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市政交通工程规划管理规定

上海市市政交通工程规划管理规定
上海市市政交通工程规划管理规定

上海市市政交通工程规划管理规定

第一条(目的、依据)

为加强本市市政交通工程的规划管理,根据《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市政交通工程定义)

本规定所称的市政交通工程,指城市道路(包括高架道路)、公路、立体交通设施、桥梁、隧道、人行天桥和地道以及各类轨道交通等工程。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市范围内新建、改建各类市政交通工程,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四条(管理原则)

本市市政交通工程的建设应当符合城市规划及各类专业系统规划,服从城市规划管理。

市政交通工程的建设应当与城市市政公用管线、铁路、航道、水利、绿化及沿线各类建筑等方面协调配合。

第五条(管理制度)

本市市政交通工程的规划管理实行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规范、分级管理,并实行《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制度。

第六条(规划管理分工)

本市市政交通工程,由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以下

简称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和区县规划管理部门按照分工分别进行规划管理审批。

第七条(平面位置控制)

市政交通工程的平面位置,应当根据已批准的道路规划红线和其它控制线来确定,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必须按有关规定报批。

第八条(标高的控制)

市政交通工程的标高应当根据城市规划及各类专业规划中确定的标高来控制,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必须按有关规定报批。

第九条(净空控制)

桥梁(除廊道以外)净空高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跨越城市道路的不得小于4.5米,但通行无轨电车的不得小于5.0米,通行超高车辆的不得小于5.5米。

(二)通行内燃机车的不得小于6.0米;通行电气化机车的不得小于6.5米;通行高速铁路的不得小于7.7米。

(三)在跨越河流时,应当满足通航要求,并征得航务和防汛水利管理部门的同意,非通航河道应当征得防汛水利管理部门的同意。

第十条(道路横断面的确定)

城市道路、桥梁和集中建设区范围内的新建公路工程应当根据规划所确定的等级、红线宽度、交通模式、交通组织、交通流量以及景观功能等方面的要求进行道路断面设计,统筹安排红线内的车行道、非机动车道、步行道、停车带等各类空间,并根据管线综合规划的要求预留地下管线位置。

第十一条(路面结构)

城市道路建设应当同时考虑地下管线的敷设。一般以沥青混凝土路面为宜;如地下管线已按系统规划断面实施的,可以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

第十二条(建设港湾式停靠站)

新建、改建城市道路要综合考虑建设出租汽车扬招点和不少于两个停车位的港湾式停靠站。

第十三条(交叉口布置)

城市道路、公路交叉口设计应当根据相交道路的功能、等级、设计车速、设计流量等要求,可以按规划一次设计,分期实施。

高等级道路与低等级道路相交的交叉口应当按高等级道路要求予以控制。

城市道路、公路与铁路平面交叉时,平面线形在铁路两侧应当保证有不小于30米长的直线段,竖向应当保证相交处有不小于20米的平坡段。

第十四条(设置立体交叉的条件)

下列城市道路、公路交叉口应当建设立体交通设施:

(一)高速公路与城市道路、公路、铁路、城市轨道交通相交的;

(二)快速路与快速路、主干路相交的;

(三)城市轨道交通与各等级城市道路、公路相交的。

对主干路与主干路相交的,应当视具体交通量及周边建筑情况后确定。

第十五条(人行天桥、地道的设置)

过街行人稠密且交通繁忙的道路交叉口处,应当设置人行天

桥或地道,人行天桥、地道的出入口应当与周边建筑相结合,与附近环境相协调。

对需要设置人行天桥或地道的,可以优先选择人行地道方案。

第十六条(人行天桥、地道的有关要求)

人行天桥、地道宽度应当根据人流量及通行能力确定,但最小宽度不得小于3米,人行地道的净高不得低于2.5米,出入口宽度不得小于1.5米。

人行天桥、地道宜采用梯道型升降方式,如考虑自行车、儿童车、轮椅车等推行的需要应当采用坡道型升降方式。

第十七条(无障碍设施)

新建、改建城市道路必须考虑残疾人适用要求:

(一)商业街和主要公共设施附近的人行道,应当设置为视力残疾人引路的导向和止步触感块材。

(二)道路交叉口、重要的公共建筑及商业街,应当设置缘石坡道。商业街同侧人行道的缘石坡道间距不得超过100米。

第十八条(高架道路设置及匝道布置)

高架道路应当根据城市规划高架系统设置,匝道应当根据车流量合理布置,近期实施有困难的,也应当预留接口,不得取消规划匝道。

第十九条(匝道距交叉口距离)

为有效地疏解交通,上匝道距离道路交叉口停车线不得小于100米,确有特殊困难需经规划管理部门同意,但不得小于50米。下匝道距离道路交叉口停车线不得小于140米,确有特殊困难需经规划管理部门同意,但不得小于100米。

第二十条(匝道宽度)

