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单位驾驶员管理办法.docx

机关单位驾驶员管理办法.docx

谢谢你的观赏机关单位汽车驾驶员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对驾驶员的管理,保证安全、优质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一、管理方式

1、驾驶员和车辆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并自觉遵守办公室的各项管理规定。

2、所有车辆调配由办公室具体负责,驾驶员按照办公室的统一调度出车,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向办公室说明情况。

二、工作纪律与服务质量

1、驾驶员必须严格服从办公室对车辆调度的安排,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向办公室说明情况,对于拒不执行办公室安排的驾驶员,办公室向领导汇报后有权扣发其安全奖金。

2、驾驶员实行坐班制度。按时上下班,在班时间因私外出应请假;无出车任务时原则上应在岗等候,做到随叫随到。

3、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服从交通民警指挥和检查,不违章肇事。遵守操作规程,不带故障出车;外出期间,严禁饮酒, 必须保证行车安全。

三、用车制度与维修、保养

1、驾驶员在节假日和休息日应按规定时间及时将车辆交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外地出差除外),不能在外过夜、停放。

2、严禁公车私用。严禁外单位借用本单位车辆或个人办私事用车,车辆需要出市区需向办公室提前说明。

3、严格遵守专车专人驾驶的原则。严禁将车辆交付他人驾驶。

4、车辆维修费、汽油费等有关费用由办公室统一安排,需要维修和更换配件的车辆须事先是总领导报告。

四、考核、评聘、奖励、处罚

1、设置安全奖。凡遵守交通规则,服从出车安排,文明服务,安全行车,全年内无安全事故者,每月发给安全奖。

2、每月对驾驶员进行考核并按考核情况发放安全奖金。对考核不合格或被用车人投诉的驾驶员,办公室有权扣发其安全奖金。

3、驾驶员发生交通事故、私自出车及私自在外乱停乱放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按照安全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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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聘驾驶员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完善外聘驾驶员的行车和日常工作的管理,提升其工作效率,确保公司机关公务用车使用及时、调配合理和安全高效,使外聘驾驶员及车辆始终保持良好的工作状况,特制定本规定。一、驾驶员行为规范及职责1、驾驶员要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观念,不断努力提高自身素质,树立全心全意为鄂州供电公司工作服务的思想。做到讲文明、有礼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道路交通管理法》。2、遵守公司和机关车队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各项规定和细则。3、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工作时间,服从管理制度。做到出车按时正点,服务热情周到;无出车任务时,做到不离岗、不串岗,坚持在办公室待命;有事外出必须向车队负责人请假,并保证随叫随到。4、自觉遵守保密制度,对听到服务对象讨论的有关工作事宜,做到不插话、不打听和不传播小道消息,影响团结的话不说,损人利己的事不做,杜绝自由主义。5、驾驶员在行车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做到不开疲劳车,酒后不驾车,更不准危险驾车(包括高速驾驶、违规调头、紧跟、争道等)。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观念,始终贯穿文明行车的优秀品德。6、随时保持车厢内外部的清洁,讲究个人卫生,穿着整洁,严禁上班时间穿拖鞋驾驶车辆或出入办公区域。二、外聘驾驶员工作准则1、做好当天的行车记录,保管好当天所发生的各项费用的票据,并在票据后签名确认于当日或次日到车队办公室核报,并坚持费用核报不过周的原则。2、车辆的管理、调度和日常工作安排,统一由机关车队副队长负责并服从于领导。3、各驾驶员要准时准点地安全完成所分配的工作任务,要服从车队的工作安排和车辆调配。对不服从工作安排和车辆调度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4、为不影响公司正常工作,驾驶员有事请假必须提前一天,凡请假超过三天以上的每日补助标准按3元计发,凡超过10日者,(非特殊情况)退回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5、对车辆的随车证件和按规定配备的各种维修工具、材料、设备做到不浪费、不遗失,并做好相关的领用登记。6、及时接听和回复公司的电话(5分钟内),通讯设备必须处于24小时接通状态。(公司负责核报每人每月50元手机接听费)7、驾驶员无故违法、违章或随车证件不全被交警部门处以罚款的费用不予报销。违法、违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负责。8、外聘驾驶员应按时上下班,(特殊情况下超时工作的补助办法另行规定)。任何个人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和无故迟到早退,一经发现,第一次口头批评;第二次由车队提出警告;第三次退回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9、任何个人未经车队批准和同意不得私自出车和私自用车,不得假公济私,否则视情节轻重,第一次提出口头批评并承担相关费用;第二次退回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情节特别恶劣的,发现一次立即退回市平安劳务派遣中心。10、用车部室不得强迫驾驶员随意更改核定后的行车路线、时间和目的地;驾驶员不得随意更改用车意图,更不得假公济私,公车私用。特殊情况需经车队同意,否则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前者由用车部室负责人承担70%的责任,驾驶员承担30%的责任;后者由驾驶员承担全部责任,并承担相关费用。11、在出车前和返程后应及时检查车辆,发现故障应立即向车队负责人报告情况和申请维修,否则在下次出车后由此造成车辆机械事故或交通事故的,由当事人负完全责任,并退回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 12、驾驶员在行车过程中因超速、违停、闯红灯等违法、违章的行为所受到处罚的费用,由个人承担;吊扣证件的,由个人负责处理。13、驾驶员在工作中应随时查看车辆的相关证件和车匙锁,若被丢失,相关补证手续和相关费用由当事人负责。14、严禁不按规定程序申请及核定车辆状况,擅自进行维修,(或未送指定厂家)否则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个人承担,车队将不予报销。15、凡修车、洗车、装饰、过境费等所发生的费用未按规定据实报销,有弄虚作假、侵害公司利益者,一经发现追回相关费用,并按超出部分的10倍罚款,并退回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16、每日八小时工作以外的时间,原则上为休息时间,但因工作需要(除国家法定节假日按规定可计加班补助外)驾驶员必须服从工作安排。(其加班补助标准按第三条执行)三、工资、出车补助及奖励1、外聘驾驶员每月基本工

