适度收益、适当调整和个人缴费的原则。 第二章实行范围 第四条已与集团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按时、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费,经员工本人申请可参加企业年金。当年新进入集团公司的员工,次年起方可参加企业年金。 第五条 2006年1月1日前已办理离退休手续的员工不再实行企业年金制度。 第六条员工被追究刑事责任、劳动教养、开除公职、除名、自动离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集团公司规章制度、与集团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停止缴纳企业年金。 第七条员工参加企业年金制度时,实行个人账户制,单位和个人缴纳的企业年金实行完全积累模式,本息记入个人账户。 第八条员工参加企业年金后,有知道自己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信息的权力。 第三章资金来源、缴费标准 第九条企业年金实行单位和个人共同缴费的机制。单位缴费每年最高不超过集团公司上年度员工工资总额的十二分之一,单位和个人缴费每年最高不超过集团公司上年度员工工资总额的六分之一。

2020年公司企业年金方案实施细则

2020年公司企业年金方案实施细则 2020年4月

目录 释义 (4) 第一章总则 (4) 第二章参加人员 (6) 第六条职工参加本方案的程序 (6) 第七条职工退出本方案的条件 (7) 第八条职工退出本方案的程序 (7) 第九条职工的权利和义务 (7) 第三章资金筹集与分配 (8) 第十一条个人缴费 (9) 第十二条单位缴费及分配 (9) 第十六条企业年金缴费的中止、恢复和补缴 (10) 第四章账户管理 (10) 第十九条个人账户的转移和保留 (11) 第五章权益归属 (12) 第六章基金管理 (12) 第七章待遇计发和支付方式 (13) 第二十九条企业年金的支付方式 (14) 第三十条受益人的指定和修改 (14) 第八章方案的变更和终止 (14) 第三十二条变更本方案的程序 (14)

第九章组织管理和监督 (16) 第十章附则 (16) 附件①:职工放弃参加企业年金声明 (17) 附件②:职工参加企业年金申请表 (18) 附件③:职工中止(恢复)企业年金缴费申请表 (19)

释义 企业年金:指企业(包括其他已经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主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委托人:指建立企业年金计划的用人单位及其职工。 受益人:参加企业年金计划的职工及其他享有企业年金计划受益权的自然人。 受托人:指受托管理本单位企业年金基金的符合国家规定的法人受托机构或者企业年金理事会。 账户管理人:指接受受托人委托管理企业年金基金账户的专业机构。 托管人:指接受受托人委托保管企业年金基金财产的商业银行。 投资管理人:指接受受托人委托投资管理企业年金基金财产的专业机构。 个人账户:指以职工个人名义开立的账户,用于记录分配给职工个人的单位缴费及其投资收益,以及本人缴费及其投资收益。 企业账户:指在企业年金基金中,以单位名义开立的账户,用于记录暂时未分配至职工个人账户的单位缴费及其投资收益。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和提高职工退休后的待遇水平,调动职工的劳动积

企业年金方案及实施细则

企业年金方案及实施细则 企业年金方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建立企业年金的目的 为了保障和提高本公司职工退休后的生活水平,建立多支柱的养老保障体系;调动本公司职工的劳动积极性,建立人才长效机制,增强公司的凝聚力和创造力,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发展。 第二条建立企业年金的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国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企业年金试行办法》、《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和《集体合同规定》以及浙江省相关政策,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第三条建立企业年金应当遵循的原则 1、坚持有利于公司发展的原则:旨在提高本公司职工退休后的养老金待遇,减少职工的后顾之忧,最大限度地保障全体职工的利益,激励职工的劳动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公司凝聚力,促进公司的发展。

2、充分体现公平与兼顾效率的原则:根据国家的相关政策确定缴费水平;结合本公司的人力资源发展策略,保证资金分配的公平合理。 3、自愿平等协商的原则:企业年金方案必须通过职工代表大会集体协商,并形成相关的书面记录。 4、高度安全、适度收益原则:选择合适的企业年金管理机构,根据本公司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相应的投资产品,以保证企业年金基金的安全性和收益性。 5、适时调整的原则:根据国家企业年金政策的调整和企业年金市场的发展以及公司自身的发展,适时调整本企业年金方案。 第二章方案参加人 第四条参加本方案的条件 参加企业年金的职工应具备以下条件: 1、与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并正在认真履行劳动合同中所规定的全部义务的公司职工(临时聘用人员、内退人员不含); 2、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足额缴费义务; 3、方案实施后新加入本公司的职工(组织调动除外),在试用期满后可以加入本计划; 4、本人自愿提出申请。

企业年金实施方案

企业年金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建立多支柱养老保障体系,促进企业健康持续发展。根据《中国集团公司企业年金方案》和《公司企业年金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结合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 险的基础上,依据国家政策、法规的规定和企业的经济承受能力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第三条建立企业年金的原则 (一)保障性和激励性相结合; (二)效率优先、兼顾公平; (三)兼顾出资人、企业和职工利益; (四)规范管理、平稳衔接。 第四条本公司成立企业年金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具体负责企业年金管理工作。 管委会主任由分管人力资源部的公司领导担任,管委会由人力资源部、工会、财务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管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部,负责企业年金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二章实施范围和参加条件

第五条实施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职工。 第六条具备下列条件的职工可以参加年金计划。 (一)正式职工; (二)已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 (三)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认真履行劳动合同中所规定的全部义务。第七条建立企业年金制度前已退休人员不参加企业年金计划。 第八条参加人退出企业年金计划的条件和程序 (一)参加人可以退出企业年金计划,但应按规定提出书面退出申请,并经人力资源部审批备案; (二)参加人与本公司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时,即视为自动退出企业年金计划,如参加人未能及时提出书面申请,本公司有权于合同终止或解除时终止参加人参与企业年金计划; (三)参加人退出企业年金计划后,企业缴费和个人缴费终止。 第三章参加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九条参加人承担以下义务: (一)授权本公司每月从其工资收入中代扣个人缴费; (二)授权本公司对其个人账户中的资金进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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