上下匝道应当设置双车道,设双车道确有困难的地段需经规划管理部门批准,可以设置单车道,但必须设置停车带。

第二十一条(轨道交通、高架道路间距控制)

轨道交通工程的线路走向、车站及其附属设施经市规划国土资源局批准后,区县规划管理部门应当按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其周边建设活动。

轨道交通工程地面或者架空轨道外侧离建筑物间距一般不得小于10米。

城市高架道路外侧离建筑物间距一般不得小于12米。

第二十二条(过桥管线设置)

为有利城市市容及减少国家工程总投资,桥梁建设时应当考虑部分管线能随桥梁过河。

第二十三条(规划许可办理)

市政交通工程《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核、《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办理,按国家和本市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道路、管线工程协同施工)

城市道路工程建设应当与管线项目建设密切配合,协同施工。

第二十五条(备案)

区县规划管理部门审批的市政交通工程,应当在审批后30日内向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备案。

第二十六条(临时用地)

为解决施工期间临时交通而设的便道、便桥,建设单位应当根据其主体工程性质分别向市、区县规划管理部门申请《临时建

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第二十七条(审批时限)

规划管理部门在受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后,应当在三十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毕;在受理《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后,应当在二十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毕;在受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后,应当在二十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毕。经审核同意的,发给相关规划许可证件;经审核不同意的,予以书面答复。

建设单位在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必须在六个月内开工。逾期不开工且又未办理延期手续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即行失效。

第二十八条(按证施工)

建设单位应当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载明的要求施工,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当报经原批准的规划管理部门同意。

第二十九条(定线、验线)

建设单位在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凭规划管理部门发给的定线通知单,委托有资质的测绘单位进行实地定线工作。而后向规划管理部门申请复验,并报告开工日期,经复验无误后方可开工。定线资料应当交规划管理部门审核归档。

第三十条(竣工验收)

市政交通工程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要求全面完成建设后,应当向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批准单位申请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建设工程取得竣工规划验收后,建设单位方可向有关部门按规定办理建设工程使用及产权登记等手续。

第三十一条(竣工归档)

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后六个月内,应当将市政交通工程竣工档案无偿报送市城市建设档案馆或区、县城市建设档案机构。

第三十二条(处罚)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市或者区县规划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并依法予以处罚。

第三十三条(施行)

本规定自2015年1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0年11月30日。原《上海市政交通工程规划管理暂行规定》(沪规法〔2000〕219号)自本规定施行之日起废止。

浅谈交通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谈交通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交通工程的建设交通工程建设在方便人们出行同时,也促进了我国城市化的发展,尤其在当前市场经济深入发展的阶段,交通事业迎来了宝贵的发展机遇,然而想要把握这个机遇,获得经济利益,就需要建筑公司加强自身的工程项目管理,仔细分析当前项目管理中存在的一系列问题,注意在管理的过程中不断总结经验,采纳科学合理的管理方式,达到提升管理水平的目的。 1、交通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概述 对于交通工程项目建设的管理,需要贯穿于整个项目的建设过程中,包括施工的准备阶段、工程的具体施工阶段、工程的竣工验收阶段和回访保修阶段等。在市场管理方面,为完善交通工程项目的市场管理体系,我国已建立起相应的项目法人、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为主的市场管理方式,运用现代企业管理理念,实行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和合同管理制等,将工程建设管理中的成本管理、项目合同管理和人力资源管理等充分结合起来,促使我国交通工程建设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促进我国交通工程建设水平的提高。 2、交通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2.1在成本管理方面的问题 交通工程建设项目的成本管理关乎着整个建设项目的经营成果及其所带来的经济效益,在这方面出现的问题主要表现为四点:一是管理者在建设的过程中成本意识不高,没有制定详细的项目成本预算的观念;二是在成本管理体制的建设方面缺乏相适应的机制,如以路基的建设为例,项目的成本管理没有细化到这些具体的方面,也即没有制定与路基的建设相应的成本管理体制;三是会出现成本管理的具体方法使用不恰当的情况,妨碍成本管理发挥应有的效果;最后是管理者对整体的把握能力不够,大局意识较薄弱,如为了降低某一分项目的工程而忽视整体项目的成本管理,最终导致整个项目的成本超出预期成本费用,增加企业负担。 2.2人力资源管理方面的问题 人员是整个建设项目管理中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开展整个项目工程的前提条件,因而做好人力资源管理方面的工作,对于整个项目的顺利开展有着重要的推动作用,在这方面的管理中主要出现的问题可以归纳为三个方面:一是在用人方面的模式不够创新,基本都是从人员的角度出发考虑岗位的设置问题,比较少从工作岗位的实际特点出发考虑岗位对人才的实际需求,对于岗位的职责范围也不够明晰,员工的职责过于模糊;二是在考核制度建设方面,没有完善考核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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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城镇道路交通管理的建议近年来,随着各项道路建设政策的不断落实,县城的道路交通状况得到明显改善,县城道路四通八达,纵横交错,给人们的出行带来了极大方便。但随着人流、物流的日益增大,各种机动车、非机动车的突飞猛进,现有的道路状况在很大程度上给道路交通安全带来了极大压力,影响了县城交通的安全,也影响了县城对外形象。现结合**县城市道路交通情况存在的问题进行综合分析,提出我个人的看法及相应对策。 一、当前道路交通管理存在的问题 首先,规划和布局不合理,缺乏科学性 一是布局建设不合理,道路通行不畅。县城商业过于集中,各地商家大都集中一条或者二条道路上开市经商,使街道商业化,加之部分商家占道经营,堵断人行通道,行人只能从人行道上拥入车行道,以及各种车辆停放在街道两边,从而降低了道路的通行能力。 二是街道狭窄,车流量大。县城去很多道狭窄、道路设施陈旧,无法对车辆分流,交通受堵时有发生。近几年,虽然投入资金对部分道路进行了整改建设,对车辆分流起到了一定的缓解作用,但是远远不能适应现有车流通行的需求。 三是街道职能不明,交通组织混乱。滨江路、交通下街运送蔬菜水果的车辆乱停乱放,严重堵塞道路。五星桥市场占道经营,行人怨声载道。田坝子市场如同虚设,运载蔬菜水果的大板车、三轮车随处停放。以上路段的交通组织混乱,行人、车流通行困难。