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

公务用车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XX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XXX…XXX?XX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机关车辆管理坚持有利工作,集中安排,统一调度,注重节约,确保安全的原则。 第三条局办公室是机关公务车辆管理的职能部门,局监察室对机关车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第二章日常管理 第四条严格车辆管理。固定车辆驾驶人员,不得将车辆借与他人驾驶。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及造成的一切后果由驾驶员自行承担,车辆行驶必需的相关随车证照(资料)由驾驶员负责妥善保管。 第六条严格控制车辆运行费用。切实加强车辆用油管理,严格执行“一车一卡”加油办法。驾驶员持本车加油卡到指定加油站加油,驾驶员要随时掌握加油卡的资金余额,需要补充时提前向车管人员报告。一般情况下不得用现金加油,否则不予报销。 第八条严格执行公车使用登记制度。局办公室统一印制<机关公务车辆出车登记表>(以下简称<出车登记表>)。驾驶员根据安排的出车任务如实填写<出车登记表>(出车事由、地点、里程等),并经用车人签字确认。驾驶员要妥善保管<出车登记表>,不得遗失。局办公室每月负责对<出车登记表>进行审核,审核车辆行驶里程、油耗等情况。 第九条严格执行车辆回单位停放制度。除外派公出情况外,车辆必须停放在单位车库,因特殊情况不能回单

位停放的,需经因工作需要使用该车的局领导同意,但必须确保车辆的安全,如出现车辆损坏、丢失等情况,一切经济损失由驾车人员自负;国家法定节假日期间,车辆须封存停驶。 第十条严禁公车私用私驾。禁止将公车用于婚丧喜庆、休闲度假、探亲访友等非公务活动。机关驾驶员不得公车私用,一经发现并证实,由驾驶员自行承担所有费用并追究相关责任。 第三章调度与使用 第十一条机关公务用车由办公室统一调度。 第十二条用车范围。根据市车改办批复,我局保留机要通信及应急车辆X台,主要用于以下公务活动: 1、办理保密、机要文件及涉密其他业务; 2、处理紧急突发事件,包括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社会稳定事件等; 3、上级部门到我市督查、督导、考核、调研和召开现场(报告)会等重要活动; 4、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通知的重大紧急会议和公共交通工具难以按时保障出行的重要紧急活动; 5、举行全市一类大型会议(市党代会、市人大、政协两会)需要运送会议设备、材料、资料等; 6、重要工作调研、视察、招商引资、访贫慰问、重大工作督查和交通补贴保障区域内的重点专项检查、督查、考核,以及单位来岳公务活动; 7、交通补贴保障区域外的应急公务出行和确需开展的基层调研、跨行政区域的重要公务活动; 8、经主要领导批准的其他特殊事项。

车辆及驾驶员管理办法

车辆及驾驶员管理办法 为提高车辆使用效率,做好车辆的维修与保养,节约用油和材料、加强对司机管理和教育,确保安全行车。为了更好地做好各部门用车服务,做到安全行车、文明行车,在遵守路桥公司总部的《车辆及驾驶员管理办法》以外,根据本项目部特点,特另补充制订如下规定: 1、综合部统一进行车辆管理、指挥与调度,并采用部门相对合用的原则,正常上班时间由本辆调度负责人调度,因公事必须用车的,应做到随叫随到,并且在出车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2、上班时间不得擅离职守,如本人有急事需要离开,需向综合办公室请假,超过一天的写好请假条给领导审批后方可,驾驶员每月休假不超过三天。 3、驾驶员必须遵守劳动纪律,确保安全行车,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安全奖上调至每月叁佰元。由综合部统一考核,于2015年3月起执行。 4、驾驶人须严守交通规则,严禁酒后驾驶,违者开除处理。超速三次以上及其它违章的扣分及罚款由驾驶员本人处理并承担费用,如有用油卡兑换现金和帮助他人加油的,一经发现按双倍金额在工资中扣除,并扣除当月安全奖,三次以上者作开除处理。 5、局派车辆修理及保养,车辆应由综合办指定修理厂

维修,须填写《车辆维修保养申请单》报综合部,项目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紧急情况时需打电话报批,后补办手续,否则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6、驾驶员应爱护车辆,保证机件,外观良好,收车后并应将车辆清洗干净。 7、夜间,车辆应停放在项目部或一、二工区驻地。未经综合部批准,晚间原则上一律不派用车辆,所有车辆晚上十点后出车必须经分管领导批准。 8、在项目部工地施工地点以内出车,无需向综合部说明驾驶员可自行接送,超出施工地点范围必须告知综合部统一调配。 9、驾驶员如不适应该工作需要离职的,必须提前十天通知综合部,十天后到综合部办理离职手续。 10、本管理办法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江西省公路桥梁工程有限公司 宁安高速A2标项目经理部 2015年3月

聘用驾驶员管理规定

聘用驾驶员管理规定 一、公司或承包经营者(车主)聘用驾驶员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2.爱岗敬业,工作踏实,责任心强; 3、有本市常住户口或暂住证; 4、持有正式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并有三年以上的驾车经历; 5、年龄20周岁以上,男性55周岁以下,女性50周岁以下; 6、具有初中以上文化学历; 7、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记录,无影响安全行车的不 良嗜好和习性,如经常酗酒、酒后驾驶等; 8、经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有关客运法律法规、机动车维修和 旅客急救基本知识考试合格,取得有效从业资格证; 9、身体健康,无妨碍驾驶机动车辆的病症或生理缺陷; 10、无刑事犯罪记录; 二、聘用驾驶员的范围确定: 除承包经营者(车主)、车主直系亲属(车主夫妻、父子、兄弟)外,其他驾驶员,无论是半包车辆还是全包车辆,全部认定为聘用驾驶员。 三、聘用驾驶员签订承包合同的管理规定: 1、驾驶员必须与承包经营者(车主)在公司签订正规的《车辆承 包合同》,并提供有效的身份证、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及暂住证等 证件的复印件,并办理好出租车《服务监督卡》。

2、驾驶员应按合同期限履行合同,无特殊原因不得提前解除合同,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4、车辆经营者(车主)对所聘用的驾驶员承担连带风险责任,并 要求驾驶员交纳一定数额的车辆承包押金。 四、驾驶员的管理规定: 1、驾驶员经参加培训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件后才能从事营运;并与公司签订《道路交通安全行车责任书》。在营运中必须遵守行业 及公司的安全管理规定,不得发生客运违章和有责客运投诉,如有 违反,则按相关条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2、驾驶员必须按时参加公司安全例会学习,有义务参加行业管 理部门和公司开展的集体及公益活动。 3、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安全行车十一条禁令》及有关交 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做好安全行车。 4、要及时做好车辆的年检、技术等级评定、二级维护、GPS维护、保险等工作,保持良好的技术状况 5、驾驶员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 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行车里程超过四小时的,须配两名驾驶员,驾驶员连续驾驶不得超过四小时。 6、驾驶员在营运过程中,严禁“三危品”上车,严格按照核定 载客人数载客,不超载,不酒后驾车,不甩客,不宰客,遵守驾驶 员的职业道德,文明服务,礼貌待客。 7、驾驶员因违反交规、服务质量等问题被新闻媒体爆光或来信 来访批评的,驾驶员除接受相关部门的处罚外,公司还将视情节给 予经济处罚或行政处罚。 五、本制度自制定之日起执行。

事业单位车辆管理办法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659 事业单位车辆管理办法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事业单位车辆管理办法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为了加强车辆管理,有效提高车辆使用效率,保证行车安全,预防事故的发生,减少单位支出,杜绝浪费,特制定本制度。 一、实行定车、定人、定保养制度,对车辆做到勤检查,勤调整,勤保养,做到每日三检(即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 二、必须保持车辆清洁。在不耽误工作的情况下,做好清洁工作,例行保养。 三、对车辆要做到不超保、不脱保。车辆行驶5000公里进行保养一次。 四、换季保养。冬季换用冷却防冻液,调整挡风玻璃清洗液比例和轮胎气压。夏季检查空调制冷情况,清除冷却器水垢,降低轮胎气压。 五、驾驶员要爱护车辆,熟悉车辆性能,发现故障及时维修,避免等到大故障再维修。 六车辆的维修必须在定点维修厂进行。维修前由驾驶员本人提出申请,经维修鉴定小组3人以上鉴定同意,报

机关单位车辆管理办法

车辆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市局车辆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益,节约经费,确保运转有序和行车安全,按照中央、省、市纪委关于公车管理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对原有制度进行了修改完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车辆,是指市局用车。 第三条车辆管理的内容包括车辆日常管理、调度与使用、维修与保养、车辆费用管理、驾驶员管理等。 第四条车辆管理坚持有利工作,集中安排,统一调度,注重节约,确保安全的原则。 第五条市局办公室是车辆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车辆的日常管理;市局纪检小组对车辆使用情况进行抽查和监督。 第二章日常管理、调度与使用 第六条严格车辆管理。车辆驾驶人员须持有C1以上驾驶执照,车辆驾驶人员相对固定,各站队基地车辆驾驶人员由本单位职工兼职,不得将车辆借与他人驾驶。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及造成的一切后果由驾驶员自行承担,车辆行驶必须的相关随车证照(资料)由驾驶员负责妥善保管。 第七条严格控制车辆运行费用。切实加强车辆用油管理,严格执行“一车一卡”加油办法,市局机关所有车辆由市局办公室每年年初根据油耗情况及行驶公里数进行定额管理。各站队基地车辆运行费用由市局办公室提出油耗计算及保养费用情况,经局务会讨论后,将车辆运行费用定在定额经费中。 驾驶员持本车加油卡到指定加油站加油,市局办公室每年年底准确掌握每台车的耗油情况。驾驶员要随时掌握加油卡的资金余额,需要补充时提前向办公室报告。一般情况下不得用现金加油,否则不予报销。 第八条严格执行车辆使用登记制度。市局机关车辆由办公室统一调度,每次出车前由用车科室填写派车单,在本地范围内不超过三天的由分管局长批准,超过三天或离开本地由局长审批,由办公室统一调度车辆,驾驶员凭派车单出车,