四是停车场偏少,车辆停放难。城区内停车泊位少,也没有大型停车场,导致车辆随处停放。县城主要道路有十余条,而停车场仅有2-3个,街道停车泊位加上各单位停车泊位也不超过30个,远远不能适应需求。 其次,私家车发展迅猛,缺乏控制性 一是私家车急剧增加。每年县城私家车成倍的增加,部分私家车驾驶员素质低,乱停乱放、闯红灯、逆向行驶等违法行为,严重影响道路交通畅通。 二是电动车数量惊人。县城电动车随处可见,不戴安全头盔、违法载人、超速行驶、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也给县城交通秩序管理带来影响。同时,国家对电动车的管理没有相应的法律依据,使交警难以对此进行有效的管理。 三是对非营运车辆管理不力。一些无证车的黑出租、拼装车等私自拉客、强行载客,严重干扰了交通运输市场,同时造成了交通安全隐患,增加了城市道路交通压力。 第三,交通管理各自为政,缺乏系统性 道路交通管理从其内容看,主要由道路管理、车辆及驾驶员管理、交通设施与信号控制、交通安全宣传、交通流组织与疏导、交通事故处理与预防、交通情报通信等分支系统组成。这些系统彼此独立而又相互联系,只有各系统有效地工作,才能达到确保交通安全畅通的目的。但目前交通管理各分支系统结构设置不合理,工作缺乏相互联系,各自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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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深圳道路交通安全概况 1.2.1交通事故概况 2000年12月12日至2006年10月20日,深圳市共发生适用一般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40338起,事故共造成5794人死亡、43556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23893.02万元。 1.3深圳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主要特点 1.3.1交通事故中受伤死亡人数与受伤人数之比高 统计表明,2001-2005年在深圳交通事故中受伤人数与死亡人数的比例为7.5:1,这个比例在日本和美国分别为128:1和76:1(2000年数据),即深圳的比例是日本的17倍和美国的10倍。 1.3.2由于交通安全意识不强引发的交通事故较多 违章驾驶造成交通事故者占有较大的比例,从相关事故调查资料来看,驾驶员酒后驾车、疲劳驾车、超速行驶等违章操作造成的交通事故占总数的60%以上。 1.3.3高速公路(公路)的事故率偏高 从统计资料看,深圳市死亡事故高发的路段集中在深惠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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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规划为构建平安和谐,创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全力预防和减少我镇道路交通事故,有效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我镇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发展,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把预防和遏制道路交通事故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作为构建和谐社会和打造“平安xx”的一项重要措施,确保全镇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 (二)总体目标 通过努力,力争使全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达到“机制健全设施完善畅通有序管理规范”的程度,实现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和遏制道路交通事故的最终目标。 二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1 建立政府主导的社会化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体系 建立由政府主导,其他部门有明确职责,机关企事业单位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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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陕西宝汉高速公路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汉公司)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程序,提高项目管理水平,确保工程质量、建设工期和投资效益,实现项目管理的科学化、程序化和规范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关于加强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等国家、部、省有关工程建设管理的规定,结合宝汉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宝汉公司负责所有新建和改(扩)建公路项目的建设管理与协调;由宝汉公司组建的项目管理单位是宝汉公司派出机构,代表宝汉公司实施工程建设项目的现场管理。 第三条项目管理的目标: 1、强化质量管理,争创优质工程; 2、均衡组织生产,确保建设工期; 3、严格控制概算,降低建设成本; 4、加强安全教育,落实安全责任; 5、优化设计方案,强化生态环保; 6、协调征地拆迁,保障建设环境;