车辆及驾驶员管理制度

车辆及驾驶员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车辆管理,保障业务用车需要,最大限度降低车辆使用成本,提高驾驶员的工作效率、服务意识和安全意识,确保车辆安全运行,管理有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集团总经理办公室(以下简称总经办)是集团车辆的管理部门,负责车辆资料保管、审验保险管理、维修管理、加油卡管理、油耗、行驶里程记录及核对和GPS监控等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管理的所有车辆。 二、车辆使用 第四条公司车辆主要保障以下工作需要: 高级管理人员日常用车; 公司客户接待用车; 财务部门办理大额现金业务; 其他紧急、重要的工作需要的。 第五条除上述情形外,部门其他用车申请原则上不予安排。特殊原因确有需要用车的,须由申请部门负责人签字审批后使用。 第六条部门因业务活动、接待、工作检查等特殊原因需长途用车的,须经公司主管领导审批签字后,由车队安排出车。 第七条车辆原则上应指派专人负责驾驶、清洁、维护、年检等工作。 第八条除高管人员用车外,其他用车实行事先申请制度。具体流程: 用车部门填写《出车单》,写明出车时间,事由、路线等事项; 《出车单》由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交车队安排车辆出车; 出车后,司机在车队出车登记本上登记出车时间、出车人、出车事由等信息; 第九条公司车辆原则上不得外借使用,特殊原因需借用的,需经公司总经理或董事长批准。车辆借用归还时,车队队长参与车辆交接工作,并详细登记借车时间、里程表数、车辆外观、随车物品等情况。 第十条公司员工如遇急病就诊等紧急情况用车时,总经办可先安排出车,事后补办用车手续。 第十一条配备车辆的高管人员自购车辆在使用中所发生的费用按实报实销原则管理。 第十二条员工自购车辆用于部门业务用车的,部门可根据情况从业务经费中给予相应补贴;当月用车费用超过部门业务经费总额20%者,部门可据实向集团公司总经理申请补贴。 三、车辆油料管理

驾驶员考核聘用管理办法

温州市境清环卫清洁有限公司 驾驶员考核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对驾驶员的管理,提高驾驶服务工作效能,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专职从事车辆驾驶工作的人员。 第三条录用。因工作需要招聘驾驶员,经公司领导同意后,面向社会择优录用。新录用的驾驶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后表现较好的,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一年。合同一式三份,驾驶员个人、办公室各持一份,存档一份。 第四条续聘。驾驶员合同期满,视工作表现(出勤情况、安全行车情况、工作效能情况)确定是否继续聘用,如继续聘用,需重新签订聘用合同,并履行相关手续,合同期限仍为一年。 第五条解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驾驶员聘用合同予以解除:1.因车辆报废、拍卖等原因不再需用驾驶员的;2.驾驶员在聘用期间表现较差、违反工作纪律、不能胜任驾驶工作;3.由于个人责任和原因,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4.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被追究刑事责任的;5.违反有关工作制度,造成恶劣影响的;6.违反本办法有关条款,应予解聘的。 第六条工资福利待遇。驾驶员试用期间发放基本工资和出车补贴;试用期满并签定聘用合同后,根据工龄和技术熟练程度,按标准核定工资,并交纳养老保险。 第七条驾驶员应服从公司办公室的统一管理、考核和调配。对不服从管理和调配的人员,给予通报批评。违反工作纪律,被通报三次以上予以解聘。 第八条严格执行车辆定点、按时停放制度。所有车辆须统一停放在公司指定停车场。 第九条严格执行车辆油耗标准及加油卡定点加油制度。公司办公室将根据不同车况,核定百公里油耗标准,油耗超标部分,一律由驾驶员本人承担。驾驶员应凭加油卡在指定加油站加油。严禁加油卡私用,一经发现,除追回私用油料款外,驾驶员一律解聘。 第十条严格执行车辆维修制度。修理车辆,必须先提出申请,报经公司主要领导批准后,方可到指定维修厂修理,否则费用不予报销。 第十一条及时办理车辆年检、保险、养路费等手续。因驾驶员个人原因迟办相关手续被有关部

(完整word版)行政事业单位车辆管理制度

行政事业单位车辆管理制度 为使机关车辆管理统一合理化,合理有效的使用公务车辆,更有效的控制车辆使用,最真实的反映车辆的实际情况,尽可能的发挥最大经济效益以及对所有车辆的保养和维修进行控制,以确保车辆安全、良好的运行状况以及保养和维修的及时、经济、可靠,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机关所使用的公务车辆,行政办公室负责车辆派遣及使用,并对各部门用车进行审批、协调、安排,保障办公车辆的有效使用。 二、车辆使用管理 (一)用车人员原则上应提前1~2天通知办公室分管派车工作人员做好派车准备。正科级及以下工作人员出差时,两人(含两人)以下的原则上不派车。 (二)用车人员需提前填写《派车申请单》里的时间、地点等信息送至行政办公室,用车结束后用车人员及驾驶员共同完善《派车单》并签字确认。 (三)公务车辆驾驶员在收到派车通知时,应提前检查车辆状况及油量情况,按照通知要求按时出车。 (四)申请用车的部门或个人在办理业务事宜时,应严格按照派遣表中所规定的时间返回单位,如果在派遣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及时返回单位,应提前向分管领导说明原因,获得批准后向行政办公室备案方可延时返回单位。

(五)公务车辆驾驶员办完事后应及时返回单位,如遇交通阻塞或意外情况不能按时返回单位的,应提前向行政办公室说明原因,获得批准。 (六)公务车辆驾驶员不得擅自将车开回家。办完公事必须将车辆停放在规定的地点,不得因私使用车辆。 三、车辆用油管理 公务车实行定点加油,行政办公室负责对公务车辆的用油进行监督、控制,设备物资科、资产财务科辅助配合监控管理。行政办公室应加强车辆用油管理,节约用油开支,使车辆均能在经济耗油的情况下有效的运营。 四、车辆维修、保养管理 (一)工作职责 1.机关公务车辆维修实行定点维修制。 2.驾驶员负责定期检查车辆状况,及时发现、检查故障,并能处理简单的车辆故障;对维修质量进行验证,并保存相关的评定、维修质量、维修记录等资料。 (二)工作流程 1.日常检查、保养、维护 ①驾驶员须做好车辆出、收车检查,保持车辆内、外清洁。 ②行驶中注意车辆是否有异常声响。 ③经常检查各润滑点,发现缺油或油变质应立即补或更换。 ④驾驶员每月底进行检查保养。 ⑤每月由驾驶人员对电瓶外表进行清洁,经常检查电瓶使用情况,保持电瓶周围干燥清洁和有效工作能力。

行政单位车辆管理制度

一、驾驶员及车辆由办公室统一管理。 二、车辆实行统一派车制度,司机接不到办公室的通知不得擅自出车(如遇特殊情况,可经领导批准直接出车,事后通知办公室)。局领导去省、市和其他县(市、区)开会、学习或下乡由办公室安排车辆。其他人员去省、市和其他县(市、区)开会、学习、下乡需要用车时,应提前一天向分管领导申请,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区内原则上不派车,特殊情况除外。司机不按指定路线行驶或执行非领导交派任务的,期间发生事故,一切费用和后果均有司机自负。 三、车辆实行定点加油。所有车辆一律凭所购买的加油卡到指定加油站加油,长途加油例外(300公里以上),否则,油款一律不予报销。 四、司机每天提前做好出车前的准备工作,迟到或领导安排出车而不能及时出发的扣发当天考勤费。下班后及节假日期间,要将车辆锁好入库,坚决杜绝私自将车辆开出。否则,期间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司机自负。 五、坚守工作岗位,有事要请假,严禁无事到其他办公室聊天。 六、司机在执行任务期间,杜绝饮酒,杜绝酒后驾车。违者一次罚款三十元,期间若发生不良后果,司机承担全部责任。 七、司机要坚持“保修并重”、“预防为主”和“保养重于维修”的原则,要有计划地安排好自己车辆的保修工作,禁止该修不修和以修代保、只修不保的错误做法。因使用不当或不按制度规定保养车辆而支出维修、罚款等一切费用由司机本人承担。所有维修项目要先打报告,500

元以上的维修需报局长办公会批准,500元以下的维修经办公室审核备案,局长批准,按指定的时间、地点进行修理,办公室统一结算。 八、司机应对本人所驾驶车辆认真负责,精心爱护,并经常保持车辆整洁、卫生。 九、禁止非驾驶人员驾驶车辆。驾驶员私自让其他人驾驶车辆,或私自出车,如发现一次,对非驾驶人员和该车驾驶员各罚款50元,若发生不良后果由驾驶员和当事人共同承担。 十、驾驶员要自觉遵守规章管理制度,严禁私自出车。一经发现私自出车罚款50元,造成不良影响或责任事故者除批评教育外,一切后果由个人承担。 十一、减少私人用车,严禁打着公事旗号办私事用车。特殊情况由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安排。

公司驾驶员管理办法(考核版)

宁波鸿然达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专职驾驶员管理办法 2016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公司有关规定,为了进一步规范驾驶员的管理工作,提高工作效率,保障行车安全,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的驾驶员,公司的驾驶员分专职驾驶员、兼职驾驶员。在专职驾驶员缺额时,经总经理批准,负责行政事务的部门可临时聘请兼职驾驶员和外聘驾驶员为公司服务。 第三条负责行政事务的部门负责驾驶员的人事管理工作及驾驶员的日常工作安排。 第二章安全规定 第四条遵守国家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 第五条出车前保持车辆内外的清洁,熟悉行车路线,检查车况,消除安全隐患;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油气水”,车辆发现异响要及时排除。 第六条汽车开动时乘员必须佩带安全带,驾驶员有监督管理职责。 第七条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立即向交警部门报警、通知保险公司,同时向公司报告事故情况,并协助定损理赔工作。严禁交通事故逃逸或事故隐瞒不报行为的发生。 第八条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报告,提出具体维修建议。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违者费用不予报销。 第九条车辆要停放在规定地点和位置,离开车辆时,要锁好保险锁,防止车辆被盗。 第十条经常检查车辆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出车时保证证件齐全。驾驶员因证件不全被罚款的,罚款不予报销。 第十一条出车执行任务,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通知管理人员。任何时候必须随身携带手机,情况特殊确实不能应答的,事后一定要说明原因。 第十二条未经批准,不得将保管的车辆交给其他人驾驶,严禁

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或练习开车。违者承担一切责任,赔偿所有损失。 第十三条罚款:当年驾驶员发生一般违法行为罚款6次(含)以内的个人承担30%,6次以上个人全额承担。发生超速50%以上等严重违法行为的罚款,由当事人全额承担。 第十四条罚分:当年驾驶员发生违法罚分数累计超过12分,按规定参加的交通法规培训和考试等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第十五条发生酒后驾车、醉酒驾车行为,及其它被依法扣证的,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章工作守则 第十六条服从公司的工作安排,改变行车计划必须得到主管领导批准。在保证行车安全的前提下积极配合乘车人员的工作。 第十七条文明行车、着装整洁。不疲劳驾车,不开故障车、不开赌气车,严禁酒后驾车。 第十八条要准时出车,上班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无故旷工。上班时间内驾驶员未被派出车的,应在办公室等候出车。 第十九条对乘坐人在车上交谈、讨论等涉及的工作、经营等方面的内容,要做到不问不传。 第二十条所有因公车辆使用费用(停车费、过路费等)必须以正式有效凭证作为报销凭证,按财务制度规定报销。 第二十一条驾驶员每次出车应按要求做好出车记录。详细登记出车时间、起止地点、里程、用车人、事由等并由用车人签字确认。 第二十二条积极配合公司的安全检查和车辆维修保养的指导。 第二十三条驾驶员每月应将《派车单》、车辆购置的物品、行驶里程、通行费进行统计,报后勤中心核对备案,并予以公布。 第二十四条在工作日、双休日和节假日都保持手机通讯畅通。在执行公务时期,应保持24小时的手机畅通。 第四章考核和分配 第二十四条驾驶员绩效考核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包括遵守规章制度、完成工作任务、服务态度、车辆维