7、严格财务管理,确保资金安全; 8、加强项目监督,抓好廉政建设。 第二章职责范围 第四条宝汉公司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路建设的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制订宝汉公司有关公路建设管理的制度、办法; 2、提出项目建设的总体要求和实施方案,确定项目建设的主要目标; 3、负责公路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负责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的审查申报工作; 4、筹建工程项目管理机构,办理项目开工、质量监督等有关手续; 5、负责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投标管理工作; 6、负责项目建设的进度、质量、投资控制的宏观管理。下达各建设项目的进度目标任务,对各项目进度完成实施考核;组织对各项目的定期、不定期质量检查和评比;对项目的投资控制进行监督检查; 7、负责宝汉公司权限范围内的工程变更设计的审核报批工作; 8、负责管理、协调项目征地拆迁和建设环境保障工作;负责处理工程建设中重大征地拆迁和建设环境保障工作;

城市道路交通设计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 Code for transport planning on urban road GB 50220-95 主编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1995年9月1日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的通知 建标[1994]808号 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6)250号文的要求,由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制订的《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已经有关部门会审,先批准《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50220-95为强制性国家标准,自1995年9月1日起施行。 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具体解释等工作由上海同济大学负责,出版发行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1995年1月14日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道路管理,保障城市道路完好,充分发挥城市道路功能,促进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城市道路,是指城市供车辆、行人通行的,具备一定技术条件的道路、桥梁及其附属设施。 第三条本条例适用于城市道路规划、建设、养护、维修和路政管理。 第四条城市道路管理实行统一规划、配套建设、协调发展和建设、养护、管理并重的原则。 第五条国家鼓励和支持城市道路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先进技术,提高城市道路管理的科学技术水平。 第六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城市道路管理工作。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道路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城市人民政府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道路管理工作。 1 总则 1.0.1 为了科学、合理地进行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优化城市用地布局,提高城市的运转效能,提供安全、高效、经济、舒适和低公害的交通条件,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全国各类城市的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 1.0.3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应以市区内的交通规划为主,处理好市际交通与市内交通的衔接、市域范围内的城镇与中心城市的交通联系。 1.0.4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必须以城市总体规划为基础,满足土地使用对交通运输的需求,发挥城市道路交通对土地开发强度的促进和制约作用。 1.0.5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应包括城市道路交通发展战略规划和城市道路交通综合网络规划两个组成部分。 1.0.6 城市道路交通发展战略应包括下列内容: 1.0.6.1 确定交通发展目标和水平; 1.0.6.2 确定城市交通方式和交通结构; 1.0.6.3 确定城市道路交通综合网络布局、城市对外交通和市内的客货运设施的选址和用地规模;

2017年春运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2017年春运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为认真做好2017年春运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和服务,创造安全畅通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2017年全国春运电视电话会议、公安部交管局、省公安厅、滁州市公安局等部门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春运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谋划、周密部署,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确保实现“三个不发生”,即:不发生因交警失职而导致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不发生因交警管控不到位而导致的长时间长距离交通拥堵和车辆滞留、不发生因交警执法管理不当导致的媒体炒作和负面舆情,努力为人民群众欢度春节、元宵节创造平安、畅通、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组织领导 市局成立由市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陆晓东任组长,交管大队大队长张本标任副组长,局指挥中心、督察大队、治安大队、消防大队等部门分管负责人和交管大队其他负责人为成员的春运道路交通管理 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交管大队,由大队长张本标兼任办公室主任,副大队长张磊为办公室副主任。 三、工作重点 (一)重点路段:205国道,205、312省道主干线;县城通往乡镇的主要道路;城市拥堵隐患路段。

(二)重要节点:1月21日至27日城市务工人员集中返乡期间;2月1日至6日、2月11日至16日学生、城市务工人员集中返程期间;农村赶场、婚嫁、灯会、庙会及浓雾、冰雪恶劣天气期间。 (三)重点车辆:7座以上(含)营运客车、农村面包车、旅游包车,危化品和烟花爆竹运输车,“营转非”大中型客车、货车。 (四)重点违法:客车超员、疲劳驾驶,货车超限超载,机动车超速、酒后驾驶,涉牌涉证,三轮汽车、摩托车违法载人,报废车、非法改拼装车上路行驶,非法运输危险化学品。 四、集中整治 (一)农村道路集中整治。整治时间:春节前后各半个月。整治重点:面包车超员,低速货车、三轮汽车、摩托车违法载人,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坚决防范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 (二)城市交通集中整治。整治时间:正月初一至十五。整治重点:酒驾。开展统一行动,遏制酒驾导致的恶性交通事故。 五、工作措施 (一)全面开展安全检查,及时清除源头隐患 检查运输企业安全隐患。 检查客车安全隐患。 检查重点驾驶人隐患。 检查道路安全隐患。 检查凌晨禁行措施落实。 (二)加大路面巡逻管控,严查重点交通违法