事业单位车辆管理制度.doc

事业单位车辆管理制度 篇一:某事业单位工作制度 某事业单位XXX工作制度汇编 2013年5月1日 目录 第一章XXXX职责和制度 (1) 一、XXXXXX工作职责 (1) 二、工作人员守则 (1) 三、考勤和请、休假制度 (2) 四、学习制度 (4) 五、卫生制度 (5) 六、车辆使用及管理制度 第二章党建管理制度 一、党建工作制度 二、民主生活会制度 三、党费收缴管理制度 四、党务公开制度 五、党员谈心制度 六、联系群众制度 第三章各科室职责和规章制度 (8) 一、办公室工作职责 (19) (一)办公室综合管理职责 (19) (二)财务人员工作职责 (19) (三)办公用品管理制度 (20) (四)文书管理制度 (22) (五)档案管理制度 (23) (六)报刊收发管理制度 (24) (七)会议管理制度 (24) (八)图书管理制度 (25) (九)保密制度 ....................................... 26 (十)重大会议活动及接待管理制度(十一)公文审批制度 (十二)用印审批制度 (十三)公务接待管理制度 二、保护管理科职责 (34) (一)巡护员工作职责和管理制度 (36) 三、宣教与生态旅游管理科工作职责 (40) (一)讲解员管理制度 四、科研与监测科工作职责 (42) (一)监测仪器管理办法 第四章管理站制度 一、各旗县区管理站绩效考核制度 二、基础设施管护制度 附表1:车辆使用登记表

附表2:摄影、监测设备借用登记簿 附表3:请假条 附表4:本单位行政公章使用登记表 附表5:印章借出审批表 第一章XXX职责和制度 一、XXXXX工作职责 第一条贯彻落实《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湿地保护管理规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湿地保护管理的通知》、《内蒙古自治区湿地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市政府《关于加强湿地保护工作的决定》和《市湿地保护条例》等政策、法规。 第二条制定XXXXXXX(下文简称XXXXXX)管理办法、制度,负XXXXXXXX工作。 第三条编制XXXXXX的发展规划、实施方案以及年度作业设计,并组织落实工作。 第四条负责湿地公园保护与建设工作。 第五条负责湿地公园内的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与管理。 第六条负责湿地公园内资源调查和监测工作。 第七条负责野生动植物的救护和疫源疫病防控工作 第八条负责湿地公园管理处机关干部管理工作。 第九条承办XX局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工作人员守则 第一条要讲学习。认真学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以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为指导,加强对湿地公园保护建设业务知识的学习和钻研,增强 法律意识,不断提高政治、业务素质。 第二条要讲政治。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坚决贯彻执行上级政策精神,服从领导,服务大局,恪守工作职责,坚持依法行政。 第三条要讲正气。在工作中做到清正廉洁,不徇私情,坚决杜绝“吃、拿、卡、要”现象,始终保持自身的良好形象。 第四条要讲作风。遵守各项工作制度,严格按规定秩序办事,不拖拉、不越位,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对工作精益求精,讲时效、讲质量、讲贡献。 第五条要讲团结。关心集体,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尊重同志,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反对个人主义和损人利己行为。 第六条要讲文明。衣着整洁,仪表端庄,谦虚谨慎,举止大方;遵守、维护公共秩序,自觉保持优美环境,树立良好形象。 第七条要讲道德。倡导家庭和睦,邻里和谐,尊老爱幼,见义勇为的社会公德,履行公民义务,模范遵守法纪,培养良好品德,做一名让党和群众满意的工作人员。 三、考勤和请、休假制度 第一条实行上下班制度。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为上班时间(如遇国家调整上班时间则相应调整)。上班不得迟到和早退,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必须坚守岗位,凡擅离岗位不知去向者,按旷工处理。 篇二:公务车司机管理制度 总裁办司机管理制度 第一章目的 第一条本制度旨在加强对总裁办司机以及车辆的日常管理,本制度未涉及事项按照其他有关规定管理。 第二章行为规范

事业单位车辆加油管理制度

车辆加油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财政支出管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财政性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省、市等有关政府采购制度,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范围: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所有的公务车辆燃油必须实行定点采购管理。 第三条车辆燃油定点加油站(以下简称定点供应商)的确定: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一年一定,优胜劣汰。 第四条车辆燃油采购办法及程序:单位凭《政府采购定点采购证》到定点加油站购油,并将购油数量按车辆分别填入一个或多个《车辆燃油采购证》中,驾驶人员持《车辆燃油采购证》到定点加油站加油。定点加油站应实行“一车一证,对证对车加油”的管理办法。 第五条结算价格和付款方式:燃油供应价格执行中石化集团公司和物价部门制订或核定的价格。采购单位将购油资金缴入政府采购专户,由县政府采购办审核支付给定点加油站。定点加油站按招标时的承诺给予优惠折扣,并填开《政府采购定点采购证》,同时将购油数量填入《车辆燃油采购证》上。

第六条报销凭证审核和手续:单位财务人员审核报销油料费用发票时,应审查《政府采购定点采购证》与发票是否同属一个定点加油站开具的、是否给予了优惠折扣、金额是否相符等内容,然后报单位财务负责人批准报销。凡无《政府采购定点采购证》作附件的发票或非定点加油站出具的发票一律不准报销。 第七条特殊情况的处理:车辆因公离开临沂城区需要加油的,可随行车路线加油,其加油费用凭“外出派车单”以及随车外出公务人员签字证明,经单位财务人员和车辆管理人员审核后,报单位负责人审批报销。 第八条监督检查和违章处理:定点加油站要严格履行在价格、计算、质量和服务等方面的承诺,对采购单位和个人提出的无理要求应予回绝;各机关事业单位不仅要在定点加油站加油,并对加油站进行监督。如发现定点加油站在价格收费、计量、质量和服务等方面没有达到要求或弄虚作假的行为,可及时向县采购办投诉和举报。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第八条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第九条本规定由XXXXXX办公室负责解释。

驾驶员及车辆安全管理规定修订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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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及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加强公司车辆管理,进一步强化驾驶员安全驾驶意识,特制订本制度。 第2条:本制度适用于十堰市**贸易有限公司所有车辆驾驶人员。 第二章相关人员责任 第1条:公司所有车辆由综合部统一管理,统一高度,其安全由相关人员负责。 第2条:综合部负责所有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工作,督促所有司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规。 第3条:驾驶员的安全责任 1.所有驾驶员应严格按照规范合法安全停车,使用车辆后,应关好车窗,锁好车门,并在离开之前再次检查确认。 2.司机在使用车辆前,如发现故障、配件失窃或损坏现象,应及时报告车辆管理部门,因隐瞒不报而产生的后果由使用该车辆的驾驶员负责。 3.由于驾驶员使用不当或疏于保养,导致车辆损坏或配件发生故障,视情节轻重,由公司和驾驶员按照一定的比例来承担维修费用。 第三章车辆安全检查 第1条:所有车辆实行专人驾驶保管,综合部主管监督检查的制度,严禁未经相关领导的批准将车辆交给非专职司机,严禁将车辆交给无驾驶证的人员驾驶。

第2条:为了保证车辆的安全行驶,对车辆应坚持出车前、行驶中和返回后的“三段查”。杜绝故障车上路行驶。 第3条:出车前检查,主要检查油、水、电系统是否畅通,有无跑漏;检查安全设施是否齐全;检查制动机件是否灵敏。 第4条:行驶中检查,长时间行驶后,应停车检查各配件和刹车系统情况,及时排除故障。 第5条:返回后检查,主要检查车辆的完好状况,以便进行及时的保养或维修。 第6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安排出车 1.油、电、水系统有故障时; 2.刹车制动设备性能不良时; 3.驾驶人员极度疲劳、酒醉未醒或身体状况不好时; 4.驾驶人员情绪正处于极度不稳定时; 第7条:驾驶员应严格执行车辆回库制度,每天下班前应将车辆开回公司停放,因在外送货太晚或其它特殊情况时,应确认车辆停放地安全。 第4章驾驶员行为规范 1.所有驾驶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 2.所有驾驶人员入职时必须提供本人的真实效的驾驶证,驾驶证必须在有效期内,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

公司驾驶员管理办法(实用)

公司驾驶业务外包管理办法 为加强驾驶业务管理,保障行车安全,满足用车需要,根据车辆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作为公司核算酬金给第三方的依据。 一、招聘用工与解聘 驾驶员与外包服务单位签订外包服务合同,待遇比照办理。新聘驾驶员必须有3年以上的实际驾龄,年龄不超过40岁,身体健康,没有违章记录,有担保人;同时通过第三方驾校考核、面试。工作期间存在严重违纪一律辞退,已办理退休的人员予以辞退。 二、驾驶员必须遵守以下制度: 1、驾驶员应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和公司规章制度,认真参加每周一次的安全知识学习,做到每个人都认真准备、积极发言、取长补短,达到教育目的。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厉行节约、保障用车”的方针,牢固树立安全行车、主动热忱为公司领导和各部门员工服务的思想,保证完成各项任务。 2、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问题要及时维修,严禁车辆“带病”出车,避免事故发生。出车回来,也要进行检查,清洗车辆。按市公司规定,车辆停放在公司院内(或公司指定地点),晚上出差返程不论多晚都必须将车辆停在公司院内(或公司指定地点),如发现一次而没有停车入库内,罚款100元/次,一个月内有三次者,除罚款外,请自觉申请辞职,末按规定在外停车丢失车辆的,赔偿保险公司赔付以外的一切损失,并解除派遣关系或退回外包服务单位。

3、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服从交通管理,驾驶员行车必须做到“五禁”(严禁酒后驾驶,严禁无证驾驶<双证、含超范围>,严禁超速行驶,严禁疲劳驾驶,严禁将车辆停放在无保障的场地)行车途中,发现故障应及时排除,确保行车安全;发生交通事故时,应保护现场,不允许有逃逸现象发生,及时向主管和综合部领导报告,要积极协助配合当地交警部门处理。 4、严禁酒后行车,发现一次酒后行车或驾驶员驾驶与驾驶证不符的车辆,每次对驾驶员罚款500元。严禁私自出车,首次违者按每公里5元收费,二次违者解除派遣关系或退回外包服务单位。 5、驾驶人员手机必须24小时开机,必须保持畅通,如有紧急情况立即出车,不得有任何借口,如有手机关机联系不上,造成不能及时出车的,每次对驾驶员罚款50元。 6、对驾驶员实行“三定”(定岗、定车、定人)管理,严禁车辆借给“三定”以外的任何人驾驶,违者每次罚100元,如造成事故,一切损失由责任人承担。(经综合部经理或主管同意调配的除外) 7、驾驶员不得虚报过路过桥费、停车费、材料费、车辆维修费、加班费、差旅费等,如经发现,以一罚十,情节严重的解除派遣关系或退回外包服务单位,情节严重者送司法处理。 8、驾驶员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因违章造成的罚款,全由本人承担,不予报销。因使用单位赶时间等原因造成的超速罚款,由用车单位支付罚款。 9、驾驶员每日填写《行车日志》并由用车单位签字确认,每月汇

事业单位车辆管理办法正式版

Through the joint creation of clear rules, the establishment of common values, strengthen the code of conduct in individual learning, realize the value contribution to the organization.事业单位车辆管理办法正 式版