城市道路交通与规划管理

前言 当前我国的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面临着严峻的形势:城市中各种车辆迅速增长和出行量增大引起的交通需求量远远高于道路所能提供的交通供给量。交通管理工作不应只是忙于解决已经出现的各种交通问题,还应站在战略高度结合城市规划和城市交通规划超前研究交通管理对策,即制定交通管理规划,实现长效管理。本文分析了进行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规划的必要性,提出了交通管理规划应涉及的内容、规划原则和过程,从交通工程的角度论述了交通管理规划内容之一的道路交通组织规划 为了使城市交通合理、有序的可持续性发展,就必须从城市交通系统的内在机制及其与外部环境条件之间的相互作用关系出发来进行合理的交通管理规划。具体而言,应从城市结构与土地利用、城市交通结构、城市交通网络的完善与充分利用三个层次,从供给和需求量方面解决问题。因此,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是城市总体规划中重要的环节,制定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规划也就显得十分必要而迫切。而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规划的编制与实施,有利于提高我国城市整体管理与文明水平,适应国民经济和整个社会可持续发展。基于此,全国城市“畅通工程”实施和检查评估中要求各被检查城市必须进行城市交通管理规划。其主要评价内容包括道路交通流特性调查、现状分析与问题诊断、交通需求分析计算、交通管理方案分析评价、通过专家论证及政府发布实施等。 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规划是根据城市的规模、经济发展、交通现状以及整个城市近期和中、长期发展规划,依据交通工程、系统工程的理论和方法,对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特别是城市交通组织管理、交通管理科技发展和政策发展等方面提出的发展规划。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规划应与城市总体规划、城市交通规划有机地结合起来,以适应社会和经济发展对交通管理的要求,确保道路交通管理规划的有效性、合理性。因此,道路交通管理规划的制定应获得城市建设部门、城市规划部门的支持和协助。 城市道路交通与规划管理 摘要: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规划是城市可持续性发展的前提和基础,本文分析介绍了我国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规划的现状,阐述了交通管理规划的目的、内容、层次及过程,论述了交通需求预测的分析方法及其相应交通需求模型在交通管理规划中的应用。为了保证城市交通合理、有序的可持续性发展,就必须从城市交通系统的内在机制及其与外部环境条件之间的相互作用关系出发来进行合理的交通管理规划。具体而言,应从城市结构与土地利用、城市交通结构、城市交通网络的完善与充分利用三个层次,从供给和需求

上海建设项目放样复验竣工规划验收管理规定

附件1 上海市建设工程规土检测成果报告书规范 1.建筑工程的《上海市建设工程开工放样复验检测成果报告书》应当包括: (1)地形图。 (2)建筑工程放样总平面图。应当标示:建设基地的范围、用地界址坐标、规划控制线坐标、新建建筑物(构筑物)的平面尺寸及根据批准总平面图要求标示建筑物(构筑物)与周边的建筑间距以及与土地界址线及各类规划控制线的退界间距。 (3)建筑工程放样检测成果表。应当载明:建筑基地面积、各单体建筑物(构筑物)及地下工程占地面积以及是否符合“零误差“要求。 (4)上述文本、图件的电子文档盘片。 2.建筑工程的《建筑工程竣工规划土地验收检测成果报告书》应当包括:

(1)地形图; (2)建筑工程竣工总平面图。应当标示:建设基地的范围、用地界址坐标、规划控制线坐标、建筑物、构筑物的平面位置、尺寸、标高和四至距离等以及绿化、道路、停车泊位、进出口等平面位置; (3)建筑工程建筑物(构筑物)竣工单体图。应当标示:各层的平面尺寸、面积和层高等以及单体建筑物、构筑物的立面; (4)建筑工程竣工检测成果表。应当载明:建设基地面积、各单幢建筑物和构筑物占地面积、建筑层数、地下工程和地面以上工程分层面积,建筑物和构筑物占地总面积,地下和地面以上工程各层底部标高、建筑檐口高度、建筑总高度,基地内所有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总建筑面积、计容积率面积、不计容积率面积、绿地总面积、集中绿地面积、开放空间面积、建筑密度、建筑容积率、绿地率、集中绿地率、围墙长度和高度等以及与规划许可差值内容的对照; (5)地下经营性用途建筑面积的分类和计算。应当根据沪

规土资执规〔2015〕24号文及其《地下建筑面积分类表》进行分类和面积计算。 (6)上述文本、图件的电子文档盘片。 3.市政管线工程的《上海市管线工程跟踪测量成果报告书》应当包括: (1)地下综合管线图; (2)市政管线工程示意总图和分幅图。应当标示:位置、道路红线、沿线的地物地貌和管线特征点的三维坐标; (3)市政管线特征点三维坐标成果表。应当载明:特征点的点号、横坐标、纵坐标、标高和里程等; (4)市政管线竣工检测要素成果表。应当载明:管线的名称、长度、规格、导管孔数、材料质量、管顶标高及对地距离等; (5)上述文本、图件电子文档盘片。 4.市政交通工程的《上海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检测成果报告书》应当包括: (1)地形图;