事业单位车辆管理办法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通过共同创造,促进集体发展的明文规则,建立共同的价值观、培养团队精神、加强个人学习方面的行为准则,实现对自我,对组织的价值贡献。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为了加强车辆管理,有效提高车辆使用效率,保证行车安全,预防事故的发生,减少单位支出,杜绝浪费,特制定本制度。 一、实行定车、定人、定保养制度,对车辆做到勤检查,勤调整,勤保养,做到每日三检(即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 二、必须保持车辆清洁。在不耽误工作的情况下,做好清洁工作,例行保养。 三、对车辆要做到不超保、不脱保。车辆行驶5000公里进行保养一次。

四、换季保养。冬季换用冷却防冻液,调整挡风玻璃清洗液比例和轮胎气压。夏季检查空调制冷情况,清除冷却器水垢,降低轮胎气压。 五、驾驶员要爱护车辆,熟悉车辆性能,发现故障及时维修,避免等到大故障再维修。 六车辆的维修必须在定点维修厂进行。维修前由驾驶员本人提出申请,经维修鉴定小组3人以上鉴定同意,报请局领导,经过批准后方可维修。维修时原则上要有鉴定小组和驾驶员3人以上参与估价,确定更换零配件的品牌、型号、厂家等(更换零配件原则上要以旧换新),并报请局领导同意后,才可委托厂家维修、更

车辆及驾驶员管理制度

车辆及驾驶员管理制度 一、安全行车规及要求 1、车队机动车驾驶员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统一调度。 2、驾驶员按规定准时参加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驾驶证年审和机动车年度检验工作,并做好各自的车辆保养工作,切实做到安全行车。 3、驾驶员应持有效证件出车,坚决杜绝无证驾驶机动车,杜绝酒后驾车现象。 4、实行驾驶员每月安全学习制度。车队在每月不定期组织驾驶员安全学习一次。安全学习应有记录,并实行签到制度。驾驶员业余时间要加强业务学习和安全知识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增强交通安全意识。 二、车辆维修保养管理 1、车队驾驶员必须做好所保管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保证按要求能随时出车。按各台车辆实际情况,一般按每行驶 8000~10000 公里二级维修保养一次。 2、维护保养时,驾驶员应在现场,确保机动车安全部件的可靠性。驾驶员应勤检查,发现车辆隐患应立即处理,使车辆处于完好性能状态。进行正常保养时,如:更换机油、机油滤清器、空气滤清器、汽油滤清器等,驾驶员应先申请,批准后再安排保养。 3、车辆维修保养须到指定地点进行。公司每年对维修服务点进行询比价或招投标,选择有资质、诚信、技术好、性价比优良的厂家作为定点维修厂。

4、维修费用(包括更换轮胎、更换配件等)1000 元以由车队长审核,办公室主任审批。超过 1000 元以上由驾驶员先填审批单或书面报告经车队长签意见后报办公室主任签署意见,经总主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维修。 5、更换轮胎应根据车辆行驶公里数和实际磨损程度经车队长和办公室审核后方可办理审批手续。 6、车辆在行驶途中或出差期间出现故障,须紧急维修未能先办理审批手续时,应先通知车队长,并经随行人员证明后,可先进行维修,但返回后按本节第4条款补办审批手续,并将更换配件带回车队办公室确认。 7、维修保养更换的旧配件及旧轮胎应及时交回车队办公室,并建立车辆维修档案备查。 8、未经审批同意擅自维修的发票一律不得报支。 9、办公室车队每季度对台车维修费用进行考核,公布考核果,作为年终考评依据。 11、随着车龄的变化、台车每公里修理费限定也作相应的调整。 12 、严格执行修理费控制限定标淮,无故超支,驾驶员、车队长、办公室分主任承担超支部分的20%。 三、车辆油量管理 1、凡属公司车辆,一律实行一车一卡制度,并实行定车、定卡、定油品使用。原则上不得用现金加油(外省部份加油站除

出租汽车公司聘用驾驶员管理制度

出租汽车公司驾驶员聘用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出租车聘用驾驶员的管理,确保出租汽车安全营运,文明服务,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结合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公司或承包经营者(车主)聘用驾驶员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2.爱岗敬业,工作踏实,责任心强; 3、有本市常住户口或暂住证; 4、持有正式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并有三年以上的驾车经历; 5、年龄20周岁以上,男性55周岁以下,女性50周岁以下; 6、具有初中以上文化学历; 7、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记录,无影响安全行车的不良嗜好和习性,如经常酗酒、酒后驾驶等; 8、经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有关客运法律法规、机动车维修和旅客急救基本知识考试合格,取得有效从业资格证; 9、身体健康,无妨碍驾驶机动车辆的病症或生理缺陷; 10、无刑事犯罪记录; 二、聘用驾驶员的范围确定: 除承包经营者(车主)、车主直系亲属(车主夫妻、父子、兄弟)外,其他驾驶员,无论是半包车辆还是全包车辆,全部认定为聘用驾驶员。 三、聘用驾驶员签订承包合同的管理规定: 1、驾驶员必须与承包经营者(车主)在公司签订正规的《车辆承包合同》,并提供有效的身份证、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及暂住证等证件的复印件,并办理好出租车《服务监督卡》。 2、驾驶员应按合同期限履行合同,无特殊原因不得提前解除合同,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4、车辆经营者(车主)对所聘用的驾驶员承担连带风险责任,并要求驾驶员交纳一定数额的车辆承包押金。 四、驾驶员的管理规定: 1、驾驶员经参加培训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件后才能从事营运;并与公司签订《道路交通安全行车责任书》。在营运中必须遵守行业及公司的安全管理规定,不得发生客运违章和有责客运投诉,如有违反,则按相关条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2、驾驶员必须按时参加公司安全例会学习,有义务参加行业管理部门和公司开展的集体及公益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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