江苏省交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暂行规定

江苏省交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暂行规 定 江苏省交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交通建设市场秩序,加强交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合理确定投资,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提高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交通建设工程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交通建设工程造价是指交通建设项目从项目立项、工程预可到竣工验收交付使用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及工具、器具购置费、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预留费用及大型专用机械设备购置费、工程建设期贷款利息等。 第三条交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应贯穿于交通建设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施工直至工程竣工交付使用的全过程,遵循经济规律,实事求事地控制工程费用,并预测建设期工程造价变化的动态因素,实行动态管理。 第四条在本省境内从事公路、水运新建工程及公路、航道养护工程中的扩建、改建工程项目的建设管理、勘察设计、咨询、招投标、施工、监理等与交通建设工程造价有关的活动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江苏省交通厅主管全省交通建设工程造价(含定额,下同)管理,其设置的省交通厅工程定额站具体负责交通建设工程造价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省交通厅工程定额站主要工作职责: (一)贯彻国家和省有关工程造价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本省交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的规章制度、规定。 (二)组织编制、修订全省公路、水运工程及公路、航道养护工程造价定额;编制全省交通建设工程的补充定额,拟定补充计价依据和计价办法、规定,由省交通厅发布。 (三)对全省交通建设重点工程项目投资估算、初步设计概算和工程竣工决算等提出审核意见。检查监督交通建设项目概(预)算执行情况。 (四)参与全省交通建设重点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标底审查工作,监督检查招标标底和中标价的合理性。 (五)收集、整理已竣工交通建设工程造价资料,建立全省交通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数据库。通过造价定额信息联络网成员单位提供的交通建设工程材料价格和其他造价信息,定期发布交通建设工程造价的相关信息。 (六)负责全省交通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和从业人员的资质管理,组织对全省交通建设工程造价人员的资格培训、考核。 (七)参与调解交通建设工程造价经济纠纷。接受有关部门委托对

2021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2020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实施方案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社会化是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领域中,在非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专属行使警察管理职权的各个环节。下面是有xx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实施方案,欢迎参阅。 xx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实施方案范文1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全面改善我镇农村道路交通的安全状况,给广大人民群众的出行安全创造一个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确保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根据省、市、区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从全镇经济发展大局出发,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充分认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紧紧围绕"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的总体目标,进一步落实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加大执法力度,强化宣传教育,增强全镇人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 全面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努力实现"一杜绝五力争",即杜绝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交通事故,力争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力争不发生一次死亡3至9人的重大交通事故、力争万车死亡率低于全市平均水平、力争区建成"平安畅通县区"、力争"畅通工程"工作再上新台阶,力争创全国文明城市作出新贡献。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我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成立由镇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镇企业办、派出所、威家中队等单位为成员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设在镇企业办,由曹振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镇道路交通安全的组织、督促、检查工作。各村(居)委会也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职责,负责对辖区域内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全面指导。 四、工作任务和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任务。 1、村委会(社区)工作任务。 各村(居)委会要充分认识做好农村道路安全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明确职责,强化措施,积极构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社会化协管网络。 (1)6月底前,每个行政村(社区)设立专(兼)职交通安全协管员岗位,聘请一名有威望的村干部、群众或运输户为交通安全协管员,授予交通秩序协管、交通法规宣传、路况信息收集报送、交通事故简易调解、交警执法工作监督等职责,协助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扩大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覆盖面。同时,要建立交通协管员例会制度,每2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例会,通报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专题研究交通安全工作,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落实整改措施。协助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负责本村委会(社区)道路交通安全事宜。 (2)在6月底前统一制作"农村(社区)交通安全协管员职责"、"村(社

交通工程建设管理

交通工程建设管理 实施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县交通工程建设管理,根据省、市交通工程建设管理的有关规定和基本建设项目财务管理办法等精神,结合我县交通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全县交通工程建设管理 和资金的监督管理,包括公路养护和大中修、安保工程、公路绿化、客货运站场建设等。 第三条工作管理程序、职责 1、实行工程项目上报制。各单位所编制的工程计划、施工图、招投标、预算、标底测算价的审核以及工程变更等,必须先上报交通运输局初审,经研究批准后,分别报上级业务部门。 2、局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在分管局长的领导下,对项目的立项、工程可行性研究评估、建设标准、施工图、招投标文件、工程预决算的初审等工作进行全程参与、监督;负责工程的进度、质量监督、交竣工验收等工作。 3、局财务股负责建设资金的筹集到位与规范使用。做好与财政局的衔接工作,争取县配套资金的落实;根据计划文件,争取补助资金的及时到位;提出建设资金的使用意见;按财务制度规定检查工程项目前期费用、工程施工合同、工

程价款结算、工程款的支付方式、支付时间、奖罚措施、支付依据和凭证、交通建设资金的使用情况等。督促建设单位及时进行竣工决算审计。 4、局纪检组负责对工程建设参建各方的建设行为的监察,指导和实施工程项目效能监察工作,确保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廉政合同的实施。 5、局质监站负责对工程建设参建各方的质量监督、安全生产工作的检查指导,确保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理、安全合同的实施。 第四条建设单位应按交通建设管理的有关规定和招投标合同(或委托书)要求,建立健全制度,严格管理,明确分工,各司其责。 第五条局各职能部门和建设单位,均应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监察和群众的监督。 第二章前期工作 第六条项目安排原则 交通建设项目年度计划必须依据交通建设规划、年度财务计划和财政预算进行编制。 年度计划重点安排干线公路等关系区域经济发展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交通建设项目。 第七条项目报批程序与责任分解

2020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计划(标准版)

编号:YB-JH-0581 ( 工作计划) 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2020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计划 (标准版) Frequently formulating work plans can make people’s life, work and study more regular, and develop good habits, which is a habit necessary for success in doing things

2020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计划(标准 版) 摘要:经常制订工作计划,可以使人的生活、工作和学习比较有规律性,养成良好的习惯,因为习惯了制订工作计划,于是让人变得不拖拉、不懒惰、不推诿、不依赖,养成一种做事成功必须具备的习惯。本内容可以放心修改调整或直接使用。 为了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做到“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围绕和谐、平安主题,为贯彻落实全国应急管理工作精神,加强我辖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结合我辖区实际,现将年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 合治理”的工作方针,以减少安全事故为目标,加强机构队伍和法制建设,突出执法监督,完善责任体系,夯实工作基础,强化专项整治,为我处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环境。 二、工作目标

每季度召开一次防范特大、重大安全事故的工作会议,由办事处主任或者主任委托分管领导召集有关部门正职负责人参加,分析、布置、督促、检查辖区内防范特大、重大安全事故的工作;严格落实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宣传、贯彻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和有关人员的安全责任;每季度对辖区内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消防等方面容易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单位、场所和设备、设施,进行严格管理和重点检查;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监督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开展以《安全生产法》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对各类重大安全事故的隐患进行查处,发现重大安全隐患的责令其立即排除。减少一般事故,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全年不突破区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确保我区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 三、工作措施 (一)深入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坚持安全发展,强化安全生产管

浅析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规划设计

浅析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规划设计 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规划是城市可持续性发展的前提和基础,本文分析介绍了我国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规划的现状,阐述了交通管理规划的目的、内容、层次及过程,论述了交通需求預测的分析方法及其相应交通需求模型在交通管理规划中的应用。 标签: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规划;交通需求 0.引言 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如何解决城市交通问题已经成为城市可持续发展的一个重要课题,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也面临着严峻的挑战。 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是城市总体规划中重要的环节,制定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规划也就显得十分必要而迫切。而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规划的编制与实施,有利于提高我国城市整体管理与文明水平,适应国民经济和整个社会可持续发展。 1.道路交通管理规划基本内容与方法 1.1道路交通管理规划的基本内容。 道路交通管理规划的工作内容主要包括: (1)城市道路交通现状调查。 应调查、搜集的资料包括:交通小区划分及小区经济、土地利用资料、交通网络结构及道路几何要素资料、历史道路交通量及流向资料、居民出行特征资料、机动车出行特征资料、货物出行特征资料、现有交通管理设施及效果资料等。在这方面,由于交通调查面广,调查工作量大,资金投入多,因此,有的城市交通规划编制单位,甚至有关政府部门领导对基础数据调查工作不够重视,认为只要在原有交通规划资料搜集的基础上,作些补充调查即可,以致于规划方案与现实脱节,其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差。这是一种极为错误和片面的观点,应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2)现状分析与问题的诊断。 从道路基础设施状况、土地利用与公共交通、交通管理设施及现代化程度、交通秩序、交通质量及交通安全以及交通管理体制、政策、规划及宣传教育等方面对城市道路交通及管理现状进行分析、诊断。 (3)城市交通需求分析。

上海市公园管理条例

上海市公园管理条例 (1994年7月22日上海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根据1997年5月27日上海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上海市公园管理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03年10月10日上海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上海市公园管理条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10年9月17日上海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本市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正根据2015年7月23日上海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管理条例〉等12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四次修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市公园建设和管理,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美化城市,增进人民身心健康,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的公园是公益性的城市基础设施,是改善区域性生态环境的公共绿地,是供公众游览、休憩、观赏的场所。 第三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范围内已建成和在建的综合性公园、专类公园、历史文化名园以及规划确定的公园建设用地。 第四条市绿化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本市公园管理工作,负责本条例的实施。 区、县人民政府绿化行政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区、县绿化行政管理部门)是本辖区内区、县属公园行政主管部门,业务上受市绿化行政管理部门领导。 市或者区、县人民政府有关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同市或者区、县绿化行政管理部门实施本条例。 第五条市绿化行政管理部门主要职责: (一)编制本市公园的发展规划、建设计划,提出新建公园规划许可的审核意见,审批建成公园的调整规划; (二)制定公园管理规范、技术标准、操作规程; (三)制定有关公园的科技进步和人才培养目标; (四)负责市属公园的建设、养护和管理; (五)负责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 区、县绿化行政管理部门主要职责: (一)编制所属公园的总体规划; (二)负责所属公园的建设、养护和管理; (三)负责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 第六条公园管理机构主要职责: (一)依法实施公园的规划建设,加强财产管理,保证设备设施完好,提高园林艺术水平,创造优美环境; (二)实行优质服务,维护公园秩序,保障游客安全; (三)开展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科学普及教育和文化娱乐活动; (四)受市或者区、县绿化行政管理部门委托,处理游客违反本条例行为。 第七条市或者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将公园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单列专项经费保证公园的养护和管理。

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土地使用建筑管理) (2003年10月18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12号发布,自2003 年12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建设用地的区划分类和适建范围 第三章建筑容量控制指标 第四章建筑间距 第五章建筑物退让 第六章建筑物的高度和景观控制 第七章建筑基地的绿地和停车 第八章特定区域 第九章附则 表一各类建设用地适建范围表 表二建筑密度和建筑容积率控制指标表 表三建筑容积率折减率表 附录一名词解释 附录二计算规则 附录三建筑间距和离界距离图示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市城市建设规划管理,保证城市规划的实施,提高城市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上海市城市规划条例》和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范围内各项建设工程。本市旧住房综合改造、零星建设工程、临时建设、郊区村民建房等按有关

规定执行。 特定区域内的建设工程,适用本规定第八章的规定。 第三条各项建设工程的建设,应当按照经批准的详细规划执行;尚无经批准的详细规划的,应按中心城分区规划、新城总体规划、中心镇总体规划和本规定执行。 编制详细规划涉及建筑管理内容的,应当符合本规定的要求。 第二章建设用地的区划分类和适建范围第四条本市建设用地,按其主要用途和功能分区的基本原则,参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分类如下: (一)居住用地; (二)公共设施用地; (三)工业用地; (四)仓储用地; (五)市政设施用地; (六)绿地。 第五条居住用地(R),指居住小区、居住街坊、居住组团和单位生活区等各种类型的成片或零星用地。居住用地包括住宅用地、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道路用地和绿地。 (一)第一类居住用地(R1),指以低层住宅为主、建筑密度较低、绿地率较高且环境良好的用地; (二)第二类居住用地(R2),指以多层住宅为主的用地; (三)第三类居住用地(R3),指以高层住宅为主的用地。

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总结

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总结 篇一: 春运自X月X日开始,至X月XX日结束。据统计,春运XX天,大队共出动警力XXXX余人次,查处各类道路交通违章XXX起,其中:客车超载XXX辆次,非法从事客运XXX辆次,其他道道路交通违章XXX起,转运旅客XXX人。大队各科、室、中队按照春运工作的指导原则,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注重安全,提高服务,实现了春运工作“安全、有序、畅通”的目标;与去年春运相比,道路交通形势全面好大,道路交通事故四项指数分别下降:13%、75%、62%、94%。综合分析,今年春运工作的特点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机构健全、方案科学,措施合理、目标明确、指挥有方是做好春运工作的关键 一是根据上级公安机关2020年春运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总体部署和市*支队的具体工作方案,为确保辖区春运工作有序展开,大队召开班子会做了专题部署,并召开春运工作动员大会,及时将各级公安机关春运工作精神传达至每个民警;二是专门成立了春运道路交通管理领导小组,由大队长XXX任领导小组组长,全面统筹指挥春运工作,副教导员XXX、副大队长XXX任副组长,各科、室、中队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协调、指导、检查、落实大队春运工作的各项制度和措施;三是因地制宜制定了一套符合辖区实际、科学简便、不落虚套可操作性强的春运工作方案;四是制定并应用与相关警种的联动机制,重点落实与高速公路*、黄金公安分局的联动机制;五是进一步加强春运工作社会综合防范机制,与国道、省道沿线村委会、居委会、厂矿、企业、高校、大型商铺等单位、组组和工人建立春运工作协同联动机制。 二、精心组织、责任到人、落实“五定”公路巡逻机制是做好春运工作的基础 春运之前,大队在科学预测客货运量、分析客流规律的基础上,制定了春运工作应急预案,对在各种因素下可能出现的车辆、旅客分流做了精心的安排。同时,对春运工作任务进行逐级细化,在落实“五定”公路巡逻机制的基础上,层层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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